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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检查的重要性

食品安全检查的重要性

食品安全检查的重要性范文第1篇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指导思想:坚持以人为本,切实把食品安全工作放在突出位置。认真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落实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责任,健全食品安全监管责任体系,进一步理顺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坚持集中整治与长效机制建设相结合、企业自律与政府监管相结合,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全面提升我县食品安全整体水平,确保世园会期间我县食品安全总体状况平稳、可控,保障全县人民群众和游客饮食安全。

总体目标:通过半年时间的集中检查整顿,使食品安全各环节监管责任进一步落实,食品行业自律显著加强,农产品和食品质量安全水平明显提高,食品安全监管体制进一步理顺,人民群众食品安全得到切实保障。

二、领导机构

全县食品安全检查整顿工作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以县食品药监局为主要牵头部门,县农业、质监、工商、经贸、水务、粮食、监察、教育、林业、旅游等部门组织实施。为了加强对整顿工作的组织和领导,经县政府同意,成立食品安全检查整顿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本次检查整顿工作。

三、重点任务及责任分工

(一)开展初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查整顿

工作任务:认真贯彻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及《食品安全法》,落实农业标准化、强化农产品生产、流通环节质量安全监管职责,着力加强基础建设,建立健全体制机制,不断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防范能力、监管能力和服务能力,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以种植业产品、畜禽产品以及农药、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为重点产品,以生产、贩运和市场流通为重点环节,以违法生产、经营和使用禁限用农药、兽药以及滥用非食用物质和添加剂行为等突出问题为整治重点,开展种植业产品、畜禽产品、生鲜乳、兽药、动物防疫检疫和农资打假六大整治行动。

(二)开展食品生产加工环节检查整顿

工作任务:以“抓质量、保安全、促发展、强质监”四个方面工作为重点,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施食品生产许可,建立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规范监管行为,落实监管责任;指导督促企业建立和执行各项制度和要求,规范生产行为,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组织开展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进一步加大抽检覆盖面和抽检频次,查处企业生产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的行为。取缔无生产许可证的非法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大力整顿乳制品、肉制品等高风险食品生产加工行业,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使用非食品原料和回收食品生产加工食品的行为。

(三)开展食品流通环节检查整顿

工作任务:严格实施食品流通许可制度,完善食品市场主体资格、主体准入机制,依法查处和取缔无证无照经营食品的违法行为。完善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和退市制度,监督食品经营者依法落实食品进货查验和记录等八项制度,督促食品经营者加强自律。开展对重点食品和重点区域、重点场所食品经营以及季节性、节日性食品市场的专项执法检查,开展农村食品市场专项执法检查,开展对食品经营者履行法定责任义务的专项执法检查。加大食品市场分类监管和食品市场日常巡查力度,打击销售过期变质、假冒伪劣和不合格食品的违法行为。加大对违法食品广告的查处力度。

(四)开展餐饮消费环节检查整顿

工作任务:建立和完善餐饮服务许可审查制度,规范程序,提高准入门槛,严把许可准入关。巩固“百日行动”成果,以旅游景点和车站周边的餐饮服务单位,城区主要街道餐饮服务单位、特色餐饮街以及学校及幼托机构食堂为整治重点,督促餐饮服务单位整顿店容店貌,组织小餐饮店积极开展除“四害”活动,规范从业人员服务行为。强化餐饮业原料进货索证制度,重点加强对食用油、调味品、食盐、水产品、畜禽产品、食品添加剂等重点原料的监督检查,严厉查处使用不合格和来源不明的原料、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行为,严查肉品的购入和使用情况,依法查处采购和使用未经卫生检疫和非法屠宰的肉品行为,杜绝使用有毒有害物质加工食品的行为。

(五)开展牲畜屠宰环节检查整顿,推进企业诚信体系建设

工作任务:加大对定点屠宰厂(场)的监督力度。严格执行肉品检疫和品质检验制度,严防未经检疫(验)或检疫(验)不合格畜禽产品流入市场;严格执行屠宰环节病害生猪无害化处理制度,严厉打击生产加工、销售病死病害猪(牛、羊)肉和注水猪肉等行为;开展企业诚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确定试点行业和试点单位,总结和推广典型企业诚信体系建设的成功经验。建立健全行业自律机制,积极倡导企业诚信经营,提高企业质量意识,引导食品企业规范生产经营行为。

(六)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检查整顿

工作任务:加大对水产品质量安全的检查力度,明确落实“生产经营者是第一责任人,市场、超市管理部门负主要管理责任,监管部门负管理责任”的责任。加强对水产品产地生产环节、销售环节以及河豚等高危水产品违法销售行为的专项检查整顿。

