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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执法

道路交通执法

道路交通执法范文第1篇

一、指导思想

以国家、省、市有关道路交通平安法律、法规为依据,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依照预防和整治相结合,专项整治和综合整治相结合,路面管理和源头管理相结合的工作方式,进一步更新管理理念,拓宽管理思路,改革管理模式,充分运用科学的方法和手段,集中力量,集中时间,对影响我市道路交通的突出问题进行综合整治,努力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发明平安、疏通、文明、和谐、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工作目标

一)全市道路交通疏通。交通事故明显减少,交通死亡事故得到有效遏制;客运车辆、危险品运输车辆事故和涉及中、小学生交通事故明显下降。

二)道路基础设施和平安设施建设得到改善。各类占道问题得到改善;疏通工程建设达到二等管理水平。

三)机动车辆超速、超载、疲劳驾驶、无证驾驶、酒后驾驶和乘骑二轮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

四)建立完善交通平安社会化管理机制。全市人民交通平安意识明显增强。

五)实施公交优先战略。以满足公共停车需要。

六)乡村区和县城区区域内不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重特大交通事故。

三、主要任务

一)加强道路交通秩序管理

1.严厉打击机动车各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各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严格依照道路交通平安法律、法规。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各类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采取坚决措施,集中进行整治。整治的重点是酒后驾车,飙车竞逐,开霸王车、特权车;超员、超速、疲劳驾驶、逆向行驶;乱停乱放,随意掉头,随意变卦车道,不按规定让行、通行;拖拉机、农用运输车辆违法载客、进入市区;运输建筑垃圾、渣土车辆道路遗撒;运输化学危险品车辆和货运车辆严重超载等违法行为。通过整治全年机动车守法率要达到95%以上。

2.加强对行人、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的专项整治。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广泛发动群众。制定具体的路段管理责任规范,把整治的重点放在辖区的主、次干道上,做到逐区包片、逐路包段、层层分解落实。中心城区有关部门要组织群众深入到长青路、清水河路、五一大街、胜利路等主要干道、路口及盛华大街、向阳大街、市府大街、古宏大街、西坝岗路等城乡结合部,上路参与交通协管,维护交通秩序。要开展形式多样的交通平安宣传活动,广泛深入宣传交通法规和安全常识,提高全民交通守法意识。对行人不走人行横道、斜穿道路、跨越隔离护栏、非机动车闯红灯、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违法行为,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平安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要在新闻媒体上予以公开曝光。全年中心城区主要道路行人守法率达到80%以上,非机动车守法率达到85%以上。

3.加大对占道经营的整治力度。工商、卫生、城管执法、住建等部门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防止因占道经营阻塞交通,引发事故,确保道路平安疏通。

4.加强重点区域、重点路段路面管控。中心城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以向阳大街以北。西坝岗路以东,建国路以西范围内乡村核心区域为交通管理的重点区域;以滨河路、清水河路、胜利路、西坝岗路、建国路和五一大街、商务街、建设大街、工业横街、盛华大街、市府大街、向阳大街“五纵七横”道路网为重点路段;以长青路口岗、张家口宾馆岗、南口岗、四中岗、工业横街岗、公安大厦岗、盛华大街东口岗、世纪豪园岗、向阳大街东口岗九个岗区为重点路口;以长青路市委、市政府门前区域,帝达、帝广门前区域,附属医院门前区域,文化广场区域,火车北站周边区域,上下学的学校门前为重点部位,加大路面管控力度,合理安排警力,强化路面勤务,提高民警见警率和管事率,保证上述重点区域、重点道路、重点路口、重点部位道路交通秩序平安、有序,交通环境良好。

二)做好中小学、幼儿园校车的监管和整治工作。教育、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深入排查摸底。没有参与专业检查、检查不合格或有严重交通违法信息记录的不得发放校车许可证,坚决杜绝使用平安技术条件不合格车辆、报废车辆、非法改装车辆接送学生。对校车驾驶人进行全面登记,加强交通法制和安全教育,掌握其平安驾驶情况。

