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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言教育的概念

语言教育的概念

语言教育的概念范文第1篇

一、国文之文

民国时期的学者们对“国文”的认识大体一致。蔡元培是晚清进士,他说:“国文分二种:一种实用文,在没有开化的时候,因生活上的必要发生的;一种是美术文,没有生活上的必要,可是文明时候不能不有的。”①对前一种,我们现在称文章,对后一种,我们现在称为文学作品。在蔡元培这里,文即文章,包括实用文和文学作品。

对于“文”,吴瀛的区分比较清楚:“凡用以记事、俾语言得以流传久远之符号,谓之字。合字二种以上而未成句者,谓之读,或谓之辞。集诸字以成语言之意思者,谓之句。集诸句以记事物之状况,表现其意思而使之成为篇段者,谓之文。”②

林语堂的解释十分明确:“国文是中国人的文章之省,自中国人言之,不必说中国二字,大家已可了解。这样讲,国文二字所以与他国蟹行文字别,与国医、国骂、国食义重在国字同。所以怎样才像中国人的文章,便就是国文,反之便不是国文。”③

梁实秋解释说:“国文与国语是两件东西。会说国语的人,可能还是文盲。文字是书写阅读的,语言是口说耳听的。”④文是书面语言,语言是口头语言。

综合以上所引,国文之文即文章,是书面语言的通称。

《奏定高等小学堂章程》和《奏定中学堂章程》设立的科目有“修身”,这门课程的目标是“养成学童德性”,很显然,“修身”是一门道德教育课程,道德教育不归属母语课程,换言之,母语教育不担负道德教育的责任。“讲经读经”是否属于母语课程,还需要细加分辨。这门课程是对旧式教育内容的承袭,尽管在材料方面与母语教育完全相同,但是,由于其教育目的不同,“解义”仍“尊朱子”,教学沿袭旧法,因此,我们不能把这门课程看作是母语教育的范畴,至少不应该看作是纯粹的母语教育。“中国文学”的教学内容,在小学堂是“读古文”“教以作文之法”,“兼使学作日用浅近文字”;在中学堂,“学为文之次第”:一是文义,二是文法,三是作文。首先,“中国文学”的“文学”与我们现在的“文学”概念不相同;其次,《章程》规定的教学内容是“读古文”,读的目的是作“浅近的文字”,“作文”,就是写文章。1906年,清朝政府颁发《学部订定优级师范选科简章》,预科科目设置“国文”等课程,“国文”“讲授及练习各体文”。国文之文,指文章。母语教育仅仅为了写文章,那么,国文所包含的内容还比较单一,没有把“口头语言”包含进来。

1912年,中华民国政府颁布的《教育部订定小学校教则及课程表》规定:“国文要旨,在使儿童学习普通语言文字,养成发表思想之能力,兼以启发其智德。”“语言文字”是国文课的学习对象,“语言”和“文字”分别是什么意思呢?我们通过该课程表颁布前后学人的解释可知其含义。兹举二例:

“故语言者,听官上一时之符号,而文字者,视觉上永久之符号也。”⑤

“吾人欲学文字,当思文字之由来。上古有语言,无文字。嗣以语言之效用,不能传后而及远,故文字兴焉。然则文字者,特语言之符号耳。”⑥

在民国初年,“语言”指口头语言;“文字”是记录语言的符号,与“语言”并列时,专指书面语言。基于《教育部订定小学校教则及课程表》的规定,我们可以看到,课程概念发展到民国之初,已经包含了口头语言和书面语言,但是,口头语言和书面语言的概念用“国文”来表达,而国文之文只指书面语言,不能涵盖口头语言,所以说,国文是一个有所特指的名称。

二、国语之语

国语作为课程的名称,是国语运动的结果。国语运动历经数十年,黄遵宪、裘廷梁、卢憨章、劳乃宣、王照、蔡元培、胡适、钱玄同、黎锦熙等人高举“言文一致”、“国语统一”的旗帜,在与保守势力的长期斗争中,积极宣传,努力实践,最终实现了口头语言与书面语言的统一。

胡适按照逻辑把国语运动划分为五个时期。按照胡适的划分与说明,参照其他先贤的解释,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语”的内涵发展历程。

胡适说:“国语运动最早的第一期,是白话报的时期。这时期内,有一部分人要开通民智,怕文言太深,大家不能明,便用白话做工具,发行报纸,使知识很低的人亦能懂得。”⑦早在1868年,黄遵宪就提出“我手写我口”的口号,他在1887年就指出了言文分离的现象,并希望建立一种农工商妇女儿童都能看懂的通用语言,“欲令天下之农工商贾妇女幼稚,皆能通文字之用,其不得不于此求一简易之法哉。”⑧1898年,裘廷梁痛陈文言误国愚民,明确提出“崇白话而废文言”的口号,他创办了中国第一份白话报――《无锡白话报》,随后出现白话报热。这个时期也称为白话文运动时期,白话文运动的目的就是不用文言写文章,用白话来写文章,作为书面语言的“文”与作为口头语言的“白话”取得统一。

“第二期可叫做字母时期。大家觉得白话报不能流行得很广。……用各地土音字母来教人,使不识字的人,认得了几十个字母,便能看书。”卢憨章制成一套罗马字式的字母,定名为“中国第一快切音新字”;王照研究了一套假名式的拼音文字方案,称为“官话合声字母”;劳乃宣创制了“简字全谱”;章炳麟制定出纽文(即声母)韵文(即韵母)。

第三期是国语时期。“用注音字母来拼全国各部的音,再编国语教科书。”1912年,民国教育部公布《读音统一会章程》,1913年2月,“读音统一会”正式成立,负责审定国音,核定音素,采定字母。1916年,中华民国国语研究会在北京成立,该会的宗旨是“研究本国语言,选定标准,以备教育界之采用”。1919年,教育部专门成立国语研究机构“国语统一筹备会”,该会先后公布了注音字母、《国音字典》,改学校国文科为国语科。出版界出版国语教科书,儿童读的纯是语体文。

第四期,国语的文学,文学的国语。在第三期,国语推行的范围限于小学生,胡适说:“注音字母、白话文,用入教科书中,算是进步了。然而限于小学,大部分人对于注音字母的白话文,全不热心。看得国语,好像是为他们――小学生――而设,不是为我们而设。”进入第四期,1918年,胡适发表《建设的文学革命论》,此后,报纸杂志多用白话,胡适用白话编《中国哲学史大纲》,大学讲义也开始用白话,促进了口头语言与书面语言的统一。

“第五期是国语的联合运动时期。把以前四个时期――白话报、字母、国语教科书、国语文学――都包括在内,实行联合的运动,前途的希望最大。”

