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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微企业投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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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微企业投资项目

小微企业投资项目范文第1篇

1引言

近年来,我国小微企业发展迅猛,2014年《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主要数据公报》首次对小微企业经济数据进行了统计。截至2013年年末,全国共有第二、三产业的小微企业法人单位785万个,占全部企业法人单位的956%;小微企业从业人员127304万人,占全部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的504%[ZW(]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的对象包括在我国境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如果将产业活动单位中的小微型组织与个体经营户统计在内的话,这一比例将会更高。[ZW)]。从企业数量上讲,小微企业已占据市场主体的绝对多数,成为经济持续增长的基础;按从业人数来讲,新增就业和再就业人口的70%以上集中在小微企业,因此小微企业成为社会就业的主要承担者。

小微企业已成为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经济持续稳定增长的坚实基础。然而,我国小微企业的发展状况却不容乐观。有限的生产规模、较低的信贷资质及制度的限制等因素使得小微企业陷入融资难的困境,导致小微企业在“规模小――融资难――无力扩展”的恶性循环中“苦苦挣扎”,制约了小微企业健康发展。国家为了扶持小微企业健康发展,出台了一系列指导意见,包括财政资金支持、资本市场支持等,但是有限的财政资金对于众多小微企业来讲,无异于“杯水车薪”,而资本的逐利性以及企业自身条件,也致使小微企业未能充分享受到资本市场政策红利。因此,探索新的金融创新模式以缓解融资难题成为众多小微企业的迫切需求。基于此,本文在简析小微企业融资现状的基础上,引入股权众筹融资这一崭新的互联网金融创新融资模式,从众筹视角分析股权众筹融资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题的优势,并对股权众筹融资服务小微企业的模式进行了尝试性探析。

2小微企业融资现状分析

2013年8月,国务院发布《关于金融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从直接融资到间接融资等多个角度提出旨在化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题的措施建议;2014年,国务院会议上提及“小微企业”次数多达9次,从产业政策、融资方式、财政税收以及简政放权等多个方面强调要促进小微企业发展。政府层面多次提及小微企业融资,可见其对小微企业的重视程度。但是实际数据显示,2012年小微企业中需要融资的比例在中西部为72.92%,环渤海地区为61.65%,长三角为33.78%,同时中西部大约77%需要融资的小微企业融资额度小于100万[ZW(]中西部小微企业经营与融资现状调查报告(2012)[R].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阿里巴巴集团[ZW)];超六成小微企业贷款利率超过高利贷。为何屡提解决措施建议却无法见效,主要是没有抓住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题的关键。

根据2011年《小微企业经营与融资困境调研报告》统计可知,2011年我国小微企业中依靠民间借贷解决资金需求的比例约占55%,仅有大约15%的小微企业可获得银行信贷,信贷额度在100万元以下者被商业银行忽视的概率非常大。在中西部小微企业的融资渠道中,约693%的企业通过向亲戚朋友借款,供应商临时赊账占比3887%,银行贷款占比3767%;环渤海地区的比例分别为4577%、32.08%、43.16%;同时,小微企业从银行获得更多信贷资金的前提是销售规模达到一定水平且逐年增长[ZW(]中西部小微企业经营与融资现状调查报告(2012)[R].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阿里巴巴集团[ZW)]。

2.1小微企业的融资困境

对于小微企业来讲,融资难制约企业发展已成为行业内与学术界的共识。小微企业要在市场竞争中生存壮大,关键在于融资。通过以上对小微企业融资现状的分析,其融资困境主要体现在以下两点。

第一,投资主体不足,资金来源单调。一般而言,企业资金来源主要包括财政资金、银行信贷、社会集资、企业自筹、企业合资以及利用外资等,而对于小微企业来讲,其资金来源主要集中于财政资金支持、银行信贷与企业自筹三个方面。对于众多小微企业来讲,有限的财政资金无异于杯水车薪,无法支持企业长久发展,而银行信贷资金的成本(包括申请时间、人力等)以及获得信贷资金困难程度等同样使得小微企业无法充分利用这一间接融资渠道,仅有的企业自筹方式成为小微企业的主要资金来源,多数企业通过向亲朋好友或者高利息从小额贷款公司获得企业发展资金。第二,公开市场股权融资门槛相对较高。创业板、新三板以及地方股权交易中心的建立都增加了我国中小企业的融资渠道,并且这些市场的准入门槛要远低于主板以及中小板的准入门槛。即便如此,对于刚刚成立或者刚成立不久的小微企业来讲,其资产规模、收入水平也是难以达到在这些市场上市的门槛条件。

2.2小微企业融资难的原因分析

小微企业在发展过程中之所以遇到融资困境,主要与企业自身、资金供给部门与社会融资环境等几方面有关。

第一,企业自身。小微企业规模较小,盈利能力弱甚至处于亏损状态,经营分散,并且小微企业组织制度不健全、经营管理行为不规范、决策方法不科学等问题仍然存在,这使得小微企业的经济效益增长缓慢,企业经营风险加大,企业信用评级下降,不仅无法吸引各类社会资金,甚至连银行信贷资金的要求也难以满足,这最终会导致企业融资渠道不畅、成本高昂。第二,资金供给部门。小微企业经营风险较大、资金需求大、回报周期长,资金需求呈现“二大一长”的特点,而资本或信贷资金要求较高的流动性、收益性和安全性,相悖的资金供需要求导致小微企业获得资金供给部门支持的难度较大。第三,社会融资环境方面。我国的居民储蓄率一直居高不下,从而导致投资率较低,究其原因之一即为缺乏安全且合适的投资平台,居民对大额投资的风险承受能力较弱,因此大多数居民宁愿将资金存入银行赚取固定收益也不愿将大额资金用于投资新兴产业或企业。居民将资金存入银行之后,银行作为信贷资金供给部门则会顾虑资金的安全与收益从而对小微企业采取限贷措施。

3股权众筹的内涵及发展现状

3.1股权众筹的内涵

股权众筹(Securities-Based Crowd-Funding)是指参与众筹的项目或者公司通过股权众筹平台向不特定的投资者募集资金,并允诺出让一部分原始股权作为投资回报的一种新兴的互联网金融融资模式。投资者通过互联网渠道出资购买项目或者公司的股权,以获得其未来收益。

