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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教师年度考核工作总结

农村教师年度考核工作总结

农村教师年度考核工作总结范文第1篇

    把人的事解决好

2001年深秋,笔者在海南岛部级贫困县白沙县采访农村教师时,听那位黎族教育局长叹“苦经”,其中就有教师编制这一“苦”:“新的编制规定农村小学的生师比是1∶23,在山区、少数民族地区这很难办到。”他举当地一个乡的例子说,黎族百姓都分散居住在大山里,全乡一年出生20来人,不够一个班,但乡里几所小学相距都很远。学生从最偏远的黎村到乡中心校读书,要翻几座山,几十次趟过河流。“如果再撤点并校,很多黎、苗家小孩子就上不了学了。”回到海口和省教育厅一位女副厅长谈起这个话题,她也面带忧色。 这样的情况在海南全省以至全国广大农村地区,并不是个别的。但是从今年9月全国农村教育工作会议召开之后,这些地方的教育行政干部舒展了紧锁的眉头。因为会议出台的《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教育工作的决定》,提到在制定学校编制时,要充分考虑农村中小学区域广、生源分散、教学点多等特点,要保证这些地区教学编制的基本需求。 各省(区、市)应声而动,在核定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时向农村和边远地区倾斜。福建省为农村分散办学点专项增加了8200名教职工编制。湖南省考虑农村、库区和湖区人口居住分散、学校布点多的实际,按新定教职工编制总量3%增加了附加编制。 另一个老大难问题——引导教师向农村流动,也随着政策的导向而曙光初现。《决定》提出,要“积极引导鼓励教师和其他具备教师资格的人员到乡村中小学任教”,“建立城镇中小学教师到乡村任教服务期制度”。山西河曲县采取教师上山轮岗支教,师专学生顶岗实习,将当年师范院校毕业生全部分配到山区任教等办法,解决了贫困山区教师不足的矛盾。湖北江陵县的一项“三不变两优先一增加”政策,即户口不变、住房不变、工资关系不变,优先评奖表彰、优先晋升职务,每月增加工资150元,使180余名城区教师到农村支教。 一个个局部的悄然变化,揭示着我国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正坚定不移地向前推进。当然与此同时,这一深层次的变革也面临着重重考验。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影响力大,又事关每个教师的切身利益,在改革中必然会遇到许多困难,产生许多矛盾。但是只要我们始终把广大教师的利益放在第一位,坚持从实际出发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开拓创新,积极进取,公道正派办事,就能够得到广大教职工的认同和支持。 百年大计,教育为本;教育大计,教师为先。教育工作千头万绪,做好人的工作、解决好人的问题是第一位的。农村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是推动农村教育工作的关键。我们只有通过进一步深化人事制度改革,扎扎实实地做好核定编制、合理设岗、实施教师资格制度、推行教师聘任制和校长聘任制、严格管理科学考核、促进教师队伍合理流动等一系列工作,才能建立和完善教师队伍的竞争机制和制度保障机制,调动广大教师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建设起一支高素质、专业化、让人民群众满意和信赖的教师队伍,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符德新) 【亮点】 山西省:试点先行典型引路 山西省在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中采取试点先行、典型引路的办法,稳步推进。河曲县委、县政府针对城镇平川学校教师超编、贫困山区合格师资严重不足的实际,采取教师上山轮岗支教,师专学生顶岗实习,将当年师范院校毕业生全部分配到山区任教,择优录用非师范院校毕业生到山区任教等办法,解决了贫困山区教师不足的矛盾,270名代课教师全部辞退。他们在河曲县召开了全省中小学师资队伍建设经验交流现场会,总结推广河曲的经验。晋中市紧紧围绕科教强市的战略目标,认真落实“以县为主”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先后制定了10个配套文件,60多条改革政策,全面推行教职工聘任制,在短短半年时间内取得突破性进展。山西省在晋中市召开了带有现场会性质的全省中小学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工作会议。晋中会议之后,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在全省范围内铺开。 甘肃省:编制核定助队伍优化 在申报编制方案时,甘肃省教育厅要求各地县要从各地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区别对待,不搞一刀切。要通过核定编制工作,辞退代课教师、压缩非教学人员、清退临时工勤人员,并注意引导教职工从城镇学校和超编学校向农村学校和缺编学校合理流动。

   

