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中心 > 法律专业知识

法律专业知识范文精选

前言:在撰写法律专业知识的过程中,我们可以学习和借鉴他人的优秀作品,小编整理了5篇优秀范文,希望能够为您的写作提供参考和借鉴。

法律专业知识

法律专业知识范文第1篇

关键词:高职教育考试模式人才培养法律

《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6】16号)中明确指出:“高等职业教育作为高等教育发展中的一个类型,肩负着培养面向生产、建设、服务和管理第一线需要的高技能人才的使命?”;“针对高等职业院校学生的特点,培养学生的社会适应性,教育学生树立终身学习理念,提高学习能力,学会交流沟通和团队协作,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创造能力、就业能力和创业能力?”;“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重点是教学过程的实践性、开放性和职业性,实验、实训、实习是三个关键环节。要重视学生校内学习与实际工作的一致性,校内成绩考核与企业实践考核相结合??”针对这样的教学类型,更应强调客观、公正地评价学生的学习能力和职业技能,更应强调和重视学习的过程,更应注重学生对知识真正掌握和理解运用的比重,这就要求教师积极探索,通过教学过程的改革带动考试模式的改革。特别是法律专业,传统的笔试一统天下、死记硬背就能考高分的考试模式已经不利于实用型法律人才的培养,总理曾经提到:

“一所好的大学,在于有自己独特的灵魂,这就是独立的思考、自由的表达。千人一面,千篇一律,不可能出世界一流的大学”。故,笔者通过进行法律专业法律原理与技术课程的教学,尝试着对考试方法、考试内容等进行改革,以期达到良好的教学效果,对学生形成科学、合理的评价,使学生真正独立的思考,自由的表达,能够切实理论联系实际的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

1目前高职教育法律专业考试考核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目前高职教育法律专业考试考核多采用笔试方式,绝大多数的课程闭卷考试,题型多以单项选择、多项选择、不定项选择、名词解释、简答题、论述题、案例分析题为主,这就形成了学生笔试一统天下的思想,使得学生不重视日常教学,寄希望予期末的复习课,要求教师考前划重点等等。形成了平时上课不认真,甚至迟到、早退、无故旷课,期末复习课学生到的齐,一再要求教师缩小考试范围,甚至出现个别学生在考场打小抄这样的不正常现象。学生学习重结果轻过程,对知识的掌握不求甚解,老师要考什么就囫囵吞枣、断章取义的背记什么,在学习过程中学生是被动的,没有把“要我学”及时转变为“我要学”,没有发挥独立思维能力,一门课程后能真正掌握的知识所剩无几,达不到教学应有的效果。这种传统的考试模式根本不利于高职实用型法律人才的培养。

2高职教育法律专业考试考核应具有的特点

在教育教学上,高等职业教育的人才培养模式特征是理论必须够用为度,重点突出实践教学,突出学生独立思考问题、理论联系实际的解决问题的能力的培养。

因此考试考核的特点也应该和高职人才培养模式的特征相匹配。考试形式的多样化是高职教育法律专业考试考核应具有的特点。

针对法律专业的特点可以采取笔试为主、口试为辅的考试模式。笔试主要考核学生理论知识的掌握程度,口试主要考核学生语言表达能力、逻辑分析能力、思辨能力等。

可以采取题库考试。题库可以由学生自主设题,一方面迫使学生对所学知识进行全面的复习,设问时尽量设计精品试题;另一方面集合所有学生的试题作为题库,考试时从中抽取,摒弃了学生考前划范围的思想,复习比较全面,每位同学所设的题目均有可能抽到,能够做到公平。

可以采取一页开卷考试模式。所谓“一页开卷”,是指由学院教务处统一发放带有教务处戳记的16开白纸,考前发给学生,学生将自己认为重要的内容或分析案例可能会用的重点法条记录下来,如同记录数学公式一样,记录多少内容、具体记录什么内容,学校不加以限制。考试时允许学生带入考场,考试结束时,记录内容的纸张也同时回收。这种方式也同样可以摒弃学生要求教师考前划范围,复习比较全面,对于某些知识也不再死记硬背,而真正是理论联系实际的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对于教师则更应揣摩出题的知识面、灵活性,出出更多的经典试题。目前部分学校已经采取了这种一页开卷的模式,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3高职教育法律专业考试改革的对策

