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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基础教学研究3篇

法律基础教学研究3篇

第一篇:法律基础教学模式探索

一、主题实践教学模式的内涵和主题设计的基本原则

(1)理论性原则。主题的设计要有一定的理论基础,马克思主义、政治学、心理学和教育学等学科中的理论是确定主题的基础。“认知自我,感知生活”主题确立的依据主要有:一是马克思关于人的本质理论。马克思认为:“人的本质并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基础”课的实践教学就是让大学生明白与自己健康成长和成才密切相关的当代中国的道德建设和法制建设的社会问题。二是埃里克森的自我同一性理论。精神分析派心理学家埃里克森认为自我同一性是一种对于我是谁,我将走向何方,我在社会中处于何种地位的稳定连续感。大学是人生的重要阶段,我是谁?我的存在是否有价值?等等这些问题都是大学生在成长中,特别是遇到心理冲突和矛盾时会不断思考的问题,对这些问题的思考和回答就是认识自我的过程,也是获得自我同一性的过程。

(2)主体性原则。实践教学要以学生为主体。首先,实践教学活动的主题设计要以满足大学生成长的需要为目的,“基础”课是第一门思想政治理论课,学生是大一新生,适应大学生活和他们对自我的认识以及现实生活的感知密不可分;其次,实践教学活动过程要以学生“学”为首要任务,“教”是辅助学生“学”的,帮助学生反思解决自己的发展问题;再次,对实践活动的评价也是以学生为主体,学生不仅参与到评价活动中,而且以他们的评价为主。

(3)系统性原则。主题实践教学活动是一个系统的活动,主题由多个部分构成,实践教学内容有严密的内在逻辑性。“认知自我,感知生活”主题由四个部分构成,每一部分的逻辑关系是既相对独立又由浅入深,“我是谁”是从最熟悉的个性开始关注自我;“理想清单”呈现自己的各种理想;“人生故事”从他人的人生故事联系到自己的人生故事,关注社会生活;“改掉一个陋习”从行动上去提升自己的自信心,这四部分共同构成了一个有机系统。

(4)可操作性原则。可操作性指重复实施的可操作、组织的可操作性、评价考核的可操作性。主题实践教学活动有明确的活动内容和具体的要求、实施过程和具体的考核标准,这样保证实践教学不流于形式。

二、实践教学活动过程

1.教学活动目标、内容和要求。

“认知自我,感知生活”教学目标就是帮助学生学会认识自我,厘清思想上的困惑,不回避自己所遇到的问题,积极参与到社会生活中,树立远大理想,明确生命的意义和价值,在这个过程中学会分析自我和关注社会的方法。我校“基础”课总学时是48学时,其中理论教学部分40学时,实践教学为8学时。

2.教学活动的操作程序。

实践教学活动的实施主要由以下几个环节构成:

(1)老师指导环节。这一环节老师的任务主要有:一是讲明实践教学的内容和要求;二是介绍一些基本的背景知识,如怎样分析自我,详细介绍案例,引导学生思考;三是对班上负责组织讨论的同学进行简短的培训。

(2)学生思考环节。学生查找相关的资料,学习相关的理论知识和案例,思考有关问题,为班上的集体讨论做准备。

(3)集体讨论环节。以每个自然班为单位,每个同学在班上交流自己的感受,遇到的困惑,其他同学可以提问或提供解决方法,集体讨论一方面可以通过分析进一步了解自己,另一方面可以增进同学间的相互了解,这对一年级的新生特别重要。

(4)独立完成环节。经过充分交流后,各种观点产生碰撞,每个同学打开了思路,对自己的理想、人生观等进行了梳理,再用语言文字表达出来,完成书面作业。

(5)成果交流环节。每个小组就四个选题各选2名同学,到班上来进行交流。老师对学生的成果进行点评和总结。

3.教学活动的考核。实践教学部分的考核不同于理论教学的考核,理论教学主要是考核学生对知识掌握,有相对标准的答案,实践教学考核侧重于对学生活动的考评,学生实践的过程并没有标准答案,所以考核要尊重学生的主体性,同时要具有激励性。具体来说考核的主体要多元化,包括学生自评、班级或小组评价、老师评价三部分。学生自评是学生根据自己在实践活动中参与的程度,给自己的实践活动打分;班组评价是同学间的评价,并推出表现优秀的同学,着重过程评价;老师的评价主要是对学生最后完成的作业进行评价,这部分着重结果评价。

