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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三变改革实施方案

农村三变改革实施方案

农村三变改革实施方案范文第1篇

自治区决定召开这次会议,主要是贯彻全国农村税费改革座谈会精神,交流我区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进展情况和经验,分析当前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部署进一步搞好我区农村税费改革的各项工作。

8月19日,总理对全国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做出了重要批示,根据总理的批示和提议,国务院于9月中旬召开了全国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座谈会。会上,回良玉副总理做了重要讲话,指出了当前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下一步工作从六个方面提出了要求;财政部部长金人庆代表国务院农村税费改革工作小组对下一步工作进行了具体部署;与会代表一起学习了总理的重要批示;湖北、甘肃两省分别介绍了本地区改革试点的经验;今年新增试点的11个省份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又介绍了全面推进改革试点工作进展情况和具体做法。

总理的批示和回良玉副总理的讲话,金人庆部长关于今后工作的部署,对做好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我们必须认真学习领会,切实地加以贯彻落实。下面,我结合自治区的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讲几点看法和意见。

一、我区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的进展情况

根据自治区的统一部署,全区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分五个阶段逐步推进,目前,第一、二阶段工作已基本结束,正在进行第三阶段工作,通过全区三个多月的共同努力,阶段性工作总体进展顺利,运行平稳,发展态势良好。我们主要抓了以下工作。

(一)周密部署,精心操作,保证税费改革顺利进行

一是健全组织机构,切实加强了对农村税费改革工作领导。各级党委、政府坚持把农村税费改革作为当前工作的重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摆上了突出位置,地(州)、县(市)两级普遍建立了以政府“一把手”为组长的农村税费改革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从各有关部门抽调人员,集中办公,抓农村税费改革工作。各乡镇也相应成立了由书记、乡镇长为正、副主任的农村税费改革办公室。全区上下形成了主管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部门协调,分级负责的工作机制。

二是认真开展骨干培训,使各级领导干部和骨干成为税费改革的明白人。农村税费改革在全区正式启动后,自治区税改办先后三次举办了有地州、县市领导参加的农村税费改革培训班。各级也及时组织了业务骨干培训。据统计,全区举办培训班470期(次),参加培训人员达6万余人次。

三是搞好舆论宣传,把政策原原本本交给广大农牧民。今年7月份,自治区税改领导小组印发了《致全区农民、牧民群众的公开信》,用两种文字(汉文和维吾尔文)向每个村组发放共10万余份。各级充分利用了报纸、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采取农牧民通俗易懂,喜闻乐见的形式,进行了深入广泛的宣传。

四是认真制定方案,积极稳妥组织实施。根据中央和自治区党委(2003)10号文件精神,制定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税费改革试点方案》,并确定全区统一执行4%的农业税税率,附加为20%。自治区要求各地在制定方案时,要坚持把减轻农民负担作为推进农村税费改革的根本出发点和首要目标,不折不扣地落实中央和自治区税费改革政策,全区农村税费改革平均减负率不低于30%。《方案》按照国务院批复意见修改后,已下发各地执行。

五是加大指导和督察力度,确保政策到位。在实际操作中,各级都派出了得力的指导组和督导组,自治区税改办聘请了7位已退休的厅级领导作为全区农村税费改革督导员,先后多次下到基层督查指导。通过指导和督察,不仅能及时掌握各地税改工作情况,而且对基层遇到的一些问题能够及时发现,及时研究,及时纠正。

(二)突出改革重点,认真组织实施,保证税费改革有效推进

一是深入细致开展调查研究、摸底测算工作,认真把好基础数据关。根据中央税改政策,各地重点对计税面积、计税常产及税费改革前后农牧民负担对比等情况,进行了初步调查和测算。对税费改革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难点、疑点问题进行了认真分析和预测,对改革工作将会遇到的一些特殊情况进行了认真梳理和处置,以确保改革积极稳妥推进。

二是重点抓好据实核定计税面积,合理确定计税常产的工作,认真把好政策关。各地在计税面积的核定上,严格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坚持以二轮土地承包面积为依据,具体落实到户,做到该核减的面积如实核减。在计税常产的核定上,主要根据1997年—2001年五年间各种农作物的平均常产、开展调查摸底,针对土地类别、耕种水平等要素,最终以村以乡为单位确定一个常产,在经过民主评议、张榜公示、群众签字认可的基础上合理确定,避免“有税无地,有地无税”的现象出现。

三是规范操作,讲究工作方法,认真把好群众认可关。各地通过“自下而上、自上而下”的方法进行调查摸底、核定计税面积和计税常产;通过上下结合、公平公开;区别情况、分类指导;依靠群众、综合平衡;严守政策,确保质量的方法,积极稳妥推进改革。我区不少地方对张榜公布的内容、范围、时间以及张榜公布的责任进行了严格规定,增强了工作透明度。

(三)认真测算转移支付,抓紧制定各项配套改革政策,确保税费改革综合协调运行

一是合理测算转移支付。中央今年分配我区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7亿元,扣除2001年已拨付给自治区及各地区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外,实际能分配到各县的农村税费改革中央转移支付资金近5亿元。根据这种情况,我们按照财政部规范的转移支付资金测算方法,参照税费改革前各县乡村两级办学、计划生育、优抚、乡村道路建设以及村提留乡统筹统计数据,对全区85个县市和9个城市区共94个县(市、区)进行测算及转移支付资金分配。

二是积极搞好各项配套改革。农村税费改革能否成功,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相关的配套改革,为稳妥推进各项配套改革,我们通过认真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有关方面的意见,已初步完成了农业税、牧业税和农业特产税征收管理办法、农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办法、农业三税附加资金管理办法、乡镇财政管理工作指导意见、乡镇事业单位机构改革的意见等七个配套措施,近期将以正式文件下发各地。

二、当前我区税费改革试点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由于多方面原因,当前我区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主要有:

一是工作进展不平衡。主要表现在地区之间、县与县之间、乡与乡之间,工作进展还有较大差距。按照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对我区全面推行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的部署和安排,9月11日我们的工作进入第三阶段方案和配套办法的审批。截止目前,除乌鲁木齐市正式上报了改革方案和配套办法外,其他地州市的部分县(市)只是到自治区税改办进行了沟通,还有部分地区及县市尚未与自治区税改办进行联系。

二是对政策的把握还不够准确。主要表现在不少县市不能严格按照中发[2000]7号、国发[2001]5号、国发[2003]12号和自治区党委新党发[2003]10号文件要求制定改革方案,在测算中没有严格按照财政部规范的财政转移支付口径进行测算,各项数据的填列存在较大的随意性。这表明有的地方在基础数据的调研和测算方面不够深入细致,底数不清,情况不明,心中无数;有些地方未按二轮承包土地合同核实土地面积,甚至虚报或瞒报土地面积;一些地方简单确定减负比例,倒算常产;有的地方核定农业税计税土地和常产不征求农民意见,未张榜公布;有的地方今年提取的三提五统还没有拿出具体清退方案;部分县市对财政转移支付的期望值过高等等。

三是制定各项配套改革措施相对滞后。在农村税费改革过程中,各地对以减人、减事、减支为中心的配套改革做了一些工作,但总体上看,各地考虑配套改革还相对滞后,进展缓慢。一些地方乡镇机构改革力度小,存在畏难情绪,等待观望;有的地方片面强调客观原因,不积极合并村组,对一些规模明显偏小的行政村也没有合并办法。农村义务教育体制改革中,强调确保经费投入的要求多,实施精简和优化教师队伍、合理配置教育资源、加强学校管理的措施少。有的地方甚至就在等转移支付,对配套改革措施根本就没有考虑。