要改革高职教育法律专业考试模式应当从教学模式改革入手,使学生重视学习的过程,领会真知识,学到真本领。兰州职业技术学院课程教学的五E模式值得借鉴和推广。所谓五E即吸引(Engagement)、探索(Exploration)、解释(Explanation)、加工(Elaboration)、评价(Evaluation)。吸引即将学生吸引到学习任务上来;探索是学生进行观念的重建,教师向学生提出需要仔细探讨的问题引导学生思考;解释学生通过自己或互相交流解释所学的概念和释义;加工是通过质疑、比较、实践等活动理论联系实际解决问题;评价是鼓励学生评价自己的理解力同时为教师提供评价教学效果的机会。这种教学模式要求在教学过程中从教学的开始阶段就要向学生提出问题,让学生带着问题去思考,将被动接受变为主动汲取,边学习边自己释疑解惑,教师根据学生的学习态度、学习习惯等对学生对知识点的理解总结和加工运用,给出正确的评价。

教学过程的细化可以扭转高职生学习的态度,改变一些高职生不良的生活习惯,重平时的日常教学。笔者在法律原理与技术课程教学中,第一节课就开宗明义告诉同学法律原理与技术课程是宏伟法律大厦的奠基石,是神圣法律殿堂的金钥匙。本课程的目标定位是:培养学生法律视角的观察能力、法律思维的判断能力和法律语言的表达能力。让学生在学习中理解法律精义,在理解中解决法律问题,在解决中培养法律精神。以课堂讲授为主,理论实践结合,知识点配合案例分析理解,开展课前五分钟、辩论赛、社会实践等活动。期末考试不划范围,以教师出的章节练习题、教材后附习题为题库进行考试。总评成绩中平时成绩占40%,期末考试成绩占60%。平时成绩的取得在基础分数的情况下采取加分法,即基础分数是考勤分、作业分等,而参与课前五分钟、辩论赛、社会实践的同学,上课时积极思考回答问题的同学则可以获得平时成绩的加分。如某次课某位同学因故迟到,考勤分应受到相应的影响给予减分,那么他可以通过积极答问将失去的分数加回来,以其提高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对日常教学的重视。

在法律原理与技术课程的课堂,课前五分钟是让学生自己搜集时效性强的案例进行讲解与分析,让学生走到台前,讲明案件的当事人,争执的焦点,适用到的法律及处理。而后学生可以稍加讨论,最后教师加以总结加深学生对知识的理解。针对课程中法律与道德的重点问题开展了以“法律与道德谁更能促进社会和谐”的辩论赛,赛前学生们以学号尾号的单双号进行区分,分别作业论述“法律更能促进社会和谐”和“道德更能促进社会和谐”两个方面,而后以大专辩论赛的模式为模板由学生自行组织辩论赛,达到了良好的效果。在章节习题中也重视题目的灵活性,每次习题后教师都进行讲解,让学生知其然且知其所以然。

这些教学过程从思想上端正高职生的学习态度,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积极进取,锐意创新。自然在考核的评价中也能取得较好的效果。超级秘书网

笔者教授的班级共127名学生,期末考试的总评成绩100~90分的有18人,90~80分的有23人,80~70分的有32人,70~60分的有20人。及格率73.2%。信度、区分度均较好,80~100分数段的41名学生应该说对该课程的掌握还是比较扎实全面的。这些同学重视日常教学,作业认真,积极参与课堂活动,知识掌握扎实全面,达到了教学效果,比以往考前划范围的方式和效果要好。

对学生的考核应当客观、全面,激发学生的主动性,在日常教学中考核学生,通过采取背法条大赛、法律知识竞赛、有奖竞答、案例专题讨论、模拟法庭、辩论、东升培黎八家地区法律服务室承接案件实例讨论、法制宣传、法律咨询等活动,做到按需施教,学以致用,切实培养实用型法律人才。在期末考核时重视知识的连贯性、综合性,真正发挥考试的功能。

考试是教学环节中重要的一环,执教者必须认识到当前高职法律教育考试模式的弊端和改革的紧迫性,不断探索和改革考试内容,创新多元化的考试模式,让学生学有所长,发挥考试科学的评价功能。

参考文献

[1]高建新.《高职课程考试改革的研究与实践》[J].辽宁高职学报,2009,3.