三)加强对客运行业的平安管理。交通运输、安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对客运企业的客运车辆进行全面排查。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要与客运企业签定交通平安责任状,并对所有司乘人员进行不少于1次/年的交通平安宣传教育,年底进行交通平安评估,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的客运企业,要勒令其停业整顿。要进一步规范出租车、公交车站点的设置,特别是要在中心城区主要道路、路口设置方便群众乘坐的足够数量的出租车“落客点”和候客通道,遏制随意停车,随意揽客现象。

四)加强危险化学品运输平安管理。交通运输、安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加强对从事化工、石油、天燃气等危险化学品运输的企业、车辆和人员的资质管理。以及危运车辆驾驶人员、押运人员、装卸人员的基本情况和动态。严格执行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报制度,加强动态监管,对无证运输、超载、超速行驶及不依照规定时间、路线行驶的车辆一律依法从重处分;对存在事故隐患的车辆,立即下发整改通知书,责令停运整改,决不允许隐患车辆上路行驶。

五)完善道路交通平安设施建设。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平安法》及《国务院道路交通平安法实施条例》要求。确保达到规范、合理、齐全、平安的要求。要尽快完成中心城区胜利路、五一大街、盛华大街道路中心隔离设施的设置及沿线支路禁左标志、让行标志,车辆掉头区、人行过街横道区域标志、标线的设置工作。年内建成集勤务指挥调度、交通流量监测、交通信号控制、道路视频监控、交通违法检测、交通诱导设施等功能于一体的中心城区智能化交通管理系统。制定出台《张家口市停车场管理方法》现有67处3800个各类停车泊位的基础上,中心城区主要道路再增加10处500个临时停车泊位,以满足公共停车需要,使停车难问题得到有效缓解。

六)建立健全各项道路交通平安制度。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进一步建立健全道路交通平安信息抄告制度和道路交通平安“问责”制度。配合军队、武警部队加强对军车驾驶人的管理。交通运输部门对被抄告的专业运输企业和个体经营户要依法予以奖励教育,并及时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反馈奖励教育情况。

七)深入开展创立“四化示范路”和“文明交通示范路口”活动。中心城区确定胜利路、五一大街、市府大街为四化示范路。深化认识,深入宣传,广泛发动,密切配合,力争在年内完成创建任务,为提升乡村交通管理工作出精品、树典型。其他县、区要确定2个文明交通示范路口,1条四化示范路,高标准、严要求,确保年内完成创建任务。

八)加强道路交通平安宣传教育工作。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大交通平安宣传教育力度。设置电子或永久性大型宣传牌,向社会各界展出交通事故肇事图片;中小学开展以交通平安为主题的征文、演讲竞赛,培养中小学生的交通平安意识;针对机动车驾驶人开展百日平安竞赛活动,努力营造良好的交通平安氛围。城乡结合部村交通平安宣传普及率达到60%以上,各中小学校达到100%居民社区达到90%以上,企事业单位达到100%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更是缓解我市当前严峻的道路交通平安形势的迫切需要,各级各有关部门一定要以对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富平安高度负责的态度,充分认识做好道路交通秩序集中整治活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措施,把道路交通秩序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二)各司其职。既要依照各自分工,狠抓落实,又要密切配合,互相支持,互通情况,共同采取措施,加强管理,力争形成齐抓共管、综合治理、标本兼治的良好工作格局。

道路交通执法范文第2篇

按照县人大通知要求,我代表县人民政府,把我县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情况,向县人大检查团作以简要汇报:

今年5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一法一例”)已经正式实施。这“一法一例”充分体现了以人为本、与民方便的原则,与每一个行人、驾驶员和家庭都有着密切的关系。它给中国老百姓带来了对人的生命的尊重、对守法公民的尊重以及对交通执法人的惩戒。“一法一例”的颁布实施,对于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护人身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的财产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提高通行效率都具有非常重要的规范、制约和指导作用。

