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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卫生管理方案

食品卫生管理方案

食品卫生管理方案范文第1篇

一、食品卫生监督档案的主要内容

各级卫生监督执行机构在食品卫生监督管理工作中所形成的文件材料较多,数量较大。凡是反映与食品卫生监督管理有关的卫生行政许可、变更、延续、复核、日常监督管理、不良行为、注销等活动、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各种形式的文件材料和特殊载体材料都必须收集齐全进行归档。

(一)食品卫生许可。食品卫生生产经营单位预防性卫生审核(选址、设计、竣工)材料、卫生许可证申请书、申请登记表、受理申请通知书存根、现场审查记录、申请人的资格证、生产经营场所使用证明文件、场地平面图、生产工艺流程图及卫生防护设施图、从业人员资格证明、采样记录、整改通知书、审结报批表、批准通知书等。

(二)食品卫生行政延续。行政许可通知书、受理申请通知书、卫生许可证延续申请书、行政相对单位原核准内容一致承诺书、预防性卫生审核(选址、设计、竣工)资料、现场审核记录、申请人资格证明文件材料、生产经营场所使用证明文件材料、生产经营场所平面图(其他图纸)、生产工艺流程及卫生防护设施图、从业人员资格证明、采样记录、整改意见文件材料、其他文件材料。

(三)食品卫生行更。行政许可通知书、受理申请通知书、卫生许可证变更申请书、行政许可通知书行政相对单位名称核准通知书、现场审核记录、申请单位资格证明文件材料、生产经营场所使用证明文件材料、生产经营场所平面图(其他图纸)、生产工艺流程及卫生防护设施图、从业人员资格证明、监测记录、整改意见文件材料、其他文件材料。

(四)食品卫生行政年检。年检申请书、现场审核记录、采样记录、检验报告等。

(五)食品卫生日常监督管理。被监督单位基本情况(产品情况、人员情况、主要卫生设施和设备、质量保证体系等)、监督发现主要食品卫生问题、监督监测效果评价、现场检查笔录、监测检验报告等。

(六)食品卫生不良行为方面文件材料。行政处罚登记表等。

(七)食品卫生行政注销方面文件材料。申请报告、法定代表人全权委托书、注销登记表、收回的食品卫生许可证、注销通知书、送达回执存根等。

二、食品卫生监督档案的特点

食品卫生监督档案与一般文书档案在形成和管理上都有很大不同,具有动态性、双套制的特点。

(一)食品卫生监督工作的管理方式决定了食品卫生监督档案的动态性

主要表现在:食品卫生监督管理相对单位即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发生变化(如环境情况、产品情况、从业人员情况),为加强食品卫生监督,卫生监督机构定期或不定期对食品卫生监督管理相对单位即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监督执法检查,按照国家卫生标准要求,食品卫生监督管理相对单位的卫生许可证每年都要进行年检、变更、延续,日常监管、不良行为处罚等环节的工作程序。以上几种情况所带来的变化都会产生相应的文件材料,使食品卫生被监管单位所形成的文件材料具有了动态性。

(二)现阶段食品卫生监督管理工作的特点决定了食品卫生监督管理档案的双轨制

以前食品卫生监督管理工作是以手工操作为主,形成的各类报告、统计分析数据全部是纸质文件材料。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现代化技术的应用,各级卫生监督机构普遍采用了计算机管理系统。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工作人员通过计算机数据库完成食品卫生监督管理相对单位的卫生许可的申请、审批、延续、变更、年检、注销等管理工作,并随时掌握食品卫生监督管理相对单位的情况,完成各级各类报告、统计分析数据的生成和管理。这样食品卫生监督工作不仅产生了纸质文件,同时也产生了相应的电子数据。食品卫生监督管理相对单位档案最初形成时,就保证了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的双套并存,这也决定了食品卫生监督管理相对单位档案的双套制管理。

三、食品卫生监督档案的管理

基于食品卫生监督管理相对单位档案的内容和特点,在食品卫生监督工作中要采取有力措施,对食品卫生监督管理相对单位的档案实施全过程管理,保证文件材料收集齐全,管理有序。