股权众筹可按是否获得担保而分为有担保的股权众筹和无担保的股权众筹,目前国内只有贷帮网的众筹项目在投资者进行众筹投资时,由第三方机构提供担保,而其他股权众筹平台都是无担保的股权众筹。另外,股权众筹也可分为广义的股权众筹和狭义的股权众筹,广义的股权众筹指通过中介机构撮合融资企业和投资者的权益性融资方式,而狭义的股权众筹则是初创企业通过众筹平台将项目信息公布后,由注册的合格投资者认购股份支持创业企业发展,同时投资者获得一定的股权作为回报。

3.2股权众筹的发展现状

股权众筹融资模式起源于美国,早在2005年,美国就有了第一个股权众筹平台――Equity Net。2012年奥巴马签署通过JOBS(Jumpstart Our Business Startups Act)法案,这标志着在近 80 年时间里美国私人企业第一次可以在各种媒介以各种形式公开融资需求,并且可以向认证过的投资人筹集资金。JOBS法案的通过正式确认了股权众筹平台的合法地位,其后,股权众筹在美国取得快速发展,越来越被大众熟悉和运用,也成为许多创业公司募集资金的选择之一。成立于2011年的美国最大的股权众筹平台之一――Angel List,在2013年9月通过众筹方式完成2400万美元的融资,估值1.5亿美元。在2014年Angel List共募集了1.04亿美元,共有2673位投资人完成了243个众筹项目。另外美国还有诸如Funders Club、Wefunder等股权众筹平台。股权众筹平台作为一种新兴互联网融资工具,对繁荣市场、活跃经济的作用越来越明显,欧美等国家已初具规模。

在我国,股权众筹的发展并不顺利,发展环境也不成熟。2013年,我国股权众筹刚刚开始探路,在与政策法规的博弈夹缝中艰难前行。2014年,股权众筹被定义为多层次资本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开始了新的发展机遇。2014年12月,中国证券业协会出台《私募股权众筹融资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标志着私募股权众筹在我国正式合法化。截至2014年年底,国内已有128家众筹平台,其中股权众筹平台32家,另有14家股权+商品性质的混合型平台。股权众筹融资方面,可获取的数据显示成功项目有261个,筹资总额58亿元;由于天使汇、创投圈、原始会等平台未公开数据,预计筹资总额至少在15亿元以上[ZW(]中国众筹行业2014年度简报零壹财经http://www01caijingcn/html/zc/1439_8230html。[ZW)]。

4股权众筹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题的优势分析

2013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正式提出“发展普惠金融。鼓励金融创新,丰富金融市场层次和产品”。股权众筹充分利用互联网,创新网络金融服务模式,是普惠金融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改善小微企业融资环境,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题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

4.1创新融资模式,拓展融资渠道

在传统的融资渠道中,银行贷款以及资本市场筹资是众多企业所采取的融资方式,尤其对于大中型企业而言。但是对于刚刚成立的小微企业而言,自身规模较小,公司机制不完善,盈利水平低甚至亏损,这些因素使得小微企业获得银行信贷资金或者资本市场筹资非常困难,因此小微企业更倾向于向周边朋友借款或者高息借入贷款。但是随着企业规模的扩大,包括银行信贷等传统渠道无论在融资规模还是方式上已无法满足其资金需求。另外,由于信息不对称以及资格限制等原因,个人投资者无法参与初创小微企业股权投资从而无法分享初创企业的收益。具备风险承受能力的个人投资者无法将资金投资到小微企业中而只能将资金存入银行。

股权众筹的发展为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题提供了一条新的途径。依托股权众筹平台,个人投资者可以将较小额度的资金投入到具有高成长潜力的初创期小微企业。通过实名注册的普通民众即可通过众筹平台直接参与小微企业股权投资,共担风险、共享收益。如此,小微企业可以借助互联网股权众筹平台获得企业发展资金,不但投资者的投资手段得以丰富,小微企业的融资渠道亦得以拓展,融资方式逐渐多样化。

4.2融资门槛与融资成本同时降低

以银行信贷为代表的间接资金供给方为了保证资金安全,降低信贷风险,对小微企业设定了较高的融资门槛。企业规模、产品收入、负债比率以及担保条款等方面的严格要求使大量的小微企业申请不到贷款或者信贷额度较低。而以创业板、新三板为代表的直接融资方式中,资本市场同样要求企业的盈利水平、成长水平以及公司制度达到相应的挂牌条件,但是小微企业成立时间短、业务发展较慢,在资本市场挂牌融资几乎不可能成功。相比较而言,股权众筹融资模式下,小微企业只需提供项目计划、可行性报告等信息,通过股权众筹平台审核之后即可通过互联网向广大投资者融资,几无门槛可言。

《小微金融发展报告2014》数据显示,近半数企业表示感受到融资成本的上升,认为借款综合成本较上一年有所上升的企业占比达到4889%,近半数小微企业的借款成本在10%以上[ZW(]数据来源:《小微金融发展报告2014》http://wwwp5w.net/news/gncj/201404/t20140417_561787htm。[ZW)]。受银行信贷规模有限、民间借贷利率高等因素影响,小微企业融资成本高成为必然。相比较而言,股权众筹融资属于股权融资而非债务融资,小微企业不需要定期支付本息,没有债务压力,融资成本明显降低,节余资金亦可用于企业发展,进一步提高小微企业成功率。

4.3小微企业可顺势力享政策红利

小微企业融资难而导致企业发展缓慢这一现象已经得到国家及地方政府的关注。为了缓解融资难题,国家层面以及地方政府等都出台专门的指导意见,如《关于金融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私募股权众筹融资管理办法》等。众多的小微企业必定会从这些政策措施的实施中获得“实实在在”的“制度红利”,如税收优惠、财政奖励、财政补贴等。小微企业在这样的发展环境中,更能够专注于产品的研发、自身的发展,尽快地成长,推动新经济的持续增长。

