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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利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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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利用方案

土地利用方案范文第1篇

一、工作任务

总结评价上一轮规划的实施情况,开展经济建设、社会发展与生态保护中土地利用的重大战略问题研究,分析全县土地利用现状和土地开发利用潜力,核定土地利用现状数据,开展土地利用专项规划编制工作,提出规划期间土地利用的目标和原则,按照上级下达的规划控制指标,确定全县土地利用结构,科学划分土地利用区域,合理安排土地利用的产业空间布局;确定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用地;提出保障规划实施的政策措施;建立和完善规划管理信息系统。

规划修编以年为规划基期年,2010年为近期目标年,2020年为规划目标年。规划范围为本县行政管辖范围内的全部土地。

二、资料收集

收集具有真实性、现实性和权威性的资料,是做好规划编制工作的前提条件。

(一)基本要求

1.资料应采用政府统计部门和主管部门核准的资料,以确保资料的可靠性。

2.资料数据统一采用国际标准单位,小数点后保留2位小数。

3.收集从年至今能满足近10年有关分析评价所需资料。

(二)主要内容

1.经济社会基础资料

在县发改局、统计局、国土资源局、建设局、交通局、水利局、林业局、农业局、规划局、计生委、旅游局等相关部门收集经济社会发展资料。

2.现状资料

收集各有关部门行业土地利用、区域划分、产业空间布局的现状资料及现状图。

3.规划及专项调查资料

收集人口发展预测、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年年各部门中长期规划及行业用地、区域划分、空间布局的规划资料,尤其注意收集重点项目、重点区域的规划资料和相关的规划图件。

三、分析与预测

(一)资料整理

对收集的资料进行整理汇总,分析资料的真实性、现实性和权威性,对主要的综合性数据,要形成电子版本,便于参与专项规划编制的各单位互通信息、数据共享。

(二)用地现状分析评价

1.分析评价自年以来土地利用的总规模、结构布局、重点项目建设与实施和用地总量增减变化情况。分析效益增量与用地增量之间关系,年均用地增加量等。

2.分析土地利用投资强度、土地利用率、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和土地利用单位面积产量、产能、产值与税收效益,以及各类型用地单位产值占地面积,并与国内外进行横向对比分析,对建国以来的历史数据进行纵向对比分析。

3.从土地利用现状情况,全面分析土地利用在投资强度、利用率、利用效益和土地生态环境建设等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产生问题的原因。

(三)指标预测

1.分析趋势

根据规划区域内的社会、经济发展和土地利用状况,预测规划期内用地的规模及远景发展趋势。

2.预测依据

指标预测的依据包括县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上级相关规划目标、相关行业“十一五”规划、各部门专业性建设项目用地定额标准等。

3.预测原则

规划指标的预测要依据定额标准进行。采用标准要充分考虑节约和集约利用土地,在同一取值范围内尽可能取下限值。

行业用地指标预测应充分与其他相关部门行业规划相协调,避免重复建设项目用地。对多部门共同利用、可能产生重复统计的面积,要提出协调的意见和建议。

4.预测方法

(1)人口预测。人口规模的预测主要有自然增长法和回归分析法;城镇人口预测主要有劳动力平衡法和单因素分析法。

(2)用地预测。城乡居民点建设用地预测主要有总体平衡法、人均定额指标控制法和回归分析法;独立工矿用地预测主要有用地定额法;交通、水利用地预测根据其行业标准,采用用地定额指标法;建设用地需求量预测要根据《湖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修订〈建设用地定额〉指标(试行)的通知》(湘国土资发〔〕26号)的相关规定和行业标准进行。

(3)其他预测方法。指标预测还应进行纵向和横向对比分析。纵向为对本行业用地的历史数据进行分析,找出用地变化趋势规律,测算规划期间的用地需求;横向与国内相似县份进行比较,分析在同等经济水平下的用地需求量。

5.预测结果可行性分析

要对规划指标预测结果进行可行性分析,从资金保障、区位条件、资源容量、生态保护等方面进行可行性分析。

四、专题研究与专项规划

(一)专题研究

1.专题设置

根据工作方案要求,本次总体规划共设置4个重大问题专题研究:

(1)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实施评价;

(2)县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研究;

(3)县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和布局研究;

(4)县土地利用与生态建设协调发展研究。

以上专题均由湖南师范大学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承担。

2.专题研究内容

专题研究内容根据省国土资源厅和市国土资源局有关文件要求确定。

3.专题研究成果

专题研究成果由专题研究报告、图件、附表组成。

(二)专项规划

1.专项规划及承担单位

根据县实际情况,共设置12个专项规划:

(1)县开发园区用地规划,由县发改局、工业园负责;

(2)县城镇建设用地规划,由县规划局负责;

(3)县城乡居民点建设用地规划,由县规划局、新村办负责;

(4)县交通用地规划,由县交通局、公路局负责;

(5)县水利设施用地规划,由县水利局负责;

(6)县电力行业用地规划,由水电责任公司和郴电国际分公司负责;

(7)县耕地及基本农田保护规划,由县国土资源局负责;

(8)县土地开发整理规划,由县国土资源局负责;

