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中心 > 财务审计报告分析

财务审计报告分析

财务审计报告分析

财务审计报告分析范文第1篇

关键词:审计质量 审计主体 审计客体

中图分类号:F23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2)07-053-02

中期财务报告审计质量是注册会计师审计水平和审计委托人满意程度的综合体现,与中期财务报告审计相关的各种因素都会直接或间接地在不同程度上影响到中期财务报告的审计质量,对于中期财务报告审计质量影响因素的研究可以从审计市场、审计主体和审计客体几个角度加以分析。

一、审计市场因素

对于中期财务报告的审计质量来自审计市场的影响因素主要有是审计市场的供求关系。审计市场的供求关系是影响中期财务报告审计质量的因素之一,我国自20世纪90年代初就开始了注册会计师资格的考试制度,会计师事务所数量超过6000家,证券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过百家。与之相对应,沪深两市上市公司的总数为1500余家,需要进行中期财务报告审计的公司每年不足200家,会计师事务所和上市公司共同构成了审计市场的供求双方。

从审计需求来看,我国审计市场仍旧缺乏对高质量审计的自愿需求。分析其中的原因我们可以发现,中期财务报告审计服务的主要对象是资本市场,理论上中期财务报告审计信息的需求者主要应为公司的股东和债权人。从股东方面来看:特殊的发展背景使得上市公司的国有股股东缺位较为普遍,国有股股东难以切实履行股东权利;小股东的投资大多出于投机动机,这种动机使得大多数小股东无法形成强烈的中期财务报告审计信息需求;而控制性股东实际上控制了董事会,掌握着包括财务信息在内的公司信息,因而对中期财务报告的审计质量没有太高的要求。从债权人角度来看:上市公司的债权人应该对财务报告的审计质量有一定的需求,但由于特定的发展背景,使得大部分由国有企业改制而来的上市公司的主要债权人为国有银行,国有银行的粗放式经营的特点使得其难以对债务人财务报告的审计质量提出较高的要求。正是由于股东和债权人两方面的原因,造成了中期财务报告审计市场上对高质量审计信息需求不足的情况,而这种有效需求不足的情况必然会对中期财务报告审计质量的提高产生负面影响。

从审计供给来看,就中期财务报告审计而言,由于在我国中期财务报告审计不是全面审计,需要进行中期财务报告审计的上市公司数量有限,而具备了证券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数量相对较多,这种审计服务供给多于需求的中期财务报告审计市场,决定了上市公司在审计意见的交易中居于主导地位,注册会计师为了占有市场,可能会表现出迎合审计市场低质量审计需求的特征。目前,在我国注册会计师没有揭示客户的各种违规行为、出具低质量的审计报告通常没有法律风险,实际上,由于一个或两个注册会计师出具的低质量审计报告引发会计师事务所被查处,该事务所的其余合伙人的利益几乎不受影响,他们可以带着客户另换一家事务所,这意味着注册会计师行业的退出成本几乎为零。由于审计市场的激烈竞争,以及法律责任的缺失,使得注册会计师在客户压力下,提供低质量审计报告的动机较高,这种情况必然会对中期财务报告审计质量产生消极影响。

二、审计主体因素

中期财务报告的审计主体是指对中期财务报告实施审计的注册会计师和事务所,中期财务报告审计质量来自审计主体的影响因素主要包括注册会计师的独立性、执业能力。

注册会计师的独立性是影响中期财务报告审计质量的决定性因素。注册会计师审计的独立性是指:注册会计师不屈服于客户及其他外在的压力,自主地根据自己的专业判断来形成并报告审计意见。独立性是注册会计师审计的本质特征和根本要求,注册会计师只有在审计过程中真正做到独立于相关利益各方并公正客观地发表意见,才能保证审计信息的社会可靠性。在中期财务报告审计过程中,由于注册会计师是由进行中期财务报告审计公司的管理层聘用的,注册会计师的审计委托人和被审计客户为同一对象,被审计对象掌握了经济命脉的注册会计师在中期财务报告审计过程中如何能够不屈服于管理者的压力,自主地报告中期财务报告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值得思考。

注册会计师的执业能力是指注册会计师在中期财务报告审计过程中全面审核企业的中期财务状况并在审计报告中如实反映的能力。注册会计师的执业能力是注册会计师执业能力的根本所在,也是影响中期财务报告审计质量的重要因素。业务能力是指注册会计师以较高的专业知识、技能和经验来胜任审计工作的能力,一个合格的注册会计师必须要拥有广博的知识和熟练的业务技能即必须拥有较高的业务能力。注册会计师应首先具备一个优秀会计师的业务素质,深谙公司财务会计的每种业务处理,才能对上市公司中期财务报告进行高水平的审计,对审计委托人提供高质量的审计服务。

