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灾害防治项目

灾害防治项目

灾害防治项目范文第1篇

【关键词】防治工程;地质灾害;风险管理

一、前言

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其整个工程流程包括前期勘查、目标监测、项目评估、工程施工以及竣工科研等诸多类型。而项目风险管理一般基于立项开始,从实施至终结的整个过程。但是相对于其他过程来说,项目施工由于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的特殊性,其风险问题较为突出,在整个地质灾害防治工程项目的风险管理上处于核心的地位。因此为了保证相关工程施工人员与企业的人身财产安全,使工程项目可以发挥出其对地质灾害的防治作用,本文主要基于项目施工中较为容易出现风险问题的政策与环境、进度、财务以及技术等四个层面进行探讨,总的来说,其具有一定的意义。

二、地质灾害防治工程项目的风险管理

1、政策与环境风险

(1)风险构成

政策与环境风险,其属于两个层面被动变化的风险问题。其中对于政策风险来说,其主要是指项目施工时,由于国家性、行业性或项目合同与规范等政策、法规、规划以及标准等出现更改、作废或新办法实施等给项目带来的风险问题。而对于环境风险来说,其主要是指项目实施时,所涉及到的环境(例如,自然性、政治性、法制性以及经济性等层面)变化给工程带来的风险问题。

(2)风险管理控制

政策风险是一种宏观层面的风险问题,其在变化的过程中需要一定的制定周期与缓冲期。因此实际施工与立项上,一定要及时对相关信息进行把握与分析,并对一些既定的风险问题进行控制方案的制定。而环境风险则存在较大的不可预知性,具可以在某一时段突然出现。因此在地质灾害防治工程项目上,无论是立项与项目评估,还是项目施工,一定要有针对性完成气象、水文、地质、以及地质构造等信息的收集,并参考同一地区其他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经验进行全面的分析与研究工作,进而编制风险管理措施。

总的来说,面对政策与环境风险时,其管理的基本方法就定时更新信息的收集,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科学性的预测工作,从而可以提前制定应对方案。而在整个项目上,特别要针对自然风险进行风险管理的立项。

2、进度风险

(1)风险产生与构成

①有关单位的影响:在一般情况下,除了实施单位外,业主、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材料供应商、水电部门以及相关部门都有可能大大小小的影响到项目施工进度。

②施工条件的变化:指施工的过程中,如果前期勘探报告与现场地质和水文条件不相吻合时。往往会导致整个施工方案失去效用,轻则暂时停工,重则导致整个立项重新开始。

③技术失误:在项目施工的过程中,由于其工艺较为复杂,当技术措施不当时,较为容易引起施工技术事故的出现。另外,在应用新技术与新材料时,由于缺乏施工经验,也较难确保施工质量等,从而影响到施工进度。

④组织管理失误:由于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属于一项综合性系统工程,对于工期要求较高,因此大部分时间需要交叉施工。而这时,如果流水施工组织失误,对施工人员与机械设备调配不当时都会影响到实际的施工进度。

⑤产生意外事件:在整个施工流程中,意外事故的出现往往带来突发性。例如,地质灾害、安全事故以及企业破产等,这些因素出现时,对工期进度的影响较大。

(2)进度风险管理控制

对于地质灾害防治工程,进度问题在整个项目施工风险上最为常见,对于大部分工程项目来说,按时交付项目较难。因此,在实际工作上,一定要根据自身实力对进度计划进行有效编制,并延出一定的缓冲时间,确保整个工程项目具有充裕的施工时间。而在编制进度计划时,其一般进程包括:活动定义、活动排序、活动时间估算及制定进度计划等。其中,活动排序与时间估算在整个进度控制上最为重要。而如果出现影响因素时,首先可以适当选择办法对其进行施加影响,在变化不可避免的情况下,一定要及时与项目相关方取得提前联系。另外,在施工的过程中,还要定期对进度进行测量,对施工进度与计划的吻合程度进行分析。如果实际进度存在偏离计划问题时,则要实施管理,其管理控制过程如图1所示。

图1、进度控制过程

3、财务风险

(1)产生原因

财务风险,主要指的是项目施工时出现超支或资金短缺问题,这些问题出现后,如果不能及时处理,其往往给施工带来较大的风险问题。

(2)财务风险管理控制

从工程项目的实践经验可以知道,大约60%到85%之间的项目完成其工期、成本以及绩效等目标,从而导致财务风险问题的出现。而对于财务风险的管理工作来说,其为最简单的手段就是编制项目成本计划,其一般包括资源计划、费用估算以及费用控制等。其中,资源计划主要是指对于项目实际存在或具有潜在价值的资源进行计划编制利用。而对于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来说,其具有临时拥有与使用的特点,因此实现资源的高效与合理利用对财务管理具有较高的要求。而对于费用估算来说,主要是指对项目施工中所必须具备的资源成本进行估算。而对于项目费用控制来说,其在财务管理上处于核心地位,主要包括对导致费用出现变化的因素,要与各利害关系者进行及时沟通;对实际开支和项目费用基准进行比较,分析开支与计划的吻合度;监督与控制费用的实施效果,掌握开支偏离计划的具体原因。其具体过程如图2所示。