(9)县农业用地规划,由县农业局、畜牧局负责;

(10)县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由县林业局负责;

(11)县自然保护区规划,由县林业局负责;

(12)县旅游用地规划,由县旅游局负责。

2.专项规划的内容要求

(1)基本要求

各专项规划主要内容:①明确规划指导思想、战略目标和规划原则;②对用地数量和结构在全县各乡镇进行分解;③结合部门“十一五”规划的相关内容,确定土地利用区域及空间布局,明确土地用途管制要求;④提出行业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目标和提高土地产出效率措施;⑤明确本行业用地生态保护及防止水土流失、土地污染的措施和办法;⑥明确重点项目的数量、各项目的用地面积、结构和空间布局;⑦提出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2)其他要求

①县城镇建设用地规划应分析全县城镇体系发展历史、布局和区域基础,剖析全县城镇用地现状及存在问题;按照走新型城镇化道路的要求,确定全县城镇体系的等级规模结构和空间分布,预测确定县城及其他建制镇和重点集镇建设用地控制规模,提出城镇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的主要途径,制定规划的实施保障措施。②城乡居民点建设用地规划应把握全县城镇体系规划要点,明确城镇村各级用地总规模,以大比例尺图件明确县城及其他建制镇和重点集镇建设用地控制规模和空间布局,提出建设新农村用地调整的原则、方针、步骤和优化村庄布局方案。③水利设施用地规划应对全县水土流失现状和演变的趋势进行分析,对预防整治水土流失的任务做出安排,明确水土保持监管和保护的地区和项目。④土地开发整理规划应对上轮规划实施以来土地开发整理工作取得的效果及存在问题进行分析;对耕地后备资源及开发整理潜力进行分析;对各地区实现耕地占补平衡的能力和异地补充平衡提出方案。⑤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应提出全县在规划期内的生态退耕目标与地区分布,划分林业用地功能区,提出林业用地各功能区的管制规则;⑥农业用地规划应提出规划期内畜牧、水产、园地的用地总规模与地区分布,提出园地、养殖水面、牧草地的重点建设项目用地及区域布局,制定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3.专项规划成果要求

专项规划成果包括规划文本、规划说明、规划图件和规划数据集。

专项规划文本一般采用章节格式,要求语言精练,表述清楚,依据充分,分析透彻,重点突出,资料准确,数据齐全,方案可行;各专项规划的基本内容应当有准确的现状分析,明确的指导思想,合理的规划目标和指标,有切实可行的结构调整方案、用地布局方案及切实的保障措施。

专项规划说明一般采用章节格式,内容包括规划编制的工作过程、规划采用基础数据的来源、规划中重大问题的解决办法、规划用地指标的预测方法和依据、规划目标确定的依据、上级规划落实情况、土地用途管制规则确定的原则与依据和与其他规划协调的情况等内容。

规划图件一般应包括行业土地利用现状图件和行业土地利用规划图,必要时可补充相关专题图件。规划图件编制应达到行业技术规范标准并符合土地利用专项规划图件的要求。

规划数据集主要由行业发展现状数据、相关基础数据、规划成果数据等构成。

五、总体规划大纲编制

(一)编制要求

1.综合专题研究的成果。将前期工作阶段中重大问题的研究结论进行汇总和综合,作为编制规划大纲的基础和依据,在此基础上结合县经济社会发展的趋势,形成全县土地利用战略的总体思路。

2.汇总专项规划的初步成果。主要是对各行业、各部门的用地需求进行协调平衡,形成土地利用规划初步方案。

3.初步落实上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控制指标。根据郴州市规划要求,对分配到我县的各项指标进行分解并具体落实。

4.落实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特别是需要在土地利用方面实施的约束性、预期性目标。

5.初步划分土地利用的功能和用途区域。以各专项规划的要求为基础,以保障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目标为原则,开展区域划分工作。

规划大纲初步方案要采用多方案筛选和比较,按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要求进行取舍。

乡镇规划大纲在县级规划大纲和控制指标指导下,结合各乡镇具体情况,参照以上方法编制。

(二)大纲文本内容

规划大纲格式要求为篇章式结构。要求用词精炼,重点突出,文字规范,措辞准确,有理有据。内容应包括:1.引言,主要介绍规划大纲的内容;2.总则,主要包括规划指导思想、规划原则、规划依据、规划期限和范围;3.对上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实施评价结论;4.土地利用现状及潜力分析;5.土地利用战略;6.规划方针、主要目标、主要控制指标和本轮规划与上轮规划的衔接等;7.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重点简述规划对土地利用结构的调整和对土地利用布局的安排;8.规划分区和空间管制;9.规划方案的可行性、效益和环境影响评价;10.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和机制创新。

(三)大纲说明编制要求

规划大纲说明应明确规划编制的指导思想、目标、原则及重点;总结规划大纲编制的流程;说明规划大纲编制的技术路线;对基础数据的采用进行说明;列出主要规划指标的预测方法和依据;说明规划分区的方法和依据;分析规划大纲编制过程中重大问题的解决方法;说明规划大纲编制阶段完成的主要规划成果。

