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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廉政计划

交通廉政计划

2009年是我省扩内需、保增长、促振兴的关键一年,在节前召开的全省交通工作会议上,厅党组已经确立了全面加快交通发展的宏伟目标。做好今年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保证全省交通事业快速发展、科学发展、安全发展和协调发展,责任重大,意义深远。我们要以邓小平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省纪委十届四次全会和全国交通运输系统廉政工作会议的部署,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以加强党员干部的党性修养和作风建设为载体,加强对厅党组各项重大措施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以改革创新的精神着力抓好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廉政工作,努力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为推进交通行业科学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证。

(一)切实加强领导干部党性修养和作风建设,保证各项重大决策部署在全省交通系统得到坚决贯彻落实

一是认真贯彻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加强领导干部党性修养和作风建设。进一步推进领导干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建设。认真落实“八个坚持、八个反对”的要求,大力倡导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切实做到为民、务实、清廉。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切实用党的科学理论指导交通实践,认真解决妨碍交通科学发展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要强化责任意识,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兢兢业业抓好职责范围内的事。必须始终坚持艰苦奋斗,勤俭办事,认真执行中央有关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规定,规范公务接待,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出国(境)旅游和进行高消费娱乐活动,认真解决讲排场、比阔气、奢侈浪费的问题。加强对领导干部作风状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交通各级领导干部作风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二是加强对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禁公开发表同中央的决定、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党组重大决策相违背的言论,决不允许编造、传播政治谣言,决不允许参与各种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对违反政治纪律的,要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组织处理;对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纪依法予以惩处。

三是加强对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情况的监督检查。开展对我省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政策措施执行情况的检查。重点加强对交通建设项目基本建设程序、资金管理使用、工程质量与安全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投资的安全有效使用,确保工程优质和施工安全,防止搞“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开展对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检查,严格执行节能减排工作责任制,严肃处理违反国家能源管理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行为。要建立健全落实科学发展观的纪律保障机制,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现象,确保政令畅通。

(二)深化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廉政工作,进一步加大源头治理力度

今年全省交通基本建设投资计划确保完成350亿元,投资额度之大前所未有,给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的廉政工作提出了新挑战。全省交通系统一定要认真吸取上一轮交通大建设时期腐败问题多发高发的教训,坚持把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廉政工作作为反腐倡廉建设的重中之重,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努力预防和减少腐败问题的发生,保证干部廉洁、资金安全和工程优质。在坚持以往行之有效的做法和经验基础上,今年要进一步加大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力度。

一是坚决落实各项规章制度,规范领导干部的从政行为。要认真贯彻执行部即将出台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领域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六不准”规定,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从政行为。按照部、省有关规定,积极推进制度创新,进一步修订和完善交通建设市场管理、招标投标和项目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规范业主行为,加强专家管理,提倡合理标价、合理工期和合理标段划分,防止因低价抢标、过分压缩工期而导致腐败问题和质量安全隐患。

二是加强对工程建设关键环节的监督,防止以权谋私行为发生。继续加强对招投标、转包分包、材料采购、设计变更、资金拨付等关键环节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全面落实工程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竣工决算审计等管理制度,继续坚持无标底合理低价招标办法,加强对招投标、开评标全过程的监督。加强与检察机关工作联系,共同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加强对工程建设《廉政合同》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合同双方的履约行为。继续贯彻落实厅党组制定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重点工程实施督察巡视制度暂行办法》,适时开展督察巡视,有条件的地方和单位要继续实施纪检监察派驻制,实行全过程监督。要加强对征地拆迁工作的监督,进一步建立征地折迁责任机制,市县交通部门的主要领导要切实承担起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建设项目法人单位征迁部门与地方征迁机构要密切配合,建立联动机制,严格依法核量,严格补偿标准,严格报批程序,严格资金拔付,严格专项审计,实施跟踪检查和不定期抽查。在核量过程中严格实行“四级审核”体制,层层把关。在资金拨付过程中要减少中间环节,直接兑付,一折到底。坚决制止虚报征迁量或擅自抬高补偿标准套取征地动迁补偿资金,从中谋取私利问题。

三是加快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从业单位信用体系建设,切实规范交通建设市场。进一步制定完善全省统一的公路(水运)工程建设从业单位信用等级评价办法,建立信用信息联动机制,利用省厅信息平台统一对从业单位信用评价结果,实现信息共享。加大对行贿行为的惩处力度,经纪检监察机关或司法部门认定有行贿行为的企业,除严肃查处外,要视情节轻重降低其信用等级,在招投标和市场准入方面采取限制措施。要加强合同管理,坚决杜绝无资质承揽工程,严厉打击非法分包、转包等失信行为,切实构建起诚信公平的交通建设市场体系。

四是继续加强农村公路建设廉政工作。要健全农村公路廉政建设工作协调机制,行业管理部门要加强行业监管,逐步规范普通公路项目严格执行工程招投标、设计变更、材料采购、转包分包、质量管理等基本建设程序和标准,规范农村公路建设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加大审计监督力度,保证专款专用,防止工程建设中腐败行为发生。

(三)加强行风建设,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利益

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以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为契机,深入推进交通系统纠风工作。

一是确保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方案在我省顺利实施。严禁以任何理由、任何名义继续收取或变相收取明令取消的各项收费,严肃查处不按规定取消或继续非法设立收费项目的行为,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要督促有关部门及时撤销与六项收费相关的站点,坚决纠正违规设站收费问题。对税费改革后决定撤销的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站点,要及时向社会公布其名称和位置,接受社会监督。

