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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学校半期总结

职业学校半期总结

职业学校半期总结范文第1篇

一、农村贫困生就读职校难问题据了解,我市农村家庭致贫的主要原因有几个方面:一是农村家庭文化素质偏低,生活生计能力差。家庭主要劳动力对农业科技知识掌握少,又缺乏经营头脑,出外也无法找到打工机会,在家只能“刀耕火种”勉强糊口,送孩子读中职学校、交纳学杂费更加无从谈起。二是父母死亡、离异或患重病,家庭缺乏劳力,无经济来源。三是遭受自然灾害而致贫。四是父母下岗,经济收入微薄,负担沉重。二、我市资助贫困生就读中职的主要措施

我市山区农村的面积较大,许多初中毕业贫困生对职业教育特别需要,但由于缴不起学费,想读也无法读。针对这种情况,我市教育行政部门站在建设和谐社会的高度,把帮助农村贫困家庭子女上学读书学技术与学好技术脱贫致富结合起来,每一次出台相关政策和考虑职业教育发展时,都把资助农村贫困家庭子女就读中职学校作为重要议题,摆上日程,认真研究并制订促进措施,既推动了职业教育的发展,又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培养了大批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我市中职学校也积极采取措施,通过各种方式资助贫困学生完成学业。如下图所示,我市29所中职学校每年减免贫困生学费超过150万元,并资助其60万元左右的生活费。

2006年我市29所中职学校贫困生资助情况表

(单位:人,万元)

在校生人数贫困生人数特困生人数历年欠交学费学生人数历年欠交学费总金额

4365529328222403452.4

06年减免学费学生人数06年减免学费总金额06年提供勤工助学岗位数06年其他资助措施及金额资助贫困学生的各种方式:

一是“奖”,设立奖学金,重点面向品学兼优的贫困学生;

二是“助”,实施勤工俭学,为贫困生提供各类勤工助学岗位;推行半工半读,让贫困生自身获得劳动报酬;

三是“补”,对家庭经济困难,或遭遇临时性、突发性灾害的学生,给予生活费、伙食费或物质补助;

四是“捐”,师生及社会人士捐款,资助贫困生;

五是“减”,按规定减免学杂费、学费等;

六是“缓”,视贫困程度,对部分贫困生实行缓交学费;

七是“发”,**市慈善总会、**企业等对贫困生发放助学金。主要做法有:

(一)大力鼓励贫困生通过工学结合、半工半读等模式完成学业。农村学生读书难促使职业教育必须创新人才培养模式,从2001年开始,我市就积极探索工学结合办学模式,各职业学校根据自身实际和优势,积极地开展半工半读、顶岗一年预就业、校厂合(二)实施“职教扶贫万家培星计划”,免费培养1万名技能之星。从2007年秋季学期开始,全市中职学校每年免费招收2000名贫困家庭初中毕业生就读,通过工学结合、半工半读等人才培养新模式,帮助他们学习技术,掌握技能,培养成为技能之星。五年内,全市将扶助1万名贫困生就读中职,可为学生减少学费约1亿元,并实现培养1万名技能之星、帮助1万户贫困家庭脱贫的职教扶贫目标。

(三)举办职业学校回报社会抽奖活动,2%的入学新生免一年学费。从今年起,为鼓励农村初中毕业贫困生报读职业学校,我市实行了职业学校回报社会抽奖活动。学生报读职业学校时可参加抽奖,中奖者可免一年学费,中奖比例为各中职学校招生计划人数的2%,每年招生期间举办两次抽奖。具体程序为:学生到报读学校报名时填写抽奖卡——抽奖卡放入抽奖箱由学校保管——市教育局组织各学校集中统一抽奖——中奖名单在**日报等媒体上公布。今年秋季学期共抽取了240名幸运者,共计免学费108万元。

