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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商贸服务业范文精选

现代商贸服务业

现代商贸服务业范文第1篇

加快发展服务业,特别是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提高服务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尽快使服务业成为主导产业,是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必由之路,是有效缓解能源资源短缺瓶颈制约、提高资源利用效率的迫切需要,是适应对外开放新形势、实现综合国力整体跃升的有效途径。

加快发展服务业,形成较为完备的服务业体系,提供满足人民群众物质文化生活需要的丰富产品,并成为吸纳城乡新增就业的主要渠道,也是解决民生问题、促进社会和谐、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内在要求。

全球服务业发展的趋势和特点

服务业成为推动世界各国经济发展的主要推动力,其发展水平成为衡量现代社会经济发达程度的重要标志。近年来,全球服务业发展呈现出以下特点:

世界经济全面向服务经济转型。进入21世纪以来,发达国家已完全确立了服务经济的产业结构。OECD(经合组织)的30个成员国中,服务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均达到了70%以上,服务业就业占总就业人数也达到了69%。发展中国家服务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也超过50%。

以信息技术为主的新技术革命浪潮成为服务业成长的主导因素。现代服务业伴随着信息技术和知识经济的发展而产生,运输、旅游等传统服务业由于采用了先进技术手段,赋予了新的内涵,一批基于新技术、新管理方式、新经营模式而形成的新兴服务业崭露头角,并发挥日益重要的作用;同时现代服务业的发展又成为推动科技进步的助推器。

生产性服务业已经全面渗透到制造业的流程中。20世纪70年代以来,生产性服务业作为服务业中最具活力的部门,发展速度超过了制造业,增加值和就业比重呈现逐年上升趋势。经济越发达,这一现象越明显。生产性服务业的发展,不仅改善了服务业自身结构,而且提升了其他产业的竞争力。一些跨国公司由制造企业向服务转型的步伐不断加快,全球500强企业中的56%从事服务业。

服务贸易迅猛发展。现代科技的发展大大提高了服务业的可贸易性。服务贸易作为服务业的高级表现形态,规模日益庞大,成为大国竞争的焦点。据世界贸易组织的初步估算,2007年世界服务贸易进出口总额为6.3万亿美元,比2006年增长17%。服务贸易结构也不断优化,新兴服务贸易部门增长强劲,以商业存在方式提供的服务贸易额以更快的速度增长,服务外包快速发展。这不仅从根本上改变了世界服务业的发展模式,而且正日益深刻地改变着世界各国经济、产业、技术的发展模式。

我国服务业发展现状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服务业发展势头强劲,随着开放程度不断深入,规模持续扩大,结构和质量逐步改善。我国服务业发展的现状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服务业在国民经济中发挥越来越重要作

用。一是服务业规模持续扩大。2007年,全国服务业增加值达10万亿元,占GDP的40.1%。一些大中城市第三产业比重已超过第二产业,成为地方经济的主导产业。二是服务业就业迅速增加。2007年,全国服务业从业人员2.49亿人,占全部从业人数的32.4%;过去七年净增5100万人。三是服务业领域不断拓宽,面向生活的服务业门类增加,面向生产的服务业快速拓展,传统服务业改造加快,新兴服务业态不断涌现。四是服务业水平逐步提高,服务产品不断丰富,服务质量不断提升,企业竞争力逐步增强。服务业的快速发展,推动了产业结构调整升级,促进了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长期以来由商务部门为主管理的商贸服务业在其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先导作用日益显现,对于吸纳城乡新增就业、解决民生问题、促进社会和谐、实现小康社会建设目标、消费结构转型升级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我国服务业每三个业态中,至少就有一个是商贸服务业。至2004年年底,作为商贸服务业主体的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四大门类营业总规模也占全国所有第三产业营业总额的30%。

服务贸易快速发展。我国已经开放了《服务贸易总协定》12个服务大类中的10个,涉及总共160个小类中的100个,占服务部门总数的62.5%。服务贸易进出口总额从1982年的44亿美元增长到2007年的2509亿美元,25年间增幅超过56倍。服务贸易出口的世界排名由1982年的第28位上升到了2007年的第7位,进口的世界排名由第40位上升到第5位。

服务业实现跨越式发展的历史机遇。目前,我国服务业的总体发展水平仍然偏低。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服务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仅40%,甚至远低于发展中国家平均水平;二是服务业内部结构不合理,现代服务业占比偏低,生产性服务业发展较为落后;三是服务业对外开放程度还不高,服务业外资占我国每年吸收外资的比重不到1/3,远低于制造业;四是服务贸易整体发展水平不高,服务业国际竞争力落后。

21世纪的前20年是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重大战略机遇期,我国的发展已经站在了新的历史起点。我国服务业具备了实现跨越式发展的条件和机遇。

从国际上看,我国服务业正面临与当初制造业相类似的发展机遇。世界经济全面向服务经济转型,服务业跨国投资增长迅猛,跨国购并大潮迭起,服务贸易蓬勃发展。2005年服务业对外直接投资流入量占世界对外直接投资总流量比重约为70%。

从国内看,服务业有很大的发展空间。我国人均GDP已超过2000美元,国民经济的发展释放出对现代服务业的巨大需求,工业化的高度发展也产生了制造业对服务业的大量延伸需求。扩大对外开放将推动现代服务业进一步发展,发展服务业的政策环境将进一步优化。

商务部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的措施

发展现代服务业任重而道远,国务院各有关部门都在采取有力措施,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若干政策措施的实施意见》,特别是要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今后,商务部将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提高重视程度,优化发展环境

促进、引导和规范商贸服务业发展,不仅是经济问题,也是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的重要内容。要通过发挥财税杠杆的引导作用和其他政策措施,对商贸服务业提供从税收优惠、资金支持、信息服务到人才引进、从业人员培训等多方面的支持。

(二)加强基础建设,引导行业发展

商务部将加快推进商贸服务业法规体系建设,研究制定相关标准,尽快建立统计体系,增强行业管理的针对性和科学性。各地商务部门也将推动制定与当地商

贸服务业发展要求相适应的地方性法规和相关配套标准,加大贯彻力度,指导企业规范经营。

(三)创新发展模式,改进发展方式

各级商务部门将通过政策导向和促进服务,引导商贸企业整合服务资源,建立健全服务监督评价机制,带动各相关服务行业的健康发展。特别要积极引导广大商贸服务企业树立现代服务理念,引入现代流通方式,以连锁经营、物流配送和电子商务等手段,推进商贸服务业规模化发展,进一步降低服务成本,更好地服务于广大城乡居民。

(四)加强促进服务,提高服务水平

商务部将指导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进一步明确本地区商贸服务业的下一步发展目标和工作重点,制定发展规划。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培训机构、企业的积极性,做好各种促进服务。积极引导广大商贸服务企业进一步转变经营理念,拓展服务内容,创新服务内涵,改善服务质量,实现规模化、品牌化发展,尽快形成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品牌企业,提升行业整体水平。

(五)扩大对外开放,推进国际合作

商贸服务领域要加快利用外资步伐,鼓励和引导境内外企业通过采取合资合作、战略联盟、业务协作等多种形式,实现优势互补。根据内地与港澳签署的“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及相关补充协议,促进港澳与内地服务业的合作与发展。鼓励中国现代商贸服务企业走出国门,到境外投资兴业,学习引进先进的理念、管理和技术。积极开展中外政府间、行业协会间以及现代商贸服务企业之间广泛的、多种形式的合作。

(六)发展服务贸易,扩大服务出口

我国已着手建立各部门密切配合、中央和地方互动、政府和企业紧密联系的全国服务贸易协调促进机制,使政府管理更加务实、高效。各部门将研究制定扶持政策,简化工作程序,为企业发展服务贸易创造条件。同时,商务部将在加大开放力度、制定鼓励政策、建立促进体系、打造整体品牌和推进重点地区建设等方面积极推动我国服务贸易的发展。

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促进中部崛起

中部六省位于我国内陆腹地,具有承东启西、连南通北的区位优势,人口和经济总量分别占全国的28%和20%以上,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占有重要地位,长期以来为全国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大贡献。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中部地区发展,制定了中部崛起战略,为中部地区的发展指明了方向。现代服务业作为高附加值、低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的新兴行业,必将在中部崛起的过程中发挥重要作用。

