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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主义流通的矛盾与改革

社会主义流通的矛盾与改革

一、公有制市场经济中流通的基本矛盾

(一)公有制市场经济的基本关系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础和最基本的特征是生产资料公有制。公有制经济关系构成了社会主义社会最基本的关系。并影响到社会再生产的各个环节和国民经济运行的各个领域。公有制基本的经济关系表现为,劳动人民共同拥有对生产资料的所有权、占有权和使用权,‘因而劳动产品也归劳动者共同所有,根据有利于劳动者的原则进行分配。在公有制为主体结构运行着的社会主义经济发展的目的,是社会福利的最大化,即为了最大限度地满足社会日益发展的需要。同时,由于公有制面临着现代市场经济的环境,其经济联系必须运用市场机制,市场经济就成为社会主义经济明确利益关系,建立经济联系,实现资源配置,调节经济运行,分配劳动成果的,个不可替代的经济运行方式。这种运行方式又以“普遍的经济方式”支持着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具有这二方而基本关系特征的社会主义经济,就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亦可称为公有制市场经济。

(二)流通基本矛盾的形成和发展

流通作为社会再生产的重要环节,不可能游离于社会的基本经济关系之外。公有制市场经济的基本经济关系中的二个方面,构成了社会主义流通的基本矛盾。一方面,流通作为社会产品交换的途径和满足消费的手段,必须服从于公有制基本关系决定的满足劳动者需要这一要求,作为具体所有者代表的国家就必须通过流通来保障全体劳动者的基本需要,包括满足当前需要和长远需要,满足各个不同层次(生存、享受、发展)的需要。这种规定性,使政府的日常工作必须有很大比重考虑安排市场。这也就是为什么在实际经济生活中,当市场出现问题时,人们不去找商业部门,而要去找政府的荃本原因(即使是商业部门,夕、们也把它当作是国家的代表)o因此,社会主义流通具有满足需要、保障供给的职能。另一方面,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交换,又必须符合商品经济的一般原则—等价交换,流通的运行也,必须依靠自身的一般原则,以讲究效益作为动力。流通部门的行为还要受到流通基本规律的制约。这些基本规律有商品自由流通规律、贱买贵卖原则、合理差价原则、盈利原则.等等。这些基本要求构成了流通部门处理与生产部门、消费领域关系的基本制约机制,构成了流通内部处理企业与企业、部门与部门之间关系的基本制约力量。这就构成了社会主义流通由市场经济关系内在决定的商业盈利职能。由于公有制关系和市场经济关系是内地统一于社会主态义经济之中,并在它们之间对立统一之中展开矛盾运动过程,满足需要和讲求盈利就构成了社会主义流通发展的一对基本矛盾,影响着具体的流通过程和流通行为。

(三)不同体制下的矛盾表现特征

从历史上看,随着社会主义经济体制模式的变化,社会主义流通基本矛盾运动有不同的表现特征,在改革前的以集中统一为主的传统体制下,流通基本矛盾的展开以“保障供给”职能主导为主体特征。由于理论上不承认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地位和作用,在实践中又把全国的公有制经济当作一个大工厂,计划指令纵向从指挥层到各个企业(相当于车间、班组)之间实行物资的调拨和消费资料的供应,商品经济关系仅仅作为一种“外壳”用于经济核算,社会主义流通过程实际上就变成了一种忽视商品经济内在要求的利益关系的一种配合、供给过程。这种特征明显表现在对生产部门的统购包销、流通过程中的计划调拨以及对用户和消费暮者的计划分配上。实践证明,这种流通体制,有适应当时的经济体制,带来社会稳定,满足生产发展和生活需要的作用。但由于缺乏内在的谓节机制和发展动力,特别是忽视了社会主义流通过程中同样存在的丰富的经济内容和复杂的经济利益关系,不能适应社会主义经济高效率发展的要求。

从产品经济向有计划商品经济直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转变的主要变化,表现在社会主义经济各部门之间,部门与个人之问的交换,必须遵循商品经’今为柳律,以市场经济为运行祝方式。这样,社会主义的流通过程,就不是一个苍白无力、内容单调的产品调拨过程,而是依据流通的内在规律进行展开、衔接和互相促进的过程。这一过程的发展,理所当然地使长期以来被淹没的流通职能的另一方面—盈利开始发挥主导作用。在近15年来的改革开放过程中,这种主导作用日益明显,市场的建设,购销方式的调整,经营组织结构的变化,管理体制的调整奋经营利润的追求,使流通和商业成为改革以来全国发展最暇目的部门之一。商业和流通部门盈利职能的发挥,大大促进了中国经济的市场化过程,市场的繁荣又成为经济高速增长的助推剂。然而,从社会商业结构来看,在全社会商业中占主体地位的公有制商业(包括国有商业和供销合作社商业),由其所有制的内在关系所决定,在盈利职能发挥的同时,仍然担负着安排市场、满足需要的职能。依据“要安排好市场”的指令,在市场波动的时候,商业部门仍然要把保证市场供应作为工作的重点,国营商业仍然担负许多经济上吃亏,而在政治上重要的任务。这在!988年的市场抢购和1990年的市场疲软两个时期表现得非常明显。因此,随着体制的转变,社会主义流通基本矛盾的两个主要方面,并不是一个此长彼消的关系,而是在一个新的体制基础上以不同的形式表现出他们的对立和统一关系。