四是宣传工作还有待进一步加强。有的地方农村税费改革政策的宣传、张贴、上墙、张榜公示等不够扎实,工作不够细致;有的地方在宣传政策时带有片面性,强调农民尽义务方面的宣传多,对通过改革减轻农民负担、规范税费征管方面的宣传少;有些地方没把改革政策全部交给群众,致使农牧民群众对农村税费改革政策缺乏全面的了解。:

上述问题的存在,有多方面的困难和客观原因,但最重要的还是部分干部的思想认识没有真正到位。如果得不到及时解决,就会妨碍改革政策的落实,影响改革的预期效果。各地、各部门对此绝不能忽视,必须在今后的工作中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三、下一步的工作重点

农村税费改革前两个阶段的工作,要通过第三阶段的工作来体现,最终的成效要通过第四阶段的方案实施来检验,因此说,我区全面推行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已进入了关键时期,各地必须把改革方案制定好并组织实施好,确保我区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的顺利推进。当前和今后要着重抓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要在保证质量的基础上,适当加快工作进度。按照我们原定的工作日程,审批改革方案和配套办法的时间已过半,但各地的改革方案大都还没有上报,这一点,务必引起各级党政的高度重视。对方案和配套措施已基本完成的地县,党委、政府要及时组织研究讨论,把方案和配套措施定下来,尽快上报自治区税改办审批。对还没有制定好方案和配套改革措施的地方,请尽快组织人力,在确保质量的基础上,抓紧时间加快工作地度,把改革方案和各项配套改革措施制定出来,并及时上报自治区审批。我还是那句话,到时,哪个地区完不成、哪个县完不成,我们不能降低标准、凭印象给你转移支付。希望大家切实增强对此项改革工作的紧迫感,立即动起来,按时完成改革任务,不要有一个县拖后腿,确保年底把主体改革政策落实到位,尽早让农牧民群众感受到改革的好处。

(二)要实事求是地制定改革方案。各县市区在制定改革方案时,一定要严格按照中央和自治区税改政策,实事求是地落实计税面积、计税常产、计税价格等计税要素,据实核定各村各户农业税计税土地面积和常年产量,严禁“暗箱操作”,防止搞“一刀切”,避免发生高估产、高估价等问题。要按照要求将新的农业税核定到村到户。要保障乡镇机构和村级组织正常运转、农村义务教育经费的正常需要。要搞清改革前后农牧民负担对比情况。要把好政策关,严格执行财政部《农村税费改革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暂行办法》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把握好财政转移支付测算口径和测算方法,认真测算转移支付。

(三)要加大搞好各项配套改革的力度。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既涉及农民切身利益,又涉及地方财政和村级组织收入,既包括农村税费体制本身的主体改革,又包括乡镇机构、农村教育体制等相关配套改革。配套改革措施能否到位,直接关系到农村税费改革试点的失败,也是巩固和发展改革成果,防止农民负担反弹的重要保证。我们必须坚持主体改革与配套改革同步实施,这一点不能有丝毫动摇。自治区税改办会同有关厅局制定了七个配套改革办法,各地也要制定出具体措施,大力推进乡镇机构改革,转变职能,精简机构,压缩行政和事业单位编制,清退临时人员。调整和完善县乡财政体制,在合理划分事权的基础上,按照“财政下移,缺口上移”的要求,加大对基层改革转移支付力度,完善乡镇正常运转经费保障机制。要加强村级组织建设,减少村组干部人数,强化村级财务管理。要加快推进农村义务教育体制改革,清退中小学教职工队伍中的不合格人员,提高乡村教师质量,整合教育资源。要认真研究和解决好粮食主产区与种地多的农民负担重的问题。搞好农村税费改革与对农民直接补贴改革的衔接。要按照“防止新债,摸清底数,明确责任,分类处理,逐年消化”的要求,研究有效化解乡村债务的办法。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要紧紧围绕深化农村税费改革,重点研究建立防止农民负担反弹机制、农业税制改革的方向和思路、完善农村公共财政体制、建设有中国特色农村行政管理体制等带有方向性的问题。

(四)要进一步加强改革政策宣传和业务培训工作。坚持走群众路线,把政策交给基层和群众,是顺利推进农村税费改革试点的有效工作方法。只有把政策交给群众,才能赢得群众的支持和理解,群众才有可能监督政策执行情况。要进一步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坚持以正面宣传为主,把中央的改革政策精神原原本本地交给农牧民群众;要以多种形式向农牧民群众宣传改革政策,使每个农牧民家庭有一个改革“明白人”,有一张负担“监督卡”,有一本税费“明白账”,真正做到改革家喻户晓,不留“死角”。要不断地加强对广大干部特别是基层干部的培训,提高基层干部的政策水平和业务素质。要教育广大基层干部,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提高对农村税费改革的认识,进一步加深对农牧民群众的感情,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深怀爱民之心,恪守为民之责,善谋富民之策,多办利民之事,严格执行政策,及时化解矛盾,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五)要提前做好试点方案组织实施的准备工作。由于我区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起步晚,各阶段工作安排时间紧、任务重。同时,改革是在农业税、牧业税、农业特产税和三提五统征收期内进行的,农业税、牧业税、农业特产税采取了两步走的办法,即:在夏征期按照老办法征收,在秋征时按照新办法执行,并做好分户结算清缴工作。各地的改革方案在经自治区审批后,立即就要进入实施阶段,方案再好,关键在于落实到位。方案实施中可能还会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各地一定要不断地对照检查,纠正偏差,不折不扣地把抓好改革政策措施的落到,并在实践中不断加以完善,把农村税费改革“三个确保”目标真正落到实处。要对照中央和自治区改革方案和各项政策执行情况加强跟踪监督,对发现的问题要坚决予以纠正。要坚决落实“三不准”(即农业税及其附加不准超过自治区规定的税率上限,不准超范围、超标准进行“一事一议”筹资筹劳,不准在农业税及附加和“一事一议”之外对农民进行任何形式的摊派和收费)。要检查农民负担政策执行情况,坚决落实农民减负的“四项制度”。当前要坚决防止向农民突击清收改革前的税费尾欠,严格规范农村用水用电收费管理。财政转移支付资金下拨后,各地一定要加强对资金的管理,做到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确保落实到基层。

(六)要积极探索国有农牧场税费改革试点。国有农场税费改革比较特殊,由于多年沿袭下来的政企不分、企业办社会等原因,使国有农场税费改革比周边地区的农村税费改革的难度要大得多,改起来很困难,但不改会更困难。中央的态度十分明确,国有农牧场、林场应纳入农村税费改革范围。对国有农牧场的税费改革,各地要多研究,多想办法。要坚持先改制,后改革的原则。已改制的国有农牧场与自治区农村牧区同步实施税费改革试点工作。未改制的国有农牧场要抓紧搞好管理体制改革,为税费改革做好准备工作,当前,可按照统一政策,稳定税负,农牧场职工负担有所减轻的原则进行。

四、要切实加强对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的领导

农村税费改革事关全局,影响深远,任务艰巨。各地、各部门一定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战略高度,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

一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这是做好试点工作的重要前提。这项改革既是一场农村经济领域的改革,又是一场涉及农村行政体制和教育等社会事业的深刻变革。农村税费改革,必将促进农村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的深刻变革;必将进一步调动和保护农民的积极性,解放和发展农村生产力;必将有利于解决农村长期积淀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加快制度创新和机制创新。各地、各部门自始至终都要真正把思想和认识统一到中央和自治区的部署上来,充分认识做好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的重要性,始终把握改革的正确方向,切实做好改革试点工作。

二要明确责任,健全机制。这是做好试点工作的重要保证。各级党委、政府要把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作为一件事关全局的大事,始终抓紧抓好,不能有丝毫松懈,不能把它看作仅仅是农村工作部门和财税部门的事。党政主要领导一定要亲自抓、负总责,靠前指挥。要层层落实领导责任制,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地州、县市、乡镇要重点抓好本地区改革方案的制定工作,研究解决本地区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加大对改革的财力支持力度,督促指导各项政策的落实。县、乡两级是改革的具体组织者和执行者,是改革试点工作的关键环节。必须始终明确,县市委书记和县市长是主要责任人,乡镇党委书记和乡镇长是直接责任人。要保证税费改革工作人员和办事机构的稳定,不断完善工作机制。