5股权众筹融资服务小微企业的模式探析

51个人投资者直接股东模式

个人投资者直接股东模式是指个人投资者首先在股权众筹平台实名制注册,并通过合格投资者资格审查后,通过在股权众筹平台浏览所有可投资项目之后,通过判断分析,个人投资者挑选其认为具有发展潜力的企业或者项目进行投资,并将资金转入指定托管账户,待项目筹资成功后,个人投资者通过众筹平台签订包括投资协议、股权凭证在内的法律文件并在公司登记注册,等收到纸质的投资协议、公司章程、股权凭证之后,个人投资者直接成为该众筹融资企业的股东,依照法律或者公司章程行使和履行相应权利及义务。

对于小微企业来讲,此种模式并非最佳选择,原因之一为《公司法》对股东人数进行了限制,在规定人数之内考虑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企业融资额度可能比较低,无法满足发展需要;原因之二为股东数目过多可能会因为意见不同而使得决策困难,企业无形成本增加影响其健康发展。

52投资者通过基金间接投资模式

投资者通过基金间接投资模式是指投资者首先在股权众筹平台实名制注册后,挑选其认为具有发展潜力的企业或者项目进行投资。然后投资者将投资资金转入或者成立一家基金公司,资金并不经过股权众筹平台,而是由基金公司把所有投资者募集的资金注入项目公司,投资者是该基金的持有者,基金面值与项目公司的股权按照约定比例挂钩,投资者通过持有基金份额间接投资项目公司,但是投资者并不参与项目公司的管理与经营,亦无相应的投票权利等。综合考虑,此种方式较为适合小微企业的融资需求。

53机构投资者直接投资模式

机构投资者直接投资模式是指机构投资者首先在股权众筹平台实名制注册,并通过合格投资者资格审查后,挑选其认为具有发展潜力的企业或者项目进行投资,并将资金转入指定托管账户,待项目筹资成功后,机构投资者通过众筹平台签订包括投资协议、股权凭证在内的法律文件并在公司登记注册,等收到纸质的投资协议、公司章程、股权凭证之后,机构投资者直接成为该众筹融资企业的股东,依照法律或者公司章程行使和履行相应权利及义务,同时机构投资者可委派公司管理人员参与项目公司的管理与经营。同样,这种模式较为适合我国小微企业的融资需求。

54“领投+跟投”模式

小微企业投资项目范文第2篇

关键词:项目融资;贵阳市小微企业;融资;影响因素;模式

一、贵阳市小微企业的发展概况

近年来,贵阳市通过有序、渐进的对小微企业实施一系列的扶持政策,如“3个20万元”、减免小微企业所得税征收等,对小微企业的发展起到了一定推动作用的同时,取得了较为显著的社会效益。从贵阳市工商局公布的相关数据显示,资的资金共计8.16亿元,带动就业人群达到4.05万人。可见,小微企业发展已逐渐成为推动贵阳市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但由于小微企业在融资模式中所处的地位比较低,话语权比较小,导致小微企业获取融资的能力低下,极大地限制了小微企业的良好发展。如何转变小微企业的融资模式,使小微企业的融资能力得到提高,已逐渐成为贵阳市如何有力推动小微企业发展亟待解决的问题。

二、贵阳市小微企业主要的融资模式

(一)以“企业人脉”为支撑的融资模式

以“企业人脉”为支撑的融资模式是小微企业凭借自身的人脉资源来进行融资,获取扩大运营的资金支持。

优势:完全靠人脉,成本低,速度快;

劣势:资金额度有限,资金供应中断的风险比较大。

(二)以“发行股票、债券”为基础的融资模式

以“发行股票、债券”为基础的融资模式是小微企业通过向外界发行股票、债券来进行融资,获取企业扩大运营的资金支持。

优势:资金量大;

劣势:适用性差。

(三)以“担保物”为抵押的融资模式

以“担保物”为抵押的融资模式是小微企业以自身的资产、产品、信用等作为质押或担保物来进行融资,获取企业扩大运营的资金支持。

优势:资金量与企业担保物的价值对应,担保物价值大,资金量就多;

劣势:因小微企业可用于做抵押的担保物资本价值小,因而,融资难度大。

(四)以“市场借贷”为渠道的融资模式

以“市场借贷”为手段的融资模式是小微企业通过向市场上放贷的私人用户或企业进行融资,获取企业扩大运营的资金支持。

优势:手续简便、快捷;

劣势:成本(利息)高。

三、贵阳市小微企业融资模式的影响因素

小微企业获得融资支持的难易程度绝大程度上取决于小微企业的融资能力。而小微企业的融资能力又因选取的融资模式的不同而有所偏差。因此,要想提高小微企业的融资能力,促进其顺利获得融资支持,关键就在于小微企业所选取的融资模式。为此,本文针对影响贵阳市小微企业融资模式的因素设计出一份关于《小微企业融资影响因素的调查问卷》,对贵阳市100家小微企业进行影响企业融资能力的因素调查,找出能够使贵阳市小微企业融资能力得到提高的融资模式的影响因素,为下文设计出小微企业融资模式提供数据支持。问卷的具体内容如下表1所示。

表1小微企业融资模式的影响因素的调查内容

影响因素具体问卷题目问卷选项

融资资本因素

信誉度高的企业易于获得融资1=完全不同意;2=不同意;3=一般同意;4=同意;5=完全同意

规模大的企业易于获得融资1=完全不同意;2=不同意;3=一般同意;4=同意;5=完全同意

融资能力因素

盈利能力强的企业易于获得融资1=完全不同意;2=不同意;3=一般同意;4=同意;5=完全同意

风险抵御能力强的企业易于获得融资1=完全不同意;2=不同意;3=一般同意;4=同意;5=完全同意

偿债能力强的企业易于获得融资1=完全不同意;2=不同意;3=一般同意;4=同意;5=完全同意

融资环境因素

有政策支持的企业易于获得融资1=完全不同意;2=不同意;3=一般同意;4=同意;5=完全同意

企业所处行业市场稳定性高的易于获得融资1=完全不同意;2=不同意;3=一般同意;4=同意;5=完全同意

(一)小微企业融资模式的融资资本影响因素分析

根据调查数据分析,所有100家样本企业都认为企业的信誉度越高,企业越容易获得融资,有98家企业认为企业的规模越大,企业越容易获得融资,但规模并不是企业获取融资难易程度的决定的因素。根据问卷选项的赋值情况,将各个选项的样本比例加权取平均数得出融资资本因素对小微企业融资模式的影响程度平均分为4.99分。可见,小微企业所具有的融资资本越强,其获得融资支持就越容易,即小微企业的融资资本因素对小微企业的融资模式具有显著的影响。