黎锦熙是国语运动的亲历者,他在《国语运动史纲》一书中详细地记述了这一艰难历程,他说:“在中国现代史中,有比辛亥革命(1911)更为艰巨的一种革命,就是‘国语运动’。”⑨在数十年的国语运动中,先贤们分阶段完成了不同的任务。黄遵宪提出“我心写我口”,仅仅是一个没有现实性的观念,裘廷梁“崇白话而废文言”,开办白话报则进入了实践,卢憨章、王照探索语音统一的方法,民国政府审定国音、公布注音字母,国语的语音统一条件基本成熟,文学运动与国语运动的合流则实现了言文一致的目标,国语文法的研究为国语提供了规范。到第五期,“国语”的内涵已经充实完备了,语音、词汇、语法等,既属于书面语言,又属于口头语言,“国语”包括口头语言和书面语言两个方面。

“国语”的这一内涵随着白话文运动和国语运动的合力推进,在民国时期基本达成了共识。胡适说:“所谓国语是指从长城到长江,从东三省到西南三省这个区域里头大同小异的普通话。”⑩江恒源的解释是:“严格说起来:凡国人口头所说的同一的言语,叫做国语,照这言语用文字表出来的文章,也是国语,(或称国语文)。”{11}汪震说:“国语就是中国的标准语,说了可以使全国各地都明了的,(这种语言正在普遍化的过程中);并且也可以用来做文章,言文一致的。”{12}乐嗣炳说的更加明白:“国语的‘语’,包涵‘话’和‘文’二个成分。”{13}

国语运动的目的就是要实现口头语言与书面语言的统一,在一部分学者的观念里,“国语”这个概念已经实现了国语运动追求的目标。

三、“语文”时期的概念追求

自学科更名为“语文”以来,“语文”的非概念的认识方式仍然不能阻止人们对概念的追求。历次的教学大纲都把“语言能力”作为教学目标。王尚文先生说:“我们一直认同并且赞赏历次课标(教学大纲)的这一表述:为了培养学生正确理解和运用祖国语言文字的能力,即母语的读写听说能力。”{14}

关于“语文”含义的争论,学者们已经是把“语文”当作一个概念在进行解释。无论是谁的解释,舍弃“文字”选择“文章”,或者舍弃“文章”选择“文学”,都没有放弃“语言”这个概念,争论的各方没有抛开“语言”,争论了几十年,也没有抛开“语言”。即使做出“‘语文’就是‘言语’”的断言的人,也不得不通过“语言”来说明“言语”。在“性质之争”中,工具性一派就是把“语言”知识作为教学的对象,人文性一派阐述学科的人文性,同样借助于“语言”,通过“语言”加以论证。回顾“语文”的争论史,我们看到,“语言”这个概念始终是各种观点的交汇点,而且,人们对“语言”的认识确切、统一,没有任何的含糊。

60余年来,不断有学者提出,口头语言和书面语言的概念是“语言”,把“语言”作为学科的教学对象,在“语言”这个范畴内讨论母语教学,把“语言”作为教学改革的方向,在理论上力图构建语言教学体系,在实践上紧扣“语言”组织教学。1953年,徐世荣说:“‘语言’包括‘口头语’和‘书面语’,语法、辞汇、发音、说话、识字以及朗读、修辞,写作的一部分指导工作都属于语言教学的范围。”{15}1979年,蒋仲仁明确提出,我们学科的学习对象是语言,他说:“语文教学的主要任务是教学生学习语言,口头语言和书面语言。”{16}1995年,王文延说:“既然‘语文’是口头语言和书面语言的合称,就是语言”{17}。于漪明确提出:“语言教学应以语言和思维训练为核心”“按照教学大纲的要求,对学生进行语言训练。”{18}2008年,徐林祥说:“‘语文’即‘语言’,包括‘口头语言’(语)和‘书面语言’(文)。”{19}

专家们讨论“语文”教学,实际是以“语言”为平台在进行讨论的,或者说,是放在“语言”这个概念里进行讨论的。1951年,任铭善讨论“语文”教学问题,他提出:“语文教育工作者的任务,就在于掌握民族语的一定规律 ,使语言能无阻地为全人民服务,能无阻碍地地随着劳动方法的扩大与美称发展而丰富、复杂,并且统一起来。”{20}1952年,白枫等人分析“语文”教学存在的问题,最后提出目标,落脚点在“语言”,他们说:“教导学生正确地使用语言,为祖国语言的纯洁和健康而斗争,这更是培养学生热爱祖国语言的一个途径。”{21}有学者提出:“建立语言体系,主要是为初高中各年级语言教学重点搭好一个框架。”{22}章熊已经超出了机械的语言观:“人们一听到‘语言训练’,头脑里反应的往往是如何用词造句,实际上这是受语法教学的影响。我们这里所说的语言训练,是一个从语句到语篇,从读写到听说的完整系统。”{23}母语课程出现了问题,人们提出的改革方向是“语言”。杜常善提出“从汉语的特点出发改革语文教学”,顾黄初等评论说:“根据汉语的特点来研究语文教学改革的理论问题和实践问题,早在20世纪60年代吕叔湘和张志公就已经提出过。可惜从这个角度去探求语文教学规律的成果不很多。”{24}1985年,吕敬先公布了他坚持13年教学改革的实验报告,他在报告中提出了五点教改的基本指导思想:“发展思维和语言是语文教学的中心任务”“从智力技能训练入手,培养语文独立学习能力”“以发展思维和语言为中心,促进语文能力的整体发展”“口头语言与书面语言,内部语言与外部语言循环往复,交互促进地发展”“语文教学必须与丰富多彩的生活相联系”{25},第二点中的“语文”能力包括听、说、读、写及识字能力,这些能力属于语言的范畴。1998年,洪镇涛带着焦急的口吻说:“现在是探讨‘学习语言’语文教学新体系的时候了。”{26}

母语之语即语言。由于“语文”的存在,“语言”被遮蔽着,在我们面前晃来晃去,晃了60余年,多数人不愿意从“语文”带来的迷醉中清醒过来,与此相反,一部分学者已经把“语言”抓在了手中。

国语的概念建立以后,用作课程名称,学者们研究汉语,不断推出研究成果,为汉语教学提供理论支持。自1919年黎锦熙出版《国语学讲义》,至二十世纪三十年代初,研究现代汉语语法的专著超过20本。“语文”作为学科名称后,母语课程长期陷于理论的争论和实践的迷茫,到今天为止,理论界拿不出一本关于“语文”的知识系统、合逻辑的专著。考察百年母语课程概念追求史,可以得出结论:如果不按照逻辑回归到语言这个概念上来,那么,“语文”的论争将伴随“语文”的存在而存在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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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①蔡元培:《论国文的趋势及国文与外国语及科学的关系》,沈善洪:《蔡元培选集》,浙江教育出版社,1993年版第1079页。

