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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专业素养范文精选

前言:在撰写法律专业素养的过程中,我们可以学习和借鉴他人的优秀作品,小编整理了5篇优秀范文,希望能够为您的写作提供参考和借鉴。

法律专业素养

法律专业素养范文第1篇

关键词:高职;体育专业学生;道德法律素养

高等职业院校体育专业人才培养是我国高等院校体育人才培养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职业院校体育专业人才专业素养和职业道德能力的高低,直接关系到我国体育事业健康发展的未来。但是,当前我国高职院校重视体育专业学生专业技能培养,忽视学生道德法律素质教育的现象比较突出。因此,提高高职体育专业学生道德法律素养是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

一、加强体育专业师资队伍道德法律素养建设

高职院校体育专业师资队伍道德法律素养的高低,关系到体育专业建设与发展的成败。因此,必须要不断从道德法律知识和实践经验等角度开展对高职院校体育专业教师常规培训。只有不断提升他们自身的道德法律素养,才能够更好地开展相关体育教育工作,进而提升学生的体育道德法律素养。我国当前对学生的道德法律素养教育主要借助于《思想道德与法律基础》等课程开展[1]。但是,由于很多课程由非专业的教师或者辅导员老师负责,导致在具体的课程开展中,经常出现重道德教育,轻法律教育的现象。究其原因,就是由于很多法律知识如果不经历专业培养不可能完善的掌握。因此,高职院校在开展体育专业学生道德法律素养教育中,首先要解决的是部分教师自身道德法律素养较低、发展不平衡的问题。具体做法如下:一是要不断开展师资队伍建设。有鉴于法律与道德在课程内容、教学方式等方面的差异性,可以把“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两部分教学内容进行单独教学,不断建设适应上述不同教学内容的德育教师队伍和法律教师队伍的建设。二是要不断挖掘自身优质资源,依托高职院校体育专业学生认知特点和专业设置特点,不断创新道德与法律素养教育的内容。同时,为了解决相关师资不足问题,可以选聘一些具有较高专业素养的思想政治辅导员老师担当相应教学任务。三是要不断开展相关道德教育教师与法律教师的交流与合作。思想道德教师与法律教师应当共同研究当前高职院校体育专业学生特点,制定协调一致的教育培训计划,共同促进学生思想道德教育于法律教育的发展,让《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真正发挥提升学生道德法律修养的积极作用。

二、创新体育技能培养模式,搭建道德法制素养培养新平台

传统高职体育专业学生培养侧重于对学生体育技能的教育,忽视对学生情感态度价值观的教育,在学生道德法律素养培养方面更是存在明显的不足。随着我国高校大学生就业压力的加大,必须要实现学生与职业市场之间的零距离。而要想实现这种零距离,学生必须要不断提升自己多方面的素养,而除了专业技能素养之外,具备更强道德法律素养的学生无疑会更受到人才市场的欢迎。因此,我国高职院校体育专业教育中,必须把对学生的专业技能教育与道德法律教育有机结合。高职院校不但要重视学生体育技能的锻炼,更要重视学生道德法律素养的教育。高职院校要努力建设道德法律素养的全新教育平台,实现学生真正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三、积极开展道德法律实践活动,促进体育专业学生良好行为习惯的养成

道德法律实践是提升高校体育专业道德法律素养中不可忽视的环节。只有通过不断的法律道德实践,高职院校体育专业学生才能够强化道德法律知识的认知程度,通过体验不断强化自己的道德法律意识,进而树立自己良好的道德行为习惯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2]。高职院校必须要创造条件尽可能多地为学生提供更多道德法律实践机会,让学生通过各种道德法律实践,提升自己良好行为品质。

四、积极利用互联网加强高职体育专业学生道德法制教育

在移动互联网时代,人们的生产和生活方式已经产生的重大变化。但是,移动互联网的出现本身是一把双刃剑,既有积极有利的方面,如让人们之间的交流更加便捷顺畅,能够实现在线互动、资源共享等,也有消极不利的方面,如一些不良网络信息趁机进入人们视野,容易导致人民群众思维混乱、价值观失衡等。就高职院校体育专业学生来说,也受到上述互联网的积极和消极的影响。因此,我国高职院校必须要指导学生正确应用互联网,趋利避害。尤其是在借助互联网开展各种学生道德法律素养教育中,更是要对各种网络教育资源进行仔细的审核,去粗存精,去伪存真,这样才能真正发挥网络资源对学生思想道德素养培养的积极作用。

五、结语

高职院校体育专业为我国体育事业发展培养了大批优秀人才。新时期要想继续发挥高职院校体育专业人才培养的积极作用,必须要进一步提升高职院校体育专业教师自身道德法律素养,指导学生正确认识到道德法律素养是全面提升自己素质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总之,只有不断提升我国高职院校体育专业人才的道德法律素养,才能够为我国体育事业的长远发展提供更多优秀人才。

[参考文献]

[1]廖军.体育道德法律化问题初探[J].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2(04):54.