三、审计客体因素

审计客户对中期财务报告审计质量的影响主要来自于被审计公司的股权结构和公司治理结构。

公司的股权结构会通过影响股东和经营者的行为而对中期财务报告的审计质量产生影响。如果股权高度分散,众多分散的股东要监控公司经营者,势必要付出高昂的监督成本,这使得一般股东没有直接监督公司经营者的积极性,更多的是关注股东收益率,股东的直接监控不足和追求短期利益,促使经营者把主要力量集中于短期利润上,这使得管理者没有对高质量审计服务的自愿需求。而如果股权过度集中,控股股东不需要通过上市公司向外的财务信息来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对财务报表的可靠程度也就没有动力去监督,甚至会出现有损其他利益相关者利益的行为,这种治理结构下公司控股股东也没有对高质量审计服务的需求。在我国,规模较大的上市公司大多数是由国有企业改制而来,其股份比例较多的是国有股、法人股。中央政府或地方政府的国资部门作为国有股的股东代表,由于其所有权虚位,往往无法合理地行使股东权利,所以其对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的关注较少,对中期财务报告审计质量的需求也较小,对上市公司独立审计质量的影响可能相对较弱。而法人股股东可以根据相关规定派代表进入上市公司的董事会或监事会,并对上市公司的重大决策有所影响,如对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鼓励政策的确定等。同时,他们很容易获得公司的内部信息,可以随时要求召开紧急股东大会就公司的决策向公司的管理人员询问。因此,法人股股东没有必要通过公司向外的财务信息来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对所公布的财务信息的可靠程度没有动力去监督,所以很难有需求高质量中期财务报告的动力。而上市公司大股东持有的流通股比例越多,其对上市公司的生产经营控制权就越强,对上市公司进行盈余管理的要求就越高,可以说国有股一股独大的股权结构为大股东通过不正当的财务行为侵犯小股东的利益提供了便利,他们可能会采取造假手段提供虚假会计信息。由于控股股东本身缺乏对审计的自愿需求,所以很可能通过非常手段来影响中期财务报告的审计质量。在中期财务报告审计过程中,对审计质量有强烈需求的主要是持有流通股的广大股东,但由于条件所限中小股东往往无法直接影响中期财务报告的审计质量。在我国,个人股占整个上市公司的总股本的比例还不到30%,每一个股东的股权一般都不会超过0.5%,与国有股和法人股的20%~30%的比例相差太远,基本上没有个人成为董事会或监事会的成员。因此,个人股股东没有能力去监督上市公司的行为,也无法对中期财务报告审计质量产生正面影响。

审计客户公司的治理结构将决定公司的财务信息监督机制,不同的公司治理结构会对中期财务报告审计质量产生不同程度的影响。如果公司的董事长和总经理由两人分别担任,二者之间形成委托关系,后者要向前者提供财务信息来表征自己的完成职责和业绩,而前者必然要审查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客观性。作为治理结构中另一重要内容是独立董事在公司中的人数和比重,若独立董事在公司中的人数越多,所占比重越大,就越能行使对公司重要业务、关联交易的监督权,必然能降低公司盈余管理程度,减少粉饰报表行为。在我国一人同时担任公司董事长和总经理的情况并不鲜见,这种情况造成内部人控制公司的状态,管理者没有来自所有者的直接监督,可以比较方便的进行会计盈余的操纵,管理者不需要甚至排斥高质量的审计服务。此外国有股为第一大股东的上市公司的管理层大多是上级部门指派的,上市公司无法在市场上自主选择自己所需要的管理者,真正的经理人市场供求机制无法建立,潜在的竞争者对现任经理人员几乎没有什么威胁,管理人员也就无从谈起通过高质量的审计意见向经理人市场传递信号,提高其市场价值。同时,上市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一部分就是法人股股东在上市公司的代表,几乎不存在传递信号的动机,管理者即使出现经营失误,也不会受到严厉的惩罚,结果往往异地做官。这种治理结构使经营者缺乏制约,其弄虚造假的成本大大低于所获得的利益,因此他们对高质量的审计缺乏自愿需求,自然很难对中期财务报告审计质量的良性发展产生正面影响。

参考文献:

1.杨慧君.中期财务报告审计的程序和应注意的问题.财会通讯,2005(1)

2.陈玉清,郭传慧.我国上市公司中期财务报告自愿审计效果实证研究.内蒙古科技与经济,2006(10)

3.喻少华,张立民.基于中报视角的审计质量研究.财会月刊,2005(8)

4.杜兴强,周泽将.上市公司中期财务报告自愿审计的公司治理动因—基于深圳证券市场的经验证据.上海立信会计学院学报,2007(21)

5.房巧玲.注册会计师审计审计质量衡量标准:回顾与评价.当代财经,2004(3)

财务审计报告分析范文第2篇

【关键词】企业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流程

一、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流程设计

企业应充分结合自身特点,构建和优化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流程。根据财政部的《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14号——财务报告》,结合企业财务报告编制的特点,本文对其主要流程进行界限清晰的划分,构建“准备——编制——对外提供——分析利用”的内部控制编制流程,以期制定有效的内部控制措施。准备流程包括:岗位分工与职责安排、授权批准、日常信息核对。编制流程包括:制定财务报告编制方案、确定重大事项的会计处理、清查资产核实债务、结账、编制个别财务报告、编制合并财务报告。对外提供流程包括:财务报告对外提供前的审核、财务报告对外提供前的审计、财务报告的对外提供。分析利用流程包括:制定财务分析制度、编写财务分析报告、整改落实。