②吴瀛:《中国国文方法,第一卷》,商务印书馆,1930年版第1页。

③林语堂:《国文讲话》,陈子善,五锡荣:《申报・自由谈,杂文选》,上海文艺出版社,1987年版第125页。

④梁实秋:《雅舍杂文》,天津教育出版社,2006年版第145页。

⑤庾冰:《言文教授论》,《二十世纪前期中国语文教育论集》,四川教育出版社,1991年版第8―12页。

⑥潘树声:《论教授国文当以语言为标准》,《二十世纪前期中国语文教育论集》,四川教育出版社,1991年版第21页。

⑦⑩胡适:《国语运动的历史》,陈学恂:《中国教育史教学参考资料(中)》,人民教育出版社,1987年版第431-433页。

⑧黄遵宪:《日本国志文学志》,《近代史资料》,中华书局,1963年第2期,116页。

⑨黎锦熙:《国语运动史纲》,商务印书馆,2011年版第173页。

{11}江恒源:《国语教学问题》,世界书局,1926年版第1页。

{12}汪震:《国语文法》,北平文化学社,1930年版第1页。

{13}乐嗣炳:《国语学大纲》,上海书局,1935年版第1页。

{14}王尚文:《走进语文教学之门》,上海教育出版社,2007年版第161页。

{15}徐世荣:《中等学校语言教学中的几个问题》,《二十世纪后期中国语文教育论集》,四川教育出版社,2000年版第98页。

{16}蒋仲仁:《语言规律与语文教学》,《二十世纪后期中国语文教育论集》,四川教育出版社,2000年版第453页。

{17}王文延:《语文教育学教程》,河南大学出版社,1995年版第32页。

{18}于漪:《语言教学应以语言和思维训练为核心》,《二十世纪后期中国语文教育论集》,四川教育出版社,2000年版第1099页。

{19}徐林祥:“语文就是语言”――重温叶圣陶先生关于“语文”含义的论述》,《语文教学通讯》,2008年第3期。

{20}任铭善:《马克思主义语言学与中国语文教学问题――1951年4月8日在杭州市中等学校语文教学研究会讲稿》,《二十世纪后期中国语文教育论集》,四川教育出版社,2000年版第74页。

{21}白枫,张广酉,王年芳:《几个关于中学语文教学问题的分析》,《二十世纪后期中国语文教育论集》,四川教育出版社,2000年版第72页。

{22}张传宗:《新世纪语言教学体系初步构想》,《二十世纪后期中国语文教育论集》,四川教育出版社,2000年版第1316页。

{23}章熊:《我理想中的教材和教法》,《二十世纪后期中国语文教育论集》,四川教育出版社,2000年版第1201页。

{24}杜常善:《从汉语的特点出发改革语文教学》,《二十世纪后期中国语文教育论集》,四川教育出版社,2000年版第1068页。

{25}吕敬先:《小学生语文能力整体发展的实验报告》,《二十世纪后期中国语文教育论集》,四川教育出版社,2000年版第873-876页。

语言教育的概念范文第2篇

(一)概念不清,表达有误。概念是反映客观事物本质属性的一种思维的基本形式。人类在认知过程中,把所有感觉到的事物的共同特点抽象出来,加以概括,就成为概念。学生在概念使用表达中经常会出现概念模糊、混用概念、曲解概念、扩大或缩小概念的外延等现象。(二)形量不分,表述有误。图形与数量常常存在包含的现象,图形可以蕴含数量关系,数量可用来揭示图形的本质,它们既是互相对立的又是互相统一的。有些学生往往会出现数量与图形不分的错误表达。(三)乱造术语,读法有误。术语是指某门学科中的专门用语。学生在数学语言的表达中常常出现乱造术语的现象。(四)分类混乱,表达不当。在数学学习中,经常要对各种数学知识进行分类,有些小学生会出现分类不当的现象。(五)增减条件,表述不清。数学语言具有准确、精炼的特点。每一个数学概念、定理、公式等都有精确、完整的描述。但小学生在描述时常常会出现增加、减少条件等现象。(六)自相矛盾,表述错误。在同一思维过程中,两个具有互相矛盾或反对关系的思想不能同真,其中至少有一假。小学生的数学语言表达往往会犯自相矛盾的错误。(七)重复啰嗦,词不达意。数学语言具有简约性,它不像自然语言那样繁琐、冗长。但是由于小学生的词汇匮乏,存在表达不简练的现象。(八)生活语言与数学语言混淆。数学表达自然离不开生活语言。但是有些词语在生活中数学中含义不同,要加以区分。

二、如何解决小学数学教育中的语言教育问题

(一)提高语言教育的规范性和艺术性。在小学教育阶段,教师的一言一行都时刻影响着小学生的学习与发展,要完善小学语言教育,教师就需要提高其规范性。首先,教师在备课或课堂教学活动中,都应力求语言的精练简短,时刻保持明确的语言思路,只有这样,才能让学生真正领悟书本中的思想知识,通过教师的悉心指导,不断深入分析,以此提高学生学习兴趣,增强自主学习和独立解决问题的意识能力,从而达到培养学习兴趣的目的。另外,还需要提高小学语言教育的艺术性,在课堂教学中,教师与学生之间的交流要注意语言表达的艺术性,生动形象、丰富多彩的语言词汇可以激起学生的兴趣,调动学生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在实际教学活动中,教师可以采用多样化的教学方式来活跃课堂气氛,增进师生之间的感情,从而促进课堂教学活动正常开展。(二)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在小学数学教学中,教师要经常对学生使用一些鼓励性的语言,这样有助于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无论学生回答问题正确与否、作业对错也好,都应通过语言表述给予学生一定的鼓励和肯定。实际教学过程中,教师要本着面向全体,照顾差异的原则,尽可能多地给予中下游学生一些鼓励,对优异学生的独到见解给予表扬,对于表达能力较弱的学生来说,要有意识、有目的地帮助他们,课堂发言时要给予他们鼓励的目光,再结合教学内容,采取渐进的方式来指出他们回答的不足之处,从而使他们能够不断突破自己,积极参与并举手回答问题。(三)注重批评语言的幽默性。由于小学生的年龄较小,对任何发生在自己视野范围内的事情都比较好奇,所以在课堂教学中,让他们时刻集中注意力听讲是有一定难度的。因此,教师在批评学生不认真听讲时,要注重语言的幽默性,这样可以调动学生的积极性,也能提醒学生上课要认真听讲,从而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有时周末或节假日归校后,学生会上课走神、课堂纪律混乱,这样直接影响课堂教学质量,对此,教师可以使用幽默诙谐的语言,指出学生存在的问题与不足之处,以此吸引学生的注意力,通过这种委婉的批评方式来间接或直接的改善学生上课不认真听讲的不良习惯。(四)注重生动形象的语言教育。在小学数学教学中,教师可以采用生动形象的教学语言,这样可以让学生更轻松、更容易地接受新知识,掌握学习的重难点,把数学中一些抽象简短的定义转换成生动形象的语言,学生不仅不会觉得难懂,还会觉得很有趣,从而会参与其中,这对小学数学教学来说尤为重要。教师可以根据小学生自身特点,采用比喻、拟人等修辞手法来表述逻辑性强且抽象化的数学概念或定义,以此达到提高小学数学教育中语言教育的目的。