农村教师年度考核工作总结范文第2篇

XX年1月6日至7日我校对市二中派出的3名支教教师采取名誉测评、座谈、背对背的谈话等多种形式对支教者在工作态度、考勤、工作成绩等方面进行了全面考核、评估,现总结如下:

一、措施得力成效显着

这些教师响应局的号召,带着各校领导的殷殷嘱托,奔赴各个学校开始教育支援工作。针对农村师资力量薄弱的现状,我校出台了《寺河乡对口支教工作实施办法》。按照统一安排,在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正常运转的前提下,每年有计划、分步骤地选派一些优秀教师到城区学校跟岗学习,每期时间为一年。促进教育人才资源的合理流动,我校还实施了优惠的支教政策如对支教者优先晋升职称等,为支教工作正常运行迈开了可喜的一步,收到了实效。同时,这些支教教师把城区学校优秀的教育传统、先进的教学理念和科学的教育教学方法带到我校。为加强对支教教师的管理,教育局制定出台了《支教教师考核实施办法》,教育体育局出台政策得力,深受农村学校欢迎。

二、倾心支教,为农村教育的发展贡献力量

半年来,支教教师们怀着对农村教育事业的无比忠诚,以饱满的工作热情、较高的业务素质和严谨务实的工作态度积极投身到农村教育教学工作中去,涌现出了许多勤奋敬业、扎实肯干的优秀教师。支教教师谦虚谨慎,工作认真,尊老爱友,他们所带的班级在中考中获得优异成绩,为学校赢得了荣誉。他们不负重托,任劳任怨、扎根学校,在他们带动下学校各项工作都有了明显变化,教学质量稳步上升。教师白海峰无私奉献,一心倾注农村教育受到师生的好评。他担任八年级两个的语文课,不怕底子差,不怕任务重,在短暂的半半时间里做出了其他人几年的工作。李萍、刘竹霞多次承担公开课任务,把好的教学经验传授给其他教师,互帮互学共同前进,为我校课堂教学发挥了积极的引领作用,同时在推进阳光体育工作做出了巨大努力,为学校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在座谈中,刘竹霞深有感触的说:“此次支教使我心身得以锻炼,在基层老教师身上学到了很多长处,终身受益”。总之通过考核发现,半年来支教教师在平凡的岗位上无怨无悔地工作着,用真诚奉献给农村学校带来了勃勃生机,赢得了学校领导、师生的认可和家长的好评。

三、强化管理,受援学校工作扎实到位

支教教师的到来,如一股春风,给农村学校注入了新的活力。学校的领导班子对支教工作给予了高度重视,将其视为改变农村教育教学面貌、带动农村教师业务水平整体提高的有利契机,专门召开了会议,妥善合理地安排支教教师的工作和生活。分别建立了适合我校实际的激励考核机制,细化考核内容,严格按照量化考核办法实施对支教教师的考核。在业务管理上对支教教师实行专项管理,建立支教教师专项档案,内容涉及教案、教学反思、教学随笔、学习笔记、专题讲座、作业批改、教研组活动、试卷分析等日常教育教学管理的各个方面,随时记录他们在支教期间的工作情况。为充分发挥支教教师的示范引领作用,学校专门安排支教教师作了公开课、示范课,先进的教育理念和教学方法得到推广应用。结合教研组活动,大部分支教教师以专题讲座的形式,把自己宝贵的教学经验、研读教材的心得体会、富有实效的操作办法与农村教师进行了深入的学习交流。我校还安排教学骨干与年轻教师结成师徒对子,支教教师深入课堂听课、评课、导课,指导年轻教师解决教学中存在的实际问题,充分发挥传、帮、带作用,实现在教学实践中共同提高的目的。为使支教教师更加安心农村教育工作,农村学校的领导想方设法解决支教教师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如为支教教师准备宿舍、筹建食堂,并多方联系等等。在受援学校领导和同事的重视、关心爱护下,最大限度地调动起了支教教师们工作的积极性和工作热情,同时建立了和谐融洽的深厚情谊。

农村教师年度考核工作总结范文第3篇

一、总体要求

(一)基本原则

城乡一体,均衡发展。统筹谋划区域内城乡教育发展,均衡配置教育资源,努力改善农村办学条件,实现城乡学校同标准建设、同制度管理,消除农村薄弱学校。

调整结构,优化布局。立足市情,在方便就读的前提下,对农村中小学布局进行合理调整,实现“小学就近入学满足需要、初中相对集中提高水平、高中规模建设优质发展”。

育人为本,提升质量。关心每个农村学生,促进每个孩子全面地、生动活泼地发展;尊重教育规律,为每个农村孩子提供适合的教育;紧扣教育教学质量这个中心,聚焦农村教育最关键领域、最紧迫任务,多措并举,定向施策,精准发力,标本兼治,全面提升农村学校教育教学水平,让更多的农村孩子接受更加优质的教育。

