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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产业化经营现状调研

农业产业化经营现状调研

实现农业产业化经营是目前农业生产发展的方向,是传统农业走向现代农业的必由之路。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强调指出:“扶持农业产业化经营就是扶持农业,扶持龙头企业就是扶持农民”。近年来,我省采取一系列有效措施,推动农业产业化发展,企业经营规模不断扩大,经营水平不断提高,效益稳步提升,带动作用日益增强,不仅促进了农业增效、农民增收,还大大加快了我省农业结构调整,农业产业化经营体系渐趋成熟、完善。虽然我省农业产业化发展具有独特的优势,但仍存在与新阶段农业发展要求不相适应的问题,企业规模不够强大,带动能力相对较弱,利益联结机制不完善,产业发展的层次较低,科技含量不高,资金支持不足,与山东、河南等农业大省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我们要借鉴外省好的经验和做法,发挥优势,围绕海峡西岸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这个主题,加强龙头企业标准化体系建设,打造龙头企业产品品牌,加大科技创新力度,大力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不断完善和创新企业与农户的利益联结机制,大力发展专业合作组织和行业协会,提高农民和企业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进一步加强政府调控力度、政策扶持力度和监测考核力度,强化服务指导,为龙头企业快速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实现农业产业化经营是目前农业生产发展的方向,是传统农业走向现代农业的必由之路。通过农业产业化经营,可以延伸农业产业链,提高农业附加值,增加农民收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强调指出:“扶持农业产业化经营就是扶持农业,扶持龙头企业就是扶持农民”。近年来,我省采取一系列有效措施,推动农业产业化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体系也渐趋成熟、完善,对我省农业经济产生了巨大的推动作用。“十一五”时期是农业产业化发展的关键时期,分析探讨我省农业产业化生产经营成效、问题与对策对于加快农业产业化发展,提升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推进海峡西岸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一、发展成效

近几年我省农业产业化的快速发展,企业经营规模不断扩大,经营水平不断提高,效益稳步提升,带动作用日益增强,不仅促进了农业增效、农民增收,还大大加快了我省农业结构调整。

1.企业规模逐渐扩大。近年来,我省把促进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发展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突破口,龙头企业呈现良好的发展态势,综合实力日益增强。*6年市级以上企业数达733家,省级及以上企业150家,部级23家,分别比*3年增加160家、150家和8家;企业从业人员32.53万人,比上年同期增长4.2%,*3-*6年均增长5.7%;工资总额35.10亿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2.5%,*3-*6年均增长20.8%;总产值801.51亿元,*3-*6年均增长21.0%;增加值168.12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4.5%,*3-*6年均增长16.5%

2.企业效益稳步提升。*6年全省市级以上企业共实现销售收入684.97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4.3%,*3-*6年均增长19.5%;净利润40.68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2.6%,*3-*6年均增长14.1%;利税14.17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6.9%,*3-*6年均增长20.3%;出口创汇21.02亿美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0.2%,*3-*6年均增长12.9%。销售收入过亿元的企业有142家,过十亿元的企业有9家。获得国际质量认证企业数477家,获得绿色食品标志企业数239家,分别比*3年增加167家和62家

3.带动作用日益显著。*6年我省市级以上733家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总产值增长速度为13.8%,明显高于全省农林牧渔业总产值3%的增速,表明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发展对我省农业生产的带动作用日益增强。目前,我省培植壮大了一批与龙头企业配套的规模化农产品生产基地,为农村剩余劳动力提供了许多就业机会,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发展,为农民增收开辟了新天地。一是带动农户不断增加。*6年带动农户数389.91万户,比上年同期增长5.4%,*3-*6年均增长7.4%,其中部级和省级重点龙头企业带动农户191.71万户,占带动农户总数的49.2%;订单联系农户数131.89万户,比上年同期增长5.8%,*3-*6年均增长7.0%;农户从产业化组织得到的收入176.45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3.3%,*3-*6年均增长17.4%。二是带动生产基地规模不断扩大。带动和辐射种植面积1899.43万亩,比上年同期增长10.3%,*3-*6年均增长16.0%;牲畜饲养量804.52万头,比上年同期增长11.7%,*3-*6年均增长19.2%;禽类饲养量1.63亿只,比上年同期增长3.9%,*3-*6年均增长17.8%;水产养殖面积126.02万亩,比上年同期增长8.0%,*3-*6年均增长17.0%

