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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机械化发展工作计划

农业机械化发展工作计划

“十一五”期间,是我省抓住机遇、应对挑战,又快又好地发展农业机械化的关键时期。在这一时期,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全省农业机械化的发展,对于推进我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实现农业现代化和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建设“大而强、富而美”的社会主义新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本规划认真总结了“十五”期间农业机械化发展的主要成就和基本经验,制定了“十一五”期间农业机械化发展的指导思想、区域布局和发展目标,提出了实现规划必须采取的措施和建议。

本规划是“十一五”期间省农业机械化发展的蓝图,是全省农机系统为之奋斗的指导性文件。

第一章“十五”期间农业机械化发展的回顾

“十五”期间,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农业机械化工作,印发了《加快农业机械化发展的意见》,出台了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农业机械化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全省各级农机部门解放思想,开拓进取,按照“立足大农业,发展大农机”的战略思想,实施了农业机械化创新示范工程,推动了农业机械化的技术创新、机制创新、管理创新、服务创新,使农业机械化为粮食增产、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为现代农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做出了历史性的贡献。

一、主要成就

1、农业机械装备水平大幅度提高。截止到年底,全省农机总值达490亿元,农机总动力达9199万千瓦,分别比“九五”末增44.6%和30.9%;农用拖拉机达205.5万台、2258.9万千瓦,分别比“九五”末增长29.8%和39.8%;拖拉机田间作业配套机具达326.1万台,比“九五”末增长34.5%。

2、农机装备结构进一步优化。

大、中型农业机械迅速增加,小型农业机械增速减缓.到年底,大中型拖拉机达到22.8台,比“九五”末增长62.3%,而小型拖拉机仅比“九五”末增长26.7%.

在小麦收获机械进一步由量向质发展的同时,玉米收获机械实现了突破性发展,花生、薯类和牧草机械也有了较快的发展。到年底,小麦联合收获机达到7.6万台,其中自走式达到3.2万台,比“九五”末增加1.9万台;玉米联合收获机达到5873台,比“九五”末增加4373台,增长291.5%;花生、薯类和牧草收获机机械也分别达到1.8万台、1450台、338台。

农产品加工、运输机械迅速发展。到年底,农产品加工机械达150.5万台套,比“九五”末增长21.4%;全省运输机械达463.6万台,比“九五”末增长39.9%。

农用航空事业起步良好。济南平阴农用航空服务站购置农用飞机四架(其中运5两架,农5两架),初步具备了农用航空植保作业的能力。

3、农机作业效益显著提高。

年,全省机耕、机播、机收机械化程度分别达到79.5%、50%和34.4%,机播比“九五”末增15个百分点,其中,小麦机耕、机收分别达到95%、93.5%,玉米机收达到11%,实现了历史性突破。

年,农机作业总收入达260.6亿元,比“九五”末增长31%;全省实现农机作业及维修服务总产值340.1亿元,增加值达到213.3亿元,农机化为农民人均实现纯收入261元,贡献率为6.6%。

据测算,年农业机械的应用替代了农村2500万个劳动力,使他们能够稳定地从事非农产业和外出务工。

4、农机服务产业化程度大幅度提高。到年底,农机作业服务组织及农机户达501.9万个,比“九五”末增长19.4%;其中农机作业专业户达72.4万个,比“九五”末增49.3%;乡村农机从业人员达669万人,比“九五”末增长15.3%。农机形成了一个新的为农服务行业,社会化、市场化已见雏形。

5、农机化技术创新成效显著。“十五”期间,全省认真实施了农业机械化创新示范工程,推动了玉米联合收获,保护性耕作技术、秸秆综合利用技术、旱作农业技术、设施农业技术的大面积推广,颁布了三项农业机械化作业质量标准,六项农机作业技术规范,促进了生态省建设和循环经济的发展,增加了农民收入。

玉米联合收获机关键技术实现突破,玉米联合收获技术开始大面积推广。

保护性耕作技术在试点的基础上进一步推广,小麦免耕播种机发展到485台,实施小麦免耕播种面积已达10.8千公顷。

以秸秆还田为主的秸秆综合利用技术得到广泛应用。

年,全省小麦、玉米秸秆还田面积达到3227.5千公顷,比“九五”末增长64%;饲料加工、机械化青贮、工业原料的利用量大大增加,全省秸秆综合利用率达50%。

旱作农业机械化技术得到进一步推广。截止年底,全省深耕犁、深松机达12.9万台,比“九五”末增加2.8万台,增长27.7%。覆膜播种机达5376台,比“九五”末增长4倍多。