三要加强监督,严明纪律。这是做好试点工作的重要条件。各地区、各部门必须进一步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政策落实到位。高度重视做好群众工作,建立健全农村税费改革群众受理制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进一步健全督查制度,层层建立改革督查网络,扩大督查覆盖面,改进督查方式。

农村三变改革实施方案范文第2篇

为认真贯彻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我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切实解决集体林权制度中存在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解放和发展林业生产力,调动全社会参与林业建设的积极性,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农民增收。现结合我乡实际,制定三板乡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

一、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改革开放以来,通过上世纪80年代的林业“三定”,一部分集体林已到户经营。但仍有相当数量的集体林地产权不清晰、经营主体地位未落实.加之在集体林地流转中存在着操作不够规范、利益分配不合理和经营机制不活等问题,影响了林木所有者和经营者发展林业的积极性,影响了生产要素向林业的聚集,影响了林木经营管理和林业产业的发展,加快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已势在必行。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农村经营制度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农村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的进一步落实和完善。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有利于加快解决集体林地中存在的四至界限不清、林木权属不明等问题,减少涉林纠纷隐患;有利于从制度上规范集体林资产收益分配.缓解农村干群矛盾;有利于调动农民群众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的积极性,有效遏制乱砍滥伐等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基本原则和改革范围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明晰林地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放活经营权,落实处置权,保障收益权。规范资源流转,建立多元化的经营主体。

(二)总体目标:通过改革,建立起产权明晰、经营主体到位、责权划分明确、利益保障严格、流转规范有序、监管服务有效的现代林业产权制度。

(三)基本原则:坚持有利于“增量、增收、增效”权益平等,“公开、公平、公正”,“稳定性、连续性”,“因地制宜、形式多样”,林业分类经营管理广泛的原则。

(四)改革范围:主要是集体商品林和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划的集体所有的宜林荒山荒地。

对权属尚未明晰的集体林中的商品林木、林地,确权发证;对已明晰权属的自留山、责任山,实行家庭承包经营的经济林,企事业单位和个人依据流转合同取得的集体林地使用权或林木使用权、所有权,应稳定完善;对抵押权未解除、权属有争议的林木、林地,通过协商能够明确权属、达成一致意见的,一并予以改革;对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划确定的生态公益林,暂不列入本次改革范围,依法发放林权证,继续执行国家天然林保护政策和公益林管护政策。

三、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主要内容、改革方法及配套政策

(一)主要内容

林业“三定”时期划定的自留山稳定不变,核实四至界线后进行林权登记,换发林权证。林业“三定”划定并已承包到户的责任山,权属清楚的稳定不变。村民通过租赁、承包方式经营的集体荒山、荒地、采伐迹地、火烧迹地,权属、四至界线和面积清楚的,进行林权登记,核发林权证。

尚未承包到户的集体林,按现有户籍人口折算人均山林面积,确权到户。如果集体要留一部分作为发展集体经济经营的,要“均股”到户,落实管护责任;若留给集体经营后又进行拍卖、出租、转让的,要“均利”到户。不论采取哪种分配形式,都要由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2/3)以上讨论决定。对明晰产权到户承包经营的,要划定四至界线,核定面积,签订承包经营合,进行林权登记,核发林权证。

林业“三定”时已划定的自留地、承包到户的责任山,其后被划为生态公益林的,也要明晰产权,核发林权证。

已由个人或其它单位通过合法手续获得的林地使用权和林木承包经营权的集体林,凡手续完备,符合政策规定的,应予承认,继续履行原承包合同,办理林权变更登记手续,核发林权证。

(二)改革方法

在这次林权制度改革中,我们要坚持分类指导和因地制宜的原则,让农民自主选择林改的方式。目前我们林改主要有“分、包、转、稳”四种办法供村民选择。

“分”是指:1、均权:即按户籍在册人口均分集体所有的商品林;这是我们这次林改的主要方法,即均林到户。2、均利:对集体统一经营管理的林木,在收益分配方面按户籍人口平均分配。大部收益再分给农户;均利到户。3、均股:对集体统一经营管理的林木进行资产评估,成立股份制公司,平均分配股份,财务单独核算。按股份制公司的管理模式进行管理(前期投入、利益分配)。分是我们这次林改的主要方法,原则是均股到人,分地到户。

“包”是指:联户承包,按照本单位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多户联合承包一块地、一面山,共同管理,共同经营,共同获得。或是联户管理,先分山,后联合管理。这是林改中比较理想的一种方法。

再就是“转”,转是指按照《农业土地承包法》的有关规定,将目前集体所有的商品林或宜林荒地的使用权流转或租赁给本组织以外的单位和个人。转要注意以下四个原则,一是公益林,防护林,特用林不得流转;二是集体的商品林,经济林在这次林改过程中如果要流转必须从严控制,严防集体资产在林改中流失,损害广大农民群众利益。要注意处理好眼前利益与常远利益的关系,防止将林地一卖了之,而无法解决失山失地农民今后基本生活保障;三是流转方案即是得到了绝大部分村民的同意,但其流转价格也必须经林业专业评估机构评估,流转林地林木资源参照林业部门提供的评估价格着价,原则上成交价格不能低于评估价格的50%;四是在这次林改中,林地林木资源流转所获得的收益,必须70%要分到农民手中。

最后是“稳”,稳是指已经区划的公益林、防护林和特用林以及已经划到户或承包到户的林地以维持现状为主。集体部分商品林,如果广大村民认为目前经营状况满意的,这次也可以不改革,但是这部分只能控制在集体商品林面积的30%。

总之,这次林改不论以那种办法进行改革都要坚持“农民自愿前提,民主决定为核心,农民实惠为根本”的原则。

(三)改革配套政策

1、林权政策

(1)自留山。林业“三定”时期分给农户,林地使用权属永久或长期,且无偿使用至今的,仍然作为自留山。明确“四至”,核准面积,收回旧证,换发新证。

(2)责任山。分包到户的责任山要保持承包关系稳定。上一轮承包到期后,原承包合同基本合理且执行较好的可直接续包;承包合同不完善的要进行完善;对合同不合法的要依法纠正,重新签订承包合同;面积、四至不清楚的,在进一步勘验、明晰产权的基础上完善承包合同;对已经续签承包合同,但不到法定承包期限的,经履行有关手续,可延长至法定期限;农户不愿继续承包的,在对原合同约定的权责和义务清理后,可交回集体经济组织另行处置。

(3)承包山。1983年以后,承包集体山场营造林的,包括单户与联户以及个人承包,并与集体签订了承包合同,利益与集体分成,按原承包合同约定办理。双方同意延包的,应签订新的承包合同。

(4)“四荒”拍卖。集体将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简称“四荒”)使用权拍卖给个人,签订了“四荒”使用权出让协议书或其他形式的合同书,并与现行法律法规政策不相违背.按合同约定履约,不论采取何种方式拍卖和出让金高低,予以确认,不予变动。

(5)活立木有偿转让。集体将林木所有权转让给个人,凡是公开招标、作价基本合理、大多数群众没有意见的,维持原转让合同不变。凡是没有采取公开招标、作价明显不合理、大多数群众有意见,原转让合同应在原转让时的基础上双方协商进行调整和完善,协商不成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6)林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农村土地承包法》实施之前转让,转让金、转让期仍按转让合同约定不予变动。《农村土地承包法》实施之后,转让期超过70年的,应当重新签订转让合同。转让期应在70年以下。