(四)各中职学校实行特困生学费减免和生活费补助制度。一方面,各中职学校尤其是市直公办中职学校建立了特困生学费减收和免收制度,对符合条件的贫困家庭学生施以援助,并为其提供勤工俭学机会。另一方面,积极争取市慈善总会的助学金,尽可能帮助更多的贫困生完成学业。一大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特别是孤残学生、单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父母丧失劳动能力学生、少数民族学生、烈士子女、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家庭子女和因突发事件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得到了资助,顺利完成了学业。

(五)各中职学校设立了优秀学生奖学金制度。我市大部分中职学校都设有企业奖学金,并在每学期举行一次表彰大会,重奖品学兼优且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如惠州商业学校设立了“寒梅奖学金”、“新商人奖学金”、“宝润隆奖学金”等多项助困奖学金,每学年发放奖励金逾20万元。惠州建筑学校从2006年开始,筹集资金51万元,设立“优秀新生奖学金”,对家庭贫困且品学兼优的新生全免三年学费。三、进一步做好贫困生资助工作的建议

目前,我市中职学校已经消除了学生在校期间因贫辍学的现象,扶贫工作的重点转为吸引和资助更多的农村初中毕业生就读职业教育。当前,最重要的是认真实施好国家中职助学政策,落实好“职教扶贫万家培星计划”,全面推广工学结合、半工半读等人才培养新模式,大量举办零缴费入学的半工半读班,不断完善中职助学体系,并积极倡导社会力量捐资助学。建议如下:

(一)认真实施国家中职助学政策。今年6月21日,国家教育部和财政部正式出台了《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这一政策规定:农村户籍的学生和县镇非农户口的学生,以及城市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报读中等职业学校的,

一、二年级每人每年生活补助1500元,三年级则通过顶岗实习、工学结合,取得一部分报酬用于助学。这一政策的实施,为所有想读中职的农村初中毕业贫困生铺平了道路。一方面,要按照有关规定尽快成立市、县(区)两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加强对中职助学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另一方面,各中职学校要认真学习研究助学政策,组织学生申报助学金。凡有利于贫困生上学或完成学业的政策,一定要用足用好。

(二)落实好“职教扶贫万家培星计划”。实施“万家培星计划”是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的需要,也是我市加快职业教育发展、促进高中阶段教育普及的重要举措。为确保“万家培星计划”落到实处,一是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管理和指导力度,根据“万家培星计划”的总体任务,分解制订出每年的招生计划,引导和督促各学校落实;二是要举行校企签约仪式,让参加“万家培星计划”的中职学校和企业签订合作协议书,明确双方职责,保障“万家培星计划”顺利进行,三是要充分发挥市职业教育产学合作理事会的桥梁纽带作用,搭建坚实的产学合作平台,为校企之间建立长期合作关系推进“万家培星计划”奠定基础,铺平道路。

(三)全面推广工学结合、半工半读等人才培养新模式。通过实行工学结合、半工半读、勤工俭学等模式,让农村贫困家庭交不起学费的孩子先入学,再在工厂顶岗实习,用获得的工资报酬交纳学费,从而完成学业、掌握一技之长。这种方式受到了广大农村家庭尤其是农村贫困家庭的欢迎。目前,我市理工学校、旅游学校、外贸学校等多所中职学校已设立了各种形式的“半工半读”班。今后要在全市中职学校全面推广工学结合、半工半读等人才培养新模式,加强校企合作,大量举办零学费入学的半工半读班,帮助贫困家庭学生完成学业、掌握一技之长并推荐就业。要制订具体可行的办法,确定工学结合专业和班次,优先安排农村、山区贫困家庭和城镇低收入家庭的子女到企业顶岗实习,在确保质量的基础上,创造性地开展形式多样的半工半读。要把工学结合、半工半读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的重点来抓,多出思路和措施,逐步完善工学结合模式,建立职教扶贫的持续机制。

