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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法知识点范文精选

税法知识点

税法知识点范文第1篇

一、具体做法

(一)以“五个结合”引领税收执法责任制有效运行。

在坚持以税收执法责任制为主题的前提下,把试点工作与ISO9001税收质量管理体系、税收管理员制度、税收信息化管理以及税收“两权”监督制约机制进行了有机的结合,始终贯穿于税收执法责任制的各个环节中。以ISO质量管理体系为基础,实现过程监控管理;以税收管理员制度为载体,实现税收科学化、精细化管理;以税收法制员制度为手段,实现执法关口前移管理;以税收信息化管理为平台,实现税收专业化、流程化管理;以“两权”监督制约机制为依托,实现执法公正、公开管理。既为税收执法责任制夯实了各项基础,又为税收执法责任制有效运行提供了坚强保障。

(二)以“五大体系”构筑税收执法责任制重要内容。

1、建立岗责体系,解决由谁执法的问题。一是坚持法制要求原则。岗位设置考虑便于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运行和内部配合,以具体的对外执法业务、与执法业务相关的审批等管理业务为主。二是坚持因事设岗的原则。根据县局机构设置和人员配置的现状,本着分类设事、因事设岗、岗责结合、职责不交叉的原则,对现有的税收征管业务进行了整理和合理归并。三是坚持制约效率的原则。既考虑征收、管理、稽查、法制相互分离、相互制约的机制,又兼顾工作的实际,对工作性质类似的若干税收业务归并到一个岗位完成。同时,按照“决策、执行、监督”三项管理环节要求,将每一项税收业务的工作环节,分配到若干个岗位协作完成,从而提高了工作效率。四是坚持优化服务的原则。即以优化纳税服务为立足点,使纳税人的所有正当需求和申请事项,尽量由一个岗位办理,文书的传递尽量在税务机关内部完成。五是坚持遵从实际的原则。岗位设置要与具体实际工作联系紧密,一个岗位能完成多项事务的合并设置岗位,允许一人多岗、一岗多人。各单位、各部门负责人与执法人员层层签了税收执法责任书,从而解决了谁执法的问题。

2、建立职权体系,解决每个岗位拥有什么权力的问题。我们将《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行政处罚法》、《行政诉讼法》和《发票管理办法》等不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的涉税执法权,进行了认真分解、整理,归纳为10项权力,即:税收规范性文件管理权、税务管理权、税款征收权、税务检查权、税务行政处罚权、税务行政复议权、税务行政诉讼应诉权、税务行政赔偿权、涉税犯罪案件移送权,并且结合岗位及职责的设置,赋予了每个岗位相应的权力。职权体系建立后,县局强化了对稽查处罚工作的监督管理,确保了稽查效果。今年已检查业户30户,查补税款121.5万元,罚款19.7万元,加收滞纳金3.2万元,处罚面达100%。县局将重大案件审理委员会人员扩至为8人,充实了部分业务骨干,严格按税收执法责任制规范运行,今年共审理案件9起,结案9起,审理认定应补税款31.25万元,罚款及滞纳金17.09万元。通过建立权责体系,每个执法岗位明确了执法干什么,拥有什么权力,责任有多大,从而有效地克服了滥用职权的问题。

3、建立规程体系,解决如何执法的问题。一是明确执法权限。按照《税收征管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将10项税收执法权,按照权力运行轨迹,在各岗位间进行了合理划分。二是整合工作规程。按照市局蓝本,结合我局实际对23个岗位90个工作流程,进行了细化、补充和完善,专门出台了工作规程整合实施意见。根据每个岗位的职责,按照税收业务的先后顺序,对工作流程涉及的方法、步骤和程序,作了明确规定。三是规范税务文书。税务文书是行使税收执法权的载体。我们在国家税务总局制定的各类表、证、单、书的基础上,结合工作实际,归纳整理了110种常用税务文书,纳入ISO质量记录管理,并将税务文书在各执法环节中予以明确。通过建立工作规程体系,不仅有效避免了执法随意性的问题,而且杜绝了执法过程中的扯皮现象,提高了执法效率。

