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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微企业发展范文精选

小微企业发展

小微企业发展范文第1篇

为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政发〔2012〕7号)及《关于贯彻落实国发〔2012〕14号文件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政发〔2012〕46号),进一步加大对我区小微型企业的扶持力度,推动小微型企业健康快速发展,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意见。

第一条区政府设立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专项基金,随财力增长逐步增加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规模,重点支持中小微企业创新改造、转型升级、融资服务和推动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突出财政资金的普惠制原则,向小微型企业倾斜。

第二条鼓励和支持企业加快发展新兴产业。在新材料、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对设备投资额在300万元以下的项目,每年择优评选一批,给予不超过8%的设备贴息。

第三条鼓励和支持企业不断壮大主导产业。在高速列车、精密机械、汽车制造、电子信息等主导产业领域,对设备投资额500万元以下的项目,每年择优评选一批,给予不超过6%的设备贴息。

第四条鼓励和支持企业走“专精特新”和高成长型之路。对列入区“专精特新”和高成长型项目库的小微型企业,按照企业当年缴纳税金增幅达到20%的,按其当年所上缴税收增长20%以上地方留成数额给予财政奖励。

第五条鼓励和支持符合条件的投融资机构在控制风险的条件下按要求开展企业低收费还贷周转金服务。每次费用低于或等于周转金额度3‰的,按照周转金额度的2‰对投融资机构给予奖励补助。每个担保机构奖励补助不超过30万元。

第六条鼓励和支持企业通过融资租赁方式融资。建立融资租赁业务补助机制,对通过融资租赁渠道融资的企业,经审核确认,按不超过实际融资额的2%给予补助,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每个企业补助不超过50万元。

第七条鼓励和支持中介服务机构开展生产性服务。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鼓励和支持各类中介服务机构对企业创业辅导、财税、法律、人力资源、管理咨询、检验检测、信息化建设等需求提供低收费服务。对经认定进入区内公共服务平台的中介服务机构,免收房屋租赁费。

第八条鼓励和支持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政府采购应预留年度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型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采购人或者采购机构应对小微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对采购金额在一定限额以下的项目,允许对小微型企业实施定向采购。

小微企业发展范文第2篇

关键词:商业银行;金融服务;小微企业

一、商业银行支持小微企业发展具有多重意义

(一)商业银行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符合国家政策方向国家近年来大力推进减费降税政策,鼓励大众创业创新,缩减行政审批手续,有力促进了小微企业发展,小微企业分布各行各业,增强了经济活力。小微企业的繁荣发展,对扩大就业、改善民生,发展多元经济,促进社会稳定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国务院、发改委、银监会等国家职能部门都出台过相关金融方面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和文件,也曾在全国金融会议上强调:“金融要把为实体经济服务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全面提升服务效率和水平,把更多金融资源配置到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和实体经济多样化的金融需求”。因此,商业银行支持小微企业发展,是符合国家政策方向的,是符合监管要求的,也同样是银行承担社会责任的具体表现。

(二)金融支持小微企业对商业银行的可持续发展也有实际意义。随着互联网经济的发展,移动支付手段的普及,互联网金融对传统商业银行的影响和冲击不可避免,国家鼓励万众创业和创新的背景下,各种依托互联网出现的小微企业层出不穷,主播、网络小说、网红经济、流量IP、公众号营销等新兴商业模式蓬勃发展,而这些新兴经济体,大都是以小微企业的形式存在的,他们虽然规模小,但是符合当前经济的发展趋势,具备了强大的生命力和成长空间。商业银行要想可持续发展的好,就必须转变思路,主动拥抱经济转型,决不能忽视新兴经济体。数据显示,截至2018年12月份,阿里小贷及网商银行已经累计为超过1300万家小微企业提供了超过2万亿元的贷款支持,其中有超过600万码商通过“多收多贷”获得贷款用于扩大经营,此外,网商银行还服务了591万家农村小微经营者和种养殖户,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不光有市场,而且大有可为。对传统商业银行来说,做好小微企业的金融服务工作,才能减少互联网金融对传统商业银行的不利影响,走好可持续发展之路。

二、小微企业自身存在的问题

(一)小微企业经营发展不稳定。统计数据显示,我国九成以上的小微企业,业主资金规模低于一千万元,实缴资本偏低,公司规模较小,抗风险能力较差,资信程度偏低。在企业发展过程中存在很多不确定性,融资困难,资金链紧张,人员流失严重,用工荒等问题始终存在,很多企业平均经营寿命不到三年。

(二)小微企业的公司治理不够规范。由于公司法的改变,公司的设立的门槛较低,有效激发了群众创业的热情,但是不可避免的带来了不少小微企业管理粗放,产业层次不高,创新能力较弱,股权单一等等问题,小微企业经营手段短期行为化较为严重,缺乏科学的公司管理运营体系。

