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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合规管理范文精选

财务合规管理

财务合规管理范文第1篇

关键词:国有企业;物资采购;合规管理;风险防范

1问题的提出

国有企业的合规管理是依法治企、维护国企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我国的企业合规发轫于金融领域,自2006年起,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等金融机构相继与合规管理有关的行业性规范性文件,保障金融行业的稳健发展。2016年,国资委率先指定中国石油天然气、招商局、中国铁路等5家央企作为企业合规试点的先锋部队。我国企业合规管理的体系性建设源于海外监管的需求。“2018年美国制裁中兴事件”为我国企业提供了一次意义非凡的镜鉴,进一步推动了我国对企业合规的本土化探索进程。2018年,国资委《中央企业合规管理指引(试行)》(简称《指引》),为央企合规管理提供了基本框架。《指引》第2条对“合规”“合规管理”“合规风险”的定义作出了明确规定,指明了合规管理的目标在于防范合规风险。国有企业物资采购是腐败风险易发高发领域,也是合规管理的重点领域。保障国企物资采购的合规运行不仅影响企业自身的正常运营与发展,而且关系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研究国企物资采购的合规管理及风险防范问题具有重要意义。《指引》作为目前关于“合规管理”方面效力级别最高的规范性文件,虽为国企物资采购的合规运行提供了一定的法律依据,但其在实践中往往形式意义更大。此外,2019年3月,由多个国有企业联合起草,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审查、批准的《国有企业采购操作规范》这一团体标准为国企物资采购的合规运行提供了相对具体的指引。但总体而言,目前国企物资采购合规管理的立法效力层级低,仅具有倡导性,不具有法定义务性。探讨国有企业物资采购的合规管理及风险防范,有必要先厘清国企在物资采购这一环节中可能面临的合规风险,再有针对性地提出具体防范对策。

2国有企业物资采购面临的合规风险

国有企业物资采购是企业日常性经营管理中的一项重要工作,包括提出采购要求、制定采购计划、寻找供应商、签订合同、交货验收、库存管理等整个流程。现以整个物资采购流程为主线,以刑事风险为底线,对整个物资采购过程中的合规风险进行了梳理。对于国企物资采购中的合规风险,商业贿赂犯罪也在其列;此外,尤其要注意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徇私舞弊低价折股,出售国有资产罪,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以及串通投标罪等重点罪名。

2.1采购计划中的合规风险

采购计划管理的合规性不仅影响生产资源的优化分配,还能减少企业内部人员行为的不规范性与提高库存调节的工作质量。采购计划取决于市场供需关系的变化,不合理的采购计划将会导致企业的需求供应短缺或资源浪费,引发计划风险;如计划不合理、不科学、偏离实际需求等。资源溢出往往为贪腐犯罪提供土壤,更有甚者,企业内部人员还会利用职权虚构采购计划损害国企利益。因此,采购计划管理科学性和精准性的重要程度不言而喻。

2.2采购方式中的合规风险

国有企业物资规模性采购方式包括公开招标、询价、磋商、单一来源等多种方式,其中公开招标是目前最常见的采购方式,如铁路国有企业普遍采取招标方式对外采购。一套完整的招标采购流程包括招标、投标、评标、中标等诸多环节,招标采购通常周期长、耗费成本高。招标采购的各环节都可能出现不合规行为,如招标过程中的虚假招标、规避招标、过度招标,投标过程中招标人与投标人或投标人之间恶意串通投标损害国企的利益,情节严重者可能会涉嫌串通投标罪,出现评标过程中带有倾向的诱导评标人等不合规行为。招标采购应是国企物资采购的重点合规管理环节。此外,相较于招标采购,其他采购方式缺乏公开性,但往往采购效率高。基于采购方与供应商之间的博弈关系,易发腐败风险。如出现供应商对采购人员行贿以谋取竞争优势,采购方与供应商合谋贪污国有资产等腐败合规风险。

2.3采购合同中的合规风险

采购合同的磋商、审查、签订、履行等整个合同的生命周期中,除面临合同管理混乱、条款模糊等合同自身风险外,还涉及两个方面的“人为风险”。2.3.1渎职方面。国有企业内部相关人员在合同的签订过程中,未对供应商的资质、信誉、履约能力尽到应有的审查义务,为后续合同的正常履行埋下隐患,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还可能涉嫌国有公司、企业人员失职罪。此外,国有企业内部相关人员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不负责任被诈骗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有可能涉嫌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2.3.2同类竞争方面。国有企业内部相关人员自己经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其所任职公司、企业同类的营业,有可能涉嫌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另外,国有企业内部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为亲友牟利的,可能会涉嫌为亲友非法牟利罪。

