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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包括

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包括

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包括范文第1篇

关键词:国家理论;经济责任;审计评价?

政府党政领导经济责任审计(以下简称党政领导经济责任审计)是从20世纪90年代后期展开的具有中国特色的审计新领域。由于当前国家政治授权产生的问题与信息不对称问题比较突出,因此,党政领导经济责任审计是当前对权力监督的一个重要手段,具有特殊的历史意义。1999年中共中央、国务院联合印发的两个“暂行规定”和2006年修订通过的新审计法为经济责任审计提供了法律依据。但由于我国经济责任审计尚处于探索阶段,尤其是党政领导经济责任制尚未建立起来,党政领导经济责任审计对象特殊, 审计范围广泛, 不同层面的党政领导干部的工作范围、工作对象差距很大,因此,探索和规范党政领导经济责任审计具有重要意义。更为重要的是由于经济责任审计是针对“个人”的责任审计,党政领导经济责任审计直接涉及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的是非功过,关系到党政领导干部的升黜,因此,审计评价是经济责任审计诸环节的核心与关键问题。本文拟在现代西方产权经济学的国家理论基础上,构建党政领导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的整体框架,并扼要探讨党政领导经济责任审计具体评价指标设置的原则,为进一步出台党政领导经济责任审计的实施细则或经济责任审计准则的制订、规范党政领导经济责任审计提供一个参考依据。

一、相关研究评述

界定党政领导经济责任审计内容是构建党政领导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框架的基础。2006年修订的新审计法第25 条规定: “审计机关按照国家有关规定, 对国家机关和依法属于审计机关监督的其他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在任职期间对本地区、本部门或者本单位的财政收支以及有关经济活动应负经济责任的履行情况进行审计监督。”,这仅仅给出我国经济责任审计监督的总体内容,对构建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提供了指导意义。现实中党政领导经济责任审计内容十分复杂,想用一把尺子来界定其审计内容是很难做到的。吉林省审计学会课题组[1]在总结一些典型地方党政领导经济责任审计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归纳了党政领导经济责任审计内容。他们将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的范围分为四个层面、三个范畴和二个系统。四个层面主要由省部级、地厅级、县(区)局级、乡、科级四个层面的干部。三个范畴主要包括块块领导干部、条条领导干部、事业单位领导干部。二个系统包括党委系统和行政系统。并提出采用一般分类与特别分类两种办法来探讨党政领导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认为党政领导的经济责任审计的一般内容应该包括三个方面:(1) 审计党政领导干部所在地区、部门、单位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性。(2) 审计党政领导干部在执政期间重大公共投资项目的效益。(3)审计、评价党政领导干部在执政期间主要工作目标完成情况。最后根据行政区党委,行政区政府领导、政府部门领导界定了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特别内容。在审计署2007—2008年立项课题研究报告(2009)中,以蔡春教授领衔的西南财经大学课题组[2]的《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方法研究》将党政领导和企事业负责人的目标经济责任的内容分为治理责任、管理舞弊控制责任、经济权力控制责任、效益或绩效责任和环境保护责任,并根据各类目标经济责任,构建相应的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将党政领导经济责任评价指标分为民主政治建设和绩效两个方面的评价。民主政治建设方面主要包括权力范围、组织结构和问责体系、信息透明度、廉洁自律、申诉和执行机制、党风廉政内部监督制度落实、政务公开程度等指标;绩效方面包括真实性、客观性、合法性、投入产出的“3e”、内部控制、资源利用等指标。青岛市审计局课题组[3]的《部门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方法研究》将政府部门分为经济运行管理部门和社会事务管理部门,在确定部门经济责任审计内容的基础上,将部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分为经济决策权指标、经济管理监督权指标、经济执行权指标和履行廉政职责情况指标四大类。刘世林和牛玉韬[4]认为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应与评价对象、评价责任、任职目标、评价范围挂钩,并构建了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该指标体系给出的党政领导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一级与二级指标为:(1)财政财务收支评价(主要包括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资金收入与支出、企业财务收支情况等)。(2)资产管理与购建评价(主要包括资产综合情况、长期资产管理情况、流动资产管理情况、固定资产购建情况等)。(3)经营业务管理绩效评价(主要包括综合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社会和谐和经济发展环境情况、领导干部决策能力和水平等)。(4)个人及行政执法情况评价(主要包括组织性违法违纪情况、个体性违法违纪情况)。?

以上研究对党政领导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提供了有益的借鉴,但不同程度地存在着局限性:(1)审计内容界定和审计评价指标框架的构建多采用归纳法对评价指标进行分类,没有运用演绎法,将审计评价指标框架构建在一个扎实的理论基础上。(2)各研究采用不同的分类标准构建审计评价指标框架,但由于主要采用的是归纳法,没能显示各类指标之间逻辑关系,同时各类指标也难免存在一定的重复交叉内容。本文拟以现代西方产权经济学中的国家理论为基础,着眼于党政领导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整体框架的构建及具体评价指标设置的原则,但本文并不涉及具体的审计评价指标的构建。?

二、以国家理论为基础的党政领导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框架的构建?

现代西方产权经济学中的国家理论包括规范的国家理论和实证的国家理论。所谓规范的国家理论,主要是对国家行为的矛盾性质进行思考,它有三个基本内容:一是从国家在某些方面所具有的任何其它组织和个人所无法替代的角度论证国家行为的合效性;二是从信息的缺失和国家行为的个人性来论证国家行为所包含的违背经济效率原则的性质;三是界定国家经济行为的边界;而实证国家理论主要是探索国家行为根据的理论,主要是关于国家的本质和对国家“悖论”的解释。由于规范国家理论可以为党政领导经济责任审计内容提供了理论依据,所以这里是以规范的国家理论来构建党政领导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框架。根据规范国家理论,国家在产权界定、保障私人权利、提供公共物品等方面具有任何其它组织和个人所无法替代的作用,具有合效的性质;但由于国家行为的强制性(即非市场自由交易)和关于国家行为成本和收益的可靠信息的缺乏以及国家行为的个人性可能导致国家行为对帕累托效率的偏离,具有违反效率的性质。国家经济行为的边界是国家组织比其它任何组织和个人具有优势的经济领域。图1是从规范国家理论的角度,给出党政领导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的整体框架。

在党政领导经济责任审计实务中,六个审计评价模块可进行相应简化:(1)国家界定产权的法律法规的制定具有很强的程序性,一般不能归结为党政领导的“个人责任”,因此,有关法律法规的制订一般不作为党政领导经济责任审计与评价的内容。(2)权利范围模块并入日常行政与执法和重大经济决策两个模块中,但这里要特别注意的是,由于现代国家大多偏离了古典经济学中的充当“守夜人”的国家模型,现代国家基本奉行凯恩斯的经济干预政策,不仅是公共物品的供应者,而且充当了私人物品的供应者和需求者,因此,重大经济决策审计评价不仅包括了提供公共物品经济决策,也包括了其它如大额非常规经济拨款、大额非日常采购等重大决策。总之,党政领导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框架可分为四个模块:(1)日常行政与执法,简称“日常行政”评价模块。(2)重大经济决策,简称“重大决策”评价模块。(3)遵纪守法与廉政建设,简称“遵纪廉政”评价模块。(4)工作业绩、经济目标完成情况与社会满意度等,简称“工作业绩”评价模块。?