设施农业机械化技术迅速推广。到年底,全省电动卷帘机达3万台,比“九五”末增加2.5万台,增长5倍多。园田管理机达1.1万台,比“九五”末增加7700台,增长233.3%。节水灌溉设备、喷雾设备也有较大增长。

6、销售、修配和作业的市场化进程进一步加快。

农机销售市场进一步整合开拓。“十五”期间,国有农机销售公司大部完成了改组、改制,具有较大规模的一批“农机大世界”、“农机大市场”等逐渐形成。到年底,全省农机销售企业达1435家,经销网点(含经营户)达6716个,农机营销人员达2.5万人,销售额达60亿元。

农机修配市场进一步培育发展。年底,全省农机维修厂(点)达到2.6万个,农机维修人员5.3万人,年维修农业机械548.1万台次;年修理总收入已达17.2亿元,比“九五”末增加59.3%。

农机作业市场进一步拓展规范。通过跨区作业和“四大战役”,农机作业市场进一步拓展,农机作业中介服务组织进一步规范。年,参加跨区作业的小麦联合收获机达2.87万台,跨区作业收入14亿元。参加跨区玉米机收的联合收获机已达2290台,实现跨区作业收入4000多万元。

7、“平安农机”建设扎实有效。“十五”期间,全省开展了以创建“平安农机”为目标的农机安全“十县、百乡、千村、万户”示范活动,创建了基层农机安全管理模式。全省已建设农机安全示范县14个,示范乡(镇)164个,示范村1295个,示范户19254个。

8、农机法制建设进一步完善。“十五”期间,农机法制建设进一步加强,法律法规体系进一步完善。《农业机械化促进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收费公路管理条例》颁布实施,《拖拉机驾驶培训管理办法》、《拖拉机登记规定》、《拖拉机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等3个部长令予以颁布,《省农机管理条例》进一步修订完善,农机培训收费和农机监理收费也进行了规范,农机工作走上了依法行政、依法治机的新路子。

9、农机职业技能培训取得突破性进展。“十五”期间,全省加强了农机化学校的规范化建设,走出了一条职业教育、学历教育和技术培训并重,融学历文凭、技术等级、岗位培训于一体的教育新模式。5年共培训282.5万人次,其中农机管理人员7.7万人次,拖拉机驾驶员140.3万人次。农机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呈现了良好的开端,全省已拥有农机考评员、督导员540余人,保证了技能鉴定工作的顺利开展。

10、农机产品试验鉴定和质量监督力度进一步加大。“十五”期间,已有16个市和部分粮食大县建立了农机投诉分站,“农业部运输机械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济南)”也顺利通过农业部组织的“双认证”评审并投入使用。同时,完成各类农机产品推广鉴定等共计2000多个批次,受理农机产品质量投诉案件1500余起。另外,还完成了大中型拖拉机、背负式手动喷雾器、榨油机等产品质量调查和安全质量普查工作。

二、基本经验

“十五”期间,全省农机战线广大干部职工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一系列方针政策,求真务实、创新思路、团结奋斗、开拓进取,形成了科学的发展思路,取得了有效的工作经验。

一是坚持“立足大农业、发展大农机”的战略思想。“十五”期间,省提出“立足大农业,发展大农机”的战略指导思想,把农业机械化置于农业和农村经济的整体发展中来考虑,放在城乡统筹发展的大环境中来筹划,适应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大农业发展的需要,在不放松粮食生产机械化,主攻玉米收获机械化的同时,积极推进经济作物和林牧渔业机械化,形成了重点突出、协调发展的良好态势。

二是坚持以人为本的农业机械化发展观。“十五”期间,全省农机系统坚持以人为本,注重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农民群众的利益,让农民群众充分享受农业机械化发展的成果,增加了农民收入,促进了劳动力转移,降低了劳动强度,改善了农业生产条件,激发了农民发展农业机械化的热情,使农业机械化发展充满了活力。

三是坚持农业机械化发展的创新之路。“十五”期间,全省以农业机械化创新示范工程为总抓手,把自主创新,全面创新贯穿于农业机械化各项工作之中,大力推进技术创新、机具创新、管理创新、经营机制创新、服务组织创新,用新的观念、新的方法、新的手段,解决发展中的新问题,推动了农业机械化的全面发展。