2.4交货验收中的合规风险

交货验收是合同履行的关键环节,关乎约定物资质量是否达标、品种规格是否一致、数量是否相符。如果验收人员怠于履行应尽的注意义务,则会产生物资验收中的合规风险,严重不负责任者还会面临国有公司、企业人员失职罪的刑事风险。

2.5库存管理中的合规风险

库存管理是物资采购的最后一个环节,影响到企业的运营效率与成本控制,也是物资采购管理中容易忽视且腐败风险易发的关键节点。主要表现为企业内部相关人员不认真履行职责导致采购的物资入库顺序混乱、物资保管不合规、物资库存积压严重以及相关人员利用职务贪污物资等不合规及违法行为。

3国有企业物资采购的风险防范策略

防范国有企业物资采购的合规风险,既要加强企业内部控制与外部监管,将企业合规管理融入企业的内部控制,又要从不同角度来探讨风险防范的具体对策,如“互联网+”背景下信息技术的运用与推广,优化采购计划管理等措施。

3.1加强企业内部控制与外部监管

3.1.1审计、纪检监察、法务部等部门共同组成了国有企业内部控制体系。企业合规管理是加强企业内部控制的生命剂。合规管理的“规”既有外部规范,如法律法规、行业规范等,也有内部规范,如企业的规章制度、员工手册等。外部的规范是普遍要求,要依据内部的规范去贯彻,而内部的规范属于手段或措施,即执行层面。现阶段,《指引》是国有企业合规管理最直接的外部规范依据,将其所蕴含的合规管理理念落实到具体企业中是首要的任务。在总结实践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应促使尚未建立合规管理的国有企业开展制度制定、风险识别等一整套的合规管理活动,且要避免形式或纸面合规。建立专门的合规管理组织体系,进而通过提升企业整体的风险识别与防范能力来规避如物资采购、人事管理等其他部门可能产生的合规风险。体系性的合规管理组织要求合规职能专门化,国有企业应设置独立的合规管理部门,并在采购、财务等各部门设置合规管理的分部门负责各领域具体的合规管理事项。分部门的合规管理部门在顶层设计的框架内再制定本领域内的合规操作手册、风险识别等一系列具体合规管理事项。以采购为例,采购流程中的风险预警、风险识别等合规管理活动的开展尤为重要。3.1.2合规管理应与内部审计、纪检监察协同配合。以往,国有企业的内部审计、纪检监察部门承担了内部控制的监管职责,纪检监察部门在一定程度上对以商业贿赂犯罪为代表的职务型合规风险起到了一定的防范作用,而对于企业普遍发生的经营性风险却无从涉及。内部审计的权威性不足以影响其监督的深度与广度,在大型国有企业中很难发挥实效。企业合规管理需要与内部审计、纪检监察的职能协同配合,形成三位一体的内部控制体系。3.1.3行政机关、司法机关、行业组织等监管机构的外部监管。通过外部监管,可通过对国有企业不合规行为的惩罚来倒逼企业进行合规管理,加强企业自身内部控制。尤其要注意,刑事合规作为合规管理的发起缘由,国有企业物资采购的合规管理应以刑事合规为主导,以日常性合规管理为主阵地,以作为刑事督促的合规整改为次阵地,二者共同促进企业的合规管理组织体系建设。

3.2注重物资采购重点合规风险环节的合规管理

在体系性的合规管理组织基础上,应注重企业重点合规风险领域的合规管理。就国有企业而言,物资采购是合规管理的重点领域,且招标合规风险、合同合规风险、库存管理合规风险往往是物资采购的重点合规管理环节。比如国有企业可以对合规风险较高的岗位实行轮岗以避免腐败风险,可以将合规管理作为人事管理考核奖惩机制的一部分,进而使合规管理内化为公司治理结构的组成部分。此外,国有企业可对该重点环节的人员进行定期合规培训,提升相关人员的合规素养,同时培育企业的合规文化并使其融入企业文化。