由于党政领导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具体指标在不同级别、不同类型的党政部门之间存在很大差异,且党政领导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具体指标也是动态变化的,所以本文将着重于党政领导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的整体框架的构建(如表1所示)。?

在以上党政领导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几个模块中,重点和难点是重大决策中的重大经济决策和工作业绩的评价。重大经济决策的特点是:(1)重大经济决策责任一般可以直接问责到负责人。(2)重大经济决策的效果复杂,往往涉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很多效果无法进行定量分析。(3)重大经济决策的效果往往具有时滞性,甚至有的项目的短期和长期效果是矛盾的,党政领导重大经济决策的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按照决策—执行—结果的顺序,主要是对三个方面的评价:重大决策的合规性评价、执行过程评价和结果的效益性评价,效益性评价是对重大经济决策的经济性、效率性、效果性、公平性和环境性评价,即通常说的“5e”评价。显然具体评价指标对于不同的重大经济决策也是不同的。由于公共投资项目是重大经济决策中最为复杂,审计评价最难的,所以这里给出公共投资项目的评价指标体系,如表2所示。?

表2党政领导重大公共投资项目?

决策的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

评价内容层次与具体指标

合规性立项程序合规性;可行性研究科学性;概预算合理性

决策执行过程项目内部控制及其执行情况(项目责任制、建设程序控制、现场控制);概预算执行情况;项目进度;项目质量指标;项目安全指标

效益性经济效益(常规的财务指标如投资回收期、投资收益率、财务净现值,财税贡献等);环境效益(能源消耗和污染排放等指标);社会效益(增加就业,增加群众收入,促进公平等)?

党政领导的工作业绩、经济目标完成情况和社会满意度的评价在不同类型、不同级别的政府部门间的差异最大,变化最大,这方面的评价往往存在着指标设计争议大,数字不易获取,缺乏客观评价标准等困难,工作业绩评价指标如表3所示。

表3中社会和谐度评价的具体指标包括恩格尔系数、贫困人口占总人口比率、就业率、居民平均受教育程度等;社会满意度评价的具体指标包括基尼系数和群体事件发生率等;干部管理水平评价指标包括:中层以上干部群众评议合格率、中层以上干部群众投诉升降率和高级技术人才流失率。?

三、党政领导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设置的原则?

下文笔者将在扼要分析党政领导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特点及各评价模块间的逻辑关系基础上,总结党政领导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设置的原则,但完整具体的评价指标不是本文研究内容。?

党政领导经济责任审计目标是对党政领导在任职期间经济责任履行情况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的评价,包括对“经济履行过程”和“经济履行结果”的评价。“日常行政”模块是对党政领导日程行政执法的经济履行过程的评价,包括对财政财务收支、行政执法、资产管理、内部控制、权力范围等内容的评价;“重大决策”模块是对重大经济决策程序合规性、决策执行管理与重大经济决策结果的效益性等三方面的评价;“遵纪廉政”是反映党政领导在日常行政和重大经济决策过程中的遵纪守法和廉政建设情况;“工作业绩”模块从履职结果上集中反映了以上三个模块的履职情况。由于不同类型、不同级别政府部门的工作业绩表现不同,所以该模块宜分不同类别、不同级别设置评价指标。各模块的逻辑关系如图2所示。?

?

图2 党政领导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模块的关系图?

党政领导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与国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相比,具有的特点主要有:(1)由于党政领导从事的社会宏观经济、社会事务和行政事务管理工作,其工作结果大多不能进行定量分析,所以党政领导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设置应涵盖党政领导履职过程与履职结果,而对国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偏重于负责人对企业最终经济业绩的影响。(2)动态性。由于社会经济的发展及政治体制的改革,党政领导的职责与目标经济责任在不断发展,因此党政领导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应是动态发展的,这点在“遵纪廉政”和“工作业绩”两个评价模块中表现更为突出。(3)差异性。区域党委、区域政府、政府部门之间;经济管理政府部门与社会事务管理政府部门之间;不同级别政府之间,其党政领导的经济责任存在很大差别,因此,不同类型和级别的党政领导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的设置存在很大的差异,这点在“工作业绩”评价模块表现最为突出。?

综上所述,我们可将党政领导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的设置原则总结为:?

(1)逻辑统一原则。各评价模块的党政领导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的设置保持逻辑一致,应避免指标间的重复、脱节和冲突的现象。(2)过程与结果并重原则。党政领导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的设置要涵盖党政领导履行经济过程和履职结果。(3)动态发展原则。党政领导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的设置要根据经济社会的发展与政治体制改革的要求,在评价指标的框架内,做到动态调整和不断发展。(4)一般指标和特殊指标相结合的原则。正如上文所述,党政领导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差异性主要表现在“工作业绩”评价模块上,为了设置简化科学的评价指标,对“日常行政”、“重大决策”与“遵纪廉政”三个评价模块,可设置通用的党政领导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至少可设置通用的二级评价指标,而对“工作业绩”模块,可分不同类别、不同级别设置特别的评价指标。

参考文献:

[1] 吉林省审计学会课题组.谈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内容的界定[j].审计月刊,2007,(4).

[2] 西南财经大学课题组.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方法研究[r].审计署立项课题研究报告(2007—2008),北京:中国时代经济出版社,2009.?

[3] 青岛市审计局课题组.部门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方法研究[r].审计署立项课题研究报告(2007—2008),北京:中国时代经济出版社,2009.?

[4] 刘世林,牛玉韬.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和评价程序[j].中国内部审计,2006,(12).?

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包括范文第2篇

【关键词】经济责任审计;审计质量;审计流程;审计评价

经济责任审计,是对单位领导、企业法定代表人及其所在企业的资产负债损益的经济性、合法性、效益性,以及有关经济活动应当负有的经济责任所进行的监督和评价活动。要有效发挥经济责任审计的效能,必须采取一些相关措施来提高经济责任审计的质量。主要可以采取以下三种措施。

一、明确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

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需要具体明确,不能和财务收支审计、经济效益审计等同,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可以归纳为以下五个方面。

1.审计企业经营成果的真实性

企业经营成果的真实性是指企业负责人任职期间会计核算是否准确,企业财务决算编报范围是否完整,企业经济成果是否真实可靠,企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与资产质量是否相匹配。主要内容包括:企业财务会计核算是否准确、真实,经营成果不实问题;企业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合并范围、方法、内容和编报质量是否符合规定,和故意编造虚假财务决算报告等问题;企业是否正确采用会计确认标准或计量方法,变更或者滥用会计估计和会计政策,故意编造虚假利润等问题。

