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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局作风整顿效能建设方案

交通局作风整顿效能建设方案

近期全省交通基层单位和一线执法人员发生的一些违法乱纪案件,损害了行业形象,影响了政府的公信力,破坏了发展环境,妨碍了和谐交通,必须迅速扭转和加以整顿。为此,省交通厅决定在全系统开展作风整顿暨效能建设专项活动。根据省交通厅、市交通局的统一部署,我局党组决定,从8月中旬开始,集中利用两个月时间,在全县交通系统开展作风整顿暨效能建设活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依法行政、公正执法、执法为民、服务群众,加强基层站所的宗旨意识、法制意识教育和纪律作风建设,集中解决交通基层执法单位和执法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改善窗口单位的服务态度,全面提高队伍素质,为交通事业又好又快地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二)基本目标

通过开展集中作风整顿,切实把效能建设延伸到基层,提高交通基层单位的执行力和公信力,使执法人员和窗口服务人员普遍受到一次深刻的政纪、法纪教育,作风明显好转,纪律明显增强,职业道德素质明显提高,服务质量明显提升,群众满意度明显上升。增强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严格依法行政意识和公正执法意识。

二、范围、对象及重点

县地方海事处、公路运输管理所、县乡公路管理所、水上交通安全管理站、交通政务窗口等交通基层站所以及窗口服务单位,覆盖面广,工作人员多,与社会接触广泛,代表行业形象,展现行业作风,体现工作效能,是本次作风整顿的范围。基层交通行政执法队伍的纪律作风建设是作风整顿的重点。

(一)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

这次作风整顿主要是解决六个方面意识差问题:一是学习意识差,对政治理论、法律法规、职业道德知识的学习不够,抓得不紧,流于形式;二是政治意识差,对行业规范、上级部门的政策不能准确理解和把握,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不作为、乱作为;三是法纪意识差,无视法律政纪,贪赃枉法,以权谋私,参与经营,私收钱物,利益熏心;四是大局意识差,本位主义,部门利益倾向没有很好解决,以小集体利益损害国家人民利益,权力利益化,利益部门化,部门个人化;五是服务意识差,作风粗暴,态度蛮横,弄虚作假,效率低下;六是责任意识差,少数单位躲问题、怕问题、捂问题。

各单位要认真针对容易发生的违纪问题进行梳理排查,重点进行五项排查:一是排查运管及路政执法人员是否参与了经营活动;二是排查稽查站、交管站是否存在以收取钱财代替公正执法的现象;三是排查船检部门是否存在一船多证、大船小证的问题;四是排查工程建设中是否有合伙经营,收受钱物等违法乱纪现象;五是排查各单位是否存在纪律松懈、作风飘浮、管理混乱,对其下属单位监管不力、文过饰非的问题。

(二)严格依法行政,确保政令畅通

牢固树立五种观念:一是依法行政观念;二是公正执法观念;三是执法为民观念;四是文明执法观念;五是遵纪守法观念。严格五项措施:一是执法人员资格认证制度;二是执法公示制度;三是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四是执法监督制度;五是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

(三)破除体制障碍,建立长效机制

通过两个月的作风整顿,探索和建立以下长效机制:一是学习机制,对基层管理部门、执法人员和窗口服务人员提出明确的学习要求,做到学习时间、学习内容、学习要求、学习效果“四落实”。二是培训机制,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培训,做到长远培训规划与年度计划、短期计划相结合,提高工作能力和工作水平。三是服务机制,继续优化工作流程,实行政务公开、办事公开,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等制度,杜绝“三乱”(乱检查、乱罚款、乱收费)现象的发生。四是奖惩机制,积极探索建立促使执法人员和窗口服务人员立足本职,勤奋工作,创一流工作业绩的内在奖惩机制。通过完善科学规范的考核考评机制、竞争上岗和岗位轮换机制,特别是通过社会满意度测评,实行监督,奖优罚劣。用完善的激励约束机制来加强队伍的作风建设。

三、作风整顿的具体安排

这次作风整顿暨效能建设活动共两个月时间,具体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动员学习,提高认识(8月13日—8月22日)。这一阶段重点抓好以下两个环节:

1.进行思想发动。迅速传达省厅、市局会议精神,层层进行动员发动,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明确目标,制定本单位具体整顿方案。

