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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会计专业技术

银行会计专业技术

银行会计专业技术范文第1篇

一、国外银行非现场审计的概念

非现场审计是在充分获取被审计对象相关信息数据的基础上,运用信息技术手段开展非现场监测与分析,发现其经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潜在的风险,并将检测分析结果用于各项审计服务活动的审计工作方式[1]。国外银行非现场审计是指国外银行系统中实施的非现场审计工作,它包括常规风险监测、专项风险分析以及审计项目中的非现场分析等多种形式。

二、国外银行非现场审计实施的经验特点

(一)独立、权威的审计组织机构

国外银行的非现场审计工作由其银行内的内部审计机构开展进行。国外银行的内部审计机构――审计委员会,通常是银行专门成立的、独立于其他部门的,直接对银行最高权力机构――董事会负责的部门,旨在保证银行内部监管单位的独立性和权威性。通常国外银行的审计委员会都专门下设非现场审计中心,独立高效开展非现场审计工作。

(二)灵活科学的审计技术

国外银行注重现代审计技术和方法的应用,特别应用GTAG(全球审计技术指引),借助计算机工具软件,以海量统计数据为支撑,开展面向本行、支行,甚至对外提供审计咨询服务的非现场审计活动更是国外银行的一大特色。这种银行非现场审计技术着重其灵活的科学性。通过广泛的采用信息技术来提炼数据,国外银行非现场审计技术可以保证银行对各项业务或活动的实时监控和全过程持续内控[2],科学分析和预测,远离被审计单位寻找业务工作中的薄弱点、高风险点和疑点,注重的是审计质量,强化了审计效果。

(三)审计重点突出,针对性强

风险指标是非现场审计技术的核心、业务数据是开展非现场审计的基础。国外银行非现场审计系统突出重点,针对性强。它具有两个属性:一、以风险评估为手段,对银行内各项业务进行定量的指标风险预测;二、参与审计项目,对内为现场审计工作提供辅助支撑,对外独立承担和开展审计项目咨询。

(四)高度重视审计人员素质的提高

国外银行非现场审计工作高度重视审计人员素质的提高。具体来说,一方面国外银行招聘具有财务、会计、信贷、风险管理、银行管理、审计知识丰富、计算机应用能力高的相关多背景、综合素质高的非现场审计人员;另一方面国外银行定期或不定期对现有非现场审计员工进行业务培训和考核。

三、国外银行非现场审计经验对我国的启示

(一)体制及工作机制方面

直属董事会的相对独立的权威性较高的内部审计体制及工作机制对策是国外银行非现场审计工作运行的前提和基础。我国银行也应借鉴这种体制及工作机制。具体来说,一、设立审计委员会,直属于董事会,全面统筹全行的审计工作。二、审计委员会受行内监督委员会督察,审计委员会成员的任免由董事会和监督委员会共同施行。三、审计委员会成员可驻派到各支行,驻派后仍受总行董事会和督察委员会领导,主要任务是加强支行风险防范,推动银行内控建设。

(二)技术及信息平台方面

我国银行的非现场审计工作的开展应注重计算机工具和相关信息技术支持的不断补充、升级以及完善。以此,适应银行多项业务、管理等多方面的变动,同时不断提升具有针对性的风险预警效能[3]。同时,银行总行审计委员会应对各支行、各办事处的审计系统(特别是非现场审计系统)进行联网监管。通过远程联网监管,共享审计信息资源、进行审计业务管控,切实落实总行对各支行、各办事处的内控和风险预警。

(三)审计项目开展方面

从传统的合规性审计向针对性地以风险为导向主动开展行内非现场审计业务以及行外非现场审计咨询项目是国外银行非现场审计工作的主要职能转变[4]。我国银行的非现场审计工作也应以主业务或项目为依托,既对行内的海量数据库进行分析,进行排比比较持续监控,又对行外委托单位的相关数据进行统计汇总分类比较监控,进行防范并预警。

银行会计专业技术范文第2篇

关键词:专利信息;专利竞争力;专利战略;内资银行;外资银行

中图分类号:F83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2265(2014)01-0049-06

一、引言

通常认为,专利制度有利于推动创新活动的发展进步(琼斯,2001)。因为专利制度可以使得发明者在时间和费用方面的研发投资通过一个法定垄断权而得到补偿,从而激发发明者进行创新的热情。在知识经济时代,以专利为核心组成部分的知识产权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一个公司的账面资产已经不仅仅是指其有形资产和金融资产(格林德利和蒂斯,1997),而且还包括其知识产权(拉比诺和恩纳亚蒂,1995)。对一个企业来说,通过申请专利来保护自身的创新成果是非常重要的,这是由于拥有专利权一方面可以遏止他人侵犯自身创新成果行为的发生,或者在他人侵犯自身专利技术的时候依法得到合理的补偿;另一方面可以通过实施许可转让,提高或实现创新产品的商业价值。

根据中国加入WTO时的承诺,中国银行业市场已经于2006年12月11日全面对外资银行开放。大量的外资银行涌入中国的金融市场,造成中国银行业需面对着日益增大的竞争压力。与内资银行相比,跨国银行不仅有着雄厚的资本实力、强大的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成熟的企业经营战略,而且他们还更善于制订和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入世之后,中国内资银行的创新能力和专利保护意识以及专利质量都有了较大程度的提高(邱洪华,2010),而专利竞争力的大小则决定着如何制订和实施合理而科学的专利战略,同时也是评价和改进企业创新和专利活动绩效的重要内容。

