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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工程建设监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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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工程建设监理规定

公路工程建设监理规定范文第1篇

    1公路工程全方位监理的作用

    公路上程建设监理是指具有相应资质的监理,企业接受建设单位的委托,承担其建设项日的管理工作,并代表建设一单位对承建单位的建设行为进行监控的专业化服务活动。是独立的、智力密集型的社会经济实体工程监理企业对哪些建设行为实行监理,要根据委托监理合同确定。对委托施工阶段监理的工程,工程监理企业只能根据委托监理合同利施工合同对施工行为实行监理)而对委托全过程监理的工程,监理企业要根据委托的监理合同以及勘察设计合同、施工合同对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的建设行为进行监理。目前的公路建设监理主要是在施工阶段委托监理有效地发挥施工过程监理的规划、控制、协调作用。监理工程师常驻现场掌握施土进程中各环节的详细情况,对工程质量、进度、费用、合同进行监理,使施工单位不敢忽视工程质量,并能帮助施工单位改善施工管理,对使用的材料、设备把关,达不到质量标准的不准进人施工现场,质量不合格的工程不准进人下道_工序施工这种严格的约束机制不仅促进施工单位自控系统的完善和发育,也保证了施工质量在建设工程实施的全过程中,工程监理可依据委托的监理合同和有关的建设工程合同对所有参与建设的各力一进行监督管理,由于这种约束贯穿r工程建设的全程,采用事前、事中、事后控制相接合的方式,有利于对工程建设的全过程进行监控、督导和评价,并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保证工程建设行为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制止建设行为的随意性和盲目性,协助建设单位实现满足预定功能质量标准的前提下,实现建设I一程本身的投资效益的最大化

    2公路工程监理的特点

    公路工程建设监理具有服务性、独立性、科学性、公正性的特点。公路[程建设监理是为建设一单位服务的。主要是规划、控制建设工程的投资、进度和质量,最终应达到的基本目的是协助建设单位在计划的目标内将建设工程投人使用监理单位与建设单位和被监理单位都是平等的主体关系。工程监理单位应当严格地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设计文件、工程建设技术标准、工程建设委托监理合同、有关建设工程合同等的规定实施监理,并强调事先监理和主动监理,及早发现问题,防患于未然。在监理工作中应能进行技术方案的经济比较,掌握可行性研究的方法、概预算的编制与审核等,掌握现代化的管理方法和手段。利用自己的知识、技能、经验、信息以及必要的试验、检测手段,为建设单位提供管理服务。这就要求从事工程监理的一单位应当由组织管理能力强、工程建设经验丰富的人担任领导,应当有足够数量的具备良好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既懂管理又懂经济法律知识,有丰富经验的管理人才厂监理工程师应当具备比其他专业工程师更全面的知识,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多年的设计、施L经验,只有这样才能担当起以自己的名义行使依法确立的工程监理合同中所确立的职权,用科学的方法发明和解决施工过程中存在的管理和技术问题,公正的为建设单位和承建单位服务。公正性是监理单位能够长期生存和发展的基本职业道德准则。在开展建设工程监理的过程中,工程监理企业应排除各种干扰,客观、公正对待监理的委托单位和承建单位。特别是当这两方发生利益或者矛盾时,工程监理应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和有关合同为准绳,在维护建设单位的合法权利时不损害施工单位的合法利益。