(七)开展粮油市场安全检查整顿

工作任务:健全并落实粮油商品安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开展粮油市场专项检查整顿,严厉打击不法经营行为,不断净化和规范粮油市场,维护正常的市场流通秩序。牵头协调全县馒头市场的检查整顿工作。

(八)开展朱雀、太平森林公园景区内食品安全检查

工作任务:强化对景区内食品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完善景区内食品加工单位的食品安全内部管理制度,加大对食品安全的监督、指导力度。加强对景区内食品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培训工作。在景区内大力开展宣传食品安全知识活动。

(九)开展农家乐食品安全检查整顿

工作任务:加大对全县农家乐接待户的检查力度,主要检查农家乐接待户餐饮服务许可证持有情况,从业人员健康证持有情况,食品原料的采购索证情况,餐具的清洗消毒情况,消除各种潜在的食品安全隐患。加强对食品从业者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及培训工作,树立起农家乐接待户良好的环境和个人卫生意识。

(十)开展学校食品安全检查整顿

工作任务:强化对学校、幼托机构食品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学校、幼托机构食品安全工作的责任,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及幼托机构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内部管理机制,加大对学校、幼托机构食品安全的检查、监督、指导力度,认真履行“蛋奶工程”领导小组牵头部门职责。加强对学校、幼托机构食品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培训工作。组织学校开展食品安全教育活动,大力宣传食品安全知识。

(十一)全力做好世园会期间我县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工作任务:按照世园会期间全县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加强对世园会举办期间全县食品安全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充分发挥各部门的监管作用,采取有力措施,完善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提高快速处置能力。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

各部门结合我县食品安全总体情况,制定本部门实施方案,细化目标任务,完善工作措施。承担食品安全检查整顿工作任务的相关部门要在4月12日前开展动员宣传会,对本部门的工作进行扎实安排。县委宣传部、县发改委、县公安局、县监察局、县财政局、县卫生局、县环保局要积极做好相关配合工作。

(二)集中整顿阶段。

1.全面摸排,完善内部管理阶段。

各部门对各自监管的食品单位进行全面摸底调查,完善本部门食品企业本底资料,与监管的食品企业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帮助食品企业完善内部管理机制,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督促企业层层分解责任,形成“各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体系。

2.集中整顿,消除食品安全隐患阶段。

各部门按照本实施方案提出的目标和任务,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全面开展食品安全检查整顿活动,加大监督检查频次,强化对重点环节、重点领域的食品安全监管,确保不留死角,使本部门的监督检查覆盖率达到100%。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责令其进行整改,明确整改时限,对问题严重或拒不整改的单位要坚决予以取缔,努力消除潜在的食品安全隐患,促进食品行业健康发展。

3.提升水平,建立长效机制阶段。

各部门在前期检查整顿的基础上,继续强化食品安全各个环节监管,完善食品安全监管机制,开拓创新,建立长效的监管机制,不断提升全县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三)总结提升阶段。

各部门根据整顿目标和任务,开展总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食品安全检查整顿工作开展情况,形成完整的总结报告上报县政府。

五、工作措施

(一)提高认识,严格落实食品安全检查整顿工作责任。

各部门要充分认识食品安全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进一步增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坚持“行动要加快、整顿要到位、措施要扎实、成效要牢固”的要求,抓好抓实,抓出成效。要按照本实施方案提出的目标、任务和要求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分解工作任务,明确各环节、各阶段的目标和完成时限,落实责任人员。

(二)依法行政,加大食品安全案件查处和责任追究力度。

各部门要重视投诉举报受理工作,注意发现食品安全事故和案件线索并及时进行调查处理。要完善快速反应机制,及时妥善处理食品安全事故。要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规范和完善涉及食品安全刑事案件的鉴定程序,加大对食品安全领域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强化行政监察和行政问责,严肃查处监管部门失职、渎职行为。对行政机关迟报、漏报甚至瞒报、谎报食品安全事故的,依法依纪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三)及时沟通,认真做好信息报送和工作总结。

各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确定专人负责信息报送,每月向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工作信息并填报《食品安全检查整顿工作进程表》,重要信息要随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并向相关部门通报。检查整顿工作期间,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工作进展情况、经验、成效、典型案例等随时以简报形式通报全县。10月20日前各部门要上报检查整顿工作总结。

(四)加强督导,确保检查整顿工作稳步推进。

各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加大对本部门监管食品行业食品安全检查整顿工作的督促和指导。县政府将根据检查整顿工作进展情况组织开展对各部门食品安全检查整顿工作的督查检查,确保食品安全检查整顿工作取得实效。