图2、费用控制过程

4、技术风险

(1)风险构成

技术风险,其主要指的是在项目施工工作上,由于实际需要而采用新材料、新技术以及新工艺等,由于同类工程项目较为奇缺,因此参考经验较少,进而导致不可预计性风险问题的出现。另外,技术应用失误、人为职业素质影响等也会导致风险问题的出现。

(2)技术风险管理控制

对于技术风险问题来说,其在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的施工上较为少见,但是由于其直接关系到工程项目的应用,在实际施工上一定要提高重视力度,一般来说其风险管理控制流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层面。一是风险分析:在对风险进行量化的前提下,通过适当的工具与办法对风险进行全面分析。分析时应注意定性与定量的结合,理论与实际的结合,达到充分掌握项目技术风险的状态。二是编制风险应对方案:在全面掌握项目所存在的技术风险状态后,要有针对性的提出应对的措施,以做到防患于未来,同时对于施工人员的实际工作提供技术要求,并安排质量监督组进行后期监督。三是评估措施的有效性:主要是评估制定的应对措施的有效性,应有专家和现场人员的意见。四是确定最佳监控与跟踪办法。五是对项目利益相关方进行报批,然后再根据审批方案进行后期的执行工作。

三、结论

综上所述,对于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来说,由于其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与财产安全,因此在实际施工上一定要提高重视力度,做好项目风险的管理与控制工作,进而确保工程质量与进度符合实际需求。为我国“防灾减灾”提供基础性支持,确保其真正发挥实际作用。

参考文献

[1]程晓君,华夏,简秋霞,等.监理工程师在水电工程合同管理中的作用[J].人民长江,2011, (8) : 95-97.

灾害防治项目范文第2篇

关键词:施工企业地质灾害预防防治

中图分类号:TU7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地质灾害防治方针及基本概念

1.1保障责任体系

施工企业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必须实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各相关职能部门分工负责、自上而下逐级监管的管理机制,并根据自身施工业务板块进行分类管理。管理工作做到法治化、科学化、规范化、信息化和制度化。同时,应实行各级法定代表人(行政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的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制度,按照“谁分管、谁负责”、“一岗双责”的原则,建立健全有系统、分层次的地质灾害防治保证体系和监督体系,保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目标的实现。总部机关应成立由法定代表人为主任的地质灾害防治委员会,下设委员会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管理工作。所属单位应成立以各级法定代表人(行政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明确归口管理部门,建设项目还应根据防治工作需要成立相关职责明确的工作小组。总部各部门按照分工履行地质灾害防范工作,对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地质灾害预防、治理和应急处置工作全面责任;各事业部全面负责管理企业或分管业务板块的地质灾害预防、治理和应急处置工作。所属各单位(项目)是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直接责任主体,对负责区域及场所的地质灾害调查、预防、监测、报告和处置承担主要责任。并应结合所在地域特性,制定地质灾害防治实施细则,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纳人本单位(项目)安全生产的全过程管理。各单位应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纳人本单位的年度生产经营计划中,做到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考核生产工作与灾害防治工作“五同时”。

1.2各级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应履行的职责

(1)贯彻执行地质灾害防治法律、法规、条例、规章和标准。

(2)负责组织编制本单位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方案及《地质灾害应急抢险救援预案》,开展应急演练活动,组织协调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3)负责本单位地质灾害防治的排查、评估、监测、预警、培训及应急响应工作。

(4)负责预警联动机制的建设及信息报送工作。

(5)协助政府主管部门启动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响应。

(6)积极组织开展宣传教育,普及提高员工地质灾害防治的基本知识,增强防灾、抗灾、救灾、避险意识。

建设项目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除应履行上述职责外,还应履行以下责任:

(1)主动与当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建立联系,接受其指导,根据其的行政区域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组织施工、生活区域内项目地质安全评估,提出分析评估报告。

(2)落实监测人员,做好监测、记录和资料上报工作,及时传递预警预防信息。

(3)组织开展本项目地质灾害排查、巡查、核查,并及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4)按照上级命令,及时组织员工转移避灾;危急时,直接组织员工迅速避灾自救。

(5)监督检查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演练执行情况。

2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制度体系的建设

建立健全符合施工企业实际情况及自身特点的管理制度体系是保证地质灾害预防与防治工作有效开展的基础和根本所在。施工企业所属单位应依据国家、行业及企业有关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法律、法规、条例、规定,制定本单位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管理制度,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