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措施

财务报告是企业对外提供财务信息的重要形式。对上市公司而言,财务报告是投资者进行投资决策的重要依据。

(1)准备阶段。第一,建立岗位责任制。企业应当制定明确的准备阶段、财务报告编制、报送及分析利用等相关流程。明确规范职责分工、权限范围和审批程序,科学合理地设置机构和配备人员。企业会计工作的负责人负责组织领导准备阶段、财务报告编制、报送和分析利用工作,对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承担责任。参与财务报告编制的各部门应当及时向财会部门提供编制财务报告所需的信息;参与财务分析的部门应当积极提出建议以有效利用财务报告;企业法律事务部门应当审核财务报告对外提供的合法合规性。第二,健全授权审批制度。企业应当健全准备阶段、财务报告编制、对外提供和分析利用各环节的授权批准制度。企业应建立分级管理制度,规范审核审批手续和流程,确保报送和进行审核审批的级别符合所授的管理权限;建立相关政策,限制对现有财务报告流程进行越权操作。任何越权操作行为,必须另行授权审批后方能进行,且授权审批文件应妥善归档。第三,建立日常信息核对制度。企业应建立起日常信息定期核对制度,以保证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防范编造虚假交易,虚构收入、费用、账实不符的风险。(2)编制阶段。第一,有法必依。企业应按照国家最新会计准则制度的规定,结合自身情况,制定统一的会计政策。企业应设置专人关注与会计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变化及监管机构的最新规定等,并及时对企业的内部会计规章制度和财务报告流程等做出相应更改。第二,建立完备的信息沟通渠道。企业应建立完备的信息沟通渠道,将内部会计规章制度和财务流程和相关文件及时传达给相关人员,使其了解相关职责要求、会计政策并加以执行。企业还应通过内部审计等方式,定期进行测试,保证会计政策有效执行,且使不同业务部门和不同期间保持一致。例如,在确定重大事项会计处理阶段,财会部门应定期研究、分析并与相关部门组织沟通重大事项的会计处理,逐级报请会计工作的负责人审批后下达各相关单位执行。特别是资产减值损失、公允价值计量等涉及重大判断和估计时,财会部门应定期与资产管理部门进行沟通。(3)对外提供阶段。企业应严格执行审批程序,由各级负责人逐级审阅,对财务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格式的合规性等予以审核。财务报告须由注册会计师审计的,注册会计师及其所在的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应当随同财务报告一并提供。(4)分析利用阶段。财务报告的分析利用可以使管理者及时发现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对企业的经营管理至关重要。企业应定期召开财务分析会议,有效利用财务报告反映的所有信息,全面分析企业的经营管理状况及存在问题,不断提高其经营管理水平。会计工作的负责人应当在财务分析和利用工作中发挥主导作用。财务分析报告结果应当及时报送给企业内部管理层。

决策有用观认为会计的目标是提供给财务信息使用者决策有用的信息,而财务报告是信息使用者得到信息的主要的、最有效的形式,财务报告质量对会计信息质量的影响至关重要。为了保证财务报告信息真实可靠,满足财务报告使用者的需求,我们必须建立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制度。在各个阶段建立主要的预防措施,对关键点进行防控,以期建立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制度,以提高财务报告的质量,防范财务舞弊事件的发生,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

参 考 文 献

[1]李心合.内部控制:从财务报告导向到价值创造导向.会计研究.2007(4)

[2]财政部会计司编写组.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10.人民出版社,2010

[3]财政部.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财会[2008]7号.2008(5)

[4]肖旭东.我国企业内部控制现状及原因探究[J].企业导报.2010(5)

财务审计报告分析范文第3篇

【关键词】 审计委员会;可操控性应计利润;财务报告质量

一、问题的提出

2002年1月7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了《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该准则第五十二条规定,上市公司董事会可以按照股东大会的有关决议设立审计委员会,这是我国首次将成立审计委员会的建议纳入准则中。

审计委员会的职能之一是进行公司财务监管,提高公司信息披露的质量,以保护股东的利益。因此审计委员会治理效率的高低,可能影响财务报告的质量,本文利用我国上市公司的有关数据进行验证。

二、文献回顾与研究假设

国外Klein(2002)研究发现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独立性与异常应计项目之间存在显著的负相关关系。当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不占大多数时,结果更为显著。然而,在盈余管理程度和审计委员会是否100%独立之间却未能发现显著的相关关系。

Xie(2003)研究发现,独立董事比例越高,可操控性应计利润越少;有财务知识公司知识背景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可操控性应计利润负相关;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开会次数与可操控性应计利润负相关。

国内,吴清华,王平心,殷俊明(2006)从董事会结构特征与财务呈报质量,董事会专业性特征与财务呈报质量,董事会行为特征与财务呈报质量这三个方面开展了研究,发现专司监督财务呈报质量的审计委员会能够帮助我国上市公司很好地降低盈余管理动机和程度。

谢永珍(2006)的实证观察显示,审计委员会的设置对信息披露质量能够产生积极的影响,上市公司审计委员会对维护高质量的信息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

夏文贤、陈汉文(2006)则从审计师变更、审计收费角度研究了审计委员会治理效率。研究发现,设立审计委员会的公司,外部审计师发生变更的可能性显著降低;且公司审理审计委员会与审计收费变化显著负相关。

审计委员会相对董事会,其职责更加专一,因此在对财务报告质量的监管中有更强的专业性,那么就有必要更加详细地研究影响其治理效率的若干因素和财务报告质量之间的关联程度。本文将提出4个假设以检验这些因素和财务报告质量的关系。