三、实践教学效果与反思

1.主题实践教学模式突出了学生的主体性,提高了学生的兴趣和参与性。

主题实践教学模式强调主题的设计,要围绕大学生成长中遇到的问题,所以学生比较感兴趣,老师创设一定的情景,激发学生思考并集体讨论的兴趣,学生的参与度比较高,很多学生在同学的帮助下更进一步地认识了自己,增强了同学之间的相互了解和班级的凝聚力。在实践过程中主要由学生自主安排,老师只是起指导作用,并给予充分的尊重和信任,让学生积极、主动、自觉地参与到实践的全过程中。

2.主题实践教学培养了学生的自我教育能力。

主题实践教学强调的是学生自己去思考分析、体验,这个过程也是自我教育的过程。前苏联教育家苏霍姆林斯基认为只有能够激发学生去进行自我教育的教育才是真正的教育,他说“一个少年,只有当他学会了不仅仔细地研究周围世界,而且仔细地研究自己本身的时候;只有当他不仅努力认识周围的事物和现象,而且努力认识自己的内心世界的时候;只有当他的精神力量用来使自己变得更好、更完善的时候,他才能成为一个真正的人。这里说的就是学生在精神生活的一切领域里的自我教育。”很多学生在实践教学中提高了自我教育的能力,实践课让学生由内及外,再由外及人地反思了自己,对自我有了进一步的认知,并能通过实践将自己的理想从杂丛中挖掘出来。

3.主题实践教学提升了教师的实践能力。

实践教学活动也是对教师实践能力的考验,虽然在主题实践教学中学生是主角,教师是配角,教师要根据学生所需要的专业特点和社会热点来设计主题,积极创造情景配合学生完成教学活动,在指导过程中要针对学生的个性特点激发学生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教师要对学生的实践活动公开评价,同时这也提高了教师自己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真正做到了教学相长。主题实践教学的丰富多样性给了任课教师很大的空间,教师也要充分发挥自己的自主性和个性,使实践教学更具有生命力,让“基础”课成为学生真心喜欢,终身受益的课程。

作者:陈君 李壮 单位:武汉科技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第二篇:视频案例法律基础教学

一、视频案例选取的基本原则

如上文所述,视频案例能够增强学生的学习兴趣、强化学生对理论知识的情感认同、提高学习效果,那么如何选取优秀的视频是视频案例教学过程中的关键环节,笔者认为,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典型性原则

选取视频案例应在深刻把握课本内容的基础上,紧紧围绕每节课所要讲解的知识要点,在众多相关视频中进行甄别、筛选,确保所选取的视频案例具有典型性,能充分展示课程知识要点的内涵,能让学生通过观看视频、通过视频所承载的丰富信息、通过自己的领悟,将有关道德和法律的知识与要求内化为自己的内心信念,高质量实现课程教学目标。

(二)时代性原则

视频案例选取的时代性是指教师一定要尽量选用一些紧扣时代主旋律、反映时代内容、涉及经济社会发展最前沿问题的案例,与学生所关注的热点、难点、重点和疑点密切相关的案例,因为一些陈旧过时的案例往往会因为缺少鲜活的时代特色而降低学生参与的热情,影响了学生对即将播放视频内容效果的心理预期。

(三)权威性原则

视频案例选取的权威性是指所选取的视频必须确保其真实可信,尽量选取那些被权威知名网站、电视台、节目等播放的视频,不能随意将一些网站任意杜撰质量不高的视频拿到课堂上当教学案例,因为当学生对老师所提供的视频案例的真实性产生怀疑时,教师所期盼的教育效果必然大打折扣。