食品安全检查的重要性范文第2篇

现将《__镇2015年食品安全隐患整治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__镇人民政府

2015年3月18日

__镇2015年食品安全隐患整治工作计划

为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及时排查食品安全隐患,保障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__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2015年食品安全隐患整治工作计划》(万食安办〔2015〕2号)文件要求,现制定__镇2015年食品安全隐患整治工作计划,请遵照执行。

全面排查种植、养殖、生产、加工、销售、餐饮等环节食品安全隐患,严防食品不安全事件的发生,切实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食品各个领域的健康发展。

对我镇农产品生产环节进行全面排查。一是突出抓好水产养殖用药检查。重点查处水产品养殖过程中使用禁限用药物行为。检查水产养殖户建立生产记录、生产档案、用药记录和销售记录。二是检查畜禽养殖环节使用瘦肉精、来克多巴胺、禁用兽药和苏丹红等化学物质的行为。三是以检查种植环节禁用农药为重点,开展农药专项检查。四是以禁用兽药为重点,开展兽药专项检查。整顿和规范兽药经营秩序,坚决打击非法生产销售兽药产品行为。

对我镇食品生产加工环节进行全面排查。一是严格食品安全区域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确保每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目标明确、任务清楚、措施具体、责任到人、监管到位。二是开展重点食品、高风险食品专项检查,以白酒、植物油、糕点、烧烤、炒货等大众食品为重点食品,重点检查企业的原铺材料的进货、使用台账以及出厂检验、滥用食品添加剂和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等违法行为,通过检查,做到食品隐患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有效降低食品安全危害。三是严厉打击食品小作坊制假劣行为,重点对辖区内的食品小作坊进行检查,对非法生产加工食品的黑窝点要坚决取缔,对使用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的原料及食品要坚决没收,对发现违法行为要坚决依法严厉查处。按照《食品安全法》要求,继续大力推进食品小作坊生产条件整改提高工作,重点对生产较集中、区域性食品安全问题较多的进行全面整治。

对我镇食品流通环节进行全面排查。一是集中开展重点食品以及季节性、节日性食品的专项执法检查。要以消费者申诉举报和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食品品种为重点,突出抓好乳制品、婴幼儿配方乳粉、肉制品、米面制品、饮料、糕点、干果、儿童食品、老年食品、膨化食品、冷冻食品等品种以及超市自制制品食品的专项执法检查,严厉打击销售过期霉变食品、“三无”食品等违法行为,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二是以旅游景区、车站为重点,依法抓好小食品店、小摊点、小市场的专项检查,集中执法力量加强市场巡查力度,坚决依法取缔无照商贩,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违法行为。三是以超市、集贸市场和食品经营为重点,突出抓好市场开办者对食品安全的法定责任和义务,巡查人员要按辖区住户检查排查,监督市场开办者对食品安全的法定责任和义务,巡查人员要按辖区逐户检查排查,监督市场开办者、经营者自查和整改食品安全方面的问题,切实做到不进、不存假冒伪劣食品和不合格食品,严格规范食品经营者的经营行为。

对我镇餐饮服务环节进行全面排查。一是以大中型餐饮业、学校食堂和集体食堂为重点,进一步推进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餐饮量化管理达100%。二是继续打击食品添加剂违法行为,规范各餐饮单位合理使用食品添加剂,确保食品饮食安全。三是加强重大节日和重大活动期间的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四是进一步对无证无照餐饮经营单位开展专项清理整治工作,采取“疏堵结合、分类监管、综合治理”的方法,依法规范一批,疏导解决一批,整治取缔一批,查处率达100%。五是加强保健食品市场的监管力度,严格按照保健食品的规范要求,促使保健食品在我镇更好保障消费的使用安全和身体健康。六是加强学校(集体)食堂监督管理。学校食堂监督覆盖率达100%,从业人员健康检查达100%,进一步开展学校食堂餐具的监督抽查工作,保障学校用水卫生符合国家生活引用水卫生标准和《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

对我镇生猪屠宰进行全面排查。一是广泛开展执法宣传,组建联合执法队伍。通过标语、电子显示屏和发放宣传单、悬挂宣传横幅等形式广泛宣传生猪定点屠宰的意义;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和无证经营肉品行为。二是规范生猪屠宰和生猪产品经营市场,确保我镇生猪定点屠宰率达到100%;宾馆、酒楼、饭店、集体餐饮、学生食堂等用肉单位所用猪肉100%来自定点屠宰企业。