(二)小微企业融资模式的融资能力影响因素分析

根据调查数据综合计算得出小微企业融资能力因素对企业融资模式的影响程度得分为3.4分。可见,小微企业的融资模式受融资能力的影响程度不是很大。这与现实情况相悖。进一步分析得知,虽然小微企业的盈利能力对企业融资模式的影响程度得分为4.5分,且所有的调查样本都认为,企业自身具有较强的风险抵御能力,对其获得融资支持的帮助越大。但值得注意的是,对“偿债能力越强的企业越容易获得融资”表示不同意和一般同意的样本企业共有75家,进一步计算影响程度的得分为2.9分。可见样本认为小微企业的偿债能力对企业融资模式的影响程度并不大。这可能是导致企业融资能力因素对融资模式影响程度不大的原因。如下图1所示。

图1企业融资能力因素对企业融资模式的影响

(三)小微企业融资模式的融资环境影响因素分析

小微企业融资模式受融资环境的影响的情况如下图2所示。调查样本企业中,有62家企业认为小微企业所处的市场行情越稳定,越有易于企业进行融资。只有30家企业认为受到政策支持的小微企业获得融资越容易表示赞同,但有38家企业对此表示一般同意,有12家对此表示不同意。综合计算得出小微企业的融资模式受融资环境因素的影响程度得分为:3.9分。可见,小微企业的融资环境因素对企业融资模式的影响程度一般。

图2融资环境因素对小微企业融资模式的影响

四、基于项目融资理念下贵阳市小微企业融资模式的创新

通过上述对小微企业融资模式的影响因素分析得出,小微企业的融资资本、融资能力以及融资环境对小微企业融资模式的影响程度从大到小排序依次是融资资本、融资环境和融资能力。因此,在一定的融资环境和融资资本不变的条件下,影响小微企业融资模式效率的主要因素,重在提升小微企业自身的融资能力。项目融资的理念核心即是在于通过使小微企业的融资能力得到提升,以此来推动小微企业更加容易的获得融资支持。因而本文认为,基于项目融资的理念下来对小微企业的融资模式进行创新,关键在于提高小微企业的融资能力或是提升小微企业在融资模式中的地位。单个小微企业的融资能力比较差,在融资模式中所处的融资地位比较低,假若以项目为基本单元,拉动项目的各方企业主体,就项目的融资问题形成一个融资的战略联盟共同体,共同向除联盟共同体之外的主体发起融资需求,会大大的提高小微企业的融资能力。因为小微企业形成融资战略联盟共同体,相当于扩大了自身可用于融资的企业规模、盈利能力以及风险抵御能力,进而增强自身在融资模式中的融资地位,视同提升了企业自身的融资能力。而且为确保基于项目单元下形成的融资战略联盟共同体内各个小微企业的良性运营或者说是避免小微企业间个体机会主义的出现,融资联盟共同体间根据个体在项目中的效用,以资本价值或股权作为利益的分配物。这样,当第一个项目投入运营后,通过融资租赁的方式,在各自从第一个项目中获得相应的收益的同时,继续与对方或与另一个主体合作形成另一个项目融资的战略联盟共同体,共同就第二个项目向第三方提出融资资金的支持申请,并以这种模式不断扩大项目投资的规模,形成投资循环,最终促进小微企业融资战略联盟共同体的共同发展,是对现行小微企业融资模式的一种创新。

例如企业X作为项目A的主要承建方,现针对项目A的建设需要进行融资,而单个企业X的融资能力有限,企业Y作为项目A的另一个分工程的承建方,企业X可以与企业Y就项目A形成融资战略联盟共同体,以一个整体共同向第三方发起融资申请。而企业X与企业Y之间则根据二者在项目A中所具有的效用或承担的建设责任,来作为分配项目A投入运营后产生的经济价值或资本价值的划分依据,以避免二者中的任何一方发生个人机会主义问题。因此,当项目A投入运营后,无论企业X与企业Y被分配到多少经济价值或资本价值,相比未建立融资联盟共同体之前,二者所具有的融资资本,或本质上说是融资能力均有所提升。这样,即使是单个企业X或企业Y,对于另一个项目B的融资而言,所具有的融资能力均会提高。企业X与企业Y既可以以项目A的融资方式为例,继续合作开展项目B的融资。或各自与另一个企业Z开展合作,就项目B的融资形成一个新的融资战略联盟共同体,共同向第三方发起融资支持申请。以此模式使企业X与N个企业合作进行N个项目的融资申请,进而不断扩大项目投资的规模,形成项目投资循环,最终在促进企业X的发展同时,也推动了融资战略联盟共同体中的其他企业的发展,不断增强企业自身的融资能力。即在融资战略联盟共同体发展中不断实现自身资本或能力的提升。

简而言之,单个小微企业基于项目单元,以共同发展为共同目标的基础上,建立并形成战略联盟共同体,协作与之外的第三方主体就项目相关事项展开合作,其中也包括项目的融资,这样既可以促进联盟共同体的发展,也可以增强单个企业个体的综合能力。

五、结语

综上所述,目前贵阳市小微企业由于在融资模式中所处的地位比较低,话语权比较小,导致小微企业获取融资的能力比较差。另外,小微企业规模、信用度等融资资本、盈利能力、风险抵御能力等融资能力、政策支持、市场稳定性等融资环境等因素对小微企业获取融资支持的难易程度具有显著的影响。而项目融资理念的核心即在于是小微企业的融资能力得到提升。因此,基于项目融资理念,单个小微企业间建立融资战略联盟共同体,共同发起战略融资,以此对小微企业的融资模式进行完善或创新,对于有效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具有重要作用。(作者单位:贵州财经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管理学院)

资助项目:贵州省教育厅创新计划省级一般项目“基于项目融资理念的小微企业融资模式创新研究”(201410671024)。

参考文献:

小微企业投资项目范文第3篇

9月23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快构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支撑平台的指导意见》。其中明确指出,“众筹,汇众资促发展,通过互联网平台向社会募集资金,更灵活高效满足产品开发、企业成长和个人创业的融资需求,有效增加传统金融体系服务小微企业和创业者的新功能,拓展创业创新投融资新渠道。”

