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灾害防治方案范文精选

灾害防治方案

灾害防治方案范文第1篇

一、我县主要地质灾害点的分布

(一)20*年全县地质灾害概况

通过对我县地质灾害点的调查核实,我县共有137个地质灾害危险、隐患点,地质灾害类型以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为主,其它类型地质灾害较少。

20*年,我县受多次台风及热带风暴的影响,引发了山体滑坡、崩塌、混石流等地质灾害。据统计,全县共发生地质灾害16起,其中滑坡12起,崩塌4起。全县开展地灾巡查监测2415人次,组织群众转移450人次,未引起人员伤亡。

(二)2009年地质灾害态势预测

1、2009年我县降雨趋势分析

据县气象台预测,我县2009年总雨量接近常年。其中,2-4月春雨略偏少;5-6月前汛期雨量接近常年;7-9月后汛期雨量略偏多。

(1)雨季:预计2009年雨季将于4月下旬后期开始(正常略早),6月下旬中后期结束(正常略迟);雨季降水总量430-550毫米,接近常年,其中5月略多,6月略少。降水相对集中时段大致出现在5月中旬后期至下旬初、6月中旬中后期。

(2)夏季:预计7-9月台风季总雨量450-550毫米,较常年略多,其中7月略少,6月偏多,9月偏少。预计夏季可能有1-2个台风(或热带风暴)对我县有较明显影响。

2、2009年地质灾害预测

根据我县危险性地质灾害隐患点时空分布及特点、形成机制、诱发因素和环境地质条件,划出以下地质灾害重点防护区,次重点防护区和一般防护区。

(1)地质灾害重点防护区

①滑坡、崩塌、泥石流分布区

滑坡主要分布于中低山丘陵山区,山坡自然坡度一般22°—43°,地貌呈上下陡、中间缓的山坡,空间上主要分布溪口锦坊村、云山村、太拔田增村、古田、步云、旧县、才溪等地。

崩塌主要分布于省道、国道、铁路沿线、矿业开发热点地区,若存在高台阶作业或底部掏采岩体张力平稳破坏,也极易造成崩塌。

泥石流主要分布于紫金山金矿北口排土场、选矿场尾矿堆场、东南矿段尾矿堆和郭车石灰石矿、官庄大理石矿、宫桥白云石矿三个矿区排土场,以及持证建筑用石矿山持续开采多年的排土场和非法稀土矿遗留的排土场。

②塌陷分布区

塌陷主要分布于紫金山露采区,由于过去硐采未充填采空区,上层露采发展,易造成塌陷。

(2)地质灾害次重点防护区

主要分布于县内丘陵区,该区以侵入岩为主,风化强烈,残坡积厚度较大,人类工程活动强烈,在强降雨作用下,容易发生滑坡、水土流失。

(3)地质灾害一般防护区

主要分布于各红层盆地,该区地形平坦,为地质灾害不发育区。

本县主要的地质灾害危险点见附件2。

二、地质灾害威胁对象、范围

根据福建省地质灾害监测中心龙岩站调查结果,结合地质灾害发生规律和2009年地质灾害态势预测,今年我县境内可能造成且不稳定的主要地质灾害危险点有112处(见附件2),各乡镇和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地质灾害危险点的防灾工作。对本辖区内主要地质灾害危险点,要采取有效措施进行防治;对危害严重、需重点防范的地质灾害危险点,必须挂牌督办,限期整治到位。

三、重点防范期

突发性地质灾害的发生和地质灾害隐患的扩大多是强降雨诱发的,我县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为汛期,即4月-10月份。各乡镇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提前做好各方面的准备工作,认真落实地质灾害防治各项制度,确保安全渡汛,最大限度地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

四、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一)落实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制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直接关系到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乡镇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以人为本,以对人民极端负责的精神,高度重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要建立以乡镇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和有关部门领导岗位责任制为核心的地质灾害防治体制。国土部门会同县建设、水利、交通、公路、经贸、旅游、教育等部门要严格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部门责任制,密切配合,加强检查监督。各乡镇人民政府应及时将20*年地质灾害危险点的《防灾明白卡》和《避险明白卡》发至防灾负责单位、负责人和受灾威胁的群众手中,把监测和防治任务落实到具体单位和责任人,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对疏于管理、责任不落实、人员不到位造成事故的直接责任人和有关单位主要领导,要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有关规定予以责任追究。

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是地质灾害防治的主管部门,要做好地质灾害防灾减灾知识的宣传,协助建立县、乡、村、村民小组四级群测群防网络,认真落实地质灾害防治值班制度,与防汛、气象等有关部门保持密切联系,加强防治地质灾害的技术指导工作;建设部门要严格山地建房的规划管理,指导住宅、校舍等关系到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建设,禁止在地质灾害危险区内削坡建房和从事不合理的工程活动;水利部门要及时向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暴雨、洪水等有关防汛信息,做好水库等水利设施地质灾害的防治;交通、铁路等部门要做好公(铁)路沿线地质灾害防治的检查落实工作;气象部门应及时通报各地水文、气象监测资料和降雨量时空分布等信息,并会同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做好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广播电视部门应加强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的宣传,及时播报防灾工作部署和灾害性气象消息及灾情预案等;旅游部门在汛期应做好旅游景点地灾隐患点排查工作;其他部门应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二)编制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各乡镇应组织力量,对辖区内地质灾害危险点进行再调查,其内容是:地理位置、发生时间、空间分布、规模、环境地质条件、危害及威胁、防治措施与效果等。在充分调查分析的基础上,编制本辖区《2009年地质灾害防灾预案》,修编完善《村(居)汛期地质灾害防御群众转移预案》,在汛期前(3月20日前)完成并上报县国土资源局备案,同时建立和完善地质灾害数据库及信息网络。