(四)加大投入,加强管理,不断完善中职生助学体系。要全方位构建中职学校助学体系,实行“奖、助、补、减”等多种形式的助学政策和机制,建议市财政每年拿出50万元的专款用于扶助农村初中毕业贫困生就读中职学校,各中职学校每年从事业收入中足额提取5%的经费,用于助学、奖学和学费减免等。教育部门和中职学校要加强对中职学生助学工作的领导,成立相应的机构,制定管理办法,做好资金的管理和发放工作。各中职学校要把助学工作作为学校重点工作来抓,实行校长负责制。要建立资助学生档案制度,通过严格程序、细化管理,切实把资助工作引领到制度化、规范化轨道上来。要强化资金管理,加强监督检查,把用于资助中职贫困生的钱管好、用好。对资助工作做得好的学校要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工作不力的要通报批评。

(五)加大助学政策的宣传力度,倡导社会力量捐资助学。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要大力宣传各项助学政策,让人民群众全面了解,解除因家庭经济困难担心孩子“上不起学”的后顾之忧。中职业学校要结合招生录取工作,认真开展中职奖学助学宣传,拓宽宣传渠道,加大宣传力度,使惠民政策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同时,教育部门和学校要主动与社会各界建立广泛的联系,争取多方面的支持,建立常规的社会捐资渠道,倡导社会力量捐资助学,在学校设立各种扶困助学金。

职业学校半期总结范文第2篇

一、进一步提高对职业院校试行工学结合、半工半读的认识。近年来,不少地方和职业院校在办学过程中注重加强与企业的联系,加强学生的生产实习和社会实践,坚持走工学结合、半工半读的路子,学校招生数量不断增加,教学水平不断提高,毕业生受到用人单位的欢迎,取得了明显成效。职业院校试行工学结合、半工半读,是遵循教育规律,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的需要;是坚持以就业为导向,有效促进学生就业的需要;是帮助学生,特别是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的需要;是关系到建设有中国特色职业教育的一个带有方向性的关键问题。《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已明确提出,要大力推行工学结合、校企合作的培养模式,逐步建立和完善半工半读制度。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职业院校要进一步提高认识,解放思想,积极探索,大胆实践,努力做好职业院校试行工学结合、半工半读工作,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培养数以亿计的高素质劳动者和数以千万计的高技能专门人才服务。

二、进一步加强校企合作,加快推进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的根本性转变。职业院校要紧紧依靠行业企业办学,进一步扩展和密切与行业企业的联系,加强教育与生产劳动和社会生产实践相结合,加快推进职业教育培养模式由传统的以学校和课程为中心向工学结合、校企合作转变。要进一步推进校企合作,找准企业与学校的利益共同点,注重探索校企合作的持续发展机制,建立学校和企业之间长期稳定的组织联系制度,实现互惠互利、合作共赢。鼓励校企合作方式的创新,可以是学校根据企业需要培养人才、提供实习学生,企业为学生提供教学实训条件;可以是学校依托企业培训教师,参加企业生产实践,企业选派工程技术人员为学校提供教学服务;鼓励企业在职业院校建立研究开发机构和实验中心,促进学校的专业建设和课程改革;企业可以依托职业院校进行员工的培养培训。积极推进“校企合一”,鼓励“前厂(店)后校”或“前校后厂(店)”。进一步鼓励行业企业举办职业院校,同时鼓励职业院校依托专业发展产业,以产业发展促进专业建设。

三、进一步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大力推行工学结合、校企合作的培养模式。职业院校要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教育办学方针。在确定教学目标时,要注重培养学生具备适应企业工作岗位的实践能力、专业技能、敬业精神和严谨求实作风以及综合职业素质。要瞄准市场设置专业和培训项目,及时调整教育教学内容,突出实践技能教学。要大胆探索学分制、弹性学制等教育管理制度的改革,以适应工学结合、校企合作培养模式的要求。要积极推进学生到企业等用人单位顶岗实习,努力形成以学校为主体,企业和学校共同教育、管理和训练学生的教学模式。中等职业学校在校学生最后一年要到企业等用人单位顶岗实习,高等职业院校学生实习实训时间不少于半年。职业院校要尽快突破传统的偏重课堂知识讲授、轻视岗位技能训练的做法,切实加强实践教学,创新有利于培养和提高学生职业技能的教学方法。

