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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对民营企业贷款政策

银行对民营企业贷款政策

银行对民营企业贷款政策范文第1篇

一、毕节地区民营经济情况分析

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十一五”以来,毕节地区大力实施“六个计划”,有力推动了民营经济快速发展。“十一五”期间,全区民营经济生产总值从90.6亿元增加到237亿元,年均增幅24.3%,2010年提供财政收入37亿元,占全区财政收入的29%,年均增长32.6%。2010年全区民营经济占GDP的38.9%比重高于全省相同比例的3.9个百分点。然而,与沿海发达地区和省内发展较快地区相比,毕节地区民营经济仍存在整体水平不高、发展速度不快、经济贡献率偏低、市场竞争不强等问题。一是主体少、规模小。2010年底,全区注册民营企业总数仅为7672户,注册资金214.7亿元,所注册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仅为75163户和4642户,尚无一家民营集团公司和上市企业。二是结构不合理、贡献率低。全区个体私营商业、餐饮等行业占比较大,而工业、农业比重极少,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仅占全区民营企业总数的7.49%,科技型、上档次的大型民营企业几乎为零。2010年股份制、私营企业实现税收8.33亿元,仅占全区税收总额的25.64%。三是融资渠道单一、间接融资少。融资渠道比较狭窄,银行授信仍是其最主要的融资方式,2011年9月末,全区民营企业贷款余额仅为27.24亿元,占全区各项贷款余额的7.9%,获得贷款的企业仅占企业总数的12.34%。2011年,毕节地委行署就民营经济的发展问题,按照贵州省委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民营经济发展指导意见,制定了具体的实施意见,提出围绕“三年倍增、五年跨越”的目标,“十二五”期间民营经济增加值年均增长32%以上,新增就业3.4万人以上,民营经济增加值占GDP的50%以上。金融业如何抓住机遇支持民营经济发展,依靠民营经济带动全区经济增长,以此推动银行业自身的发展,是目前面临的一项课题。

二、民营企业发展与金融支持之间矛盾性问题

(一)内部原因制约了金融支持力度从毕节地区民营企业的整体情况来看,起点低,规模小,实力不强,自身素质不高,短期化经营行为较为凸出。

1.绝大多数民营企业自身条件不足,以粗加工、低附加值的产品为主,劳动密集型行业多,生产经营的产品市场竞争力不强。民营企业几乎是家族式经营管理模式,缺乏现代公司企业经营意识,经营发展机制弱化,高、精、尖的企业和国内知名品牌企业为零,特别是乡镇民营企业发展大部分限于代加工和传统产业,易受市场、政策等因素影响。

2.民营企业普遍缺乏比较完善的现代企业制度,财务制度不全。多数企业未建立帐簿、报表,不从事经营成本核算、效益分析,没有形成规范的、有效的监督管理机制,甚至部分民营企业为故意“逃避税”,使用“两本账”,财务报告随意性大、真实性差、运作透明度不高。

3.由于民营企业的发展历史还比较短,许多民营企业的经营者缺乏经营现代企业的知识,对银行融资方式缺乏了解,盲目追求规模扩张,有的用流动资金贷款来扩大固定资产规模,造成不能按期偿还贷款,短期贷款长期占用的做法影响了银行对企业进一步支持的积极性。

(二)社会及政策因素导致金融支持弱化

1.担保机制不健全。一是民营企业获得贷款担保方式单一,多以房产、设备等不动产抵押为主,信用担保尤其是第三方担保较少。2011年9月末辖内通过担保机构为民营企业担保贷款余额仅为3.6亿元,且多数为区外担保机构提供担保。二是担保公司在办理担保过程中担保费用较高、手续繁琐,担保费用多数为2~3%,最高担保费高达5%,此外还要经工商、评估、公证等部门收费办理。三是担保公司规模小,难以满足业务需求。目前毕节地区虽成立了14家担保公司,但注册资金仅为5.05亿元,担保放大比例多数为5倍,2011年9月末辖内担保机构为民营企业提供担保贷款余额为1.6亿元,仅占贷款总额的6%。三是担保补偿机制不健全,缺乏对担保机构补贴、税收减免等较为完备的风险补偿机制。四是国有商业银行对担保机构缺乏认同。由于担保机构规模小,尚未达到国有商业银行门槛要求,导致全区目前尚无一家担保机构与国有商业银行合作记录。

2.银企信息不对称。一方面,银行对借款企业的信用状况、还贷能力以及经营管理水平不了解,企业的有关信息散布在各个金融机构和政府各职能部门,银行难以全面收集信息,很难确定企业真实的经营状况、资金实力和盈利能力,贷前调查成本较高;另一方面,企业不熟悉国家的金融政策、银行的信贷政策和信贷产品,难以创造符合信贷的条件,一些拥有偿债能力的企业,实质条件已具备,形式条件仍不具备,房产证、土地证等产权证不齐全等,造成“贷款难、难贷款”的尴尬局面。

3.地方政府政策目标与信贷政策目标相悖,信贷政策缺乏差异化区别性对待政策。地方政府出于自身利益考虑,往往行政干预银行内部动作,促成金融机构加大对某个行业或产业信贷投放,影响金融机构与民营企业之间的正常有效合作,不利于银行市场化运作和风险控制。与此同时,信贷政策“一刀切”模式忽略了我国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的客观实际,欠发达地区由于金融资源占有较少,资金聚集能力较弱,信贷总量单一调控将导致银行在信贷资金配给上优先选择大型项目和优质企业,民营企业资金需求难以得到满足,甚至陷入资金短缺恶性循环。

(三)金融服务缺陷导致民营企业金融资源的稀缺金融服务的缺陷集中体现信贷投放的市场导向机制致使银行资金过分向大型企业集中,民营企业金融资源的稀缺。

1.信贷主体缺位与资金需求刚性增长不相适应。在民营企业迅速扩张,资金需求量日趋增大的同时,国有商业银行信贷资金一般向大企业、大项目集中,农业发展银行逐渐退出民营企业发展市场。在此情况下,民营企业的信贷需求大都寄希望于农村信用社及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而农村信用社近年来受市场定位等因素影响,更倾向于组建大项目社团贷款,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的作用明显弱化。村镇银行受自有资金制约,支持民营企业作用较弱。小额贷款公司虽以其灵活、方便、快捷的贷款模式解决了部分民营企业资金需求,但由于“只贷不存”,自有资金趋紧,利率定价偏高。国有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农业发展银行“有力无心”与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有心无力”,使得县域金融对民营企业总体信贷投入明显不足,信贷投放规模与其在经济总量中的比重不对称。

2.现行信贷管理体制与民营企业融资特点不相适应。一是国有商业银行普遍实行高度集中的贷款管理模式,全面上收基层行的信贷权限。县支行除小额抵押贷款及消费贷款外,其他贷款必须实行单笔报批,这种严格的权限分配,不仅对县级银行的贷款发放形成了刚性制约,也无法满足民营企业“急、频、快”的资金需求特点。二是对具备了一定规模,发展前景较好,资产负债率等财务指标均符合要求的民营企业,各金融机构争相放贷,较易获得银行贷款。而大多是刚刚处于起步阶段的企业,具有强烈的信贷资金需求,但因其发展前景的不确定性和高收益与高风险并存的状况,即使符合贷款条件,也难以获得贷款支持。

3.商业银行信贷管理激励机制与约束机制不对称。目前商业银行普遍强化信贷管理制度,信贷决策权集中,同时贷款审批、发放各个环节的责任相应强化,尤其是加强了对信贷人员的贷款风险约束,对信贷责任人实行终身追究制度,在强化风险责任约束的同时,却没有建立相应的激励机制。对民营企业信贷投放项目准、效益大的没有相应奖励。这种普遍存在的贷款发放风险与收益不对称的现象,极大地降低了基层行和信贷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4.商业银行融资成本与收益不对称,信贷资金错配问题制约了民营企业的金融满足。由于中小民营企业的财务制度不健全,要核实民营企业的实际经营状况,贷前成本高,贷后管理难。同时,中小民营企业一次性资金需求量小、频率高,信贷管理成本大大高于大型国有企业和大项目贷款。这使得银行宁愿选择上存资金获取稳定收益,而不愿选择风险大收益低的中小企业贷款。