[2]王红.《改革高职教育考试模式,提高人才培养工作质量》[J].福建高教研究,2006,2.

[3]杨永红.《改革高职教育考试模式探析》[J].科技教育,2007,9(203).

[4]刘吉祥.《改革政法院校的考试模式,培养实用型法律人才》[J].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1,2.

法律专业知识范文第2篇

改革开放后,我国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经过多年的发展,已经成为“三农”主战场上的一支强大的生力军。在全国,运行比较规范、作用比较突出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协会已经超过了15万个,遍布种植、畜牧、水产各业,形成了“办一个合作组织,带动一个产业,兴一方经济,富一帮农民”的发展景象。总结改革开放后各类合作组织的经验,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是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是在农户家庭独立经营自主权基础上,由农户自愿选择的合作。在组建方式上,不搞过去的土地、农具、财产入社,不触动农户的经营自主权。在服务内容上,不搞生产过程的大包大揽,根据成员的需要,有选择地开展服务作业,筹集资金,聘用人员,对成员开展特定的专项服务(提供种子,批量购置化肥、农药,批量销售成员的产品)等;在产品销售上,成员享有产品买卖定价的自主权,同时根据章程享有合作组织盈余的分配权;在社会地位上,合作组织与其他企业是平等的市场主体,在人事、财务、经营业务等方面不存在上下级的隶属和依赖关系。

二是面临农业市场化、专业化、产业化的趋势,合作者之间出现明显的同业性,合作组织的服务内容跨越产前、产中、产后,表现为综合性。市场经济的普遍发展,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使现代农民合作组织区别于传统社区型生产合作社、供销合作社与信用合作社。改革开放以来,在农村普遍涌现蔬菜、水果、花卉、中草药等种植业户之间以及蛋鸡、肉猪、肉牛、奶牛、水产品等养殖户之间的各种同业合作组织,且备受欢迎。在专业合作组织中,由于农户从事同一产业,大家遇到的困难相同,需要的专业技术、专用生产资料相同,产品的市场走向一致,从而产生需求的合力,容易形成服务的规模效益,能有效地降低农户的产、销成本。一个合作组织直接联系与本专业有关的科研、教学单位,直接联系厂商、专业市场,直接接受政府产业指导,减少了中间环节,提高了服务的效率,使成员分享到工商利润。

三是出于发展的需要,合作组织自发地依靠能人、大户或者从社会上选聘高级管理人才,实现了管理人才共享。农民合作组织的发展壮大一方面靠机制的保证,同时也依靠科学的管理,靠人才。凡是成功的农民合作组织,必然有一个或者一组精明能干的管理者。这些管理者通常是在长期互助合作中自然形成的,或者是大家一致从社会上选聘的。应该说,农户之间的分化不仅是因为户与户之间劳动力的差别,更重要的是文化智力、组织活动能力上的差别。事实上也不可能每个农户都成为经营能手,不可能每个专业户群体里都有经营能手,德才兼备的经营能手就更显缺乏。选聘精明能干的管理人才成为现代合作组织的新做法。成功合作组织的经验最可贵的是利用了现代管理资源,使精明能干的管理者的智慧变成社员的群体行动,通过“共享智慧”提高每一户农民社员的管理能力,从而大幅度地提高合作组织的生产能力。

由以上三条可以看出,我国改革开放以来出现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构建形式,既不同于欧洲的合作社、亚洲的合作社,也不同于我国计划经济条件下的合作社,它实际上是一种成员主体身份明确、产权关系清晰、服务内容灵活有效、权利与义务对称、管理科学的现代农业企业组织制度。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必须坚持这一现代农业企业组织制度。