近几年,商务部出台了一系列促进中部地区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启动了“万商西进”工程,与国家开发银行签署了150亿元支持“中部崛起”合作协议,有力地推动了中部地区服务业发展。当前,中部各省享有国际服务业跨国转移和沿海地区产业转移的历史机遇,可充分发挥自身交通方便、文化资源丰富、劳动力成本较低等优势,大力发展包括商贸服务业在内的现代服务业和国际旅游、文化出口、对外工程承包等服务贸易,加快崛起进程。

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要举措,推进中部崛起是我国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总体战略的重大任务。希望我们进一步解放思想,厘清发展现代服务业的思路,推动发展现代服务业和促进中部崛起。

现代商贸服务业范文第2篇

一、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主题,以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以建设国际化大都市中心城区为目标,以服务业聚集区为载体,以服务业重大项目为抓手,改造提升传统服务业,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强力推进服务业从传统向现代演变、从低端向高端挺进、从生活性向生产性拓展,以服务业大发展推动区域经济结构大转型,建设以服务业为主导,服务产业发达、服务功能强大的国际化大都市中心城区。

(二)实施原则

市场主导。坚持政府引导和市场主导有机结合,充分发挥市场在服务业发展中的推动作用和对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使企业成为服务业发展的主体,推动服务业发展取得新的突破,促进服务业发展速度加快、比重提高、结构提升。

聚集发展。以城中、城北、城东三大板块为主导,整合资源,合理布局,建设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聚集区,开展体制机制创新、先试先行、示范带动,分层次、有重点地推进服务业集聚发展。

开放创新。以服务业自主创新为主线,推动产业发展模式、体制机制和服务产品等方面的创新,拓展新领域、发展新业态、培育新热点,推进规模化、品牌化、网络化经营,形成服务业自主发展的核心动力。加大对外开放力度,提升服务业利用外资水平,加快服务业国际化,为服务业发展注入新的动力和活力。

重点突破。充分发挥我区历史文化、科教资源和区位优势,确定服务业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选择最重要、最紧迫、最具带动力的服务业行业,培育和引进一批关系到我区未来发展的重大战略项目,扶持一批影响大、带动力强的龙头企业,打造服务业品牌,实现重点突破、率先发展。

(三)发展目标

构建“一核、五圈”的现代商贸空间体系,做优做精商贸业、做实现代服务业、做强文化旅游业、做大住宿餐饮娱乐业,着力打造24小时“不夜”。到年,服务业增加值达到422.5亿元,占全区GDP比重65%以上,服务业空间布局明显优化,服务业品质全面提升,服务业功能明显增强,基本建成服务、辐射西北、影响全国的现代商务聚集区。

二、打造服务业综合改革的先行先试区域

(一)皇城现代商贸聚集区

主要目标:服务业增加值年均增长15%以上;到年,服务业从业人员占全区从业人员比重达到80%以上。

重点任务:

1、加快实施总投资200亿元的解放路商圈改造提升工程,推进恒隆广场、苏宁电器广场等项目的建设进度,把解放路打造成为具有鲜明大都市气息的“百亿商贸中心”、“西部时尚首街”。

2、依托广场区域金融机构、电信企业总部、星级酒店集聚优势,加快建设具有较强辐射力和区域竞争力的金融商务服务体系,打造金融、电信总部中心和城市会议中心。

3、加快顺城巷沿线南京1912等项目规划建设,把顺城巷段打造成为充分彰显旅游文化特色的环城墙经济带。

(二)金康路茶文化产业聚集区

主要目标:借助月举办的第十二届国际茶文化研讨会,不断提升金康路茶文化街的知名度和影响力,着力将茶叶推向全国。到年实现“五个一”:即一个位居西部前列的“茶叶销售交易集散地”,实现年交易额40亿元;一个立足、面向西北、辐射全国,集商贸与茶文化于一体的特色品牌街区;一个彰显旅游文化特色的长乐中路经济带;一个周边集西北商贸、轻工、义乌商城为主的小商品集散地;一个创意产业基地。

重点任务:

1、实施“金康茶韵坊”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打造一个集品茶、悟茶、赏茶、售茶于一体的高端文化休闲娱乐广场,涵盖“大唐茶文化”主题博物馆、“茶艺苑”主题茶楼和“茶乐府”演艺剧场。

2、实施春明路特色街区改造项目。预计投资1800万元,项目为三层两排仿古钢砼结构,一、二层为精品茶叶、茶具、茶点、雕刻、包装等商铺;三层为茶文化休闲娱乐区及省茶叶协会分设机构,开展茶具鉴赏、茶艺表演。

3、以信息化为手段,建立金康路茶文化产业聚集区资源整合平台,率先建设数字化商圈。建立诚信平台,起草、区金康路茶文化产业聚集区《诚信宣言》,深入开展创建“万店无假货”示范街,建立“先行赔付”服务制度;建立信息平台,充分利用互联网建设宣传网站、团购网站,推广金康路茶文化产业聚集区宣传、营销新模式。

4、创新机制,在全国率先进行聚集区品牌整体宣传推广。制定金康路茶文化产业聚集区logo“金康路——有好茶”;制定宣传片对金康路茶文化产业聚集区进行360°全方位立体式推广;开展主题推广活动,提升知名度和影响力,最大限度为其发展聚集资源要素,发挥品牌效益。

(三)长乐西路现代商贸聚集区

主要目标:以优化产业布局、提升产业层次、完善产业链条、增强竞争力为核心,改造提升传统商贸产业,转型都市型工业,抓好物流业的引进和聚集,重点发展“一带”(长乐路地铁经济带)、“二中心”(以康复路为核心的商贸集散中心;以华清路区域为核心的现代物流中心)。到年,长乐西路地区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年均增长19%以上,总额超过214亿元;餐饮业零售额年均增长20%以上,总额超过2亿元。

重点任务:

1、着力打造长乐路地铁经济带。以地铁1号线开通为契机,不断推进爱家朝阳广场、朝阳大厦、康杨两村棚户区改造、华东国际贸易中心等11个重点项目建设,高标准、高起点配套一批商务商业设施和办公楼宇,全力打造区域商贸特色突出、医疗教育配套完善的长乐西路新型商业街区和地铁经济带。

2、以改造提升长乐西路传统商圈为契机,加快集中收银、专业市场信息化建设步伐,引进高端品牌和商贸旗舰企业,建设商业综合体,着力打造功能完备、特色鲜明的商贸集散中心;以华清路区域为核心,引导物流企业整合重组、提升能力,逐步形成面向、西北地区的轻工产品现代物流中心。

3、以电子商务、连锁经营、物流配送为导向,促进长乐西路现代商贸中心转型升级,做专做精新型商贸业。一是加快商贸优化升级。大力推进现有26个专业批发市场升级改造,鼓励引导商贸企业运用集中收银、连锁经营、电子商务、物流配送等现代技术手段和流通方式提升经营能力,推进传统市场由现场、现金、现货交易向展览贸易、网络交易转变;积极培育具备产业整合能力的大中型批发零售企业,大力引进国内外知名商贸企业和采购中心等机构。二是着力打造综合性商贸中心。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全力推进爱家朝阳广场、华东贸易国际、假肢中心改造等项目,通过引进商业综合体来促进成片开发,以商引商,进一步丰富商贸业态。三是拉伸商贸链条。推进“销地型市场”向“产地型市场”转型,着力发展服装等轻工产品设计、加工、制造配套产业,进一步延伸商贸链条,强化商品集散优势,推动产业集约发展。四是大力推广信息化和电子结算技术。普及连锁企业、超市信息管理系统(MIS)、销售时点管理系统(POS);配合国家银行卡工程建设,提高银行卡结算的普及率,努力实现购物、餐饮及生活服务持卡消费无障碍;加强商贸与物流企业、制造企业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形成市场快速响应机制。

(四)尚朴路信息通讯服务业聚集区

主要目标:通过综合改革,探索推进WLAN/WIFI(无线网络)、NFC(近场通信)、LBS(地理位置服务)等新兴信息通讯和移动应用技术与传统服务业融合发展的商业化步伐,积极实施街区整合营销,提升尚朴路地区信息通讯服务业发展水平,带动周边地区商贸等传统服务业转型升级,在全国率先建设“无线商圈”、“移动支付商圈”、“智能商圈”,打造具有竞争力和实验性的信息通讯产业创新孵化平台。

重点任务:

1、打造“无线商圈”。以中国移动、中国电信等基础运营商的“无线城市”等商业计划为依托,在尚朴路地区、解放路商圈积极布局WLAN/WIFI热点,搭建“无线商圈”的技术和硬件骨架,为后期传统服务业数字化、信息化、智能化发展奠定基础。2、打造“移动支付商圈”。协调中国移动等基础运营企业及民生百货、大商新玛特、万达广场、索菲特人民大厦等商贸服务企业和金融企业,把握国际移动互联网技术的趋势与标准,合作推出“移动支付商圈及商业模式”发展规划,着力打造“移动支付商圈”,探索建立以移动支付为平台的新型商业模式。3、丰富尚朴路地区业态布局。结合3G等通讯、信息技术,协调中国移动等企业及专业分销市场,扩大3G产品销售规模,建立新型3G产品分销渠道和体系。围绕3G融合趋势,尝试建立以智能化、信息化消费电子产品为主的专业卖场,进一步完善地区产业形态。4、搭建风险投资与创新研发孵化平台。协调推动中国移动等平台公司与相关大专院校、私募基金、风险投资机构和“极客”,开展研发与孵化合作,以投资带动新产品、新企业、新产业的培育发展和聚集。

(五)民乐园文化产业聚集区

主要目标:构建具有特色的传统文化空间体系,实现“三快三高”的主要目标,将试点区建成西部时尚首街里的一朵别样奇葩、传统文化业的发展高地,成为服务、辐射、影响全省的地方文化聚集区。

“三快三高”:即建设快,积极做好试点区域业主的前期动员工作,促进民乐园文化街建设尽快进入实施阶段;招商快,充分发挥社会影响力,着力吸引知名文化人士参与文化街建设;见效快,文化街建成后,广泛宣传推广,使文化带动经济的效应尽快显现。设计高档次,启动文化街设计团队,集思广益,充分体现文化特色基调,高标准、高要求地进行文化街整体设计;经营高品位,要求文化街入驻商户在经营理念上突出文化品位,保证真品、杜绝赝品,保证公平交易、避免恶性循环;管理高水平,成立“文化街管理办公室”,专职负责对外宣传、协调,对内服务、管理,向宣传、服务要效益,向协调、管理要水平。

重点任务:

1、突出文化特色,实现文商有机结合。营造浓郁的地方文化氛围,淡化商气对文化氛围的影响,充分体现地方文化对区域经济的辅助作用。通过名人字、画作品的拍卖、交易,带动区域人气、财气的逐步聚集,打造出一条知名文化街区,努力将“文”与“商”互补链接,实现二者的有机结合。

2、着力打造文化“名片”,提升街区效应。通过文化推广的特有形式“拍卖”,逐步提高文化街区的影响力和知名度,着力打造解放路商圈内的文化憩园,提升整个万达步行街的街区效应,为“西部时尚首街”增添一抹地方文化色彩。

三、着力增强服务业重点领域竞争力

(一)商贸业

主要目标:做优做精商贸业,到年,商贸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16%。

重点任务:以建设皇城现代商贸聚集区为核心,着力打造五大商圈。

1、解放路商圈。以皇城现代商贸聚集区被列为部级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为契机,积极争取政策和资金支持,加快实施恒隆广场、苏宁电器广场等33个解放路商圈项目,推进“西部时尚首街”建设;强化企业服务,创建一批省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扶持民生百货、大连大商等龙头商贸企业做大做强;打造解放路商圈电子商务信息平台,积极应对网购热潮对实体商贸的冲击,全面改造提升解放路传统商贸业。

2、长乐路商圈。以爱家朝阳广场、华东国际贸易中心等商业综合体项目为依托,加快建设长乐路沿线多功能、复合型商贸商务集群区;以电子商务、连锁经营、物流配送为导向,加快集中收银、专业市场信息化建设步伐,促进长乐路区域各大专业批发市场转型升级;充分利用商业综合体与地铁站点、地下空间与地铁站点的有机结合,大力发展地铁经济。

3、幸福路商圈。以幸福路地区综合改造项目为依托,坚持“园区化承载、规模化生产、创新化驱动、产业化发展”的思路,积极引进企业总部和研发中心,突出绿地景观与休闲、旅游、商务、购物等功能的有机结合,打造集旅游观光、军工历史展示、商务办公、国际商业零售连锁、高新技术产业、文化创意产业、城市主题公园为一体的宜居新区和创意产业基地。

4、胡家庙商圈。以华东•万和城、胡家庙购物中心等项目为依托,完善东二环商贸餐饮娱乐产业链,改造提升长缨路传统商贸业,着力打造胡家庙商圈。

5、韩森寨商圈。以、村改造项目为契机,做好商业规划布点,打造韩森寨商圈,加快韩森冢绿地广场建设,积极构建城东商业新中心。

(二)现代服务业

主要目标:做实现代服务业,到年,现代服务业占GDP比重达到25%以上。

重点任务:

1、引导各大金融机构在广场及周边区域设立数据中心、清算中心、呼叫中心、卡中心和后台服务机构,构筑具有较强辐射力和区域竞争力的金融服务体系。

2、建立会议经济资源数据库,打造以索菲特酒店为龙头的城市会议中心,打响“西部会议经济新坐标”。

3、提升尚朴路地区信息通讯服务业发展水平,建设“无线商圈”、“移动支付商圈”、“智能商圈”,打造具有竞争力和实验性的信息通讯产业创新孵化平台。

4、积极发展社区服务、医疗保健等生活性服务业,着力打造现代服务业聚集区。

(二)文化旅游业

主要目标:做强文化旅游业,到年,文化旅游业占GDP的比重达到5%以上。

重点任务:打造六大文化旅游聚集区。

1、发挥人民大厦礼堂、人民剧院、易俗社、金翅鸟演艺广场、剧场等文化设施资源,做好《大长安》、金翅鸟演艺等演艺产品的整合营销,打造南新街文化旅游聚集区。

2、依托民乐园文化街项目,借助省美协、省国画院及盛世长安入驻民乐园文化街的影响力,打造民乐园文化聚集区。

3、以红星七贤府、八办、七贤国际青年旅社和革命公园为依托,打造“八办”红色文化旅游聚集区。

4、依托东岳庙和南京•1912项目,打造顺城巷文化旅游聚集区。

5、依托金康茶韵坊项目、金康路茶文化特色街基础设施提升完善项目和春明路特色街区改造项目,借力“第十二届国际茶文化研讨会”,打造金康路茶文化产业聚集区。

6、依托大明宫遗址公园和大华•1935项目,打造太华路文化旅游聚集区。

(四)住宿餐饮娱乐业

主要目标:做大住宿餐饮娱乐业,到年,餐饮娱乐业占GDP的比重达到6%以上,成为新的支柱产业。

重点任务:在五大商圈、六大文化旅游聚集区以及含元路、建工路等新建居住区周边,积极引进和规划建设一批高星级酒店、汽车旅馆、餐饮娱乐名店、“老字号”企业,加快产业聚集,加深产业融合,提升住宿餐饮娱乐业对区域经济的贡献度。

四、保障措施

(一)建立推进机制

建立“统筹协调、分工负责、多方联动”的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推进机制。成立区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推进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发改委,全面统筹和协调推进全区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各街道也要设立相应机构,负责实施辖区综合改革试点具体工作。

(二)加强规划引导

配合市政府完善全市服务业发展规划体系,明确我区发展目标和路径,引导投资方向。合理规划服务业空间布局,引导资源要素向服务业重点领域和聚集区集中。

(三)强化政策支持

积极争取国家、省市对我区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支持,认真贯彻落实促进服务业发展的各项优惠政策,确保用足、用活。广泛宣传、积极落实《区新引进品牌餐饮企业奖励办法》、《中共市区委市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楼宇经济的若干意见》,支持服务业企业快速发展。

(四)加大资金扶持

积极向上申报服务业项目,努力将此类项目纳入国家、省市重点项目库,争取上级专项资金支持。搭建服务业发展融资平台,鼓励各类金融机构面向服务业企业开展业务,支持服务业做大做强。鼓励民间资本、民营企业、境外资金进入服务业领域,建立多元化投入机制,支持服务业创新发展。

(五)推进聚集发展

按照重点突破、合理布局的原则,在重点建设好皇城现代商贸聚集区的基础上,申报新的部级、省级、市级试点聚集区,并争取国家、省市支持。在全区建设一批专业化试点聚集区,形成各具特色、争先发展的良好氛围。支持二产、三产融合发展,大力培育龙头企业,带动服务业全面发展。