4.农业产业结构趋于优化

我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发展,带动了千家万户按照市场需求,进行专业化、规模化、集约化生产,促进了农村生产要素优化组合。蔬菜、花卉、烤烟、水果、食用菌、茶叶、畜禽等一批优质高效的特色农产品及加工产业迅速发展,促进了我省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一是促进种植业结构进一步优化。*6年全省蔬菜、花卉、烤烟、水果、食用菌和茶叶等产业的市级以上龙头企业由*5年的411家,扩张为424家,企业总产值达433.65亿元,比上年增长11.6%,销售收入和净利润也分别增长11.1%和15.7%,这六大产业的迅速发展带动了我省种植上结构的调整,*6年全省蔬菜、食用菌、水果等非粮作物的种植面积相对扩大,非粮作物的播种面积比例由*5年的41.9%上升为42.6%。二是促进畜牧业规模化生产。*6年我省畜牧龙头企业达到137家,在龙头企业的带动下,我省畜牧业生产的规模化程度逐步提高,*6年全省畜牧业生产企业(非农户)生猪饲养量,比*3年增长40.1%,年均增长11.8%,增速比同时期全社会生猪饲养量增速4.3%高出7.5个百分点,全省非农户生猪饲养量占全社会的比重也从*3年的17.3%,提高到21.4%,提高4.1个百分点。其中,福州市、厦门市、南平市占比分别达到44.1%、44.0%和37.9%。畜牧业的规模化、集约化生产大大提高了饲养业的抗疫病、抗风险能力。

二、存在问题

经过十多年的发展,我省农业产业化经营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涌现出一大批工农贸一体化、产加销一条龙的生产经营体系,但仍存在与新阶段农业发展要求不相适应的问题。

1.龙头企业规模不够强大,带动能力弱。龙头企业是“千家万户”农民与广阔大市场相联接的桥梁和纽带,龙头企业的规模状况直接影响乃至决定着农户走向市场的广度和深度。目前,我省733家市级以上龙头企业中,产值上亿元的企业仅150家,超过10亿元的仅15家。多数龙头企业没有摆脱“小、散、低、弱”状态。大部分龙头企业经营规模小,经济实力弱,辐射面狭窄,带动能力不强,缺乏抵御市场风险和自然风险的能力。有的地方龙头企业重复建设,农产品区域布局不合理,基地生产缺乏规模,资源优势发挥不够。有的地区由于信息滞后,或没有结合自身实际,在确立主导产业中存在趋同性,缺乏特色,不能发挥农业结构调整中的主导作用。

2.龙头企业与农户的利益机制不完善、联结不紧密。完善的利益机制是农业产业化持续发展的内在动力。龙头企业在带动农户进入市场的产业化组织形式中,肩负着双重责任,既要保证企业自身利益的实现,又要能够带动农户,并让利于农。但目前我省大多数龙头企业与农户之间的利益关系不紧密、不稳定,利益纠纷时有发生。一方面,龙头企业扶持生产的机制不健全,不能自觉地为生产环节提供资金、技术等各项服务,没有建立一种让生产者有利可图,经营者利益合理分配的制度,不能自觉地让利于农;另一方面,龙头企业与农户双方没有结成风险共担、利益共享、互助协作、联动发展的关系。*6年订单联系农户数仅占带动农户数的33.8%,履约订单成交额仅占销售收入的16.0%,因而不能做到同甘共苦,不能形成长久的互惠互利合作关系,农户很难分享到农产品加工增值的好处和流通环节的商业利润。