法律专业素养范文第2篇

关键词:通识教育;医学生;法律素养

1通识教育视阈下医学生法律素养培育的必要性与内涵

1.1通识教育视阈下医学生法律素养培育的必要性

广义的教育分为通识教育和专业教育,通识教育贯穿教育全程,旨在使学生成为一个负责任的人和公民;而专业教育是指旨在培养学生将来从事某种职业所需能力的教育[1]。专业主义增强了社会离心力,通识教育的目的是弥补与平衡专业教育,打破专业技能教育对学生的禁锢和局限,拓展学生思维,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塑造学生完整人格。众多通识教育课程中,属于人文范畴的法学类通识课程在医学院校显得突出而特殊,且有其必要性。1.1.1通识教育是培养社会知识人才的需要。1995年,教育部的《关于加强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的若干意见》中提出,“理工科学生要学习人文社科知识……提高人文素养”。2020年5月,全国两会上强调,“全党要切实推动民法典实施,以更好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更好保障人民权益”。国家的建设、社会的发展要以依法治国为基石,必然要求院校教育培养的人才知法、懂法、守法,具备一定的法律素养,医学生同样如此,开展医学生法律素养培育是培养社会知识人才的需要。1.1.2培育医学生法律素养是职业和现实的需要。医疗行为具有不确定性、高度专业性、侵袭性特征,行为对象是人,而疾病的转归又存在不可控性,以上因素决定医疗行为相对于其他职业有更高的法律风险。在我国台湾地区,20%的医师一生行医过程中可能面临医疗纠纷。面对如此高的执业风险,台湾医学教育界认为必须让医学生了解法律,才能使其职业生涯更为顺利,避免相关执业法律风险[2]。相关统计显示,在我国现有教育模式下,84.9%的医学生没有掌握相关执业法律知识,与此同时,进入临床实习的医学生中有50.1%的人迫切需要职业法律知识[3]。因此,培育医学生法律素养也是职业需求。近年来,医疗纠纷增多、医患矛盾激化,甚至出现多起恶性伤医事件,医患关系不容乐观,这种背景下,尤其要通过建立医患双方权利义务的法律意识,预防医疗纠纷发生。针对临床医师“对于患者维权意识不断增强的态度”的调查显示,仅有5.0%的临床医师认为这是“社会进步的表现”,相反,认为“无端增加医师工作压力和风险”的临床医师高达61.0%[4]。由此可见,培育医学生法律素养任重而道远。1.1.3医学生要掌握一定的法律知识。自1999年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制度正式实施以来,考试大纲虽然历经数次修订,但卫生法规一直是必考内容,而且考核的法条数量和知识点呈逐渐增加趋势。目前,临床、口腔及公共卫生类卫生法规题量占总题量的比例分别为2.5%、1.8%、2.0%[5]。因此,在院校教育阶段有必要开设法学通识课程,让学生了解相关法律知识,了解最新立法动态,为毕业后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积累知识。

1.2通识教育视阈下医学生法律素养培育的内涵

法律素养是指人们把法律知识内化为法律思维与法制观念,外化为依法行事的处世原则与行为习惯,最终实现运用法律的综合素质和能力[6]。大学通识教育以“培养学生成为一个负责任的人和公民”为宗旨,因此,法律素养培育分为公民法律素养和职业法律素养两部分。1.2.1公民法律素养。教育的目的应该是使学生成为既掌握某种特定的职业技艺,又掌握作为自由人和公民的普遍技艺的专家[1]。通识教育理念下,医学院校首先要培养的是一个有独立思考能力的、合格的、有诚信和公平意识的社会公民。作为一个即将步入社会的公民,医学生要具备基本的公民法律素养。医学生的公民法律素养是指医学生作为一个社会公民认识和运用法律的能力。培养医学生公民法律素养,可有效增强学生在校和进入社会后的法律意识,树立法律观念,养成知法守法的习惯,形成法律权利义务意识,明确自身的家庭和社会责任。但是,在校学生由于法律意识淡薄引发的问题层出不穷,如校园贷、吸毒等,进入社会后同样面临各种法律困境,如应聘时由于缺乏证据和合同意识而上当受骗,由于没有对法律的敬畏之心引发职业犯罪等。1.2.2职业法律素养。美国内科学协会指出,医师职业素养有专业水准、诚信、职责、利他主义、尊重等,其中专业水准是指对能力的承诺、对伦理学原则的理解、关于法律界限的知识以及沟通技巧[7]。医师面对的患者是社会人,有社会人特有的各项法定权利义务,同时医学的复杂性和不确定性又使医师的职业法律风险高于一般行业。因此,作为医师职业素养构成要素的职业法律素养培育必不可少。我们认为,医师职业法律素养是指由于医学的特殊性而要求医务工作者在执业过程中具备相应的法律素养,主要表现为权利义务意识、责任担当能力、面对法律问题和漏洞的研判能力。医学生职业法律素养包含3个层次:职业法律知识储备、职业法律意识、职业法律运用能力。职业法律知识储备,是指了解卫生与医事法律基础知识,掌握基本执业法律规范,如病历书写与保管规范、执业范围和执业地点法律规范、临床用血法律制度等,让医学生不触碰执业法律红线,合法执业、规范执业,从技术层面降低职业法律风险。职业法律意识,是指建立职业权利义务观念,尊重患者各项权利,明确执业规则和权利义务,意识到作为医学专业人员的社会责任,继承法律之精神,成为敢于捍卫患者权益的职业者和担当者。职业法律运用能力,法律的生命在于实际运用,培养医学生法律素养不是让其记住生硬的法律条文,而是使其在错综复杂的执业环境中灵活运用与变通,面对法律漏洞时能正确判断、做出选择。