三、金融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的对策建议

(一)固本强体,积极加强自身建设

1.不断充实扩大自有资金。民营企业在实现利润后应首先补充资本金,通过加强自身积累降低资产负债率,提高偿债能力,努力创造获得贷款的条件,减少金融机构贷款风险。

2.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提高财务信息的透明度和可信度。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财务管理,并按照银行贷款的程序要求,及时、如实地提供财务各项报表和资料,使银行全面准确地监控企业整体经营状况。

3.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合理确定投资方向,瞄准市场定位,减少盲目投资、低层次重复建设带来的风险,通过加快改制、管理创新、技术改造和促进产品升级换代,积极打造结构完善、产权明晰、经营合法、市场竞争力强的新型企业主体,以增强对银行放贷的吸引力。

(二)打造平台,极力优化外部环境

1.严格执行行政审批简化流程,积极发展民营企业直接融资,引导其发展现代特色产业。加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力度,严格执行好对民营企业税费减免政策,降低民营企业信贷成本。同时,要选择性地培育部分民营企业上市融资,发挥债券市场的融资功能,积极推进民营企业通过发行短期融资券、中小企业集合票据、中小企业集合债权等融资工具融资。要充分利用区域自然资源禀赋优势,采取财政补贴、税收减免等优惠措施,鼓励民营企业发展区域性特色产业,以此带动优势特色产业规模化、市场化发展。

2.建立民营企业激励长效机制,搭建金融与民营企业信息沟通平台。由地方地方政府牵头,民营企业主管部门、工商、税务、商业银行等单位参与,一方面每两年开展优秀民营企业评选活动,银行对获评企业推行信用贷款和贷款绿色通道,放大抵押担保比例,更好发挥骨干企业的龙头带动作用。另一方面,应充分利用网络资源,建立民营企业网站,搭建民营企业与银行信息沟通平台,提供民营企业产业发展、财务指标等相关信息,介绍民营企业投资项目和商业银行信贷产品、信贷政策等内容,最大限度实现资源共享。

3.加快推进民营企业担保体系建设,实行差别化信贷政策。在担保体系建设上:一是进一步加强和完善现有政府出资或参与出资的担保公司,规范其经营行为,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培训,推进担保机构向集团化发展,壮大资金实力,达到大型商业银行担保条件要求。二是积极培育和发展民营企业互助型担保机构。由财政出资为主,民营企业出资入会,专门为民营企业会员承担贷款担保。三是引进和推动商业性担保机构的设立。地方政府出台财税政策鼓励措施,积极引进国内发展较为规范的商业性担保机构入驻,降低民营企业担保成本。四是,积极组建辖区担保机构行业协会,发挥其行业组织协调作用,将零散的担保公司整合起来,形成合力,提高担保贷款额度,实施联合担保、再担保等业务,解决个别担保机构因资金实力不足而难以跨越银行门槛问题。在信贷政策满足上,改革全国单一总量调控模式,将信贷总量向欠发达地区倾斜,营造良好的金融支持环境,促进欠发达地区民营企业做大做强。

(三)拓宽渠道,积极推进金融服务创新

1.…构建民营企业金融服务体系,努力增加对民营企业的支持。国有商业银行应严格执行国家产业信贷政策,研究制定支持民营企业的信贷管理政策及措施;城市商业银行要以支持民营企业为主,并逐步加大对民营经济的支持份额;农村信用社在支持好“三农”的同时,加大对涉农民营企业的支持力度;政策性银行要在支持农村、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的基础上,适当降低评级信贷条件,充分利用其资金优势,积极支持区域性特色产业民营企业。

银行对民营企业贷款政策范文第2篇

关键词: 银根紧缩;实际控制人政治身份;季度银行贷款;季度投资效率

中图分类号:F830.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3-7217(2013)02-0008-07

一、文献述评

政治关联能够带来银行贷款融资便利。白重恩等(2005)指出,民营企业的政治关联等解决信息不对称的有效方法可以降低贷款难度。Bai等(2006)认为民营企业政治关联能加强产权保护,促进企业获得更多银行贷款;胡旭阳(2010)发现政治关联有助于民营企业从地方金融机构获得信贷资源;余明桂等(2008)发现民企高管政治关系能帮助企业获得更多的银行贷款和更长的贷款期限;潘克勤(2009)发现,民营企业实际控制人政治身份能降低贷款银行对企业财务信息的依赖;张敏等(2010)发现民营企业容易出现借款的过度投资,对企业价值造成负面影响;叶康涛等(2009)发现,在银根紧缩期间高成长性行业企业信贷融资大幅下降,这种减少并非源于未来投资机会或者信贷需求下降;陆正飞等(2009)发现,银根紧缩时期民营企业长期借款增长率明显下降;张西征等(2011)发现,银根紧缩背景下银行在分配信贷资金时既要考虑公司的信贷能力,又要考虑公司的性质。彭方平等(2007)发现,从紧的货币政策导致资金使用成本上升,企业投资下降;陆正飞等(2009)发现,银根紧缩时期银行对于民营企业的信贷歧视导致了其市场价值下降;叶康涛等(2009)认为,银根紧缩时期贷款向国有企业和劳动密集型企业倾向,是一种宏观“维稳”,银根紧缩导致了信贷资源配置的微观非效率。

综观上述文献发现,现有的政治关联与银行贷款研究没有很好地度量或者考虑在银根紧缩背景下企业对于贷款是否有内在需求,从而研究银行贷款满足急需资金需求的程度;对于银根紧缩背景下依靠政治关联获得的银行贷款的投资效率研究文献较少。

为此,以下结合我国2004~2009年季度货币政策变化特征、民营企业实际控制人政治身份特征,在考虑企业经营活动和投资活动对于资金需求程度差异的基础上,研究政治关联对于企业贷款的影响,并进而研究贷款的投资效率。

二、研究背景以及研究假设

(一)宏观经济调控与央行近年来货币政策动态调整的背景特征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网站公布的全国银行家调查系统数据,我国货币政策出现季度波动趋势,2004年第二季度开始,银行家对货币政策的感受指数下降,第四季度开始回升;2005年第一季度开始至2006年第二季度,感受指数虽然有波折,但一直处于相对高位;2006年第三季度开始,感受指数一路下行,至2008年第二、第三季度见底,2008年第四季度骤然上升后,2009年后中等水平平稳运行。上述波动与中国人民银行的货币政策执行报告的陈述是一致的①。2008年11月9日中央政府推出规模4万亿人民币巨额经济刺激计划来遏制经济衰退,同时国务院宣布转向“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由此可以判定:在研究区间,2004年第三季度、2006年第三季度至2008年第三季度属于银根相对紧缩季度。

(二)研究假设的提出

1.实际控制人政治身份与民营企业在银根紧缩期间急需资金的银行贷款满足程度。

陆正飞等(2008)发现,商业银行对于企业财务信息的鉴别能力较差。因此,除了财务信息,能够表征企业资源禀赋差异的其他特征应该是贷款决策。企业实际控制人具有的各个级别的政治身份,就是重要资源禀赋差异。第一,它表征着企业的声誉、社会知名度和实力,进而降低了企业与银行间的信息不对称;第二,它表征着企业信息资源优势。通过参政议政渠道,企业可以较早获悉国家政策趋向,提前采取应对策略,降低企业经营风险和银行贷款风险;第三,可以增强企业产权保护。银根紧缩期间银行信贷资源配置策略是,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将信贷资源配置给经营活动和投资活动急需资金的企业。实际控制人政治身份是商业银行识别企业风险、实力和声誉的重要渠道,在银根紧缩时期,能够提升急需资金满足程度。为此,提出假设一:

H1:银根紧缩时期,实际控制人政治身份有助于企业获得急需资金的银行贷款支持。

2.地区环境差异、实际控制人政治身份与银根紧缩期间急需资金贷款满足程度差异。樊纲等(2007,2010)认为,我国不同省区市政府对于经济的干预程度存在差异[12,13]。在银根紧缩时期,政府干预严重的地区,政府会凭借行政权威对其辖制的企业施加多方面的影响,实现政府目标。如果民营企业实际控制人具备一定级别政治身份,则政府有可能凭借政治关联对民营企业施加影响,要求企业承担带动经济增长的任务,保证社会就业、税收增长,这样,必然造成政治关联民营企业在银根紧缩时期出现过度投资。在政府干预较弱地区,政府凭借行政权威干预企业的行为会减少,银根紧缩时期企业出于价值增长目标的经营和投资活动应该占主导地位,其经营活动和投资行为更市场化和理性,加之政治关联所带来的声誉等因素,银行针对此类企业的贷款风险下降。站在贷款银行角度看,在政府干预较弱地区其贷款决策受非经济和非市场因素干预也越少,贷款决策也更市场化。为此,提出假设二:

