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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保障总结

劳动保障总结

区人民政府:

20*年,全区劳动保障系统按照区委、区政府的要求和上级劳动保障部门的部署,以党的**精神为指针,以实践“**”重要思想为目标,围绕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加快劳动力市场体系建设、扩大社保覆盖范围、加大行政执法力度、提高服务质量,通过全系统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顺利实现了全年工作目标。现将20*年度全区劳动保障工作情况及明年工作打算报告如下:

一、20*年主要工作实绩

(一)工作概况

就业服务:全区新增就业岗位9307个,新增城镇就业人数3612人;实施再就业援助2200人;城镇登记失业率为2.8%,低于市下达的4%的控制目标。

企业养老保险:全区新增参保职工29483人;增收养老保险基金16800万元;共征收养老保险基金34257万元,征缴率为96%;支付养老金18589万元。养老保险基金累计结余22000万元,备付能力为14.15个月。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全年参加养老保险结算的单位726个,在职参保人数10391人,离退休人数2858人;征缴保险金4405.9万元,收缴率100%;支付离退休人员费用4300.2万元;基金累计节余11486.4万元。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办理农保转社保手续868人,金额538万元;收取保险费730.51万元;基金滚存结余13470.91万元。支付1848人养老保险费189.80万元。

失业保险:参加失业保险的人数9.3万人,完成常州市目标任务的101%;征收失业保险基金2030万元,征缴率99%;期末享受失业保险人数为3483名,发放失业保险金2226万元。

医疗保险:参保单位1374个,其中机关事业单位588个,企业786个;参保人数109213人,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参保人数34526人,企业参保人数74678人;征收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基金3281万元,征缴率99.7%;征收企业住院医疗统筹基金2941万元,征缴率为98.59%。

生育保险:生育保险金收入356万元,清欠17万元,基金征缴率为98%。支出242万元,累计结余824万元。

工伤保险:工伤保险基金收入252万元,清欠11万元,基金征缴率98%,支出223万元,累计结余704万元。

退休审批和劳动鉴定:办理各类退休审批1442人,其中提前退休220人,因病退休78人;办理各类死亡人员供养直系亲属定期救济费180人;组织劳动鉴定476人,其中伤残等级鉴定191人,因病丧失劳动能力鉴定98人,离休干部护理依赖程度鉴定96人。认定工伤307人,审批工伤待遇31人。

职业培训:举办各类职业技能培训班361期,培训21576人;举办转岗培训班32期,培训4600人,完成区政府目标任务的100%,其中城管、交通协管员培训100人;颁发职业资格证书和上岗证书9519张;举办农村与外来人员培训班170期,培训2.18万人。

劳动执法:巡视监察用人单位1100户,查处严重违法案件34起,结案34起,结案率100%。查处各类非法用工2300余人,清退童工12名,补签劳动合同8569份,为劳动者追回押金及工资150.8万元。

劳动仲裁:区仲委会办公室依法立案225件,结案220件,结案率98%;各镇仲裁办事处调处劳动争议1282件。

(二)工作措施

1、认真贯彻落实再就业优惠政策,切实加大就业再就业工作力度。

就业再就业工作以坚持城镇失业人员及弱势群体就业再就业为主,兼顾失地农民的就业,确保全区就业形势的稳定。一是充分发挥劳动力市场的主导作用。首先形成了以“武进区劳动力交流中心”为龙头,乡镇公共职介机构为依托,14家民办职介机构为补充的职业中介网络和就业服务体系,建立了劳动力市场信息网络和信息系统。其次各种各类劳动力交流招聘洽谈活动,给广大的下岗失业人员、失地农民、外来务工人员就业再就业搭建了一个就业平台,并创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全年共举办各类劳动力交流洽谈会53期,提供就业岗位10000个。10月底举办的武进区20*年度秋季劳动力招聘洽谈会暨再就业优惠政策大型咨询活动共吸引120余家企业提供就业岗位5000余个,最终有80余家用人单位与850多人达成用人意向;南北劳动力交流活动中,共有23家用人单位吸纳苏北劳动力4933人。二是再就业援助探索出了劳务派遣的新形式。今年,区政府出资120万元购置100个交通、城管公益性岗位,由新成立的武劳劳务中心以劳务派遣的形式帮助100名下岗失业人员实现了再就业,另外,还先后向区国税局、法院、工商银行等单位派遣了下岗失业人员522名。三是再就业优惠政策真正落到了实处。首先是再就业资金的管理和运作做到公开操作程序,实现阳光工程,保证了资金使用的安全性,今年再就业资金财政预算安排1850万元,支出591万元;其次是再就业优惠证申领工作规范合理,不仅在申领过程中坚持三级审核、二级公示的申领制度,还会同财政等部门联合出台了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优惠证发放制度和程序、再就业扶持资金管理办法等一系列再就业优惠政策配套措施,今年全区共发放再就业优惠证5806本,有381名领取《再就业优惠证》的下岗失业人员办理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享受各种税费减免达437万元。四是劳动保障事务工作开展顺利。至12月底,档案托管人数累计为24000人,为625人了退休手续。