四是坚持农业机械化发展的市场经济的原则。“十五”期间,通过改组、改制,在全省形成了120多个大型农机销售市场,规范、引导了农机销售市场的发展;通过开展“文明农机修配网点”创建活动,在全省形成了县乡村三级农机修配市场;通过强化跨区作业中介服务组织的管理,开展“明星服务队”创建活动,实施农机作业四大战役,进一步拓展了农机作业市场,提高了农机利用率,提高了农业机械化的社会经济效益和经营效益。

五是坚持以法管机、以法行政和规范化管理的理念。“十五”期间,我省特别注重法制化和管理规范化建设,为农机化发展营造了良好的环境。在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有关法规的基础上,各级农机管理部门坚持依法管机,依法行政,同时,紧紧围绕建设“四型”机关,深入开展了“农机管理规范化建设年”活动,根据省委“决策目标、执行责任、考核监督”三个体系建设要求,大力推行了政务公开,承诺服务和首问首办负责制,寓管理于服务之中,较好地解决了管理和服务的关系,促进了事业的发展。

六是坚持做好农业机械化宣传报道工作。“十五”期间,各级农机部门注重发挥舆论媒体的重要作用,先后在中央、省内各级新闻媒体上,多层次、高密度宣传农业机械化工作,全面、正确地宣传了农业机械化的地位和作用,宣传了农机部门的工作,在社会上产生了强大的舆论效应。为农业机械化的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氛围。

七是坚持各级党委、政府对农业机械化工作的领导。“十五”期间,各级党委、政府加强了对农业机械化工作的领导,对农业机械化的发展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同时,在政策和资金方面给予了大力支持。各级党委、政府领导关注农业机械化发展,积极帮助农机部门解决实际问题,保证了农业机械化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第二章“十一五”农业机械化发展的环境条件

“十一五”及今后一个时期,省的农业机械化事业既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新的加快发展的战略机遇,又面临着各种严峻的挑战和考验。

一、有利条件

“十一五”时期,是我省农业机械化加快发展的一个重要的战略机遇期。国民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城镇化步伐的加快,国家对农业的扶持政策,科学发展观的落实,和谐社会的构建,都为农业机械化的发展提供了极其有利的条件。

随着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地发展,国家的工业化、现代化和13亿人口的基本生存,都需要一个以农业机械化为基础的强大的现代农业的支持,同时,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和农业劳动力向非农产业的转移,也将对农业机械化的发展形成强大的需求。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又明确提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要达到“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这一要求的每一项内容都与农业机械化发展有着密切的联系,都需要农业机械化的推进和支持。

农业机械化是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重要内容,是农业标准化、产业化的基础条件,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提高,农业标准化、产业化的加快,都对农业机械化的发展提出了新的要求。

农业机械化已形成一个新的为农服务行业,已成为农民经营致富的一条有效的途径。同时,农民对农业机械化的科技载体作用、节本增效作用、抗灾救灾作用、降低劳动强度作用在认识上越来越深刻,因而,农民发展农业机械化的热情越来越高,需求越来越迫切。

农民收入水平的提高,国家对农业机械化的扶持,农机化法规的完善,农机服务市场化的加快和跨区作业的开展,保护和激励了农民发展农业机械化的积极性。

主要农作物机械化技术与装备趋于成熟,工业和现代科技的发展,能够为农业机械化的发展提供比较可靠的保障。

二、不利因素

除土地经营规模小、农民收入不稳定、文化水平低等制约因素外,从省的实际情况看,“十一五”期间影响农业机械化发展的主要问题:

一是农民所需要的机械和售后服务还不能得到充分满足,农机装备自主创新能力不强,产品科技含量低,缺乏科技储备,同时,农机推广体系、安全保障体系、产品质量监督体系基础薄弱,还制约着我省农业机械化的快速发展。

二是基层农业机械化服务组织不强,农机服务组织化程度比较低,市场化、社会化服务规模比较小,制约着农业机械化的发展。

三是农用柴油和原材料价格上涨,至使农机产品价格和作业成本大幅度提高,直接影响到农民使用农机的积极性。

三、发展趋势

1、“十一五”期间,我省将进一步在发展中调整农机结构,优化农机布局,提高发展质量,中西部原来经济基础相对薄弱的粮食主产区,将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国家扶持力度的增强,呈快速发展的趋势,机械数量将有较大的增长,装备质量将有明显的提高。

