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中心 > 银行贷款新政策

银行贷款新政策

银行贷款新政策

银行贷款新政策范文第1篇

关键词:货币经济学新范式;信贷配给;信贷;VAR模型

中图分类号:F830.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176X(2010)04-0080-06

货币政策是指中央银行通过调节货币供应量及利率以影响投资和消费,进而影响宏观经济的方针和措施的总和。当然,这主要是凯恩斯主义者的观点,大致也是西方目前的主流观点。当中央银行实施紧缩性货币政策时,货币供应量M下降导致实际贷款利率r上升,企业的融资成本升高、贷款需求下降,引起企业投资I下降,最终使总需求和产出下降。这一过程可以表示为:MrIY。21世纪初,Stiglitz和Greenwald提出的货币经济学新范式理论以信息经济学为基础,指出传统货币经济学理论存在的严重缺陷,着重研究信贷在广义经济活动中的媒介职能,将信贷纳入了经典的一般均衡模型框架之中。

一、货币经济学新范式关于货币政策传导的理论观点

首先,新范式理论认为银行在货币政策传导中占据主要地位。

以紧缩性货币政策为例,央行紧缩性货币政策导致银行收缩信贷,信贷量L下降,企业可获得的贷款资金下降,进而引起企业投资的下降和总产出的下降。这一过程可以表示为:货币政策紧缩一银行收缩信贷LIY。

新范式理论指出,银行在货币政策到信贷量的传导过程中之所以占据主要地位,是因为信贷市场上普遍存在着信贷配给。Jaffee和Stiglitiz在《信贷配给》一文中具体阐述了信贷配给对信贷市场的影响。信贷配给是指借款人中有些人能得到贷款,而另外一些人得不到,即使这些人愿意支付更高的利率。导致信贷配给的根本原因就是借款人与贷款人间的信息不对称(如图1所示)。

当市场上存在信贷配给时,在均衡利率r*水平上,贷款的供给小于需求。原因在于,借款者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安全”的借款人,他们会在较高的利率水平r上选择退出;一类是“不安全”的借款人,他们愿意支付较高的利率r,但是信用和还款能力低下。如果银行选择使得贷款供给等于需求的利率,那么一部分“安全”的借款人将会退出,从而留下的是“不安全”的借款人,银行的预期收益也将会随着风险的扩大而变得更加不确定。因此,银行宁愿在相对低的利率水平r*上拒绝一部分贷款需求,而不愿意选择在高利率水平r上满足所有借款需求。可见,信贷配给将导致借款人资金的可得性下降,信贷量主要由信贷资金的供给者――银行决定。

其次,在货币政策对信贷量的影响途径上,新范式理论认为存在以下几个重要效应:

(1)一般均衡效应,即从整个银行体系分析,当考虑所有银行对货币政策(特别是存款准备金政策)做出同样反应时,货币政策对信贷量的影响程度远大于只考虑单个银行对货币政策的反应程度。以提高法定存款准备金率为例,由于存款准备率提高,银行现在必须保留更多的准备金,所以银行的可用资金就减少,贷款量也减少,这是局部均衡。随着时间的推移(时间可能会比较长),当所有银行都做出同样类似反应时,贷款量的大幅下降导致企业效益降低,国民收入下降,进而使贷款的违约率上升,预期平均收益下降,风险加大,银行进一步减少贷款。

(2)资产价格效应,即货币政策会影响到银行所持有的资产价值的变化,进而影响贷款量。以利率政策(提高利率)为例,利率的上升不仅会导致银行持有的债券价值下降,而且会加大银行对存款人的利息支出,加大贷款还息额进而使贷款违约率上升等等,这些影响都会使银行资产缩水,迫使银行收紧信贷。

(3)资产组合风险效应,即货币政策或一些其他外界环境的变化使得银行资产组合的风险加大,间接引起银行净值的变化进而影响信贷量。这些风险主要是利率不确定给银行带来的新增贷款风险、敞口风险和道德风险等等。

(4)特许权效应,即利率和信贷可获得性的变化导致银行和公司预期利润贴现值的变化,进而影响破产成本,贷款行为发生变化。一般来说,当紧缩性货币政策发生时,银行经营者担心一旦银行破产,他们将不能卖出其持有的特许权,因此他们会避免选择增加风险的组合,采取较为谨慎的经营策略,这最终会使银行减少贷款活动。

在由货币政策工具到信贷量的传导过程中,传统经济学和新范式主要存在以下两点分歧:一是传导方式的区别。传统经济学强调信贷资金的需求者――企业的行为,而新范式则强调信贷资金的供给者――银行的行为。其实可以将两种观点的货币政策传导过程用同一个式子表示,即:货币政策LIY。不同之处在于,传统货币经济学中L是L(需求),即认为信贷量是由企业的信贷需求决定的;而新范式中L是L(供给),即认为信贷量是由银行的信贷供给决定的。二是传导效应的区别。新范式认为,不仅存在传统货币理论所强调的渠道传导效应,还应强调一般均衡效应、资产价格效应、资产组合效应和特许权效应等几方面的综合作用,这些效应都会使得货币政策对信贷量的影响程度扩大,而由于利率政策变动带来的银行贷款行为变化也是贷款量变化的一个重要原因。

