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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班子履职报告

教育局班子履职报告

教育局班子履职报告范文第1篇

一、述职评议考核的主要内容

(一)围绕“六个方面”。重点围绕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加强党建工作各项任务进行。一是认真履行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抓好党建工作的思考、存在问题的分析和加强改进工作的思路情况;2014年党建工作述职评议中自己查、上级点和群众评指出的突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督促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支持班子成员抓好分管领域党建工作等情况。二是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情况。坚持区委“六个统筹”要求,创造性落实统筹思想教育、解决问题、制度建设、上下联动、组织领导、推动工作等任务,高标准高质量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的情况。三是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情况。加强干部教育培训、管理监督,探索干部能上能下,整治“庸懒散浮拖”情况;加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情况。四是加强党管人才工作和人才队伍建设情况。坚持党管人才原则,认真履行“一把手抓第一资源”目标责任制等情况。五是贯彻落实省委市委区委基层党建工作部署情况。基层党建大排查大整建大提升工作情况;党员发展教育管理、严肃党内组织生活情况;充实基层党务工作力量,落实基层干部待遇、基层党组织工作经费、服务群众专项经费,加强活动场所建设等情况;加强带头人队伍建设,统筹推进学校党建工作情况。六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落实“两个责任”,持续用力正风肃纪,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和市委“六个带头”,加强反腐倡廉建设,营造良好政治生态等情况。

(二)坚持“三个突出”。(1)突出从严从实。撰写述职报告前,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摸实情、听真话、找问题,全面准确掌握本地党建工作情况,做实撰写述职报告的基础性工作。形成书面材料时,要坚持干了什么就讲什么,有什么问题就反映什么问题,做到情况真实、数据真实、效果真实,坚决防止闭门造车,搞形式主义。(2)突出书记履职。述职报告既要讲面上党建工作情况,更要突出书记个人履职情况,始终贯穿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两个主体责任”这条主线。支部书记要真正把自己摆进去,站在书记的角度,讲书记的思考、书记的作为、书记的语言,重点讲清个人在抓研究谋划、抓督促落实、抓投入保障、抓重点难点问题解决等方面所做的工作、存在的不足和今后的努力方向。(3)突出问题导向。坚持把问题意识、问题导向贯穿前期准备、撰写报告、审核把关全过程,既注重查找党建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也要查找书记履职尽责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还要分析存在问题的原因,特别是主观方面的原因,提出的工作措施要联系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增强针对性可操作性。写成绩不超过1/3。

(三)做到“四个讲清楚”。(1)讲清楚书记个人履行党建职责的情况。对一年来个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两个主体责任”,研究部署推进党的建设重要工作、重大活动,协调解决党建工作重点难点问题的情况进行报告,避免书记述职变成班子汇报或党建工作总结。(2)讲清楚今年本支部的建设工作推进情况。主要是对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今年党建工作部署的主要措施、取得成效进行汇报,特别是要对重点工作一一作出回应,要有做法、有数据、有实例,不能“空对空”。(3)讲清楚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认真查找在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严格党员干部教育管理、加大基层基础保障投入、深化教育实践活动整改和推进对照检查材料中查找出的抓党建工作问题整改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列出问题具体表现,从主客观两个方面分析原因。(4)讲清楚下一步工作思路和打算。结合本地实际,研究提出贯彻落实从严管党治党的具体思路、工作重点、推进措施,特别是要针对查找出来的突出问题,一条一条提出解决方案。工作措施要有抓手、有载体、可监督、可考核,切忌喊口号、搞形式,提一些不切实际的指标。

二、审阅述职报告相关事项

(一)提前准备。局党组将在审阅述职报告前,采取实地调研、座谈走访、查阅资料等方式,深入学校调研,收集第一手资料,全面准确掌握各地各校园党建工作推进情况,分领域列出各地问题清单,确保审阅把关有根有据、客观公正、可信度高。

(二)材料审阅。各支部班子及书记述职报告,于2016年1月18日前报指导组分级审阅签字通过。(述职报告指导审阅分组情况附后)。

(三)严格把关。借鉴教育实践活动有效做法,像审阅对照检查材料一样审阅述职报告,严格把关,确保质量。

三、开展述职评议工作安排

基层党组织书记的述职评议考核工作和集体约谈,依据《市区基层党组织及书记年度考核“一述三评”实施办法》要求,在2016年1月中旬开始进行的“学校年度目标考核”过程中完成。