2、不断加强社会保险基金征缴工作,确保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

围绕区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在扩大社保覆盖面和严把退休审批审核关上做文章。一是推进扩面征缴,促进养老保险工作尽快向乡镇覆盖。今年由于受“非典”影响,区政府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将年初制订的社保扩面征缴5万人的目标调整为2.5万人后,合理布置各镇的目标任务,充分发挥各级各部门工作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与财政、地税等职能部门建立了扩面工作联动机制,扩面工作成效显著。全年共扩面2.9万人,完成了调整后的区目标任务。二是大力开展社会保险稽核工作,防止虚报冒领养老金,以及少报漏报缴费基数等社保领域欺诈行为的发生,提高了稽查审计工作的力度,健全了社保反欺诈机制,使稽核工作更加制度化、规范化。全区共查出少报、漏报缴费基数210万元,应补缴养老保险费58.8万元,已补缴到帐58.8万元。三是严格把好退休审核、审批关,管好、用好养老保险基金。通过邮寄明信卡的形式,对离退休人员待遇、供养人员的领取资格等进行了全面细致的核查,并建立了社会监督体系。经调查核查,226名供养人员已经死亡,供养救济费已全部停发。到今年底,我区新增退休人员1557名,累计人数为22239名,平均月退休费673元。四是规范工伤认定程序,坚持主体合法、程序合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运用法律法规规章正确,在规定的时效内,全部办结工伤认定手续。全年认定为工伤的307起,不予认定的7起,不予受理的14起,撤消43起。

3、加大监督管理力度,推动医保工作健康发展。

一是医保政策日趋完善。先后出台了劳动、人事机构挂靠的非退休人员参加医疗保险的若干补充意见,明确了乡镇工业公司定岗定职人员、六十年代停办大中专生、下乡知青、划归人员等四类人员的参保政策,提高了区离休干部的医疗待遇,对结算办法及开放常州定点医院进行调研,使政策更具合理性和可操作性。二是扩面工作稳步推进,全年扩面14273人,全区参保单位达1374家,参保人员109213人。三是基金征缴态势良好。基金移交地税征收后,适时调整征缴策略,保证各项基金足额及时到位。全年应收基本医疗保险基金6274万元,实收6222万元,综合征缴率99.2%。四是基金运行情况平稳,严把基金支出关,使有限的基金发挥最大的效能。至今年底,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5960万元(不含按实结算部分),基本医疗统筹金累计结余1278万元,救助基金累计结余1124万元,基本做到各项基金收支平衡,略有节余。五是基础管理更为科学。加大了对定点医疗机构的检查督促力度,违规基金的支出进一步减少。对内部局域网、定点医疗机构网络、基本医疗药品目录库等进行了调整、更新和完善,保证医保工作的有序运行。

4、加大征收清欠工作力度,巩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成果。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工作重点放在保险基金的征收、清欠、结算以及《养老保险手册》的审核鉴证工作上。一是协助人才市场和湖塘镇政府与有关单位签订协议,防止单位故意拖欠保险费,提高养老保险基金的收缴率。今年的机关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基金收缴率再创100%,做到了十年无欠缴,继续名列全省前茅。二是将现有的结算单位的往来代码以及结算单位再次进行核实、确认,提高了结算工作的准确性。三是做好机关事业单位、乡镇专技人员、人事人员养老保险手册的审核与鉴证工作,已有820个单位12013份《手册》鉴证完成。四是积极协助区有关职能部门开展事改企工作,开通养老保险关系接转的绿色通道。

5、建立信息数据库,规范农保内部运作。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已完成了业务档案信息的清理核对,通过农保业务档案软件,初步建立了农保业务档案数据库。农保领取证旧证换新证和集体卡分解工作已基本结束,划归新北区七个镇的农保业务档案移交顺利。9月份,配合常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在礼加等镇对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险问题作了专题调研,到目前为止,全区农保违规基金中已有50万余元清欠到帐,较好地维护了参保农民的合法权益。

6、贯彻落实企业工资指导线,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

积极指导主管部门调整企业工资,了解企业对《市区20*年企业工资指导线实施意见》的贯彻落实情况。到目前为止,商业局、粮食局、建设局等主管部门已审办结束,涉及49个单位3842人;今年全区在岗职工人数为56690人,其中企业在岗职工人数为33777人,预计20*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16256元,与20*年同期相比增长15.7%,其中企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12070元,增长9.4%,达到了工资指导线基准线9%的要求。会同区总工会等有步骤、有计划地采取“稳定规范签订企业,扩展增加新签企业,逐步延伸镇属企业”的办法不断推进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今年共有96家单位签订了工资协商协议,效果良好,并已超额完成了任务。

