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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建设与管理建议

城乡建设与管理建议

城乡建设与管理建议范文第1篇

体现科学发展

1992年7月24日,北京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了《北京市城市规划条例》,数年后,对该条例进行修改。2006年12月7日,北京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对市人民政府起草的《北京市城乡规划条例(草案)》进行了第一次审议,在2007年10月28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后,根据新法律的规定,结合北京市实际情况,对城乡规划条例草案进行修改后,形成了提请常委会会议审议的《北京市城乡规划条例(草案二次审议稿)》。2009年5月22日,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表决通过该条例,该条例将于2009年10月1日起施行。该条例是北京市落实国家《城乡规划法》精神,结合北京市情修订的北京市地方性规划条例,是指导北京城乡统筹发展的长期规划。

从1992年的《北京市城市规划条例》到现在的《北京市城乡规划条例》,“城市”变成了“城乡”,字之差,却有千壤之别。北京市社科院城市所所长黄序认为,“城市规划”变为“城乡规划”,将中心城,新城、乡镇发展规划全部统一到城乡发展之中,突破了原来的城市规划侧重于规划市区的发展,强调了中心城和郊区共同发展,将城乡统筹发展的理念贯穿于整个城市体系建设中,是北京市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体现。

突出城乡统筹

统筹城乡发展,必须规划先行。2005年北京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工作基本完成后,郊区新城,乡镇和村级规划的制订和修编势在必行。据记者了解,到2008年,有关部门已经编制完成了11个新城规划(2005-2020年),10个远郊区县村庄体系规划和新农村“五项基础设施”建设规划(2009-2012年),完成了《北京市村镇集约化治污规划(2008年-2020年)》、《北京市村镇集约化供水规划(2008年-2020年)》等批专项建设规划。

按照本次城乡规划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各类城乡规划应当在上层次城乡规划的基础上编制,在城市总体规划的基础上编制中心城和新城规划,在中心城和新城规划的基础上编制乡和镇的规划,在乡和镇规划的基础上编制村庄规划,在相关城多规划的基础上,根据需要编著特定地区的规划和专项规划,补充深化有关内容,与控制性详细规划相衔接,中心城和新城、乡和镇应当编制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在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基础上,可以根据规划实施的需要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

黄序认为,统筹城乡发展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按照北京建设国际化大都市的目标,应该统筹中心城区和郊区共同发展,破除城乡壁垒,谋划整体布局,统筹整台城乡各种资源,推进城市空间和产业布局的合理调整和优化配置。充分发挥农村在首都经济发展中的作用,加快农村经济发展,壮大农村经济实力,实现城乡协调发展,对于北京经济建设起着重要作用。

黄序说,城乡规划条例将中心城规划新城规划 乡镇规划全部纳入城乡规划之中,按照实现城乡一体化目标的总体要求,站在北京经济社会发展全局角度,统筹全市城乡发展规划,对于指导全市空间布局和生产力布局的调整,实现资源优化配置和城乡协调发展很重要。

明确指导原则

与原来的《城市规划条例》相比,城乡规划条例明确了指导原则。

城市规划第三条规定,北京市国家的首都,是全国的政治中心、文化中心,是世界著名古都和现代国际城市。北京城乡规划和建设应当依据城市性质、体现为中央党,政军领导机关的工作服务,为国家的国际交往服务、为科技和教育发展服务为改善人民群众生活服务的要求。

城乡规划条例第四条规定,本市城乡规划和建设应当贯彻科学发展观,体现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的理念,坚持以人为本,创造人居和发展的良好条件,妥善处理和协调各种利益关系,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统筹城乡发展,推进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统筹区域发展,推定区域协调发展,统筹经济与社会发展,合理规划产业与社会事业发展的空间布局,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协调人口、资源和环境的规划配套,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的园要求,提高城市现代化、国际化水平。就城乡规划和建设贯彻科学发展观,体现“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的理念,坚持以人为本,体现“五个统筹”原则等要求做出规定。

同时第五条规定增加了,“城乡规划应当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相互衔接、协调一致”。经修改后,上述两条与条例第三条和有关城市性质和“四个服务”要求的规定、第六条有关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内容的规定构成了对城乡规划和建设直到原则和总体要求的全面规定。

黄序认为,《城乡规划条例》的指导原则体现了“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的理念,坚持以人为本,创造人居和发展的良好条件,妥善处理和协调各种利益关系,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统筹区域协调发展,统筹经济与社会发展,合理规划产业与社会事业发展的空间布局,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协调人口、资源和环境的规划配置,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的要求,提高城市现代化,国际化水平。在古都保护方面,强调了保护功能,突出了尊重北京城市历史和城市文化,保护历史文化遗产和传统风貌。

着力点在土地管理和利用

规划落地最终要落实在土地利用和管理上。

关于农地管理,据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张引介绍,《城乡规划条例草案二次审议稿》中第三十一条规定:城镇建设需要取得建设用地的,应当申请适用规划城镇建设用地,规划农村地区的建设用地仅限于村民自治组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个人进行乡镇企业,乡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和村民住宅建设,在审议中,有些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本条对农村地区建设用地的规定可能限制外来资金对农村发展的支持,不利于新农村建设,建议删除,法制委员会认为,土地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对农村地区土地的管理已有明确规定,目前国家正在大力推经农村改革发展,提出要健全严格规范的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本条例可不做具体规定,建议删除本条,农村地区的用地管理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城乡建设与管理建议范文第2篇