四、开好述职评议考核会议

各校园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工作从2016年1月中旬开始,由各校园党组织按照教育局党组要求负责组织实施。按照“一述三评一约谈”要求,组织开好述职评议会。一是组织好“一述”。邀请部分党员干部群众、家长教师代表参加。二是开展好“三评”。要开展好上级党组织书记点评、上级党组织部门派员点评、现场测评。参会人员要对述职对象按“好”“较好”“一般”“差”4个等次现场进行满意度测评,然后折算成相应分值,并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后,及时反馈测评结果(被考评对象得分=(好×100+较好×80+一般×60+差×0)÷有效票数)。三是召集好“一约谈”。上级党组织书记对下级党组织书记开展集体约谈,督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坚持守土有责、寸土不让,做到不松手、不甩手、不放手。

五、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一)精心安排部署。各校园要认真制定工作方案和计划,统一作出部署,严格有关要求,确保述职评议考核和集体约谈工作健康有序开展。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把这项工作牢牢抓在手上。班子成员要认真落实“一岗双责”要求,结合分管工作抓好配合。

教育局班子履职报告范文第2篇

2018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纪委、市监委和台州市统计局党组的正确指引下,局党组全面学习贯彻党的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要求,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层层压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制,深入开展统计行风建设、工作作风建设、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将党风廉政建设作为统计局全年重点工作来抓,切实履行局党组的主体责任。

(一)转化整改成果。3月26日起,玉环市委第三巡察组对我局进行了为期一个月的集中巡察,因此,我局坚持把整改成果与党风廉政建设结合起来,让每一名党员领导干部在党规党纪面前知敬畏、明底线、守规矩,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一是完善规章制度,加强内部管理,使党风廉政工作有章可循。二是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做到知人善用的同时,对干部职工出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进行干预、约谈、报告,着力构建一支高素质的干部队伍。三是理清服务思路,通过制作“工作联系卡”和推广“工作日志”等做法,不断创新服务措施,切实把巡察成果运用到提升统计服务效能上来,为玉环加快推进“美丽宜居、充满活力”现代化海湾城市凝聚统计智慧和力量。

(二)加强组织领导。一是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会,全面部署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组织领导,局党组书记为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分解细化责任并落实到人,班子成员和各科室、队、中心负责人为分管和所在科室、队、中心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人。二是严格执行“三书两报告”制度,明确班子成员责任分工的同时与局下属事业单位和科室负责人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牵头任务函告书,进一步健全了《玉环市统计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组织领导及责任分工》,把廉政建设各项工作融入到具体统计业务工作中,切实履行“一岗双责”,明确领导班子成员和各责任人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中的职责和责任,将廉政建设的责任分解落实到每个科室,做到责任明确,落实到位,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顺利开展。三是局党组坚持通过召开局党组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例会,传达学习上级党委、纪委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会议精神,分析党风廉政建设形势,提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求,切实加强对本局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领导。四是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完善考核评价制度,实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一票否决制。依据干部职工年度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中的规定,机关干部年度工作考核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考核挂钩,接受干部职工民主测评。要求广大干部在思想上引起高度重视,在工作中得以全面落实,全年未发现违规违纪违法的情况。

(三)完善制度建设。充分发挥制度建设的基础性作用,联系实际情况并结合市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对全局规章制度进行了深入的梳理,新增和修订了《玉环市统计局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玉环市统计局党风廉政建设“三书两报告”制度》等十项规章制度,使制度更具规范性与可行性,同时成立了以党组书记为组长的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保障实施方案顺利落实。严格执行《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规定》,要求党员干部填写《领导干部操办婚丧事宜报告表》及《领导干部操办婚丧事宜情况报告表》。按照市纪委要求,积极配合开展主体责任报告评议、党风廉政建设专项检查工作,进一步完善局党员领导干部廉政事项上报平台,及时调整并更新党员干部廉政信息、中层干部廉洁档案,完善岗位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做到用制度管人、以制度服人,保证权力在制度范围内正常运行。

(四)健全选人用人机制。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实行民主推荐、民主评测,严明组织纪律,坚持任人唯贤,唯才是举的用人思路,选对人、用能人,坚持将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干部放到重要岗位上培养锻炼,重视和关心那些兢兢业业、默默无闻工作的干部的成长进步,并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做到选拔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提高了选人用人的公信度和满意度。