3.3“互联网+”技术的运用与推广

国有企业物资采购腐败合规风险高发的原因之一是各采购环节之间的信息孤岛现象,为权力寻租或贪腐提供了可乘之机。在“互联网+”的背景下,社会各行各业都应加快创新化改革的步伐,将“互联网+”技术运用于国有企业的物资采购领域已是大势所趋。通过互联网平台以及信息通信技术,建立专门的信息化采购平台,对物资采购过程进行信息化处理,加强各采购环节之间的信息共享与交流,不仅可以减少腐败风险,还可以降低企业的采购成本,提高采购的效率和质量,形成国有企业物资采购内部控制体系的信息化管理。例如,以铁路物资供应为主业的某国有企业在物资采购中采用了ERP系统。借助ERP系统,可对整个采购过程进行精细化管理,所有的采购环节均有信息跟踪记录,便于及时了解采购与库存情况,通过对物资信息的收集、分析、共享,促进资源的合理利用,避免库存超期积压或过度积压现象。ERP系统还可降低人工成本与避免腐败风险,有助于促进企业的合规管理。

3.4优化采购计划管理

科学精准的采购计划是防范采购合规风险的首要策略,要避免计划短缺影响企业正常运营或避免计划过剩为不合规行为留下生存空间。要组建专业化的团队制定采购计划,对采购计划制定过程进行规范化管理,严格落实责任。实际上,科学精准的采购计划不仅只依据需求方的提报量,还要进行采购计划前的调研与预算流程,从而依据实际情况综合制定采购计划。此外,还可引入全生命周期成本(LCC)管理机制,建立LCC模型,让采购决策更加科学化。

3.5采购模式与采购方式的多元化融合

国有企业物资采购的管理模式有集中采购和零散采购两种,集中采购模式中的框架协议采购是一些大型国有企业普遍使用的集中签约模式。两种采购模式各有利弊。对于零散采购而言,经营单位具有较大的自主决定权,可以满足其经营管理的特殊需求,但经营单位在采购过程中容易产生合规风险;而对于集中采购而言,由总公司根据各经营单位所提交的采购计划实行统一采购,再将物资配至经营单位,可以节约采购成本,降低廉洁风险。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出现了一些新型采购模式,如电子采购、战略采购等,应改变传统采购模式思维,将新型采购模式与传统采购模式有机融合,规避传统采购模式的自身风险。公开招标已经成为目前国有企业普遍采用的采购方式,甚至实践中一些企业不区分采购物资的种类以及数量,一概实行招标采购。价格因素是公开招标过程中最主要的竞争因素,一些企业为获得竞标机会主动压低物资价格,但最终又选择通过降低货物质量来弥补压低价格的损失。企业要正视招标采购方式的缺陷,推动供需双方长期合作共赢。笔者认为,不应过度迷恋招标采购,对于一些非必须招标采购的物资应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最优采购方式,既规避采购方式中的合规风险,又保持采购方式的多元化。

4结束语

财务合规管理范文第2篇

一、制度先行,规范行为

首先,一个企业要规范运转,必须要有一套切实可行的规章制度。我们结合集团公司的有关财务管理规定,针对IT行业的特点,制定了一套行之有效的财务制度。制度制定好后,在公司内部多次组织员工学习及熟悉财务制度。并明确财务借支及报销工作流程。例如:对差旅费报销制度,要求每个员工必须熟记,应该做到自己清楚哪些该报,哪些不该报;对费用报销制度,要求员工必须出具合格的票据,严格按照财务制度的要求如实墙报。同时加强报销凭证的审核工作,将一切不合规的东西都杜绝在事件发生前,这样确保财务的正确与真实性。 二、理解支持,加强监督。

一个企业制度制定后加以执行只是完成了部分工作,关键是在制度的执行过程中,是否有一个好的监督机制来保证制度的全面、公正、透明的执行。我们实践的结果就是,在公司制度范围内,一切按公司制度办呈,人人参与,人人监督,真正把制度的执行落到实处。例如:在费用报销过程中,部门主管首先审核签字,然后交财务审核签字,最后经理签字。绝不因为谁和经理好就可以在财务未审核的前提下先签字。这样公司员工都主动自觉工作流程,也同时发行自己的责任,并层层监督,全员参与。