关键词:环境保护;城乡规划;公众参与;制度研究

城乡规划必须建立在遵循自然环境发展的客观规律的基础之上,对城乡规划进行方法策略的研究。保障城乡规划工作的有效性,才能真正意识上实现制度的制定目的。随着城乡一体化观念不断深入,污水排放、管道建设、隔音质量等工作内容的好坏,直接制约城乡规划的发展面貌。怎样促使城乡规划问题转变成对促进环境保护建设有推动作用,是目前政府相关部门的重点研究对象之一。公众参与在城乡规划中的角色扮演极为重要,公众参与过程中有效对规划建设进行监督管理,提出科学合理的意见建议。本文就针对以环境保护为视角,对我国城乡规划中的公众参与制度进行简要分析,希望可以各读者提供相关的参考价值。

一、城乡规划工作中施行公众参与制度的必要性分析

(一)对环境保护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公众参与制度的主要参与人员极具广泛性,是公众思想有效的表达途径之一。对参与的事项涉及范围也较为广泛,以公众的集体利益作为出发点行使参与职能。根据公众参与制度的固有特点,对城乡规划中的环境保护问题起到根源上的保障作用。在进行城乡规划时,为了设施建设可能对周边环境进行破坏。公众的参与制度下的人员参与,可以及时的避免此类规划打算的发生。公众可以对城乡规划工作的利害关系行之有效的宣传,普及到更多人民群众的城乡规划工作认知上去。公众参与到进行城乡规划工作步骤的制定,对环境保护问题进行有效的维护。促进规划建设的措施制定对生活环境无法产生破坏,对执行领导的执行方案进行有效的监督。

(二)是城乡规划工作得以顺利开展的内在需求

公众在参与过程中以环境保护为基本分析视角,对城乡规划的工作的有效开展起到推动作用。公众参与是我国民主参与的表现形式之一,城乡规划工作是我国政府的直属管理范围。对政府工作形式监督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是公众参与的必要执行职能。我国颁发的《城乡规划法》在根源上赋予了公众参与的权责,以此来促进城乡规划建设真正意义上为人民服务,为社会环保建设服务。保障城乡规划的科学性、可行性,是其工作能否真正意义上达到建设目的的参考依据。城乡规划的民意考察工作、工作环节是否得当等问题,都离不开公众参与下的民众建议。除此之外,民众参与工作在城乡规划中的开展,是民主监督的主要实现途径之一。人们自身的生活环境和设施建设,给予公众一定意义上的参与权是政府职能建设的必然要求。

二、城乡规划中公众参与制度的策略研究

(一)加大对环保意识的宣传认知力度

参与城乡规划的设计者更多的对经济效益进行思考经历上的投入,忽视环境保护在城乡规划下的功能作用。公众参与人员要注重经济效益与社会反应程度的协调性,加大对环境保护的宣传认知力度。公众参与的过程中进行海报、宣传会议等形式进行城乡规划中环境保护意识的宣传,培养公众的参与意识。政府职能部门对成型规划工作制定方案进行公开展示,积极鼓励公众对制定方案提出方法建议。将环境保护视角的锁定为城乡规划的问题分析重要范围,对公众参与人员进行有效地城乡规划知识学习和培训工作,对其参与能力提供基础性的理论指导。

(二)注重公众参与方式的多样化

真正意义上实现城乡规划机制的有效开展,必须丰富公众参与的基本方式。在公众参与过程中,扩大在规划工作内的监督管理范围。首先针对信息的参与制度,政府要保障公众的信息得知途径多样化。公众对信息进行及时有效地建议反馈,根据反馈内容对规划方案详尽审查调整。争取规划组与公众参与的代表组织座谈式的沟通交流平台,一环境保护为前提视角对规划方案进行修订。注重充分接纳公众的建议措施,积极调动公众参与的积极性。在参与方案的制定和完善的前提下,对规划建设的实施过程进行监督管理最为重要。公众参与机制对于实施过程中的监督管理范围扩大,通过网络媒体、民众反应等方法途径,进行城乡规划的有效工作监管。在实施工作的开展中,公众以环境保护意识为基础限制条件,对城乡规划工作的实施做出及时的现场反应和评价。

(三)完善城乡规划的立法管理机制

我国《城乡规划》法的出台,对城乡规划的实践工作作用在硬性规定上设置了条文限制。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对社会经济条件下,城乡规划建设水平得以有效地提高,但也必然存在矛盾个体的制约和干扰。法律的制定忽视了经济社会发展与资源环境的协调性建设,对于城建环境的标准要求没有明确的标准要求。城乡建设的规划工作宗旨是: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公共资源共享的协调可持续健康发展。因此,对《城乡规划》进行完善,丰富公众参与的途径和权责义务。对公共环境资源进行制度条文上的保护标准,赋予公众参与更加完善的监督管理权力。

总结:

综上所述,在城乡规划工作的开展过程中,公众参与发挥着巨大的监督管理职能。促进公众以环境保护为视角,对城乡规划方案的制定和实施工作展开行之有效的职权行使。加强政府对公众参与职能的具体指导工作,促进公众参与制度的顺利开展,进而有效地对城乡规划工作实施的有效性提供基础保障。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城乡规划工作的调整要相互协调,二者协调的前提便是要注重以环境保护为视角。只有三者的和谐统一,城乡规划工作才能顺利的开展,在一定程度上也体现出“公共建设,民主参与”的制度真正意义上的落实。

参考文献:

[1]王祥荣.生态与环境――城市可持续发展与生态环境调控后新论[M].福州:东南大学出版社,2000:198.

[2]吴茜,韩忠勇.国外城市规划管理中“公众参与”的经验与启示[J].江西行政学院学报,2001,1:40-42.