一、贯彻实施“一法一例”的基本情况

县政府十分重视“一法一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工作,加大了法律法规的宣传和行政监督执法工作的力度,把这项工作纳入了重要日程,摆上了重要位置,做到了学习、宣传、落实有计划、有步骤、有行动。切实保证了“一法一例”在县域内的宣传普及和贯彻实施。

(一)加强领导,加大“一法一例”的学习宣传力度。

一是成立组织,加强对“一法一例”贯彻实施的领导。县政府及道路交通职能部门高度重视“一法一例”的贯彻实施工作。交通、公安、农机等部门都专门成立“一法一例”贯彻实施领导小组,由局长亲自挂帅,主管副局长具体组织实施,召开了专门会议进行详细的安排和部署,都把贯彻实施“一法一例”工作纳入了重要日程。

二是组织交通法规的理论学习,提高实际应用能力。“一法一例”颁布之初,县政府就把“一法一例”的学习工作放在了首位,组织交通、公安、农机部门干部认真进行了学习,使每一位行政执法干部都能在较短的时间内熟知法律法规内容,深刻理解法律法规的真正内涵,提高应用法律法规的实际能力。交通、公安、农机等职能部门也都召开了专项会议和培训班,组织工作本系统工作人员认真学习“一法一例”,做到了全员参与,透彻领会,强化训练、提高应用。

三是举办形式多样的学习宣传活动。为了使“一法一例”更好地为广大群众所了解,更好地服务于群众和服务于社会,我们开展了一系列的学习、宣传工作。采取出动宣传车、张贴标语、发宣传单、挂过街横幅、设咨询台、组织秧歌队、电视领导讲话和“一法一例”专题讲座等多种形式,全方位、多渠道、多层面广泛宣传“一法一例”,扩大“一法一例”的宣传覆盖面,使之逐步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深入人心。全县共出动宣传车12台次,印发传单20000多份,悬挂过街横幅20多条,发表道路交通法律法规专题电视讲座5次,通过这些行之有效的学习宣传形式,极地大提高了广大群众的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提高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守法自觉性,更加明确了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意识。

(二)强化措施,切实抓好“一法一例”的贯彻执行。

半年来,县政府为了切实有效地贯彻执行好“一法一例”,主要加强了四项工作:

一是开展了集中整治交通秩序专项行动。为了深入落实“一法一例”,充分发挥法律法规的重要作用,提高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按照“一法一例”要求,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集中整治交通秩序专项行动,在开展集中整治交通秩序专项行动中,重点注重了“一法一例”在执法过程中的实际应用,通过实际执法来提高执法人员对“一法一例”的理解和运用,通过实际执法来提高群众的守法意识。

二是清理行政执法主体,加强执法队伍素质建设。“一法一例”颁布后,我们按“一法一例”的规定,对全县道路交通行政执法主体进行了彻底的清理,对执法主体进行了重新登记。把原来由农机部门管理的农用运输车辆移交由公安交通部门管理。为正确贯彻实施“一法一例”,我们对道路交通行政执法队伍进行了整顿,要求各部门选调事业心强、素质高的人员从事道路道路交通执法工作,做到持证上岗。对执法人员进行了“一法一例”重点培训,对考试合格者发放了吉林省行政执法证,保证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工作人员都能按照“一法一例”规定依法行政。并经常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建立完善内外监督机制,举办各类培训班,加深对“一法一例”的学习理解,剖析典型案例,使执法队伍素质得到了明显提高。同时,注重发挥案审机构作用,杜绝了执法随意性,案件审理做到规范有序,程序合法,从而保证了公开执法、公正执法、公平执法。

三是强化路政管理和道路养护工作。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了道路交通标志。半年来,共投资20000多元,新增设路牌4个,做到了县内国、省干线、县、乡公路道路标志齐全,设置醒目。拆除公路控制区内围墙2处,木板房两所,马路工厂2个,清除路边柴草垛12处,制止公路打场晒粮5起、擅自开通路口3起,侵路经商18起,确保了道路畅通无阻。半年来,共投资60多万元,对道路进行了养护,补坑糟5071处,9400平方米,处理翻浆路段21处,385平方米,小修路段12处,1500平方米,清理路边垃圾8000立方米,平整平交道口13处,270平方米,基本达到了路路平坦,条条畅通,为交通运输提供了良好的通行环境。