对我镇粮食质量进行全面排查。一是将粮食安全整治工作与实施粮食食品放心工程有机结合起来,集中开展专项整治,进一步加强粮食购、销、调、存、加等环节的监管和整治力度,重点抓好粮食加工环节的安全监管,把好入镇关,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粮食安全突出问题,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的违法行为,维护粮食生产经营正常秩序。二是将加大执法和联合执法力度。重点查处无证无照生产经营粮食、生产销售不合格粮食和有毒有害粮食,粮食中滥用或使用非粮食添加剂等违法案件。依法严惩危害严重、社会影响恶劣的犯罪活动。

(一)集中排查清理整治阶段(3月26日至11月5日)

抓住重点,有计划地实施食品药品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清理。对确有违法事实的,依法严肃处理;对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二)落实长效管理阶段(11月6日至12月6日)

及时对隐患工作进行总结,并进一步查漏补缺,建立健全管理制度,落实长效监管措施。

(一)强化领导。我镇认真配合市食安办,把开展此次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活动作为着力改善食品安全环境、有效防范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的良好契机和有力抓手,力求把问题解决在基层,把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二)落实职责。及时排查隐患,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将隐患排查与创建食品安全示范有机结合起来,明确各类监管岗位的监管职责,针对存在的普遍性问题深入研究,查找原因,积极寻求对策,务求问题得到及时有效解决,确保全镇范围内无食品安全事件发生。

(三)加强宣传。加大食品安全宣传工作,提高广大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和维权意识,鼓励群众积极参与食品安全隐患排查行动,发动群众踊跃举报食品安全违法犯罪线索。

食品安全检查的重要性范文第3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保证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保障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为目标,以《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及《省实施<食品安全法>办法》(简称食品安全“一法两规”)为依据,以人大食品安全执法检查为契机,加快健全食品流通监管执法体系,突出食品流通经营者自律和诚信体系建设,进一步增强广大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深入解决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中突出问题,通过理顺监管机制,夯实监管基础,抓好监管重点,攻克监管难点,争创监管亮点,不断提升食品安全监管效能,进一步保障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工作内容

人大执法检查的主要内容为食品安全“一法两规”颁布以来各地贯彻执行的基本情况、存在问题以及进一步贯彻实施的措施。结合工商部门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做好以下工作:

(一)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管机制建设。落实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责任,成立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干部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建立健全日常监管工作机制,保障食品安全监管人力、财力、物力,加强“一法两规”宣传,鼓励社会力量开展食品安全社会监管。

(二)教育引导食品流通经营者自律经营。开展始业教育和业中培训,教育引导食品流通经营者自觉执行“一法两规”,加强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落实食品安全第一责任,履行食品进货查验、日常经营规范、不合格食品退市销毁等法定义务。

(三)依法履行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职责。依法履行食品流通许可职责,狠抓现场核查和严抓无证查处;开展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及后处理工作情况;依法查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加大要案大案查办力度;按规定上报、公布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信息。

(四)深入抓好食品安全综合治理及源头治理。深入开展乳制品市场、节日性、季节性食品市场、酒类市场等专项整治,抓好打击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非法经营“地沟油”等专项执法行动;推进农贸市场提升改造,加强农贸市场、食品批发市场源头监管;扎实推进电子监管平台建设,提高电子台账使用率、上传率;积极配合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开展食品安全综合治理。

各工商所(分局)根据以上工作内容,将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相关资料及时收集、整理、装订、归档。

三、方法步骤

人大食品安全执法检查由省人大常委会统一部署,省、市、县(市、区)人大常委会三级联动,在全省范围内同时开展,检查方式包括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视察抽查等,执法检查分动员部署、自查自纠、执法检查、专项审议、整改落实五个阶段。根据上述部署,本方案相应做如下具体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下旬)

1、召开迎接人大食品安全执法检查动员部署会,制定工作方案,进行动员部署。

2、结合前阶段部署,认真做好流通环节食品安全隐患风险大排查,为执法检查做好前期准备工作。

(二)自查自纠阶段(6月至7月上旬)

在抓好食品安全工作的基础上,结合食品安全隐患风险排查行动,全面开展自查自纠,认真查找食品安全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带有普遍性的问题,及时关注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对自查中存在的问题进行逐一分析,查找存在的问题与原因,有针对性地提出相应措施和解决办法。及时整理出自查自纠书面报告上报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三)组织实施阶段(7月-10月)

1、积极参加各级人大主组织的专题询问沟通协调会。主动沟通汇报,邀请人大代表视察流通环节贯彻落实“一法两规”执行情况。

2、认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迎接各级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小组的检查,虚心接受人大常委会及人大代表的批评和建议。