(三)加强汛期地质灾害险情巡查

全县汛期为4-10月。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要会同建设、水利、交通、经贸、旅游、教育等有关部门在汛前对地质灾害易发区和危险点防灾方案、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防灾抢险应急预案等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险情和存在安全隐患的,要责成责任单位或责任人抓紧落实整改措施,并将检查情况、存在问题和处理意见及时书面上报县人民政府。

汛前检查的主要任务是:

1、检查地质灾害防治方案落实情况

内容包括:乡镇、村等各级防灾责任组织机构、危险点监测责任人是否明确;“一点一案”和《村(居)汛期地质灾害防御群众转移预案》是否编制;“两卡”是否发放;预测点布置、观测方法、记录、汇总整理是否合理、完善;防灾预报制度是否健全;信息网络是否通畅;危险区群众的应急转移方案及措施是否得力等。

2、检查主要地质灾害危险点

乡镇人民政府应认真做好险情排查,对需重点防范的地质灾害危险点应划定警戒区域并设立警示牌。在强降雨或降雨量超过当地同期多年平均降雨量时,可能酿成新的地质灾害危险点,应加强对地质灾害易发区域的调查和监测,发现有明显异常情况的危险点,乡镇人民政府应及时组织调查,并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

(四)灾情预报

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以《防治方案》为基础,结合地质灾害点监测或调查的结果,会同气象部门及时作出灾情预报,由县人民政府以文件和广播、电视等形式。鼓励单位和个人提供地质灾害前兆信息。对避免或减轻地质灾害损失有功人员或单位,将依据《福建省地质灾害临灾预报奖励办法》给予奖励。

(五)灾前监测与安全转移

1、已作出中期预报的地质灾害点应进行监测,遇有台风或暴雨袭击时,应加强监测。乡镇人民政府应做好监测工作,统一组织、部署地质灾害点避险准备和实施工作,因地制宜地做好群众及财产的转移工作。

2、已发出短期预报的地质灾害危险点应进行监测,当日降雨量超过50mm或连续降雨累计降雨量在50-150mm时,除应加大对危险点监测密度外,还应对房前屋后、公(铁)路沿线高陡边坡、水利设施、旅游景点等地质灾害易发地段加强监测、巡查。乡镇人民政府应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做好地质灾害点受威胁人员、财产等的避险转移工作。

3、已发出临灾预报的地质灾害危险点应加强监测,当日降雨量超过100mm或连续降雨累计降雨量大于150mm时,应实行24小时监测,还应对房前屋后、公(铁)路高陡边坡、水利设施等地质灾害易发地段加强监测、巡查。当地乡镇人民政府应迅速做好受威胁人员强行撤离、财产转移和重要设施的保护工作;紧急情况时,可以强行组织避灾疏散。

4、乡镇人民政府要成立地质灾害防灾救灾队伍,备足必要的防灾救灾物资,制定具体的防灾救灾方案,特别是临灾前的人员转移方案,要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处置及时、转移有序。

(六)抢险救灾

灾情发生后,乡镇人民政府应立即按既定预案指挥抢险救灾工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要迅速查明灾害类型、范围、规模、发展趋势,圈定危险地段,加强监测,做好抢险救灾的技术指导工作。抢险救灾队伍要迅速进入现场,抢救受灾人员。其他有关部门应按照《上*县处置地质灾害应急工作预案》的分工要求,及时做好抢险救灾的相关工作。必要时,可请求当地驻军给予支援,可以根据需要在抢险救灾区域范围内采取交通管制等措施。抢险救灾工作要切实做到防范有效、转移迅速、救治及时,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七)建立防治地质灾害灾情报告制度

乡镇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地质灾害报告制度,做到信息畅通,为防灾救灾的指挥决策提供及时、准确的信息。

1、速报单位

要按情况准确、上报迅速、县为基础的原则。(1)发生小型地质灾害,所在乡(镇)人民政府及时向县政府及县主管部门上报,并由乡(镇)组织调查和作出应急处理,县主管部门应及时向市级主管部门报告。(2)发生中型地质灾害,所在乡(镇)人民政府应立即上报县政府及县主管部门,由县主管部门组织及时调查和作出应急处理,并将详情上报省、市主管部门。(3)发生大型地质灾害,县人民政府应立即上报市政府及省市主管部门,由省主管部门组织及时调查和作出应急处理。(4)发生特大型地质灾害,县人民政府应立即上报省市政府,由国务院主管部门或委托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部门组织及时调查和作出应急处理。(5)对于发现的地质灾害威胁人数超过500人,或者潜在经济损失超过1亿元的严重地质灾害隐患点,各级政府及主管部门要在2日内将险情和采取应急防治措施上报省国土资源厅。

2、内容要求

(1)速报报告:负责报告的部门应当根据掌握的灾情信息,尽可能详细说明地质灾害发生的地点、时间、伤亡和失踪的人数、地质灾害类型、灾害体的规模、可能的引发因素和发展趋势等,同时提出主管部门采取的对策和措施。

(2)应急调查报告:地质灾害应急调查结束后,有关部门应当及时提交地质灾害应急调查报告。报告内容包括:

①抢险救灾工作;

②基本灾情;

③地质灾害类型和规模;

④地质灾害成灾原因,包括地质条件和引发因素(人为因素和自然因素);

⑤发展趋势;

⑥已经采取的防范对策、措施;