2通识教育视阈下医学生法律素养培育目标

通识教育视阈下培育与提升医学生法律素养的目的是培养医生而非法律工作者,因此,要在该目的指引下明确医学生法律素养培育目标。根据《哈佛通识教育红皮书》的观点,通识教育应以培养人的以下能力为目标:有效的思考能力、交流思想的能力、做出恰当判断的能力、辨别价值的能力[1]。这是目前世界范围较为认可的通识教育培养目标。通识教育视阈下医学生法律素养培育目标要结合法学的特性、医学专业的特点、服务对象的特殊性、职业环境、社会背景等多种因素综合考虑,我们认为可以确定为以下目标:培养医学人文精神、有效的思考能力、做出恰当判断和判别价值的能力,培养敬畏心。

2.1培养医学人文精神

医学的服务和研究对象是人,患者是医学的中心点、权利的结合体,因此,在医学生法律素养培养过程中,医学人文精神培育就显得尤为重要。在医患关系紧张、恶性伤医事件频发的社会背景下,医学生法律素养培育首先要培养医学人文情怀,而这也具有深刻的理论和现实意义。比如,医学专业法学通识课程卫生法学的教学目标就是培养医学人文精神,具体表现为对生命的尊重,对患者人格尊严的维护和身心健康的关怀[8]。通识教育视阈下医学生法律素养培育目标之一就是使医学生建立患者本位意识,尊重患者的基本权利,注重对患者身心关怀,理解和领悟医学的人文内涵,尊重生命,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培养有责任心和担当的医务工作者,让医学回归以人为核心的本质,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2.2有效的思考能力

可以将有效的思考能力理解为逻辑思维能力,即在对事物下结论前,能敏锐洞察相关因素,积极排除无关因素,得出客观结论。医学和法学都是要结合多种因素综合判断后得出结论,医学是要得出诊断结论和治疗方案,法学是要辨别是非对错,但二者有本质区别。医学和法学追求真理的思路和方法完全不同,医学追求的是客观绝对真理,而法学的对抗制(AdversarySystem)则追求的是相对真理[9]。法学没有学术上的“绝对正确”之说,而医学生接受的是追求非黑即白的训练。医学生法律思维培养要充分考虑专业特点,让学生明白法学问题除了黑或白,还有灰,从医学角度思考问题的方式不适用于解决法律问题,法律法规是在当时环境下的一种相对正确的价值判断或解决方式,这也是为什么法律法规一直在修改、废除、出台的原因。有效和恰当的预防手段,可以让问题非法律化解决。通识教育视阈下医学生法律素养培育中有效思考能力这一培养目标,是要打破医学生固有的思维方式,让学生在面对法律问题时能发现本质所在,找到核心因素,问题出现前积极预防,问题出现后做出正确判断。比如,医患沟通中有效的告知和真实的同意可以减少医疗纠纷发生;面对“医闹”,要有只要自己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和诊疗护理常规就不惧怕和妥协的勇气。

2.3做出恰当判断和判别价值的能力

所谓做出恰当判断的能力,是指学生将全部思想运用于经验领域的能力;判别价值的能力是指对不同种类价值有清楚的认识,能理解其中的关系并进行区分[1]。恰当判断的能力可理解为理论转化为实践的能力,医学生法律素养培养不应止步于法律法规条文的灌输,而在于探索如何培养学生将具体条文运用到实际个案中的能力,让学生领会法学理论与实践之间的通达之道,感受法的精神,增强洞察力和判断力,在实践中举一反三。如从对患者知情同意权、隐私权等的立法保护,体会医学模式变化对立法基本原则的影响;通过医师执业规则形成行业责任和社会责任的法律思维。判断价值的能力培养重点在于使学生面对各种利益和权利义务冲突时能正确辨别各自价值,分清主次,进而做出筛选与决策。医学生在社会生活和职业生涯中,会面临各种法律价值的冲突与选择,在法律、伦理、经济、社会等各种因素的综合影响下,怎样选择才相对正确,对医学生法律素养培育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如何解决艾滋病患者的隐私权与患者配偶知情权的冲突?如何调和医务人员的救治义务与患者自主权的冲突才能让患者利益最大化?