2.审计企业财务收支的合规性

企业财务收支核算合规性是指企业负责人任职期间财务收支管理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会计核算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财务会计制度,年度财务决算是否全面、真实地反映企业财务收支状况。主要内容包括:企业收入确认和核算是否完整、准确,是否符合国家财务会计制度规定,有无公款私存、私设“小金库”,以及以个人账户从事股票交易、违规对外拆借资金、对外资金担保和出借账户等;企业成本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规定,有无多列、少列或不列成本费用等,工资总额来源、发放、结余和企业负责人收入情况;会计核算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规定,是否随意改变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的确认标准或计量方法,有无虚列、多列、不列或者少列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问题;企业会计账簿记录与实物、款项和有关资料是否相符,有无账外资产、潜亏挂账、劳动工资核算不实等。

3.审计企业资产质量变动情况

企业资产质量变动情况是指企业负责人任职期间各项资产质量是否得到改善,是否存在严重损失、重大潜亏或资产流失等,企业国有资本是否安全、完整,对企业未来发展能力的影响。主要内容包括:企业负责人任职期间有关企业资产负债结构合理性及变化情况,和对企业未来发展的影响;任职期间企业资产运营效率及变化情况,以及对企业未来发展的影响;期间企业有效资产及不良资产的变化情况,及对企业未来发展的影响;负责人在职期间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结果,及企业在所处行业中水平变化的对比分析。

4.审计企业有关经营活动和重大经营决策

企业有关经营活动和重大经营决策是指企业负责人任职期间做出的有关对内对外投资、经济担保、出借资金和大额合同等重大经济决策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企业内部控制程序,是否存在较多问题或者造成重大损失。主要内容包括:企业重大投资的资金来源、决策程序、管理方式和投资收益的核算情况,是否造成重大损失;对外担保、对外投资、大额采购与租赁等经济行为的决策程序、风险控制及其对企业的影响情况;涉及的证券、期货、外汇买卖等高风险投资决策的审批手续、决策程序、风险控制、经营收益或损失情况等;改组改制、上市融资、发行债券、兼并破产、股权转让、资产重组等行为的审批程序、操作方式和对企业财务状况的影响情况有无造成企业损失或国有资产流失问题。

5.审计企业绩效变动情况

企业经济责任审计在全面核实企业各项资产、负债、权益、收入、费用、利润等账务的基础上,依据国家有关经营绩效评价政策规定,对企业负责人任职期间经营成果和经营业绩,以及企业资产运营和回报情况进行客观、公正和准确的综合评判。

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确定下来后,还要有合理的审计流程。合理的审计流程可以提高其审计质量。

二、采用合理的经济责任审计流程

经济责任审计流程,是指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为达到经济责任审计目标所采取的所有工作步骤的总和。经济责任审计的流程并非是完全统一的,但根据本人的调查和了解,认为以下审计流程值得借鉴。

审计立项―组成审计组―编制审计方案―送达审计通知书―收集与经济责任审计有关的资料―进驻被审计单位―实行承诺制度―进一步调查了解被审计人员和被审计单位的有关情况―评审内部控制制度―审核检查有关资料和经济活动,取得审计证据―汇总审计资料及审计证据,与被审计人员、被审计单位初步交换意见―提交经济责任审计报告―审计机关审定审计报告,出具审计意见书、审计决定书、审计处罚决定书、审计建议书等,向本级人民政府或委托机关提交被审计人员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告。

三、客观公正评价经济责任审计

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是指审计机构或审计人员对对被审计人任职期间所在单位的资产、负债、损益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以及被审计人个人履行经济责任、遵守财经纪律和廉洁自律情况所进行的评判和界定的行为,它贯穿于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全过程。

1.选用合适的企业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与标准

(1)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经济责任指标按不同的标准有不同的分类。按性质可分为绝对指标、相对指标或平均指标;按内容可分为“数量指标”和“质量指标”,“计划指标”和“实际指标”,“实物指标”和“价值指标”;按审计用途又可分为“报表指标”和“审计核实指标”。

评价时可以选用多类指标来分析对比。如:实际指标同计划(预算)指标比较,以确定计划、任务的完成情况,这是衡量被审计人工作业绩大小的标志;本期实际指标和上期(或上年同期或历史最好水平)的实际指标比较,可以从有关指标的变动中了解被审计人任职期间工作的努力程度,了解被审计单位的发展趋势和管理方面的改进情况。

(2)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指标。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指标是审计人员为了正确评价企业领导人员任期业绩,明确经济责任,在审计过程中通过数理计算方式取得的综合反映被审计企业领导人员任期内总体或某一方面经济活动的数量、质量情况的概括性数据。在此基础上建立的由一系列相互联系的指标构成的整体,称为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

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指标分基本指标、辅助指标和列示指标三类。基本指标,是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核心指标,反映审计评价内容的基本情况,可以形成对被审计企业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履行情况的基本结论;辅助指标,是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时用来补充说明基本指标评价内容的指标,反映审计评价内容的具体情况;列示指标,是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选择性指标。这类指标所反映的审计评价内容仅靠审计手段难以审深审透,为了反映情况,审计人员可列示。

2.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与标准的设计基本思路

如何设计适合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与标准,根据调查了解的情况,结合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体系现状,认为设计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与标准的基本思路是:

一个目标。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要为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总体目标服务。

两套体系。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标准体系。

三类指标。包括:基本指标、辅助指标、选择指标。

四个重点评价系统。包括:任期会计责任审计评价体系,任期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和保值增值责任审计评价体系,重大经营决策责任审计评价体系,任期经济目标完成责任审计评价体系。

五种经济责任。包括:对单位会计资料真实性、完整性所负有的会计责任、对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对单位实行科学有效管理的责任、对单位重大经济决策实行科学化民主化决策的责任、单位遵纪守法及个人廉洁自律的责任。

六个界限。包括:前任与现任责任的界限、集体与个人责任的界限、主管与直接的界限责任的界限、主观与客观责任的界限、错误与舞弊责任的界限、违纪与违规责任的界限。

七项基本要素。包括:任期会计责任,国有资产安全完整及保值增值责任,任期经济目标完成责任,重大经营决策责任,内控制度建立健全及执行责任,单位遵守财经法规责任,领导人员廉政自律责任。

总之,经济责任审计有利于党、政及有关部门正确决策,遏制腐败,加强干部人事管理和监督,促进廉政建设,促进企业的良性经营管理。因此,要提高经济责任审计质量,以更好地防范审计风险。

参考文献:

[1]刘力云.政府审计与政府责任机制[J].审计与经济研究.2005(4).

[2]冯均科.以问责政府为导向的国家审计制度研究[J].审计研究.2005(6).