公路工程建设监理规定范文第2篇

关键词:质量 公路建设 监理 质量控制

在公路工程建设中,质量是工程建设的关键,任何一个环节、任何一个部位出现问题,都会给工程的整体质量带来严重的后果,直接影响到公路的使用效益,甚至返工重建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因此,质量是工程的灵魂和生命,质量管理是公路建设的生命线。一项工程若想获得最好的质量,不论是勘察、设计、施工或监理单位,还是业主,所有参与工程建设的单位都有不可推卸的责任,都要树立全员质量意识,这才是保证公路工程质量的根本。其中,监理单位受业主的委托代表建设单位,依据国家和政府制定、颁发的有关政策、法律、法规、技术标准、有关文件,以及经批准的建设计划、设计文件和依法签订的合同,采用严密的监理制度、特殊的管理方式,对建设项目质量形成的全过程中各阶段和各环节影响工程质量的主导因素进行全过程跟踪和全面监督与管理,预防、减少和消除质量缺陷,使交付使用的建设项目满足合同中明确规定的使用单位对适用性、安全性、可用性、可靠性、维修性、经济性和环境等方面的需要,促使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的投资、工期、质量按计划实现,最终达到工程建设项目合法、合理、科学、经济,使工程建设项目具有良好的社会效果。监理工作是公路工程质量控制的重要保障。

工程监理这一重要职能在国内基本建设领域,特别是高等级公路建设中,得到了长足发展;但与国际先进水平相比,仍存在相当大的差距。在现阶段如何加强对交通建设监理市场的管理和监督,提高监理工作质量,不仅关系到建设监理制度本身的完善和发展,更重要的是关系到国家大量投资的效益是否能预期实现,关系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否能健康发展。

本人结合几年来从事公路监理工作的经历,就加强公路工程监理方面谈些个人之见。

1、严格市场准入制度

业主在选择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时首先应进行严格的资质审查。对进入公路建设市场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及其人员的素质进行综合的全面的考察和考核, 保证有资质和能力的施工单位和能够真正做到公平、公正地完成监理任务的监理单位进入, 真正做到从源头上制止不合格企业进入公路建设市场。

2、制订好监理实施细则

监理实施细则是监理工作指导性资料,它反映了监理单位对项目控制的理解能力、程序控制技术水平。监理实施细则应有针对性、切合实际的可行性,要求专业性一定要突出,明显体现监理程序与监理方法。监理公司要根据施工合同和施工技术规范组织一批有经验的工程师共同商讨完成监理实施细则的制定工作,使合同的某些条款和技术规范更为具体、更为详细。

3、提高监理从业人员的素质。

工程监理是高层次的咨询服务工作,也是一项技术性、政策性、经济性、社会性很强的综合监管工作。因此对监理从业人员应具备的素质有很高的要求。监理单位必须努力提高监理从业人员的素质。监理人员更应时时具有危机感,不断拓宽和更新知识面,提高综合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从施工现场和施工过程中吸取第一手的、丰富而又全面的知识,不断总结实践经验,提高综合分析论证能力,提高总体素质,真正做到及时发现和妥善处理项目建设中遇到的种种复杂难题。监理单位在注重监理人员专业素质的同时,更应注重个人的人品, 保证监理人员能公平公正的开展工作, 廉洁自律, 真正担负起合同规定的监督管理职责。监理单位还应定期对现场监理人员进行全面考核, 加强管理, 对不合格监理人员坚决予以更换。监理工程师要审时度势, 正确处理好与工程建设各方之间的关系, 从大局出发, 顾客第一, 为业主服务, 对业主负责。

4、严格执行合同

监理单位必须严格执行有关公路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技术标准和规范。严格履行监理合同,监督工程施工承包合同的实施。监理人员应熟悉合同,了解和掌握监理工作的重点,及时处理发生的问题。严格执行合同是监理人员的最基本准则。

5、做好三抓,即抓重点工程、抓关键部位、抓薄弱坏节。

监理工程师应采取以点带线,以线带面的工作方法,保证全线的工程质量,以各标段的重点工程为突破口,带动全线工程。对分项、分部及单位工程则要抓关键部位和薄弱环节,监理严格把关,这些部位及环节的质量问题解决了,全线工程的整体质量也就上去了。

