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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管理基本内容

人事管理基本内容

人事管理基本内容范文第1篇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年度报告正文

第一节重要提示及目录

第二节基金简介

第三节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收益分配情况

第四节管理人报告

第五节托管人报告

第六节审计报告

第七节财务会计报告

第八节投资组合报告

第九节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持有人结构(及前十名持有人)

第十节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第十一节重大事件揭示

第十二节备查文件目录

第三章年度报告摘要

第四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年度报告的编制及披露行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及《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制订本准则。

第二条

凡根据《基金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公开发售基金份额并依法办理备案手续的基金,其基金管理人应当按照本准则的要求编制和披露年度报告。

第三条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应当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与完整性,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就其保证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披露基金年度报告应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如个别董事对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应当单独陈述理由和发表意见。未参会董事应当单独列示其姓名。

基金托管人应当对基金年度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进行复核、审查,并出具意见,保证复核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第四条

本准则的规定是对基金年度报告信息披露的最低要求。凡对投资者作出决策有重大影响的信息,不论本准则是否有明确规定,基金管理人均应披露。若本准则某些具体要求对基金确不适用的,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批准后,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在不影响披露内容完整性的前提下做出适当修改。

第五条

基金年度报告的正文应按本准则第二章的要求编制,年度报告摘要按本准则第三章要求编制。

年度报告摘要无须包括年度报告正文各部分内容,但必须忠实于年度报告正文的内容,不得出现与正文相矛盾之处。

第六条

基金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会计报告必须经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审计报告须由上述会计师事务所盖章并由该所至少两名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签名盖章。

第七条

基金年度报告封面应载明基金名称、“年度报告”字样和报告期年份、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名称、送出日期等。年度报告目录应编排在显著位置。

第八条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九十日内编制完成年度报告,并将年度报告正文登载于基金管理人的互联网网站上,将年度报告摘要至少登载在一种由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全国性报刊上。在指定报纸上刊登的年度报告摘要最小字号为标准五号字。

第九条

在基金年度报告披露前,任何当事人不得泄露与其有关的信息,或利用这些信息谋取不正当利益。

第十条

年度报告的文字表述应当简明扼要、通俗易懂。

第十一条

基金管理人应当按照《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的方式履行置备义务。

第十二条

基金管理人应当按照《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履行备案义务。

第二章年度报告正文

第一节重要提示及目录

第十三条

年度报告文本扉页应作重要提示,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如个别董事对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基金管理人应当声明:××董事无法保证本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理由是:…,请投资者特别关注。如有董事未出席董事会,应单独列示其姓名。

基金托管人__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_年_月_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如果执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基金财务会计报告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重要提示中应增加以下陈述:××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基金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或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第十四条

年度报告目录应标明各章、节的标题及其对应的页码。

第二节基金简介

第十五条

基金应披露如下内容:

(一)基金名称、基金简称、交易代码、基金运作方式、基金合同生效日、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基金合同存续期(若有)、基金份额上市的证券交易所(若有)、上市日期(若有)。

(二)基金投资目标、投资策略、业绩比较基准(若有)、风险收益特征(若有)。

(三)基金管理人名称、注册地址、办公地址、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信息披露负责人、联系电话、传真、电子信箱。

(四)基金托管人名称、注册地址、办公地址、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信息披露负责人、联系电话、传真、电子信箱。

(五)基金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登载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基金年度报告置备地点。

(六)其他有关资料: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办公地址;注册登记机构的名称、办公地址。

第三节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收益分配情况

第十六条

采用数据列表方式,提供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包括以下各项:基金本期净收益、基金份额本期净收益、期末可供分配基金收益、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收益、期末基金资产净值、期末基金份额净值、基金加权平均净值收益率、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等。

上述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计算和披露应遵循如下要求:

(一)按照《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号<主要财务指标的计算及披露>》的有关规定计算和披露相关指标。

(二)基金合同生效未满三年的,应披露基金合同生效后的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合同生效当年的数据和指标为非完整会计年度的,应对计算期间作出说明。

(三)数据的排列应该从左到右,左边起是报告期的数据。

(四)对本年度报告调整计算方法的财务指标,前两个会计年度财务指标应采用新旧计算方法同时计算,对比列示的方法进行披露,本年度报告的财务指标按新计算方法计算列示。

(五)因会计政策及会计差错更正追溯调整以前年度会计数据的,应同时披露调整前后的数据。

(六)财务指标的计算公式不须披露。

第十七条

列表显示过往一定阶段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阶段包括三个月、六个月、一年、三年、五年、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今;图示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净值的变动情况,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变动进行比较;图示基金过往三年(基金合同生效未满三年的,图示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收益率进行比较。

基金应按照《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2号<基金净值表现的编制及披露>》的有关规定编制和披露基金的净值表现。

第十八条

披露过往三年(基金合同生效未满三年的,披露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每年的基金收益分配情况。具体披露格式可参照下表:

年度每10份基金份额分红数(至少保留三位小数)备注

合计

第四节管理人报告

第十九条

简要介绍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成员)情况,包括: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成员)的姓名及主要经(学)历。

第二十条

对报告期内基金运作的遵规守信情况作出说明,主要包括:声明基金管理人在报告期内,是否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是否勤勉尽责地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利益,是否严格遵守《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规定;若存在违法违规或未履行基金合同承诺的,应就有关情况作出具体说明,并提出处理方法。

第二十一条

结合宏观经济及证券市场情况,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等作出说明与解释。

第二十二条

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等作简要展望,但不得对具体证券的走势进行预测。

第二十三条

提供基金内部监察报告,简要介绍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说明为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确保经营业务的稳健运行和受托资产的安全完整所采取的主要措施。

第五节托管人报告

第二十四条

托管人应声明其在报告期内,是否存在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是否严格遵守了《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应尽的义务。

第二十五条

托管人应说明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在投资运作、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问题上,是否存在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是否严格遵守了《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是否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若基金管理人未遵守有关规定,托管人应说明发现的问题,托管人就此采取的措施及管理人的改进状况。

第二十六条

托管人应就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意见。

第六节审计报告

第二十七条

披露审计报告全文,审计报告必须由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及其至少两名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出具。注册会计师应当遵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出具审计报告,就会计报表编制的合法性、公允性以及是否符合基金合同的约定等发表审计意见。