二、我国货币政策对信贷量影响的实证分析

在我国银行主导型的金融体系当中,信贷量无疑是货币政策的重要调控指标。从1998年1月1日起,中国人民银行对商业银行贷款增加量的管理,取消指令性计划,改为指导性计划,成为我国货币政策由直接调控转向间接调控的重要标志。近年来货币政策对于信贷量的调控效果如何,我国的信贷量主要取决于银行的信贷供给还是企业的信贷需求呢?本文尝试对此问题的回答提供一些实证依据。我国目前的货币政策工具主要包括公开市场业务、存款准备金政策、再贷款(再贴现)和利率政策,近年来伴随外汇占款在中央银行资产中的比重大幅上升,再贷款(再贴现)的比重已由2003年的17%下降到2008年的4%,而公开市场业务主要用于对冲外汇占款,因此,在这里我们主要讨论存款准备金政策和利率政策对信贷量的影响。

1.变量选择及数据处理

本文将金融机构各项贷款总额L作为信贷量的变量,将法定存款准备金率e作为存款准备金政策的变量。上述选取的信贷量L和法定存款准备金率e都是名义变量。在利率政策变量的选取上,同时考虑贷款的供给者银

行和需求者企业:存贷利差决定银行的利润进而影响银行的贷款供给,贷款利率决定企业的融资成本进而影响企业的贷款需求,因此本文选择实际存贷利差t和实际贷款利率r作为代表利率政策的变量。在实际利率的计算上,本文采用周荣芳指出的标准计算公式,即:实际利率=名义利率一通货通胀率,其中通货膨胀率=消费者物价指数CPI/100-1 。

鉴于我国货币政策操作的特点和数据的可得性,样本区间采用的是2003年1月-2009年7月共79期的月度数据,所有数据均来源于中国人民银行网站和中经网终端。在数据使用之前我们先用X11乘数法对信贷量L进行季节性调整,同时,考虑到各数据序列并非是完全的线性变化,为消除数据序列存在的异方差,将各变量做对数变换,分别计lnL、lne、lnr和Int。

为具体研究利率政策和存款准备金政策对信贷量的影响,我们利用EViews 5.0对上述三个变量进行单位根检验、协整检验、格兰杰因果检验和脉冲反应。

2.单位根检验

由于以上四个变量都是时间序列,在进行协整检验和格兰杰因果检验之前,必须要对数据的平稳性进行检验,也即检验序列是否服从单位根的过程。如果变量不能拒绝有单位根,那么就可以认为该变量序列存在随即趋势,也即非平稳的。本文采用的单位根检验方法是常用的ADF(Augmented Dickey-Fuller)检验。

从表1可以看出,各变量的ADF值均小于1%临界值的绝对值,单位根检验显示在1%的显著性水平上都是非平稳的过程,而它们一阶差分的ADF绝对值都大于1%临界值的绝对值,拒绝原假设,因此,各变量的一阶差分构成平稳的时间序列,即时间序列InL、lnr和lne都是一阶单整过程。常数项、时间趋势和滞后阶数;②临界值是在相应显著性水平下得到的Mackinnon值,表示一阶差分;③**表示在1%置信水平下显著。

3.协整分析

如果两个变量或两个以上的时间序列变量是非平稳的,但它们某种线性组合却表现出平稳性,则这些变量表现出长期稳定关系,即协整关系。本文采用Johansen提出的向量自回归检验方法,对上述四个变量进行协整检验。

从表2可以看出,lnL和lnr在1%的显著性水平上拒绝了无协整的原假设,接受了最大协整方程数为1的原假设,也即两者之间存在着一个长期稳定的关系;同理,lnL和lne,lnL和lllt也存在一个协整关系,lnL、lne、lnr和Int间在1%显著水平上存在两个协整关系,在5%水平上存在三个协整关系。

4.格兰杰因果关系检验

从上述协整分析的结果可知,信贷量与法定存款准备金,贷款利率和存贷利差都存在着显著的稳定关系,因此,我们可以运用格兰杰因果检验进一步分析研究它们之间的因果关系。

由表3的检验结果可以看出:在1%显著水平下存在着由利率r到信贷量L的Granger因果关系,但不存在由信贷量到利率的Granger因果关系,所以利率是信贷量的Granger原因,利率的变化导致了信贷量的变化;同样,在10%显著水平下存款准备金e和存贷利差t也是信贷量L变化的原因,但是由于P值较大,所以这种原因较弱。

5.脉冲响应函数分析

脉冲响应函数描述了在对扰动项加上一个一次性冲击后,对内生变量当前和未来值所带来的影响。为了具体衡量存款准备金e、贷款利率r和存贷利差t的变化对信贷量L的影响程度,我们通过建立VAR模型进行脉冲响应函数分析。

首先进行数据处理,由于L、e、r和t都是一阶单整变量,所以取这四个变量的一阶差分DlnL、Dlne、Dlnr和DInt,这样所有变量时问序列就具有平稳性,然后建立VAR模型。将脉冲响应函数以图形和表格形式表示如图2和表4所示。

图2为3个变量间的脉冲响应函数(共有-16个函数,本部分根据所需只选了3个,分别是信贷量对法定存款准备金率、贷款利率和存贷利差的响应函数)。图2(A)中,当法定存款准备金率e正方向变动一个单位时,信贷量L在前两期无明显反应,但接下来响应逐渐变大,并在第五期达到负向最大,为0.0017,随后逐步下降,到第10期的时候为一0.0004;图2(B)-中,当贷款利率r正向变动一个单位时,信贷量L在第三期达到最大,为0.0017,随后逐步下-到第10期为0.0003;图2(C)中,当存贷利差t正向变动一个单位时,信贷量L在第三期达到最大,约为0.0021,然后在第四期迅速下降至接近0,随后对信贷量的影响微乎其微。