四、积极开展学生通过半工半读实现免费或低费接受职业教育的试点。各地要将积极推进职业院校实行工学结合,逐步建立和完善半工半读制度,实现学生免费或低费接受职业教育,作为今后深化职业教育改革的长远目标。按照积极推进、分类指导,逐步扩大的原则,从2006年开始,各地都要开展学生通过半工半读实现部分学生免费或低费接受职业教育的试点工作,取得经验后逐步推广。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制订试点工作方案,遴选试点院校,认真研究解决试点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及时总结经验。2006年上半年各地要选择二至三所职业院校作为开展半工半读的试点院校。试点院校要根据试点工作要求,制订具体的实施办法,确定试点专业和班次,优先招收贫困家庭子女到相应的试点班学习;要加强与企业的合作,有组织地安排学生到企业等用人单位顶岗实习,完善以学生实习补贴发放、劳动保护等为重点内容的实习管理制度,保证学生获得合理的报酬,补贴他们的学习和生活费用。鼓励职业院校根据自身实际,勇于打破常规,大胆进行实践探索,在确保质量的基础上,创造性地采取多种形式试行半工半读,实现部分学生低费或免费接受职业教育。

职业学校半期总结范文第3篇

关键词:职业教育 攻坚计划 经费保障 教学改革

为更好地适应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中原崛起对技能型人才和高素质劳动者的需求,2008年我省下发了《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职业教育攻坚计划的决定》,将职业教育的发展问题提到社会经济发展的高度。然而近年来,教育经费投入问题对我国教育事业发展的影响,尤其是对中等职业教育发展的限制日趋明显。

一.我国中等职业学校教学经费的主要来源

随着我国职业教育体制改革和职业教育财政改革,目前职业教育学校的经费来源模式日益呈现多元化的格局,主要来源包括:各类教育事业财政拨款、事业性收入由各类学费、住宿费和其他收入。虽然教学经费呈现多元化趋势,但各类经费收入来源的总量、结构存在较大差异。学费和住宿费收入主要用于弥补财政拨款经费的不足,随着高等教育院校的扩招,中等职业教育学校的生源数量逐年减少,学费和住宿费收入也在逐年降低。而其他收入占教育经费来源的比重更是甚微,以河南省焦作市某县为例,2008年财政拨入的教育经费中83.8%左右是人员经费,对教育领域的公用经费投入的比例偏低,其中中等职业学校人员经费占的比例更大,公用经费少之又少。

二.我国中等职业学校教学经费面临的问题及使用现状

1.政府重视不够,对中等职业教育的经费投资在国家教育投资中的比例过低

长期以来,我国的教育经费存在着投资整体向高等教育倾斜,而在中等教育中又向普通教育倾斜等投资比例不和谐的问题,导致中等职业教育投资比例过低。

通过表1可以看出,我国的中等职业技术教育(包括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中学)只占全部教育经费的10.36%,远远低于国家、政府对于高等教育和普通中学的投入比例。

2.中等职业学校教育经费比例失调,人员经费过高,公用经费和基本建设支出比例过低,影响教学质量和学校基础设施建设

通常中等职业学校教育经费支出分为基本建设费、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三部分,基本建设费由国家单独拨款,用于公务业务支出(主要是教学)、设备修缮等,是最直接用于培养学生的费用。而实际费用支出中基建费过低不能保证充足的学校校舍和教学设备的改善,人员经费比例过高,公用经费比例过低致使教育投资仅够支付教职工工资,却难以维持正常的教学。以2009年为例,我国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在校生3428.07万人,学生和教职工比例为9.8,未达到国家要求的10以上,而且远低于国外那些教育发达的国家。