创新机制,激发活力。坚持问题导向,深化机制体制改革,重点解决农村教师进出、编制、职称等制度和农村学校激励手段缺乏、工作积极性调动困难等紧迫问题。通过实施农村教育支持计划,带动建立相关制度,形成可持续发展的长效机制。

(二)工作目标。

到2018年,推动农村教育发展的政策体系基本健全并得到有效实施,农村教育资源配置得到改善,教育教学质量稳步提升,基本消除农村薄弱学校,城乡学校办学水平差距明显缩小;到2020年,基本形成城乡教育一体化发展的格局,农村学校校长、教师队伍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农村教育在均衡的基础上实现优质发展,城乡教育同步基本实现现代化。

二、主要举措

(一)实施农村教师支持计划。

优化农村教师资源配置,逐步形成“下得去、留得住、教得好”的局面。努力造就一支师德高尚、素质优良、结构合理、扎根乡村、甘于奉献的教师队伍,为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提供坚强有力的师资保障。

1.大力加强师德师风建设

(1)强化师德教育,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法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作为师德教育的重要内容,融入农村教师职前、职后培训全过程,实现师德教育常态化、制度化。

(2)强化师德宣传,加强对农村优秀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的表彰宣传力度,发挥典型模范的示范引领作用,激励、引导农村教师强师德、扬师表、作贡献。

(3)强化师德考评,把师德表现作为年度考核、评优评先、专业技术职务晋升的重要参考,实行“一票否决”。

(4)强化师德责任,把师德师风建设作为考核学校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工作的一项重要指标,落实主管部门和学校主要领导师德师风建设负责制和问责制。

2.拓宽农村教师补充渠道

(1)采取直接考核方式招聘音体美教师。根据《中共省委办公厅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激励引导教育卫生人才服务基层的意见》规定,乡镇义务教育学校和幼儿园补充音体美教师,按照专业对口的原则,对大专以上学历人员可采取直接考核方式招聘;“四大片区”内的县(市、区),所辖中小学和幼儿园补充音体美教师,对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可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招聘。

(2)各县(市、区)要根据当地农村教育实际需求加强农村教师的本土化培养,特别是要对高中毕业生加大部、省属师范院校免费师范生相关政策的宣传力度,定向培养一批素质较高且能扎根当地教育的农村教师。自2016年起,全市年度招录培养免费师范生的名额增加至300名。

(3)实施好特岗教师计划。把好特岗教师入口关,选聘热爱教育事业、学科知识掌握较扎实、教学基本技能合格的大学毕业生到乡村学校任教。

(4)起始学历为全日制本科的高校毕业生取得教师资格并到农村边远学校连续不间断任教3年以上(或到农村非边远学校连续不间断任教6年以上),教学成果突出、师德师风优秀,经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考核合格,当地财政要按照有关规定,一次性补偿大学学费和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每个高校毕业生每学年补偿学费和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的金额最高不超过6000元)。具体补偿和代偿办法由各县(市、区)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

(5)已退休的特级、高级教师(女性60岁以下,男性65岁以下,身体健康,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经本人向学校申请同意,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并统一签订合同(合同一年一签),可到师资短缺的农村学校支教。除中央财政支持经费外,县级财政要配套专项经费予以支持,保证完成基本工作量的退休教师待遇不低于1500元/人·月(退休金除外)。

3.保障农村学校教职工编制

(1)教育行政部门会同编制、财政、人社等相关部门,按照城市标准统一核定农村学校教职工编制。对于生源较少的农村学校,要按照生师比和班师比相结合的方式核定编制。

(2)实行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动态管理,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在核定的编制总额内,根据班额、生源等情况统筹分配各校教职工编制,并报同级机构编制部门和财政部门备案,在相关部门的监督下实施。编制调剂要适度向农村学校倾斜,重点解决教师全覆盖问题,确保农村学校开足开齐国家规定课程。

(3)各县(市、区)在有合格教师来源的情况下,严禁“有编不补”、长期使用临聘人员;严禁任何部门和单位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占用或变相占用农村中小学教职工编制。