三、提高职业素质,尊重工作规律

财务工作的好坏,与从事财务工作的人员素质是密切相关的。我要求财务人员要做到真实、准确、敢讲真话、敢提意见。积极安排他们参与到经营过程中,让他们熟悉经营活动,站在财务人员的角度发现经营中的问题,提出合理化建议,并采纳。因此,公司内部所有的经营活动都是公开透明的,这样可以将经营风险化小。

在日常工作台中,不断地给他们提出要求,例如财务分析、经营经济运行状况分析、公司现状及管理漏洞分析等。但是绝不干涉财务的日常工作,只要求他们按制度和法律办事,几年来科技实践就是最好的证明。

四、加强学习,上下沟通

要想抓好财务工作,领导干部必须带头执行并遵守规章制度,同时要全力支持财务人员的工作,并经常与他们沟通、交流。我经常与财务人员一道,讨论公司的财务状况,认真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同时虚心向他们学习财务知识,与他们尽量达成一致。公司办公会及业务例会财务人员都要求参加,并征求他们的意见。这样财务人员感到公司领导重视和支持他们,他们的工作热情和态度都将得到最大的释放。

五、相互尊重,激发工作热情。

财务合规管理范文第3篇

我发言的题目是:《扎实推进财务规范化管理,为全乡各项事业的和谐发展保驾护航》,安排做典型发言,说实话我们乡还差很大一段距离,我们只是尽了自己应尽之责,做了我们应做之事,还请在座各位领导和同志们多提宝贵意见。

我乡财务部门涉及到财政所、经联社、经管站三个科室,财务管理涵盖了乡机关、基层各部门、各村级委员会的财务收支。几年来,我们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在乡党委的正确领导下,从规范财务管理入手,不断优化理财运行机制,不断完善财政监督管理,逐步达到了“科学理财规范化,财务监督公开化”的标准,为保障全乡各项事业的蓬勃发展,提供了坚实可靠的保证。

一、贯彻以人为本的方针,努力打造高素质的理财队伍。一是坚持用人标准,实行竞聘上岗。1999年,我们乡对财政所、经联社、经管站三个科室分别进行定岗定责,实施了竟聘上岗。明确规定竞争会计工作岗位的必须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持有会计证、年龄在45岁以下。目前我乡15名财务人员,其中,35岁以下的有10人,具有助理会计师以上资格的5人,进一步推动了财会队伍的知识化、年轻化、专业化,为构建和推行规范的财务管理打下了坚实的人才基础。二是强化学习培训,不断提高业务水平。我们紧密结合发展的新形势、新需要,每月定期开展各种形式的业务培训,培训中注重对财会人员进行新准则、新技种、新知识的培训工作,通过培训,每名财务人员都做到了“三会”、“两清”、“一熟”。同时,认真做好学历、职称、上岗资格的教育,形成了一种争先创优的氛围。为了进一步推进财务管理现代化,率先在乡财政所实行微机记账,准备明年在全乡全面推开。同时,除对财务人员进行相关业务知识的培训教育外,注重利用反面典型进行思想教育,注重对财务人员的职业道德、思想意识的正面引导,做到防微杜渐。

二、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扎实推进财务规范化管理。首先,我们做到制度齐全、规范上墙。为了把财务工作置于各项制度的规范之下,我们分别制定了财务工作争先目标、财政干部形象要求、廉洁守纪、人员分工负责、阳光服务、阳光收费、学习、考勤值班、档案管理等十多项规章制度,从而使各项财务工作和工作人员做到了有章可循,实现了规范化管理、优质高效的工作目标。其次,严格财务审批程序和手续,坚持乡长一支笔签字。乡机关制定了严格的财务票据审核程序,各科室的支出票据必须经主管领导首先核实其合理、合法性,乡机关的重大开支,必须经乡党政班子联席会议讨论通过,再报乡长签字,方可到财务部门报销。在票据报销过程中,出纳人员坚持原则,对一些虽然有领导签字,但票据的时间、数量、金额、用途、经手人等内容不规范、不齐全的,也不予报销,有一次机关一名同志拿着一张用普通收据开的5块钱买水果的票报销,出纳不因金额小而迁就,而是耐心做好解释工作,后来换了正式票据才可以报销,为规范财务管理把住了最后一道关口。第三,完善了激励机制,进一步调动了积极性。乡机关制定了财政所、经联社、经管站互查互评制度,每季度举行一次财务人员业务知识的竞赛,年底进行综合考评,乡政府对年终考核优秀的部门给予表彰奖励。

