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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变迁论文范文精选

社会变迁论文

社会变迁论文范文第1篇

19世纪末、20世纪初,中国封建社会发展处在剧变的前夜。中国封建主义史学,同样孕育着一场革命性的变革。无论是社会的巨变,还是史学的变革,从本质上说,都是中国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是时代的呼唤。1840年鸦片战争后,中国开始沦为半封建半殖民地,帝国主义列强的侵略、掠夺和政府的腐败无能,使中华民族面临着“亡国灭种”的实际危险。1895年中日甲午战争、特别是八国联军的入侵,表明帝国主义列强加紧瓜分中国的步伐,使中华民族危机空前加剧,处于更加危险的境地。“救亡图存”、“求强求富”,彻底改变中国任人宰割的悲惨命运,成为当时先进知识分子的理想和追求。然而,封建主义的思想和文化已无法解决中国社会发展提出的这个尖锐的问题。为了实现“救亡图存”这个历史性的任务,一些先进的知识分子,开始向西方学习,寻求救国的真理。

魏源(1794—1857),湖南邵阳人,《海国图志》的作者,近代中国著名爱国思想家之一,明确提出向西方学习的第一人。他激烈批判封建文化,鼓吹变法图强,重振国威以洗刷鸦片战争失败的国耻。魏源的思想核心是“悉夷”、“师夷”和“制夷”,如果说“悉夷”、“师夷”是手段,那么,“制夷”则是目的,即“师夷长技以制夷”。他还以俄国彼得大帝为例来阐述“师夷长技以制夷”的思想:俄罗斯摆脱鞑靼蒙古人的统治,建立了统一的中央集权国家后,“始抗衡欧罗巴洲各国”,俄国“人犹雄悍,未谙西洋技艺”。到彼得大帝时,他“聪明奇杰,离其国都,微行游于岩士达览等处船厂、火器局,讲习工艺,旋国传授,所造火器、战舰,反优于他国,加以训兵练阵,纪律精严。迨至近日,底利尼王攻取波兰国十部落,又击败佛兰西国王十三万之众,其兴勃然,遂为欧罗巴最雄大国”。[①]应该指出的是,魏源所说的“悉夷”和“师夷”,并非仅指工艺、科技等先进的科学技术,也包括西方的思想文化,所以他在《海国图志》论述自己变法图强的思想时,涉及的内容十分广泛。在这部被称作是“简明世界史”的著作中,包括政治、经济、军事、科技、历史、地理、宗教、文化、教育,以至风土民情等等。

19世纪末、20世纪初,中国社会的半殖民地化进一步加深,内忧外患进一步促进了近代中华民族的觉醒。1898年,严复所译赫胥黎《天演进化论》一书出版,该书系统阐释了“物竞天择,适者生存”的原理,使中国思想界深受震动。此后,不少欧美和日本学者的社会进化论著作,陆续译成中文出版,如马君五译《斯宾塞社会学原理》(1903年)、赵兰生译《斯宾塞干涉论》(1903年)、吴建常从日文转译美国吉丁斯著《社会学提纲》(即《社会学原理》)、章太炎译岸本能武太的《社会学》(1902年)、麦仲华译有贺长雄的《社会进化论》,以及欧阳钧译远藤隆吉《社会学》(1911年)等。进化论日益深入人心,使中国民气为之一变,成为广大爱国知识分子思想解放、变法图强的新的思想武器。

进化论作为对社会政治经济生活产生重大影响的社会思潮,同样猛烈地冲击着中国封建史学的基础,进化论和进化历史观成为当时新的史学思潮的理论基础,它的出现向“天不变,道亦不变”等封建传统思想,以及“一治一乱”等封建史观提出了强有力的挑战。20世纪初,梁启超以进化论、进化史观为理论基础,发起了“为史界辟一新天地”的“史界革命”,揭开了中国近代史学发展的序幕。他认为“史界革命”的意义远超出学术本身,而关系到国家和民族的前途;史学是社会的折射,中国史学的陈腐和落后,是中国社会发展落后的重要原因之一。因此,“史界革命不起,则吾国遂不可救”,不能立于世界之林。

梁启超对封建循环史观和进化史观作了明确的区分,认为循环是“进化有一定之时期,及期则周而复始”,而“进化者,往而不返者也,进而无极者也,凡学问之属于此类者谓之历史学”。[②]在此认识基础上,他多次阐释其历史进化思想和进化史观,他说:“数千年之历史,进化之历史,数万里之世界,进化之世界也”,而且“天下进化之理,无有穷也,进一级更有一级”。[③]因此,他强调历史学的性质是“叙述数千年来各种种族盛衰兴亡之迹”,而历史学的精神则是“叙述数千年来各种种族盛衰兴亡之故”。[④]

进化论和近代中国社会的变革有着直接的联系。近代中国民主革命的伟大先行者孙中山,领导武昌起义推翻帝制,积极捍卫共和制度,为改造旧中国立下了丰功伟绩。他的政治思想成为近代中国思想史的宝贵遗产。应该指出的是,社会进化论不仅是孙中山历史哲学思想的核心,而且也是他的整个政治思想的基础。他说,达尔文《物种起源》一书问世后,“则进化之学,一旦豁然开朗,大放光明,而世界思想为之一变”。孙中山将达尔文进化思想与其政治理想结合起来时,突破了生物进化论和一般社会进化论的思想局限。在他看来,人类历史分成物质进化时期、物种进化时期和人类进化时期三个阶段。他强调人类的历史是一个由蒙昧到文明的进化过程,但又反对人类社会的进化照搬动物的进化过程。因此在人类进化时期,应当用“仁义道德”代替“弱肉强食”,用“互助”、“仁爱”代替“竞争”、“杀戮”,只有这样,才能消灭种族压迫和仇视,实现“天下为公”的美好理想。[⑤]

早在19世纪70年代,欧洲工人运动和社会主义学说即开始传入中国。1871年巴黎公社革命开始了世界无产阶级革命的历史进程时,王韬和张宗良撰写《普法战纪》,记述了巴黎无产者的伟大斗争。20世纪初,留日学生马君武、朱执信等介绍了马克思恩格斯的生平事业,并在《社会主义与进化论比较(附社会党巨子所著书记)》、《德意志革命家小传》等著者中,评述了《共产党宣言》、《资本论》中所论述的唯物史观基本原理。

1917年俄国十月革命后,马克思主义在中国开始得到传播,社会主义思潮逐渐成为有影响的社会潮流,这是和中国工人阶级作为一支独立的政治力量,开始登上政治舞台紧紧联系在一起的。而“五四”之后,马克思主义得到更广泛的传播,在中国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日益产生着更加重要的影响。正是在中国旧民主主义革命结束、新民主主义革命开端的特定历史条件下,马克思主义史学异军突起,成为20世纪上半期中国史坛最重要的内容之一。它的理论基础唯物史观不仅是马克思主义史学理论的核心,而且也是当时社会思潮之一的社会主义思潮的重要组成部分。

唯物史观和马克思主义的史学理论对20世纪中国史学的发展,产生了无可替代的重要影响。等开始用唯物史观认识和分析中国历史,向封建主义史学和当时颇有影响的历史进化论提出了强有力的挑战。1919——1920年,在《新青年》等刊物发表《唯物史观在现代史学上的价值》、《马克思的历史哲学》、《史观》、《研究历史的任务》、《物质变动与道德变动》、《由经济上解释中国近代思想变动的原因》等文章,表明他已彻底摆脱了庸俗进化论的影响。作为一名马克思主义者,还对史学的一系列基本理论问题初步进行了唯物主义的概括,强调“发明历史的真义的是马克思”。[⑥]

1920年秋,在北京大学史学系讲授《唯物史观研究》,同时还开设《史学要论》、《史学思想史》等课程。如果说《史学思想史讲义》是我国最早用唯物史观总结西方史学发展历程的西方史学理论研究的专著,那么,1924年5月出版的《史学要论》,则是我国第一部系统论述马克思主义史学理论的专著。他强调历史研究不能脱离先进世界观的指导,历史学应该重视理论的概括和总结,不能永远停留在史料的记述和整理上,从而为中国马克思主义史学的建立奠定了坚实的理论方法论基础。

中国马克思主义史学是风云变幻的中国大革命时代的产物,它自诞生之日起,就同中国革命实践保持着密切的联系。等马克思主义者结合中国的历史与现实,自觉地回答当时中国社会发展中提出的一系列尖锐的问题。继之后,郭沫若、吕振羽、范文澜、翦伯赞、侯外庐等堪称中国马克思主义史学的优秀代表。他们不仅是学识渊博、才华出众的历史学家,而且是自觉投入争取中华民族解放斗争的坚强战士。他们以马克思主义的唯物史观为理论指导,努力做到理论联系实际,将历史学研究与中国革命的前途和命运紧紧联系在一起,他们的史学思想和一部部精品力作是中国马克思主义史学的宝贵财富。

中国马克思主义史学诞生之后,迫切需要回答的问题是中国历史上究竟经过了那些社会经济形态?这不仅是重大的史学理论问题,而且是当时中国革命的现实问题。它涉及到中国的历史进程和世界各国有无共同的发展规律?马克思主义学说的基本原理,特别是马克思主义人类社会发展学说,以及整个马克思主义学说,是否适用于中国?中国社会史论战的中心内容,是中国历史上究竟经过了那些社会经济形态?在论战中,马克思主义史学家坚持以唯物史观为理论指导,在实证研究的基础上,明确指出中国和世界各国有共同的发展规律,中国革命是符合历史矛盾运动方向的产物。这不仅彻底粉碎了国民党的反革命“文化围剿”,也使中国马克思主义史学经受锻炼和考验。没有马克思主义的理论指导,没有马克思主义与中国革命实际相结合,就没有新中国。在建立新中国的伟大斗争中,马克思主义史学做出了它应有的贡献。

