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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三资管理工作计划

农村三资管理工作计划

农村三资管理工作计划范文第1篇

紧紧抓住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三农”工作,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历史机遇,进一步统一思想、抢抓机遇,坚持“依靠政府、发动群众、因地制宜、确保质量、加快发展”的建设原则,按照国家计委和交通部联合下发的《县际及农村公路改造工程管理办法》以及《省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实施办法》,积极实施农村公路改造,提高路网基础水平,改善农村交通条件,大打一场“全党发动、全民动员、全员参与”的人民建路战争,为全面建设农村小康社会提供良好的交通条件。

二、建设范围、目标

农村公路改造范围是指符合我市农村公路建设规划的项目。共分三个层次:第一层次是县城通达所辖乡(镇)的公路;第二层次是连接相邻乡(镇)与乡(镇)之间的公路;第三层次是乡(镇)通达所辖行政村的公路。

农村公路建设要发挥后发快进优势,要抢先一步,快人一拍。农村公路建设两步并一步,五年任务三年完成。计划从年到年完成农村公路改造工作,即年主要完成农村公路乡到行政村公路的建设,―年主要完成县到乡、乡到乡公路的建设,通过大规模的农村公路建设,实现行政村通油路或水泥公路率基本达到100%,提高公路等级、标准、通达深度、通行能力以及公路网的基础水平。改造总里程为4612公里。各县区具体目标为:

县:建设规模953公里,其中:年建设205公里,年建设340公里,年建设408公里。

县:建设规模1147公里,其中:年建设192公里,年建设500公里,年建设455公里。

县:建设规模1135公里,其中:年建设201公里,年建设466公里,年建设468公里。

县:建设规模1277公里,其中:年建设223公里,年建设528公里,年建设526公里。

区:建设规模100公里,其中:年建设21公里,年建设41公里,年建设38公里。

三、组织机构、职责

建立和健全市、县、乡(镇)三级农村公路建设指挥体系与网络,实行统一领导、逐级管理、分级负责。县、乡(镇)政府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

市政府成立农村公路建设分指挥部,由市计委、交通局、建设局、财政局、国土局、水务局、广电局、供电局、电信局等有关部门组成,负责全面组织领导全市农村公路建设工作,协调和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同时成立市农村公路建设工程管理指挥部,办公地点设在市交通局,具体负责农村公路建设日常管理工作,其职责为制定农村公路建设计划,负责建设项目规模、技术方案、培训指导、预算的审批和工程验收,同时负责监督工程进度、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和资金拨付使用等工作。

各县、乡(镇)人民政府作为农村公路建设的责任主体、实施主体,也要成立相应的农村公路建设指挥部,履行本辖区农村公路建设的组织实施、计划管理职责和落实配套的人力、物力和资金,并负责做好用地、拆迁与施工环境的保障工作。具体为:第一、第二层次农村公路建设由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项目的计划、建设规模、标准由县交通局负责编制并报市交通局审批;第三层次农村公路建设由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县人民政府负责督促,项目的计划、建设规模、标准由县交通局协助乡(镇)人民政府编制并报市交通局核备。

四、工程前期工作与计划管理

(一)工程前期管理

每年底各县交通局负责会同县发展计划局将下年度计划实施的农村公路项目的简化方案设计报市交通局,具体编制办法参照市交通局制定的《市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实施办法》。

市交通局负责会同市计委根据各县上报的建设规划,编制全市农村公路建设规划,并及时将全市农村公路建设规划上报省交通厅和省计委。申请国债资金项目的方案设计,必须先由市交通局初审,然后再上报批准。

(二)工程计划管理

农村公路建设计划的编制应坚持符合农村公路网近远期规划以及建设规划的原则;坚持“统筹规划、分级负责、以县为主、以奖代拨”的原则;坚持总量控制、先急后缓、保证重点、兼顾一般的原则;坚持立项批复的原则;坚持充分发挥地方积极性的原则。

1.市交通局根据各县上报的方案设计,组织编制农村公路年度建设计划,上报省交通厅。

2.各县上报市的年度建设资金申请计划的项目,必须是列入上报省―年建设计划并获批准的项目、纳入市―年建设计划。项目前期工作已经完成,具备开工条件,地方配套人力、物力和资金已经落实。

3.各市、县交通局会同市、县计委(发展计划局)应定期检查计划执行情况,分析存在问题及原因,提出相应措施和对策,以保证年度计划目标的实现。

五、工程技术标准

农村公路建设一般应当在原有道路基础上进行建设,着重提高路面等级,完善防护排水设施,做好公路绿化美化,增强晴雨通车能力。同时,要因地制宜,量力而行,严格控制工程造价。

(一)农村公路技术等级根据使用任务、功能和适应的交通量采用二级、三级和四级公路三个等级。第一层次农村公路采用二级或二级以上公路;第二层次农村公路采用三级或三级以上公路;第三层次农村公路采用四级或四级以上公路。二级、三级公路采用沥青砼路面,四级公路采用水泥砼路面。农村公路建设应优先考虑危桥、险涵的改造,桥涵与路基同宽,桥涵跨径应尽量采用标准跨径。

(二)农村公路建设应当设置必要的公路标志、标线和安全、防护设施。要做好公路绿化美化和沿线环境的综合整治工作,做到沿线环境与公路建设相协调配套。绿化要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