三、强化监督,进一步规范财经秩序。财政监督是财务管理工作中的重要环节,也是容易被忽视的环节,我乡始终把此项工作作为财务管理的重中之重。乡机关与各村委会分别成立了以党、政一把手为组长的财务监督领导小组。制定了监督检查制度,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定期不定期的对财政预算内、外资金与各村财务开支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及时处理,做到了防患未然,堵塞漏洞,强化监督,严肃处理。

四、强化管理,实现科学理财。一是量入为出,重点培植财源。发展经济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需要,也是壮大财源基础的需要,财政收支矛盾也是通过经济发展来解决的。为此,乡党委、乡政府始终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通过增加投入—产出—再投入—再产出滚雪球的方式,不断壮大乡域经济,使乡财政收入不断增加。在实际工作中我们采取了两项措施:一是加强企业财务管理,挖潜力。坚持重点企业联系制度,明确了企业专管员,不定期地深入企业,帮助他们建立完善各项财务规章制度,细化成本核算、建立原材料及附料支领管理制度,通过资金流量测算为企业决策提供依据,在促进企业发展的同时,增加了利税收入。二是千方百计上项目,建立新的财政收入增长点。2004年全乡投资500万元以上的项目11个,特别是新上了2个超亿元的项目,年底固定资产投资完成3.86亿元。二是真抓实干,做到应收尽收。我们与国、地税建立了联动制度,定期召开企业座谈会,分析企业经营状况,同时广泛摸底,最大程度地广挖税源,增加收入。同时,集中精力,全面做好农业税征收工作。在2002-2004年农业税征收中,投入主要精力全面搞好宣传发动,适时组织,集中力量突击征收,近三年来,在农业税征收工作中,我乡在全区均名列前茅。全乡2003年、2004年分别完成财政总收入1658万元、2691万元,取得了财政收入递增千万元的好成绩。三是合理安排支出,把钱花在刀刃上。按照“调整结构,保证重点,压缩一般,加强管理”的原则,以保工资、保运转、保稳定为目标,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在保障公教人员工资、抚恤和社救资金、社会保障资金支出的基础上,采取一系列节支措施,大力压缩公务用车、电话、招待费等项开支10多万元,筹措资金近70万元,保证了公教人员误餐费、交通费、职务津贴的发放,切实解决了干部职工的切身利益问题,保证了全乡各项事业的和谐发展,维护了全乡的社会稳定。公务员之家版权所有

财务合规管理范文第4篇

一、改革的背景

(一)履行法律法规赋予财政部门管理农村会计工作职责的需要

《会计法》规定,财政部门负责管理农村会计工作。《湖北省农村税费改革试点方案》和有关配套文件指出:县级财政部门、经管部门要加强乡镇和村级财务管理,继续完善会计、村帐站审制度,帮助农村基层组织切实规范会计核标工作。为此,加强和完善村级财务管理是财政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而财政部门也具备了开展农村会计服务的良好基础。一是各财政所已对所属行政事业单位实行了零户经管,配备了开展集中核实的硬件设施和业务骨干,积累了集中核标工作的经验;二是财政部门农税征收主体到位后,财政干部与农户的交往增多、熟悉农民家庭收支情况,有利于财政部门开展会计服务,如实反映农村会计信息。

(二)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的需要

随着农村税费改革的逐步深入,村级财务管理出现了诸多新情况,一是财政直接管理的转移支付资金、农业两税附加、民政优抚资金、农民灾欠减免资金等财政性资金在农村财务收支中的比例将逐渐增大;二是“一事一议”筹集的资金成为村组基本建设项目资金的主要来源;三是村组债务锁定和化解成为农村财务管理的一项长期性工作。对农村能否实施有效管理,将直接关系农民负担能否真正减轻,关系农村税费改革的成败。因此,需要采取配套措施,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

