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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意识宣传教学范文精选

法律意识宣传教学

法律意识宣传教学范文第1篇

一、当前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存在的几个问题

(一)对国土资源宣传教育培训工作的思想认识不足。

当前,许多地方领导对国土资源法律知识宣传教育培训活动工作思想认识不足,认为宣传教育培训活动工作是一项软任务,搞得好坏无关紧要,少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领导认为宣教工作投入大,见效慢,抓与不抓差距不大,还有的热衷于轰轰烈烈造声势,总是应付一下就算完事,认为只要进行过宣传,发放过资料,讲过课就完成了任务,没有真正去考虑这项工作到底使干部群众法律意识提高了多少,干部群众需要什么样的法律宣传等实际问题,导致了宣传教育培训活动工作流于形式。

(二)国土资源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形式单一。

几年来,我们在教育培训上大多采用“灌输式”教学,致使学习的同志始终处于被动状态,不能有效激发学习的积极性,削弱了教育培训工作的吸引力,影响效果。教学者之间缺少必要的交流、讨论,不能达到良好效果的目的,不利于各级领导干部更好的掌握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基本内容。

(三)国土资源宣传教育培训工作缺乏专业队伍。

基层国土资源部门缺乏专门的宣教机构,在宣传教育培训工作中主要采取国土资源部门干部职工自行组织的讲授人员,参与宣讲的干部宣讲经验不够丰富,整体的宣传素质也不高,往往是照本宣科。有些宣讲干部对知识掌握得还不够准确,甚至存在理解偏差,往往对干部群众提出的疑问不能正确解答。

二、抓好宣传教育培训的几点建议

(一)进一步深化对国土资源法律知识宣传教育活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有效推进国土资源管理工作,是党中央明确指出的。中央六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全国县(市)乡(镇)村级干部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知识宣传教育培训活动的通知》,目的就是通过开展宣教活动,使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水平不断提高,乡(镇)村基层干部保护和合理利用国土资源的观念意识不断增强。乡(镇)领导干部和国土工作人员要在学法、守法上作表率、当模范,做到依法行政。基层国土资源所工作人员要增强其使命感,避免宣传教育培训活动工作流于形式。要不断深入到基层,了解具体实际情况,注重教育的实效。要把国土资源普法重点放在增强基层群众的权利义务观念上,即从维护基层群众权益的角度,促使他们增强国土法律意识。

(二)创新培训方式,丰富培训内容。

在国土资源宣传教育培训工作中,一是要在宣传教育培训的对象,内容上有重点,在手段、方式上要有创新。宣传培训的内容要突出实用性,针对性和通俗性、要从基层干部群众的需要出发,增强基层乡镇,村干部的国土资源法律法规意识,激发他们参与国土资源管理的积极性。二是要采取生动活泼、简而易懂的形式开展广泛的宣传活动,积极采用案例式,互动式等培训方式,重点宣传与干部群众生产生活和实际工作密切相关的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知识,充分调动基层干部的能动性,增强教育培训的吸引力,从而在全社会营造一种浓厚的学习氛围,确保教育培训收到预期效果。

(三)提高国土资源宣传教育培训的宣教队伍综合素质。

宣传教育是国土资源工作的“形象工程”,宣传教育工作的创新不仅是全国坚守18亿亩耕地红线的有力举措,也是落实国土资源宏观调控的有效途径,更是国土资源部门落实科学发展观,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直接体现。因此,要加大宣教干部队伍培训力度,培养一批熟悉国土资源法律,具有丰富专业知识的宣教人员,将宣传教育培训活动长期化、制度化、有效地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四)加强组织领导,健全考核体系。

法律意识宣传教学范文第2篇

1.大学生法律观念淡薄,法律意识亟需强化由于大学生的法律知识水平偏低,客观上形成了其淡薄的法律观念。目前,有大学生认为:我国现今权力大于法律,富人可以用金钱来逃避法律对他的惩罚;部分大学生对违法与犯罪的界定上模糊不清。甚至把违法行为当成是犯罪行为;权力和权利混淆,不懂得怎样尊重法律意义上的国家的公权力,不知道怎样运用法律来更好的维护自己的私权利。近几年来,大学生违法犯罪行为层出不穷,大学生的刑事犯罪率居高不下,这与其缺乏法律意识,法律观念淡薄密切相关。大学生是国家的希望、社会财富的创造者。现实情况告诉我们,树立大学生法律观念,提升、强化其法律意识迫在眉睫。