4.提高农村教师待遇

(1)将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和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农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实施范围扩大至“四大片区”贫困县,最低补助标准为400元/人·月(省财政按220元/人·月给予定额补助);其他县(市、区)参照此政策,结合本地实际对农村教师实行生活补助。对在职在岗农村教师,依据所在学校艰苦边远程度和从教年限,实行差别化补助政策,补助的平均级差不低于100元/人·月。

(2)各县(市、区)要将符合条件的农村教师住房纳入当地住房保障范围,统筹予以解决。对在学校所在乡镇没有自住房,且未能入住周转宿舍的农村教师,各县(市、区)财政要参照当地平均房租价格,按当地周转宿舍的面积标准给予租房补贴,并核算到学校,由学校统一租房居住。

(3)完善农村教师职称(职务)评聘办法。在实现县域内城乡学校教师岗位结构比例总体平衡基础上,职称(职务)评聘适度向农村教师倾斜,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评聘农村教师。农村教师评聘职称(职务)时对外语成绩(外语教师除外)不作要求,对不作刚性要求,坚持注重师德素养、教育教学实绩和一线实践经历等考核指标。城市中小学教师晋升高级教师职称(职务),必须有在农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一年以上的经历。

(4)建立农村教师关爱救助制度。各县(市、区)财政要预算专项经费,设立教师关爱基金。在现行制度架构内,做好农村教师生活困难、重大疾病等救助工作。

(5)建立农村教师荣誉制度。各县(市、区)对在农村从教30年以上的教师颁发荣誉证书,予以表扬;对在农村从教20年以上、10年以上的教师给予鼓励。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设立专项基金,对长期在农村任教的优秀教师给予物质奖励。在评选表扬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等方面要向农村教师倾斜。广泛宣传农村教师坚守岗位、默默奉献的崇高精神。

5.推动农村教师专业化成长

(1)统筹利用“国培”、“省培”、农村教师专项培训等计划,大力推进校本培训,实现每5年对全体农村教师进行一次轮训,培训学时不少于72学时/人·年。

(2)县、校两级要大力加强新聘农村教师岗前培训工作,确保培训考核合格才能上岗。

(3)设立市、县、校三级名师工作室,实现名师工作室学科全覆盖。名师工作室要做到“五有”:有经费、有梯队、有活动、有考核、有推广。分学段、分学科组建市、县两级名师巡讲团,开展同课异构、巡回讲学、送教下乡等活动。市、县两级建立农村教师优质课展示平台,推广农村教师优秀教学成果。

(二)实施农村学校教育教学支持计划。强化校本教研和教育教学质量监测评价,努力推动课堂教学改革,全面优化育人环境,逐步缩小城乡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差距。

1.强化农村学校校本教研

(1)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制定农村学校校本教研实施规范,将校本教研开展的情况纳入学校常规管理考核。

(2)加强片区教育督导组和农村学校对校本教研的推动,通过集体备课、联合教研、校本课程研发等方式,实现农村学校校本教研制度化、常态化。

2.推动农村学校教学改革

(1)着力提升农村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广泛利用现代信息技术革新教学手段,将大数据、云计算、移动互联等信息手段渗透、融入农村传统教育,提高课堂教学效益。

(2)按照国家课程改革的要求,区域推进课堂教学模式的改革创新。鼓励农村学校开展提高课堂教学效能、提升学生学习能力、减轻学生负担的探索,逐步形成“教师乐教、学生乐学”的局面。

3.加强农村学校教学质量监测

(1)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每学期要对农村学校教学质量进行统一检测,检测的结果要向社会公布并纳入对学校的考核评价。

(2)市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不定期对农村学校教学质量进行抽测,加强对监测结果的分析和应用,适时向社会公布农村学校教学质量报告。

4.加强农村学校校园文化建设

(1)鼓励农村学校因地制宜、因校制宜,师生共同参与,建设以“书香校园”为基础,主题突出、特色鲜明的校园文化。

(2)在农村学校广泛开展国学教育,让优秀传统文化进教材、进课堂,优化育人氛围。

(三)实施农村学校管理水平提升计划。

大力加强农村校长队伍培养培训,通过健全制度、强化评价、创新机制,激发农村学校内在活力,推动学校管理向规范化、科学化、精细化发展。

1.实施农村校长提升工程

(1)大力抓好合格型、专业型、专家型三个层面的校长培训。设立农村校长培训专项计划,纳入市、县两级教育行政部门培训计划,采取异地挂职、集中面授、外出学习、自主研修、轮流巡讲等方式,实现培训的常态化、专业化和体系化,培训学时不少于120学时/人·年。