H2:银根紧缩时期,民营企业实际控制人政治身份在政府干预较弱地区会进一步提高企业急需贷款的满足程度。

3.实际控制人政治身份与银根紧缩期间银行贷款的投资效率。

保持经济增长、解决地方就业、维护社会稳定、保证财政收入是地方官员的重要职责。地方政府上述目标均会促使其能够控制的企业过度投资,也会导致银行贷款过度投资。在银根紧缩时期信贷资源稀缺、资金使用成本上升,抑制过度投资;在银根紧缩时期依靠政治关联获得银行信贷,政治声誉机制会在一定期限和一定程度上抑制银行贷款过度投资。

民营企业家获得政治身份的过程是艰难漫长的;民营企业家之所以要取得政治身份,在于它能够为企业带来竞争优势和声誉,并带来现时及未来的巨大经济利益;政治资源和竞争优势的取得固然艰难,但是失去却很容易。所以,民营企业一旦获得政治关联及竞争优势,会有很强的内在经济利益驱动来保持政治声誉和竞争优势,在内部治理以及各方利益的维护上,实际控制人会自我约束,进而降低债务契约风险。在银根紧缩时期,政治关联企业贷款资金使用应该更加合理谨慎,投资应该更为稳健和有效率。在政府干预严重地区,政府可能会凭借权力干预民营企业投资行为,如果实际控制人具有政治身份,则这种干预更加容易;反之,在政府干预较弱地区,企业行为市场化程度更高,实际控制人具备政治身份的民营企业银行贷款投资行为应该更趋理性和价值目标,非效率投资更少。为此,提出假设三:

财经理论与实践(双月刊)2013年第2期2013年第2期(总第182期)潘克勤:企业政治关联、银行贷款及投资效率基于银根紧缩的实证研究

H3:银根紧缩时期,实际控制人具有政治身份的上市公司银行贷款非效率投资会受到抑制,而且政府干预较弱地区表现更为明显。

三、研究设计

(一)样本与数据

以CCER数据库2004~2009年民营上市公司作为起始样本,做出适当剔除②。财务数据、公司治理相关数据来自锐思数据库,实际控制人数据来自CCER,实际控制人政治身份数据来自手工查找。

(二)模型设计

上述模型借鉴了孙铮等(2005)的做法[15]⑥,只是将之做了分拆,并且采用当期变量,目的是以这两者分别表征本期经营活动和投资活动对于外部融资的需求。经营活动净现金流包括“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现金”等流入项目和“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现金”、“支付职工工资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等流出项目,如果经营活动净现金流小甚至是负数,则说明经营活动入不敷出,存在融资压力和需求,否则难以支付采购和工薪等相关款项;同理,投资活动净现金流也包括“收回投资和处置长期资产流入现金”等和“购建长期资产以及对外投资等流出现金”等,如果投资活动净现金流小甚至是负数,则说明投资活动亦入不敷出,存在融资压力和需求。

4182注:(1)Pc=1如果实际控制人具有县区级以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或者党代表背景,否则Pc=0;(2)Ctq=1如果样本属于2004年第三季度、2006年第三季度至2008年第三季度,否则Ctq=0;(3)Loan=季度借款取得现金/季初资产总额;(4)Stz=(季末短期借款余额-季初短期借款余额)/季初资产总额;(5)Ltz=(季末长期借款余额+季末一年内到期长期借款余额-季初长期借款余额-季初一年内到期长期借款余额)/季初资产总额;(6)Cfo=-(季度经营活动净现金流-季度内支付股利或者利息流出现金)/季初资产总额,表示本季度经营活动对于资金的需求程度,该指标越大,经营活动对资金需求越多;(7)Inv=(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取得子公司和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固定资产折旧和无形资产摊销)/季初资产总额,表示季度投资资金需求;(8)Inv1=下季度投资情况变量,计算方法同上;(9)Gov=政府干预指数,来自于樊纲等编制的市场化进程指数;(10)如果(本季度投资水平-预期投资水平)处于样本公司的上、下四分位之外,则Iinv=1,否则Iinv=0;(11)如果(下季度投资水平-预期下季度投资水平)处于样本公司的上、下四分位之外,则Iinv1=1,否则Iinv1=0。

模型(2)的考察变量是Cty、Pc、Loan、Gov以及Loan·Cty·Pc、Loan·Cty·Pc·Gov,预期交乘项的系数显著为负。

模型(2)中控制了外部环境变量Gov,表示政府干预指数,还引入了上市公司年龄变量C_Age,在于控制公司不同发展时段对于投资需求的影响。为了控制行业因素,引入了行业二分变量。模型(2)引入了三个财务控制变量,包括上季度资产规模、财务杠杆和经营活动自由现金流。

1.00注:主要变量定义见表1。右上三角数据为Spearman相关系数,左下三角为Pearson相关系数。右上标a/b/c分别表示在0.01/0.05/0.10水平显著。

由表2可见,Pc与Loan、Stz和Ltz均正相关,说明实际控制人政治身份促进了债务契约签订,这些关系和以往研究的发现是一致的;Pc与Iinv和Iinv1均显著正相关,说明政治关联企业非效率投资更甚;Ctq与Iinv1显著正相关,说明银根紧缩的下一季度非效率投资更加严重;Loan与Iinv和Iinv1均显著正相关,说明贷款越多引起的非效率投资越多。Iinv与Iinv1显著正相关,说明企业投资非效率具有连续性。

(二)银根紧缩、政治关联与急需资金的银行贷款满足程度

1.以季度贷款流入现金作为贷款变量的回归结果。表3显示Ctq一直显著为负,说明银根紧缩期间企业贷款确实减少;Cfo和Inv一直显著为正,充分说明在企业经营活动和投资活动需要外部资金支持时,银行贷款是重要的资金来源渠道;但是,在回归2中,Ctq·Cfo和Ctq·Inv均显著为负,与此同时Cfo和Inv的回归系数与回归1比较显著增加,这说明银根紧缩期间企业急需资金的贷款满足程度下降,而银根宽松期间满足程度更高;回归3中Ctq·Cfo·Pc不显著而Ctq·Inv·Pc显著为正,说明在银根紧缩时期政治关联促进了企业急需的投资资金的贷款满足程度;回归4中Ctq·Inv·Pc·Gov显著为正,说明银根紧缩期间政治关联对于投资急需资金贷款满足程度的促进作用主要出现在政府干预较弱地区,控制变量的回归结果和预期以及以往研究发现基本一致。

2.以短期和长期贷款增量作为贷款指标的回归结果。

以Stz作为因变量进行类似表3的回归分析,发现:Cfo和Inv显著为正,Cfo·Ctq和Inv·Ctq显著为负,Cfo·Ctq·Pc和Inv·Ctq·Pc显著为正;Cfo·Ctq·Pc·Gov和Inv·Ctq·Pc·Gov显著为正。以Ltz作为因变量进行类似表3的回归分析,发现:Cfo和Inv均显著为正, Ctq·Cfo和Ctq·Inv显著为负;Ctq·Cfo·Pc显著为负,Ctq·Inv·Pc显著为正;Ctq·Cfo·Pc·Gov显著为负,Ctq·Inv·Pc·Gov显著为正。

(三)银根紧缩、政治关联与银行贷款后续投资效率

1.新增贷款的本季度投资效率。

首先采用模型(3)预测贷款季度正常投资水平并计算模型(3)的残差,如果某一样本公司残差处于全部样本残差上或下25%区域,则该公司界定为贷款季度存在非效率投资。

表4回归1中,Loan和Pc显著为正;回归2中Ctq·Pc·Loan显著为负,与此同时Loan、Pc均显著为正,说明在银根紧缩期间政治关联企业的银行贷款投资效率有所提升;回归3中Ctq·Pc·Loan·Gov显著为负,说明在政府干预越弱的地区,在银根紧缩时期具有政治关联的民营企业获得的银行贷款,其在本季度投资效率越高。