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包括范文第3篇

【关键词】 财务负责人; 经济责任审计; 评价

我国国有企业领导人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自1999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以来,逐步趋于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和企业管理的不断加强,对企业领导人经济责任审计提出了新的要求。

企业财务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是企业领导人经济责任审计的延伸与深化。2008年,山西省电力公司审计部紧紧抓住对企业领导人管理监督这个重要环节,开展了“山西省电力公司财务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研究”这一课题。课题在科学界定财务负责人涵义的基础上,就开展对供电企业财务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的有关问题进行了深入的研究。

一、财务负责人的涵义

对于什么是财务负责人,我国法规中并未直接界定。我国《总会计师条例》(1990年12月)第五条规定:“总会计师组织领导本单位的财务管理、成本管理、预算管理、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等方面的工作,参与本单位重要经济问题的分析和决策”。《中央企业总会计师工作职责管理暂行办法》(2006年4月)第三条规定:“本办法所称总会计师是指具有相应专业技术资格和工作经验,在企业领导班子成员中分工负责企业会计基础管理、财务管理与监督、财会内控机制建设、重大财务事项监管等工作,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通过一定程序被任命(或者聘任)为总会计师的高级管理人员。”可见,法规中规定单位的总会计师属于单位的财务负责人。以此类推,则在企业领导班子成员中分工负责财务工作的人员,就应当属于财务负责人。这是财务负责人的狭义概念的一般理解。

如果从广义的概念来看,财务负责人应该包括企业领导人、财务副经理(总会计师)和财务部门负责人。从经济责任的角度看,企业领导人为单位首要财务负责人,其经济责任可以细分为财务责任、经营责任、管理责任、社会经济责任、财经法纪责任等。出于各种原因,企业领导人需要对所拥有的财务权利逐层向下分割,形成了拥有财务权利的第二责任主体,即财务副经理(总会计师)和财务部门负责人。因此,财务负责人属于一个群体概念,而不是个体概念。将财务负责人界定为一个群体概念,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尤其是在对财务负责人进行经济责任审计时,更有利于保证审计的全面性和合理界定不同层次财务负责人的经济责任。

二、财务负责人经济责任的涵义

对于什么是经济责任,传统的理解是,经济责任是当事人应承担或履行的与经济相关的职责或义务;或者认为,经济责任是当事人对其行为应承担的经济后果。但具体到经济责任审计中的“经济责任”,理论界对其有多种理解,尚无统一概念。有的观点认为,经济责任是当事人基于特定的职务而应承担或履行的与经济相关的职责、义务;有的观点认为,经济责任是当事人对其与经济责任相关的职务行为应承担的法律后果;甚至有人认为,经济责任即一切责任。但在实务中,最具有权威性的也是人们最常用的、用于指导审计实践的,当属于国家相关审计法规中的概念了。

1999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县级以下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第三条明确规定:“本规定所称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是指领导干部任职期间对其所在部门、单位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以及有关经济活动应当负有的责任。”《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1999)第三条也提出,“本规定所称任期经济责任,是指企业领导人员任职期间对所在企业资产、负债、损益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以及有关经济活动应当负有的责任。”可以看出,以上定义侧重于规定经济责任的内容。至于经济责任的本质,从该定义中并没得到体现。

笔者认为,经济责任是在财产权利分割的基础上,各财产权利主体之间所形成的关系。这种关系具有如下特征:一是这种关系是以财产权利分割为基础而产生的。没有财产就不可能产生经济责任;同样,有了财产,如果所有的权利都由某一个主体所享有,没有财产权利的分割,则也不可能产生经济责任。二是财产权利主体之间对财产权利的分割可以通过多种途径来实现,如合同、组织章程、规章制度、法律、惯例或习惯等。所以,财产权利在各个财产权利主体之间的分割是多种多样的,没有一个统一的分割模式或方法。三是财产权利的分割是基于财产的最优使用而发生的。如果分割以后的使用效果不高于分割以前,则这种财产权利的分割就不需产生。正因为如此,财产权利的分割程度和分割方法是由特定的环境因素所决定的,因而也是一个动态发展的过程。可以说,经济责任是一种优化资源使用的社会机制。

由于经济责任是逐层分割的,因此“三层次”财务负责人所应负的经济责任在范围上也是逐层递减的,即企业领导人经济责任的范围最大,财务部门负责人的最小。至于所承担经济责任的大小,与所分割权利的大小、多少有直接关系。而财务负责人的经济责任,是企业领导人将其所拥有的财务权利向下分割所形成的各层次的财务负责人的经济责任,因此有必要对企业领导人的财务权限予以分析。

一般而言,企业领导人所拥有的财务权利,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一是财务制度(办法、细则)制定权,即企业领导人在任职期间,为了加强本单位财务管理工作而制定相关财务措施(包括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的权利。二是财务事项决策权,即对单位有关财务事项“拍板定案”的权利。三是财务管理权,是企业领导人财务活动中内容最广泛的一项权利,具体可分解为管理内容、管理效果、管理手段。四是财经政策法规执行权,即遵守国家有关财经政策法规的权利。五是除上述权利外的其他财务权利。

对于企业领导人所拥有的上述财务权限,出于国家相关法规的要求、分工授权的要求、管理的需要、工作精力及工作能力等原因,企业领导人需要将部分财务权限“下放”,即向下分割。比如对次要的财务事项决策权,直接授权给财务部门负责人,而对于重大的财务事项决策权,则由自己掌握。

综上所述,所谓财务负责人的经济责任,即企业领导人、财务副经理(总会计师)和财务部门负责人在任职期间,对其所拥有的与财务权限相匹配的经济责任(财务责任)。该经济责任又可分为主管责任和直接责任。

三、财务负责人经济责任的审计内容

根据财务负责人所拥有的财务权限及其应负有的经济责任,笔者将其审计内容确定如下。

(一)会计信息的真实性

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第十二条,对会计信息真实性的描述是:企业应以实际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为依据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如实反映符合确认和计量要求的各项会计要素及其他相关信息,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可靠、内容完整。

保障会计信息的真实性,是财务负责人的主要职责之一。《会计法》(1999年修订)第四条中明确规定:企业领导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这里的责任应该属于“领导责任”。财务副经理(总会计师)作为财务工作的分管领导,以及财务部门负责人作为财务信息的具体提供人,在会计信息的真实性方面也负有一定的管理责任或直接责任。

(二)财务指标的完成情况

财务指标,是指财务负责人按照目标责任制的要求,完成的资产负债率、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财务指标是否完成,是财务负责人是否履行其财务责任的直接反映。

鉴于企业的财务指标较多,为方便审计,此处的财务指标仅涉及省公司对所属单位业绩考核的财务指标(比如资产负债率、净资产收益率、流动资产周转率等)。

(三)重大财务决策的科学性与合理性

一般来说,重大经营决策是指企业领导人在任职期间作出的对企业当前乃至今后的发展有着极其重要、深远影响的决策,包括企业重大投资、筹资、担保、捐赠、出借资金、大额采购合同、重大资产处置、企业改制重组(收购、兼并、出售、拍卖)等经营决策行为。由于这些重大经营决策的结果大多会在财务方面得到体现,因此重大经营决策中与财务相关性较大的决策也可称之为重大财务决策。