⑦今后的防治工作建议。

(八)《防治方案》的实施

1、建立和完善地质灾害防治体系

建立乡镇主要负责人对本地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总责的领导责任制。乡镇长为本地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挂钩村的乡镇领导、人武部长、村支书、村主任为具体责任人,负责组织灾害点预警信号、人员财产转移和现场监测工作。各乡(镇)政府在汛期要成立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和应急小分队,确定汛期乡村地质灾害值班、巡回监测检查人员名单及24小时联系电话,要建立和完善群专结合的监测体系和以乡镇为单元的乡、村、村民小组的群测群防网络,形成乡、村、村民小组地质灾害防治预警系统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联系网络。

2、建立健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制度

(1)地质灾害险情巡查制度

(2)地质灾害灾情报告制度

(3)地质灾害防治值班制度

3、加强监督,加大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执法力度

乡镇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加强地质环境的管理,要按照《上*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农村居民建房选址防止地质灾害危害的通知》(*政办[20*]9号)要求,严格建设项目和建设用地的审核审批,切实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监督检查,杜绝人为活动加剧诱发地质灾害的行为。因违反规定,发生地质灾害造成重大损失的,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4、地质灾害防治经费

因自然因素造成的地质灾害的防治经费,应列入县、乡两级人民政府的财政预算。

因工程建设等人为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的治理费用,按照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由责任单位承担。

5、加强宣传,提高干部群众的防灾害意识

乡镇人民政府和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大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宣传力度,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培训工作,普及地质灾害防治知识,不断增强干部群众的防灾意识,提高防灾、抗灾能力。

灾害防治方案范文第2篇

一、编制规划的指导思想、目的和主要依据

(一)编制规划的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密结合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布局,健全地质灾害防治体系,提高地质灾害监测预报预警、应急救灾能力和防治水平,最大限度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促进县域经济社会健康可持续发展。

(二)编制规划的目的

落实全国、全省和全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的目标任务,细化省、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中对我县地质灾害防治的内容和要求,并对未涉及到的部分制定相应的规划目标任务。同时,以依法批准的规划为依据,对我县行政内的地质灾害防治进行监督管理,实现全县地质灾害防治管理规范化、综合治理科学化,提高地质灾害防治对经济社会安全保障能力。

(三)编制规划的依据

1、政策法规

(1)地质灾害防治条例;

(2)江西省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

2、相关规划

(1)全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规划纲要(2001-2015);

(2)全国地质灾害防治“十一五”规划;

(3)省、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4)江西省地质灾害防治规划;

(5)相关行业发展规划。

3、吉安县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成果

二、规划名称、范围和规划期

(一)规划名称

《江西省吉安县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10-2020年)。

(二)规划范围

1、灾害类型:因自然因素或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山体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地面沉降、地裂缝等地质灾害。

2、区域范围:本县所辖19个乡镇行政区域。

3、行业范围:规划涉及到与地质灾害防治有关的发改委、国土、气象、水利、规划建设、农业、林业、安监、教育、旅游、交通、公路、铁路、地质勘查、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等行业和领域。

(三)规划期

本次规划期为2010-2020年,其中近期规划为2010年,中期规划2011-2015年,远期规划2016-2020年。规划基准年为2009年。

三、编制规划的基本原则和规划内容

(一)基本原则

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明确各级政府、主管部门、企事业单位和公民的地质灾害防治责任与义务,在编制规划过程中必须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政府主导、群测群防,合理避让、重点治理,统筹规划、分步实施,完善法规、依靠科技等五大原则。

(二)规划内容

1、地质灾害防治现状与面临的形势。主要包括地质灾害现状,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进展,当前地质灾害防治存在的主要问题,地质灾害防治形势分析。

2、规划指导思想、原则与目标。

3、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任务。主要包括加强地质灾害防治监督管理,开展地质灾害调查与评价,建立完善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体系,建立健全地质灾害应急体系,加强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加大地质灾害勘查、治理和搬迁避让等六个方面的防治工作力度。

4、地质灾害易发区和重点防治区。

5、地质灾害防治重点项目。包括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地质灾害监测预报预警体系建设,地质灾害应急体系建设,地质灾害治理和搬迁避让工程,地质灾害防治基础数据库建设,地质灾害防治示范区、点建设等六个方面的防治重点项目。

6、经费估算与筹措。

7、保障措施。一要贯彻落实各级政府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责任制,二要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宣传和防治知识普及,三要认真贯彻执行地质灾害防治各项法规和规章制度,四要建立和完善地质灾害防治规划体系,五要推进地质灾害防治科技进步与创新,六要保障地质灾害防治资金。

四、规划编制工作部署

(一)组织领导

1、成立吉安县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分管国土资源工作的领导为组长,县国土资源局局长、县政府办公室主任为副组长,县发改委、财政、国土、气象、水利、规划建设、农业、林业、安监、教育、旅游、铁路、公路、交通等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能是审定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研究解决规划编制过程中的重要问题,审查规划编制提交的成果并批准上报。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国土资源局,由县国土资源局分管领导兼办公室主任,负责规划编制的日常工作,具体任务:

(1)拟定规划编制实施方案,提交领导小组审定;(2)负责同有关部门的联系,协调解决有关问题;

(3)提出规划文本编写大纲,落实规划编制具体事项;

(4)组织县级专家对规划成果初审,按照市国土资源局要求提交规划成果;

(5)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2、聘请专业技术队伍编制《规划》。

3、聘请有关人员,组成县级专家初审小组。

(二)工作计划及时间安排

从2010年5月1日至2010年10月31日完成县级规划的编制任务。

1、前期工作准备阶段(5月1日-5月31日)

(1)成立吉安县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

(2)拟定《规划编制工作方案》并报领导小组审定;

(3)落实规划编制技术单位。

2、完成规划预编阶段(6月1日-7月31日)

按照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开展设区市、县(市、区)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赣国土资字〔2010〕21号)要求,完成吉安县地质灾害防治规划预编工作。

3、规划编制阶段(8月1日-9月30日)