(四)启发性原则

视频案例的选取要凸显“问题意识”,即在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过程中提高学生的综合能力和素质。为此,所选视频案例必须是当前社会存在的热点问题、矛盾或困境,同时对这些问题社会上存在着多种不同的认识和态度。通过教学过程,对视频中的问题所面临的困境和不同观点做进一步讨论、分析、甄别,启发学生在今后的学习、工作和生活逐步树立自己中对类似事件的正确态度。

二、视频案例教学环节

一般案例教学的实施主要包括以下几个环节,即案例的选择、课前的准备、课堂的讨论、点评总结等。视频案例教学同样应遵循一般案例教学的实施步骤和原则,只是对教学案例的呈现方式作了一定的改变。具体来讲,视频案例教学要在以下各环节上下足功夫,才能保证良好的教学效果。

(一)认真做好视频案例观看前的准备工作

视频案例教学与文字案例相比虽然有诸多优点,但要想达到预期教学效果,必须认真做好视频案例观看前的各项准备工作。从教师角度而言,首先要认真钻研教材,吃透课程内容,明确教学目标,把握教学的重点和难点,设计好教学步骤和方案,保证教学过程按计划进行;其次,要根据一堂课的教学内容,依据典型性、时代性、权威性、启发性等原则,大量搜集契合度高的视频,在相互比较、鉴别的过程中选取最合适的视频;再者,要认真反复观看视频,对视频中的所反映的社会现象、热点问题等要提前做深入思考,做到心中有数,对问题所引发的不同观点和态度要多角度分析,并找出其背后的深层原因,以便在课堂讨论中做到游刃有余;最后,要全面做好课堂讨论的顶层设计,包括准备提出哪些问题让学生讨论、如何分析问题的实质、如何引导学生辨别真假、善恶、美丑等等。从学生角度而言,首先要提前预习课堂教学内容,对下节课所要讲解的主要知识有总体的了解。其次要通过方便的途径搜集一些相关的资料,对预习的内容做进一步的分析,把所要学习的内容跟社会中的人、事或现象联系起来,并对自己在这方面存在的问题或疑问整理好,以便在课堂讨论中充分发言、找到答案。

(二)积极引导视频案例观看后的课堂讨论

视频观看后的课堂讨论是视频案例教学中的关键环节。如果视频案例播放后不作讨论及点评,那么,教师只是扮演了一个电影放映员的角色,大学生由观看视频案例所产生的多样化的思想就得不到及时的交流、碰撞及引导,因而教师要积极引导大学生开展课堂讨论。首先,教师要提出明确的带有启发性的问题,让学生围绕这些中心问题自由讨论,做到有的放矢、中心突出、方向正确。在讨论的过程中,老师应明确学生是问题讨论的主体,要营造一种良好的讨论氛围,让学生敢于发言、善于发言、乐于发言,让学生对问题的不同见解在课堂讨论中都能尽情展现。其次,讨论的方式方法可以多中多样,可以是个人自由发言,也可以是分组讨论后由小组长做代表发言,还可以是集体讨论、辩论等。再次,要理性对待课堂讨论中的不同观点和思想,在课堂讨论的过程中,有些同学的观点是正确的、健康的,但同样会有一部分的同学由于社会经验不足、认识不清存在着不正确、不健康的观点,这时,教师不应采取简单否定的态度,而应引导学生分析产生错误的原因,引导学生做进一步的思考,要求学生运用“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基础”课所阐述的原则和方法再从理论上进行阐述和论证。最后,教师要发挥好在课堂讨论中的主导作用,把握好节奏、维护好秩序、营造好氛围、主持好讨论,注重启发和引导。