二、 文献综述

勒纳(2003)通过对美国1971—2000年间授予的605件金融专利申请进行研究发现:专利保护不断加强导致的各种战略反应,将会对金融服务业产生影响;他通过对金融机构专利律师和金融创新人员的访谈结果进行分析,研究了金融竞争环境受到新专利制度的影响程度。莱特尔和西尼奥雷(B. Lytle和Signore,2003)认为金融机构已经开始通过构建专利组合来维持自己的竞争优势。梅萨(Merges,2003)认为,专利制度对金融服务业中的技术创新不会带来长期的损害,相反,还会为金融服务业带来可观收益。

国内学者关于银行领域的专利研究,主要是源于2002年花旗银行在中国申请的商业方法专利被披露的事件,并且有相当一部分是通过比较研究来探讨商业方法的可专利性及其对中国银行业的专利活动的影响(章景,2004;倪颂军,2005;邱洪华,2007)。此外,也有部分学者从理论分析角度探讨中国银行业的专利战略问题(肖祖平,2003;苏建琪,2003;雍海英、李学丽、蒋飞,2006)。

企业竞争战略学者波特认为,企业战略的核心是产业选择问题和在产业内的竞争地位问题,企业经营是否能实现预期目标取决于该企业所处产业的吸引力和企业在该产业中的相对竞争优势。本文即是利用国家知识产权局(SIPO)专利检索与服务系统和大为软件公司PatentEX专利信息创新平台,对中国内外资银行的专利信息进行检索和整理的基础上,从专利信息中选择合适指标,对这些银行企业的专利竞争力进行评价,并进而结合各银行的市场竞争力,探讨中国银行企业的专利战略选择和适用问题。

三、中国内外资银行专利竞争力评价指标与描述性分析

(一)中国内外资专利竞争力评价的指标选择

通过对一系列专利信息指标的计算,可以大体上监测到竞争者之间的专利战略及创新活动的基本内容、方向和差异。计算这些指标随着时间的发展变化,可以从中看出产业专利活动的整体发展趋势、演变路径。表1归纳了可用于分析公司专利战略和创新活动的一系列重要指标(恩斯特,1999、2003)。

(二)中国内外资银行专利竞争力评价指标描述性分析

本文结合中国专利信息实际情况,根据这些指标对中国内外资银行的专利信息进行统计,结果如表2所示。

1. 中国内外资银行发明专利PA值以及技术占有率的竞争性分析。根据表1的定义,统计中国各个银行企业的PA值,即表2中的Q1。同时,利用Q1值,计算中国内外资银行的技术占有率(基于专利申请)(Q1/中国内外资银行企业发明专利总和,即Q1/574),即表2中的Q2值。从表中可以看出,中国工商银行的技术占有率最高,达到了0.26,说明了中国工商银行在发明专利技术领域内具有较强的技术竞争力。

2. 中国内外资银行平均专利质量的竞争性分析。表3列示了中国内外资银行授权发明专利在各个银行企业中的分布。根据表1的定义和计算方法,本文将通过计算专利授权率(Q3=专利授权量/Q1)和技术范围(Q4,该值通过专利申请所涉及的IPC中小组数予以计量)来考量中国内外资银行企业的平均专利质量Q5(Q5=Q3+Q4)。

3. 中国内外资银行专利强度及其技术占有率和相对占有率的竞争性分析。根据表1的定义,本文计算了中国内外资银行中各银行企业的专利强度Q6(Q6=Q1+Q5),如表2所示。从表2中可以看出,中国工商银行的专利强度最高(228.2),说明其拥有着较强的技术资源。

基于专利强度的技术占有率(Q7)反映了研究的目标产业或企业在特定技术领域的技术竞争位置。根据表1的定义,本文计算了中国内外资银行的基于专利强度的技术占有率Q7(Q7=Q6/所有银行企业Q6的总和,即Q6/909.45),结果如表2所示。从表2中可以看出,中国工商银行基于专利强度的技术占有率最高(0.25),说明其具有较强的技术竞争优势和实力,也反映了他们的专利竞争位置。

基于专利强度的相对技术占有率(Q8)反映了研究的目标产业或企业在该特定技术领域内与那些技术领跑者之间的距离。根据表1的定义,本文计算了中国内外资银行企业的相对技术占有率Q8(Q8=Q6/MaxQ6,即Q6/228.2),结果如表2所示。从表2中可以看出,中国工商银行因为其相对技术占有率为1,因此可以认为是中国内外资银行专利活动中的领跑者。

(三)中国内外资银行专利竞争力评价的模型选择与评价结果

多元统计分析处理的是多指标的问题,由于变量较多,增加了分析问题的复杂程度。而且,在实际问题当中,多个变量之间可能存在一定的相关性,或者可能存在信息的重叠性。在这种情况下,人们自然希望通过克服变量之间的相关性和信息重叠性,用较少的变量来代替原来较多的变量,并且这样一种代替仍然可以反映原来多个变量的大部分信息。主成分分析法即是将原来多个具有相关性和信息重叠的指标变量化为少数几个相互独立的综合指标的一种统计方法。

根据上式可以计算各银行的综合得分,并进行排名,结果如表4所示。从表4中可以看出,中国工商银行的专利竞争力最强,其综合主成分得分为9.65,其次是中国建设银行,再次是日本的罗烈尔银行。此外,中国内外资银行专利竞争力前5位的还包括美国银行和花旗银行。