2.1管理制度应包括(不限于)的内容

(1)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实施细则。

(2)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值班制度。

(3)灾情险情速报制度。

(4)汛期险情地质灾害巡查制度。

(5)应急调查评估制度。

2.2预案编制

各单位(项目)应结合所处地域及场所的地质、气候等情况,按年度编制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方案,并依据单位(项目)的实际编制《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抢险救援预案》,对重要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应编制现场处置方案,并认真组织演练。

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抢险救援预案编制应包括的主要内容:组织机构和职责、主要地质灾害的类型与特点、主要地质灾害危险点的威胁对象及范围、主要地质灾害险情的应急处置对策、预警信号和人员及财产转移路线(避难场所)、主要地质灾害灾情的应急抢险救援实施对策、地质灾害险情或灾情的应急响应和处置程序、宣传培训和演练、保障措施等。

各单位编制的《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抢险救援预案》应每年进行评估,根据需要适时更新(最长时限不能超过5年,建设项目的预案应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及时更新)。

2.3工作方案编制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方案编制应包括的主要内容:所处地域及场所易发地质灾害概况、防治目标及原则、重点防范区域和场所及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工程建设遭遇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工程建设引发或加剧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地质灾害的重点防范期、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领导、排查及监测防治原则与职责、具体要求及保障措施、预期效果等。

3地质灾害防治的监测、预防与预苦

地质灾害防治最重要的手段是建立科学、系统、有效的监测、预防与预警机制。尤其是多数施工企业建设施工项目具有地域跨越性大、人员流动性强、通信条件差等问题,监测、预防与预警机制的完善越发突显重要。

3.1预防评估与检查

建设项目应会同有关部门沟通业主和设计单位索取地质资料,并参考当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行政区域地质灾害防治规划,进行项目安全评估及安全设计,辨识、分析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地质危险因素,评估划定本单位地质灾害易发区和地质灾害危险区;提出科学、合理、可行的安全对策措施,并形成地质灾害预防分析评估报告。同时,要定期监督检查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方案执行情况,落实包括防灾组织机构、责任人、报警信号、通信联络、紧急疏散撤离路线、避难场所、应急抢险等内容的组织措施,建立群专结合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体系。严格执行讯期24h值班制度,在遇到强降雨等异常气候环境时,各单位(项目)应建立保持与国土资源管理、气象、业主等部门24h灾害预警信息定时联系制度;必要时,安排专项资金,确保及时获得水文、气象、地震等信息支持。

3.2监测预普

各级政府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是地质灾害信息的权威机构。各单位应进一步完善地质灾害监测预警机制,建立严格的预警预防信息传递责任制。预警预防信息传递必须做到及时、准确,落实到每一位员工(包括分包商人员)。同时,要积极与当地政府、气象部门、国土资源部门、业主、参建各单位建立灾害预警信息共享联动机制,指定专人负责地质灾害预警的信息沟通及传递,对地质灾害实行动态监控,确保信息渠道畅通。对评估划定的地质灾害易发区和地质灾害危险区,应落实灾害监测预警负责人,安排监测人员,进行经常性监测,并做好隐患点的监测、记录和资料上报,加强对数据和资料的统计分析。危险区域应设置警示标志。此外,要完善汛期地质灾害防范各项准备工作,加强险情排查、巡查工作。认真落实临时避灾场地和撤离路线,规定预警信号,准备预警器具,及时传递预警预防信息。

4地质灾害防治灾情报告

施工企业实行地质灾害速报制度。地质灾害发生后,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报告项目部、本单位负责人。各级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按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按时限要求如实报告灾害发生地政府及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同时逐级上报到企业总部。

5地质灾害防治应急响应与处置程序

施工企业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应严格执行分级响应,并建立相应的处置程序。突发性地质灾害发生后,受灾单位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应立即启动5地质灾害应急抢险救援预案6,组织现场力量抢险救援。现场力量不足时,应就近组织足够力量赶赴现场支援,并对地质灾害现场严密保护,对可能发生的次生灾害有足够的防范措施,防止人员伤亡扩大。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在核实地质灾害初步情况后,根据本单位5地质灾害应急抢险救援预案6应急响应划定的预警级别,在向当地政府、国上资源管理部门及上级部门报告的同时,分级启动预案,进行抢险救援处置。小型地质灾害由受灾单位做应急响应,并负责处置,企业所属相邻单位给予帮助支持。受灾单位分管领导或其指定的负责人召集有关人员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形成调查报告,并按规定分级上报;中型地质灾害由企业各事业部、子公司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做出应急响应,并组织各单位和各方力量进行处置。受灾单位第一责任人应立即赶赴现场,指挥协调灾害的调查处理,并成立内部调查组,协助政府调查组开展调查。施工企业总部酌情组织调查;大型和特大型突发地质灾害由施工企业总部地质灾害防治委员会组织应急处置的同时,立即向地方政府及国家相关部委报告,请求支援。