2、农机节本增效、保护性耕作、生物工程等一批新技术将得到较快的推广应用。复合、高效、适用、安全、清洁、节能型的农业机械将会得到较快的发展。

3、经济作物、设施农业和农产品运销加工机械,将会有较大的增加。经济作物机械化、设施农业机械化和农产品运销加工机械化将进一步拓展。

4、农机大户,农机合作经济组织,农机协会将会有较大的发展,并逐步成为农机作业市场的服务主体。

第三章“十一五”农业机械化发展的指导思想及原则

一、指导思想

“十一五”期间,我省农业机械化发展的指导思想是: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设现代农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为目标,以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实现粮食增产、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为主线,坚持“立足大农业,发展大农机”战略思想,依靠科技进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通过发挥政策扶持、项目带动、市场引导、法律保障的作用,强化监督管理,完善服务体系,优化装备结构,转变增长方式,提高农机化效益,在重点推进玉米收获机械化的基础上,加快经济作物和农产品加工机械化的步伐,全面提升农业机械化水平,实现农机大省向农机强省的跨越。

二、指导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发展的原则。把提高农民素质、改善农民生产条件和生活环境,实现农机安全作业,增加农民收入作为工作的重心。同时,积极转变农业机械化增长方式,统筹农业机械化发展的方方面面,实现科学发展,达到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的统一。

2、坚持自主创新、全面创新的原则。根据农机和社会发展的新形势,不断研究和探讨农机化发展遇到的新问题,坚持自主创新、全面创新,用创新来解决前进中的问题,用创新来推动农机化的发展。

3、坚持市场化、社会化、产业化的原则。积极培育和发展各类农机市场主体,完善现代农机企业制度和产权制度,逐步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农机市场体系。鼓励和引导农民发展农机合作组织和农机协会,提高农机服务的产业化程度,拓展农机服务领域,满足农机社会化生产的需要。

4、坚持依法治机、依法行政的原则。树立“依法治机、依法行政”的观念,切实履行法律、法规赋予农机部门的职责,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农机执法体系,做到依法行政、令行禁止。

5、坚持农机与农艺相结合的原则。农机要加强与农艺的结合,适应农业生产的需要。同时,也要用先进的农机技术推动农业生产制度的改革,发挥农机在农业现代化中的作用。

三、总体思路

根据“十一五”农业机械化发展的指导思想和“十五”期间的基本经验,“十一五”期间要继续坚持全省农机管理“一二三四五六”的工作思路。具体就是:坚持“立足大农业,发展大农机”一个战略思想;明确提高农业机械化总体发展水平、增加农民收入两个目标;建设好农机销售、修配、作业三大市场;打好春、夏、秋、冬机械化生产跨区作业四大战役;落实好调结构、搞创新、抓标准、强规范、保安全五项任务;抓好六个方面的重点工作,既:加强法制建设,落实农机政策;实施创新示范工程;开展“兴机富民”服务活动;发展农机协会和合作服务组织;强化管理工作规范化建设;做好农机安全示范工作。

在具体工作中,必须坚持全面规划和因地制宜相结合,总体推进和突出重点相结合,速度、结构、质量、效益相结合;要转变发展观念,创新发展模式,整合发展资源,提升发展速度,注重发展质量,形成发展的长效机制;要统筹农业机械化的方方面面,促进农业机械化走内涵发展、协调发展、持续发展之路。

第四章“十一五”农业机械化发展目标和重点

一、发展目标

(一)总体目标

“十一五”期间,全省农机总值(原值)由年的490亿元,发展到年的580亿元。农业机械总动力由年的9199万千瓦,发展到年计划发展到1亿千瓦以上。农机服务总产值由年的340亿元,增加到年的380亿元。经过五年努力,力争玉米收获的机械化程度达到45%以上,花生、薯类收获的机械化程度分别达到30%、12%,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0%以上。“十一五”期末,全省农业机械化综合水平达到75%左右,实现数量增加型的中级阶段向数量与质量效益双增型的高级阶段的跨越。

(二)农业机械化水平

1、主要农田作业项目的机械化程度。

机械耕地:机耕作业面积由年的7200千公顷,增加到年的7500千公顷。机耕地程度由年的72%提高到年的75%。在适宜玉米机械化免耕播种地区已基本实现保护性耕作的基础上,小麦机械化保护性耕作面积年的10千公顷,发展到年的250千公顷。