第七节财务会计报告

第二十八条

年度报告应披露经审计的会计报表及会计报表附注。

第二十九条

会计报表包括报告期末及其前一个年度末的比较式资产负债表、该两年度的比较式经营业绩表及收益分配表、两年度的比较式基金净值变动表,会计报表应按照财政部和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编制与披露。

第三十条

会计报表附注应按《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3号<会计报表附注的编制及披露>》等相关规定披露以下内容:

(一)基金的基本情况。

(二)若基金年度报告中会计报表的编制未遵守基本会计假设,其会计报表附注应对不符合基本会计假设的事项及原因作出说明。

(三)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及其变更。

(四)税项。

(五)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六)关联方关系及交易,应至少列示最近两个年度的相应数据。

(七)基金会计报表重要项目的说明,应列示比较式报表两个日期或期间的数据。

(八)报告期末流通转让受到限制的基金资产的说明。

(九)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第八节投资组合报告

第三十一条

基金投资组合报告应按《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4号<基金投资组合报告的编制及披露>》等相关规定披露以下内容:

(一)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二)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若有股票投资)。

(三)报告期末按市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股票明细(若有股票投资)。

(四)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若有股票投资)。

(五)报告期末按券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六)报告期末按市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明细。

(七)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第九节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持有人结构(及前十名持有人)

第三十二条

基金应披露报告期末基金的下列信息: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平均每户持有的基金份额;机构投资者和个人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及占总份额的比例;上市基金还应列示基金前十名持有人的名称、持有份额及占总份额的比例。

第十节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第三十三条

开放式基金应列示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本报告期内基金份额的变动情况(报告期内基金合同生效的基金,应披露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的变动情况),其中,本报告期内基金份额的变动情况至少应披露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报告期间基金总申购份额、总赎回份额。

第十一节重大事件揭示

第三十四条

简要揭示报告期内发生的重大事件,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事项:

(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二)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三)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如报告期内无诉讼事项,应明确陈述“本年度无涉及本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事项”。

(四)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五)基金收益分配事项。

(六)基金改聘为其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报告年度支付给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报酬情况,目前的审计机构已提供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

(七)基金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监管部门稽查或处罚的情形,包括稽查或处罚的次数、原因及结论,如监管部门提出整改意见的,应简单说明整改情况。

(八)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专用交易席位的有关情况,包括证券公司名称及租用该证券公司席位的数量、通过各证券公司专用席位进行的股票、债券、债券回购成交金额及占全年基金同类交易成交总额的比例、支付给该证券机构的年佣金及占全年佣金总量的比例、报告期内租用证券公司席位的变更情况、专用席位的选择标准和程序等。

(九)其他在报告期内发生的《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所列的重大事件,以及基金管理人判断为重大事件的事项。

若前款所涉重大事件已作为临时报告在指定报纸披露,应说明信息披露报纸及披露日期。

第十二节备查文件目录

第三十五条

需披露备查文件的目录、存放地点及查阅方式。

第三章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重要提示

第三十六条

除按照第十三条要求列示重要提示外,还应声明:

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年度报告正文。

第二节基金简介

第三十七条

基金应披露如下内容:

(一)基金简称、交易代码、基金运作方式、基金合同生效日、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基金合同存续期(若有)、基金份额上市的证券交易所(若有)、上市日期(若有)。

(二)基金投资目标、投资策略、业绩比较基准(若有)、风险收益特征(若有)。

(三)基金管理人名称、信息披露负责人及其联系方式。

(四)基金托管人名称、信息披露负责人及其联系方式。

(五)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基金年度报告置备地点。

第三节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收益分配情况

第三十八条

采用数据列表方式(可以附有图形表),提供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包括以下各项:基金本期净收益、基金份额本期净收益、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收益、期末基金资产净值、期末基金份额净值、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等。

第三十九条

按照第十七条要求列示基金净值表现。

第四十条

按照第十八条要求披露过往三年每年的基金收益分配情况。

第四节管理人报告

第四十一条

按照第十九条要求简要介绍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成员)情况。

第四十二条

按照第二十条要求对报告期内基金运作的遵规守信情况作出声明。

第四十三条

按照第二十一条要求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业绩表现作出说明与解释。

第四十四条

按照第二十二条要求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等作简要展望。

第五节托管人报告

第四十五条

按照第二十四条、二十五条、二十六条要求披露基金托管人报告。

第六节审计报告

第四十六条

如果基金被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保留意见、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则在披露年度报告摘要时须登载审计报告全文。如果基金被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且在审计报告中无其他强调事项,则无需披露完整的审计报告,但应明确陈述注册会计师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字样。

第七节财务会计报告

第四十七条

应披露经审计的会计报表,包括报告期末及其前一个年度末的比较式资产负债表、该两年度的比较式经营业绩表及收益分配表、两年度的比较式基金净值变动表。

第四十八条

会计报表附注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的说明

说明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是否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如果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比,本报告期基金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发生了变更,应说明变更的内容、理由、影响数或影响数不能合理确定的理由。

若基金首次披露年度报告,则应列示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二)重大会计差错的内容和更正金额。

(三)关联方关系及交易。

(四)报告期末流通转让受到限制的基金资产的说明。

第四十九条

如果基金被出具了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则须按照第三十条披露会计报表附注全文。如果基金被出具了保留意见或有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则除了按第四十八条规定披露会计报表附注外,还应披露保留意见涉及事项或强调事项的有关附注。

第八节投资组合报告

人事管理基本内容范文第2篇

1.1调查对象

选择本科专业为首都医科大学公共管理专业(卫生事业管理方向)的学生(含本科在读、研究生在读和已经工作的学生),采用自填式问卷调查的方式对所有学生进行调查,了解不同层次学生对教学内容的认知状况。2012和2013级的本科生虽然尚未开设卫生事业管理学的课程,但是从大一开始就接受了管理学等基础课程的教育,并且在平时通过专业教育、社会实践和专家讲座等形式接触过卫生事业管理学的研究主题,因此在调查问卷中列出不同的教学专题,调查这部分学生对不同专题的学习兴趣和重要性的认识。2013年首都医科大学在校本科生共4个年级114人,发放问卷114份,回收问卷104份,其中有效问卷80份,有效回收率70%。由于有效回收率较低,故补充调查了在校研究生中本科同样就读于首都医科大学、且没有工作经验的学生14人,回收有效问卷14份。采用邮件方式调查毕业生,计划调查30名毕业生(相当于在校生一个年级的人数),考虑到邮件调查的回收率较低问题,共计向已毕业的学生发放问卷60份,回收有效问卷27份。