三、结 论

本文采用了VAR模型,检验了我国货币政策对信贷量的影响。

第一,协整检验的结果表明了我国法定存款准备金率、贷款利率和存贷利差都与信贷量有着长期稳定的关系;格兰杰检验的结果表明了法定存款准备金率、贷款利率和存贷利差的变化直接导致了信贷量的变化,是其变化的原因。这两点表明了我国货币政策能有效地控制信贷量。

第二,通过脉冲响应函数,可以清楚地看到法定存款准备金率、贷款利率和存贷利差对信贷量的影响时间和程度。信贷量的显著变化所能持续的时间,显著变化是信贷量的变动程度的绝对值大于0.0005;程度代表信贷量达到最大值时的数值;②鉴于现实情况,在信贷量对存贷利差的反应程度上,本文只考虑两者的同向变动,即只选取正的数值。

从表5中可以得出以下结论:

第一,法定存款准备金率、贷款利率与信贷量反向变化,存贷利差与信贷量正向变化。当存款准备金率提高时,银行的可用资金减少,贷款量会下降;当贷款利率上升时,企业的融资成本上升贷款需求降低,贷款量会下降;当存贷利差上升时,银行的贷款利润增大贷款供给提升,贷款量会上升。

第二,法定存款准备金政策要达到最大效果需要花费的时间较长(5期),而利率政策则相对较短(3期)。新范式观点指出,存款准备金政策具有重要的一般均衡效应,能对信贷量造成大幅影响,但是实现这种效应的时间却比较长。当存款准备金率发生变动时,首先发生的会是局部反应和局部均衡,这时贷款量会小幅变化,随着时间推移,一般均衡效应才会逐渐显现。

第三,从对贷款量冲击的持续时间来看,法定存款准备金>贷款利率>贷款利差。存款准备金政策的一般均衡效应对贷款量会有一个长时间持续的影响,利率政策的冲击持续时间相对较短,而利率政策中的存贷利差又是冲击持续时间最短的。

第四,从对贷款量冲击程度的大小来看,存贷利差>法定存款准备金>贷款利率。由于存在着信贷配给,信贷量主要会由银行的贷款供给决定,因此存贷利差对贷款量的冲击最大;相比之下,企业的贷款需求对信贷量的影响甚微,贷款利率对贷款量的冲击偏小,这也印证了新范式理论中银行的贷款供给决定信贷量的观点。

四、对我国货币政策的建议

基于上述结论可以看出,在由货币政策工具到信贷量的传导过程中,新范式的观点在我国现阶段基本正确,由此笔者对我国货币政策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第一,当前我国货币政策是有效的,中央银行要善于运用货币政策来引导银行的行为,尽量避免对信贷规模实施变相的直接控制,在实现货币政策目标的同时减少对经济的伤害。

银行贷款新政策范文第2篇

一、政论文联盟府部门出台的化解债务政策

2011年7月初,山东省人民政府、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教育厅、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等部门陆续印发了《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山东省高等学校债务化解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关于建立山东省公办普通高等学校银行贷款审批制度的通知》、《山东省高等学校债务化解奖补政策实施意见》等文件,标志着山东省高校债务化解进入到具体实施阶段,根据相关文件的规定,债务范围指“公办普通高校为完成扩招任务必须建设而从金融机构取得的、能够从中国人民银行征信报告中查询到的尚未偿还的银行贷款。以2009年末银行贷款余额锁定高校债务”。具体实施措施如下:

(一)高校可以使用生均定额拨款增量部分偿还银行贷款。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提高地方普通本科高校生均拨款水平的意见》(财教[2010]567号)的规定,政府部门将加大对高等教育的资金投入力度,2012年以前高校生均拨款水平将大幅增加。生均定额拨款增量中专项用于偿还银行贷款的具体金额由高校负债率决定,高校的负债率=(2009年债务余额+财政化债专项拨款数+预支拨款)/2009年经费总收入。高校负债率达到60%,从生均拨款增量中安排的比例为50%,负债率越高,安排的比例越高,最高不超过80%,安排的比例在50%至80%之间。

(二)2012年以前财政部门支付预支财政资金20亿元,专项用于偿还银行贷款。预支资金是指财政将以后若干年财政正常经费拨款的一部分提前拨付给高校,专项用于偿还银行贷款,这部分资金将在化债政策实施完毕后,逐年从高校的正常经费拨款中扣回。高校所得的资金取决于三个因素:在校生规模、负债率、高校化债努力程度。在校生规模越大,分配的预支资金越多;高校负债率越高,分配预支资金越多;高校越努力化债,分配预支资金越多,高校化债努力程度的衡量标准是高校使用自有资金偿还贷款的规模,高校自有资金还贷规模与高校得到的预支财政资金相联系。三个因素中在校生规模起到决定作用,负债率和化债努力程度作为参考因素,对分配预支资金做适当调整。

高校化解债务政策的重要机制是各高校先申请奖励,然后财政部门将在下一年度进行核实。如果债务有反弹,财政部门将扣回化债奖励资金,并予以通报。这就要求高校在申请奖励时需要确定当年年末债务余额是否真正减少,并且债务余额减少不是短时间内阶段性减少,债务减少后不能再反弹。