(四)规划大纲成果

包括规划大纲文本、说明、图件三部分。规划大纲图件中要有专题研究与专项规划的现状图、分析预测图,专项规划的规划设想及示意图,总体规划图。

六、规划协调与平衡

(一)协调的原则

1.以保障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与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的用地需求为准则;

2.落实上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分配给我县的约束性指标;

3.坚持《土地管理法》规定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原则。

(二)协调的内容

1.土地利用现状数据。统一采用国土资源部门确定的土地利用分类、总面积、结构等标准。

2.人口与经济发展主要指标。现状数据应采用统计部门的法定数据,规划数据应主要采用发改委确定的各项指标,其他有关数据应采用专业部门的权威数据。

3.专项规划用地指标。专项用地规划指标的协调以上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下达给我县的约束性指标及有关用地定额标准为基础进行协调。

4.空间布局的协调。依据我县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和有关发展战略,对全县范围的用地空间布局进行协调。

(三)综合平衡

以全县国土总面积和上级下达给我县土地利用的约束性规划指标为依据,以确保我县社会经济健康快速发展为准则进行综合平衡。

各项规划指标应分解落实到乡镇,并作为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基本依据。

(四)协调平衡的方法

主要是召开专家、领导、部门和乡镇负责人参加的咨询会议,协调部门之间和乡镇之间规划出现的问题,形成处理意见和建议报县规划领导小组审定。

七、用地布局与重点项目

(一)产业用地布局与用地分区相结合。各专项规划根据本行业用地分区的要求,凡涉及“分区”和“区域保护”等方面内容的,应编制分区规划图,并在规划中对不同区域用地提出相应的管制规则和用地措施。

(二)用地空间布局与相关规划相协调。各专项规划进行产业用地分区时,应考虑相关规划的分区,避免造成冲突。如在基本农田保护规划中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的地域不能再设置为建设用地区。

(三)应突出重点项目和重点工程。各专项规划应以重点项目表的形式进行汇总,表中应体现重点项目的投资额度、用地规模(特别是占用农用地和耕地的数量)、用地选址、用地时序和占用耕地的补充及占用基本农田的补划等内容。

重点项目安排应符合“十一五”规划,符合产业发展规划,投资应达到一定的额度要求,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选址应符合相关限制性规划的要求,要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凡是在城镇规划圈内的重点项目用地,不列入重点项目表,主要统计独立选址的重点用地项目,以避免与城镇规划用地相冲突,造成用地的重复计算。总体规划应根据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的趋势筛选各专项规划中的重点项目,合理安排重点项目用地。

八、总体规划成果

(一)总体规划成果组成

县级总体规划成果由主件和附件两部分组成。主件包括总体规划文本、总体规划编制说明、数据集和规划图件;附件包括专项规划、专题研究报告及其他相关成果。

乡级规划成果由总体规划文本、总体规划说明、规划图件构成。

(二)总体规划文本

总体规划文本应采用条文格式,做到内容全面、重点突出、思路正确、结构严谨、语言精炼、措辞规范。文本内容应达到以下要求:

1.最大限度的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对土地的需求。在指标控制下,确保建设用地布局合理。对不同条件下各乡镇的土地利用指标进行分类控制,提出与之相应的用地要求。

2.促进土地资源的节约集约利用。明确土地集约节约利用的现状指标和规划指标,明确规划期内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潜力和规划目标。

3.实行严格的耕地保护政策。明确对耕地的保护,特别是对基本农田的保护,合理确定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的保护面积,并把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指标分解到各乡镇,制定合理的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措施。

4.实行严格的土地用途管制。制定土地用途管理规划政策。实行用地区域性重点控制,建制镇建设用地规模逐个控制,集镇和村庄建设用地规模总量控制,对基本农田、各类园区、各类保护区等要按区域进行用地规划控制。

5.实行用地指标控制。耕地占补平衡、新增建设用地、耕地开发、土地复垦、土地整理等指标要分解落实到乡镇。

6.落实用地项目。确定重点建设项目布局、用地规模及耕地占补平衡方案。

(三)总体规划文本说明

“说明”是针对总体规划文本的说明,一般采用章节式结构。在对上一轮规划实施情况及存在问题、规划修编的必要性、规划的指导思想和原则、编制规划的工作过程、基础资料的来源、指标分析、方案的形成、规划方案论证修改、协调与平衡、公示与听证的过程、成果图件的编制方法等进行说明的同时,应着重对规划主要内容的说明。

规划主要内容的说明,一般包括:土地利用现状;人口分析预测;规划期间土地供需状况;规划目标确定的依据和指标落实的情况、反馈协调情况;各类用地结构与布局调整指标确定的方法和依据;土地用途分区及其管制规则、管制用途确定的方法和依据;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安排的依据;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用地安排的依据;规划供选方案的论证和评价;与其它相关规划的协调情况;拟定规划实施措施的依据。

(四)总体规划图件

包括县及各乡镇土地利用现状图()、县及各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2006—2020)、县重点建设项目布局图(2006—2020)、县及各乡镇土地利用分区图(2006—2020)。

