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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水型社会建设活动方案

节水型社会建设活动方案

为加强水资源管理,提高水的利用效率,大力节约和保护水资源,保障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和国务院《关于做好建设节约型社会近期重点工作的通知》以及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建设节约型社会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的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节水型社会建设的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提高用水效率和效益为目标,以提高全社会的节水意识为前提,以建立总量控制与定额管理相结合的水资源管理体制和形成政府调控、市场引导、公众参与的运行机制为核心,采取法律、行政、技术、经济、宣传等多种措施,在水资源开发利用的各个环节,实现对水资源的节约与保护,建设包括农业、工业、服务业和生活节水在内的节水型社会,逐步形成以节流为本的水安全保障体系,为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提供水资源支撑。

节水型社会建设的总体要求:全面规划、分步实施,抓点带面、逐步推广,注重总结、积累经验,通过建设不断提高全市的水资源和水环境承载能力,使水资源管理做到城乡一体、水权明晰、以水定产、配置优化、水价合理、用水高效、中水回用、技术先进、制度完备、宣传普及。

二、任务目标

建设节水型社会的总体目标:经过5年努力初步建立起与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水资源管理体系、与区域水资源承载能力相适应的经济结构体系、与水资源优化配置相适应的水利工程体系。在政府监管、市场机制和公众参与的推动下,解决水效率低下和水体污染的问题,使水资源开发利用保护与区域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

(一)、工作目标

到年,在确保经济和社会快速发展的同时,万元GDP耗水量低于125吨;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75%以上,农业灌溉水利用系数高于0.60。全社会总用水量控制在23.5亿m3以内,达到水供需平衡要求。地表水开发利用率由现在的46.5%,提高到55%,地下水开采率由现状水平年压采10%;污水排放总量不超过全市水资源保护规划的水功能纳污能力。

(二)、工作重点

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明晰水权,建立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体系和用水定额指标体系,制定各县区、各行业用水量控制指标,编制水资源分配方案,建立定额水价体系;改革灌区管理体制,成立农民用水协会,逐步形成“灌区管理单位+用水者协会+用水户”管理体制;深化水资源管理体制和水利工程管理体制以及水务一体化建设;制定节水政策,修订制发《市水资源管理办法》、《市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办法》、《定额水价管理办法》等相关规章,提供政策保障;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的宣传教育和人员培训工作,增强全民节水的自觉性;年下半年,推动先期试点包括企业、学校、灌区、社区和居民区等节水型单位40家和2个省级试点县、2个市级试点县的试点工作,年试点单位达到100家、试点乡镇30个。

推进城市节水。积极开展节水产品研发,加大节水设备和器具的推广力度。推广适用非接触自动控制式、延时自闭、停水自闭、脚踏式、陶瓷磨片封闭式等节水型水龙头;鼓励研究开发利用高智能化的用水器具;年底前淘汰铸铁螺旋升降式水龙头、铸铁螺旋升降式截止阀,全社会节水型器具使用率达到65%以上;加快供水管网改造,降低管网漏失率,年底减少到12%以下,年减少到9%以下;积极推广利用再生水,加快再生水回用设施建设,推进污水处理与利用,推广海水淡化、微咸水开发利用技术;出台《市住宅建设“中水”供水系统建设规定》,年后凡城市中新建规划面积5万㎡以上的,建筑面积超过2万㎡的公寓、住宅、宾馆、饭店以及规划人口在1万人以上的住宅小区,必须同步设计中水冲厕系统,逐步达到满足小区绿化用水、景观用水、路面冲洗等用水。加快电力、造纸、化工、纺织等高耗水行业节水技术改造;研究建立水资源信息管理系统,实现对超采区地下水的职能管理,强化地下水环境修复。

推进农业节水。推广引进节水灌溉先进技术和设施,发展高效节水农业,大力发展喷灌、滴灌、低压管道等节水型灌溉方式;继续加大投资力度,推进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技术改造,年底大中型灌区干级渠道衬砌率到达30%;推广农业高效用水、节水、雨水利用;加强旱地水肥优化利用与调控等技术研究。

三、实施步骤

节水型社会建设是一项长期性工作。从年起,计划用5年时间进行集中推进,到年基本建成节水型。具体分三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推动先期试点包括企业、学校、灌区、社区和居民区等节水型单位40家和2个省级试点县、2个市级试点县的试点工作,为进一步扩展节水试点单位探索路子、总结经验、提供示范。期间,成立市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搞好宣传发动和人员培训,增强全民节水的自觉性,营造节水型社会建设的浓厚氛围;制定节水政策,编制节约用水发展规划和水资源综合规划,落实主要行业、产业和城乡居民生活用水定额,制定用水总量控制指标和供用水计划;根据试点工作的实际需要,开展相关专题研究;制定经济结构调整方案,协调用水与经济结构的调整。

第二阶段:全面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的宣传和教育工作,全面推动节水型单位100家和30个乡镇试点工作。期间,加强节水工程建设,加大节水技术改造,全面推行各种节水技术设备和器具;完成各项专题研究,形成较完整的技术支撑体系;初步建立以用水和排污总量控制与定额管理相结合的管理制度,确定各行业和各部门、各企业和各灌区的用水控制指标和排污控制指标;制定并实施水价和污水处理费调整方案;深化水资源管理体制和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深入调整产业结构,推广节水治污新技术,搞好节水服务体系、节水指标体系建设,建立检测监督检查机制。

第三阶段:在重点推进的基础上,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走进千家万户,基本建成节水型。期间,全面深入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的宣传和教育工作;进一步完善以用水和排污总量控制与定额管理相结合的管理制度,初步建立起节水型社会的运行机制、参与机制和法制体系;进一步完善试点建设的重点支持工程建设项目;对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进行总结与自我评估,并做好迎接国家和省的检查验收工作,力争年下半年完成检查验收工作。

四、主要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节水型社会建设是一项全社会参与的系统工程,试点工作涉及面广、任务重,必须加强领导。成立由分管市长任组长,市发改委、经贸、农业、林业、水利、畜牧、财政、国土、环保、科技、教育、广电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节约用水办公室,具体负责节水型社会建设的组织协调和日常工作。并建立起统一、高效、有序的工作机制,协调各县区之间、水利局与各职能交叉部门之间的关系,保障具体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各相关部门要明确责任,相互沟通,密切协作,共同搞好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二)资金保障。建立多渠道、多元化的投融资机制,切实加大对节水型社会建设的资金投入。设立节水专项经费,用于节水技术研究、技术推广、节水管理及节水设施建设等。积极策划项目,加大对国家和省的资金争取力度,将更多的资金引到,同时引导企业加大节水投入,发展循环经济,提高经济、社会和生态三大效益。

(三)科技保障。以科研院校为依托,研究、推广、使用节水新技术,提高节水科技水平。深入开展水价、用水定额、排污定额和水资源承载力、水环境承载能力等专题研究工作,为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提供智力支持和技术保障,推动全市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工作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