众筹拓宽投融资渠道

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大潮中,小微企业应是最有活力、最为积极从事创新活动的群体,尤其是科技型小微企业。众筹模式的推广和应用,将有助于小微企业破除发展中的融资难题,从而保护创业创新的活力

一般说来,众筹可以按照回报的具体类型分为四种:回报众筹、股权众筹、债权众筹、公益众筹。回报众筹是指出资人通过互联网平台对众筹项目进行投资,并获得产品或服务。在我国,股权众筹主要是指通过互联网形式进行公开小额股权融资活动。债权众筹是指投资者对项目或公司进行投资,获得其一定比例的债权,并在未来收取利息、收回本金。公益众筹是指通过互联网平台发起的公益捐赠活动。

目前,美国的众筹市场以回报众筹为主,较为成功的众筹平台有Kickstarter、Indiegogo等。英国的众筹市场以股权众筹为主,Crowdcube和Seedrs两家平台比较具有代表性。

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大潮中,小微企业应是最有活力、最为积极从事创新活动的群体,尤其是科技型小微企业。当前企业融资难已经对我国企业成长和经济发展形成一定阻碍。众筹模式的推广和应用,将有助于小微企业破除发展中的融资难题,从而保护创业创新的活力。

目前,在我国金融市场上,债权融资的渠道非常丰富,包括债券市场、银行、小贷公司、P2P等。然而,股权融资的渠道相对有限。由于债券融资和股权融资的性质截然不同,因此难以相互替代。

股权资本是企业的永久性资本,企业无需偿还,投资者获得的回报与企业的经营成果成正比。债权融资则需要企业承担按期付息和到期还本的义务,这种义务与公司的经营状况和盈利水平无关。通过债权融资的企业,抵御风险的能力更差,特别是对于科技型小微企业。相对生产型、贸易型等其他类型的小微企业,科技型小微企业几乎没有固定资产,并且初期投入大、投入周期长,风险更高,更是难以通过债权方式实现融资。众筹是具有互联网时代特色的新型融资方式,丰富了小微企业的融资渠道。股权众筹更是开拓股权融资的新模式。

更进一步说,我国的经济转型也需要有充足的股权融资渠道来配合。经济转型本质上就是通过转变资源配置和经济发展方式,来实现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然而对于企业来说则是翻天覆地的革命,是企业生产模式、经营模式和管理模式的全方位变化。这就意味着,经济转型对于企业来说具有极大的不确定性,而在此过程中企业也无法找到相应的风险对冲方式。想要实现这种高风险的变革,经济转型中的企业需要寻找到与之相匹配的高风险偏好的投资者,借助股权融资的形式来获得资金。股权众筹正是在经济转型中顺应企业需求的融资方式。

2011年,众筹正式进入中国。经过了四年的发展,截至2015年6月,我国共有211家众筹平台,53家是2015年上半年新诞生的平台。2015年上半年,我国众筹平台成功募集46.66亿元人民币。目前,我国的众筹平台主要分为两大板块:产品众筹板块,即回报众筹,私募股权板块,即股权众筹,并辅以公益众筹。除公益项目外,众筹平台方会收取项目募集资金或股权的一定比例作为平台服务费。

股权众筹的融资模式

我国现有的股权众筹业务属于私募股权业务的一种。所谓私募股权,即Private Equity(PE),是指通过私募形式对私有企业,即非上市企业进行的权益性投资,在交易实施过程中附带考虑了将来的退出机制,即通过上市、并购或管理层回购等方式,出售持股获利

目前,我国较为有代表性的股权众筹平台是京东股权众筹。2015年3月31日,京东宣布股权众筹正式上线。2015年7月29日,证券业协会《场外证券业务备案管理办法》之后,京东众筹将其“股权众筹”平台更名为“私募股权”。京东股权众筹采用的是“领投+跟投”模式,即在众筹平台上发起股权众筹项目后,由专业投资人“领投”,社会公众自由选择跟投。投资者在投资后将获得项目企业的相应股权。领投人负责与企业沟通,并具有相应的决策权,跟投人不参与日常性管理。项目财务只对投资者公开。跟投人将支付给领投人20%的投资收益作为回报。这种模式可以吸纳有丰富经验和战略资源的优质投资者作为领投人,最大限度地提高项目选择的成功率,进而带动更多拥有一定闲置资金的跟投人加入,提高社会资金利用率。

每个项目的领投人原则上只有一名。融资人应当在融资项目预热阶段与有意投资的领投人接洽。有意向的领投人会对项目进行尽职调查并出具尽调报告或领投理由。当领投人最终确定后,由融资人及领投人共同提交项目上线申请。

开始股权众筹之前,众筹平台会事先把路演的排期公布出来。路演当天,领投人、跟投人和项目方交流沟通。一般主要采取网上路演或者微信路演的方式。

股权众筹融资成功后,领投人与跟投人将融资资金转入众筹平台委托的第三方机构的资金账户或托管账户。投资人与融资人根据项目认购结果签订投资协议。待融资人办理工商变更手续并通过众筹平台审核后,该第三方机构根据指定的流程和规定将相应款项转入融资项目公司。

我国现有的股权众筹业务属于私募股权业务的一种。所谓私募股权,即Private Equity(PE),是指通过私募形式对私有企业,即非上市企业进行的权益性投资,在交易实施过程中附带考虑了将来的退出机制,即通过上市、并购或管理层回购等方式,出售持股获利。

为了控制风险,股权众筹一般只接受经历了天使轮投资后的融资项目。股权众筹和金融市场中的风险投资有异曲同工之妙。股权众筹和风险投资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

1.投资平台不同。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的《指导意见》,股权众筹融资必须通过股权众筹融资中介机构平台(互联网网站或其他类似的电子媒介)进行。此外,股权众筹平台可以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对业务模式进行创新探索,发挥股权众筹融资作为多层次资本市场有机组成部分的作用,更好地服务创新创业企业。因此,股权众筹是要通过互联网中介机构平台来进行的。风险投资一般是投资人或投资机构直接对融资项目进行投资。