以上简略的回顾使我们认识到,在20世纪,史学理论研究作为中国历史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和中国社会历史发展的脉搏一起跳动的。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作为史学理论所依托的有生命力的史学思潮,往往和反映社会历史矛盾运动发展趋势的社会思潮有着直接的联系。在这种情况下,史学思潮和社会思潮是分不开的,史学思潮同样也是社会思潮,或者说,史学思潮是社会思潮的重要组成部分,如上世纪初在我国广泛传播的进化论—进化史观,以及后来代替它的唯物论—唯物史观等……,当然,在近代以来的中国史学发展历史上,还曾出现过其他种种史学理论或史学思潮,但很快就消失了。它们之所以昙花一现,成了过眼烟云,是因为它们脱离了史学自身发展所离不开的时代的需求,脱离中国史学所依托并深深扎根其上的中国社会发展的实际。

在中国史学发展史上,进化史观和唯物史观,最初都是少数先进知识分子个人的选择。鸦片战争后,特别是1895年中日甲午战争、20世纪初八国联军的入侵,使中华民族的危机空前加剧,面临着“亡国灭种”的危险。魏源、严复等宣传社会变革和进化思想,以“优胜劣败”、“适者生存”为核心的社会进化论风靡一时,救亡图存、求强求富成为中华民族的共同愿望,他们的选择符合中华民族的根本利益,符合历史发展的潮流,正是在这种特定的历史条件下,个别人的选择才有可能成为社会的,以至整个民族的选择。梁启超等顺应历史大势倡导新史学。这样,以进化史观为理论基础的新史学自然有了存在和发展的土壤,并对中国新史学的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超级秘书网

同样,、蔡和森、李达、瞿秋白等中共早期领导人当时对唯物史观的选择,虽是少数人的个别的选择,但是这种选择符合历史矛盾运动的前进方向。尽管最初这种选择在社会生活中的影响并不大,但却充满了生机和希望,所以俄国十月革命后,随着马克思主义在中国广泛传播,中国工农革命运动与马克思主义相结合,少数先进分子的选择逐渐成为阶级的、社会的选择。历史唯物主义唯物史观不仅是20世纪中国的重要社会思潮,而且也是20世纪中国马克思主义史学的理论基础。

历史学作为一门科学,他的发展总是和社会的发展同步的。不难看出,任何一种反映社会要求的崭新的历史观,以及与之相联系的历史学思潮,同提出并发展它们的人们一样,都是历史的产物,都是在一定的历史时期内的特定历史条件下的产物。任何人都不可能超越历史,同样,任何一种历史观、历史思潮也不可能超越历史;如同任何人不可能随心所欲地创造历史一样,也不可能随心所欲地创造出历史学的理论和史学思潮。那种脱离历史学和社会发展实际,凭一时的冲动和激情,动辄就宣布有了什么“创新”,或想创造出什么新的理论体系来,实际上是不可能的。

社会变迁论文范文第2篇

[摘要]自明中期起,赣南社会掀起一股造风水、兴科举的热潮。在这股热潮中,地方官的倡导、地方绅士的响应起了很大的作用。明代赣南社会出现这股热潮,表明了明代中期以来中国传统社会追求“士绅化”的心态。把风水和科举联系起来,虽然是中国人祈福求祥心态的自然反映,但并非单纯是风水术上的一个发展问题,更不是赣派风水发源地赣南独特的社会现象,而是宋以来南中国整体社会变迁的一个过程和结果。风水这类看似游离于官方意识形态的民俗观念,其实蕴藏着非常复杂的国家与社会的互动关系,应放置于整体社会变迁的背景中加以考察。

TheMovementofIntegratingGeomancywithImperialExaminationofSouthernJiangxiandGentrificationofRuralSocietyinMingDynasty

KeyWords:MingDynasty;SouthernJiangxi;geomancy;imperialexamination;gentrification

Abstraet:AfashionofgentrificationoflocalpeopleinitiatedbylocalofficialsandgentryemergedinSouthernJiangxiregioninthemid-MingdynastywhichindicatedthegentrificationofruralsocietyofSouthernJiangxi,asmoreandmorelocalpeoplechangedgeomancyinordertomakeprogresswithimperialexamination.ThoughitisthenaturalreflectionofChineseideologyofseekinghappinessandluckthatintegratedgeomancywithimperialexamination,itwasnotbecauseofthedevelopmentofgeomanticmagicartsratherthanasaresultofthespecialfolkcustomofSouthernJiangxi.ItistheprocessandresultofthewholesocialchangeofsouthernChinafromSongdynasty.Thereisacomplexrelationbetweenthestateandthepersonalinthefolkcustomslikegeomancy,whichseemedtohavenorelationwithofficialideology.Soweshouldresearchitonthebackgroundofwholesocialchange.

自郭璞提出“风水”概念以来,风水就与人民的生活息息相关,成为中国传统社会的重要观念之一。除了从理论和技术上对风水进行阐述的大量著作以外,迄今为止,关于风水与社会生活的研究,大多从民俗层面论述风水与丧葬、居住环境、改变命运等方面的关系,尚未从区域社会变迁角度进行关注。①实际上,风水术的流行与传播,和具体区域社会变迁联系甚紧,并随时代变迁而注入新的内涵。赣南是赣派风水的发源地,民间讲求风水有较长的历史,风水之说有相当的影响。特别是明清时期,赣派风水术不仅和赣南人民生活密切相关,而且还流布天下,影响及至皇陵的构造。②就明代赣南社会而言,比较引人注目的现象是,风水之说和科举兴旺联系在一起,兴起一股造风水以兴科举的热潮。本文拟以明代赣南为中心,结合区域社会变迁历史,对这一热潮进行阐述,以期揭示风水与区域社会变迁之关系,并藉此洞察明代社会变迁的一个侧面与时人心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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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关于风水的研究文章很多,就笔者所及,从民俗角度研究风水的主要成果有:张邦炜《两宋时期的丧葬陋俗》,《四川师范大学学报》1997年第3期;万陆《杨益的风水文化观及其实践》,《江西社会科学》1998年第3期;廖鸿《风水大著于世的六朝丧葬习俗》,《中国社会工作》1998年第6期;雷玉华《唐宋丧期考——兼论风水术对唐宋时期丧葬习俗的影响》,《四川文物》1994年第3期;关传友《中国古代风水林探析》,《农业考古》2002年第3期;曾建平《潮汕民居的美学意义——以陈慈夤桥宅个案研究为例》,《汕头大学学报》2003年第5期;黄艳燕《风水与古代小说中的改运主题》,《十堰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4年第2期;李黛岚、柳云《客家风水民俗刍议》,《江西社会科学》2004年第11期。

②韩振飞、姚莲红《浅谈杨筠松及赣派风水术》,见《赣文化研究(总第4期)》,南昌大学《赣文化研究》编辑委员会1997年编;林忠礼、罗勇《客家与风水术》,《赣南师范学院学报》1997年第4期。

一引言:王阳明倡学赣州与赣南科举的相对落后

正德十二年(1517),明代著名思想家王阳明就任南赣巡抚。王阳明在南赣巡抚任上,不仅在军事上镇压地方盗贼,安抚民众,确立官方社会秩序,而且还在南赣巡抚治所——赣州大力宣扬其“心学”,一时之间,赣州云集了大量的往来学者和王门信徒。由于学者众多,王阳明专门建濂溪书院以住学者,史称:“(正德十三年)九月,修濂溪书院。四方学者辐辏,始寓射圃,至不能容,乃修濂溪书院居之。”[1](卷三三《王阳明年谱》)

赣州城中学者云集的盛况促进了赣南的求学之风,“在赣虽军旅扰扰,四方从游日众,而讲学不废。……而赣俗丕变,赣人多为善良,而问学君子亦多矣”[1](卷三八《阳明先生行状》)。王阳明的赣南籍弟子中,何廷仁、黄弘纲名满天下。罗洪先记载说:“嘉靖戊子余计偕北上求友,四方咸日:君不闻,阳明之门所评乎,‘江有何黄,浙有钱王’。盖指雩都有何善山秦、黄洛村弘纲与绍兴钱渚山宽、王龙溪畿也。”[2](卷八《明故承德郎南京工部屯田清吏司主事善山何君墓志铭》)之后,又有一批学者以其为师,传其学术。例如雩都在何、黄二人去世后,建有濂溪、阳明、善山三先生祠并有祠田,“皆乡大夫袁君沂、周君文、胡君夷简,予先族祖乔、崇等营度之。诸君子复为之期,率诸后进诣新建、善山两祠,以其讲之何、黄诸公者,讨论而服习之”[3](卷上《濂溪、阳明、善山三先生祠田记》)。虽然后来吉安等地的江右王学远比赣南发达,但王阳明在赣南宣扬“心学”的历史以及赣南江右王门这一群体的出现,使赣南成了士大夫笔下的王文成公“息马论道过化最久之地”[4](卷一一《祠庙》)。

然而,与“姚江之学,学在江右”的说法形成对比的是,明代赣南科举并不兴旺,人才寥寥。①正如嘉靖《南安府志》所言,“南、赣二府每大比于乡,类不及吉、饶、临、信得士之众,以为下邑荒陋,则未免寡昧”[5](卷一六《学校》)。万历年间时人杨守勤对赣州的科举现状表示疑惑:“自王文成昭揭圣修,倡学兹土,至今士品为他邑冠。乃举制科者,往往逊他邑,青衿诧语:祀弗专与?文弗耀与?抑赭垩不满于景纯之目也?”[4](卷二四《学校》)