在资料收集与隐患核查的基础上,按照《江西省设区市、县(市、区)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编制提纲》(2010-2020)的要求,完成规划文本编写、附表、附图编制工作,提交吉安县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初稿。

灾害防治方案范文第3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精神为指导,按照“科学发展,和谐创业”的要求,把移民扶贫工作与新农村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围绕“整体搬得出,长期稳得住,逐步能致富”的总体目标,集中精力,狠抓落实,积极稳妥地组织安排缺乏生存条件的深山区、库区、地质灾害频发区贫困群众实施移民搬迁,不断摸索移民扶贫战略的新路子。

二、目标任务

在巩固完善去年移民扶贫工作成果的基础上,确保完成今年移民扶贫搬迁及安置1600人任务。

三、工作内容

(一)移民扶贫工作原则

1、工作原则:即坚持“政府引导、群众自愿、部门配合、乡抓落实”的原则。在具体操作过程中,要特别注重坚持自愿原则,充分尊重群众意愿,不搞强迫命令。

2、搬迁原则:即坚持“整体搬迁、异地安置”的原则。对符合移民搬迁的地方要以自然村或居住点为单位,实施整体搬迁,并优先搬迁边、远、偏、散地方的群众。不允许在一个自然村或居住点出现搬几户、留几户的情况。

3、安置原则:即坚持结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布局,特别是城镇总体规划的原则。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坚持以人为本,选择具有良好的人居环境和移民集中安置点基础设施建设成本低的地方,避免迁入易涝、易旱、易洪和缺水的地方。安置方式以有土安置为主、无土安置为辅,集中安置为主、分散安置为辅。鼓励并支持移民投亲靠友,自谋出路安置。

为解决移民迁出容易稳定难的问题,实现“逐步富”的目标,移民扶贫要力争做到五个结合:一是移民扶贫要与加快小城镇建设相结合;二是移民扶贫要与调整产业结构相结合;三是移民扶贫要与新农村建设相结合;四是移民扶贫要与退耕还林等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相结合;五是移民扶贫与发展工业经济和个体私营经济相结合。

为预防和治理地质灾害,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防洪法》、《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省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等规定,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本方案所指地质灾害主要指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沉降、地裂缝、地面塌陷等对人类活动构成危害的突发性地质灾害。本方案编制和实施的基本原则是:贯彻行政首长负责制;以防为主,防治结合,防救结合;全面部署,保证重点,分级负责,统一指挥,统一管理,统一调度;工程措施与非工程措施相结合。本方案每年根据情况变化进行修正,于汛期前下达执行。

一、2009年汛期降雨趋势

根据*市气象局2009年3-9月短期气候趋势预测,预计今年汛期(4-6月)雨量略偏少,为700—800毫米(多年均值为875毫米),由于降水时空分布不均,有降水相对集中期,部分地区可能发生洪涝或内涝,汛期结束略偏早在7月上旬初。伏秋期(7-9月)雨量略偏少,为300—400毫米(多年均值为382毫米);盛夏高温日数略偏少,有不同程度的干旱发生。

目前由于连续降雨,上德公路部分地段发生崩塌、滑坡,尊桥乡东田村洪家山和湖村乡济腰村严家湾后背山岩土体出现新的裂缝,全县其他重要地质灾害点危险系数也进一步升高。

二、地质灾害重点防范区段

我县地质灾害多以中、小型为主,点多面广,危害程度比较严重,主要分布于丘陵山区的变质岩、花岗岩的风化层,且多与人类工程活动有关。据1990年以来地质灾害调查资料分析,人为因素诱发的占多数,其中城建、民房、交通、水利建设占70%以上。根据上述情况分析和近期调查,2009年我县地质灾害重点防范区段有花厅镇鸡鸣尖和前程村、上泸镇天窗岩、应家乡虎形山、田墩镇流源石井、四十八镇纪家、铁山乡老虎岩、黄沙岭乡掷源、罗桥街道松岩、煌固镇旗山等,除附表说明的外,还有以下重点防范区域:

1、北部丘陵山区,防范区有华坛山镇革坂和汪鲁萤石矿区、华坛山至望仙公路边坡、石人乡杉树村、郑坊镇公路边坡、煌固镇东山李家和塘里茶湾、湖村乡碧霞和饶家、茗洋关水库区等;

2、中部丘陵区,防范区有清水乡前汪村石垅口、周家地、半山,罗桥街道横山厂矿区、文家厂矿区及罗桥村,田墩镇岑丰村高架尖、廖家村石灰坑,尊桥乡岛山等;

3、南部丘陵山区是地质灾害多发易发区,防范区有花厅镇莲花山,上泸镇小源、三连坑及石头湾,应家乡焦坑,黄沙岭乡管山、南塘及龚家厂,铁山乡小溪祠堂边,五府山镇徐潭、金钟山、塘里新生等。

三、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发展趋势及预防要求

19*年以来,县政府非常重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持续投入资金进行灾民搬迁及灾害初步治理工作,大多数危险点都进行了居民搬迁或部分搬迁。由于近两年汛期雨量接近历年均值,地质灾害点未发生明显活动迹象,人们有了麻痹松懈心理,部分已迁居民仍在危险区内生产生活。因此,地质灾害危险点所在镇(乡、街道)、村及有关厂矿必须高度重视,组织人员对危险点进行全面调查,开展汛期值班监测,做好防灾、避灾、救灾的准备工作,有条件的地方要因地制宜进行治理,把形成灾害的可能性降到最低程度。同时,对地质灾害危险点移民安置问题要抓紧落实,并及时将情况报告县政府和县国土资源局、民政局、扶贫办。

