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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前台行政工作计划

教育前台行政工作计划

教育前台行政工作计划范文第1篇

关键词:台湾;艺术教育;经费来源;合理性分配

1艺术教育经费概念界定

台湾《艺术教育法》中提到,所谓艺术教育的内容指的是表演艺术、音像艺术、视觉艺术和其他艺术,范围包括学校一般教育、学校专业教育和社会教育。因此,艺术教育经费指的是学校一般教育、学校专业教育和社会教育中的表演艺术、视觉艺术、音像艺术、艺术行政和其他艺术教育相关的经费[1]。目前,台湾并没有设立专门的“艺术教育”主管部门,“教育经费”多是分散附属在其他部门中,例如:学校教育的经费主要来自教育部门,而社会教育的经费主要来自文化建设委员会(简称文建会)、青辅会(对象为高中或大专青年)、儿童局中,再依照部会属性的特征进行补助和推广艺术教育事业。除此之外,民间团体中也不乏对艺术教育活动的开展和宣传[2]。教育是百年树人的大计,艺术涵养的提升也非一蹴可就。学校教育更是落实艺术教育在实践中的关键,学校艺文教育环境经营的经费和艺术教育专业教师的在职进修规划等方面对于提高校园艺术教育风气都有实质性的帮助和影响,对于多数学生来说也是最有帮助的层面。因此,艺术教育经费占学校整体教育经费的比例逐年加大。

2艺术教育经费来源及现状

2.1行政院整体计划:挑战———政府发展重点计划

应全球化、数字化的趋势,行政院需在短时间内提升人民生活品质并改善各方投资营运环境,以创造台湾的竞争利基[3]。为达成此一重大目标,行政院于近年颁布《挑战———政府发展重点计划》,提出以涵盖投资人才、研发创新、全球运筹通路和生活环境等为四大主轴的十项重点发展计划,以加速达成“绿色矽岛”的愿景,本计划为期六年。在经济、人文和生活三个方面的台湾总体建设计划基础上,行政院也相继推出了许多个分类计划,其中“推动台湾发展重点计划,创造台湾竞争优势”一项中着重编写“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计划”方面的内容,主要包括规划设计“创意文化园区”,成立“台湾设计中心”,发展创意艺术、出版和影音产业,举办创意生活、纺织和时尚设计秀,艺术与设计人才培养,艺术文化交流等计划。其目的是成立创意产业,培育艺术、设计和创意人才,构建创意产业发展的环境,促进创意设计重点产业与文化产业同步发展。

2.2文建会

行政院文化建设委员会,简称文建会,其归属单位为行政院。文建会拨款主要针对地方文化教育、艺术文化交流、传统艺术的保存和艺术馆事务等几个方面提供经费补助,推广各项艺术文化活动,有助于台湾艺术文化环境的营造与支持。文建会审核通过了台湾演艺团体扶持计划,用于扶持和鼓励台湾地区在演艺方面表现杰出且具有资深潜力的团体。文建会还出台“文化艺术奖助条例”,逐步建立艺术文化奖助评审制度,使艺术文化辅助工作的执行力能更具专业性、公平性和合理性。

2.3国艺会

财团法人国家文化艺术基金会,简称国艺会,国艺会的主管部门为行政院文建会,国艺会的主要任务是将文建会对于民间艺术文化工作者和团体的补助承接过来,使台湾艺术文化补助制度迈上新的台阶。国艺会的经费来源于基金的孳息收入、公私机构团体或个人的捐赠等。目前,国艺会所补助的表演艺术相关奖助重要计划有“艺教于乐———艺术与人文专案奖励计划”“科技艺术创作发表奖助计划”“表演艺术行销平台专案补助计划”和“表演艺术精华再现专案计划”等。

2.4教育部门

台湾截至目前共有二十四个文教系统部门,其中分布比例以台北最高,共十五家单位,所占比例为63%。由此分布可以看出,台北地区的文教资源丰富,其他地区却相对匮乏,体现了艺术教育资源分配不均的情形。在文教系统部门的所属单位中,台湾艺术教育馆与艺术教育的直接相关性最高,掌管台湾地区艺术教育的研究、推广和辅导等事宜,成立至今已近二十个年头的[4]。它曾出台《补助艺术与设计菁英国际进修实施要点》,其目的是培养更多具有国际高水平的艺术与设计人才,建立国际合作长期培训机制,资助艺术领域优秀且有发展潜力的学生赴国外著名大学、机构或公司学习、进修和工作。

2.5地方县市教育局

台湾各县市教育局中,许多附属的“课门”都有负责艺术教育的经费支出,如学管课、社教课和终教课等。在“学管课”的部分,多负责艺术教师研习和艺术课程规划的业务;在“社教课”的部分,则以举办音乐、美术和舞蹈等三大比赛为主;在“终教课”中主要是辅导学生参加台湾地区各项美术、音乐、舞蹈比赛,以及学校传统艺术教育的推展工作。目前,教育局没有设置独立的艺术教育部门以及艺术教育专款的分配项目。今后,学校教育中要想更好地普及艺术教育,除了对教育部门做重新的工作分配与界定,还要提供充足的经费进行艺术课程的研讨、师资培训和设备的维护与更新等工作。

2.6社会其他资源

台湾许多知名企业对艺术文化活动的支持越来越多,资助项目也越来越多,培育一大批艺术文化领域战略投资者。近年艺术基金会发展最为迅猛,统筹规划、突出特色、提高水平给予服务。建设若干辐射全台湾的区域艺术文化产品物流中心,建立文化创意、影视制作、出版发行、印刷复制、演艺娱乐和动漫等文化产业示范基地,加快发展具有地域和中华特色的文化产业群,投入更多原创性作品的创作,打造具有核心竞争力的知名艺术文化品牌。