1.土地利用现状图

现状图应准确反映土地利用现状的分类、面积和分布范围,其它内容应适当综合,各地类的现状面积应为经过核定的年10月31日止的数据。成图制作中,按比例尺调整的技术要求进行各要素的综合处理。

2.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

规划类图件包括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重点建设项目布局图、土地利用分区图等。应主要反映各类土地利用区,重点项目,城镇、集镇、交通、水域、水利工程等用地规划的位置、面积及范围。要定性、定量、定位、定序地反映规划期内不同时段的土地利用信息。要以核定后的现状图为工作底图,将土地利用分区、基本农田保护区、重点建设项目、重点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位置和范围等主要规划内容准确地标示在图面上。成图制作中,以保证定位准确为原则,增、减底图地物信息,同时按图面信息负载能力,附以标准详细的文字注记。

(五)总体规划成果的公示

总体规划成果形成后应组织专家咨询委员会进行审查,对主要规划指标的方案实行听证、公示制度,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技术单位根据公示期间收集的意见,经过筛选整理后,选择合理的意见修改完善成果。

九、规划数据库建设

规划数据库建设是信息化建设的重要工程之一,是实现规划信息化管理的基础,是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重要成果内容。本轮规划要求建立覆盖全县的1:1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

(一)成果内容

1.图件成果: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县、乡图及国际标准分幅图)、城镇规模控制图、基本农田保护图及其它专题图件。

2.数据成果:含数据库体、标准分幅数据、指标数据。

3.表格成果:各类指标表及通过数据库输出的成果表格。

4.文字成果:技术设计书、技术报告、工作报告、自检报告。

5.部分建库中间成果:作业情况记录等。

(二)数据库建设成果要求

数据成果:文件命名、属性结构符合国家和省相关标准规范要求;关键字段值不为空且字段数据正确、内容齐全;要素采集误差和接边误差符合精度要求,无图形错误和矢量化丢漏现象;要素分层正确;图形拓朴关系正确;数据库运行正常,查询、统计、分析结果正确;图形、属性不重不漏,数量齐全。

图件成果:符合国家及省里相关标准规范要求,图内要素描述正确,图外整饰规范。

表格成果:表格种类齐全,格式规范,内容正确。

土地利用方案范文第2篇

关键词:土地利用;规划数据库;质量控制

1建设依据

1.1数据库标准

本方案以《广东省县级土地利用规划数据库标准(试行)》及其修订文件《关于印发县级土地利用规划数据库标准(试行)修订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0〕222号)为建库标准,适用于广东省县级和乡镇级土地利用规划数据库的建设。

1.2软件和格式要求

本方案采用ArcGIS Desktop 9.2为建库软件,数据库格式为Personal Geodatabase,能与Microsoft Access软件实现较好的兼容。

根据建库标准和数据格式要求,土地规划数据库分为空间数据库和非空间数据库。其中空间数据库采用分层的形式,通过Feature Dataset(要素集)管理Feature Class(要素类)图层。非空间数据库直接通过Table(表)进行管理。

1.3数据库内容

空间数据库包括8个数据集:

①基础地理要素

管理图层:XZQH(行政区划)、XZQJX(行政区界线)、ZJFH(注记符号)、DGX(等高线)、GCZJD(高程注记点)。

②基期环境要素

管理图层:MZLYZY(面状旅游资源)、XZLYZY(线状旅游资源)、DZLYZY(点状旅游资源)、MZJCSS(面状基础设施)、XZJCSS(线状基础设施)、DZJCSS(点状基础设施)、XHZH(蓄洪滞洪区)、ZYKC(主要矿藏区)、DZZH(地质灾害易发区)。

③土地利用要素

管理图层:DLTB(地类图斑)、XZDW(线状地物)、LXDW(零星地物)。

④土地规划地类要素

管理图层:QMDLTB(期末地类图斑)。

⑤土地用途分区要素

管理图层:YTFQ(土地用途分区)。

⑥土地管制分区要素

管理图层:JSYDGZQ(建设用地管制区)。

⑦土地利用活动要素

管理图层:JBNT(基本农田)、JBNTZBQ(基本农田整备区)、BZNTJS(标准农田建设)、YSGD(验收耕地)、JSYDGZBJ(建设用地管制边界)、ZLFKKF(整理复垦开发)、CZJSKZQ(村镇建设控制区)、STHJ(生态环境建设)、KFQ(开发区)、CYZYY(产业转移园)、TQSPJSYD(提前审批建设用地)。

⑧重点建设项目要素

管理图层:MZJSXM(面状建设项目)、XZJSXM(线状建设项目)、DZJSXM(点状建设项目)。

非空间数据包括15个属性表:TKZB(调控指标表)、TKZBLS(调控指标落实表)、JGNZ(结构调整表)、GDNT(耕地农田表)、JBNTDL(基本农田地类表)、JSYDKZ(建设用地控制表)、JSZYZB(建设占用指标表)、JSYDFLZL(建设用地分类增量表)、YDFQMJ用地分区面积表)、YDPH(用地平衡表)、ZDJSXM(重点建设项目表)、ZLFKKFB(整理复垦开发表)、BCGD(补充耕地表)、RJJSYD(人均建设用地表)、GDBYL(耕地保有量表)。