(四)整改落实阶段(11月-12月)

1.根据各级人大常委会提出的审议意见,逐条进行研究,逐条整改落实。

2.按照规定要求提交整改措施报告,自觉接受各级人大的跟踪监督。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认识,务必高度重视。今年人大常委会专题部署开展食品安全“一法两规”执法检查,并进行专题询问,有利于推动食品安全“一法两规”贯彻实施,有利于督促和支持政府依法行政,有利于强化生产经营者守法意识和人民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对于加强和改进食品安全工作,提高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和人民群众的满意度,促进民生改善,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全系统要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此次食品安全执法检查的重要意义,认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将其作为当前一项极其重要的工作抓好抓实。

(二)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为做好迎接省人大常委会食品安全执法检查工作,县局已成立局长任组长、相关分管局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所(分局)负责人为成员的迎检工作领导小组。各所(分局)也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拟定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实施。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好落实,确保迎检工作有条不紊、深入扎实地开展。

食品安全检查的重要性范文第4篇

一、工作目标

全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进一步巩固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成果,完善监管制度,落实监管责任,建立监管长效机制,努力构建“政府监管、行业自律、企业负责、社会参与”的食品质量安全保障体系,实现食品源头、生产、流通、餐饮服务各环节全程监控,努力提高食品安全质量水平。

二、重点任务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按照市政府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总体部署,紧紧围绕当前食品安全突出矛盾和问题,大力推进食品安全治理和整顿,重点抓好以下10个方面的工作:

(一)开展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行动。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全省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府厅发〔〕74号)要求,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依法从重查处违法案件。

农业部门要切实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力度,禁止在农产品种植、养殖、收购、运输中使用违禁药物或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

质监部门要加强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原辅料采购和生产配料等重点环节的日常监管,督促生产企业严格执行有关标准和质量安全控制要求,建立食品安全控制关键岗位责任制,严厉打击在食品生产过程中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

工商部门要加强流通领域食品添加剂经营情况的检查,严禁销售含有非法添加物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督促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经营单位建立并严格执行进货查验、销售台账制度,严厉查处无照经营、销售假冒伪劣食品、食品添加剂、标签标识不规范和不合格的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

卫生部门要重点对提供火锅、自制饮料、自制调味料等服务的餐饮单位使用食品添加剂情况进行检查,对自制火锅底料、自制饮料、自制调味料的餐饮服务单位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实施备案制度。

商务部门要落实生猪定点屠宰制度,强化对生猪定点屠宰企业的监管,监督企业严格执行生猪进厂(场)检查登记、屠宰检疫检验、病害猪无害化处理和从业人员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生猪(肉)进出(场)、病害猪无害化处理台帐。

公安部门要以乳制品、食用油、保健食品、鲜肉和肉制品、食品添加剂、酒类等直接入口食品为重点,立足打源头、端窝点、破网络、抓主犯开展全面清查,积极协助食品监管部门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

(二)加强食用农产品环节的专项整治。

农业部门要依法查处农药生产经营中的违法问题,取缔无证无照生产经营农药的“黑窝点”,打击无资质的单位和个人擅自从事研发、生产、销售高毒农药的行为;加强对安全施用农药的指导和管理,严禁使用禁用农药。要以奶站为重点,开展生鲜乳三聚氰胺专项监督监测,严厉打击在生鲜乳中添加违禁物质违法行为,取缔未经许可非法经营的生鲜乳收购站(点),打击收购站之间违规进行生鲜易的行为。打击制售假劣兽药以及在水产养殖和苗种繁育环节违法使用禁用药物和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行为。加强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查监测,强化食用农产品中非法添加物的监督抽查。

(三)加强食品加工小作坊(含现场加工制售)的集中整治。

质监和工商部门要实施动态管理,以彻底清除小作坊无证经营的安全隐患为目标,以查处无证无照经营、生产销售未标注生产日期和保质期以及过期食品、在食品中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问题为重点,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和使用非食品原料、回收食品生产加工食品的行为;坚决取缔无证无照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存在严重食品安全隐患的小作坊以及生产仿冒他人品牌食品包装材料的“黑窝点”;严厉查处通过提供伪造合格证明文件、虚假无效证照和骗取检验报告、标签标识造假等逃避监管和进行商业欺诈的行为。同时,要强化食品市场分类监管,加大日常监管力度,针对重点品种、重点区域和季节性、节日性食品市场、深入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开展小作坊诚信生产经营承诺活动,接受社会监督。