1.2调查方法及内容

认知主义学习理论认为,学习者的基础知识和学习意愿对于构建知识体系至关重要,因此,本研究将调查对象分为不同的教学层次,通过问卷调查采集调查对象对学科知识体系的整体评价,对主要教学内容的感兴趣程度评价和重要程度的认知。

1.3数据的分析与处理

调查数据使用Eidata3.1、Excel和SPSS19.0软件录入统计分析。将2013和2012级本科生分组为未学过该门课程的在校生,共37例;2011和2010级本科生和研究生分组为已学过该门课程的在校生,共57例;将已毕业工作的学生分组为已学过毕业生,共27例。主要采用描述性分析,学生对教学内容重要性和感兴趣程度的评分采用方差分析,检验组间差异的统计学意义。

2结果与分析

2.1调查对象

基本情况调查对象中,男生42人,女生79人,分别占总数的34.7%和65.3%。毕业生、研究生、本科2010级、本科2011级、本科2012级、本科2013级分别是27人、14人、19人、24人、19人、18人。

2.2学生对卫生事业管理学理论体系的评价

本调查结果显示,51.3%的学生认为卫生事业管理学理论体系清晰,38.9%的学生认为一般,仅有9.7%的学生认为不清晰。

2.3学生对卫生事业管理学的感兴趣程度

学生对卫生事业管理学的感兴趣程度调查中,50.4%的学生认为有兴趣,而认为一般、没兴趣的学生分别占30.1%和19.5%。

2.4学生对卫生事业管理学

教学内容的评价基于调查对象所使用的教材版本及教材的权威性,调查中,章节的名称依据卫生部“十一五”和“十二五”规划教材《卫生事业管理学(第2版)》和《卫生事业管理学(第3版)》中的名称。通过学生对卫生事业管理学的各章教学内容逐个评分其认为的重要程度和感兴趣程度,调查结果显示,未学过卫生事业管理的学生对部分章节的重要程度和感兴趣程度的认知差异较大,感兴趣程度比重要性程度普遍低10~20分。他们认为教学内容中最重要的是卫生事业管理基础理论,重要性评价88.6±11.6;最不重要的是中医药管理,重要性评价77.3±14.3。最感兴趣的是卫生工作方针,平均值83.4分,但标准差为105.2;最不感兴趣的是初级卫生保健,兴趣值评分68.1±19.7。未学过的在校生对卫生政策和医疗保障两章节的感兴趣程度明显低于已学过的在校生和毕业生。已学过卫生事业管理的在校生对于各章的重要程度和感兴趣程度的评分比较接近,认为最重要的是卫生改革进展和卫生管理基本理论,重要性评分分别为87.8±13.7和87.1±14.1;同样重要的还有医疗保障和卫生政策,重要性评分分别为86.6±13.3和86.5±11.4;最不重要的是中医药管理和医学教育与科研管理,重要性评分分别为74.9±16.6和77.8±17.2。最感兴趣的也是卫生改革进展,重要性评分85.2±16.2;最不感兴趣的是中医药管理,兴趣值评分71.4±19.6。已毕业并参加工作的学生对不同教学内容的重要性和感兴趣程度的评分比较一致,他们认为最重要的和最感兴趣的都是卫生服务质量,重要性和兴趣值评分分别为90.4±8.2和89.6±8.5,明显高于在校生的评分;重要性和感兴趣程度最低的都是中医药管理,重要性和兴趣值评分分别为63.1±21.4和62.4±16.3,评分明显低于在校生;毕业生对卫生信息管理和医学教育与科研管理两章节的评分也明显低于在校生。

3讨论与建议

3.1对于认知状况评价的意义

综合建构主义和行为认知主义学习理论的观点,认知方面的学习可以分为机械式学习与建构式学习两大类。机械式学习的本质是形成文字符号的表面联系,学生并没有深刻理解文字符号的实质内涵,其生理过程是联想与短期记忆。建构式学习的本质是个体获得有实质意义的文字符号,并与原有的知识体系相结合,建构成有逻辑关系的知识体系。进行建构式学习的先决条件包括:第一,学习材料本身有逻辑意义;第二,学习者认知结构中具有基本知识的储备;第三,学习者必须具有建构式学习的意愿,即有积极地将新旧知识关联的倾向。基于建构主义理论对知识构建要素解释,教师的主要功能应是在学生能够有意义地学习新内容之前,为他们“已经知道的”与“需要知道的”知识之间架设起桥梁,充分调动学生主动参与搭建桥梁的意愿,在良好的学习动机之下完成知识体系的构建。

3.2卫生事业管理学的教学目标

卫生事业管理学是一门综合性和应用型及理论联系实际的课程,是研究卫生事业发展规律的科学,它的任务是研究卫生事业管理的理论和方法;研究与中国国情相适应的卫生政策;研究与正确的政策相适应的组织管理和工作方法;研究中国及世界各国卫生事业管理的经验和教训等。卫生事业管理学来源于卫生管理工作的实践,而又反过来对卫生事业管理实践发挥着不可忽视的指导作用。一方面,它需要综合运用医学、经济学、管理学和法学等多学科知识,在课程设置、教学中必须兼顾医学、管理学、经济学和法学的相关课程;另一方面,卫生事业管理教学的存在价值在于实际应用。

3.3学生对教学内容的认知状况

整体来看,学生对各章节内容的感兴趣程度普遍低于已经意识到的重要程度,而且对于内容亦有侧重,例如普遍对中医药管理不重视,比较重视卫生管理基础理论和卫生改革进展,这表达了学生对理论基础重要性的认同,对目前卫生领域内时事进展的关心以及迫切需要与时俱进的理论知识的愿望。从不同教学层次的学生来看,未学过卫生事业管理的学生对大多数专题的重要程度和感兴趣程度的认知差异较大,对卫生事业管理的基础理论、卫生政策、卫生规划等章节,他们都能认识到内容的重要性,但是兴趣相对较弱,对卫生政策和医疗保障两章节的感兴趣程度明显低于已学过该课程的在校生和毕业生;对卫生组织、卫生工作方针、初级卫生保健等重要的内容也缺乏认识,看到标题感觉不知所云,也不知道对构建知识体系的重要性。已学过的在校生比较重视的内容都是卫生改革,重要原因是高年级在校生对基本理论已经有了一定的认知,希望通过课程教学获得更多前沿信息和改革进展。已毕业参加工作的学生认为最重要的和最感兴趣的都是卫生服务质量管理,其次是卫生政策、卫生应急管理和医疗保障,这可能与多数毕业生就职于医院有关,毕业后对各章节教学内容在实际工作岗位的实用性有了更进一步的认识。