城乡建设与管理建议范文第3篇

一、基本情况

(一)县城规划建设情况

1985年,县城总体规划首次编制完成,远期管控目标为15年,实施了14年;20__年,第二次县城总体规划修编完成,远期管控目标为20年,实施了5年;20__年,第三次县城总体规划修编完成,规划面积为12.5平方公里,规划控制区面积为37平方公里,远期管控目标20年,今年县城西区、南区建设已超出总体规划。1999年至今,县城建成区面积由2.28平方公里扩展到7.8平方公里,10年间建成区面积增大了3.42倍。县城控制性详细规划完成了7.8平方公里,覆盖率为62.4%。完成了供水、燃气和绿地系统专项规划,正在编制完善排水专项规划,急需编制供电、通信和环卫专项规划。

成立有“盐池县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协调小组”,承担着研究城市规划动态,决策重大规划项目,指导城市发展方向的责任。从20__年起,先后出台了《盐池县县城建设用地管理暂行规定》、《盐池县城市管理暂行规定》、《盐池县城市道路公共客运管理办法》、《盐池县城市供热管理暂行办法》、《盐池县户外广告设置规划管理办法》、《关于加强经济社会发展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的意见》、《盐池县城市绿线管理办法》、《盐池县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实施办法(试行)》等8个有关城乡规划建设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其中,3个文件中的大部分条款已经过时。

(二)乡镇和村庄规划建设情况

7个乡镇中,大水坑镇、惠安堡镇、高沙窝镇完成了镇区总体规划。全县98个行政村675个村民小组的居民点超过1000个(住户间距离超过2公里为1个居民点)。20__年完成了县域村庄布局规划,将675个村民小组合并为408个;累计完成村庄规划109个,主要分布在37片扬黄灌区。除县城规划控制区和大水坑镇、惠安堡镇、高沙窝镇规划控制区外,全县农民建房基本不需要经过规划审批。

二、存在问题

我县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工作近年来取得了一定进展,规划编制体系不断完善,管理制度不断健全,特别是“两大工程”实施以来,违法建设查处力度明显加大,广大乡村无序建设问题得到有效遏制,城乡面貌得到显著改善。但城乡规划的一些深层次问题仍未得到解决,不能满足城乡居民生产生活的需要,与经济社会发展趋势还不相适应,与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

(一)规划意识有待增强。特别是对于乡村和集镇的规划重视不够,目前4个乡政府驻地仍无总体规划,全县村庄规划只完成了26.7%,“无规划不能搞建设”的思想在广大干部群众中尚未形成,用规划指导建设的氛围还不浓。

(二)城乡规划管理机制尚未形成。在《城乡规划法》颁步实施前,乡村需要编制哪些规划、由谁负责编制、由谁审定、由谁贯彻执行等问题散见于各类文件中,不成体系、多头授权、不便操作,致使村庄规划编制率低,广大乡村存在大量有悖于规划基本原则的民居和其他建筑,脏乱差成了农村的代名词,实施“两大工程”的巨额支出就是为此付出的高昂代价。新的《城乡规划法》实施只有1年多,我县城乡规划,特别是村镇规划采取何种管理机制和模式,还需进一步研究和明确。

(三)城乡规划管理力量薄弱。建设局内设有规划设计室(无规划编制资质),编制为14人,实有9人(在岗7人、待退1人、长期病假1人);在岗7人中,有中级职称4人、初级职称2人、工勤人员1人。这相对于一些县市规划管理与建设部门分设配备的人员,则少的可怜。实际上,现有人员也只是能免强应付目前县城的规划管理工作,无力对全县村镇规划进行指导和监督,不能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县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协调小组职能也只限于城市规划方面。

(四)城乡规划的科学性、前瞻性不够。一是修编频繁。县城总体规划6年间修编了2次,目前又面临着第3次修编,2次40年的规划管控期执行不到10年,规划的稳定性和严肃性得不到保障。二是配套规划修编滞后。县城总体规划修编已快满4年,但详细规划只完成了62.4%,专项规划只完成了3项,供电、环卫、通信等与人民生活密切相关的配套设施布点规划尚未编制,相关城市项目建设缺乏规划依据,影响城市建设和整体功能的快速提升。三是规划系统性不强。专项规划、详细规划要依据总体规划编制,总体规划应当依据村镇布局规划编制,布局规划确定要撤并的乡(镇)、村就无需再编制其他规划,也就不会造成重复建设和浪费。现存的“四镇四乡”布局,是否最科学,有无必要进一步论证调整?调查反映,与近年来农村学校“自然关停”的原因类似,全县超过半数的农业人口已进入城镇定居,剩下不足60000人规划在408个村民小组,每个村民小组只有147人约37户。这样的村庄仍然偏小,存在着村庄布局进一步调整优化的空间。

(五)城乡规划与相关规划衔接不紧。全县尚未形成协调统一的规划体系,上位规划未敲定的情况已编制完成了下位规划,城乡规划与产业布局、土地利用、道路

交通和电力等专项规划之间的关系尚未理顺;部门间因规划发展方向和重点不同,又缺乏相应的衔接协调机制,造成各规划相互间有不一致和矛盾的地方,不能互为补充、互为佐证,各管各的事,影响了城乡建设发展的方向、规模、速度和质量。 (六)城乡规划管理法制化进程缓慢。《城乡规划法》就镇规划、乡规划、和村庄规划的编制、审议、公告、论证、审批等程序和权限作了明确规定,按照这些规定,我县已编制完成的各类规划都还未经有权机关审批认定,还不能算作严格意义上的规划;一些规划编制程序也不完全符合法律规定,还存在无资质编制规划等问题。