(四)加强乳制品综合治理。

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乳品质量安全工作的通知》(号)和《关于转发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奶业整顿和振兴规划纲要的通知》(〔2008〕122号)要求,强化生鲜乳收购、运输许可管理,推进生鲜乳收购站标准化建设。严格乳制品销售者资质要求,强化乳制品流通许可管理,加大对婴幼儿配方乳粉经营单位的监督检查力度。监督生产经营者严格执行乳制品生产经营记录和进货查验制度。建立全市统一的乳制品生产经营企业信息数据库,健全验证验票查询系统,在婴幼儿配方乳粉和原料乳粉生产企业试点建设电子信息追溯系统。

农业部门要强化对生鲜乳收购站、饲料加工厂、奶畜养殖场等的监管,严格审核对生鲜乳收购站和运输车辆的许可管理,采取封存、拆除设施设备等措施,防止暗自收购已被责令关停的生鲜乳收购站,加大对饲料加工厂、奶畜养殖场的奶畜饲料和生鲜乳的抽检频次和范围。

质监部门要加强乳制品生产加工环节的监管,严格资格准入,对不符合条件的企业,一律不予发放生产许可证。已获生产许可证的企业,要按照有关规定重新审核,不符合条件且整改不合格的企业,依法撤销或吊销其生产许可证并公告。加强对乳制品生产企业的监管,落实企业原料检验、出厂批次检验制度和婴幼儿配方乳粉企业驻厂监督措施。加强对食品加工企业购入的生鲜乳、原料乳粉日常监督抽验,抽检比例不得少于所有批次的15%,对乳制品企业出厂产品每周进行抽验,进一步细化对乳品生产记录和进货查验的具体要求。

工商部门要严格乳制品销售者资质要求,强化乳制品流通许可管理,加大对婴幼儿配方乳粉经营单位的监督检查力度;监督经营者严格执行乳制品经营记录和进货查验制度,要求新上市奶制品每个批次都要有检测合格报告;加强农村食品市场监管,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制,确保市场监管到位。

卫生部门要进一步加强餐饮服务环节乳制品采购记录和进货查验的监管,防止问题乳制品上餐桌。

(五)加强鲜肉和肉制品综合治理。

农业部门要以生猪为重点,深入排查并坚决打击在饲料原料和产品中添加有毒有害物质及在畜禽饲料、贩运过程中使用“瘦肉精”等违禁药物的行为。畜牧兽医部门要重点开展“瘦肉精”专项整治工作,以中小型肉牛、肉羊、生猪养殖场(户)和诱导养殖场(户)使用“瘦肉精”的经纪人以及肉牛、肉羊、生猪屠宰场为整治重点,强化监管和监测。商业主管部门要依法落实畜禽定点屠宰制度,督促企业加强生猪定点屠宰检疫检验,坚决杜绝“瘦肉精”等病害肉流入市场;要强化对定点屠宰企业的监管,监督企业严格执行畜禽厂(场)检查登记、屠宰检验检疫、病害畜禽无害化处理和从业人员管理制度;整治定点屠宰企业出租、出借或者转让定点资质行为;严查私屠滥宰和屠宰病死病害猪、注水猪等行为。

质监部门要对以肉为原料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进行全面监督检查,督促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严格执行食品原料采购查验和出厂记录制度。

工商部门要加大对城乡冷库、农贸市场、超市肉食品经营的检查力度,建立和完善猪肉市场监管巡查和索证索票制度。

食药监和卫生部门要依法加强对盐酸克伦特罗等可作为“瘦肉精”原料的人用药品流通的监管;加大对城乡餐饮单位、学校食堂的监管力度,要求餐饮单位、学校食堂严格执行索证索票、台账记录制度。

(六)加强食用油综合治理。

质监部门要强化对食品加工企业食品原材料进厂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使用“地沟油”加工食品等违法行为。

工商部门要监督食用油经营者建立和落实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制度,依法查处和严厉打击非法经营“地沟油”、假冒伪劣和非正规来源食用油的行为。

卫生部门要加强对餐饮服务单位采购和使用食用油脂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查进货查验记录及索证索票制度落实情况,严厉打击购买、使用“地沟油”和非正规来源食用油烹饪食物的行为。

畜牧兽医部门要加强对畜禽饲养场(户)及饲料的监督管理

环保部门要以集体食堂和大中型餐饮服务单位为重点,推行安装油水隔离池、油水分离器和废弃油脂回收装置,会同有关部门开展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工作。