3.产业发展的层次较低,科技含量不高。目前我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生产加工占了绝大部分比重,而市场开拓不足,投入集聚在生产加工环节。从生产加工内部来看,由于注重短期效益,简单的产品分拣、包装等占了较大比重,农产品的深加工和产业链条延伸方面不足。我省农产品在国际国内市场的占有率低,品牌效应和产品知名度不高,*6年市级以上733家龙头企业中通过HACCP(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认证的企业只有142家,获得绿色食品标志的企业也只有239家。

4.产业化发展缺乏有力的资金支持。农业产业的产出水平很大一部分取决于投入的资本。资金支持不力也是制约我省农业产业化的突出问题。金融支持是产业化发展的主要资本来源。当前产业化金融支持的力度较低。比如福州市*6年农业贷款为62.63亿元,占金融机构年末贷款余额的2.9%,比*3年的3.5%反而下降了0.6个百分点。金融支持力度较低的主要原因:一是农产品加工业自身的弱质性和脆弱性。弱质性表现为农产品需求弹性较低,加之产品深加工力度不够,抗市场风险能力较弱。脆弱性表现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落后,科技含量低,容易受到自然灾害等因素的影响。因此,商业银行出于利益和资金安全角度考虑,在龙头企业贷款发放方面非常慎重。二是农业贷款风险大,金融机构要求财产抵押贷款,而种养产品无法抵押,资金缺乏导致产品只能粗加工上市,企业的效益就很难得到提高。

三、比较借鉴

虽然我省农业产业化发展具有独特的优势,但与山东、河南等农业大省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我们要借鉴外省好的经验和做法,发挥优势,提升农业综合竞争力。

(一)优势

我省农业产业化发展具有以下三个独特的优势:

1.高优生态安全农业优势。我省具有食用菌、茶叶、水果、蔬菜、烤烟、花卉等高优农业以及海水养殖、海洋捕捞等生态农业,为保持并持续发挥农业产业高优生态安全优势,我省组织并创造条件深化实施“*省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建立了高优农业产业标准化生产基地和绿色农产品生产基地,改进了农产品生产、加工技术和病虫害防治技术,使我省无公害农业、绿色农业和有机农业不断地发展壮大,农产品的质量安全水平不断提高。

2.外向型农业产业优势。一是具有“五缘”的优势,可以搭建我省农业对外开放新平台,在重点促进闽台合作的基础上,抓住时机构建闽港合作机制,积极引导外资进入我省具有比较优势的农业产业;二是具有外商投资农业的软硬环境,可建立外商直接投资、国际农业贷款和国际农业援助“三位一体”的多元化引资格局和资金、技术、管理、人才一揽子引进方式,优化我省农业外资引进结构。

3.闽台农业产业合作优势。根据我国对外开放的新格局、新变化,我省科学地定位了“政府指导、民间推动、科技先行、企业运作、法律保障、优化服务、宣传推进”的闽台农业合作运行机制,实现海峡两岸农业生产要素、农村自然资源和农产品市场的优势互补。不断调整闽台农业合作产业链由低端价值产业向高端价值产业延伸或迁移;不断提升闽台农业合作质量与技术含量;不断完善、扩展和夯实闽台农业合作的载体与平台,充分发挥闽台农业合作实验区的窗口示范与经济辐射能力。

(二)差距

与先进省份相比我省农业产业化发展存在以下差距:

1.经营主体发展动力不足。以龙头企业为主的各类产业化组织是参与市场竞争的主体,是农业产业化的载体和依托力量,它们的发展状态决定着农业产业化的进程和效果。与先进省份相比,我省各类经营主体规模较小、带动能力较弱,大型骨干龙头企业偏少。尽管去年全省733家市级以上龙头企业中,87.7%的龙头企业销售收入在500万元以上,但平均年销售收入仅5241万元左右,销售收入上亿元的企业仅142家,超过10亿元的仅9家。而山东省在*3年销售收入上亿元的龙头企业就有347家,超过10亿元的就有22家。