2.大学生法律信仰缺失,难以树立牢固的法律意识大学生法律意识的最高标准就是大学生法律信仰。这种信仰包含了对平等、正义、人权等法的价值的恪守。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树立大学生法律信仰,是我国实现法治现代化的一项重要目标。“一个社会公众对法律的信仰生成相当重要,它是一个国家法治化的关键性要素。正因为如此,伯尔曼的至理名言‘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将形同虚设’才会广为流传,成为所有崇尚法治的人们确信的一条真理性原则”。然而,目前的大学生普遍缺乏对法律的信仰,这与中国传统的法律观念及社会、家庭对学生法律宣传教育不到位有很直接的关系。当今的学生认为:权力、金钱与法律相比,权力、金钱要远大于法律。他们为了追逐金钱和权力,不惜铤而走险,突破法律底线。他们认为法律是有钱人的剥削工具,有钱人犯法,可以免除责罚。这些主客观因素,造成了大学生法律信仰的缺失,更谈不上大学生对法律意识的恪守。

二、影响大学生树立法律意识的因素分析

1.法治教育因素目前,我国高校存在法治环境不够浓厚,普法知识宣传教育力度不够的问题。高校老师将重心放在学生的专业水平提高教育,而忽视了学生的法治教育;国家在立法上存在立法质量、立法衔接、司法公正等突出问题。这些问题的出现不利于树立大学生法律意识。

(1)普法知识宣传教育因素目前,我国各个大学的法律教育途径仅仅限于开设“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一方面,这样的课程虽然是大学生的必修课程,但课程本身是公共基础课,学生自身对其重视程度不够;另一方面,讲授教师对这样的公共课的重视程度不够,对讲授相关的法律知识没有纵深的展开,课程内容没有达到一定的深度。这使得大学生对法律的理解不够透彻。这种情况下,对大学生法律意识的树立是一种无形的阻碍。

(2)法治环境因素从立法环境上看,立法的质量有待提高。目前,我国法律制定的过程中,部分法律的可操作性不强;上下位阶之间的法律存在冲突和不协调现象;立法过分倾向政治目的性,影响到了法律自身的公正性。这些情况都会影响到我国立法的整体质量,进而对树立大学生的法律意识产生一定的影响。从司法环境上看,执法的公正性亟待提高。在司法实践中,司法机关领导干部利用手中职权,违法、违纪办理案件的情况时有发生。虽然这样的领导干部受到法律的严惩,但事情本身在社会上造成了很坏的影响,使得公众对司法的公平、公正产生了质疑。大学生是祖国的花朵,未来社会的栋梁,如果他们在这样缺乏公正的司法环境中学习成长,势必会对其产生深远影响。

2.家庭教育因素大学生的家庭成长环境、家长对孩子教育的方式、方法等方面的作用不可忽视。当前,大部分家长很少关注孩子的行为举止。家长没有明确告诉孩子,什么样的行为是触犯法律的,触犯法律的后果是什么。更没有指引孩子、告知孩子怎样的行为是合法行为。在这样环境下成长的孩子,没有法律上的概念,很难具备法律素养,也不利于孩子法律意识的培养。

3.大学生自身因素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大学生,尤其是90后的大学生之间的攀比心相对较强。在读大学期间,一些家庭经济条件相对较差的同学,看到家庭经济条件较好的同学吃的好,穿着时髦,自己会感到很自卑。为了改变这种现状,满足自己的虚荣心,她们不惜铤而走险,采取违法、犯罪的行为。在高校,部分大学生盗窃他人金钱、物品的违法、犯罪行为时有发生。上海市某高校王某其家庭经济条件一般,但其爱慕虚荣,平时花钱阔绰,喜欢购买名牌化妆品和衣物。2009年10月—12月期间,她利用到同班同学寝室聊天机会,多次盗窃寝室财物,而后被公安机关抓获,受到了法律的严惩。这样的学生,法律意识淡薄,缺乏自律性,最终自食其果。

三、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路径

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完成的,它需要学校、社会、家庭、学生自身的努力等共同去实现的。笔者认为:应当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寻找到一条大学生法律意识培养的有效路径。