(一)动态管理

食品卫生监督管理档案要以食品卫生监督管理相对单位的许可证为单元,形成一证一档,即食品卫生监督管理相对单位的行政许可、变更、延续、注销等文件材料处理完毕后,各具体承办科室应及时收集、整理和归档。按有关规定,食品卫生监督行政许可、变更、延续、注销文件材料应于卫生行政许可出证之日起三个月内归档;日常食品卫生监督管理活动文件材料可按年度进行整理,最迟应在次年一月底前归档;不良行为文件材料(食品卫生监督管理相对单位行政处罚记录)自结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归档;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形成的许可审批材料应在反馈后三个月内归档。形成一证一档,一档多卷的动态管理。

(二)双套制管理

食品卫生监督管理相对单位形成的纸质档案、电子档案同时归档。电子文件的整理归档按《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规范》的要求进行整理,纸质档案以一个食品卫生监督管理相对单位为保管单位进行组卷,即一个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顺序按行政许可(申报)、变更、延续、复核、日常监督管理、不良行为、注销等七类组成若干卷,每类每卷档案由若干件文件材料组成。

食品卫生管理方案范文第2篇

在2008年全国两会召开时,药监局回归卫生部的结局就已注定。对保健食品行业而言,药监局已经成为了直接监管部门,药监局的一举一动,尤其是在草案征求意见时药监局所做出的努力,被不少保健食品行业人士注意和赞赏。

卫生部下的药监局将开始其新的旅程,有熟悉药监局的人士告诉记者,“药监局在经历多次风波后工作效率有明显提升,也更愿意接纳意见”,也许这对保健食品行业而言,未尝不是一个好消息。

药监局艰辛十年

1997年,中国医疗卫生体制的全面改革启动,改革的重要内容是,公立医疗机构内部引入竞争机制,放开管制,规范运营;改革药品流通体制,加强监管,实行医药分家……

在此背景下,1998年3月,九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了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决定合并经贸委下的国家医药管理局、卫生部的药政局和中医药管理局的职能,成立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隶属国务院。形成了卫生部负责医疗系统,药监局负责药品系统的架构。

2003年3月,经十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批准,国家药监局再次扩权,将食品、化妆品和保健品的审批管理权纳入帐下,药监局的全名也变成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然而,10年医改并没有取得预期的成效,医疗行业依旧管制严格,竞争不足;卫生部门依旧政事不分,监管缺位;医疗机构依旧利用垄断地位谋取经济利益,“看病贵”、“看病难”等问题有增无减。

正是在2006年,由发改委、卫生部牵头,十余个部委组成医改协调小组,全面启动新一轮医改。也就在2006年年底,原药监局掌门人被“”。本身关于药监与卫生部合二为一的呼声在失败的十年医改中就一直没有停过,在案爆发后这种呼声达到了高潮。

在“医药”不分家的呼声下,药监局重回卫生部怀抱,原药政局局长、药监局副局长,现卫生部副部长邵明立成了新的掌门人。

力挺保健食品

事实上在2003年以前,药监局都与保健食品的管理无缘,直到2003年的十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后,药监局获得了扩权,一举将食品、化妆品和保健品的审批管理权纳入帐下。

保健食品并不好管理,但药监局在2003年接手后,对保健食品行业依然保持了高度的重视。在药监局“三定”方案公布后,药监局第一时间9月3日召开新闻会,向媒体告知药监局监管保健品事宜,并声明表示保健食品将不会失去身份以及药监局一直在进行的努力,甚至连具体的监管手段都已经准备好,足见药监局的用心。

在此次草案的讨论中,药监局是力主将保健食品列入草案的最重要力量。有参与立法起草过程的黄先生告诉记者,“起草立法的一些负责人倾向于把保健食品删掉,而药监局做了很多工作,希望在最后的内容中能加进去。”

黄先生透露,将保健食品列入草案遭到了不小的阻力,在8月底公布的草案中虽然保健食品的内容依然被删除了,但药监局并没放弃努力,并想办法在10月份草案的进一步修改中增补进去,“至少能写入一条或者两条”,而药监局的底限是,如果最终草案中没有保健食品,那么至少要把保健食品另立法规管理。

记者随后采访了中国保健协会秘书长徐华锋,徐华锋表示,“保健食品列入草案确实遭遇了不少阻力,最重要的原因是很多立法者对保健食品了解不多,甚至还存在一些误解。”对此徐华锋也表示理解,“保健食品行业出过不少的负面信息,这个行业还需要更强的监管和引导。”