(7)现有集体林。由集体统一经营管理的山林,尚未承包到户的集体林,按照现有户籍人口折算人均山林面积,确权到户。不宜均分到户的可以承包到户或流转到人。

(8)有权属争议的山林,放在工作后期调处,权属明确后,因地制宜.或分或包或转。

四、林改的工作流程和时间安排

第一步:前期准备(在5月20日至6月1日前完成)。这个阶段有二项工作。一是成立机构:乡成立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应下设林改办和林权纠纷调处办公室。涉及林改的村社也应成立领导小组,落实专门人员负责日常工作、辖区内纠纷调解、林权宗地划分等工作。二是宣传发动。各村社要层层召开动员大会,同时乡、村、社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标语、专栏、公开信等形式,组织广大干部、群众深入学习和广泛宣传《森林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集体权制度的意见》和各级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会议精神,要使林改政策家喻户晓。把政策真正交给基层和农民,使广大群众真正了解、支持、参与改革。

第二步:调查摸底,制定方案(在6月1日至6月20日完成)。调查摸底是搞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基础。各村社务必弄清本辖区内森林资源面积,各林种公益林与商品林面积,林木林地流转、承包等经营权属状况,认真填写、公示《林地现状情况表》。

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各村社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切实可行、操作性强的改革实施方案。在制定方案中有四项工作值得注意:一是明确改革范围。这次林改只改革集体经营的商品和宜林荒山荒地,各地要严格执行。这里我要强调的是我们在林改中要严格执行的几个原则;一是原来已经通过划分责任山、自留山或自留地的形式将林木、林地权属落实到个人头上的林地,只要绝大部分村民没有意见,这次要维护相对稳定,不得轻易变便权属。二是原来已经通过流转或承包形式将林木、林地权属租赁或承包给他人的,只要原来流转的程序合法,双方都要继续执行其合同。如确实绝大部分村民有意见,要变更原来的协议也只能通过司法渠道解决。三是严格实行两个“2/3”和“五签”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必须经过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大会通过。在召开村民大会时要严格执行两个“2/3”和“五签到”制度,两个“2/3”是指:村民会议必须要2/3以上的户到会(特殊原因不能参会的,可以委托他人参加,但必须出具书面委托书),改革实施方案必须有2/3以上的与会者同意。“五签到”即:村民代表会议必须要实行通知签收、到会签字、委托签名、实名表决签字、决议结果签名。三是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执行两个“公示”制度。第一个公示是指林改实施方案经村民大会讨论通过后还必须公示,公示期7天;二是林业部门要林权勘界后,颁发林权证前的证前公示,这个公示期为30天,这两个公示必须严格执行。四是方案的制订与报批。村社的实施方案请照《工作手册》的附件《村社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范本》,根据本村级的具体情况制度,报乡人民政府审批,报县林改办备案。乡的实施方案在综合村村社实施方案的基础上,参照县实施方案制度,报县政府审批、县林改办备案。

第三步:宗地划分,确权发证(在6月21日至8月31日期间完成)。在宗地划分当中,包括三个部分:一是宗地指认:要求由乡林改办组织,驻村社干部、辖区林业站、权属所有者、辖区村委会和村民小组领导以及周边权利人,共同组成宗地划分小组。宗地界线要求:宗地界线必须作到界线明确、清晰。宗地界线力求以明显地貌、地物界线(如山脊、河流、山石、永久沟渠、水井、房屋等地物)为界。无明显地貌、地物界线的,由林权所有者在宗地划分小组的监督下,自行设立永久性标志物。标志物可采用填埋水泥界桩、山石等方式进行,不得采用挖取临时性沟渠、砍伐树木、填埋临时性地物等方式设立标识地物。二是勘界绘图:在宗地划分的基础上,由县林业局派专业技术人员,在乡、村、社及相关人员的配合下,用1:10000地形图,绘制宗地权属界线图,作为发放林权证的依据。三是纠纷调处。林木林地权属纠纷调处的原则是“属地管理,分级负责”。个人与个人之间的纠纷不出社;社与社这间的纠纷不出村;村与村之间的纠纷不出乡。调处依据是《四川省林权纠纷调处办法》,具体请参照《工作手册》附件2。四是签订和完善合同。参与这次林改的林木林地必须签订合同,合同样本请参照《工作手册》附件6、7。根据林改实施方案,经指认无异议的林权宗地,由集体经济组织与林权所有人或与单位之间签订或完善林地承包(流转)合同。合同必须由当事人双方签字,不能请人代签。

确权发证是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主要内容,林权证是林木、林地产权的法定依据。本次林改的任务之一就是对辖区内林地、林木所有权、使用权全面核(换)发林权证。在这里要注意二个问题:一是确权发证的范围:包括辖区所有林地、林木都要发证。不仅包括本次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林木林地,还包括划为公益林未实施改革的集体林木林地、产权明晰的私有林木林地。也就是说我乡全部集体和个人所有林木、林地这次都将颁发林权证。二是发证程序:包括申请、审核、勘查、公示、颁证、建档、检查验收等共七道程序,各村社都要积极参与,共同配合,确保程序规范、到位,发证准确、及时。

第四步:归档立卷、检查验收阶段(在9月1日至9月10日期完成)。各级要严格执行《四川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档案管理办法》,做好林权改革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做到档案完整、规范。

五、严肃纪律,规范林权流转程序

农村三变改革实施方案范文第3篇

我县全部免征农业税改革试点工作,在省、市税费改革办公室的指导下,在县委、县政府的直接领导下,在全县各级组织的共同努力下,较好的完成了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下面就我县全部免征农业税改革试点工作情况做如下汇报。

一、全部免征农业税改革试点工作的总体进展情况。

1、切实加强领导,成立机构,充实人员。

为强化对免征农业税工作的领导,成立了以县委书记任组长,政府县长和副县长为副组长,有关部门参加的免征农业税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明确了工作职责。各乡镇也成立了相应的领导机构,为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证。

2、结合实际,制定方案,完善配套文件

按照省、市《免征农业税试点工作方案》及各项配套文件的要求,参照××市免征农业税试点工作的经验,结合我县的实际情况,通过综合分析,征求各方面意见,制定了《××*县全部免征农业税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及相关的配套文件。经免征农业税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审议、提交政府常务会审议修改后,已上报市政府、市农村税费改革办公室,并已得到批复。

3、充分准备,深入调查,奠定改革基础

为搞好免征农业税改革试点工作,我县成立了乡镇机构及人事制度改革调查组、乡镇财政供养人口审核组、乡村债务调查组、教育基本情况调查组共××个组,抽调有关部门领导及专业人员,深入到乡镇、村屯,对需要测算的数字进行核查,并就有争议的问题进行现场办公,确保基础数据准确无误。为免征农业税试点工作的顺利实施奠定良好的基础。

由于组织得力、制度健全、调查细致,我县的全部免征农业税改革试点工作得以顺利开展。在认真贯彻“执行一个免征、推进三项改革、搞好六个完善”的具体工作中,取得了好的效果

执行一个免征

深入贯彻落实农业税收政策,从××年起,免征农村所有耕地农业税及附加,保留烟叶特产税、耕地占用税和契税三个税种。决不变相向农民收取政策规定以外的费用。

推进三项改革

1、改革乡镇机构

按省、市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本着先易后难、突出重点、逐步推进、保持稳,定的工作方针,制定了《××*县乡镇机构改革实施方案》、《××*县乡镇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定岗定员及人员分流安排实施意见》和《××*县党政机关与事业单位岗位竞聘方案》及相关配套文件。完成了“定职能、定机构、定编制”三定工作。乡镇机构设置为“两办三中心”,即党群办、行政办、农业技术综合服务中心、农村经济管理服务中心、畜牧发展服务中心。党政班子领导指数按5职配备,实行兼职和交叉任职。乡镇行政编制减至××个,精简××%;事业编制减至××个,精简××%。

