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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局核桃生产意见

农业局核桃生产意见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国家行政机关各办局(司行社):

核桃产业是我县的四大支柱产业之一,是我县农民增收、农村增效、生态建设的重点产业。为进一步加快核桃产业化发展步伐,努力培育壮大核桃产业,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现提出2009年核桃生产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快核桃产业化发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一)正确认识当前核桃产业发展形势。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近几年,我县核桃产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规模不断扩大,核桃产值、产量持续增长,核桃产业经济效益逐年提高,成为全面带动农村经济发展的重点产业、富民产业、生态产业,对增加农民收入做出了重要贡献。目前,全县核桃种植面积累计达56.31万亩,其中初果期4.5万亩、盛果期10.5万亩。全县有核桃初加工大户25户,其中年加工核桃仁50吨以上、产值150万元以上的有5户。成立了核桃生产、加工、销售协会4个。我县被列入全省20个50万亩以上核桃种植基地县之一。但在核桃产业发展上仍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是扶持力度小,市场销售难;龙头企业少,带动作用弱,苗款欠账大,持续发展难;科技支撑弱,管理较粗放。对此,各乡镇、县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认真研究解决,加快核桃产业发展步伐。

(二)积极促进核桃产业健康发展。加快核桃产业持续健康发展,是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统筹解决“三农”问题的需要;是优化农业结构,建设现代农业的需要;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增加农民收入的需要。当前,我县核桃产业经过连续多年发展,已从单纯的数量扩张向整体结构优化、全面提高产业效益转变的关键时期。调查显示,南涧县适宜地区还可以发展核桃种植的面积约20万亩。从发展基础和条件看,省、州高度重视核桃产业发展,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扶持核桃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我县立体气候明显,山地资源相对丰富,种植和管护核桃科技推广基础较好;随着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核桃制品市场需求还将保持快速增长态势。各乡镇、县级各有关部门要主动顺应这一趋势,统一思想,抓住机遇,迎接挑战,真抓实干,加快核桃产业化发展,真正做到种植一片、管好一片、发挥效益一片,努力把我县核桃产业发展推向新阶段。

二、促进核桃产业发展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要求,坚持“生态建设产业化、产业发展生态化”的发展思路,深化林业发展配套改革,把加快核桃产业发展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着力抓好基地建设和精深加工,扶持种植大户和龙头企业,扩大核桃种植规模,采取“政府重点扶持、充分发动林农、社会广泛参与、龙头企业带动”的发展模式,把我县核桃产业的整体素质和效益提高到一个新水平,真正实现核桃效益最大化,促进农民增收、农村致富。

(二)建设原则。一是坚持政策扶持、加大投入的原则。二是坚持统一规划、择优布局的原则。三是坚持基地化生产、工业化开发、市场化运作的原则。四是坚持对外开放,多层次、多渠道、多元化投入的原则。五是坚持择优扶强,龙头企业带动的原则。六是坚持科技兴果的原则。

(三)目标任务

1.新发展核桃任务。2009年,全县发展核桃基地6万亩,其中公郎镇1万亩,南涧镇、碧溪乡、宝华镇、无量乡各0.8万亩,小湾东镇0.66万亩,拥翠乡0.64万亩,乐秋乡0.5万亩。

2.幼林抚育管护任务。2009年全县核桃幼林抚育管护面积为345657亩,其中南涧镇28988亩、乐秋乡35994亩、拥翠乡23631亩、碧溪乡36324亩、小湾东镇25689亩、公郎镇61599亩、宝华镇54670亩、无量乡78762亩。

三、加快核桃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

(一)做好发展规划,加强产业引导。各乡镇要根据各自的特点和优势,统筹兼顾,科学规划,合理布局,规模发展,做好规划编制,选好品种,优化布局,创新机制。在种植方法上,以嫁接苗种植为主,辅以实生苗种植或埋果造林后再进行嫁接等办法;在发展方式上,采取规模连片种植和零星分散种植相结合,重点在适宜区通过荒山造林绿化、低质林改造、沟边箐头治理、铁核桃树高枝嫁接等途径,全面加快核桃基地建设,实现整体规模发展;在经营方式上,要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支持发展专业合作组织以及经纪人队伍。

(二)强化科技支撑,提高产业效益。建立健全服务机构。为适应全县林产业发展的需要,在县林业局设立林业产业股和核桃生产办公室;充实和加强县林业站、种苗站、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林政股的编制和人员,强化乡镇林业站技术服务职能,改善技术装备和工作条件,为林产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建立县、乡镇、村三级林产业基地病虫害预测预报网络。积极开展以核桃为重点的有害生物防治试验示范,财政每亩补助10元。设立村级林产业辅导员。为加大对林产业基地建设的技术指导力度,充实基层科技服务力量,在全县80个村(居)委会村级农民护林员中选聘80名林业辅导员,安排10万元经费,实行年度考核,按一、二、三等奖,以奖代补。凡连片种植200亩以上核桃的个人或企业,林业主管部门选派1名技术人员,进行巡回指导,确保基地质量。加大对林农实用技术培训力度。以林业科技队伍为骨干,以核桃产业辅导员为补充,根据林产业基地的布局,拟定培训计划,印发乡土教材,大规模开展对林农实用技术培训工作。要积极实施“科扶进村入户”和“科扶培训”工程,严格按照“七个一”的标准种植,即:“一块好地、一个定植塘、一筐有机肥、一株合格苗、一桶定根水、一块塑料膜、一个防护笼”。