6、注重工程质量的宏观控制和微观控制相结合

所谓宏观控制,对于驻地监理工程师来说,即是面的控制。由于工程的项目比较多,特别是道路工程的路线比较长,难于管理,就要从大的总体方面多加控制,比如一定要要求承包人在机械设备、进场人员、材料合格等条件具备以后再开工;开工以后,加强巡视和旁站以保证工程质量。所谓微观控制,即是点的控制,也可以集中地说,就是试验控制,试验控制具有比较具体,科学性、数据性强等特点,是质量控制中的最为重要的环节之一。加强宏观控制和微观控制是工程质量监理中的重要环节,也是监理工程师所必须具备和掌握的基础知识。

7、坚持首件产品质量的控制。

监理工程师必须对路基的第一层填筑、第一根桩、第一片梁等所有首件产品的施工方案、工序质量进行认真控制,对成品进行认真质检,找出问题、总结经验、树立样板工程。不准许在同类产品中反复出现同类问题,必须有所改进和提高。

8、加强预防措施、消除隐患、防止事故的发生。

公路工程建设监理规定范文第3篇

关键词:公路监理;误区;措施

中图分类号:X734文献标识码: A

引言

随着我国监理行业从无到有的发展进程,我们发现在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的今天,现有公路工程监理体制已经越来越不适应当前的竞争环境,开始制约着行业的发展。因此,我们要不断的找出监理行业中存在的问题,加以分析、解决,建立一支稳定的监理队伍,为公司的长远发展储备人才,这样企业发展才有后劲,才能经受起激烈市场竞争冲击。

一、我国公路工程监理存在的误区

(一)现行的工程监理法律、法规建设不完善 我国现行的《公路法》、《公路工程施工监理办法》和《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等一系列法律、法规颁布实施,虽然有力地保证了公路工程监理事业的健康发展,但在具体的法律条文方面仍存在一些问题。首先,监理责任不明确。近年来,我国出现了不少重大的施工安全事故,均主张监理应对施工安全承担相应的责任。但是,要监理这方面承担责任,首先相关的法律、法规就应该对监理在施工安全监督方面的权力和责任作出明确的规定,而现有的法律对监理承担施工安全监督的责任并无任何具体的规定,且国内外的监理合同、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也无此类条款。其次,缺乏真正全面明确监理制度的法律文件。尽管国家要求在全国范围内推行工程监理制度,却将监理制度限定在施工阶段,使工程监理只能在施工质量方面进行管理;尽管《招投标法》从理论上界定了强制监理的法律范围,但是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却存在许多不规范行为,在市场里的不正当竞争现象也层出不穷。

(二)委托权责混乱 业主与监理是一种委托关系,业主是委托方,根据国际通行FIDIC条款规定,监理工程师是工程建设项目现场的唯一管理者,业主既然已经委托了监理工程师,就已经形成了一种委托关系,业主的意见和决策都应该首先传达给监理,由监理去与施工方进行交涉,业主的职责则是根据委托合同对监理进行管理。但是在我国目前公路建设实践中这种委托权责没有得到真正的体现,存在一些业主干预监理工作,不通过监理直接与工程施工方进行沟通,造成工程施工方与监理信息沟通不畅引起不必要的纠纷和误解。另外很多业主仅在施工阶段与监理沟通,在工程决策设计阶段缺乏沟通,监理接受委托后工程立即开工,造成监理工作难度加大,对于一些技术复杂程度高的项目尤其不利,委托合同应自工程决策设计阶段生效,权利职责就应按合同划分。

(三)监理机构模式不当 由于受历史因素的影响,大多数的公路监理单位仍为政府的行政机关或是事业单位团体,名义上独立,事实上还是不能脱离行政体系,内部监管体制不健全,这种发展模式是公路监理现在面临的一个误区。另外在文件招标过程中,只知道一味加强监理的责任,竞标唯一考虑的因素则是价格,能够把费用降到最低似乎才是最重要的,这也是监理发展的一个误区,低价竞标只能导致中标单位很难聘请高素质经验丰富的监理人才,监理工作形同虚设,服务质量难以得到保证。甚至某些监理人员与承包商串通获取不正当利益,对发现的工程质量问题不进行任何处理,这就违背了监理行业的初衷。

