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单位推荐信应注明对稿件的审评意见,以及无一稿两投、不涉及保密、署名无争议等项。
2、正文用五号字,行距为固定值,20磅,各一级标题居中,一级标题为小四号,加粗,二级标题居左,缩进两个字符。其他正文用5号。
3、作者如对文章题名、责任者、基金项目(名称和编号)需做必要的解释或说明,请在当页用才脚注表示;对于文章特定内容的解释说明,请用“注释”方式置于文后,序号用带“[]”的阿拉伯数字表示,连续编号。
4、来稿请注明作者、单位、职称或职务、联系方式及邮寄地址,合著稿件署名时须征得其他作者同意,确定先后次序。
5、摘要:一律采用结构式摘要,中文摘要300字左右,以提供论文的内容梗概为目的,不加评论和补充解释,简明、确切地描述研究目的、方法、结果和结论,具有相对独立性。
6、自投稿之日起,如稿件在3个月内未获用稿通知,即可自行处理,请勿一稿多投。一经录用,编辑部有权出于版面需要对稿件进行必要的修改。
7、凡可文字表述清楚的内容,尽量不用图、表,文字、图、表三者内容不得重复。表格一律采用“三线表”格式,必要时可添加辅助线。
8、对于其他未说明的出版文献类型,采用单字母“Z”标识。电子文献需标识文献类型与载体类型,如[M-CD] 光盘图书,[J/OL]- 网上期刊,[DB/OL]- 网上数据库,[EB/OL]- 网上电子公告。
9、题目、内容提要、关键词来稿题目限20个字以内,副标题不超过18个字;内容提要字数在300字以内;关键词一般为3至5个,以分号隔开。英文标题需注意大小写问题,英文关键词统一小写(本当大写的单词除外)。
10、各级基金项目应在文章首页以页下注形式标注,例如“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 ”,注明基金项目名称,并在圆括号内注明项目编号。
地址:合肥市太湖东路19号
邮编:230051
主编:王生国
作者:--
作者:杨晨; 徐汉清
作者:李伟
作者:杨超斌
作者:梁振军
作者:张红峰
作者:戎晨
作者:王艳琴
作者:韩一
作者:王挚; 汪飞良
| 年份 | 2013 | 2014 | 2015 | 2016 | 2017 | 2018 | 2019 | 2020 |
| 被引次数 | 0.166 | 0.147 | 0.187 | 0.218 | 0.382 | 0.428 | 0.48 | 0.411 |
| 影响因子 | 0.011 | 0.047 | 0.051 | 0.03 | 0.12 | 0.125 | 0.077 | 0.19 |
| 立即指数 | 174 | 211 | 253 | 271 | 276 | 232 | 208 | 268 |
| 发文量 | 8.47 | 8.27 | 8.02 | 8.25 | 4.68 | 3.53 | 3.01 | 2.91 |
| 被引半衰期 | 5.23 | 5.26 | 4.44 | 5.09 | 4.4 | 5.01 | 3.78 | 2.67 |
| 引用半衰期 | 0.988 | 0.991 | 0.985 | 0.98 | 0.979 | 0.974 | 0.989 | 0.981 |
| 期刊他引率 | 3.9 | 3.2 | 2.8 | 3.3 | 3.4 | 1.5 | 4.6 | 4.1 |
| 平均引文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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