是否设立了审计委员会是评价审计委员会治理效率的基础,为了验证设立审计委员会是否能提高财务报告质量,提出如下假设。

假设1:设立了审计委员会的上市公司,其财务报告质量更可靠。

独立董事具有较高的独立性,从理论上分析,独立董事的比例越高,那么审计委员会在工作过程中将表现为更加客观公允,这就提高了审计委员会的治理效率,从而有可能促进高质量财务报告的生成。为此,提出如下假设。

假设2:独立董事的比例越高,越有助于提高财务报告质量。

审计委员会的工作内容和财务审计是高度相关的,因此,如果委员具有财务审计专业背景,将更加有利于其工作的顺利开展。于是,我们提出如下假设。

假设3:委员具有财务审计知识背景的上市公司,其财务报告质量高于委员不具备财务审计知识背景的上市公司。

审计委员会一年内开会的次数,从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其对工作的重视程度,也有利于提高委员的信息对称性,从而便于他们实施监管职能,这可能有助于提高财务报告质量。为此,我们提出假设。

假设4:审计委员会一年内开会的次数越多的上市公司,其财务报告质量越高。

三、研究设计

(一)样本选择与数据来源

本文从2005年度所有沪深上市公司中选取样本,在1 378家上市公司中,剔除了没有披露是否设立了审计委员会、成员的名单、教育背景和一年内开会次数的公司,以及金融类上市公司,最终得到的研究样本是1138家上市公司。本文所使用的数据来源主要包括:国泰安研究服务中心(省略)的CSMAR中国上市公司财务年报数据库、中国上市公司财务指标分析数据库和中国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研究数据库。

(二)变量定义与计算方法

1.因变量。在财务报告质量的研究中,一般以盈余管理指标来评估公司会计盈余信息的呈报质量,本文同样以盈余管理指标ABS(DAt/At-1)来进行评估,即t年的可操控性应计利润与t-1年资产总计比值的绝对值(ABS)。通过应计利润分离法将会计盈余(应计利润总额)分离出可操控性应计利润(Discretionary Accruals)和非可操控性应计利润(Nondiscretionary Accruals),以可操控性应计利润来表征盈余管理的存在或水平,并使用由Jones模型衍生出来的Modified Jones模型,来计算非可操控性应计利润:

NDA t /A t-1 =a1 /A t-1 +a 2 (REV t -REC t )/A t-1 +a 3 PPE t /A t-1

这里a1、a2、a3表示各变量的系数,A t-1表示t-1年的资产总额。

再用利润总额减去非可操控性应计利润,即可得到可操控性应计利润,进而计算出ABS(DA t /A t-1)来评价财务报告的质量。

2.解释变量。根据前文提出的四个假设,设置了如下四个解释变量(见表1)。

3.控制变量。影响公司财务报告质量的因素是多方面的,而本文主要研究与审计委员会治理效率相关的因素,根据相关研究经验及我国特殊制度背景,这里主要选择可能影响公司财务报告质量的三个指标作为控制变量(见表2)。其中计算净资产收益率所选用的股东权益平均余额为股东权益期末余额与股东权益期初余额的算术平均值。

(三)研究模型

为了验证审计委员会治理效率与财务报告质量之间的相关性,这里设计了如下多元回归模型:

ABS(DA t /A t-1 )=b 0 +b 1 AC+b 2 INDE+b 3 BACK+b 4 TIMES

+b 5 NATION+b6Ln(ASSET)+b 7 ROE

这个模型所要揭示的目标是,影响审计委员会治理效率的因素中,究竟哪些因素与财务报告质量之间有更强的相关性。

预计,系数b1、b2、b3、b5、b6、b7为负,即与可操控性应计利润负相关,因为财务报告质量高时可操控性应计利润会降低;系数b4为正,因为财务报告质量低时可操控性应计利润会提高。

为此,本文主要选用了描述性统计分析和线性回归方法来共同分析和讨论相关问题。

这里使用的数据处理统计分析软件是SPSS 13.0和Microsoft Office Excel 2003。

四、结果与分析

(一)描述性统计分析

描述性统计从表3可以看出,(1)Abs(DA t /At-1)的最大值达1.59,即是上年度总资产的1.59倍,说明上市公司可以进行的盈余管理空间较大;(2)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中有关审计委员会制度建设的指导意见,在样本中已有18%的上市公司设立了审计委员会这一专门委员会。(3)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比例平均达到了56.17%,美国要求审计委员会成员必须全部为独立董事,而目前我国没有具体规定,因此还有待进一步提高。(4)样本中审计委员会委员具有财务审计知识背景的平均比例是7%,这一现状与审计委员会工作性质的要求还有一定距离。(5)样本中存在国有控股大股东的比例是34%,但没有预计的比例高,但为简化处理,本文中对大股东的标准定义为控股50%以上。(6)上市公司之间净资产收益率相差较大,如最低的公司净资产收益率为-52.04,而最高的可达0.71。(7)审计委员会平均开会次数为1.33次,明显偏低,且上市公司间的差别也较大,当然,这里只计算审计委员会单独开会的次数。

(二)多元回归分析

自变量通过多重共线性检验,即自变量之间不存在多重共线性。

对该方程进行回归后,得到F统计量为4.397并在0.01水平上显著,即在显著性水平0.01下,Abs(DAt/At-1)对AC、INDE、BACK、NATION、Ln(ASSET)、ROE、TIMES有显著的线性关系,也即回归方程是显著的。