表4:中国内外资银行专利竞争力排行

注:表中有很多银行企业的综合主成分得分为负数,这并不意味着这些银行的专利竞争力为负数,这仅仅是模型运算过程中数据标准化的结果。

四、研究结论:中国内资银行专利战略的选择

本文将以上运用主成分分析模型而计算的各个内资银行的专利竞争力得分作为专利竞争力大小的评价指标,并形成横轴,以英国《银行家》杂志2007年对中国银行业100强市场竞争实力进行排行的一级资本(单位:亿人民币)作为市场竞争力大小的评价指标,并形成纵轴。然后取两个指标的中间值作为两轴的垂直交叉点,创建中国内资银行“专利竞争力—市场竞争力”专利战略矩阵,如图1所示。

(一)象限Ⅰ中的内资银行的专利战略

该象限包括两家内资银行,即中国工商银行和中国建设银行。该象限的主要特点在于无论是市场还是专利,均具有较强的竞争优势。因此该象限的银行企业所采取的专利战略既要充分利用其专利竞争优势,同时也要体现其在市场上的竞争优势,并且未来的战略方向是保持自身在这两个方面的竞争力,从而巩固和增强在该象限的竞争位置。也正因如此,本文认为,中国工商银行和中国建设银行应当采取“以进攻型为主、以防御型为辅”的专利战略,主要包括:

1. 实施基本专利战略,辅之以专利网战略。结合自身在市场上的竞争优势,在对中国银行市场和国内外银行专利成果的现状和未来发展趋势进行科学分析预测的基础上,研发出体现市场竞争力的银行产品或技术,并申请专利保护。就目前来看,银行领域内的市场竞争除了传统的存贷业务之外,主要是体现信息技术发展成果的与中间业务相关的银行产品,例如手机银行、网上银行、账务处理等银行经营模式和产品的信息化系统及方法等。而在专利领域的体现主要为商业方法类专利的竞争。因此,中国工商银行和中国建设银行应当争取在这些核心技术和关键产品领域有所突破,并作为基本专利进行保护,从而控制其未来的发展方向。此外,在实施基本专利战略的过程中,要辅之以专利网战略。对于有巨大市场价值的基本专利,权利人还应当尽快地开发专利,建筑能够有效保护基本专利的保护网,并防止他人在基本专利周围残留未开发的领域申请专利,从而导致自身议价能力的下降或者战略实施上的被动地位。

2. 实施专利收买战略。对于中国工商银行和中国建设银行而言,他们有较为强大的市场竞争力,因而拥有较大的业务利润能力和空间。因此,除了自身研发专利之外,他们还可以充分利用自身在财务支付方面的能力,向其他银行或者发明人购买重要专利,从而达到垄断或独占特定技术或产品市场的目的。

3. 实施专利池战略。专利权是一种法定的垄断权,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任何人都不得擅自使用。为了应对外资银行带来的专利领域的竞争,在条件成熟和允许前提下,内资银行可以将各自拥有的专利许可对方使用而结成专利联盟,从而形成集团优势,共同占据专利技术或产品市场。尤其是中国工商银行和中国建设银行之间,都具有较强的专利竞争力,结成专利联盟,有利于集中竞争优势,也有利于发挥竞争优势,最终实现双赢的专利活动。

4. 实施专利先行战略,即“兵马未动,粮草先行;产品未到,专利先行”战略。近年来,随着入世后中国银行业对外开放程度不断加深,对于已经或者准备在国外拓展银行业务的内资银行而言,也要注意利用目标国家的专利制度来保护自身的银行创新产品或技术,甚至可以将专利作为银行业务开展的“开路先锋”,以便在参与市场竞争中争取主动权。

(二)象限Ⅱ中的内资银行的专利战略

位于该象限的是中国银行。该象限的特点在于专利竞争力较弱,但市场竞争实力较强。因此,该象限的银行企业所应当采取的专利战略应当是要充分发挥其在市场竞争力方面的优势,而其未来的战略方向是成为象限Ⅰ竞争集团的组成部分。考虑到中国银行业的实际情况,归属于该象限的中国银行应当采取的专利战略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实施引进专利战略和专利收买战略。中国银行的专利竞争力不强,意味着其目前的创新能力不够,但是却有着较强的市场竞争实力。因此可以认为,中国银行在市场占有和利润方面有着较强的竞争力。因此就目前而言,在专利战略方面,中国银行应当充分利用自身的财务优势,从其他银行或发明人手中引进或购买对建立自身专利竞争优势有利的专利技术或专利产品。

2. 实施共同开放战略或获得独占许可证战略。因为自身专利竞争力没有优势,但是对于中国银行而言,依然可以利用自身的财务优势,通过与其他银行或发明人签订技术或产品共同开发合同或实行外包,从而实现合作双方的互补共赢。此外,对于经过科学认证有竞争力的专利技术或银行产品,还可以通过许可证贸易,支付一定的费用,获得一定时期的独占许可,从而实现一定程度的市场垄断权。

3. 实施专利战略,绕过障碍专利战略或取消竞争对手专利权战略。因为中国银行目前在专利领域上不具有竞争优势,但又不能让自己在专利活动中处于被动位置,因此,中国银行可以通过研发专利,提高自身的议价能力,或者绕过障碍专利,取消竞争对手专利权,以便在专利活动中实现主动权的突破。

(三)象限Ⅲ中的内资银行的专利战略

该象限包括农业银行、招商银行、交通银行、民生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兴业银行、华夏银行等。该象限的主要特点在于无论是市场竞争力还是专利竞争力,都只是具有一定、不是特别明显的竞争优势。因此该象限的内资银行所适用的专利战略从整体上不能要求有太高的创新能力,也不能要求有雄厚的研发投入成本。同样考虑到中国银行业的实际情况,归属于该象限的内资银行应当采取的专利战略主要有:

1. 专利战略。对于具有一定专利竞争力的内资银行,比如说招商银行、中国民生银行等,应当围绕他人或自身重要的基本专利研发出与之相配套的专利技术或产品,并及时申请专利保护,以改变自身在专利活动中的被动地位,提高自身的议价能力。同时,在条件成熟的时候,这些银行应当通过提高自身的专利竞争力,向象限Ⅳ发展转变。

2. 取消竞争对手专利权战略或文献公开战略。在专利活动当中遇到阻碍专利的时候,可以通过分析和调查专利的说明书公开是否充分、审批中的修改变动情况以及是否符合“三性”(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要求等方面,排除阻碍专利或者有可能对自身构成威胁的专利。此外,如果认为自身没有能力或者没有必要开发成功某技术或产品,但又担心其他银行取得与该技术或产品相关的专利而给自身带来专利威胁的时候,可以采取公开技术内容,使其他银行的专利申请丧失新颖性,以阻止竞争对手带来的专利威胁。

3. 无效或失效专利战略。因为无效或失效专利是一种公知技术,所以充分利用这些专利文献,可以很好地弥补内资银行在研发投入和创新基础方面的不足和欠缺,尤其是利用那些失效的重要专利或核心专利,有利于提高创新的起点。

(四)城市商业银行的专利战略

通过分析可以发现,目前没有内资银行归属于象限Ⅳ,但是有大量的城市商业银行专利竞争力为零,而在各自所属的区域内具有一定的市场竞争力。他们的主要金融功能是服务地方经济,且从发展历程可以看出,大多数城市商业银行基本上没有创新活动。因此,这些银行不会站在战略的高度去看知识产权的问题,但是在经营活动当中应当注意:一是在产品或技术开发外包过程中,要处理好专利等知识产权问题。二是在市场开拓经营过程中,要注意不侵犯他人的专利权,以避免陷入专利纠纷。

关于专利战略的选择,特别值得一提的是:本文对于专利战略的选择与应用的研究,是基于一个特定的时间点,即在这个时间点上,各个银行企业的专利竞争力是既定的,市场竞争力也是既定的。但在实践当中,无论是市场竞争力,还是专利竞争力都不是恒定的,而是发展变化的。此外,银行企业的经营战略在不同的发展阶段也是不断变化的。因此,对于某特定银行企业而言,专利战略的制订与应用也都应当体现这样一个动态发展的过程。具体而言,在某一特定象限的银行企业,在下一个发展阶段有可能因为市场竞争力或专利竞争力的发展而变化,也有可能因为企业经营战略的发展变化,而采取其他象限相对应的专利战略。

参考文献:

[1]邱洪华.中国银行业专利保护意识和质量的评价[J].情报杂志,2010,(7).

[2]章景.银行业金融商业方法专利研究[D].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04.

[3]倪颂军.商业银行的金融专利保护问题研究[D].湖南师范大学,2005.

[4]邱洪华.中国银行业商业方法专利研究[D].华中科技大学,2007.

[5]肖祖平.制定银行专利战略提升金融产业档次[J].银行家,20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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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雍海英,李学丽,蒋飞.中资银行商业方法专利战略现状及分析[J].商业研究,2006,(5).

[8]Brian Jones.2001.To stifle or not to stifle, that is the question:the effect of business method patents on electronic commerce [J].Journal of Internet Law,(3).

[9]Grindley,P.C.,and D.J.Teece.1997.Managing intellectual capital: licensing and cross-licensing in semiconductor and electronic [J].California Management Review,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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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Merges,R.2008.The uninvited guest:patents on Wall Street[R].http:///sol3/papers.cfm?abstra

ct_id=410900,06-12.

银行会计专业技术范文第3篇

一份看似平常的科技部调研报告最近在高层引起重视,其主要内容就是设立国家科技发展银行。

这份报告指出,科技创新型企业已成为我国经济的重要支柱,但融资瓶颈对其制约却越来越严重,为了让科技和金融有效结合,有必要建立专业的、部级的科技发展银行。

科技部部长徐冠华在内部会议上多次表示,全力支持设立国家科技发展银行。金融监管层领导也对此积极评价,银监会主席刘明康在报告上签署了“此建议很好,望有关部门抓紧时间研究设计”的意见。

科技发展银行呼之欲出。科技部相关人士表示,今年3-4月份,科技发展银行将进入具体设计阶段,包括银行的职能、组织架构、运行机制等。

弥补缺位?

科技部副部长刘燕华对本刊记者说,国家科技发展银行是针对可金融化科技资源设立的专业银行,基本职能是为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育成、高新技术园区的壮大和重大科技专项产业化等提供专业化的金融服务。

在目前的银行体系中,恰恰缺乏与科技资源融资结构相匹配的银行。政策性银行没有针对科技创新和科技开发的业务;全国性商业银行没有专门针对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园区和国家重大科技专项提供金融服务的业务;而区域性商业银行也根本就没有把科技创新活动纳入业务范畴之内。

我国现在有小企业800多万家,其中科技型小企业占了很大部分。这些企业创造的新增价值占到GDP的40%多,是除农业之外的第一大就业领域。如此重要的一支科技与经济创新力量,却在国家的金融制度安排上缺位。

北大教授萧灼基是科技发展银行的坚定支持者。他说,应该成立中国科技发展银行,最好放在北京。

刚从亚洲金融中心新加坡考察归来的萧灼基认为,我国科技领域“金融很落后”,科技企业的成长缺乏金融支持。如果设立一个兼顾科技资源特点和金融特点的专业化银行,有一支既熟悉科技又深谙金融的经营团队,则可以通过该银行的平台消除很多不对称信息,有效解决金融和科技结合的难题。第一家金融行业的上市公司“深发展”对深圳特区经济发展的巨大贡献就是明证。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所长夏斌也向《财经界》表示,发展中小企业已不能完全依靠现有商业银行,必须进行中小企业融资政策的创新。科技发展银行的设立,意味着以国家科技发展银行为主导、各大商业银行为主体的科技融资体制将浮出水面,从而打通科技与银行之间的通道。