重大财务决策是否科学、合理,属于企业领导人的审计内容。但因为财务副经理(总会计师)在单位重大财务决策方面拥有一定的决策权、监管权或建议权(比如《中央企业总会计师工作职责管理暂行办法》中规定,总会计师的主要职责包括重大财务事项监管),财务部门负责人也拥有一定的重大财务决策的建议权,因此重大财务决策也属于财务负责人的审计内容。

重大财务决策包括投资决策、筹资决策、资金出借、资产租入、资产租出、对外担保、兼并收购等。审计内容包括:决策程序的合理性;决策过程的民主性;决策的科学性、有效性,即决策是否失误,有没有造成重大损失和资产流失等;决策风险控制情况等。

(四)财务内控制度的建立情况

我国《总会计师条例》(1990年)规定,总会计师负责组织建立、健全经济核算制度,利用财务会计资料进行经济活动分析。《中央企业总会计师工作职责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财会内控机制建设属于总会计师的职责。可见,建立适合企业的财务内控制度,财务副经理(总会计师)责无旁贷,具有“组织建立”的职责,而财务部门负责人在总会计师的领导下,在建立财务内控制度方面负有具体的参与责任,至于企业领导人,则在财务内控制度建设方面,负有全面的领导责任。

企业重要的财务内控制度一般包括:预算管理制度、成本费用的开支与审批制度、大额支出联签制度、货币资金管理制度、存货管理制度、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成本费用管理制度、应收账款管理制度等。

财务内控制度审计内容包括:财务内控制度是否健全;建立的财务内控制度是否合理;财务内控制度的执行是否有效。

(五)会计基础工作管理情况

加强会计基础工作,对于建立规范的会计工作秩序,提高会计水平有重要的意义。我国《会计基础工作规范》(1996年)第四条规定,单位领导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基础工作负有领导责任。总会计师、财务部门负责人在单位会计基础工作规范方面也应负有相应的责任。

审计内容主要包括:会计凭证、账簿、报表的填制、编制、管理的规范性,会计监督的规范性,会计管理的规范性等。

(六)财务机构及财务人员管理情况

规定会计组织内部各岗位财务人员的职责与权限,是内部控制的要求,也是会计组织高效、有序运行的要求。会计组织内部分组及岗位设置有利于划分职责、提高工作效率、强化内部控制。另外,加强对企业财务人员的管理,有利于保证财务工作的统一性,以更好地发挥会计的核算、监督作用。

审计内容主要包括:会计岗位设置的科学性、合理性,会计人员招聘、培训、离职、考核等的合理性与充分性。

(七)全面预算管理情况

如何使企业有效地营运,是管理者面临的主要任务。随着环境的日趋复杂、多变,规模的不断膨胀,企业越来越难以控制。为了解决这个问题,管理者利用各种有效的方法与技术,加以规划、控制,以达到组织既定的目标。实践中,企业多使用预算来进行规划与控制。可见,预算制度是组织营运中的一种有效的管理工具与技术。

单位的预算管理委员会主任,一般都由企业领导人兼任;在《总会计师条例》中,规定了总会计师负责领导单位的预算管理工作;单位的预算管理办公室,一般设在财务部门,则财务部门负责人在财务预算管理方面也具有一定的权限与责任。因此,全面预算管理审计应属于财务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的范畴。

全面预算管理审计内容包括:预算编制、预算执行与控制、预算分析、预算调整(变更)、预算考评。

(八)财务风险防范机制建立情况

财务风险,是指在企业的各项财务活动中,因企业内外环境及各种难以预计或无法控制的因素影响,在一定时期内,企业的实际财务结果与预期财务结果发生偏离,从而蒙受损失的可能性。我国《企业财务通则》(2006)第十条规定:“企业应当建立财务风险管理制度,明确经营者、投资者及其他相关人员的管理权限和责任,按照风险与收益均衡、不相容职务分离等原则,控制财务风险”。财务风险贯穿于企业各个财务环节,是各种风险因素在企业财务上的体现。按照财务风险的来源,财务风险一般包括筹资风险、投资风险、现金流量风险、利率风险等。因此财务风险审计内容,即审核企业是否建立了有效的财务风险防范机制,确保企业在实现经营目标过程中,及时确认、识别存在的财务风险,减少风险损失。

(九)财务能力变化情况

财务能力,即企业的各种能力在财务上的体现。财务能力包括偿债能力、盈利能力、资产管理能力、生产能力等。企业保持良好的财务能力,并促进财务能力提升,是财务负责人的职责。评价财务负责人任职前后单位财务能力的变化情况,能够客观评价财务负责人的职责。财务能力变化审计包括偿债能力指标、盈利能力指标、资产管理能力指标、生产能力指标等财务指标变化情况的审计。

(十)对内、对外财务关系管理情况

企业财务,是企业财务活动和企业财务关系的统一。财务活动表明了企业财务的内容和形式特征,财务关系揭示了企业财务的实质。财务并非简单的资金收付活动,其实质是企业财务关系的体现。对企业财务关系予以审计与评价,有利于促进“和谐企业”的构建,也符合构建“和谐社会”的思想。

财务关系,即企业的财务活动具有社会性,体现着各种经济利益的关系。企业财务关系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企业与投资者之间的财务关系,即投资者向企业注入资本,企业向投资者分配利润所形成的经济关系,体现着资本收益分配关系。

2.企业与债权人之间的财务关系,即企业向债权人借入资金,并按借款合同的规定按时支付利息和归还本金所形成的经济关系,体现着债权、债务关系。

3.企业与政府之间的财务关系,即政府作为社会管理者,强制和无偿参与企业分配,同时对企业承担社会道义、实施各项财政经济政策所形成的经济关系,体现着国民收入分配与再分配所形成的特定分配关系。

4.企业与客户之间的财务关系,即企业与客户互相提品、劳务所形成的经济关系,体现着社会成员之间的分工协作关系。

5.企业内部各单位之间的财务关系,即企业各单位之间在生产经营各环节中相互提品或劳务所形成的经济关系,体现着在企业总部统一管理下的分工协作关系。

6.企业与职工之间的财务关系,即企业接受职工的劳动,并向职工支付劳动报酬过程中所形成的经济关系,体现着职工和企业之间在劳动成果上的分配关系。

上述财务关系错综复杂,如何协调好财务关系,属于财务负责人的重要职责。对内、对外财务关系管理审计内容为:企业能否处理好各方面的财务关系,与各方面利益相关者和谐相处,共同发展。

(十一)单位遵守财经法纪情况

使单位遵守财经法纪,是财务负责人的法定职责。对企业遵守财经法纪情况的审计,既是综合性的审计,也是查清责任的审计,主要对单位严重违反国家现金管理、结算制度、信贷制度、成本费用开支范围、税利上交规定等所进行的审计。重点在于审查和揭露各种舞弊及侵占国家、单位资财的事项,审查和揭露使国家和集体资产造成重大损失浪费的各种事项。