2.4培养敬畏心

医学生法律素养培育中的敬畏心,包括对生命的敬畏和对法律的敬畏。对生命的敬畏体现为医务人员对生命的尊重,尊重患者的生命健康权、身体权、隐私权、自主权、知情同意权等,体现为医务工作者业务上的尽职尽责,体现为与患者之间的有效共情,体现为对临终患者的关怀、对死者的尊重。作为医学生、未来的医务工作者,更应该敬畏生命,懂得珍惜生命和生活的美好,感受患者对生的渴望,真正站在患者角度减轻他们的痛苦与不幸[10]。对法律的敬畏之心体现在相信法律、遵守法律、尊重法律3方面。医学生法律素养培育首先要使学生树立对法律的信心,学会运用法律保护自己与患者的合法权益。现实中,发生医疗纠纷后由于缺乏法律意识,某些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无论自己是否存在过错,本着息事宁人的态度都会尽量满足患方提出的要求。这种没有在法律基础上进行公正评判的医疗纠纷,反而助长了患方的无理取闹,挫败了医务人员的积极性,让医患关系愈发对立、紧张。通过讲解公民基本权利义务、临床执业法律规范等,让医学生在相信法律的基础上遵守法律,做一个懂法、守法的社会公民,合法执业、规范执业,降低职业法律风险。《汉穆拉比法典》的开篇讲到,“我在这块土地上创立法和公正,在这时光里我使人们幸福”。法律不只是一纸条文,更是社会信仰,是人类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需要被尊重。培养医学生法律敬畏心的最终目标是尊重法律,树立法律信仰;在合法权利被侵害时相信法律的公正公平;在受利益诱惑时牢守底线,不触碰执业法律红线;在社会和国家需要时,勇于承担自己的社会法律责任。

3医学生法律素养培育存在的问题

目前,国内医学生法律素养培育存在诸多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医学生学习法律课程主要是为了获得学分,法律观念传统。(2)法律素养课程设置不合理。(3)综合性师资匮乏[11]。有观点认为除以上问题外,还有医学院校缺乏法律氛围的情况[12]。诚然,以上问题都是现实存在的,是因将医学专业法律教育与法律课程作为孤立单元导致的。通识教育视阈下,解决医学生法律素养培育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的根本是把目的的稳定性与实施方式的多样性结合起来,也就是明确医学生法律素养培育的目标后,采用各种形式实现目标,并且这所有的形式又能反映共同的知识与价值观。我们认为,医学生法律素养培育主要存在以下问题:(1)没有理清和明确医学生法律素养培育的层次、目标。(2)课程设置不合理,教学方法固化。在我国,多数医学院校对医学生进行职业法律素养培育时依靠卫生法学课程,极少部分院校开设少量选修课,这种模式具有较大的局限性。卫生法学内容庞杂,容易使学生望而生畏,院校和教师如果没有整体观,没有针对学生专业有侧重地讲解,在有限课时内只能泛泛、随机讲解。为弥补卫生法学教学的不足,少部分院校开设与卫生医事法律相关的选修课,这种方法有积极的方面,但同时又存在因人设课和碎片化的问题。(3)复合型师资缺乏。(4)法律课程与相关课程间缺乏整合。(5)缺乏持续有效的法律素养培育机制。

4通识教育视阈下医学生法律素养培育的路径思考

医学生法律素养分为公民法律素养和职业法律素养两个层次,层次不同,实施路径与目标不同。

4.1医学生公民法律素养培育路径的思考

医学生公民法律素养培育的目标是使学生树立法治意识。国内相关研究认为,公民法律素养包含以下方面:(1)能够认识法律与日常生活的密切关系;(2)对立法、执法、司法等法律制度有所了解;(3)了解并掌握利用法律解决问题的流程;(4)能够依照法律的基本价值和原理采取行动[13]。可见,医学生公民法律素养培育的重点是树立法治意识,以掌握的基础法律知识为铺垫,目的是建立学生对法律的信任,在社会生活中依法、守法,养成用法律解决问题的习惯,有法律信仰,并对法律心存敬畏。相关调研数据显示,86%的大学生认为法律与自己的学习、生活关系密切,表明该群体对法律是信赖的,但在与人发生纠纷时,73%的人选择私了,只有17%的人选择通过法律途径解决[14]。这表明,大学生认可法律在社会生活中的重要性,但由于缺乏对法律知识、价值的认识和了解,宁愿选择自己相对熟悉的私了方式解决问题,回避法律途径,缺乏法治意识,而这一现象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大学生接受的公民法律教育不足造成的。目前,国内对医学生公民法律素养培育主要采用课堂教育形式,一是必修课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但该门课程8个章节中法律基础只占两个章节,很难让学生认识和了解法律,更不用说接受法律、培养法治意识。二是部分院校将法律相关课程设为选修课,但这种模式存在两个问题:(1)受教师专业方向和喜好影响,课程内容具有随机性;(2)不排除学生选课只是为了获得学分的可能性。树立医学生公民法律意识,一方面要适当增加法律素养培育课时并合理规划。所谓合理规划是指要根据法律基础知识体系规范教学内容,构建学生宏观的法律知识体系。另一方面要营造良好的校园、社会法律文化环境,让学生养成在生活中尊重法律、用法律思考和解决问题的习惯。