三、努力方向

规划是城乡建设、发展的蓝图和依据,也是县乡人民政府指导城乡建设和实施宏观管理的重要手段,我们只有认真学习、宣传、贯彻执行《城乡规划法》,按照城乡统筹、区域统筹、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才能促进城乡建设科学发展、可持续发展。

(一)依法规划,完善体系。要按照各类规划编制的权限和程序,本着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原则,努力推进城乡规划全覆盖;要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指导下,进一步理顺总体规划、分区规划,详细规划、专项规划间的关系,明确各项规划编制的内容和重点,不断优化村镇结构和布局,科学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

(二)科学规划,严格决策程序。要按照“政府组织、依法办事、专家领衔、部门合作、公众参与、科学决策”的原则组织规划编制,充分发挥城乡规划委员会等专家咨询组织在规划决策审批中的前期审查和咨询议事作用;进一步扩大公众参与程度,要在规划决策中广泛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和广大群众的意见建议,集思广益,提高规划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水平;建立规划联席会议评审制度,要在规划编制完成后,根据规划管理层次组织有关部门对规划进行衔接审议。村庄规划、乡(镇)规划和县级规划在上报审批前,应分别提请村民代表会议、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和县人大常委会审议。城乡规划一经批准,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

(三)面向未来,把握规划前瞻性。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立足于实现城乡一体化、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和可持续发展的目的,准确把握上级有关方针政策和县委、政府重大决策,研究运用城乡经济发展普遍规律,客观预测城乡未来的发展速度、规模和方向,突出地域特色和比较优势,努力编制建立起能够指导今后一定时期城乡建设发展的规划布局框架。

(四)以人为本,促进可持续发展。城乡规划,尤其是村镇规划要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新农村建设要求,坚持以人为本的指导思想,将生态理念贯穿规划全过程,走城乡规划建设可持续发展的路子。一是要树立人文理念。无论是城市规划还是村镇规划都要体现人文关怀,尊重群众意愿,注重挖掘当地的文化传统、民族习惯、生活方式,把能否为居民提供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作为衡量规划好坏的一个重要标准,摆在优先位置。二是要树立生态理念。要充分考虑区域人口发展、防灾减灾、公共安全和公共卫生的需要,合理布局生产建设、生活居住、公共设施区域,努力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处。三是要树立特色理念。要因地制宜,深入挖掘和展现我县城乡在自然、历史、建筑、地域等方面的文化特色和内涵,形成一批文化内涵丰富、特色鲜明、风格独具的特色村镇。四是要树立集约理念。将节地、节能、节水、节财和资源综合利用贯穿于城乡规划建设管理的各个环节,力争以最小的投入获得最大的产出,以最小的资源消耗获得最大的经济社会效益。

城乡建设与管理建议范文第4篇

【关键词】城乡规划 统筹发展 问题分析

1桐庐县城乡统筹发展及城乡规划问题分析

1.1城乡统筹发展问题

(1)城乡化水平落后于工业化进程

桐庐的农村工业化和小城乡化演变方式形成了与经典工业化、城乡化不同的演变方式,由此产生了当前面临的问题,如:土地资源集约度不高、乡村环境急需整治,人口未能有效向城乡集中,城乡化水平滞后于工业化进程,产业结构偏重,现代农业的实施力度不够,环境污染的集中处理难度较大。

(2)城乡功能亟待提升

农村的工业化导致城乡各功能用地混杂,存在布局不合理现象;城乡规模偏小,各项目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相对比较薄弱,存在功能不完善等问题。

(3)土地资源仍然十分紧张

城乡建设用地空间与资源十分紧缺。需要各级各层面进一步树立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的意识,通过优化用地结构与布局,整合规范农村建设用地,加强调整、改造、挖潜等手段,进一步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4)城乡风貌特色缺失

在过去的城乡建设中,由于缺乏对城乡风貌和建筑文化的研究,导致地域区别和建筑文化多样性的消失,使城乡的风貌趋于雷同,城乡和村庄面貌缺乏特色和鲜明的个性。

1.2城乡规划当前存在的问题

(1)规划理念的先进性和适应性不够

统筹城乡、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理念尚未在城乡规划中全面落实。城乡规划的编制偏重于物质空间规划,对于经济社会发展各项要素的规划研究不够,影响了城乡规划对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调控作用的发挥。规划制度受城乡二元结构影响,重城镇轻乡村的现象还存在。规划编制往往注重城镇发展速度,忽视提升城市功能质量,效率与公平难以兼顾。

(2)城乡规划的前期研究工作欠佳

城乡规划是空间资源配置的基本手段,要体现其公共政策属性,体现其前瞻性、科学性和实效性,规划研究是规划工作重要的技术支撑。我们不仅要重视城乡空间形态的规划,更要重视形态层面以外的软性规划,如社会的、经济的和文化的层面等。因此,更要加强规划的先导性研究和综合研究。

(3)规划内容的科学性和可行性有待提高

城乡规划的质量和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部分规划,特别是乡村规划的前瞻性不强。编制规划仅注重远期或远景的蓝图,忽视对发展时序的合理安排,没有很好地处理近期建设和远期发展、远景控制的关系。对社会经济发展中的新问题,如市场化进程加快、流动人口激增、老龄化社会迫近、小汽车进入家庭等,缺乏足够的重视和合理的应对。缺乏规划实施的经济分析,城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等较难适应市场经济下规划管理的需要。