各级类型地质灾害抢险救援处置程序执行施工企业总部5地质灾害应急预案6规定。中型及以上地质灾害发生后,子公司、总部事业部第一责任人或分管负责人、施工企业总部地质灾害分管领导及管理部门负责人应赶赴现场指挥协调地质灾害的调查处理;大型及以上地质灾害发生后,施工企业总部成立内部调查组开展灾害调查,并协助政府事故调查组开展调查;地质灾害调查组组长由施工企业总部和子公司、总部事业部或受灾单位指定,成员应由地质灾害管理部门、监察部、工会等有关部门人员组成。必要时,应聘请有关专家参与调查。

6结束语

随着中西部开发力度的增大,建设工程项目不断向地形、地质、水文、气象等条件越来越复杂恶劣地区展开,地质灾害的规模增大、频次升高、破坏损失日趋严重,在今后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将呈持续发展趋势。防治地质灾害是一项系统性、长期繁重的工作,作为施工企业应充分认识地质灾害预防与防始的重要性,建立科学、有效的防治体系,综合预防灾害与避让应急措施相结合,才能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的伤亡和财产损失,更好地履行社会责任。

灾害防治项目范文第3篇

通过学校、人口聚集点、隐患点和在建工程、矿山发放宣传资料、讲解突发地质灾害自救、互救、减灾等知识,着力提高全民防灾意识。共发放宣传资料5000多份。5月18日—20日配合县防震减灾局组织了全县乡镇干部和村干部进行了防震减灾和地质灾害防治培训。通过集中宣传教育,使受威胁群众明白了所处位置地质灾害类型、预警信号、撤离路线、临时安置场所等内容,做到了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二、辖区管理,确保责任落实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严格执行了辖区负责制,与乡镇所签订了《县国土资源系统地质灾害防治目标责任书》,各乡镇政府与县政府签订《县人民政府地质灾害防治目标责任书》。明确责任分工,要求各乡镇、在建工程、矿山企业制定突发性地质灾害防治预案,扎实推进我县今年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三、地质灾害隐患大排查情况

今年汛前、汛中开展地质灾害隐患大排查三次,共查明地质灾害隐患点237处(滑坡218处,崩塌19处)。其中年至年7月以前的老地质灾害隐患点177处(滑坡164处,崩塌13处),已纳入动态调整项目,其中85处隐患点已纳入避让搬迁,42处隐患点已纳入应急排危工程治理,其余50处隐患点落实监测预警;年8月年至年3月新增地质灾害隐患点41处(滑坡37处,崩塌4处);7月以来,我县连降暴雨,排查出新增地质灾害隐患19处(滑坡17处,崩塌2处)。对排查出的地质灾害隐患点逐点建立了监测防治档案,特别是对威胁人数较多、险情较大的灾害点纳入县级重点监测。对每个隐患点发放“防灾明白卡和避险明白卡”,设立地灾警示标志和警示线。7月7日上午县局召开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专题会,传达落实省“7.4”视频会议及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会议精神,安排国土所干部协同乡镇人民政府对全县地灾害隐患点进行全面排查,将在建工程和矿山企业(重点为砖厂)一并纳入排查范围。向在建项目、矿山企业业主及施工单位发送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手册、图片,对在建项目、矿山企业的地灾害隐患点按照“谁破坏,谁治理”的原则,要求在建项目、矿山企业业主及施工单位及时进行整改并制定《突发地灾害隐患应急避险预案》。

四、加强监测,扎实开展灾害预警工作

每一个隐患点至少落实一名监测人员,并保持通讯24小时畅通。进一步明确县乡村三级防灾责任人和重点隐患点的监测责任人。每遇灾害性天气,及时将预警信息传达到监测人员和群众中,今年共预警信息3000余条。

五、建立台账,加大治理工程项目和搬迁工程推进力度

为更好地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我局建立了《地质灾害隐患点工作台账》《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人员工作台账》、《地质灾害防灾避让搬迁安置工作台账》三本台账,定制张挂《县地质灾害应急抢险管理体系图》和《县南、中、北片区地质灾害隐患点分布图》。

地质灾害自动化监测系统建设项目服务采购已挂网,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共计42个,其中竞争性谈判20个,固定单价比选22个,已经进入招标程序。积极与乡镇政府及相关单位沟通,将地质灾害治理工程与县乡基础建设相结合,实验中学应急避难场所项目施工单位已进场施工,8月底竣工;已将石龙乡政府后办公楼滑坡等三处列入治理项目。

根据江府办[]27号文件下达的避险搬迁任务,已将29个乡镇85个严重地质灾害隐患点的324户群众纳入了避让搬迁,现已完成263户。地质灾害搬迁工程严格按照灾后重建的管理模式进行管理,协同乡镇干部联系搬迁农户,协调解决其搬迁困难。建立了避让搬迁安置工作台账,确保地质灾害搬迁工程规范高效推进。