3.4改进卫生事业管理学课程教学的建议

人事管理基本内容范文第3篇

关键词: 公共事业管理专业 培养目标 《管理学》课程教学模式

一、引言

目前,我国高等本科教育中管理类专业的发展已涉及工商管理以外的多个领域。其中,作为公共管理类专业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公共事业管理专业自1998由教育部设立以来,得到了快速的发展,目前开设这一专业的高校已多达300多所[1]。显然,公共事业管理专业的培养目标和要求与工商管理等其他专业有明显差异,而《管理学》课程却是这些管理类专业共同的基础课程。但目前《管理学》(或《管理学原理》)课程在各相关专业的教学中却是大同小异。无论是教学内容、案例分析,还是课程实践和考核方式等,都没有系统考虑到不同管理类专业的差异。因此,为提升教学质量,使《管理学》课程的学习真正为公共事业管理专业培养提供基础,我们有必要转变教学思路,兼顾公共事业管理专业的培养目标与要求,探索不同的教学模式。

从已有的研究来看,目前不少学者都从多个角度探讨了《管理学》课程的教学改革和完善思路。其中大部分研究主要是围绕课程教学方式的改革展开的,如针对案例教学的研究[2]、探讨互动式教学模式的研究[3]及有关实践教学环节的讨论等[4]。近年来,粟浩等人和霍彬的研究还考虑到了不同管理类专业的发展对于《管理学》教学的影响,但并没有深入系统地研究适合不同专业培养特征的《管理学》教学模式[5][6]。

鉴于此,我们基于公共事业管理专业的培养目标与要求,从内容体系、教学形式和考核方式等方面入手,分析我们《管理学》课程的教学现状并进一步探讨适合公共事业管理专业培养目标与要求的《管理学》教学模式调整思路,以期为公共事业管理专业的基础课程教学提供启示与借鉴。

二、公共事业管理类专业的培养目标与要求

教育部对公共事业管理专业的培养目标是:培养面向21世纪的适应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的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具备现代管理理论、技术与方法等方面的知识及应用这些知识的能力,能在文教、卫生、体育、环保、社会保险等公共事业单位行政管理部门从事管理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7]。

在实践培养环节,国内大部分高校所制定的公共事业管理专业培养要求也是基本一致的。具体地说,要求学生主要学习现代管理科学等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接受一般管理方法、管理人员基本素质和基本能力的培养和训练,掌握现代管理理论、技术与方法,从事公共事业管理单位的管理工作,具有规划、协调、组织和决策方面的基本能力。学生毕业后还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一是熟悉与公共事业管理有关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与制度;二是掌握管理科学、经济学、社会学等学科的基本知识和基本理论;三是了解公共事业管理学科理论前沿和发展动态;四是具有进行质量管理、数据收集和处理、统计分析的基本知识和能力,具备应用计算机以及管理信息系统等技术与工具进行定量分析的能力;五是具有较强的应用写作能力,熟练掌握办公自动化和电子政务等知识与技术,能够胜任公共事业单位行政管理部门的实际工作;六是具有较强的社会调查能力,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方法与技能。

三、公共事业管理专业《管理学》教学现状分析

《管理学》课程教学涉及多个方面的内容,这里将基于相关研究文献,并结合教学实践及对公共事业管理专业学生的调查,从课程的内容体系、教学形式与考核方式三个方面对公共事业管理专业《管理学》课程教学的现状进行了分析。

(一)内容体系

从《管理学》课程教学的内容体系来看,无论是采用国内教材,还是借鉴国外教材,目前该课程讲授的主要内容集中体现在两大部分:一是管理学的基础与环境,主要涉及管理学理论的发展历程、趋势与管理职能的实施前提等内容;二是管理的具体职能阐述,主要介绍各项主要管理职能的运行内容及方法,包括决策、计划、组织、领导和控制等。这些内容有一个共同特点,就是侧重于从企业管理行为的角度来介绍,而在公共事业管理专业的《管理学》课程教学中,学生所学到的却是与企业管理类似的教学内容。

(二)教学形式

《管理学》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课程,尽管在目前国内的课程教学中,教师仍偏重于理论讲解,但已开始引入一些结合管理实践的教学环节。具体来看,目前较为多见的实践教学形式主要是案例教学和课程实践等。

案例教学在目前的《管理学》教学中受到了教师和学生的普遍欢迎。这种方式强调理论知识在案例情景中如何运用,因此有助于帮助学生加深对理论的理解与应用[8]。但在目前公共事业管理专业的《管理学》教学中,教材提供的案例及教师选择的案例大部分都是来自于一些企业的管理实践。这对于工商管理类专业的学生固然十分有效,但对于公共事业管理专业的学生来说,这些案例的学习将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其灵活运用管理学理论的能力。

课程实践虽然没有案例教学那么普遍,但已广泛开展。课程实践主要是在相对开放的环境下,教师通过组织和指导学生参加一定的实践活动,将理论知识运用于实践的教学活动之中[9]。从公共事业管理专业的《管理学》课程教学现状来看,课程实习环节以实地参观考察、邀请专业人士开设讲座等方式为主,而且所选择的参观对象与专业人士也以企业为主。这类形式的课程实践不仅使得学生只能“被动应付”,而且不利于通过实践环节提高学生对所学知识的理解与应用。

(三)考核方式

当前大部分高校《管理学》课程所采取的考核方式与其他各类课程并无明显差异。考核环节主要包括两大方面:一是平时成绩,主要是在综合考查学生课程出勤情况、课堂讨论与案例分析的参与程度、作业完成情况等基础上,依据课堂记录评定分数[10];二是期末考试,主要是由授课教师对学生所答试卷进行评阅,判定学生对管理学知识的书面掌握情况。而在上述两方面考核环节中,期末考试在学生总成绩中的比重远大于平时成绩,这往往会导致学生为考而学,不利于培养学生的创造能力。

四、公共事业管理专业《管理学》教学模式调整思路

显然,从上述对公共事业管理专业《管理学》课程教学的现状分析不难看出,目前的教学模式仍存在诸多弊端。其中有不少缺陷正是与《管理学》课程教学中缺乏对公共事业管理专业培养目标与要求的考虑密切相关的。鉴于此,根据公共事业管理专业的培养目标与要求,我们从以下四个方面提出基于公共事业管理专业培养目标与要求的《管理学》课程教学模式的转变思路。