机械播种:由年的5383.7千公顷,增加到年的6000千公顷。播种机械化程度由年的50%,提高到年的55%。

机械收获:由年的3714千公顷,发展到年的5000千公顷。收获机械化程度由年的35%,提高到年的50%,其中小麦收获机械化水平由“十五”末的90%左右提高到年的95%左右,玉米收获机械化水平由“十五”末的11%提高到年的45%以上。

2、林、牧、渔业机械化程度。

林果业:重点推广山区开发建设使用的林业机械和果树植保机械,年大中型林场整地造林、森林防火、病虫害防治综合机械化程度达80%以上,其中飞机植保作业要有大副度提高。果树喷药机械化程度年达到95%以上。

畜牧业:重点推广秸秆和牧草的机械收获、青贮技术和饲料加工技术,机械化畜禽养殖技术和畜禽粪便及废弃物机械化综合利用技术。到年,秸秆和牧草的收获、青贮、加工机械化程度达到70%以上;大中型畜禽养殖场的机械化程度达到80%以上,废弃物机械化综合利用程度达到40%以上。

渔业:继续发展远洋捕捞机械化和淡水养殖、滩涂养殖及水产品的保鲜、冷冻、储运机械化。到年,淡水养殖、滩涂养殖机械化程度达到70%;水产品的保鲜、冷冻储运比例达到60%。

3、农产品加工、运销机械化程度。

农产品加工:在我省小麦、玉米等主要农产品初加工已基本实现机械化的基础上,重点发展粮、棉、油及果蔬、畜禽、水产品的精深加工机械化,使农产品向加工及制成品方向发展,向多样化、营养化、方便化、安全化、优质化方向发展,形成具有特色的在国内外具有竞争力的名牌产品。到年,粮食、油料、水产品机械初加工提高到70%以上,果品、蔬菜提高到30%以上。

农业运输:到年农业运输实现机械化,农村运输机械化达到90%以上。农机运输作业量由年的140亿吨公里,发展到年的180亿吨公里。

(三)主要农业机械拥有量

1、农用拖拉机由年的205.5万台、2259万千瓦,发展到年的230万台、2700万千瓦,其中大中型拖拉机由年的23.5万台、740万千瓦,发展到年的32万台、1000万千瓦。

2、拖拉机配套作业机械由年的326.1万台,发展到年的375万台,其中大中型作业机械由年的42万台,发展到年的55万台。

3、联合收获机由年的8.2万台,发展到年的12万台,其中小麦联合收获机9万台,玉米联合收获机3万台。

(四)农机服务体系建设

1、乡村农机人员:由年的660万人,发展到年的800万人。

2、农机作业组织与农机协会。

(1)农机作业组织(含农机户):到年发展到560万个,其中:农机户558万个,农机原值30万元以上的农机大户12000个,农机合作经营组织4000个

(2)农机协会:到年发展到1600个。

3、农机推广服务组织:年县及县以上农机推广组织发展到150个,专业技术人员达730人。

4、农机销售企业:到年规模以上农机销售企业达120家,年销售额达70亿元。

5、农机修理网点:到年农机维修网点达3万个,专业维修人员达6万人。

6、农机化学校及人员培训:到年县及县以上农机化学校发展到137家,年培训能力达55万人,年培训各级管理人员1.5万人次.

7、农机职业技能鉴定:到年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发展到18个,年鉴定人员达4.5万人。

(五)农机执法监督体系建设

1、农机产品试验鉴定和质量监督体系:市、县农机投诉站到年发展到130个。

2、农机安全监理机构:到年县及县以上农机监理站发展到160个,监理人员达3500人。

(六)农机能源需求与节能

农用柴油需求量由年的770万吨,增长到年的910万吨。

“十一五”期间,老旧和高耗能机械淘汰报废30%。

(七)农机化经济效益

1、农机作业收入由年的260.6亿元,增加到年的310亿元。利润总额由年的116亿元增加到年的140亿元。

2、农机服务增加值由年的213.3亿元,增加到年的238亿元。

3、农机服务对农民收入的贡献率由年的6.6%,上升到年的8%左右。

二、重点

根据农业机械化发展的指导思想和总体思路,我省“十一五”期间的发展重点可概括为三大类四个重点:即粮食生产机械化中的玉米收获和秸秆还田保护性耕作机械化,经济作物机械化中的花生和薯类收获机械化,农副产品加工机械化中的秸秆综合利用机械化。