4、建立考核追究体系,解决怎么考核和对考核中发现的执法过错如何追究的问题。建立科学、量化的考核办法,强化税收执法权的监督,是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的关键。我们经过反复论证和实践,结合我县当前税收工作的特点,将考核追究分成两步走:一是制定了《营山县地方税务局税收执法评议考核暂行办法》,规定了评议考核机构及职责、评议考核内容、评议考核程序和方法、评议考核结果使用等内容,并根据各岗位行使权力的大小与轻重、纳税人利益的关联度、造成后果的严重程度,设定了岗位考核标准。通过实行奖金补贴与执法质量挂钩,严格考核,提高了执法水平。二是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的规定,制定了《营山县地方税务局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该办法一是进一步明确了责任追究的范围,确定了评议考核内容。二是明确了责任追究的形式,包括经济惩戒和行政处理两方面:经济惩戒主要是按照每分5元标准给予惩戒,每月最多不超过200元。行政处理形式主要包括批评教育、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责令待岗、取消执法资格。三是明确了责任划分、免予追究、从轻追究、加重追究的具体适用条件和原则。四是明确了连带责任,规定各单位的负责人对所监控执法人员的执法过错,承担连带责任,监控人员按20%的比例系数,承担所辖执法人员的连带责任。今年9月,我局对4个单位进行考核评议,对13个单位进行执法检查。发现部分征收单位未按规定使用执法文书,操作不规范,也未按程序执法,共涉及32个直接责任人、连带责任人11个,按照《营山县地税局税收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确定的追究程序,严格实施了责任追究,给予经济惩戒1376元。

5、建立支持体系,解决怎么保障执法责任制正常运行的问题。一是推行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对执法过程实行质量记录、过程控制,传递时填制《税务文书传递卡》,制作文书时登记《税务文书登记簿》,并将所有的执法活动登记在《税收执法责任制运行情况记录簿》,实行执法全过程监控管理。二是推行个人考核评价系统。将税务人员的执法质量作为评价干部的重要指标,严格考核,促进税务人员公正执法。三是建立税源监控管理。实行对税源管理情况的适时监督,强化了对税务人员执法结果和质量的有效监控。四是实施能级评审。建立能级管理,并同经济利益和职务升降挂钩,全面调动工作积极性。五是监督保障。制定《营山县地方税务局税收执法责任制责任监督实施办法》,作为实施两权监督的核心问题,由县局法制股负责对执法全过程实施监督管理。

二、取得的主要成效

税收执法责任制是一个全新的课题,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环节较多,操作难度大,是一项系统工程。尽管如此,我局不仅完成了市局的试点任务,而且为全面推行探索了新路,积累了宝贵经验。我们认为,这主要得力于市局的坚强领导和指导,得力于县局班子的高度重视,得力于全局干部开拓创新、勇于突破的精神。税收执法责任制在营山县局从无到有,从建立到实施,突破了思维方式的禁锢,让全体地税人在前移默化中受到洗礼,全员责任意识、规范意识悄然生根,规范执法、严格执法蔚然成风。主要表现在:

一是执法观念明显转变。营山小桥税案现已应诉达5年之久,出庭达10次之多,目前正在艰难地应诉着。该案给营山地税人的教训是刻骨铭心的。这次试点工作无疑助推了全体干部职工的执法观念大转变,思想认识大提高。“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是加快税收现代化步伐的必然趋势,是税务干部挺起腰杆子执法的强力保障”等观念,在全局上下巳经形成共识。

二是执法行为得到规范。税收执法责任制体系对现行的涉税法律、法规、政策和工作规程进行了梳理和整合,对失效的规定进行了清除和废止,防止了因执行政策走样而导致执法出格的问题。通过岗位职责的具体化,彻底解决了过去职责不清,责任不明的问题。由于工作程序清晰,工作标准统一,执法有程序,办事有规章,完成有考核评议,过错有追究,从而有效地解决了“不执法、乱执法”的突出问题,有效地解决了“基础弱化、内部协调不畅”的问题,使执法行为得到规范,执法水平得到提高,征管质量明显提升。

三是执法监督更加严密。推行执法责任制,使执法人员由过去的监督者,转变为既是监督者,又是被监督者。执法人员既要正确行使法律赋予的执法权力,又要承担因执法不到位、不正确执法、执法出现过错时的行政责任,实现了“由人的监督到制度监督”的根本性转变。事事有章可循,处处公开透明,执法工作处于链条式的流水作业线过程中,一环紧扣一环,为有章不循等违规行为提供了追究依据。同时,推行“廉政承诺回访卡”和建立复查制度等,进一步完善了执法监督机制。执法监督制约更为科学、更为严密。