二、开展公路工程的监理工作应遵循的相关原则

首先,公路监理要依靠国家规范。公路建设的大部分开支是由国家财政拨款维持的,这就决定了此项建设的公益性,国家在建设工作中的参与是必不可少的。而监理工作作为公路建设质量的必要保证,也应当依靠国家的力量来对其进行规范化的推动。比如,国家应当针对公路工程建设的不同规模、不同投入及不同的建设条件等,为公路监理工作实施具体的法律条令,使监理工作在国家政策的强制力量下得以全面地实施。而且,国家还要以法令规范监理市场的主体行为,或者,国家还应该建立相关的监理工作的监督部门,并安排高素质的人才对公路监理工作的具体实施进行全面监督和定期评审,加大对不严格落实监理工作的建设企业的惩处力度等,以推动公路建设监理工作的有效监督。

其次,公路监理要通过建设企业来推动。公路建设的监理工作的实施,主要还依靠公路建设企业的主体性的发挥,只有建设企业自身具备深厚正确的工程监理意识及监理经验,才能够真正地达到对于监理水平的提升。公路建设企业相关领导当前时期一定要加强对于监理工作的分析,认识到实施监理工作对自身建设利益的保证,从而使建设工作在严格的监理环境中顺利实施。而且,公路工程的建设企业在选择监理单位和监理人员时,还一定要本着自身建设工程的实际情况,来选择高水平的监督单位和具备与实际相符的监理经验的人员,使自身建设工作能够得到有效的监督和管理。

最后,监理工作的实施要依靠监理企业对自身的规范。当前监理市场的良莠不齐,是监理水平低下的主要因素,这种因素不仅会导致监理工作无法得到有效的实施,还会使监理企业自身的经济利益受损。因此,要推动公路工程监理工作的有效开展,还应该积极地推动监理企业自身规范作用的发挥。监理企业要切实地为本单位制定有效的工作规章制度,并加强对于监理人员素质的综合技能和专业技能的培训,并对企业实施内部监控制度,使监理工作的开展能够得到工作规范和高素质的工作人员的推动,加强企业在监理市场中的竞争力,从而将不良企业排挤出监理市场。

公路工程监理工作误区的解决措施探究

(一)加大对公路工程监理人员的培训

及学习力度。一方面,公路工程监理企业应定期地安排监理人员学习公路工程监理方面的知识,加大对公路工程监理技术人员的培训力度,通过各种有效的培训方式调动公路监理人员学习的积极性,组织监理工程师培训、专业监理工程师培训、试验检测工程师培训以及监理员培训等,着力为道路建设培养第三方质量把关人队伍。同时选聘一些具有理论知识丰富,业务能力娴熟的专业监理人员对初次步人监理事业的工作人员进行实践指导,不断加强从业人员的业务能力,并且选拔一些优秀的公路工程监理人员赴国外发达国家学习监理业务知识,此外,监理人员不仅要加强自身专业知识技能的提高,还要熟悉相关的技术规范以及法律、法规,从而加快监理复合型人才的培养和储备。

(二)抓住监理工作重点

明确监理工作中重点是有序展开各项工作的重要保障,抓住饭点意味着能够合理协调施工中项目各方的利益关系,保持公路丁:程项目的平衡状态,切实按照合同中规定进行施工工作和工程的监督与管理,比如公路不同施工阶段监理工

作的重点就不尽相同,比如对路基施工对旧路基的处理重点为基底变化及旧路帮宽的施工工艺的要求等;桥涵施工重点在于钢筋混凝土与模板的应用管理;混凝上路而施工管理分为工序和工具的应用等。只有随时把握重点的变化情况,切实围绕核心展开工作才能够事半功倍。