(一)调整课程内容体系

目前的《管理学》课程教学以传授工商管理类知识为主,这对于公共事业管理专业的培养显然是不合适的。从具体的课程内容调整方向来看,应根据政府和公共事业管理部门的特点,对管理学的环境与相关职能的介绍作出相应的调整。例如,可以在现有内容基础上增加部分行政与公共管理方面的基本理论,而在管理的主要职能介绍方面,也可以对公共事业管理中经常会涉及的领导、组织和控制等方面的内容进行重点讲授。

(二)修编课程教学案例

不同的管理类专业需要不同的教学案例,这对于学生理解相关管理理论,并将其运用到所学的专业领域是十分重要的。应该说,目前《管理学》课程教学中所使用的教学案例对于工商管理类专业的培养已比较充分,而对于公共事业管理专业而言则仍显不足。因此,有必要补充政府管理或公共事业管理方面的案例。例如,可以选取社会上较为突出的现象和事业单位改革中的现实问题作为案例,请学生讨论,然后对其讨论意见做出相关的理论阐述[11],由于《管理学》课程主要面向低年级学生开设,因此有针对性地开展案例教学显然有助于学生在今后的相关专业学习中与所学的相关理论联系起来。

(三)完善课程实践形式

完善课程实践的首要任务就是要形成多样化的实践教学形式。相关研究资料显示,美国大学管理类的专业一般都有一定时间的社会实践要求,授课形式也多种多样,通常采用演讲课、讨论课、辅导课、实验课、个案研究、情景模拟、项目研究、角色扮演等课型[4]。对于公共事业管理专业的《管理学》课程教学来说,以上各种形式的教学实践并不需要全都采用。针对公共事业管理专业的培养目标,我们认为演讲课、讨论课、情景模拟、角色扮演等形式是不错的选择。

(四)改革课程考核方式

主要是通过加强对平时教学环节的考核以完善《管理学》课程的考核机制。根据刘琴等人的调查研究,接近百分之八十的学生认为平时成绩很重要[12]。而对于公共事业管理专业,平时成绩的考核不能仅局限于学生的出勤和作业完成情况。最好能够将案例教学及课程实践结合起来,通过考察学生参与案例讨论及课程实践的表现,综合评价学生的学习成绩,同时还应适当提高平时成绩在总成绩中所占的比重。例如,可以将学生课堂演讲和讨论的成绩计入课程成绩。总之,这些课程考核的改革措施不仅能够激励公共事业管理专业的学生积极参与课程实践,而且有利于提升学生对管理学理论的应用能力。

参考文献:

[1]宋琪,方永恒.公共事业管理专业实践教学体系的构建与实践[J].西安邮电学院学报,2008,13,(4):143-146.

[2]李品媛.试论管理学教学中的案例研究法[J].管理学报,2008,5,(3):340-345.

[3]康晶,冀鸿.多元化的管理学课程教学模式[J].长春理工大学学报(高教版),2007,2,(4):131-133.

[4]杜龙政,熊妮.高校管理学实践教学的现状与对策[J].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27,(1):164-165.

[5]粟浩,田佳.“管理学”教学改革探讨[J].重庆工学院学报,2007,21,(1):147-149.

[6]霍彬.《管理学》课程教学改革措施探讨[J].考试周刊,2008,(10):7-9.

[7]教育部高等教育司.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专业介绍[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1998:212-213.

[8]金春华,田林子.《管理学》教学方法改进研究[J].管理,2007,(7):62-63.

[9]肖静.实践教学在《管理学》课程教学中的应用研究[J].内江科技,2008,(7):84-85.

[10]武忠远,王成,李兴开.管理学课程改革新思路[J].教育探索,2008,(7):51-53.

人事管理基本内容范文第4篇

为提高内部管理水平,规范内部控制,全面落实《常德市实施〈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工作方案》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局内部控制规范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中央省市作风建设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精神,按照常德市实施《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工作方案的要求,通过宣传动员、内部自查、制定制度、严格执行的方式,夯实单位会计基础工作,保证经济活动合法合规、资产使用安全有效、财务信息真实完整,切实防范和预防腐败,规范内部控制,提高管理水平。

二、目标任务

(一)工作目标。

通过实施《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使内部控制理念深入人心,形成人人注重风险防范、处处强化责任意识的良好氛围;各类经济活动的规章制度及其业务流程得到细致梳理,经济活动的决策、执行、监督实现有效分离,议事决策机制、岗位责任制、内部监督等内控机制更加完善;内部控制牵头科(室)及其工作职责得到进一步明确,各科(室)在内部控制中的沟通、联动机制更加顺畅、高效,形成管控合力;内部控制关键岗位工作人员的培训、评价、轮岗等机制得到建立健全;账务处理及财务信息编报水平明显提高;内控信息化手段建设取得进步,风险评估和内部控制方法更加科学规范;以预算管理、收支管理、政府采购管理、资产管理、建设项目管理、合同管理等业务层面内部控制制度为主要内容,汇编形成我局内部控制工作手册;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落实工作进入常态化、规范化轨道,内部控制工作成效不断显现。

(二)工作任务。

根据《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要求,努力从单位和业务层面两个方面加强内部控制。

一是建立并组织实施适合我局实际的内部控制体系,包括单位经济活动的决策、执行和监督相互分离;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关键岗位责任制,确保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相互制约和相互监督;充分运用现代科学技术手段,加强内部控制。

二是梳理我局各类经济活动的业务流程,明确业务环节,系统分析经济活动风险,确定风险点,选择风险应对策略。

在以上基础上,建立健全我局各项内部管理制度。

(三)任务分工。

单位内部控制工作机构,负责内部控制工作的组织和机制的建设、内部管理制度的完善、关键岗位工作人员的管理、财务信息的编报等工作,对具体经济业务活动进行全面梳理,查找存在的风险,提出完善意见,制定具体制度,经局党支部会议研究同意后组织实施。

具体经济业务活动主要包括预算业务管理、收支业务管理、票据管理、政府采购业务管理、资产管理、生产发展资金使用管理、项目管理、经济合同管理以及内部监督管理等内容。

三、主要步骤

(一)宣传培训学习阶段(1至5月)。

按照全市统一部署,我局会计刘华斌参加市财政局组织的专门培训。

同时,局办公室开展本局宣传、培训和集中学习活动,使全局工作人员全面了解实施《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的意义、原则、内容和方法,在全局形成“人人学内控,人人懂内控,人人参与内控,人人执行内控”的局面。