(六)实施项目带动

加大服务业招商引资力度,策划引进并集中实施一批带动力大、支撑力强、产业关联度高的服务业重大建设项目。建立区服务业重大项目库,—年期间,重点抓好60个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重大项目(见附表),总投资503亿元,支撑并带动全区服务业又好又快发展。

(七)完善统计体系

建立健全反映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的统计制度,先行先试制定科学规范的服务业分类标准,建立合理的统计口径和综合报表制度。加强对新兴服务业态和商业模式的调查研究,并纳入服务业统计体系,反映现代服务业发展的实际情况。落实区政府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全区服务业统计工作的有关要求,建立评估与检测体系,确保服务业统计数据质量。

五、实施步骤和工作要求

(一)实施步骤

1、全面启动阶段。由区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将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的主要任务和工作职责落实到单位。建立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机制和考核体系,制定相应的激励监督措施。

2、深入推进阶段。着力推进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任务在重点产业、重点区域先行先试。区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产业的规划引导、政策扶持、项目推动和监督考核,建成一批服务业重大项目。年下半年,迎接国家发改委对试点区域的中期评估,做好自查迎检、总结调整工作。

3、初见成效阶段(年)。皇城现代商贸聚集区初见成效,四大重点领域竞争力进一步加强。对重点区域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工作进行验收,总结改革创新经验,在全区范围内进行推广,建立服务业综合改革工作长效机制。综合新形势的特点和要求,提出进一步完善提高的目标和任务,形成在全市具有典型示范意义的服务业发展和改革经验。

(二)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形成合力。各有关部门要深刻认识开展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的重要意义,以推进试点为契机,切实把促进服务业发展作为调整产业结构、转变发展方式的重要工作来抓。

2、落实责任,加强监督。各街道和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全区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具体推进方案,围绕承担的试点任务,制定具体落实措施。区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试点具体推进方案,加强监督检查。

现代商贸服务业范文第3篇

坚持政府指导,市场运作原则;坚持多元化投入,多种所有制共建原则;坚持改造与新兴并举原则;坚持分类推进、突出重点原则;坚持资源整合、优势互补原则;坚持规划先行、因地制宜原则。进一步扩大经济总量、提高经济运行质量,提升服务业总体竞争力,努力实现我区服务业的全面开放和快速发展。

二、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坚持更高标准,追求更高水平,实现率先发展”的总体工作要求,以国际化提升服务业能级,以市场化做大服务业规模,以信息化提高服务业发展水平,以法制化改善服务业发展环境,紧紧抓住滨海新区开发开放的战略机遇期,以优化服务业结构、完善服务业功能、提高服务业竞争力、拓展服务领域为重点,改造提升传统服务业,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全面提高服务业整体水平。

三、主要目标

到2010年,基本形成以现代服务业集聚区为载体、以重点项目为带动,构建起集现代商贸业、现代物流业、现代旅游业、现代金融业、现代房地产业、信息产业、商务总部经济等产业于一体的现代服务业体系,成为滨海新区发展现代服务业的重要区域,国际物流中心重要组成部分,生态型和高经济增长型旅游区,北方重要的临空商务区。

到2010年,服务业增加值达到126亿元,年均增幅26%,占全区生产总值的50%;服务业固定资产投资累计完成120亿元以上,引进项目全部达到或超过*区经济发展指标体系的规定。

四、重点任务

(一)以融入滨海整体发展为契机,实现“四个突破”

1、在产业结构调整方面实现突破

(1)在总体规划中突出服务业在全区经济发展中的重要地位,从融入滨海新区服务滨海新区的战略高度,积极发挥产业规划和产业政策的导向性作用,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20*年,全面实施《关于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的意见》和《*区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实施方案》,落实《*区促进服务业发展的财税政策》,进一步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

(2)培育“214”产业发展模式,做大做强现代商贸业、现代物流业两大优势主导行业,全力构筑信息产业的先导地位,充分挖掘旅游业、金融业、商务及总部经济、房地产业四大潜力产业的后发优势,形成主导产业支撑、先导产业引导、潜力推进的产业发展模式。

2、在构筑经济板块方面实现突破

(1)打造军粮城散货物流园区、大毕庄商贸物流区、新立商务商贸区、华明商务商贸区、临空商务区、海河中游循环经济商务商贸区、*湖旅游区、海河智慧城、*软件园9个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形成产业、项目、人才、资本“四集聚”的各具特色的现代服务业经济板块。

(2)20*年,按照规划全面启动军粮城散货物流区、大毕庄商贸物流区、新立商务商贸区、华明商务商贸区、*软件园5大服务业经济板块的建设,企业入驻占地面积平均达到30%,*湖旅游区按总体规划批复的实施进度进行20*年-2010年的规划建设;完成临空商务区、海河中游循环经济商务商贸区、海河智慧城3大服务业经济板块的规划。2009年,完成军粮城散货物流区、大毕庄商贸物流区、新立商务商贸区、华明商务商贸区、*软件园5大服务业经济板块规划建设总量的50%,企业入驻占地面积平均达到50%,同时,规划筹建临空商务区、海河中游循环经济商务商贸区、海河智慧城3大服务业经济板块。2010年,完成军粮城散货物流区、大毕庄商贸物流区、新立商务商贸区、华明商务商贸区、*软件园5大服务业经济板块规划建设总量的70%,临空商务区、海河中游循环经济商务商贸区、海河智慧城3大服务业经济板块规划建设总量的50%,9大服务业经济板块企业入驻占地面积平均达到60%。

3、在创新招商选资方面实现突破

(1)树立科学招商的理念,严把项目质量关。招商选资项目要符合经济板块规划与产业定位,要体现出“增强服务功能,完善服务体系”的优势与特点,具有良好的社会和经济效益,成为经济结构调整、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重要支撑,成为经济发展新的增长点。依据服务业集聚区承载的不同功能,实施以产业定位为导向的招商战略,把规划招商、项目招商、产业链招商和增强服务功能、完善服务体系有机结合起来。转变招商理念,创新招商引资方式,进一步优化投资环境,以吸引大项目、好项目为重点,全面推动由单项项目招商向产业链招商、从低效益招商向高效益招商的转变。20*年,引进10个亿元以上,其中3个5亿元以上规模项目;2009年,引进15个亿元以上,其中5个5亿元以上规模项目;2010年,引进20个亿元以上,其中8个5亿元以上规模项目。

(2)树立国际化、市场化、人文化、生态化的发展理念,提高服务业对全区经济、社会的贡献率,用国际化眼光重新审视*区的定位,努力挖掘和彰显人文、科技、旅游等资源,充分发挥市场在配置资源中的基础性作用,为投资者营造出与世界接轨的平台。20*年,把改善投资环境作为增强招商选资力度的关键环节来抓,建立重点投资项目审批“绿色通道”,落实和完善对服务业发展和重点项目扶持奖励政策,进一步优化投资环境。

4、在重点项目建设方面实现突破

(1)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主体作用,通过政府的规划和政策引导,发挥重点项目在改造提升传统服务业领域中的积极作用,引进国内外知名度高、实力强的企业参与我区重点行业的改造提升,实施服务业品牌战略,积极推动传统服务业向现代服务业转化。

(2)加快推进续建、新建项目的建设速度,促使项目早竣工、早投产,积极推动拟建项目落地速度,加快在谈项目进度。20*年,要全面推行重点项目挂牌服务和督办制度,落实项目责任制。加大依法行政力度,对占用土地不开工、不建设的,该收取土地占用费的收土地占用费,该依法收回的依法收回,以此促进项目投资方早投入、快投入。20*年—2010年,确保新建重点项目落地开工每年达到10个以上。

(二)以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目标,增强“四个功能”

1、增强现代物流服务功能

(1)落实军粮城散货物流园区控制性详规,加快园区建设。1年内完成1平方公里起步区建设,2年内完成码头疏浚扩能工程和基础设施建设,3年内在园区内注册营业收入亿元以上物流企业达到5家以上,依托钢铁和装备制造业,全面提升钢铁物流和内河运输功能,5年内成为海河下游重要的钢铁仓储物流基地。