二要确保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高效畅通。在新的政策出台以前,对全省现有“绿色通道”上行驶的整车合法装载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要按照现有政策继续免收车辆通行费。各级交通主管部门要继续加强“绿色通道”建设和规范管理,强化监管,保证涉农优惠政策的落实。

三是继续做好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维护群众利益工作。继续对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中征地拆迁补偿费、拖欠建设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等问题开展监督检查,巩固清欠成果,力争杜绝新的拖欠行为发生。

四是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针对税费改革后交通执法面临的新形势新情况,进一步调整明确执法岗位、执法权限、执法程序和执法责任,加强执法人员资格认证、执法标志和证件管理,严禁聘用临时人员和其他不具备执法资格的人员从事拦车检查和处罚等行政执法活动。进一步完善规章制度,认真贯彻落实交通行政执法行为规范,做到规范执法、文明执法。

(四)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教育,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

一是继续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教育。结合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增强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开展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教育,提高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意识和能力。把反腐倡廉教育列入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同领导干部的培养、选拔、管理、使用结合起来。加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深入推进交通特色廉政文化建设。

二是认真抓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贯彻落实。着重抓好以下几项工作:(1)严禁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收受干股等行为。(2)落实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从业、投资入股、到国(境)外定居等规定和有关事项报告登记制度,严禁发生与公共利益冲突的行为。(3)治理违规组织集资合作建房、超标准建房、在风景名胜或公园区建房等问题;纠正领导干部违反规定发放住房补贴、多占住房、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购置住房或以劣换优、以借为名占用住房等问题。(4)严禁利用和操纵招商引资项目、资产重组项目,为本人或特定关系人谋取私利。(5)严禁领导干部相互请托,违反规定为对方的特定关系人在就业、投资入股、经商办企业等方面提供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

三是继续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继续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严格控制新建楼堂管所,纠正超预算超标准新建和装修办公用房、超标准超编制配备使用小汽车的问题。压缩出国(境)经费、团组数量和规模,从严控制在国(境)外停留时间。把严格执纪与组织处理结合起来,切实解决领导干部在廉洁自律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五)坚持改革创新,进一步规范权力的运行

一是要进一步创新工作机制。各级交通部门要以改革创新的精神推动反腐倡廉建设,不断深化对形势下反腐倡廉建设特点和规律的认识,实现反腐倡廉建设理念、思路、方法与体制机制制度的与时俱进。对现有反腐倡廉制度要进行梳理,已经过时的要停止执行,有明显缺陷的要抓紧修订完善,需要细化的要尽快制定实施细则。要根据情况的变化和实践需要,及时制定出台新的制度,实现制度建设的与时俱进。继续大力推行政务公开,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改进行政管理和服务方式,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明确行政权力运行程序,建立科学合理的行政监控机制。要以完善具有交通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推进反腐倡廉建设,认真贯彻厅党组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2年工作规划>实施办法》提出的各项任务,力争经过几年的扎实工作,努力构建我省交通惩治和预防腐败的长效机制。

二是要强化对领导干部的监督,确保权力正确行使。认真贯彻执行党内监督条例,完善制约和监督机制,重点加强对领导机关、领导干部特别是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的监督,加强对人财物管理等关键岗位的监督。坚持民主集中制,严格落实重大事项集体研究决定制度。加强对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函询质询和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坚持在干部提拔任用中征求纪检监察部门意见制度,认真落实组织人事部门与纪检监察、审计等有关部门的联席会议制度。落实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加强对主要领导干部的审计监督。开展对单位预算和“收支两条线”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积极发挥行政监察职能作用,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行政监察工作,认真开展执法监察、廉政监察和效能监察,促进行政机关廉政勤政,不断改善行政管理,提高行政效能和服务水平。

(六)严肃查处违法违纪案件,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作用

交通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以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滥用职权、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的案件为重点,严肃查处官商勾结、权钱交易的案件,利用人事权、行政执法权、行政审批权索贿受贿、徇私舞弊的案件。重点查处工程建设中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招标投标、工程转包、违法分包和征地动迁的案件;行业管理和经营管理中隐匿、私分、侵占、转移国有资产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案件;利用行政执法权、行政审批权索贿受贿、徇私舞弊的案件;严肃查处违反财经纪律私设“小金库”的案件。加强和改进查办案件工作,整合办案力量,健全完善查办案件协调机制。严格办案程序,正确使用案件检查措施。进一步完善信访举报机制,拓宽信访举报渠道,健全来信来访实名举报办理规定,完善督办机制,坚决纠正有案不报、压案不查的现象。综合运用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手段,加大组织处理工作力度。加强案件剖析,总结教训,堵塞漏洞,完善制度,充分发挥查办案件治本作用。

(七)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履行纪检监察职责能力

以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主题实践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全省交通系统各级纪检监察干部要努力提高思想政治素质,提高服务科学发展能力,改进工作作风,始终保持谦虚谨慎、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和恪尽职守、秉公执纪的职业操守,带头执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各项规定,严格遵守各项纪律特别是办案纪律和保密纪律。要切实加强反腐倡廉能力建设,努力实现反腐倡廉教育、制度、监督、改革、惩处及纠风工作的整体推进,通过建立信息报告制度、工作会商制度、协查制度,进一步整合行业管理部门和地方交通部门纪检监察力量,保障交通建设的健康进行,保证交通干部的政治安全,保持交通行业的发展稳定。要加大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教育培训力度,改善知识结构,拓宽工作视野,切实体现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不断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强、公正廉洁、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要全面履行纪检监察职责,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抓好责任分解、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

同志们,做好今年的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对顺利完成全省交通各项工作任务,意义十分重大。我们要坚定信心,克服困难,开拓进取,扎实工作,不断地开创交通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局面,为加快发展现代交通事业做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