(三)解决农村财务管理混乱的需要

由于缺乏长效管理机制,农村财务管理混乱的问题在我区始终没有得到彻底解决,具体表现在:一是收支无计划,开支随意性大。往往造成入不敷出,寅吃卯粮只得向农民乱收费、乱摊派;二是帐目不清,往来不明。部分村长期不记帐、不结帐、不对帐,有的会计师离任多年不办移交,导致会计信息失真、数据不全;三是资产管理失控。有的村干部直接插手现金收付,坐收坐支甚至混水摸鱼,贪污、挪用等经济问题层出不穷。有的村干部长期欠款、借款,由于清收不力,使“活帐”变成“死帐”。部分村新增固定资产不入帐,个人长期占用,导致集体资产流失;四是监督乏力,民主理财流于形式。由于有的村干部民主意识淡薄,搞“一言堂”,村民理财小组没有直正参与村级财务管理。有的村长期不公示财务,即使公示也是内容不全,数据不实;五是会计人员素质不高,会计队伍不稳定。村级财务人员大都没有接受专业培训,而且无证上岗现象非常普遍,财会人员说换就换,极不稳定。鉴于以上情况,农村财务管理亟待加强,以改变管理混乱的现状。

二、改革的设想

农村财务管理要想从源头上遏制腐败混乱现象的发生,必须从制度上加以完善。为此,我们根据上级的指示精神在广泛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拟在全区推行农村会计服务工作,具体工作方案和程序如下:

(一)设立机构。各乡镇(街办)(不含龙泉)财政所成立农村会计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与零户统管中心合署办公。中心是接受村组委托、代管村组资金,办理收支结算,会计业务,保管会计档案的中介组织。行政上接受本级乡镇(街办)党委政府的领导,业务上接受区财政局的指导。

(二)清产核资。各乡镇(街办)应从财政、审计、经管、监察等部门抽调精干人员对所属村组的财务进行一次全面清理,以理顺帐务,核对往来,锁定债务,核实资产。

(三)接受委托。在实行服务之前,由各村向中心提交服务书面申请,经村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与中心签订委托协议。中心向各村作出确保资金“三权”不变,确保及时办理经济业务等主要书面承诺。

(四)两个取消。一是统一取消各村现有银行帐户,将现金和存款余额转入中心开设的银行帐户。二是统一取消各村会计岗位和机构。各村只设一名报帐会计,负责领取备用金,办理收支结算。

(五)统一核算程序。

1、统一记帐程序。中心按一村一帐的要求进行分户核算,统一执行财政部颁布的《村合作经济组织会计制度》和《村合作经济组织财务准则》。并实行会计电算化。

2、统一审批程序。村组的各项开支先由村负责人审批,然后每月一次由村民主理财小组进行集中审核并盖章,达到一定数额的还要提交村民代表会讨论通过,最后再由中心根据有关要要求进行审核,对不合规的条据予以退回,不准入帐。

3、统一报帐程序。各村报帐员凭在中心领取的《资金结算手册》进行收支的结算。

①收入报帐程序:各村取收的一般性收入应在24小时内缴存到中心在银行开设的帐户内,并与中心办理收入报帐手续,对于区财政局拨付的转移支付和两税附加及农业税减免款,中心在收到拨款通知单后,根据明细分别记入各村帐户,并填写《收入进帐单》与报帐员办理收入报帐手续。

②支出报帐程序:中心按各村业务量的大小,对每个村核定一定数额的备用金,各村发生的一般支出由报帐员用备用金开支后,将原始凭证按审批程序审核审批后交中心报帐,中心根据财务收支计划和资金结存情况,对原始凭证再审后办理支出结算,补足备用金,对于村干部的工资,农业税减免、民政优抚金,农户拆迁补偿费等由中心根据花名册直达到个人,并填写《支出报帐单》与报帐员办理支出报帐手续;对于一事一议项目经费,村级道路建设经费由中心根据工程预算按进度直达到项目,并填写《支出报帐单》与报帐员办理支出报帐手续。

4、统一档案保管程序。中心统一负责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等会计档案的整理立卷和装订成册工作,并妥善保管,三年后移交村民委员会管理。

5、统一会计信息反馈程序。一是中心在次月5日之前,向各村提供月度财务报表,交由报帐员加盖村委会公章后返回中心做帐;二是财务公开、民主理财的要求,在季度终了后的十日内,向各村提交财务公开所需的会计信息资料,在村务公开栏中向群众公开;三是每半年开展一次财务收支分析,指导村组加强财务管理,及时解决财务管理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