4.2医学生职业法律素养培育路径的思考

法律专业素养范文第3篇

在于法律素养的培养,其核心在于“法”的内化法律不仅仅是制度体系,而且是一种社会现象以及背后折射出的人们的心理态度。法律所追求的诸如秩序、正义、权利和义务等观念,既是规则体系所彰显的价值追求,也是社会成员的内心感受,这就是所谓的法律信仰。它既包含着对法的理性认知,又包含情感、意志和信念等各种心理要素,体现出人们对法的一种心悦诚服的认同感和依归感。一个人在有警察并有车的时候做到等绿灯,是守法;一个人在既没警察也没车的情况下也等绿灯,这就是对法律的信仰。从表面上看,两者都没有闯红灯,但背后折射出的是人们对法律的态度本质的不同。这就是信仰的力量之所在,人们不光“信”法律法条,更重要的是对法律背后透射的正义、公平、平等等价值理念的信仰进而逐渐形成的人的内在的法律精神。法律信仰作为法治精神的内核,其形成和发展是一个自然演变的过程,同时又是人们有意识地选择和培育的结果,它依赖于法律素养的培养。法律素养是一个人认识及运用法律的能力和素质。任何一个置身法治社会的人,不仅要有专业所长,而且也应具备最基本的法律素养。大学生法律素养如何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和影响着国家未来发展的前途及命运。而法律素养的生成具有过程性和长期性。法律知识的简单灌输并不必然地导致受教育者依法而为、缘法而治。法律知识的获知与法律素养及法律信仰的建立之间存在着一种偶然性而非必然性的关联。“法律被遵守往往不是法律被知晓的直接结果。尽管法律被遵守在很大程度上首先是知晓法律,但它仅仅只是一个外在条件而非原因,或者说它是公民遵守法律的一个辅助性的因素”。“作为法律知识的普及,‘受众’可能获得的东西更多的是法律的规定、法律规范的内容,一种国家的意愿、态度、要求,一种法律的‘应然’。……这些都无从保障或肯定当事人行为的自觉,它只是呈现了法律规范可能的指引、评价、预测、教育或强制功能”。事实上,学生被动地“接受”法律规则与主动地“认同”法律、进而形成“崇法理念”,在法制教育的实效上是大不相同的。法制教育的本位在于法律素养的培养,其核心在于法的内化,即法律素养的形成并最终升华而成的法律信仰。西方法学大师伯尔曼曾说过: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将形同虚设。大学生只有从内心层面真正认可了法律的至高无上性,才能在日常学习生活中自觉地做到守法、用法和护法。高职院校的法制教育作为大学生法律素养培养的主渠道,在培养合格人才和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但我们必须清醒意识到,在探讨高职院校法制教育的话题上,我们关注的焦点更多地集中在课堂教学的完善上,尽管我们也深知法制教育最终目的在于学生法律素养及信仰的树立,但在实践层面却往往忽略甚至于背离了在这一目标。我们只有紧紧把握住要使在校大学生对法律产生高度的认同感和依存感这一要义,我们的法制教育才算找到了归宿。

二、法律素养培养的路径

素养培养和生成本身是多维度、多层面因素的渐进的过程。笔者在此仅就法律素养培养的路径谈几点认识。

1.将人本主义的教育理念

融入法制教育过程中人本主义从根本上讲就是要体现以人为本,把学生当作一个活生生的且具个性的主体来看待,以其内在需要、情感、兴趣和主观愿望为出发点来激发主体的学习和发展的潜力。然而,我们现有的法制教育很少考虑在校大学生作为学习主体的内在需求和价值选择,学生的兴趣度和求知欲没有得到有效地激发。法制教育忽视了学生的日常学习生活,缺乏相应的感知教育,没有以“他想学什么”,而是站在“我要教什么”的角度去考虑教育活动,这样,学生不由自主地会产生与“法”的距离感。法制教育要从培养高职学生法律情感入手,着力寻找“法“与其现实的生活及个人情感的切入点,激发他们的共鸣和对法律的高度认同的热情,并以法律作为他们所信仰的对象,从其内心源头产生对法的信赖。这就要求我们要以“感性为先,理性跟进”的方法思路,尽量去捕捉大学生视野所及的鲜活的人和事,使得学生能形象地感知和理解法就在我们的身边并且潜在地影响和维护着我们的生活和学习秩序,而绝不是束之高阁的只能观瞻的纸面上的规则。