事实上,由于此次草案的讨论,主要着力还在于食品,保健食品本身就不是讨论重点,但在草案征求意见中,药监局、中国保健协会及众多保健食品企业都在向全国人大争取,“不能将保健食品等同于食品”,徐华锋如此告诉记者。

随着卫生部、药监局职能的重新划分,药监局进一步突出了保健食品监管者的身份,其对保健食品的管理也将上一台阶。

药监局管理动向

9月3日,药监局了“三定”方案,明确了其对保健食品的管理职责。9月8日,药监局公布了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并在食品许可司中新设了保健食品处,其主要职责是,承担保健食品的审批工作;拟订保健食品标准、技术规范和研究指导原则;拟订保健食品生产卫生许可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承担保健食品检验检测机构资格认定和监督管理。

从目前的状况来看,药监局还要继续为草案中添加保健食品内容而努力,药监局新闻发言人颜江瑛表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最近也向人大和相关部门汇报了保健食品的重要意义,得到了一些领导和部门的关注。”

药监局另一迫切要做的是和卫生部完成交接工作。在药监局的“三定”方案中,确定了一个局长四位副局长的编制,目前药监局已经有3位副局长。据消息人士透露,第4位副局长很有可能是卫生系统的高层。

从2003年开始,卫生部开始移交保健食品行业的各种资料到药监局,保健注册信息、批号,管理信息等。但令人意外的是,药监局从卫生部拿到的资料并不完整。上述人士透露,“由于卫生部在向药监局转资料的时候信息不全,现在连药监局都不知道到底有多少种保健食品,编码也有问题。”

颜江瑛指出,“保健食品的注册审批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场监督在卫生部,这样一个管理模式也带来了信息的不对称。注册审批完之后,我们不掌握市场的信息;卫生部在监督市场的时候,不掌握注册的信息。这种信息不对称的状况,客观造成了市场监管上的缺位,给保健食品市场监管带来一些困难。”

因此,药监局面临的首要问题就是,重新清理所有保健品企业的相关注册信息和市场监管信息,建立完善的数据库,这将是一个庞大的工程。

而在批号上,原卫生部的“卫食健字”和药监局的新批号“国食健字”,也在市场中同时出现,这也是药监局迫切要解决的问题。

食品卫生管理方案范文第3篇

一、加强领导,健全网络

我院食堂食品安全工作是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要切实加强领导,提高对医院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的认识,从保障广大患者和医护人员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保证医院正常医疗秩序、维护社会稳定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艰巨行和长期性。要制订食堂食品安全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专门机构、专人负责,切实加强对食堂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管理;成立由一把手总负责的食堂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医院食堂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组织协调各部门的工作,在全院范围内形成有效的食品卫生安全网络。

二、明确职责,层层落实

1、明确医院食堂食品安全管理的院长负责制,院长为食品卫生安全的第一责任人,主管副院长为主要责任人,食堂具体分管人员为直接责任人。层层落实岗位责任,分工协作,各尽其职,在各个岗位和各个操作环节都要责任到人,坚决做到“谁主管、谁负责”。

2、定期召开食堂食品安全专题会议,每月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同时要做好四个“备案”:一是检查和自查工作都要有检查记录备案;二是发现安全隐患要有整改记录备案;三是出现食物中毒要有处理意见记录备案;四是要制定饮食卫生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备案。

3、坚持“服务患者,保本微利”的原则,实行目标责任管理,建立健全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4、要加强饮用水的卫生管理,必须向患者提供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饮用水和必要的洗手设施。医院供水工作由专人监管,盛装患者饮用水的容器必须加盖加锁,每天清洗消毒。

5、医院食堂必须符合食品卫生经营的基本条件,取得卫生许可证,严禁出售“三无”食品和过期食品。

6、食堂从业人员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要求接受食品卫生知识和卫生法律知识培训,并持有卫生监督部门指定医疗单位检查的健康证明。发现患有影响食品卫生安全疾病的,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疾病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7、医院食堂物资实行准入制度,定点采购,并建立采购索证及验收制度。