事实上,如何采取措施,振兴赣州、南安二府的科举,一直是明代赣南地方官和绅士在努力解决的问题。早在王阳明就任南赣巡抚之前,赣南就已有试图通过改造风水以兴科举的活动,影响所及,几乎所有的府州县学都进行过改迁与重建,大量风水塔也由官方和民间合力兴建。

二府州县学的改建与风水塔的大量出现

以赣州府学和县学为例(赣州府城所在地为赣县),就先后在成化四年(1468)、嘉靖四十一年(1562)、万历三十二年(1604)进行过三次搬迁,而且每次搬迁的理由都是学校的风水不利于科举。

关于成化四年赣县府学(包括县学)的搬迁,明人彭时有如下记述:

赣于江西为巨府。其城据章贡二水合流之处,山川雄秀,风气固密,形势概可知矣;然郡、县二学,自宋以来俱在城内之东南,面壁城垣,未足以当其胜。入国朝百年之久,教养具备,而科目乏人。或者以为地有不利,而有司惮难,莫之能改。成化丙戌,山东曹侯凯来知府事,厌其卑陋,既以改迁为己任,乃相其宜,得学之西北偏景德寺,其地隆高亢爽,后接郁孤台,前对崆峒山,山势耸拔如卓笔状。喜曰:建学育才,莫宜于此。即召寺僧以府学易之,并县学迁焉。……

二学成,规模宏壮观丽,有以出尘嚣而挹清旷,加于其旧远甚。始迁之岁,诸生名乡荐者二人,明年进士及第者一人,邦人父老咸喜。……乃寓书翰林编修董越俾征予文,越即及第者也。[4](卷二三《学校》)

按彭时的说法,赣州“科目乏人”的原因是“或者以为地有不利”,而知府曹凯把学校迁到一所佛寺,在当时并非轻易之事。上文中提及的进士及第的郡人董越就说:“学本景德寺基,谈者皆以其当崆峒之胜,顾或惑于利害,无敢易之。曹侯为赣之三年,有言及者,遂慨然日,作养人材,维持风化,于学当先。浮屠但有地以容足矣,彼岂得专是胜邪?”[6](志一一《艺文》)曹凯之所以坚持把学校搬迁到景德寺的重要理由乃是景德寺地理上的“当崆峒之胜”,“山势耸拔如卓笔状”。就在赣州府县学搬到景德寺的当年,赣州“名乡荐者二人”,明年,董越进士及第,后官至兵部尚书,迁学的效果似乎非常明显。

有意思的是,嘉靖四十一年(1562)南赣巡抚陆稳又把赣州府县学从景德寺迁出,陆稳把赣州府县学从景德寺搬迁走的理由也是“堪舆家弗之善,思复其旧”[7](卷二○《纪言志二》)。万历三十二年(1604),南赣巡抚李汝华等地方官,因为赣州“乃举制科者,往往逊他邑”,而“相与质之形家,佥谓景德旧址,丰隆宏敞,延袤正方,北亘郁孤,南瞰崆峒,凤池匪遥,翠玉可枕,如彭学士所称洵吉壤”。[4](卷二四《学校》)结果,嘉靖年间“堪舆家弗之善”的景德寺地址又成了“吉壤”,李汝华等又把赣县县学迁到景德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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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有学者认为,江右王学的发达没有推动江西的科举,甚至可能对科举还有一种反作用。参考吴宣德《江右王学与明中后期江西教育的发展》第360页,江西教育出版社1996年版。但笔者目前还没有发现有确实的材料证明此种说法。

在明代赣南,类似赣州府县学这样多次搬迁儒学的例子并不少见。笔者根据地方志有关修建儒学的记载,制成下表。

从上表可以看出,赣南大部分县都改建了儒学,各县改建的理由,基本上都解释为风水不利,导致科目乏人,而雩都县儒学也和赣县一样,经历了三次搬迁。

明代赣南还出现了兴建文峰塔的风潮,目的也是为了振兴当地科举。以瑞金县为例,该县在明末就建了二座文峰塔,动员了全县许多绅士耆老。康熙《瑞金县志》记其事曰:

龙珠塔,县西南五里。本县峰峦耸秀,江水环带,亦称佳丽。惟是西南少秀拔峰。故议以西南赤硃岭为县水口,位属辛,宜建天乙贵人峰。以南面方巾岭,位属巽,宜建云霄状元笔。久议未就。万历壬寅冬月,知县堵奎临酌合邑议,申详道府。首先倡俸,更募邑人,会同邑绅钟譔、赖聘、朱善卿、钟彦、许宗谟、杨永皋,举人杨以杰,监生刘希善、刘选、杨正学,庠生谢元璇、李汶、许继廉、杨以任等总督其事,慎选耆老谢仲诲、杨可俪……(下列23人名字,引者注)分理其事……扁曰:龙珠塔。庶几风气秀发,人文振起。[8](卷三《建设·台塔》)

兴建龙珠塔完全是由于风水上的理由,建塔的过程惊动了从知县到举人、监生、秀才、耆老等地方上的各色人等。随后,瑞金又兴建了“与龙珠寺塔相对”的“巽塔”,名为“文兴塔”。瑞邑人士对二塔寄予厚望:“巽、辛二塔对峙,屹然凌霄,后日必有人文振起,秀甲寰区者矣。”[8](卷三《建设·台塔》)

兴建文峰塔的并非瑞金一地,现略引几段相关史料如下:

(大庾)东山望旭,西华倚空,万古巨瞻,一方雄镇,顾以巽峰少锐,堪舆家致有异言,必须文笔增巍,经学士取为吉兆……建石塔于龙华院之东。[9](卷三二《重建文峰塔疏》)

(上犹县)卢公塔,在县东五里,本府同知卢洪夏……见犹邑科目寥寥,由水口文峰低小,乃建七层浮屠于巽山之巅,自是人文顿盛,邑人呼日:卢公塔。[10](卷三《寺观》)

据文博专家介绍,赣南明清时有古塔40余座,没有一例属于佛教意义上的塔,全部为文峰塔,[11]从中亦可见赣南当时改造风水以兴科举的热潮。

三绅士的参与和民众的响应

在明代赣南出现的改造风水以兴科举的活动中,地方官的倡导固然十分重要,但我们可以看到,地方绅士也积极地参与其中,他们或亲自倡导,或捐款捐物,或董事监工,成为保证活动进行的重要力量。特别是兴建学校和风水塔都需要不菲的经费,仅靠官府的“公帑”是远远不够的,地方绅士和民众在经费上的捐助亦十分关键。

从上文的《明代赣南府县学修建表》可以看出,大部分府县学修建的经费,除了官府开支外,还有来自地方士大夫、父老等民众捐助的部分。当然,在美其名曰“义助”的背后,应该也有摊派的可能。不过,科举的兴盛直接关系到本地民众的升迁和地方的政治格局,地方士大夫的倾力支持也在情理之中。如果说,许多府学与县学的建立经费尚可来自于“公帑”的话,众多文峰塔的建立经费则基本来自绅士和耆老等地方士人的捐助。

在一些宗族聚集之地,则可能会以宗族为单位建设文峰塔,其建设经费自然来自于宗族。请看如下事例:

(雩都县蜚英塔)塔当先师庙巽址,是为文明之统,命曰:蜚英。……予问费从所出入,父老谢文魁等曰:吾侪世居兹土,倘赖天灵,自今以迨千百世,诸宗子姓,蔚为国华,则当各以其宗助。[3](卷上《蜚英塔记》)吾乡名营前,里日:村头,陈、蔡二姓卜居斯地,自宋末由元明以迄清,数百载矣。前明天启间邑侯龙以公事来登临览胜,窃叹东方文峰低陷爰斜,两姓建造宝塔,嗣是游泮登科者相继而起。[12](《胨蔡嗣孙仝撰序》)

很明显,以上二地文峰塔的兴建和地方宗族自身的兴旺是紧紧联系在一起的,这也揭示了地方绅士为何热衷于改造科举的原因。

地方民众对风水的信心和对科举的热心是和地方绅士的积极倡导密不可分的,许多民众则是随着绅士的倡导而被卷入。明末清初宁都地方名流魏禧在与友人书中回忆了自己于明末主持的建修风水的活动,他说:

适闻邑中有议拆大东、小东新城,而兄将主其事,弟笑叹惊怖,甚以为不可也。……居民尚赖此为屏障。一旦以莫须有之风水劳民伤财,以坏生民万世之利,吾不知其何心也。……又闻将起塔于巽峰。吾意说者必谓移城砌塔,一举两得。不知工费出办何所?……犹记壬午场后,吾邑以连科不得第,有建修风水之说。弟少年不经,妄听轻作,遂同令弟毅然任之。结怨费财,日营无益。[13](卷七《与友人》)

宁都清初建城砌塔之举,可谓明代赣南地区造风水、兴科举活动的继续,新城要拆毁的原因是“谓衙背受新城直冲,东门一带送水,于形势为不利”[14](卷四《城池》)。亲自主持过崇祯十五年(1642)壬午场后造风水、兴科举活动的魏禧,仍清楚地记得当年的冲动与热情,而力劝友人不可重蹈上一次的覆辙,不应“主其事”。可见,地方绅士往往是这类活动的主持者,但像宁都拆城建塔这种涉及面很广的活动,没有大量民众的支持要完成同样也是不可想像的,而地方民众的支持则来自于对风水的信心和对科举的热情。