二、流通基本矛盾对流通过程的影响

社会主义流通基本矛盾的运动,对流通发展过程、流通企业行为以及流通利益格局都会带来重要影响,具体有如下儿个方面:

(一)流通基本矛盾对流通企业行为和企业与国家关系的影响.流通的职能具体是由流通企业来承担的。因此,在实际经济生活中,社会主义流通的基本矛盾就会具体外化在流通企业的行为上。从行为目标看,在公有制市场经济条件下,社会主义流通企业就同时具有安排市场和讲求盈利这两个行为目标。这种双重目标的存在,使企业行为表现出一种既要考虑盈利目标,又要完成市场安排任务的混合过程,同时又使国家与流通企业的关系表现为一种双向依赖的机制。从国家角度看,一方面,国家要从公有制经济活动目的出发,要求流通企业具体承担政府安排市场、保证供应的职能;另一方面,国家又要以国有资产代表的身分要求流通企业交纳资产使用费(具体表现为国营商业上交的利润)。从企业角度看,如果安排市场目标和盈利目标统一,企业行为就表现为单一性,在流通过程中既取得了利润,又满足了需要。如果这二个目标矛盾,企业行为就会出现“分裂”,目标指向摆动。一方面,企业仍需要与国家保持直接的联系。表现在,企业要完成国家安排市场的任务,出于经济效益的考虑,就会

要求国家提供必要的财务条件,如亏损补贴、贴息贷款、税收减免等等。这种联系的存在,又会产生一种副作用。即会使企业在完成经营效益任务的同时,由于长期担负国家安排市场的任务,要求国家提供必要的市场经营条件。另一方面,’企业受盈利目标制约,要面对市场,一旦受到市场竞争的压力和牵弓I,就会要求摆脱国家对企业经营的直接、干预.还权于企业。这种国家与企业在流通领域中的复杂关系,会随着市场波动而不断浮现它的主一要方面。这种流通基本矛盾所决定的企业行为的两重性f1l政府行为的两亚性,实现上是公有制市场经济下国家与企业利益关系的反映。这种利益关系的存在,既导致了企业与国家的双向依赖.政企不能完全分离,又是导致现阶段中国经济巾许多流通现象存在的重要原因。

(二)流通基本矛盾制约着流通宏观调控。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计划仍在市场机制运行基础上发挥作用。计划与市场同时作用于流通过程‘它们之间的结合方式.受基本矛盾运动的制约,并随着基本矛盾的展开形式而变化。从全局来看,它们之问不是’.半斤对八两”的均衡结合,而是服从于调节日标的有主有次、主次经常易位的非均衡结合。这种非均衡结合主要表现在两个方而:

1.计划与市场相结合的流通过程表现为市场自山流通基础_L的宏观计划调控过程。这个过程表现在:在市场流通总量tt,.绝大部分是山市场机制作用下的商品自由流通、但仍有一部分是属于计划调节的,而且这二者之间又呈现交叉混合状态。表现为.有一部分商品在流通的前一阶段由计划调控,在流通的后一阶段又属于自山流通.有一部分商品则相反;还表现为,由于价格双轨制,部分商品从进入流通过程起,或在流通中问,就开始分为计划调控和自由流通两大块,各自按自己的轨过运行。目前,在我国的流通过程,尽竹山市场调节的自由流通比重日益增加.但这种混合流通的过程还存在。

2.流通巾计划调控和自山流通的比重,随宏观经济波动出现十分明显的关联变化。表现l在:在经济过热和趋向高涨时.流通的j一十划管理力度加大,原因是山于需求旺盛.商品供应呈现供不应求的蕊本特征,为了满足需要.安排好市场,必须加强对商.话流通的计划调控力度。在经济过冷或趋向收缩时.山于需求收缩.供给与一需求变动影响的‘’时滞”效应.商品供应呈现供过于求的状态。于是·在解决了安排市场的墓本任务以后·如何减少积压·加强销t叭以保持企业的流通利润又成为关注的主要方而。这l讨,在流通的汁划i)4控_l二,力度下降,范[l1收缩,代之的是亦品自由流通比重扩大。这是一个大体的规作·