(三)加大扶持,壮大基地。加大基地建设扶持,对核桃基地种植面积在100亩以下的每亩补助30元;连片种植面积在100亩以上的每亩补助40元;连片种植在1000亩以上的每亩补助50元。并通过争取各级各类项目,优先解决坡改梯(台)地、水、路等基础设施建设,走规模化连片种植路子。加大对种植大户和龙头企业扶持。在林产业发展中,原料加工量在1000吨以上的龙头加工企业,按2%—4%的贴息比例择优给予扶持。大力推广核桃果无烟烘烤技术,每发展1套补助2000元,烤房以集中高标准建设为主,以村为单位,以核桃协会等形式承建,促进集约化经营。着力培育核桃交易市场,力争培育1个县级加工、流通中心集散市场,大力培育乡镇二级加工、流通市场和村级交易市场。

(四)创新机制,加快发展。充分发挥扶持资金的引导作用,在扶持方式上,实行以奖代补、先种后补、多种多补的政策。在扶持内容上,除国家和省、州实施的退耕还林、荒山造林、特色经济林、整村推进等项目外,对相对集中连片种植的农户和企业给予重点扶持;对零星分散种植的农户给予种苗扶持;对开展铁核桃树高枝嫁接成活的给予适当补助。扩大融资渠道,引导企业、信贷、个体、联合体等方面的资金,投入到核桃产业发展上来,逐步形成政府引导、企业主导、资本运作、广泛招商、民间筹资、金融贷款的多渠道、多元化投融资机制。金融机构要抓住深化林业发展改草的机遇,积极探索林地、林木抵押贷款办法,把发展核桃作为信贷扶持重点,并纳入小额信贷范围,对种植核桃大户和企业给予贷款支持。外出务工农民土地闲置的,可以通过流转、承包、转让形式集中发展核桃产业。鼓励多种形式参与发展核桃产业,鼓励社会团体、企业、个人等,通过承包、租赁、转让、拍卖、合作等形式参与核桃生产经营。鼓励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通过购买租赁荒山荒坡、非常耕地经营权等方式,每年发展100亩以上连片核桃。做好招商引资,严格执行相关招商引资的优惠政策,对林地占用审批、流转等方面,给予企业和核桃种植大户最大优惠。在加工、流通环节,给予核桃加工龙头企业和能人大户相应的税收减免。通过中介机构资产评估,用基地、林木、加工厂等产权形式作为抵押,核桃加工龙头企业和能人大户可获得银行长期、低息贷款。对龙头企业在基地建设、技术改造、新产品开发、专利技术获得、有机绿色食品认证等方面给予扶持。

(五)典型引路,规模发展。层层建立示范基地,县级建立县委书记、县长连片种植示范基地1000亩(无量乡境内),县林业局长示范基地500亩;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示范基地各500亩;村(社区)党支部书记、村(居)委会主任示范基地300亩。按照部门挂钩联系制度,实行分片包干,做到包干到乡镇到村、联系到组到户。县级挂钩部门要在挂钩村培育单位示范基地100亩以上;于2009年11月份到次年的1月31日,派出不少于2名的工作人员,进驻村委会配合抓好核桃产业发展,给予挂钩村委会一定的资金、物资扶持。

(六)目标考核,严格奖惩。实行严格的目标考核奖惩责任制,各乡镇要把林产业发展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政绩考核和年度经济社会发展重点考核奖励内容。县对乡镇制定考核奖惩办法,实行严格考核,严格奖惩制度。县林业局局长、乡镇党政一把手、分管联系领导、林业站长为主要责任人;林业产业基地建设领导小组成员为重要责任人;县、乡镇林业部门为直接责任单位。主要责任人每人抵押金2000元,重要责任人每人1500元,县、乡镇林业部门相关责任人每人1000元,抵押金统一由县林业局收取并交县财政代储。全面完成年度建设任务,县、乡镇奖金中的30%兑现给主要责任人,20%兑现给重要责任人,50%兑现给直接责任单位,并返回风险抵押金;没有完成任务的,风险抵押金一律上缴县财政,并按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问责办法实行分级问责。

四、加强领导,全力推进核桃产业快速发展

各乡镇和县级各有关单位,要进一步调整充实核桃产业组织领导机构,县林业局和乡镇林业站都要设立核桃生产办公室,抽调精干人员,配强配齐工作班子,建立岗位目标责任制,层层落实责任。县林业局负责对全县核桃产业发展进行组织领导和管理,切实抓好核桃产业发展各项工作,促进核桃产业又好又快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