2、改革乡镇财政管理体制

根据省市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县规模小、经济欠发达和转移支付县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县乡镇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坚持财权和事权统一、三权不变、调动乡镇理财和推动发展经济积极性、保障农村基层政权正常运转的原则,实行以“乡财乡用县监管”为核心的乡镇财政管理体制。一是机构上划。县财政局成立农村财政分局,负责全县乡镇财政管理工作,新成立了××个乡镇财政所,作为县财政局的派出机构,人、财、物由县财政局垂直管理,原财税办人员××名已全部上收,并已竟聘上岗。二是预算。乡镇政府预算的编制、执行、调整及决算职能由乡镇财政所,将预算内外收支统一编入综合预算;预算编制、预算调整、决算必须按法定程序报同级人大审查和批准。三是账户统设。乡镇财政取消了总预算会计,由县财政,乡镇财政统一设置三个账户,“支出专户”设在县财政局“核算中心”,用于核算乡镇政府收支;“社保专户”设在当地金融机构,用于社保资金收支;“村级账户”用于存储村级资金。四是集中收付。主要包括三方面内容:①乡镇财政收入直接上缴县级国库,定期结算。②人员工资委托银行统一发放,公用经费和事业支出分期分批拨付。③乡镇财政所对同级预算单位实行集中核算,代管单位财务核算,实行报帐制,乡镇各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审批仍由单位行政领导负责。

为调动乡镇发展经济、增收节支的积极性,确保乡镇基本支出需要,减轻乡镇财政负担,防范和化解乡镇财政风险,维护农村基层政权运转和社会政治稳定,合理确定乡镇财政收支基数,对收不抵支的乡镇,县级财政给予补齐(公用经费不足部分由乡镇自行解决),乡镇通过招商引资新增的工业企业,县财政按上缴地方国库税金总额的××%比例返给乡镇。同时,在各乡镇全面开展了清理银行账户、票据、财政供养人员、资产和债权债务等“五清”工作。不符合规定的账户予以撤消;收费票据统一管理,乡镇自行印制的一律作废并予以销毁;清退的超编人员,财政不供给经费;认真进行清产核资,登记造册,防止乡镇资产流失;清理核实乡村两级债权债务,做到严控新债,力解旧债,规定今后乡村两级一律不准举债。

3、改革村级经费管理方式

制定《××*县村级经费管理暂行办法》。确定了五保户供养经费标准并纳入乡级财政支出。确定了村干部享受固定工资人数,误工补贴人员人。村级其他收支在所有权不变的情况下,由农村经管中心负责管理。乡镇财政所对财政供给的“村干部补贴”和“误工补贴”、“农村五保户供养”,经乡镇农村经济管理服务中心、民政部门审核,乡镇政府和县农委审批,农村财政分局核准后,县财政局国库将村级补助资金拨入乡镇财政所村级账户,由乡镇财政所按省下发的《村级经费管理规定》监督使用。

搞好六个完善

1、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

按上级规定和要求,结合实际,制定了《××*县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意见》。对农村教育实行县级统一管理,撤消了乡镇教委办,原乡镇教委办的行政管理职能划归乡镇中心校。农村义务教育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算管理,经费支出由乡镇中学、中心校制定计划,县教育部门、财政部门审批。为不影响教学,计划在寒假期间全面推行教师选拔、任用、人员分流管理制度等项农村义务教育体制改革工作。目前教育体制改革工作已正式启动,各项配套工作正在进行中。

2、完善乡村债务化解机制

制定了《××*县乡级债务问题处理意见》。成立了乡村债权、债务清查小组,对乡村两级债权、债务清查核实,查明形成原因根据有关政策规定逐步化解。据统计,截止到××年,我县乡村两级债务××万元,其中乡级债务××万元,村级××万元。。我们采取核清底数、挖掘潜力、收欠款还债、以债权抵债、节余还债、以资抵债、申请豁免、整治高利抬款、拓宽增收渠道等办法积极化解陈债。××年以来,全县共化解乡级债务××万元、村级债务××万元。

3、完善农村公益事业“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机制

制定了《××*县村级范围内筹资筹劳管理办法》。为促进制度落实,我们利用电视、标语等手段进行了宣传,组织农委、财政等部门进行了专项检查,推动了筹资筹劳制度的全面实行。××年我县“一事一议”完成项目××项,共有××个行政村,筹资××元。

4、逐步建立和完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拟定了《××*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试行办法》、《合作医疗逐级转诊制度》、《合作医疗报销制度》,经调查统计,有××%的被调查对象表示愿意参加合作医疗。制定了《××*县农村特困家庭医疗救助管理办法》,规定了享受救助的条件,指定了医疗单位,明确了办理程序,乡镇政府成立了救助评审小组。制定《××*县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由民政、卫生部门进行调查、摸底、登记、造册组织实施。

5、完善解决农村土地纠纷的办法

根据有关政策,制定了《××*县解决农村土地承包纠纷工作实施方案》。成立农村土地管理组织,加强农村土地资源管理、档案管理、承包合同管理,为有效解决农村土地纠纷奠定基础。一是在调查摸底中开展好“三查”即:清查土地现状、核查主张土地承包经营权人的资格、排查当前存在的农村土地承包纠纷问题。二是积极汲取兄弟县经验,规范运作。由县委、县政府主管领导带队,组织农口各部门和各乡镇主要领导,到××等县(市)参观考察学习。三是对排查梳理出的问题进行归纳分类,依据政策、法规和省、市、县有关文件,农委提出了解决土地承包纠纷具体意见,具体指导农村土地承包纠纷处理工作。四是为及时处理土地纠纷问题,确定接待日,对特殊问题,随时随地接待,及时化解矛盾。通过大量的工作,全县共排查出的××起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经县乡两级涉农部门共同努力已解决了××起,结案率为××%。

6、进一步完善涉农收费管理制度

制定了《××*县涉农收费管理措施》,确定涉农收费部门××个,××个收费项目。实行了收费公示、定期检查和举报制度,设立了乱收费举报电话,建立了教育收费一费制。今后我县原则不出台涉农收费项目,按国家政策必须出台的一律执行下限收费标准。

二、改革试点的政策措施及成效

1、不折不扣地落实党的惠民富民政策,进一步减轻农民负担,切实调动起广大农民粮食生产的积极性。实现了确保基层组织运转、确保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支出、确保农民负担不反弹的工作目标。

2、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确保改革顺利进行。这次改革,是在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下进行的。各乡镇党政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主要领导亲自抓,主管领导分工抓,班子成员配合抓,县里成立了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各乡镇也组建了相应的领导机构,抽调精干人员专门负责改,革工作,从头到尾,全程负责。下派到各乡镇的工作组负责抓好三项工作,一是乡镇机构改革,二是乡村债务清理,三是处理土地纠纷。组织、人事部门负责抓好机构设置、班子调整和人员安排。财政局负责财政管理体制上划。农委负责农村各项制度的完善、落实。纪检委、监察局、审计局负责对乡镇机构改革进行全程监督。为改革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证。

3、广泛动员,加强宣传,改革政策深入人心。为了顺利推进改革,使广大干部群众统一思想,达成共识,针对改革初期一些干部对改革不理解、信心不足、存在畏惧恐慌等错误倾向,我们采取召开会议、张贴免征农业税改革公告、开辟电视专栏等多种宣传形式,广泛宣传免征农业税改革的重大意义和相关政策,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4、严明纪律,加强监督,。按照《方案》要求,各相关部门都能够一丝不苟、原原本本地组织实施,这次全部免征农业税改革的所有实施步骤坚持公开透明的原则,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集体领导,集体研究,会议决定,绝不允许矛盾上交或任其发展;坚持党性原则,做到“讲政策不讲面子,讲原则不讲关系,讲党性不讲私情”。严禁借机构调整、人员变动之机违章调度资金。严肃保密纪律,加强档案管理。通过纪检、组织、人事、财政、农委、审计等部门的协调配合,杜绝了违规违纪现象的发生。