(三)流通基本矛后对社会商业结构和组织形式变动的影帅。与生产流域中以公有制为主体,其它经济成分并存的所有制结构相适应,流通领域同样存在着以公有制商业为主体,其它经济成分的商业形式并存的流通结构。似是其它经济成分的流通形式(个体、私营等),山于不存在山所有制关系所规定的担负保r准市场供给的职能,所以它们的行为口标只是单一的市场利润最大化.当然,它fI’]的经营活动最终也有满足市场需要的功能,但这是在它们追求利润最大化下流通过程结束以后的一个副产品,而不是像公有制商业一样,首先在流通过程之中,就要受到保障市场供给职能的规定和制约。因此,非公有制商业的行为,就呈现出一种“有利多干、无利不干”的特征。这种行为特征导致在市场波动时非公有制商业的二种状态:有利可图时纷纷加入市场,无利可图时又纷纷退出市场。这种进入和退出行为就会影响全社会商业结构和组织形式比重的变动。

(四)流通基本矛后还会影响工商、农商等部门之间的利益关系格局。商业本身所具有的购钉活动,客观上需要一种必要的商品储存.但是山于长期以来供不应求的短缺经济的影响,在商业的正常储存量上又被加上一块为保证市场供应而进行的储存量,“蓄水池”的商业职能被附加上了国家保障市场的职能。但是,社会主义经济并不固定表现为短缺,产品剩余状态也时有出现.加上结构问题,商业的销售状态并不总是与收购状态相适应。在销售量增加不多的情况下,工业企业的产品仍源源不断要求商业部门收购。于是“蓄水池怕勺正常作用被扭曲,很大部分成为滞销商品的储存仓库,出现“工业报喜,商业报优”的情况·这时候,商业部门从市场盈利职能决定的经济效益原则出发,也会拒绝收购或减少收购这部分商品,导致工商关系的紧张。当然,这又经常会遇到国家的行政干预和经济干预。可见,在公有制内部,工商业之问由于利益关系而经常发生矛盾,而这种矛盾又是流通基本矛盾的一种外在表现形式。

农商关系的利益矛盾表现有所不同,山于农民不像国有商业企业那样与国家有紧密的产权联系。农商关系在实践中就经常表现为一种“多了砍.少了、的厅为,即*产品多了,收购不了或多收要多负担.就会出现压低价格.限量收购的,青况:农产品少了,不能满早需求,就出现抬级抬价的抢购行为。这种山购和销双方利益矛后所决定的经济周期.与农产品本身生产的自然周期叠加影响,使农商关系长期处于不稳定的状态。·调整工商、农商之问的这种利益矛盾.实际上就是调整社会主义流通的基本矛盾。

反之,从流通过程的角度看,公有制市场经济的流通,既是依据市场经济客观规律运动,实现国民经济循环的一个商品流通过程,又是体现和实现公有制基本经济关系,调整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各部门和各主体的经济利益的过程。社会主义流通过程的矛Irf运动.又是公有制市场经济基本矛盾运动的一个具体反映。研究这个矛后运动规律,对处理好流通中的经济利益关系,促进流通产业适应国民经济发展的需要.推进流通改革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目标的要求,都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三、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目标下的流通改革

从长远看,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口标的确立和实现,公有制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社会主义流通的基本矛盾将以新的形式展开,流通中的利益关系也会呈现新的格局。但这种矛盾运动同任何事物的矛后一样,作为推动事物发展的动力所在,仍会客观存在并发挥作用。山于流酒基本矛盾的运动形式又往往会表现为经济利益关系中的对立统一,因此.流通改革的根本任务,实际上就是要通过利益关系的调整,探寻一种有利于社会主义流通墓本凌矛盾运动并使其良性循环的体制和机制.促使矛后的两个方而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墓础上的互相结合和统一,从而发挥流通在公有制市场经济中的重要作用。

从以上认识出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的流通发展和改革需要确立口标、统筹规划、重点突破、配套改革。这里着重讨论流通改革的目标模式、市场发育途径和统一市场的发展道路、规范市场行为的法律手段等三个问题。

(一)流通体制改革的目标模式问题

流通产业的发展,有两个方面的目标:一是要扩大流通的规模,二是要完善流通功能。流”通规模主要是解决量的问题,流通功能主要是提高质的问题。解决这两个问题涉及到投资、技术手段、规划、流通组织、配套政策和发展的机制与体制等问题。从目前看,这些问题都需要通过深化流通改革加以解决.这个关系可用流通函数来说明。