2.投资方不同。股权众筹的投资方一般是具备相应风险承受能力、能够进行小额投资的民众。传统的风险投资基金管理人是普通合伙人,相当于京东股权众筹平台上的领投人,多是专业的投资人或投资机构,他们比股权众筹投资人更有资金实力和风险承受能力。

3.融资方不同。股权众筹的融资方主要是小微企业,通过股权众筹平台向投资人如实披露企业的商业模式、经营管理、财务状况、资金使用等关键信息,不得误导或欺诈投资者。简言之,股权众筹多为创业公司筹集资金,集中在A轮到B轮的投资。风险投资虽然多以投资高新技术及其产品的研究开发领域为主,但是并不局限于小微企业。

4.融资结果不同。股权众筹项目多为难以在风险投资市场上获得资金的项目。股权众筹为这样的创业企业或项目提供了新的生机。一般说来,企业更倾向于获得风险投资。在投融资市场上,股权众筹是对风险投资的一种补充。

5.融资方自律方式不同。通过众筹进行融资的公司,需要定期向半公开市场,即投资群体,项目进展、经营业务状况,甚至新闻稿。但是风险投资的项目没有义务完全公布自己的内部信息。股权众筹的义务更为繁琐,同时所获得的权利也更大。股权众筹的大多数投资人不参与日常性管理,但是主要投资人,如领投人,应该参与公司事务管理。风险投资的普通合伙人通常参与企业的决策。

小微企业投资项目范文第4篇

【关键词】小微企业;科技;金融;转型

改革开放后的中国经济,促进了民营企业的高速发展,同时也迫使当前的小微企业面临着生存的转型挑战。如果小微企业裹足不前,在技术创新和降低成本等方面不思进取,则会被迅猛经济发展的转型升级的社会要求所淘汰,尤其是小微企业需要强化企业的创新能力,优化企业的资本运作,构建科技型小微企业,与金融企业的能力合作必不可少,如何寻求积极有效的合作路径,达到双方共赢,使金融支持小微企业的顺利发展,是一个重要的课题。

一、小微企业融资的内涵及作用

一个企业的启动与发展是要有足够的资金为基础,没有资金所有的项目和计划都是纸上谈兵,雾里看花,即便有所活动也会中途搁浅。因此,充足的资金供给是企业经营活动顺利进行的重要保证。我国小微企业的发展时常会被资金链断裂所困扰,迫使生产经营停止运行,失去企业的竞争力。小微企业要从各个资金供给渠道融入资金,诸如:银行贷款、民间借贷及商业信用等融资方式,融入资金后去维持生产经营及技术研发、扩大再生产等经营生产活动,带着充裕的资金优势面对纷繁多变的市场竞争,主动出击,积极应变市场的变化,促使企业在市场竞争中处于不败之地。

二、小微企业融资的约束分析及金融支持

纵观我国小微企业绝大部分都处在发展的初级阶段,信用贷款及融资理念的建立,财务管理不健全及经营状况混乱,透明度不高,缺少大型、价值较高的固定资产,厂房设备抵押率低,流动资产流动比率高等特点,使得小微企业存在着严重的缺陷,特别是与金融机构存在着信息不匹配,银行方面无法得到准确的企业经营状况信息等多种因素,导致银行对资金的放贷存在忧虑而加剧小微企业的融资难度;政府支持力度也因小微企业的信用制度不健全不能到位,最终造成小微企业的融资难以实现。

所以,要想使小微企业发展壮大,企业从根本上要实行树立良好的信息品牌,管理创新、技术创新,开发先进的技术资源,引进一流的研发人才,建立科学有效的管理机制,同时与金融机构通力合作,得到金融机构的大力支持,才能真正地将企业从窘迫的经营环境中摆脱出来,使科技型小微企业立足于经济之林。

1、银行信贷与资本市场是金融发展的两种模式

科技型小微企业的融资渠道分为内源融资和外源融资。而内源融资通常是在企业的创业初期,外源融资则是小微企业发展壮大后的主要融资途径,其根本原因是由于内源融资难以满足企业的扩大再生产、技术创新和优化企业管理的需求。外源融资渠道主要是:银行贷款、民间贷款、股票市场、债券市场,小微企业最主要且不可缺少的融资渠道就是银行贷款。从银行放贷分析,银行要对企业发展的项目进行有效的、客观的监控,对项目的可行性进行有的放矢的分析,对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实时的跟进,对资金需求情况和资金在创新项目中的运用、企业的盈亏状况等方面进行考察,根据可靠的项目进度及资金需求为科技型小微企业提供更多的资金支持,为小微企业的外源融资得到有效的保证。

2、原创型与追赶型是创新的两种基本模式

不同的小微企业生产力不同,使得他们的技术领先程度各不相同,技术领先的企业风险投资大,企业技术创新活动活跃,正面的影响显著,刺激企业技术发展的动力强,所以多数以直接融资的金融支持模式进行融资活动,而技术力量相对薄弱,不断地追赶他人先进的技术企业则偏向以银行信贷的途径来完成企业融资活动,与此同时,我国政府对追赶型企业技术创新的融资政策,采用的是贷款机构为中心,辅助担保机构、风险投资基金等多类化、多层次的融资方式运用在金融市场中。对于小微企业的技术创新、优化管理形成一种产业结构变化的新兴产业,直接融资的优势显而易见,对资金短缺的问题可以快速便捷地解决;追赶型的技术创新与优化管理,采用银行贷款的间接融资比较稳妥。

3、风险投资与R&D 是支持小微企业创新的投入方式

风险投资是将资金投向不定因素的高新技术和产业产品的新型研究开发领域,使研究开发产品成果尽快地转化为有价值的商品化,并形成一系列的产业化,从而得到高额收益的一种投资过程。这种投资方式是不需要资产抵押、也不需要偿还的,尽管投资企业进行高新技术的研发失败,也不会使企业背负着沉重的债务,这种投入方式对小微企业的发展有着促进作用,极大地催化了小微企业的成长。

R&D投入是在科学技术领域,企业为了增加产业的知识总量,并将这些知识灵活运用到产业链中,创造新的应用体系进行企业的创造性活动,这项投入可以体现企业的经济竞争实力,但是我国的现状对此项投入强度低,投入的结构也不合理,造成这项投入规模现状不容乐观。