税法知识点范文第2篇

关键词: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机遇与挑战;操作实务

一、推行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的时代背景

为了满足新经济常态下社会经济发展与税收现代化的要求,国家税务总局根据当前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实际情况,采取了分布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税收发展策略。在逐步积累经验并完善系统的基础上,率先选择在新办纳税人中实行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新办纳税人中实行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有关事项的公告》[2](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2号)中的相关规定和要求:2020年9月1日起,在宁波、石家庄和杭州开展专用发票电子化试点;逐步完成在其他类型纳税人中推行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策略,从2020年12月21日起,选择天津等11个地区新办纳税人作为专用发票电子化实施的试点,然后根据试点地区取得的实际效果,逐步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行和实施。自从2021年1月21日起,选择了北京等25个地区的新办纳税人作为专用发票电子化策略的试点区域,为后续全国范围内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政策的全面推行和实施打下了坚实的基础。[1]

二、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带来的机遇与挑战

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一方面对于企业的税务管理带来了全新的机遇与挑战,倒逼企业进行财务、税务管理转型升级;另一方面对于税务系统的税收征管工作也掀开了新的局面。接下来从企业和税收征管两个维度分析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带来的机遇与挑战。

三、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的申领

(一)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的申请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简化税务行政许可事项办理程序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4号规定:(1)纳税人必须到税务机关办理增值税水控系统增值税专业发票的最高开票限额审批手续。(2)受理审批期限为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10个工作日内不能办结的,经税务机关负责人批准,可延长5个工作日。

(二)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的领用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颁布实施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新办纳税人中实行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有关事项的公告》中的2020年第22号第四条中的规定:(1)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的票种核定、开票限额及领用数量。首次申领增值税发票的新办纳税人,发票票种核定由税务机关办理同时发票最高限额必须控制在10万元以内,每月实际领用的发票数量不得超过25份。各地方省级税务机关在办理相关业务时,必须严格地按照申请人税收风险的分析数据,在相关规定允许的前提下,确定新办纳税人首次申领增值税发票票种的核定标准,以确保新办纳税人可以顺利申领到增值税专用发票。(2)自2020年12月21日起,各新办纳税人可以在税务机关窗口免费领取税务UKey以开具发票。

四、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的开具

(一)完成安装Ukey

(1)登录“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主页,详见图1。(3)点击选择”开票软件”税务Ukey版,详见图3。(4)纳税人还可以到本地税务机关拷贝安装包或询问400-6112366下载安装包,然后按照使用说明进行安装。

(二)税务Ukey可开具发票种类

就目前来说我国的税务Ukey可开具的增值税发票主要包括了纸质专用发票、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纸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纸质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等几种。

(三)增值税专用发票样式变化

国家税务总局最新颁布实施的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管理规定,不仅有效减缓了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票面样式,而且将以往的增值税专用章改为电子签名方式取消传统的“销售方:(章)”栏次,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无不同联次,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的开具变得更加简便,详见图4。增值税纸质发票与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对比,详见图5。:(四)红冲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发生开票有误、销货退回、销售折让、应税服务中止等情形,红冲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流程主要分为下面三个步骤:(1)由货物销售方或购买方纳税人在国家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中填开《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填开《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的方式根据购买方是否已将电子专用发票用于申报抵扣分为两类:第一类若如果购买方已将电子专用发票用于申报抵扣,则由购买方填开《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并进行上传,按照规定无需填写信息表格中的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信息。第二类若购买方未将电子专用发票用于申报抵扣,则由销售方开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并进行上传,按照要求详细填写信息表格中的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信息。(2)纳税人填写并将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信息上传至税务机关信息系统后,由该系统自动校验相关内容,然后通过税务机关接收纳税人上传的《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的内容。经过税控系统自动校验后,生成的《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带有“红字发票信息表编号”等相关信息即时同步至纳税人端系统中,然后纳税人财会开具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3](3)销售方纳税人按照要求开具红字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销售方上传至税务系统中的数据信息通过校验后,即可按照实际销售的产品为购买方开具红字电子专用发票。红字电子专用发票在开具时的相关信息,必须与《信息表》中的内容保持一致。日光购买方已经将电子专用发票用于申报抵扣时,由于后买发所开具的《信息表》与销售方开具的红字电子专用发票很可能出现时间差,此时,购买方应该按照《信息表》所列的增值税税额从当前进项税额中转出,并在取得销售方开具的红字电子专用发票后,将其与《信息表》一种作为本单位记账凭证予以保存。