2建设流程

建设的流程可以分为三大步骤:数据提取、规划建库、质量控制。

图1土地利用规划数据库建设流程

2.1数据提取

将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数据库的图层成果转换成ArcGIS可以识别的Shapefile格式,并作修复处理,作为规划数据库建立的基础。

2.2规划建库

建立空间数据库:

①基础地理要素的创建:从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数据库中提取的XZQH图层需要按照建库标准重新建立字段名以及按标准赋属性值。在此图层基础上通过面要素类转换成线要素类,得到XZQJX图层。数据库中的注记符号图层使用Annotation Feature的表达形式。

②基期环境要素的创建:基期环境要素的图层按需要从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数据库提取整理,或者从其他基础资料中提取整理得到。

③土地利用要素

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数据库中的地类图斑和线状地物、点状地物图层均能与规划数据库的土地利用要素图层对接,添加GHFLBM(规划分类编码)和GHFLMC(规划分类名称)字段,作为数据库基数转换后的现状土地分类。

④土地规划地类要素

QMDLTB图层是整个规划数据库的核心,它是得到其他规划图层的前提和基础。需要在图层中添加辅助字段,包括基本农田信息、用途分区信息、空间管制信息、土地利用活动信息、重点建设项目信息等。在此基础图层上按照规划数据库标准进行融合(dissove)整理,分别得到符合数据库标准的期末地类图斑。

⑤土地用途分区要素

在上一步骤中按照用途分区信息字段进行融合,添加字段和赋值就可以得到土地用途分区图层。

⑥土地管制分区要素

同理,得到建设用地管制分区图层。

⑦土地利用活动要素

土地利用活动图层较多,同理,得到所需要的图层。

⑧重点建设项目要素

重点建设项目的面状建设项目可以根据期末地类图斑底图的建设项目信息提取得到,线状建设项目和点状建设项目需要另外创建Polyline(线)文件和Point(点)文件来实现。

建立非空间数据库:

通过Access和Excel来对Table格式的非空间属性数据表进行输入和编辑。

2.3质量控制

①人检:人工检查的项目包括:数据库冗余信息检查、文件命名和存放的规范性检查、注记信息完整性检查等,使其能够符合机检的一般要求。

②机检:采用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检测软件对数据库进行计算机自动检测,检测的项目包括:数据库完备性检测、几何错误检测、元数据检测、拓扑错误检测、数据接边检测、图斑剖分检测、约束性指标检测、城镇建设区合理性检测、基本农田被占用检测、新增基本农田合理性检测、禁止建设区检测等。

数据库通过了机检代表一个合格的数据库建设完成。

土地利用方案范文第3篇

关键词:水利施工;软土地基工程;软土层;低透水

1软土地基的性质特点

(1)软土是软土地基的组成基础,软土是软土地基的主要土壤成分,主要的软土种类有泥炭成分、泥质粘性土成分、淤泥质成分等,这些土壤具备松散性的特点,其内部孔隙比较大,含有丰富的水分,但整体强度偏低,难以承受过高的地面压力。受到软土地基构成成分的影响,软土地基的整体强度比较低,具备高压缩、不均匀性的特点,由于其疏松的软土土壤性质,导致其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容易出现地面坍塌、崩裂等状况。(2)淤泥质粘性土是部分软土地基的主要构成部分,其具备较差的透水性。水利施工过程中,难以实现水分的及时性排出,为了提升水利施工软土地基的施工效益,进行排水固结法的应用是必要的,提升软土地基的整体稳定性。随着水利施工应用体系的日益健全,水利施工规模日益扩大,施工整体总量也在不断扩大,在实践施工工作,更容易出现软土地基塌陷问题,如果单位物体的压力高于软土地基的承受力,地基地面很可能会出现塌陷状况,从而不利于实际水利施工工作的开展。区别于其他土壤特性,软土地基具备高压缩性的特点,从而导致软土地基出现快速性沉降状况。随着水利工程规模的日益扩大,水利工程总量不断增高,这加快了软土地基的沉降速度。各种土层是软土地基的组成成分,这些土层性质存在差异性的特点,各个土质之间的强度、密度等的差异性,很可能会引发施工建筑倒塌事故。

2软土地基处理过程中的注意点

(1)为了提升水利施工的整体质量,进行软土地基施工准备体系的健全是必要的,这需要实现施工设备维修环节、施工技术选择环节、施工材料检查环节等的协调性,提升施工设备的运作稳定性,做好施工场地的清洁性工作,实现施工顺序的协调性,做好施工材料的准备工作,确保施工水平的有效提升,严格按照软土地基的施工规范进行操作。在水利工程施工过程中,做好水利工程的建设级别规划是必要的,实现施工建设方案的择优选择,在国家级水利施工中,需要进行高质量施工标准的制定,在软土地基的处理过程中,确保其整体施工质量体系的优化,进行工程成本与施工质量关系的深入分析。(2)在软土地基施工过程中,需要进行软土地基施工技术的选择,选择的依据是软土地基的施工规模及工作量,进行合适的软土地基施工方案的选择。在大规模水利施工中,砂垫层法是常见的工程施工方案,该方案具备良好的工程性价比。在软土地基施工过程中,需要进行施工时间的分析,根据工程施工工期,进行软土地基处理方案的选择,确保软土地基的有效性加固,进行适宜性软土地基方案选择,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实现软土地基处理工作效益的提升。