(三)小微企业财务管理不健全。部分小微企业缺乏完善的财务规章制度,建账不规范,缺乏健全的财务规章制度约束,很多企业都没有配备专职的财务人员。大部分小微企业没有科学的财务预算,时常面临资金链紧张的问题。财务管理不健全,没有专职专业的财务人员,造成了企业的资金管控不足,出现了应收账款账期波动大等各种问题,增加了企业的经营风险和财务风险。

(四)小微企业经营信息不透明。相比较大中型企业而言,小微企业信用观念偏弱,时常出现财务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的情况,为了短期利益,有时会出现收入不入账、造假账、偷逃漏税、出假报表等情况,使得小微企业的报表数据与实际经营数据不相符,造成了银行无法准确判断小微企业的经营情况和资产负债情况,对于没有放贷的企业,银行选择谨慎放贷;对于已经放贷的小微企业,又出现不良贷款率偏高的情况。

(五)小微企业抵押担保物不足。由于小微企业自身经营规模较小,基础建设不完备,固定资产较少,流动资产变动快,资产规模较低,小微企业缺乏足够的银行认可的抵押担保物。银行对小微企业很大一部分拒贷就是因为抵押担保物不足造成的。

三、商业银行在小微企业业务中面临的问题和矛盾

无论是出于落实国家政策和监管要求,还是推动自身业务发展的需求,商业银行都非常愿意将资金贷给小微企业,但是必须做到合法合规,同时做到风险可控,站在银行角度面对小微企业,时常会面临以下问题:

(一)小微企业信息不透明。小微企业多为民营企业,缺乏科学的公司治理机制,财务管理不健全,企业管理者只重视利润,不重视报表的规范性,公司资金经常通过个人账户划转,这就带来了报表数据和实际经营数据不一致的情况,更有甚者,为了获得贷款,专门制作假报表来应对银行审查,这就带来了银行的贷前审查,贷后管控难度加大,信息的不透明,使得小微企业贷款业务的开展,困难重重,银行端风险加大。

(二)担保机制不完善,抵押物不足。小微企业由于经营规模较小,土地房产等有效的抵押物有限,而机器设备变现困难,有效资产规模偏低造成抵押率较低,虽然小微企业可以寻找担保公司做担保,担保费和其他各类保险费用又过高,造成了小微企业融资成本过高的状况出现。

(三)银行对接小微企业的产品相对单一。小微企业行业多、分布广、企业发展变化活跃,对金融产品的需求差异化很大,目前商业银行的产品对小微企业而言相对单一,缺乏适应多种盈利模式的小微企业的产品,从这一点来说,支付宝和网商银行对小微企业的产品开发和挖掘上,走在了金融行业的前列,也为各大商业银行指引了可借鉴的模式。

(四)商业银行客户经理的积极性不高。小微企业办理贷款的额度相对较小,但是办理流程和大中型企业贷款的流程相差不大,但是贷款给小微企业的风险远大于贷款给大中型企业,受信贷责任制的影响以及个人绩效收入的影响,银行负责小微企业信贷的客户经理,主观上对小微企业贷款业务的积极性并不是很高。

四、商业银行对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支持力度提升的建议

(一)完善小微企业贷款政策机制。小微企业自身特点和大中型企业有很多不同,小微企业的贷款更多有急、短、频、小等特点,如果按照正常的大中型企业的贷款流程来服务小微企业,效率和效果往往不尽人意。针对小微企业的特点,商业银行应当出台专门的政策指引和管理办法,针对小微企业的产业特征,地域特征,盈利模式,分行业、分区域特点出台相适应的差异化贷款政策,确保接地气,服水土,有实效。

(二)推进小微企业贷款专营服务。建议商业银行能对小微企业服务设立专门的部门负责,确保有专门的机构和人员来做小微企业业务。做到小微业务有专业部门对接、专业人员对接、并对小微业务工作人员施行区别于普通信贷的业绩考核办法。对小微企业贷款业务实施专业化、差异化管理,明确部门职责和定位,做到小微企业业务专营。

(三)提供合适小微企业的金融产品。随着互联网信息技术的高速发展,各种新兴业务模式不断出现,传统商业银行也需要顺应时展趋势,借助互联网、大数据等信息技术手段,实现小微金融业务的线上化、便利化、批量化。一方面,可以建立线上小微信贷平台,设立专门的线上团队,针对线上业务的各类场景和模式设计相关产品。另一方面,可以大力发展供应链金融模式,晒选核心企业,以核心企业为抓手,来拓展上下游小微企业群和产业群,建立供应链金融融资平台,开发相关产品,拓展小微企业业务。从实践来说,建设银行就做的很好,目前已经推出了线上的“小微快贷”产品,通过网上银行和建设银行手机客户端都可以申请。信用快贷产品,适用于小微企业主,单户最高300万额度支持,做到了免抵押、免担保,全流程线上办理,自主支用,随借随还,按实际使用金额和天数计息;平台快贷产品,适用于电商、政府、供应链等平台上的小微企业,单户最高200万额度支持,同样全程线上办理,自助支取,随借随还,按实际金额和天数计息。该产品的推出,为小微企业贷款降低了门槛,流程便捷,随借随还,有效支持了小微企业的发展。