在总结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经验的基础上,为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我国在2006年10月公布了《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该法律自2007年7月1日起施行,成为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必须遵循的法律规范。

法律专业知识范文第3篇

关键词:建筑法规;课程改革;实用性

一、优选教材,根据专业特色优化教学内容

工程类专业《建筑法规》课程内容繁杂,集建筑学专业知识和法学专业知识于一身,加大了教材编写的难度。目前,市面上供工程类专业学生的《建筑法规》教材都有一个弊端,即缺乏针对性,纯文字的教材内容抽象,工程类专业知识及法律专业知识都是浅尝辄止,对需要探究的问题并未深入讨论。工程类《建筑法规》课程的授课对象是缺乏法律基本理论知识和人文知识教育的工科类学生,对于他们来说,有公式、计算、图形的教材才是理科专业的重点,纯文字的《建筑法规》会给工科学生产生误导,认为该门课程只是副课,并不重要;另外,工科类学生缺乏法学基本理论知识的学习,《建筑法规》教材几乎没有法学基础理论知识的介绍,整篇都是专业法律知识,学生课前看不懂,课上就会听得云里雾里,从而降低课程学习兴趣。因此,一本好的《建筑法规》教材是课程效果实现的关键之一。针对市面上的《建筑法规》教材都未考虑到工科学生的法律基本理论知识和人文知识教育缺乏的弊端,独立学院在优选教材之后还应该根据学院工程类专业特色编写辅助教材。以桂林理工大学博文管理学院为例,学院开设《建筑法规》课程的对象是工程造价专业的学生,辅助教材内容应以购买的《建筑法规》教材为基础,从中梳理出与造价工程专业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并配套相应的法学基本理论知识以及相关的实际案例分析,让学生在了解法与道德舆论、公权与私权、罪与非罪等法律基本理论知识后,结合自己专业,结合实际案例,主动学习,从而学以致用,达到课程开设目的。

二、双重考核,促进学生学习主动性

目前,独立学院工程类专业《建筑法规》课程虽是一门专业基础课,但同时也被列为考查课,以桂林理工大学博文管理学院为例,造价工程专业开设的《建筑法规》课程的考核方式要么是课后案例分析,要么是论文写作,考核重点不突出,考核难度不大,这种考查方式无法让学生对重要知识点进行梳理和掌握,无法在遇到实际问题时运用所学解决问题,本应是一门专业应用较强的课程因考核难度的降低被学生误以为是不重要的课程,从而失去学习兴趣,把精力都放在其他需要应试的课程上,降低本门课程的学习主动性。笔者建议实行双重考核,平时成绩和期末成绩五五分成,平时考核以考勤和案例分析为主,期末考核采取应试方式,让学生既要重视平时课堂的学习,也要掌握重要知识点,以备遇到真实案例时,能运用所学知识及所学案例处理方法解决问题。

三、健全培训机制,夯实教师自身知识水平

影响课程实效性的另一关键因素便是任课教师自身的理论知识水平和实践技能。《建筑法规》作为一门集工程类专业知识和法学专业知识于一体的课程,仅靠一本优选教材和短短32个学时的课时讲解,并不能让学生很好地把握重点和运用实践。因此,教师自身的理论知识水平和实践技能至关重要。对于独立学院来说,以桂林理工大学博文管理学院为例,师资力量本就薄弱,承担课程任务繁重,像《建筑法规》这样的考查课程一般是由青年教师担任,青年教师多是刚从学校毕业,并未从事相关工作,不具备相关工作经验,同时要么是工科类专业未受过法学知识教育,要么是法学专业老师兼任并未受过工程类专业知识教育,这类青年教师由于自身知识水平和经验能力不足,无法有效抓住课程重点,只能照本宣科,案例讲解也只能浮于表面,本就对纯文字教学不感冒的工科类学生更是失去本门课程的学习兴趣。建议独立学院重视《建筑法规》课程,对造价工程方向教师进行法律基本理论知识的培训,安排经验丰富的教师或者律师给做培训,并鼓励青年教师多学习、多去挂职,努力夯实自身知识水平,提升授课能力,促进课程实效性目的的实现。

[参考文献]

[1]田蓉.关于<建筑法规>课程改革的思考与探讨[J].山西煤炭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3-11-04.