数学语言表达能力的训练是一个循序渐进、永无止境的过程。准确性、条理性、简洁性和完整性作为数学表达的四大要素,是相辅相成,缺一不可的。我们教师要创造一切机会,激发学生运用数学语言表达的兴趣,不断锤炼学生的数学语言,使学生语言表达能力得到提高,进而带动思维能力的提高。

作者:迟雅卓 单位:内蒙古包头市青山区一机三小

参考文献:

[1]冉红梅.如何培养小学生解决数学问题的能力[J].考试周刊,2013(60).

语言教育的概念范文第3篇

关键词:体育概念;名实论;语词逻辑;教育

中图分类号:G80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7116(2009)11-0005-05

The designation and meaning of “physical education”

XIE Song-lin

(Department of Military-based Education,National University of Defense Technology,Changsha 410072,China)

Abstract: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linguistics, by basing his theoretical foundation on the designation and meaning theory, the author analyzed the “designation” and “meaning” the notional word “physical education”, pointed out such a logical error as that the designation of “physical education” is not in conformity with its meaning, and put forward such an opinion as that the “meaning” corresponding to the word “physical education” should belong to such a proximity attribute as “education”.

Key words: conception of physical education;designation and meaning theory;wording logic;education

“体育”这个词耳熟能详,但它的内涵却自其出现在本土以来一直没有得到统一的界定。在1982年,这一问题还引起了国家体委(现在的国家体育总局)的重视,体委特意在烟台组织召开了一次专门探讨体育本质与概念问题的讨论会,并最终把体育区分为“广义”和“狭义”的两种,或称“大体育”和“小体育”,分别冠以“体育运动”和“体育教育”的名称。改革开放以后,随着国内大众体育和竞技体育的快速发展,体育概念外延的不断扩大和体育现象的复杂化,体育概念的争论在21世纪前后再次掀起高潮,各种观点如雨后春笋般出现。本文对各种观点进行梳理,并从语言学入手,以名实论为基础,提出界定体育概念的意见。

1体育概念的争论焦点

目前国内体育界在体育概念上的争论焦点是“大体育”是否成立的问题,在这个问题上可以分成两派:真义体育思想和大体育思想。主张真义体育的学者对国内大小体育的区分和界定提出了疑义。如林笑峰先生[1]毕生呼吁教育体育观,他指出要严格区分“physical education”和“sport”,体育对应的是“physical education”,而不是“sport”。韩丹先生[2-6]在查阅了丰富的外文资料后指出,在国外sport和physical education从来不是一回事。赞同这一观点的还有吴翼鉴[7]、王学锋等[8-9]。龙天启先生[10]对广狭义体育的划分也持反对意见,“广义体育(各种身体活动的总称)和狭义体育的定义上可以看出,这样的划分是不科学的,因为‘广’和‘狭’的区分应该只在于体育对象广、狭的差别,而没有本质上的差别”。也有很多人维护现在的界定方法,他们支持大体育概念的理由,大致有以下种种:首先有些学者声称这样的大体育概念(sport)在国外也存在,中国只是效仿而已;其次有些学者虽然意识到了概念上有不科学的地方,但建议维持原状。如刘秉果先生[11]认为:“体育作为广义概念的使用,是比较恰当的,对于这样一个社会上已经约定俗成、习惯成自然的词语,我们就没必要对它的概念作较大的更动。”又如谭华先生[12]认为“应该维持‘体育是指所有非功利性、非艺术表演性的身体活动’这一规定,因为体育现在已经成为了亿万人约定成俗的语言习惯,改变它的内涵和定义不太现实,不如赋予‘体育’以新的意义和解释,在为数不多的学界人士中谋求一种共识”。再次有张洪潭先生[13]297-302认为“体育”一词不能译成“身体教育”,而应该译成“sport”。最后还有张庭华等[14]认为下定义不能限于形式逻辑,而应该用形象思维或自然语言逻辑。其目的是要否定形式逻辑的概念和本质,为大体育的正当性提供理论基础。

统观体育概念的争论,至少可以得出以下两个事实:1)现在体育界普遍认为体育是竞技体育、大众体育和学校体育的总和,学校体育是大体育的组成部分。这种观点即大体育观,把体育归为“社会活动”或“文化活动”等。如在体育院系统编教材中,把大体育(亦称体育运动)定义为“以身体练习为基本手段,以增强体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丰富社会文化生活和促进精神文明为目的的一种有意义的、有组织的社会活动。”[15]2)就广义体育来讲,似乎没有一个现有概念能比较恰当地统领其麾下的三大领域。也就是说,竞技体育、大众体育和学校体育3者根本没有共同的质的规定性――所谓的大体育的本质。学校体育是教育,大众体育是生活方式,竞技体育却是一种产业(竞技娱乐业),可谓天壤之别。由于竞技体育、大众体育和学校体育之间没有共同的大体育的本质,所以导致了大体育的定义在种差规定上一加再加,才导致了把临近的属向上一推再推,以至成为“社会活动”和“文化活动”等的结果。

对于以上体育概念的混乱现状,其中最需要澄清的地方有以下几点:第一,内涵与外延有反变关系――即内涵越大,外延越小。所以在体育外延不断扩大的同时,体育的内涵应该是缩小的,而不是和外延一样不断扩大。第二,一个概念中的种差规定必须能在所有外延中通约,如若不能就不能被定位为种差。就这一点来看,我国体育概念中的很多“种差”根本就不能通约到外延中的三大体育中去。如上面提到的体育院系统编教材中的大体育定义,其种差规定有:以身体练习为基本手段;以增强体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丰富社会文化生活、促进精神文明为目的;有意义的、有组织的。其中第二点中的几个目的规定就无法在三大外延中通约,因为竞技体育(高水平竞技运动)就显然不是以增强体质和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为目的的。这里的错误是:广义体育概念中的所有规定都应该是可以在所有体育外延中通约,而不是每一个规定对应一个体育外延。第三,把体育的临近的属说成是“社会活动”或“文化活动”时,其区分能力已经仅限于区分“自然”和“人类”,根本不能把体育与其他人类社会文化活动区分开来。就体育现象来看,至少可以更精确地被归为一种身体运动或身体活动。