(四)有效防范风险(多渠道分散风险)。风险管控是商业银行贷款业务的重中之重,而小微企业本身的特点就是资产规模小,风险抵抗能力低。作为商业银行,可以加强与政府部门、担保公司、保险公司、行业协会等机构合作,针对小微业务,引入风险补偿金、保障基金、融资担保、保证保险等增信措施,做到多渠道分散风险。从抵押担保角度来说,也可以适当创新担保模式,可考虑供应链金融模式下核心企业担保或者组合担保等方式,尽量分散贷款风险。

(五)逐步设立小微企业征信体系统。少数小微企业风险意识薄弱,信用意识薄弱,目前人民法院针对失信人员设立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系统”,网商银行能够敢于大力拓展小微企业贷款业务,也与其获取的卖家交易信用记录大数据和芝麻信用征信体系有很大关系,而商业银行,也应当逐步建立小微企业征信查询系统,各个银行共享信用数据,使得每个小微企业发生过的银行贷款业务,还款情况,都能在上面有所记录,让每个小微企业,都珍惜每次的贷款,珍惜银行给予的信贷机会,尽量不进征信系统的黑名单。本文从小微企业和商业银行两个角度,分析了小微企业通过银行渠道贷款的痛点和难点,国家正处于经济转型期,很多小微企业的经营模式符合经济转型的方向,符合经济发展的方向,具有很强的生命力,如果银行错失这部分客户,对银行的可持续发展也是不利的。商业银行通过不断完善自己的服务体系来助力小微企业发展,相信最终商业银行和小微企业都能获得双赢。

参考文献:

[1]吴昊,杨济时.小微企业融资支持方向—————基于第三方电商平台的商业银行融资策略[J].财经问题研究,2015(04).

[2]许江.发展普惠金融提升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水平[N].中国城乡金融报,2017-12-25.

[3]焦宇.商业银行加强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问题研究[J].中国商论,2018(32):44-45.

小微企业发展范文第3篇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关于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的各项政策措施,加大对中小企业的扶持力度,帮助中小企业渡过难关,保持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切实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

(一)加大对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金融机构要贯彻落实好国家和省已经出台的金融支持政策,进一步扩大支持中小企业的信贷规模和范围。在确保投放在中小企业的贷款增速高于全部贷款增速的同时,要加大对我市实体型和成长型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确保新通过金融机构审批并获得信贷支持的企业数量保持一定的增速;把科技创新型、节能环保型、自主品牌经营型的企业作为重点支持的对象,单独安排信贷规模满足这类企业流动资金的需要。(由市金融办牵头,会同市经贸局、*银监分局、人民银行*市中心支行办理)

(二)创新服务模式。金融机构要根据中小企业的实际需求,创新业务信贷模式,开发出适合中小企业需求的金融产品。特别是针对中小企业缺乏有效抵押物的现状,开展差异化服务,接受企业提供的多种抵、质押物品,探索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渠道;积极开展信用融资服务,加大对有发展潜力、盈利能力、管理经验且信用记录好的企业的信用授信额度,并适当降低信用等级高的企业的融资成本。积极探索推进以民间资本为主体、专门为中小企业提供信贷服务的小额贷款公司的试点工作,引导民间资本支持中小企业发展。鼓励金融机构大力发展贸易融资等多种金融创新服务,满足中小企业多样化的融资需求。(由市金融办牵头,会同市经贸局、工商局,*银监分局,人民银行*市中心支行办理)

(三)完善担保体系建设。按照政府引导、社会参与、规范化经营、市场化运作的模式,由市财政和社会民间资本共同出资,组建一个股权多元化的市级担保机构,以获得银行放大倍数的支持,缓解广大中小企业的融资难题。(由市经贸局牵头,会同市财政局、金融办,*银监分局办理)

(四)拓宽融资渠道,拓展资本市场。金融主管部门要支持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发行企业债券、短期融资债券和集合债券,开展股权融资、项目融资和信托产品等形式的直接融资;要建立中小企业上市资源库,按照“五个一批”要求对企业进行重点培育辅导;对具备上市条件的企业,各有关部门要加大扶持力度,全方位、多手段为企业上市提供服务;对成功上市的企业,各级政府要把有关的奖励措施落实到位。(由市金融办牵头,会同市经贸局、财政局办理)