2.以全程化、全面性的理念谋划

法制教育和法律素养培养高职院校非法学专业的法制教育及素养培养以“两课”教学为主线,辅以法律知识讲座或相关活动,由于脱离了学生具体所学的专业领域,所以显现出来的作用和效果并不理想。高职院校是培养为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的掌握本专业必备的基础理论和专门知识的具有从事本专业实际工作的全面素质和综合职业能力的生产、建设、管理和服务等第一线工作的高级技术应用型人才。但现在很多高职院校的法制教育要么追求面面俱到、浮光掠影般的讲解,要么沿袭法学专业的教学模式,遵循从法理基础到法条解读的纵向深入,这些缺乏针对高职生源的基础现状和未来职业定位的教学理念必然造成“教”与“学”的脱节,实效性大打折扣。笔者认为,应该依托高职学生所学专业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教育教学活动,让学生产生出与其所学专业知识、职业素养的相互融合感,并对其将来的专业工作有实用性,这应是我们高职法制教育在具体实施环节的切入点所在。我们知道,法律素养的培养是个长期渐进的过程,单靠两课教学中法律基础学习的单打独斗难以实现高职学生的素养培养和提升,我们需要实现从传统的高职院校法律知识的普及教学向法律素养的养成教育转变,其核心在于以全程化、全面性的理念来谋划学生法制教育和法律素养的培养。全程化意味着在时间跨度上要将法律素养的培养贯穿于高职教育整个阶段,而绝不能再以两课教学及考核的结束而终结。全面性意味着要将法制教育融入学生学习生活的各个方面,这就要求我们根据高职学生不同阶段的特点,有针对性地制定与各阶段相适应的法制教学计划,与专业学习相配合,与校园文化活动相贴近,与日常教育管理过程相融合,从而形成一个综合性的、多方位的全程法制教育模式。

3.加强正面教育引导

法律专业素养范文第4篇

【关键词】思想政治教育;法律素养;大学生

我国正在大力建设社会主义法制社会,社会权益被公民所平等的享有,同时,法律也规定了其必须担负相应的责任。对于大学生这种社会栋梁来讲,更是需要对法治内涵充分理解,提升个人法律意识,对于外界的各种不良诱惑,能够自觉抵制,弘扬社会正能量,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

1、提升大学生法律素养的意义

1.1构建良好的校园环境。

大学校园是充满活力、积极向上的,是传授知识的场所,每一个大学生应该充满积极的正能量,方可以推动社会主义建设。其中,法律素养是大学生必须具备的一项素质。需要积极开展法治教育,提升大学生思想政治水平,通过学习相应的法律知识,培养法律素养,能够知法懂法,学会利用法律来维护个人权利,对社会上的各种负面因素,能够自觉抵御,从而维护校园环境。

1.2提升素质,完善素养。

在现阶段的社会主义建设中,不仅要求人才具有较高的文化水平,还需要有高尚的思想素质,具备一定的法律素养。应试教育模式下,大部分学生在大学之前,往往只注意学习文化知识,没有足够的法治意识,无法分辨复杂社会中的是非。而大学教育过程中,借助于一系列的法治教育,包括《法律基础》等,促使学生对基本的法治常识积极掌握,个人思想道德修养得到提升。高校大学生不仅能够对本专业知识积极掌握,还可以培养法治理念,提升道德素养与综合素质,更好地参与到社会主义建设当中。

1.3增强法律意识,提升个人实力。

正能量的新型人才是社会主义现代建设中十分需要的,通过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开展,能够帮助学生重视法治教育实施的紧迫性,遇到了问题,能够依靠法律途径来解决,对国家个人的利益合法维护。

2、现阶段大学生法治素养发展的现状

2.1法制意识不强,容易出现犯罪问题。

大学生与书本知识接触较多,且有着较为简单的社交圈子。家庭及学校的双重保护,其没有足够的法治意识,往往采取单纯的心思及狭窄的视角来处理社会问题,外界的不良因素很容易影响到他们,导致有多样化犯罪行为出现。部分大学生进入校园接触的学生有差异化的家庭背景,产生盲目攀比心态,如果自我挥霍需求无法满足,就会出现盗窃行为;而具有较高知识和技术的大学生犯罪行为,往往会给社会带来更加严重的危害。

2.2社会因素的影响,导致大学生走上错误道路。

改革开放以来,世界经济一体化趋势在不断增强,我国经济获得了飞速发展,但是也有诸多的不良社会因素出现,制约到社会经济的发展。近些年,我国开始大力构建社会主义法制国家,将依法治国理念切实实施下去,逐步出台和完善了法律条款,但是部分人员为了获取较大利益,依然会打擦边球,导致法律权威性受到影响;依然无法彻底杜绝非法谋取权益等不法行为。

3、思想政治教育背景下如何提升大学生法律素养

3.1依据学校教育,营造法治氛围。

高校法治教育的实施,专业性较强,主要目的是促使大学生的政治道德及法治水平得到有效提升,进而指导其参与社会建设及经济建设。在这种情况,学校就需要结合实际情况,适当增加师资,借助于专门培训,促使教师的法律专业素养得到提升;对法治常识阅览场所进行构建,通过阅览,来提升学生的法律素养。

3.2优化网络环境,营造传媒环境。

互联网时代下,要求大学生能够正确看待互联网的优势和弊端。职能部门需要发挥作用,对网络环境严格监管,避免社会成员受到不良网络信息的负面影响,将良好的传媒环境构建起来;此外,高校也需要定期经常的组织讲座,引导学生能够对网络正确看待,对于那些不良的信息,能够自觉抵制;要积极学习法律文化知识,提升个人综合素养,培养高尚的道德情操,以便从内在拒绝腐败信息腐蚀。