(2)结合外环线补圆,规划提升大毕庄商贸物流区,依托物流信息平台建设以及争取国家公路运输“主枢纽”工程,引进国内外知名的物流企业、提升和改造区域内现有物流行业,全面完成大毕庄物流区的产业与功能定位,建成服务滨海新区、辐射三北地区、面向全国的商贸物流基地。20*年,依据规划完成布局结构调整,2009年,完成物流基础设施建设,2010年,基本完成规划区内整体新建和旧区改造提升。依托现有专业市场的改、扩建以及引进和建设新的专业化市场,提升和完善区域的商贸流通功能。力争每年新建营业额5-10亿元的各类专业化市场2个以上,使该区域成为全市最具实力的十大商贸物流区。

(3)做大做强物流企业集团,20*年,培育和引进物流企业集团4家,2009年,培育和引进物流企业集团6家,2010年,培育和引进物流企业集团8家,逐步形成布局合理,特色鲜明、结点丰富的物流网络。

2、增强旅游休闲服务功能。

(1)加快*湖基础设施建设。20*年,完成京津塘二通道出口、*湖浚深、西区挖湖等工程,启动西区基础设施建设,推动万科体育运动公园、社区学院、水域天城等一批拟建项目落地开工;2009年,建设实施沿湖综合配套区项目,推动环球产品交易中心、宝龙集团商业广场、亚洲文化产业园等项目建设,基本完成东区商住区建设;2010年,形成东西两湖较为完备的基础设施配套体系,商务商贸综合配套区形成规模,初步建成天津市新的重要的生态居住区、滨海新区产业功能区的高档配套服务区和特色旅游休闲度假区。

(2)以*湖旅游区为龙头,大力整合、深度开发我区旅游资源,开拓旅游市场,构筑都市风情、休闲文化、温泉度假、农业观光、现代工业、现代商务相结合的新型旅游业。充分挖掘和利用我区历史文化资源,拓展文化旅游,到2010年,基本形成农业休闲旅游区、农家乐旅游点,海河沿岸休闲文化特色旅游区相结合的生态旅游体系。充分体现大型商贸设施异业聚集效应,形成集购物、娱乐、休闲、旅游于一体的全业态新型旅游模式。

3、增强金融保险服务功能

(1)优化市场结构,培育主体多元、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大力促进金融保险业向科研、生产和环保领域渗透,建立全方位、多层次的风险防范体系。

(2)积极发挥保险业在我区基础设施建设、企业年金管理、医疗卫生体制改革、解决“三农”问题以及应对公共突发事件中的重要作用;积极引进服务创新、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满足人民群众需求的养老、健康等各类专业性保险公司。使金融保险业成为我区重要的机构投资者和资产管理者,成为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3)加快服务业经济板块集聚金融机构的步伐。在进一步扩大和完善中心城区金融服务功能的基础上,规划建设好华明商务区金融板块,按照总体规划要求筹备*湖金融区。到2010年,我区要成为全市金融创新和发展的高效承载区域。

4、增强服务外包服务功能。

积极承接国内外信息管理、数据处理、财会核算、技术研发、工业设计等服务外包业务,全面提高我区服务外包产业整体水平,把服务外包作为提升现代服务业水平的重中之重着力抓好,把我区建设成为高端的服务区域。20*年,全面启动软件园项目建设;2009年,以万新(张贵庄)金融商贸组团、航空城临空产业组团、高新技术产业组团的规划建设为基础,积极引进、培育不同领域、不同层次的服务外包主体;2010年,基本完成软件园建设,打造我区以IT产业为基础的强大的服务外包功能。

(三)以城市化发展战略为主线,完善“六个体系”

1、完善信息与科技服务体系

全面提升我区信息服务业能级和竞争力,加快“数字*”建设步伐,深度开发利用信息资源,加快建设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壮大软件产业,拓宽服务领域,形成功能社会化、经营产业化、结构网络化、手段现代化的信息服务体系,为全区现代服务业加快发展提供技术支撑;到2010年,基本建成现代物流、科技服务、中介服务等一批专业化信息平台,培育年销售收入1亿元以上的专业信息与科技服务企业5家。

2、完善商贸流通体系

(1)打造不同特色的现代商贸集聚区,全面提升各类专业化市场的集散辐射水平,培育以农副产品、钢材、建材、轻工产品等专业化市场为主导的现代贸易平台、构建辐射周边的大型专业化市场体系。3年内新建扩建8个交易额10亿元以上的专业化市场,其中新建扩建2个农副产品交易中心和6个生产资料及工业产成品市场。

(2)以万新(张贵庄)中心城区、华明新市镇、军粮城(无瑕)新市镇、新立(么六桥)新市镇、大毕庄新市镇、*湖旅游区、航空城等功能区的规划建设为契机,打造各个区域的现代都市型商业中心。3年内新建5个营业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营业额达到10亿元的大型商业中心。

(3)以“三进工程”为契机,加快培育大型连锁龙头企业和大型配送中心,积极发展各种新型商业模式,着力提升零售商业能级和业态水平,大力发展便民商业和生活服务业。到2010年,在全区范围内逐步建立起以国际轻工商贸城、不锈钢市场、天津滨海钢材交易中心、金钟蔬菜批发市场等专业批发市场为龙头,以各镇街乡各类专业化市场为骨干、以新市镇、社区(村)商业中心网点为网络的各具规模、功能完备、相互配套的日用消费品、农副产品、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全面实现“三进工程”连锁经营全覆盖、全连锁、全达标的目标任务。建成1条部级商业街,3条市级商业街。

(4)到2010年,以华明商务区、新立商务区和机场临空商务区的等大型商业设施和重点商业项目的陆续投入运营为标志,同时结合海河经济带综合开发,沿海河发展商贸服务带,形成商务商贸和产业配套服务区,构建布局合理、结构优化、管理规范、服务优质的开放型商务商业体系。3年内建成五星级酒店3家,三星级以上酒店5家;营业面积达到5000—10000平方米餐饮设施3家。

3、完善中介服务体系

加强行业自律,实现规范发展,努力提高中介机构执业水平,形成专业化市场化程度较高、门类齐全的中介服务体系。政府通过政策引导、购买服务,扶持中介服务业发展;大力发展楼宇经济,引进和培养中介服务知名品牌,促进中介服务业集聚发展。3年内培育引进50家以上包括法律、公证、会计、审计、税务、知识产权、计算机、软件服务、证券分析与咨询、市场调查、社会经济咨询、房地产、广告业、职业中介科技中介等服务机构。

4、完善文化服务体系

进一步完善公益性文化事业和经营性文化产业服务体系,依托市场机制,加快文化娱乐、教育培训、医疗保健、体育健身等领域的产业化进程。3年内,以*湖旅游区为载体,着力发展文化创意产业,引进3家以上营业额1000万元以上文化创意企业;做优做强今日*、*广电等媒体,举办1次以上具有全国影响力的重大文化活动;结合城市化进程,3年内在中心城区、新市镇和经济功能区同步完善文化娱乐、教育培训、医疗保健、体育健身等文化服务设施;依托*湖水上项目和体育场馆建设,打造体育健身休闲集聚区,争办2次以上有影响的国内外重大赛事;规划完成*湖文化创意产业基地。

5、完善社区服务体系

推进全区城市化进程,以满足居民生活多层次需求、增加就业岗位、促进社会和谐发展为目标,坚持社区服务网络化、社会化和规范化的方向,整合政府、社会和社区资源,构建覆盖全区的公益性、经营性等多元化的社区服务体系。积极发展家政服务,形成统一有序的家政服务市场,建立家政服务培训基地;规范发展物业管理,扶持大型物业管理集团;健全以疾病预防、医疗康复、健康教育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为主要内容的社区医疗卫生服务网络;积极发展休闲娱乐、体育健身服务,完善老年人服务体系;发展各类专业化服务公司,为市民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3年内新建社区全部实现专业化物业管理,老社区(居民区)逐步健全完善专业化物业管理体系,按照要求,全面实现便民商业、医疗卫生、娱乐健身等服务业态进社区。

6、完善房地产业体系

适应城镇化发展和人民生活不断提高的要求,健全和完善房地产开发建设和服务体系,促进全区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以城中村改造、新市镇建设为基础,加强对房地产业的规划,做优做强房地产业。3年内基本完成*湖生态居住区,华明街、新立街、金钟街、军粮城镇配套房地产业开发建设;培育引进10家以上大型专业化物业管理、房地产咨询、房地产价格评估、房地产经纪等企业。