(五)进一步推进政、银、企合作。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和金融机构要积极搭建政银企沟通和合作平台,及时把金融机构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做法和措施及时传递给企业,同时,要建立中小企业融资需求数据库,并从中挑选出一批优质的企业推荐给金融机构;对通过融资洽谈实现合同性签约的,各金融机构要确保贷款资金及时到位,完成意向性签约的,各金融机构要加快审批进度,提高贷款落实到位率。(由市经贸局牵头,会同市金融办、*银监分局、人民银行*市中心支行办理)

二、加大对中小企业的财税支持力度

(六)加大中小企业财政支持力度。在争取省财政支持我市中小企业发展的基础上,2009年我市安排5300万元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充分发挥省、市联动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积极作用。一是安排1000万元中小企业专项资金,重点扶持中小企业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贷款贴息(按银行同期基准利率贴息一年)或补助,奖励为中小企业贷款担保成绩显著的担保机构,支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二是市政府注资3000万元,参股15%,吸引社会和民间资本85%,成立市级担保机构,为中小企业贷款提供信用担保、再担保业务,帮助中小企业解决融资困难。三是每年安排500万元全民创业专项资金,用于鼓励全民创业。四是安排500万元中小企业市场开拓资金,对我市中小企业开拓市场的各项活动,包括参加各种展览会、开展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产品认证、市场宣传推介、创建企业网站、境内外投议标等。五是安排300万元市级现代服务业发展引导专项资金,支持服务型中小企业发展现代流通方式。(由市财政局牵头,会同市发展改革局、经贸局、金融办办理)

(七)实施积极财政政策。对市政府扶持企业发展各项专项资金编制滚动预算,通过调整支出结构和扶持方式等,在20*~2009年集中安排扶持中小企业发展。2009~20*年市财政安排的技术改造、节能、中小企业专项等资金提前于20*~2010年预安排。20*~20*年市财政每年安排用于扶持企业技术改造、产学研合作、品牌建设、专业镇建设和三大集团科技发展的资金(4800万元),提前于20*~2010年预安排。20*~20*年市财政每年安排的300万元承接产业转移奖励资金,集中在20*~2010年使用,由市推进产业转移和劳动力转移工作领导小组对承接产业转移较好、吸收本地劳动力数量大的县、区和转入产业转移工业园内的企业(含中小企业)进行奖励。20*~20*年市财政每年安排的产业引导发展专项资金1500万元,提前于20*~2010年预安排,用于对博罗县、惠东县、龙门县县域特色主导产业的培育进行扶持,县级财政按1:1比例配套。(由市财政局牵头,会同市经贸局、外经贸局、科技局办理)

(八)落实国家税费优惠政策。

1.要切实抓好国家扶持中小企业八项税收优惠政策的贯彻落实。按照工业企业及经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机构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税率优惠政策,制订我市落实国家扶持中小企业八项税收优惠政策的具体措施。

2.要加快实施税前扣除及应纳税所得抵扣优惠政策。着重加强贯彻对中小企业从事国家需要重点扶持和鼓励的创业投资、软件生产企业的员工培训费用、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计提的担保赔偿准备及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等实施税前扣除及应纳税所得抵扣优惠政策。

3.要加强税收减免优惠政策的落实力度,促进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在落实好国家原有的对高新技术、资源综合利用、促进残疾人就业、软件开发及再就业等方面中小企业可以享受的国家税收优惠政策规定的基础上,要切实加强对国家新近出台的优惠政策的执行力度,将增值税转型、提高出口退税率等优惠政策落到实处。

4.贯彻国家取消和停止征收100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省取消、降低的一批证照类、审批类、管理类收费政策。

(由市财政局牵头,会同市地税局、国税局、经贸局、外经贸局、科技局、物价局、劳动保障局办理)

三、支持中小企业实行产业转型和结构优化升级

(九)加大技术改造力度,加快产业升级。

1.充分发挥市财政资金的带动效应。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全民创业发展资金、技术改造专项资金、节能专项资金、产业技术研究与开发专项资金等优先支持经国家和省认定的各类园区尤其是省产业转移工业园区的中小企业。市财政将逐年增加有关技术改造专项资金,进一步加大对企业技术改造的支持力度,加快产业升级。

2.支持企业技术改造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支持中小企业技术升级、节能改造以及技术进步服务平台建设。

3.促进对外贸易企业转型升级。鼓励中小企业开展与进入国际市场有关的产品标准化认证。对加工贸易企业扩大内销给予奖励,推动加工贸易企业转型升级。

(由市经贸局牵头,会同市发展改革局、财政局、外经贸局、环保局办理)

(十)强化自主创新,提升企业竞争力。

1.建立健全中小企业技术创新体系。鼓励和支持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地、技术创新中心、工程研究开发中心和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从2009年起开展*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工作,对被认定为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的依托单位给予30万元财政专项资金扶持。

2.提高中小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市财政专项资金重点支持中小企业“高、新、特、优”技术创新项目、“千百亿”名牌培育工程和成长型中小企业项目。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产业升级项目,支持中小企业开发新材料、新能源、高新技术产品和自主知识产权产品。