(2)市、县两级建立校长论坛,定期开展交流活动。实施农村“名校长”培养计划,到2020年,各县(市、区)要培养5—10名有远大教育理想、深厚教育情怀、较强领导力的名优农村学校校长。

2.提升农村学校常规管理水平

(1)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制定、完善农村学校基本管理规范,对教职工出勤、校园环境、师生面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等作出详细规定。

(2)各县(市、区)要广泛开展农村学校“常规管理年”等活动,通过区域推进、现场展示、专项督导等方式,逐步实现每所农村学校常规管理规范、有序、精细。

(3)进一步修订和完善农村学校绩效考核评价制度,建立健全市、县、校三级评价体系。

3.创新农村学校人事管理机制

(1)完善农村学校校长任期制,在同一学校任职3届(9年)的校长,原则上实行交流。鼓励、选派一批城市学校优秀校长、副校长、中层干部到农村学校任职。

(2)规范农村教师流动机制。建立农村教师服务期制度,农村教师需任教5年以上且教育教学业绩突出,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合格后方可申请考调。引导城镇骨干教师向农村学校流动,凡在城镇中小学任教满9年的教师,应向农村和薄弱学校流动。

(3)优化农村教师激励机制。按照“奖优罚劣、奖勤罚懒”的原则,出台教师年度绩效奖分配办法,拉大绩效奖级差。鼓励各地各校探索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合理分配机制,以更好地调动教师工作积极性。

(4)健全农村教师退出机制。实行教师资格认证制度,对于师德师风考评不合格、教育教学能力不能胜任岗位要求的教师,要取消教师资格,淘汰出教师队伍。

(四)实施农村教育均衡水平提升计划。

优化农村学校布局,加强农村学校标准化建设和信息化建设,着力打造农村优质教育资源,推动城乡教育联手互动,全面提升农村教育现代化水平。

1.科学调整农村中小学布局

(1)对于年招生不足30人、在校生不足100人的农村初中,要通过合理引导,逐步调整到规模较大、质量较好的中心乡镇学校集中办学。

(2)对于年招生不足100人,在校生不足300人的农村普通高中,要逐步撤并,普通高中原则上集中到县(市、区)政府所在地办学。

(3)通过新建、改建、租用等方式,大力推进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特别是留守学生较多的边远农村学校,小学3年级以上的学生要实行寄宿制),为优化农村中小学布局创造条件。对农村学校根据需要聘请的宿管、门卫、炊事员等临聘人员,要规范用工方式,各县(市、区)财政要足额保障用工经费。

2.推进农村学校标准化建设

(1)统筹全面改造薄弱学校、农村初中工程、学前教育行动计划、校舍维修长效机制等项目经费,按照国、省关于中小学标准化建设的相关规范,实施农村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全面改善农村学校办学条件。

(2)农村学校标准化建设要充分考虑生源变动、布局优化等因素,尽量避免重复建设,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3)在均衡发展的基础上,各县(市、区)着力建设一批(不少于5所)农村优质义务教育示范学校,引领区域农村教育向更高水平发展。

3.推进农村学校教育信息化建设

(1)加快推进“宽带网络校校通、优质资源班班通、网络学习空间人人通”等教育信息化项目建设,全面提升农村学校信息化水平。

(2)加强“专递课堂、名师课堂、名校网络课堂”等网络教育资源建设,积极利用远程教学、数字化课程等信息技术手段,破解农村学校教师、学科结构性短缺和优质教学资源不足的难题。

4.推动城乡学校结对帮扶

(1)城市优质学校采取派员支教、名师带教、双向挂职等方式帮扶1—3所农村薄弱学校。

(2)鼓励具备条件的城市优质学校和农村薄弱学校实质性整合,组建学校共同体,放大优质教育资源的溢出效应。

(五)实施农村学生关爱计划。

强化农村留守儿童关爱工作,大力发展特殊教育,让农村特殊群体学生健康成长;完善“免、助、补、奖、贷多位一体”的学生资助模式,从制度上保障“不让一个农村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1.优化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体系。将留守儿童关爱行动专项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在教育行政部门、团委和妇联等相关部门设立留守儿童救助资金,建立“政府投入为主,社会援助为辅,吸纳民间资金”的经费保障机制。加快标准化“留守儿童之家”建设,为农村留守儿童提供了安全可靠、管理有序的活动场所。

