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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力转移治理研究

劳动力转移治理研究

编者按:本论文主要从农产品价格与工资成本的交替上升;农业劳动力持续转移与通胀陷阱;摆脱通胀陷阱的关键在于稳定农业生产,促进农业技术进步等进行讲述,包括了劳动力持续转移导致农业生产萎缩、农产品需求刚性与农业生产萎缩必然引发物价交替上涨、利用农业补贴和价格保护政策,对农业实施有效和必要的保护等,具体资料请见:

摘要:在经济发展过程中,不断扩大的城乡收入差距使农业劳动力持续转入非农部门就业。这必然会导致农业生产不断萎缩和农产品供给相对不足,并引发农产品价格上涨。而农产品价格上涨,使农业经营收益提高,进而又导致农业劳动力转移规模减少,加剧城市劳动力短缺程度,并推动非农产业工资成本上升,致使非农产品也面临涨价压力。于是,当农业剩余劳动力耗尽后,劳动力转移规模、农产品价格和非农产品工资成本三者之间相互影响,形成恶性循环,构成通胀陷阱。摆脱通胀困境的重要策略是稳定农业生产,促进农业技术进步,以释放和转移更多农业劳动力,为经济结构转型和持续发展提供动力。

关键词:劳动力流动;农产品价格;非农业工资成本;农业发展

2007年初以来,以农产品为主的各类物价不断攀升,消费价格指数变化也一直处于通货膨胀的边缘,中国经济面临极其严峻的通货膨胀威胁。与上世纪90年代情况不同的是,以往的通胀压力主要来自投资过热,而这次我国面临的通胀问题则主要源于农产品价格上涨。同时,在我国以往的通货膨胀中,紧缩货币政策是十分有效的治理策略;而在这次物价上涨过程中,虽然央行实行了紧缩银根的政策,有效抑制了投资过热,但对快速上涨的物价,却收效甚微。深入探讨近期物价上涨的性质和根源,对采取有效措施摆脱通胀困扰,促进经济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物价上涨过程回顾:农产品价格与工资成本的交替上升

回顾近期物价上涨过程,其结构性特征相当明显。去年之初的猪肉突发性涨价是本轮物价上涨的触发点。在猪肉市场供给尚未趋稳之际,又出现粮食价格全面涨价,以及与农产品相关的食品价格上涨。就在农产品价格上涨的同时,城镇农民工短缺程度加剧,表现为城市劳动力市场相对需求不断攀升及农民工平均工资迅速上涨。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及国家统计局估计,2007年,我国城市劳动力市场求人倍率高达0.98,同期,农民工主要从业单位(集体和私有企业)的平均工资涨幅接近18%,幅度之大,为历年之最。而农民工工资上涨,进一步推动非农产业部门生产成本的上升,消费价格指数呈现全面上扬趋势,大有“通胀欲来风满楼”的态势。同时,国际农产品价格和能源价格的大幅上涨,则使问题进一步恶化。上述价格变化清晰地表明,农产品价格上涨、农民工短缺与农民工工资上涨之间的相互推动,是本轮物价上涨由局部价格变化向通货膨胀方向发展的关键环节。作为本轮物价上涨的主要驱动因素——农产品价格变化,是农产品市场供求状况的表征指标,而农民工则是劳动力流动的主力,是经济发展过程中经济结构变动的表征指标。农产品价格上涨与劳动力流动之间的相互影响,显示本轮物价上涨过程缘于经济结构变化,是与长期经济发展过程相关的经济现象。面对此起彼伏的价格潮涌,要从根本上解决或缓解通胀压力,既需要治标——管理价格和控制货币供给,更需要治本——寻找价格上涨的根本原因,从经济结构和经济发展中寻找问题,消除隐患,才能从根本上摆脱困境。一般而言,通货膨胀作为货币现象,主要与短期经济波动有关,而要将通货膨胀与长期经济发展联系起来,需要根据经济发展理论和经济发展规律,分析我国所处经济发展阶段及存在的内在矛盾。

二、农业劳动力持续转移与通胀陷阱

(一)劳动力持续转移导致农业生产萎缩。对大多数发展中国家而言,经济发展过程就是由农业经济向工业经济或后工业经济转变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农业部门与非农业部门之间的资源转移,是实现经济结构转型的必要条件。其中,农业部门同时担负两方面的功能:一是为非农业部门的发展提供劳动力,二是为非农业部门提供农产品和食物。一般而言,由于历史和制度的原因,在经济发展初期,农业部门中存在大量绝对剩余劳动力。此时,劳动力从农业部门转移到非农业部门,并不影响农业生产和农产品供给。也就是说,农业劳动力转移与农业生产和农产品供给之间互不影响,并无矛盾。在这一阶段,经济发展的发动机是非农部门的迅速发展。政策的重点则在于,实现和保持非农业部门的资本积累和持续增长,创造足够多的非农就业机会,以吸纳农业部门中的过剩劳动力,这正是刘易斯模型所描述的情形。我国改革开放初期的经济发展,基本上就属于这种情况。