三、创新与优化的理论构建

为了解决小微企业的资金短缺问题,同时还能提高其技术创新与优化的能力,在资本市场中得到强有力的支持,使企业的经营管理登上新台阶,构建新型的企业管理架构,风险投资与R&D双管齐下,让风险资本家参与到企业的管理中来,达到降低企业技术创新的融资成本,督促企业转型升级。

1、小微企业转型升级的发展阶段

我国的科技型小微企业源于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在技术发展不断进步,市场经济不断驱使小微企业自我修炼、蜕变而来的,纵观历史发展,根据小微企业的业务增长情况分为五个成长阶段,其中有三次质变,两次量变过程,与小微企业发展同步的金融需求也产生了波浪式增长趋势,经过科学研究者分析,结出小微企业转型金融需求的“波浪式增长模型”,为今后的小微企业转型升级的路径建立了一定的理论基础。

小微企业的业务增长第一阶段是创业阶段。在这个阶段,内源性融资是这个阶段的主要资金来源,由于没有相应的企业信誉、资产做保证,外部的资金筹集存在着巨大的困难。而企业发展资金的到位,使得企业金融从无到有,产生了质的变化,这是质变的第一个阶段。

第二阶段是稳定增长阶段。随着小微企业的持续发展,生产规模不断增大,企业信誉及企业产品质量不断提高,对企业资金的需求也随之增加,在这个阶段中,企业可以通过合法的途径向银行信贷进行融资,取得企业经营性资金,在资金量的需求体现了量的积累,这是量变的第一阶段。

第三阶段是产业链提升阶段。企业发展要务实创新,不断挑战新的技术领域,抓住发展机遇,降低企业发展成本,实现新型的产业产能,都是小微企业的转型升级的目标。在这个阶段发展过程中,小微企业的融资结构发生了质的变化,不仅体现在外源性融资占比加大,而且介入了直接融资方式,实现了质的飞跃,这是质变的第二阶段。

第四阶段是产业转型阶段。小微企业的产能壮大,业务扩展和产业链的攀升,在市场竞争中能力不断加强,但跟核心竞争力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原始单纯的业务技术在市场竞争中有一定的局限性,保留原有业务探索新的领域是小微企业势在必行的选择模式,也可以从多方面的融资途径得到企业发展资金来源。这是稳定发展的阶段,是量变的第二阶段。

第五阶段是产业集群转型阶段。经历了前四个阶段的小微企业基本上完成了原始蜕变,将同质性的小微企业进行有机的整合,在资金融资和技术扩充等方面具有一定的优势,这是一个质的变化,是质变的第三个阶段。

2、小微企业转型升级的金融支持

小微企业的转型升级使小微企业在寻求金融融资方式上也有所不同,尤其是在质变阶段的金融支持。微型金融做为小微企业融资机构的供给主体,具备雄厚的战略资金,从宏观和微观的角度看,剔除金融机构对小微企业的风险投资存在的盲目性,丰富小微企业金融产品,及时与小微企业之间的信息传递,建立权利与义务相匹配的金融价值链对深化市场化改革,缓解资本市场的供求矛盾,转变小微企业生产规模,优化企业的管理水平,具有积极的作用。尤其是在一些特定的技术核心领域,金融机构对这类小微企业进行政策性倾斜,制定严谨缜密的风险管理体系和授权体系,形成一个运行良好顺畅的金融价值链,环环相扣,实现企业与金融机构的交易各项条件匹配,金融机构以足够的资金安排将企业的科技创新顺利地转化为具有竞争实力的实际产品,从而提升小微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延长小微企业的生存生命周期。

四、结束语

目前,我国的金融市场不断发展,对科技型小微企业的融资需求给予了高度的关注,甚至在金融机构体制中,设立了专业化微型金融机构对小微企业的信贷产品创新开了绿灯,同时遵循“需求追随”理论进行了论证,使具有高风险承受能力的盈余资金进入了小微企业的企业管理创新及产品优化管理过程中,采取了降低成本的举措,制定相对应的创新金融产品,通过互联网的金融平台,为小微企业的科技管理创新提供创新性的服务,有效地将资金配置用在小微企业资金发展的刀刃上,增加小微企业和金融的收益,实现双方共赢。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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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微企业投资项目范文第5篇

【关键词】众筹 互联网金融 小微企业 风险防范

在经济危机的背景下,伴随着互联网金融的发展,众筹作为一种新兴的商业模式,已逐渐成为小微企业和创业者的融资途径。众筹,即大众筹资,指通过互联网向众人筹集小额资金为某个项目或企业融资的做法{1},其由项目发起人(筹资人)、中介机构(众筹平台)、项目支持者(出资人)构成。

一、我国众筹融资现状

众筹(Crowdflmding)起源于美国,最早于2006年在美国学者迈克尔的博客中提及。2009年,美国众筹融资平台――Kickstarter诞生,并在很短的时间内实现几个创业者的筹资梦。众筹给予了融资困境中的创业企业希望,迅速在创业领域得到了极大的追捧。

我国的众筹开始于2011年,众筹网站快速发展,于2014年初异军突起,成为各行各业关注的焦点。鉴于我国相关金融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的规定,我国的众筹模式基本采用非股权众筹模式,2013年国内正式诞生第一例股权众筹案例,即美微传媒股权众筹。目前,国内股权众筹网站已超过15家,如天使汇、人人投、好投网、我爱创等,国内综合性网站的如2011年7月上线的点名时间,是国内最早、发展最成熟的众筹网络平台。2015年以来众筹行业空前发展,众筹据网贷之家联合盈灿咨询《2015年全国众筹行业年报》数据显示,2015年全国众筹行业共成功筹资114.24亿元,历史首次全年破百亿元,同比2014年增长429.38%。据世界银行预测,2025年全球众筹市场规模将达到3000亿美元,而中国市场将占到500亿美元的份额。

然而,相对于发展红火的余额宝、P2P网贷等互联网金融模式,众筹模式在国内的发展还处于初级阶段。相较于西方发达国家,国内众筹行业市场偏小,多家众筹类网站运营模式相近,同质化竞争严重,同时面临项目失败率高、用户认可度低、平台入不敷出而倒闭、项目筹资成功后“跑路”等困境。这些现象除了国内缺少高知名度的众筹平台引领外,与我国当前的传统文化、法律环境、风险控制、机制设计、大众接受程度等因素息息相关。但不容置疑的是,众筹融资的诞生,必将打破传统融资枷锁,成为我国小微企业融资的新方向。