1.加强对学生的法治教育笔者认为:高校应该将“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的课程分开进行教学。尤其是要将“法律基础”作为每位大学生专业必修的课程来认真对待;还应建立“法律基础”的学分与学生的本科学位挂钩制度。另外要提高“法律基础”的教育、教学水平。学校的教务管理部门领导成员要组成评审专家组,定期对讲授“法律基础”课程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进行评估。对评估不合格的教师,学校要对其进行通报批评、扣发津贴、降低职称等相应的惩罚措施;对讲授“法律基础”课程过程中,受到学生好评的优秀教师,学校要对其进行相应的物质和精神奖励。对教师的奖惩机制,不但能够提高教师的教育、教学质量,而更重要的是,严格的教育管理使学生真正能够学到相关的法律知识,对学生自身的未来发展大有裨益。

2.营造一个良好的法治环境,为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创造条件在不同的环境下成长的人,他们的思维、生活方式、行为方式等情况是不尽相同的。人也受到环境的影响,环境塑造人。因此,作为高校的大学生,良好的法治环境对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具有关键作用。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做起。

(1)净化社会环境。在立法层面上,我们要坚持法律制度的科学性、有效性、实用性、合理性。真正做到与社会的政治、经济发展相适应、相互协调。在司法层面上,我们要坚持“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原则。司法机关处理案件要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公正原则。在法律监督方面,要做到监督者之间要相互制约;被监督者之间自觉遵纪守法。只有这样,才能尽可能的做到社会的公平、公正,才能为大学生营造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

(2)注重营造良好的校园法治环境,做到依法治校。校园是大学生在校学习、生活的主要活动场所。好的校园法治环境对学生法律意识养成百利无害。学校应制定和健全校园的相关法律、规章、制度。做到依据法律、依据规章、依据制度办事。要体现法律、规章、制度面前人人平等。发现违法、违规、违反制度的事情发生,要严肃处理,严格处罚,绝不姑息。这样,才能使得学生感到法律制度的重要性和威慑力。这对学生提高法律意识具有积极的指引作用。学校通过校园网络、校园广播、校园文化报等传播媒介,向学生宣传学校依法治校的决心和勇气,为学生创造一个良好的校园法治环境打下坚实的基础。

3.重视家庭教育对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家庭教育对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养成非常重要。一个对孩子负责任的家长,首先,应该有对孩子的责任感。这种责任感的表现是:家长要给孩子创造一个良好的家庭氛围。要教育自己的孩子,做什么样的事情是合法,做什么样的事情是违法的,违法的后果的惩罚是什么。这样才能提高孩子的守法自觉性,提高孩子的法律意识。其次,家长应该以身作则,自觉遵守法律,提高自身法律素养。给孩子起到一个表率作用,做孩子的称职的领路人。

法律意识宣传教学范文第3篇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马列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和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从我*教育系统实际出发,适应*“十五”期间教育改革发展的需要,结合教育系统工作职能和行业特点,在全*教育系统继续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广大师生的法律素质,提高依法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特别是同民族分裂势力作斗争的自觉性,坚持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法制教育与法制实践相结合,坚持依法治教、依法行政原则,逐步将教育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保障和促进法制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推动法制教育体制改革,为促进自治*的发展与稳定,保障西部大开发的顺利实施做出积极贡献。

(二)目标

通过“四五”普法规划的实施,努力实现由提高教育系统各级干部及广大师生的法律意识向提高整体素质的转变;实现由注重依靠行政手段管理向注重用法律手段管理的转变;把法制教育作为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重要人,使学生具有相应的法律知识、法律意识和现代化法制观念。

二、对象与内容

教育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的对象是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及其直属单位的干部、工作人员;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职工及学生。“四五”普法的重点对象:一是教育系统各级领导干部;二是各级各类学校学生;三是各级各类学校校长和教师;四是机关事业单位负责法制宣传教育的工作人员。

(一)教育系统各级领导干部要深入学习法学理论,深刻领会邓小平法制思想,认真学习关于法律方面的法规条例,尤其是与教育事业发展和广大师生权益保障相关的法律法规努力提高依法管理、依法决策的水平和能力。

(二)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要按照教学大纲对学生实行法制教育。要结合素质教育开展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法制宣传工作。要根据学生年龄特点和接受能力有针对性的进行。小学阶段注重法制观念的启蒙教育和注重培养学生良好的行为习惯;中学阶段主要对学生进行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观念教育,逐步培养学生的公民意识、权力意识和遵纪守法意识,完成中学段应具备的法律知识;高等学校要对学生进行比较全面的法律知识教育,使学生懂得马克思主义法学的基本观点,掌握与所学专业相关的法律知识,具有较强的法制观念和社会责任感。