2.全面保障农村残疾儿童受教育权利。建立完善以普通学校随班就读为主体、特殊教育学校为骨干、送教上门为补充的特殊教育体系,全面提高农村残疾儿童义务教育普及水平。积极探索产教结合、学用结合的教学模式,提高残疾儿童生活生存技能。

3.强化农村学生心理健康关怀工作。加强农村学校心理辅导教师的培养培训,加快建设农村学校心理辅导室,采取开设课程、心理咨询、干预和治疗等多种方式,广泛开展农村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4.完善农村贫困学生教育扶贫体系。按照“纵向贯通、横向联通”的思路,健全覆盖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中等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保障所有农村贫困学生享有平等接受教育机会;实行“优质中学农村贫困学生专项招生计划”,让农村贫困学生有机会享受全市最优质的教育资源。

5.稳妥推进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加大资金投入,加快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食堂建设,逐步通过食堂供餐让农村义务教育学生吃上的“放心、可口、有营养”的营养餐。

三、组织实施

(一)明确责任主体。

县级人民政府是实施农村教育支持计划的责任主体。要加强组织领导,把实施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实行一把手负责制,细化责任分工,分解责任,推进各部门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切实将计划落到实处。要将农村教育支持计划的实施情况纳入政府工作考核指标体系,加强考核和监督。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农村教育的统筹管理、规划和指导;发改、财政、编制、人社等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主动履职,切实承担责任。

(二)加强经费保障。

市、县两级人民政府要积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加大投入力度,大力支持农村教育发展。要把资金和投入用在农村教育最薄弱、最迫切需要的领域和环节,切实用好每一笔经费,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教育资源均衡配置。要严格规范资金使用,加强经费管理,强化监督检查,坚决杜绝截留、克扣、虚报、冒领等违法违规行为发生。

农村教师年度考核工作总结范文第4篇

要整体提高小学的教育质量,关键还是要把农村小学的教育教学质量提上去。农村小学的教育发展关系着教育发展的整体质量,没有农村教育的高质量就没有真正意义上的教育高质量,而提高农村小学教育教学质量的关键就在教师队伍的素质。所以,加强农村小学教师队伍的建设是非常迫切和必要的。为此,对我县农村小学教师队伍现实状况进行了调研,对农村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提出几点思考。

我所在的湖北省公安县是荆州市乃至湖北省的传统教育大县。近年来,公安县委、县政府始终坚持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思想,高度重视教师队伍建设,采取得力措施,在政策层面上给予倾斜,在经费保障上不断加大投入,大力加强了我县教师队伍建设,在义务教育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一是创新农村教师队伍补充更新机制,解决教师队伍青黄不接的问题。近两年,全县农村中小学共招聘教师180多人;二是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培训。实施“四达标工程”,先后组织170名小学教师进行为期一年的转岗脱产培训,组织90名干部教师参加华中师范大学研究生课程公安教学班的学习,提高了广大干部教师的学历层次和整体素质;三是实施农村教育人事制度改革,教师队伍活力增强。县教育局以编定岗,以岗定人,对男满58周岁、女满53周岁的老龄教师予以转岗,不断优化教师资源配置。2007年,共清理“吃空饷”人员388人,2008年,清退擅自离岗教师18人。四是认真组织农村教师交流支教,建立城乡教师支教制度。全县先后开展了五轮支教活动,提高了农村学校和薄弱学校的办学质量,推动了区域教育均衡发展步伐。

目前,全县教师队伍结构进一步优化,农村教师教育教学能力明显提高,但同时教师队伍在结构、经费、管理等方面也还存在一些问题,有待进一步研究解决。

1.队伍结构失衡。主要存在“四多四少”。一是老龄教师多,青年教师少,年龄结构失衡。全县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的平均年龄46.7岁,男超过55岁,女超过50岁的占11.5%。二是应试学科教师多,非中、高考科目教师少,学科结构失衡。全县义务教育阶段体、音、美、小学英语、信息技术、劳技等“小科目”教师严重短缺,严重影响学生的全面发展。三是城镇教师多,农村教师少,区域结构失衡。因为各种因素,农村教师包班教学,教育质量受到较大影响。四是后勤人员多,专任教师少。由于教师队伍的老龄化和后勤人员偏多,导致各学校一线任课教师相对缺乏。