(五)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一是打好“预防针”,贯彻执行《玉环市统计局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8—2022年工作方案》,出台2018年度惩防体系工作要点,健全责任分解、工作推进、监督检查、考核评价机制,把惩治和预防腐败的各项任务贯穿到各项工作之中,从源头上预防腐败。二是念好“紧箍咒”,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党的宣传思想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总体部署,强化党性党风党纪教育。7月2日,党支部书记陈君岳给全体党员干部上以《认真学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主题的专题党课;8月6日,党组书记史炜荣给全体党员干部上《清正廉洁 争做合格好党员》专题廉政党课。三是扎好“隔离网”,制定规范权力清单,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将党务、政务公开作为加强对风险点监控、加强对权力运行过程监控的重要手段,围绕行政审批权、行政执法权、干部人事权等行政职权,大力推行阳光工程,重新梳理需要公开的重点审批事项,经分管领导和科室充分讨论研究后进一步面向社会公布,使得公开事项重点更突出、程序更简洁、政策依据更通俗明了,让群众看得见、看得懂。四是优化“内生力”,不断完善党内监督机制。通过党员民主评议、民主生活会、党员先锋指数考评会等形式,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和约束。五是提高“知晓率”,通过发放党风廉政建设应知应会小卡片以及与市纪委市文联联合举办“宣经普,立规矩”主题书法比赛,进一步推进全局党风廉政建设,使全局上下形成“讲纪律,守规矩”意识。

(六)狠抓作风建设。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委“六个严禁”、“28条办法”,深化正风肃纪工作,坚持不懈开展局班子和班子成员“四风”问题自查、互查,查找问题产生的根源,研究解决措施,深入开展整改工作,不断健全作风建设常态化机制。多次不定期的开展机关作风效能自查自检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提醒、教育、纠正,防止不正之风侵染党员干部。认真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公车使用管理、机关差旅费管理等相关规定,严控“三公”经费支出。

二、局党组书记、局长履行“第一责任人”情况

(一)切实履行责任担当,着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1、坚持大局意识。站在“一把手”的位置上,注意团结带领局班子成员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合作共事,一方面,在谋全局、把方向、管大事上,充分履行“一把手”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职责,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情况亲自汇报。另一方面,坚持以人为本,充分调动全局同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自觉接受班子成员和机关干部职工的监督,做到公正办事、公平处事。

2、开展交心谈心活动。坚持开展交心谈心活动,及时掌握局干部职工的所思所想所忧所虑,有针对性地开展教育工作;并对履职不好或存在问题的干部,及时进行诫勉谈话,努力把各种不良倾向扼杀在萌芽状态。通过花大力气解决干部职工的各种思想问题和实际问题,争取得到大家的理解、信任、支持和参与,形成团结和谐的力量。

3、树立服务意识。以“提高素质、改变作风、服务企业、提升统计水平”为目标,形成上下同心、目标同向、行动同步、共谋发展的良好服务风气。积极深入各乡镇街道和各重点行业、企业、村居社区,调查研究我市经济发展走势,理清工作思路,研究现实问题,提出对策建议,提高服务质量、服务效率、服务水平。

(二)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不断优化统计行风

1、抓好班子成员廉政工作。坚持“严要求、严教育、严管理、严监督”的原则,重点抓好对领导班子成员的监督管理。通过召开局班子会议,定期听取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的情况汇报,结合班子成员分管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做专题研究、布置。认真剖析问题,深入开展党性分析和自查自省,开门见山地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不定期的检查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领导班子廉洁从政情况。

2、不断提升工作作风。大力倡导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工作作风,通过召开民主生活会,提升全局干部职工的工作事业心、责任心、使命感,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当天的每一项工作任务,打造出勤政务实,廉洁奉公的统计部门形象。

3、深入开展廉政教育。一方面,利用市纪委和统计系统内通报的典型案例开展道德教育和职业教育。通过真实案例,要求统计人员在工作中以事实为依据,以数据为支撑,结合实际,脚踏实地,求真务实。另一方面,及时传达上级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要求,突出抓好作风效能建设,明确干部责任分工,强化工作目标责任制管理,保障全局规范化运作和干部职工更廉洁、务实、高效地工作。