四是加强道路运输管理。道路运输是一项事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工作。按照“一法一例”的要求,我们积极加强道路运输的管理工作,消除各类隐患,制止道路运输违章行为,保证运输安全。对营运车辆实行四不准:车辆达不到技术标准的不准参加营运;没有上岗证的司乘人员不准上车;超员超限车辆不准出站出场;易燃易爆物品不准进站上车;在客运站设立了“三品”检查站,配备了“三品”检查员,进行严格检查,较好地预防了爆炸事件的发生。对运送危险物品的车辆进行了严格管控,对手续不全和违章上路的车辆,坚决进行了查处。半年来,共查处5台次违章运送危险物品的车辆,纠正了违章运送,减少了恶性事故的发生。

二、工作中存在问题

半年来,我们在学习、宣传、贯彻实施“一法一例”工作中,做了大量工作,各职能部门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但也存在着许多问题和不足。一是学习宣传方面仍存在死角死面;二是具体贯彻实施时,有个别执法人员对“一法一例”理解的还不够透彻,有时运用法律条文不够准确;三是对重大违法案件打击力度不够;四是部门之间配合不够默契等。上述问题我们将在以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

三、下步工作打算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抓好对“一法一例”的学习、贯彻实施工作,充分发挥交通、公安、农机等部门的职能作用,形成合力,加大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素质,使“一法一例”得以正确的贯彻实施。

一是继续加大学习、宣传“一法一例”工作力度。要抓住有利时机,调动各方面的积极因素,采取集中宣传与日常宣传相结合方法,重点发挥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作用,经常播放“一法一例”方面的知识讲座、新闻采访、重点案例跟踪调查等节目,努力扩大学习、宣传“一法一例”覆盖面,进一步提高全民道路交通安全意识,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小陈老师工作室原创

二是进一步加大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要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充分发挥交通、公安、农机等执法主体的作用,走部门联合办案的路子,形成合力,严厉打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营造更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道路交通执法范文第3篇

县人大检查团:

按照县人大通知要求,我代表县人民政府,把我县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情况,向县人大检查团作以简要汇报:

今年5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一法一例”)已经正式实施。这“一法一例”充分体现了以人为本、与民方便的原则,与每一个行人、驾驶员和家庭都有着密切的关系。它给中国老百姓带来了对人的生命的尊重、对守法公民的尊重以及对交通执法人滥用职权的惩戒。“一法一例”的颁布实施,对于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护人身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的财产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提高通行效率都具有非常重要的规范、制约和指导作用。

一、贯彻实施“一法一例”的基本情况

县政府十分重视“一法一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工作,加大了法律法规的宣传和行政监督执法工作的力度,把这项工作纳入了重要日程,摆上了重要位置,做到了学习、宣传、落实有计划、有步骤、有行动。切实保证了“一法一例”在县域内的宣传普及和贯彻实施。

(一)  加强领导,加大“一法一例”的学习宣传力度。

一是成立组织,加强对“一法一例”贯彻实施的领导。县政府及道路交通职能部门高度重视“一法一例”的贯彻实施工作。交通、公安、农机等部门都专门成立“一法一例”贯彻实施领导小组,由局长亲自挂帅,主管副局长具体组织实施,召开了专门会议进行详细的安排和部署,都把贯彻实施“一法一例”工作纳入了重要日程。

二是组织交通法规的理论学习,提高实际应用能力。“一法一例”颁布之初,县政府就把“一法一例”的学习工作放在了首位,组织交通、公安、农机部门干部认真进行了学习,使每一位行政执法干部都能在较短的时间内熟知法律法规内容,深刻理解法律法规的真正内涵,提高应用法律法规的实际能力。交通、公安、农机等职能部门也都召开了专项会议和培训班,组织工作本系统工作人员认真学习“一法一例”,做到了全员参与,透彻领会,强化训练、提高应用。