二、众筹融资风险识别

由于我国众筹融资模式起步晚,实践时间短,其存在较多的不足之处,小微企业开展众筹融资面临很多的风险和威胁。本文结合现状分析,考虑到众筹行为的非理性因素,利用风险树搜寻法,将从小微企业、出资人、众筹平台三个主体以及法律环境四个方面识别众筹融资过程中的风险。

(一)小微企业

小微企业是众筹融资的项目发起人,其风险主要来自于项目发起人非法集资风险、知识产权被侵犯的风险以及项目失败的风险。一方面,股权众筹的发展冲击了传统的“公募”与“私募”界限的划分,使得传统的线下筹资活动转换为线上,单纯的线下私募也转变为“网络私募”,从而涉及传统“公募”的领域。在互联网金融发展的时代背景下,“公募”与“私募”的界限逐渐模糊,专利申请不得法,使得股权众筹的发展也开始触及法律的红线,出现非法集资、知识产权被侵犯等现象;另一方面,小微企业需要对企业的经营环境以及战略发展目标有全面的把握,对众筹融资模式有清晰的认识,并结合自身的实际对融资项目做出主观决议,因而容易产生决策失误的风险。很多因素都能导致众筹项目的失败,如发起人对项目的期望错误、对项目资金的误用滥用、消费者信任危机导致项目失败,等等。小微企业能否做出科学决策保证众筹融资的成功,与决策者的认识水平、决策能力、决策背景及经验等多方面因素有关。

(二)出资人

出资人是众筹融资项目的股东或债权人,也是最终决策者。在众筹活动中,投资者通常以隐名股东、股权代持人、合伙人、股东等法律地位参与到众筹融资当中,而不同的身份地位对投资者本身产生的风险不同,如代持股的方式可能会导致广大众筹项目出资者的权益受到侵害。除了因法律地位带来的区别化风险,出资人同时面临着因领投人与融资者恶意串通引起的领投人欺诈风险、长期股权众筹带来的投资流动性风险、投资收益风险及超额筹资风险等。

(三)众筹平台

在众筹融资中,众筹平台起到融资中介的作用,为资金供求双方提供融资信息和交流渠道,通^网络平台进行机会发现和价值匹配,促成资源直接配置机制。众筹融资平台充当金融服务中介的职能,其服务水平的高低、服务质量的好坏直接影响小微企业的融资,是众筹融资活动中又一重要的风险来源。众筹融资平台方面的风险主要是由于众筹融资平台的信用水平低以及安全性差等给小微企业带来的风险。众筹平台并非交易所,亦非集资顾问,可能还构成经纪商,种种特征都隐性表明了其法律地位会带来各种风险,包括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擅自发行股票债券等犯罪风险以及投资欺诈风险。

(四)法律环境

因我国众筹发展时间短,存在的法律问题很多,主要包括以下五点:与非法集资界限模糊、缺乏配套法律环境、投资者保护难度大、缺乏失信问题的法律救济、知识产权保护困难。目前众筹作为新型的融资方式,诸多模式、特征和发展方向尚不明确,以何种方式、多大力度来监管众筹已成争论焦点。众筹发展对监管调整的速度要求和准确性要求本身就构成一对矛盾,即便现在要求政府给出明确的监管方向,监管力度着实难以把握。

三、小微企业众筹融资风险防范

对小微企业众筹风险的防范,应紧密结合小微企业、出资人、众筹平台三个主体以及法律环境四个方面,在已有的研究基础之上,了解现有的风险,多个角度共同规范,降低众筹融资的风险,推进众筹的健康发展。

从个体层面上出发。首先是是项目发起人,即小微企业。组织建设企业运营团队,坚定项目开发目标,合理规划项目进展,严格按照项目计划实施进程。定期项目实施情况,与支持者展开交流,有选择性地汲取大众的意见。确定切实可行的售后服务方式,保障支持者享受类似产品的售后服务,提高项目的信誉度。其次是出资人。对于选定的支持项目要仔细阅读项目说明书,评估支持的风险,以及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明确自身支持项目的原因,是与发起人有共同的价值理念,期望其成功;或是希望获得项目的产品和服务;或是把它作为一种投资方式,期望获得更高的收益,不同的支持原因,所需要关注的风险源有别。

从第三方众筹平台建设方面出发。一方面,应构建第三方资金托管机制,众筹平台应建立与第三方支付机构的合作关系,委托具有良好信誉的银行等第三方支付机构进行项目筹资款的收取和发放。在众筹融资过程中,项目筹资款始终存放于第三方支付机构,完全与平台自有资金隔离开来,实现资金管理的独立性和透明性,从而避免众筹平台占用或挪用项目筹资款,降低众筹平台的信用风险,保障小微企业和大众投资人的资金安全。另一方面,完善平台的内部治理,建立众筹平台的内部管理体系,完善众筹平台的规章制度,优化业务流程,全面公开并严格执行项目审核标准和审核过程,破解信息不对称性,防范众筹平台的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

最后是我国众筹法律环境,应立足本国实际,同时借鉴美国众筹融资立法的经验,尽快出台专门针对众筹融资的法律法规,明确众筹融资的合法地位,为小微企业融资提供便捷性和经济性。从法律角度上,出台法律法规尽快合理解释小微企业众筹融资可能涉及的非法集资、非法发行证券等问题,破解众筹融资的模糊边界。同时,借鉴国外经验,加快众筹融资的立法,从法律层面制定我国众筹融资的标准,包括融资项目类型、融资时间、融资额度、回报方式、大众投资者的人数和投资规模等,为众筹融资提供合法性保障,鼓励并促进小微企业众筹融资的发展。

四、总结

众筹融资的兴起打破了传统融资的枷锁,为破解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提供了新的渠道。但在众筹融资过程中,从小微企业、出资人、众筹平台三个主体以及法律环境各个方面,都不可避免地存在不小的风险。从保护出资人、项目发起人和众筹平台等各方利益厨房,提出相对应的政策意见,保证众筹融资在国内能够健康有序发展。

注释

{1}《牛津词典》2011年收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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