(三)坚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打造清廉统计队伍 

一是带头遵守廉洁从政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坚持贯彻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坚决维护党章,自觉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格遵守各项组织纪律,人事、财务、行政执法管理、物资采购管理方面遵照组织要求,由班子成员负责管理,并履行监督职责,做到心中有数。严格执行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严于律己,自觉用《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党内监督条例》和“八项规定”及市委各项廉政要求来规范自己的言行,做出廉洁从政的良好表率。

二是主动接受干部职工和社会群众的监督。始终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听取干部群众的意见和建议,重大决策、重大事项由局党组集体研究决定,不搞“一言堂”。自觉遵守组织人事纪律,认真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持正确用人导向,公开、公平、公正选拔任用干部,扩大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三、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

局党组班子成员严守法纪,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切实增强廉洁从政意识,提高责任意识,带头遵守党纪国法和廉洁从政规定,落实主体责任纪实制度,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共同协作,全力以赴抓好各项工作。

(一)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局党组成员按照党风廉政建设分工要求,对分管科(室)、队、中心的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定期安排学习、谈话工作,并认真听取分管科(室)、队、中心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情况汇报,做到深入了解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处理。主动向局党组和主要负责人汇报分管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情况。

教育局班子履职报告范文第3篇

1.领导班子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

我局领导班子认真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推动了党风廉政建设。

(1)加强组织领导方面。我局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市、县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将党风廉政建设融入中心工作总体布局,统一研究部署、统一检查考核;定期分析党风廉政建设形势,研究制定了工作计划,对工作任务进行责任分解,经常研究,确保工作落实;与各股室和局属各单位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层层传导压力;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工,配合牵头单位做好工作,进行工作总结。

(2)选好用好干部方面。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选人用人标准,把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干部选;向县委组织人事部门推荐了正科级和副科级干部各一名;健全了科学的选人用人机制。

(3)深化作风建设方面。大力弘扬党的优良作风,不断增强党的意识和组织纪律观念,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县相关规定要求,坚决反对和纠正“”,防止问题反弹。进一步压缩了会议数量、规模和时间,能不开的会尽量不开,1—9月,只召开了一次全县民政工作会议。最大限度地压缩公用行政经费支出,精打细算,压缩了一切不必要开支。严格执行公款消费各项管理规定,杜绝了铺张浪费和大手大脚。建立和完善了单位公务用车使用登记、定点维护、定点定量加油等制度,不存在公车私用现象,加强了预算支出管理,严格执行各项费用支出审批制度,建立了“三公”经费领导负责制,开展了“三公”经费的公开工作,接受监督。

为使作风效能建设从根本上、源头上建立长效机制,我局制定了《关于提高民政系统执行力、公信力、操作力,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各项措施的通知》、《县民政局作风建设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制度》、《县民政局作风建设整改情况督察制度》、《县民政局作风建设整改责任追究制度》,使各项作风建设工作落到了实处。

我局按要求开展了“会所中的歪风”,违规收受“红包”,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和奢侈浪费,国家工作人员防止利益冲突专项治理;坚持为民务实清廉,认真落实“三严三实”要求,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以优良的党风政风带动民风社风,建设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确保了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断向纵深发展。

(4)维护群众利益方面。我局认真研究解决上级交办或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基层损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