三是举办形式多样的学习宣传活动。为了使“一法一例”更好地为广大群众所了解,更好地服务于群众和服务于社会,我们开展了一系列的学习、宣传工作。采取出动宣传车、张贴标语、发宣传单、挂过街横幅、设咨询台、组织秧歌队、电视领导讲话和“一法一例”专题讲座等多种形式,全方位、多渠道、多层面广泛宣传“一法一例”,扩大“一法一例”的宣传覆盖面,使之逐步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深入人心。全县共出动宣传车12台次,印发传单20000多份,悬挂过街横幅20多条,发表道路交通法律法规专题电视讲座5次,通过这些行之有效的学习宣传形式,极地大提高了广大群众的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提高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守法自觉性,更加明确了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意识。

(二)强化措施,切实抓好“一法一例”的贯彻执行。

半年来,县政府为了切实有效地贯彻执行好“一法一例”,主要加强了四项工作:

一是开展了集中整治交通秩序专项行动。为了深入落实“一法一例”,充分发挥法律法规的重要作用,提高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按照“一法一例”要求,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集中整治交通秩序专项行动,在开展集中整治交通秩序专项行动中,重点注重了“一法一例”在执法过程中的实际应用,通过实际执法来提高执法人员对“一法一例”的理解和运用,通过实际执法来提高群众的守法意识。

二是清理行政执法主体,加强执法队伍素质建设。“一法一例”颁布后,我们按“一法一例”的规定,对全县道路交通行政执法主体进行了彻底的清理,对执法主体进行了重新登记。把原来由农机部门管理的农用运输车辆移交由公安交通部门管理。为正确贯彻实施“一法一例”,我们对道路交通行政执法队伍进行了整顿,要求各部门选调事业心强、素质高的人员从事道路道路交通执法工作,做到持证上岗。对执法人员进行了“一法一例” 重点培训,对考试合格者发放了吉林省行政执法证,保证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工作人员都能按照“一法一例”规定依法行政。并经常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建立完善内外监督机制,举办各类培训班,加深对“一法一例”的学习理解,剖析典型案例,使执法队伍素质得到了明显提高。同时,注重发挥案审机构作用,杜绝了执法随意性,案件审理做到规范有序,程序合法,从而保证了公开执法、公正执法、公平执法。

三是强化路政管理和道路养护工作。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了道路交通标志。半年来,共投资20000多元,新增设路牌4个,做到了县内国、省干线、县、乡公路道路标志齐全,设置醒目。拆除公路控制区内围墙2处,木板房两所,马路工厂2个,清除路边柴草垛12处,制止公路打场晒粮5起、擅自开通路口3起,侵路经商18起,确保了道路畅通无阻。半年来,共投资60多万元,对道路进行了养护,补坑糟5071处,9400平方米,处理翻浆路段21处,385平方米,小修路段12处,1500平方米,清理路边垃圾8000立方米,平整平交道口13处,270平方米,基本达到了路路平坦,条条畅通,为交通运输提供了良好的通行环境。

四是加强道路运输管理。道路运输是一项事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工作。按照“一法一例”的要求,我们积极加强道路运输的管理工作,消除各类隐患,制止道路运输违章行为,保证运输安全。对营运车辆实行四不准:车辆达不到技术标准的不准参加营运;没有上岗证的司乘人员不准上车;超员超限车辆不准出站出场;易燃易爆物品不准进站上车;在客运站设立了“三品”检查站,配备了“三品”检查员,进行严格检查,较好地预防了爆炸事件的发生。对运送危险物品的车辆进行了严格管控,对手续不全和违章上路的车辆,坚决进行了查处。半年来,共查处5台次违章运送危险物品的车辆,纠正了违章运送,减少了恶性事故的发生。

二、工作中存在问题

半年来,我们在学习、宣传、贯彻实施“一法一例”工作中,做了大量工作,各职能部门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但也存在着许多问题和不足。一是学习宣传方面仍存在死角死面;二是具体贯彻实施时,有个别执法人员对“一法一例”理解的还不够透彻,有时运用法律条文不够准确;三是对重大违法案件打击力度不够;四是部门之间配合不够默契等。上述问题我们将在以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