(六)制定管理制度。一是制定票据管理制度,统一使用《湖北省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统一收税收据》。票据的发放、回收、销毁等票据管理工作由中心负责;二是制定财务公开制度。季度、年度终了,中心负责向村民委员会提供各项资金的收、支、存明细情况及其他会计资料,由村民委员会向农民如实公开,接受群众监督。有条件的地方还可以在中心设置电子触摸屏,方便农民查询;三是制定内部工作制度。中心统一建立凭证审核制度,资金对帐制度,内部岗位责任制等内部工作制度,以加强内部控制,促进廉政建设。

三、改革的预期效果

推行会计委托制,对村级财务实行规范化管理,做到理财民主化、管理程序化、监督制度化,从而从源头上堵塞了各种漏洞,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财务管理由乱变清。实行记帐后,由于做到帐目日清月结,支出审批手续齐全,收款票据和支出条据规范,帐证、帐实、帐帐相符,这就从根本上解决了财务管理混乱的局面。

财务合规管理范文第5篇

今天的会议,,是区委、区政府决定召开的一次非常重要的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分析研究全区矿山企业财务和税收管理现状,安排部署规范矿山企业财务和税收管理工作任务,进一步规范矿山企业开采秩序,推进全区依法治税进程,促进全区矿业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为开好这次会议,李鹏区长作了重要指示,4月5日下午,区委副书记、常务副区长张权发同志在区财政局又亲自主持召开全区规范矿山企业财务和税收管理工作专题会议,研究讨论和安排部署规范矿山企业财务和税收管理有关工作,这充分表明区委、区政府对这项工作的高度重视。刚才,会议传达了区政府[2006]4号专题会议纪要精神,学习了《贵池区规范矿山企业财务和税收管理办法》,宣读了示范乡镇矿山企业财务税收指导监督人员名单,希望各地、各部门严格按照要求,认真领会,抓好落实。下面,根据会议安排,我再讲三点意见,供大家研究参考。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进一步明确规范矿山企业财务和税收管理的重要意义

近年来,随着强力推进招商引资工作,全区矿业经济快速发展,数量不断增加,规模不断扩大。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全区共有各类矿山企业212家,去年共实现税收3000多万元,为完成全区财政收入目标任务,促进贵池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矿山企业在全区经济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也日益增强。与此同时,我们要清醒地看到,由于多方面的原因,大多数矿山企业缺少统一规划和规模经营,存在着小、散、乱的问题,尤其是在财务管理和税收征管方面存在着许多薄弱环节和管理漏洞。如有的矿山企业管理体制以及组织机构不健全,没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导致安全生产事故时有发生;有的矿山企业账簿设置、项目成本核算等处理不够规范,造成会计信息失真和计税收入不实;有的矿山企业内部财务管理不健全,仍存在随意扩大开支范围、提高开支标准,增加管理成本现象;有的矿山企业持一证搞多点承包、出租开采、以采代探,税收存在“跑、冒、滴、漏”现象。存在的这些问题,充分表明了我区的矿山企业财务管理和税收征管亟待加强规范提高。对此,各地各部门务必要引起足够重视,切实提高思想认识。

规范矿山企业财务和税收管理,建立良好的矿山企业财务和税收管理秩序,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维护和谐、健康的经济发展环境,加快全区经济跨越式发展的现实需求;是实现企业税负公平,防止国家税收流失,促进税收稳步增长的重要举措;是规范全区矿山企业开采秩序,加快矿山企业优化整合,提升企业自身安全管理水平的迫切需要;是加强企业规范化管理,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提高企业竞争力的重要内容。因此,各地、各部门务必要把思想认识高度统一到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充分认识规范矿山企业财务和税收管理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在组织上周密部署,在行动上真抓实干,把规范全区矿山企业财务和税收管理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二、明确职责,强化措施,推进规范矿山企业财务和税收管理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一是规范管理要到位。《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三条规定,各单位必须依法设置会计帐簿,并保证其真实、完整;第九条规定,各单位必须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任何单位不得以虚假的经济业务事项或者资料进行会计核算。因此,各矿山企业必须要依法加强企业财务管理,规范企业财务核算。《贵池区规范矿山企业财务和税收管理办法》已制定出台,财政部门作为政府主管会计工作的职能部门,要督促各矿山企业根据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机构,配备会计机构负责人和必要的专业会计人员,同时,要加大对矿山企业财务人员的培训指导力度,督促指导矿山企业建立完善内部会计管理制度,及时、准确、规范地进行会计核算,确保计税依据准确无误。各矿山企业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牢固树立依法纳税意识,在规范会计核算的基础上,做到按章纳税,依法纳税。