五、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的查验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第十四条中明确提出了:准确无误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签章具备同等法律效力。电子专用发票采用将“电子签名”代替原“发票专用章”,各单位、个人需要查阅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验证电子签名有效性的,纳税人只需通过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下载增值税电子发票版式文件阅读器即可校验手中的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的真伪,详见图6。需要说明的是,目前电子发票的文件格式为OFD格式,增值税电子发票购、销双方均需使用增值税电子发票版式文件阅读器(下载地址同开票软件)才能进行阅读、打印。当您使用OFD阅读器打开该发票时,鼠标移至税务机关监制章处,点击鼠标右键,出现验证、属性选项,选择验证,还可以点击签章属性查看属性详情。

六、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的入账归档

(1)如果纳税人采取的是电子会计凭证纸质打印件为报销入账归档依据时,则应该同时保存该纸质电子会计凭证。(2)如果单位采用了仅适用于电子会计急症凭证的方式,开展报销入账业务时,那么所有符合档案管理要求的电子会计档案与纸质档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参考文献

[1]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新办纳税人首次申领增值税发票有关事项的公告[Z].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29号.

[2]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新办纳税人中实行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有关事项的公告[Z].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22号.

税法知识点范文第3篇

大家好!

秋高气爽时节,我们--务学院----级--专业迎来了第一个学期。在这激动人心的时刻,--局长和各位领导在百忙之中抽出时间,亲自来参加我们的开学典礼,我们的内心无比激动!让我们以热烈的掌声,欢迎市局各位领导特别是田局长的光临!

在市局党组的关怀下,我们--名同学从税收岗位回到了阔别已久的课堂,重新接受系统的税收知识培训。这对我们来说,是机遇,更是考验;是嘱托,更是希望!

创业难,守业更难,再创业则难上加难。新世纪之初,省局党组高瞻远瞩,审时度势,提出了“二次创业”的宏伟目标。原创:“二次创业”不是简单的再次埋头苦干,“二次创业”是要在高起点上实现更高的飞跃,求得更大的发展。它需要以高科技知识、高素养人才和高水平的管理为后盾。纵观国际国内发展大势,随着世界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加快、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和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高科技产业、网络经济、加入wto、国企改革等诸多新事物、新问题都向地税事业提出了一个又一个的挑战。横看省内兄弟市局,征管改革、基层建设、过错追究等各项工作开展得如火如荼、卓有成效。假如我们没有过硬的素质做保障,假如我们总是瞻前顾后,不能强抓机遇,终究有一天,面对外商的纳税咨询不知所云,你是否会觉得有太多的尴尬?面对电子商务无以应对时,你是否知晓大量的税款可能已经悄悄流失?面对兄弟市局各项工作已经赶超--老大哥时,你是否还在心安理得呢?

为应对新世纪的挑战,市局党组从高处着眼,实处着手,先后出台了《关于开展“二次创业”活动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干部科学文化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市地方税务局“十五”计划纲要》等一系列重要文件,明确提出要进一步加大培训力度,走多渠道办学、培训之路,提高人员素质。这一宏伟的蓝图绘出了---地税美好的明天,必将为---地税的发展奠定牢固的基石。他是市局党组瞄准国际国内大趋势、谋求地税事业更大发展的目标,是---地税事业高起点、高标准的发展要求,对建设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熟练、作风优良的干部队伍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是对我们每个地税人的严峻考验。

吃水不忘挖井人。市局党组给了我们这么好的学习机会,我们决不能抱有“小进则满”的心态,躺在前辈的功劳簿上,不求进取。

回首往事,十面红旗之一的--、赵国峰式的好职工--、青年卫士--、--、--……一个又一个的闪光的身影,给我们树立了光辉的榜样,成为地税事业初创的柱石。筑成了我们--地税坚固的基石。展望未来,一代年轻的地税人正在茁壮成长。