(三)广大教职工要认真学习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要认真学习与教师权益相关的法律知识,熟悉与本职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增强守法和用法的自觉性;加强《民族区域自治法》等涉及少数民族地区事务的法律法规的学习学。加强意识形态领域反分裂斗争再教育,确保法制宣传教育健康、有序地发展。

三、基本要求

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按照本规划的要求,要制定相应的普法宣传教育规划,并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实施

(一)继续实行法制工作第一责任人制度,即由单位主要领导亲自抓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加强领导,健全机构,切实抓好普法工作,人事变动后要及时调整。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及中等以上学校,各级各类学校要“四五”普法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要有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年初,要将普法工作同其它工作一同列入议事日程,年末要将普法工作同其它工作一起总结经验。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每年要从经费支出中划拨一定的比例用于普法工作。

(二)逐步建立健全教育系统师生员工学习法律法规制度,提高各级领导干部依法决策的水平。各级各类学校要根据情况聘请法制副校长,组织聘请法律方面的专业人员到学校给学生讲授法律知识,一年不得少于两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要利用政治学习的时间,有计划地组织学法用法,学习人员每年每人至少有一篇以上学法心得体会,学习内容要有详细地记载。

(三)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要将法制学习与教师的职业首选、业务素质的提高结合起来,鼓励教师央自觉考试、成人考试中报考法律专业,鼓励他们通过各种途经提高法律素质。教师在法制教育中要提高教育质量和教学水平,改进教学方法,进一步深化教学改革。

(四)完善各族教职工的法律培训、考试和考核制度,提高普法效果,按照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积极组织考试并将普法考试成绩与年终考核及评优相结合。

(五)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根据“四五”普法对象的特点,结合本地区实际,确定不同的学习内容和培训方式。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干部和学校教师每年自学时间不少于30小时,集中学习每季度不少于一次。特别是要加强《宪法》、《《教育法》等基本法律的学习,加强《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与教育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学习。*教育局机关干部职工的法制宣传教育由*教育局办公定承担,并对下属单位干部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六)坚持学法与用法相结合,继续推进依法维护师生合法权益工作的健康发展。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要在抓好法制宣传教育的基础上开展维护师生合法权益的工作制度,有效解决侵害教师、学生合法权益的重大问题和各类案件。

(七)进一步完善向广大师生员工进行法制宣传教育的机制,改进普法宣传的方式方法,启发各族师生学会用法,发挥教育系统优势,牢固占领法制宣传教育基地,促进广大师生员工法律意识和法律水平的提高,调动社会各界广泛参与教育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加强同政府其它职能部门的合作,把普法宣传工作引向深入。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要根据普法对象的实际需要,确定相应的普法内容和要求,制定可行性方案,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骨干培训,有针对性地安排普法宣传内容。

(八)加强立法、执法工作。出台《社会力量办学管理办法》,加强教育法制建设,积极推进依法治教进程。

四、步骤与方法

(一)步骤

教育系统“四五”普法规划从20*年开始实施,到20*年结束。

第一阶段:准备阶段(20*年--20*年)

制定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四五”普法规划和宣传教育工作方案,健全机构,准备宣传材料,进行组织动员等前期工作。

第二阶段:全面实施阶段(20*年--20*年)

各单位认真制定年度计划,并遵照计划组织实施,加强对学生法制宣传教育,落实依法治校的各项规定,营造法制化的育人环境。

第三阶段:总结验收阶段(20*年)

按照“四五”普法规划、目标、任务、要求和标准,分级组织总结验收,并会同有关部门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

(二)方法:

1、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在人大、政府的支持和监督下,主动与有关部门配合,开展教育“四五”普法工作,提高全社会的教育法律意识,为学生的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法制氛围。

2、理论联系实际。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要结合当地、本单位实际,结合教育,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同时抓好制度建设,以保证法制宣传教育工落到实处。

3、切实加强青少年学生的校内外法制教育工作,建立学校、家庭和社会相结合的法制教育育人网络。要在中小学思想品德课程教学中,安排相应的法律知识教育内容。通过开展法律咨询、送法上门、法律知识竞赛、法制讲座、组织普法文艺演出、法制辨论赛等,搞好对学生的法制宣传教育,使法制工作沿着健康的方向发展。