(十二)本人遵守财经法纪情况

严格来讲,被审计人员遵守财经法纪,并不属于其财务责任,而是其应当遵循的道德规范。因此本研究认为,对本人财经法纪的遵循情况,虽然应和上述内容同时审计,但应作为抵减项,对本人违反财经法纪的情况,作为其履行经济责任的减项来看待。

对财务负责人遵守财经法纪情况的审计,主要是在查明企业遵守财经法纪情况的基础上,对财务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个人有无侵占国家资产,违反财经纪律和其他违法违纪的行为进行审计,以及使国家和集体资产造成重大损失浪费的各种失职、渎职行为。

(十三)其他情况

指上述审计内容未包括,但又需要审计的其他事项,包括:

1.内、外部审计意见中的财务问题整改情况。对外部审计(政府审计、社会审计)意见和内部审计意见中所涉及的财务问题的积极整改,体现了财务负责人对审计成果应用的态度。对财务问题整改的审计,主要审计对涉及问题是否整改,以及整改是否彻底和有效。

2.前任遗留财务问题处理情况。审计财务负责人在任期间,对于前任财务负责人遗留的财务问题是否处理、解决,以及处理得是否彻底、到位。审计前任遗留财务问题的处理,有利于分清前任与现任责任,对“新官不理旧事”现象能够起到一定的抑制作用。

3.审计人员认为其他需要审计的事项。

四、具体内容的审计与评价

对于上述审计内容,确定了具体的要求。对于财务能力变化的审计,取得被审计人员任职前与离任时的会计资料,填写表1。

审计人员根据上述指标变化情况,计算财务能力变动比例,并确定被审计单位财务能力变动情况:财务能力变动比例=(评价得分合计-18)÷18×100%(结果见表2)。

五、财务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评价

(一)财务负责人经济责任总体评价分值设置

根据不同层次财务负责人的职责与权限,列出表3。

(二)根据上述权重,对企业领导人、财务副经理(总会计师)经济责任(财务责任)进行评价

比如对财务副经理(总会计师)的评价如表4。

根据评价得分,进行评价表述,表5。

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包括范文第4篇

关键词:领导干部 经济责任 审计

中图分类号:F239.4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0)07-176-02

开展党政机关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是加强干部管理和监督工作的一个重要环节,是促进领导干部廉洁勤政、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一项重要举措,是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国的有效手段。党的十七大从“坚定不移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高度,提出“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为使党政机关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顺利开展,真正发挥好经济责任审计的作用,关键要科学确定审计内容,遵循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规律,树立正确的审计理念,才能高标准、高效率、高质量地完成审计任务。

一、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涵义

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是指审计部门在各级党委统一领导下依法对负有经济责任的单位和部门的领导干部在任职期间经济管理职责的履行情况所进行的审计监督。它包括以下涵义:一是审计对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对象是负有领导责任的单位和部门的领导干部。它给定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审计对象的范围是掌握经济权力、负有经济责任的单位和部门的领导干部,包括单位领导干部、部门领导干部和负责专项经济工作的领导干部。二是审计内容。按照中办、国办1999年5月下发的《县级以下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和《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以下简称两个暂行规定)要求,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是指领导干部任职期间所在单位、部门财政收支、财务收支及相关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以及领导干部对此应负的责任。由于领导干部所在单位类型复杂,管理形式多种多样,而且每个领导干部职责权限不同,因此经济责任审计不可能按照同一内容进行。但就一般意义而言,经济责任审计应重点关注三个方面内容:一是领导干部经济决策情况,即对领导干部的决策管理、决策程序、决策效果进行审计监督,评价领导干部的决策能力和决策水平。二是领导干部内部管理情况,评价领导干部管理能力和管理水平。三是领导干部执行国家政策情况。首先是宏观政策,包括不同时期国家制定的重大方针政策;其次是财经法纪,包括约束部门、单位财政财务收支及相关经济活动的各种财经法规;最后是廉政规定,包括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为保证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而制定的各种制度规定和纪律。

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特点

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作为审计监督在新形势下不断发展和拓宽的新领域,是在特定历史时期产生具有独特性质的审计方式,同其他审计工作相比,具有以下几个主要特点。

1.审计主体具有多元性。一般的财务审计和经济效益审计,审计部门根据年初的审计计划安排就可以直接进行独立审计。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则需要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由组织部门、纪检监察部门、审计部门、财政部门、人事部门等多个部门的配合和协同才能完成,而不是由审计部门自行安排独立完成的。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年度计划由审计部门同有关部门协商提出,经单位分管审计工作的领导审查,报党委批准后实施;组织实施审计工作的审计组由审计、组织、干部、纪检、财政等有关部门的人员联合组成,审计组组长由单位党委确定。可见,经济责任审计是以审计部门为主体,多部门联合参与的一种审计。

2.审计对象具有特殊性。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是通过审计单位和部门的经费使用和事业建设成效、经费物资管理情况、执行财经纪律和廉政建设情况,正确划分领导干部任期的经济责任,客观公正地评价任期的政绩,对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情况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因此,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对象是领导干部。而财务审计和经济效益审计的对象是单位或部门,这些审计都是对事不对人,唯有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是对人的审计,准确地说,它是由查事到查人,归根到底是对“人”的监督。这是完全不同于财务收支审计、经济效益审计等一般审计最显著的特点。

3.审计内容具有多样性。在审计实践中,由于各个政府部门承担的公共职责不同,实现的目标各异,承担不同职责的政府部门所应履行的经济职责应有所区别。但在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中,审计的内容包括六个方面:一是所在部门职能履行和效果方面的情况;二是部门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方面的情况;三是重大经济决策及政府投资方面的情况;四是执行国家经济政策和财经法规方面的情况;五是单位或部门内部控制制度方面的情况;六是个人廉政方面的情况。由此可以看出,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涵盖了财务收支审计、财经法纪审计和经济效益审计的内容,包括合规合法性责任和效益性责任两个方面,合规合法性责任是财务审计的内容,效益性责任是经济效益审计的内容。因而,在审计内容上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体现出综合性的特点。

4.审计时间具有时限性。经济责任审计具有很强的时效性,一是被审计的内容具有时效性,二是审计的方式具有时效性。被审计内容的时效性,是指经济责任审计所审计的内容必须是被审计人任职期间所发生的经济事项及其有关资料,与此期间无关的事项与资料既不是审查内容,更不是评价的内容。审计方式的时效性,是指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一般应坚持先审后离的原则,特殊情况应通过报批,先离后审,否则会降低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效果,也会影响审计的权威性。正因为领导干部、企业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告,要作为组织人事部门或企业领导人员管理机关进行提拔、调任、免职、辞职、解聘、退休等提出审查处理意见时的参考依据,所以审计人员进行审计时,一定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写出审计报告,因此具有很强的时效性。