(三)实行全过程监理 针对目前我国监理主要是在施工阶段起到作用,应该实行全过程管理,全过程管理包括事前控制、事中质量控制和事后质量控制。事前控制首先是要督促承包商确保自检体系的正常运行,然后做好工程的“预控”,在开工前应该进行业主、监理和承包商三方沟通。事中质量控制最主要的就是加强旁站监理,这是监理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其次是加强土方施工质量控制。事后质量控制要求监理对工程中的每一道工序进行巡视、旁站、抽样和检查,确保质量误差控制在允许的范围内,并及时做好资料整理工作并对工程质量作出综合评价。

(四)及时准确验收 监理首先要求承包商进行质量检查,使其确保工程质量达到标准,并使其认识到其应对工程质量负第一位的责任。在承包商自查之后,监理应该及时准确地进行全面验收,给予正确的评价。根据工程需要确定验收小组,评定项目落实到人,责任也落实到人,公平、公开、公正地对每个项目进行验收,进而做出正确的评价。一旦发现工程质量出现问题,监理应该通知业主及承包商,进行三方会谈,确定责任人,并要求承包商提出整改方案。

结语

公路工程建设不单单是一项公共交通建设工作,它还在诸多方面牵涉着国家和人民的利益,推动公路建设监理水平的提升,是使公路建设顺利投入运营的必要保证。因此,承包商、业主和监理工程师三方的共同努力,提高自身的专业知识素养,强化监理业务能力,提高管理水平,从而为规范和完善我国公路工程建设与制度出一份力。

参考文献:

公路工程建设监理规定范文第4篇

关键词:公路工程;监理招投标;问题;管理;系

公路工程监理招投标和施工招投标的过程相比,招投标的方式不很成熟,其中一般程序和工程的投标相比,由工程监理单位对建设项目的质量、投资、工期、安全、合同、信息等方面进行控制,监理在其中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

1 工程监理招投标的工作概述

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工程建设监理已经被强制实行,《招投标投标法》的颁布实施进一步对工程监理招投标提出了要求,明确规定了工程监理招投标的范围、办法、程序。关于工程监理招投标的宗旨,工程的受标人受到工程的业主的委托,对工程的监督、管理以及协调等方面进行协调服务,其中监理的服务制度影响到工程的管理水平、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和工程投资等方面的问题,具有特殊性。

2 工程监理招投标工作要求

(1)招投标人员数量要适宜,在进行招投标的过程,投标的人数要适宜,一般参与投标人的数量都是5家到7家最合适,因为进行投标的时候,监理招投标是对监理单位同监理服务的,为了能够寻找符合标准的单位,监理公司提供高水平的监理服务。如果参与投标的人过多,增大了工作量,在这个过程中会产生事倍功半的效果,影响公路的招投标进度。招投标的过程不要限制在投资这方面。一般好的工程质量,投资不会太低,在市场经济中招标人在选择监理单位的时候不要只关注价格竞争,要关注能力竞争这方面因素,监理招投标评审要和工程施工人员联系在一起。

3 工程监理招投标的主要环节

按照招投标的要求,把工程监理招投标工作划分成以下五个环节:(1)细致编制相关招投标文件,对参与招投标的企业进行资格审查。(2)相关的监理服务单位对工程进行限价或标底的限制。(3)招投标文件的评标方法的设定的方式。(4)建立完整的评标委员会,相关人员资历要高。(6)开标投标过程以及中标单位的审核。例如,江苏省公路项目招标的过程见图1,其中明确了各个环节中的招标问题。

4 工程招投标工作存在问题

4.1 关于建设主管部门和监督部门存在的问题

在建设主管部门和监督部门都存在一定的问题,需要在招投标制度这方面进行完善,我国目前还没有相关的招投标法规,现有的一些规定没有考虑招投标工作的特点以及工作的特殊性,相关的主管部门没有严格执法,对实际工作中的招投标活动以及指导等方面的监管程度不够,很多情况下都采用审批的形式代替监管,这样对招投标的活动具有一定的影响。