在经济发展过程中,由于受到优惠政策支持,非农业部门得以迅速发展,农业劳动力也大规模转移到非农业部门。当农业部门的绝对剩余劳动力全部转移殆尽时,经济发展便到了一个重要的转折阶段。这一时点,通常称为刘易斯转折点。目前,我国的经济发展阶段,刚刚超越刘易斯转折点。当经济发展超越刘易斯转折点后,不仅收入分配方式可能发生变化,而且,更重要的是,经济发展的内在矛盾也将发生重要转变。在刘易斯转折点之后,由于农业部门中已不存在绝对剩余劳动力,若农业劳动力继续转移,将会导致农业总产出下降。这样,农业劳动力转移与农产品供给之间,就会产生此消彼长的内在矛盾:若农业劳动力继续转入非农业部门,则必然会缩减农业生产和农产品供给;而要保持足够的农产品供给,就需要劳动力留在农业部门,这会导致非农劳动力短缺及非农部门的工资成本上升,从而阻碍非农业部门的发展和经济发展过程。

由于我国长期推行城市偏向性和非农产业偏向性政策,即使经济发展到刘易斯转折点之后,农业部门和非农业部门之间的收入差距也很大,农业劳动力向非农业部门转移的动力依然强劲。也就是说,在刘易斯转折点之后,农业劳动力会继续向非农业部门转移,而这必将导致农业生产萎缩和农产品供给下降。当前,农业劳动力转移导致农业生产萎缩的重要标志之一就是,近年来农业土地撂荒现象的不断蔓延。除非在短期内农业土地单产水平出现重大突破,否则,农业土地的大规模撂荒,必然导致农业产出的下降。

(二)农产品需求刚性与农业生产萎缩必然引发物价交替上涨。农产品及与农产品相关的食品是生存必需的消费品,人们对农产品的需求具有向下刚性特征。所谓向下刚性是指当农产品供给充足时,人们的消费需求不会大幅增长,但当农产品短缺时,人们愿意付出高昂的代价,以获取不足部分。由于农产品需求具有向下刚性,在农业产品供给下降到人们正常生活必需量之前,农产品的价格变化并不明显。只有当农产品供给下降到一定程度时,市场价格才会对此发生反应。也就是说,在农业生产下降过程中,农产品价格上涨具有突发性特征,即只有当农产品供给小于居民正常生活需求量时,农产品市场价格才会大幅持续上升。在刘易斯转折点之后,农业劳动力继续转移,导致农业生产萎缩和农产品供给下降是一个渐进过程。直到农产品供给下降到人们正常需求量以下时,农产品市场价格才会突发性的大幅上涨。正像猪肉价格突然上涨一样,这可能成为物价普遍上涨进而引发通货膨胀的触发点。

由农业劳动力转移所导致的农产品供给不足和农产品价格上涨,将诱发一系列经济变动过程。随着农产品价格的大幅上涨,农业部门收入与非农业部门收入差距有所减小,农业生产的吸引力有所增加。于是,一部分农业劳动力便中止向非农部门的转移,重新回到农业部门从事农业生产。随着农业生产的恢复扩张和农产品供给的增加,农业产品供给又开始超过人们的正常需求,农产品市场价格也随之下降。但由于农业劳动力转移规模减少,非农部门劳动力出现短缺,非农业部门的工资及生产成本开始上升,价格也将随之上涨。随着农业劳动力的回流,农产品价格开始下降,而非农产品价格开始上升,农业部门与非农业部门之间的收入差距又开始扩大。于是,农业劳动力转移规模又开始增加,而农业生产则又开始下降。新一轮的价格上涨过程又会重新开始。

需要强调的是,上述过程发生在刘易斯转折点之后,即农业部门中不存在绝对剩余劳动力。只有在农业部门中不存在绝对剩余劳动力的情况下,农业劳动力转移规模的变化,才会同时影响农业和非农业两个生产部门。当经济发展到刘易斯转折点之后,农产品价格上涨、农业劳动力转移与非农产品价格上涨之间相互推动,形成一个恶性循环,我们称之为通货膨胀陷阱。多种迹象显示,我国当前的价格上涨过程,具有通胀陷阱的特征。当然,农产品需求刚性,并不意味着对农产品的需求是静止不变的。事实上,在经济发展过程中,也有推动农产品需求和价格上升的力量,如人口数量的增长,必然需要更多的食物;居民收入增长,改变人们的食物消费结构,使每个人消费的农产品数量也在增长;更为重要的是,经济发展对能源需求的增长,推动生物能源工业的发展,改变了农业为人类提供食物的角色,农业开始成为能源的提供者。农业成为能源的提供者,意味着经济发展对农产品的相对需求将会迅速增加。这些因素在未来一定时期内将推动农产品需求的不断增长。在上述因素推动下的农产品需求增长,与刘易斯转折点之后的农业生产萎缩相结合,使农产品市场供给不足问题更加严峻,这将增大爆发通胀陷阱的风险。通胀陷阱不仅会导致通货膨胀,更重要的是,会抑制非农产业的发展,阻碍经济结构转变和经济发展过程。因此,需要采取有效措施,摆脱通胀陷阱。