3软土地基应用方案的优化

(1)在软土地基处理过程中,进行换填管理模式的应用是必要的,实现对软土的代替,满足水利施工地基设计工作规范,提升地基设计的整体质量。在换填管理施工过程中,为了提升工作效益,需要做好大型机械设备的选择性施工工作,将不利于地基施工的软土质挖出来。根据水利工程软土基的施工要求,进行合适土质的使用,做好地基的夯实工作,提升水利施工的整体效益。替代软土质的土壤具备多样性的特点,内部构成主要有鹅卵石、粗砂、碎石等,通过对这些混合物的利用,有利于提升填充地基的整体稳定性。填土土质具备多层化,矿渣及碎石通常填充地基的首要土层,通过对该项施工策略的应用,有利于提升地基的整体透水性,有利于提升软土地基的整体强度,有利于提升地质的整体质量。灰土及素土通常处于地基的第二层,在地面物体荷载作用的影响下,实现桩体建筑平衡性的提升,确保了地基受力的均匀性,有利于增强地基的整体稳定性。砂石处于地基的第三层,有利于实现淤泥土质气体及水的定时排出,有利于提升土质的整体结固性,实现地基整体承载力的提升。在工程实践过程中,需要根据实际工作要求,进行换填管理法的应用,提升软土地基的整体处理效益。(2)排水砂垫层是软土地基处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内部包括一系列的泥炭、淤泥质粉土等,有利于提升土质的排水性,有利于土质强度的提升,实现土质压缩性的降低。在软土地基的施工过程中,通常需要进行高渗水砂垫层的铺设。随着水利工程量的不断增加,软土层具备更高的受力性,水分主要通过砂垫层进行渗透,有利于稳固软土地基结构,提升软土地基的整体强度,满足水利工程建筑施工要求。为了避免出现地下水反渗情况,进行砂垫层粘土层的铺设是必要的。在砂垫层的选材过程中,选取粗砂、鹅卵石等高强度透水性材料,不仅实现了软土地基的有效透水性,也有利于提升施工地基的整体强度。在砂垫层工作模块中,提升地基基坑的固定性工作是必要的,实现砂垫层材料的充分性搅拌,做好地基夯实环节,实现地基底部整体排水性的提升,进行引水槽的建立,做好渗透水的定时排放工作,避免出现水分倒流状况。化学固结法是一种良好的软土地基处理方法,通过对化学材料的使用,确保软土地基填充环节、改造环节等的协调,有利于提升软土地基的整体强度,实现软土地基压缩性的降低,有利于提升软土地基的整体承载能力,满足水利工程建筑的地基设计规范要求。灌浆法、硅化加固法等是主要的化学固结方法。(3)在灌浆法工作过程中,需要进行气压、石灰石材料等的有效利用,做好软土地基的填充工作,实现对淤泥质粉土等的有效性加固,确保软土地基整体承载力的提升,从而满足水利工程软土基施工规范的要求。在软土地基填充模块中,需要进行高柔韧性、高强度人工合成材料的使用,实现软土施工及高新材料环节的有效协调,确保软土质整体柔韧性的提升,提升软土地基的整体稳定性,避免软土地基出现坍圮、倒塌、变形等情况。在软土地基断裂、沉降过程中,通过对软土地基的有效性利用,实现沉降范围的有效性阻止,有利于软土地基稳固性的提升。硅化加固法实现了对氯化钙、硅酸钠化学反应性质的应用,实现胶状凝聚物的形成,实现对软土地基组织的有效性黏合,有利于提升软土的整体强度,满足了水利工程建筑地基设计的规范要求。深层搅拌法的施工模式类同于灌浆法模式,实现水泥等物质的充分性搅拌,确保软土及水泥的均匀混合性,水泥凝固后,有利于提升软土地基的整体强度。(4)物理旋喷法是软土地基处理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在软土地基的处理过程中,需要实现喷头的不断向下深入,通过旋转喷射高速性的维持,进行混合加固物的喷出,通过对这种地基处理方法的使用,有利于提升软土地基的切向硬度,避免软土地基出现横向变化状况,从而提升软土地基的整体强度。

4结束语

为了适应现阶段水利施工工作的要求,进行软土地基应用方案的优化是必要的,这需要根据具体施工环境,进行软土地基处理技术的应用,从而有效提升软土地基的整体稳固性,解决软土地基施工过程中的问题,提升水利施工的整体效益。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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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房万领,李学云,田德培,等.天津城市建设工程地质稳定性综合分析[J].地质调查与研究,2016(01).

土地利用方案范文第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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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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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郑永流:《法律判断大小前提的建构及其方法》,载《法学研究》2006年04期.

[10]土地出让金制度与地方政府行为.