2从名实论分析现有的体育概念

以上叙述的是国内体育概念的大概情况。本文在此姑且不论这种把体育分为广义体育和狭义体育,认为竞技体育、学校体育和大众体育共同构成广义体育,并认为与“大体育”这个概念相对应的内涵规定是“社会活动”或“文化活动”的理论是否准确,但仅仅从语言学名实论的角度来看,把体育概念定位为是一种“社会活动”或“文化活动”绝对是错误的。原因在于这一定义(命名)违反了“能指与所指统一”,或者“名实统一”的定义学定律[16]。

“语言可以言说世界,也必须言说世界;世界可以被语言言说,也必须被语言言说,语言和世界是完全同型同构的”[17]。这是语言学的一个主流思想,而这个思想在我国的先秦时期就已经被先贤系统地论证过了,他们包括邓析、尹文、惠施、公孙龙和荀子、墨子等。当时这类理论被称之为“名实论”,其中公孙龙著的《名实论》和荀子著的《正名》都比较详细地论述了名实问题。公孙龙指出,“夫名,实谓也”(《公孙龙子•名实论》),他认为,名的使用得当就是要恰如其分地指谓它所指谓的对象(“其名正则唯乎其彼此焉”)。荀子在《荀子•正名》中也指出,“名闻而实喻,名之用也”。他认为“制名以指实”,名乱就会世乱。“制名”的解释就是“命名”,即用语言符号来代指某一类外界现象。命名过程中用的是符号,但所指的是事物,符号和事物之间必须要对应――“名者,鸣也”,名称意指的就是所指称的那个对象。因此,在用文字对现象命名时,必须是“能指”与“所指”对应,否则该命名就不能成立。

“体育”是一个词,或者说是一个术语。对“体育”这个术语的准确、简要解释就是概念,概念所对应的应该是体育现象。然而在当前的大体育框架中,情况并非如此。

先来看“体育”一词的构成。按照构词结构分析,名词中都有一个主体字,这个字只能是名词,代表该词的属,且常置于词的后部;另外的字对主体字起修饰作用,代表性质,置于主体字之前。如在“步兵”这个词中,“兵”代表属,是个名词,“步”代表特性,意思是“走步的”,用于规定“兵”这个名词的性质[18]。这一结构很容易让我们联想到经典的定义公式――“概念=种差+临近的属”。“体育”这个词是“体”与“育”的结合,这两个汉字组合起来构成了一个在我们汉语语汇中意义明确的词,就像“德育”、“美育”、“智育”一样。按照语词逻辑,“体育”一词中的“育”字应该是临近的属概念,“体”是对“育”的规定,是说明特性的。“育”有生育、养育、培育、教育之意,但能和“体”字组合成有效词汇的只有“教育”和“培育”两种意思。在日常生活中有“身体培育”的说法,只是人们一般不把它简化成“体育”。“身体教育”的说法早已被人们所接受。这就是说,“体育”这个词所指的应该是一种教育,有如“数学”中的“学”代表“科学”,表明“数学”是一门科学;“字典”中的“典”代表“典籍”,表明“字典”是一本书。但“体育”无论如何也推不出诸如“社会活动”和“文化活动”一类的意思。

如此看来,单就“体育”这个词来讲,它既然是“育”,就不能不归“育”管,因此体育只能是属于教育,而不是社会活动或文化活动。

有的学者会认为,教育本身就是一种社会活动和文化活动,所以把体育定义为是一种社会活动和文化活动也未尝不可[19]。但问题是,从定义学来看的话,这样是不正确的,至少是不严格的。“所谓定义,是指对于一种事务的本质特征或一个概念的内涵和外延的确切而简要的说明”[20]。名称不只是一个抽象符号,它既是被定义项,也包含着定义项。被定义项和定义项必须对应,不能多出,也不能有缺失。被定义项多出定义项犯的是外延过宽(内涵过窄)的错误,定义项多出被定义项犯的是内涵过宽(外延过窄)的错误,这样的定义都不完备。如在“单身汉是未婚男人”这个定义中,单身汉是被定义项,未婚男人是定义项;“未婚”与“单身”对应,“汉”也和“男人”对应;“未婚男人”准确地表达了“单身汉”的内涵。很明显,把体育定义为是一种“社会活动”和“文化活动”是犯了内涵过宽的错误,这样不能让人很好地把握体育。

也许还有的人会说,名称只是一个约定,我们可以给他加些新的含义“有亿万人已经接受了这一概念”[12]。这种说法同样是不能成立的,原因如下:首先也是最重要的是,这种说法违反了语言的“经济有效”原则。语言是一个自组织系统,是有生命的,它的目的是用最少的语汇创建一个健康的语言系统,这就是“经济有效”原则。每一种语言的语汇量都有规定,只有是必要的才把它创造出来,相反,认为语汇越多越能有效地实现语言的功能的观点是错误的。荀子说过:“名无固宜,约之以命,约定成俗谓之宜;异于约者谓之不宜”。这句话应该这样理解:在每一次创造新词给外界现象命名时,只能是采取约定的方法,但之后再用这个词时就不能违反先前的约定了。如上分析,“体育”一词不是一个毫无实意的新词,而是一个意义明确的旧词,并且在它最先从日本引入中国本土时,也是指教育。所以就不能再给“体育”约定意义,否则人们就不知道到底应该遵守几千年的“教育”规定和最初从日本引进的“体育”规定,还是遵守刚出现几十年的“体育”规定了。试想假若给“体育”重新约定意义,那么新约定的意义和以前旧有的意义之间势必产生纠葛。如此强加给语言系统的东西将得不到它的承认,最终只能导致语言系统的紊乱。其次,说体育这个概念已经为亿万人所接受,从表面上看确实是如此,但仔细一看却并非事实。严格的说是亿万人都对“体育”这个词有所耳闻,也理解它的一些大概意思,但它的确切意思并没有被大众所了解,包括从事体育行业的业内人士。至少绝大多数青少年家长不同意“电子竞技”也是体育。因此,赋予“体育”一词新的意义之说也是不科学的、不可取的。