(二)梳理评估设计阶段(6至7月)。

按照内部控制规范要求,对单位和业务层面现有工作制度和业务内容进行全面梳理,完善经济业务流程,形成本单位规范的经济流程目录。

开展经济活动风险评估,查找风险点。

同时,在内部控制分析、诊断的基础上,综合运用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内部授权审批、归口管理、预算管理、会计控制、单据控制、信息内部公开等八类控制方法,设计风险控制措施。

(三)内控制度建设阶段(8至9月)。

按照科学、民主、规范、严谨原则,根据设计的控制措施,结合工作实际和业务特点,细化工作程序,加强包括内控组织建设、机制建设、制度建设和信息化建设在内的单位层面建设,加强包括预算编制、审批、执行、决算与考评制度建设、收入和支出内部管理制度建设、采购内部管理制度建设、资产内部管理制度建设、项目内部管理制度建设、经济合同内部管理制度建设在内的业务层面建设。

利用文字、图表等形式搭建单位层面、业务层面内部控制制度的基本框架。

按照不同层面的内部控制要求,将管控措施、权责、流程融入内部控制制度,使各项制度规范化、系统化、流程化、信息化,做到各项制度完整、可操作,完成本单位内部控制工作手册的编制。

(四)强化组织实施阶段(9至10月)。

根据单位内部控制制度,认真组织内部控制制度的实施,并加大对各项内控制度建设和落实情况的检查指导,提高贯彻实施《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的工作效率和效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

成立由肖继国任组长,曾辉、谢启宏、曾志任副组长,李爱顺、熊和平、侯志刚、李恩堂为成员的贯彻实施《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工作领导小组。

负责组织制定我局贯彻实施内部控制规范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工作,协调解决重大事项、监督、指导内部控制工作开展。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李爱顺兼任办公室主任,刘华斌、代君慧为成员,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二)精心组织。

贯彻实施《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涉及单位层面、业务层面、评价监督等多方面工作,时间要求紧,工作任务重。

要将其作为当前及今后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常态化工作来抓,精心组织落实,做到边学习、边梳理、边完善、边规范、边执行,逐步建立权责明确、运行有效、执行有力、管理科学的内部控制体系。

(三)落实责任。

内部控制规范实施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组织协调,细化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职责,落实工作责任。

单位主要负责人为内控规范实施第一责任人,要带头推动规范实施,做到任务到岗、责任到人、层层抓落实。

常德市地震局 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工作方案XX二:县直各单位,各乡镇财政分局:

为贯彻落实省财政厅、监察厅、审计厅《关于全面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实施意见》(财会〔201x〕212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指导和促进各单位开展内部控制建立和实施工作,根据财政厅《关于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的实施意见》(财会〔201x〕1031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提出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是指单位在开展内部控制建设之前,或在内部控制建设的初期阶段,对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情况进行的“摸底”评价。通过开展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明确单位内部控制的基本要求和重点内容,围绕重点工作开展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同时,发现单位现有内部控制基础的不足之处和薄弱环节,通过“以评促建”的方式,推动各单位于201x年底前如期完成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工作。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应当贯穿于单位的各个层级,确保对单位层面和业务层面各类经济业务活动的全面覆盖,综合反映单位的内部控制基础水平。

(二)坚持重要性原则。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应当在全面评价的基础上,重点关注重要业务事项和高风险领域,特别是涉及内部权力集中的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着力防范可能产生的重大风险。各单位在选取评价样本时,应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优先选取涉及金额较大、发生频次较高的业务。

(三)坚持问题导向原则。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应当针对单位内部管理薄弱环节和风险隐患,特别是已经发生的风险事件及其处理整改情况,明确单位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工作的方向和重点。

(四)坚持适应性原则。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应立足于单位的实际情况,与单位的业务性质、业务范围、管理架构、经济活动、风险水平及其所处的内外部环境相适应,并采用以单位的基本事实作为主要依据的客观性指标进行评价。

三、主要任务

(一)组织动员。各行政事业单位应当于201x年7月中旬,全面启动本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研究制订具体实施方案,精心组织本单位积极开展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

(二)开展评价。各行政事业单位应当于201x年9月底前,按照本实施办法的要求,以《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财会〔XX〕21号)为依据,在单位主要负责人的直接领导下,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指标评分表》及其填表说明(见附件2和附件3),组织开展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

(三)评价报告及其使用。各单位应将包括评价得分、扣分情况、特别说明项及下一步工作安排等内容在内的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报告(参考格式见附件4)向单位主要负责人汇报,以明确下一步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重点和改进方向,确保在201x年底前顺利完成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工作。各单位可以将本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得分与同类型其他单位进行横向对比,通过对比发现本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不足和差距,并有针对性地加以改进,进一步提高内部控制水平和效果。

县直部门应当在部门本级及各所属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的基础上,对本部门的内部控制基础情况进行综合性评价,形成本部门的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报告,作为201x年决算报告的重要组成部分向县财政局报告。

(四)总结经验。县直各单位、各乡镇财政分局应当于201x年11月20日前,向县财政局(会计股)报送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总结报告。总结报告内容包括本单位及系统开展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的经验做法、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工作建议及典型案例等。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望江县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附件1),负责具体组织实施我县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县直各单位、乡镇财政分局要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做好前期部署、部门协调、进度跟踪、指导督促。各行政事业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对本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的组织领导。在建立实施内部控制的基础上,认真对照,真实完整地填写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表和评价报告。

(二)加强宣传督查。县直各单位,各乡镇财政分局要切实加强对本单位本地区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的宣传督查。要认真做好宣传报道、信息报送等工作,汇总基础性评价表和评价报告,总结经验成果。要加强对本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进展情况和评价结果的监督检查,确保内部控制建立实施和基础性评价工作按期完成。

(三)加强协调联动。财政、监察、审计等相关部门,要加强会商和信息共享,协调联动,建立联合工作机制,加大宣传力度,推广先进经验与做法,发挥先进单位的示范带头作用,共同推动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

联系人:望江县财政局会计 易武

联系电话:0556-71860

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工作方案XX三:为推进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开展内部控制工作,提高行政事业单位内部管理水平,确保财政部《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以下简称《内控规范》)在我县的贯彻实施和有序推进,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统一思想