六、建立规范值班制度,加强值班监管

为全面了解各地质灾害隐患点的详细情况,及时发现问题,我局制定了详细的汛期值班制。要求值班人员每天按值班抽查制度抽查一定数量的隐患点,即平时,抽查不少于10%(20个隐患点);天气预报中雨时,抽查不少于20%(40个隐患点);天气预报大雨时,抽查不少于50%(100个隐患点);天气预报暴雨及以上时,抽查100%,详细了解各隐患点监测人员的到位情况、隐患点变化情况及巡查记录落实情况等。对发现监测人员未到位、电话不畅通的,查明原因并要求其整改;对发现隐患点险情发生变化的,迅速赶往现场查看,了解具体情况并联系地灾专家现场勘查,提出新的防治建议措施。

灾害防治项目范文第4篇

【关键词】 矿山地质灾害 类型 防治措施

随着社会的发展,我国对地质灾害的治理日益重视。《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提出“健全防灾减灾体系,增强抵御自然灾害能力”,并在第二十六中第三节专门论述“加强山洪地质气象地震灾害防治”。2011年6月,国务院出台了《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提出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指导思想、原则、目标和工作方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通知》,提出进一步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要求“加强地质灾害隐患巡查和预警预报,及时转移受威胁群众,认真做好排险防治工作,强化应急抢险处置,落实各项防范应对措施,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国土资源部关于做好2011年全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通知》提出“积极探索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地质灾害防治新机制”。所以,本文首先从矿山地质灾害防治出发,探索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1 矿山地质灾害的分类

以上矿山地质灾害大至可以分为3类:第一类是对矿产开发方有影响的,第二类是对矿产开发方以外的利益相关者有影响的,第三类是对开发方和非开发方都有影响的。在第一类的地质灾害中,主要包括矿井塌陷、矿井热害、岩爆(矿震)、矿井瓦斯突出、矿坑突水等。这些灾害主要是对矿产开发方产生影响,威胁生产安全,减低生产效率。这种地质灾害只危害资源开发方,不具有一般环境治理的“外部性”特征。在第二类的地质灾害中,主要包括地面塌陷、崩塌、滑坡、泥石流、水土流失、土地沙化等,这些灾害往往是由矿产开发方引发,主要是对矿产开发方以外的利益相关者产生影响,威胁矿区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损害矿区居民的生产生活地质环境。第三类的地质灾害中,往往是地质作用和开发方共同作用的结果,如酸性矿坑水、砂土液化、水资源破坏与污染、煤田自燃、地震等。这些地质灾害既危害矿产开发方的利益,也对其他利益相关方产生伤害。

2 不同类型矿山地质灾害防治的特征

对于内生型的矿山地质灾害,是矿产资源开发中遇到的地质限制条件。这类地质灾害只和一个社会主体发生关系,即资源开发方。虽然这类地质灾害部分是因为地质构造和地质应力等自然力量作用下形成的,部分是由于不合理的开发行为引发的。但是由于这些地质灾害只危害资源开发方,不具有一般环境治理的“外部性”特征。

对于外生型的矿山地质灾害,往往是矿产资源开发引起的,但是和多个社会主体发生关系,即资源开发方引起地质灾害,损害第三人的利益,一开始这个第三人直接表现为矿区居民。实际上,随着地质灾害的产生,地方政府往往也成为利益相关者,因为大量的地质灾害的治理实际上是政府买单的,这个单最终要落到所有的纳税人身上。因此,第二类矿山地质灾害具有典型的环境治理“外部性”特征。对于第三类矿山地质灾害,不仅矿产资源开发方受害,第三人也受害,所以,部分的具有环境治理的“外部性”特点。但是由于资源开发方受害,所有,较之于外生型矿山地质灾害,开发方有更强的治理冲动。

对于二三类矿山地质灾害,由于历史遗留问题,存在大量地质灾害严重的闭坑矿山,这类矿山资源开发主体灭失,难以寻找到原始责任方,往往由政府承担地质灾害防治责任。

3 矿山地质灾害防治

3.1 积极构建地质灾害防治的责任确认制度体系

对二、三类地质灾害,一定要通过立法明确肇事者的法律责任,坚持“谁破坏,谁治理”的原则,使灾害引发方承担灾害治理的责任。对可能引发地质灾害的工程建设和资源开发行为,要建立地质环境评估,建立地质灾害防治保证金制度,通过制度使责任方确实承担责任。

3.2 对于政府承担的地质灾害的治理

一方面,政府要加大投入,通过财政拨款和转移支付,积极投入到地质灾害的治理中。同时,我们要看到的是,政府的责任实际上也是每一个社会居民的责任。民主的政府实际上是群众意志的传达者和执行者。政府责任,一定程度上,就是居民责任。面对地质灾害,居民是这种“外部不经济”问题的受害者,也是“负外部性”产生的参与者,更是地质灾害防治的受益者。所以说,在确认政府与企业对于地质灾害防治责任的前提下,要让居民认识到地质灾害防治也是居民自身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地质灾害防治的知情责任、参与责任、监督责任等。只有确认政府、企业和居民多方承担地质灾害防治责任,才能逐渐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地质灾害防治的良好氛围。