正是基于对民众热心科举的认识,地方官才有意识地加以引导,倡导民众改造风水,振兴科举。明人杨守勤解释赣南地方官热心于以风水之说来搬迁学校的举动时说:

予为诸君子之心,岂惑堪舆,总为赣士。盖人情无与萃涣则不专,无与激昂则不奋。工之肆,齐之庄岳,专故也;下流而邑醪,决胜终食,奋故也。今士专且奋矣,而缵成大道,步趋文成者,又方为尔赣士鹄,宜何省惕,以仰副上人立学意耶?倡率而鼓舞之,是诚在子。[4](卷二四《学校》)

按照杨守勤的解释,地方官就是利用堪舆学说来“倡率而鼓舞之”。

这种地方官首肯或提议、绅士积极倡导、普通民众积极响应的运作模式是当时大多数风水建筑得以顺利进行的重要原因。上引的许多事例都显示出了这种运作模式的存在,现再举一例。康熙《瑞金县志》卷三《建设·台塔》记曰:

壬田塔,招召乡一里。壬田为瑞金沃壤,山水环抱,一望平衍,实为秀区。而双流合汇之际,殊觉低陷,以故文士层出,科目少兴。知县潘舜,历过其地,诸生攀辕而请。以形家言,于坤方宜建一塔。乡绅朱善卿、许宗谟,生员朱国卿、朱文绍等呈词,愿捐赀倡义,不动官费,乡人喜助如云,朱统与等董其事,其塔遂成,扁曰龙见。

壬田龙见塔的修建经过仍是绅士倡导——知县首肯——民众响应,经费则“不动官费,乡人喜助如云”,从中亦可窥见明代赣南社会整体对造风水、兴科举活动的热心。

四造风水、兴科举现象与社会变迁及社会心态

我们注意到,六朝以来,风水之说渐渐流行,风水多和丧葬礼仪、住宅选址等活动联系起来,在求“利”观念的驱动下,人们企图通过对风水的追求来获得命运的改变,祈福求祥。①在科举日渐重要的明代,把风水和科举联系起来,也是很自然的事情,并非赣派风水起源地赣南独有的现象。但是,宋元时期特别是宋代,也是科举相当发达的时代,为什么赣南没有出现明代那样官方与民间共同推动的造风水、兴科举的社会热潮呢?笔者认为,明代赣南普遍出现的造风水、兴科举现象并非偶然,而是和南宋以来赣南的社会变迁紧紧联系在一起的。②

赣南由于处于闽、粤、湘、赣四省边界,加上地形以山地为主,历来是令统治者头痛的盗贼多发区。北宋治平年间,王安石在论及虔州(赣州)风气时说:“虔州江南地最旷,大山长谷,荒翳险阻,交广闽越,铜盐之贩道所出入,椎埋盗夺鼓铸之奸,视天下为多。”[15](卷八《虔州学记》)南宋初年,江西制置大使李纲亦言:“然虔之诸县,多是烟瘴之地,盗贼出没不常。朝廷初无赏格,士大夫之有材者,多不肯就,又难强之使行。”[16](卷一○一)在宋代士大夫眼中,赣南由于山区尚未开发,盗贼问题严重,是一个士大夫不愿履任的偏僻地区。

文人们固然以传统舆地学的“山水孕育人文”的观点解释赣南的盗贼问题,但宋代赣南山区开发尚未展开,社会风气未被士大夫“教化”也是事实。直至明初,赣南部分地区仍被描述为“地旷人稀”的“烟瘴之地”,明初曾任石城训导的杨士奇言:“赣为郡,居江右上游,所治十邑皆僻远,民少而散处山溪间,或数十里不见民居。里胥持公牒征召,或行数日不底其舍,而岩壑深邃,瘴烟毒雾,不习而冒之,辄病而死者常什七八。”[4](卷六六《艺文·明文》)

不过,宋代以后(尤其是南宋),赣南的开发也在不断地进行,据曹树基估计,南宋时期,特别是淳熙年间,官府所控制的人口有明显的增加,比北宋太平兴国年间增加了三倍多。[17]同时,赣南社会也正在发生变化,人文景观亦有所改变。由于著名理学家程颐、程灏曾在赣南向周敦颐学习,赣南作为“先贤过化之地”、“理学发源地”得到强调,南宋时期兴建了许多书院,著名的有南安军的道源书院、兴国的安湖书院等。元代除了继续宋代兴建书院的趋势外,另一个有意思的现象是,某些大族祖先的“贤良祠”修建于州县学附近,著名的有宁都的孙氏和黎氏等。

自明代中期起,大量流民进入赣南,一方面带来山区的开发,另一方面则引发了非常严重的盗贼问题。根据曹树基的研究,明中期以后,赣中、广东、福建流民逐渐进入赣南开发山区,至清初达到高峰。流民大量进入,使赣南山区得到开发,形成了今天赣南的农林生产格局。③但明代赣南仍是盗贼频繁、风气劲悍之地。嘉靖《虔台续志》载:“宦途言:江西诸郡,率赣难治也。”[18](卷一《赣州府十县略述》)明人有记曰:“(兴国)民气近悍尚斗”;会昌“山竣水驶,民质刚劲”;安远“山峻水激,人多好胜”。④弘治八年(1495)朝廷专门在赣州设立南赣巡抚,负责弹压闽、粤、湘、赣四省边界的盗贼活动。与此同时,赣南的地方社会也开始转变,特别是正德年间明代思想家王阳明就任南赣巡抚后,一方面实行乡约和保甲等措施进行基层控制和教化,另一方面则大力提倡社学、宣扬“心学”,试图以儒家的理念来改造基层社会。王阳明的做法基本被后来的南赣巡抚所沿袭。经过地方官和本地士大夫的努力,儒家理念在赣南地方社会影响渐大,具体表现为地方社会中宗族组织勃兴、地方社会追求科举成功的心情日渐急切、神明信仰“正统化”等等。因此,在县学普遍被改建、大量风水塔出现的现象背后,反映的是儒家理念在地方社会影响的增大。这应该是宋以来赣南社会变迁的一个结果,其背后蕴藏着赣南社会整体变迁与转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①张邦炜《两宋时期的丧葬陋俗》,《四川师范大学学报》1997年第3期;雷玉华《唐宋丧期考——兼论风水术对唐宋时期丧葬习俗的影响》,《四川文物》1994年第3期;黄艳燕《风水与古代小说中的改运主题》,《十堰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4年第2期。

②笔者曾以《12—18世纪赣南的地方动乱与社会变迁》为题完成博士论文(中山大学,2001),以下关于赣南宋至明代社会变迁的论述未注明出处者均来自于本人的博士论文。

③曹树基《明清时期流民与赣南山区的开发》,《中国农史》1985年第3期;万芳珍、刘纶鑫《客家入赣考》,《南昌大学学报》1994年第1期;万芳珍、刘纶鑫《江西客家入迁原由与分布》,《南昌大学学报》1995年第2期;饶伟新《明代赣南的移民运动及其分布特征》,《厦门大学学报》2000年第3期。

④转引自《赣州府志》卷二○《风俗》,同治十二年(1873)本。

正因为如此,便不难理解,与造风水、兴科举的举措同时进行的是毁淫祠、拆道观的活动。雩都蜚英塔的地基,就是知县用“所辟淫祠易之”而得到的。[3](卷上《蜚英塔记》)更有意味的是,在雩都,原本是佛塔的重光塔,在这场活动中转化成了文峰塔。明末赣南另一位著名学者李涞记其经过曰:

塔虽因缘释氏,然当邑治右,缠逆江流而屹然砥柱,固足善也。……岁壬辰,静齐黄侯来宰是邑……乃告于众日:塔之就圮也,风气漓矣!邑之有龙舟会也,以尚鬼,然而侈且狂矣!吾亦乌能坐视夫厚储黩鬼之资以益狂?孰与移之葺塔。……邑之人文昌乎,物力阜乎,生齿繁乎![3](卷上《重光塔记》)

雩都县令以龙舟会的费用来修葺重光塔,并赋予佛塔以文峰塔的功能,正是具有“正统性”的儒家观念影响扩大的表现。

五余论

上文论述了明代赣南社会出现的兴风水、造科举的热潮,并指出,赣南社会出现这种官、绅、民集体参与的社会现象,和宋以来赣南地方社会不断接受儒家“正统”理念有关,是明代赣南社会整体变迁与转型的表现。笔者认为,从赣南如此热烈和普遍地造风水、兴科举的潮流中,不仅可以看出宋以来的赣南社会的自身变迁,也可管窥明代社会的一个非常普遍而值得重视的变化——乡村社会的“士绅化”。郑振满通过研究明清福建家族组织与社会变迁,指出宋到明代“宗法伦理庶民化”的趋势。[19]而科大卫和刘志伟则进一步指出,“宗法伦理庶民化”过程也是庶民利用礼教来把自己“士绅化”的过程,明初至清中叶,科举功名的附会更为普遍化,助长了乡村社会的“士绅化”,其背后是国家意识形态在地方社会的认同和推广。[20]因此,明代赣南出现的造风水、兴科举的热潮,是明代社会“士绅化”的表现,也是宋以来国家意识形态在赣南地方社会推广的过程和结果。

因此,笔者相信,虽然在求“利”观念的指导下,改变风水来追求科举的发达,乃是非常自然的现象,但是把风水和科举联系起来,出现如此大规模的从官方到民间共同推动的造风水、兴科举的热潮,并非单纯是风水术上的一个发展问题,更不是赣派风水发源地赣南独特的社会现象,而是宋以来南方中国整体社会变迁的一个过程和结果。风水这类看似游离于官方意识形态的民俗观念,其实蕴藏着非常复杂的国家与社会的互动关系,应放置于整体社会变迁的背景中加以考察。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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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刘节.南安府志[Z].嘉靖十五年(1536)本.天一阁方志选刊续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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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曹树基.赣、闽、粤三省毗邻地区的社会变动和客家形成[A].历史地理(第14辑)[C].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7.