4.2 项目的招标单位存在问题

公路工程大多都是国家投资的工程项目,招投标人都是各级政府部门,有些招标单位只是形式上的,并不是公路项目的投资主体,招投标人没有从国家利益这方面考虑,而是从自身出发,这样招投标就失去意义。主要表现在以及几个方面:(1)招投标人委托监理单位只是一种形式。(2)工程图还很模糊的时候经进行招投标,损害投标人的利益。(3)监理单位已经进场一段时间才进行招投标。(4)招投标人没有依法上报主管部门批准。(5)招投标人总是压低监理费用。(6)招投标的资金相对很低,对投标人不公平。

4.3 招投标公司存在的问题

一方面,有些招投标的公司和监理公司有些相似。为了能够得到项目,招投标的行为并不规范,招投标人员的素质不高,对公路项目中的技术难度等方面认识不足,导致公司在编制招投标文件的时候,针对性很差,招投标的正确观念没有得到体现。另一方面,公司管理不严,招投标行为也不谨慎,在进行资格审查的时候,审查的过程形式化,没有从根本上认清这方面的重要性。

4.4 监理单位存在的问题

公路工程项目中监理单位做为一种投标的竞争单位,要按照业主招投标文件的要求,由于有些方面不合理造成监理市场过于混乱。在买卖资质这方面,不是甲级资质的单位不能够进行工作,某些单位陪标的现象过于严重,监理单位的评标中分数值也很大,造成监理单位和招投标的建设单位容易出现串通的现象,致使建设单位存造成一定的损失。

5 工程监理招投标工作存在问题的解决办法

针对监理单位在招投标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如果不及时解决对我国的建立行业发展带来一定的影响,同时也会滋生一些腐败的现象,影响我国的监理企业和世界接轨,因此要采用一定的措施,对招投标这方面进行系统的管理。第一,要加强政府部门的监督作用,加强信息化管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推行的公路招投标制度要和企业的健康发展相适应,建立相关的法律法规,招投标协会在招投标过程中起到一个桥梁的作用。第二,规范招投标公司和招标人的行为,对于招投标的公司,要加强管理,整顿一些违法公司,树立招投标公司的信誉,对于招投标公司的管理水平和业务能力,要按照要求进行审核。

6 公路招标案例分析

浙江省一级公路全长226.7公里,工程采用有限竞争招标的方式,分为10个标段,招标步骤如下:

(1)成立招标组织机构,由招标办公室、评标小组、招标委员会,其中招标办公室负责对招标文件进行初步审查,向评标小组报告工作,评标小组按照招标办公室的要求,对合格招标人进行评标,招标委员会会推荐中标单位和后备单位,审订评标办法,决定中标人,相关部门还需要召开工作会议,布置招标方案,决定投标资格。

(2)进行资格预审,50家省内省外的监理单位购买了资格预审文件,经过招标文员会审订以后,有25家单位通过了资格预审,每家监理单位可以投放2个标段。

(3)组织投标和评标,招标单位向25家监理单位发出邀标通知书,招标会召开前,组织投标人进行现场勘查,解答投标人的疑问,各个投标人递交标书的时候,每标有3家以上的投标人参与竞争。招标公司进行审查以后确定是哪家单位中标。

对整个招标过程进行分析,招标过程要严格按照规章制度进行,对于标段的划分要合理,对于标底的评价方式要采用合理的手段进行评价,一般都采用(A+B)的评价方式进行,这种评价方式保密而且评价很合理。A代表是的标段所有合格投入的投标报价,B代表建设单位编制的标底。

结束语

要加强公路项目的工程监理招投标市场秩序的完善,评标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社会关注,加强监督职能,不断提高招投标水平。

参考文献:

[1]黄伟.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过程中的费用控制[J].公路交通科技,2003,20(5):34-35,44.