还有观点认为把“体育”译为“身体教育”并不是必然或必须,仅仅根据“体育”这个词还可以译出很多其它的意思来。张洪潭先生就持这种观点,他认为把“体育”译为“身体教育”不正确,是一个错误的直译。他说,“任何教育都得通过人的头脑参与方可见效,真不知对‘身体’进行‘教育’究竟何意?某些人想当然的把体育还原成身体教育,岂不知若一定要还原体育一词,还有其他好多可能更适宜的词语:例如身体养育、机体发育、体能训育、体格培育,这些词都符合语法规矩。”张先生[13]297认识到了“体育”这个术语的模糊之处,并主张概念问题是逻辑起点,是最重要的问题。但按他这样说的去做,根本起不到正本清源的作用。不错,任何教育都得头脑参与,但我们仍然可以称“有头脑参与的身体教育为体育”,只要教育的目的在身体而不在脑力。张先生在这里是混淆了教育的对象:教育的对象从来不是头脑,当然也不是身体,而是人。身体不能接受他人的教育,头脑也不能,只有完整活生生的人才能。区分不同性质的教育根据的是教育的目的对象,是受教育者身上教育者想改变、培养的那个部分。体育的目的对象是身体,智育的目的对象是思维。体育必须有头脑参与,但智育也必须有眼、耳甚至整个身体参与。教育的对象只能是活生生的人。张先生还说到“体育(physical education)”一词还可还原成“身体养育”、“机体发育”、“体能训育”和“体格培育”,并认为把“体育”还原为“身体教育”是错误直译。张先生的意思是说把“体育”译成“身体教育”在意义传达上有错误,因为翻译只能分为意译和音译,而张先生并没有提及应该采取音译的方法。那接下来看看“体育”意译为“身体教育”是否不妥。张先生把“体(physical)”字译为“身体”没问题(严格来说physical应该翻译成“身体的”,但按汉语习惯可以省略“的”),但译成“体能”和“体格”显然不精确。因为体能和体格都只是“体”的部分意思。而译成“机体”的话同样是不合适的,因为“机体”是一个生物学概念,而我们谈的是一个社会学概念。所以,“体”字只有被还原成“身体”一词才是正确的;关于“育”字,张先生认为还可以还原成养育、发育、训育和培育。其中训育和培育都包含在教育的意思之内,而如果把“育”还原成养育和发育的话就正好是落入了张先生自己给自己下的套,即错误的直译了。总的来看,张先生是脱离了具体语境,所以才会有这样的误解。就国际范围来看,存在“sport”和“physical education”两个概念是不争的事实,这是一个国际语境。如果要和国际接轨――那就不应该把“sport”译成“体育”,而把“physical education”译成“体育教育”。这样的翻译无法理解,会让我们寸步难行。胡晓风同志[21]讲过一件往事,“我是中国体育科学学会常务理事,又是中国体育发展战略研究会的副会长,因为有外事活动,需要印名片,这‘体育’一字如何翻译,找了许多人还是搞不清楚:结果还是翻成了sport,把sport的帽子给我戴上了。我不是搞sport的!外国人看了我的名片说:你是运动专家?我说:什么都不会。外国人又问:你不是研究sport的吗? 你是sport战略研究会的副会长,你们的sport战略是怎么确定的?我说:我不懂,我不知道sport是什么。差到那里去啦!体育怎么成了sport呢?”胡先生的难堪和无奈可想而知。另外,“体育”一词从学校体育衍化而来,这是一个中间语境,谁也不会把“体育”理解为身体发育,也不会把“体育”理解成身体养育。再者,在今天的现实生活当中人们已经习惯于说“词”,而不再是“字”,像“身体发育”这样的词一般都不会被简化。最后,学校教育由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劳育等组成,这是一个小的语境,我们都知道“体育”意为身体教育,是针对身体进行的教育。出于以上的3个语境,本文认为只有把“体育”译为“身体教育”才是最合适的。

最后是张庭华等人[15]的观点,他们提出了用形象思维给体育定义,自然语言逻辑,家族相似,概念与词源无关和事物没有一个精确的本质等说法。他们利用的工具是和本文所采用的完全背道而驰的思维路线――解构主义。解构主义作为一种方法,其步骤有二:颠覆和改变。颠覆意为对先前的解构、否定;改变意为不再构建,只承认游移和变化。张先生等确实找到了质疑经典逻辑学体系的一种具有威胁性的思想,可以对逻辑、概念和本质产生一定的消解作用;然而事实上他们并不是如解构主义所要求的不再建构,而是在“驳倒”了形式逻辑的概念和本质后,又应用“自然逻辑”去给大体育寻求“合理的”概念和本质。所以本文认为他们并不是解构的,而是纯粹的为了驳斥形式逻辑才采用这种反理性的思维方法。这不得不让人对他们的结论甚至整篇文章产生质疑。另外,在文章中他们引用了“语言没有精确的定义,我们在日常生活中如何使用语词,就是这个语词的定义”和“家族相似”(维特根斯坦)[22]之类的思想,来否定形式逻辑的本质和命题等概念。尽管张先生等的文章整体上已存在前后逻辑偷换的嫌疑,但仅就“自然语言”(日常语言)和“家族相似”概念的理解本文还有一些异议:维特根斯坦所提出的自然语言主要是针对弗雷格和罗素等提出的人工语言而言的,意指离开特殊社会情境的语词和语句其意义都不能确定;相反,语言惟有在日常生活中才能获得它的完全意义。本文认为,语言不能离开情境是事实,但自然语言也绝不可能去否定科学语言的语义和逻辑。因为自然语言的应用基础就是科学语言,不管是在逻辑还是在意义问题上,自然语言都只能是在科学语言的规定范围内的具体应用,这就像自由只能是对必然的认识之后的自由一样。我们应该承认自然语言和科学语言之间的细微差别,但不应该因为这些细微的差别和自己观点的需要就彻底否定科学语言和形式逻辑;就“家族相似”而言,它确有解构的意思在里面,只是张庭华先生等应用这一学说也达不到他们想要达到的目的。因为“家族相似”不仅可以否定真义体育,也可以否定大体育,利用它可以否定一切,其本质是怀疑论的。例如,如果可以用“家族相似”来否定共同的内在本质,只承认在外在形式上有某种相似的话,那我们就不能否定体育和劳动、战争等也有某种外在形式上的相似,进而体育自身也会被我们否定。可见,如果真的如此去讨论、去做,那么体育学将不复存在。窃以为这也不是我们想要的结果。对于维特根斯坦提出的“家族相似”观点,我们应该抓住“家族”一词,而不是没有任何规定性的“相似”。是一个家族最起码说明都是一个姓氏的人员,并且是一个血缘比较近的群体才能称之为一个家族。而家族的内在共性是遗传基因,姑且称这些基因也为本质吧。

3建议

19世纪末语言学开始兴起,紧接着20世纪初兴起了分析哲学,可以说20世纪以来的大部分哲学都是属于分析哲学的。这也许是被科学理性支配的结果,是工具理性盛行的表现。尽管哲学不应该也不可能完全是分析的,但分析哲学作为一种研究方法和研究态度倒是绝对可取的,尤其是对于接近科学(自然科学)的学科而言。科学精神就应该是一种分析精神。本文认为体育概念问题之所以不能解决,其中不乏有语言学的问题。语言是思维的工具,亦或语言就是思维本身,而语词是命题的材料,逻辑的起点。因此,语词的错误决定了体育概念问题的难以解决,决定了体育范畴的无法统一,决定了体育学科体系构建的致命难点。