开发银行,可以有效地弥补因现有银行体系及银行功能上的缺陷,“刘燕华说:”它既可以对商业化、产业化的科技资源提供针对性极强的商业金融服务,又可以通过金融创新调动社会资源投入科技创新领域,还可以为国家投入科技领域的财政资金与完全市场化的民间资本找到衔接平台。“

更为重要的是,在WTO规则约束下,政府投入在科技成果产业化环节的作用受到了很大限制,政府需要从直接投入转为间接投入,而设立专业化的科技发展银行,为科技成果产业化提供融资便利,不失为一个比较好的选择。

另类生存?

据透露,科技部对科技发展银行的规模已有大致规划:初始资本金不少于30亿元人民币。资本金的来源大致为:科技部通过整合和调整资源,认购5亿元股本;中央财政认购5亿元股本;53个国家高新技术园区认购15亿元股本;金融机构认购5亿元股本。在经过2-3年左右的成功运作后,科技发展银行可以进行定向增资,包括考虑把资本金从30亿元增加到60亿元。

规模易定,定位难求。据悉,科技发展银行定位在国家政策性银行,形成与国家开发银行、农业发展银行、进出口银行并重的专门为科技资源服务的银行。

有人提出,如果定位在政策性银行,这是不是十六届三中全会“政策性银行改革”的组成部分呢?而如果定位在商业银行,那么是否会引发资本金来源、吸纳外资机构等新问题?

刘燕华说,科技发展银行一旦设立,其本身就是一个独立的金融机构,政府可以通过立法、投资等方式在其中发挥作用。在科技发展银行的运作中,政府只扮演推动者角色,真正的经营运作要按市场化原则进行。这一点可以参照印度小企业银行的一些做法。

科技部认为,在目前的科技资源中,可进行金融化的科技资源很多,比较适合运用银行工具的科技资源主要是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园区和重大科技专项的投融资安排。故科技发展银行的服务对象也应该锁定在这三类。

研报告负责人房汉廷告诉记者,科技发展银行作为一个特殊的银行,为有效地落实其在发展和支持科技创新中的特殊作用,业务计划可以设定为强制计划和非强制计划两类。

强制计划包括为国家重大科技计划、科技工程、科技创新行动等提供融资安排。在执行这些业务计划时,科技发展银行必须完成国家设定的目标,通过其桥梁和杠杆作用,提高国家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扩大社会资金参与国家科技创新活动的规模。对于这类业务计划,政府要把科技创新的政策性与科技发展银行的商业化运作有机地结合起来。非强制计划主要是科技发展银行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的一些经营指标。

出,可以参照美国的经验,对符合一定条件的企业可以贷款持股。商业银行贷款目前不能占有企业股份,目的是防止“关联交易”,防范金融风险。但是,由于高科技企业本身的特点,信息高度不对称,银行不持股就很难掌握。如果这样的话,银行贷款实际上已经含有股权投资的味道,将出现一定程度上的混业经营。这已经突破了现有的金融体制框架。

难忘“中创”?

对科技发展银行的市场前景,科技部表示乐观。目前无论是科技型中小企业,还是国家53个高新技术园区,以及重大科技专项,其对投资的需求和可为金融资本带来的回报,都足以支撑个性化、专业化金融机构的稳定健康运营和发展。

有反对者认为,我国的科技资源与美国相比差得很远,而现实是连美国也没有科技发展银行,我国目前不能支撑这样一家金融机构。

另外,政策性银行也未必希望增添一个“新兄弟”。国家开发银行有关人士明确告诉记者,“将业务拿给我们做不就行了,何必再麻烦重新申请?”

记者采访时还发现,科技部的中下层官员对当年的“中创”一直心有余悸:“这家银行会不会成为又一个中创?”

1985年,中国成立第一家风险投资公司――中国新技术创业投资公司(中创公司),当时的国家科委、财政部分别持股40%和23%。中创是一家以金融业务为核心,以投资国内外市场的新技术、新型管理及新技术设备更新改造的“三新”产业为支柱的全国性非银行金融机构。但是,1998年6月,中创因“严重违规经营,不能支付到期债务”被中国人民银行关闭。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产业部的李佐军博士尖锐地指出,科技发展银行不能定位于国家政策性银行:“我国政策性银行现在也要改革,事实将证明,如果定位于政策性银行,可能会重蹈中创的覆辙。”

李佐军说,这种方式实际上是把风险转嫁到国家财政,最后再转嫁到全体纳税人身上,是典型的“小集团”思想。他认为,国家成立科技发展银行是个好事,不能搞国有独资,也不必全部实行民营,最好采取混合所有制。股权结构要多元化,而且股东的引入可以采取竞争方式,不必设限。

以新金融工具促科技成果转化――专访科技部副部长刘燕华

本刊记者萧荣

《财经界》:科技部作为主要领导部门,如何解决科技企业的“资金之渴”?

刘燕华:科学技术部作为国家科技发展的主管部门,在加强技术创新,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推动社会生产力跨越式发展中发挥了重大作用。但是,长期以来,大量科技成果一直存在不易转化的问题,尤其是转化链条中金融工具的作用没有充分发挥是被我们忽视的主要因素。

《财经界》:在新形势下科技部怎么考虑进行资本运作,怎样用好国家有限的资金投入,以获得科技促进经济发展的最佳模式?