三.借鉴国际职业教育改革经验,探索职业教育新模式,弥补职业教育经费不足,促进职业教育的发展

按照我省关于实施职业教育攻坚计划的决定,结合本人20余年对中等职业学校培养模式的探索和研究,我认为以下几种模式可以进行借鉴和吸收。

1.“2+1”人才培养模式

对三年制的职教教学和学生管理分两个阶段:前两年在校学习专业技术(包括职业岗位的专业理论、基本职业技能),最后一年主要是在企业的工作环境中进行实习,进行职业培训。这种模式要求重组原有课程,将以前教学重理论的传统观念转变为重视学生实际操作和应用能力,减少课堂教学的内容,增加学生在企业岗位实习的时间。

2.“产教合一”双元教学模式

学习德国办学经验,一方面采取多种方式与企业联合办学;另一方面结合企业办专业,探索产教结合的新路子,可以解决职业学校尤其是农村职业学校面临经费短缺的难题。

3.校企结合“半工半读”的办学模式

学校和企业双方以生存和发展的共同愿望为基础,以人才、技术、效益为结合点,半天在教室上课,半天在车间工作,“车间即教室,工人即学生,师傅即教师”的培养模式被称作“半工半读”。“校企结合”、“半工半读”不仅解决了农村贫困家庭初中毕业生上不起学的难题,更是校企合作背景下职业教育一种新的育人模式,它所带来的效益是多方面的。

四.完善多渠道筹措职业教育攻坚经费机制,落实省职业教育攻坚计划重要精神

河南作为一个人口大省,进一步加强职业教育发展,是实现我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两大跨越”和“中原崛起”的要求。在教学经费投入方面,必须将有限的教育经费集中在基础教育和职业教育上,这不但涉及教育公平问题,同时也符合许多沿海经济发达城市的成功经验。经过上述的分析和探讨,我认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采取措施:

1.加大政府对职业教育的投入,建立职业教育攻坚经费保障机制

省市各级政府应加大对职业教育经费的投入力度,在财政的教育投入结构方面,着眼于提高职业学校基础设施建设和提高教学质量的目标,增加财政对职业教育领域的公共经费的投入比例,尤其要加强对公用经费中正常教研经费和实习基地建设的投入。在实施职业教育攻坚计划期间,省财政新增教育经费主要用于攻坚计划项目建设,各市县财政要确保落实配套资金,同时加大对经济欠发达地方职业教育的扶持力度。明确各级政府的教育投入责任,从财力上形成对教育投入不断增加的长期有效的保障机制。

2.多渠道筹措资金,形成办学主体多元化的格局,积极引导行业、企业和民间资金举办职业教育

由于我国仍处于社会主义发展的中期阶段,国家经济实力有限,在教育投入方面单纯依靠财政拨款不太现实。作为中等职业学校应利用职业教育的特殊优势,多方筹措资金,加大对中等职业学校建设的投资。如2009年我校投资340万建设5层3000m2的护理楼,新购置250万元的护理实训设备,校园网、学生食堂及茶炉改造投入85万元,多媒体教室建设和教室办公设备投入约75万元,师资队伍建设经费50万元,总计约800万元。这笔经费的投入是我校在教育经费投入不足的前提下,积极与当地有关部门联系,吸引企业、社会团体参与职业教育办学,进而增加了我校建设的经费总量,拓展了经费的来源渠道,逐渐形成主体多元化的办学格局。

3.加强职业教育成本核算,提高教育经费利用效率

针对上文中提到的人员经费在教学经费中所占比例过高的问题,中等职业学校应该精简机构,裁减冗员,减少教育经费中的人头费。同时学校应减少专职教师人数,转而向社会聘用一些兼职教师,一方面,由于现在专业更新快,光靠专职教师显然难以适应这种快速变化,而兼职教师聘期灵活,可随专业变化不断更换,而且无后顾之忧;另一方面,兼职教师一般都是工作岗位上的专家,他们实践经验丰富,可以弥补专任教师偏重理论缺乏实践的弊端,可谓一石二鸟之举。

参考文献

[1]张云华等.我国中等职业教育发展的现状与对策[J].职业技术教育,2005(34).