(三)加大对化解债务的奖励力度。财政部门鼓励高校多渠道筹资,偿还银行贷款。有条件的高校可以安排学生定额经费、事业性收费、经营收入、土地置换收入等偿还银行贷款。财政部门将对此进行奖励。以土地置换收入偿还银行贷款,按贷款减少额的10%进行奖励;其他资金来源偿还银行贷款,按贷款减少额的30%进行奖励。

(四)高校银行贷款余额的监督。以2009年底银行贷款余额为基础,每年根据高校银行贷款减少情况,动态调整锁定债务金额,一年一锁。各高校银行贷款余额只能减少,不能增加,财政部门加大对贷款余额的监控力度,将按季度对各高校进行监测,如果贷款余额有反弹,将会采取停止化债专项拨款、收回各项化债奖励等严厉措施。

(五)高校银行贷款的审批。山东省各高校在自身发展过程中取得了一些银行贷款,在办理银行贷款时,一般是各高校自主同银行协商签约而定。如果在高校化解债务的过程中还是按这样的程序办理银行贷款,那么这将不利于贷款余额的降低,削弱化债政策取得的效果。为保障高校债务化解政策的实施,省教育厅、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山东银监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建立山东省公办普通高等学校银行贷款审批制度的通知》,旨在加强对高校银行贷款的严格管理并有效降低高校银行贷款余额。

贷款审批的范围是高校在金融机构形成的各类贷款,各高校到教育主管部门办理审批手续。贷款审批原则是严格控制新增贷款,高校办理新增贷款后,贷款余额不能超过上年锁定的银行贷款余额。银行贷款余额是指高校动态锁定的贷款余额。高校使用新增银行贷款置换到期银行贷款时,教育主管部门给予各

转贴于论文联盟

高校15天的缓冲期。高校在15天内办理完毕新增银行贷款、偿还到期贷款等手续,同时持还款凭证到教育主管部门备案。

这些政策的实施表明高校仍是债务偿还的主体,政府部门采取支取预支财政资金、加大化债奖励资金、争取中央化债奖励资金等措施帮助高校化解债务,同时加强了对高校的债务管理,严格控制高校债务规模。

二、高校以化债政策为契机,加强债务管理,降低银行贷款余额

化解债务政策的出台是高校充分利用政府政策努力偿还债务,大幅降低甚至是消除债务的最佳时期。各高校应采取积极措施进行债务管理,以适应化债政策要求。

(一)应尽量安排自有资金偿还银行贷款,争取化债资金奖励。高校应在不影响正常教学、科研活动等日常运转的前提下,尽量安排学生定额拨款、学费收入、土地置换收入、其他收入等自有资金来源偿还银行贷款,一方面,是利用化债政策争取到财政奖励资金,奖励资金是政府给予高校专项用于偿还银行贷款的补助资金;另一方面,这种偿还贷款资金来源体现了高校化解债务的能力,财政部门可以核定较多的财政预支资金,这样高校就增加了偿还贷款资金规模。

(二)应利用化债政策调节债务结构,降低债务风险。高校的贷款按限定用途可分为流动资金贷款和固定资金贷款,流动资金贷款只能用于补充高校的流动资金,固定资金贷款只能用于固定资产投资。流动资金贷款一般偿还期限短,利率低,容易取得,但是需要一次偿还本金,因此这种贷款的风险较大;固定资金贷款一般期限较长,可分次偿还本金,但是利率一般较高,因此这种贷款会增加贷款的资金成本。因此高校应在化债资金充足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偿还流动资金贷款,降低流动资金贷款在贷款总额中的比例,以降低高校总体债务风险。

(三)利用提前偿还银行贷款节约的资金加速减少债务余额。提前偿还银行贷款可以为高校节约大量的贷款利息,加速论文联盟降低高校债务规模,使高校化解债务政策的实施进入良性循环的轨道。

(四)高校应开源节流,拓宽资金来源渠道。目前高校的资金来源主要还是财政拨款和事业性收费,经营性创收、社会捐赠等其他资金来源渠道相对较少。高校应该合理运作这部分资金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增加高校获得化债资金的规模,加速高校债务的化解。同时积极扩宽资金来源渠道,增加高校的资金规模,增加抵御风险的能力。

银行贷款新政策范文第3篇

(一)金融危机对中小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

金融危机爆发后,欧美等发达国家的经济增长大幅放缓,有些国家甚至出现负增长。外国实体经济经营状况恶化,导致对中国商品的需求大幅度萎缩,再加上我国大部分中小企业出口的商品附加值低、对外依赖性强,所以,金融危机对我国出口型中小企业有较大影响。金融危机还影响受众心理,消费者会考虑缩减一些消费开支,并控制消费欲望。因此,消费者对新产品的信息敏感度和关注度会下降,影响企业产品的销售及企业新产品的开发速度,阻碍企业的生存和发展。在这样的环境下,中小企业特别是外向型企业要生存和发展,需要足够的资金。