(三)农村公路建设应注意不破坏当地的农田灌溉水系,设置必要的排水和防护工程,提高公路抗灾能力。农村公路建设其他标准应当按照《公路工程技术标准》的要求执行。

六、工程实施与管理

县与乡(镇)政府、街道办、村(居)委会要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对农村公路建设的组织协调、工程质量、建设进度和廉政工作提出具体要求,进一步明确任务,强化责任,形成合力。同时要健全监督网络,充分发挥人大监督、党政监督、群众监督和新闻监督作用,构筑综合监督网络,将农村公路建成“放心工程”和“满意工程”。

(一)农村公路建设实行项目法人第一责任人负责制、工程招投标制、建设合同管理制、工程监理制以及廉政管理合同制等五项制度。各县、乡(镇)人民政府是农村公路建设的实施主体,要切实做好农村公路建设全过程的组织实施、领导协调工作,以及涉及工程建设各项政策和规定的落实,征地拆迁与施工环境的保障,确保工程顺利进行。

(二)农村公路建设按照“民办公助、民工兼勤”的原则,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应尽量降低投资。原则上采取公开招标方式,但一般农村公路项目,也可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确定施工单位,也可由县、乡(镇)政府组织当地人民群众参与施工。市交通局招投标管理部门负责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的招标投标监督执法和有关管理工作。县交通局负责第一、第二层次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的招投标实施和管理工作,以及协助乡(镇)人民政府做好第三层次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的招投标实施工作。

(三)农村公路建设项目质量监督工作,在省交通厅质量监督部门指导下,由市交通局质量监督机构为主体进行抽查,加强监督检查力度。农村公路建设,应结合项目实际,积极推行工程监理制度,建立工程质量监督机制,保证工程质量。各县要组成相应的质量监督机构,建立中心实验室,明确专人负责农村公路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并组织部分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员通过专业培训参与工程质量管理,建立有效的监督管理机制。单位工程优良率必须达到85%以上。工程建设中出现质量问题,要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并扣发该项目的建设资金,直至工程整改合格后再补发。

(四)农村公路建设实行工程报告制度。工程项目必须履行开工报告手续,开工报告由县交通局初审统计后上报市交通局,经批准后才能开工。建设中出现重大问题要及时报告。

(五)农村公路建设实行交竣工验收制度。项目的验收由市、县交通局组织,市交通局质量监督机构应按有关规定对工程质量进行评定。各地要积极配合省交通厅抽查验收。

(六)建成后的农村公路养护工作按照《公路法》及《省公路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县道养护由公路管理机构负责,乡、村道的养护由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县、乡(镇)人民政府必须建立乡、村公路专门养护机构和确保养护资金来源,切实有效加强农村公路维护保养,确保公路完好畅通。各县交通局和公路管理机构要履行监督检查职责,督促相关机构做好养护工作。

七、建设资金管理

建设资金由省补助资金(含国债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组成,专项用于农村公路建设。

(一)实行“以奖代拨”的方法,即在年度计划下达后,先预拨50%的资金;工程竣工后,经市交通局检查和省交通厅抽检验收后拨付剩余应拨数。

农村三资管理工作计划范文第2篇

一、改革的总体要求和目标

总体要求是:以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目标,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农村公路建、养、管并重的原则,明确全县各级政府对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责任,强化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和公路管理机构的管理养护职能,建立健全以政府投入为主的养护资金筹措机制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分类养护、依法管理”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促进农村公路持续、健康发展。

总体目标是:建立起新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和工作运行机制。实现有路必管、有路必养、管必到位、养必良好。

二、明确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责任,完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

农村公路包括县道、乡道和村道。

县道是指连接县级人民政府所在地与乡级人民政府所地,主要商品生产和集散地的公路,以及不属于国、省道的县际间公路。

乡道是指连接乡级人民政府所在地与建制村的公路以及不属于县道的乡际间、乡与外部连接的公路。

村道是指为农村居民生产、生活服务、连接建制村和居民点,不属于县道、乡道的公路。

根据省政府《关于印发农村公路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政发〔20*〕72号),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要按照统一领导,县管为主、分级负责、各方支持的原则,进一步理顺管理养护体制,落实管理养护责任主体,保证养护资金投入,提升管理养护水平。

(一)县政府主要负责贯彻执行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法规政策,编制农村公路发展规划和养护计划,筹集和安排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监督农村公路管理机构的养护工作,组织协调乡镇政府和有关部门做好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

(二)县交通局主管全县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贯彻执行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法规政策,拟定农村公路发展规划、养护工程计划和养护建设计划,组织检查、考核养护计划和养护质量考核评定,安排和管理农村公路养护资金,指导和监督农村公路养护工程招标投标和发包工作,监督农村公路路政管理工作。

(三)县农村公路管理局具体承担县乡公路日常管理和养护工作,拟定农村公路养护工程计划和养护计划,并按照批准的计划组织实施,组织养护工程的招标投标和发包工作,检查、验收农村公路养护质量,负责农村公路路政管理和路产路权保护。

(四)乡镇政府负责贯彻执行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法律法规,编制乡村公路发展规划和养护计划,做好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环境保障、公路及其附属设施的保护工作,组织检查、考核村公路养护的计划执行和养护质量考核评定,组织、协调、指导村公路的养护工作和路政管理工作,筹措必要的乡村公路养护资金和劳动力投入等工作。

各村民委员会负责本辖区内村道的养护和路政管理工作,筹措必要的养护资金和劳动力投入等工作。

三、依照政策要求,建立新的管理养护机构

(一)按照统一、精干、高效和管养分离的原则,规范农村公路管理机构。将原地方公路管理站更名为农村公路管理局,隶属于县交通局,正科全额事业建制,核定编制60人,所增人员由交通局内部财政全额供养人员中调配,其人员经费纳入县财政预算。内设:生产养护股、工程技术股、路政管理股、财务股、办公室五个职能股室。其职能职责:贯彻落实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政策,具体负责全县农村公路管理和养护工作。编制农村公路养护工程计划和日常养护计划,并按照批准的计划组织实施,组织养护工程的招投标和发包工作。检查、验收、评比、考核农村公路养护质量。负责县乡村公路路政管理和路产、路权保护工作。履行市县业务部门赋予的其它职责。