3艺术教育经费分配合理性建议

3.1学校艺术教育经费方面

目前,台湾在高等艺术教育上设有许多艺术相关科系,通过专业教师的指导,培养出许多优秀的艺术人才,但相较于“基础”艺术教育却显得相当薄弱[5],不管是师资素养还是环境设备都有许多需要改善的空间。艺术教育需从儿童时期开始培养,对一般学生而言,学校是一个重要的学习环境,它虽然不可能提供完整的艺术经验,但是如何帮助学生喜欢艺术,引发其对艺术的探索却是不可或缺的环节。如果我们期待“生活艺术化,艺术生活化”的理想达成,今后在艺术师资、课程设计、环境建设等方面都需要有更多的经费支持。目前,台湾教育部门虽然也把经费投入到中小学的艺术教育中,但由于在法规上缺乏“艺术教育经费比例”的规范[6],以及专门“艺术教育部门”的统筹,因此在经费的运用上往往造成不敷使用的窘境和出现分配不均等问题。特别是当教师们学习专业艺术教学的技能后,在学校缺乏相关环境和设备时也存在难以施展抱负的困难。例如:许多学校缺乏可让学生伸展肢体的表演教室(有软垫、木头或地板、镜子、窗帘、冷气),台湾艺术教育亟需经费建设扶持。

3.2社会艺术教育经费方面

经过数十年的培育,台湾的艺术人才数量可观,但至今仍然缺乏整合的管道,因此,如何整合相关人才,带动地方艺术文化风气是未来亟需努力的方向。现如今,我们已处于互联网快速发展的时代,通过网络交流是一个整合人才和缩短城乡差距的最好方法[7]。然而,经费拮据和留不住人才是导致许多艺术文化团体停滞不前或消失的主因,为了改善这个问题,各地应建立优良艺术文化团体补助机制,并长期稳定地用专款补助地方艺术文化团体;此外,还要建立辅导监督的机制来扶持地方团队成长,否则艺术文化活动的层次往往会热闹有余而深度不足。在经费补助方面,各县市教育局可集结地方爱好艺术文化人士,设立艺术文化奖学金,鼓励艺术文化人口的成长。此外,除了文建会、国艺会等公家机关的补助外,在未来政府可以利用“减税”等举措来鼓励更多私有企业支持艺术文化团体开展活动。台湾地区的展演空间也非常有限,自然无法鼓励艺术文化活动的推广,因此建议政府未来可拨款兴建更多展演空间[8]。目前的文教机构设置多在台北,今后应该考虑在台北以外的地区设置文教机构,带动台湾整体艺术文化风气。此外,善加运用公共部门的资源,通过政府做桥梁工作,在相关人力部分可委托对外公司承接,建立艺术文化消息公众平台,定期以电子邮件、微博或微信等方式公布艺术文化消息,鼓励全民艺术文化推广。

4结语

台湾艺术教育经费获得政府补助的来源,主要来自地方县市教育局资助的次数最高,其次为文建会、国艺会、教育部门及社会其他资源。艺术教育经费充裕固然重要,但是如何妥善进行资源分配也很重要[9]。政府经费多以国防为主,但现在强调全民是艺术家,因此,在艺术教育经费上的投入也应逐年加大。在亚洲其他国家和地区艺术教育发展势力日趋崛起的同时,台湾如何保有其艺术文化的地位,未来实在有待进一步思考和追探。

参考文献:

[1]李文珊.93年度政府重要计划[J].表演艺术年鉴,2004,2005(6):127-132.

[2]望春.台湾的教育经费[J].教育导刊,1993(12):16-17.

[3]黄格崇.数字艺术潮流与台湾艺术教育[J].艺术教育,2002(6):37-38.

[4]王轶欧.台湾艺术教育发展探析[J].洛阳师范学院学报,2014(3):133-135.

[5]杨铭.台湾现行艺术教育基础课程与发展趋势研究[D].浙江:杭州师范大学,2016:1-83.

[6]周善良.调整教育经费分配比例提高教育资源利用效率[J].教育与经济,1991(S1):38-39.

[7]徐玲.浅论教育经费的分配———从公平与效率的角度审视[J].内蒙古师范大学学报(教育科学版),2003(1):10-14.

[8]章义和.教育经费合理分配使用考验政府执政能力[N].联合时报,2013-03-05(002).

教育前台行政工作计划范文第2篇

关键词: “发展国际一流大学及顶尖研究中心计划” “985工程” 启示 借鉴

国际一流大学对提高国家竞争力、促进经济产值的研发及缓解就业压力等均有积极作用,同时可以带动国内整体高等教育水准的提升。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的不断深入,国际一流大学的渴望促使各国实施一系列项目、计划以迅速提高本国高等教育国际竞争力。为提高高等教育的国际竞争力,台湾地区计划实施“发展国际一流大学及顶尖研究中心计划”。与此同时,大陆地区为建设若干所世界一流国际知名大学实施“985工程”项目。因此,研究台湾地区“发展国际一流大学及顶尖研究中心计划”对完善大陆“985工程”项目具有积极的意义。

一、“发展国际一流大学及顶尖研究中心计划”的背景

1.高等教育资源迅速扩充,生源、就业问题突出。二十世纪五十年代至七十年代,是台湾高等教育高速发展的时期。台湾地区在1955年包括专科学校、独立学院与大学共计15所大专院校,到1975年迅速升为101所。到2010-2011年度,大专院校数量达到162所,学生人数达到1,343,603[1]。对于人口仅有2300万的台湾地区,高等教育资源的发展已经到了严重的“供大于求”的阶段,不仅导致了教育经费紧缩与资源的严重浪费,更随着“少子”现象的产生面临缺少生源的严峻问题。同时,高等教育入学率随着教育资源的扩充而不断提升,大学毕业生数量急速增,高等教育发展与就业市场需求失衡,教育性失业或学非所用的现象更突出。

2.高等教育重规模轻质量,难以跻身国际一流。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以后,台湾地区高等教育进入稳步调整、协调发展的阶段。这段时间高等学校的数量增长虽不多,规模却有较大扩充,在校生人数从29.94万人增长到57.66万人,增长1.93倍。研究所从176个增至397个,增长2.26倍;硕士生、博士生人数从4,501人增长到22,372人,增长4.97倍[2]。由于台湾地区高等教育仅关注教育资源量的增长而忽略质的提高,导致高等教育水平参差不齐,这与台湾高度发达的经济状况严重脱节,严重影响台湾高等教育在世界上的地位。