四、防御方案

(一)汛期检查与汛期应急调查

1、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规定,汛期前县国土资源、建设、水利、交通、气象等部门要根据现有资料,对全县地质灾害危险点进行调查,核定危险点的位置、类型、规模、成因及危害情况,结合调查情况和上级要求,拟定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对重要地质灾害危险点和重点防范区段提出防范措施,指导镇(乡、街道)实施。要特别注意已发生灾害后残余土石方再次形成灾害。

2、做好汛期应急调查工作。对突发性地质灾害,县国土资源、建设、水利、交通、气象等部门要会同所在镇(乡、街道)及时开展调查,掌握第一手资料,提出紧急处理意见,并报县政府和上级部门;规模较大的,请求上级部门派员协助调查。

(二)监测与巡回检查

重要地质灾害危险点和重点防范区段由镇(乡、街道)、村负责日常监测工作,各村委会必须经常对有傍山傍坡建房的山体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原地质灾害危险点活动的前期征兆和新的地质灾害点。遇重大情况,应立即上报县政府并通报县国土资源等部门。日常监测工作要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落实监测人员,明确监测内容、方法和要求。

县国土资源、建设、水利、交通、气象等部门应加强对重要地质灾害危险点和重点防范区段的巡查工作。与工程设施直接有关的地质灾害,建设单位必须加强日常监测工作。

(三)预防、预报、预警

1、所有重要地质灾害危险点应采取必要的防治措施。凡有条件治理的,必须立即落实治理措施;暂没条件治理的,也要落实治理规划,并针对可能诱发因素采取简易工程措施和防范措施,以遏制减缓险情。由工程建设引起的地质灾害,要通知并监督工程建设单位进行治理。

2、做好重要地质灾害危险点(隐患点)险情预报工作,预报暂分三级。

一般级:经监测,隐患点险情没有明显异变情况的;

异变级:经监测,隐患点险情有扩大、加剧异变情况的;

临界级:经监测,隐患点险情异变情况特别显著,加快或有其他明显征兆的。

镇(乡、街道)应做好地质灾害险情预报工作,一般级险情每月通报一次,异变级或临界级险情随时通报。

3、对异变级、临界级预报点,各镇(乡、街道)要根据不同规模、不同危害预警,并在地质灾害危险点(隐患点)一定范围内划定危险区域,设置警示标志。

(四)应急准备与避险

1、对预警点,县国土资源、建设、水利、交通、气象等部门要立即派出人员赴现场加强监测和防范技术指导。

2、预警点所在镇(乡、街道)要立即成立防灾领导小组,加强对险情监测、避险救灾工作的领导,组织制定避险、抢险、救灾方案,做好必要的抢险救援力量和抢险物资准备。

3、做好人员撤离、财产转移和重要设施保护工作。出现异变级险情,各有关镇(乡、街道)要制定灾害影响范围内人员撤离、财产转移方案,组织地质灾害体地段及灾变主要方向临近地段的人员撤离和财产转移。出现临界级险情,灾害影响范围内人员立即撤离,重要财产立即转移,并做好抢险救灾临战准备;对临界险情不易判断的地质灾害险情,按临界险情方案运作。对灾害影响范围内的重要设施,如重要交通线、军事设施、水利、电力和通讯设施等,要做好重点保护工作。情况紧急时,镇(乡、街道)、村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强行组织避灾疏散。

(五)抢险、救灾

1、灾情发生后,灾害发生地防灾领导小组要立即按照预案和分工、部署进行抢险救灾工作,迅速查明灾害范围、活动情况及发展趋势,圈定危险地段,加强现场监测,参与指导抢险救灾;县卫生部门要迅速组织急救人员抢救伤员;县交通、水利、通讯、供电、建设等部门要尽快恢复被破坏的基础设施,并优先保证抢险救灾的急需;县民政部门要做好灾民转移、安置、抚恤工作;县公安部门要做好公共秩序的维护工作。

2、做好善后工作,统计人员伤亡情况,调查评估灾害损失,提出治理措施等,在基本完成抢险救灾任务后,5日内上报抢险救灾情况总结。

五、实施措施

灾害防治方案范文第4篇

一、全县地质灾害发育的基本特征

我县地处莲花山脉东南侧,总体地势东面两侧高中间低。县境内山势陡峻,岩石嶙峋,沟谷发育。燕山三期花岗岩,在县境内广泛出露,地貌上表现为低山丘陵,地形起伏相对较大,地表残坡积层及花岗岩石风化层厚度较大,人类工程活动较强烈。在全县出现的96处地质灾害点,有86处分布在花岗岩分布区。

二、地质灾害趋势分析及防治重点

(一)我县地质灾害发生的特点,时间与基本规律

1、规模小、灾点多、危害性大。我县在暴雨山洪季节发生的地质灾害均属:①小型山体滑坡,②风化表土塌方,③山洪冲刷陷三种类型。这三类地质灾害在我县多年均有记载,它在我县发生是年年不断、点多面广、险情不断,灾情很多,居民住房、流水渠道、乡村道路修建在傍山险地,受地理条件所限也属历史原因,一下子解决不了,大的活动断裂和大型滑坡体本县虽不存在,但小规模的山崩土塌现象是难以杜绝,可谓防不胜防,必须做认真细致的防范工作。

2、时间上多发生在多年份和多雨季节。按月分析,每年的4—8月多雨,灾害发生较普遍,6—7月多雨,灾情来势较急。降水条件与灾发生的规律即有:崩塌、滑坡,一般发生在日水量100毫米以上,前期(5—10天)降水在200毫米以上,此段时期,应高度重视崩坡地灾的发生。泥石流一般发生在雨水时间长、日降水大于200毫米,小时降雨强度大于40毫米的暴雨冲刷过程的后期限,注意以上规律是做好预防地质灾害基本经验和常识。