(二)成立乡镇农村公路管理所,隶属乡镇人民政府领导,业务上受县农村公路管理局的领导,所长由乡镇主管交通的副乡镇长担任,副所长由乡镇交通专干担任。其职责是:接受县农村公路管理局的行业管理,具体做好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环境保障、公路及其附属设施的保护工作,配合支持县乡公路管理养护工作,具体落实村公路的日常管理和养护工作,拟定乡村公路养护工程计划和养护计划,对村公路的养护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考核、评比,并指导村公路的路政管理工作。

四、建立稳定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资金来源

根据中央1号文件确定的“按照建管并重的原则,逐步把农村公路等公益性基础设施的管护纳入国家支持范围”的要求,农村公路养护资金以政府投入为主,加大公共财政支持力度,提供强有力的资金支持。

农村公路养护资金分为养护工程费和日常养护费。

农村公路养护工程费主要由省级财政和汽车养路费安排,具体补助标准为:县道每年每公里不少于15000元,乡道每年每公里不少于6000元,村道每年每公里不少于1000元。除省上的专项安排外,不足部分由县财政予以统筹解决。

农村公路日常养护费主要由县级财政统筹解决(包括拖拉机、摩托车养路费),具体标准为县公路每年每公里7000元,乡公路每年每公里3500元,村公路每年每公里1000元。由交通部门征收的拖拉机养路费和摩托车养路费,原则上全部用于农村公路养护,扣除征收成本及管理费用,用于日常养护的资金不得少于70%;县财政从转移支付中安排的农村公路养护资金,不少于原来的“三统筹五提留”中提取的农村公路养护资金比例;另外安排必要的财政资金,保证农村公路的正常养护。

按照省政府《实施意见》精神,省级财政安排预算资金用于农村公路养护工程补助费,县财政依据县、乡、村公路里程安排预算资金,用于农村公路日常养护费。随着农村公路里程的增加和地方财力的增长,用于农村公路养护的财政资金应逐步增加。

按照建立多元化养护资金投入机制的要求和政府主导、群众参与、社会支持的原则,运用“一事一议”的政策,采取以奖代补等多种方式,积极引导沿线农民投工投劳,抢修公路水毁,开展公路普修,参与乡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鼓励包括受益企事业单位、个人以组织义务劳动、支援设备材料、自愿捐资等方式,支持农村公路养护事业。推行农村公路养护基金制度,鼓励捐款集资,提倡农民群众上缴养护基金,用于农村公路养护。

五、规范养护资金拨付渠道和程序,加强养护资金的使用和监管

养护资金其性质分为管理人员经费、日常养护费、养护工程费和养护基金。

日常养护费中县级财政安排的资金,由县财政部门拨付到县交通部门。县交通部门将县财政拨付资金和征收的拖拉机养路费、摩托车养路费捆绑用于农村公路的日常养护。县交通部门将按照县农村公路管理局上报的计划和预算进行核准和拨付。其中:县乡公路日常养护费按照合同和考核结果,由县农村公路管理局拨付给养护承包者。村公路的日常养护费,按照每月每公里50元的标准由乡镇农村公路管理所提出养护支付意见,由县农村公路管理局按照考核结果直接向养护承包人支付。村公路管理经费按照村公路养护资金的15%和考核结果,直接发放给乡镇农村公路管理所包干使用;其余资金将按照村公路小修保养工程计划完成情况和以奖代补的形式,由县农村公路管理局直接兑付给承包人。

养护工程费实行计划管理,工程计划由县农村公路管理局根据农村公路路况拟定建议计划,经市县交通部门审核,省交通主管部门综合平衡审定后下达执行。县交通局将按照下达的计划和省补助资金、县财政资金到位情况和工程进度予以核拨给县农村公路管理局。乡村公路养护工程费不足部分,由乡村两级负责筹集,统一上交县农村公路管理局予以统筹安排和实施,县农村公路管理局在组织实施养护工程时,应按照《*省公路养护工程管理办法》、《*省公路养护工程施工招投标办法》和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的基本制度进行。

养护基金由乡镇人民政府统筹安排使用和管理,其中用于管理费的部分不得超过养护基金的30%。

养护工程费、日常养护费和养护基金实行分户储存,单独核算,专款专用。养护工程费和日常养护费由县农村公路管理局具体管理。所有养护资金应接受财政部门和上级交通、公路部门的监督,县级审计部门要定期对农村公路养护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六、建章立制,规范管理

按照农村公路养护体制改革的方案和内容,县交通部门和公路管理机构,要进一步制定和完善农村公路管理办法,按照公路养护技术规范、工程技术规范和农村公路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制定符合农村公路管理实际的养护制度、技术规范、养护定额、质量评定标准和验收办法,进一步完善资金管理、计划管理、路政管理、生产管理、质量管理、项目管理、人事管理、统计管理、环境保障、水毁修复、应急保障、监督检查、考核奖惩及目标责任制管理的办法和措施,建立健全符合农村公路管养工作实际的信息技术数据库,建立和完善内部工作制度和运行机制,保证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在新的体制下协调运转,规范运作。