2.教师待遇偏低。一是农村教师工资偏低,收入来源单一。二是职称评定难度较大,中高级名额分配偏少。三是由于基本没有享受到福利分房,导致农村教师既无公租房可住,又无力购房,飘泊之感和奔波之苦,使很多年轻教师难以安家,无心立业。

3.培训经费短缺。省政府1999年鄂政发[1999]36号文件规定,县级财政应按教师工资总额的1.5%,地方教育费附加应列支5%用于教师培训,这些政策没有很好的落实,制约了教师专业化发展。

4.骨干教师外流。由于缺乏优秀教师、优秀校长的激励机制,待遇偏低的学校教师不安心在本地任教,纷纷另谋高就。据不完全统计,近五年来全县因各种原因教师外流近百人,其中绝大部分是学科带头人和中青年骨干教师。

5.整体素质不优。主要表现在:一是农村教师文化基础知识水平偏低;二是农村教师信息闭塞,接受培训的机会少;三是村小的教学工作大都由“民转公”教师支撑,年龄老化,教学理念和方法落后,绝大多数只能完成课时,短期内很难提高业务素质,严重影响农村教育质量的提高。

抓好农村教育是我县教育发展水平的一个重要标志,是当前加快发展农村公共事业的迫切需要。结合我县农村教师队伍建设的实际情况,笔者认为,要切实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需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并落实:

1.适当放宽编制配备标准。建议适度放宽教师编制标准,实行动态管理的对策。要充分考虑我县农村学校教学点分散、教学班较多的实际,以教学班数量、课程设置和寄宿制学校实际为依据,以师生比为参照,科学、合理地核定教师编制,制定出台我县农村中小学教师定编办法。

2.出台吸引和稳定农村教师的倾斜政策。一是依法保障教师待遇。农村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并逐步提高。二是在实施绩效工资时,提高农村教师特设岗位津贴比例。学校越是偏远,条件越是艰苦,农村任教的时间越长,相应的岗位津贴档次越高,教师得到的津贴越多。按照鄂人薪函[2009]1号文件精神,可按高于城区教师12%以内的水平确定农村学校教师津贴标准,目前,镇直中小学高5%,镇直中小学以外的乡镇学校津贴标准高10%,建议按镇直中小学提高到6%-8%,镇直中小学以外的乡镇学校津贴提高到12%的标准执行。同时解决教师定期免费体检问题,所需资金列入财政预算,设立专户管理。三是改善农村学校的生活与教学条件。经过近几年的努力,我县绝大多数农村学校教学条件大为改善,但教师生活设施建设明显滞后,有的甚至连水电也不能正常供给,县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要着重解决农村教师的生活条件问题,完善用水、用电、娱乐等生活配套设施,使教师有个良好舒适的生活环境。

3.加大教师补充更新力度。要进一步加大教师补充更新力度,形成教师补充更新的良性机制。补充更新规划的编制要充分考虑学龄人口的变化、教师的年龄结构、学科结构。要根据学校布局调整、教师自然减员等情况,合理制定适时补充方案,确保教师队伍的连续性。要多招录一些愿意在农村长期工作的教师,打造一支高素质的农村教师队伍。

4.改善教师生活条件。实施农村教师安居工程,既可以减少教师劳顿之苦,也便于寄宿制学校的学生管理,还可以为教师交流提供最起码的条件。县政府要创造条件,大力加强农村教师周转房建设,不断改善教师的住房条件,解决广大教师的住房困难,让广大教师安居乐业。目前,我县还需要修建教师周转宿舍近套。

5.加大教师培训工作力度。落实省人民政府鄂政发[2012]30号文件精神,按教师工资总额的1.5%设立教师培训专项经费;逐步加大对农村教师培训经费的投入,建立教师培训的经费保障机制并完善相应的拨付、落实、监察制度,确保足额用于教师培训;要加强培训机构力量的整合,建议成立“公安县教育研训中心”,为县教育局直属机构,履行教育干部培训和教师全员培训等职能。

农村教师年度考核工作总结范文第5篇

关于2020-2021学年度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双挂”工程工作的实施方案

各乡(镇)中心校、县直各学校(园)、青少年活动中心:

为进一步推动我县基础教育均衡发展,优化城乡师资配置,激发广大教师的积极性和竞争意识,促进教育公平,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根据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实行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全面推进县(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的意见》(晋教师〔2015〕21号)、中共临汾市委办公室《加快推进临汾教育现代化实施方案(2019-2022年)》(临办发〔2019〕13号)文件精神,结合