刘燕华:经过前一段时间科技金融结合工作的开展,看来科技部同银行界、金融界的合作,需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在体制机制上有一些突破。例如,对重大科技专项实行证券化融资;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科技型企业设立专业化的科技发展银行等等。即使是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信用评级体系试点、发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企业债券等方面推进也需要体制机制的创新。

银行会计专业技术范文第4篇

关键词:商业银行;经营风险;会计防范;控制

中图分类号:F830.3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2)08-0-01

下文主要讲述了商业银行经营风险的会计的严重性和问题以及商业银行经营风险的会计防范措施。

一、商业银行经营风险的会计的严重性和问题

(一)商业银行经营风险的严重性

商业银行经营风险是由商业银行的经营的性质决定的,商业银行经营风险贯通于商业经营业务活动的整个环节之中,商业银行的经营风险既有外部因素又有内部因素,给商业银行的业务经济活动造成直接或者间接的影响,商业银行是金融金钩,对社会的经济活动起到促进作用,如果商业银行的经济安全遭遇风险,那么社会经济活动的秩序也会有很严重的影响,商业银行的经济安全关系到社会企业的经济安全,商业银行经营风险就会引发一系列的社会经济问题,不仅会导致商业银行的大量的资金无故流失,还会对社会正常的经济秩序造成不可挽回的巨大损失,因此商业银行的经营风险对金融业的影响是十分重大的,要予以重视和采取必要的措施及早防范。

(二)商业银行经营风险的会计的问题

1.商业银行不完善的会计制度,防范风险意识意识不足

商业银行的会计制度伴随着商业银行的每笔业务成交的始终,是随着商业银行的业务的开发和拓展而制定的,商业银行的业务的不稳定性与不确定性决定了商业银行会计制度缺乏系统综合性和统一性,传统的会计制度已经不能满足商业银行进行会计核算的安全要求,商业银行对经营风险的意识不足,导致没有及时的会计制度进行深化改革,以适应社会发展和繁荣的需要。

2.商业银行的会计工作人员的整体素质不高,专业技能知识不足

商业银行的会计工作人员的整体素质和专业技能水平是商业银行经营风险的直接因素,商业银行的会计工作人员的专业技能水平比较低下,对商业银行经营风险的防范不强,会计人员的整体素质水平不高,对金融工作缺乏责任意识,发展业务的素质水平偏低,对商业银行经营风险的传统观念和意识都相对比较落后,致使商业银行经营风险。

3.商业银行的会计核算操作不规范

商业银行的会计核算是会计整个环节工作的重中之重,商业银行的会计工作人员的会计核算的操作不规范,对会计核算的基本职能如会计分析、会计监督和会计检查等不熟悉,跟不上发展的进度,会计核算要以国家实行的相关政策和国家对金融机构的宏观调控为准则,但是部分商业银行对国家的相关政策和国家对金融机构的宏观调控不加重视,导致商业银行的会计核算的操作严重违反国家的操作规定,会计操作不规范的不良现象就经常发生,商业银行的经营风险就会加重,部分人利用商业银行的共有资产,实施违规的商业操作,从而引发了不少的银行信用被套取和金融资产诈骗案的发生。

4.商业银行的信息化意识薄弱,科技信息技术的应用较差

现在科学技术越来越发达,网络信息化的时代已经到来,人们对于商业银行经营风险也予以重视,越来越多的高科技技术是针对金融机构的商业经营风险设立的,但是不少的商业银行的信息化的意识比较薄弱,致使科学信息技术在商业银行的会计中得不到实际的价值,商业银行对科技信息技术的应用性也较差,商业银行的经营风险依旧严重的存在于商业银行的经济活动的各个环节之中。

二、商业银行经营风险的会计防范措施

(一)提高商业银行会计工作人员的整体素质和专业知识技能

对商业银行的会计工作人员进行集中的培训,对商业银行中的新业务、新知识和新技术进行完善并且学习,提高商业银行的会计人员的专业知识的技能;健全商业银行会计工作的相关法律法规,加强会计工作人员的法制观念,提高会计工作的质量水平,严格执行会计法律法规,对违规会计工作人员的惩处要落实到实处,绝不,对会计工作人员的违法乱纪分子绝不姑息,要保障会计工作法律法规的完整性、严肃性和公平性;要建立完善的会计工作的奖惩制度,要做到公平、公正,提高会计工作人员的工作热情,提升对商业银行的认同感和归属感。

(二)做好商业银行会计的市场分析,对商业银行的经济活动做跟踪调查研究,预防经营风险

商业银行的会计人员在日常会计核算中,做好会计的市场分析,对商业银行的所有的经济活动加以重视,进行实地的跟踪调查和研究,经过分析得到经营的效益与经营的风险之间的直接和间接的联系,及时采取必要的措施化解经营效益与经营风险的冲突,规避不必要的经营风险给商业银行带来的不良的影响。

(三)商业银行会计职能的充分发挥也是对商业银行经营风险的有效防范和控制

商业银行会计职能的充分发挥主要表现在对商业银行的经济活动的监督和反映上,要对商业银行的金融投资的风险进行事前、事中和事后的分析、预测,并且进行公平公正的评估,对商业银行的所有经营活动都要进行监督、控制和跟踪、管理,确保商业银行的会计的准确,对商业银行的经营活动做到有效的防范和控制。

结束语

加强商业银行经营风险的会计防范与控制能够促进商业银行的发展和繁荣,商业银行的经营风险对商业经营的影响很大,对经营风险实施有效的监督和控制是保障商业银行经营活动稳步进行的重要前提,也是商业银行进行业务拓展的必要手段。

参考文献:

[1]宋海林,巴威.对我国金融风险状况的总体监测与政策建议[J].管理世界,2008(02):131-133.