二、“发展国际一流大学及顶尖研究中心计划”的内容

“发展国际一流大学及顶尖研究中心计划”是台湾“教育部”计划5年拨款500亿新台币用以补助台湾地区重点大学成为世界一流教育与研究中心。整个计划共分成两个部分:一是“发展国际一流大学计划”,二是“顶尖研究中心计划”,在第二梯次进行中将“顶尖研究中心”更改为“重点领域研究”。国际一流大学计划的目的是选取台湾地区具有发展潜力的一至两所大学,参照国际一流大学相关的教研人才及设施的标准给予教学、研究资源的补助。“发展国际一流大学及顶尖研究中心计划”以竞争为运作机制,以绩效责任为审核机制,致力于通过机构的转型与跃升,使大学成为国际竞争中的推动力。

“发展国际一流大学及顶尖研究中心计划”采取公开申请,申请该计划的大学均需根据预期实现目标的具体内容撰写发展计划并由审议委员会审核。“国际一流大学或顶尖研究中心”的目标及具体评鉴指标由各校根据自身状况自行订定,再由审议委员会负责审核。在顶尖研究中心部分,审查以组织革新、人事计划、学校设施与产值方面的提升为重点。具体体现在学校支援或配合系统、国内外相关学校或研究机构合作方案、研究人才的编制与延揽、学校配套设备资源、产学合作指标、教学改进指标等。整个审议与课责机制体现了公开竞争、专业客观、学术自主、绩效责任的精神。

针对教育资源普遍不足的情况,投入资金实施“发展国际一流大学及顶尖研究中心计划”引起的争议,该计划从两方面进行了诠释:

1.非高等教育经常性经费支出,旨在不影响正常经费的基础上优先发展部分高校。2000年台湾地区政府部门的高等教育支出经费为4,253亿元(新台币),占整个台湾地区GDP的4.4%,到2003年增加为4,608亿元(新台币),为GDP的4.68%[3]。这四千多亿元是未加上政府以外的其他部门经费的数目,是维持高等教育经常性发展及运作所需。“发展国际一流大学及顶尖研究中心计划”的投入为“特别预算”,与原年度高等教育预算分开。因此,并非动用教育部的经常预算,其他大学及机构仍照常可获得年度正常的预算补助,不会影响学校的正常运作,更不会出现“数所大学坐宾士,其他大学骑牛车”的状况。

2.非排挤资助单位以外的高等教育机构,旨在发展局部以带动整体发展。“发展国际一流大学及顶尖研究中心计划”的目标在于着眼高等教育的国际竞争力,且该项政策并非地区政府唯一的高等教育政策。在改善私立大学、大学教学、研究所教育、基础设施等方面同样设立专案计划并投入经费,如教学改进计划、技职产学合作及师范院校转型计划等。计划目标不同,涉及范围不同,所需经费及管理流程有一定的区别,因此,该计划对未获得资助的高等教育机构无排挤效应。“发展国际一流大学及顶尖研究中心计划”旨在通过该计划提高台湾地区的国际竞争力,任何学校只要通过审核就可以成为获得补助的对象,故该计划非为特定机构所设,而以发展台湾地区整体高等教育水平为核心目标。且从长远来看,这项投资为台湾地区的经济与文化发展,以及国际竞争力都将起到一定的积极作用。

三、“发展国际一流大学及顶尖研究中心计划”的成效与特色

“发展国际一流大学及顶尖研究中心计划”从2005年开始实施至今已进行两个梯次五年期,台湾大学的整体状况得到显著的提高。以台湾大学为例,2004年英国泰晤士报高等教育增刊的“全球200所顶尖大学排名”,台湾大学位列第102,亚洲第15。在2009年该报的评比湾有六所大学进入前400名,台湾大学位居第95名,并且在工程与资讯科技及自然科学领域首次进入前50名,见下表。

“发展国际一流大学及顶尖研究中心计划”令台湾的高等教育在研究拔尖成果、延揽国际优异师资、国际化与国际合作表现、产学合作、基础环境建设等方面都产生了积极的作用。据上表数据显示,上述各方面在该计划执行后都较执行前有幅度较大的提升。毫无疑问,台湾“发展国际一流大学及顶尖研究中心计划”取得成功的原因之一在于其独特的着眼点。

1.积极推进大学“法人化”进程。大学实施“法人化”不仅使大学拥有灵活的人事管理制度,而且在经费支配上享有更大的自,改善学校的科研能力与科研氛围,更调动大学创收的积极性。推动大学“法人化”就是赋予大学自主性,透过大学弹性经营,使大学根据自身目标与条件及外在环境的变化,制定合理的应对措施,提高学校的经营效率,实现经营目标。台湾地区在实施“发展国际一流大学及顶尖研究中心计划”中积极推进“法人化”,这一措施的实行使得大学享有人事、经费等方面的自,令学校更有竞争力,同时也促使大学担负起绩效责任,使得政府投入的补助获得长久的效果。大学“法人化”是大学机构体制的改革,是从根本上提高大学竞争力的有效途径。

2.广泛支持大学“整并”与合作。考虑规模较小的大学竞争力较弱,政府难以倾注大量经费供其发展成为世界一流大学,“发展国际一流大学及顶尖研究中心计划”提出整并与合作提议。两校合并的同时必定可以提高综合竞争力,再加上计划的经费补助,在一定期间内一定可以成为世界一流大学。因此,为了竞争该计划的经费资助,集中资源建设具有竞争力的一流大学,台湾地区清华大学与交通大学通过重重阻碍向地方政府提交了整并计划书,在征求师生校友关于合并程序、校区、人事等具体问题的意见后,原本于2005年2月宣布合并的计划被迫暂缓。“整并”合作无疑是提高两校竞争优势的一个契机,但是两校整并还需要得到各学校师生的认可。

3.公开竞争、严格评审与绩效评估淘汰机制。台湾“发展国际一流大学及顶尖研究中心计划”采取公开竞争的方式,申请该补助的学校均要公开申请,透过竞争机制,遴选受补助的对象。其次,该项目由国内外具有学术声望的专家学者组成审议委员会,以保证审议过程的客观与专业。该计划采取绩效评估淘汰机制,通过定期审核检验受补助单位目标的实现程度,评估小组每年进行实地访评,定期核检验受补助单位目标的实现程度,三年进行整体绩效考评,如果未能实现预期目标则停止补助计划。在“发展国际一流大学及顶尖研究中心计划”中,第一梯次二年期有17所大学获得补助,而第二梯次三年期减少为15所大学,其中有14所大学为第一梯次中曾接受补助的大学,高雄医学大学为新加入该计划的学校,而台北医学大学、中正大学、台湾师范大学三所大学由于整体考核没有通过而没有资格继续接受该计划的补助,由此确保该计划的竞争性,促使补助资金的合理利用。