(4)城乡规划的公众参与不足

城乡规划是一项公共政策,除了政府、专家还需公众广泛参与。目前公众参与虽已涉及在规划编制过程中的民意调查、规划方案的公示和规划实施阶段的公共监督等方面,虽然《城乡规划法》强调城乡规划的公众参与,但公众参与规划听证、规划决策机制、公众参与制度等尚未建立。

2 对城乡规划工作的几点建议

2.1加强城乡规划的前期研究

(1)深入研究“十二五”期间桐庐县新型城市化发展战略,科学制订桐庐县新型城市化“十二五”发展规划。

(2)加强城市功能品质提升研究。找寻未来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载体,深入把握产业升级、城市升级的方向所在、动力所在,结合重大建设发展项目,布局城乡产业发展的重点空间,提升城乡空间品质和功能品质。

(3)加快区域空间协调规划编制工作。积极配合杭州市做好杭州大都市经济圈的各类空间规划,做好本县规划与都市圈规划的对接融合。

(4)利用杭州大都市圈轨道交通规划研究的契机,加快桐庐县轨道交通的前期研究工作,在两地空间规划中做好轻轨廊道的预留。

2.2 实现城乡规划编制全覆盖

2.2.1 科学编制城乡统筹规划

应在桐庐县域总体规划得指导下,组织编制《桐庐县城乡发展空间布局规划》,规划将桐庐全域作为一个整体,整合城乡空间结构,优化布局形态,协调产业分工,明确一、二、三产业的空间布局;合理框定近远期城乡用地规模,明确划定城乡生态空间,维持区域可持续发展。

2.2.2 全面实现城乡规划全覆盖

认真落实城乡规划全覆盖任务,积极推进乡村规划建设。一是各乡镇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契机,加快推进镇(乡)域规划、村规划的编制工作。二是加强对城乡建设用地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实现全县城乡建设用地控规全覆盖。

2.2.3 重视城市设计和城乡风貌特色规划

在规划编制过程中,通过城市设计的手法,编制风貌特色规划,进一步优化、提升城乡形象,避免“千村一面”,统筹与突出城乡建设特色。建议组织编制《桐庐整体风貌研究》,把握桐庐风貌特色,指导城乡建设。

2.3加强城乡规划管理

2.3.1、加快城乡规划队伍建设

现行乡村地区的规划管理主要由乡镇政府或乡镇级国土资源所履行管理职能,这种管理以土地管理为核心,缺乏城乡规划的有效引导。建议在乡镇分设村镇规划管理办公室,或在现有基础上落实规划专职管理人员,保证每个乡镇规划建设管理机构配备1名以上熟悉村镇规划编制管理的技术人员。负责协调规划的制定、实施和各方面的意见,从而真正实现规划管理的城乡全面覆盖。

2.3.1 拓展规划管理的手段,建立激励机制

鼓励规划管理人员理论联系实际,通过管理实践提升理论水平,建立规划管理论坛,开展有关规划管理调研的有奖征文活动;三是要加强学习调研。定期组织规划管理人员,尤其是基层规划管理队伍,向先进地区学习和交流,积累城乡统筹发展的实际经验,提升管理水平。

2.3.2建立定期或不定期人才、技术支持制度

建议建立定期或不定期人才、技术支持制度。可采用多种形式加强杭州市区对桐庐县的人才、技术支持力度。如对规划方案的编制、评审,或邀请专业技术人员挂职锻炼、规划专家给乡镇领导和规划管理人员讲课培训、作为乡村规划发展的长期顾问等。

2.4 创新规划实施管理

2.4.1理顺城乡规划实施管理体制

依法推进规划管理全覆盖。推进城镇体系规划的实施管理,完善规划选址管理,加强重大基础设施、公共设施的布局调控。建立城乡规划统一管理的体制。规划工作重点由以城市为中心,向城乡统筹、城乡一体化转变。

2.4.2创新规划审查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桐庐县城乡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提升城乡规划与设计水平,全面提高城乡整体建设水平,尽快提升城乡整体形象,建议按照“政府组织、专家领衔、部门合作、公众参与”这一原则的严格执行,完善设计单位库与专家库,定期邀请专家进行审查把关。规划与设计方案一旦形成,立即通过新闻媒体出具公告,向社会进行规划公示,通过向民众广泛征求意见、科学采纳建议来完善规划与设计水平。

城乡建设与管理建议范文第5篇

一、上半年工作总结

(一)以《××州城镇体系规划(2008-2025)》的批准实施指导推进城乡规划编制、修编工作

1、《××州城镇体系规划(2008-2025)》正式批准实施。2009年1月24日,省人民政府正式批准了《××州城镇体系规划(2008-2025)》。自此××州就有了指导××州域城镇建设的法律性文件,指导××州城镇体系协调发展的行动指南和统筹区域内各项建设安排的政策纲领,制定区域内相关专项规划和城镇总体规划的基本依据。同时进一步以法定形式确立了我州“两点、一线、四个层次”的城镇发展思路。(两点:重点加快六库、金顶两个城市发展;一线:重点突出××沿线精品旅游城镇特色一体化建设;四个层次:首先是六库、金顶,其次为上帕、贡山县城,三是以通甸、丙中洛、片马等为主的“重点集镇”、“边贸小镇”、“旅游小镇”,四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与××公路沿线“景点式”村庄建设)规模适度、功能互补、布局合理、层次分明、特色鲜明、互为依托、结构严谨的州域城镇空间体系发展格局正在逐步构建。

结合《××州城镇体系规划(2008-2025)》的正式批准实施,我局积极在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宣传贯彻落实,同时通过《××州城镇体系规划(2008-2025)》加强城乡规划和各类规划的协调工作。