七、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农村公路养护管理体制改革顺利实施

为加强对改革工作的领导,及时研究解决改革推进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确保改革顺利进行,县政府成立由主管县长任组长,政府办、交通局、经发局、财政局、人劳局、编办、审计局、国土局、物价局及各乡镇政府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农村公路养护体制改革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交通局。办公室主任由交通局局长兼任。

农村三资管理工作计划范文第3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构建和谐社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以改善农村卫生服务条件、完善农村卫生机构服务功能和提高农村卫生服务能力为核心,以乡镇卫生院建设为重点,村卫生室建设为基础,建立健全县、乡、村三级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从整体上为提高农民的健康水平提供保障条件。

二、建设原则

省级为主、地方配套;整合资源、填平补齐;完善功能、满足需求;统一标准、规范建设;统筹规划、分步实施。

三、建设目标

从*—2011年,用5年时间,建设1230所标准化乡镇卫生院和10000个标准化村卫生室,基本建立起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和医疗救助制度相适应,设施较齐全、专业素质较高、运转有效,初步满足农民群众人人享有基本卫生保健服务需求的农村卫生服务体系。

四、建设内容

一是以改善就医条件为目标,改扩建业务用房;二是以提高诊疗技术为目标,添置与更新设备。

五、建设标准

乡镇卫生院业务用房和设备添置更新按照《安徽省农村乡镇卫生院建设指导标准》填平补齐,业务用房建设造价按每平方米600元控制,设备添置更新按平均每所20万元左右控制。

村卫生室业务用房和设备添置更新,按照《安徽省农村村卫生室建设指导标准》建设。业务用房建设造价按每平方米500元控制,设备添置更新按平均每所6000元控制。

《安徽省农村乡镇卫生院建设指导标准》、《安徽省农村村卫生室建设指导标准》另行印发。

六、投资规模

*—2011年,总投资12亿元,用于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业务用房建设、设备购置与更新。按国家标准,投资3.6亿元,改扩建乡镇卫生院业务用房60万平方米;投资2.8亿元,添置和更新1230所乡镇卫生院诊疗设备;投资5亿元,改扩建村卫生室业务用房100万平方米;投资0.6亿元,添置和更新10000个村卫生室诊疗设备。

七、经费来源

总投资12亿元,其中:由省发展改革委、省卫生厅争取中央投资3.5亿元(含*年国家已下达国债资金1亿元);省、市、县三级政府分担8.5亿元,省级按80%比例承担6.8亿元,市、县财政按20%比例承担1.7亿元,省级5年应承担的资金按平均每年1.36亿元进行筹集,具体为:省发展改革委省统筹投资每年安排4000万元,省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9600万元,市、县应承担的资金,按省下达的年度投资计划和配套比例,由市、县财政安排落实。

八、分年计划安排

在分年度计划安排上,一是优先安排中心乡镇卫生院;二是优先安排乡、村行政区划调整完成县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县;三是优先安排实施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的县;四是优先安排艾滋病、血吸虫病、结核病集中的乡、村卫生机构。

乡镇卫生院。*—2009年每年计划安排建设300所,2010年计划安排建设200所,2011年计划安排建设130所。

村卫生室。*年试点建设1000所,*—2010年每年计划安排建设2500所,2011年计划安排建设1500所。

九、项目建设与管理

(一)制定建设规划。根据全省农村卫生发展实际,研究制定符合省情的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规划制定的程序是:

乡镇卫生院:根据行政区划调整以后的乡镇数,按照1个乡镇有1所政府举办的卫生院,在已经调查摸底的基础上,按标准进行填平补齐建设,由省将*—2011年建设规划规模和年度建设计划下达到各县(市、区)。

村卫生室:按照1个建制村建设1所标准化的公益性村卫生室的总体考虑,乡镇政府所在地不再设卫生室(工作职能由乡镇卫生院承担),结合各县(市、区)行政区划调整后的行政村数、人口数以及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的实施情况,将*—2011年计划建设控制数下达到各县(市、区),由县(市、区)结合自身实际提出*—2011年分年度建设计划,经所在市审核后,报省发展改革、卫生、财政部门统筹制定全省建设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

(二)项目建设与管理模式。项目坚持以县为主,实行“六统一”,即统一规划立项,统一计划下达,统一勘探设计,统一招标监理,统一资金管理,统一验收和预算审计。项目建设实行县(市、区)卫生部门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

对村卫生室进行统一设计,提供几套适应不同区域、地形和地质条件需要的标准图纸,供各县村卫生室选择;在项目建设上,以县为单位进行集中打捆分包招标,引入合格有资质的施工队伍,以降低建设费用,保证施工质量。

(三)运行体制与管理模式。实行乡镇卫生院与村卫生室一体化管理模式。政府投资新建的村卫生室所有权归政府举办的乡镇卫生院,由乡镇卫生院从有资质的乡村医生中招聘从业人员,村卫生室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财政根据其所承担的公共服务适当予以补助,逐步建立乡、村卫生服务运行管理体制和日常运行经费保障机制。

十、保障措施

(一)建立协调机构。在省民生工程协调小组统一领导下,建立由省发展改革委、省卫生厅、省财政厅等部门负责同志参加的联席会议制度,协调研究和解决问题,总结、交流工作经验,部署阶段性工作重点和任务,制定下一步工作计划。

(二)明确职责分工。市、县政府是项目实施的责任主体,负责本区域项目实施的组织领导、审定建设规划、以及配套资金、建设用地的落实和其他优惠政策等。市、县发展改革、卫生、财政部门负责项目实施日常工作,具体负责项目立项审批、编制上报建设规划和年度投资计划、勘探设计、招标管理、施工监理、项目督查、资金使用、统计报表上报、竣工验收、决算审计、档案管理等工作。市、县(市、区)建设、国土、审计、监察等部门根据各自职能履行职责并予以配合。乡、村负责建设用地划拨的落实和施工环境的保证。