[18]谈恺.虔台续志[Z].嘉靖三十四年(1555)本.

社会变迁论文范文第3篇

根据我们对研究型教学法的理解,我们认为要在教学中执行好这种教学方法,需要从七个方面进行设计,这七个方面分别有不同的侧重点和目标。

1.探究路径:科学求证

高等教育中的教学过程本身兼有给予学生知识和带领学生求证的两大任务,后者可提升学生的研究能力和教师自身的研究水平。因此,在高等学校实施研究型教学法,教师要引导学生具有较强的怀疑精神,对学习中遇到的一些重要“结论”要敢于通过科学的方法去求证或者证伪。要达到这一目的,教师首先要能够向学生提出该领域的前沿问题或者带有学科视角的问题,然后学生才能有效地以教师给出的问题为线索开展科学求证工作,进而推动学生阅读、思考、调查和实验。学生在求证时,教师要引导学生依据“理论→判断→命题→假设→概念→变量”的逻辑序列展开科学的求证工作,切忌主观臆断。

2.教学诉求:理论探源

研究型教学法与其它教学方法不相同的地方,就是它的诉求目标锁定在学科的理论渊源和相关理论的发展线索。这种教学诉求要求教师和学生在教学和学习过程中,就所学习或所研究的问题寻求理论渊源,在寻求理论渊源的过程中对研究问题所涉及的理论进行逻辑梳理,从而掌握该学科的理论结构体系,并在掌握理论的基础上寻求问题的解决。这样,学生既掌握了理论又明白了问题的解决方法,实现了理论知识与实践经验的结合。

3.发问基础:找真问题

研究型教学法要求教师引导学生寻找与该学科相关联的具有现实意义的真问题,并对此发问。寻找真问题需要具备一定的敏感力、想象力和对社会发展的责任感,因为真问题需要反映社会发展现实需要,对真问题的寻找不仅可以培养学生的务实精神,戒除假、大、空的不良习气,还可以增强学生的研究能力,推动学科本身和社会发展之间的契合,使学科的发展为社会建设服务。

4.教学氛围:师生协同

研究型教学法要求教师改变课堂上传统的师生关系,以协同解决某一问题。教师为学生给出研究方向、研究课题、研究思路,要求学生定时完成指定任务;而学生的角色是根据教师的布置,以问题为线索收集并阅读大量课内外材料,提出自己的研究计划,从事实证研究,并最终完成研究计划。因此,课堂上更多的是教师和学生之间协同讨论、互相启发、共同解决问题。

5.教学形式:汇报讨论

与传统的教师主讲模式不同,研究型教学法要求教师在课堂上只花单元课时1/5左右的时间向学生介绍经典研究成果和研究思路,让学生了解可供模仿的范式以及应该避免的问题。进而要求学生分别汇报自己的读书心得、研究计划和研究结果,并由此展开理性讨论。讨论要求言之有据,以理论发展线索为框架,以研究发现为素材,以科研方法为切入点。

6.教学目的:提升研究能力

毫无疑问,建立在研究基础上的创新才是可以实现的和可持续发展的,研究型教学法的根本目的还是提升教师和学生的研究能力。因此,研究能力的提升是整个教学法的基本意识和导向。

7.成绩评定:重平时表现和最终的研究成果

研究型教学法要求教师特别重视学生的平时学习和在具体研究中的表现,通过对学生平时参与讨论的频数、频率和讨论质量,以及研究的规范程度、所递交报告的研究质量,来评定学生课程成绩。

二、研究型教学法的实施

在这里笔者结合自己给研究生开设的“中国社会”课程为例,具体介绍研究型教学应该如何设计、实施,来进一步说明研究型教学法的操作化过程。

1.课程内容的安排

研究型教学法要求课程内容在安排上具有开放性和包容性。“中国社会”是中南大学社会学系研究生的必修课,学生在研习完这门课程后对中国社会所经历的变迁需要有一个很好的理解,并且能够从中提炼出研究课题然后展开研究。因此,本课程以中国改革开放政策实施以来中国人所体验的社会变迁为核心,并根据中国社会变迁的逻辑将课程内容分为7个议题:中国农村改革的渊源;中国城市改革的影响;私生活与消费方式;社会变迁中的躯体与生命;信念与信仰;人际关系与社会网络;全球化背景下的中国经济与社会变迁。

2.教材的选择

研究型教学法要求被选入教材的阅读文章具有标志性、经典性和范本性,它要求教师不能仅仅选择一本现成的课本为教材,也要将反映该学科发展的理论经典和主要前沿问题的文章纳入其中。因此,我们精心准备了《中国社会文章选编》(简称《选编》),《选编》从所规定的7个议题出发,进而又将之细分为13个单元:课程导论、土地革命、农村改革、城市改革、农民进城、价值观念、宗教信仰、遭遇艾滋、生命价值、关系变动、自然与人、分化两级与消费社会。我们对中外文献进行了精选(中文文献占四分之三,英文文献占四分之一),每个单元3~4篇文章,一共选择了40篇文章。《选编》的第一篇为中共十一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一文,旨在让学生明白作为领导力量的中国共产党在过去所走过的道路及其对这条道路的认识。另外,针对“中国农村改革的渊源”之“土地革命”这一主题,我们选择黄宗智的《中国革命中的农村阶级斗争:从到时期的表达性现实到客观性现实》一文黄宗智.中国革命中的农村阶级斗争:从到时期的表达性现实到与客观性现实[J].中国乡村研究,2003,(2):66-95.,该文运用“表达性结构-客观性结构-表达性主体-客观性主体”的研究视野,追索自1921年以来发生在中国农村以土地为核心的深刻革命。而就“农村改革”主题,我们选择了罗会林的《“安徽‘大包干’是如何起步的?”》罗会林.安徽‘大包干’是如何起步的[J].文史精华,1998.57-61一文,这篇文章记述了1978年发生在皖西的那场惊天动地的具有历史意义的大事——“大包干”是如何展开的……这些被选文章所起的作用是:反映了中国社会某领域内的变迁以及变迁逻辑;展示该领域研究的基本理论和研究方法;文章的研究思路和写作方法成为学生研究时模仿的范本,对学生的研究具有引导性和示范性。

3.时间安排

研究型教学法要求以开放、独立的精神规划课内时间和学生的课外时间。就课内时间来说计划7个议题在13个单元时间内研习完毕,留3次机动时间;而对于学生的课外时间,以阅读和研究任务来推动,要求学生每周至少要有4~8小时用于课程相关内容的阅读、思考和写汇报,留2周时间让学生从事实际研究。

4.教学准备

与传统众多教学方法只要求教师准备、学生被动倾听不同,研究型教学法要求教师和学生都得积极为教学做准备。就教师来说,教师除认真备好课以外,还要为每位学生准备《选编》一本,并提前一周发给学生。另外,教师还要就每个单元为学生搜寻更多的经典研究论文,供学生课前参考阅读。对学生来讲,学生在课前就得根据《选编》内的《中国社会•课程简介》中规定的上课时间和文章,研习相关内容,运用科学求证精神,探寻理论源头,积极思考所阅读的文章中反映问题的虚幻性、现实性以及理论和现实意义的大小,并写出读书笔记和评论,以备课堂讨论。

5.课堂教学

研究型教学法要求在师生协同的教学氛围中,以汇报讨论的形式研习教学内容。课堂上,教师只就教学主题阐述基本背景,如在研习“农民进城”这一单元时,教师只向学生介绍中国农民工进城所发生的时间、规模和大致轨迹,以及学界就农民工的主要研究和相应成果。学生则需要做两个工作:一是从学术视角总结《选编》内的相应文章并进而展示自己可能有的研究计划,研究要解决的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思路,而非仅在课堂上发表感想;二是指出这一主题的国内外主要研究者及其研究成果,以及这些成果之间的关联。所以,研究型教学法的课堂是汇报讨论型的课堂。

6.课后作业

研究型教学法以提升学生和教师的研究能力为导向布置作业。所以我们整个学期只布置一个作业——做一个研究并就此撰写一篇论文。论文题目在学期初由学生根据兴趣选择,即从“中国社会”所规定的13个单元的题目中选择一个,论文的内容包括:研究综述要求涉及到用英文与中文发表的有影响力和具有标志意义的成果,直接引述的英文文献不少于25项,中文文献不少于30项;研究设计要求学生按照研究的基本要求对所从事的研究项目进行具体设计,需要遵循“理论→判断→命题→假设→概念→变量”的逻辑序列展开;研究过程需要介绍数据资料的来源和收集过程,以及归纳后的资料;研究结论要求学生依据获得的资料,遵循社会调查研究方法的基本原理推导出研究结论,充分考虑结论的外在和内在效度。讨论则应对本研究获得的可以借鉴的地方和不足之处进行交流,并关照其他著名学者的研究结论,展开学术对话。

7.成绩评定

我们对学生的成绩评定采用课堂与研究报告相结合的办法,课堂是基本线,如果没有过基本线,教师就不考虑研究报告。对研究报告的评定严格按照学术研究的路径和标准进行。在具体评分的权重上,前者占40%,后者为60%。

史密斯、凡•多文曾经指出,尽管主动的、实践导向的方法有很雄厚的教育学理论基础,但是直到目前它仍然没有很好地改变大学教师传统的教学方法[8]。我们可以预计,尽管研究型教学实施的结果可以提升教师和学生的研究能力,但是全方位地被大学教师所接受并采纳还需要一段较长时间。

[参考文献]

[1]李斌.对研究型教学法的一种比较研究[J].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6,(1):67-70.