2、各县各类规划编制正在稳步推进。泸水县规划局负责的《六库城市总体规划》修编评估报告已比较完善,《六库城市总体规划》修编评估报告自2009年2月形成初稿,经几次讨论修改已形成较为成熟的第二次修改稿,正进入法律报批程序。同时,规划修编资料收集工作也正同步进行,目前资料已基本收齐,待评估报告批准后随时可进入修编阶段工作。上江乡总体规划编制资料收集已完毕,第三稿修改已完成。福贡县局正进行编制江西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前期准备工作。

3、村庄规划编制10年工作方案按时完成。为了协调城乡发展,构建城乡和谐人居环境,2009年2月中旬,按照《云南省建设厅关于报送村庄规划编制10年工作方案的通知》(云建村〔2009〕36号)文件要求,州规划局结合我州四县县城正在进行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修编的实际,制定完成了《县域村镇体系规划(含村庄整治布点专项规划)编制工作方案》,主要采取在四县县城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同时编制县域村镇体系规划(含村庄整治布点专项规划)的方式,在2009年—2011年,完成四县域村镇体系规划(含村庄整治布点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四县规划局根据省委、省政府的工作目标制定了《村庄建设与整治规划编制工作方案》,计划在要求时限:2008—2017年,10年内争取省财政补助,州、县、乡镇自筹一部分资金,采取打捆委托的方式编制完成全州四县196个中心村、27个重点村的村庄建设与整治规划。同时填报完成了《县域村镇体系规划(含村庄整治布点专项规划)编制年度工作计划报表》和《县(市区)村庄建设与整治规划编制年度工作计划报表》,把规划编制工作的目标和任务分解落实到每年的工作中。

4、城镇特色规划编制逐步开展。按照《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城镇特色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云建规)〔2009〕81号),结合我州实际,要求各县结合目前正在修编的总体规划开展好城镇特色规划编制工作。

(二)建章立制,逐步完善全州规划系统实行垂直管理后续工作

1、逐步建立健全规章制度。针对我州目前的城乡规划管理水平参差不齐,办事程序不规范的现状,我局在规划系统实行州内垂直管理后,按照科学合理、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原则,坚持政务公开,阳光规划,对职责范围内的业务行政审批等事项进行了全面整理,拟定了《××州城乡规划管理工作规程》等一系列规章制度,目前已完成了征求意见,正在修改完善中。

2、协调解决规划系统实行垂直管理后的相关问题。加强全州规划系统人事管理,积极配合州人事局建立健全人事管理档案;积极配合财政、人事部门核发四县规划局的人员工资;加强与州县各级部门的协调联系等工作。

(三)依法行政,进一步加强我州城乡规划管理工作

1、积极开展建设用地容积率管理和监督监察工作。根据《云南省建设厅云南省监察厅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监察部关于加强建设用地容积率管理和监督的通知》(云建规〔2009〕49号)文件精神,我局会同州监察局结合我州实际,组织四县规划局认真开展了建设用地容积率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完成了我州2008年县城建设用地和建设项目的规划管理情况自查自纠,并上报了2009年一、二季度本辖区涉及建设用地容积率的调整及调整审批情况。同时结合各县实际,认真研究制定了城乡规划区建设用地容积率调整管理暂行规定,明确规定了容积率调整的条件、程序、处罚等管理规定,进一步规范了城乡规划区建设用地容积率调整管理。目前已经各县人民政府批准正式实施。

2、顺利完成我州2008年度城镇化水平的统计工作。我局于2009年2月初向四县规划局安排部署了2008年的城镇化水平统计工作。经各县规划局认真调查、统计上报,截至3月底已顺利完成。2008年度××州城镇化水平为21.38%,与去年同比下降1.62个百分点,全州城镇建成区面积为33.24平方公里,与去年同比增加27.9个百分点。

3、认真进行云南省房地产开发中违规变更规划调整容积率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根据《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云南省监察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房地产开发中违规变更规划调整容积率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云建规〔2009〕215号)要求,2009年6月底,州建设(规划)局、州监察局对我州专项治理情况进行了抽查,对自查自纠中发现的问题进行重点检查。在专项治理工作中,我州房地产开发项目应查24项,实查24项,其中泸水县14项,兰坪县3项,福贡县7项,贡山县零项。自查项目用地面积13.34553公顷,其中涉及容积率调整的有3项:××鼎业阳光小区、泸水县公安局江西综合楼、民通商场购物中心,合计用地面积1.98公顷,但都未超出规划条件容许的容积率范围,泸水县规划局根据相关规定作出了拆除违建部分、限期整改、补办手续、补交规费等相应的处理措施。

4、严格执行“一书三证”制度,依法办理各类建设手续。2008年12月至2009年6月,全州共发放选址意见书70份,用地面积为161595.22㎡,其中泸水县50份,面积140698.53㎡,兰坪县8份,面积5379㎡,福贡县5份,面积12352.15㎡,贡山县7份,面积3165.54㎡;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32份,面积96910.28㎡,其中泸水县16份,面积83133.64㎡,兰坪县4份,面积9579㎡,贡山县12份,面积4197.6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73份,面积206886.44㎡,其中泸水县43份,面积155380.98㎡,兰坪县16份,面积45014.97㎡,福贡县2份,面积458㎡,贡山县12份,面积6032.49㎡。泸水县核发村镇规划选址意见书18证,用地控制面积12032.56㎡;核发村镇建设工程准建证16证,建筑面积24539.33m2,建设投资2955万元。