2.科技创新动力不足。在科技含量、品牌培植、市场意识等方面,我省与外省的差距也较大。农业企业科技开发投入少,自主研发能力弱,技术创新和品牌培植意识差,造成了我省产品竞争力弱、市场占有率低,获得名牌产品和著名商标的龙头企业数量少。*6年,国家农业部首次评选的96个“中国名牌农产品”中,辽宁省有11个,广东省有9个,山东省有8个,而我省仅有3个。

(三)启示

山东、河南两省在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过程中,创新了工作思路,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有许多做法值得我省借鉴。

1.制订政策措施,为农业产业化经营提供良好的发展环境。山东省特别注意根据宏观发展环境的变化及农业产业化发展阶段性新特点、新情况,及时完善相关的政策措施。河南省政府1997—1999年制定了3个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文件;进入新世纪后,又编制了《河南省农业产业化经营示范基地建设规划》、《河南省现代农业产业化发展规划》;*4年8月,河南省委省政府提出《关于推进农业现代化建设的意见》,其中明确了到2020年“培育一批年销售收入超50亿元的龙头企业,参与产业化经营的农户达到80%以上”的目标。

2.加强配套基地建设,夯实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基础。山东省把生产基地建设作为政府推进产业化经营的切入点。他们坚持走专业化、规模化、标准化之路,借助多样化的组织形式,积极引导对接一批、多方协调集中一批、规范管理建设一批,培育形成了东西区域互动、比较优势明显、满足不同层次企业需求的农产品生产集中区和优势产业带。河南省以“两个基地”建设为重点,组织各地立足当地优势,发展主导产业,建立生产基地,推进标准化生产和集约经营,确立产业化发展道路。

3.重视完善联结机制,激发产业化经营的内在动力。山东省强调,形成合理的利益联结机制,是农业产业化经营健康发展的根本和重要标志。他们坚持规范化、稳定化、紧密化的发展方向,规范定单形式、稳定合同形式、鼓励联合与合作形式、谨慎对待租赁与兼并形式,探索建立适合区域特点、产业特点、企业特点及产业化发展阶段特点的多样化利益联结形式。

4.大力发展中介组织,架起企业与农户沟通的桥梁。山东省和河南省坚持边发展边规范的原则,积极引导龙头企业、技术服务部门、专业大户、农村经纪人、农民创办各类专业合作组织,并在实践中不断完善和规范,逐渐形成了由各种主体创办领办、服务于各产业各环节、活跃于不同区域范围、初具规模的中介组织群体。

5.加强宣传和形象展示,营造农业产业化发展的有利氛围。一是开展表彰活动。二是做好宣传工作。如河南省不定期召开省以上重点龙头企业新闻会。三是精心组织和参加各类展示交易会。如青岛国际农产品交易会、寿光国际蔬菜科技博览会、中国郑州小麦交易会等,在国内外都有较大影响。

四、对策建议

农业产业化经营,事关我省“三农”发展的全局。我们要围绕海峡西岸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这个主题,推进龙头企业发展壮大,打造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产品竞争力增强。

(一)壮大龙头企业规模,增强带动能力

1.做强做大龙头企业。要加速培育一批关联度大、科技含量高、带动能力强的龙头企业,在数量和总量上突破。一是利用民间资本,从种养运销大户中培育滋生新的龙头企业。二是采取兼并重组,实现小规模向大规模转变。三是注入高新科技,实现低层次向高层次转变。四是制定优惠政策,创造宽松环境,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实现国内型向国际型转变。五是加强标准化体系建设,采用国际标准、国外先进标准以及出口目标国的标准组织生产,从产前生产资料供应,到产中技术环节,再到产后农产品的分级、包装、储运等,都必须按生产标准和技术规程操作,提高产品质量档次。

2.打造龙头企业产品品牌。要利用市场手段对现有品牌进行必要的整合,以优质农产品品牌为重点发展对象,狠抓优质农产品品牌的扩张覆盖。对具有地方特色的农产品品牌予以重点扶持,形成一批具有一定知名度、市场占有率高的农产品品牌,提高我省农产品竞争力。对获得部级、省级知名品牌的企业和企业家给予必要的奖励,鼓励创建更多的品牌龙头企业。