8、开展健康教育,普及饮食卫生安全知识,教育广大患者和医护人员养成良好的饮食卫生习惯。

9、加强食堂及饮用水源的安全保卫工作,禁止非食堂工作人员随意进入加工操作间及食品原料存放间,严防投毒事故的发生。

10、医院发生食物中毒事故后,应当迅速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并采取积极措施开展救助工作。

三、具体措施

1、建立医院食堂食品安全工作制度。一是建立医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人制度。指定专人负责包括食物中毒在内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上报工作。发生食物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要立即报告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内容为发生食物中毒或者疑似食物中毒事故的单位、地址、时间、中毒人数、临床表现、已采取的措施、可疑食物、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等有关内容。,同时全力配合抓好救治和事件的调查处理工作;医院食物中毒事件得到控制后,医院要将该事件的详细情况和处理结果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二是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机制。医院应当建立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机制。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后,医院应采取下列措施:(1)立即停止生产经营活动,并立即向所在地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报告;(2)积极救治病人;(3)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4)配合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调查,按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5)落实卫生行政部门要求采取的其他措施,把事态控制在最小范围。三是建立医院食堂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规定,、疏于管理,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的责任人,以及造成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后,报告不及时、瞒报、漏报的责任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通报批评或行政处分。

2、完善食堂食品安全进销台帐,对每年度的食品安全工作进行总结,对需要整改的方面积极完成。

3、确保食堂从业人员健康证持证率达100%。

食品卫生管理方案范文第4篇

根据《河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年度全市治理“餐桌污染”建设“食品放心工程”工作方案的通知》(政办〔*〕60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年全县治理“餐桌污染”建设“食品放心工程”工作方案如下:一、治理畜牧业产品污染(一)承办单位:县经贸局。(二)协办单位:县农业局、卫生局、质监局、工商局、公安局、交通局。(三)治理目标:实行定点屠宰区域的猪、牛、羊肉卫生指标合格率均达到90%以上;在县域范围内逐步推行冷却肉上市;生产和流通环节(生猪“瘦肉精”、上市禽类抗生素、磺胺类药物残留和鲜牛奶抗生素超标等)的检出率均控制在1%以内。(四)主要措施:1.加强生猪、牛、羊定点屠宰管理,加快推行牛、羊定点屠宰,提出全县加强私宰肉、病死猪肉监管的措施与办法,构建杜绝私宰肉、病死猪肉上市的有效管理机制,依法打击和查处生猪私屠滥宰行为。(县经贸局负责,县农业局、公安局、工商局配合)2.抓好牲畜定点屠宰厂(场)清理整顿和管理工作,加快划分农村屠工区域,推行农村屠工制,建立和完善准入退出机制。(县经贸局负责)3.落实《福建省无害化处理染疫、病死畜禽管理办法》,加大养殖场治理力度,从源头上解决染疫、病死畜禽流入市场的问题。(县农业局负责)4.在全县开展生猪莱克多巴胺尿样检测。(县农业局负责)5.