设Y为流通产业生产力,L为流通领域资金,K为流通领域的劳动力,B为流通技术进步因素,A为流通体制因素,f为函数关系,则为流通函数:

Y~ABf(L,K)’

由函数式可见,体制因素与技术进步因素一样,对流通产业的生产力的形成有重要影响和制约作用。特别是如何把按过去传统体制和机制所配置的流通劳动和在双重体制下新增的流通劳动转化到适应新体制和机制的作用范围内,以形成新的流通生产力,更需要通过流通体制的深化改革来解决。

流通改革已经走过近15年的历程,取得了巨大成绩,也带来了经验和教训。经验主要是流通改革与整个经济改革一样,是由市场取向发展的。教训主要是流通改革与整个经济改革相比较,存在着改革过程的滞后性、波动性、不系统性和改革目标的模糊性等问题,今后深化流通改革,必须解决这些问题,其中以确立流加改革的目标模式最为重要。

从理论上和实践上看,社会主义流通改革的自标模式,是要建立一个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有宏观调节的自由流通体制。Q’)对这个目标模式的具体内容,可以大致分成这样几个.层次来认识。

第一,从总体上看,它说明了社会主义流通的性质和流通体制与整个经济体制的衔接关系,规定流通体‘制的基本框架。社会主义流通作为社会主义经济大系统中的一个子系统,有宏观调节的自由流通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一脉相承的。前者是后者在流通领域的具体化。有宏观调节的自由流通概括了社会主义流通既是市场经济的自由流通、又是国家宏观间接调控下的流通这两个基本特点,说明了社会主义流通的性质,反映了流通基本矛盾的

两个方面。由这个性质规定,就构筑了社会主义流通新体制的基本框架和内容。即:这种新体制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在流通领域的体现,既要有商品自由流通的机制,也要有实现国家宏观间接调控的机制。同时具有这两种机制有效结合的运行方式。无疑,这也是有利于社会主义流通基本矛盾运动在公有制市场经济基础上展开的一种较优的体制形式。

第二,适应整个经济以市场机制作为资源配置的主要方式的要求。这种有宏观调节的自由流通方式构成了市场机制作用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它的运行机制表现为“国家调节市场,市场自由流通,企业自主经营”,在这种运行方式中,国家主要是通过经济、行政、法律等手段来引导和调控市场。如以价格、税收、购销政策、消费政策等经济杠杆以及较长时期的产业政策、发展战略等流通的影响变量来何接调控市场的运行,以国有商业、物资部门和供销合作社等流通组织直接参与市场流通,以法律手段制订市场交易的一系列规范,并严格执法,从而实现对市场的法律监督.以行政手段,从政令上保证全国的统一市场,从而实现国家对市场的宏观间接调控和有计划的引导.在这个基础上,市场实行自由流通,除少数重要的严重短缺的商品外,绝大部分商品按照流通的自然规律进行交易,流通渠道和流通环节要借鉴国外的经验,依各类商品的性质来确定.不仅消费品如此,生产资料也如此,以实现市场的平衡。在自由流通的基础上,放开价格,以充分实现市场平衡供求、配置资源和调节利益关系的功能。

第三,构造有宏观调节自由流通体制的微观基础。必须以产权明确、独立自主经营的流通企业作为参加市场流通的主体。当前这类流通主体的构造的重点,主要是通过政企分开、两权分离、放开让商业企业自主经营、并采用股份制的手段改造和兴建一批大型的商业企业,同时允许社会各部门(包括农民)组建规范化的流通企业。今后流通主体从所有制上看,总体上是一种多元化的混合所有制结构,公有制流通企业和非公有制流通企业并存。

第四,从流通组织形式上看,可以是公司、企业集团,也可以是大中型商场、产销一体化企业、交易市场、行、商品交易所等.从经营方式上看,可以是批零分开、也可以批零兼营,可以采用现货交易、也可以采用期货交易.可以买断、也可以代诬等等,总之,符合商品流通规律,在现代市场经济中行之有效的,不违背国家法律的商品交易形式、经营方式均可以采用,确立流通改革的目标模式.就有可能促使90年代流通改革克服80年代的缺点,取得一个实质性的进展。这种进展为流通产业的发展提供了体制保证和机制转换的条件,再加上政策条件和技术条件,就有可能使流通产业占国民经济的比重在本世纪末达到发展中国家平均水平的目标。