3.加大科技创新力度。要狠抓科技创新升级升档,在竞争上取胜。一是加强对农民、工人技术队伍、企业家的教育培训,提高劳动者和经营者的素质。二是走产学研、农科教相结合的发展路子,用好“6.18”平台,促进更多的农业技术成果与企业、农户对接,加强龙头企业与科研院所的合作,积极引进、研发和推广新品种、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把农业科研成果尽快转化为现实的生产力。三是建立有效的技术创新激励机制,对龙头企业在技术创新和品牌培植方面取得优异成绩的,采取“以奖代补”的办法给予奖励。四是积极引导龙头企业参与农业高新科技示范园建设,使企业成为农业先进科技的开发中心和推广基地,成为科技创新的有效载体和主体。

4.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要引进资金和技术,在农产品的精加工和深加工方面下功夫。一是以科技为先导,依托大专院校、科研单位,建设农产品加工研究中心和工程技术中心,努力引进、研发、推广果蔬、畜产品、水产品等行业的重大关键加工技术,健全完善企业技术创新机制,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二是在优势农产品产业带,建设一批与加工业配套标准化程度高的特色产品示范基地,优化加工布局。三是重点培植农产品加工示范企业,大力发展科技含量高、产业链条长、增值水平高、出口能力强、符合综合利用和循环经济要求的产品和产业。

(二)紧密企业与农户的利益联结,提高组织化程度

1.不断完善和创新利益联结机制。在坚持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鼓励和引导龙头企业与基地和农户建立稳定的产销协作关系和多种形式的利益联结机制。大力发展订单农业,积极支持有条件的龙头企业在收购农产品时,确定最低收购保护价,将部分加工、销售环节的利润返还给农户,促进龙头企业与农户形成相对稳定的购销关系;积极鼓励龙头企业通过股份制、股份合作制等形式,与农户在产权上结成更紧密的利益共同体,形成“自愿互利、利益均沾、风险共担”的新机制,保护企业和农户的利益,充分发挥龙头企业对农民增收的带动作用。

2.大力发展专业合作组织和行业协会。鼓励和支持发展多种形式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继续扩大试点范围,总结成功经验,逐步加以推广。按照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积极稳妥地发展各种形式的农产品行业协会,把转变政府职能同加强行业协会自身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在产业服务、行业自律等方面的作用。加强监督管理,使各类中介组织真正成为连接农户与龙头企业、农户与市场的桥梁和纽带,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

(三)强化服务指导,为龙头企业快速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1.进一步加强政府调控力度。农业产业化是一项系统性的工作,需要各级、各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和大力扶持。各级政府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把农业产业化经营摆上重要议程,加强统筹协调,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农业、计划、财政、税收、金融、内外贸、科技、证券等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加强协作,形成合力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的组织协调、宏观指导和服务工作。

2.进一步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加大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扶持力度。积极推动各级财政逐步增加农业产业化专项扶持资金规模,金融机构放宽贷款担保条件、增加贷款额度、改善金融服务,税务部门降低农产品加工增值税、优先兑现出口退税等,继续优化农业产业化发展环境。加强规划引导,理顺管理体制,做好重点龙头企业、农业产业化示范区和示范项目的定期监测和动态管理,促进农业产业化持续健康发展。

3.进一步加大监测考核力度。目前,我省有部分龙头企业对农民的带动作用不是很明显,必须加大对龙头企业的监测考核力度,实行动态管理、优胜劣汰,形成良性竞争机制。可由省里每年组织对重点龙头企业进行一次考核,重点考核企业的竞争力、带动农业产业发展、带动农民增收的情况。对不符合条件的,取消龙头企业资格。各设区也要加大对本市、本县扶持的龙头企业的监测考核力度,认真做好龙头企业数据的填报和核实工作,按时上报,确保龙头企业报表的真实性和时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