按照模型(3)预测的投资残差对样本公司进行了分组,将残差处于中位数以上和以下的各分成一个组,将处于四分位数与中位数之间的样本公司定义为效率投资,其余为非效率投资,利用模型(2)进行分组Logistic回归分析,发现:在残差小于中位数组,在银根紧缩期间非效率投资(属于投资不足)异常明显,政治关联以及银行贷款均没有有效缓解本季度投资不足。在残差高于中位数组,Ctq一直不显著,但是Pc、Loan一直显著为正,说明政治关联公司和贷款越多的公司,过度投资越严重,但是Pc·Ctq·Loan显著为负,说明银根紧缩期间政治关联公司的银行贷款过度投资受到一定程度遏制,而且在政府干预较弱地区表现更为明显,表现在Pc·Ctq·Loan·Gov显著为负。

2.贷款的下季度投资效率。

采用模型(3)预测贷款下一季度的正常投资水平和投资残差,如果某一样本公司投资残差处于全部样本上下25%区域,则该公司界定为贷款下季度存在非效率投资。类似表4回归1的回归中,Pc、Ctq、Loan显著为正,说明政治关联、银根紧缩和银行贷款均导致下季度投资效率下降,但是回归2中Pc·Ctq·Loan显著为负,回归3中Pc·Ctq·Loan·Gov显著为负,说明具有政治关联的民营企业在银根紧缩期间获得的银行贷款在下季度投资效率相对有所改善,而且在政府干预越弱地区这种表现也更明显。

同时将样本公司分成两组发现:在残差小于中位数组,Ctq和Loan显著为正,Pc不显著,但是Pc·Loan·Ctq显著为负,说明政治关联贷款有效改善了紧缩下季度投资不足;在残差大于中位数组,Loan、Ctq一直高度显著为正,而且Pc·Loan·Ctq一直不显著,说明政治关联没有能够抑制银行贷款在银根紧缩下一季度的过度投资。

3.稳健性检验:

(1)采用经季度行业中位数调整后的贷款指标、总贷款增量指标和经过Winsorize处理后的季度贷款流入指标替换上述的季度贷款指标,上述实证发现没有显著改变。

(2)将地市级以上政治身份作为1,其他作为0,上述实证发现也没有明显改变。

五、结论与讨论

以上研究发现:第一,银根紧缩期间民营企业贷款规模确实下降,但是政治关联促进了银根紧缩期间企业投资活动资金需求的贷款满足程度,而且这种现象在政府干预较弱地区表现更为明显;第二,银根紧缩期间依靠政治关联获得的银行贷款投资效率明显得到改善,而且在政府干预较弱地区表现更为明显。说明央行利用银根紧缩政策调节宏观经济存在一定的合理性,银根紧缩确实降低了企业贷款规模和过度投资,能够避免经济过热,但是也导致某些企业合理资金需求得不到满足,影响了微观经济正常运行。

可见,银根紧缩带来某些企业合理的贷款得不到满足,进而影响宏观经济。因此,应该注重企业资金需求调研和有针对性的货币政策调整,以进一步增强货币政策效果;由于传统会计信息的局限性,中小企业应该开辟和采用其他合理的信息传导机制,以增强自身声誉,降低信息不对称,获得急需资金;企业政治关联在银根紧缩时期发挥作用大小与政府干预程度存在很大关系,说明在外部环境完善、制度健全背景下,政治关联更能表征企业实力和声誉,受到政府干预可能更少,因而企业行为更趋市场化,而在政府干预较强地区,政治关联可能更容易导致权钱交易、政企合谋等,企业行为市场化程度更低。

注释:

①各年货币政策执行报告请见:。

②第一,剔除金融行业公司和资不抵债公司;第二,剔除实际控制人不详的公司,剔除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低于10%的公司;第三,剔除实际控制人政治身份背景不详和其他数据缺失公司。

③具体算法包括季度贷款流入现金占季末资产比例、短期借款或者长期借款季度增量占季末资产的比例,在稳健性检验中,采用了季度贷款增量占季末资产比例、受行业中位数调整的季度贷款流入现金占季末资产比例等指标。

④Cfo=-(季度经营活动净现金流-季度内支付股利或者利息流出现金)/季初资产总额,表示本季度经营活动对于资金的需求程度,该指标越大,经营活动对资金需求越多。

⑤Inv=(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取得子公司和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固定资产折旧和无形资产摊销)/季初资产总额,表示季度投资资金需求。

⑥他们以Cfio0=(上期经营活动净现金流+上期投资活动净现金流)/上期末资产总额)来控制上期经营活动和投资活动净现金流结存对于下期贷款融资的影响。

参考文献:

[1]白重恩,路江涌,陶志刚.中国私营企业银行贷款的经验研究[J].经济学季刊,2005,(4):605-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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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对民营企业贷款政策范文第3篇

关键词:民贸民品;贴息贷款;影响因素

“十一五”期间广西有116家企业被国家确定为少数民族特需商品定点生产企业。[1]至2008年6月末,广西有南宁、柳州、桂林等6个城市开展了民族贸易和民族用品(以下简称民贸民品)贴息贷款业务,北海市民贸民品优惠贷款利率政策还处于落空状态。本文从影响北海市民贸民品贴息贷款的主要因素入手,提出一些对策建议,期望能够对我国的民贸民品发展起到一定推动作用。

一、北海市少数民族特需商品定点生产企业基本情况

根据国家民委、财政部和中国人民银行《关于确定“十一五”期间全国少数民族特需商品定点生产企业的通知》(民委发[2007]228号)文件,北海市有6家少数民族特需商品定点生产企业(以下简称民品企业),其中合浦县有1家。“十一五”期间,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十一五”期间民族贸易和民族用品生产贷款利率有关事宜的通知》(银发[2006]315号)文件规定,各国有商业银行继续对民族贸易和民族特需商品定点生产企业的正常流动资金贷款利率实行比正常的一年期流动资金贷款基准利率低2.88个百分点的优惠利率政策,优惠贷款利率不得上浮。北海市6家民品企业成立较早,但生产规模普遍不大,实力不强,6家企业有5家是小型企业。这些企业主要生产具有民族特色的金银珠宝饰品、缸罐、角雕等工艺品,产品生产成本低,收益高,目前都处于正常生产经营状态。但是经过调查,北海市6家民品企业都没有获得过优惠利率的流动资金贷款。

二、影响民贸民品贴息贷款的原因分析

1.政策宣传力度不够

一是宣传的对象受限制。在确定“十一五”期间全国少数民族特需商品定点生产企业之前,北海市民族宗教局按要求对生产少数民族特需商品的企业进行了调查,并对相关企业进行了政策的宣传。这种“点对点”有针对性的宣传虽然效率高,但是没有普遍性,政策宣传的广度不够,社会上很多生产有少数民族特色商品的企业对相关政策缺乏了解。二是宣传方式单一,宣传渠道狭窄。北海市有关部门对民贸民品政策的宣传主要体现在转发文件、电话解释,宣传方式比较单一,宣传渠道狭窄,从而影响政策的有效宣传。三是宣传主体对相关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不到位。据北海市民族宗教局的反馈,有些实力较强的企业怕麻烦,不愿申请成为“十一五”期间全国少数民族特需商品定点生产企业。实际上,民贸民品优惠贷款利率政策是一项能降低企业经营成本、企业可从中真正得到实惠的长远政策。[2]一般只有对优惠政策了解不够透彻的企业才不愿申请。另外,在“十一五”期间全国少数民族特需商品定点生产企业名单确定之后,有些企业相关负责人并不知道其企业已成为“十一五”期间全国少数民族特需商品定点生产企业之一,不了解其可以享受优惠贷款利率政策。有些企业不了解如何申请优惠利率贷款。据调查,有民品企业曾经咨询过民族宗教局如何申请优惠利率贷款,但民族宗教局具体负责人不知情,也未咨询过人民银行,从而导致优惠政策落空。政策宣传的力度不够使得政策执行的效果并不理想。