职业学校半期总结范文第4篇

职业教育新进展

《教育与职业》(以下简称《教》):近年来,我国的职业教育实现了又好又快的发展,进入了历史上最好的发展时期,职业教育事业规模持续扩大。对此,您能否介绍一下?

黄尧(以下简称黄):中等职业教育快速发展,2005年和2006年,中等职业教育连续两年每年扩大招生100万人。2006年全国中等职业学校招生748万人,占高中阶段教育招生总数的46%,在校生规模达到1810万人,招生数和在校生数均创历史最高;高等职业教育也有很大发展,2006年招生293万人,在校生达到796万人,招生和在校生规模已占到普通高等教育的一半;参加各种形式培训的城乡劳动者达到1亿5千万人次,一个具有中国特色的职业教育培训体系已经形成。中国职业教育的发展,有力地促进了中国教育结构的战略性调整,促进了高中阶段教育的发展和高等教育的大众化;极大地提高了劳动者的素质,有力地推动了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

《教》:关于职业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您能否简单介绍一下?

黄:为了加快职业教育发展,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接受职业教育,2006年我国政府安排中央财政专项资金8亿元,资助了80万中等职业学校家庭贫困学生。地方政府也安排配套资金,企业、社会各界和职业院校也积极筹措资金,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接受职业教育。今年5月,我国政府加大了对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的力度,国家财政每年将安排500亿元,资助2000万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使他们能够上得起大学、接受职业教育。按照政策规定,中等职业学校在校一、二年级所有农村学生和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人每年都能得到国家财政1500元的资助,连续资助两年,共3000元。国家还作出规定,中等职业学校在校三年级学生通过工学结合、顶岗实习获得一定报酬,用于支付学习和生活费用。各项资助政策到位后,全国将有1600万名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受到资助,能够解决学习和生活的基本需求。高等职业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享受普通高等学校的资助政策。职业院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建立和完善,充分发挥了公共财政的导向作用,为改变社会上鄙薄职业教育的观念,吸引更多优秀的青少年学生报考职业院校,扩大职业教育规模,促进教育发展和教育公平起到了重要作用。

《教》:在职业教育培养模式改革方面已取得了哪些新突破?

黄:为改变传统的以学校和课堂为中心的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近年来各地坚持以就业为导向,积极探索试验工学结合、校企合作、半工半读的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2006年教育部确定在全国107所中等职业学校开展工学结合、半工半读试点工作,先后在天津和青岛召开会议,总结和推广他们的经验和做法,最近又制定了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并规范了学生顶岗实习工作。我国已经基本形成了“一年学基础知识、一年学职业技能、一年顶岗实习”三段式的中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我们认为,工学结合、校企合作和半工半读,是贯彻落实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培养技能型人才的根本性制度,符合职业教育发展规律,反映了职业教育的特色,也是德国、澳大利亚等国际上许多国家发展职业教育的成功经验,对于提高学生思想素质、实践能力和职业技能,帮助他们解决经济困难,促进他们健康成长和顺利就业,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新思路

《教》:对此,政府会采取何种措施以保障职业教育健康持续发展?