(二)我国对中小企业信贷支持政策

金融危机爆发以来,我国大部分企业、特别是外向型企业生产销售受到了严重影响。中央及各级地方政府为了应对金融危机,解决企业资金短缺问题,相继出台了多项金融政策,扩大对企业的信贷规模和信贷范围。中央政府和银监会联合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信贷结构调整促进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指导意见》,指出支持并扩大中小企业信贷规模:各地政府及各级商业银行也相继出台了多项措施来贯彻中小企业融资政策。2008年8月初,央行调增了全国商业银行信贷规模,以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和担保难问题。8月中旬,央行又将劳动密集型中小企业小额贷款的最高额度从100万元提高到200万元。9月中旬,央行决定从9月16日起下调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和中小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以解决中小企业流动资金短缺问题。2008年12月,国务院要求国内银行要向在当前金融危机中面临困难的企业提供信贷支持,以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国务院在其网站上公告称,为认真执行积极的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政府将追加政策性银行2008年贷款规模人民币1.000亿元。2009年1月,银监会推出一系列微观干预政策,鼓励实施贷款重组,允许发放一定额度搭桥贷款以及有条件的中小银行业适当突破存贷比。各级地方政府为了本地区经济的持续发展,也出台了一系列政策。

二、基于金融危机的中小企业信贷政策存在的问题

为了贯彻国家的金融政策,商业银行降低信贷标准,扩大信贷范围,无疑会增加信贷风险。如何贯彻国家的信贷政策,做好对企业的信贷支持,保持自身良好的经营效果,降低信贷风险,是金融企业、特别是银行业面临的最大问题。

(一)政府行为严重

经过对中央及地方政府信贷政策的分析我们可以发现,在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措施中,政府除用市场手段进行干预外,还频繁使用行政手段促使银行扩大信贷规模。其中《指导意见》提出不要求小企业有担保,主要看“三品”:另外,银监会尝试用专有技术等无形资产做质押,帮助小企业融资。这无形中都增加了商业银行的中小企业信贷风险。

我们可以参考1998年亚洲金融危机,中国政府推动商业银行增发信贷,结果数年内银行不良贷款几乎增加了一倍。根据银监会报道,截至2008年末,境内商业银行不良贷款余额5681.8亿元,比年初减少7002.4亿元,但扣除对农业银行约8000亿元不良资产的剥离,2008年第四季度银行业不良贷款有提升。这说明政府的干预在一定程度上加大了银行的信贷风险。

(二)银行独立性差

作为国有企业的各大商业银行,在政府的压力下,纷纷做出增加中小企业信贷规模,适当降低信贷标准等措施,来应对中小企业的资金困境。中国两大国有银行工商银行和建设银行初步设定了2009年信贷新增目标,计划增长16.5%,其他各大国有银行也将设定类似目标。有的地方实行中小企业贷款专项考核,规定确保年末中小企业贷款增幅不低于各项贷款平均增幅: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小企业贷款增速应不低于本行各项贷款平均增速:新增小企业贷款同比要实现多增:城市商业银行应将中小企业作为主要服务对象,力争实现全年70%以上新增贷款用于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坚持县域内银行业机构新增存款主要用于当地发放贷款,并重点向中小企业倾斜等。政府过多的干预,给金融机构的长远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银行贷款新政策范文第4篇

关键词:民贸民品;贴息贷款;影响因素

中图分类号:F832.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9031(2008)10-0086-03

“十一五”期间广西有116家企业被国家确定为少数民族特需商品定点生产企业。[1]至2008年6月末,广西有南宁、柳州、桂林等6个城市开展了民族贸易和民族用品(以下简称民贸民品)贴息贷款业务,北海市民贸民品优惠贷款利率政策还处于落空状态。本文从影响北海市民贸民品贴息贷款的主要因素入手,提出一些对策建议,期望能够对我国的民贸民品发展起到一定推动作用。

一、北海市少数民族特需商品定点生产企业基本情况

根据国家民委、财政部和中国人民银行《关于确定“十一五”期间全国少数民族特需商品定点生产企业的通知》(民委发[2007]228号)文件,北海市有6家少数民族特需商品定点生产企业(以下简称民品企业),其中合浦县有1家。“十一五”期间,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十一五”期间民族贸易和民族用品生产贷款利率有关事宜的通知》(银发[2006]315号)文件规定,各国有商业银行继续对民族贸易和民族特需商品定点生产企业的正常流动资金贷款利率实行比正常的一年期流动资金贷款基准利率低2.88个百分点的优惠利率政策,优惠贷款利率不得上浮。北海市6家民品企业成立较早,但生产规模普遍不大,实力不强,6家企业有5家是小型企业。这些企业主要生产具有民族特色的金银珠宝饰品、缸罐、角雕等工艺品,产品生产成本低,收益高,目前都处于正常生产经营状态。但是经过调查,北海市6家民品企业都没有获得过优惠利率的流动资金贷款。

二、影响民贸民品贴息贷款的原因分析

1.政策宣传力度不够

一是宣传的对象受限制。在确定“十一五”期间全国少数民族特需商品定点生产企业之前,北海市民族宗教局按要求对生产少数民族特需商品的企业进行了调查,并对相关企业进行了政策的宣传。这种“点对点”有针对性的宣传虽然效率高,但是没有普遍性,政策宣传的广度不够,社会上很多生产有少数民族特色商品的企业对相关政策缺乏了解。二是宣传方式单一,宣传渠道狭窄。北海市有关部门对民贸民品政策的宣传主要体现在转发文件、电话解释,宣传方式比较单一,宣传渠道狭窄,从而影响政策的有效宣传。三是宣传主体对相关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不到位。据北海市民族宗教局的反馈,有些实力较强的企业怕麻烦,不愿申请成为“十一五”期间全国少数民族特需商品定点生产企业。实际上,民贸民品优惠贷款利率政策是一项能降低企业经营成本、企业可从中真正得到实惠的长远政策。[2]一般只有对优惠政策了解不够透彻的企业才不愿申请。另外,在“十一五”期间全国少数民族特需商品定点生产企业名单确定之后,有些企业相关负责人并不知道其企业已成为“十一五”期间全国少数民族特需商品定点生产企业之一,不了解其可以享受优惠贷款利率政策。有些企业不了解如何申请优惠利率贷款。据调查,有民品企业曾经咨询过民族宗教局如何申请优惠利率贷款,但民族宗教局具体负责人不知情,也未咨询过人民银行,从而导致优惠政策落空。政策宣传的力度不够使得政策执行的效果并不理想。