3.3 积极构建矿山地质灾害防治的多元投资制度体系

(1)各地各级财政要切实加大对矿山地质灾害防治的投入。由于许多矿区地处偏僻,土地资源的地租较低,自然地理景观吸引的消费者有限,而有的矿山预留资源禀赋低或者开采条件差,从而导致创建产权形成的地质灾害产品无利可图,这就需要进一步拓宽投资渠道,对这些地区的灾害治理进行补贴。各地各级政府是地质灾害防治的主要责任主体,要将地质灾害防治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部署,根据当地地质灾害隐患点和地质灾害可能发生的具体情况,在每年的财政预算中安排地质灾害防治的专项经费。

(2)鼓励金融机构向矿山地质灾害防治项目提供信贷支持。地方政府要向金融机构推介地质灾害防治是重点项目、低风险项目、高回报项目的理念,鼓励金融机构向地质灾害防治项目予以政策倾斜。对于短期内难以获利的地质灾害防治项目,金融机构要提供贷款优惠,在政策允许的情况下提供低息贴息等优惠贷款。

(3)设立矿山地质灾害防治公益捐助基金。建议设立“地质灾害防治公益捐助基金”管理机构,大力宣传地质灾害防治的重大意义,增加地质灾害防治的资金来源,缓解地质灾害防治的资金压力,把地质灾害防治公益捐助事业做好、做大、做强。如福建安溪县利用华侨众多的优势,鼓励华侨捐赠进行地质灾害治理,效果良好。

3.4 积极构建矿山地质灾害防治的信息公开制度体系

矿山地质灾害防治涉及矿区居民、企业和政府多方的利益。公众具有地质灾害防治的知情权,矿山地质灾害的信息公开要立体的公开,不仅灾害的情况要有权威部门予以公开,而且灾害治理的情况也要随时予以公开,公开的渠道要广泛和多元,充分利用政府公报、报纸、媒体、政府官网、微博等多种方式予以公布,确保公众的知情权。

灾害防治项目范文第5篇

一、近几年地质灾害基本情况

我县地处山区,是地质灾害易发多发区,2002年以来共发生各类地质灾害40起,直接和间接损失高达百万元,所幸未造成人员伤亡。灾害的类型主要有泥石流、山体滑坡和崩塌(其中泥石流4起山体滑坡17起和崩塌19起)。地质灾害发生时间多为汛期,2002年以来1-5月份9起,6-9月份30起,10-12月份1起。今年3月份,我县连续发生2起滑坡和2起道路崩塌。

今年,我县地质灾害防治任务十分艰巨:一是要完成2006年省重点地质灾害危险点的扫尾和验收工作。二是要完成宏村镇双联上东坑和民主排林、西递镇艾丰林川、柯村乡柯村郑家坞、美溪乡美坑村、洪星乡大星公路6个省重点地质灾害危险点的治理工作。三是对其他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有效监测,预防发生地质灾害。同时,由于近年来,我县工程建设比较多,特别是切坡扩建、新建公路及农村依山切坡建房后留下的高陡边坡成为发生地质灾害的重要隐患新增点,无疑加大了全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难度。

二、主要灾害点的分布

根据2002年《安徽省黟县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报告》显示,我县境内共有213处大小各类地质灾害隐患点。主要分布在以下地区:

(一)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

该区包括柯村、美溪、洪星、宏潭4个乡和宏村镇大部分,总面积为532.79km2。该区域内已发生或潜在的灾害点共有122处,占灾害点总数的57.3%,其中滑坡81处、崩塌25处、泥石流16处,柯村乡郑家坞泥石流、美溪乡美坑泥石流、洪星乡大星公路崩塌、宏村镇晓源韩后山滑坡、宏村镇金家岭坪土太滑坡、宏村镇星光村木坑滑坡、宏村镇民主排林滑坡和宏村镇双联上东坑滑坡被列入省重点地质灾害危险点,宏儒公路滑坡被列入市重点地质灾害危险点。

(二)地质灾害次重点防治区

该区包括西递镇、渔亭镇和碧阳镇一部分(原西武乡),面积为176.48km2。该区已发生或潜在的灾害点共41处,占灾害点总数的19.2%,其中滑坡26处,崩塌15处,西递镇林川滑坡被列入省重点地质灾害危险点。

(三)地质灾害一般防治区

该区包括碧阳镇大部分和宏村镇一部分(原龙江乡),总面积137.73km2。区内已发生或潜在的灾害点共有50处,占灾害点总数的23.5%,其中滑坡38处、崩塌12处。