三、下步工作打算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抓好对“一法一例”的学习、贯彻实施工作,充分发挥交通、公安、农机等部门的职能作用,形成合力,加大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素质,使“一法一例”得以正确的贯彻实施。

一是继续加大学习、宣传“一法一例”工作力度。要抓住有利时机,调动各方面的积极因素,采取集中宣传与日常宣传相结合方法,重点发挥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作用,经常播放“一法一例”方面的知识讲座、新闻采访、重点案例跟踪调查等节目,努力扩大学习、宣传“一法一例”覆盖面,进一步提高全民道路交通安全意识,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二是进一步加大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要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充分发挥交通、公安、农机等执法主体的作用,走部门联合办案的路子,形成合力,严厉打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营造更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道路交通执法范文第4篇

关键词:交通 行政执法 规范化一、交通行政执法现状

交通行政执法工作是实施“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基本方略的重要领域之一,新的时期对我国依法治理交通提出了更高、更新的要求。

现在我国公路事业快速发展,机动车辆大幅度增长,但道路交通管理体制相对滞后,目前被允许合法上路的公路路政、运政、规费稽查等机构,各自行使自己的职责,管理范围各有侧重,使用的法律、法规各不相同,工作中不能很好配合,这样既增加了被管理相对人的负担,又容易制造矛盾。有时同一性质的行政执法,或同一类型的行政执法,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独立单位同时行使行政执法职能,或同一个单位内有多个行使不同行政执法职能的部门。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不断健全,公民法律意识日渐增强,对行政执法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但是,许多地方在此方面存在空白及相关规定不配套等现象,依法行政工作难以落实,造成执法效率不高,不利于建立和维护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的后果,在交通稽征工作中,减免公路养路费的范围过宽,在社会上形成部分特权车、挂靠车,干扰了正常的征收秩序。

二、我国交通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

通过借鉴一些学者的归纳总结,笔者结合我国道路交通行政执法的现状,认为目前道路交通行政执法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法定程序不够完善,行政执法不够严格。交通立法工作相对滞后于交通事业的发展。立法层级总体较低,有些领域甚至缺乏必要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依据,造成行政执法的依据不够充分,不能适应依法行政的要求。有些领域虽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依据,但有些规定不相一致,甚至相互矛盾,执法人员适用时有时不够准确,影响了交通行政执法的严肃性。

(2)交通行政执法监督体制不够完善。我国交通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起步比较晚,监督制度不完善,甚至不配套;对具体行政行为的监督多,对抽象行政行为的监督不够;事后监督多,事前和事中监督不够,不能形成有效的监督机制。执法监督机构不健全,力量薄弱,力度不足,不能有效地防止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现象的发生。

(3)执法体制不合理。道路交通部门的行政执法门类有十个之多,由于道路交通行政执法机构比较复杂,法律规定不够细化,执法主体职能交叉,各有各的职责范围,在执法过程中各自为政,互相之间不能有效地协调配合,部门保护主义严重。

(4)执法主体不够明确,队伍素质有待提高。交通行政执法与公安、城建、渔政、水利等其他执法部门或多或少尚存在职责交叉,交通部门内部在各执法门类之间也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着职责交叉、职责不明的问题。

三、新形势下规范化执法的要求

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要立足于基层,立足于实践,在现有的条件下,侧重于从内部管理、追究惩罚等内部机制入手,全面推进基层执法规范化建设,是新形势下行政执法的必要条件。进行行政执法改革要遵循以下原则:

(1)执法体制模式、队伍建设模式和执法运作模式综合实施原则。道路交通行政执法水平的提高,依靠执法体制模式、执法运作模式和队伍建设模式的综合实施,三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

(2)对“行政权力制衡和行政保障相结合”原则。缺乏制衡的权力必定腐败,缺乏保障的行政则注定软弱。为保证交通行政执法权行使“不滥不滞”,特提出“行政权力制衡与行政保障相结合”原则,对交通行政执法的制衡机制实行“四个分离”。