4、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要搞好调查研究,注意总结交流,推动工作创新,要善于发现典型、宣传典型,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教的先进经验,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

四、组织领导及保障措施

(一)建立普法领导机构。为加强对“四五”普法工作的领导,*教育局决定成立“四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成人员见附件),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育局行政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担任,工作人员:*、*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成立由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确定具体办事机构,做到有专人负责,并将有关情况及时报*教育局办公室。中等以上学校应当成立“四五”普法领导小组,确定办事机构和工作人员。

法律意识宣传教学范文第4篇

法学教育从广义上讲,包括一切能够增进人们法律知识和法律实践技能,以及塑造人们法律思想意识的活动。狭义的法学教育,则是指国家通过学校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地向学生传授系统化的法学理论,培养其法律实践技能,造就从事法律职业的专业人才的活动。通常意义上,法学教育是指狭义的法学教育。而对于其他传授法律知识、增进人们法治观念的活动,则往往称之为法制教育。法制教育与法学教育既有联系又有区别,高校法制教育与高校法学教育同样如此。

从两者的联系来看,高校法制教育和高校法学教育都是在高等院校开展的,以课程教学为主要形式的教育方式。从课程教学内容来看,高校法制教育中的法律基础教学内容源于法学专业知识,是其中的最基础性部分。从教育效果来看,两者都有助于大学生法律知识的掌握和法律意识的塑造,有助于将大学生培养成为具有现代法治观念的高素质公民,促进法治化社会进程,更好地服务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这是其共同之处。尽管如此,高校法制教育与高校法学教育之间仍有显著区别。由于两者都以课程教学为主,因此,通过法律基础课与法学专业课的比较,可以得出彼此在诸多方面存在不同:

第一,法律基础课与法学专业课在教学内容上对法律知识的要求有所不同。法律基础课的教学内容虽源于法学专业知识,但只是其最基础性部分,在法学专业知识中所占的比重很小。在具体的教学内容方面,法律基础教学涉及法理学、宪法及一些实体部门法和程序法的知识,但偏向于对法学基本原理、概念和宪法等基本知识的掌握,对于各实体部门法和程序法,只在很短的篇幅内作了浅显、粗略的介绍,文字表述也十分简洁、凝练。而法学专业课程体系设置则覆盖了整个法学学科的教学内容,包括法理学、法制史、宪法、民法、商法等高校法学教育的14门核心课程。各核心课程均以相关的法学专业知识结构独立设置、自成体系,对于具体的法学概念、法学原则和法学专业术语等也都有详尽的阐述和介绍。因此,在法律知识方面,法律基础课与法学专业课的要求明显不同,无论在深度上还是广度上都有重大区别。

第二,法律基础课与法学专业课的教学对象、教学时间、教学方法有所不同。法律基础课的教学对象是大一学生,其学历层次单一,专业背景各异,既包括法学专业,也包括非法学专业,而且后者在数量上居于绝大多数。在教学时间上,法律基础课程仅在一学期内开设,新课程方案启动后,法律基础教学时间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中被压缩为8—10课时,仅占一学期该课程的三分之一甚至不足,因此教学时间十分有限。而法学专业课的教育对象是法学专业的学生,且涵盖专科生、本科生、硕士生、博士生等不同学历层次。在教学时间上,法学专业课程需要花费三至四年,甚至更长的时间进行系统地讲授。在教学方法上,法学专业课基于其专业特性,具有一些独特的教学方法,如诊所式教学法对掌握法律专业知识和技能的要求很高,因此对法律基础课程教学就不宜适用。

第三,法律基础课与法学专业课的上述区别根源于两者在学科属性和教学目标定位上的不同。在学科属性上,法律基础课属于马克思主义一级学科下设的思想政治教育二级学科,而法学专业课属于法学学科。在教学目标上,法律基础课主要是通过传授法律基础知识,使学生了解马克思主义法学的基本观点,掌握宪法和有关法律的基本精神和内容,增强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提高法律素质;而法学专业课则旨在传授系统的法学专业知识,培育法律职业技能,为国家培养、造就专门的法律专业人才。

可见,法律基础课的重要特点在于思想教育性,而法学专业课的特点则在于职业技能性。对于前者而言,并不要求培养大学生具有高深的法律专业知识和熟练的法律职业技能,而是重在对大学生进行法制观的思想政治教育,以实现培养大学生科学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的总体目标。而后者尽管也担负着思想政治教育的任务,但毕竟以法学专业知识教育为主,重在法学专业人才培育。