黄:在规模上,我国政府明确提出,“十一五”期间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目标是,基本形成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满足人民群众终身学习需要,与市场需求和劳动就业紧密结合,有中国特色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中等职业教育年招生人数达到800万人,与普通高中教育规模大体相当。高等职业教育要以提高质量为重点,走内涵发展的道路,招生规模保持在普通高等教育的一半以上。各类职业技术培训得到较大发展,年培训城乡劳动者达到上亿人次。实现这个目标,具有重大意义。据初步了解,今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规模有可能达到800万人。在今后一个时期内把中等职业学校的年招生规模稳定在830―850万人左右,与普通高中规模大体相当。

继续大力推进“职业院校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培训计划”的实施,进一步拓展工程覆盖的专业领域,提高工程培养人才的质量,逐步缓解我国技能型人才紧缺的状况。加强“三教统筹”,促进“农科教结合”,推广陕西省实施“一网两工程”的成功经验,充分发挥县级职教中心、农村成人学校和农村中小学的作用,健全农村职成教网络,加强劳动力转移培训和实用人才培训,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大力发展成人教育、继续教育和社区教育,为在职人员、转岗下岗人员、农村进城务工人员,以及社区居民提供多种形式的教育和培训,满足他们多样化的教育需求,完善终身教育体系,推进学习型社会建设。通过“四大工程”的实施,使职业教育发展更好地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教》:在推动职业教育质量方面,政府将会采取哪些新举措?

黄:今后一个时期,会把提高质量作为职业教育工作的重点。一手抓发展,一手抓质量,实现职业教育数量、质量、结构、效益的协调发展。明年上半年,将召开全国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工作会议,部署今后一个时期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工作。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大力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进一步加强以敬业和诚信为重点的职业道德教育,培养学生掌握必要的文化知识,着眼于提高学生的就业和创业能力。二是进一步深化教学改革,面向社会、面向市场办学,合理调整专业设置,加强课程改革和教材建设,改进教学方法,实行定单培养,推进弹性学习制度,促进学生在取得学历证书的同时获取职业资格证书。加强职业院校学生的职业指导和就业服务工作。三是大力推进校企合作、工学结合、顶岗实习,进一步做好“工学结合、半工半读”试点工作,逐步建立和完善半工半读制度。高等职业学校也要安排学生实习半年,加强学生的生产实习和社会实践。四是大力提高职业院校教师素质。做好面向社会广泛吸引专业技术人员、高技能人才,特别是有专业技能的离退休工程技术人员到职业院校兼职任教工作,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五是加强中等职业学校信息化建设,提高现代教育技术在教学中的应用水平。

《教》:在职业教育管理方面会有哪些变化?

黄:积极推进职业教育办学思想的转变,从计划培养向市场驱动转变,从政府直接管理向宏观引导转变,从传统升学导向向就业导向转变。同时要加快职业教育体制机制的改革创新和制度建设。一是抓紧做好《职业教育法》的修订工作。《职业教育法》实施十多年来,职业教育发展的外部环境发生了深刻变化,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对职业教育的发展提出了新的要求,在职业教育改革发展中也积累和创造了许多新鲜的经验和做法,职业教育自身的改革和发展也面临着许多新的情况。因此,要进一步完善职业教育的法制建设。抓紧《终身学习法》的起草工作,为构建终身学习、全民学习的学习型社会,实现“人人有知识、个个有技能”的目标提供法律保障。二是加强中等职业学校的招生改革及制度建设。对高中阶段教育招生实行统筹规划和统一管理,规范招生秩序和招生行为。三是建立健全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形成以国家助学金为主,以奖学金、学生工学结合、顶岗实习、学校减免学费等为辅的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四是建设好中等职业教育的三个信息管理系统,即招生管理系统、学籍管理系统和资助管理系统,为职业教育的科学管理和决策提供有力支持。五是大力推进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依托优质的职业教育资源,以专业为纽带,组建由相关行业企业和职业院校参加的职业教育集团,加强校企合作,推动城乡职业教育协调发展。六是进一步加强对民办中等职业学校的指导和管理,规范其办学行为,推动民办中等职业教育健康发展。

职业学校半期总结范文第5篇

第一条 为适应新形势下的教育教学改革,充分调动广大教师、教育工作者工作积极性,全面推进素质教育,进一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街道党委、办事处对从事教育教学和管理服务工作并取得显著成绩的教师和教育工作者,分别授予“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称号,颁发证书,并给予物质上的奖励。