二是责任落实要到位。国土资源部门负责对全区矿山企业的动态监测系统工作,5月底以前要全面完成普查工作,并定期或不定期对矿山企业的开采量进行动态监测;对矿产权发生转让的企业,要及时、科学核定矿山企业的占用储量,为依法有序开采、依法征缴税收提供科学的、合理的计税依据,未核定占用储量的不得办理矿业权转让手续。税务部门负责对全区矿山企业的税务稽查工作,防止各种偷税漏税和包税定税行为的发生。对依法应予建帐,但未建帐建制的矿山企业,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的规定,依据国土部门核定的年开采规模,从高核定其应纳税额,并依法进行处罚;对已建帐企业,但不据实核算、帐目明显不符、设置虚假帐簿的,一经查实,根据国土部门测定的开采量,严格按《税收征收管理法》相关规定,除补缴税款外,按其情节给予从重处罚。财政部门负责对各矿山企业财务会计工作的指导和监督,依法制止和查处违反会计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行为。各乡镇街道要在加强矿山企业安全生产的同时,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企业财务和税收管理工作,提升矿山企业各项管理水平,确保规范全区矿山企业财务和税收管理工作顺利开展。

三是方法措施要到位。我区的矿山企业点多面广,分布较散,为实现税收征管的精细化,税务部门在税收征管中,要通过“勤”、“查”、“比”的方法来强化税收征管,堵塞税收漏洞,努力做到应收尽收。一要“勤”。广大税干要克服困难,勤于深入各矿山企业,了解企业生产的基本情况,建立各矿山企业的生产情况档案,从而确定较为准确的计税依据。二要“查”。针对各矿山企业的特点,通过检查财务核算资料,核实财务资料记载与实际生产情况的真实性,从而掌握较为准确的计税依据。同时,对其下属的开采部门、销售部门也要进行检查,防止税收“跑、冒、滴、漏”,努力做到应收尽收。三要“比”。将同等生产规模的矿山企业之间、同企业当年与上年同期情况进行对比分析,如发现有隐瞒计税收入的依据或财务核算的漏洞,再重新计算,依率计征。

三、加强领导,密切配合,确保规范矿山企业财务和税收管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要强化领导,精心组织。规范全区矿山企业财务和税收管理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各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要结合各自的工作性质,将规范矿山企业财务和税收管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并制定有计划、有步骤、有实效的工作措施。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认真安排,指定专人专抓此项工作;分管领导要深入工作一线,掌握工作动态,落实工作措施,做到亲自部署、亲自检查、亲自落实。为更好地推进这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区里首批确定棠溪乡、涓桥镇和墩上镇为规范矿山企业财务和税收管理工作示范乡镇,分别由区财政局、区地税局、区国税局负责联系,并抽调了17名同志组成贵池区矿山企业财务税收指导监督队伍。希望区矿山企业财务税收指导监督人员要协助示范乡镇抓好工作,确保规范全区矿山企业财务和税收管理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其他乡镇街道要按照《贵池区规范矿山企业财务和税收管理办法》的要求,各自负责做好本行政区域范围内矿山企业的财务和税收管理工作,确保在6月底前完成任务,区政府将组织相关部门不定期进行督查。

二要密切配合,齐抓共管。规范矿山企业财务和税收管理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仅仅依靠哪一个乡镇街道和部门的力量是远远不够的,也是不现实的,必须在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各乡镇街道和部门要牢固树立一盘棋的思想,识大体、顾大局,把规范全区矿山企业财务和税收管理工作作为经常性工作,坚持不懈地抓下去,直至抓出成效。各有关乡镇街道和矿山企业要理解、支持、协助财税部门的工作,正确处理好经济发展与财税增长的关系,正确处理好招商引资与加强财税监管的关系,正确处理好优化环境与规范企业经营行为的关系,推动规范全区矿山企业财务和税收管理工作步入法制化、规范化、经常化轨道。

三要广泛宣传,营造氛围。财税部门要利用新闻媒体及政府、部门网站,不断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积极引导矿山企业加强管理,规范经营,依法纳税,切实优化规范全区矿山企业财务和税收管理的工作环境。同时,要不断宣传规范矿山企业财务和税收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和有关政策,对各种违规违法行为及时予以公布、曝光,切实营造出良好的社会氛围和工作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