从表4的多元回归统计结果可知,是否设立审计委员会与财务报告质量之间相关性不显著,说明设立了审计委员会的上市公司,其财务报告质量未必高于未设立审计委员会的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比例与ABS(DAt/At-1)之间关系不显著,也就是说独立董事比例越高的上市公司,其财务报告质量未必更高。委员是否具有财务审计知识背景,与财务报告质量之间关系不显著,说明委员具有财务审计知识背景的上市公司,其财务报告质量同样未必高于委员不具有财务审计知识背景的上市公司。

是否存在国有控股大股东与财务报告质量之间呈显著的负相关性,这说明我国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的确还存在问题,本文在此对这个问题不做更深入的探讨。

资产规模与财务报告质量之间呈正相关性,资产规模是所有变量中与财务报告质量相关性最显著的变量。说明资产规模越大的公司,其财务报告质量更好。正如前文对假设4的分析,效益越好的公司,其盈余管理的动机越小,从而可能提供更高质量的财务报告。

一年内开会的次数,与财务报告质量的关系不显著,这主要是由于样本中一年内开会的次数普遍过低引起的。由以上可知,假设1~4均不成立。

五、结论与建议

本文研究了审计委员会治理效率与财务报告质量间的关系,研究结果显示,在我国上市公司中是否设立了审计委员会,委员是否是独立董事,委员是否具有财务背景,委员会开会次数与财务报告质量并不相关。是否具有国有大股东与可操控性应计利润正相关,即国有大股东的上市公司财务报告质量较低。资产规模与可操控性应计利润负相关,即资产规模越大的公司,财务报告质量较高。

与国外相比,我国上市公司审计委员会的治理效果并不显著。建议还是应提高委员会中独立董事的比例,增加开会次数,使审计委员会成为积极主动的财务监管者。

【参考文献】

[1] 夏文贤,陈汉文. 《审计师变更、审计收费与审计委员会效率》.《财会通讯》,2006年第2期.

[2] 陈汉文,夏文贤,陈秋金. 《上市公司审计委员会:案例分析与模式改进》. 《财会通讯》,2004年第1期.

[3] 宋伟亚. 《审计委员会能提高财务信息质量吗》. 《科技情报开发与经济》,2005年第1期.

[4] 吴清华,王平心,冯均科. 《审计委员会之治理效率》. 《审计研究》,2006年第4期.

[5] 杨忠莲. 《审计委员会国际研究综述》. 《审计研究》,2003年第2期.

[6] 吴清华,王平心,殷俊明. 《审计委员会、董事会特征与财务呈报质量》. 《管理评论》,2006年第7期.

[7] 谢永珍. 《中国上市公司审计委员会治理效率的实证研究》. 《南开管理评论》,2006年第9期.

[8] Klein A.. Audit committee, Board of Director Characteristics and Earnings Management.Journal of Accounting and Economics,2002.

财务审计报告分析范文第4篇

【关键词】 内部控制; 审计报告; 描述性分析

自2011年1月1日起,境内外同时上市的公司要在披露年度报告的同时披露注册会计师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的公司自2012年起将全面实施内部控制审计。这种制度背景下,对内部控制审计相关的研究就显得十分重要。本文通过对2007—2009年沪市A股上市公司自愿披露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描述性分析为强制性内部控制审计制度的设计和实施提供了理论和实践的参考。

一、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披露的总体情况

2007—2009年,沪市上市公司中分别有126家、176家、201家公司披露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分别占当年上市公司的14.8%、20.6%、23.3%。披露报告的公司数量逐年增加,表明上市公司对内部控制的信息披露越来越重视。2008年开始已经有超过五分之一的上市公司自愿披露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为2011年在我国上市公司中开始逐步实施的强制性内部控制审计奠定了基础。大多数披露公司选择了连续在三个会计年度都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所有公司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与财务报表审计报告都分开出具,一同在年度报告中披露。

累计503家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公司中,除4家公司外,其他公司都聘请了同一家会计师事务所同时审计内部控制和财务报表,符合监管部门加强公司内部控制监管又不过度增加上市公司成本负担的意图。有3家公司的注册会计师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其余公司披露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都是无保留意见,即注册会计师认为公司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因此,上市公司自愿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符合信号传递理论,即通过自愿披露向投资者发送对企业有利的信号,表明其内部控制完善,进而会计信息更为可靠。

二、会计师事务所特征与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披露情况

表1报告了各年度聘请不同规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公司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比例。可以看出,聘请国际四大审计的公司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比例最高,分别为20.7%、30%、35.4%;聘请国内十大(以每年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的会计师事务所的排名划分)审计的公司披露比例次之;聘请其他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公司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比例最低,为12%、17.3%、19.7%。从近年来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审计的情况来看,不同规模的会计师事务所都积累了内部控制审计的经验,有利于今后内部控制审计在我国的顺利实施。

三、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司的特征分析

(一)财务状况

2007—2009年,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司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每股收益以及每股经营现金流都显著高于未披露公司(见表2),两者存在显著的系统性差异(P