二、高校法制教育与普法运动的比较

开展普法教育是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中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程。普法教育旨在在公民中普及法律知识、提高法律意识、增强法制观念,养成依法办事的良好习惯。因此,从广义上看,无论是高校法制教育,还是高校法学教育,都可以涵盖在普法教育的范围之内。从狭义上看,普法教育则是指国家有关机关和部门在特定的时间段开展的、具有特定内容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即通常所说的“普法运动”。

自1985年至今,我国已先后开展了五次大规模的普法运动。1985年1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准了中共中央宣传部和司法部《关于向全体公民普及法律常识的五年规划》,随后第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关于在公民中基本普及法律常识的决议》,由此揭开了我国“一五”普法(1986年-1990年)的序幕。1990年1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批转了中共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二个五年规划》,开始了“二五”普法(1991年-1995年)。1996年4月,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了《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三个五年规划》,此为“三五”普法(1996年-2000年)。此后又开展了“四五”普法(2001年-2005年)和“五五”普法(2006年-2010年)。高校法制教育与普法运动之间既存在着密切的联系,也有显著的区别。两者的关联之处体现在:

从历史渊源上看,早在1985年《关于在公民中基本普及法律常识的决议》中就提出,学校是普及法律常识的重要阵地,要求在青少年中具体落实开展普法教育,普及法律常识,高校法制教育也因此被纳入到普法规划之中。正是在“一五”普法期间,国家教委决定在高校开设法制教育课程,成为面向大学生普法的重要方式。

从目标导向上看,高校法制教育在很大程度上受普法目标导向的影响,呈现出方向一致的走向。如高校法制教育的初步奠基阶段以法律知识普及为主,就与“一五”普法以“向全体公民基本普及法律常识”的目标任务有关;其稳步发展阶段以观念引导为主,以培养大学生的法律意识为核心,与“二五”普法强调“法制宣传教育的关键是培养社会主义的民主与法制观念”,“三五”普法要求“进一步增强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有密切关联;而其全面调整阶段突出了大学生的法律素质培育,也与“四五”普法“努力实现由提高全民法律意识向提高全民法律素质的转变”,及“五五”普法要求“进一步提高全民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的目标完全一致。

从教育对象上看,高校法制教育面向的是高等院校中全体在校大学生,而历次普法运动则将青少年,特别是将大中学校的在校学生作为普法教育的重点对象。这是因为大学生是国家、民族的希望和未来,大学生知法、懂法才能更好地守法、用法、护法,成为国家建设发展的合格人才,从而推动依法治国,实现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宏伟目标。因此,大学生是高校法制教育和普法运动的共同教育对象。高校法制教育与普法运动之间尽管联系密切,但也存在着明显的区别。这主要体现在:

第一,在教育对象上,普法运动针对的是包括工人、农(牧、渔)民、学生、知识分子、干部、军人、其他劳动者和城镇居民中一切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公民,是一项面向全民的教育活动。普法运动的重点对象除了大学生外,还包括中小学生等其它青少年群体,以及各级领导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司法人员等。因此,普法运动的教育对象范围比高校法制教育更为宽广。

第二,在教育内容上,高校法制教育的内容相对稳定,而普法运动则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实际紧密结合,在不同的阶段普法内容侧重点各有不同,具有很强的现实目的性。如“一五”普法的内容主要是“十法一条例”,(即宪法、民族区域自治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民法通则、民事诉讼法、婚姻法、继承法、经济合同法、兵役法和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具有启蒙、扫盲的性质;“二五”普法以宣传宪法为核心、以专业法为重点,标志着普法活动开始转向学用结合、依法治理的轨道;“三五”普法内容表现为学习邓小平关于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的理论,着重抓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知识的普及;“四五”普法重在依法行政、打造法治政府,行政许可法、行政复议法,公务员法等法律法规的普及、学习成为亮点;“五五”普法与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目标以及倡导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的理念紧密关联,其内容是通过开展“法律六进”活动以及法治文化建设等,来全面提升法制宣传教育的文化品位和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