五、加快现代服务业发展的保障措施

(一)切实加强领导,为加快现代服务业发展提供组织保障

1、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区现代服务业领导小组的作用,科学制定和实施全区现代服务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统筹协调服务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各街镇乡、经济部门、行业管理部门要建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形成全区联动的工作机制。

2、落实责任制。把发展现代服务业列为目标管理责任制的考核内容,坚持行政首长负责制原则,将工作目标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具体部门和单位。制定考核办法,建立监督机制,定期进行检查考核。

3、建立健全管理体制。建立和完善服务业管理体系,规范统计、分析、监测、跟踪、服务等基础性工作。转变政府职能和工作作风,转变发展思路,积极主动为服务业的发展服务。

(二)科学制定政策,积极引导各类资源向现代服务业集聚

认真贯彻落实各项产业政策,支持重点项目尽快实施。制定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的政策和措施,按照相关政策要求落实匹配扶持资金,形成对项目较完善的政策扶持体系。

(三)做好人才培养和引进工作,为加快现代服务业发展提供智力支撑

1、落实和完善人才政策。建立健全现代服务业人才评估体系,充分发挥政策的杠杆和导向作用,形成现代服务业各类人才脱颖而出的良性机制。

现代商贸服务业范文第4篇

一、商贸服务业发展的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

1、指导思想:围绕服务一二产业、服务城乡统筹、服务人民群众生活质量提高、服务和谐社会建设的总要求,充分发挥特色优势,整合现有商业资源,加快规模集聚、要素重组和产业升级,大力推进传统商贸业向现代服务业转变,在加快新一轮经济发展中发挥更大的推动作用。

2、主要目标:从今年起到2010年,力争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年均增长11%以上,全市第三产业增加值年均增长12.5%以上,第三产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35%,第三产业从业人员比重达到28%以上,初步建成与滨江生态型现代化和谐城市相适应的,布局合理、行业齐全、业态先进的现代化商贸服务体系。

3、重点任务:加速提升商贸流通业,大力培育和发展专业市场,积极培育现代物流业,大力提升中介服务业和社区服务业,加快发展餐饮服务业和休闲娱乐业。

二、政策措施

(一)鼓励做大做强,培育和引进大项目

1、鼓励商贸服务业上规模。凡属批发零售、餐饮、市场、现代物流、中介服务等商贸服务领域,对年度经营规模(销售收入)比上年度增长10%以上,且综合实力跻身省内同业排名前100名、绍兴市内同业排名前10名的,分别奖励企业经营者3万元、2万元。

2、引导商贸服务业提升档次。对符合商贸服务业发展导向的新建、改建、扩建商贸服务业项目,实际投资额(不含土地出让金)分别在1000—2500万元(含2500万元,以下同)、2501—5000万元、5001万元—1亿元、1亿元以上的,分别奖励投资业主20万元、40万元、80万元和100万元。若经营场地采取租赁形式,建成并开业的面积分别在3000—5000平方米、5001—10000平方米、10001—20000平方米和20000平方米以上的,分别按8万元、15万元、30万元和50万元的标准一次性给予奖励。

3、鼓励市内外企业来*落户、经营。为优化现代服务业规划布局,对新建的重大服务业项目,在用地指标上予以优先落实;对符合规划并对*经济具有较强推动作用的大型物流和连锁企业配送中心建设项目,按照仓储、运输等相关行业标准控制用地规模,采用协议出让方式给予供地;对建城区内属“退二进三”性质的重大服务业项目,在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和商业网点布局规划,并经市规划、国土部门审核同意,报市政府批准,给予企业在用地价格上优惠,充分调动企业“退二进三”的积极性。

4、每年确定一批对全市服务业发展有较强带动作用的经营项目(不包括房地产商住楼投资),对实际投资额在2000万元以上,且原有企业规模排名全市服务业企业前20位的,以上年实缴税费为基数,增加10%的超额部分,根据企业对地方财政的贡献大小,由市政府确定给企业适当奖励。对新办服务业企业的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除必须上交上级的以外,一律免除,期限三年。

5、鼓励服务业企业落户城北新区。为鼓励服务业企业入驻新城区,对从20*年1月1日起,实际投资额在1000万元以上落户在城北新区的服务业企业,在原投入奖励政策基础上再加奖30%。

6、对新设立的商贸零售和住宿餐饮企业,从设立起3年内:商贸零售企业年度营业额达到0.3亿元、0.8亿元、1亿元,住宿餐饮企业年度营业额达到0.1亿元、0.2亿元、0.3亿元,并上缴各类地方税费达到60万元、100万元、150万元的,对企业经营者按年分别奖励5万元、8万元、10万元。

7、商品批发企业年销售额(指主营业务收入,下同)在1亿元(含)以上,商品零售企业年销售额在0.8亿元(含)以上,其他流通服务企业在0.5亿元以上,住宿、餐饮服务企业年营业额在0.2亿元(含)以上,当年实际缴纳地方税费环比增幅在15%以上的,每家奖励8万元。

8、投入2亿元以上的专业市场和大型商贸服务企业,采用“一场一策”或“一企一策”。

(二)大力发展新型服务业态

1、积极推进电子商务和流通领域的信息化建设。对投资新建信息、价格指导、网上交易,资源统一配置和其他支撑辅助功能为一体的电子商务网络、商贸企业实行电子化管理、电子交易等信息化建设和改造,其软件及配套硬件实际投资在100万元(含100万元)以上,按5%的标准予以奖励。

2、鼓励发展现代物流业。鼓励发展物流配送中心和以产业基础为依托的区域物流节点,符合条件的物流企业,可以由其总部统一纳税;经税务部门批准,可以享受国产设备抵免企业所得税政策;对现代物流企业用地,在城市物流规划用地上给予相应安排,按工业用地价格出让,占地较大的,且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困难的,报经税务部门批准后,给予减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鼓励第三方物流企业做大做强,对采用物流信息管理系统、自动分拣系统等先进物流技术的,按实际投资额的5%标准给予奖励,其投入的设备比照工业企业享受技改贴息。

3、加快专业特色街建设。凡符合全市商贸发展规划要求建设的专业特色街(专业特色街标准另行制订),按照乡镇(街道)实际投入额给予3-5%的补贴,补贴最高不超过50万元。

4、支持发展连锁商业。凡在本市由总部统一配送结算的连锁(直营)企业新开设连锁(直营)店,实际投资额在100万元以上且经营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上的,每新增一个网点年终一次性奖励业主2万元;实际投资额在50万元以上且经营面积在200平方米以上的,每新增一个网点年终奖励业主1万元;新建符合商贸流通规划的配送中心,实际投资额在1000—1500(含)万元的按30万元标准给予补助,1500万元以上按50万元的标准给予补助。以上投资总额不包括土地价格。

5、大力发展社区服务业。凡已注册登记,年营业额在50万元以上的家政服务公司,安置就业人员年固定在30人以上,每年给予1万元的奖励。物业管理规范,住户满意度较高,且获得绍兴、省、部级先进物业管理住宅小区,当年分别按1万元、2万元、3万元的标准奖励物业管理公司。

6、规范发展中介服务业。凡新办独立核算的科技、法律、会计、审计、税务、技术、教育、外贸等咨询中介服务企业,经批准,自开业之日起两年内给予免征企业所得税。

(三)鼓励企业品牌创新

1、鼓励服务企业引进名牌,凡引进国内外著名商贸服务企业(按国家商标局重点商标保护名录品牌所列为准,国内前10位、国际前100位),投入在500万元以上,且经营在5年以上,除享受投入奖励政策外,再一次性奖励20万元。对引入国际高端品牌(详见国际品牌目录)投入50万元以上,且经营3年以上的给予一次性10万元奖励。

2、鼓励企业新创服务品牌,凡创绍兴名牌奖5万元,创浙江省名牌奖20万元,创全国名牌奖100万元。

(四)积极引导商贸服务业管理规范化

1、鼓励商贸服务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造。对新组建或改组的商贸服务业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金1000万元以上,符合商贸服务业发展导向目录,具有带动作用的优势商贸企业一次性奖励5万元。对在国内主板市场上市的企业,按所募资金万分之二(不足100万元的按100万元)予以一次性奖励。