最后访问时间2012-6-1

[11]加强土地出让金监管 遏制土地出让金使用乱象

最后访问时间2012-6-1

[12]我国土地出让金:现状、问题及政策建议.

土地利用方案范文第5篇

关键词:土地利用规划;公众参与;必要性

中图分类号:F30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4)05-0-02

一、公众参与的必要性

土地利用规划中的公众参与是指在区域土地利用规划过程中,充分调动规划区域内各个利益主体的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深入到土地利用规划中来以优化区域土地利用的合理配置,维护各个利益主体的既得利益,实现区域土地利用的可持续经营,保证区域内社会经济环境协调发展的过程。

首先,公众参与是土地利用规划的内在要求。土地利用规划不单是消极的管理,还包含了积极的引导。土地利用规划涉及社会、经济的各个方面,涉及规划区域内部每一个人。一个好的土地利用规划,能够切实解决问题,能够通过规划的实施使社会福利有所增进,有利于经济发展,有利于产业结构的调整,有利于促进生产力的提高。因此,编制一个好的土地利用规划,仅靠政府官员的政治抱负、规划专家的精英谋略而缺乏公众的积极参与是远远不够的。我国建国以来几十年的土地利用规划之所以会落得“规划规划,不如领导一句话”的境地,其中一个重要原因便是土地利用规划脱离了社会,甚至连形式上的公众参与也没有。

土地利用规划的最初出发点和最终归宿只有一个,那就是:增进整个社区福利。政府只能对土地利用作出规划,不可能也没必要包揽全部土地利用,土地的具体利用主要是由公众来实施和完成的。因此土地利用规划一方面理所当然地要吸收公众参与,让公众了解和领会土地利用规划的精神,另一方面也要让土地利用规划体现公众的意图。土地利用规划仅仅由政府召集专家“垄断操作”、“封闭管理”是不够的,只有吸收公众参与的土地利用规划,才能做到“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最后批准的规划才能切合实际,才容易实现预期的效果。这就要比由政府部门关起门来苦思冥想搞出的土地利用规划更有生命力,更有权威性和群众基础。

其次,土地利用规划是在对土地资源状况、潜力和各行业用地需求充分了解的基础上对土地利用、区域经济及社会环境多方面发展所作的统筹安排和综合部署。土地利用规划具有强制性、整体性、战略性和长远性等特点,其规划效应涉及规划区内的每一个人。只有通过公众参与,反映各个利益主体的相关利益,才能实现规划的有效性,达到预期效果,尤其是对规划过程中的弱势利益主体(如农民阶层)的利益保护,更是需要通过公众参与到规划中来才可能实现。

第三,土地利用规划中的公众参与,能够使社会各个利益主体均参与到规划中来,这样有利于促使规划过程中调查研究的深入、实现对有关建设项目选址的合理布局和土地利用方式的优化配置,弥补规划专家在规划过程中难以发现的规划问题,如对人文景观的保护,就要求规划方案的拟订和规划的内容应更为完善,切合区域客观实际。通过公众的积极参与,公务员、多学科专家、不同层次的社会人员与土地利用规划专家的质疑探讨等双向或多向交流,能促使土地利用规划更加合理和完善,具有现实指导意义。

第四,公众参与是通过规划切实保护耕地的重要保障。要对耕地实行用途管制,严格控制耕地向非农用途转变,土地利用规划是基础、是“龙头”,也是一个重要的手段。土地利用规划蓝图要转变为现实,需要全体社会成员的参与,需要社会成员按照土地利用规划的意图与精神行事,自觉遵循土地利用规划来实施、调整自己的用地行为。缺乏公众参与的土地利用规划,公众遵照实施的意愿下降,公众对维护土地利用规划权威性的责任感和自觉性就会减弱,土地利用规划就不可能真正得到贯彻落实,人们按照土地利用规划保护耕地的意愿也就会大打折扣,对滥占耕地的行为也会缺乏监督的意愿。

第五,公众参与对土地利用规划的实施也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对规划实施的监督,不应该仅仅是上级对下级的监督,这将是片面、不科学的,只有在广大公众的参与和监督下,规划内容的实施过程才可能避免违背、破坏规划的行为,才能使公众自觉维护土地利用规划的权威性,进一步强化土地利用规划的有效性。

二、公众参与各层次的地位和作用

土地利用规划是一个完整的体系,从上到下包括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省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市(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以及乡村级土地利用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的行为主体一般分成三部分:各级政府、土地利用规划专家以及社会公众,他们面对同一规划方案会有不同的观点和看法。不同等级土地利用规划的作用和规划侧重点也不同:有些主要起控制作用,有些主要起具体执行、贯彻实施作用。不同公众参与在不同级别土地利用规划中的地位和作用程度必然不同。

公众参与的积极性不同。作为社会公众的个体,每个人都有着自身的利益,对与自己有切身利害关系的问题,关注程度和参与的积极性无疑更大。低级别的土地利用规划一般都是详细的具体规划,是上一级规划的分解和在更小范围的展开,与公众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而更高级别的土地利用规划一般是对下级规划的控制和统筹安排,是更大区域、更大范围的规划,更强调战略意义上的规划,主要考虑长远利益而不是眼前利益,与社会公众的亲密度降低,公众参与的积极性也就减弱。