5、制定完成了《六库老城区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暂行)》。《六库老城区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暂行)》的制定主要是解决目前存在的六库老城区改造与《六库控制性详细规划》规定的相关技术指标出入较大,《六库控制性详细规划》执行较困难的矛盾的一个较好措施,是《六库城市总体规划》和《六库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完成前的一个过渡。根据州、县党委政府的要求及六库老城区建设发展的实际,泸水县规划局组织相关专家对老城区《六库控制性详细规划》进行了综合评估,结合近年来规划管理的实际,于2008年11月编写完成了《六库老城区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暂行)》初步方案,经六库城市规划委员会办公室和泸水县规划局业务多次讨论和技术对接,2009年1月形成初稿,通过召开座谈会、征求意见、公示、提交规委会等程序后,目前已按法定审批程序呈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实施。

6、积极查处违法案件,城乡规划执法力度有所加强。各县严格依法行政,查处违法案件,规范城乡规划建设行为。泸水县2009年上年共查处违章建筑15起,责令拆除并已自行拆除3起,分别为××州国税局新区办公楼违规超占规划红线部分共计146.25㎡,××州宏泰房地产公司在建盖民通购物中心时将规划停车位置建设108㎡商铺,下赖茂村民国忠南在3号路岔口边建盖的56㎡临时铺面,共计受理规划纠纷3起,并严格按要求予以调解处理完毕。福贡县停工建设项目1起。贡山县查处未批先建或未按规划许可建设的工程项目2起。

六库城市规划区内违法用地和违章建设处理力度有所加强。按照泸政办发(2008)191号文件的安排,自2008年11月26日成立“六库城市规划区违法用地和违章建设处理工作组”以来,共计收到185宗申报材料,3月份工作组开始入户调查,现已核查53户,其中有27户可办理相关手续,有6户房子未建完暂不补办手续,有2户不符合规划要求,暂不办理相关手续,其余18户主要为临时房暂不办理相关手续。

(四)加大城乡规划宣传工作力度,逐步健全城乡规划工作信息宣传交流平台

1、继续编发城乡规划信息。结合国家、省有关规划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工作,进一步加强全州城乡规划工作机构的信息交流,我局上半年共编发了8期××城乡规划信息。通过即时准确报送我州城乡规划工作动态、城乡规划知识、六库城市规划委员会工作以及领导讲话等,加大对城乡规划工作的宣传,使城乡规划工作得到州委、州政府等相关部门和全社会的认识、关注和支持,从而不断促进我州的城乡规划工作。

2、建立政府信息网站和查询系统。为结合阳光政府准备推行“阳光规划”,增强城乡规划管理“透明度”,我局目前已建成了××州城乡规划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和政务信息查询系统。

3、逐步加强电视广播宣传。配合××电视台《今日××》栏目工作人员制作完成《××城镇化龙头的舞动》的电视节目。同时接受了××州广播电台对《××州城镇体系规(2008-2025)》进行的采访宣传,进一步加深了社会对我州城乡规划工作的了解。

(五)主动服务,做好六库城市规划委员会办公室工作

1、六库城市规划委员会上半年共召开了2次会议。会议讨论研究了关于××州检察院综合楼、××州民族中学总体规划设计、泸水县第一人民医院规划设计方案、××州残疾人联合会办公楼设计方案等24个项目有关规划选址、专家技术审查、规划设计方案初步审查等工作,涉及建设项目建筑面积约316215㎡;投资规模约78810万元;用地面积131893㎡。

2、六库城市规划委员会办公室适时召开规委会办公室会议。严格按照办公室职责,认真讨论研究了龙桦豪庭购物中心、世纪广场商住楼、××州中级人民法院新区办公楼、××州广播电视局民族语译制工作室规划设计方案以及民通商场购物中心综合楼二期工程等近30多个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选址方案。同时对州人民政府批转的要求提出意见的建设项目及时回复,并积极主动服务建设单位进行实地勘查,提出合理意见和建议。

(六)认真开展全州工程勘察设计行业管理工作

1、组织我州勘察设计企业单位顺利完成2008年网上统计年报工作。根据《云南省建设厅关于上报2008年工程勘察设计统计年报的通知》(云建设函〔2009〕9号)文件要求,我局从1月中旬开始对辖区内各单位的上报工作进行了催报和督促,3月前完成了网上上报工作。截至2009年,我州共有7家丙级工程勘察设计企业,其中国有企业5家,集体企业1家,股份有限公司1家。从事公路勘察设计的有3家,水利勘察设计的有1家,建筑工程3家。2008年度期末从业人员合计122人,期末专业技术人员合计122人,高级职称人员6人,中级职称人员62人,初级职称人员54人,期末注册执业人次合计6人,均为二级注册建筑师。工程勘察完成合同额合计11万元,工程设计完成合同额193.5万元。

2、稳步开展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审查工作。积极为各类“扩内需、保增长”建设项目做好服务,2009年上半年按规定和州发展和改革委联合召开了5次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审查会议。会议审查了泸水县第一人民医院新建工程项目第一期工程、××州卫生局8个卫生基础建设项目、兰坪县中医院等20个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审查建筑面积29146.67平方米,概算总投资5814.95万元。

3、认真推进施工图送审和备案制度工作。依据《云南省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实施细则》(省建设厅2号公告),根据施工图送审和备案工作属地管理原则,上半年全州共发放了40份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通知书。其中州局发放了7份,泸水局发放了8份,兰坪局发放了16份,贡山局发放了3份,福贡局发放了6份。

4、筹备成立××州勘察设计协会。通过上半年的努力协会成立的各项筹备工作已经全部完成,并于6月4日召开了××州勘察设计协会第一届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暨成立大会。协会的成立将加强我州勘察设计事业的发展,进一步规范勘察设计行业管理。