2.民品企业不符合银行贷款条件,无法享受优惠贷款利率政策

一是企业不良贷款记录制约其新增贷款的注入。民品企业要想获得银行的优惠利率贷款,首先必须符合银行一般贷款的准入条件。根据现行金融机构风险防范规定,如果贷款人已有贷款违约记录,形成不良贷款,那么贷款人很难再次获得银行的新增贷款。[3]作为民品企业之一,广西北海银滩国家旅游度假区亨通珠宝公司就遇到这种情况,其在1995年、1997年分别向建行北海分行贷款累计470万元,后来由于公司经营亏损,形成315万元不良贷款。建行已把该债务转给东方资产管理公司。虽然目前该公司生产运营正常,而且这几年该公司一直积极与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征求减免债务、协商还款之事,但是毕竟存在不良贷款未清的事实,对于该公司新增贷款的申请,银行都表示拒绝受理。二是企业未能提供贷款要求的财产抵押或者担保,银行不予发放贷款。目前银行发放的贷款一般都是财产抵押贷款或者信用担保贷款,北海市6家民品企业大都是生产金银珠宝饰品或者工艺品,产品加工后即可卖出产品,技术水平含量低,资金实力较差,没有大型或者高精端的设备,有的甚至没有可供抵押的固定资产。因此,这些民品企业向银行申请贷款时往往由于未能提供财产抵押而无法获得贷款。而且,北海市担保机制不健全,几家担保机构由于自身实力较差而难以在担保方面取得良好的公信力。因此,很多企业包括民品企业难以获得银行的信用担保贷款。由于民品企业不符合银行贷款的一般条件,民品优惠利率贷款也只停留在文件层次上。

3.银行贷款手续繁琐,影响企业向银行申请贷款的积极性

由于银行贷款手续较为繁琐,程序复杂,准入门槛高,从贷款申请到贷款审批需要的时间较长,影响企业向银行申请贷款的积极性。为此,有些实力较强、符合贷款条件的企业并不十分愿意向银行贷款。

4.信息沟通机制缺失

一是牵头部门的主动性没有发挥出来。民委没有发挥明显的主导作用,没有与金融机构及其他相关部门进行过有效沟通交流,也没有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开展相关政策宣传活动。二是联席会议制度没有形成。目前北海市尚未建立有关民贸民品方面的联席会议制度,没有组织召开过民委、人民银行、商业银行、民品企业和财政局等有关部门参与的联席会议;民委、人民银行、商业银行、民品企业等有关部门缺乏信息交流的平台,造成银行等有关部门不了解企业、企业不完全了解相关政策等现象。信息沟通机制的缺失无法使优惠贷款利率政策真正有效地落到实处。[4]

三、完善民贸民品贴息贷款发放的对策建议

1.完善相关政策

一是放开优惠利率贷款发放银行的限制。目前参与民贸民品优惠利率贷款发放的仅限于工、农、中、建四家商业银行。由于这些银行与其他金融机构在市场开发理念、贷款准入门槛等方面存在一定差异性,在某些领域尤其是弱势群体金融业务的拓展方面显现出一些不足。随着金融市场的不断改革,建议放开民品优惠利率贷款发放银行的限制,允许农村信用社、农业发展银行以及交通银行等其他商业银行也成为成员,发挥它们的优势,实现金融机构优势互补,为民贸民品企业创造更优良的融资环境,支持民贸民品企业的发展,从而促进我国民贸民品的繁荣。二是放开贷款合同基准利率的限制。按照现行规定,优惠利率贷款一律不准上浮,也就是说只有民品企业与贷款行签订的贷款合同是基准利率时才符合优惠利率贴息政策,否则不予贴息。这种赢利锁定的规定对商业银行开发此类贷款的积极性与主动性有所限制。为调动商业银行的积极性,建议修改相关政策规定,放开贷款合同基准利率的限制,给予企业贷款实实在在的比正常的一年期贷款利率低2.88个百分点的优惠补贴。这种政策修改不仅可以让民品企业在优惠期间切实得到政策支持的实惠,推动民品企业的发展壮大,而且也给予了商业银行对民品企业贷款业务的利率定价权限,调动它们营销的积极性。三是赋予商业银行权限对优惠利率贷款实行封闭式管理。政策规定“享受优惠利率贷款政策的企业,其利息优惠部分的70%以上应用于补充企业自有流动资金”,为了确保专款专用,同时也为了加强银行对企业贷款资金流向的跟踪,确保资金安全,建议新增政策,规定商业银行有权对优惠利率贷款实行封闭式管理,民品企业生产资金的支付与回收均可由贷款行负责监控。