2.民品企业不符合银行贷款条件,无法享受优惠贷款利率政策

一是企业不良贷款记录制约其新增贷款的注入。民品企业要想获得银行的优惠利率贷款,首先必须符合银行一般贷款的准入条件。根据现行金融机构风险防范规定,如果贷款人已有贷款违约记录,形成不良贷款,那么贷款人很难再次获得银行的新增贷款。[3]作为民品企业之一,广西北海银滩国家旅游度假区亨通珠宝公司就遇到这种情况,其在1995年、1997年分别向建行北海分行贷款累计470万元,后来由于公司经营亏损,形成315万元不良贷款。建行已把该债务转给东方资产管理公司。虽然目前该公司生产运营正常,而且这几年该公司一直积极与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征求减免债务、协商还款之事,但是毕竟存在不良贷款未清的事实,对于该公司新增贷款的申请,银行都表示拒绝受理。二是企业未能提供贷款要求的财产抵押或者担保,银行不予发放贷款。目前银行发放的贷款一般都是财产抵押贷款或者信用担保贷款,北海市6家民品企业大都是生产金银珠宝饰品或者工艺品,产品加工后即可卖出产品,技术水平含量低,资金实力较差,没有大型或者高精端的设备,有的甚至没有可供抵押的固定资产。因此,这些民品企业向银行申请贷款时往往由于未能提供财产抵押而无法获得贷款。而且,北海市担保机制不健全,几家担保机构由于自身实力较差而难以在担保方面取得良好的公信力。因此,很多企业包括民品企业难以获得银行的信用担保贷款。由于民品企业不符合银行贷款的一般条件,民品优惠利率贷款也只停留在文件层次上。

3.银行贷款手续繁琐,影响企业向银行申请贷款的积极性

由于银行贷款手续较为繁琐,程序复杂,准入门槛高,从贷款申请到贷款审批需要的时间较长,影响企业向银行申请贷款的积极性。为此,有些实力较强、符合贷款条件的企业并不十分愿意向银行贷款。

4.信息沟通机制缺失

一是牵头部门的主动性没有发挥出来。民委没有发挥明显的主导作用,没有与金融机构及其他相关部门进行过有效沟通交流,也没有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开展相关政策宣传活动。二是联席会议制度没有形成。目前北海市尚未建立有关民贸民品方面的联席会议制度,没有组织召开过民委、人民银行、商业银行、民品企业和财政局等有关部门参与的联席会议;民委、人民银行、商业银行、民品企业等有关部门缺乏信息交流的平台,造成银行等有关部门不了解企业、企业不完全了解相关政策等现象。信息沟通机制的缺失无法使优惠贷款利率政策真正有效地落到实处。[4]

三、完善民贸民品贴息贷款发放的对策建议

1.完善相关政策

一是放开优惠利率贷款发放银行的限制。目前参与民贸民品优惠利率贷款发放的仅限于工、农、中、建四家商业银行。由于这些银行与其他金融机构在市场开发理念、贷款准入门槛等方面存在一定差异性,在某些领域尤其是弱势群体金融业务的拓展方面显现出一些不足。随着金融市场的不断改革,建议放开民品优惠利率贷款发放银行的限制,允许农村信用社、农业发展银行以及交通银行等其他商业银行也成为成员,发挥它们的优势,实现金融机构优势互补,为民贸民品企业创造更优良的融资环境,支持民贸民品企业的发展,从而促进我国民贸民品的繁荣。二是放开贷款合同基准利率的限制。按照现行规定,优惠利率贷款一律不准上浮,也就是说只有民品企业与贷款行签订的贷款合同是基准利率时才符合优惠利率贴息政策,否则不予贴息。这种赢利锁定的规定对商业银行开发此类贷款的积极性与主动性有所限制。为调动商业银行的积极性,建议修改相关政策规定,放开贷款合同基准利率的限制,给予企业贷款实实在在的比正常的一年期贷款利率低2.88个百分点的优惠补贴。这种政策修改不仅可以让民品企业在优惠期间切实得到政策支持的实惠,推动民品企业的发展壮大,而且也给予了商业银行对民品企业贷款业务的利率定价权限,调动它们营销的积极性。三是赋予商业银行权限对优惠利率贷款实行封闭式管理。政策规定“享受优惠利率贷款政策的企业,其利息优惠部分的70%以上应用于补充企业自有流动资金”,为了确保专款专用,同时也为了加强银行对企业贷款资金流向的跟踪,确保资金安全,建议新增政策,规定商业银行有权对优惠利率贷款实行封闭式管理,民品企业生产资金的支付与回收均可由贷款行负责监控。

2.商业银行创新观念积极扶持民品企业

我国是一个多民族国家,民品企业生产的少数民族特需商品不仅满足人民的需要,而且也传承与延续着中华文明。因此,商业银行应创新观念,积极扶持民品企业,为这些具有特殊意义的商品提供优质、特殊的金融服务支持。一方面,各商业银行在坚持市场化改革的同时,信贷政策不要“一刀切”。商业银行在贷款决策、约束机制等方面应当结合少数民族地区发展特点和民品企业的特点,开发新的金融产品,制定与此相适应的信贷政策,适当降低优惠利率的贷款门槛,简化贷款程序,提高贷款效率。另一方面,各商业银行要主动与民品企业建立联系,优先考虑并保证企业的贷款需求;同时,严格执行优惠贷款利率政策,协助做好优惠贷款利率政策宣传工作,使各项政策落到实处,让民品企业真正享受优惠政策,从而达到银企双赢的效果。

3.多部门联动推动民品企业优惠政策的落实

一是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民委应发挥主导作用,积极构建多方参与的交流平台。建议民委牵头,金融机构、财政局等有关部门参与,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组织民品企业、商业银行、人民银行、银监局、财政局、工商局、经委、人事劳动部门等相关部门召开联席会议。民品企业可通过这个平台主动向银行、民委等相关部门通报信息,让银行、民委等相关部门了解企业经营动态;民委、人民银行可通过这个平台进一步宣传解释各项政策;各与会单位通过交流信息,协助解决企业困难,推荐项目与人才,为企业的发展建言献策,为企业和银行提供实质性的服务。二是加大政策宣传的力度。民委应突破“点对点”的政策宣传模式,积极拓宽政策宣传的渠道,变化宣传方式,组织相关部门联合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大范围宣传。通过宣传,让更多符合条件的企业争取成为政策优惠的企业,从而促进民品企业在竞争的环境中持续发展,让民品企业优惠政策真正发挥作用。三是建立责任考核制度。贯彻落实民品企业优惠政策是民委等多个部门的一项工作,建议各有关部门把落实民品企业优惠政策、支持民品企业发展的工作列入责任考核内容,并定期向社会公开考核结果,使有关部门执行民品企业优惠政策的具体行为透明化,推动民品企业优惠政策的有效落实。

4.发挥人民银行的“窗口指导”作用

立足于少数民族地区的人民银行,应积极利用自身优势做好民品企业优惠政策的工作。一是按照“分类指导、区别对待”的原则,不断完善每年年初对辖区金融机构的信贷指导意见,引导商业银行对民品企业的信贷资金及时投入跟进。二是利用季度金融分析联席会议,对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做好政策宣传,交流相关信息,发挥“窗口指导”的作用。三是协助、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政策宣传、指导及其他事务工作。四是创建平台,邀请商业银行和民品企业召开座谈会,交流信息,做好民品企业和商业银行的参谋。五是加强调研,人民银行要组织相关人员深入商业银行、民品企业,了解各方实际存在的困难与需求,掌握优惠贷款利率政策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总结经验,并将相关情况及时上报。新晨

5.提升企业竞争力

一方面,企业要提升产品质量的竞争力。民品企业要抓住机遇,用足优惠政策,加强内部管理、产品技术开发、市场开发与营销,大胆引进人才,提高产品质量,研发特色产品,使自身能够在竞争的市场中站稳脚跟。另一方面,企业要提升品牌的竞争力。民品企业要用好优惠政策,诚信守法,不逃废债务,为自身塑造良好的信用记录。

参考文献:

[1]国家民委,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确定“十一五”期间全国少数民族特需商品定点生产企业的通知[Z].[2007](228).

[2]淡亚君.青海省民族贸易和民族用品生产贷款政策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J].青海金融,2006,(5).