四、“发展国际一流大学及顶尖研究中心计划”对“985工程”的启示与经验

1.促进资助机会平等,实现学科均衡发展。机会的平等不仅体现在计划补助资金分配的平等上,而且体现在受补助高校和未接受补助高校的平等上。项目、计划的实施不该也不能挪用高校的常规拨款。该计划在政策性文件中明确规定拨款需额外筹措,并不影响教育的常规拨款,因此不会影响高等教育整体的发展。其次,要关注学科的均衡发展。人文、社会科学的知识体系和自然科学的知识体系是互补的、相通的,正是“由于北京大学的计算机科学与中国语言文学、新闻学和传播学的有机结合,才会有举世闻名的北大方正激光照排系统”[4]。因此,有计划、有重点地建设一批对国家和地方经济发展起重要作用的学科是十分必要的,更应该兼顾主流、新兴与基础学科的建设,文理并重、双管发展才是高等教育健康均衡发展的有效途径。

2.改革大学“整并”模式,探寻新的发展契机。大陆地区目前对于大学“整并”褒贬不一,争议较多。“整并”的一个重要的方式就是大学的合并,也是大陆地区目前实行最多的形式,但是实施合并难度较大,不仅需要拟合并的大学具有各校区距离较近、教学科研与行政上易于互动、学校规模较小等特点,还需要各校的院系在性质上具有一定的互补性。因此,合并前的匹配与合并后的正常运行与否都是“整并”计划是否成功的关键。由于各大学对“整并”计划的急功近利导致实行合并的大学目前在运行上呈现诸多问题,令“整并”这一高等教育发展的新方向处在争论的“风口浪尖”。实际上,“整并”对大学竞争有限的公共经费与有限的生源具有积极的作用,对提高大学的运作效率及大学结构的调整都有极大的促进作用。因此,探寻新模式成为“整并”计划新的突破口,“跨校研究中心”为这一视角提供了新的尝试。“跨校研究中心”以尖端领域为导向,以一个或几个大学为主导,结合各校或研究机构的优秀人才及研究资源共同规划成立的,与大学系统有非常密切的关系。“台湾联合大学系统”在成立后的第二个月便规划设立四个跨校研究中心:清华、交大主导的纳米科技研究中心;阳明大学主导的脑科学研究中心;清华大学主导的科技社会研究中心;中央大学主导的教育发展研究中心[5]。各大学机构应积极吸纳其他各类大学的研究中心,结合成某一领域顶尖的“跨校研究中心”,加强大学研究,提高整体竞争力。

3.调整高等教育管理机制,实现大学真正“法人”化。我国高等教育长期以来都接受政府集权式的管理,政府不仅是大学的办学者、资助者、管理者,更担当着大学的监督与评价工作。这不仅导致大学部门的角色不清,高等教育管理者之间权、责、利的错位,政府机构的评价与监督更有失公平性与专业性。因此,我国高教改革的重点在于逐步实现大学“法人化”。真正实行大学“法人化”,首先要落实大学的自,这不仅需要国家法律上的规定,更需要大学管理者实践中的积极争取;其次,应该明确各自的权、责、利,才能改变大学“等、靠、要”的现状,可以借鉴企业经营中“明晰产权、讲求效率”的理念,将绩效的责任承担者转到大学自身,从而改变教育经费浪费及非合理利用问题;最后,介入第三方(中介)组织进行评价与监督,增强大学评价机制的公平性与客观性。如“发展国际一流大学及顶尖研究中心计划”的遴选小组是由权威的专家组成,充分体现了评选的公正与专业性。

4.发展研究中心,与“国家重点实验室”相辅相成。“发展国际一流大学及顶尖研究中心计划”创造性地将“顶尖研究中心”与“发展国际一流大学”并列提出,充分重视研究中心在完善高等教育体系中的重要作用。“顶尖研究中心计划”以大学现有研究中心为基础,以学校为申请单位,与其他大学研究中心或研究机构建立合作关系,通过整合资源,在研究开发、教学创新、产学合作和技术转让方面达到一流。大陆地区高等教育改革同样应将高校建设与研究中心建设共同进行,与“国家重点实验室”项目相互合作应该是一个有效的着眼点。“国家重点实验室”与“985”高校合作对提高大学综合实力产生积极影响,为高校人才与中科院等科研机构开展高层次学术交流提供重要基地。同时,利用“国家重点实验室”与企业的紧密关系,“国家重点实验室”与“985”高校的联合加强高校、科研机构与企业的合作,有效推动“产学研”的紧密合作,有利于提高高校、科研机构与企业三方的综合竞争力。

参考文献:

[1]台湾“教育部”统计处.大专院校概括表(1991-2010学年度)[EB/OL].[2011-11-30]http://edu.tw/STATISTICS/content.aspx?site_content_sn=8869.

[2]罗祥喜.台湾教育与经济发展[M].福州:福建教育出版社,1994:232-242.

[3]台湾“教育部”.近四年来教育经费的分配消长报告[EB/OL].(2004-03-04)[2011-11-30].http://edu.tw/content.aspx?site_content_sn=1768.

教育前台行政工作计划范文第3篇

缘起

台湾地区在1945年光复后,受战后“婴儿潮”、死亡率下降及退台等诸多因素影响,人口呈现快速增长趋势,人口自然增长率长期保持在36‰左右,并在1951年达到了38.4‰的历史最高值(见图1)。台湾地区人口总数也从1945年的600万迅速增加到1951年的800多万,并在1958年突破1000万。

迅速膨胀的人口给台湾社会带来了巨大的压力,岛内部分有识之士如台湾大学教授陈正祥开始在媒体上发文呼吁,主张节制生育、控制人口。岛内“中国农村复兴委员会”(下简称“农复会”)向社会发行《幸福家庭》小册子,提倡生育安全期方法,推行“家庭计划”,但反响并不好。当时台当局还一直梦想“”,强调民众必须“增产报国”,同意节制生育的政府官员极少。但主张节制生育的人士并没有放弃,一方面与美国合作开展人口研究工作,研究妇女生育率、婴儿死亡率等问题,为倡导节制生育做理论准备;另一方面,于1954年成立民间团体“中国家庭计划协会”(FPAC),在“农复会”的支持下,率先在部分乡村地区作小规模节育宣传。(见图1)