三、布局

(一)地域布局

在坚持全省农业机械化发展重点的同时,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形成具有地方鲜明特色和区域优势的农机化发展新格局。沿海经济发达地区和大城市郊区,要重点抓好蔬菜生产和设施农业机械化,带动农副产品的加工、保鲜、运输机械化;平原粮食主产区,要重点抓好粮食生产机械化,将玉米收获和秸秆还田保护性机械化结合起来一起抓,推动整体机械化水平的提高;黄河三角洲一带,在抓好粮食生产机械化,加快玉米收获机械化的同时,要进一步发展牧草生产机械化;南部山区和丘陵地带,重点发展机械化旱作节水农业和花生、薯类及林果产地加工机械化。

(二)优势农产品区域机械化布局

结合《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的实施,在主要优势农产品生产区域,努力提高机械装备水平,为农业结构调整和农民的需求提供技术装备支持,加快优势农产品的机械化步伐。继续实施“国家优质粮食产业工程现代农机装备推进项目”,推动项目区的粮食生产向全过程机械化推进。

(三)农机技术服务体系布局

在农机技术服务布局中,应以县区为重点,突出销售、维修、推广、培训、鉴定、农民投诉等服务体系的健全完善,逐步增加服务内容,提高服务质量,在此基础上向乡村延伸,形成新的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服务网络。

(四)农机工业产品布局

农机制造工业应通过自主创新和引进创新,重点开发和生产各类配套机具。“十一五”期间,首先以玉米联合收获机为重点,在提高两行玉米联合收获机质量和生产能力的基础上,由背负式向多行自走式发展。二是加快花生、薯类等经济作物收获机械和秸秆综合利用机械、保护性耕作机械的研制、开发步伐,尽快形成生产能力。三是进一步提高农副产品加工、运销、保鲜机械的科技含量,提高产品档次水平。

第五章措施和建议

为了确保“十一五”农业机械化发展目标的实现,必须进一步加强法制建设,健全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实施科技兴机,人才培育,项目带动三大战略,加大农机投入和国家补贴力度。

一、理顺管理体制,加强依法治机

一是进一步理顺农机管理体制。必须尽快理顺各级农机管理体制,加强基层农机管理机构建设,使农机管理机构的设置符合行政许可和执法主体的条件要求。

二是完善法规体系。“十一五”期间,要进一步加强配套法规和地方法规建设,增强法律、法规的可操作性,以法律手段规范农机,以法律手段促进和保障农业机械化事业的发展。

三是严格依法行政。要做好农机作业标准的制定和实施工作。要根据农机安全监理法规,理顺监理机构和规费管理体制,强化农机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落实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制。要加强农机产品试验鉴定和质量监督工作,拓展农机产品质量认证工作领域,搞好推广机具的鉴定选型工作,为农民购买先进适用农机具提供可靠依据。要抓好对农机维修网点、配件供应点和农机销售市场的依法管理,保护农机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四是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对农机执法人员加强执政为民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依法行政教育,不断增强宗旨意识、服务意识和法律意识,全面提高执法人员的整体素质。

二、强化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必须逐步建立起适应家庭联产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所需要的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以此来提高产业化水平,提高农机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一是进一步发展和完善农机协会、农机合作组织。本着“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指导农机协会制定章程,建立健全各类管理制度,履行社团管理登记手续。要引导和鼓励乡镇农机站、农机专业服务组织和农机大户向农机合作服务组织发展,按照企业化管理、规范化运作的要求,健全和完善管理制度。要进一步加大对农机协会和农机合作服务组织扶持力度,在有关项目和资金的安排上,应优先考虑、重点倾斜。

二是要积极探索农机服务社会化、产业化的路子,积极引导各种农机服务组织参与产业化经营。在“三夏、三秋”跨区作业、农副产品加工、包装、储藏、运输等环节中,拉长产业链条,转变服务方式,创新服务模式,开拓服务领域,丰富服务内容。

三是要进一步规范市场竞争行为,为农机服务组织创造公平发展的良好环境。

三、实施科教兴机战略

一是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加快科教兴机步伐。要通过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加大农机科技创新和重大应用性科技问题研究。要充分调动科研单位、大专院校、农机生产企业的积极性,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加快高新技术的科研推广和消化吸收,推进农机产品的更新换代。要突出解决农业生产重点作物,关键环节农机产品的开发和研制,解决农机技术和产品科技开发总体滞后的问题。