3.鼓励中小企业创名牌。支持拥有“名牌”的企业申报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项目,争取国家和省财政资金的支持。对以自有品牌出口的企业,在境外获得专利、商标注册、产品认证的费用给予70%的补助。

4.培育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对被评定为国家、省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的民营企业,在同等条件下,对其有自主知识产权、市场前景好、经济效益显著的专利技术,优先列入市级科技项目进行专利产业化扶持;对其有自主知识产权、市场前景好、经济效益显著并已实施的专利技术,优先推荐参加“中国专利奖”、“*省专利奖”的评选。

5.扶持服务领域中小企业发展。用好市级现代服务业发展引导专项资金,每年围绕现代服务业发展重点领域和重点行业,重点扶持一批带动力强的服务型中小企业项目,推进服务业结构优化升级。

6.完善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的价费政策。加快完善以市场形成价格为主的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充分运用市场手段促进服务业发展。

(由市经贸局牵头,会同市发展改革局、财政局、科技局、外经贸局、环保局、质监局、物价局办理)

(十一)促进产业集群产业链延伸和产业集聚。

1.支持中小企业与大企业配套发展。建立为中小企业与大企业配套发展提供服务的工作机制,定期举办中小企业与大企业配套合作项目洽谈会,搭建中小企业与大企业交流合作平台。鼓励中小企业与大企业开展多种形式的经济技术合作,围绕大企业上下游产业链提供协作配套,建立起稳定的产、供、销和技术开发等协作关系。鼓励和支持中小企业围绕大型企业和重点项目发展配套工业,拉长产业链和产品链,形成产业集群;鼓励和支持生产同类产品的中小企业向工业园区集聚,形成产业集群。

2.加快“产业公共服务平台与支撑体系、品牌和产业园区”三大建设。切实落实财政支持政策,重点支持公共检测服务平台、专业特色信息网、产业升级示范区建设,推进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创建区域品牌和龙头企业技术改造、技术创新等项目。

(由市经贸局牵头,会同市财政局、外经贸局、科技局办理)

四、加强完善中小企业服务工作

(十二)优化中小企业服务平台。强化政府服务意识,增强服务机构功能,整合社会服务资源,拓展服务领域,规范服务行为。积极利用*市中小企业服务信息网、*中小企业服务平台网等信息网络或宣传媒体,重点加强对政策法规的宣传,及时为中小企业提供产业导向、行业动态、市场需求、技术项目、人才供求等信息服务,指导和帮助中小企业申请国家和省、市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各类资金和项目;注重调研,及时了解、反映中小企业发展中的突出困难和问题;切实加强*市民营企业投诉中心的建设,通过投诉中心这一监督载体,督促各级行政机关及其部门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为中小企业提供更优质的服务。(由市经贸局牵头,会同市信息产业局、监察局办理)

(十三)发展中小企业社会中介服务。引导整合社会服务机构,坚持社会化、专业化、市场化原则,在全市逐步建立起体系完备、功能齐全、服务完善、监管合理的中介服务组织体系,重点支持发展创业辅导、市场开拓、企业融资、认证服务、人才培训、管理咨询、房地产评估、法律援助等以服务中小企业为主的社会中介机构。开展中小企业服务示范点建设活动,每年评选示范中介机构。凡评为示范中介机构的,在媒体上公布,并给予10万元补贴或奖励。(由市经贸局牵头,会同市财政局办理)

(十四)推进中小企业信用评价体系建设。加快建立中小企业信用征集体系、评级制度以及失信惩戒机制。建立起以政府、企业、中介机构为主体,以信用登记、信用评估、风险预警、风险管理为主要内容,服务企业经济活动的信用制度。建立企业上网、信息、信用信息查询共享等制度,实现中小企业信用信息互通共享、联动监管。树立一批诚信企业,予以优先贷款、财政支持等优惠政策。(由市信息产业局牵头,会同市经贸局、金融办、银监分局、人民银行*市中心支行办理)

(十五)实施重点企业直通车服务制度。在全市择优选取50家高增长、有自主品牌、市场竞争力强、自主创新能力强的企业建立优强重点企业联系制度,搭建政府与企业之间的联系平台,优化审批流程,推进多部门联合审批,提高行政审批透明度和审批效率。全力抓好对外审批窗口服务,建立办事窗口限时服务制度,对单证齐全的业务保证即时办理;对优强重点企业开通“绿色通道”、“直通车”服务。(由市经贸局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办理)

(十六)支持中小企业开拓市场。鼓励企业积极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加快发展。充分利用我市会展中心、体育中心等场馆举办中小企业专业型展会或开展多种形式的中小企业产品交易活动,提高本地企业产品市场影响力。支持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积极开拓国际市场,引导中小企业积极参加国家和省在境内外组织举办的各种经贸活动,广泛寻求商机。对市政府或各县、区政府主办的展会以及以政府名义组团参加的展会,市财政给予相应的办展、参展补助。鼓励我市中小企业参与“*省中小企业电子商务启航工程”,在有条件的地区推行中小企业电子商务试点,积极利用电子商务扩展市场,为降低中小企业市场开发成本创造条件。(由市经贸局牵头,会同市财政局、外经贸局、农业局、质监局办理)