三、摆脱通胀陷阱的关键在于稳定农业生产,促进农业技术进步

要从根本上摆脱当前的通胀压力,需要从当前经济发展的内在矛盾中寻找对策。当经济发展到刘易斯转折点后,经济发展的主要矛盾则转变为双重矛盾,即农业生产发展与农业劳动力短缺之间、非农产业发展与非农劳动力供给不足之间的矛盾。解决这一双重矛盾的关键在于,在促进农业劳动力转移的同时,不能影响农业生产的发展。因此,在这一阶段,经济发展政策的重点在于,确保农业生产稳定发展,促进农业技术进步,以推动农业劳动力持续稳定转移和非农产业的不断发展。

(一)利用农业补贴和价格保护政策,对农业实施有效和必要的保护,以避免农业生产的大幅波动。此类政策通过干预农产品市场和农业生产资料市场,实现对农民的收入补贴,可以称其为市场干预政策。近年来,中央政府已出台许多惠农政策,但在各地实施过程中依然存在许多偏差。现在问题的关键是,要理顺各级政府之间的财政关系和责任,进行有效监督和有效实施。特别是农产品价格保护政策的实施过程缺乏有效监督,致使农民利益难以得到保护。另外,由于缺乏有效的农业生产资料价格控制政策,导致农业生产资料往往随着农产品价格上涨也迅速上涨,最终导致农产品涨价而农民不增收的问题。因此,控制农业生产资料价格,避免农业生产成本增长过快,也应成为保障农民收益的重要政策环节。需要指出的是,无论是对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价格的干预,还是对农业的直接补贴,其政策目标都是将农业生产控制在安全范围之内,确保农业生产的稳定,而不是盲目扩大农业生产。过度的价格干预和补贴,往往会扰乱价格的指示作用和市场体系的正常运行,一方面,会诱使农业生产规模过大和农产品生产过剩,导致财政负担过重和社会生产资源浪费,另一方面,也会阻碍劳动力从农业部门向非农部门的转移。因此,农业补贴和价格保护政策,应仅限于基础性的保护。

(二)在稳定农业生产的同时,积极促进农业机械的推广和应用,以推动农业劳动力的持续转移。当前,我国农村地区存在许多不利于农业机械化的因素。首先,我国实行的是土地平均分配政策,每个农户经营的土地是分散和有限的。其次,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往往受到限制,即使在农业土地使用权允许流转的地区,基本上还是以村内流转为主。这些因素在很大程度上抑制农户生产规模的扩张,从而也限制农业大型机械的推广和应用。根据当前的情况,可从如下两方面推动农业机械的推广和应用:一方面,推动农业大型机械租赁市场的发育和完善。在农户经营土地面积较小和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受到限制情况下,农业大型机械租赁市场的发育,有利于农业生产技术构成的提高和农业劳动力的替代。实际上,当前,在许多农业区,农业机械租赁市场已出现并得以发展。当前的政策应保护和完善此类农业机械市场。另一方面,拓展和完善土地使用权流转市场。当前,在一些地区,农业土地使用权被禁止流转,即使在农业土地使用权允许流转的地区,基本上也以村内流转为主。而在比较小的区域内,如村或乡镇范围,可能存在这种现象:大部分农户的劳动力已转入非农部门工作,愿意从事农业活动和增租土地的农户很少,因此,大量农业土地只能撂荒。但从更大区域乃至全国范围看,仍有一些人愿意从事农业活动,但没有土地,或没有更多的土地。如果土地使用权能在更大的区域范围内流转,包括城乡居民之间流转,那么,土地和愿意耕作的劳动力可以更为有效的结合,有利于农业的规模化生产。值得注意的是,当前情况下,拓展和完善土地使用权市场,需要系统的制度改革。其中,打破城乡分割和地区分割的户籍制度,建立城乡统一的社会保障体系,是关键一环。在城市就业的农民工,往往被排除在城市社会保障体系之外,而土地使用权则被视作是农民的最后生活保障,这是从事非农就业的农民工不愿转让土地使用权的根本原因。因此,土地使用权的流转需要建立和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逐步实现社会保障体系的城乡统一。

(三)促进农业生物技术和管理技术的进步,提高单位劳动和单位土地的平均产出水平。这是在农业劳动力持续转移的情况下,促进农业产出不断增长的根本出路。当前,农民提高农业经营效益的要求十分迫切,相应地,对农业新技术的需求也十分旺盛。但农业新技术的生产和供给存在许多问题。首先,农业技术具有公共产品的特征,具有很强的外部性。如,一个农户使用某项农业新技术应用的同时,其他农户也可以比较容易地学习。因此,农业技术的私人生产和市场供给往往不足。这就需要政府提供积极的财政支持和鼓励政策,加大对农业技术创新的公共投入,推动农业科研的持续发展,并促进农业新技术的推广和应用。其次,在外部性较小的农业生物技术领域,虽然存在许多私营农业技术服务公司,但由于缺乏有效的监管,信息不对称问题十分严重,农民上当受骗的事情时有发生。这严重抑制了农业生物技术市场的发育。政府应采取措施,加强执法力度,强化对农业生物技术产业的监管,以建立市场信心,促进农业生物技术市场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