(二)公司风险

2007—2009年,分别有8家ST类公司(包括ST公司、*ST公司、S*ST公司、SST公司)披露了11份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披露比例显著低于非ST类公司(489家披露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公司中94%为盈利公司,即经营管理水平差、财务状况异常以及企业面临风险高的公司难以维持有效的内部控制,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可能性低。值得关注的是,因大股东长期分歧给公司带来诸多问题而拆分上市的ST东北高速在2008年的年报中也作出“未发现公司内部控制机制和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等方面存在重大缺陷”的自我评价并由注册会计师出具了消极保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表明在这一阶段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披露还因相关指引的不完善及监管的缺位存在着不规范。

(三)公司治理

内部控制与公司治理之间是紧密相关的。本文发现,在2007—2009年,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公司中超过半数(比例为58.4%、62.3%、58.5%)是上证公司治理板块公司,表明这些自愿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公司具有广泛认同的良好的公司治理基础。

四、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司的财务报告质量

实施内部控制审计的根本目的是为了提高上市公司的会计信息质量,本文比较了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司与未披露公司在财务报告质量(从财务报表审计意见类型和总应计利润的角度)上的差异,从而有助于分析上市公司聘请注册会计师实施内部控制审计的必要性。同时,公司的内部控制质量难以直接观测,而内部控制质量与财务报告质量紧密相关,两类公司的比较能从一定程度上反映注册会计师是否能真正识别内部控制有效的上市公司。分析结果表明,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司的财务报告更可靠。

(一)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披露与财务报表审计意见类型

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当被审计单位的财务报表已经按照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被审计单位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并且注册会计师按照准则的规定计划和实施了审计工作,在审计过程中未受到限制的情况下,注册会计师应当发表无保留审计意见。非无保留意见的财务报表审计报告表明公司披露的财务报告在可靠性上存在风险,因此注册会计师发表的财务报表审计意见类型能够代表公司的财务报告质量。

根据表3,2007—2009年沪市分别有66家、67家、59家上市公司收到非标准财务报表审计意见。披露标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司收到非标准财务报表审计意见的比例为0.8%、1.1%、0.99%,未披露公司收到非标准财务报表审计意见的比例为8.9%、9.6%、8.5%,前者在1%的显著性水平上低于后者。以上分析表明,企业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是实现财务报告可靠性的基础,内部控制有效的公司的会计信息质量更高。

(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披露与公司总应计利润

公司的盈余包括应计利润和经营活动现金流两部分,应计利润是指当期没有现金的流入或流出,但按照权责发生制和配比原则应该计入当期损益的收入和费用。盈余中的现金流部分可操控性不强,公司一般主要利用会计政策的选择操纵应计利润。因此,较高的总应计利润(总应计利润等于净利润减去经营活动现金流并用公司总资产标准化以避免不同公司规模的影响)通常意味着会计信息的可靠性低。

由于盈余管理包括增加利润为目的的正向盈余管理和减少利润的负向盈余管理,因此,与以往研究相同,本文将总应计利润的绝对值作为盈余管理的变量。在2008年,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司总应计利润的均值为0.065,在1%的显著性水平上低于未披露公司。同样,2009年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司的总应计利润的均值(0.069)与未披露公司(0.08)也存在显著的差异。因此,从总应计看,披露标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公司有更高的盈余质量。

五、研究结论及政策建议

近年来,内部控制审计在上市公司中越来越得到重视,自愿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公司数量逐年增加。尽管实践中相关制度规范的缺失导致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披露还存在着不规范之处,本文的分析发现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司的财务状况、公司风险、公司治理以及会计信息质量显著好于未披露公司,表明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实施内部控制审计能够促进上市公司提高公司质量。

建立健全有效的内部控制是上市公司及资本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基础,也将给上市公司以及整个资本市场带来质的提高,这已经是人们的共识。内部控制审计是企业建立有效内部控制的重要制度保障,注册会计师以其独立的身份及专业能力能够更客观、更准确地剖析企业的内部控制缺陷,促进企业全面提高风险防范能力和经营管理水平(刘玉廷、王宏,2010)。对于即将实施的内部控制审计,还存在以下的具体困难:1.内部控制审计正式实施之初,注册会计师对内部控制整体有效性进行评价与测试的经验严重不足,在很大程度上会影响内部控制审计实施的效果。2.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内部控制缺陷与财务错报不存在必然的对应关系,对于目前未导致财务错报的重大缺陷,注册会计师要根据控制缺陷导致错报的可能性及潜在错报的金额大小判断控制缺陷的严重程度。因此,重大缺陷的判断在实践中难以把握,与财务报表审计相比,内部控制审计要更多地依赖注册会计师的职业判断作出定性分析,增加了内部控制审计的难度。

针对以上的研究发现和内部控制审计实施过程中面临的具体困难,本文针对内部控制审计的顺利实施向相关各方提出以下建议:

(一)政府部门角度的建议

1.重视内部控制审计实施的培训工作,让实施内部控制审计的从业人员能全面把握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内容。除了要求从业人员在理论方面提高外,还可以通过让他们学习交流部分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在美国上市公司的内部控制的经验和实例,在实践中提升执业能力。

2.密切关注和跟踪内部控制审计的实施效果,保障内部控制审计制度的顺利实施。美国在实施内部控制审计的过程中,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和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一直都对实施情况密切跟踪,适时相应指南,提供具体指导,并对准则做出及时调整,完善审计方法,时至今日,上市公司对内部控制审计的争议逐渐减少,美国监管部门的做法对我们很有借鉴意义。