1955年,台湾稻米减产导致粮食供应紧张,这引起了岛内部分“民意代表”对人口政策的关切。台当局对节制生育的态度有所松动,“台湾省主席”严家淦表示民间组织推行的“家庭计划”并不违法。1956年台湾第一次人口普查结果公布,显示二战后10年间人口平均出生率为44‰,这进一步引发了岛内舆论对人口过快增长的忧虑。1959年,担任“农复会”主委的蒋梦麟发表“让我们面对日益迫切的台湾人口问题”一文,再度呼吁推行家庭计划及节制生育的必要性,激起各界热烈讨论。1964年,台当局开始全面推行“家庭计划”工作,专门成立“台湾省卫生处家庭卫生委员会”,负责策划、推动并执行“家庭计划”。第二年,台“行政院”首次将“家庭计划”列入“台湾经济建设四年计划”。至此,台湾“家庭计划”从民间呼吁正式成为政府行为,开始在岛内全面实施。

特征

台湾地区实施的“家庭计划”政策具有重视宣传教育、普遍使用计生产品、配套政策严密、强制性较小的特点,对抑制岛内人口过快增长、推动妇女生育率快速下降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与大陆自上而下强力推动的计划生育相比,台湾实施的“家庭计划”堪称是一场静悄悄的生育革命。

台湾“家庭计划”的实施内容主要包括两个方面:首先是自上而下通过深入宣传教育,使民众了解“家庭计划”的意义和内容;其次是为愿意实施节育的家庭提供低价的有效避孕工具,包括宫内避孕器“乐普”等计生产品。

深入基层、宣传“家庭计划”的人员主要是“台湾省卫生处家庭卫生委员会”雇佣培训的“家庭卫生工作员”,其中绝大多数由护士、助产士担任。对于当时的台湾基层社会而言,节育仍属于禁忌话题,难以启齿,加之传统的“多子多福”观念根深蒂固,致使宣传工作推广极为艰难。因此,“家庭计划”的领导者通过研究,决定先以30岁以上、已生育3个子女且其中至少1人为男孩的妇女作为主要宣传对象,以宣传孕前卫生为名义,上门家访传授节育观念和知识、推广避孕工具,后期再逐步推广至青年夫妇和适龄未婚男女青年。这种极富针对性和技巧性的宣传策略逐渐打开了局面,使“家庭计划”逐步在岛内基层社会扎下了根。

此外,“家庭计划”的宣传手段还包括给新婚夫妇发放《新婚家庭手册》、设立节育知识咨询电话专线、针对工人及在校学生等团体组织开展团体教育等多种形式,并特别针对不同人群特点制定相应宣传策略,如针对农村不识字的女性,根据她们下午两点到四点爱听戏曲广播的特点,购买广播时段进行宣传。

台湾“家庭计划”的另一个重要特点就是根据不同时期人口形势的变化及时调整人口政策目标,同时更换针对性的宣传口号。在19 64年前后开始启动“家庭计划”时,主要从卫生角度进行推广宣传,口号为“实施家庭计划,促进家庭幸福”,并不直接提少生孩子。1967年,针对普遍存在的多胎生育情况,台当局提出“五三”口号,希望民众婚后3年才生育、间隔3年再生育、最多不超过3个孩子、33岁前全部生完;1969年又进一步提出“子女少、幸福多”。1971年,随着出生率的稳步下降,台当局希望将总体生育水平稳定在平均一对夫妇生两个孩子的水平,因此“两个孩子恰恰好,男孩女孩一样好”及“三三三一”的口号被相继提出。“三三三一”指婚后3年生第一个小孩,过3年再生一个。

从1984年开始,台湾总和生育率降到人口替代率之下(一般而言,一对夫妇平均生育两个孩子就能基本保证人群实现替代延续)。考虑到生育率过低将导致人口老化、劳动力不足,台当局认为不应再强调缓和人口增长,而应促进人口合理成长。1989年,台湾家庭计划的口号由“两个孩子恰恰好,一个不嫌少”转变为“两个孩子恰恰好,一个嫌太少”。台“卫生署”在制定1991至1994年的新家庭计划时,把“施行避孕,计划生育,优生保健”的方针调整为“建立和谐家庭,认识家庭生活周期,计划生育及优生保健”。家庭计划的工作重点开始发生转移,计划生育降到第二位。

如果以“控制人口快速增长,有效节制生育”作为台湾“家庭计划”的主要政策目的,那么到上世纪90年代初,台湾“家庭计划”政策就已经实现历史使命,取而代之的是注重人口均衡发展、重视性别平等的新型人口政策。

台湾“家庭计划”政策强制性并不明显,即便是在台当局节制生育愿望最迫切的上世纪六七十年代,1969年所颁布的第一个“家庭计划”条文性政策法令“人口政策纲领”也明确指出,“国民得依其自由意愿,实施家庭计划”,但这并不意味着台当局只有宣传一种手段。实际上,台当局的人口调控政策随着社会发展及台当局对社会经济调控能力的增强而逐步完善。1983年,台湾当局修正了“人口政策纲领”,公布“加强推行人口政策方案”。修正案中不仅有原则性强的强制性法令,更以多种措施直接抬升了夫妇生育多胎的经济成本,促使个体进一步调整生育行为。如对生育第三个及以上子女不给予生育补助和保险;生育第三个以上子女者自行负担生育医疗费用等。

深获好评

一般来说,随着社会形态由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转变,女性受教育程度的提升及劳动参与率的提高、养育子女成本的上涨、节育技术的扩散等都会逐渐降低妇女的生育意愿。而外在人口政策的实施也会对妇女的生育行为产生影响。台湾地区的总和生育率之所以在1951-1983年间出现快速的下降(见图2),除受外在社会经济环境变化影响,与当地政府所推行的“家庭计划”政策密切相关。(见图2)