2.商业银行创新观念积极扶持民品企业

我国是一个多民族国家,民品企业生产的少数民族特需商品不仅满足人民的需要,而且也传承与延续着中华文明。因此,商业银行应创新观念,积极扶持民品企业,为这些具有特殊意义的商品提供优质、特殊的金融服务支持。一方面,各商业银行在坚持市场化改革的同时,信贷政策不要“一刀切”。商业银行在贷款决策、约束机制等方面应当结合少数民族地区发展特点和民品企业的特点,开发新的金融产品,制定与此相适应的信贷政策,适当降低优惠利率的贷款门槛,简化贷款程序,提高贷款效率。另一方面,各商业银行要主动与民品企业建立联系,优先考虑并保证企业的贷款需求;同时,严格执行优惠贷款利率政策,协助做好优惠贷款利率政策宣传工作,使各项政策落到实处,让民品企业真正享受优惠政策,从而达到银企双赢的效果。

3.多部门联动推动民品企业优惠政策的落实

一是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民委应发挥主导作用,积极构建多方参与的交流平台。建议民委牵头,金融机构、财政局等有关部门参与,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组织民品企业、商业银行、人民银行、银监局、财政局、工商局、经委、人事劳动部门等相关部门召开联席会议。民品企业可通过这个平台主动向银行、民委等相关部门通报信息,让银行、民委等相关部门了解企业经营动态;民委、人民银行可通过这个平台进一步宣传解释各项政策;各与会单位通过交流信息,协助解决企业困难,推荐项目与人才,为企业的发展建言献策,为企业和银行提供实质性的服务。二是加大政策宣传的力度。民委应突破“点对点”的政策宣传模式,积极拓宽政策宣传的渠道,变化宣传方式,组织相关部门联合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大范围宣传。通过宣传,让更多符合条件的企业争取成为政策优惠的企业,从而促进民品企业在竞争的环境中持续发展,让民品企业优惠政策真正发挥作用。三是建立责任考核制度。贯彻落实民品企业优惠政策是民委等多个部门的一项工作,建议各有关部门把落实民品企业优惠政策、支持民品企业发展的工作列入责任考核内容,并定期向社会公开考核结果,使有关部门执行民品企业优惠政策的具体行为透明化,推动民品企业优惠政策的有效落实。

4.发挥人民银行的“窗口指导”作用

立足于少数民族地区的人民银行,应积极利用自身优势做好民品企业优惠政策的工作。一是按照“分类指导、区别对待”的原则,不断完善每年年初对辖区金融机构的信贷指导意见,引导商业银行对民品企业的信贷资金及时投入跟进。二是利用季度金融分析联席会议,对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做好政策宣传,交流相关信息,发挥“窗口指导”的作用。三是协助、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政策宣传、指导及其他事务工作。四是创建平台,邀请商业银行和民品企业召开座谈会,交流信息,做好民品企业和商业银行的参谋。五是加强调研,人民银行要组织相关人员深入商业银行、民品企业,了解各方实际存在的困难与需求,掌握优惠贷款利率政策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总结经验,并将相关情况及时上报。

5.提升企业竞争力

一方面,企业要提升产品质量的竞争力。民品企业要抓住机遇,用足优惠政策,加强内部管理、产品技术开发、市场开发与营销,大胆引进人才,提高产品质量,研发特色产品,使自身能够在竞争的市场中站稳脚跟。另一方面,企业要提升品牌的竞争力。民品企业要用好优惠政策,诚信守法,不逃废债务,为自身塑造良好的信用记录。

参考文献:

[1] 国家民委,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确定“十一五”期间全国少数民族特需商品定点生产企业的通知[Z].[2007](228).

[2] 淡亚君.青海省民族贸易和民族用品生产贷款政策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J].青海金融,2006,(5).

银行贷款新政策范文第5篇

论文关键词:货币政策转变,有效性,银行经营特点,策略

一、对实施稳健货币政策有效性的几点认识

2011年我国实行稳健的货币政策和积极的财政政策,这对于保持我国经济持续平稳较快增长是非常及时和十分必要的。实施稳健的货币政策要从过去较为宽松的货币信贷条件向常态回规。因此,稳健货币政策要取得预期效果,必须与其他宏观政策相互协调,把握好力度。迫切需要加深对货币及其相关配套政策的再认识,以适应当前不断变化的宏观经济形势。

(一)实施稳健货币政策,必须发挥信贷政策的特殊作用。稳健货币政策是通过中央银行运用各种政策工具调节货币供应量,影响利率及经济中的信贷供应程度来间接影响总需求,以达到总需求与总供给平衡,进而实现稳定币值、物价和控制通货膨胀的最终目标。信贷政策则是按照扶优限劣的原则,以实现信贷投放结构不断优化,促进经济结构调整、科技进步、社会资源优化配置为主要目标。然而,两个政策既有联系又有区别,它们是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关系。从调控内容和目标看,货币政策主要着眼于调控总量,通过运用利率、汇率、公开市场操作等政策性工具借助市场平台调节货币供应量和信贷总规模,促进社会总供求大体平衡,从而保证币值、物价稳定、抑制通胀。信贷政策主要着眼于解决结构问题,通过引导信贷投向,调整信贷结构,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区域经济协调发展。从调节手段看,货币政策调节工具更市场化一些。而信贷政策的有效实施,不仅要依靠经济手段和法律手段,必要时还须借助行政手段的调控措施。货币与信贷政策的紧密关系,决定了当前我国在间接融资占绝对比例的融资格局下,信贷资金的结构配置和使用效率很大程度上决定着社会资金配置结构和运行效率。因此,信贷政策的实施效果,极大影响着货币政策的有效性,对于疏通货币政策传导渠道,提高稳健货币政策效果发挥着积极促进作用。所以,在实施稳健货币政策背景下,要正确处理好稳健货币政策与信贷政策的辩证关系,不仅要运用稳健货币政策去管理通货膨胀,更要擅于运用信贷政策来调解产业结构,积极主动发挥信贷政策的特殊作用,进而实现稳健货币政策目标。