当我们毕业的时候,正是“十五”规划即将划上圆满句号的时候,正是“二次创业”硕果累累的时候。树高千尺连着根。原创:为了更好地投身“二次创业”,报效--地税,报答市局党组,我代表全体学员,决心做到以下几点:

一、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学书记“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不断加强理论学习,提高理论修养,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和人生观,做一名政治合格的税务干部;吃苦耐劳,爱岗敬业,经得起艰苦环境的考验,做一名思想过硬的税务干部;遵纪守法,严于律己,做一名品德高尚的税务干部。

二、本着对--地税事业负责的主人翁精神,刻苦学习书本知识,认真打牢理论基础,努力参加社会实践,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知与行、学与用相结合。

税法知识点范文第4篇

以体制机制完善促粮食行政执法水平提升

(一)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应依法取得粮食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依法管粮责无旁贷。当前要抓紧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对目前尚未取得粮食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行政机关,应尽快按职权行政主体资格的具体要求,向当地人民政府上报新的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三定”方案,增加粮食行政执法的职能,依法取得粮食行政执法主体资格;二是对目前定为事业编制的粮食局,在暂时无法解决行政编制、无权直接行使行政执法职能的情况下,应按照“授权行政主体”的具体要求,由当地人民政府或上一级有权机关,依法授权取得行政主体资格,以切实履行起对辖区内粮食流通市场进行执法监管的职责。

(二)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应注重粮食执法体系建设,培养一支政治过硬、素质优良、知法懂法、作风扎实的粮食执法队伍。要全面建立省、市、县三级粮食执法机构,尤其是抓好直接面对广大粮食经营者的县级监督检查股和执法大队的机构建设。县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在暂不能解决行政编制和增加人员的情况下,应在单位内部挖掘潜力、调整人员,建立监督检查常设机构,牵头负责粮食执法。与此同时,可采用“两结合”方法解决执法大队的人员问题,即由监督检查股全体人员和其他各股骨干人员组成粮食执法大队。待条件成熟时,再逐步解决编制、人员等系列问题。此外,要加强粮食执法队伍建设,树立良好的政风和行业形象,全面提高服务意识和监管水平。

(三)统筹谋划,完善粮食行政执法工作体系。一是积极争取财政部门将行政执法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确保机构落实、职责落实、人员落实、经费落实。二是国家和省级粮食主管部门应尽快研究统一粮食行政执法标识、统一设置行政执法监督电话,以便粮食行政执法从上到下形成工作体系,增强执法效力。三是各级粮食行政机关要认真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切实加强粮食行政执法基础工作。要加大力度建立健全涉及粮食行政执法责任、粮食收购资格审核管理、粮食行政执法监督检查、粮食质量监督检查、粮食行政执法案件合议、粮食行政处罚听证、粮食行政复议、粮食行政执法奖惩、粮食行政执法考评等各项规章制度。

(四)部门协作、整体联动,全方位做好粮食行政执法工作。粮食流通监督检查涉及粮食收购、销售、储存、运输、加工和进出口等多个环节,监督检查的内容包括库存管理、资金使用、粮食质量、粮食安全等多个方面。因此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应加强与工商、质检、卫生、价格等涉粮执法部门间的协作,联合行动,齐抓共管,坚决避免某些环节执法出现“真空”现象,使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实现粮食流通环节的全覆盖。

粮食行政执法的主要着力点

首先,完善粮食流通统计制度,逐步探索出一套有中国特色的粮食流通统计制度。一是创新统计方法。要根据粮食统计制度的新要求,学习、借鉴市场经济成熟国家的统计方法和手段;要规范统计口径和计算方法,深入开展行业调查,建立覆盖全社会的粮食统计报表体系、粮食经营台账制度和社会粮食供需抽查制度;要加强对粮食市场供求信息的收集、监测和预警分析,建立信息预警系统,为企业和消费者提供真实的粮食生产、消费、价格和质量等信息。二是坚持依法统计。要运用统计法、《国家粮食流通统计制度》等统计法规,依法加强粮食流通统计,加大粮食流通统计执法检查力度,建立违法必究机制和统计责任制。三是提高统计效率。要积极应用现代信息技术,加强计算机联网统计和信息报送,提高统计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税法知识点范文第5篇