三、全部免征农业税改革试点的基本经验

1、党政领导重视,部门分工负责是基本保证。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改革工作,先后组织召开了××次县委常委会议、××次政府常务会议、大型专题会议××次、涉及改革的座谈会议××次,成立相关组织××个,提高了全体党员干部对此项工作的认识。有了领导的高度重视,各相关部门分工负责,无论是涉及数据的衔接,还是工作的协调,都能通力合作,保证了改革的顺利进行。

2、有效推进配套改革是关键。我县制定了配套改革文件××个,使改革涉及的各项内容都能得以全面落实,为改革工作的顺利实施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3、坚持试点先行,积累经验,不断推进是基础。对涉及面广,群众敏感的问题,采取抓好试点,指导全县的办法。为积极稳妥地解决全县农村土地承包纠纷问题,我们在柳河镇进行了试点,抽调××人深入实地进行调查,对问题进行了认真梳理,积极研究解决问题的办法,避免了在改革中走弯路。

四、实现“三个确保“和推进配套改革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我县的免征农业税试点工作,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客观上也存在着一些难以解决的问题。一是乡村经济落后,债务包袱沉重,如不能在改革中积极化解,易引发不安定因素;二是乡村两级债权形成因素较多回收难度大;三是实行粮食补贴、粮种补贴及免征农业税后,农民负担减轻收入增加种地积极性高,农村土地矛盾相对较大虽然已经化解大部分土地纠纷,但剩余的的纠纷普遍是处理难度大的问题。;四是村级“一事一议”难度大;五是事业单位改革和乡镇机构改革陆续开始,不安定因素增加,稳定工作任务艰巨。六是我县乡村,收入能力有限,增收空间小,改革后乡村两级正常运转的难度加大。

五、进一步完善政策,深入推进农村税费改革

农村三变改革实施方案范文第4篇

**村农村股份改革工作按照上级部门的部署要求,在去年6月份启动了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并于今年5月份正式进入股改程序。在集体产权股份制改革工作过程中,采取了多种办法与举措,保证了我村股份制改革工作的顺利完成。现将我村的做法总结如下: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为了把全村广大干部群众的思想统一到实施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制改革的重大决策上来,进一步消除“不懂、不通、不想搞”改革的思想障碍,村里通过组织学习改革先行推行村典型经验,召开座谈会征求村民代表意见,推动村“两委”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消除“怕失权、怕失利、怕失控”的思想包袱。

二是强化组织领导。为能够顺利开展此项工作,村里专门成立了由村书记任组长的农村产权股份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并精选业务骨干和综合素质较高的人员组成专门工作班子,具体负责宣传、股民界定和股民登记等日常工作。

三是规范改革程序。首先是严把改革原则关。把握“增人不增股、减人不减股”,维护特殊群体权益及村级集体资产全额量化三个基本准则,对法律法规及政策有明确规定的,按规定办;对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或无政策依据的问题,提交村民民主讨论决定,确保实施方案代表大多数群众的意愿。其次是严把改革程序关。严格按照“建立组织、制定计划,宣传发动、统一思想,清产核资、摸清家底,股权设置、量化对象,征求意见、通过方案,股份量化、公布清册,通过章程、宣告成立,总结提高、依法运作”等步骤实施改革。第三是严把民主决策关,我村按照规定开好三个大会,第一个是改革动员大会,进行宣传发动,表决通过改革工作方案;第二个是

村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股民界定、清产核资结果及改革实施方案;第三个是积极筹备召开股份经济合作社成立大会暨首届股东代表大会,表决通过草拟《章程》,选举理事会、监事会成员。最后是严把公开公示关,为确保改革在阳光下进行,我村工作推进坚持做到“六个公示公开”,即清产核资情况、股民确认结果、改革实施方案、社员代表名单、股权清册、股份经济合作社章程等六个方面的内容及时进行公开公示并接受群众监督。

四是合理界定股民。按照

“一村一策”的实施原则,我村通过村民代表大会讨论,拟定下列人员为股权全额享受对象:

1.农村集体资产产权改革基准日(2018年6月30日)止,户籍在本村的村民。

2.户籍在本村的现役士兵(已转为士官的人员暂保留人口股,待其退伍后,未享受部队或地方安置的予以配制)。

3.户籍在本村的全日制大中专院校就读的在校学生(就读时户籍迁入就读学校的)。

4.户籍在本村的正在劳教服刑人员(股权证书由其委托人或股份经济合作社予以保留)。

5.与本村村民已办理结婚证书但户口尚未迁入的对象及子女(需将农业户口在2018年6月30日前迁回本村)。

6.与本村村民离婚,户籍关系未迁出的人员及其依法判决随同子女。

7.因离婚将户籍迁回的原本村出嫁人员,本人及其依法判决的随同子女(需将农业户口在2018年6月30日前迁回本村)。

8.户籍关系未迁出的本村出国(境)人员。

9.办理过合法领养手续在册子女和1992年4月1日《收养法》实施前领养而未办理领养手续的在册子女。

10.经村民代表会议表决,同意给予股权的特殊人员。

11.村两委在册人员中户籍不在本村的人员。

通过采取以上的做法,经过改革准备、宣传动员、制定方案、清产核资、成员身份认定和股权量化等阶段工作实施;我村经济合作社享受股权人数为***人,选举社员代表**人;首届股份经济合作社成立大会暨首届股东代表大会于2018年*月**日顺利召开,代表大会上通过了相关的合作社章程与制度规定,依法选举产生合作社首届理事会成员*名、监事会成员*名,***同志任理事长、***同志任监事长。

借助此次合作社的成立,我村将加大整合本村集体资源,积极开展依托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探索资源变股权、资金变股金、村民变股民的“三变”改革模式,拓宽村民增收途径,增强村集体经济发展活力,增加村民财产收入,形成村级集体资产保值、“股”民增收、社会稳定的局面,从而促进我村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健康和谐发展。

农村三变改革实施方案范文第5篇

关键词:60年;农村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发展

美国教育史学家梅迪・那可斯丁说过:“不了解过去,不仅现在毫无意义,将来也没有希望”。60年农村基础教育课程的发展不仅是中国教育发展的重要体现与标志,也是中国社会发展的重要体现与标志。我国农村基础教育课程60年的演进,既彰显着农村基础教育课程发展的进步与成就,也留下了值得认识和反思的问题。

一、我国农村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发展的历史梳理

1949年新中国成立后至结束,我国农村基础教育课程变革经历了曲折发展的过程。80年代后,我国农村中小学课程改革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时期。

(一)新中国成立至时期

1.引进前苏联模式改造旧教育阶段(1949-1957年)

1949年一1952年新中国成立初期,借鉴前苏联经验,我国基础教育课程领域进行了社会主义改造。

1949年通过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提出要改造旧的教育制度。同年12月,第一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召开。经过改造,我国基础教育初具规模,仅1950年下半年,小学招生人数达1086.2万人,比1950年猛增55.9%。为进一步提供教育质量,1953年12月,政务院颁布《关于整顿和改进小学教育的指示》,1954年4月,又颁布了《关于改进和发展中学教育的指示》。这一时期,我国农村基础教育迅速步人现代教育发展的正轨,建立起了从小学到初中再到高中的统一的学校教育模式,广大农民从此有了接受系统学校教育的正式场所。