5.审计风险具有易发性。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涉及的范围广、审查的时限跨度大,需要查阅多个单位多年的会计资料,容易造成遗漏,而且有的资料因时间过长,导致许多重要的经济活动情况无法实现追踪了解。同时,区分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是属于直接责任还是间接责任,领导责任还是执行责任,个人责任还是集体责任,这也有一定的难度。审计牵涉的关系复杂,审计人员难以彻底摆脱干扰。同时受审计技术条件的限制,审计报告一旦不准确,使得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具有很大的风险性。

三、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基本理念

审计的基本理念,是指审计人员在实际工作中分析问题和处理问题的思想方法和工作方法,是指导审计实践的一般性原则,也是贯彻落实经济责任审计“坚持党委统一领导、部门密切配合,权力责任对等、任期审期一致,评价客观公正、程序严密规范”原则的基本要求。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是一项政策性、原则性、专业性很强的工作,为了达到既定的审计目标,审计主体必须具有基本的理念,遵循正确的审计原则,才能高标准、高效率、高质量地完成审计任务。

1.依法施审的理念。依法施审是经济责任审计主体必须具有的理念。具有强制性,权威性、规范性的政策和法规是审计工作的依据,审计部门必须按照政策法规组织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具体来说,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形式、程序、范围、对象、调查、处理等必须以法规为准绳,按规范操作,只有这样才能确保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健康有序地进行。审计工作必须在党委领导下,与纪检监察、组织人事、财政等有关部门密切配合进行工作。审计部门作为办事机构,负责这项审计的组织协调和具体实施,同时要及时获取党委的重视和有力支持,增强审计制度的权威性、有效性。

2.实事求是的理念。实事求是是对经济责任审计主体的最基本要求,是审计职业道德的核心。审计是经济活动责任人以外的,具有超然独立地位的审计部门实施的综合性、高层次的监督活动,审计部门不直接实施相关经济活动,唯一目的是保护国家和全体人民的经济利益,这就要求审计主体在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中,深入实际,全面调查,认真研究,严格按规章制度办事,严格按审计程序办事,做到审计证据确凿充分,事实清楚准确;客观分析评价领导干部的功过是非。提出的审计报告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规为准绳,研究分析审计事项和处理违规的人和事。要分清问题的性质和原因,按照国家有关法规和制度作出客观公正的处理。以确保审计制度的严肃性,增强制度的约束力和威慑力。

3.准确可靠的理念。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与经济权力之间存在着严格的对应关系,必须把两者结合起来,严格区分前任与现任、直接和间接等责任界限。无论是功劳还是缺点,应从历史的角度来看待,该记在谁的账上就记在谁的账上,凡领导干部直接决策的要明确由其承担责任,相反则应予以解脱。

4.公正评价的理念。公正评价是经济责任审计主体必须遵循的鉴定理念。对领导干部业绩的审计方法是多种多样的,但不论采取何种方法,都必须以公正评价为基本要求。具体做到:一是注重客观条件对主观动因的影响程度。要具体分析当时的社会环境和自然环境对主观动因的影响,作出实事求是的分析和说明。二是注重客观可能对主观因素的制约程度。三是注重客观效果对主观动机的反映程度。作为领导干部改革创新是应尽的责任,但改革创新会有一定的风险,往往成功与失败并存,这就是客观效果对主观动机的反映。

5.“帮促示戒”的理念。“帮促示戒”的理念,是经济责任审计主体应把握的指导性要求。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时,既要客观地、历史地、发展地分析和研究问题、处理问题,又要坚持“帮促示戒”的要求,将促进单位和部门经济、管理水平、提高事业建设效果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帮”,即通过实施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在改进和深化管理上有针对性地提出合理化建议,帮助完善健全有效措施,规范行政与经济管理;“促”,即通过经济责任审计过程和结果,产生促动力;“示”,即通过实施经济责任审计,明示各级领导干部要提高对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经济管理重要性和严格依法理财必要性的认识。“戒”,即通过经济责任审计发现和揭露各种违法乱纪行为,严厉惩处各种职务犯罪产生的威慑力,使各级领导干部进一步增强免疫力,经得住权力和金钱的考验。

参考文献:

1.李树廷.经济责任审计的回顾与思考.中国审计,2009(10)

2.李树廷.进一步深化经济责任审计的思考.中国审计,2009(11)

3.吴从勇.构建科学的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体系.中国审计,2009(6)

4.徐守华.党政机关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和方法.中国审计,2009(19)

5.迟嫱.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主要内容.中国审计,2009(8)

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包括范文第5篇

【关键词】 经济责任审计; 基本理论; 再认识

历经二十余载的实践,经济责任审计理论体系已经初步形成,但学术界对其基本理论的认识还不统一,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经济责任审计的发展。因此,有待重新认识经济责任审计的真面目。

一、关于经济责任审计的主体

《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2010)等法规文件站在国家审计的角度对经济责任审计进行规范,往往造成这样一种认识的误区,经济责任审计的主体只能是国家审计机关。实际上,经济责任审计不应局限于国家审计范畴内。经济责任审计作为一种审计,也是建立在受托经济责任关系基础上的。而受托经济责任不只是存在于国家(财产所有者)与行政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负责人之间,受托经济责任也存在于任何一个企业的股东与经理人之间,存在于企业不同的管理层次之间,存在于行政事业单位的上下级之间。因此,经济责任审计与财政财务审计一样,其审计主体也可以是各层次的内部审计部门,向上级报告下级负责人经济责任的履行情况。如果股东委托注册会计师来鉴证经理人的责任履行情况,那么审计主体也可以是注册会计师。

二、关于经济责任审计的对象界定

(一)经济责任审计对象的理论界定

经济责任审计对象的理论界定可以从下列三个层面来分析。

1.经济责任审计对象的空间范围分析。从空间范围来分析,经济责任审计的直接对象必然是被审计单位的领导人员(责任人)。2010年1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以下简称《规定》2010)就明确了经济责任审计对象范围涵盖从乡镇级到省部级的党政领导干部,以及国有企业的法定代表人。然而,经济责任审计是对领导人员(责任人)作为单位负责人时的经济责任的履行情况进行评价与认定,因此,经济责任审计不能将领导人员脱离于所在单位之外来进行。也就是说,经济责任审计对象要由单位领导人员扩展到其所在的单位,并延伸到其所在单位的所属单位。

也有人认为经济责任审计对象的空间范围还可能包括除领导人员所在单位及所属单位以外的与领导人员经济责任相关的其他单位,如领导人员所在单位的供应商、客户等。事实上,这些“其他单位”是没有义务接受审计的,不能将其纳入审计范围,只能对其实施一定形式的询问、走访,或者函证。也就是说,“其他单位”只是配合经济责任审计,而不是经济责任审计的对象之一。