[2]郑国洪,李小宏.财务管理在防范银行风险中的运用[J].金融会计,2008(05):13-15.

[3]张晨.注重发挥银行在消费信贷中的作用[J].合肥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16(4):111-114.

银行会计专业技术范文第5篇

【关键词】 人民银行; 信息技术; 审计

信息技术在银行业的广泛应用,极大地推动了银行业的发展。到2000年底,人民银行系统基本实现了电子化,初步形成了中央银行现代化技术服务体系。信息技术在大大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的同时,也产生了一系列风险问题。如何做好信息技术审计,促进人民银行计算机信息系统合规、安全、可靠、有效运行,便成为人民银行内审部门的一项重要课题。

一、人民银行信息技术审计发展情况

人民银行内审司自1998年成立以来,针对信息技术广泛应用的实际情况,积极探索开展信息技术审计。经过十多年的实践发展,人民银行信息技术审计在机构和人员配置、审计工作开展、规章制度建立及内审信息化建设方面都有了长足发展。

(一)机构和人员配置方面

2000年8月,人民银行系统在贵阳召开了首届信息技术审计工作座谈会。2001年,内审司专门设立了信息技术审计处。此后,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内审部门相继设置了信息技术审计科(室)或信息技术审计岗,明确了科室(岗位)职责、优化了人员配置,确定了信息技术审计的定位和方式方法,使信息技术审计逐步规范化、日常化。

(二)审计工作开展情况

从2001年开始,人民银行各级分支机构先后对人民银行会计核算、统计监测、国库业务、货币发行、信贷登记、大额支付等信息系统以及外汇局有关计算机网络和业务系统进行了审计。2004年以来,人民银行加大了对信息技术基础设施审计的力度,开展了机房、局域网、数据库管理等专项审计,还开展了科技服务外包、信息系统应急预案管理等审计。2009年,人民银行总行统一组织53家机构开展了信息技术应用和系统运行管理专项审计;2010年,人民银行全系统共对72家分支机构进行了信息技术应用与系统运行管理专项审计,此项审计的开展使人民银行信息技术审计由单项审计走向全面审计,整体水平上了新台阶。

(三)规章制度建立方面

在信息技术审计全面开展以前,人民银行总行通过借鉴和探索,2001年出台了《中国人民银行计算机信息系统内审监督检查工作暂行规定》,2003年又制定了《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计算机信息系统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意见》和《中国人民银行计算机信息系统内部审计规程(试行)》等规章制度,对信息技术审计的对象、内容、程序与方法等做出了统一规定。

(四)信息化建设方面

人民银行十分注重内审信息化建设。2007年,总行内审司在分支行原有成果的基础上,组织开发完成了《内审依据电子手册》,为内审人员学习和工作提供了方便。2009年,总行内审司完成了“人民银行内审业务综合管理系统”的试运行和推广工作,应用范围已覆盖所有地市中支以上的单位,大大提高了审计工作的规范化和标准化。同年,总行内审司购买了ACL审计软件,在有关审计中应用ACL对国库业务进行了审计,促进了计算机辅助审计手段在人民银行信息技术审计中的应用。

二、基层央行信息技术审计中存在的问题

从近几年的实践看,人民银行信息技术审计工作正逐步走向规范化,在加强人民银行内部控制建设,防范风险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由于信息技术审计在人民银行还处于探索完善阶段,在实际工作中还存在一定问题。

(一)思想认识不到位制约信息技术审计的发展

部分审计人员对信息技术审计的重要性认识不足,认为由上级行组织开发的信息系统绝对是安全可靠的,即使系统本身存在缺陷,也不属于基层央行处理范围。审计观念滞后,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基层央行信息技术审计的应用与发展。同时,基层央行虽然成立了计算机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但个别领导对系统存在的风险认识不足,对信息技术审计也没有给予足够的重视与支持,不利于信息技术审计的发展。

(二)系统推广与审计工作脱节,信息技术审计介入滞后

信息技术审计需要审计人员对系统功能、层次架构和技术细节等方面有很深的了解,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工作。目前,人民银行系统的大部分信息系统都是由总行科技司统一规划、研发,然后在全国范围内推广,而信息系统从设计开发、安装调试到推广建设以及内控约束机制的设计和运行维护管理等工作基本上都是由科技部门和业务部门联合实施的,整个过程缺乏内审部门的介入和参与。业务人员在提出应用系统的需求时,只是根据自己的工作需要提出要求;科技人员在开发系统时,也只是简单地满足业务人员提出的需要,并没有考虑审计人员的需求,在编写程序时没有给审计人员预留接口,导致信息技术事前、事中审计不易开展,大大降低了信息技术审计的审计效率和效果。

(三)信息技术审计工作的内容、手段和方式有待完善

一是基层央行信息技术审计仍以合规性审计为主,侧重于内控制度的建立执行情况、基础设施管理情况、系统管理使用等方面,审计层次较低。二是由于部门间协调不足、技术力量薄弱等原因,审计方法以面谈法、观察法、问卷调查法、查阅文档资料等审计方法为主,而计算机系统内部运行安全性审计常用的计算机辅助审计技术方法,如审计软件法、数据检测法、嵌入审计模块法等在基层央行审计实践中却很少用到,信息技术审计的实际效果大打折扣。三是内审部门未实现与其他部门联网,无法从系统处理过程中发现风险苗头,以此来确定审计对象和目标,从而浪费了自身和被审计部门的时间。