城管部门要实施废弃油脂和餐厨废弃物收集处置单位资质许可或备案,确定废弃油脂和餐厨废弃物统一收运单位和集中处置点,督促餐饮服务单位建立废弃油脂和餐厨废弃物托运台账,督促收运处置单位建立废弃油脂和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置台账。

(七)加强学校、建筑工地食堂经营行为的专项整治。

卫生部门要严格规范食堂餐饮服务许可,强化学校、工地的责任意识和安全意识,深入排查和治理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和幼儿园食堂等餐饮服务单位使用不合格食品原料和经营过期、劣质食品等问题,使监管难度较大的工地食堂纳入正规管理;要督促学校、工地食堂健全和落实食品采购验收、储存加工、索证索票、台账建立等制度。在检查中,对存在问题的食堂要立即责令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到位或拒不整改的单位,要依照《食品安全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并向教育、城乡规划建设等部门及时通报,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八)加强一次性餐盒、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的专项整治。

质监部门要对一次性餐盒生产环节依法进行监督检查,加强监管,严格要求企业按照国家标准进行生产;对日常执法检查、群众举报等发现的无证生产一次性餐盒等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进行查处。

卫生部门要对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实施日常卫生监督管理,对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进行卫生监督抽检;检查各类餐饮服务提供者落实主体责任、采购一次性餐盒索证索票制度是否到位;对使用无合法来源的一次性餐盒的餐饮服务提供者依法查处,责令其停止使用并销毁;加大餐饮服务单位使用集中消毒餐饮具的索证管理力度,并加强对餐饮服务单位餐饮具的监督检查。

工商部门要依照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核发营业执照,将卫生行政部门按《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卫生监督规范》的监督检查结果作为审批条件和年检条件之一,并将已掌握的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的登记情况,定期通报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取缔无工商营业执照的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

(九)加强酒类综合治理。

商务部门要进一步规范酒类市场秩序,切实加强酒类流通管理,实行酒类经营企业备案登记制度、质量安全溯源制度、进货查验和记录制度,推进酒类电子追溯系统建设和酒类流通行业诚信体系建设。

工商、质监部门要加大检查力度,以散装酒、白酒、葡萄酒为重点对象,以城乡结合部、各类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食品店为重点区域,以整治非法勾兑和生产假冒他人注册商标酒类行为为重点内容,全面清理不符合生产经营资质的白酒和葡萄酒类生产、销售单位。

(十)加强保健食品综合治理。

食药监部门要加大对保健食品中可能被违法添加药物的检测力度,开展保健食品广告和包装标签专项整治,整治制售假劣保健食品、夸大宣传保健食品功能、普通食品声称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等违法违规行为;贯彻落实国家有关保健食品监管规定,重点抓好保健食品生产许可、认证等工作;完善保健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制度,推进保健食品检验检测体系、技术支撑体系建设。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要将食品安全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政府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切实加强对本行政区域食品安全工作的统一领导、组织和协调;加快食品安全综合协调体系建设,保障执法办案和监管基础能力建设经费投入,支持监管部门认真履行职责,严禁各种形式的保护主义。

(二)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基础能力建设。要深入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加强食品安全相关基础设施建设,强化人员培训,改善执法装备和检验检测条件,调整充实监管队伍并逐步向监管薄弱环节和农村倾斜。要充分发挥村级食品安全监管组织的作用,弥补基层食品安全监管力量不足的问题。积极探索食品检验机构综合能力建设,提高食品检验机构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

(三)加大行政执法和责任追究力度。各监管部门要严把食品、食品添加剂及相关产品生产经营和餐饮服务许可关,加强对生产经营者的许可后续监管和执法检查,对不能持续满足许可条件的企业,要依法撤销许可;对存在严重食品安全问题的,要依法加大行政处罚力度;对隐瞒食品安全隐患、故意逃避监管等行为,要依法从重处罚。要强化行政监察和问责,对监管中失职渎职等行为,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食品安全检查的重要性范文第5篇

日本食品检验检疫制度出台的背景

日本作为世界主要工业化国家,国内生产的农产品大约只占其农产品消费总量的40%,换言之,日本国内市场大约60%的食品、农产品必须依靠进口。鉴于上述情况,日本政府非常重视食品安全,国内的消费者也对食品安全给予很高的期待。为了确保食品安全,防止国外存在安全隐患的食品进入日本,适应消费者不断提高的食品安全需求,日本成立了由内阁府直接领导的国家食品安全委员会,负责对食品安全进行协调管理和风险评估。一般情况下,日本厚生省、农林水产省接受食品安全委员会的业务指导,但同时可以向食品安全委员会提出食品安全风险评估要求,食品安全委员会对它们提出的评估内容进行评估后,制定相关政策或提出建议,并将评估结果通知厚生劳动省、农林水产省。