加强县际边境动物防疫监督检查工作,做好重大动物疫病防治工作,加强疫情预警,严格执行重大动物疫情监测、报告处置制度。(县农业局负责)6.加强对规模饲养场使用抗生素和磺胺类药物的监督检查,重点开展对县域内奶牛生产企业(户)鲜牛奶抗生素残留的检测。(县农业局负责)7.加强对全县乳品生产企业购进生乳原料检查验收、鲜奶成品卫生质量自检的监督检查,重点加强对学生奶定点生产企业卫生质量管理的监督检查。(县质监局负责)8.加强对宾馆餐饮部、酒楼、饮食店、学校、企事业单位、建筑工地食堂畜禽产品购进的卫生质量管理,监督企业建立健全进货索证索票和台帐登记制度。(县卫生局负责)二、治理种植业产品污染(一)承办单位:县农业局。(二)协办单位:县经贸局、卫生局、供销社、粮食局。(三)治理目标:上市蔬菜农药残留和重金属超标率、上市主要水果农残超标率、主产区茶叶农残超标率均控制在5%以内;稻谷农药残留超标率控制在3%以内;大米卫生指标市场抽检合格率达到98%以上。(四)主要措施:1.开展对全县蔬菜、水果、茶叶和稻谷等主产区环境污染状况的普查工作,开展农药残留产地监测,建立和完善全县产地定点监测网和主产区监测点,并开展农药残留和蔬菜重金属检测。(县农业局负责)2.加强对禁用限用农药生产、销售、使用的查处,加大源头治理力度,加强对果蔬用药和农药店经营剧毒农药的管理,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县供销社负责做好系统内农药经营企业的管理工作,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试点,提出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县农业局负责)3.开展对上市蔬菜、水果、茶叶、大米重金属、农药残留的抽检。(县卫生局负责)三、治理水产品污染(一)承办单位:县农业局。(二)协办单位:县农业局、卫生局、工商局、质监局、供销社。(三)治理目标:上市水产品药物残留超标检出率控制在5%以内;水产品及水发产品甲醛检出率控制在1%以内。(四)主要措施:1.抓好渔药的监督管理工作,开展对重点养殖单位、重点养殖产品、重点经营使用环节的专项整治。(县农业局负责)2.开展县级水产品药残等有害物质检测工作。(县农业局负责)3.推进无公害水产品基地建设,促进无公害水产品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工作。(县农业局负责)4.开展对全县水产品批发、零售市场水产品及水发产品甲醛、织纹螺中麻痹性贝类毒素的监督抽查,严厉打击违法经营行为。(县卫生局负责,县工商局、畜牧水产局配合)四、治理饮用水污染(一)承办单位:县水利局、卫生局。(二)协办单位:县建设局。(三)治理目标:县城区供水管网末梢水质合格率达到95%以上,二次供水4项常规指标合格率达到95%以上;矿泉水、纯净水生产企业抽检合格率达到98%以上,市场抽检合格率达到95%以上;农村供水覆盖率乡镇所在地达到100%、村级70%。(四)主要措施:1.开展对全县自来水水质、二次供水及其设施的监督检查,重点抽查城区市政供水单位设施及水质卫生状况,督促社区、小区物业管理等开展辖区内二次供水设施的清洗工作,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县水利局、县卫生局负责)2.会同财政等部门制定加快现有二次供水设施改造的工作方案,提出长效性的解决意见;继续加强对二次供水清洗队伍及其从业人员的培训工作,督促清洗、消毒和水质送检;继续开展县城区供水水质检测工作的质量考核,确保市政供水水质达到国家标准。(县水利局、县卫生局负责)3.对全县瓶(桶)装水生产企业(户)卫生许可证发放的规范管理,开展对全县瓶(桶)装饮用水市场和瓶(桶)装饮用水生产企业(户)的抽检。(县卫生局、县质监局负责)4.继续协调有关部门实施《福建省村村通水工程建设规划》,推进“千万农民饮水工程”建设。(县水利局负责)五、治理加工食品污染(一)承办单位:县质监局。(二)协办单位:县卫生局、工商局、粮食局、药监局。(三)治理目标:全县酱油、食醋、鱼露市场抽检卫生指标合格率、粮食复制品(挂面、线面、粉干)市场抽检卫生指标合格率、豆腐等豆制品市场抽检卫生指标合格率均达到95%以上;食用油黄曲霉素B1市场抽检超标率控制在1%以内;食用油过氧化值、酸值市场抽检超标率分别控制在3%以内;小麦粉增白剂市场抽检合格率、肉蛋乳再制品市场抽检卫生指标合格率均达到98%以上;罐头、糕点、饮料、酒类市场抽检卫生指标合格率达到90%以上;米、面、油、酱油、醋、白酒、婴幼儿配方乳粉无证生产销售行为得到遏制;粮果制品等13类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得到全面实施;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全部达到GMP要求;对保健食品和婴幼儿配方食品