二是加大农机技术的推广示范力度,为现代农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支撑。要紧紧围绕农业经济增长方式的根本转变,以提高农业资源利用效率为核心,以节地、节水、节肥、节种、节药、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机械化技术为重点,加快节约型农业机械化技术的应用步伐,促进农业的可持续发展。要根据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实际情况,大力推广各种新型实用机械,满足农民的需要。要因地制宜的建立一批农业机械化创新示范基地,搭建起农机成果转化的平台,加快农业机械化新技术、新机具的推广。

三是加强农业机械化技术培训和科技人才培养工作。各类农机中专、技术学院和各级农业机械化学校、培训中心,都要采取多种形式对基层广大农机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培养大量具有一定专业操作能力的农机使用人员,满足农业机械化发展的需要。同时,对农机科技人才要加强培养,逐步形成一大批农机科研,推广科技人才,建立起一支高素质的农机专家队伍。

四、实施人才战略

一是在农机系统要形成“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良好氛围。加快建立人才辈出、人尽其才和公正、公平、竞争、择优的人才选拔任用机制和人才激励机制,完善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参与收益分配的具体办法,营造凝聚农机人才的良好环境。

二是加强农机系统人才建设。要通过强化人才的培养、使用、教育、监督和管理,在农机系统建立一支高素质的科技人才和管理人才队伍,适应新形势下农业机械化发展的需要。

三是紧紧围绕建设“四型”机关,努力健全“决策目标,执行责任、考核监督”三个体系,同时,强化宗旨意识、服务意识、创新意识和廉政意识,宏扬求真务实作风,大兴调查研究之风,进一步提高科技人才和管理干部的素质。

五、实施项目带动战略

一是进一步争取和筹划项目。要根据国家对农业和农业机械化的产业政策、农业机械化发展的规划,积极争取和筹划项目。要提前准备,超前谋划,建立农业机械化项目库。

二是强化项目的管理。要建立健全项目管理制度,使项目从立项到验收实现全程监控,保证项目按计划实施,充分发挥好项目的示范带动作用。

“十一五”期间,要在实施好优质粮食产业工程现代农机装备推进项目、保护性耕作项目的同时,重点抓好农业机械化创新示范工程和机械化节本增效秸秆综合利用工程,要通过重点项目和两大工程的实施,全面提高农业机械化水平,推动现代农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

六、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1、进一步加大对农机购置补贴的支持力度。农机购机补贴政策,是支农惠农政策的重要内容。根据省的实际情况,建议进一步加大对农机购置补贴的支持力度,使省级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每年不低于5000万元。

2、建立燃油补贴和农田用油税收返还政策。根据油料价格一直居高不下和燃油税征收的实际情况,建议国家实施燃油补贴和农田用油税收返还政策,保护农民从事农机作业的积极性,减轻农民的额外负担。

3、建立农机合作组织扶持政策。我省的农机合作组织与基他类型的合作组织性质一样,必须一视同仁,从政策、资金、税收等方面进行同样的扶持。

4、加大对新技术、新机具推广的财政支持力度。农业机械化新技术、新机具的推广工作是一项公益性工作,建议财政部门建立农业机械化推广专项资金,同时,确保农业机械化创新示范工程和机械化节本增效秸秆综合利用工程每年按排的省级财政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

5、农机作业继续免营业税、所得税。对从事农机作业的各类农机服务组织和个人继续免征营业税和所得税,支持农业机械化事业的发展。

6、加大对农机事业单位基础设施建设的扶持力度。目前我省的农机事业单位普遍存在着基础设施薄弱、设备落后的问题,建议各级财政部门对农机事业单位的基础设施建设加大扶持力度,其中,省级财政每年投入不低于300万元,主要用于省级农机推广站、农机监理站、农机试验鉴定站和农机修配站建设。建议增设农机安全专项经费,重点扶持乡、村农机安全生产网络建设。

7、对农机制造和农机销售企业给予政策扶持。日前,我省农机制造企业和销售企业以中、小型居多,大部分企业资金严重短缺,无力技改,经营举步维艰,与农机大省的地位极不相称。建议省政府制定优惠政策,鼓励农机企业进行体制创新、机制创新和科技创新,同时,对新技术、新产品实行减免税,帮助这些企业走出困境,提高其市场竞争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