(3)以人为本,文明执法原则。基于上层建筑服务于经济基础,交通行政执法模式服务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这一大前提,应通过道路交通行政执法综合实施模式中的队伍建设模式、执法运作模式,切实提高执法人员的素质,规范执法行为,将执法理念真正从“管理”转变为依法“服务”相对人。

(4)权责统一、理顺关系原则。道路交通行政执法综合实施模式,应当保证道路交通行政执法权的统一有效施行,保证权力的行使“不滥不滞”。有权无责容易恣意妄为而滥用权力,有责无权则难以作为而效果差,因此执法主体应权责统一。真正形成权责明确、关系顺畅、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道路交通行政执法体制。

四、交通行政执法的改革的实施途径

(1)从思想认识入手,转变执法理念。规范执法的首要任务就是端正思想,这是实现执法为民的前提和基础。端正思想,首先就是要引导人员深入学习社会主义法制理念,牢固树立“执法质量是交通行政执法工作的生命线”的理念。

(2)从总结经验入手,发扬传统优势。传-帮-带是提高人员执法能力最直接、最快捷、最不计成本的好方法。基层执法部门的领导担负着培养人、教育人、引导人的重要职责,要不失时机地教育和引导人员做好交通行政执法工作的荣誉感和自豪感,进一步牢记自己的使命,提高自己的素质。

(3)从强化措施入手,严格教育培训。提高人员的执法水平是整个交通行政执法工作中的基础性、保障性工作。提高人员的执法水平,首先要在严格落实“三学一考”的基础上,采取集中培训和个人指导相结合,学习教育和案例剖析相结合的办法,有计划有步骤地对人员进行法制培训。

(4)突出重点,严查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坚持警情指导警务,加强事故成因和特点的分析,有的放矢地查处严重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突出违法行为。充分利用现有的固定监控点,加大路面查纠重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力度,引导民警查纠各类违法行为;加强巡逻执法,提高警车巡逻时间和密度,促使道路交通参与者特别是驾驶员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规,养成良好的交通习惯。

(5)树立良好公众形象,促进警民关系的和谐。警察公共关系是公安机关通过双向信息传播,树立公安机关良好形象,赢得公众理解,支持和合作,最大限度获得公安事业成功的一种管理功能和工作艺术。重视警察公共关系建设既是顺应社会发展潮流的明智之举,也是公安工作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趋势,更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

参考文献:

[1]姜明安.《行政执法研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

[2]杨海坤,章志.《中国行政法基本理论研究》,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

[3]周佑勇.《行政法基本原则研究》,武汉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

[4]陈奇星.《中国公共行政监督机制现状分析与对策思考》,载《国家行政学院学报》2003

年第3期.

[5]陈伟炯.《交通行政执法模式改革的依据、目标和原则》,《上海海运学院学报》2003.3

道路交通执法范文第5篇

为认真贯彻落实《 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修正案)》(以下简称《修正案》)第57、76条规定,按照市政府关于道路交通安全“基层基础年”相关工作要求,确保及时有效制止和纠正乡村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县政府决定调整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委托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乡村道路交通安全监管执法权限。调整后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乡村道路交通安全监管执法权限为:

为切实做好乡村道路委托监管执法权限调整有关事宜,经县政府同意,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及时交接权限,明确监管责任。本月23日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与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重新签订乡村道路交通安全行政执法委托协议书(见附件1),及时调整执法的范围、权限和方式。在新的行政执法委托协议书签订之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仍按原行政执法委托协议书执行;新的行政执法委托协议书签订后,按新的行政执法委托协议书执行。

二、加强培训指导,提升执法水平。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要对乡镇(街道)道路交通安全机构工作人员开展《修正案》专题培训,指导各乡镇(街道)建立相关执法制度。要按照《行政处罚法》和《修正案》及执法监督等规章制度要求,加强委托执法日常检查和监管,开展执法考核工作,发现乡镇(街道)执法人员出现执法过错,应及时纠正,避免“委托了事”、“监管缺位”,切实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