省发展改革委、卫生厅、财政厅等部门按照省政府要求和职能分工各负其责。

省发展改革委负责牵头组织制定乡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方案、编制建设规划,下达年度投资计划,并协调项目启动与建设过程中出现的困难与问题以及项目建成后的评估评价工作。

省卫生厅负责牵头组织项目的实施和建设、统计报表上报以及制度建设、项目建成后的运营管理和验收工作;会同省发展改革委制定乡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方案、编制建设规划以及下达年度投资计划。

省财政厅负责安排落实省级财政资金和建设资金管理,督促市、县财政部门落实配套资金。

(三)制定优惠政策。

一是制定出台在建设用地、建设费用减免等方面的优惠政策,以保障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民生工程顺利推进;二是制定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管理和资金管理办法,以保障项目建设质量和资金安全。

(四)建立项目公示与督查制度。

农村三资管理工作计划范文第4篇

三、四月份,全县开展了“农村财务与集体资产管理月”活动,为了解活动开展情况,进一步促进农村财务与资产管理工作措施的落实,5月9日-11日,全县分五个组对这项工作进行了检查考核,从检查情况看,情况较好:

一、前段时间所做的的主要工作

3月19日,县委县政府召开了全县农经工作会议,对农村财务与资产清管工作提出了原则要求,县委农工办也召开了专题会议进行具体部置,各镇按照要求,认真抓好落实。

1、突出重点村审计,抓好农村财务清理。在民主理财基础上,继续抓好重点村的财务审计工作,重视清出问题的处理,从检查来看,今年清审工作有以下特点:一是重视程度明显提高。对农村财务与资产清管工作无论是思想上还是行动上,各镇都比较重视,及时召开会议,层层宣传发动,制定工作计划,明确工作要求,落实工作措施。射阳湖镇还印制了《农村财务清理通告》300多份,张贴到每个村组,把农村财务清理的有关事项、要求及举报电话告知每个村民。二是业务辅导工作到位。多数镇以镇为单位举办了民主理财人员培训班,把财务管理制度、费用开支标准、清理审计范围、理财工作要求、民主理财纪律等交给理财人员,提高民主理财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各镇经管站同时明确所有记账人员随村参加理财,加强业务辅导,提高了民主理财水平,保证了民主理财质量。三是民主管理意识增强。自从去年民主理财人员凭证理财后,理财人员既感到荣誉,也感到责任,多数理财人员认为一证在手,责任上肩,理财的认真程度明显提高,对往年理财中疏漏的地方及群众关心的财务问题主动要求查清查实,平时也主动关心村级财务运行情况。四是突出重点村审计。今年是县政府确定的三年轮审工作的第二年,各镇加强了对干部离任,收入较多、债务较高,群众反响较大等村财务审计工作,镇级抽调了农经、财政、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人员,成立审计工作小组,对重点村财务进行全面审计。审计工作结束后,分村形成审计报告,报镇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各地普遍反映三年轮审工作效果较好,能够发现解决不少民主理财工作中不能发现解决的问题。据统计,今年全县各镇成立了70个财务审计工作小组,重点审计了86村,审计面达33.33%。广洋湖镇重点审计了8个村,审计面达60%,射阳湖镇重点审计了15个村,审计面达47%。五是注重清出问题处理。这次农村财务清理工作中,多数镇认真抓好清出问题的处理,确保清理工作不留隐患,望直港镇对违规支出严肃处理,清退到人,全镇清退超标准支出15765元(主要是应由个人承担的报刊费)。射阳湖镇对超报的电话费、报刊费、招待费、年终个人奖金等一律清退到人,共清退17.71万元,同时,结合这次财务清理,该镇还合并了三个村,精简了超编村组干部63人。

2、突出财务“双”,抓好农村财务管理。今年农村财务管理工作的重点是贯彻落实去年县委《关于加强村级集体资金管理的意见》(宝委发[2003]97号)文件精神,以抓好“双”工作为重点,不断提高农村财务管理水平。从目前来看,基本做到7个到位:一是村级财务印鉴章统一收缴到位。为了从源头上管好村级收入,今年实行了村级财务印鉴章由镇经管站集中统一管理的办法,这项工作4月底前已全部到位,对过去没有刻制使用财务印鉴章的村,由镇统一刻制、统一收缴、统一使用、统一公告(在公开栏中关于启用村级财务印鉴章的通告)。二是村级收入票据管理到位。各镇建立健全了村级收入票据领用登记、入帐审核、据根回收管理制度。明确规定村级票据统一由镇经管站管理,村级只有村会计一人方可到镇经管站领取巳加盖该村财务印鉴章的收据,并签字盖章,明确责任。票据用完后必须将所开收据全部入帐、所留据根全部交回后方可领用新的票据。通过对财务印鉴章与收入票据的管理,达到管住村级收入,防止帐外帐、小金库现象的发生,为实现“双”工作奠定基础。三是村级资金管理专户开设到位。为有效防止村有镇代管资金被挤占、挪用、平调,各镇农村财务管理服务站在当地金融部门开设了“村有镇代管资金”专户,做到专户储存、专户管理。四是村级财务计划编制到位。根据去年财务收支决算,结合今年实际,按照“以收定支、留有余地”原则,认真编制了2004年度财务收支计划。据统计,今年全县村级计划收入为8167.7万元,计划支出为7471.5万元,节余696.2万元。五是村帐镇委托服务合同签订到位。为了规范“双”行为,强化“双”意识,完善“双”手续,各镇农村财务管理服务站与村统一签订了《扬州市农村财务委托服务合同书》,进一步明确了双方的责任和义务。六是农村会计电算化工作基本到位。目前,全县经管站已配备微机42台,镇平2.8台,其中2台以上的镇达11个。实行电脑记账的村数236个,占91.47%,其中已有9镇完全甩掉手工记账。七是村务公开“四个一”工程实施到位。去年全县除了部分镇铝合金橱窗式公开栏没有到位外,理财证、记录簿、意见箱都巳100%到位,今年山阳、范水、夏集等镇高度重视这项工作,目前全县以村为单位规范公开栏到位率97%,在全市名列前茅。