二战之后,台湾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推动了台湾由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的转型,传统大家庭体系逐步瓦解,妇女受教育年限逐步提高,妇女就业率大幅提升。在台湾社会转型背景下,“家庭计划”政策的深入实施,有力改变了台湾地区妇女的生育意愿,延迟了生育的时间、压缩了生育孩子的个数。如图1所示,仅从1964-1972年,粗出生率便由34.5.‰下降至24.2‰,8年间下降了千分之十多,这是极为罕见的。更重要的是,台湾地区总和生育率的快速下降并没有产生严重的出生性别比失衡,这是殊为难得的。相比而言,大陆所实施的严格计划生育政策,一方面确实促进了生育率的快速下降,但另一方面出现了严重的出生婴儿性别比失衡问题,将对未来产生一系列深远的影响。

台湾“家庭计划”成效显著,在国际上深受好评。1987年、1992及1997年美国人口危机委员会(后改为国际人口行动委员会)连续三次将台湾“家庭计划”实施绩效评为全世界95个发展中国家的第一名。在1970年代,许多发展中国家还纷纷派遣人员赴台观摩学习,甚至在岛内成立国际训练中心,将台湾“家庭计划”的相关经验向全世界推广。

教育前台行政工作计划范文第4篇

今年以来,我乡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在县人口计生委的大力指导下,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统领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控制人口过快增长、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优化人口结构”这一主要任务,扎实抓好“一法三规一条例”和市、县《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意见》精神的贯彻落实,深化综合改革,加快建立和完善“依法管理、村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新的工作机制,努力建设高素质的计生干部队伍,积极探索高标准的优质服务模式,科学规范高效率的运行机制,全面提升高质量的工作水平,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全乡计划生育率98 %;出生人口自然增长率5 ‰;全乡已婚育龄妇女总人口比24 %。以下是一年来个人工作总结报告:

一、狠抓落实,“三到位”扎实有效

明确目标责任到位。年初,乡党委、政府出台了《XX年计生工作意见》、《明确各部门履行计划生育职责的通知》、《三结合工作意见》等一系列加强计生工作的文件,做到目标明、责任清。

党政重视领导到位。乡党委、政府定期不定期召开会议,专题听取计生工作汇报,研究计划生育工作,书记和乡长经常深入到村、组,对计划生育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调查研究、现场办公,解决具体问题。

严格考核奖惩到位。严格落实奖惩措施,将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纳入各级干部年度考核,并实行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对计生工作前三名的村予以表彰奖励,后三名的村予以经济、政治处罚,倒数第一名的村主要负责人实行职务戒免,驻村乡干部扣发一个月的年度奖金。

二、做好计划生育工作计划,强化宣传,婚育新风扑面来

村文化大院建设进一步加强。购置文化娱乐用品,更新宣传版面,做到既科技含量高、图文并茂、通俗易懂。新安装计划生育宣传牌12块,沿各村主干道刷写标语25条。

宣传渠道不断拓展。一是把宣传教育融入到干部队伍建设之中。定期组织乡、村计生干部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一法三规一条例”等内容。二是把宣传教育融入到优质服务之中。组织宣传技术人员进村入户宣传科普知识、政策法规、避孕节育知识和致富信息;为已婚育龄妇女开展妇科病普查普治服务,共普查妇科病1500余人次,面对面培训育龄群众1.2万余人次,发放婚育新风宣传资料3500份。三是把宣传教育融入到新农村建设之中。乡党委、政府组织针对性的宣传活动,宣传致富典型,传播致富信息,宣传致富经验,引导群众自觉少生快富奔小康。目前全乡共有独生子女家庭领办的个体企业12个,种植、养殖专业户350余户,全乡850 多个独生子女户和双女户掌握了1—2门致富技术。四是把宣传教育融入到“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之中。广泛宣传“生男生女一样好”、“女儿也是传后人”、 “实行计划生育丈夫有责”等新型生育文化,使广大育龄群众树立科学、文明、进步的生育观。

三、精心组织,奖扶对象底子清

我们按照县计生委统一部署,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抽调精干力量投入到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调查登记工作中。坚持不漏报一人,也不错报一人的工作原则,做到宣传发动广泛深入,调查摸底周密细致,审核把关严谨认真。调查登记信息准确,效果理想,群众满意。一是强化领导,乡成立了领导小组,由乡党委书记亲自挂帅,相关部门、相关人员,各司其职,全方位开展。二是制定实施方案,使调查登记工作有章可循,为顺利完成调查摸底工作提供了保证。三是及时印发表格,搞好培训,确保质量。对乡、村调查员进行业务培训,通过培训,使调查人员全面掌握了奖励扶助对象确认条件、程序、原则及要求,提高了对标准的界定和把握能力,为顺利完成调查摸底工作奠定了基础。四是广泛宣传发动,确保调查登记工作家喻户晓。乡先后召开由各村支部书记、村主任、计生专干参加的动员会两次,出动宣传车17台(次),张贴奖励扶助对象确认条件的通告150余份,刷写标语300余条,进村入户发放宣传单4500余份。各村也分别利用院户会、群众会、张贴公告、标语等形式进行宣传,使广大群众全面了解了奖励扶助制度的内容、对象、范围及目的,使这次调查摸底工作达到了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五是严格程序,坚持原则,严把标准。首先把好奖励扶助对象登记关,采取个人提出书面申请,村委会调查摸底的办法,初步排查出符合奖励扶助条件对象,同时召开村民代表会对符合条件的对象逐人进行讨论,对讨论通过的申报人员名单在所在自然村张榜公布,对张榜公布后,有异议的认真加以复核,无异议后上报乡计生办。其次把好村首次公示关,在村张榜公布期间,乡计生办注重做好督促检查工作,组织专门人员对公示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并逐村对公示情况进行现场照相。第三把好入户调查关。以各村上报的首次调查摸底名单为依据,逐户逐人进行现场核查登记,严格按要求确定符合条件的调查登记对象。在入户调查时,调查员认真查看调查对象的户口薄、身份证、结婚证、生育情况等有关证件,以确认调查对象回答的真实性。在对本户搞好调查的同时,还分别对符合条件对象户四周邻居进行暗访,重点询问符合条件对象的婚姻状况,生育状况和现存子女状况,进一步提高了登记对象信息的准确度。第四把好资料审核关。乡计生办、派出所、民政办紧密配合,将户籍资料、婚育资料以及计生各类档案资料信息与现场调查情况逐一进行核对。重点核实调查对象的年龄、生育史、所生子女是否符合政策以及户口性质是否真实。保证了调查登记对象信息的质量。第五把好二次公示关。对调查核实后的申报对象,乡计生办统一按要求格式,分别在各行政村政务公开栏以及符合条件对象所在自然村进行二次公示。同时公布举报联系电话、举报地址、举报联系人,设立了举报箱。明确专人负责接受群众举报,保证对举报问题及时受理、及时调查、及时回复。