5、部署安排工程设计资质换证前期工作。我局根据云南省建设厅工程设计资质换证等相关文件精神召开了我州工程设计资质换证工作业务会议,认真分析我州7家丙级勘察设计单位的实际情况,查找出我州工程设计资质换证中存在的困难,并针对省建设厅安排我州在2009年11月份全面完成工程设计资质换证工作提出了具体的要求,为按时顺利完成工程设计资质换证工作奠定了基础。

(七)努力做好上级交办的各项任务

完成我州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情况专项清理检查验收工作的工作报告;完成了《××年鉴》(2009卷)城乡规划管理的资料报送;完成州人民政府办公室批转的《贡山县人民政府关于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城市总体规划修编的请示》的回复意见;完成三江并流区域开发管理条例修改意见的复函;完成政协××州第九届委员会第八次会议第64号“建议建设停车楼和地下停车场”的提案的答复等工作。

(八)继续参与重点项目建设

2009年上半年,按照州政府工作安排要求,州规划局坚持日常职能工作和重点项目建设“两抓两不误”,以州级行政中心和同心广场项目建设为工作重中之重,克服困难,努力工作,工程稳步推进。截止2009年6月20日,工程进度如下:

高低压配电工程、无负压生活供水工程、高低压强电设备工程、给排水管网工程、防雷接地工程、大楼外立面装饰工程、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一、二、三标段等项目均已完成自检自查工作,并已投入试运行。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三标段部分工程和空调系统、消防系统、室外亮光工程、智能化工程全面进入分项单机调试自检阶段,整幢大楼目前已全面转入细部处理和卫生清理阶段。

同心广场各项工程推进顺利。室外工程进入扫尾阶段。

地下车库灯光安装已完成,各种标识标牌正在安装中。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城乡规划编制和管理经费投入严重不足。一是城市总体规划以及修编、专项规划、详细规划等各类规划的编制工作严重滞后,全州城市规划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覆盖率极低。控制性详细规划是城乡规划实施管理的最直接法律依据,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开发和建设管理的法定前置条件,是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出规划设计条件的基本依据。兰坪、贡山的总体规划修编停滞不前;泸水县城控制性详细规划覆盖率为88%;兰坪县城控制性详细规划覆盖率为12.5%;福贡、贡山控制性详细规划覆盖率为零,无法有效指导建设,由此造成城乡规划管理工作十分被动。二是目前我州各县尚未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要求将城乡规划工作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

(二)全州城乡规划系统实行垂直管理后续工作不到位。由于各种原因,全州城乡规划系统自2009年1月1日实行州内垂直管理后,四县城乡规划管理组织机构未能及时健全完善,单位性质和职工身份尚未完全明确,全州城乡规划管理工作不能按预期正常积极开展。

(三)体制不顺,仍存在多头管理。按照《城乡规划法》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城乡规划监督管理的通知》精神,城乡规划区范围内规划管理应纳入集中统一管理范围,但目前我州仍不同程度地存在以行政命令代替规划管理,以村镇建设管理取代规划管理的问题,城市规划区边缘地带的各类开发区、工业园区和风景名胜区的规划管理工作有待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选址意见尚未按照《城乡规划法》实行分级核发管理;我州除在州府六库建立了运作规范的六库城市规划委员会以外,尚未按要求建立州县城乡规划管理委员会,不能充分利用发挥城乡规划管理委员会“提出思路、协调规划、审议规划、监督规划”的作用。

(四)城乡规划管理队伍的业务工作能力和自身建设急待加强。由于我州各规划管理机构成立晚,人员少,馈乏熟悉城乡规划建设管理的业务人才,外地专业人才吸纳困难诸多,加上工作任务重,没有交通工具等困难,造成监督不到位,违法建设屡禁不止,因此急待加强规划管理队伍自身的业务工作能力培训和自身建设很迫切。

(五)城乡规划宣传工作有待加强。广大群众对规划工作的了解程度和参与、重视程度还不足,规划管理工作执行起来比较困难。城乡规划政务公开制度建设和信息系统建设有待加强和完善。目前我州基本无力设立城乡规划展示场所,仅利用办公地点的一些公示栏和建设现场所在地进行极少部分的展示,规划的公众参与制度、城乡规划与建设项目公示制度、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明显滞后。

(六)城乡规划地方性规章建设相对滞后,不能很好适应城市规划依法行政的需要。

三、下半年工作计划

(一)积极多方争取资金,争取把城乡规划工作经费列入各县级财政,加大对规划编制和规划执行的力度,加快泸水、贡山、

兰坪县城总体规划修编步伐,同时提高县城控制性详细规划覆盖率,保障城乡规划的有效落实。

(二)积极协调理顺规划系统垂直管理后和地方政府的相关规划管理工作关系,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加强规划队伍自身建设,有计划分步骤地进行城乡规划知识的相关业务培训,着力提高规划管理队伍的业务素质,同时加快成立城乡规划管理委员会步伐。

(三)结合阳光政府四项制度,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推行阳光规划。积极推行重大决策听证、重要事项公示、重点工作通报、政务信息查询四项制度,进一步增强依法行政理念,增强服务意识,增加规划工作的公众参与方式,扩大公示范围,广泛征求公众意见,接受公众监督,努力形成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主动支持和参与城乡规划工作的格局,为依法编制和实施规划创造良好的环境。

(四)全面贯彻落实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审查工作,结合我州实际,重点做好扩大内需项目的初步设计审查工作。

(五)根据省建设厅开展云南省工程设计资质换证工作的要求,做好我州工程设计单位资质换证申报材料的初审及组织上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