法律专业知识范文第4篇

会计信息真实性的重要作用在对会计体系的管理中,要求每个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保证真实性、完整性。虽然我国对企业会计的管理体系正在一步步加强,但是在体系上展现出很多漏洞。会计人员在对企业进行会计确认、计量、记录、报告时,对政策和管理的漏洞会出现会计造假的行为。虽然这是会计管理的疏忽,但更是会计人员自身职业素养的缺失,在管理中的漏洞可能常常都有,但是做出的“假账”常常会被严谨的会计体系发现。这样就会产生无法挽回的法律制裁。所以中职学校会计专业教学中必须要加入对学生职业道德教育,让学生明确自己的职责,明确各种会计要素的紧密联系,在学好专业知识的基础上,了解专业知识背后的道德知识和法律知识,以免产生无法挽回的后果。在很对会计信息的要求中,会涉及到很多法律因素,所以,中职院校需要对学生进行会计法规的教育。法律作为道德的最低限度,遵守法律是每个工作者的义务,会计人员必须对会计法规有一定的掌握,学会运用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所以,当会计专业学生在以后的工作中,如果遇到妨碍会计信息的真实性的时候,不但会让他们不受到威胁,更会让其能运用法律知识维护会计信息的真实完整、也会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二、加强职业道德教育是整个会计行业的重要要求

会计在从事工作的开始到结束,从每个细节到会计报告的形成,是一个紧密联系的网络体系,一步错误,可能引起步步错误。而会计做出的会计报告直接决定着投资者、管理者、债权人等的投资和决策。会计职业道德的要求,首先要认真负责的做好每一项工作,认真关注会计中的每一个数字、每一个指标。在会计工作中没有重要与不重要之分,要保证每一个数字和信息的真实完整,对工作中的一切都认真对待也是会计的职业道德要求。另外,在自己手里经过的每一笔财物,做到不多也不少。只有每个会计人员具备了良好的职业道德,才会让整个会计行业拥有良好的道德氛围,在进行会计工作时也会因为整体素质的增强而使会计会计工作更清廉。中职院校每年为社会培养大量的会计人才,所以,必须在教育中融入职业道德的教育,让学生在校期间就培养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和职业责任感,在毕业的时候,才能以高尚的道德节操,积极乐观的工作态度、正确有效的工作方法成为一名合格而优秀的会计人员,也就从根本上调高了会计行业的整体素质,也使会计行业向良好的发展方向迈进。在会计工作中出现错误有两方面的原因,一方面可能是对会计工作的不认真导致的,另一方面很可能是会计不具备合格的专业知识,而引出专业上的错误。这也是不符合会计职业道德要求的,所以,中职院校一定要对学生的专业知识技能做认真负责的讲授,在教学的时候不出现一丝一毫的专业错误和专业知识的模糊,这会对对学生对知识的求真欲望以及职业的发展都产生不良的影响。所以,中职院校对学生加强专业知识的掌握,也是加强其职业道德建设的一方面,所以要想从根源中解决会计行业中出现的种种问题,还需要对从专业技能方面对会计进行加强。

三、总结

法律专业知识范文第5篇

首先,法律人应当是社会公平正义的坚强捍卫者。法是公平与正义的化身,法律人是把公平正义践行到社会生活中的实践者,法律人自身信仰中的公平正义观念是老百姓得以信任法律和国家的最有效途径。作为有良知的法学研究者,未来的法学家、法官、检察官、律师或是立法专家,都应当是是时代良心的体现者。法律人肩负着为国家行法治、为人民争权力、为社会求正义、为万世开太平的重任,为我国法治进程的推进添砖加瓦是法律人的职责所在。法律人不是江湖义士,不是劫富济贫的侠客,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分贵贱是法律人必须养成的思维习惯。做到既不畏权贵,又不同情心泛滥,凡事不先入为主,不主观臆定,均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尽量做到不偏不倚,不骄不纵才是法律人应有的职业素养。