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20-2021学年度义务教育阶段交流教师人数要达到本校应交流对象总数的15%以上,交流教师中特级教师、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骨干教师、县级以上模范(优秀)教师及中高级教师要达到交流教师人数的20%以上。县直学校校级领导每校交流人数不少于1人。

“双挂”工程,即“上挂”跟岗学习,定期组织基层学校的中青年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等到全国优秀中小学进行跟岗锻炼,学习先进的教育理念和教学方法;“下挂”示范指导,选派城镇优秀教师到乡村学校挂职任教,起到示范引领和指导作用,带动和促进基层学校教育教学水平的提升。本学年县直学校“下挂”农村学校20人,高中学校本学年度“上挂”2人,义务教阶段学校“上挂”2人,

二、交流、“双挂”的对象及条件

交流对象年龄男50周岁、女45周岁以下,且在同一所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连续任职满6年及以上的在任校长(含其他校级领导)和在岗专任教师为交流对象。介于我县实际,药家湾小学原则上不限任职年限,农村学校交流教师原则上不限定年龄和任职年限。不在交流范围的校长(含其他校级领导)和教师,如本人有交流意愿的,在不影响教育教学秩序的情况下,经所在学校和县教科局审核批准后可纳入交流范围。

“双挂”工程的对象年龄需在45周岁以下;原则上具有县级及以上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和教学能手称号或获得县级及以上表彰的一线优秀教师;其他优秀的青年教师和管理人员均可入范围。

三、工作要求

1.为稳妥推进交流,2020—2021学年度农村学校教师必须完成规定的交流人数(见附件)。

2.县直学校选派交流支教、“双挂”教师时要统筹考虑,既不能影响本校的教学,还要照顾交流的实际效果,交流、“双挂”教师的优师比例不得低于20%(优师是指具有中小学一级的教师职务或省特级教师,县级以上的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模范教师、优秀班主任等)。

3.“上挂”教师每人每期补助资金21600元,县直学校支教、交流、“下挂”到农村的教师,按规定享受农村工作补贴和乡村教师生活补助。

4.县直学校校际交流轮岗教师的期限原则上为三年,城乡交流至少为一年,“上挂”时间为3个月,“下挂”时间为一学期,但在交流、“下挂”期内表现不好,年度考核为不合格的教师不得返回原学校,更不得评模评优、晋升职称。

5.积极鼓励县直学校教师到农村学校支教,支教满1年的视作农村任教经历。

6.评选县级以上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名师、新秀等,必须具备在边远农村学校工作一年以上的经历。

7.评聘中小学中、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均须具有1年以上农村学校任教经历和支教交流经历。参加援疆、援藏工作1年以上视为支教经历。客观上不具备到农村任教条件的中、高级教师,其参加指导、培训农村中小学教师或其他教育扶贫工作经历可视为具有相应经历。

8.校长交流轮岗的人员范围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校长、副校长。校长、副校长在同一所学校连续任满两届后,原则上应交流。每次交流的年限按照校长管理权限,由主管部门确定。校长、副校长在农村学校、薄弱学校连续任职时间可根据工作需要予以延长。根据工作需要,校长交流轮岗科不受工作年限制。

9.教师交流可采取“关系动”和“关系不动”的方式进行,城乡交流原则上采取“关系不动”的方式进行。教师交流到新的学校后,按原有的教师职务及专业技术岗位等级聘用。交流期间,采取“关系不动”的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拨付到交流学校按考核情况发放。

10.“双挂”工作结束后,选派教师要对“双挂”期间的思想学习和工作等情况进行总结,形成书面报告。接收单位和派出单位要通过考察和民主评议等方式,对“双挂”人员的综合表现作出鉴定,由接收单位给出鉴定等次(等次分为优秀、称职、不称职),并填写《永和县“双挂”工程教师个人鉴定表》(见附件)一式四份,派出单位、接收单位、人事档案和本人各一份。

四、组织领导

1.教师校长交流计划由县教科局和各盟区、集团根据实际情况共同制定,由县教科局人事股统一安排,各盟区、集团具体组织实施。

2.交流教师考核评价由现所在单位进行。

3.对拒不执行交流轮岗、“双挂”计划的校长教师,扣发当年度绩效工资,年度考核评定为“不合格”等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