[2]刘秀伦,等.实施研究型教学,促进创新人才培养[J].教育探索,2007,(3):2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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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曹娟.关于高校实施研究性教学的理性思考[J].现代大学教育,2002,(6):111-112.

[5]郑贵华.大学研究型教学的理论构想与实践探索[D]湖南师范大学,2005.

[6]周振微.我国大学研究性教学初探[D].湖南农业大学,2006.

[7]覃锐钧.高校文科研究型教学实验探索,广西民族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5,(S2):52-54.

[8]Smith,L.W.andVanDoren,D.C.,Thereality-basedlearningmethod:asimplemethodforkeepingteachingactivitiesrelevantandeffective[J].JournalofMarketingEducation,2004,Vol.26No.1,66-75.

社会变迁论文范文第4篇

[关键词]研究型教学法;创新;研究能力

更新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是各级学校的中心议题。现代心理学研究表明,在每一年龄阶段,人均会有不同的身心发育特点。学生在进入大学以后生理上已全面进入青年期,心理上也随之出现很多新的变化。他们善于分析和综合客观事物,能够坚持较长时间的脑力活动,并表现出精力旺盛的特征。所以,大学生可以承担较重的学习任务,学习一些深奥复杂的理论。因此,高等学校的教学应该以“研究型”为特色[1]。因为,在各种教学模式中,研究型教学模式更能培养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更适合培养高素质的创新人才[2]。

就“研究型教学法”的含义,学者们大抵有两种取向:其一是面向中小学而提出定义,如认为研究型教学是指教师以课程内容和学生的学识积累为基础,引导学生创造性地运用知识和能力,自主地发现问题、研究问题和解决问题,在研讨中积累知识、培养能力和锻炼思维甚至创新教育意蕴的新型教学模式[3];研究型教学是教师通过指导学生从自然、社会和生活中选择和确定与学科相关的专题进行研究,使学生在独立的主动探索、主动思考、主动实践的研究过程中,吸收知识、应用知识、解决问题、获取新颖的经验和表现具有个性特征的行为,从而提高学生的各方面素质,培养学生创造能力和创新精神的一种实践活动[4]。这些定义强调了提升学生吸取知识、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把“研究”仅仅当成一种需要创设的情景来对待。由于中小学是以知识的传授为主,因此,研究型教学法中的“研究”在中小学的主要目的是提升学生对科研的兴趣。

第二种取向是面向大学教育而提出的定义,如大学研究型教学强调教师研究性地教与学生研究性地学的有机融合,主张师生在共同研究中共享研究乐趣和研究成果,促进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创造性人格发展的教学思想、方法和模式的综合[5-6];高校研究性教育的一个模式应该是引用任务型教学理论,通过分配特定的教学任务,锻炼学生做事的能力[7]。所以,在高等学校运用研究型教学法要求教师有较强的研究旨趣,学生有较好的研究精神。下面我们以研究生课程的教学为例,阐述研究型教学法在实施过程中如何实现操作化目的,以期抛砖引玉。

一、研究型教学法的操作化设计

根据我们对研究型教学法的理解,我们认为要在教学中执行好这种教学方法,需要从七个方面进行设计,这七个方面分别有不同的侧重点和目标。

1.探究路径:科学求证

高等教育中的教学过程本身兼有给予学生知识和带领学生求证的两大任务,后者可提升学生的研究能力和教师自身的研究水平。因此,在高等学校实施研究型教学法,教师要引导学生具有较强的怀疑精神,对学习中遇到的一些重要“结论”要敢于通过科学的方法去求证或者证伪。要达到这一目的,教师首先要能够向学生提出该领域的前沿问题或者带有学科视角的问题,然后学生才能有效地以教师给出的问题为线索开展科学求证工作,进而推动学生阅读、思考、调查和实验。学生在求证时,教师要引导学生依据“理论→判断→命题→假设→概念→变量”的逻辑序列展开科学的求证工作,切忌主观臆断。

2.教学诉求:理论探源

研究型教学法与其它教学方法不相同的地方,就是它的诉求目标锁定在学科的理论渊源和相关理论的发展线索。这种教学诉求要求教师和学生在教学和学习过程中,就所学习或所研究的问题寻求理论渊源,在寻求理论渊源的过程中对研究问题所涉及的理论进行逻辑梳理,从而掌握该学科的理论结构体系,并在掌握理论的基础上寻求问题的解决。这样,学生既掌握了理论又明白了问题的解决方法,实现了理论知识与实践经验的结合。

3.发问基础:找真问题

研究型教学法要求教师引导学生寻找与该学科相关联的具有现实意义的真问题,并对此发问。寻找真问题需要具备一定的敏感力、想象力和对社会发展的责任感,因为真问题需要反映社会发展现实需要,对真问题的寻找不仅可以培养学生的务实精神,戒除假、大、空的不良习气,还可以增强学生的研究能力,推动学科本身和社会发展之间的契合,使学科的发展为社会建设服务。

4.教学氛围:师生协同

研究型教学法要求教师改变课堂上传统的师生关系,以协同解决某一问题。教师为学生给出研究方向、研究课题、研究思路,要求学生定时完成指定任务;而学生的角色是根据教师的布置,以问题为线索收集并阅读大量课内外材料,提出自己的研究计划,从事实证研究,并最终完成研究计划。因此,课堂上更多的是教师和学生之间协同讨论、互相启发、共同解决问题。

5.教学形式:汇报讨论

与传统的教师主讲模式不同,研究型教学法要求教师在课堂上只花单元课时1/5左右的时间向学生介绍经典研究成果和研究思路,让学生了解可供模仿的范式以及应该避免的问题。进而要求学生分别汇报自己的读书心得、研究计划和研究结果,并由此展开理性讨论。讨论要求言之有据,以理论发展线索为框架,以研究发现为素材,以科研方法为切入点。

6.教学目的:提升研究能力

毫无疑问,建立在研究基础上的创新才是可以实现的和可持续发展的,研究型教学法的根本目的还是提升教师和学生的研究能力。因此,研究能力的提升是整个教学法的基本意识和导向。

7.成绩评定:重平时表现和最终的研究成果

研究型教学法要求教师特别重视学生的平时学习和在具体研究中的表现,通过对学生平时参与讨论的频数、频率和讨论质量,以及研究的规范程度、所递交报告的研究质量,来评定学生课程成绩。

二、研究型教学法的实施

在这里笔者结合自己给研究生开设的“中国社会”课程为例,具体介绍研究型教学应该如何设计、实施,来进一步说明研究型教学法的操作化过程。

1.课程内容的安排

研究型教学法要求课程内容在安排上具有开放性和包容性。“中国社会”是中南大学社会学系研究生的必修课,学生在研习完这门课程后对中国社会所经历的变迁需要有一个很好的理解,并且能够从中提炼出研究课题然后展开研究。因此,本课程以中国改革开放政策实施以来中国人所体验的社会变迁为核心,并根据中国社会变迁的逻辑将课程内容分为7个议题:中国农村改革的渊源;中国城市改革的影响;私生活与消费方式;社会变迁中的躯体与生命;信念与信仰;人际关系与社会网络;全球化背景下的中国经济与社会变迁。2.教材的选择

研究型教学法要求被选入教材的阅读文章具有标志性、经典性和范本性,它要求教师不能仅仅选择一本现成的课本为教材,也要将反映该学科发展的理论经典和主要前沿问题的文章纳入其中。因此,我们精心准备了《中国社会文章选编》(简称《选编》),《选编》从所规定的7个议题出发,进而又将之细分为13个单元:课程导论、土地革命、农村改革、城市改革、农民进城、价值观念、宗教信仰、遭遇艾滋、生命价值、关系变动、自然与人、分化两级与消费社会。我们对中外文献进行了精选(中文文献占四分之三,英文文献占四分之一),每个单元3~4篇文章,一共选择了40篇文章。《选编》的第一篇为中共十一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一文,旨在让学生明白作为领导力量的中国共产党在过去所走过的道路及其对这条道路的认识。另外,针对“中国农村改革的渊源”之“土地革命”这一主题,我们选择黄宗智的《中国革命中的农村阶级斗争:从到时期的表达性现实到客观性现实》一文黄宗智.中国革命中的农村阶级斗争:从到时期的表达性现实到与客观性现实[J].中国乡村研究,2003,(2):66-95.,该文运用“表达性结构-客观性结构-表达性主体-客观性主体”的研究视野,追索自1921年以来发生在中国农村以土地为核心的深刻革命。而就“农村改革”主题,我们选择了罗会林的《“安徽‘大包干’是如何起步的?”》罗会林.安徽‘大包干’是如何起步的[J].文史精华,1998.57-61一文,这篇文章记述了1978年发生在皖西的那场惊天动地的具有历史意义的大事——“大包干”是如何展开的……这些被选文章所起的作用是:反映了中国社会某领域内的变迁以及变迁逻辑;展示该领域研究的基本理论和研究方法;文章的研究思路和写作方法成为学生研究时模仿的范本,对学生的研究具有引导性和示范性。

3.时间安排

研究型教学法要求以开放、独立的精神规划课内时间和学生的课外时间。就课内时间来说计划7个议题在13个单元时间内研习完毕,留3次机动时间;而对于学生的课外时间,以阅读和研究任务来推动,要求学生每周至少要有4~8小时用于课程相关内容的阅读、思考和写汇报,留2周时间让学生从事实际研究。