3.3将法律指导实践开展下去。

大学生将法治知识理论掌握之后,还需要通过实践来科学检验,以便促使其了解这种理论知识是与实践紧密联系的,将知识转化为切实能力。学校及社会各类团体,需要通过一系列活动的开展,如高校对法律审判场所进行模拟,学生融入到情境当中,扮演相关角色,这样大学生得到了锻炼,能够将法治知识践行下去。

3.4增强个人修养。

大学生要充分考虑未来的社会实践,要想获得周围人的认可,就需要具备较高的道德情操。因此,在校期间内,学生需要对法治方面的知识积极学习,充分重视法律素养的意义,不断努力,提升个人思想政治水平。针对外界的各种不良诱惑和侵蚀,大学生需要提升辨别是非的能力,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对掌握的法律知识灵活运用,对外界诱惑自觉抵制,要一直坚持乐观积极的精神,努力学习思想和马列主义,对现阶段社会上出现的腐朽思想及时总结。综上所述,社会主义建设的中坚力量是高校大学生,其法律素养及道德水平会直接影响到国家的进步与发展,因此,在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实施中,就需要采取一系列的措施,着重培养学生的法律素养,帮助其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促进其健康成长。

【参考文献】

[1]刘建明.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法律素养提升的必要性[J].纺织服装教育,2015(10)

[2]陈颖.思想政治课视野下高职学生法律素养的培养研究[J].当代教育实践与教学研究,2015(7)

法律专业素养范文第5篇

[关键词]中职学校;职业道德;法律意识;教学实效性

随着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社会对人才的综合素养要求也越来越高。但存在企业和个人在经营工作中通过不正当方式获取利益,违背职业道德,严重扰乱市场经济秩序,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等问题。因此,在中职职业道德与法律教学过程中,提升课堂教学实效性,强化对学生职业道德与法律教育力度,符合中职学校的教育目的,进而为学生未来职业发展奠定坚实基础。同时,结合学生实际道德水平和法律素养,制定针对性策略提高学生职业道德水平和法律意识,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价值观,构建社会主义荣辱观。

一、目前中职职业道德与法律课程教学存在的问题

(一)中职学校对职业道德与法律教学不够重视。许多中职学校对职业道德与法律教学不够重视,导致班主任和教师在日常教学中只注重学生专业技能的培养,忽视了学生职业道德水平和法律意识的提高,直接导致职业道德与法律课程教学模式相对落后[1]。中职学校作为培养社会初级人才的教育基地,学生毕业时顺利就业是学校教学的主要目的,因此在专业设置和课程安排方面都偏重专业课程,职业道德与法律等其他有利于学生综合素质培养的课程被忽略,班主任对班级的管理理念和教师在职业道德与法律等课程教学理念都很陈旧。在教学过程中以传统填鸭式教学方法为主,学生被动学习,对学生思想教育采用制度化严格管理,导致学生对于职业道德与法律课程学习兴趣低下,课堂教学的实效性很低。同时,对于有思想道德偏差的学生管理没能采用科学合理的方式,学生叛逆情绪严重,导致学生思想道德的发展继续恶化。教师在日常教学中没有将理论教学与生活实例相结合,职业道德与法律课程内容与专业技能发展脱节,导致教学内容不能适应时展的需要,严重影响职业道德与法律课程教学质量和教学目标的达成。

(二)教师专业水平不高,对职业道德与法律教学考核评价不合理。中职学校中拥有法律专业毕业的教师不足,导致职业道德与法律课程的教学并不是相关专业的教师执教,因此,教师在教学过程中主要依据课本内容照本宣科地教学,自身专业素养不高,不仅影响职业道德与法律课堂教学质量,还无法引导学生正确提高职业道德水平和树立法律意识,影响教学的实效性。与此同时,教学考核评价作为检验课程教学成果的重要手段,许多中职学校在制定教学考核评价中对职业道德与法律教学考核评价设置不合理,甚至无视对学生的职业道德水平与法律意识考核评价,在日常考核评价中依然停留在考试成绩的检验,没有制定综合评价体系,对学生实际职业道德素养和法律知识的掌握不足,从而导致日常教学计划的制订不科学、不合理,缺乏针对性的教学策略。

(三)中职学生自身综合素质不高。中职学生入学年龄普遍处于初中年龄阶段,处于心智发展趋向成熟的重要年龄,很容易受到周围环境和社会信息影响,特别在当今互联网迅速发展时代,学生可以通过各种渠道获取网络资讯以及所带来的多元化网络价值理念,对学生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构建产生很大影响。而职业道德与法律课程作为思想政治教育方向指导课程,在培养学生正确“三观”理念有重要的辅助作用,在许多学生自身综合素质不高的情况下,对职业道德与法律的教学工作带来一定的难度。