(十七)加大清费治乱减负工作力度。对国家和省、市明确规定取消和停止的收费项目进行全面清理,并通过新闻媒体定期向社会公布收费项目,规范收费行为,切实减轻中小企业负担。(由市物价局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办理)

五、加强组织领导

(十八)明确责任,通力协作。我市中小企业规模迅速扩大,对地方财政贡献作用不断增强,既是物质财富主要创造者,又是社会就业的主渠道,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愈来愈重要的作用。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一定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充分认识当前国际经济形势对中小企业造成的冲击影响,把促进中小企业平稳健康发展作为当前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坚持解决当前困难与解决长期性、根本性问题相结合,促进企业平稳发展与推动企业转型升级相结合,拉动当前经济增长与增强经济发展后劲相结合,促进经济增长与扩大就业、保持社会稳定和谐相结合。上述各项工作的牵头部门要切实负责,加强组织协调,抓好督促检查,实行工作考核。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通力协作,确保政策措施落到实处。(由市监察局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办理)

小微企业发展范文第4篇

一、鼓励中小企业上台阶

1、对符合产业政策要求,首次年销售收入达到500万元以上的工业企业,按当年企业实际缴纳的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地方实得部分的50%一次性奖励给企业;对年营业收入首次达5000万元以上且入库税金达300万元以上的,按当年企业实际缴纳的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地方实得部分的20%一次性奖励给企业;对年营业收入首次达1亿元以上且入库税金达800万元以上的,按当年企业实际缴纳的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地方实得部分的10%一次性奖励给企业。

企业在按照现行招商引资优惠政策享受有关税收奖励政策期间,原则上不重复享受此项鼓励政策。

二、鼓励中小企业扩大投资

2、鼓励符合产业政策要求的工业企业扩大投资,进行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建设节能降耗、资源综合利用、循环经济、清洁生产和信息化类项目。对购置单台设备价款超过100万元(含)的,按其设备购置价的2%给予企业设备购置补助,每户企业补助累计最高不超过200万元。购置单台设备价款不足100万元、完成固定资产投资总额在一定额度以上的,在项目竣工当年或次年,按照所产生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为主要评审条件,给予企业项目投资补助。具体补助和评审办法另行制定。

从事矿产品采选、烧结等生产活动的资源型企业,水泥、钢铁等高能耗、高排放行业的企业,以及按照“一事一议”办法已享受投资专项优惠政策的企业,原则上不享受此项鼓励政策。

三、鼓励中小企业创优升级

3、新认定为部级、省级、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工程研究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企业,分别一次性奖励100万元、20万元、5万元。企业每连续保持以上资质两年的,分别奖励1万元、0.5万元、0.2万元。

4、新获得中国名牌产品或中国驰名商标的企业,一次性奖励50万元;新获得省级、市级名牌产品或著名商标的企业,分别一次性奖励10万元、2万元。

5、主持或参与制定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标准的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30万元、10万元和5万元。

6、产品被列入部级、省级新产品目录的企业,分别一次性奖励30万元、10万元。

7、新获得部级、省级质量奖的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5万元。

8、新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一次性奖励10万元;新获得知识产权优势培育的企业,一次性奖励10万元。

9、新获得国家商务部、省商务厅认定的“出口创汇名牌产品”的企业,分别一次性奖励10万元、5万元。

10、新获得省百家“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一次性奖励10万元。

11、新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OHSAS18001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三合一”标准认证,且“三合一”体系有效运行1年以上的企业,一次性奖励3万元。

以上第3-11条规定的奖励对象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企业(产品)初次获得上述某一级别资质的,对照标准奖励;若同一个年度获得同类多级别资质的,按照所获最高级别资质的标准奖励;若企业在已具有某一级别资质并获得了相应奖励的基础上,不同年度再获得同类更高级别资质的,按照同类不同级别奖励标准间的差额进行补差奖励。

四、鼓励中小企业引进人才

12、对高级管理人才、高级技术人才和高级技师到我县中小企业工作或创办中小企业的,经县人事、劳动部门审核确认后,3年内其工资薪金所得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地方实得部分全额奖励给个人。

五、鼓励拓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

13、充分发挥银行业金融机构在中小企业融资中的主渠道作用。各国有商业银行和股份制商业银行要积极争取小企业贷款政策和贷款规模。县人行要足额争取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新增贷款规模,运用好再贷款、再贴现等信贷政策,指导、督促地方法人金融机构用好、用足新增贷款。