(三)高度重视课堂讨论后的点评和总结

课堂讨论后的点评总结是视频案例教学的落脚点和重要环节。如果讨论后没有及时点评和总结,学生中存在的各种观点和思想仍然是一盘散沙,没有得到有效的集中和归纳,那么,学生心中存在的问题依然没有得到可信的答案,这会严重影响课堂教学效果,可见,画龙点睛、切中要害的点评总结必不可少。首先,教师应对课堂讨论中学生发表的各种观点进行归纳、分类、汇总,概括出几种代表性的思想观点。其次,在充分肯定正确观点的同时,要全面深入分析错误的观点,包括错误的观点错在哪里、错误产生的原因何在、应该如何做才能纠正等等。最后,教师在点评总结各种思想观点的同时,应注重启发学生学会主动运用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立场、观点和方法去分析各种社会热点问题,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增强社会主义法制观念,提高他们的思想道德素质。

作者:陶德庆 徐云龙 单位:滁州职业技术学院

第三篇:法律基础教学问题分析

1“基础”课实践教学中存在的一些问题

1.1对“基础”课实践教学重视不够

不光是学生、教师,甚至学校都或多或少存在着对实践教学认识不够到位的问题。首先,在课时保障层面:实践课时较少,且不能充分保证。在课时分配上,很多高校由于惯性思维“,重理轻实”“、理多实少”现象普遍存在。其次,在管理层面,实践教学基地严重不足,实践教学经费极其有限,实践联动机制尚未形成,存在各自为政、条块分割的现象。其三,在学生层面,很多学生认为思想政治理论课缺乏吸引力,老生常谈,浪费时间,不如多花时间学习一些专业知识更有用。

1.2实践教学“课堂化”、“单一化”,缺乏社会性、生活性

很多高校“基础”课实践教学主要局限于校内活动,甚至等同于观看视频、校外专家讲座和读书活动、演讲活动、辩论活动等,学生身居“象牙塔”,难以“接地气”。由于经费、场地、师资等条件限制,像外出参观、“三下乡”、社会调查、社区服务等实践教学活动,往往只有少数学生代表参加,绝大部分学生与之“绝缘”,学生参与面窄,难以全覆盖。

1.3教学指导流于形式

从教学指导的进程来看,一般是任课教师先给出实践的题目并提出目标任务,然后由学生“自发”、“自动”地“实践”,在此过程中,撰写论文、报告、总结,最后由任课教师评价、给出成绩。从始到终,任课教师基本没有参与学生的实践活动,更谈不上进行具体而有效的指导,“放羊式”的实践教学,自然也就难以达到预期效果。

1.4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脱节,没有互动融合

与其他形式的教育教学活动一样,“基础”课实践教学面临相同的教育对象,指向同样的培养目标,理应与其他活动“步调一致”、“齐头并进”。可是,相当数量高校的“基础”课实践教学与其他教学活动实际上处于各自为政、条块分割的状态,甚至“老死不相往来”,缺乏相互配套的衔接机制与渠道。

1.5考核评价缺乏激励性,难以调动学习动机

一是实践部分的成绩比重偏低,但是“投入”大(相对于理论部分,“考前突击”),难以引起学生的参与热情;二是实践教学没有建立一套科学规范的“评价体系”,常以活动总结、论文报告、心得体会的形式来衡量,忽视“过程性”评价,部分学生甚至靠弄虚作假来获得好成绩。

2“基础”课实践教学问题产生的原因

2.1没有建立健全实践教学领导管理机制

随着高校之间竞争由“规模扩张”到“内涵提升”的重心转移,学校的主要聚焦点往往放在硬性指标、外显指标上,对于思想政治理论课这类软指标、隐指标缺乏足够的关注和着力。一是没有形成坚强有力的领导机制,缺乏统一的组织实施机构和总体计划。二是没有建立正常的经费保障机制。随着高校基本建设投入的增多,一些高校用于实践教学的专项经费难以保证,有的被挪用、挤占。

2.2思想政治理论课师资队伍建设滞后

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参与实践教学的积极性不高。“基础”课实践教学活动需要教师精心设计、认真组织,但其“收入”与“付出”差距大,严重挫伤了教师组织实践性教学的积极性。一方面,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数量相对不足,授课任务普遍较重,没有充足的精力与时间去研究和组织生动活泼的实践教学。二是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的综合素质与实践教学的客观要求不适应,缺乏对实践教学的了解和驾驭经验。