四、 严格标准,台帐资料信息准

我们注重加强台帐资料建设,做到内容变更及时,信息准确无误、档案规范整洁。为保证质量,计生办包村人员负责所包村,责任到人,明确任务,限期完成。乡计生办按照台帐资料的具体内容,设计了台帐资料验收表,各村台帐资料整好后,由乡计生办对照标准,一项一项验收,哪一项台帐资料合格,由计生办包村人员和村计生专干签字通过;哪一项不合格,严格按照标准,继续整理,直至合格,有效保证了台帐资料的质量。整理结束后,按照台帐资料规范化建设标准,将计生户口及各种档案资料全部输入微机,建立了计生服务信息的微机管理系统,分类建立了已婚育龄妇女数据库。把已婚育龄妇女的婚情、孕情、育情、节育情况、保健情况、户籍情况等全部纳入微机管理。

五、依法行政,法制管理上轨道

一是搞好法制宣传,深入宣传“一法三规一条例”。今年,我们在坚持宣传教育的同时,不断加强法制建设,既强调带着感情做群众工作,又坚持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对所有的执法人员、进行了培训,主要培训《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的相关规定。通过不断的学习,使执法人员的工作方法发生了转变,由过去的强制执行转为说服教育。一年内做了大量的思想工作,该落实补救措施的,全部落实,为落实人口指标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二是在开展计划生育工作中,严格按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实行依法管理,严格执法程序,对生育证发放、流动人口管理、节育措施落实、都实行合同化管理,建立档案。在社会抚养费的征收中,严格法律程序,按要求书写询问笔录、征收决定、完善还款计划等各项法律文书,并逐人装订归档。同时开展依法行政、文明执法活动。做到执法人员懂法,处理问题依法、解决问题合法。

六、健全网络,流动管理成效显

健全了乡、村、组、出租房户的四级管理网络,完善了一套乡政府、乡直各单位、各村委会、私营企业的四层负责体系。对各级管理网络全面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半年一测评,年底总考核,形成了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管理机制。三是认真搞好“四方结合”,做到齐抓共管,全方位服务。即充分利用公安部门严密的治安防控体系,对流动人口实行旅栈式管理,各片负责人对本辖区流动人口情况随时掌握;与工商部门结合,对模范执行计划生育政策的流动人员优先安排摊位、办理营业执照等;与民政部门结合,对计划生育户优先进行帮扶,与企业办联系优先安排独生子女就业;与教育部门结合,对手续齐全、服从管理的流动人口,其子女优先安排入托入学。同时加强现居住地和户籍地、流动人口与家人之间的联系,及时掌握流动人口的计生状况。

七、党政重视,计生协会建设强

按照县计生协会的要求,结合我乡实际情况,乡计生协会提出了“健全组织、落实经费、加大宣传、强化服务”的工作思路,把协会活动定位于协助党委政府做好计划生育工作,不断推进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在全社会倡导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新风尚。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亲切关怀,由政府副职担任会长,亲自主持协会工作,使计生协会工作得到有效开展,为计生协会创造了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全乡共有16个村,2个社区居委会,总人口16400人,已婚育龄妇女2900人,现有计划生育协会组织16个,协会会员1800多人。

八、措施有力,五清五落实效果好

为认真落实省市县人口与计划生育会议精神,根据南委办发[XX]30号文件要求,结合我乡实际,自今年6月以来,乡党委、政府在全乡范围内扎实开展了以 “五清理五落实”为主要内容的计划生育法制宣传活动,通过对全乡进行计划生育法规宣传、违法怀孕及生育排查,取得了一定效果。一是加强对出生人口的清理。通过宣传教育,违法怀孕的对象自觉去落实了补救措施,在家的违法生育对象70%自觉接受了处理,并上缴了社会抚养费。二是对公民知情选择避孕节育措施落实了及时告知制度,并坚持开展了环、孕、病情普查,落实了免费施术,综合节育率达87%。三是生育政策执行中,无违反法定条件、程序、时限审批再生育、混淆生育政策类别和违法生育行为不及时立案,不按规定标准、程序处理等人和事。四是社会抚养费坚持依法征收,无随意降低标准的行为,应征总额清楚,交纳时间、金额、结案情况清楚及时。乡村干部无违法代收情况,无贪污、挪用行为。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及奖励扶助严格按政策规定落实,无一例因此上访引起的不稳定因素。

九、合同管理结硕果,村民自治见实效

今年以来,我乡全面开展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工作,积极推行合同化管理。到目前,全乡已出台《村民自治章程》16个,共签订《村民自治合同书》4200份,签定已婚青年和未婚青年计划生育合同2350份,签字率达100 %。通过积极实行合同化管理,实现了计划生育由“官治”向“民治”的转变,群众由受控对象变成了计划生育的主人,极大的提高了群众的积极性和自觉性,使全乡妇检率较往年上升了十个百分点,节育率上升了十五个百分点,出生婴儿性别比下降了二十六个百分点,促使全乡计划生育水平跃上一个新台阶。在新的一年里,我会做好2010年个人工作计划,争取使各项工作开展得更好。

教育前台行政工作计划范文第5篇

近日北京市丰台区召开了教育工作会议,市、区委领导在对丰台区教育“十一五”取得的成绩给予肯定的同时,也提出了新的要求。2011年作为“城南加快发展行动计划”至关重要的一年,民生的改善特别是教育水平的提升对于“计划”的全面提速具有深远而重要的意义。本期,我刊有幸采访到了北京市丰台区教育教学设备装备处(以下简称“丰台装备处”)的刘文其主任,请他谈谈在新的历史背景下,作为保障教育教学稳定发展的教装部门是如何作为,如何有效应对的。