银行对民营企业贷款政策范文第4篇

关键词:民营企业 融资 信息不对称

十五大以后,党和国家提出的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国策和从战略上调整国有经济布局,使国有经济有进有退的措施,为民间投资和民营企业的发展让出了一条大路。这不仅为民营经济放手发展提供了更广阔的空间,同时也为中国经济的持续稳定地增长注入了强劲动力。中国民间投资和民营企业正在进入发展的黄金时期。 

但从现实情况来看,民营企业在中国还是企业中的弱势群体,在经济的潮起潮落中,少数民营企业抓住机遇,决策得当,超过了初创期的艰难,实现了超常规的发展,跃升为企业明星。而多数民营企业还处于创业后的成长期,有待于在竞争中壮大和发展。与此同时,却有不少民营企业成立后不久又消失了,也有一些虽一时赫赫有名,但并未逃脱昙花一现的命运;还有为数不少的民营企业在市场的夹缝中惨淡经营。政策环境的局限和民营企业的自身弱点阻碍了多数民营企业的生存和发展。所有这些中,尤为突出的是民营企业的融资问题,融资渠道不畅已经成为有前景的民营企业发展的重要制约因素。由于种种原因,国有商业银行主要服务于政府项目和国有企业,对民营企业的融资要求,不论企业项目如何,大多都为防范风险而较少介入。

一、民营企业融资困难的原因分析

资金是民营企业生命力得以扩张的砝码,民营企业出现融资困难的局面,究其形成的原因,主要是以下几个方面:

(一) 民营企业的信用问题直接影响其外部融资

诚实经营,讲究信誉与消费者和企业密切相关,它既可以给消费者带来好处,也可以给企业带来利润。好的信用会给银行好的印象从而能比较顺利地取得贷款,而不良信誉或信用等级偏低则会取到很少的贷款甚至得不到银行的贷款支持。例如,中国工商银行专门制定的面向中小企业贷款的指导性意见中有一条:

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属于禁止贷款类:

1. 欠息,无偿债能力;

2. 贷款用途不大;

3. 不守信誉;

4. 企业管理混乱;

5. 经营无固定场所;

6. 企业经营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7. 一般性加工企业的基建项目;

8. 信用等级bb级以下。

当然,其它企业比如国有企业等也会出现一系列信用问题,但民营企业的资信状况更差,中国人民银行研究局焦璞先生提供一个数据是,60%以上的中小企业的信用等级是bbb级或bbb级以下的信用等级,而从评级经验和指标体系的严格程度来看,这仍是一个保守的数据,更别说依照国际指标体系。

(二)民营企业税负以外的乱摊派、乱收费等问题直接影响民营企业的盈利能力,间接影响其外部融资。

民营企业大多为中小企业,利润和大企业无法比拟,但却要承担比大企业多得多的税外费用,从而拖住了民营企业发展的步伐。给民营企业减负也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三)信息不对称,银行难放心。银行惜贷说到底是为了逃避风险,而风险的根源就是信息不对称。

因信息缺乏而在融资上造成的问题可能发生在两个阶段:交易之前和交易之后。在交易之前,信息不对称造成的问题是会导致逆向选择。金融市场上的逆向选择指的是:贷款者和借款者之间存在着信息的不对称性,即有关借款者的信誉、担保条件、项目的风险与收益等,借款者比贷款者知道得更多,具有信息优势。这种优势使得贷款者在借贷市场上处于不利地位,为了消除不利的影响,贷款者只能根据自己所掌握的借款者过去平均的信息来设定贷款条件,而不是根据风险程度的高低确定利率。这样,就会对那些高于平均条件的优良借款者不利,后者就会退出借贷市场。这一过程的不断重复,借贷市场上借款者整体素质就会下降,那些最可能造成信贷风险的贷款者常常是那些寻找贷款最积极的人。这就是所谓的逆向选择问题。由于逆向选择使得贷款可能招致信贷风险,贷款者可能决定不发放任何贷款,即便市场上有信贷风险很小的选择。

道德风险是在交易之后由信息不对称所造成的问题。金融市场上的道德风险,指的是借款者得到贷款后,可能改变原来的承诺,从事使贷款不能归还的高风险投资或者故意逃废债务。由于道德风险降低了贷款归还的可能性,贷款者可能决定宁愿不做贷款。

民营企业的信息不对称比国有企业、大企业更加严重,其原因是因为民营企业大多都有信息不透明问题。民营企业的信息基本是内部化的,通过一般的渠道是很难获得有关民营企业的信息的。民营企业在寻找贷款和外源性资本时很难向金融机构提供证明其信用水平的信息。由于民营企业对资本和债务要求的规模较小,使得审查监管的平均成本和边际成本较高,金融机构为了避免逆向选择与道德风险,往往不愿向中小企业或民营企业提供贷款。

可见,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造成的问题已成为金融市场正常发挥功能的重要障碍。

(四)民营企业贷款难与政府的扶持力度有关。

我国作为发展中国家,改革开放20多年来民营企业有了迅速的发展。但是由于长期为赶超发达国家而重点发展资本密集型工业部门的结果,导致我国大型企业尤其是国有大型企业垄断想象较为严重。我国金融机构也以大银行为主,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仍然占有70%以上的市场份额。银行业的高度垄断与产业中的高度垄断相一致,大银行与大企业之间的互生关系非常明显,导致大银行不愿为民营企业提供更多的贷款,这就必然造成民营企业贷款难的现象。

(五)所有制的歧视势必造成民营企业贷款难的局面。

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只愿给国有企业贷款,同为中小企业,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受到的待遇就不一样。在中国,大部分的银行贷款首先给了国有企业,其次是“三资”企业,最后才轮到民营企业。而只要是民营企业贷款,大多都会出现手续繁琐、条件苛刻、减少贷款额等诸如此类的现象。

打破所有制的歧视已成为刻不容缓的问题。

上述五个原因,归纳起来就是以下三点:

第一,体制上的原因。民营企业是非国有企业,与国有银行在所有制上的差异,造成银行与企业之间的距离。此外,政府在信贷支持体系渠道开启方面,对民营企业的优惠政策不多。

第二,企业自身的原因。一方面,民营企业由于数量众多,层次参差不齐,财务制度不规范,从而导致了企业与银行之间的信息不对称,是银企联系不强。另一方面,相当多的民营企业信用等级低,资信相对较差,取得抵押担保贷款困难,同时,有些民营企业借改制之机逃避银行债务,从而直接恶化了银企关系。

第三,社会服务体系的原因。

首先,缺乏专门的为民营企业贷款服务的金融机构,由于民营企业资信状况不均匀,为规避风险,国有商业银行在资金借贷方面对民营企业的贷款大打折扣,而市场体系的不完善,使民营企业的融资更加困难。

其次,商业银行贷款管理的严格化。国有银行商业化以后,银行业实行的是企业化管理,对放贷后的风险顾虑和原有的不良贷款沉淀较多,使之对民营企业缺乏信心,为防范风险,必然采取的措施就是:普遍加强信贷资产的质量管理,对信誉程度较高的民营企业才给予贷款,而民营企业由于自身的经济实力和财务管理科学化的欠缺,往往达不到银行规定的标准,因而很难获得银行的信贷支持。

再其次,地方性中小金融机构自身财力的不足,以重点支持民营企业发展为己任的地方性中小金融机构由于还贷不力,资金来源不断萎缩,负债经营过重,资产质量下滑,可以放贷的资金十分有限,难以给予民营企业足够的支持。

最后,政府财力扶持的困难,政府在体制改革中,重心在于加强对国有大型企业进行资金、政策方面的倾斜,受财政收入刚性的制约,限制了向民营企业贷款的力度,国有银行企业化后,政府不可能再采取干扰措施让银行放贷,使民营企业贷款难的问题得不到彻底的解决。

二、破解民营企业融资难的僵局

为了能让民意企业更健康地成长,能在国民经济中发挥更大的作用,我们必须打破民营企业融资难的僵局。

(一) 民营企业在目前直接融资渠道不畅的情况下,要想通

过间接融资从而解决资本金不足的问题,需要做的最大事情就是如何提高自己的信用程度。

在这方面,民营企业可以加强企业内部管理,通常a级以上信用级别企业的各项指标为:资产负债率低于50%,利息支付倍数达到4倍以上,全部资本化比率在40%以下,资金流量比率在50%以上,存货周转率在4次以上,净资产收益率在8%以上。