企业违法行为的处理率达到95%以上。(四)主要措施:1.实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加大对大米、小麦粉、食用油、酱油、食醋“老五类”食品无生产许可证的查处力度,全面完成肉制品、乳制品、饮料、调味品、冷冻饮品、方便面、饼干、罐头、速冻米面食品、膨化食品等“新十类”食品的市场准入工作,并按国家统一部署,从7月1日起全面开展无证查处工作;全面启动挂面、茶叶、啤酒、黄酒、葡萄酒、酱腌菜、果脯密饯、淀粉及淀粉制品、糖果(巧克力)等13类食品市场准入工作。(县质监局负责)2.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实施分类监管,按照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加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管的若干意见》,结合我县实际组织落实。(县质监局负责)3.开展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专项整治工作,严厉打击无卫生许可证、无营业执照、无生产许可证的生产经营行为,严厉打击滥用添加剂、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食品等行为,特别是强化对传统食品小作坊的管理和引导,严厉打击生产假冒伪劣食品和质量不合格食品的违法行为,扶持一批名优企业,关闭一批不具备保证食品质量安全必备条件的生产加工企业,惩处一批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企业和犯罪分子。(县质监局牵头,县工商局、卫生局配合)4.开展全县食品卫生许可证专项整治,以规范保健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面粉、熟肉制品、调味品、食品添加剂和饮料生产企业的食品卫生许可证发放和监督为重点,查处无证和不符合卫生许可条件的企业。积极推行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开展对流通环节和消费环节(皮蛋、酱油、月饼、密饯等)的卫生质量抽检。负责核发并加强保健品生产企业许可证的管理。(县卫生局负责)5.在全县开展《散装食品卫生管理规范》实施工作,监督散装食品零售单位严格按规范组织经营。(县卫生局负责,县工商局配合)6.加强对粮食系统内大米加工企业和粮油销售点、军粮供应点的管理,完善企业质量保证体系,引导企业提升质量安全保证能力。(县粮食局负责)7.加强对地方储备粮油的品质监测,严格执行《陈化粮处理若干规定》,配合工商局做好陈化粮流向跟踪监督工作,防止陈化粮流入口粮市场。(县粮食局负责)8.开展儿童食品及农村食品市场的专项整治,加大对社区、城乡结合部和村镇各类食品交易市场,经营企业和个体户的监管力度,严厉查处经营假冒伪劣食品和质量不合格食品的违法行为。(县工商局负责)9.加强包装食品安全专项执法检查,重点检查饮料、酒、奶制品、儿童食品、保健食品、豆制品、腌熏制品、调味品、罐头、食用油等10个品种,以“六查六看”为主要监管内容,集中力量查处一批影响恶劣的食品假标识、假包装、假商标案件,加大对包装食品的质量监测力度,完善包装食品经营企业的经济户口档案,负责流通领域加工食品的抽检及治理。(县工商局负责)10.开展保健食品专项整治,严格审批和标准备案的工作,严厉打击未经审批生产销售保健食品行为和非法添加药物成分以及超范围、虚假宣传保健功能行为。(县卫生局负责,县工商局、药监局配合)六、治理餐饮业食品污染(一)承办单位:县卫生局。(二)协办单位:县经贸局、教育局、工商局、环保局、药监局。(三)治理目标:全县学校、企事业单位食堂、酒店、宾馆、旅社、饮食摊点各项卫生指标基本达到国家和省地方标准,各类熟食摊点食品基本符合国家或省有关食品卫生标准。(四)主要措施:1.加强对餐饮业的卫生监督管理,全面推行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并向社会公示进展情况,监督落实原辅料采购检查验收、索证索票、台帐登记、食品留样、不合格原辅料退市销毁等制度。(县卫生局负责)2.加强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加强学校食堂的监督管理,全面推行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重点加强对各中小学校、幼儿园食堂学生用餐的监督检查,建立学校食物中毒责任追究制度,落实校长是学校食堂食品卫生第一责任人制度,并开展联合监督检查,有效控制学校食物中毒及食源性疾患的发生,确保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县卫生局、教育局负责)七、其他(一)落实全县治理“餐桌污染”工作的综合监督、组织协调、检查指导工作,并按要求适时组织联合执法。(县建设“食品放心工程”联席办负责)(二)组织协调、指导各新闻媒体宣传报道全县治理“餐桌污染”工作。(县广电局负责)(三)落实安排县级年度财政预算治理工作经费。(县财政局负责)(四)加强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和饲料生产基地的认定和产品认证工作,扩大无公害生猪、禽蛋、蔬菜、水果、茶叶和稻谷生产基地和无公害品牌产品;加强对获证企业的管理,推进监管工作正常化、制度化、规范化;推行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探索农产品产地编码和标签管理的模式。(县农业局负责)(五)根据省、市相关部门要求抓好全县农产品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县发展计划局、农业局负责)(六)开展农药、兽药、饲料、化肥等农业投入品的专项整治,严厉查处违规生产、销售、使用农业投入品的行为,确保农产品安全。农药标签抽查合格率要比上年提高10个百分点以上。(县农业局负责,县工商局、质监局配合)(七)继续推动城区开展农贸市场超市化改造即“农改超”工作。(县经贸局负责)(八)继续在县城区开展创建“食品放心示范店(市场)”活动,有计划地培植一批能让群众放心消费的场所。(县经贸局负责,有关部门配合)(九)县经贸局负责牵头,会同工商局、供销社、药监局,制定全县农村食品安全“三网”建设方案,其中:由县经贸局、供销社制定“农村现代流通网”方案;县联席办、药监局负责制定“监管责任网”方案;县工商局负责制定“群众监督网”方案。“三网”方案经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后报县政府批准实施。(十)建立和完善食品店经营主体准入和实施经济户口管理,加强巡查、回访、年审、监督抽查和强制检验等日常监督。12315申诉举报网络受理的食品案件办结率要达到95%以上;设立12315站(点)的各类大中型综合市场、专业市场、批发企业、商场、超市达到75%以上。(县工商局负责)(十一)落实《福建省食品污染物监测预警