2.抓好学习培训。结合相关法规制度学习的同时,重点学习《公民道德建设纲要》,《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省委领导同志在机关效能建设大会上的讲话(皖办通报〔**8〕31号),《省交通厅加强效能建设整改措施》(皖交办〔**6〕17号),《安徽省交通行政执法规范(试行)》等内容。在学习中要采用多种形式,坚持“正面典型引导和反面典型警示”相结合,举一反三,认真反思。每天集中学习的时间不少于2小时。

这一阶段的工作力求达到:通过学习,为作风整顿的顺利开展打下坚实的思想基础。

第二阶段:查摆问题,征求意见(8月23日—9月6日)。本阶段要重点抓好查找问题、发现问题、公开问题三个环节。以“五项排查”为重点,认真查摆管理机构及基层执法人员和窗口服务人员在组织纪律、工作作风、行政执法、服务质量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1.广泛听取意见。采取向服务对象、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发放征求意见表,公开举报电话,设立意见箱(簿),召开座谈会等形式,调查了解作风暨效能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发放征求意见表不少于100份。

2.认真开展自查。结合工作实际,采取自我剖析,向服务对象征求意见等形式,认真做好自查,找准本单位以及本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3.撰写剖析材料。听取意见和自查结束后,遵循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准确的态度,个人撰写不少于1000字的剖析材料。深入剖析存在的问题,以此为基础开展民主评议。民主评议后进一步进行总结。

4.集中梳理问题。对收集的意见和建议进行集中梳理,归纳出基层执法工作和窗口服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找准主要问题。对存在的问题,要认真剖析,查找深层次原因,为针对性整改做好准备。

这一阶段的工作力求达到:寻找问题在思想上有震动,发现问题在灵魂上有触动,公开问题在工作上有推动,解决问题在落实上有行动。

第三阶段:落实整改,完善措施(9月7日—9月20日)。这一阶段重点抓好以下两个环节:

1.制定整改方案。各单位针对征求到的意见和梳理出的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重点,确定整改时间,并通过一定形式予以公布。

2.认真进行整改和制定措施。各单位将整改任务进行分解,对具备整改条件的问题立即进行整改;对通过努力能够解决的问题,限期进行整改;对本单位本岗位暂时解决不了的问题,要制定防范措施,完善监管机制。

这一阶段的工作要力求达到问题抓得准,整改力度大,制度定得严,落实执行好。

第四阶段:总结汇报,检查验收(9月21日—9月30日)。

对作风整顿和效能建设的开展情况认真进行一次回头看,总结经验教训,形成总结报告及时上报。局适时组织人员,采取明察暗访等形式对其总体情况进行综合检查、验收、评估。

四、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为加强对作风整顿暨效能建设工作的领导,县交通局成立作风整顿暨效能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联络员:**联系电话:

办公室下设三个工作机构

1、宣传指导组(人监股),组长:鲍根胜,负责整顿工作的宣传、阶段小结和总结,编写简报。

2、政策指导组(综合股),组长:胡新华,负责提供整顿活动期间政策、法规、文件的咨询、解答等。

3、督查指导组(办公室),组长:张龙生,负责对各地各单位整顿活动情况进行督查指导。

各单位结合自身实际迅速制定落实活动实施方案,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并于8月20日前报县交通局。

(二)认真落实工作责任制。县交通局负责全县交通系统作

风整顿暨效能建设活动的组织领导,在抓好局机关作风整顿及效能建设活动的同时,负责对下属单位开展活动的督查指导;各单位特别是有下属单位的管理部门除对自身查摆出的问题认真整改之外,要切实担负起下属单位督查、考评、整改责任,把职责具体到分管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狠抓基层站所整改工作的落实。

(二)定期巡查,严格督导县交通局适时组织开展督查指导工作,按职责分工将督导工作贯穿作风整顿和效能建设全过程的各个阶段。各阶段的工作,既要按期完成每一阶段的任务,又不能盲目地赶进度,赶时间,时间要服从质量,确保整顿取得实效,防止走过场。

(三)加大宣传,树立典型

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充分发挥宣传媒体的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弘扬正气。

(四)统筹兼顾,注重成效

开展作风整顿和效能建设的最终成效要体现在加强全县交通基层站所建设,推动交通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的服务上。要把作风整顿和推动当前各项交通工作有机结合,正确处理二者关系,统筹协调,合理安排,确保整顿活动与日常工作两不误、两促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