2.经济责任审计对象的实质内容分析。学术界对经济责任审计的实质内容有多种不同的观点,比较有代表性和权威性的观点出自《规定》(2010)。《规定》(2010)中确定经济责任审计内容主要包括:被审计领导干部所在单位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情况,固定资产的管理和使用情况,重要投资项目的建设和管理情况,内部控制的建立和执行情况,以及被审计领导干部对下属单位财政财务收支以及有关经济活动的管理和监督情况等。为了全面评价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规定》还强调审计时应当关注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的下列情况: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情况;遵守有关经济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经济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情况;制定和执行重大经济决策情况;与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有关的管理、决策等活动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情况;遵守有关廉洁从政(从业)规定情况等。

对于上述观点可以做出这样的概括解读: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就是财政财务收支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再加上被审计人任职期间所承担的经济责任的履行情况。然而这种观点可能导致两个误区:①混淆了责任性审计与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审计的关系,把经济责任审计看成是财政财务收支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责任性审计的和,经济责任审计完全可以取代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审计,亦或是经济责任审计似乎没有独立存在的必要了。而事实并非如此,经济责任审计既不能取代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审计,也不能被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审计所替代。②误以为经济责任审计的实质内容是被审计人任职期间所承担的经济责任的履行情况。实际上评价与认定被审计人任职期间所承担的经济责任的履行情况是经济责任审计要实现的目标,经济责任的履行情况要在财政财务收支等经济活动中来体现。

经济责任审计既然是一种审计,它的对象就应服从总的审计对象的界定――被审计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等经济活动。只不过此时对经济活动审计是要实现对被审计领导干部任职期间所承担的经济责任的履行情况进行认定与评价的目标。有鉴于此,笔者认为,经济责任审计的对象是被审计领导干部所在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等经济活动。

3.经济责任审计对象的表现形式分析。经济责任审计的对象既然是被审计领导干部所在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等经济活动,其表现形式即载体就应是反映这些经济活动的会计资料及其他各种资料,包括会计报表、账簿、凭证;工作计划、工作总结、会议记录、会议纪要、经济合同、考核检查结果、业务档案等资料;被审计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的述职报告;其他有关资料。

(二)经济责任审计内容的实务确定

在审计实务中,经济责任审计内容可按照如下原则来确定。

1.根据审计目标确定审计内容。经济责任审计目标是责任性,即对被审计领导干部任职期间所承担的经济责任的履行情况进行认定与评价。因此,凡是与被审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履行有关的,即与被审计领导干部所在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等经济活动有关的体现被审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的方面,都属于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而与被审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履行无关的方面,如,私人财产及其来源,个人的政治素质、生活作风等,与经济责任履行无关,则不属于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属于纪检监察监督的范围。再如,贪污挪用公款的行为,如果是通过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来体现,则属于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也就是说,要区分被审计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与非经济责任。

2.根据被审计领导干部任期法定职责来确定审计内容。被审计单位领导干部任期法定职责包括两层含义,其一是被审计领导干部应对任职期间的经济活动承担经济责任,而不是任职之前及之后的期间,所以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应当是被审计领导干部任职期间其所在单位的经济活动。需要注意的是,经济活动的后果往往有一定的延后性,所以责任的评价与认定时点可能是任后,即任后界定在任期间的经济责任。其二是被审计领导干部应当负责且能够负责的经济责任,而对于被审计领导干部不应或不能负责的经济活动就不应确定为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例如石油公司价格倒挂储油、公交运营票价低于成本等造成的政策性亏损,是被审计领导干部无法负责的,就不应确定为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

三、关于经济责任审计的评价

(一)经济责任审计的评价对象

关于经济责任审计评价范围,较为普遍的一种观点认为包括以下两个方面:一是对被审计单位领导干部所在单位的评价;二是对被审计单位领导干部的评价。笔者认为,这种观点有失偏颇。经济责任审计中的责任主体是人(领导干部),而不是其所在的单位,所以,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范围(对象)只是被审计的领导干部,而不是其所在的单位。

(二)经济责任审计的评价范围

审计主体应在对被审计领导干部所在单位的经济活动执行审计的基础上对被审计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履行情况作出评价。其评价的内容应根据经济责任的内涵全面确定,经济责任是领导干部在任职期间因其所任职务,依法对本地区、本部门(系统)、本单位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以及有关经济活动应当履行的职责、义务,包括积极经济责任与消极经济责任。所谓积极经济责任,是指责任人(被审计领导干部)应当履行的岗位经济职责;所谓消极经济责任,是指责任人(被审计领导干部)没有履行好自己的经济职责而按规定应当承担的不利后果。经济责任审计只有做这两个方面的评价,才是对被审计领导干部做出辩证、客观、全面评价。既要避免只评价积极经济责任,使经济责任审计变成经济业绩考评;也要避免只评价消极经济责任,使经济责任审计变成经济问题监察。即经济责任审计的评价范围既要包括积极经济责任的评价,也要包括消极经济责任的评价。

(三)经济责任审计的评价内容

至于经济责任审计的具体评价内容需要按照具体评价对象的不同而分别确定。评价应当与审计内容相统一,根据审计查证或者认定的事实恰当地实事求是地做出评价。

(四)企业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原则

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直接影响领导干部的聘任,因此,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必须坚持恰当的原则。

1.客观性原则。经济责任评价要客观地反映被审计领导干部的实际业绩与不足,避免由于证据不足、个人主观意识等造成的人为误评。

2.全面性原则。经济责任评价不但要充分考虑缺陷,还要充分考虑贡献,全面评估领导干部任期的成绩与不足。

3.公正性原则。根据有关问题的性质,比照公平、明确的评价标准,分清领导干部应当承担的责任。

4.发展性原则。对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评价,不但要充分考虑领导干部任期行为在任期产生的后果情况,还要充分考虑领导干部本任期行为对今后单位(或社会)发展的贡献。

四、关于经济责任审计的定义

对经济责任审计的定义人们的认识还不一致,比较有代表性的有以下几种观点。

王琼旭:经济责任审计是对领导干部职务行为影响其所在地区或部门(单位)财政收支、财务收支以及其他经济活动的真实、合法及效益进行归责,并做出审计处理和评价(安徽审计信息网2007)。

孙宝厚:经济责任审计是指国家审计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对国家机关、国有金融机构和企业事业组织的主要负责人任职期间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的监督检查活动(中国政府网2010)。

审计署:狭义的经济责任审计,特指我国在近些年来出现的旨在明确国家机关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领导人经营管理责任而进行的一种审计活动(领导干部审计知识读本2003)。

国资委:企业经济责任审计,是指依据国家规定的程序、方法和要求,对企业负责人任职期间其所在企业资产、负债、权益和损益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及重大经营决策等有关经济活动,以及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的监督和评价的活动。

定义是对一种事物的本质特征或一个概念的内涵与外延确切而简要的说明。经济责任审计的定义应表明审计的本质。有鉴于此,笔者认为,经济责任审计应定义为“审计主体依法对被审计领导干部所在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等经济活动进行审计,从而对被审计领导干部任职期间所应承担的经济责任的履行情况进行认定与评价的活动。”

【参考文献】

[1] 吴秋生.责任两面性与经济责任审计[J].会计之友,2010(6):124-131.

[2]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S].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