(二)市场发育途径和统一市场的发展道路

市场发育首先有一个途径选择的问题,过去理论界有关于“是政府造市场,还是以市场造市场”的争论,即市场发育由谁来推动。实际上这两个力量—政府和市场发育的推动力量,并不存在着非此即彼的关系,因为市场发育问题,可分作两个方面看,一个是市场体系的完善,另一个是市场自身质量的提高,对这两个方面,应由不同的方法进行处理。在中国社会主义经济中,国家作为宏观经济调控的主体,又是改革的主体,在实现由传统体制向新体制的转换过程中,既然要实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由市场逐渐担负资源配置和运行调节的主要功能,就必须给出让市场调节的经济空间和构建市场调节的组织体系。前者的办法是“放”,可以通过逐渐减少指令性计划、缩小指导性计划的范田来实现‘后者的办法是“建”,要求通过政府的力量来培育和完善市场体系,否则放了以后,由于市场体系残缺,市场机制不能正常作用,运动产生紊乱,还会回到传统的老路上去。所以政府必须承担完善市场体系的任务,积极培育市场,即所谓“市场的外生化”。市场的发育又必须通过市场自身的力量来推动,这就是所谓“市场的内生化”。

市场体系建设培育和市场发育程序中,我国各地还出现了一种区域市场的现象。有人据此认为,我国市场体系建设和市场发育走先区域市场后统一市场的遒路。此论值得商榷。所谓区域市场,是出于相近地区的经济利益联系、产品技术联系和社会人文联系而形成的一种经济区域性的市场。它的形成主要受区内各地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文化背景的相似性、区内中心城市具有的吸引力范围、区内各地的经济利益的统一性和区际之间的依存强度等因素的影响。近年来区域经济的相对独立化,企业集团的发展和横向经济联系的发展使区域市场在我国队益发展。从本质上讲,区域市场是相对独立的经济体系、商品自由流通和自然集散范围以及地方利益的共同产物。在我国目前生产力发展不平衡、各地社会经济和文化发展水平差异较大、地方行政区又具有相对独立经济利益的情况下,区域市场的发展有助于发挥区域优势,促进劳动地域分工和地区之flu的专业化与协作,促进产业和技术在空间上的转移,从而获得分工和贸易的比较利益,并在全国范困内通过区际贸易平衡供求。但值得注意的是,区域市场的发展,虽在一定程度上有助于打破区域内各地区的市场封锁作用,却会在一定程度上产生强化地区封锁的作用。如果区域市场由于利益关系联系强化而形成一个较紧密的利益主体,通过政策协调也有可能形成一种比地区(行政区)市场吏天的区域市场封锁现象。这种区域市场封锁的危害比“般的地区间市场封锁的危害更大。尽管目前我国的区域经济由于没有一级行政主体作为利益主体的代表,而不具备区域市场封锁的形成条件,但这种潜在的可能性却是存在的。前几年出现的各地联合起来对付中央的某项政策出台就是与此相似的例子。

由此而决定、在市场发育的程序的选择上,我们应该选取发展区域市场和发展全国统一市场并举的道路.只有这样,才能既发挥区域市场的优越性,控制它的潜在弊端,又能加快全国统一市场体系的形成,促进横向经济联合,最终形成适应商品在全国范围内自由流通、市场机制充分发挥作用的社会主义国内统一市场。

(三)规范市场行为的法律手段

在流通发展与改革和市场体系建设和市场发育的进程中,还要认真抓好市场法规的建设和完善,以提高市场运作的质量,规范市场行为。

市场法规的建设是运用法律手段调整经济行为的一个重要基础工作。它包括两个方面:一是要通过立法手段.制定一系列相互配套的有关市场交易的法律和法规。例如,进入市场的法人资格要予以严格审核,并规定其经营范圈福对有权经营某些专门商品的部门和有权采用某些特殊交易方式的企业,要颁发许可证或建立审批手段;制定商品质量的保证和监督条例,以保护消费者的利益;还要有保证市场公正交易、平等竞争的办法。就建立竞争性的市场来说,我国迫切需要吸收借鉴资本主义国家市场管理的经验、尽快建立起一套反对垄断和地区封锁,保护商品平等竞争、自山流通的法规,如《公司法》书竞争法》、《反市场垄断封锁法》等等。这类重大法律规定应山全国人大立法,作为国家法律而不是地方法规执行,以提高其权威性和效力范围。二是认真执法.多方监督。法榨通过以后,效力来自严格执法,一旦发现违法行为,就要按法迫究责任,同时,这项工作还要与行政监督和社会监督结合起来,与转变政府职能、规范政府行为的政治体制改革结合起来,从而通过上层建筑的调整、来实现经济行为规范化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