(二)2009年度全县地质灾害的防治重点

根据广东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2005年12月20日提交的《*市*县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外业工作阶段的总结》,我县地质灾害潜在损失1605.4万元,受威胁人数1324人,其中以下区域为我县重点地质灾害防治区域:

1、河口镇麦湖小学后侧边坡崩塌。该边坡继续发生崩塌的可能性大,倾倒的树木会砸坏教学楼的墙体,崩落的土体会堵塞教学楼的排水沟。防治建议:将倾斜的树木进行移植,休整坡面,坡面按适当的坡率进行放坡,坡顶设置排水沟,坡面采用毛石护面。

2、河口镇云丰村油各组崩塌。该边坡继续发生崩塌的可能性大。崩塌的土体会堵塞民房后的排水沟,砸坏民房的墙体,威胁坡脚下4户27人的安全。防治建议:①清理崩塌体,坡顶设置截水沟,坡脚设置排水沟;②坡面采用毛石护面。

3、河口镇深湖村南坑窝水库溢洪道。边坡崩塌还在继续发生。崩塌的土体会淤积于坝下游的农田。防治建议:①清理崩塌体,修砌好溢洪点;②对溢洪点两侧的边坡进行支护,防治崩塌的发生,毁坏溢洪点下游的农田。

4、河口镇北龙村委会上村滑坡。该滑坡后缘出现拉张裂隙,现在滑坡属于蠕动变形阶段,一旦变形产生到急剧变形阶段,稳定性受到破坏,坡体就会整体变形快速下滑。由于边坡滑动的潜在危害性大,导致坡脚下3户居民23人已搬迁避让。防治建议:①保护坡体植树造林;②禁止坡脚开挖等工程活动对坡体的影响;③在坡脚下树立警示牌,给当地村民讲解地质灾害防治的知识,禁止村民在坡脚下重新建房。

5、水唇镇吉龙村委会路下排崩塌。该段边坡东南侧,虽坡面植被发育,但该段边坡过于陡峭,易汇集地表水,坡面长期在地表水的冲刷下,会处于欠稳定状态。防治建议:①保护坡体植树造林,禁止坡脚开挖等工程活动对坡体的影响;②在坡顶设置坡顶截水沟,既可防止下暴雨时,山洪水直接冲刷坡面,又可引导山洪水流向平地;③在坡脚下树立警示牌,禁止村民在坡脚处重新建房;④当地政府加强监测,发现后,应立即通知有关部门。

6、水唇镇吉龙村至螺洞村沿线公路崩塌群。该边坡继续发生崩塌的可能性大,防碍道路的通行,危害行人和车辆的安全。防治建议:①清除斜坡上面的危岩体,并对裸露的土体进行绿化;②在坡脚处设置拦泥坝,或采用SNS柔性防护系统进行处理;③加强监测巡查,设警示牌,提醒车辆和行人注意安全,不可在危险地段逗留,尽量在远离坡脚处行走,发现险情,立即通知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7、上护护南下村崩塌。属于小型土质松脱式滑坡,每年降雨时,坡面均有崩塌迹象,稳定性差。一旦发生快速大量崩塌将直接威胁坡顶的3户15位村民。防治建议:①防护+支护,即坡脚建挡墙支护,坡顶将掏空处填实,表面修建地表排水系统,减少地表渗水对滑坡的影响;②不得开挖坡脚,坡顶建房须预留充足的缓冲距离;③定期目视检查,降雨情况下加强监测每天1-2次至24小时观测,发现险情及时通知坡脚居民沿拟定的路线及时撤出受威胁人员及财产。

8、螺溪镇良洞村半山滑坡群。滑坡处于不稳定状态,当发生强暴雨时滑体滑落产生大量松散物质,在暴发山洪时受洪水所挟,有产生泥石流的危险,会对山谷出口处村庄造成巨大的损害。防治建议:①削坡减载+支护,即清除斜坡表层松散岩土层,坡面绿化,坡脚建挡墙支护,滑坡同缘修建地表排水系统,减少地表渗水对滑坡的影响;②保护植被,禁止乱砍乱伐现象;③定期目视检查,连续降雨时加强监测,每天1-2次至24小时观测,发现临滑及泥石流迹象,及时通知坡脚居民沿拟定的路线及时撤出受威胁人员及财产。

9、螺溪镇螺溪村委的日圩村崩塌。该斜坡自然坡度大,边坡陡峭,表层岩土体结构松散,稳定性差,一旦发生较大规模的崩塌,将直接威胁坡脚的10户50人的安全。防治建议:①清除斜坡表层松散岩土层,成阶梯状,每级高差3-5M,坡面绿化,坡脚建挡墙支护,斜坡同缘修建地表排水系统,减少地表渗水对坡体的影响;②不得开挖坡脚,坡脚建房须预留充足的缓冲距离;③定期目视检查,连续降雨时加强监测,发现临崩迹象,及时通知坡脚居民沿拟定的路线及时撤出受威胁人员及财产。

10、东坑大新墩下村滑坡。滑坡整体体积较大,滑坡后缘具有拉张裂隙,前缘堆积在坡脚,滑坡产生的条件依然存在,坡面裸露,坡度较大,滑坡处于不稳定状态。距坡脚2M处现有一座天主教堂,每当周末有400-500人在此做礼拜,距坡脚100M处有一座小学在校师生700多人,另外还有多户居民。在连续降雨的条件下,斜坡变形加大,滑坡层继续发展,直接威胁坡脚住户人员的安全。防治建议:①削坡减载+支护,即清理斜坡表层松散岩土层,成阶梯状,每级高差3-5米,坡面绿化,坡脚建挡墙支护;②不得开挖坡脚,坡脚建房须预留充足的缓冲距离;③加强监测,特别是在降雨情况下,发现险情及时通知坡脚居民沿拟定的路线撤离到安全地带。