3.严格内部控制审计实施过程的监管,让内部控制审计切实发挥提高会计信息可靠性的作用。完善的制度建设和严格的监管将是内部控制审计制度成功实施的重要保证,应该通过建立完善配套的监管规则,加大对相关违规违法披露行为的稽查和处罚力度,提高监管的有效性和针对性,实现内部控制审计制度的规范化运作,保证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

(二)上市公司角度的建议

上市公司应完善内部控制的设计与执行,及时发现、纠正重大缺陷。做到领导层重视、职工全员参与,实现全过程控制,健全适合本单位特点、符合成本效益原则的内部控制制度。

(三)投资者角度的建议

作为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主要需求者之一的投资者目前对于内部控制重要性的认识还不充分,仅由政府强制推行内部控制审计难以收到理想效果。社会公众应加深对内部控制信息披露重要性的理解,结合内部控制的信息披露来把握上市公司披露的盈余信息,当上市公司的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时,其财务报告的可靠性会受到影响。投资者对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重视与监督可以避免注册会计师的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走过场,促进上市公司通过内部控制审计真正发现存在的控制缺陷,减少财务报表重大错报。

【参考文献】

财务审计报告分析范文第5篇

—、财务审慎调查的概念及其与审计的区别

(一)什么是财务审慎调查。财务审博调查,是委托方委托独立的中介机构或者由其自身的专业部门,对某一拟进行并购或其它交易事项的对象的财务、经营活动所进行的调查、分析。

在市场经济发达的国家和地区,常见的财务审慎调查有以下几种:

1、为融资目的而进行的财务审慎调查,企业举债往往采取担保、抵押或信用等方式,在信用方式下,金融机构一般要对企业的财务现状、财务前景情况进行充分的了解、论证,以确保款项的收回。在担保方式下,担保方则要求被担保方提供诸多背景资料,以对其投资前景作出理性的判断。

2、收购、兼并中的财务审慎调查。在并购正式实施之前,往往要求对被并购方进行深入细致的调查。这种调查往往分为三个方面进行:(1)商业调查。即对收购对象的市场现状、市场前景的调查。商业谍查经常涉及到收购价的确定方式,一般由专业的咨询公司来做。(2)法律事务调查。法津事务调查涉及到被并购对象一切可能涉及到法律纠纷的方面,如并购对象的组织结构、正在进行的诉讼事项、潜在的法律隐患等,该项工作一般由律师事务所来进行,(3)财务方面的调查即财务审慎调查。财务审慎调查往往不会涉及到收购价的确定,但是,只要是并购方委托的事项,如了解被并购方的内部控制、或有负债、或有损失、关联交易、财务前景等,都可以成为财务审慎调查的范围。这些调查结果会对并购的进行与否有直接的影响。

3、由于出售目的而对自身进行的财务审慎调查。对于一家拟出售的企业,若买主尚不得而知,则为了让潜在的买方感兴趣,卖方一般会请专业机构进行财务审慎调查,以便在对方需要时提供调查结果。

(二)财务审慎调查与审计的区别。对受托进行财务审慎调查的会计师事务所来说,虽然可能担负着并购对象的常年会计报表审计任务,或者可能在并购交易完成后对并购对象实施审计,但是这种审计很难满足委托人在进行并购交易时对财务信息及其他相关信息的需要,审计与财务审慎调查的主要区别在于:

1、目标不同。审计是一种鉴证服务,是注册会计师按照独立审计准则,对被审计对象会计报表的编制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国家其他有关财务、会计的规定,会计报表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其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资金变动情况,以及会计处理方法的选用是否符合一贯性原则发表意见。而财务审慎调查则属非鉴证服务,是对委托人所指定的对象的财务及经营活动进行调查、分析。其工作的性质和程度取决于委托人的要求,调查的结果是出具一个财务审慎调查报告(在特殊情况下,财务审慎调查进行当中,如果委托人认为已经达到了目的,也可能不要求出具正式的报告),在该报告中,注册会计师需要从专业角度对调查的情况进行分析,但是不需要也不宜对交易的应否进行提出建议。

2、委托人的出发点不同,企业之所以进行审计,主要由于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是一种强制。而之所以进行财务审慎调查,是自愿的,是出于了解交易中可能涉及到的事项,以减少变易风险、最大限度地从交易中获得利益的需要。

3、工作结果导致的后果不同。审计因其具有鉴证作用,故审计报告一发出,注册会计师便要对审计报告的真实件、合法性负责,对所有可能的报告使用者负责。而财务审慎调查报告只对委托人负责,并且,只对委托人指定的事项的调查、分析结果负责,如果由于调查结果严重失实,则要对由此导致的后果负责。但是,由于财务审慎调查并不对委托人所拟进行的交易应否进行提出明确的建议,故只是恪守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做好所委托的事项,一般情况下很少会引起法律纠纷。

4、报告结果运用的范围不同,审计报告呈送给委托者后,后者要提供给投资者、债权入、税务机关等,公开上市的公司的审计报告还要公之与社会公众,而财务审慎调查报告则严格按照委托人指定的对象范围、只提供那些委托人认为应该了解调查结果的人士阅读。