4.教学准备

与传统众多教学方法只要求教师准备、学生被动倾听不同,研究型教学法要求教师和学生都得积极为教学做准备。就教师来说,教师除认真备好课以外,还要为每位学生准备《选编》一本,并提前一周发给学生。另外,教师还要就每个单元为学生搜寻更多的经典研究论文,供学生课前参考阅读。对学生来讲,学生在课前就得根据《选编》内的《中国社会•课程简介》中规定的上课时间和文章,研习相关内容,运用科学求证精神,探寻理论源头,积极思考所阅读的文章中反映问题的虚幻性、现实性以及理论和现实意义的大小,并写出读书笔记和评论,以备课堂讨论。

5.课堂教学

研究型教学法要求在师生协同的教学氛围中,以汇报讨论的形式研习教学内容。课堂上,教师只就教学主题阐述基本背景,如在研习“农民进城”这一单元时,教师只向学生介绍中国农民工进城所发生的时间、规模和大致轨迹,以及学界就农民工的主要研究和相应成果。学生则需要做两个工作:一是从学术视角总结《选编》内的相应文章并进而展示自己可能有的研究计划,研究要解决的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思路,而非仅在课堂上发表感想;二是指出这一主题的国内外主要研究者及其研究成果,以及这些成果之间的关联。所以,研究型教学法的课堂是汇报讨论型的课堂。

6.课后作业

研究型教学法以提升学生和教师的研究能力为导向布置作业。所以我们整个学期只布置一个作业——做一个研究并就此撰写一篇论文。论文题目在学期初由学生根据兴趣选择,即从“中国社会”所规定的13个单元的题目中选择一个,论文的内容包括:研究综述要求涉及到用英文与中文发表的有影响力和具有标志意义的成果,直接引述的英文文献不少于25项,中文文献不少于30项;研究设计要求学生按照研究的基本要求对所从事的研究项目进行具体设计,需要遵循“理论→判断→命题→假设→概念→变量”的逻辑序列展开;研究过程需要介绍数据资料的来源和收集过程,以及归纳后的资料;研究结论要求学生依据获得的资料,遵循社会调查研究方法的基本原理推导出研究结论,充分考虑结论的外在和内在效度。讨论则应对本研究获得的可以借鉴的地方和不足之处进行交流,并关照其他著名学者的研究结论,展开学术对话。

7.成绩评定

我们对学生的成绩评定采用课堂与研究报告相结合的办法,课堂是基本线,如果没有过基本线,教师就不考虑研究报告。对研究报告的评定严格按照学术研究的路径和标准进行。在具体评分的权重上,前者占40%,后者为60%。

史密斯、凡•多文曾经指出,尽管主动的、实践导向的方法有很雄厚的教育学理论基础,但是直到目前它仍然没有很好地改变大学教师传统的教学方法[8]。我们可以预计,尽管研究型教学实施的结果可以提升教师和学生的研究能力,但是全方位地被大学教师所接受并采纳还需要一段较长时间。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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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刘秀伦,等.实施研究型教学,促进创新人才培养[J].教育探索,2007,(3):22-23.

[3]韦宝平.创新教育视角下的研究型教学[J].江苏高教,2003:(4):85-86.

[4]曹娟.关于高校实施研究性教学的理性思考[J].现代大学教育,2002,(6):111-112.

[5]郑贵华.大学研究型教学的理论构想与实践探索[D]湖南师范大学,2005.

[6]周振微.我国大学研究性教学初探[D].湖南农业大学,2006.

社会变迁论文范文第5篇

实践主导模式转向的具体图景

实践主导模式转向的具体图景很大程度上是对30年法理学研究的某个侧面的展开,换言之,是对法理学研究本身以及其背后的知识格局的一种“另眼旁观”。此处“侧面”实为研究思维的“转向”,即从理论主导模式向实践主导模式的转向。如上所述,这个转向分为两个层次。大体看来,两个层次转向具体呈现在研究内容、研究主体、研究方法等方面。

(一)研究内容

实践主导模式的第一层次转向表现在整体从政治附庸下的法理学转向独立的法理学,也即从“国家与法的理论”(国家与法权的理论)转向“法学基础理论”(法的一般理论)终至“法理学”。在法理学研究的基本范畴流变上,可以清晰地反映出这一点。法律的本质问题是法理学最核心的范畴。法律的统治阶级意志论在新中国开国之初的50年代初正式形成[36]38。在改革开放之前,一直占据着主流地位。然而,周凤举发表于《法学研究》1980年第1期的《法单纯是阶级斗争的工具吗?———兼论法的社会性》一文,开启了一场广泛而持久的关于法律本质的讨论,“这场讨论几乎贯穿了整个80年代”[36]45。法理学界的知名教授几乎都参与了这场论争。周凤举、陈守一、郭道晖、李步云、周永坤、张恒山等对法律本质在于统治阶级意志的观点进行了深入地批判,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展开论证:第一,法不是阶级社会的特有现象;第二,对《共产党宣言》中著名论断的曲解和误读才得出了法的阶级意志论;第三,法的社会性高于法的阶级性;第四,用法的本质的非阶级性反对法的统治阶级意志性;第五,法的统治阶级意志论不适用于社会主义社会[36]46-59。孙国华、刘瀚、吴大英、郭宇昭等针对上述质疑作了相应的批驳,通过修正以阶级斗争为纲的理念指导下的统治阶级意志论,以求继续延续这种理论的说服力。他们主张:第一,原始社会没有法律;第二,法只能反映统治阶级的意志;第三,法的阶级性与法的社会性相互渗透,不能以社会性对抗阶级性;第四,法的阶级意志论与物质制约性的相结合才体现法的全面本质;第五,社会主义法依然适用法的阶级意志论[36]60-68。经过激烈的争论,多数学者认为,法的本质是多层次的、多方面的。法的初级本质是统治阶级意志,深层本质是社会物质生活条件。法除了是统治阶级的意志,具有阶级性之外,还是社会管理的手段,具有社会性。从法律本质内容上看,学界完成了从法律单一阶级意志性到阶级性与社会性统一的认识转变。同时,法律本质范畴在学术意义上实现了凸显,从阶级斗争政治视野下的法律本质认识中解脱出来,脱离了意识形态支配的政治路径,回归到了改革开放背景下的法治实践①的视野中。换言之,新时期广泛的立法、司法等领域的法治实践支配了法理学科在对法律本质进行研究时所必要的思维转向。无疑,这构成了实践主导模式第一层次转向的一个侧影。与法律本质的讨论类似,法律平等问题同样是在改革开放初始便成为争论的焦点。李步云发表在1978年12月6日《人民日报》上“坚持公民在法律上一律平等”一文,揭开了对1957年反右之后取消“法律上人人平等”的大讨论序幕。这场讨论集中在以下几个问题:第一,“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否包括立法平等;第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人人”主体范围是什么;第三,“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与“平等的权利与义务”的关系如何[36]112-130。经过激烈争论,大多数学者接受了所有公民“适用法律平等”的观点,但是对“立法平等”仍持否定态度。这种局限与对法律本质的认识有关,彼时正处于上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法律的阶级性仍支配着法理学的整个认识路径。因此,争论还没有结束。在1992年邓小平南巡讲话后,新一轮的法律平等争论开始了。以江平教授等为首的一批学者结合市场经济理论论证了“立法平等”之于法理学的重要价值。由此,完整的法律平等理论才得以最终确立。在整个理论流变过程中,从“不平等”到“司法平等”、再到“立法、司法平等”,我们可以看到政治意识形态的束缚,也可以看到学界为摆脱政治束缚、贴近具体实践所作的努力。同样不可忽视的是,法律平等理论在实践中接受了持续的检验,不断调整,最终形成了适合当下实践的理论。①无疑,此为实践主导模式第一层次转向的另一个侧影。几乎在同一时期,人治与法治问题、民主与法制问题、司法独立问题、法律与政策问题、法律本位论问题也在激烈地争论着。与前两个法理学具体范畴相似的是,它们都经历了从政治意识形态中摆脱的过程,都试图与改革开放背景下法治实践相贴合。无疑,它们也构成了实践主导模式第一层次转向的侧影。总的看来,在上世纪70年代末至90年代中期,基本范畴流变投射出的一幅幅侧影生动地将实践主导模式第一层次转向清晰地凸现出来。政治附庸下的法理学转向了独立的法理学,法理学彻底从“国家与法的理论”中得到解脱,完成了整体上与实践剥离到契合的转向,证成了自身的独立正当性。②自此,中国法理学“站起来了”!从政治中解救出的法理学“上路”了。与此不同的是,接下来的实践主导模式的第二层次转向则相对没有那么热闹,并没有在轰轰烈烈的大讨论中完成转向,只是“静悄悄”地完成了转身。在研究内容上,实践主导模式的第二层次转向表现为一元宏观转向多元微观。在前述第一层次转向中,有个不可忽视的现象———法理学的整体思维变迁。既然是整体,话语主题就注定是宏观和抽象的,比如法律本质、法律平等、人治与法治、民主与法制、司法独立、法律与政策、法律本位等等。可以看出,这些都是法理学研究偏重于社会或国家全局性的“大词”,其背后显现了知识生产在摆脱政治意识形态束缚所选取的惯有路径。但是,在对这些“大词”进行相对细致的论争之时,“法理学具体如何研究”成为摆在彼时学界人士面前的根本性问题。在这种背景下,实践主导模式的第二层次转向拉开了它的序幕。“大问题”在很长一段时间内没有被触及。③相对而言,关涉法律本身的带有很强实践性的微观性问题被学界摆在了显要的位置。法社会学、民间法、法制现代化、法律与全球化、法律方法等等具体范畴成为了研究的热点。以法社会学论文的知识生产趋势为例④,如下图:如图所示,法律社会学的知识生产趋势是总体上升的。如果对民间法、法律方法等做知识生产的统计,我们可以大概总结出同样的趋势。因此,在某种意义上,这种趋势说明实践性的多元微观研究已经成了法理学内的显学。与此相比的是,“大问题”的式微。一方显赫,一方式微,放在法理学的知识生产格局内,就构成了一元宏观到多元微观的转向。