在教学计划上,1950年8月,教育部颁布了新中国的第一个教学计划《中学暂行教学计划(草案)》。接着,又先后颁布了《中学暂行规程(草案)》《四二旧制小学暂行教学计划》《小学暂行规程(草案)》等一系列新的中小学教学计划。1952年,教育部公布了《小学暂行规程》和《中学暂行规程》。这是新中国成立以后颁发的第一个全面规范的中小学课程文件,初步确立了新中国中小学的课程体系。

从1953年到1957年,先后制订了《小学四二制教学计划》等4个小学教学计划和《中学教学计划(修订草案)》等5个教学计划。新修订的教学计划加强了课程与农村社会发展需要的联系。1956年7月,教育部了《关于1956―1957学年度中、小学实施基本生产技术教育的通知》,对全国各地中小学实施基本生产技术教育提出了要求。劳动教育课程在教学计划中的地位的确立,对于贯彻全面发展的教育方针,促进农村学校课程的改革发展,无疑将起到重要的作用。

在教学大纲和教科书方面,1950年-1952年期间,教育部先后制定了《小学语文课程暂行标准(草案)》《小学算术课程标准(草案)》《小学算术教学大纲(草案)》《普通中学数学科课程标准草案》《中学数学教学大纲(修订草案)》等一系列中小学教学大纲,设定了中小学课程科目和教学内容的统一标准。1950年,成立人民教育出版社,承担编写国家材的任务,至1952年4月为止,陆续出版了新中国第一套全国通用的中小学教材。这套新教材的编写和发行,标志着新中国对旧课程的改造的基本完成和新中国课程体系的初步确立。从此,我国中小学课程开始逐步走上了正常发展的轨道。

2.教育革命阶段(1958-1965年)

1958年-1965年。是我国开始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的重要历史时期。这一时期,我国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主要目标是力图摆脱前苏联模式的影响,全面探索建立中国社会主义的课程体系。

1957年,在《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中提出的教育方针,为我国教育指明了方向。1958年8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教育事业管理权力下放问题的规定》,提出了课程管理体制和教材改革等的要求。同年9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教育工作的指示》,强调劳动教育的重要性,使突出“劳动教育”成为这一时期课程改革的鲜明特色。但是,追求我国中小学教育“”式的发展速度(1958年小学在校人数比1957年增长了34.41%,学龄儿童入学率由1957年的61.7%上升到80.3%),远远超过了当时国民经济所能承受的能力。国家不可能为普及基础教育提供必要的物质保证,导致了农村基础教育的课程资源供给严重不足。

中苏关系的破裂以及“”的危害,1962年2月,中共中央提出教育工作必须贯彻执行“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八字方针。1963年,颁发了《全日制小学暂行工作条例(草案)》和《全日制中学暂行工作条例(草案)》,系统地总结了教育经验与教训,对中小学的课程体系进行了一系列的调整和改革。

教学计划上,1958-1963年,教育部分别颁发了《1958-195年度中学教学计划》和《全日制中小学教学计划(草案)》,对中小学课程作了调整。如,开设了“生产劳动”科和“体力劳动”科,形成劳动化课程。

教学大纲和教科书上,实行了国定制和审定制相结合的教科书制度,编写了新的教学大纲和中小学教材。1961-1962年8月,在总结过去编写教材经验的基础上,重新编写并陆续出版第四套全日制十二年制全国通用中小学教材。这一时期,非常重视乡土教材的编写,为适应农村社会实际,补充全国材的不足发挥了重要作用。

3.阶段(1966~1976年)

“”期间,农村教育和学校课程成了阶级斗争的靶场。农村教育被高度重视,规模迅猛扩张,但在教育目标、学校课程和教学方法上,严重背离教育规律;农村基础教育课程更多地凸显服务于阶级斗争的需要,农村基础教育的本质功能被完全异化。在课程目标上,注重培养学生的政治可靠性;在课程内容上,片面强调德育和劳动力技术教育,过分注重课程的实用性;这一期间的课程教材由各地自行确定和编写,课程体系结构参差不齐,质量差异也比较大;在课程评价上,学生的政治敏锐性以及与时事的结合程度被无限放大,对农村基础教育以及农村学生的扭曲比较严重。

(二)改革开放以来至21世纪初

改革开放至21世纪初的课程改革奠定了我国现行的基础教育课程体系,在新中国基础教育课程建设史上有里程碑式的意义。

1.恢复发展阶段(1978-1984)

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农村基础教育课程经过一系列的拨乱反正。1978、1981年教育部分别颁发的《全日制十年制中小学教学计划(试行草案)》、《全日制五

年制小学教学计划(修订草案)》,消除了时期对课程的消极影响。

1983年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发了《关于加强和改革农村学校教育若干问题的通知》。通知要求,农村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在目标上,强调突出“农村教育要为农村服务”;在课程实施上,强调要切合农村的实际,根据教育目标灵活选择课程,注重学生的全面发展;在内容上,强调课程教学联系农村生产、生活实际,考虑学生的接受能力,适当增加农村应用知识和技能的内容等,更加有效地为农村服务,为农业的发展服务的目标。

2.探索实践阶段(1985-1997)

从1985年至1997年,全国各地争对农村基础教育课程改革进行了不同程度的探索,呈现出一段曲折的发展历程。

1985年,《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颁布后,部分农村地区从宏观层面上进行了一系列教育改革实验。1989年5月,国家教委组织“农村教育综合改革实验”。我国农村教育开始了以“为当地建设服务,兼顾升学”指导原则的教育综合改革。而“农科教结合”、“三教统筹”的提出,为我国农村基础教育课程改革营造了良好的氛围。

1987年6月,国家教委、财政部了《关于农村基础教育管理体制改革若干问题的意见》。我国基础教育管理体制开始确立了地方负责、分级管理的原则,使农村基础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拥有了一定的自。

1985年1月,教育部颁布《全国中小学教材审定委员会工作条例(试行)》。1986年9月,全国中小学教材审定委员会和各学科教材审查委员会正式成立,标志着我国中小学教材由国定制向审定制的转变。1988年国家教委成立了8个九年义务教育教材委员会,编写适应当地农村中小学需要的教材。

1992年,国家颁发了《九年制义务教育全日制小学、初级中学课程计划(试行)》。这一文件对农村基础教育课程的重要意义在于,它规定了地方在课程设置方面前所未有的自主性,强化了农村基础教育为农村、农业服务的功能,为农村学生实现个性的自我发展提供了一定的空间。

1995年1月,国家教委转发了吉林省教委《关于农村普通初中实行分流教育的若见》,并专门配发了通知,提出了在农村初中内部适时进行分流教育。农村初中进行分流教育适应了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村教育发展的需要,满足了不同层次学生的不同发展需求。

3.全面展开阶段(1998一)

1998年12月,教育部制订了《面向21世纪教育行动振兴计划》,拉开了新一轮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序幕。1999年6月,中共中央、国务院的《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明确提出:试行国家课程、地方课程和学校课程;注重农村教育与农村需要的结合,指出进一步推进农科教结合,全面推进农村教育综合改革,使农村教育切实转变到主要为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上来。2001年5月,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对农村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产生了强化的作用。

2001年6月,教育部颁布了《基础教育改革纲要(试行)》,规划了21世纪前10年我国基础教育课程体系的奋斗目标和宏伟蓝图。指出:“农村中学课程要为当地社会经济发展服务,在达到国家课程基本要求的同时,可根据现代农业发展和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因地制宜地设置符合当地需要的课程,深化‘农科教相结合’和‘三教统筹’等项改革,试行通过‘绿色证书’教育及其他技术培训获得‘双证’的做法。”

根据教育部部署,2005年义务教育阶段起始年级将全面进入新课程,2007年全国普通高中全面实施新课程。至此,我国农村基础教育课程改革进入全面推广阶段。

二、对60年来我国农村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与发展的思考

新中国成立60年来的教育取得了举世公认的成就。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曾称赞中国基础教育的进步和取得的成绩是其他发展中人口大国难以比拟的。然而在这些巨大成就的背后,也留下了许多值得认识和反思的问题。今天,反思60年来我国农村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发展的历程,是我们面临的重大历史课题,也是农村基础教育发展的必然选择。