3、突出承包合同清理,抓好农村集体资产管理。随着农村税费改革不断深入,村级收入来自于农民提留的部分越来越少,抓好农村集体资金、资产管理显得越来越重要。今年各地主要抓好五点:一是开展农村专业承包合同清理。把农村专业承包合同清理作为这次农村财务清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对村(组)级所有的专业承包合同逐一登记、全面清理,弄清村级专业承包合同的份数、承包对象、标的、兑现等情况,掌握村级集体资产资源发包现状,据统计全县村级专业承包合同4603份,村平17.84份,年均承包上交3114万元,村平12.07万元,至目前尾欠承包金1789万元,村平6.94万元,其中当年尾欠558万元,村平2.16万元,合同兑现率76.7%。二是建立农村专业承包合同管理台帐。针对过去对农村专业承包合同重视程度不够,导致一些地方农村专业承包合同不规范,不完善,甚至有合同遗失及口头合同的现象,要求将所有农村专业承包合同复印一份报镇经管站存档备案,镇村根据清理情况,分别建立农村专业承包合同管理台账,实行动态管理。三是规范专业承包合同发包。从今以后,各村所有发包项目都要实行“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的发包形式,防止暗箱操作、人情发包。具体招标活动由镇经管站承办,承包合同由经管站统一制定审核,并进行鉴证。为此,不少镇建立、健全了农村专业承包合同管理制度。四强化专业承包合同结算兑现。除要求村级加大力度清收外,各镇经管站都要明确专人,分工到村,协助村级做好专业承包合同结算兑现工作,做到有一份合同就有一个清收责任人,从而提高合同的兑现率。五是开展集体资产年检工作。自从2001年统一颁发《农村集体资产经营权证书》以来,农村集体资产变动较大,为准确掌握农村集体资产现状,今年开展了农村集体资产年检工作,共年检790份,占应检份数的95%。

二、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虽然各地在农村财务与资产管理方面做了不少工作,也取得了不少成效,但由于多方面的原因,目前还存在着一定的问题,主要是“四难”:

1、超计划开支较多,村组正常运转难保证。为了加强村级资金管理,控制村级费用支出,保证村级正常运转,几年来,各村年初都编制年度财务收支计划,但从财务计划的执行情况来看,效果不理想,超标准超范围开支较多,村级收支不能平衡。超范围超标准的项目主要是干部奖金福利、干部保险、干部退职补助、招待费、培训费、会议费、特困户补助、计划生育、烈军属补助、征兵费用、优抚费用、文娱费用、文教事业费、利息支出、招商费用、部门收费、贺礼赞助、杂项用工等项目,其中:部门收费村平1.03万元(安宜镇3.26万元,山阳镇2.71万元);培训费村平1677元(射阳湖镇3219元,夏集镇2705元);报刊费村平2900元(柳堡镇6975元,夏集镇5010元);计生经费村平1.15万元(西安丰镇2.28万元,安宜镇1.92万元);县统筹以资代劳金500万元,而各镇实际搭车收取了1080万元,村平4.18万元。据统计,2003年村级财务计划支出为7282.55万元,全年实际支出为11053.1万元,超计划支出3770.55万元,超计划的51.77%,超用的主要项目是防非抗洪支出以及上述专项费用。由于超计划支出多,使得去年年底261个村中,当年收支有盈余的118个,占45.2%,收支基本持平的26个,占10%,当年收不抵支的117个,占44.8%。

2、集体债务高,债务难化解。去年底村级债务余额为1.95亿元,村平75万元。其中无债村为20个(五万元以下村),债务50万元以下的村141个,债务50—100万元的村62个,债务100-200万元村26个,200万元以上的村12个。而这仅仅是各镇村上报数,而实际数额超过这个数,一是有瞒报债务,全县抽查的19个重点村瞒报债务19.6%,二是有帐外债务,有些村在镇经管站代管帐之外还因为兴办社会公益事业而存在一定债务,如望直港镇蛤拖村帐外债务10多万元,另外通达工程还有不少悬空债务,三是隐性债务,主要是拖欠的干部工资,射阳湖镇戴庄村已拖部工资13万元,西安丰镇花亭村拖部工资8万元,全县预计拖欠1300多万元。债务居高不下,而还债却越来越难,村级收入第一轮税费改革村平减收10.87万元,今年又减收7.15万元,而由于养殖效益滑坡,导致集体资源发包价格降低,合同兑现率差,村级集体收入难以实现,滩地水面资源发包价格由原来的300元/亩左右降低到150元/亩左右。特别是全县100个负债50万元以上村中腰部地区占了58个,而这些村去年村集体收入村平5万元左右,这些集体收入资金连运转都无法保证,根本无法用来偿还债务。