一是开展了民政窗口单位行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以闻过则喜的态度和“大爱民政”的情怀,精心部署,周密安排,认真对待每一位群众意见,认真梳理每一个问题,扎实开展了殡葬服务、婚姻登记、救助站民政窗口服务单位专项整治。针对群众反映殡仪馆个别人员向丧主收受、索要“红包”;服务态度生硬,有时刁难丧主;自选收费项目不够透明,不够公开的问题。我局不遮掩、不回避,敢于自我开刀,刮骨疗伤,即成立了由副局长带队的整治工作组进驻殡仪馆进行专项整治。工作组及时召开了殡仪馆全体人员会议,并组织学习了有关法律法规和开展职业道德教育,严格规范收费标准和操作程序,进一步完善拒收“红包”规章制度,建立责任追究和收受“红包”倒查制度,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两名职工给予辞退,在殡仪馆显眼处和殡仪车张贴拒收红包的告示牌,统一制作工作人员工号牌,公布举报电话,殡仪馆全体人员与殡仪馆,殡仪馆与县民政局签订了拒收红包的责任状。同时,建立了丧主反馈调查制度。殡仪馆工作人员在接送遗体和火化遗体前,要先告知丧主收费项目和标准,告知丧主按规定不准收受红包,并将印有监督和举报电话的意见反馈表交与丧主签收,丧主如发现工作人员索取、收受红包、乱收费、服务态度不好等现象,可24小时向民政局反映和举报,民政局将在第一时间受理和查处,从源头上杜绝了收受、索要“红包”和擅自收费的现象发生。目前,共处理收受红包4例,退还红包款1050元。为杜绝殡仪馆此类问题的再次出现,我局和殡仪馆一道,全面完善殡仪馆各项制度,建立长效机制。专项整治工作以来,至今没有收到一个举报电话和一封举报信,使群众的关切问题“零距离”送到了群众手中,受到了群众的普遍好评。同时,殡仪馆的服务质量和精神面貌发生了可喜变化。二是开展了社会救助专项整治。以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政策保”、“人情保”、“错保”问题和推行“阳光低保”为重点,从7月中旬开始到9月底,我县各镇集中力量对已纳入低保范围的对象进行全面动态复核,对于家庭经济收入明显增加、生活明显改善;家庭人员户籍状况发生变化的;已经领取养老金的和已经实现稳定就业的;出具虚假收入证明甚至编造虚假申请材料等不正当手段隐瞒家庭收入和财产的;家庭中有子女在行政单位或企事业单位工作的;购买商品房、机动车辆或使用高档消费品、奢侈品的实施重点核查。

(5)重视和支持纪检监察工作方面。指定一名工作人员专人负责纪检监察工作,一名副局长分工分管纪检监察工作。

(6)推进源头治腐方面。我局大力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努力实现从源头上防治腐败;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规划》和县委《实施意见》,保证了改革发展各项工作都体现惩治和预防腐败的要求。

(7)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方面。按照《关于印发《关于推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我局科学配置权力,推行权力清单制度,完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认真落实防止利益冲突,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和报告个人有关事项,领导干部亲属经商、出国定居和任职回避等制度;严格执行了“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党政正职“六个不直接分管”和末位表态等制度。

(8)加强廉政教育方面。我局把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纳入干部教育管理,并开展经常性理想信念教育、党风党纪教育和廉洁自律教育;领导班子每年安排了4次以上以党风廉政建设为主要内容的专题学习;安排了2次党员干部参加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学习;开展了反腐倡廉警示教育活动;开展了廉政文化创建活动。

2.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情况。主要领导带头履行“第一责任人”的政治职责,敢于负责,敢于担当,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放在心上,抓在手上。

(1)强化领导责任方面。认真落实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积极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及时传达学习上级有关工作部署要求,结合实际进行专题研究和精心部署;今年主持召开四次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领导班子会议;给党员干部上了二次廉政党课;坚持做到党风廉政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定期向县委、县纪委报告工作。

(2)管好班子带好队伍方面。敢于坚持原则,敢抓敢管,敢于批评,积极加强对领导班子成员和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督、管理,督促其廉洁从政、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及时掌握领导班子成员和党员干部思想作风、工作作风、生活作风和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情况,并帮助改进工作;发现苗头性问题及时提醒、告诫;发现重大问题线索及时向县委、县纪委报告。

(3)当好廉政表率方面。带头遵守党纪国法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不搞特权和,不公车私用,树立了廉洁从政的良好形象。

3.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

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根据工作分工,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反腐倡廉建设工作,层层传导压力。

(1)强化责任担当方面。领导班子成员协助单位主要负责人认真落实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按照领导班子部署要求,定期研究、部署、检查和报告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把党风廉政建设要求融入分管业务工作,完善制度规定,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加强班子成员之间的协调配合,形成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合力。

(2)加强日常管理方面。班子成员对分管部门、分管领域党员干部进行经常性的教育管理,监督检查分管股室及其负责人廉洁从政、改进作风、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发现苗头性问题及时提醒、告诫。

(3)自觉接受监督方面。严格遵守党纪国法,执行廉洁自律和改进作风各项规定,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主动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领导班子成员及其下属没有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没有人受到了侦查、审查、审判,没有人受到诫勉谈话或通报批评。

二、存在问题

一是党员干部参加党风廉政建设积极性不够高,总认为是领导的事,与己关系不大。

教育局班子履职报告范文第4篇

区纪委:

今年以来,机关事务管理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严格按照区委、区政府年度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以及按《__区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要任务分工实施意见》(*办发〔〕*号)中的各项要求,以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重点抓手,进一步加大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力度,努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为顺利完成我局全年各项目标任务提供了政治保证。现将全年党风廉政责任制工作完成情况报告如下:

一、领导班子履行职责情况

(一)建立健全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制定和完善了配套制度。年初,党支部研究制定了《__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制任务分解表》,明确了工作分工和职责范围,将目标任务进行了分解,落实到具体的科室、人头,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纪检组组织协调的局面,做到了年初有安排,半年有小结,年终有总结。

(二)组织党员、干部学习、收看、播放有关党风廉政法规,进行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政教育。上半年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6次以上,重大问题由局党组集体研究,制定措施,及时解决,从源头上遏制和预防腐败。

(三)局党支部严格按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行考核和追究。建立、完善和修改了《机关事务管理局工作制度》、《机关事务管理局财务管理制度》等相关机关后勤工作制度,从制度上规范治理和制止腐败。

(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一是抓了工作督查,局党政主要领导定期对班子成员落实反腐倡廉任务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分管局长定期对科室落实任务情况进行检查督促,纪检组长加强工作调研,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工作落实。二是抓了责任考核,配合区纪委对本局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执行责任制的情况进行认真考核,协助局党组牵头做好对本部门各责任科室的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三是抓了责任追究,对领导不力,管理不严,出现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科室,严格按责任制追究责任人和分管领导的责任。四是加强了全局思想政治建设、能力建设、作风建设和法制建设,不断更新思想观念,加强培训,积极参加区纪检部门组织的业务能力和工作能力培训、交流、座谈会。五是加强了内部管理,完善工作制度,规范工作程序,认真落实省纪委六条规定,做到既坚持原则、敢于碰硬,又依法办事,秉公执纪。

(五)局党组依法领导、组织并支持局纪检组履行职责。

二、“一把手”履行职责情况

(一)重视研究反腐倡廉计划、分工,纳入全年工作重点进行安排、部署,重大问题集体研究决定。

(二)督促检查班子成员履职尽责,经常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纠正班子成员存在的问题。

(三)全年讲廉政党课和形势报告共2次。

三、班子成员履行职责情况

(一)班子成员及时研究、部署落实分管工作和重大问题。上半年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2次,分管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强了对全体人员的严格教育和管理,并督促其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本局将党风廉政工作及反腐败任务层层分解到科室,落实到人头。局领导经常参加分管科室的政治、业务学习,与干部职工开展交心谈心,了解干部群众的思想动态和政治上要求进步的强烈愿望,上半年听取分管科室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4次,从源头上阻止和杜绝腐败。

(三)加强了对分管范围内存在问题的及时纠正和处理,对全局干部职工开展经常性教育,通过观看反腐败电教片,进行行为规范,今年未有违纪违法的人和事发生。

四、领导班子及成员党风廉政情况

(一)局领导班子及成员结合我局实际,带头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确保了政令畅通。模范遵守《廉政准则》,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了中纪委《关于严格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若干规定》,并按要求填报未出现任何违规违纪行为。

(二)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重大问题集体研究决定,党组会议、纪检会议制度健全,记录完整。

(三)按纪委、组织部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保质保量开好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带头进行思想作风、个人道德建设。

(四)带头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选拔任用干部严格按规定程序办理。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年来,全局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认真履行职责,逐级抓好反腐倡廉工作任务落实,我局干部职工做了大量工作,也取得了实绩,但工作中也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如何结合我区实际抓出莲湖特色,还待在今后工作中进一步地研究和探索。

教育局班子履职报告范文第5篇

主体责任清单

中共XXX党组

落实党风廉政“主体责任”清单

为强化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推进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和主体责任落实,根据区委印发的落实“两个责任”相关实施意见,现结合我局实际,现调整完善本责任清单如下:

一、局党组领导班子清单

局党组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对全局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主要履行抓加强教育,抓制度建设,抓“一把手”,抓查处,抓部署、检查、落实等五个方面工作职责。具体承担16项责任。

1.

加强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廉政教育,采取多种形式,把党章、党纪党规、廉政法规及从政道德要求等纳入学习教育培训内容,注重发挥反面典型警示作用,夯实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实干担当的思想基础。

2.