二、提高中职职业道德与法律教学实效性的有效措施

(一)增强教师的责任感和自身专业水平。要提高中职职业道德与法律教学的实效性,首先应增强教师的责任感和专业水平。教师应加强对职业道德与法律教学课程的重视,以身作则,坚定课程教学目标,通过多种教学方式引导学生自主学习,提高学生职业道德素养和法律意识。与此同时,教师自身的专业素质将直接影响课堂的教学质量和效率,因此在职业道德与法律教学实施过程中,教师应通过交流学习和培训等方式不断提升自身的教学水平和课程专业素质,同时带动学生一起交流学习,为学生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念,从而保证课堂教学的质量和实效性。此外,完善职业道德与法律教学工作的考核评价机制,是检验教学过程中学生实际职业道德水平和法律的意识重要方式,只有不断追踪评价教学成果,才能实现职业道德与法律课程教学目标。学校在实际教学成果考核评价过程中,不应将考核评价方向集中在专业技能和职业理论知识层面,评价体系应理论和实践相结合,同时应重视完善对学生职业道德素养和法律意识水平的评价机制。可以组织学生参与社会实践,在社会实践中不仅能锻炼学生的专业技能应用,还能使学生的职业道德与法律意识通过实践活动进行检验,实践完成后由学生完成社会实践报告,教师对实践报告进行考核评价,以此了解学生的实际职业道德水平和法律意识,形成对学生的综合评价体系。

(二)创新职业道德与法律教学模式和理念。在中职职业道德与法律教学工作过程中,教师的教学方式落后和教学理念陈旧是影响教学实效性的重要因素。因此,创新教学模式、更新教学理念是提高教学实效性的必经之路,在实际教学过程中,注重以学生为学习主体的教学理念,以学生的视角,制定有针对性的教学方法,建立受学生关注的课程内容话题,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积极引导学生参与课题话题讨论交流,提高课堂教学效率,促使学生充分认识到职业道德与法律意识在未来职业道路上的重要性[2]。例如,创新教学情境,通过结合课本教学内容组织学生举办教学活动,通过模拟法庭演练、模拟求职表演、课题辩论赛等方式,使学生在轻松的学习氛围中深入理解职业道德素养和相关法律知识,通过实践活动强化学生的认知水平,提升课程教学实效性。此外,职业道德与法律课程应与专业课程相结合教学,强化职业道德和法律在专业能力上的应用。例如,在课程章节《展示自己的职业风采》教学中,教师可以结合班级学生专业,在课程教学开展前要求学生对自身专业行业的相关职业基本道德礼仪信息进行收集整理,通过课堂讨论的教学形式,首先要求学生结合收集信息总结自身专业在实际工作中应遵守的职业道德礼仪,这些礼仪将如何塑造自身的职业形象和风采进行讨论。然后教师进行总结点评,结合多媒体教学展示相关职业实际社会案例,使学生深入理解职业礼仪在实际工作中的重要性,同时引导学生结合自身情况,审视自身在日常学习生活的道德行为是否达标,从而强化自我纠正意识,提高自己专业能力和相关职业道德水平。

(三)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提高职业道德与法律意识的实践应用。中职学校作为培养技能型人才的学校,在教学过程中离不开实践教学对专业技能的提高。同样,职业道德与法律意识的教学也要结合实践进行提高。将中职职业道德与法律的课程理论知识与当代社会现象结合教学,在课堂教学中,将社会时事热点话题咨询引入课堂进行分析讨论,通过案例分析研究强化学生职业道德素养和法律意识[3]。例如每年的全国劳动模范就代表着社会各行业中职业道德的高素质标准,通过课堂学习全国劳动模范的感人事迹并研究分析其中蕴含的职业道德素养。同时,可以积极举办法治宣传、求职礼仪、社会职业道德讲座等教学活动,增强学生对理论知识的理解与消化,从而提高课程教学的实效性。例如,在课程单元《依法从事民事经济活动,维护公平正义》教学中,首先,可以组织学生观看消费者维权节目《3.15晚会》、法治节目《法治在线》等法律相关节目,观看后要求学生讨论总结其中涉及哪些违法行为,结合自身在生活中遇到的消费权益受到侵害的情况,应该如何通过合法的手段进保护自身权益。通过理论知识与实际生活案例相结合的教学方式,使学生清晰认识职业道德素养在未来职业生涯的意义,学习法律懂得法律,知道如何运用法律保护自身合法权益,进而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法律意识和提升自身职业道德素养。

三、结语

综上所述,中职学校职业道德与法律教学是培养学生综合素质的重要课程内容,要提高职业道德与法律课程教学的实效性,首先要提高教师自身的专业素质,提高课堂教学质量,结合学生实际学习情况,创新教学模式和教育理念,完善教学成果评价机制,将课程理论知识与教学实践相结合,课程内容与专业技能相融合,强化学生对课堂教学知识的理解,促进学生综合素质的全面提高,成为社会需要的专业型人才。

参考文献:

[1]胡茂林.探讨提高职业道德与法律课教学实效性的途径[J].当代教育实践与教学研究,2016(3):175.

[2]牛淑珍.论中职学校职业道德与法律教学实效性[J].才智,2020(7):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