(四)信息技术审计的规范化、标准化滞后

信息技术的应用推广使得旧有的某些审计规章制度已不能完全指导和规范信息技术审计实践,而内审部门也缺少对有关信息技术审计实践经验的总结,不能系统有效地将有关概念、工作流程和技术方法归纳起来,形成详实可行的审计工作指引。同时,部分业务电子化进程加快,而相关管理规定未能及时出台或完善,使得内审部门在实际工作中没有明确的审计标准,审计依据也比较缺乏。

(五)复合型人才短缺,培训模式单一

信息技术审计工作专业性强、涉及面广,它要求审计人员不仅有较强的计算机知识,而且要熟悉人民银行的各项业务。目前,基层央行的大多数审计人员尚未完成实施信息技术审计必需的知识和技术转型,队伍建设总体上无法满足信息技术审计工作发展的需要。近年来,人民银行系统虽然加大了对审计人员信息技术审计培训的力度,但是培训模式相对单一,培训名额较少,且受训人员的自身素质及接受水平对本单位开展再培训也有一定的影响。同时,各业务部门开展业务系统推广使用、升级等培训时也是以本专业人员为主,内审人员无法参与其中,很难获得相关最新知识,影响了审计效果。

三、进一步完善基层央行信息技术审计的建议

(一)提高风险意识,加强对信息技术审计重要性认识

内审人员要提高风险意识,转变观念,正确认识信息技术审计。一是要树立服务意识,提高审计成果利用率。针对审计中发现的风险隐患,与被审部门共同分析问题成因,为相关部门加强管理提供建议。二是要树立全程跟踪、整体审计的观念。审计人员要参与到信息系统的设计和开发中,将信息技术审计和风险评估相结合,适时调整审计重点,真正做到信息系统的事前、事中和事后审计相结合,逐步向风险导向型审计转变。同时,基层央行领导对信息技术审计应给予更多的关心与重视,加大人力、技术、资金等各类资源的投入,树立起信息技术审计的权威性,保证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建立部门间沟通协调机制,强化事前、事中审计

由于计算机信息系统建设投资大、建设周期长、投入运行后改变成本高,所以内审部门应该提前介入,对新系统的立项、开发、测试和验收等阶段进行全过程监督审计,强化事前、事中审计,从而完善审计内容,有效节约审计资源、提高审计效率。通过事前介入,内审人员可以及时提出审计业务的功能需求,要求科技人员编写程序时给审计人员预留接口,特别是要求系统最大限度地留下业务人员操作和业务处理流程的痕迹,为审计人员留下充分的审计线索。同时,基层央行要建立部门沟通协调机制,科技部门和系统应用部门在进行系统开发、购买、重大修改等重要事项时要通知内审部门参加,并及时将制定的操作规程等发送给内审部门;审计人员要积极参加科技和系统应用部门的会议,了解系统的最新情况,并就审计时发现的问题,及时向科技和系统应用部门进行通报和反馈,更好地发挥信息技术审计的作用。

(三)拓展审计内容,完善审计方式、方法

信息技术审计应以风险为基础,将信息系统的开发、购买、验收等方面作为信息技术的部分审计内容,置于内审的有效监督之下,从而有利于及早发现系统的缺陷和漏洞。在审计手段和方法上,要强化计算机辅助审计技术,由总行牵头,研究开发一套审计软件,在全国推广应用。这项工作是一项系统复杂的工程,需要各部门的通力协作。在开发审计软件的同时,需要完善和改进央行各项业务系统程序,在各业务系统程序和管理信息系统上留有审计接口,建立起与被审计部门业务接口直接切入、数据信息共享的全方位立体信息系统。同时,基层央行应积极推行参与式审计,充分发挥被审计部门信息技术人员的作用,大力提高信息技术审计的质量水平。

(四)实现信息技术审计标准化,规范审计流程

随着信息技术审计工作的不断深化,根据审计工作的发展需要和各项业务系统的升级变化,结合国际先进经验,及时修订完善审计规章制度、补充更新审计依据便成为我们工作的一个重点环节。同时,有必要结合多年的信息技术审计实践经验,系统地将有关概念、内容、工作程序和技术方法等进行归纳总结,形成详实可行的信息技术工作指南,给审计工作提供指导,规范审计工作。

(五)创新培训模式,加强基层央行内审队伍建设

一是充实内审部门的科技力量。基层央行在为内审部门配备人员时,要考虑专业结构,合理增加计算机专业人员。通过审计专业培训,使其成为既精通计算机和网络技术又懂审计的复合型人才。二是加强培训力度,创新培训模式。首先,加大对现有审计人员的培训力度,强调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使审计人员充分了解信息系统安全常识及操作规程,更好地与传统审计知识相融合,确保培训取得实效;其次,注重部门再培训工作,确保培训工作的系统性和连续性。基层央行在派员参加总、分行信息系统培训时,要注重选派人员的个人素质,在自身充分掌握培训知识的基础上,能够在部门开展再培训工作,将培训内容完整准确地教授给其他审计人员;再次,充分利用信息技术网络培训平台,扩大培训覆盖面,降低培训成本,提高培训效率;最后,通过沟通协调机制的建立,使内审人员有机会参加所有业务部门组织的业务系统推广升级培训班。同时,内审部门举办培训时,也可以邀请相关业务部门人员参加,使得他们既能从信息技术、业务流程控制的角度考虑问题,又能从内部审计的角度出发,从而采取有力措施全面促进信息系统安全管理工作。

【参考文献】

[1] 李民生,熊平兴.对我国人民银行信息技术审计的探讨[J].华南金融电脑,2007(1):24-25.

[2] 陈震宇.浅析人民银行信息技术审计存在的问题与对策[J].济南金融,2007(3):73-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