3、反弹现象严重,干部难精减。2000年实行了撤村并组,2003年进行了村组干部精减工作,但从实际情况看,村组合并不到位,村组干部反弹现象比较严重。不少合并的行政村、组仍然是分开运作,特别是并组工作难度更大,至目前,村民小组数已由2000年初核定数2737个恢复到3302个,增加了565个,增加了20.6%。而现有村组干部总数4600个,村平17.8个,其中超过20个的有西安丰27.8个、山阳22.6个、泾河21.3个、夏集20.8个、沿河20个、开发区27个。按照“组+3”或“组+4”的标准,全县只应配备村组干部3606人,超编994人,超标27.56%。如果按省政府每村不超过8人的规定,超编122.87%。另外全县在村组干部人数之外还配备村组公勤员193人(去年开支报酬38.33万元),计生信息员1447人(去年开支报酬54.18万元)。山阳镇光辉村是个只有12个核定村民小组(原来19个),3100多人口,3036亩耕地(另有3000多亩的集体滩地)的中等村,实际配备的村组干部人数为27人,超县编12人,超标80%,超省编19人,超标238%。干部职数主要是:支书、主任、社长、主办会计、两个付主任、两个付社长、3个片会计、妇女主任、妇女付主任、团支书、治调主任、13个专职组长。

4、认识不够统一,监管作用难发挥。按照县委县政府规定,村级所有收入包括土地征用费、“三项资金”、集体收入等,都要全额解缴“村有镇代管资金”专户,不得直接拨付到村,实行收支两条线,但从实际情况看,由于部门协调不够,维护部门自身利益等因素,违规操作现象存在。夏集镇王桥、万民等六个村因南水北调工程土地征用,村级征用费1170万元由有关部门直接拨付到村,造成了村级资金被挤占挪用达515万元,受到省市查处。在三项资金拨付上,不少镇都是由镇财政部门与村直接结算,资金直接划拨到村,使这部分资金不能得到有效监控。根据国家、省、市规定,农经部门是农村集体资产的管理部门,各镇应依托经管站成立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办公室,镇村集体经济组织资金应置于资产办的监管之下,但至目前全县仍有四个镇没有依托经管站设立资产办,即使依托经管站设立的镇实际上对镇集体经济组织的资金也失去监控,绝大部分镇集体经济组织资金被用于弥补财政不足和非生产支出。部分镇对农经部门工作重视不够,投入不足,正常运转十分困难,农经部门监管、督查作用难以真正发挥。不少村支书觉得工作再好也没有多大发展,所以责任心不够强烈,认为只要不贪污受贿,就是多支一些费用、多借一些债务也没多大关系。会计电算化、财务管理措施不断推进加强,而对农经人员、村会计的培训巳有几年没有开展,人员素质不平衡,影响了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下一步农村财务与集体资产管理工作建议

对目前农村财务与资产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各地要从维护农村社会稳定、保证基层组织正常运转、支持“三农”工作的高度,采取综合措施,着力给予解决。

1、拓宽思路,继续加大村级集体减债力度。债务过高是我县一个十分突出的问题,这个问题不解决,基层组织正常运转就难以保证,不说还本就是付息也是一项沉重的负担,2002年村平利息支出4.43万元,2003年村平利息支出3.26万元。必须想法设法偿还村级债务。要继续抓好集体增收工作,对村级收入的考核不仅要考核总额,还要考核结算兑现情况,提高集体承包合同的兑现率;要继续加大“三小”产权制度改革,特别是要探索集体小型机电泵站的改革形式,盘活集体资产;要考虑到过去各级政府对村级的违规筹资,加大对村级的财政转移支付力度,提高补贴标准,帮助村级化解债务;对在村范围内兴办的二、三产业,其税收要以一定比例返还到村,提高村级发展农村二、三产业的积极性;要清理村级债务,分析债务形成原因,原则上只还民间借贷,停还集体债务,待民间借款偿还结束后才能偿还集体债务。

2、扎口把关,严格执行农村财务管理制度。要建立健全财务监管体系,加大监管力度,真正把财务管理制度落实到位。要高度重视农经工作,增加对农经的投入,树立农经部门的威信,真正发挥农经部门的职能;要坚决实行“双”,农经、财政、纪检等部门要密切配合,真正把村级所有资金全部缴存村有镇资金专户,接受镇党委政府的监督;要严格执行财务收支计划,对超计划超标准开支不予入帐;要从源头抓起,坚决按规定控制培训费、部门收费、报刊费等,发现一起除责令退还外,还要追究单位领导人责任,直至县主管部门责任;对村级计划内的大额支出,实行先报批计划,再予以实施的审核把关制度,把关口前移;要加大对违规问题的处理力度,除如数退款外,要追究当事人、村主要负责人、镇审核审批人的纪律责任。

农村三资管理工作计划范文第5篇

农村财务管理是促进村级集体资产保值增值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也是做好农村工作和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一个重要内容。农村财务管理的好坏,直接影响到农村集体经济的健康发展和农村社会的政治稳定。近年来,国家不断加强对农村财务的管理,在农村财务管理方面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政策、法规及制度等,各级农村干部也做了大量工作,获得了明显的社会效益。但是,由于农村财务管理面大、情况复杂,也有一些现实存在不可回避的问题。

二、农村财务管理的现状和问题

第一,会计人员不稳定,素质相对较低,年龄老化。由于农村区域经济发展缓慢,农村劳动力大量涌入城市,留守农村的优秀人才本来就不多,而有一定相关财务知识素养的人才就更少,当前,很多村存在人员变更频繁,导致财务工作缺乏延续性,财务移交手续办理不及时等问题。另外,将一些不懂业务的人员安排在专业性很强的岗位上,导致村?财务处理不规范、不完整,无法系统体现村级账目情况。据统计,目前绝大部分村财会人员专业素质偏低,存在知识结构单一、内容老化、更新较慢、原则性和责任心不强的情况。许多村级会计管理人员只会简单记账,存在重记账、轻管理的问题。