基于同样的目的,日本根据食品卫生法制定了进口食品检验检疫制度,其目的是阻止那些存在安全隐患的食品、农产品等进入日本。而厚生劳动省和农林水产省是执行进口食品检验检疫制度的主要行政部门。

总的来说,厚生劳动省负责进口食品卫生检疫,农林水产省负责动物疾病检疫或有害生物的检疫等。通常意义上说的检疫所由厚生劳动省管理,农林水产省管理植物检疫所和动物检疫所。但在实际检疫工作中两个行政主管部门的业务也是并行的,同时检疫内容又相互交叉。例如,动物的进出口申报制度就由两个部门交叉管理。

日本进口食品检疫制度的主要形式

通常看来,日本检验检疫制度主要有2种形式,一为监控检查,二为命令检查。所谓“监控检查”,“主要是针对违反食品安全法概率较低的食品所采取的检查制度,并根据年度计划实施检验检疫”。通常日本通过其管理的31个检疫所进行监控检查,一般情况下,监控检查允许客户先办理通关手续,在少量抽查并确认货物无安全隐患的前提下,允许报检货物办理通关手续进入日本国内市场。如货物进入日本市场后通过抽查发现问题,日本也有相应的措施进行召回。在货物上市后,从允许入境的货物中有计划的抽取一定数量的产品,分送到7个检疫所进行检疫。其间通过监控检查如发现违法货物,将采取措施进行退货或废弃处理。具体做法是,日本厚生劳动省通过与各地方政府,例如都、道、府、县联系进行召回。

所谓“命令检查”,“主要是针对违反食品卫生法概率较高的食品所采取的检查制度,检查内容以及对象是通过行政命令进行规定,以命令形式指定有关检查机关进行检查”。对确定为命令检查的产品进行批批检验。在检查结果出来前,货物被停留在港口不允许办理入关手续。

抽检比例及检测费用的相关规定

现行的日本检疫制度规定,监控检查抽查率一般为10%左右,费用由国家承担。一般情况下,报关货物在抽查中没有发现问题,即允许货物进入日本市场。而在监控检查中出现两次违反食品卫生法的事例,则该产品进入命令检查阶段。一般由政府行政命令,通知日本各检疫所进行批批检验,产品检查率达100%。命令检查的费用由企业承担。(自主检查主要是针对一些违反食品安全法概率较低的产品,督促出口商或进口商进行自主检查)。

日本厚生劳动省还利用抽样检查收集有关食品安全情报,从抽检情况中了解食品进口动态,企业信息和违规次数,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例如,提高检查频度即是日本控制违规的措施之一。如果出口商的产品在监控检查中被查出第一次违规,针对该产品的监控检查的频度会提高到50%,如该产品被第2次查出违规,该产品的检查频率将被调高至100%,即进入命令检查阶段。

一般情况下,进口食品检查频度被调至50%时,企业就应该及时调整生产标准,避免进入命令检查阶段。因为命令检查的检测费用由企业承担,这样将导致出口产品的成本增加。如果国外出口企业的产品被多次启动命令检查程序,且在其产品质量仍然没有得到改进的情况下,日本厚生劳动省有关部门可能将这些违规企业列入黑名单,并禁止这些企业向日本出口食品、农产品。

日本进口食品检验检疫的主要内容

日本厚生劳动省针对进口食品的检验检疫内容作了具体分类,例如,农药残留、有毒有害物质、微生物污染、抗菌性物质、重金属污染、二氧化硫、霉菌毒素、使用材料标准、容器包装、防腐烂、防变质、防霉措施,有无卫生证明书,保存标准等都是日本针对进口食品等的必查内容,而且每年定期公布实施命令检查对象产品。近年来,日本厚生劳动省经常对扣留原因以及内容进行通报。日本厚生劳动省每月都在其官方网址定期公布国外进口食品扣留情况,其中的内容包括国名、生产厂家所在地区、名称、产品名称、违反内容、原因、处理办法、检查等级等。出口商应密切关注日本扣留情况,可以根据日本公布的产品扣留情况,调整产品标准。

该制度的依据和存在的突出问题

据日本厚生劳动省介绍,日本根据食品卫生法制定了食品检验检疫制度,日本在制定食品检疫抽检比例时,也参考了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分析抽样分会所提示的统计学方法,并根据这一统计学方法制定了日本的监控检查和命令检查的抽样比例。表面看来这也许成为日本食品检疫制度出台的法律依据,其抽检比例的相关规定也具有一定的科学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