(二)研究主体

在30年中国法理学研究中,实践主导模式的两个层次转向同样体现在研究主体上。在实践主导模式的第一层次转向中,法理学学术群体逐渐实现了自身的独立,与政治学、马克思主义哲学等学科分离。这一点在关于学科的基本范畴的论争中有着集中的体现。这些讨论的参与主体,大多属于前完成法学教育的“老先生”。由于自身的教育背景,这些学者的文献引证就很能反映问题:双方的立论根据往往是“政治经典”———马克思、恩格斯、列宁、的著作以及中国共产党的重要文件或第一代领袖例如董必武、、刘少奇、彭真等人的讲话或著述[5]10。比如法律本质的争论中,针对《共产党宣言》中“你们的法不过是被奉为法律的你们这个阶级的意志一样,而这种意志的内容是由你们这个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来决定的”[37]289的著名论断,两方围绕着翻译是否准确、论断是否是法律本质的一般概括等等问题展开了激烈的争论。由此,就产生了苏力所谓的“很吊诡”的现象,即运用高度政治意识形态意味的法律话语批判极“左”的政治话语,讨论了法律和法治的一些核心概念,成为争夺政治合法性资源的论战[5]9-10。改革开放后完成知识积累的“中青年学者”,在第一层次转向的中后期,开始崭露头角。与“老先生”的引证不同,接受过法理学正规系统训练的这些学者的引证要“学术”得多。①这些文献引证表象下的“政治”转向“学术”,事实上与研究主体的教育背景有直接的关联。教育背景的不同表征了两代学术人的代际差别[38]45,也为独立的法理学学术群体的逐渐形成作了前提性的“背书”。无疑,法理学学术共同体的形成构成了研究主体视角下的实践主导模式第一层次转向。在实践主导模式的第二层次转向中,法理学研究主体的变迁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第一,研究主体的研究旨趣变迁;第二,研究主体所在学术团体的变迁。如上文所言,在从单一宏观向多元微观的研究内容转变中,研究主体的学术旨趣必然也会呈现一种多元化的趋向。②比如苏力教授的“本土资源论”、季卫东教授的“法治建构论”、朱景文教授的“法律与全球化”、公丕祥教授的“法制现代化”、谢晖教授的“民间法”、陈金钊教授的“法律解释学”、付子堂教授的“马克思主义法理学中国化”、张永和教授的“法社会学与法人类学”等等。另外,研究主体所在的学术团体的变迁,标志着相应微观研究团队的组建与发展,同样也证明了第二层次的转向。比如中国人民大学法律与全球化研究中心、南京师范大学法制现代化研究中心、山东大学法律方法论研究中心、西南政法大学法社会学与法人类学研究中心等的成立。

(三)研究方法

除了研究内容、研究主体,研究方法上实践主导模式的两个层次转向也有体现。实践主导模式的第一层次转向主要体现在阶级分析方法向实证分析、价值分析等法理学独立方法的转向。实践主导模式的第二层次转向主要体现法理学单一方法向多元方法的转向,具体表现为法社会学、法经济学、个案法理学、法律解释学等实践性方法的兴起。以法社会学的理论与实践的趋势为例。①如下图:如图所示,法社会学的实践,也即法社会学方法的运用总体处于上升趋势,并且比法社会学理论相对要广泛。此外,以苏力教授为代表的个案法理学方法兴起也可以视为第二层次转向在研究方法上的体现。比如,通过对“秋菊打官司”、“山杠爷”、“赵氏孤儿”等文学作品,以及对“陕西黄碟案”、“肖志军拒签案”、“许霆案”等真实事件的个案性法理学研究。不仅如此,陈金钊教授倡导的“法律解释学转向”同样也可以视为第二层次转向在研究方法上的体现。陈教授认为“法律解释学转向”可以分为两方面:其一,法学研究向法律解释学的转向,主要体现在研究对象从立法中心向司法中心转向、研究方法向以法律方法为主的人文社会科学方法的转向。其二,法律解释学自身的研究转向,主要表现在由机关解释向法官解释的转向、由独断解释向整合解释的转向、由解析制度、规范向建构审判规范的转向[39]。总的看来,实践主导模式转向的具体图景完全可以在30年法理学的研究内容、研究主体、研究方法等方面得以充分展现。

实践主导模式转向的简要分析

在对实践主导模式转向具体图景进行描述之后,接下来值得我们追问的就是为什么会有这两个层次的实践转向?换言之,影响法理学知识生产的两个层次转向的又是什么?本文拟从科学主义、国家治理、社会变迁、人的价值四个维度进行简要分析。换言之,从知识与科学、知识与权力、知识与社会、知识与人四个维度进行。

(一)科学主义

启蒙之后的西方法理学知识生产变迁,大约经历了价值论法学、实证论法学以及怀疑论法学三个阶段。这个简要的规律性过程却可以成为法理学实践主导模式转向的一种参照。第一层次转向类似于从价值论政治学转向了价值论法学,而第二层次转向类似于从价值论法学转向了实证论法学与怀疑论法学。这种科学主义维度下的学科变迁,内化到中国法理学上便是学科独立与学科分化。首先,便是从政治附庸下解脱,确立自身独立性,这是第一层次转向。这也是启蒙以来科学主义主导下的必由之路。文艺复兴后,对所谓上帝旨意的渐次排除,人之为人的自然提升,对于人之全能的逐渐认可,成了一种全新的思想氛围。这种思想氛围有赖于伽利略、培根、笛卡尔,当然还有牛顿。自然科学的革命波及到了整个社会科学领域,人们似乎觉得,类似笛卡尔的普遍科学方法也能打开政治和社会科学之门,于是降下来的“理性”也可以在人类事务中大行其道。古典自然法一派正是分别从自然理性和技艺理性两路完成了“去神学化”的工作。接下来,科学主义的进一步发展,彻底的“祛魅”完成在分析法学、历史法学、法社会学等实证论法学。与此相称的是,人对自我的绝对自信,相伴随的也是现代性的极大发展。但是,现代性发展到一定程度,“异化”的现代性危机就体现出来,批判法学为代表的怀疑论法学就此产生。与此对照,第二层次转向与此也十分暗合。从单一宏观的“大词”转向了多元微观的具体问题。值得说明的是,对“大词”的强烈反抗导致了学界“反本质主义”的学术旨趣,这构成了本段科学主义反思的一个具体佐证。

(二)国家治理

有学者指出,学科规训乃是高度制度化的形式,表现为社会控制和轨调(regulate)方式的一部分,反映了学科建立与发展背后的权力意图。①在此,本文借用学科规训理论来分析法理学实践主导模式转向,希望凸显“国家治理”在法理学学科的知识生产过程中的支配性作用。在实践主导模式第一层次转向中,法理学从政治附庸下得以解脱,确立自身的独立性。事实上,这一转变是在“革命到改革”的政法语境下完成的。忽略了这一背景,就无法理解这一转变背后的国家意图。在改革开放初期,阶级斗争为纲的意识形态仍然主导着法理学研究,这一点在法律本质等基本范畴的讨论中有着集中的体现。然而,“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命题的提出,从上至下地为僵化的学界思维“松了绑”,从而也为知识研究思维转变铺平了道路。彼时,“革命”的先验正确已经不适合“改革”背景下的具体法治实践了,同样也不适合富国强国的国家意图。科学独立的学科建立(复建)构成了论证宪法修改、经济体制改革、法律体系建立等等正当性和路径性的必然选择。于是,法理学独立性的证成也在这种权力意图之下得以完成。在实践主导模式第二层次转向中,法理学由一元宏观转向多元微观。这种变化同样离不开权力意图的支配性影响。在持续改革的大背景下,建立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依法治国、和谐社会等等治理方式的论证同样离不开法理学的知识生产。只不过,此时的知识路径必须多元从而适应复杂的“建设”难题。这种情势下,法理学的带有强烈实践性的多元微观问题的显学化成为了不言自明的事实。另外,除了上述的国内治理维度,国际上的主权博弈同样为法理学转向埋下了某个层面的诱因。比如,人权理论的研究,其动力很大程度上来自于国际政治压力。②

(三)社会变迁

自改革开放至今,随着政治主题的变迁,社会也在发生着社会结构等多方面变迁与转型。在这种社会背景下,法理学研究出现了实践主导模式的两个层次转向。第一层次转向,始于改革开放初,此时计划经济刚刚开始解冻,社会结构逐渐开始分化。法理学科自身需要开始回应这些政治性很强的社会变革,比如经济体制改革。虽然市民社会远未建立,但是社会与国家的区分已经悄然开始。试想,如果法理学仍然是“国家与法的理论”,则很难回应此时的社会变迁。同理,法律的制度建构也同样跟不上社会变迁的步伐。第二层次转向,则伴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与发展。在这一时期,涂尔干所谓的“社会分工”变得愈加明显,伴随而来的是社会问题也愈加复杂。“大词”主导的理论已经不能解决这些纷繁复杂的社会问题。同样,百科全书式的法理学研究主体也越发罕见。为了应对多元的社会问题,法理学也必须从单一宏观转向多元微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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