14、不断强化对中小企业的金融服务意识。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建立适合中小企业特点的信贷管理制度,贯彻落实《银行开展小企业授信工作指导意见》,加大金融服务品种的创新力度;要制定适合于中小企业特点的信用评级办法,降低授信门槛,对有信用、有市场、有效益的中小企业可实行公开授信或适当发放信用贷款;要根据中小企业在不同发展阶段的特点,确定适当的贷款种类,细分融资渠道;要积极推进支付结算业务创新,提供多样化结算工具,加速中小企业资金周转;要积极为中小企业提供信贷、结算和中间业务“一条龙”式金融服务。

15、建立健全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和再担保体系。鼓励现有中小企业担保机构通过联合重组或增资扩股做大做强。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保费补贴和担保机构贷款担保风险补偿机制,对符合条件的受保企业,按在担保机构当年实际融资担保额的1%补贴标准给予保费补助;对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按当年实际增加的对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余额的1%补贴标准给予风险补偿,专项用于风险拨备。充分发挥中小企业担保公司的导向作用,积极开展再担保业务。

16、创新贷款担保方式。银行、担保机构要积极推行中小企业存货、出口退税单、应收帐款、仓单等抵质押贷款或担保。提倡联户担保、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大股东承担无限责任担保、由担保公司全额担保的贷款担保新方式,积极探索以收益权、现金流、股权、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农村集镇商住房、林权、渔权等为抵质押的融资新方式。对开展以上金融新产品业务的银行、担保机构,单个贷款规模达10万元以上的金融新产品,给予一次性奖励1万元。中小企业申请不动产登记时,登记机关一律不准要求抵押人或抵押权人对抵押物进行评估。中小企业在担保过程中所发生的他项权证抵押行政性收费按现行标准的下限收取。

17、积极开展农民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其地面建筑物抵押贷款业务,具体办法按《关于*市农民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其地面建筑物贷款抵押的若干意见》(*政办〔20*〕54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18、加快组建农村合作银行。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加快农村信用联社改制和农村合作银行组建工作,争取尽早挂牌营业。

19、开展小额贷款公司设立试点工作。按照政府推动、市场运作的原则,加快推进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试点期间,小额贷款公司对中小企业融资产生的营业税、所得税地方实得部分全额奖励给公司,并单设帐户,封闭运行,专项用于风险拨备。

20、鼓励发展典当业。支持实力较强、经营规范的典当企业发展,对年度典当余额达1000万元以上(含1000万元),且中小企业典当金额占当年典当余额2/3以上的,当年给予典当企业实交企业所得税地方实得部分的20%补助,单户典当企业当年补助总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21、设立创业风险投资基金,引进和培育创业投资企业。创业投资企业采取股权方式投资未上市的中小企业2年以上的,可按其投资额的70%在股权持有满2年的当年抵扣该创业投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当年不足抵扣的,可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抵扣。创业投资企业自获利年度起2年内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地方实得部分奖励给企业,2年期满后延续3年按其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地方实得部分的50%奖励给企业。对创业投资企业的个人投资者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按照地方实得部分奖励给个人投资者。对创业投资企业引进高层次人才的奖励政策,按第12条规定执行。

22、积极引进和培育资产监管公司,为中小企业动产向银行申请动产质押贷款提供服务。对在我县投资设立为中小企业融资服务的各类资产监管公司,自运营之日起3年内,按企业实缴企业所得税地方实得部分的50%给予补助。

23、完善金融机构年度考核制度,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中小企业贷款投放。以中小企业信贷投放的增量、增幅和创新金融产品作为主要考核内容,制定完善县政府对县内金融机构的考核奖励办法。完成任务的,县政府通报表彰和奖励。

24、对已被列入上市规划、积极推进上市工作的企业,给予专项奖励。具体奖励办法另行制定。

六、完善服务体系,切实减轻中小企业负担

25、组建县中小企业服务中心,承担联系、引导各类社会中介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服务的职能,并在创业辅导、技术研发、信息咨询、人员培训、银企合作等方面,为中小企业提供服务。

26、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县物价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加强对各项涉企收费监督和检查。对工业企业房屋建筑物墙改专项基金暂按现行标准的10%征收,在企业房屋建筑物报请县建设部门竣工验收前,须经有关部门现场查验认定,符合墙改政策规定的,不再征收;不符合墙改政策规定的,按现行标准足额补征。查验认定和补征具体办法另行制定。涉及工业企业的其他收费,按规定据实收取,不搞预征、预收。

八、其他

27、逐步增加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实行预算管理,主要用于兑现本《意见》规定的扶持政策(其中涉及税收奖励所需资金,按现行财政体制分级承担)。2009年,县财政安排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500万元,以后逐年递增。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完善资金管理和使用办法,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小微企业发展范文第5篇

一、根据本年度工作情况与存在不足,结合目前公司发展状况和今后趋势,人力资源计划从九个方面开展2009年度的工作:

1、进一步完善公司的组织架构,确定和区分每个职能部门的权责,争取做到组织架构的科学适用,三年不再做大的调整,保证公司的运营在既有的组织架构中运行。

2、完成公司各部门各职位的工作分析,为人才招募与评定薪资、绩效考核提供科学依据;

3、完成日常人力资源招聘与配置

4、推行薪酬管理,完善员工薪资结构,实行科学公平的薪酬制度;

5、充分考虑员工福利,做好员工激励工作,建立内部升迁制度,做好员工职业生涯规划,培养雇员主人翁精神和献身精神,增强企业凝聚力。

6在现有绩效考核制度基础上,参考先进企业的绩效考评办法,实现绩效评价体系的完善与正常运行,并保证与薪资挂钩。从而提高绩效考核的权威性、有效性

7、大力加强员工岗位知识、技能和素质培训,加大内部人才开发力度。

8、建立内部纵向、横向沟通机制,调动公司所有员工的主观能动性,建立和谐、融洽的企业内部关系。集思广益,为企业发展服务。

9、做好人员流动率的控制与劳资关系、纠纷的预见与处理。既保障员工合法权益,又维护公司的形象和根本利益。

二、增加人员配置:

(1)前台:前台增加至3名,分管不同区域。

(2)车间管理人员:车间行政主管1人、技术主管1人、所需机电维修组长约3名。

三、强化人员素质培训

春节前完成对各区域所需人员的招聘和培训,使2009年新的管理制度实施过程中人员素质方面有充分的保障。认真选择和慎重录用基层管理人员,切勿滥竽充数。

四、加大人员考核力度

在人员配置、资源保证、业绩考核等方面作出实施细则规定,从制度上对此项工作作出保证。并根据各区域实际情况和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加以分析和研究,以督促其在短期内按规定建立和健全管理的工作。

五、加强市场调研,以业务部提供的信息量和公司在各区域的业务进展情况,将以专人(兼职)对各区域业务的发展现状和潜在的发展趋势,进行充分的市场调研。通过调研获取第一手资料,为公司在各区域开拓新的市场方面作好参谋。

六、品牌推广

1、为进一步打响“振兴”品牌,扩大振兴的市场占有率,2009年乘公司车间乘改建的东

风,初步考虑以宣传和扩大品牌,创造更大市场空间,从而为实现奠定坚实的市场基础上更上一层楼。

2、进一步做好内部管理及宣传工作。在各个现场制作和安装宣传条幅或广告牌,现场展示企业实力;及时制作企业新的业绩和宣传资料

3、加强和外界接触人员的专业知识培训和素质教育工作,树立良好的企业员工形象和企业文化内涵,给每一位与我厂人员接触的人都能够留下美好而深刻的印象,从而对有更清晰和深层次的认识。

七、客户接待

客人接待工作仍是业务部工作的重点之一。做好客人接待工作是业务接洽的必要的前提和基础。按照公司有关规定要求保质保量地做好客人接待工作是业务部必须进行认真研究和探讨的重要课题。表面上看起来接待工作比较简单,但实质上客户接待是一门十分深奥的学问。不去深入地研究和探讨就不能让该项工作做得完善。因此,业务部要在方法上、步骤上、细节上下一番功夫。为了既少花钱,又不影响接待效果,需要更多地了解客人的生活阅历、为人禀性、处事方式、办事风格、企业价值取向、管理理念、产品特色、行业地位等。仔细研究分析和琢磨推敲日程的安排,让每一位客人在最短时间内有全面的、清晰的、有一定深度的了解,对振兴的产品表现出最大限度的认同感,对的管理模式和企业文化产生足够的兴趣。把长期地、坚持不懈地认真对待每一批客人和每一客人,使他们对的接待工作满意作为业务部每一个接待工作人员的准则。从而以此来提高跟踪的成功率,达到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的根本目的。为此业务部2009年着重抓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督促全体人员始终以热诚为原则,有礼有节地做好各方面客人的接待工作,确保接待效果一年好于一年。

2、在确保客户接待效果的提前下,将尽可能地节省接待费用,以降低公司的整体经营成本,提高公司利润水平。

3、继续做好客户的接待档案管理工作

4、调整部门人员岗位,招聘高素质的人员充实接待力量。随着业务量的不断扩大,为了适应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更好地做好接待工作,落实好人员招聘工作也是一件十分重要的事情。

八、内部管理

1、严格执行5S管理模式,严格实施“一切按文件管理,一切按程序操作,一切用数据说话,一次就把工作做好”战略,逐步成为执行型的团队(采纳ISO)。

2、进一步严格按照公司所规定的各项要求,开展本部门的各项工作管理,努力提高管理水平。

3、充分发挥本部门各岗位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强调其工作中的过程控制和最终效果。提高工作责任性和工作质量。严格按照相应的岗位职责实行考核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