《内控规范》将内部控制的基本原理与我国行政事业单位的实际情况相结合,重点强化机制建设,将制衡机制嵌入到内部管理制度中,是指导行政事业单位加强内部管理的重要规范性文件。实施《内控规范》对提高单位管理水平,规范财经秩序,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建设服务型政府具有重要意义。

二、实施范围

XX年1月1日起,全县党政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查机关、各民主党派机关、人民团体和事业单位(以下统称单位),全面实施《内控规范》工作。

三、总体目标

通过《内控规范》的贯彻实施,夯实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各项基础工作,保证经济活动合法合规、资产安全和有效使用、财务信息真实完整,达到进一步推进财政规范化科学化信息化管理、提高行政事业单位内部管理水平、有效防范舞弊和预防腐败、提高公共服务的效率和效果的总体目标。

四、组织领导

为做好《内控规范》的贯彻实施工作,县财政局建立由局长负责、分管局领导牵头实施,局内相关股室、县直各单位、咨询委员会成员共同参与实施的工作联络机制,对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内控规范》的组织实施工作负总责。

各单位应相应成立工作机构,加强实施工作的组织和领导,采用适当的方式建立实施工作机制,制定贯彻实施《内控规范》的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工作措施和时限要求,负责本单位《内控规范》的实施和运行工作。

五、实施步骤

全县《内控规范》实施工作具体分为以下三个阶段:

(一)组织发动(XX年5月)

XX年5月,召开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实施动员和培训大会,组织各单位学习财政部通知精神,系统培训《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的意义、内容、实质和精髓,为全面实施内控规范营造良好氛围和奠定基础。

(二)各单位内控规范建设(XX年5月-XX年10月)

各单位按照内控规范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并有效组织实施。具体要求如下:

1.准备阶段(XX年6月底前完成)

一是各单位做好本单位内部控制规范实施的宣传发动工作,培育良好的内部控制文化,形成良好的内部控制规范实施氛围,二是按照本通知的要求,制定本单位内部控制规范实施工作方案,尽早启动此项工作,并在XX年6月底前将单位的内部控制规范实施工作方案报送县财政局会计股备案。

2.建设阶段(XX年10月底前完成)

各单位以《内控规范》为依据,以单位现有管理体系为基础开展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工作,具体工作步骤如下:

(1)流程梳理:各单位以本单位的经济活动为基础,按照《内控规范》要求,对单位层面和业务层面的现有工作制度和业务内容进行全面梳理,在此基础上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要求进一步完善本单位的经济业务流程,形成本单位规范的经济业务流程目录;同时,对本单位的各项经济支出进行系统梳理,形成本单位的经济支出分类目录。

(2)风险评估:在流程梳理的基础上,结合本单位管理现状,开展经济活动的风险评估工作,识别潜藏的经济活动风险点,形成符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风险清单。

(3)内控诊断: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内控规范》,对本单位现有的内部控制体系进行诊断,查找本单位现有内部控制体系对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要求的遵循程度和现有内部控制体系的控制措施对风险的防控能力,诊断出本单位现有内控体系的缺陷,形成诊断报告,编制缺陷清单。

(4)管控设计:在内控诊断的基础上,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综合运用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内部授权审批、归口管理、预算控制、财产保护控制、会计控制、单据控制、信息内部公开等八类控制方法,设计控制措施。

(5)制度建设:根据本单位设计的控制措施,利用文字图表等形式,搭建本单位的单位层面、业务层面内部控制制度框架。

单位层面制度建设主要包括:加强内控组织建设、机制建设、制度建设和信息化建设,为内控工作提供机制保障。

业务层面制度建设包括:建立健全经济活动工作流程和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预算、收支、采购、资产、项目以及合同的管理和控制。按照《会计法》《预算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要求,建立健全预算编制、审批、执行、决算与考评等内部管理制度;按照国家财政政策和财务制度规定,建立健全收入和支出内部管理制度;按照《政府采购法》和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管理要求,建立健全政府采购内部管理制度;按照财政部有关国有资产管理规定和财务管理要求,建立健全资产内部管理制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我县投资评审工作要求,建立健全项目内部管理制度;按照《合同法》有关要求,建立健全经济合同内部管理制度。在内部控制制度框架的指导下,按照不同层面的内控要求,将管控措施、权责、流程融入内部控制制度,并编制本单位的管控手册。

(6)组织实施:根据本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全面组织内控制度的实施。

(7)信息化落地:根据本单位的内部管理需要,逐步构建本单位的内部控制信息系统,将内部控制的基本要求固化在信息系统之中,达到内部控制标准对单位各项经济业务约束的机控“自动”生成,实现内部控制在本单位的信息化落地。

(三)总结(XX年11月-XX年12月)

全县行政事业各单位完成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工作后,及时编制本单位的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总结报告,经本单位负责人签字后于XX年10月底前报送县财政局会计股备案。

XX年11月起,财政、审计部门组织相关人员、各单位财务负责人、内部控制咨询委员会成员等对各单位的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情况进行督导检查、考核评估,对《内控规范》实施工作进行总结、归纳、提炼,形成我县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实施范本(含工作方案、工作底稿、工作成果等),为单位更好地实施《内控规范》提供指导。

乡镇人民政府、县直行政事业单位的考核评估结果纳入XX年度单位财务管理绩效评估和单位财会人员年度业务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

四、工作要求

(一)认真学习

各单位要组织全员学习《内控规范》,采取多种形式,实现单位决策层、执行层、监督层了解掌握《内控规范》、本单位管理制度应遵循的原则、基本要求、控制重点、监督程序和方法等。要把认真学习《内控规范》、本单位管理制度贯穿于施行《内控规范》的全过程。

(二)加强领导

各业务主管部门,既是本部门内控实施的组织者和执行者,也是本系统内控组织实施的管理者和指导者,要积极带头并组织本系统开展工作,形成内控管理范本,加强对本系统内控实施情况的督导和检查。

各单位作为《内控规范》实施的主体,要建立健全单位“一把手”任组长负主要责任的内部控制领导小组,确定内控牵头部门和参与部门,建立单位内部控制部门联动机制,做到牵头部门负责组织落实,相关部门积极协调配合。各《内控规范》单位负责人作为内控实施的第一责任人,要高度重视、全力支持,切实担负起领导责任,确保《内控规范》施行取得实效。