2、鼓励发展商贸服务业行业协会。凡新组建的商贸服务业行业协会,经市民政局、市商贸办审定,且运作规范正常的,每家一次性补助工作经费3万元(组建时补助50%,正常运作时补助50%)。

3、引导企业管理上层次。对通过ISO9000、ISO14000认证的商贸服务企业,一次性奖励2万元;对通过SA8000认证的商贸服务企业,一次性奖励3万元。

4、加快高级服务人才引进,特别是要吸引职业经理、信息技术、国际贸易、现代物流管理、会展策划与管理、高级职业技能、旅游服务等方面高素质的专业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服务业企业可按职工工资总额的1.5%提取职工教育经费,从业人员技术要求高、培训任务重、经济效益较好的企业,可按2.5%提取,用于对员工的培训和继续教育。

(五)努力构建商贸服务业安全体系

1、积极创建“放心店”工程。对在“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中,完成政府下达任务指标达100%的,每建成一家放心店,经市工商局验收合格后并挂牌经营的,奖励商品主配送企业300元;在验收合格的“放心店”工程示范商店中,按10%的比例评选出优秀示范放心店,给予一次性每户1000元的奖励;按10%的比例评选出农村维权优秀监督员,给予一次性每人500元的奖励。

2、加快规范化农贸市场建设。对经有关部门验收达标的规范化农贸市场(规范化农贸市场标准另行制订),一次性按10万元标准给予奖励;对列入规范化农贸市场创建计划,创建活动中设施改造投资规模在150万元以上的,每家再给予3万元奖励。对个别基础设施特别陈旧,通过改造达标的农贸市场,经审核后报市政府研究同意,适当提高奖励标准。

3、凡从事生猪(牛、羊)定点屠宰的厂(场)购置用于机械化屠宰设备投资额在200万元以上,本辖区生猪屠宰率达100%,按设备投资额的1%给予补助(最高限额为10万元);新建规模化、工厂化、机械化的屠宰(场)项目,征用土地按工业性用地指标征用;相关地方性建设规费按照政府性投资项目予以优惠。

4、对连锁经营企业、物流配送中心已登记的运送鲜活商品的小型货车,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给予市区通行、停靠的便利。直营连锁经营企业有关登记、许可证等手续,由连锁企业总部向有关审批机关统一申请办理,并报所在地部门备案。

5、对商贸流通企业在用水、用电、用气优惠性政策扶持上,参照工业企业优惠性扶持政策执行。

三、组织领导

1、强化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由市长任组长、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市相关部门为成员的商贸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研究解决全市在推进商贸服务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商贸办。各相关部门要对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通力合作。各乡镇、街道也要进一步强化政府对服务业工作的协调指导,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落实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有序地开展工作,共同推进商贸服务业健康发展。

2、营造发展氛围。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及其他宣传舆论阵地的导向作用,广泛进行宣传,强化新闻。大力宣传服务业在经济建设中的重要地位,以及与一、二产产业互动发展的重大意义。创新舆论载体,通过不断宣传服务业的发展成果和涌现出来的典型事件,大力宣传从事服务领域的突出单位和优秀代表,提高企业和群众对发展服务业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形成发展合力,动员全社会共同关心和支持服务业的发展,营造企业服务业发展的良好氛围。

3、完善统计制度。建立科学的服务业统计指标体系和统计制度,切实抓好服务业普查工作。统计部门要认真做好服务业各类数据的收集、汇总、分析工作,及时反映服务业总体发展情况。

4、建立健全行业协会。进一步完善行业协会服务功能,切实承担政府对企业的部分管理和协调职能,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在市场保护、行业自律、沟通企业和政府等方面的作用。

5、实施考核机制。进一步完善考核制度,把服务业发展作为各乡镇、街道及部门目标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根据服务业发展工作目标,建立和实施科学合理的服务业考核细则。

四、其他

1、加大商贸服务业政策的支持力度。从20*年起,市财政每年安排资金1000万元,设立商贸服务业发展资金,专项用于本政策意见的奖励、补助项目。并设立突出贡献奖,在商贸服务领域的批发、零售(连锁)、住宿、餐饮等相关行业中,开展“*市十强商贸服务企业”、“*市十优商贸服务业优秀经营者”评选活动(具体评选办法另行制订),对当选企业及经营者由市政府予以通报表彰,并给予相应奖励。

2、享受本扶持政策的商贸服务企业(含集贸市场),必须是财务制度规范,依法经营,照章纳税的企业。企业所获得的奖励资金必须用于扩大再生产,并纳入相应的财务科目。涉及新建、扩建的投资项目,其实际投资额不含征地费,奖励项目不重复计算。对一个企业享受上述所有奖励项目的奖励资金总和,要以该企业对地方财政贡献度为限。对存在偷漏税、侵权、仿冒等违法违规行为而受到有关部门查处的企业,以及当年度发生重大安全生产、食品安全责任事故的企业,一律取消享受上述优惠政策的资格。

现代商贸服务业范文第5篇

一、商贸服务业发展的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

1、指导思想:围绕服务一二产业、服务城乡统筹、服务人民群众生活质量提高、服务和谐社会建设的总要求,充分发挥特色优势,整合现有商业资源,加快规模集聚、要素重组和产业升级,大力推进传统商贸业向现代服务业转变,在加快新一轮经济发展中发挥更大的推动作用。

2、主要目标:从今年起到2010年,力争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年均增长11%以上,全市第三产业增加值年均增长12.5%以上,第三产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35%,第三产业从业人员比重达到28%以上,初步建成与滨江生态型现代化和谐城市相适应的,布局合理、行业齐全、业态先进的现代化商贸服务体系。

3、重点任务:加速提升商贸流通业,大力培育和发展专业市场,积极培育现代物流业,大力提升中介服务业和社区服务业,加快发展餐饮服务业和休闲娱乐业。

二、政策措施

(一)鼓励做大做强,培育和引进大项目

1、鼓励商贸服务业上规模。凡属批发零售、餐饮、市场、现代物流、中介服务等商贸服务领域,对年度经营规模(销售收入)比上年度增长10%以上,且综合实力跻身省内同业排名前100名、绍兴市内同业排名前10名的,分别奖励企业经营者3万元、2万元。

2、引导商贸服务业提升档次。对符合商贸服务业发展导向的新建、改建、扩建商贸服务业项目,实际投资额(不含土地出让金)分别在1000—2500万元(含2500万元,以下同)、2501—5000万元、5001万元—1亿元、1亿元以上的,分别奖励投资业主20万元、40万元、80万元和100万元。若经营场地采取租赁形式,建成并开业的面积分别在3000—5000平方米、5001—10000平方米、10001—20000平方米和20000平方米以上的,分别按8万元、15万元、30万元和50万元的标准一次性给予奖励。

3、鼓励市内外企业来*落户、经营。为优化现代服务业规划布局,对新建的重大服务业项目,在用地指标上予以优先落实;对符合规划并对*经济具有较强推动作用的大型物流和连锁企业配送中心建设项目,按照仓储、运输等相关行业标准控制用地规模,采用协议出让方式给予供地;对建城区内属“退二进三”性质的重大服务业项目,在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和商业网点布局规划,并经市规划、国土部门审核同意,报市政府批准,给予企业在用地价格上优惠,充分调动企业“退二进三”的积极性。

4、每年确定一批对全市服务业发展有较强带动作用的经营项目(不包括房地产商住楼投资),对实际投资额在2000万元以上,且原有企业规模排名全市服务业企业前20位的,以上年实缴税费为基数,增加10%的超额部分,根据企业对地方财政的贡献大小,由市政府确定给企业适当奖励。对新办服务业企业的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除必须上交上级的以外,一律免除,期限三年。

5、鼓励服务业企业落户城北新区。为鼓励服务业企业入驻新城区,对从2009年1月1日起,实际投资额在1000万元以上落户在城北新区的服务业企业,在原投入奖励政策基础上再加奖30%。

6、对新设立的商贸零售和住宿餐饮企业,从设立起3年内:商贸零售企业年度营业额达到0.3亿元、0.8亿元、1亿元,住宿餐饮企业年度营业额达到0.1亿元、0.2亿元、0.3亿元,并上缴各类地方税费达到60万元、100万元、150万元的,对企业经营者按年分别奖励5万元、8万元、10万元。