公众参与的有效性不同。越是高级别的规划,越注重规划的战略意义,更多的是注重平衡,强调对未来的影响和把握,对当前的指导作用降低,所考虑问题的层面、规划方法也是大多数公众所不关心和不了解的。这些必然导致公众参与不同级别土地利用规划的有效性不同。

我们对于不同级别土地利用规划,必须考虑到公众参与规划的地位和作用。例如:乡村级土地利用规划或者社区级规划,是规划体系中最详细、最具体的规划,也是与乡村、社区公众的利益最息息相关的规划,所以必须以社会公众的意见为主,使公众成为这类规划的主体,而政府和规划专家们应该起到引导和协调的作用,保证规划的顺利制定和施行;对于全国性或省级土地利用规划,我们应当更注重政府和规划专家的作用,但不能因此否定公众参与的必要性,社会公众应在其中起到完善和补充作用。

三、当前土地利用规划过程中公众参与存在的问题

第一,土地利用规划中公众参与尚未成为土地利用规划中的一个必备环节,缺乏明确的法律法规提供制度保证。

第二,土地利用规划过程尚具有一定的不透明性,大部分公众不能直接参与到规划中来。

第三,规划过程中公众参与对象不具有代表性且参与程度较低。规划所涉及的各个利益主体在公众参与中没有得到充分体现,规划中个别利益主体的合法权益甚至存在被剥夺的现象(如规划区内农民的利益和需求未能得到充分反映等)。

第四,公众意见未能及时反映给规划编制单位的现象时有发生。地方职能部门在规划决策前也很少征求公众的意见,一味突出经济发展的用地需求,忽略部分规划存在对象利益的现象较为普遍,有的地方甚至还出现隐瞒和欺骗广大群众的现象。

第五,在规划方案制定和实施过程中,对于规划方案的确立和,存在地区上的差异。

总的来说,我国公众参与制度在土地利用规划中的建立和实施还处在起步阶段,在实际规划过程中还存在很多不足,公众参与的对象和范围还不够明确,在实施过程中也存在很多尚待解决的问题。

四、公众参与的方式和手段

由于公众参与在不同级别、类型土地利用规划中地位和作用的不同,因此在公众参与的方式和手段上,应该根据公众参与的可操作性和成本效益原则等,针对不同级别、类型土地利用规划采取一些不同的方式或组合。

首先,可以根据一定的原则将土地利用规划体系细分为几个层次,例如:第一层次-乡村(社区)级土地利用规划和县级土地利用规划;第二层次-省级土地利用规划和全国土地利用规划。

对于第一层次规划,政府应该大胆放权,管理权限下放实质上为公众参与提供了可能性,政府把某些原来由政府包办的社会功能“交还”给社会,让社区公众真正成为规划的主体,政府等主要发挥引导和协调功能。公众参与可以采用一些方式和手段:如利用电视、报纸等多种途径,向公众说明规划意图,发放有关资料及参考材料,公布各种有关法规及情报信息,让社区公众积极参与。设立乡村(社区)规划办公室,专为规划提供信息和资料,以此作为政府和公众沟通的渠道,提供公众发表意见的途径和空间。努力使政府理解公众的意图,做到公开、公平和公正,力求政府与公众之间下意上申、上意下达的渠道通畅;走访听取公众意见,了解规划地区的土地利用情况及其他特殊情况。对特殊问题要反复研究,关心少数人的意见,要客观、具体、全面地把群众的真实感受和意愿收集上来,做好多方面参与规划方案的准备,而不仅依靠专家对统计资料的分析;社区公众在规划小组中要占较大比例,这样才能切实保证规划按照社区的长远利益进行。

第二层次规划应该更多体现政府、规划专家的主导作用,公众参与应采取“公众评议”,而不是“公众听证”的方式,使得规划更多的考虑整个省和国家的发展而不是短期的具体利益得失,体现规划的前瞻性和战略性。公众参与主要起着弥补政府、规划专家考虑不周的作用,使得规划方案更完善。规划可以采取:召开说明会和座谈会,土地利用规划专家就其提交的技术报告向社会各界介绍技术数据,分析技术问题背后的政策含义或者把初步规划方案的内容、初步设想等向公众说明,征求公众对初步方案或设想的意见,听取质询,发现遗漏的问题和初步方案需要修改的地方,要从不同角度广泛探讨,进行比较;召集有权利义务的关系者参加协商会,就规划方案中存在的某些有冲突的问题及实施规划的具体办法进行讨论,但要始终贯彻法律法规,对于不适当的要求,用讨论的方式合理协商解决,修改之后再公布,根据公众意见、建议等对土地利用规划方案有大的调整或变更,则要再次征询意见,同时可适当简化范围和程序以加快解决问题的速度。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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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王利敏,欧名豪,等.土地利用规划公众参与表达机制构建[J].生态经济,2010,01.

[3]许小亮.关于土地利用规划中公众参与的探讨[J].江西农业学报,201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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