其次,法律人应该是法律的忠实践行者。法律作为国家惩恶扬善、维护国家稳定和促进国家繁荣发展的有效工具,只有法律人严格遵守法律,坚持依法行事,运用其在法学教育过程中形成的良好的价值观、善恶观和是非观来指导自身实践,才能正确辨别孰是孰非,也才能将法律的初衷良好地践行到人民群众的生活中。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事业建设的转型期,让法律成为人民的信仰还有待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进一步深入人心。让人民相信法律、相信司法工作者、相信国家,在很大程度上还有赖于法律人是否运用正确的价值观和判断力去解决人民面临的每一个需要法律人去解决的矛盾。儒家思想的根深蒂固和法治中国的生存发展之道还有待时间来做进一步的磨合,法律人所能追求的就是尽量做到让每一个决定都有理有据,让每一条建议都于情于理能够被法律和当事人所接纳。最后,法律人应该是有着独立思维能力的个人。

法律文字的存在是帮助法律人进行是非判断和解决纠纷所能依据的相对客观的标准,法律人应当坚守自己的法律尊严,做到能够对每一个事件进行独立判断。法律人还应该对自己有着正确的定位,并且能够坚持捍卫法律尊严和保有不被收买的决心和信念。舆论监督作为社会监督的方式之一在司法活动中有着其独特的影响力,法律工作者应当运用其专业的法律知识和良好的法律职业伦理观去引导舆论方向,不让舆论的声音左右自己对事件的定位。我们国家有着同情弱者的传统文化观念,法律也并非不保护弱者,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客观事实和证据是法律人判断事件和作出决定的最主要依据,主观上的同情心和善良不能够成为支撑法律人做出抉择的重要支撑点。

二、法学教育在法律人职业伦理培养中的地位

先生著有《法律教育》一书,提出法律人应当具备三中素质:一为法律道德,一为法律知识,一为社会常识。真正能够长治久安的稳定社会是法律职业化程度较高的社会。因此,要把法律职业和法律从业人员看得比一般职业和一般从业人员更为重要、更为崇高、在职业准入和认知要求上也更为严格的职业。①以培养“法律职业人”为宗旨的法学教育,承载着塑造法律人思维模式和教会法律人研习法律文字的重大责任,在法治社会中的基础性、全局性和先导性地位日益凸显。

首先,法学教育是法律人职业伦理形成的基础。法学教育是法律人职业生涯的终身伴侣,接受了什么样的法学教育,在很大程度上就决定一个人能够有着怎样的职业生涯。师者,所以传道授业解惑也,在有限的学习时间里,学校给老师和同学提供交流的空间,老师影响学生于有形和无形之中。法律人职业伦理未必以单独的一门课进行教授,但是从走进大学校门开始,同学们通过老师的授课内容和方式以及对于各种耳濡目染之学校和老师的行事作风,再加之阅读学校提供的各类相关书籍,便慢慢形成了一种思考习惯,当这种思考习惯根植于内心,也便成了法律人职业伦理观形成的要素之一。法学教育还是法律人从学校走进法律界的一座桥梁,法律人走得稳不稳,不仅要看法律人行的正不正,还要看桥梁结实不结实。扎实的专业知识是支撑每一位法律人走好自己职业生涯路的坚实后盾,所以法学教育作为法律人打基础的一个重要环节,有着其不可动摇的重要地位。