公路工程建设监理规定范文第5篇

【关键词】高速公路档案管理工程监理

随着中国高速公路等级越来越高,对工程质量要求也越来越高,作为公路工程施工管理、竣工验收、检验工程质量的重要凭证——高速公路工程档案管理也越来越受到重视,它所具有的重要作用是能为高速公路的项目使用、养护、改建、扩建提供准确、可靠、真实的依据,从而减少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

一、档案管理在高速公路建设养护中的作用

档案管理在高速公路建设养护中起重要的基础保证作用。大家知道,高速公路是一个技术复杂、涉及学科多的部门,反映在档案管理方面,表现为工作量大、技术要求高。高速公路在建设过程中形成了大量的工程管理类、设计类、施工类、监督类、决算类等技术文件,按科学的方法对这些文件资料的收集、整理、编制和规范,一方面为日后的养护和扩建、改建提供及时准确的基础性资料;另一方面,综合各方面对高速公路运营后的评价,经研究整理后太时反馈给有关部门,帮助他们优化设计和施工方案,节约投资,促进高速公路的发展。

二、高速公路工程监理档案管理现状

高速公路工程监理有着自身明显的特点,完全不同于工程勘察、设计和建筑施工。即不以实物形式体现,它是与业主签订监理委托合同、接受业主委托的前提下,在履约过程中,为保证建设项目达到预期的目标而提供具有高技术含量的技术服务,是一种软服务。它的工作效果不能单独割裂出来,工作效益隐含在建设产品之中。因此,如何能够比较真实地反映监理工作、评价工作,是业主和监理单位都非常关心的问题。监理档案能够如实反映监理工程师在建设项目管理中的作用、监理工作是否到位、监理工程师处理问题的方法是否公平合理等,从而作为衡量监理服务质量高低的标准之一,并在确定监理活动效果的同时,体现监理工作的价值。在高速公路工程监理项目管理评估中工程监理档案也是最重要的基础资料。

监理单位加强档案资料工作的管理是工程监理的客观最直接的需求,要求监理单位对档案管理工作予以充分重视,尤其是在监理业务档案的管理方面,要明确管理原则和各监理人员的管理职责,树立档案意识,真正实现档案收集、管理与工程建设同步。

显然,监理档案管理意义重大,但是在公路工程实际监理中,档案管理往往存在以下相关问题:1)没有将公路工程资料的收集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工程施工过程中没有归档要求和相应的控制措施以及贯穿始终的档案管理服务工作。认识上的误区造成工程档案资料难以及时完整归档;2)档案的真实可靠性问题;3)档案的及时有效性问题等。

三、高速公路监理档案管理特点

公路工程档案是指在公路建设、管理、养护等工作中直接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实物、电子文件等不同形式和载体的历史记录。包含从提出项目建议、可行性研究、规划设计、地点选择、材料准备、工程施工、工程竣工等各阶段形成的文件,记录着工程项目的全过程。由于工程项目具有投资大、周期长、参建单位多、材料的形成涉及到政府审批、科研设计、施工单位建设、监理、质检部门评定以及原材料供应,决定档案材料的收集面广、量大、种类多,造成公路工程档案资料收集难。

四、档案管理优化措施

(1)设置专案资料监理员。按照《建设工程档案工作常用文件》的规定,总监理工程师应指定专人负责本项目监理部全部档案资料的管理,其具体工作是:1)是负责收集工程准备阶段建设单位形成的应向监理单位提供的相关文件、资料,如工程建设审批文件、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等;2)收集、整理本项目监理部形成的应当归档保存的监理文件,如监理规划、监理细则、监理月报以及监理工作会议形成的会议纪要、文件和指令等;按月汇总、整理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在工程的进度、质量、造价控制中形成的各种签证见证记录、报验审批资料等;3)对各专业监理文件、资料的形成、积累、组卷和归档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负责本项目监理部档案资料的保管、借阅工作;4)督促施工单位做好工程档案的形成、收集、积累、整理和移交工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要求编制工程档案;5)在项目总监指导下,按照按照《档案法》、《基本建设项目档案资料暂行管理规定》、《公路工程竣工文件材料立卷归档管理办法》、《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GB/T11822-2000《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定,编制监理档案,并负责向建设单位和本单位档案部门移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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