11、新田镇陂坑黄屋地崩塌。该斜坡自然坡度大,边坡陡峭,目前坡面处于不稳定状态,一旦发生较大规模的崩塌,将直接威胁坡脚下15人11间房屋的安全。防治建议:①削坡减载+支护,即清理斜坡表层松散岩土层,成阶梯状,坡脚建挡墙支护,斜坡周围修建地表排水系统,减少地表渗水对坡体的影响;②定期目视检查,连续降雨时加强监测,每天1-2次至24小时观测,发现临崩迹象,及时通知坡脚居民沿拟定的路线及时撤出受威胁人员及时产。

12、新田头水库崩塌。该斜坡坡脚受人工开挖,边坡陡峭。岩体节理发育结构松散,稳定性差,2002年7月边坡发生崩塌,大量崩塌体冲入水库中。该水库库容140万方,灌溉面积数千亩田地,还有一处小型电站。防治建议:①削坡减载+支护,即清理斜坡表层松散岩土层,成阶梯状,坡面绿化,坡脚建墙支护,斜坡周缘修建地表排水系统,减少地表渗水对坡体的影响;②坡面防护,采用生物措施,进行坡面防护,减少雨水冲刷。

13、南万镇楼墩、山仔滑坡。该滑坡体规模相对较大,具有潜在危险性及危害性,同时滑坡体本身为同源的吊神山英质火山碎屑岩快速、无分选性的堆积物,两村103户500人的楼墩、山仔屋均坐落在堆积物(即滑坡体)之上和其下部,威胁财产达359万元,地质灾害危害程度等级为大型。防治建议:①由于该滑坡规模大,进行工程治理投入较大,因此,建议采取避让搬迁为宜;②山仔屋潜在危险性和危害性大,必须在汛期采取专人进行滑坡动态监测,特别应密切监测滑坡体地下水异常变化;③加强地质灾害防治组织领导,制定紧急预警信号,选择好撤离方向和路线(可进行必要的演练),在滑坡危险地段设立警示牌。

14、河田镇溪东村上街自然村崩塌。该滑坡长30米、宽100米、厚10-15米,体积55000立方米。受威胁人口105人。防治建议:明确责任人,加强监测,尽快落实治理或搬迁避让措施。

三、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1、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的要求,各部门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把地质灾害防治儿为一项重要民心工程来部署和落实,坚持以人为本,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放在首位,坚持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和全面规划、突出重点的原则,切实加强领导,县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总责。各相关职能部门要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广东省地质环境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和《*县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明确的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参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各镇人民政府在开展本行政区域内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确保领导到位、任务到位、责任到位、人员到位、措施到位。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和应急指挥人员要落实责任制,明确具体负责人,务必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人,认真履行职责。各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的预防责任人必须按照防灾责任制的要求,明确各危险点所在地区、主管部门及建设单位的责任,

(一)加强监测和巡回检查。

1、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和重点防治区段,由所在镇、村负责日常监测,明确责任人和监测内容、方法,发现异常应及时上报上级政府和国土资源部门。

2、国土资源局应加强对重点灾害的巡视检查,监测巡检期间如发现异变情况,国土资源部门应按照速报要求及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二)认真做好预防、预报、预警工作。

1、对县域内各地质灾害防患点均应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制订和实施治理规划,着重抓好交通干线泥石流,小中型水库库区滑坡、坝基和坝肩渗漏工程,露天开采废矿渣、泥石流等问题的监测管理。

2、做好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险情预报工作,实行分级管理,预报分三级:

一般级:经监测,隐患险情没有明显异变情况。

异变级:经监测,隐患险情有扩大,加剧异变情况。

临界级:经监测,隐患险情异变情况特别显著,加快并具明显征兆。

一般险情预报由各镇人民政府组织进行,每月通报一次,重要险情随时向省、市、县国土资源局汇报。

3、做好预警工作,确保安全防治,对异变变级、临界级预报点,国土资源部门应组织专业人员进一步调查论证,并根据不同规模、不同危害预警。

一般性预警:由村、镇政府向社会划定危险区告示。

二级预警:由县政府向社会划定危险区告示。

(三)做好应急准备和避险工作。

1、确认险情级别后,一般性及二级预警点,县国土资源部门应立即派员加强现场监测和现场技术指导,一级、特级险情应速报市国土资源局。

2、险情发生所在镇人民政府要立即成立有关部门参加的防灾领导小组,抢险、救灾方案,做好必要的抢险救援力量和抢险器材物资的准备。

3、做好人员撤离、财产转移和重要设施保护工作。

(四)抢险、救灾。

1、灾情发生后,县级国土资源部门立即查明情况,迅速上报,各有关部门照分工要求赶赴现场,参加抢险救灾。

2、国土资源部门应迅速查明灾害范围,活动情况,发展趋势,圈定危险地段,加强现场监测,参与指导安全抢险救灾。

3、做好善后工作,统计人员伤情况,调查评估灾害损失,提出灾害治理意见等。在完成抢险救灾任务后,5天内上报抢险救灾情况总结,以争取上级部门的支持。

四、实施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制。

地质灾害防灾工作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县成立以政府主管县长为组长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县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分管局长兼任办公室副主任。领导小组负责规划、决策、协调本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国土资源局应按政府领导的指示,认真做好地灾害防治的具体管理工作。有地质灾害预警点的镇,应成立相应的汛期防灾领导小组,落实防御责任制度。汛前应上报名单给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加强重点隐患监测,制定应急方案。