(三)跟踪服务

为加强对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实施内控工作的指导,由县财政局聘请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县直内控实施重点联系单位财务负责人组成“澧县贯彻实施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咨询委员会”(具体成员名单见附件),负责《内控规范》贯彻实施的政策指导、培训学习和咨询服务,实行定期例会和重大事项临时会议制度,帮助实施单位解决内控制度建设和执行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四)按时推进

各单位要根据本通知的时间节点和要求,按时推进本单位的内部控制规范实施工作,确保我县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实施工作的有序推进。内部控制建设的内容将纳入以后年度财政绩效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的重点。

(五)着力保障

《内控规范》是行政事业单位的一项重要管理活动,是一项系统工程。财政部门和各单位要安排必要的贯彻实施内控专项经费,以保障《内控规范》实施的需要。

人事管理基本内容范文第5篇

对于会计的工作性质而言,在整个工作的过程中,主要记录着事业单位全面性、系统性的资金状况,这种制度形式是对事业单位的有效性监督,其记录的内容可以充分反映单位的预算情况。在现阶段我国市场经济的建立及发展的过程中,基本的经济体系逐渐得到了一定的改革,因此,要想在整个过程中推动企业的经济发展,就应该优化基本的会计核算制度形式,使事业单位在整个发展的过程中可以实现与时俱进的发展目标,从而在根本意义上完善事业单位的核算制度形式。与此同时,在现阶段经济形式的建立及发展的过程中,应该逐渐建立起与社会发展形式相适应的制度形式,完善基本的核算制度,不断探索会计核算制度的基本方式,从而为事业单位的发展提供充分性的保证,使企业在整个社会变化的过程实现经济化的发展。

二、事业单位会计核算的问题

(一)会计核算的基础内容相对较多

对于事业单位会计核算的工作内容而言,存在着很多基础性的工作形式,这种现象的出现在一定程度上给企业的核算内容带来了一定的影响,其主要的问题形式可以充分体现在一下几个方面:首先,事业单位中的会计基础工作存在着一些不规范性的内容形式,在基础事物的处理过程中,也没有制定基础性的内容形式,从而导致在事业单位的管理过程中会出现工作内容不能得到统一的现象,为整个事业单位的基础性工作带来一定制约性的发展因素。其次,在事业单位的会计工作的处理过程中,存在真很多票据报销的现象,这种问题的出现会在一定程度上给企业的资金运营造成一定的影响。

(二)会计核算中的基础性问题

在会计核算制度的建立过程中,其基础性的内容形式主要是指收付实现制以及权责的发生制度。对于收付实现制的制度形式而言,是我国大部分事业单位制度使用的基础,其主要的含义主要是在进行会计核算的过程中,将全部的现金收入作为基本的收入形式,将全部的资金消耗作为内容的耗费,从而实现一种基本的会计核算形式,这种制度形式的基本特点主要是人工成本相对较低,而且也可以通过直观性的内容形式反映出实际的情况。但是,在现阶段市场经济的建立及发展的过程中,由于社会环境出现多样化的发展形式,收付实现制出现了较多的问题形式,在很多情况下不能及时适应整个时代的发展,这种现象的出现主要是由于,适应单位的收入及支出并没有按月进行核算,而是以年为单位进行计算的,从而在根本意义上导致出现收支不均衡的现象,如果在整个核算的过程中出现较为严重的情况,还会为企业的发展带来一定制约性的影响。

三、事业单位会计核算的改进基础

(一)与核算的基础内容充分结合

在现阶段事业单位核算制度的建立过程中,实践的收付实现制在一些情况下不能充分显示出企业的真实发展现状,而责权制度形式的建立会将设备的使用过程及相关费用计入会计账簿中,而这种形式就可以将基本的信息情况真实的反应出来。但是,在整个内容使用的过程中,也并不意味着完全放弃收付实现制,而是根据企业在发展过程中的基本情况进行合理的选择,将不同的收入资金及相关内容进行合理性的分配,从而为企业的发展提供充分性的保证。与此同时,责权制的制度形式主要会体现在非现金的业务形式中,例如,企业在借贷或是放贷的过程中,所产生的相关利息以及拖欠的工作等。而且,在会计核算制度的建立过程中,也应该充分的实现透明化的财务管理形式,分别设置实际应收的账务形式,使事业单位在发展的过程中通过核算制度的建立得到全面性的发展。

(二)逐渐提高会计核算人员的专业化素质

在事业单位的建立及发展的过程中,应该将基本的核算制度责任到人,从而为企业的发展提供一支综合性的发展队伍,优化企业人员的管理,通过这种制度形式的建立,可以为企业会计核算制度的建立提供充分性的保证,因此,在现阶段事业单位的建立过程中,要想提高企业会计核算人员的整体素质,就应该优化基本的管理形式,充分做到以下几点:首先,事业单位在管理的过程中应该逐渐完善内部人员的控制问题,提高会计人员的专业化标准,所招聘的会计从业人员应该是专业化的技术人员,对于刚招聘的专业人员应该进行上岗培训,严格的控制会计核算专业人员的招聘制度形式,从而在根本意义上提高会计核算人员的专业素养;其次,事业单位在发展的过程中,应该定期进行人员的培训,使会计核算人员可以及时适应整个时代的变化,强化其基本的道德建设,从而提高企业员工的责任心。

(三)强化会计核算制度的监督

在事业单位的建立及发展的过程中,会计核算的制度形式缺乏一定的真实性,因此,在制度优化的过程中,会出现核算制度不合理、监管制度不健全的形式,当这种现象出现时,就会为整个核算制度的建立造成一定的影响。因此,在现阶段企业的建立及发展的过程中,应该强化财政制度的监管,优化基本制度的审核模式,严厉制止核算过程中出现弄虚作假的现象。而对于企业中有关的部门而言,在制度的建立的过程中,应该建立健全的法律形式,并按照相关的标准进行规范化的处理,在整个制度处理的过程中,应该充分保证会计法的全面落实,从而使会计法律形式在整个核算的过程中得到充分性的体现。与此同时,在企业制度优化的过程中,应该将个人工作的效率与企业的经济形式充分的融合,在这种制度形式的建立过程中,可以改变以往员工的工作状态,提高企业员工的工作热情,激发员工的凝聚力,而且也可以给予会计核算人员相关的责任形式,制定规范化的单位收支管理规范,从而引导会计核算人员进行全面性的学习,逐渐接受基本的工作形式,将工作内容落实到每个工作的环节,从而为企业的发展提供充分性的保证。因此,通过监督管理制度的建立,可以规范企业员工的工作形式,保证会计核算制度的稳定性发展。

四、结束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