第二,财务收支公开不规范。一是乡镇记账的审核问题。乡镇农经站是最后也是最有效的一道审核关口。但由于农经人员不熟悉财务,业务素质较弱,原则性和责任性不强等原因,使违反财务制度的票据得以入账。二是实行会计电算化后,对电脑打印账目校核不准,出现失误,引起群众误解。三是一些村的村务公开比较形式化,对财务、村务的具体落实情况避而不谈。有些村的村务虽然公开,但是内容过于广泛,往往都是一些枯燥的数据,对那些真正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问题,却不予公开。

第三,财务监管力度不够。农村财务管理过程中,财务监督多为内部监督、乡镇政府的监督等监督机制。专业的农村审计没能有效发挥作用。一是村级领导干部对财务管理工作的认识不足,财务管理意识较为薄弱。部分村干部不懂得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政策制度,认为财务管理问题无关紧要,或是明知故犯,想方设法为自己谋取“实惠”。二是财务制度执行不到位。会计规章制度对财务工作提出了指导性原则及可操作的规范,为工作的顺利进行提供了依据,但在具体的执行过程中,由于各种因素的存在,各项财务制度流于形式。三是财务监督不充分、不到位。由于法制、政策宣传不到位,同时由于许多村村民受教育程度低,法律意识淡薄,一些村虽然通过民主程序实行了民主理财小组审核制度,但理财小组成员害怕被报复,不敢担当、不负责,本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态度,相关监督职能没有真正落实,遇到问题票据采取默许态度。这严重助长了这些人的贪腐之风。

第四,财务无预算,支出无计划。由于村官交替和素质不高等原因,农村普遍没有短期的财务预算,也无长远的财务收支计划,随意发放补贴,补贴内容五花八门,村干部还以虚增公益性支出以饱私囊,还有的村自来水维修支出金额过大或修村路等相关公益性工程款不实。

三、对完善村级财务管理对策的思考

第一,加强财会人员队伍建设。一是健全财会人员任免制度,实行持证上岗制度,聘任的村级会计管理人员必须通过乡镇考核合格,由乡镇经营管理站审批并统一颁发聘书。二是建立财务人员人事管理制度。对村级财会人员的配备、考核聘任以及劳动报酬岗位责任制等均作出明确规定,不经乡镇主管部门批准,不得任意调换和聘任,保证会计人员队伍的稳定性。三是加强会计人员业务培训。通过培训,提高会计人员对会计制度、会计知识以及政策法规的认识,提高财务处理能力,能正确使用会计科目、会计电算化软件,更好地对村级集体经济活动进行核算和监督。四是增强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素质和责任意识。

第二,全面推行村级财务公开,完善群众监督机制。搞好财务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村集体经济组织,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文件的要求,以便于村民理解和接受的形式,完善健全村务监督小组的职能与作用。将村级财务活动情况定期根据村级业务量多少按月、按季如实地公布,自觉接受村民监督。财务公开的内容主要包括财务计划、各项收入和支出、各项财产、债权债务、收益分配、通过“一事一议”筹集的资金、群众要求公开的其他财务事项。财务公开应以填写财务公开栏为主要形式。将村务公开做到最大化,不仅要将村务公开,让群众对其监督,应“三资”的相关制度要求,市、县、乡镇政府或职能部门的监督更须加强。在农村财务公开过程中,要及时制定有效的财务公开规划,并定期进行财务公开工作,使村民能够明确知晓基本的财务状况及资金流向,使村务公开真正做到“给群众一个明白,还干部一个清白”,从而使农村财务工作能够长期保持在合理的范围内进行,并促进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稳定。

第三,健全农村财务管理制度,把各项制度真正落实到位。加强财务审计监督。一是严格执行民主管理和财务公开制度、现金银行存款管理制度、债权债务管理制度、资产台账制度、票据管理制度、会计档案管理制度、“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及专项资金管理等村集体财务各项管理制度,并加强村财务监督检查。二是加强村务监督委员会(村民民主理财小级)的监督作用。村务监督委员会(村民民主理财小级)成员应具备独立性,严格印章管理制度,支出票据经审核后加盖村务监督委员会公章方能入账。三是加大对财务违法行为的惩戒力度。村级领导干部应提高思想认识,以保障农村经济健康发展、维护农村社会稳定为己任,以身作则,提高村级财务管理水平。与此同时,对在财务管理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必须增强法律的威慑力,坚决惩处。四是加强乡镇经营管理站(农村资源资产资金委托办公室)的审计监督职能。“三资办”作为农村基层的财务监督管理部门,要按政策制度要求对村级日常发生的财务收支业务做到及时、准确、客观地审核、审批及账务处理。坚决不做问题票据或不规范票据不予核销,大额支出无民主议事程序或相关手续不完善一律不予审核入账。

第四,完善财务预算制度,预算管理是财务管理使用最广泛、最重要的工具之一,是指在战略目标的指引下,为了实现一定时期内的经营目标,将总体规划通过货币计量的形式,数据化、格式化地反映出来的管理活动,即将未来某一特定时期村集体全部的经营业务过程的详细计划通过货币形式来反映。实施预算管理制度,确定各项经营目标的指标,将预算期内的经营活动纳入计划管理,通过预算,使村内年度内的各项公益性支出或工程项目等计划得以客观反映。

四、结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