体系建设规划》,加强食品污染物监测网点建设,加强各有关部门协作和监测信息交流,进一步完善全县食品污染物监测和预警系统,增加监测品种、扩大监测范围,加强从生产到销售各个环节的监测,选定几个高风险食品品种开展食品安全状况调查试点,逐步建立有害物质暴露危险性评估技术,健全全县食品安全重大事件的预警和处置预案,做好重大突发食品安全事件的应急救援工作。(县卫生局负责)(十二)《福建省食品质量卫生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发展规划》经省政府批准后,由县质监局负责组织实施,县发展计划局、县财政局及县联席会议其它有关成员单位配合。(十三)组织实施福建省鲜活农产品流通“绿色通道”建设实施方案。(县交通局负责,相关单位配合)(十四)进一步完善进出口动植物源性食品检验检疫监管体系建设,加强信息沟通与宣传,及时向县政府及其有关部门通报全县进出口食品安全卫生状况,加强食品安全卫生总体状况的动态评估,适时预警。(县农业局负责)(十五)开展食品商标、标识、包装物印刷业的专项整治,严厉查处非法印刷食品假包装、假标识、假商标的单位和个人。(县文体局负责,县工商局、公安局、质监局配合)(*)督促各职能部门依法依规组织行政执法。(县政府办法制科负责)(十七)县治理“餐桌污染”六个工作小组的牵头(承办)单位负责依照本工作方案,并结合全县实际情况,分别制定出具体实施方案,上报县建设“食品放心工程”联席会议办公室。(十八)各职能部门对治理工作要做到逐项落实,建立健全治理工作协调机构及办事机构,建立工作责任制及责任追究制,分解工作任务,落实监管责任,杜绝出现重大事故。

食品卫生管理方案范文第5篇

一、档案管理模式

1.档案管理模式来源:《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九条规定:县级以上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记录许可颁发、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违法行为查处等情况;根据食品安全信用档案的记录,对有不良信用记录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增加监督检查频次。依据食品管理要求的模式,同步建立公共场所的档案管理模式。

2.档案管理模式:相对人信用档案实行一户一档的管理模式。一户一档是指一个行政许可单位为一户,该户所产生的行政许可、经常性监督(含行政处罚内容)、投诉等资料归到一个或若干个案卷中并形成案卷目录。

(1)归档范围:食品、公共场所的行政许可档案(包括新办许可、延续、变更、主动注销及补办时所形成的档案)、食品、公共场所的经常性卫生监督档案(包括现场检查笔录、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改正通知书、监督量化评分表、现场监督监测采样等)、食品、公共场所的投诉档案(包括因投诉产生的现场检查笔录、调查笔录、卫生监督意见书、案件终结报告、回复通知书等)以及食品、公共场所行政处罚资料。

(2)归档时间及要求:采取分步进行的方式,首先将新办许可档案按月归档,延续、变更、补证等许可档案按月归入原许可档案中。第二年三月底前将日常监督、投诉、处罚档案归入含有原许可信息档案的盒中,统一归为一个档案,编制一个编码,即为“一户一档”,这样分步骤进行,按照《餐饮服务许可证》的有效期规定,预计三年时间将完成全部档案的归档。