7、商品批发企业年销售额(指主营业务收入,下同)在1亿元(含)以上,商品零售企业年销售额在0.8亿元(含)以上,其他流通服务企业在0.5亿元以上,住宿、餐饮服务企业年营业额在0.2亿元(含)以上,当年实际缴纳地方税费环比增幅在15%以上的,每家奖励8万元。

8、投入2亿元以上的专业市场和大型商贸服务企业,采用“一场一策”或“一企一策”。

(二)大力发展新型服务业态

1、积极推进电子商务和流通领域的信息化建设。对投资新建信息、价格指导、网上交易,资源统一配置和其他支撑辅助功能为一体的电子商务网络、商贸企业实行电子化管理、电子交易等信息化建设和改造,其软件及配套硬件实际投资在100万元(含100万元)以上,按5%的标准予以奖励。

2、鼓励发展现代物流业。鼓励发展物流配送中心和以产业基础为依托的区域物流节点,符合条件的物流企业,可以由其总部统一纳税;经税务部门批准,可以享受国产设备抵免企业所得税政策;对现代物流企业用地,在城市物流规划用地上给予相应安排,按工业用地价格出让,占地较大的,且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困难的,报经税务部门批准后,给予减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鼓励第三方物流企业做大做强,对采用物流信息管理系统、自动分拣系统等先进物流技术的,按实际投资额的5%标准给予奖励,其投入的设备比照工业企业享受技改贴息。

3、加快专业特色街建设。凡符合全市商贸发展规划要求建设的专业特色街(专业特色街标准另行制订),按照乡镇(街道)实际投入额给予3-5%的补贴,补贴最高不超过50万元。

4、支持发展连锁商业。凡在本市由总部统一配送结算的连锁(直营)企业新开设连锁(直营)店,实际投资额在100万元以上且经营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上的,每新增一个网点年终一次性奖励业主2万元;实际投资额在50万元以上且经营面积在200平方米以上的,每新增一个网点年终奖励业主1万元;新建符合商贸流通规划的配送中心,实际投资额在1000—1500(含)万元的按30万元标准给予补助,1500万元以上按50万元的标准给予补助。以上投资总额不包括土地价格。

5、大力发展社区服务业。凡已注册登记,年营业额在50万元以上的家政服务公司,安置就业人员年固定在30人以上,每年给予1万元的奖励。物业管理规范,住户满意度较高,且获得绍兴、省、部级先进物业管理住宅小区,当年分别按1万元、2万元、3万元的标准奖励物业管理公司。

6、规范发展中介服务业。凡新办独立核算的科技、法律、会计、审计、税务、技术、教育、外贸等咨询中介服务企业,经批准,自开业之日起两年内给予免征企业所得税。

(三)鼓励企业品牌创新

1、鼓励服务企业引进名牌,凡引进国内外著名商贸服务企业(按国家商标局重点商标保护名录品牌所列为准,国内前10位、国际前100位),投入在500万元以上,且经营在5年以上,除享受投入奖励政策外,再一次性奖励20万元。对引入国际高端品牌(详见国际品牌目录)投入50万元以上,且经营3年以上的给予一次性10万元奖励。

2、鼓励企业新创服务品牌,凡创绍兴名牌奖5万元,创浙江省名牌奖20万元,创全国名牌奖100万元。

(四)积极引导商贸服务业管理规范化

1、鼓励商贸服务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造。对新组建或改组的商贸服务业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金1000万元以上,符合商贸服务业发展导向目录,具有带动作用的优势商贸企业一次性奖励5万元。对在国内主板市场上市的企业,按所募资金万分之二(不足100万元的按100万元)予以一次性奖励。

2、鼓励发展商贸服务业行业协会。凡新组建的商贸服务业行业协会,经市民政局、市商贸办审定,且运作规范正常的,每家一次性补助工作经费3万元(组建时补助50%,正常运作时补助50%)。

3、引导企业管理上层次。对通过ISO9000、ISO14000认证的商贸服务企业,一次性奖励2万元;对通过SA8000认证的商贸服务企业,一次性奖励3万元。

4、加快高级服务人才引进,特别是要吸引职业经理、信息技术、国际贸易、现代物流管理、会展策划与管理、高级职业技能、旅游服务等方面高素质的专业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服务业企业可按职工工资总额的1.5%提取职工教育经费,从业人员技术要求高、培训任务重、经济效益较好的企业,可按2.5%提取,用于对员工的培训和继续教育。

(五)努力构建商贸服务业安全体系

1、积极创建“放心店”工程。对在“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中,完成政府下达任务指标达100%的,每建成一家放心店,经市工商局验收合格后并挂牌经营的,奖励商品主配送企业300元;在验收合格的“放心店”工程示范商店中,按10%的比例评选出优秀示范放心店,给予一次性每户1000元的奖励;按10%的比例评选出农村维权优秀监督员,给予一次性每人500元的奖励。

2、加快规范化农贸市场建设。对经有关部门验收达标的规范化农贸市场(规范化农贸市场标准另行制订),一次性按10万元标准给予奖励;对列入规范化农贸市场创建计划,创建活动中设施改造投资规模在150万元以上的,每家再给予3万元奖励。对个别基础设施特别陈旧,通过改造达标的农贸市场,经审核后报市政府研究同意,适当提高奖励标准。

3、凡从事生猪(牛、羊)定点屠宰的厂(场)购置用于机械化屠宰设备投资额在200万元以上,本辖区生猪屠宰率达100%,按设备投资额的1%给予补助(最高限额为10万元);新建规模化、工厂化、机械化的屠宰(场)项目,征用土地按工业性用地指标征用;相关地方性建设规费按照政府性投资项目予以优惠。

4、对连锁经营企业、物流配送中心已登记的运送鲜活商品的小型货车,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给予市区通行、停靠的便利。直营连锁经营企业有关登记、许可证等手续,由连锁企业总部向有关审批机关统一申请办理,并报所在地部门备案。

5、对商贸流通企业在用水、用电、用气优惠性政策扶持上,参照工业企业优惠性扶持政策执行。

三、组织领导

1、强化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由市长任组长、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市相关部门为成员的商贸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研究解决全市在推进商贸服务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商贸办。各相关部门要对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通力合作。各乡镇、街道也要进一步强化政府对服务业工作的协调指导,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落实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有序地开展工作,共同推进商贸服务业健康发展。

2、营造发展氛围。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及其他宣传舆论阵地的导向作用,广泛进行宣传,强化新闻。大力宣传服务业在经济建设中的重要地位,以及与一、二产产业互动发展的重大意义。创新舆论载体,通过不断宣传服务业的发展成果和涌现出来的典型事件,大力宣传从事服务领域的突出单位和优秀代表,提高企业和群众对发展服务业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形成发展合力,动员全社会共同关心和支持服务业的发展,营造企业服务业发展的良好氛围。

3、完善统计制度。建立科学的服务业统计指标体系和统计制度,切实抓好服务业普查工作。统计部门要认真做好服务业各类数据的收集、汇总、分析工作,及时反映服务业总体发展情况。

4、建立健全行业协会。进一步完善行业协会服务功能,切实承担政府对企业的部分管理和协调职能,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在市场保护、行业自律、沟通企业和政府等方面的作用。

5、实施考核机制。进一步完善考核制度,把服务业发展作为各乡镇、街道及部门目标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根据服务业发展工作目标,建立和实施科学合理的服务业考核细则。

四、其他

1、加大商贸服务业政策的支持力度。从2009年起,市财政每年安排资金1000万元,设立商贸服务业发展资金,专项用于本政策意见的奖励、补助项目。并设立突出贡献奖,在商贸服务领域的批发、零售(连锁)、住宿、餐饮等相关行业中,开展“*市十强商贸服务企业”、“*市十优商贸服务业优秀经营者”评选活动(具体评选办法另行制订),对当选企业及经营者由市政府予以通报表彰,并给予相应奖励。

2、享受本扶持政策的商贸服务企业(含集贸市场),必须是财务制度规范,依法经营,照章纳税的企业。企业所获得的奖励资金必须用于扩大再生产,并纳入相应的财务科目。涉及新建、扩建的投资项目,其实际投资额不含征地费,奖励项目不重复计算。对一个企业享受上述所有奖励项目的奖励资金总和,要以该企业对地方财政贡献度为限。对存在偷漏税、侵权、仿冒等违法违规行为而受到有关部门查处的企业,以及当年度发生重大安全生产、食品安全责任事故的企业,一律取消享受上述优惠政策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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