第三,在教育途径和方式上,高校法制教育表现为在学校中以法律基础教学为主要途径和方式;而普法运动与之比较而言,途径则更为广泛,形式更为多样。普法运动没有校园围墙的限制,青少年宫、文化馆、俱乐部、影剧院、居民社区以及乡镇文化中心等均可成为普法教育的场所;法制讲座、报纸书籍、广播、电视中的法制宣传栏目、法制宣传教育网站、法制短信、法制摄影、法制动漫、法律咨询、电话热线等均是普法教育的形式。其中,特别是电视媒体由于其普遍性、形象性和生动性,已成为人们接受普法教育的主要载体,成为普法教育的主要途径;而新兴的网络媒体由于其互动性、即时性等优

势,也在普法教育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高校法制教育与普法运动的上述区别是由高校法制教育的学科课程特性所决定的。“学科是教育教学的基础和依托,教育是通过学科来进行的”;

同时,学科的进程和安排又体现为具体的课程。课程的概念特指“学校教育的经验组织方式”,它是学校教育的基本载体,本质上是“学校有目的、有计划地提供给学生的、有助于学生发展的教育经验”。

法律意识宣传教学范文第5篇

(一)实施分层教育,构建层次化的法制教育体系充分利用学生在校的三到四年时间,有重点、有规划的合理安排教学及实践计划,并组织落实。建起由低到高、由单一到系统、由感性到理性的大学生法制教育系列平台,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分层次、分阶段、分对象地对全校学生开展法制教育,使学校法制教育工作的计划性、针对性、目的性和时效性更强,法制教育工作的阶段性目标更易实现。一年级侧重校规校级、基础性法律知识教育,树立核心价值理念。通过强化法律意识教育,在整体授课过程中,灌输给学生一个核心价值理念即法律的权威性和至上性,以培植同学们的法律信仰和法律意识,缔造具有良好法律素质的公民。二年级侧重刑事法律制度的教育。通过学习,了解我国刑法法律制度的主要内容,正确认识犯罪和刑罚制度,掌握构成犯罪应具备的条件,正确认识犯罪的法律后果,提高法律意识。三年级侧重学习具体诉讼程序,培训学生使其不但知道法律条文,还要知道其“所以然”。逐步培育对法的感情,提高守法的自觉性。毕业班侧重《知识产权》、《劳动法》、《合同法》等专项法制教育内容,这些内容对今后大学生的求职、就业具有较强的现实指导作用。

(二)改革教学方法,全面推进案例教学必须改革教学方法,转变以往认为法律基础课枯燥、乏味的印象,让同学们加大对法律基础课的学习热情。在利用多媒体等现代化教学手段的同时,积极拓展案例教学。选择与大学生日常生活息息相关,或者大学生中间发生的典型案例结合教学大纲进行案例教学,一方面可以使学生建立法律就在自己身边,我们时刻离不开法的意识,同时也可以加深对法律知识直观的理解和掌握。

(三)加强实践教学学校应主动加强社会实践基地建设,如与监狱、法律工作站、法院联系,进行参观、参与法庭审理等实践教学环节,让学生切身体会到法律的重要性,从而自觉建立“法律至上”的观念。通过亲身经历司法实践,能够把所学知识与实践相结合,不但巩固了知识,同时还能将知识转化为应用法律知识的能力。同时还可以利用寒暑假的社会实践,进行专题调研活动,通过调研更直观的感受到我国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法制建设的丰硕成果,建立对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信心。

(四)改变传统的评价体系现有的评价体系只是单一的法律基础课程分数的评价,这就在一定程度上导致学生追求的仅仅是该课程的分数。考试前机械的背下了法律知识,法律知识不能深深的植根在学生心中,直接法制教育的实效性不强。另外学校需要将单一的考试成绩评价体系逐步向学习领域与日常生活相结合的综合评价体系过渡。这样才能避免简单的以学习成绩作为对大学生法制教育成果进行单一性的评价。学习领域评价主要应包括学生学习能力指标,同时兼顾法律意识、法制信仰等方面,及学生的努力程度、进步情况等。日常生活表现评价主要包括学生参加法制教育出勤情况、在校期间的奖惩情况、日常行为表现等。我们在法制教育实践中,对学生评价应坚持差异性和全面原则,既考虑学生个体的差异性,又要保证整个评价体系相对全面。评价方式既要包括笔试、口试、又要兼顾实践、作业、报告、心得体会及其他方式。