另外,民营企业还应树立良好的企业法人形象,杜绝不良信用记录,提高还款的信誉程度,大力开拓产品市场,用订单证明自己的实力,并作为抵押。

信用虽然是一种主观性偏好,但仍需要客观性约束。即在金融系统,要建立起民营企业的一整套信用等级评估制度和指标。包括对民营企业进行分类,择优建立信用等级档案,建立完善区域物业和产权交易的二级市场,使银行能将抵押品变现,解除银行为民营企业服务的后顾之忧。

民营企业要构筑信用体系,需建设好以下五个子系统:

1.信用体系法制保障系统。首先必须建立起各个方面、多种层次的法律制度,以保障社会的信用程序。

2.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包括企业经营者个人信用和企业资信。构筑这个系统的基础性要求是真实、完整、准确。完成这个系统的建立要靠统计、工商、税务、法院、银行、海关、房地产管理和公安等掌握企业和个人重要信用信息的部门应依法开放信息。

3.企业信用评级系统。可以按照与国际接轨的要求,建立一整套信用评级的确定信用类别的理论和方法。加入wto,它会强迫你、督促你建立一整套信用体系,这是wto最核心的价值。企业信用评价是企业的无形资产,考虑到评价的权威性、公正性、严肃性,可以采取逐步推进的办法。第一阶段,由政府有关机构主持;第二阶段,政府机构由主持评价转化为监督评价;第三阶段,在前段运行形成了有可信程度的信用指标的基础上,建立完善区域企业信用评价中心。

4.信用激励和失范惩罚机制系统。

5.公正、中立的信用中介系统。信用服务作用于交易的全过程,可以帮助企业防范坏帐风险,降低成本,追收帐款。这类中介服务机构是信用体系建设必不可少的条件。在这方面已有较成功的实例,如欧美、日本、韩国、新加坡和我国的香港、台湾等地区的主要信用管理机构都是企业,有些已有百多年的历史,他们通过提供作信用调查、欠款追收等服务在市场经济中扮演了重要角色。

(二) 明晰企业的税费用,禁止向民营企业乱摊派、乱收费。

(三) 大力发展地方中小型金融机构。发展我国中小金融机

构是从根本上解决民营企业融资问题的重要步骤。中小银行和民营企业具有不可替代的亲和力,是天生的合作伙伴。

减少逆向选择,为民营企业的融资提供担保机制,创建市场化担保机构。

目前,为民营企业贷款提供担保的机构主要有两类:一种是在地方财政支持下,组成的担保中心。担保企业资金来源可多家负责,比如地方政府出一些,受益的民营企业出一些,社会中介组织自愿者出一些等等。一般来讲,能获得担保的企业应具有这样的条件:企业具有成长性和盈利能力,资产负债率为本行业平均水平以下,三年内没有不良信用记录,主要产品有市场、有收益等等。

担保基金可存入商业性金融机构,由商业金融机构协助管理。

搭建民间金融机构平台。尽快允许开办私人银行或民营股份商业银行。建立私人银行,最大程度为民营资本的流通与扩张提供舞台,同时最大的好处是可以没有传统国有商业银行那么多的“毛病”与“官气”,让民营企业可以自爱相对心情愉快的状态下平等地讨论贷款等严肃问题。现在虽然有几家所谓的“民营股份制银行”,但或多或少地都存在着国有资本的影子,甚至又有点回到国有商业银行经营模式的老路子上的倾向。

尽快允许开办私人投资银行有限公司或财务公司或资产管理公司。建立行业协会性质的资本流通管理与仲裁机构,规范民间拆借或借贷行为。

另外,要研究符合市场经济特色要求的风险投资机制,拓展多种形式的民营企业创业、风险投资的资金渠道。风险投资同产业直接投资和银行信贷不同,这是一种集融资、投资、经营管理和技术创新为一体的全新的资金融通形式。风险投资具有风险排他性,其逆向选择的程度较小。我国风险投资业务较晚,但只要政府大力支持,努力营造出风险投资发展的良好环境,有可能成为民营企业一种重要的融资形式。

(四)政府应鼓励银行积极地向民营企业贷款,给民营企业营造一个宽松的外部环境。在民营企业的金融政策上,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充分发挥已有政策的作用,同时加大政策执行力度。

我国民营企业的融资结构比较单一,就股权融资而言,没有发达国家的风险基金和公众基金。在债务融资方面,我国民营企业所能得到信贷资金品种也比较单一。因此,政府应该做的就是让银行与民营企业携起手来。值得庆幸的是,最近国家出台了一系列金融政策,增加民营企业的融资力度,且有关方面正在落实和完善扶持民营企业发展的金融政策。

(四) 转变观念,打破所有制上的歧视,给民营企业以“国

民待遇”。

应减少民营企业贷款手续,加强民营企业与银行的合作关系。银行是否贷款以企业项目的风险高低为标准,而不以所有制性质为标准。在银行面前,民营企业与国有企业享有同等地位。

应既允许民营企业发信a股,也应允许其在符合条件的前提下发行b股、h股、n股等特种股票和存托凭证以筹措外资。因此,有必要降低民营企业股票发行和上市的门槛,或另开二板市场或场外交易市场,为民营企业的股票发行和上市提供必需的市场条件。在资本经营已被企业普遍重视的今天,应鼓励和支持民营企业通过兼并、收购与股权置换等方式实现产权重组,谋求更大发展。此外,企业债券市场也应对民营企业敞开大门,允许民营企业在符合发行要求的条件下,通过发行债券筹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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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对民营企业贷款政策范文第5篇

(一)信贷结构有所优化,但未达到预期效果

2004年以来,根据国务院、发改委、人民银行、银监会先后出台的多项结构调整政策,人民银行常德市中支发挥窗口指导作用,引导金融机构落实系列政策措施,促进了信贷总量合理增长,信贷结构有所优化。但信贷结构调整过程中仍存在不少问题。

一是贷款垒大户现象突出。2009年上半年,常德市金融机构前五十名企业、机构贷款户(以下简称前五十户)贷款新增额33.6亿元,占全部贷款新增额的60.4%,其中,前十户贷款新增额占全部贷款新增额的37.6%,最大单户新增贷款占前十户贷款新增额的19.1%。6月末,前五十户贷款余额97.3亿元,占全市金融机构贷款余额的25.8%,其中,前十户贷款余额占全市金融机构贷款余额的13.9%,最大单户贷款余额12.9亿元,占前十户贷款余额的24.5%。监管部门规定各银行单一客户贷款不能超出全部贷款余额的10%,前十户贷款不能超出全部贷款余额的50%,常德市部分金融机构已经接近、甚至超出了监管要求的上限。

二是贷款过于向少数行业集中。2009年上半年贷款主要集中在政府机构、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电力等优势行业。国土储备中心、非税收入管理局两家政府机构分别新增贷款4亿元和1.3亿元,占前五十户贷款新增额的15.8%;经建投、城建投及其所属事业单位新增公共基础设施贷款8.9亿元,占26.5%;大唐和华电两家电厂分别新增贷款2.2亿元和2亿元,占12.2%,仅此三个行业贷款新增额占前五十户贷款新增额的54.5%。

三是贷款“井喷”背后孕育着新的风险。在投资拉动的政策导向下,一些偏离“有保有压”方针,本应“控”和“压”的“两高一剩”行业的项目也可能搭车上马,给银行埋下信贷风险隐患。

(二)中小企业融资金难现状有所缓解,但仍难满足其有效需求

近几年来,国家先后出台了多项政策,要求鼓励和支持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发展,满足其合理的信贷资金需求。但2009年以来,受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中小企业发展受阻,金融机构出于风险考虑,对中小企业惧贷现象普遍。据统计,2009年上半年,全市金融机构共发放中小企业贷款48.7亿元,仅占全部贷款发放额的33.1%;6月末中小企业贷款余额150.3亿元,仅占全部贷款余额的39.8%,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的有效信贷需求仍有很大部分难以满足。据近期对常德市40家中小企业的问卷显示,有38家企业“很需要”或“需要”向金融机构借款,占总数的95%,然而只有45%的中小企业2008年获得金融机构贷款比上年有所增加,35%的中小企业认为现在从金融机构借钱“越来越难”。