三、2007年汛期地质灾害预测

(一)2007年降雨趋势

预计:2007年汛期降水量比往常历史均值略偏少,但比前两年偏多,总降雨量为930-980毫米(历史均值1027毫米),6月中旬入梅,7月上旬出梅,梅雨量约为206-310毫米(历史均值365毫米)。梅雨期内有暴雨或大暴雨及短时内涝发生,出梅过后出现干旱的可能性较大。

2007年5-9月降水预报(单位:毫米)

月份

项目5月6月7月8月9月总量

预报值24035018012080970

趋势正常偏多偏少偏少偏少正常偏少

平均值249340219133851027

(二)2007年地质灾害预测趋势

根据全县地质灾害调查成果和近几年发生地质灾害的基本规律及气象部门提供的气象预测,2007年地质灾害仍以滑坡、崩塌、泥石流为主,主要地质灾害易发区如下:

1.山区农村重要地段:宏村镇晓源村韩后山、民主村排林、金家岭村坪土太、双联村上东坑及西递镇的艾丰村林川的山体滑坡,柯村乡柯村郑家坞、美溪乡美坑村的泥石流。另外,山区农民切坡建房边陡坡极易在3-5月份发生小规模崩塌和山体滑坡,5-9月份若遇暴雨和长时间降雨发生大规模灾害的可能性较大。

2.交通道路重要地段:S218线公路、黟七公路、宏儒公路、柯美公路、宏美公路等,在汛期内将会发生规模不等的山体崩塌和滑坡,其中宏儒公路和黟七公路改道路段可能将发生较大规模的灾害。

3.各工程建设点和水利设施:由于工程项目活动频繁、地面植被及地质环境破坏严重及建设时堆放的废渣等因素,极有可能会发生一些不同程度的灾害。

四、防治措施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应体现“坚持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和全面规划、突出重点”的原则。落实到各个具体的灾害隐患点则应当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围绕如何保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损失开展防治工作。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制

县政府已调整了以县长为组长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县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重大问题处置和救灾抢险指挥协调。各乡镇人民政府也应成立相应组织机构,负责本辖区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由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实行分级管理和部门负责的原则,实行行政“一把手”负责制。

县国土部门负责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做好地质灾害点调查、评价、监测、预警预报工作;在用地预审、报批和供地环节切实把好地质灾害预防关;加强对现有灾害隐患的监管管理,严禁在滑坡体上新建住房、开荒耕作。

县建设部门要按照标准,补充和完善总体规划中的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的内容,审批建设项目时充分考虑项目建设用地条件,按标准规范进行勘察设计、施工,并依法强化工程勘察、施工的监督管理。

县交通、公路部门要编制部门地质灾害防治预案;负责指导、协调、监督交通干线特别是公路沿线地质灾害的防灾预案编制和实施,做好防灾抢险人员、防灾物质及撤离人员的紧急运输工作,保障交通干线和抢险救灾重要路线的畅通;负责因公路建设引发的地质灾害的治理。

县水利部门要编制部门地质灾害防灾预案;负责指导、协调、监督境内河道及水利设施地质灾害的防灾预案编制和实施,加强对水库、堤坝以及地质灾害易发区库岸和附属设施的监控和防御工作;督促小水电建设项目业主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的规定在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做好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

县旅游部门负责编制旅游区(点)的年度地质灾害防灾预案,加强对辖区内从事旅游服务的企事业单位和从业人员的防灾知识培训,在游览时间、游览路线和游览景点选择上,要特别注意避开容易发生地质灾害的暴雨期和存在地质灾害隐患的地段、地点,以避免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县教育部门要编制部门地质灾害防灾预案;负责中小学校师生地质灾害防治的培训、指导。

县财政部门负责安排防治专项资金,并对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管。

县发改部门负责地质灾害防治项目计划的审批,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纳入生态建设规划,对重大建设项目选址应综合考虑地质灾害的防治问题,从源头上预防或减轻地质灾害的破坏。

县林业部门负责加强对林地因水土流失而引发地质灾害地段的植被保护和管理,并指导和督促林地权属单位制定生物治理,恢复植被,控制水土流失。

县卫生部门负责地质灾害发生后,组织医疗救援队抢救伤员和负责灾区卫生防疫工作。

县气象部门在制定气象发展规划中,应包含地质灾害气象监测警报。

县环保部门在制定环境保护规划中,应包含地质灾害防治内容,在抢险救灾中做好环境保护工作,预防可能发生环境二次污染;各矿山企业主管单位负责编制因生产活动引发的矿山地质灾害防治预案,并按照预案指导、监督防灾和抢险救灾工作。

各乡镇人民政府对本辖区内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总责。

(二)加强灾害防灾知识宣传,完善群测群防体系

我县大部分地质灾害隐患点分布在农村,农民将是灾害的最大受害者。因此,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重心应放在农村,扎扎实实地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多渠道、多形式的普及灾害防灾和减灾知识,提高全面的防灾避灾意识。同时,要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的要求,加强灾害点的监测工作,完善汛期值班、险情巡查、灾情速报等各项规章制度。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群测群防网络体系,对各地质灾害隐患点,汛期实行全天候监测,监测责任人要落实到位并担负起责任,各乡镇政府要将隐患点的“防灾明白卡”、“避险明白卡”发到村民手中。