第三条 “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相应的条件是: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模范履行教师职责和义务,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为人师表,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全面贯彻教育方针,教育思想端正,关心学生全面成长,教书育人,在培养人才方面成绩显著。

(二)认真完成教育教学任务,在教学改革、学生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方面成绩优异。

(三)在教育教学研究及优秀教科研成果推广应用等方面具有创造性的成果,具有较高的科学价值或产生显著的教育教学效益。

(四)在学校管理和教学服务、学校建设方面有突出成绩。

(二)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推荐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年度

(一)任教学科成绩两学期有一次、有一科低于平均分的。

(二)工作量不足本校教师、教育工作者平均工作量。

(三)因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及乱收费等行为,在校内外造成不良影响。

(四)因工作渎职、失职或因工作不力造成意外事故。

(五)参与集体上访或越级上访。

(六)在岗期间,未经批准,在校内外从事商业性经营活动并造成不良影响。

(七)休病假半年以上或脱离教育教学工作半年以上(含半年)。

(八)未经允许擅自离岗累计达半月以上。

(九)违背教师职业道德的其他行为。

第五条 奖励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每年进行一次,教师节颁奖。奖励名额按教职工总数15%-20%计算。

第六条 学校依据教委制定的《教师岗位职责量化考核方案》,结合本校实际,对全体教师、教育工作者进行量化考核计分,上、下两学期考核成绩累加,教委将表彰奖励人数按一

定比例分配到各学校,学校按本校成绩从高到低择优推荐。

第七条 教师奖励工作应坚持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的原则,由街道财政给予物质奖励,享受一次性奖金。

第八条 获得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称号的可作为考核、评聘专业技术职务的重要依据。

第九条 体罚、变相体罚、乱收费等严重违背教师职业道德现象,并在校内外造成不良影响的,除不能被推评为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外,当年度不得晋升和聘任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对已聘任的专业技术职务予以解聘,情节严重的予以待岗培训,触犯刑法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条 因工作渎职、失职造成重大安全事故并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其责任人不得评为优秀教师或优秀教育工作者,当年度不得推荐晋升和聘任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对已聘任的专业技术职务予以解聘,情节严重的予以待岗培训,触犯刑法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所在学校的主要负责人,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一条 参与集体上访或越级上访,在校内外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当年度不得评优,不得推荐晋升专业技术职务并降级聘任,情节特别严重的,予以待岗培训。

第十二条 教师岗位职责量化考评成绩在本校倒数三名的(学校教职工总数不足百人的取倒数二名,不足五十人的取倒数一名)且在教育教学及管理、服务等方面无其他特殊贡献的,予以待岗培训。

第十三条 不满学校教师平均工作量的人员,不享受校内效益奖,不得评先树优,年度考核不得定为优秀。

第十四条 未经批准擅自离岗三个月以上的,作自动离职处理。

第十五条 对学校分配的工作,拒不接受,壹周内不能到岗到位的教干教师,予以待岗培训。

第十六条 待岗培训人员除受上列几项惩戒外,同时受一定的经济处罚。待岗培训时间不少于半年,半年内经培训无明显提高的,延长待岗培训时间,待岗期间不享受校内效益奖,并扣除工资津贴和职务补贴。

第十七条 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50周岁,若自愿申请离岗休养,不参加专业技术职称晋升、职务竞聘和学校考核。休养期间享受工资总额的95%-99%。

第十八条 男不足55周岁,女不足50周岁,自愿申请离岗(或下海),享受工资总额的50%-60%(40周岁以内的享受50%,40周岁以上的享受60%,女同志降低5个年龄段),离岗前,要签订协议,协议期最低为一年,到期后可继续签订或申请返岗,履行协议期间享受在岗教职工的职称推评、档案工资晋级同等待遇。

第十九条 病休人员,按国家有关规定或略低于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本暂行奖惩办法,适用于全体在岗教职工。

本暂行规定自之日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