二、档案管理模式的实现

1.端正态度,加强制度建设,切实落实档案管理工作有关规定。要充分认识做好档案工作的重要性,把档案工作与行政许可执法工作放在一条连接线上,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及保密工作有关制度,抓好各项制度的落实,做到档案工作有计划、有部署、有检查、有总结,以一贯之落实好档案管理工作责任制。

2.查漏补缺,加强学习培训,确保档案管理工作顺利开展。卫生监督的档案工作,涉及到许可、执法、安全等敏感问题,必须有专人负责,在业务上主动与档案主管部门、卫生系统进行沟通,学习档案相关知识,尤其是信用档案整理目前无相关细则规定,这就要求我们在整理工作中不断听取上级部门的意见,同时在工作中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向领导反馈,及时提出意见建议,在工作中不断修改、完善,努力达到档案管理的要求。在推行新的档案管理模式过程中,对档案员要多培训、多指导,对涉及的有关科室统一要求,为进一步完善档案管理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

3.改善条件,加大资金投入,强化卫生监督档案管理的功能建设。卫生监督管理信用档案不但具有原始性、真实性,又具备一般信息具有的压缩性、及时性特点,因此要严把案卷质量关,做到档案资料齐全、完整、安全,使档案工作得到很好的延续和发展。要做到这一些,就要积极主动争取各方面支持,加大资金投入,不断解决用房、用人及相应的安全配套设备、设施。通过不断的改进,更好地适应政府档案工作需要,积极营造浓厚的档案文化氛围,以全新理念打造卫生监督档案管理新形象。

三、管理模式实用性探讨

1.建立信用档案对于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具有重要意义①。第一,建立

企业信用档案是促进经济发展,改善经济秩序的需要;第二,是维护企业声誉,增强企业市场竞争力的需要;第三,是建立和完善社会信用体系的需要,是社会信用体系的重要内容和重要基础;第四,是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拓展服务领域的需要。2.促使管理相对人信用档案系统化。新的系统的档案管理模式改变了多年来日常监督情况、许可、处罚分别存放,管理相对人整体材料零乱,容易丢失,查找难,导致监督工作不顺畅的现状,使监督人员未到达现场就掌握了管理相对人的基本信息和年内以往监管情况,使卫生监督工作思路更加清晰。

3.管理相对人信用档案的启用,有利于监管部门更加关注管理相对人经营行为。实施信用档案管理,将把管理的餐饮单位、公共场所的守法执业情况或不良行为(行政处罚等)记录记入信用档案。对管理相对人的信用状况适时公布,将会最大限度发挥管理相对人道德监管的力度,从而促使管理的餐饮企业及公共场所卫生更加自律,从而促进社会公平。而信用档案利用率的提高,必将促使卫生监督管理更上一个新台阶。

4.有效促进卫生监督档案利用。开发利用好系统卫生监督信用档案,将能有效降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②。

(1)风险预报。卫生监督工作涵盖了食品安全、公共场所安全等多个专业,通过对历年的食物中毒档案进行综合分析,结合季节、地理等特点,提前进入预防状态,可以预知高风险食品,提前进行防范;通过对历年的突发公共卫生安全事故进行分析,可以找到容易发生安全事故的地区、场所和单位,重点对这些领域加强防控,可起到事半功倍的预防效果。

(2) 提高文书质量。对不同时期的高质量档案进行整理,开展观摩和学习,将有效提高文书质量。

(3) 促进体系建设。卫生监督档案可以成为一面镜子,反映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的方方面面,例如从日常监督中发现监管空白区及频次不达标等问题,则提示人力资源和仪器设备不足等;或档案内容不完善,则提示内部管理、监督员履职等存在问题。这样可以有效地完善卫生监督职能,更好地为群众健康权益服务。

注释:

①朱霞惠,何敏.科学挖掘卫生监督业务档案的利用价值[j].中国医药导报,20__,2(7)146.

②齐永红,毛成银.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在企业信用档案建设中的重要性[j].兰台内外,20__(6).

作者单位:张晓蔚,吕梅英,丰台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罗晓梅, 军事医学科学院医学图书馆

摘要:建立管理相对人信用档案,是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加强企业诚信建设的必然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