加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健全完善廉洁从政的各项制度,深化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着力形成不敢腐、不能腐的长效机制。

3.

制定并推行党组主体责任清单和局行政权力清单制度,严格依法依规履行职责,推进权力运行程序化、规范化和公开透明。

4.

加强对党内监督工作的领导,局党组会议定期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反腐倡廉建设中的重大问题。

5.

支持纪检监察机关“三转”,关心纪检监察干部及纪检联络员成长。

6.

支持和保障纪检监察机关开展纪律审查工作,用好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严肃查处违反党章党规党纪的行为。

7.

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落实好廉政谈话提醒有关制度,把党的领导融入日常管理监督,在严明纪律中体现严格要求和关心爱护。

8.

从严整肃“为官不为”,实行“下课问责”。

9.

贯彻落实上级党委、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及时研究部署、推动落实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防腐败工作。

10.

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加强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及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的常态化督查,并在重要时间节点开展专项廉洁纪律督查工作。

11.

坚持问题导向,加强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日常监督检查,组织开展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检查考核,并运用好考核成果。

12.自觉接受监督,支持和配合巡视巡察、区委责任制检查工作,严格落实、按时报告问题整改情况。

13.执行“双报告”制度,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按时向长乐区委、长乐区纪委专题报告,重大情况、重要事项按规定及时请示报告。

14.抓好《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准则》、《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带头践行廉洁自律规范,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作廉洁自律的表率。

15.巩固和拓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果,传承弘扬“马上就办、真抓实干”精神,落实省委“四下基层”和区委“四个万家”要求,主动服务基层、联系群众,畅通群众诉求渠道。

16.其他应当履行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

二、局党组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责任

局党组主要负责人对全局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主要带头落实好“四个亲自”和“三个管好”,当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推动者和执行者。具体承担10项责任。

1.亲自组织传达学习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决策、指示和要求,主持研究提出贯彻落实的具体意见,对方向性、全局性工作作出决策部署,对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作出决定安排。

2.对年度党风廉政建设重要工作,亲自听取汇报,研究任务分解,并督促落实。

3.亲自参加涉及反腐倡廉全局性的会议和活动,签批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文件。

4.对纪律检查体制改革的重大问题,亲自过问、认真研究。

5.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部署、协调开展专项治理,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切实维护群众利益。

6.加强对大案、要案、典型案件查处的协调、配合,及时听取本部门相关情况汇报,协调解决案件查办中的重要问题。

7.加强对班子成员廉洁从政的日常管理、教育和监督,督促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对不履行职责或履责不到位的,应进行谈话提醒,发现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必须及时向上级党委和纪委报告。

8.坚持上级“一把手”抓下级“一把手”,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中发现问题较多且整改不力、群众来信来访反映问题集中、不正之风长期得不到有效解决、发生重大腐败案件的科室,应亲自约谈科室负责人。

9.带头增强党章党规党纪意识,带头践行《准则》和《条例》,模范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各项纪律,管好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以及身边工作人员,并带头接受监督。

10.其他应当履行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三、局党组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责任

根据工作分工,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把局党组领导班子主体责任清单事项融入分管工作之中,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具体承担8项责任。

1.

按照上级的统一部署,把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要求融入分管工作中,及时研究、布置、检查和报告,督促分管科室把防治腐败要求与改革措施同步实施与业务工作有机结合。

2.

加强调查研究,分析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及时发现和化解廉政风险,组织制定防范性措施和规定,并督促抓好落实。

3.

监督检查分管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定期向局党组和党组书记报告抓落实的情况;

对履行“一岗双责”不力的,及时进行约谈提醒。

4.

督促分管科室主动发挥职能作用,认真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推动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

5.

支持配合纪检监察机关组织开展纪律审查、改进作风、预防腐败、宣传教育等工作,对职责范围内发生的大案、要案和典型案件,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支持、指导、协调查处。

6.

经常性开展对分管科室的廉政教育,主动了解掌握党员干部特别是科室负责人在政治思想、履行职责、工作作风、道德品质、廉政勤政等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进行诫勉谈话,督促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

对发现违纪违法问题的,应及时向局党组和纪检组直至上级党组织报告。

7.

坚持以身作则,认真践行“两学一做”要求,带头遵守《准则》和《条例》,模范执行党的各项纪律,管好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以及身边工作人员,主动接受监督,作廉洁从政的表率。

8.

其他应当履行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