(三)信贷扶持弱势群体有所成效,但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

近年来,扶持弱势群体的信贷政策出台较多,扶弱对象、范围和政策效果均在扩大。然而,与农民、下岗失业人员、贫困学生的发展要求和信贷资金需求相比,政策效果远未达到目标。即使在适度宽松货币政策下,贷款急剧扩张,流向“三农”等弱势群体的资金却仍不多,据对常德市7县市(不含2个市辖区)农村金融发展情况的调查显示,虽然获得农村金融服务的农户数在逐年增加,但覆盖面仍低于50%,其中获得贷款的不到40%。国家专项信贷政策落实困难重重,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业务各国有商业银行市分行不愿意承担,目前只有农村信用社开办;国家助学贷款在常德高职院一直没有开办,生源地助学贷款政策传导不畅,全市除农村信用社已经初步启动外,其它行均未开展。

二、国际经验借鉴

从国际经验看,信贷政策的实施方式主要有政府直接参与型和政策引导型两种。其中,政府直接参与型主要是政府设立政策性金融机构,直接向弱势产业、落后地区注入信贷资金;政策引导型则是政府通过制定优惠政策,引导市场主体加大对这些领域的投入。归纳起来,信贷政策的有效实施离不开法律环境的完善、政府的实质参与和相关政策的配合。

(一)加强立法保障:提高信贷政策权威性

在农村金融方面,法国、美国等国家大都通过立法对农村政策性金融给予支持保障(见下表)。

在助学贷款推动上,美国、日本均制定了一整套完备的助学贷款法律法规体系(见下表)。

(二)政府实质参与:提高信贷政策执行力

从国际上助学贷款政策的实施看,政府实质参与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见下表)。

在对弱势群体的支持方面。英国政府专门拿出一笔启动资金,支持社区金融协会为这些人员创业提供贷款支持,并降低贷款门槛,帮助他们获得必要的资金。2002年,政府一次性投入了4 000万英镑给社区发展金融协会,作为对贫困人口、弱势群体提供贷款支持的启动资金。截至2006年,社区金融协会各会员单位已累计发放贷款4.4亿英镑,扶持发展的中小企业已累计创造8万个就业机会。

(三)政策联动配合:提高信贷政策有效性

在信贷政策和产业政策的配合方面, 日本与韩国在制定和贯彻信贷政策时,对于产业政策和信贷政策的目标都有明确的、可信的、灵活的办法。1973年的石油危机发生后,日本产业支持的重点转移到促进向尖端技术开发领域的投资和改善贸易摩擦等方面。从信贷对产业支持的重点看,为缩小国际收支顺差,停止对出口产业的支持,保留了进口优惠政策;高、精、尖产业不仅可以通过城市银行、信用银行、长期信托银行来取得资金,而且也可以从民间和发展较好的企业得到资金。韩国政府通过控制利率并监督银行信贷分配(包括外汇分配)来影响企业治理结构和实施产业政策,60年代的出口运动和70年代的重化工业运动都是由各种类型的优惠信贷计划和政府对信贷的决定分配支持的。

在农村金融方面,许多国家都对发展农业保险均十分重视。美国自1938年颁布《联邦农作物保险法》以来,其农作物保险经历了试办、加速发展、政府出政策并与私营保险公司混合经营、政府出政策并完全由私营公司经营和的四个阶段。而法国是典型的私有化主导型农业保险国家,农业保险体系基本上由私有保险公司组成,政府只是提供必要的政策支持。日本设立了农村信用保险制度、临时性资金调剂的相互援助制度以及政府和信用合作组织共同出资的存款保险制度、农业灾害补偿制度和农业信用保证保险制度(贷款担保制度)等制度,建立起农村合作金融的外部保险机制,化解了农村金融风险,避免了合作金融为求化解风险趋向于商业化,或者大量破产引发金融危机。

三、几点启示

(一)硬性法律约束替代软性窗口指导

一是修订《中国人民银行法》,将第四条第二项“依法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修改为“依法制定、执行货币政策和信贷政策”,廓清人民银行与金融监管机构、经济管理部门分工和配合的边界,明确信贷政策工作职责和行政权威。二是遵循单独逐一立法原则,加强对农村金融、中小企业融资、助学贷款等信贷政策集中领域的立法。如在农村金融方面,公平界定农村金融机构的业务范围和服务职责;把支持当地中小及民营企业、助学和消费贷款等作为农村金融机构应尽的法律义务。规定农村金融机构必须将所吸收资金投放在当地的比例,且对中小及民营企业、小额农户贷款提出具体的比例和份额要求。在助学贷款政策的改进上,可借鉴美国政府在学生贷款中的作用,按照我国目前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经营构架,由中央政府注资成立国家助学贷款担保公司,发挥国家助学贷款“最后买单人”作用。三是赋予人民银行有效手段。特别是要以法律形式赋予人民银行各级行对辖区金融机构高管人员任职资格具有审查权、否决权,改目前银监部门一家独审为两家联审。人民银行通过开展信贷政策法律执行效果评估,对评估考核不合格的,人民银行对其高管人员任职资格可以行使否决权。在农村金融领域,对执行法律、政策不力者,由当地人民银行采取特种存款、差别存款准备金率等手段进行干预,或建议银监部门勒令其限期退出农村金融市场,将原占有的金融资源转让给执行法律、政策优良的机构。

(二)政府实质参与替代单纯政策引导

一是政府设立特定金融机构或授权政策性金融机构承担特定的信贷服务,比如设立能够提供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高新技术企业发展贷款的政策性银行或授权现有银行开办商业性金融无法提供的金融产品;二是要为特定金融机构提供必要的启动资金,并为特定信贷投放提供担保,以确保其运作的可持续性,比如建立政策性再担保体系,对一定规模的小额信贷组织由政府注入无表决权的资本金,扶持行业中介类机构;三是政府要为金融机构办理的小企业贷款、弱势群体信贷等特定信贷业务建立补偿机制,如贷款利差补贴、风险补偿金或履约保险等。

(三)政策整合联动替代政策分散实施

一是要加强信贷政策制度设计和政策系统性设计,把信贷政策的实施和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战略、产业政策及财税政策、政策性金融的定位、以及货币政策工具的运用有机结合起来。对新农村建设、中小企业、节能减排、就业、助学政策等,要总结实践经验,建立评估体系,加强深层次分析研究,改进、完善和制定符合我国国情特点的信贷政策。二是注重信贷政策与财税政策的配合,国家对倾斜性发展产业、战略性行业和弱势群体的扶持实

施选择性信贷政策时,应同步实施倾斜的财政或税收政策,可注入资本金或财政拨款,或采用相对优惠的营业或所得税率。三是注重信贷政策与保险政策的配合,以农业保险、失业保险、社会最低生活保障等形式加大对弱势群体、弱势产业和落后地区的转移支付,建立政策性保险机构或指定政策性业务经办机构办理政策性保险业务,增强弱势产业、弱势群体的抗风险能力和偿付能力,为金融的有效偿付提供必要的政策支持。四是借用资本市场,将间接融资通过信贷二级市场转化为直接融资,将信贷资产证券化扩大到地方性中小银行,拓宽到中小企业贷款证券化。让更多的中小企业上市,改善其法人治理结构,加强出资人对经营者的监督,发挥直接融资对信贷风险的缓释效能,促进信贷资产质量提高。

参考文献:

《努力发挥信贷政策的结构调控功能》,金融时报2008年1月14日,吴显亭。

《增强中央银行信贷政策扶弱功能有效性的思考》,金融参考2008年第1期,林建华。

《国际信贷经验启示和我国信贷政策的完善》,吉林金融研究2009年第1期,高歌、王朝阳、卜凡玫。

《当前货币信贷政策执行中存在的矛盾及对策》,银行与经济2000年第5期,李士海、周卫东、薛泰平。

《货币政策传导与信贷政策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西安金融2003年第9期,徐光润。

《信贷政策传导梗阻:基层中央银行货币政策执行中的一个突出问题》,经济理论研究,沈华明。

《基层货币信贷政策传导梗阻的成因及对策》,吉林金融研究2004年第12期,程万宝。

课题组组长:刘新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