2.3知行脱节也是“基础”课教学实效不理想的一个重要原因

从教材使用方面看,虽然教育部明文规定必须使用统一教材,但是在教学实践中经常出现教师各自为政的现象,许多任课教师根据自己的需要自行决定教学内容。此外,由于种种原因,“基础”课的教学内容与社会现实反差较大,难免给人说教的感觉,使部分学生对教学内容产生质疑和抵触情绪,从而很难实现知行转化,影响教学效果。目前,一些大学生未能很好地把握“基础”课的性质,把这门课只是当做一门课程来进行“知识”学习。很显然这是个认识误区,学生对这门课学得好与坏,不仅要看他们对这门课的基本理论和方法的了解程度,而且要看他们在日常生活中思想道德与法律素质的境界,要考察他们知行转化的程度,从行为层面来考核学生是否真正掌握领会了书本理论。

3改进“基础”课实践教学的建议

“基础”课是一门要求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紧密结合的课程,理论是实践的先导,对实践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实践是理论教学的最终目的,是理论教学的落脚点,只有把这两者紧密地结合在一起,才能收到良好的教学效果,才能使“基础”课成为大学生真心喜欢、终身受益的课程,可以从以下几处着力:

3.1深化认识,建立健全“基础”课实践教学的管理机制

1)明确分工与组织管理,科学制定“基础”课实践环节的课时量、工作量等标准,将之与学生的社会实践学分结合起来,形成共同育人目标下的资源整合,并落实专项经费以保证和支持实践活动的开展;2)要强化对教师的专业培训,有计划地“引进来”和“走出去”,不断提高“基础”课教师的综合素质和实践能力;3)要完善考核评价内容。增大实践成绩比例,包括是否真正参与实践教学,实践报告或总结完成情况及质量情况等。要完善考核评价方法,建立学生自评与教师评价及互评相结合、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价相结合的方法,并把实践成绩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考评体系。

3.2积极探索,不断展“基础”课实践教学的有效途径

“基础”课实践教学总体上由校外实践教学和校内实践教学两大部分构成。校内实践教学是第一课堂教学在校园内部的延伸和体现,校内实践教学要与校园文化活动相结合,充分发掘校园文化活动的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功能,让学生在高雅的校园文化活动中增才干、受教育、净心灵、健全人格。校外实践教学是课堂教学和校内实践教学的拓展和延伸,更能锻炼大学生的社会适应能力。校外实践教学要与志愿者活动、假期社会实践活动有机结合起来,使大学生在相关活动中得到锻炼,进一步增强协作意识、奉献意识和服务意识,深化学生对“基础”课教学内容的认识和理解。真正使“基础”课成为学生真心喜爱、终生受益的课程的必要环节。

3.3多方努力,建立稳定的社会实践基地

为促进“基础”课实践教学,需要充分利用各种资源,建立相对稳定的社会实践基地。比如,历史文化遗址、纪念馆、博物馆、革命圣地、烈士陵园等场所等,有目的、有计划地组织学生参观学习。还可以利用社区资源建立社会服务基地,组织学生定期或不定期地到当地的养老院、福利院进行义务劳动,促进学生服务社会、关爱他人良好品格的形成;走上街头宣传法律知识、开展法律援助等,使学生通过亲身体验增法律素养,增强社会责任感,养成良好的道德习惯。

4结语

综上所述,实践教学不仅是有效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途径和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的重要保证,也是学生职业化、社会化的必由之路,是培养创新型人才的基础性工作。实践教学最容易突破“以教师为主”的教学模式,给学生提供自主学习的空间与条件,以极大地提高其学习的积极性。为确保实践教学丰富有效,首先要有一支相对稳定且结构合理,既具备一定的理论知识、又拥有较强创新能力,富有创新意识和创新精神的实践教师队伍;其次应不断增加对实践教学的投入,做好实践教学设施的规划和建设工作,使学校具备满足实践教学需要的校内外实训基地,为学生创造一个良好的实践学习环境。

作者:邹莉 单位:重庆科技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