国内体育概念长期不统一,体育学界人士长期的努力也未见成效,这给社会和体育学的发展都造成了不良的影响。而随着社会的发展,体育现象会更复杂,到时候体育的概念也许会更加模糊。要根本解决体育概念问题,也许最终也得求助于分析的方法。通过本文的分析结果来看,“体育”一词的内在指谓只能是教育,因而建议把大体育中真正属于教育的部分条分缕析出来,“体育”这个名称只能赋予他们;把不属于教育的部分清除出去,取缔它们姓“育”的权力,给它们另取姓名。这就像一个人的姓氏问题,既然姓“李”,就不能否定是李家的人,如果事实上确实姓刘,那就应该把姓氏改过来,否则就会让世人误解。至于当今的三大体育,如果它们确能统一在一个大概念之下的话,如何给它们起名,起什么名都还有待商榷。不过像这种情况,翻译学一般采取音译的方法,如把“sofa”译为“沙发”,又如日本把“sport”译为“斯波特”。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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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曹湘军. 体育概论[M]. 北京:北京体育学院出版社,198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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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词典编辑室. 现代汉语词典[M]. 北京:商务印书馆,1985:256.

语言教育的概念范文第4篇

关键词: 隐喻 隐喻能力 词汇教学

自亚里士多德提出隐喻这一概念以来,隐喻一直是修辞学研究的主要内容之一。但认知语言学认为隐喻不仅是表达思想的语言形式,而且是一种思考问题的方式。隐喻研究因此超越了语言本身的范畴。而在英语教学中引入隐喻概念,培养学习者的隐喻能力,将有助于学习者的目标语思维方式的培养,进而加强其语言交际能力,有助于全面掌握目标语。

1.英语词汇教学存在的问题

我国长期以来的外语教学实践仍然存在很大的问题。首先,我国的英语教学是一种认知教学即“应试教育”。教育者注重语法、词汇等基础知识的传输和考试技能的培养,学习者将时间和精力都倾注在基础知识的记忆上。学生在语言学习的过程中大多依赖“死记硬背”,而缺乏灵活思考、主动学习的能力。其次,不少学生在英语水平达到一定的程度后,进入明显的“瓶颈”状态。由此可见,“死记硬背”的词汇习得模式存在较大的弊端,不仅会阻碍学习者语言能力的进一步提高,更可能使学习者丧失对英语学习的热情。而教育者只有从转变教育模式入手,积极探索学习者学习方法和方式的转变和提高,才可能使英语的“教”和“学”摆脱“瓶颈”状态,以新的加速度前进。

2.隐喻及隐喻能力

隐喻是人类思维所固有的基本特性,而且“所有的语言都具有隐喻性”(Lakoff&Johnson,1980),“语言本身就是一个大隐喻”(Haase,1996)。隐喻意义是两个类属不同的语义场之间的语义映射,是从一个认知域映射到另一个认知域的过程和结果。例如在句子“Life is a journey.”中,对目标语“life”的理解就建立在与源域“journey”的意义上,或者说喻体“journey”的显著特征“时间较长且不确定”就被赋予给了本体。因此,隐喻将原本不是同一范畴的东西归并到同一类别中,由事物的相似性引发联想,实现意义的传递。同时,隐喻富有表现力;增强了表达形式的形象性,可以将人的主观经验、情感等栩栩如生地描绘出来。

隐喻既然是语言和认知共有的根本属性,隐喻能力的培养也就必然是外语教学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丹尼西(Denesi,1993)曾指出,外语学习者所产生的语篇有时从形式上或者交际性方面都无可挑剔,但让人听上去总不那么自然。在他看来,外语学习者以目标语的形式结构说话,却仍然以其母语的概念结构思维。因此,培养学习者隐喻能力,实际上是培养其目标语的思维方式,进而达到准确、自然表达的目的。

王燕在《认知语言学视角下的隐喻理论与词汇教学》(2007)中总结到:隐喻能力主要包括人们能够识别、理解和创建跨概念域类比联系的能力,这里不仅包括能被动地理解、学得隐喻,而且包括能创造性使用隐喻的能力、丰富的想象力和活跃的创新思维能力。

3.隐喻理论与词汇教学

广义的词汇教学就是整个英语教学,其重要性不言而喻。按照Lakoff & Johnson的隐喻普遍存在的观点,隐喻可以视为二语习得的基础性目标,同时也被视为语言流畅自然表达的目标。笔者将从以下三个方面来探讨其与词汇教学的关系。

3.1多义词的习得

教师可以结合概念隐喻,帮助学生理解词语的隐喻意义。按照隐喻的构成,Lacoff & Johnson把概念隐喻分为方位性概念隐喻、实体性概念隐喻和结构性概念隐喻。

方位性概念隐喻指参考空间方位而组建的一系列概念隐喻。空间方位来源于人们对大自然的相互作用,是人们赖以生存的最基本的概念。如上―下、前―后、中心―边缘等,人们将这些具体概念投射于情绪、身体状况、经济状况、社会地位等抽象的概念上,如Prices are going up,They’re up in London,up-and-coming,be down on sb.,high spirit 等。同时,我们可以发现很多跟“体认”相关的表达,如the mouth of a pocket,the tongue of fire,the teeth of a saw等,这些隐喻将身体特征赋予自然,既形象又亲切。这样的词汇教学,使学生既能在无形中扩大词汇量,同时又能对目标语概念结构思维有更清楚的认识和理解。

实体性概念隐喻是将抽象的符号概念转换为具体的甚至是可以计算层面的实体和物质,从而将喻体的特征赋予本体之上。如“Life is a container.”将“container”的内涵赋予“life”,就对应出现了have a full time,life is empty,get the most of one’s life等表达。除此之外,很多实体名词的词类转化,如名词转化为动词或形容词,也属于此类。如bridge可引申为“连接、弥合”之意,经常使用于bridge a/the gap的表达中。同时,我们注意到bridge有“鼻梁”之意,可看作方位喻的一个佐证。

结构性概念隐喻是对一种概念的结构域的延伸以指称另一概念域。如“Time is money.”等都是结构性概念隐喻,所以也就对应出现了budget time,kill time,steal time,hide one’s time等表达。而我们经常看到的“father”到“先辈”,“mouse”到“鼠标”等都是结构性概念隐喻的表达。

由此可见,概念隐喻在英语语言中大量存在,绝大多数多义词就是如此,隐喻的多义性可以说是隐喻化的结果。因此,了解概念隐喻有助于学习者对词汇隐喻意义的深层把握,同时,对于扩展其词汇量会产生积极的影响。

