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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动物防疫工作预案

县动物防疫工作预案

为防止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的发生和蔓延,保障我乡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省防治高致性禽流感应急预案》等有关规定,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力争不发生,确保不蔓延”为目标,按照从思想上重视,从时间上抓紧,从标准上严格,从工作上落实要求,建立健全领导机制,责任机制,协调机制,实行全民发动,全线布放,全面落实,坚决把预防和控制高致病性禽流感的各项措施逐一落实到实处,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我乡畜牧业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

二、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加强领导、密切配合、依靠科学、依法防治、果断处置、群防群控”的工作方针,力争我乡不发生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一旦传入和发生疫情,迅速扑灭,彻底根除,确保不蔓延。

三、工作任务

强化免疫,建立强有力的免疫屏障;完善应急预案,提高迅速处置疫情能力;加强疫情滥测网络建设,严格执行疫情报告制度;加强流通监管,严防疫情进入流通领域;加强宣传教育,使全乡人民熟知预防高致性禽流感的基本知识;搞好防疫基础设施建设、物质储备、人员培训,为预防疫情提供必备保障。

四、主要措施

1、加强领导、周密部署。重新调整,明确乡动物防疫工作指挥体系及原领导小组下设工作督查组,材料信息组,物资保障组和抢救组,各村委也要及时将会议精神传达到各村民,养畜禽户,并根据各自的职责制订详细的防控实施方案。全乡各直属单位,各行政村须建立值班制度。

2、完善应急预案,提高应急能力。尽快完善县乡人民政府动物防疫应急预案,逐步建立起信息畅通,组织有力,反应快速,职责清晰的重大动物疫情反应机制。根据应急预案,建立各种应急小组,明确人员分工,落实应急措施。12月初,开展一次应急演练,不断完善预案。

3、加强免疫。按照“政府保密度,部门保质量”的工作机制,各单位、各行政村要切实做好辖区内,畜禽强制免疫的宣传、组织、督促工作,要逐村逐户组织进行免疫,确保做到畜禽免疫率100%到位,动物防疫人员按照当地政府统一部署,做好,免疫注射工作,并严格按照免疫规范操作,确保免疫质量,全乡养畜禽户(包括散养禽、畜)的免疫工作要在12月初完成。

4、建立健全的疫情监测,报告网络。乡属各单位、各行政村要落实一名疫情报告责任人,一旦发现疫情及时报告,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疫情或疑似疫情必须按照规定渠道上报,不得瞒报、谎报。

5、加强流通监管。督促相关单位和个人落实主体防疫责任,建立完善报告检验制度,经营账制度以及定期消毒制度,规范活禽畜交易市场的交易秩序。逐步实施产销联防,定点调运和市场准入制度,加快推进禽畜定点屠宰和集中检疫。坚决杜绝无合法票证的家禽家畜及其产品进入我乡。

6、坚决彻底扑灭疫情。一旦发生疫情,迅速启动县乡人民政府动物防疫应急预案,有关单位、行政村、各司其职,按照“早、快、严”的原则和预案的要求,坚决把疫情扑灭在疫点上。

7、积极做好禽畜防治知识宣传到每个单位、每个村、每个人。宣传农业和卫生部门要密切配合,充分利用广播、报刊等多种形式,宣传禽畜疫病防治科学普及知识及动物防疫法,法律法规知识,动员广大群众自觉依法防疫,增强公众防疫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8、切实做好物质储备工作。乡政府要储备相应足量的防治动物疫情应急物资,包括疫苗、消毒药品、消毒设备、防治用品、无寄存器化处理袋、封锁设施和设备。卫生部门要做好应急救治工作,财政部门要做好资金保障。

9、加强协作,齐抓共管做好动物防疫防治工作。动物防疫工作在乡政府动物防疫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各直属单位、办事处、各村委会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共同抓好各项防控措施的落实工作。同时,要加强信息交流,及时通报相关情况,掌握情动态。

卫生部门负责疫情监测,流行病学调查、疫情追踪;对疫点、疫区进行消毒、无害化处理进行技术指导。同时做好人禽人畜防治工作;当发生疫情时,按照有关规定具体组织实施处置工作;加强从事家禽、家畜饲养,经营等职业人群的防护公共卫生知识培训。

10、建立监督制度。乡领导小组对各直属单位、各村委会进行动物防疫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防控措施没有落实到位的进行督促、督办和通报。对由于防控措施未落实到位的,造成疫情发生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相应责任。对隐瞒、缓报、谎报重大疫情的;对不按规定进行封锁、擅自销售、运输疫区内禽畜类及其产品的、对接受疫情调查时不讲实情;对不按规定将病禽病畜及同群禽、畜进行无害化处理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