其次,法学教育是法律人职业伦理观得以长期维系的有效保障。从1999年我国《宪法》纳入了“依法治国”的理念到现在对法制中国的倡导,我国的法治进程已经得到了很好的推进。但是,各类司法腐败现象依然存在,人民大众对司法的信任仍然有待加强。我们不得不反思,社会大染缸为何一步步改变甚至腐蚀了一个个纯洁的法律职业者处于经济高度增长而社会生活剧变期的中国,又是如此急迫地需要法学思想和法律制度的有效供给。法学家、法官、检察官与律师等法律职业人自当担负起不可推卸的历史责任。对于形形色色的“以权压法”、“以钱诱法”和“以情融法”引致的各种司法腐败,知法懂法所以更熟知法律漏洞却目无王法的律师、滥用司法权污蔑司法权威的法官和检察官是不能以法制不健全而推卸责任的。这些现象的发生,归根结底是法律人职业伦理的缺失,而最能够填补这个缺失的恰恰是我们的法学教育。②倘若法学教育能够培养法律人把法律职业伦理视为自己辨别是非曲直的一种习惯性出发点,并时时刻刻用自己习得的法律职业伦理观指导和约束自己的每一个行为,那么法律职业队伍被老百姓所信任的程度就会越高,法制中国的建设也将会迈上更高的台阶。而法律职业伦理的观念形成以后能够得以长期维系的保障便是在法律人职业生涯中的每一个阶段加以巩固和强化。法学教育对法律人职业伦理的培养应该是伴随着法律人一生的教育,学校不是唯一的学习场所,跟随者法律人职业生涯的各种培训和学习活动也是让法律人曾经坚定的法律职业伦理观在踏入社会和工作岗位以后还能够得以长期维系的重要保障。最后,法学教育是完善和发展法律人职业伦理的外在动力。

法律职业伦理的养成不是一朝一夕可以完成的,更不是一经养成就万世不变的。知识的更新、时代的进步、社会的发展都要求我们无论是专业知识还是专业素养都能够与时俱进、扬长避短,不断地向前发展。法学教育是法律人形成法律思维的先导,亦是鼓励和教会法律人推陈出新的先师。人们的伦理观念在随着时代的改变而不断改变,法律人在固守公平正义的底线的同时,也不能固步自封,不接受时代的进步。法学教育不仅为法律专业学生或是法律人创造了良好的学习和成长氛围,也在此氛围下激励着他们不断学习新的知识和技巧,时刻进行教育与自我教育,给予了他们一股强大的成长推动力。

法制中国的建设促进着法律的变革,而新制定或修改的法律在在实践中得以良好运用,还得靠法律人来践行。法律人的阅读能力和实践能力在此时便能够得以体现,而保证法律人能够正确把握立法目的和宗旨的关键不仅在于法律人扎实的专业知识功底,还在于法律人接受了何种教育以及内心秉承着何种理念去解读。在法律条文的规定缺失的状态下,法律从业人员又会秉承什么样的处理原则或是运用哪一条相关法律原则来加以解释和运用到具体情况中也要求法律人有着良好的法律职业伦理去驾驭,这一切也离不开法学教育的跟进和督促。法学教育是法律人职业伦理养成、维系和得以发展的护航者和引路人,没有良好的法学教育,法律人职业伦理就容易缺失,法治中国的建设步伐就会变得尤为缓慢。法学教育在培养法律人职业伦理方面有着其不可替代的地位,我们应该进一步加强法学教育对法律人职业伦理的培养,进而能够向国家和社会输送一批批有法律道德、有法律知识和有社会常识的法律精英。法学教育推动着法律人紧跟时代步伐,不断进步和完善自我,培养了适应时展和符合法制中国建设之需的具备良好法律职业伦理的法律职业队伍。

三、法学教育在法律人职业伦理培养中的作用

教育是培养新生一代准备从事社会生活的整个过程。法律人的职业伦理是法律人走入法律行业从事各类法律活动的思想基础,其形成和发展都有赖于法学教育的培养。法学教育承担着为净化社会法治环境和推动社会文明进步培养一批批有着较高职业伦理的高素质法律职业队伍的历史责任,能在很大程度上对于塑造法律人的法律思维、强化法律人专业知识和提升法律人的法律职业技能等方面都有着巨大的影响力。首先,法学教育能够培养法律专业学生较为职业的法律思维法律职业队伍是我国建设法治国家的中坚力量,严密的思维和紧密的逻辑是法律人必备的专业素质。公平正义是法律人必须始终恪守的思想理念,而法学教育正是教会法律人思考和运用法律的一种及其重要的方式。法理学、法制史和宪法学课程的开设从法学这门学科的历史演进过程到法律的制定修改过程,再到对以往法律制度和现存法律制度的思辨和运用上都授予了法律专业学生一个法学领域内应有的法律思维模式系统图。法理学是法学的基础理论和方法论。法理学的教育为学生提供了学习法律的入门知识,塑造法律专业学生的法学世界观,培养了他们对于人类社会法律生活的哲学态度。同时,通过法的基础理论、法的基本范畴和方法的研习,塑造了学生的法律思维方式。法制史是研究法律及相关制度的发生、发展、演变及其规律的科学,这门课程的开设让学生了解了每一个法律条文背后的历史推动力和社会进步所需要做出的各种相应改变,帮助学生从历史的渊源上去寻求每一个法律部门和每一个法律条文的存在价值和发展方向。宪法规定国家的社会制度、国家制度的原则和国家政权的组织以及公民的基本权利义务等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通过对宪法的学习和对宪法学的研究,学生可以从宏观上把握国家法治发展的状况和需要完成的目标,进而学会思索为推进我国法治进程而需要进行的努力。