3.2文化知识的学习和扩展

隐喻承载了目标语的文化内涵,尤其是成语、俚语和俗语表达。一方面,不同民族基于共同的认知结构,扎根于不同文化中的隐喻便可能重合,形成“文化共核”,才使理解不同文化中的隐喻成为可能。另一方面,隐喻也具有民族性和约定性,体现着文化的冲突和差异。如中国文化和西方文化对“龙”、“狗”等动物的喜好不一,产生了很多相异的表达,比如“乘龙快婿”、“望子成龙”、“an old dragon”;“狗仗人势”、“狗奴才”、“lucky dog”、“love me,love my dog.”等。“tie the knot”来源于一种婚俗:牧师或家长在婚礼上把新郎与新娘的衣服结在一起,以此象征一对新人的永久结合。

因此,学习者隐喻意识和能力的提高将很大程度上扩展其对目标语文化知识的扩展和认识,从长远看,其交际能力,即语言的实际运用能力将会有大的发展。

3.3发散思维的培养和创造能力的提高

Littermore(1998)提出,隐喻能力是一种松散性类推和发散性思维的心理过程,隐喻类推需要把各种信息进行比较,通过发散思维、想象找出两种事物的相似之处。反言之,提高学习者的隐喻能力,将有助于培养学生发散思维能力,对语言能力及其语言的创造和再生都有积极影响。

如学生在理解了“Life is a journey.”这一结构隐喻后,更容易理解“Give the children a good start in life.”“Her career is at a standstill.”和“Are you at your crossroads in your life?”等表达,甚至基础较好且有想象力的学生会创造与此类似的隐喻表达。而传统的词汇教学往往传输给学习者所谓“绝对的、确定性”的真理,忽视甚至扼杀了学生充分运用想象力,创造新的且为目标语所接受的隐喻表达。从这个角度看,学习者的学习热情将会有极大的提升,效果自然事半功倍。

4.结语

大学英语教育改革一再强调培养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和创新能力,本文通过对隐喻及隐喻能力的阐释说明,培养隐喻能力有助于学习者提高语言学习及运用能力,培养发散思维能力。只有将教学方式从单纯的“认知教学”转变到“思维教学”上来,才能真正授之以“渔”。

参考文献:

[1]Lakoff G.,Johnson.Metaphors We Live by[M].Chicago: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1980.

[2]刘振前,时小英.隐喻的文化认知本质与外语教学[J].外语与外语教学2002,(2).

语言教育的概念范文第5篇

关键词: 科学概念 外语学习 启示

一、引言

外语学习的重要性在全球化大背景下的今天已毋庸置疑。在外语学习中,准确性与流利性一直是一对矛盾体。当前,许多教学方法更倾向于对交际能力的培养,外语学习者自身对语言的准确性,主要是语法知识的准确性,重视不足。本文将从科学概念的角度对这一问题进行探讨,以期为外语学习者提供启示。

二、科学概念的定义

科学概念(Scientific concepts),也可称为理论概念(theoretical concepts),是与社会文化理论密切相关的一个心理学概念。这一概念由著名心理学家维果茨基提出,后被应用借鉴到二语习得、外语教学等领域。

维果茨基在研究逻辑概念时,提出了两个重要定义:一个是自发概念,一个是科学概念。科学概念是“在有计划有目的的教学过程中学习的形式严格固定的概念”。自发概念的发展过程是从具体到抽象,而科学概念的学习则开始于对具体的概念进行抽象化的定义。因此,学校教育是科学概念形成的重要方式。

三、科学概念在外语学习中的重要性

科学概念对外语学习具有重要影响,最主要的原因是,我们所学习的外语在以下许多方面和我们的第一语言(也称母语)不同。首先,在儿童的第一语言习得中,儿童并不是有意识地参与语言学习活动的,事实上儿童是在生活的各种交际活动过程中自然地习得了母语。然而,外语学习却与此恰恰相反。外语学习经常是在教室中进行的正规的以学习外语为目的的有意识的活动。其次,即便是在正式课堂中的母语学习课上,教学的目的也是帮助学习者把之前没有意识到的语言规则显性化。换句话说,学习者先掌握如何使用母语,之后逐渐学习其背后的语法知识,他们并不是为了学语言本身而学习语法。与此相反的是,外语教学的目的是在学习者没有掌握外语之前,将语言规则清晰地展现给学习者,以便其能够利用规则产出新的句子。不掌握外语的语言规则,学习者就几乎不能掌握这门语言,因为他们很难有足够的机会接触地道的外语。同时,即便是在一些诸如“浸入式”教学法等的教学环境下,学习者有足够多的机会接触外语,他们自己的语言产出也经常会出现语言形式不正确的现象,或者他们可能会有意识地回避使用自己不确定的语言形式。这正从另一个角度说明了科学知识的学习在外语学习中的重要性。

从以上的讨论中我们可以有把握地说,我们应该在外语学习中重视科学知识,即语法规则,也有必要对其进行显化的学习,以便明确这些规则,为我们的语言输出提供指导。笔者对所教的班级学生的考试作文进行了观察,并与其他同事进行过交流,大家普遍认为学生在语法知识上还存在较大问题。对于许多语法规则的了解,还停留在浅尝辄止的层面,相信这种现象具有一定的普遍性。科学知识对于外语学习的重要性可见一斑。

四、科学概念对外语学习的启示

科学概念对于学习者来说至关重要,对于外语学习也很有启示作用。

首先,外语学习者要重视科学概念的学习。学习者其从思想态度上,要对语法规则这一外语学习中的科学知识有足够的重视。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系统地学习外语语法工具书,对各语法项目形成知识网络。对于具体的语法知识,要边学习语法规则,边自己动手利用造句、写作文等形式进行应用,不能浅尝辄止、自欺欺人。

其次,外语学习者要重视科学概念的学习方法。在语法知识这一科学概念的学习上,长期以来,语法教学居于统治地位。诚然,这是由教学语法自身独特的优势所决定的。教学语法能够清晰地呈现语法规则,有助于学习者迅速树立科学概念。但是,我们应该看到教学语法的不足之处:只讲规则,不讲道理。对此,我们应该注重应用认知语法的成功,充分利用认知语言学理论对一些司空见惯的传统语法现象的理据性进行解读。这种方法可以使外语学习者既知其然,更知其所以然,有利于更深层次地理解科学概念。

最后,外语学习者要在实践中不断反思检验自己对科学概念的理解。每个学习者的语言产出都是中介语,中介语与目标语之间总会有差距。当然,这种差距有时是由于文化差异等原因造成的,但也有很多情况是由于外语学习者对科学概念掌握的不到位、不完整造成的,因此,我们应该在写作、口语交际等语言输出中反思自己的语言,是否符合语法规则。同时,在听力、阅读等语言输入过程中,我们也应该学习这些地道的表达中体现出来的对语法规则的娴熟应用。只有这样,才能够更快地构建科学概念体系。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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