五、临灾和灾后应急措施

根据地质灾害隐患突发性的特点,一旦发生地质灾害前兆或灾害,应立即采取以下措施:

(一)按照《关于印发黟县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政办秘〔2007〕14号)要求组织救灾,并按地质灾害应急预案中预定的报警、疏散、避灾、应急抢险方案实施,果断作出应急处理,并立即上报县政府和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

(二)抢险救灾指挥机构应在第一时间进入现场,分析灾害发展趋势,果断采取措施,防止灾情扩大,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损失。凡已发生的灾害点,都要有专题调查报告,报上级政府和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

(三)灾后,要积极组织和领导灾区人民尽快恢复生产、生活。同时,对灾害应作出防治相应对策,该搬迁的,坚决搬迁,该实施工程治理的,必须筹措资金予以治理,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六、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单位、范围及防范措施

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地质灾害的防治实行属地管理和责任归口管理,即灾害点有主管部门的由主管部门负责;灾害点虽没有主管部门,但属人为诱发或有受益人的,由诱发者或受益人负责;自然因素引起的地质灾害,由当地人民政府负责。

(一)县建设局

责任范围:重大工程建设项目、县中心城区、建制镇新区(新村)。

防范措施:

1.编制部门地质灾害防灾预案;

2.重大工程建设项目规划立项前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3.中心城区、建制镇新区(新村)项目规划前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

4.检查在建工程项目地质灾害的防范措施,指导地质灾害预防工作。

(二)县交通局、公路分局

责任范围:全县境内省道、县道、乡(村)公路沿线。

重点监测灾害点:S218线、宏儒线、黟七线(重点为改线路段)、柯美线、宏美线等公路沿线。

防范措施:

1.完成洪星乡大星公路崩塌年度治理任务;

2.完成年度宏儒公路(黟县段)工程治理调查核实和工程勘查、设计,为明年治理做好前期准备工作;

3.做好黟七公路改线路段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

4.编制部门地质防灾预案;

5.加强监测,注意观测坡体形态变形及植被变化情况。

(三)县水利局

责任范围:全县境内的水库、山塘、小水电站、河岸边坡和堤坝。

防范措施:

1.编制部门地质灾害防灾预案;

2.积极配合做好地质灾害勘查工作。

(四)县教育局

责任范围:全县境内中、小学校。

防范措施:

1.组织学校开展和普及地质灾害预防知识;

2.编制部门地质灾害防灾预案。

(五)县旅委

责任范围:全县旅游区(点)

防范措施:

1.组织从事旅游服务的企事业单位和从业人员的防灾知识培训;

2.编制旅游区(点)的年度地质灾害防灾预案。

(六)宏村镇人民政府

对本行政区域内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总责。

重点监测灾害点:晓源韩后山、金家岭坪土太、民主排林、双联上东坑等山体滑坡。

防范措施:

1.完成2006年度晓源韩后山、金家岭村坪土太灾害点群众撤离搬迁、老房拆除扫尾工作,做好灾害点验收工作;

2.完成本年度民主排林、双联上东坑灾害点避让搬迁治理任务;

3.编制地质灾害防灾预案;

4.加强汛期值班、灾害点监测;

5.保护植被,退耕还林。

(七)西递镇人民政府

对本行政区内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总责。

重点监测灾害点:艾丰林川山体滑坡。

防范措施:

1.完成艾丰林川灾害点治理任务;

2.编制地质灾害防治预案;

3.加强汛期值班及动态监测;

4.保护植被,退耕还林。

(八)美溪乡人民政府

对本行政区域内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总责。

重点监测灾害点:美坑村的泥石流。

防范措施:

1.完成美坑泥石流工程治理任务;

2.编制地质灾害防灾预案;

3.加强汛期值班和动态监测;

4.保护植被,退耕还林。

(九)洪星乡人民政府

对本行政区内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总责。

重点监测灾害点:大星村道路崩塌。

防范措施:

1.协助交通局完成大星公路崩塌工程治理任务;

2.编制地质灾害防灾方案;

3.加强汛期值班和动态监测;

4.保护植被,退耕还林。

(十)柯村乡人民政府

对本行政区内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总责。

重点监测点:柯村郑家坞泥石流。

防范措施:

1.完成柯村郑家坞泥石流工程治理任务;

2.编制地质灾害防灾预案;

3.加强汛期值班和动态监测;

4.保护植被,退耕还林。

(十一)宏潭乡人民政府

对本行政区内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总责。

重点监测灾害点:佘溪村的泥石流。

防范措施:

1.编制地质灾害防灾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