7、积极开展劳动保障执法工作,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按照“劳动保障监察维权专项执法检查”和“劳动关系规范年活动”的要求,开展日常巡视监察、专项执法检查、举报案件的执法检查,对全区各类用人单位进行了全面细致的梳理,督促用人单位履行法定义务。全年共接待来信来访3294人,及时受理劳动保障监察投诉举报138起;立案处理严重违法案件34件,结案34件;全区有96%以上的用人单位进行了20*年度劳动保障年检;加强了针对日益严重的拖欠民工工资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责令用人单位清退违法收取的抵押金及被无故拖欠、克扣的工资150.8万余元;举办了2期大型劳动法律法规咨询活动。

8、积极稳妥地处理劳动争议,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

劳动争议处理以推进“阳光仲裁”为切入点,严把立案受理关、集体争议关、廉洁办案关,增加劳动争议仲裁工作的透明度。及时调整了区仲委会组成人员,完善了三方机制。工会和经贸局的仲委会成员共参与办案13件。督促企业及时办理劳动合同签订手续,有效预防劳动争议的发生。进一步加强对各镇仲裁办事处的业务指导,区仲裁办工作人员40多次到各镇仲裁办事处指导工作,2次组织各镇专兼职仲裁员观摩公开开庭。仲裁办调处劳动争议的业务能力有显著提高。今年各镇仲裁办共调处劳动争议1282件,比去年增长12%,鉴证劳动合同12.6万份,鉴证率达90%以上,有力地促进了各镇经济的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11月份,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在我区召开的全省乡镇仲裁办事处现场工作经验交流会上,对我区乡镇仲裁办事处的成功给予了充分的肯定。

9、大力拓展职业培训领域,努力提高劳动者素质。

职业技能培训开发重点抓好四项工作:一是调整并加强了武进区职业技能培训网络。依据“常武”、“常武技”、“常武交”三家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为全区大力开展技术工人培养和鉴定技术等级发证工作强化了组织和机构建设。二是建立并完善了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月报表制度,要求各镇劳动保障服务所及培训网络中各培训单位每月上报《培训情况统计表》。三是协助区有关部门对被征地农民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提出了实施办法,为提高失地农民的职业技能,增加就业率作出了根本性的保证。四是各类职业技能培训成效显著。完成各类职业技能培训21576人次,举办各类职业技能培训班361期,其中举办农村劳动力及外来务工人员培训班170期,培训人数达2.18万人。经考核鉴定,核发劳动者就业权证9519张,其中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581本。

10、积极开展“勤廉之风万人评”活动,不断提升劳动保障部门形象。

按照区委、区政府的要求,不断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一是加大宣传力度,增加劳动保障政策透明度,创办了《武进劳动保障》内部刊物,加强劳动保障部门与企业、劳动者的沟通,把劳动保障工作置于社会监督之下。二是增加工作透明度,把全局所有审批、审核、核准事项全部纳入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办理,接受群众监督。三是加强与社会各界的沟通和联系,先后在湖塘、前黄、高新区等十余个镇(区)召开了由当地领导、政协委员、人大代表、私营业主、农民代表等参加的座谈会,真诚接受社会各界的批评,有针对性的组织整改。四是落实整改责任制,制订了“勤廉之风万人评”活动实施意见,用目标管理的手段来激发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把整改措施分解细化,纳入各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目标管理责任制,由部门负责人总负责,落实整改措施、整改时限,防止推诿、扯皮和个人弄权现象的发生。五是加大查处力度。通过明查暗访和接受群众投诉,建立监督管理工作台帐,对每一件投诉和举报都落实专人处理,并把处理结果予以公布。通过一系列扎实有效的工作,提高了干部职工队伍的整体素质,提高了办事效率,也为整个劳动保障工作全面深入的开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三)存在问题

1、再就业政策的落实、兑现、资金的使用相对滞后,促进就业的效果不十分明显,劳动力市场体系建设和湖塘外来人员临时交流务工点的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

2、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进展缓慢,社区服务平台尚未建立,影响了我区社会化管理工作的进程与质量。

3、职业技能开发工作滞后。乡镇用人单位普遍对职业技能培训工作不重视,失地农民的职业技能培训落后于其他工作,不能适应农村产业结构调整的需要。

4、劳动保障执法有待加强。少数用人单位侵害职工权益的现象时有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依然普遍存在,乡镇用人单位劳动用工仍不规范,劳动争议预防工作缺乏强有力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