法律一直以来都是国家借以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的最有效手段之一,法学教育是帮助学生以最快速和最有效率的方式走进法学的大门的首要选择方式。通过对法制史、法理学和宪法学的学习,学生更容易明白法之“平之如水”的内涵和坚持公平正义的意义。法学教育对培养法律人职业伦理的重大作用之一便体现在帮助法律专业学生塑造职业的法律思维,从而让公平正义的理念深入每一名法律专业学生的内心。其次,法学教育能够强化法律人的专业知识法学是一门专业性极强的研究法、法的现象以及与法相关问题的专门学问,是关于法律问题的知识和理论体系。唯有经过专业系统的学习才能在实践中很好地帮助国家和人民解决具体矛盾和问题。法学教育在我国分为本科教育和研究生教育两个阶段,大多数有法律教育资格的学校在本科教育阶段都为法律专业学生开设了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等基础性的法律部门的课程。法学教育不只是教会了法律专业学生研读法律文字的能力,而且帮助法律专业学生了解了各个法律部门之间的联系、培养了学生融会贯通加以运用所学专业知识的法律功底和强化了法律专业学生将所学专业知识深入和细化的思考能力和分析能力。而研究生阶段大都有着不同的教育模式,大致可以分为两类,一是对于法学本科的同学进行有方向有目的的疏导教育,让学生在自己所报考专业的基础上深入研究自己所学专业,从而在所学专业知识的研究层面和实践层面上都显得更为专业和更具效率。此外,法学亦是学生形成是非观、善恶观和价值观的一个客观参考标准,法学教育在帮助法学专业学生深入学习专业知识的过程,也是培养法律人职业伦理形成和发展的不可替代的力量源泉之一。最后,法学教育能够提升法律人的职业技能法学教育向社会输送着具备各种法律职业技能的律师、法官、检察官、仲裁员等等的法律职业人才。

唯有具备独立的思考能力和掌握一定的专业技能的法律人才能胜任国家和人民赋予他们的权力,即运用所学专业知识和职业技能解决人民生活中的纠纷和矛盾。法学教育的目的不仅仅在于向学生传授法律系统知识、原理和制度,也在于提高学生的职业动手能力,培养学生的严谨的法律思维,更在于提升法律人处理具体事务的能力和技巧。法学教育活动中的模拟法庭的建设帮助学生提升了自己运用专业知识和运用法律逻辑和思维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这种教学模式让还没有资格走进法律行业的法学专业学生也有机会体验作为一名真正法律人的感觉。一切以法律为依据,模拟各种角色来处理具体案件的教学形式在学生步入社会之前就培养了一定的思维直觉、思考模式和处理方式,并且能够得到资深老师的点评和意见,具备这些一定法律职业技能的学生踏入社会就一定不会是只会纸上谈兵而无法独立工作能力的初生牛犊。此外,组织学生参加学校所在城市处理的各类公开审理案件的旁听也让法律专业学生对日后自己即将从事的行业有着身临其境的感受。从旁观者到日后的参与者,学生可以学会从不同的角度看待问题,在扎实的专业知识基础上进行有目的的思考,也对法律专业学生今后走入法律相关行业奠定了一定的职业基础。

四、结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