各镇人民政府对本辖区内的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汛期内应指派专人监测,对每一隐患点附近受威胁群众发放地质灾害《明白卡》,并制定应急方案,明确责任人,撤离路线及撤离信号等具体措施,于2009年4月25日前报县国土资源局。

(三)加强监测预报,实行专防与群防相结合。

1、对危及人们生命安全的山体滑坡隐患点,应发镇村两级为主,层层建立监测责任制,指定领导负责,固定专人观察监测,国土资源部门定期检查督促,实行业务指导,负责向上级报告重大险情变化,指导并协助当地政府组织防险抢险工作。

2、做好汛期地质灾害监测,预报和应急的调查工作,对灾害易发区要指导当地政府和群众开展群测群防工作,建立监测、预报网络。

3、加强科普教育,让防灾组织及群众明了汛期地灾防治主要是对灾害点的动态变化,危害现状,防治情况及避险措施的落实。

(四)、签订责任书,层层落实责任。

根据市国土资源局转发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做好近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县国土资源局要与地质灾害易发区的镇签订地质灾害防治责任书,有关镇要与所在地村签订责任书,所在地要把责任落实到具体人员,层层落实责任,做到齐抓共管。

(五)、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宣传教育和监督管理。

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科普知识等多种形式宣传地质灾害防治基本知识,克服部分干部群众思想中存在的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充分认识地质灾害的突发性和危害性,提高全民防灾意识。

灾害防治方案范文第5篇

一、地质灾害基本情况及趋势分析

截止到年底,全市有各类地质灾害(隐患)点394处。按规模分:大型10处,中型43处,小型341处;按地域分:新昌县103处,诸暨市102处,嵊州市95处,上虞市76处,*县15处,越城区3处。全市地质灾害易发区面积5219平方公里,占全市总面积的63%。

年,我市受强台风、强雨雪等极端性灾害天气影响,地质灾害明显多发,全市共发生突发地质灾害22起(不包括未造成人员伤亡的小型公路边坡塌方),比年增加175%,其中新增地质灾害(隐患)点16处。由于预防措施到位、应急处置妥当,未造成人员伤亡。全市因地质灾害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约60万元,比年减少了15%。

汛期是地质灾害防治的重点防范期,今年要特别注意极端性灾害天气在局部造成的强降雨,做好预警预报工作。地质灾害易发区是地质灾害防治的重点区域,特别是要把各类农村道路边坡、易发区内的各类农家乐等公共场所及农村居民点作为地质灾害防范的重点。

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主要任务

(一)做好入汛前各项应对工作。各县(市)都要在汛期来临前编制年度防灾方案,指导本年度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3月中旬前,各地要组织汛前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检查,检查各灾害(隐患)点现状和汛期地质灾害防治措施落实情况。充分考虑极端天气引发重大地质灾害险情的可能,对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作必要的修改完善。重新确认应急系统及群测群防网络人员,确保责任落实,在紧急情况发生时,能迅速响应,高效有序地组织抢险救灾工作。

(二)加强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加强地质灾害预警体系建设。各县(市)国土、水利、气象等部门要密切合作,互相沟通,进一步健全地质灾害预警体系。落实汛期各项工作制度,汛期值班、灾情巡查、灾情速报等制度要严格执行,做到各地质灾害(隐患)点汛前检查、汛中巡查、汛后复查,确保一发现险情,立即组织应急排险,防止灾情的进一步发展。各地要适时开展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演练,进一步健全地质灾害应急反应系统,全面提高各级政府的应急抢险能力和当地群众的应急自救能力。

(三)加强群专结合和群测群防建设。抓紧开展新昌县回山镇下山村滑坡专业监测省级示范点的建设工作。各县(市)要建立1?2个地方级地质灾害监测示范点,做为各地地质灾害监测的样板工程,实行专业监测与群众简易监测相结合,带动并提高各地的地质灾害防治水平。建立群测群防网络责、权、利相结合的运行机制。制定监测工作制度,灾害(隐患)点责任人负责定期检查监测记录,确保各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人员到位、监测记录到位;要从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中安排一定资金,保障地质灾害监测人员的工作经费。通过各种渠道,组织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的业务培训和知识宣传,同时发挥监测示范点的教学推广作用,提升各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人员的监测水平,提高基层群众的防灾意识和自救能力,做到明白防灾、主动防灾。

(四)推进预防为主、治避结合的工作进程。上一轮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已到修编期限的上虞市、嵊州市、新昌县要做好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的修编、和实施工作;全面调查,制定新一轮防治目标,统筹安排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结合新农村建设,加快地质灾害(隐患)点治理和搬迁进度,争取提早实现各地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的近期或中期目标。列为省重点的诸暨市、上虞市、嵊州市、新昌县要按时完成小流域泥石流地质灾害调查与评价的全部工作,并把成果应用到当地政府防汛抗灾中。

(五)做好工程项目建设中的地质环境保护工作。建设用地项目中确认位于地质灾害易发区的,必须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督促工程建设单位落实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提出的地质灾害防治措施,从源头上减少工程项目引发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对引发地质灾害的工程项目,按照“谁诱发,谁治理”的原则,督促责任单位及时治理。

三、地质灾害防治的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协调全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各级政府要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的规定,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组织有关部门全面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纳入防汛工作的重要内容。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负责管辖范围内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二)保障经费,推进工作。各县(市)政府要建立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对因自然因素造成的地质灾害的防治经费要列入当年财政预算,专款专用;对因工程建设等人为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的治理费用,要按照“谁诱发,谁治理”的原则由责任单位承担。积极向上争取地质灾害防治项目和专项资金,按规定落实配套资金,把地质灾害防治与水利建设、交通建设、城市建设、防汛抗旱、新农村建设等结合起来,调动社会各方面积极性,建立多元化、多渠道的投资机制,保障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