二、在高校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

高校应该按照法治社会的要求,规范管理依法办学,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将我国的教育法律法规作为一切工作的基础,依法制定规章制度。要实行依法治校。高校应加强校风建设,形成一个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学校在制定一些重大决策、修改和完善一些规章制度时,都要善于利用和遵循有关法律法规,使各项政策和管理制度更加合理合法,并且在实施中要坚持严格要求,坚持维护各项政策和规章制度的严肃性,从而对广大学生起到一种潜移默化的示范、教化、熏陶的作用。法治关键在”治”,在高校主要体现在制度的落实,照章办事上。坚持人人平等的原则、对一切违反规章制度的师生员工都要一视同仁,按章办事。

(一)分层次加强校园法制宣传包头市高校针对学生目前都有自身的一套管理机制,包括各种规章制度,比如学生违纪处分管理规定、考试违纪处分管理规定、学籍管理规定等等。然而,大学生在学习生活中,并没有认真研读过这些规章制度,只有自身行为违反规章制度、甚至违法即将受到处分或行政处罚时,才开始了解制度内容,往往造成亡羊补牢的现象。所以宣传教育,作为长效工作还应常抓不懈。我们建议,在新生入学教育中,将法制教育以专题的形式列为一块重要的教育内容。使学生在进入大学的第一课就能接触到法制教育,从而为今后的法制教育打下良好的基础。法制宣传教育要本着“入心、入脑”的原则,切实让法律法规、校规校纪牢牢地印在学生的脑海中,并时时刻刻指导自己的学习与生活,这就要求我们在各个层面都发挥各自的作用,形成层层落实、人人关心的良好局面。学校方面应成立法制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建设一支专兼结合的法制教育宣传队伍。建立校、院、系各级宣传机构,加强对法制宣传教育的领导,使法制宣传教育有组织、有计划、有检查,不仅使法制宣传教育真正落到实处,而且系统、完整。利用校园广播、制定法制教育宣传材料等进行法律知识的传播。根据学校法制教育的现状,研究并制定大学生法制教育宣传活动实施方案。根据走访,目前包头市的几所高校负责法制宣传教育的主要部门集中为保卫处、宣传部、学生工作部以及团委。

(二)引导大学生关注法制现象,建立法制观念、应用法律思维我们要引导学生关注法制现象,关注社会时事,关注新闻,探讨新闻背后的故事,多看看《今日说法》这类的法律节目和《中国法制》这些法律报刊,提高自身的法律了解度和敏锐度。

(三)开展丰富多彩的法制教育活动,加强法制文化建设高校法制文化建设应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政治导向,服务于学生的成长成才。而进行切实有效、生动活泼的校园法治文化建设,关键是要设计好一系列大学生喜闻乐见的、学生参与率高的、集知识性和娱乐性为一体的法制教育系列活动。高校应充分利用校园文化这块主阵地,发挥大学生的主观能动性,不断挖掘学生的潜力,适时地开展一系列文明、健康、高雅的校园文化活动,形成品牌活动,并逐步加以发展完善。通过系列活动,如征文大赛、模拟法庭及情景剧大赛等使学生牢固树立起法制观念,并能够自觉地用法律来规范自己的行为,维护自己、集体和国家的合法权益,从而增强法制教育的实效。

(四)充分利用各方资源形成高校法制教育合力包头市的高校相当重视与地方各级政府密切配合特别是公安、城管、文化监察部门的联系,各部门形成合力,净化校内和校园周边的环境,坚决取缔校内及校园周边那些不利于学生身心健康的因素。高校法制教育是一项十分复杂的系统工程,更需要学校、家庭和社会的同心协力。家庭和社会要同学校形成一致性,共同创造育人的大环境。

(五)加强校园网络在法制教育中的作用我们应当在校园网络中专门设置一块阵地进行法制教育,在校园网上,开辟法学院专职法律老师、法律基础专职老师的个人网站,开辟网上法制教育宣传活动专栏,开辟法律基础知识解惑、法制理念培育新空间。巩固和延伸大学生法制教育在课堂教学的内容。

(六)充分挖掘学生社团潜力大学生社团作为高校课堂教育的补充和延伸,因为其专业的交叉性、活动的实践性、组织的社会性而具有实践和教育的功能,为学生综合素质的提高提供了广阔的实践舞台。有利于大学生开拓视野,增长知识,培养能力,陶冶情操,促进其全面发展。学生社团越来越成为学生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管理的有效载体,成为学生教育一支不可或缺的力量。在高校组建专业性学习型社团不但可以丰富校园文化活动内容,丰富学生自我教育的舞台,还可以弥补学校由于时间精力而无法全面开展工作的不足。

三、建立正当管理程序,保障学生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