二、委托方如何做好财务审慎调查

目前,在我国大陆的并购实践中,收购方很少在实施并购前对收购对象进行财务审慎调查。失败的并购案例中很多是因为收购方对收购对象的财务情况知之甚少,对其复杂性预计不足。本文以为,拟实施并购的企业(即委托方)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做好财务审慎调查:

(一)选择有实力的中介结构,并购方往往并无专门的部门或人员去调有所需了解的财务事项。即使有,也很难保证独立、客观而带有某种倾向性。而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其他中介机构)属第三方,独立于交易双方,可最大限度地保证客观、公正,提供不带有倾向性的调查、分析结果。

在选择会计师事务所时,应注意其专业胜任能力,财务审慎调查必竟不同于审计,它需要有专业经验的、高素质的人员,若受托人不能及时地完成,则有可能使交易贻误有利时机,而如果调查、分析结果与事实有较大的出入,则由此而作出的决策可能会给委托人造成难以挽回的损失。

(二)明确进行调查的范围、完成时间。在签订委托协议书时,必须明确调查的范围、完成时间,所委托的调查、分析事项,应是委托人尚不明确、但有可能对并购交易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有时,并购方可向其财务顾问或进行财务审慎调查的会计师事务所咨询拟调查的范围。不明确调查范围,受托的会计师事务所无法开展工作;调查范围过小,则可能不足以达到预定的目的,而调查范围过大,则必然意味着调查的工作量和成本的上升,并且可能会导致交易决策不能及时进行。事实上,会计师事务所在调查过程中,可能会不断发现委托人事先未考虑到的事项,根据其反馈意见随时调整财务审慎调查的重点,可能会对正确作出交易决策起到更有效的作用。

(三)正确运用财务审慎调查的结果,并购方必须将对并购对象财务审慎调查的结果与商业调查、法律审慎调查的结果综合起来考虑,以决定是否进行该项交易,不做调查或仅仅从其中某项调查的结果就作出决定难免有轻率之嫌,难以对股东作出负责任的交代。

三、会计师事务所如何做好财务审馆调查

就接受委托的会计师事务所而言,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一)明确委托的条款。在开始工作前,受托的会计师事务所必须与委托方就双方的职责范围达成一致,签订委托协议书。协议书应包括调查范围及委托目的、委托双方的责任与义务、受托方的工作时间和人员安排、收费、财务审慎调查报告的使用责任,协议书的有效期间、约定事项的变更、违约责任等。

应该说明的是,受托方如一开始就确知己方并无足够的人力或专业能力、或者无法在委托方限定的时间范围内完成委托事项,则不应冒然签署委托协议书。

(二)选派有专业胜任能力的工作人员。与审计相比,财务审慎调查是一项高收入的业务,这是因为其报告与委托人所拟进行的交易有关。该交易可能导致收购或兼并的对象的所有权或资本结构发生重大变化,而给收购或兼并的一方或双方带来巨大的收益。按照西方惯例,从事财务审慎调查的会计师事务所,除正常收费外,还可收取一定比例的“成功费”。没有相当的专业知识和经验,是决不能胜任调查、分析任务的,所以应注意选择熟悉交易对象的行业特征、专业能力强、业务素质高的工作人员从事这项工作,并应确定至少有一位事务所的高层领导负责该项业务,以保证工作的质量。版权所有

(三)及时、高效地完成委托事项。财务审慎调查一般分为计划、调查与分析,报告阶段。

1、计划阶段。在计划阶段,财务审慎调查的项目负责人应根据与调查对象的有关负责人的交谈、查阅有关介绍性的资料来制订书面的工作计划,并获得事务所相关负责人的批准。在此阶段,应特别注意要进行项目风险评估。对项目风险的评估一般会影响到工作人员的选派。项目风险越高,则越应派经验丰富的人员。通过项目风险的评估,还可能会建议委托人扩大或修订财务审慎调查的内容,从而涉及到委托协议书的有关条款的变更。

2、调查、分析阶段。此阶段实际上可细分为如下几个步骤:

第一、事实调查。是指运用观察、查询等取证方法,来搜集充分、适当的资料。应尽量避免搜集的资料过多或者不完整、不准确,避免遗漏重要的资料。

第二、分析。会计师事务所在搜集了足够、相关的资料后,应运用专业手段、方法,将其整理成为委托人易于理解的形式。因为财务审慎调查报告的使用者往往并无足够的时间、精力去看会计师所搜集的所有资料。分析的重点应是财务数据、非财务数据,以突出数据之间的关系。如财务数据的分析,应让委托人了解到近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资金变动情况。

第三、解释。如果说分析的目的是将所搜集的大量资料以分析的方法整理成委托人易于理解的形式,解释则更多的带有会计师的专业意见,以给委托人提供有意义的指引。其目的在于,使委托人对并购对象的业务性质、管理层的经营理念和思路、金融和市场背景、并购中可能会遇到的重大问题等有一个较为清醒的认识,为此,需对拟并购的对象的总体情况发表意见,对拟进行的交易从正、反两方面发表意见(但不应比较正、反两方面说明交易应否进行,这应该由委托人管理层来决定),对交易双方在谈判期间可能会涉及到的问题发表意见;对拟进行的交易完成后可能会发生的问题发表意见。解释工作一般由经验丰富的人员来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