(一)农村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发展需要实事求是的理性精神

课程改革需要实事求是的理性精神。这是考察建国60年来我国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得出的启示和结论。

建国初期,我们没有对解放区革命教育的经验没有做出系统的总结,但为了适应无产阶级的需要。全盘废弃了国民政府时期沿用的欧美课程模式,全盘照搬和移植前苏联的课程模式,体现出漠视中国国情、薄待传统的“左”倾情绪。在“教育”期间,我们片面强调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用群众运动的方式搞一哄而起的课程改革,冲击了正常的教学秩序,损害了学生的身心健康。“”期间,我们彻底否定建国17年来我国基础教育课程建设的成就,突出阶级斗争和生产劳动的实践,极大地削弱文化知识的教育。而建国近三十年以来的课程改革的经验教训,在改革开放以来的课程改革中并没有引起应有的重视。

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来。我国基础教育课程改革,采取了以实验为先导、稳步推进的改革策略。但在改革过程中,课程专家介入不足,缺乏课程改革的可行性论证,课程改革的随意性较大。如普通高中课程,1978年颁发课程方案后,1981年又为重点中学颁布了一个高中课程计划,1996年才颁布了与义务教育相衔接的新的高中课程计划,2000年再次改版,改革显得较为随意,人为性较强。

2001年启动的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做好理论和实验的准备,起草并颁布了《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和义务教育阶段课程标准的实验稿。但是,本次课程改革,对现行课程体系基本上采取了全盘否定的估计;在课程标准的制定上对国情把握不周乃至脱离中国国情等问题,而教育经费投入不足,教师素质不适应,导致课程实施,特别是农村学校课程实施的难度大,效果不佳。

变革是课程的本质特征。60年来的每一次改革,都是一种对现实的改进和对理想的追求的探索性的社会实践活动。探索意味着不确定性,因而总会伴随着一定的风险。改革总是在有限理性的局限下做出的决策,课程改革的决策过程,充其量只能是一种风险程度不同的风险型决策。风险具有不确定性,但是,它总是与人为因素分不开。这种不确定性多半是人类知识增长的结果。贝克的风险社会理论更是指出社会中“有组织地不负责任”(Organized irresponsibility)现象――政策制定者和专家结成的联盟制造了社会风险,然后又建立一套话语来推卸责任。从我国农村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历程看,一部分改革所经历的过程与此类似:有关领导推行了某些不切实际的改革,当改革目标遥不可及时,学生、家长、教师和学校成为被批评、被塑造的对象,并最终承担改革的风险。

农村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是一项精心设计、组织、实施的系统工程,必须让理性精神贯穿始终:必须坚持

实事求是,独立思考,追求真理的科学态度和辩证思维;坚持课程改革过程的合目的性与合规律性的统一;立足于农村社会的实际并合理借鉴西方经验来建构农村基础教育课程体系;探索具有中国特色的教育之路,保证我国农村基础教育课程变革健康有序地进行。

(二)课程适切性是农村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发展的前提

以城市社会作为课程政策制定的参照,历来是我国教育政策的一个重要传统。即使是在21世纪我国的基础教育课程改革,虽然确立了“为了每位学生的发展”课程改革理念,但却在农村课程改革的具体措施上缺乏足够的支持,颁布的课程标准(尤其是义务教育阶段各科课程标准)主要是以城市、重点学校为制定的参照依据,缺乏对广大农村地区和薄弱学校现实的观照。

从文化意义上分析,新中国成立之初,我国农村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应坚持以解放初期我国农村社会发展的现实和老解放区原有的良好经验为基础,吸收旧教育中某些有益的内容,特别要借助前苏联教育发展的先进经验的课程改革方略,即把当时并存的三种不同的课程发展经验有机地结合起来,实现对中国传统文化、我国社会现实文化和外来文化的有机整合。但是这种结合始终具有不确定性,没能很好地协调起来,没能形成和谐的中国农村社会的课程文化。60年来,我国历次课程改革也总是游移于传统、现实和外来文化三者之间,企求在这三者之间寻求平衡,并发生了为失衡而产生的矛盾而进行变革甚至革命。

21世纪课程改革的核心内容是“构建符合素质教育要求的新的基础教育课程体系”。但是,这次改革也是游移于传统文化、现实文化和外来文化之间,在农村实行的效果并不理想。由于农村的现实条件不成熟,经费短缺,由于农村学校教师不能适应课程改革的需要,由于课程改革的城市中心取向,因而,这次改革仍然不能很好地反映农村社会实际与农村教育现实,不能突出农村特色开设以实用技术为主的课程。这不仅导致农村培养出来的人才不适应农村自身的发展反而大量流入城市,而且也使得城乡教育差距越拉越大,城乡教育不公平问题进一步凸显。

事实上,制约我国农村教育可持续发展的最根本问题,在于其目标的单一性、离农性。我国农村基础教育课程改革要最大限度地强化地方人才的培养和稳定意识,最大限度地确立基础性和适切性的发展主题。坚持教育与经济发展的一体化战略,从解放与发展农村社会生产力的实际需要出发确定课程目标。设计课程模式,规划农村社会的教育未来。

农村基础教育课程的适切性,表现在对农村社会的适切性、对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人才需求的适切性、对农村学生发展的适切性。农村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决策和设计,必须充满真正的农村关怀,关注农村社会和基础教育的独特性,尽可能地消除城市与农村世界的隔阂,促使城乡两种文明平等的对话与交流;加强农村社会需要的相关课程建设(如乡土课程、劳动技术课程和职业技术类课程),突出农科教相结合和“三教统筹”。突出农村教育的课程特色。

(三)农村教师发展是农村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发展的保证

课程资源是我国农村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发展顺利实施的重要支持性因素。由于我国城乡之间课程资源配置的严重失衡,实现城乡之间、农村的不同区域间课程资源的公平均衡地分配,应是我国农村基础教育课程真正走上健康发展之路的根本保证。

学校教育中的课程体系的品位和质量是制约着学生发展。教师的专业资质等一切可以利用的课程资源的支持,决定了课程质量的发展,以教师为核心的课程发展始终是课程资源建设中具有决定性意义的环节。教师在课程实施中扮演的专业角色和所处的职能地位,使得教师的专业资质成为影响课程质量的关键性因素。作为课程发展的主体之一,教师执行专业任务的过程、教师专业表现中的课程教学以及教师本人的专业反思、教师发展评价等,都有依赖于学校课程资源的富足和开发利用程度。然而,反观60年来我国农村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与发展,农村教师的专业发展不仅存在着许多问题,并且发展所需的各类课程资源却严重不足:一方面是条件性的课程资源的严重不足;另一方面却是由于学校、教师的课程资源意识淡薄,导致大量的素材性课程资源被埋没。加大经费投人,加快农村教师专业发展,是我国当前乃至今后一段时期内,农村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发展必须认真对待的一个重要问题。因而必须制定并确立有效的教师专业标准和农村教师发展的长效机制;加强农村学校教育设施和教学条件建设,为农村教师的专业发展提供平台;开展以校为本的教学培训和教学研究,促进农村中小学发展和农村教师成长;提升农村学校教师的生命意识,促使农村教师素质的内在提升。

参考文献:

[1]陈玉琨,沈玉顺,代蕊华,戚业国.课程改革与课程评价[M].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2001:59.

[2]刘英杰,中国教育大事典(1949-1990・上)[M].杭州:浙江教育出版社,1993.374.

[3]吴永军.课程改革呼唤-理性精神[J].教育发展研究,2003(1):30.

[4]王会亭.论农村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愿景[J].教育学术月刊,2009(1):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