关键词:会计专业;税收课程;教学设计

1税收课程教学背景

税收是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对国家的经济发展起到重要作用。同时,税收也是企业经营过程中必须涉及的问题。企业税收管理是会计专业的一门核心课,课程要求学生了解我国现行的税收制度和政策法规,掌握税收相关知识和相关税费计算与筹划的基本技能,培养学生的敬业精神、团队合作沟通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修养,突出提升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按课内与课外相结合,增强课程内容与职业岗位能力要求的相关性,将理论知识学习、职业技能训练和实际工作体验结合在一起,使学生能尽快适应企业环境、胜任工作。随着国家法治化程度的不断深入,企业税收管理不断加强,社会对精通税务问题的会计人才的需求量越来越大。近年来,高职会计专业的税收课程针对市场的需求做出变革,将《纳税实务》《纳税申报实训》《税收筹划》税收课程内容整合成一门课程,课程合并尽管缩减了课程间的重复内容,但学习内容较多,传统的灌输式课程教学模式难以达到让人满意的教学效果。如何高效率的传授知识和技能给学生,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是教师需要反思的。

2税收课程教学设计原则

税收课程以就业为导向,是对会计专业所涵盖的岗位群进行任务与职业能力分析而开设的专业课程。课程设置以企业所纳税种为主线,根据高职院校财会类专业学生的认知特点以任务驱动、案例分析、小组讨论等形式展开教学,使学生具备从事税务登记、税费计算、纳税申报、税收筹划等相关税收知识和技能。结合实践教学培养学生能够进行企业税收筹划实际操作的能力,使学生熟悉我国企业的报税流程和税法领域发展动态。学习中要求学生边学边做,提高学生分析和解决企业税务问题的能力,适应税务岗位实际运用的需要。税收课程教学设计应遵循如下原则:

2.1凸显学生主体性

当前教育理论的主流观点强调以学生为本,突出学生在教育活动中的主体地位。高职院校学生主体性是指高职院校学生主动参与专业理论知识学习,独立自主地做出判断和选择,自主调节行为,获取知识,创造性的分析和解决问题,并完善自身品德,丰富和发展社会道德规范的主观能动性[1]。在教学活动中,教师考虑学生的认知水平和知识经验,充分利用学习资源,采用恰当的教学方法,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凸显学生主体地位,引导学生积极参与教学全过程,在自主学习、自主探索中让学生获得系统的专业知识。

2.2满足学生个性化学习需求

由于遗传素质、成长环境、学习习惯等因素的影响,学生的个体差异是客观普遍存在的。教师应根据学习者的具体情况,全面科学地将学生进行隐性分层,因材施教。教师的“教”要适应学生的“学”,教学统一,分层合作。从课程内容上,要求所有的学生全面地了解税收基础理论,熟知我国现行税收法律制度和各税种计税方法,部分学生可以根据自己能力推进分析税收筹划,少数学生还可以考虑职业方面的发展提升。

2.3对接职业岗位

职业教育是以培养复合型技术技能人才为目标,专业课程教学设计上将职业岗位与课程进行对接,依据工作情境构建职业情境,模拟岗位工作任务,开展项目式教学,项目引领培养学生多元化的职业岗位技能,搭建培养学生综合职业能力的平台,培养学生的职业素养,规范学生的岗位操作,增强团队沟通和协作能力,启发学生自主学习的潜能。

2.4多元化过程性考核

传统课程考核方式是“一纸论高低”,考试内容围绕课本进行知识性考核,一方面忽视学生团队协作、自主学习、沟通交流等能力的考核,另一方面不重视学生学习过程。多元化考核根据教学设计制定的评价标准及细则,在项目或任务的实施过程中,通过学生自评、小组互评、企业专家点评等多元评价方式,对学生的专业知识、技能、素养情况进行全面考核。考核过程中,关注学生的学习过程,考查学生在各个阶段的学习效果,及时掌握学生状况,开发学生潜能,培养学生的个性化特点[2]。

3税收课程教学过程设计

税收课程的总体目标是通过层次性循序渐进的学习过程,使学生克服对课程内容枯燥、知识点多且复杂的畏惧感,激发学生求知欲,培养学生敢于克服困难,乐于探索的兴趣。

3.1自学分享认识税

课前,教师根据教学目标、教学内容和学生的情况,运用微信平台将教学内容中的难点、重点、要点制作成视频、课件等形式的微型课程推送给学生进行课前的预习,或者教师在网络平台中推送教学资源供学生进行自学。通过微课等个性化的教学资源的运用,让学生提前了解教学过程中的问题,带着疑问去听课,并在课堂上分享学习收获。