“十一五”期间取得成绩

在上级领导的高度重视与支持下,在学校及各部门的积极配合下,随着工作流程、管理水平的不断完善和提高,丰台教装队伍在“十一五”期间,克服资金有限等困难,结合丰台区学校实际情况采取有效措施,先后开展了“初中建设工程”“小学规范化工程”及“义务教育达标工程”。建议学校“一室多用”,将相关课程的专业教室合并使用,本校与分校分享使用专业教室,以期达到专业教室基本符合办学条件标准。经过5年的努力,使我区教育教学设备配备方面,达到全市中等以上水平,优质校的设备与学校发展相适应并达到适度超前,5年之间部分设备不落后。一般学校设备基本符合《北京市中小学办学条件标准细则》,做到均衡发展,消灭教学设备薄弱校。

发挥优质校带动的作用,为其配备较为先进的教学设备,发挥其带动作用,促进全区教育整体水平的提高。同时,对于新接收小区配套学校,按照教委总体要求,高标准、高起点,分步到位,达到优质校标准。

加强自身建设,切实转变职能

随着社会经济和科学技术的发展,教育装备的技术含量也越来越高、专业化也越来越强。因此,第一,要把那些懂教育、懂技术、懂装备、懂管理的人员充实到教育技术装备队伍中来,并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强这支队伍的培训提高工作,努力建设一支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道德素质的教育装备队伍。第二,要树立“大服务”工作理念,加强对学校教育装备工作的指导,以“应用”为核心,充分利用有限的教育资源,有计划、分层次地合理配置各种常规教学设备,进一步完善各类管理的规章制度,使管理工作逐步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提高教育装备的使用效益。第三,要建立科学的绩效技术评估体系,加强对教育装备工作的督导和评估,加大中小学教育装备的督导评估力度。第四,要对教育装备工作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

作为单位领导,也需要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提高对教育装备工作的地位、作用和任务的认识,加强领导,进一步理顺教育装备的管理体制,切实转变职能,落实好规划、规范、协调、指导、供配、服务和监督的职能。

教育均衡之我见

在2010年4月中共北京市委办公厅、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2010年北京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折子工程》以来,丰台装备处在立足装备工作,服务新农村建设的基础上认真学习《丰台区2010年新农村建设折子工程》,将进一步改善农村公办学校办学条件列入当年的工作计划之中。此外,丰台装备处投入大量资金来辅助做好我区公办农村学校办公生活设备的改善以及农村地区教师集体宿舍的改造。同时为保障学校固定资产管理规范,做到不流失,我们还对西片学校的财产账目进行了抽查和指导,对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进行逐步完善。随后认真做好下一学年的设备配备计划。

教育均衡问题已经成为当前甚至未来教育发展的必须面对和亟待解决的问题,对此,作为教装部门的基层领导,对于义务教育阶段的均衡发展问题也有一些自己的想法和建议。

一、尽快出台《教育投入的法律规定》,以明确各级政府的教育投入责任。随着国家财政收入的大幅度增长,对义务教育投入的不断加大。政府应扩大立法范围,弥补教育立法空白,将政府财政投人纳入法制化轨道,规范政府的教育投资行为。

二、重视教育立法,加强教育投资监督。从我国教育投资管理的现状来看,在决策、执行、监督的完整链条中,监督是最薄弱的环节。这也给教育腐败预留出了滋生的土壤,最终导致教育资源利用效率低下,最终影响基础教育的健康发展。

三、建立责任清晰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目前,我国基础教育采取的财政体制是以地方政府财政负担为主、中央和省级通过财政转移支付形式给予地方补助的模式。这样使得地方基础教育的发展完全依赖地方经济的发展和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致使地区之间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就直接导致基础教育发展的不平衡。因此,在中央、市、区(县)、乡镇各级政府基础教育公共投资中,有必要强化中央和省市级政府的投资责任。

坚持务实深入,广泛调研的工作作风

2010年,丰台装备处为准确把握教育装备现状,做好教育装备规划,紧密结合我区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实际情况,在完成中小学达标工程的基础上,加快对职业学校、幼儿园和校外教育基础教育设施的配备,全面提升教育质量,办人民满意的教育,打造教育强区品牌;同时,为加快城南行动计划提供更加有力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为科学编制《丰台区“十二五”时期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提供数据依据,对我区部分学校进行了问卷调查,到学校走访、座谈,与学校相关人员电话联系,到其他区县走访、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专家讲解等,调研的内容包括学校硬件配置的现状、在硬件配备中须亟待解决的问题、对硬件设备配备、管理、维修等方面的具体规划及建议、教育教学设备工作的内涵发展的主要方向。经过反馈、汇总,我区教育装备工作已经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还存在着一些不足,还有待向更深层次挖掘,科学化的指导学校总务管理工作。本次调研也是针对教育设备装备“十二五”规划的前期准备。

回顾过去,感慨良多

作为单位领导,首先,我很看重集体的向心力和凝聚力。丰台装备处工作繁杂,各种会议众多, 对工作虽不能事必躬亲,但也应胸中有数。有时会抽出时间倾听同志的心声,与同事多做感情上的交流,这样,工作任务布置下去,虽然辛苦,干起来也不会觉得累。其次,我认为领导自身的行动也是一种无言的命令。身教重于言教,我智力不超群,做不到运筹帷幄,只好去身先士卒,只有先把自己的事情干好了,才能干大事情。

装备处负责教育系统动产的采购、管理与报废,责任重大。自己作为单位法人、行政主管,深感此位如履薄冰,责任重大。但身在其位,必谋其政,一个单位要成为一个整体,才能完成领导交给的任务,而一个整体的形成需要制度保证,也更需要干部的凝聚作用,作为单位的领导就应该以德为先、以德服人,用自己良好的品行去影响他人,贯彻党的方针政策,不折不扣执行上级指示,不疑不拖,同事之间相互帮助,部门之间相互沟通。对上级布置的任务,要想方设法去完成,不借故推诿不办,对下级同事,要“放的下去,管的过来,还要大胆使用,疑人不用,用人不疑”。此外,作为行政主管必须具有驾驭全局的能力,勇于承担,但前提条件就是不能违法。

时间飞逝,转眼就任丰台装备处主任已近7年,忙忙碌碌,绩效微薄,老骥伏枥,抬头拉车,展望未来,丰台装备处将从“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和“世界城市”的大局出发,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抓实施“城南行动计划”的战略机遇。在提高装备人员专业素质的同时,为丰台区的学校及师生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

未来五年的工作安排与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