3.2案例分析精算税

在课堂上讲解税费计算的过程中,单独讲解这方面的内容比较枯燥乏味,这时,就可以采用案例分析的教学方法进行讲解,这样使教学内容丰富形象,学生易于接受。教师根据所讲的理论知识提出相应的案例,并给予充分的时间让学生进行思考或者讨论,最后由教师对学生的案例分析进行有效的点评,引导学生撰写案例分析心得。以此促进学生对所学税法条例的加深理解,并培养学生的计算能力,调动学生的学习热情。

3.3模拟创业悟筹税

在懂得税种的计算方法后,学习税收筹划知识。在当前鼓励创新创业背景下,以创业为主题,创设创业情境,小组组建公司,角色合理分工,引入沙盘模拟平台,学生分组从税收筹划角度战略部署公司发展规划,规避税务风险。通过撰写纳税筹划报告,学生主动参与数据整理、资料查询、问题思考,提高税收筹划技能的掌握和应用,培养学生创业意识[3]。

3.4跟岗实习懂报税

纳税申报是纳税人按照税法规定的期限和内容向税务机关提交有关纳税事项书面报告的法律行为,是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承担法律责任的主要依据。纳税申报的学习重实操,纯理论教学收效甚微。充分运用校企合作模式,帮助学生走入企业进行报税实习。通过跟岗实行,学生真实接触账目,体验纳税申报流程[4]。

4税收课程教学反思

4.1关注社会热点,统筹教学内容

在进行税收课程的教学前,教师应科学的组织教学内容,不仅要包括税收的基本知识点,还要关注社会热点统筹教学内容。在教学内容的选择中,要将教学内容与学生将要工作的实际紧密联系起来,提高学生对税收知识的应用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同时,在学习的过程中,还要创新教学内容,将最近的社会财经热点引入教学内容中,让学生有新鲜感,丰富课程教学内容,有效补充传统的课堂教学。比如在介绍各个税种的课程中,大部分的税种之间的联系不大,教师可以做成税种专题进行教学,如对房产税的讲解中,将时下有关房产税的热点信息加入进来,通过引导学生阅读热点信息,有助于学生对房产税进行深入的了解。

4.2注重教学趣味,激发学生学习兴趣

在税收知识的讲解过程中,知识点非常的繁多、复杂、难懂,所以,税收课程教学就难免会感觉非常的枯燥、乏味,容易导致学生失去学习兴趣。针对这一问题,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应注重增加教学趣味,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一方面,教师可以运用诙谐幽默的语言来对税收的知识点进行讲解,还可以适当加入一些社会热点、新闻、趣事,来提升学生的学习兴趣。另一方面,教师可以运用多种趣味性的教学方式来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如课堂讨论教学法、案例教学法、竞赛教学法、合作探究教学法、任务教学法等,各种新型的教学方式交互运用,减少学生上课的乏味感,提高学生的参与度,进而提升教学效率。

4.3提升教学素养,展示教学价值

税收课程教学对教师的专业素养、实践素养要求都非常的高,教师应在日常的教学中努力提升自己的综合素养,为学生展示出更多的教学价值。一方面,对教材知识点进行深度钻研,积极开发和挖掘各种教学资源,丰富教学内容,及时更新自己的教学理念,熟练运用多元化的、创新型的教学方式。另一方面,努力提升自身的实践教学素养,有效引导学生进行实践学习,提升学生的各种技能。教师还要积极参与校内、校外的一些培训,提升自己的知识涵养和实践经验。

5结语

综上所述,税收管理课程作为一门实践型、综合型课程,其课程改革成效的全面提高是一个系统工程。应通过多方协同创新,拓展学生理论深度,提升学生实操技能,培养学生创新能力,从而实现复合型技能人才培养目标。

参考文献:

[1]马娜.高职院校学生主体性缺失的对策[J].当代教育论坛(管理研究),2010(7):111-112.

[2]邹奎.案例教学法在高职税收课程教学中的运用[J].财经界(学术版),2018(7):136.

[3]林松池.高职纳税筹划课程教学改革探索与实践:基于学生涉税处理能力提升视角[J].商业会计,2018(11):112-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