(二)实施稳健货币政策,必须以优化信贷结构为核心。2011年稳健货币政策内涵为,“增强金融调控的针对性、灵活性、有效性,把稳定价格总水平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要按照总体稳健、调节有度、结构优化的要求,综合运用多种货币政策工具,把好流动性这个总闸门,引导货币信贷向常态回归,实现合理适度增长。要把信贷资金更多投向实体经济特别是“三农”和中小企业,促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要健全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提高直接融资比重,保持社会融资总量的合理规模。要进一步完善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保持人民币汇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的基本稳定”。其中信贷结构优化是核心要件。只有切实调整信贷结构,严格控制高污染、高能耗以及产能过剩行业等国家产业政策和信贷政策限制领域的信贷,大力增加国家产业发展的重点领域和经济社会发展薄弱环节的信贷支持,才能在控制信贷规模的同时,确保经济社会发展的合理信贷需要,才能真正确保信贷总量适度,也才能真正有效地防控金融风险。只有对不同的部门实施差别化的信贷结构调整,才能避免稳健货币政策在传导过程中偏离目标,从而保证稳健货币政策的执行效果。在落实稳健货币政策时,对于过度投资、投资低效、风险较大的部门,比如高耗能行业、投机性房地产需求等,人民银行和银行监管部门要通过各种工具和手段,抑制商业银行贷款投放。对于战略性产业、经济中薄弱环节,比如低碳经济、民营经济和农业,则要引导商业银行加大信贷支持。

(三)实施稳健货币政策,必须保持宏观政策相对稳定。2008年以来的两年多时间内,我国的宏观经济政策经历了前所未有的大起大落。2008年上半年为防止过热实行了从紧缩货币政策,随着8月份金融危机全面爆发,财政、货币政策转为极度宽松,宏观刺激政策持续了大约一年之后,2009年保增长的目标得以实现。到2010年,随着世界经济逐步复苏和我国经济回升向好的势头不断巩固,国内出现了通货预期强化和通胀压力上升的苗头,宏观政策开始逐步收紧,转以抑制潜在的过热风险,货币政策也由适度宽松调整为稳健货币政策。以上宏观政策的不断变化,虽然是应对宏观经济形势不断变化的需要,同时却加重了各方面政策执行的难度。在当前通货预期强化和通胀压力上升下,宏观政策当然要因时而动,但更应该保持相对稳定。要从长远的视角来观察我国的问题,摸清我国的实际情况,兼顾眼前与长远,才能够作出比较准确的判断,才不会出现频繁的、过度化的政策调控。尤其是对一些战略性问题,更要从长计议,探索出一套适应我国国情的、持续的、相对稳定的稳健货币政策。

(四)实施稳健货币政策,必须有宏观政策部门主动配合。实施稳健货币政策特别是优化信贷结构,需要差别化金融调控工具和监管、财政、税务、产业多部门的协调配合。人民银行可以通过差别化的法定存款准备金率、定向票据、再贴现、公开市场操作等工具,选择性地放松或收紧商业银行贷款的资本约束和流动性约束,以此引导商业银行的信贷行为。

银行业监管部门要主动协调货币政策目标和监管目标,灵活使用监管工具。在金融结构调整体系中,银行监管作为商业银行贯彻执行中央银行货币政策调整的一个重要外部环节,其职能不仅要在事中和事后发现纰漏和纠正错误,还应在事前有效配合稳健货币政策,积极发挥约束和导向作用。

二、货币政策转变后基层银行经营的主要特点及中小企业面临的新困难

(一)基层银行经营的主要特点。从2010年四季度至今,央行已四次上调存款准备金率并三次加息,加快了货币政策回归稳健步伐。随着宏观调控力度的逐步加大,主要银行经营及风险管理政策出现调整,引发基层行经营呈现出新的特点:一是营运资金较紧,揽存压力加大。稳健货币政策背景下的信贷规模适度控制、存款准备金率上调、加息和通胀预期,使银行面临信贷规模下降和利润空间收缩的压力,不得不调整业务结构,寻求新的收入和资金来源。2010年10月以来,央行五次提高存款准备金率,法定存款准备金率的不断调高,主要银行系统内部资金集中的力度也在加大,基层分支机构的流动性收缩来得更快、更猛。目前我国负利率的问题依然存在。在负利率导致的社会储蓄意愿低迷的情况下,仅维持现有存贷比,银行就要付出更多的揽存努力。导致部分银行不断推出带有明显存款性质的各类理财产品,通过基层行吸引市场资金,缓解银根抽紧后可能面临的流动性困难。二是信贷规模压缩,额度控制加强。2010年12月以来,国家实施了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各银行机构总行普遍对授信规模和信贷增速实施了一定控制,由此导致部分银行分支机构前期签订的一些授信协议、承诺难以按原有额度、期限、利率等条件兑现。2010年底开始,各大型银行已普遍开始收紧信贷,进入今年年初,规模从紧趋势显现。信贷规模收紧,银企博弈格局发生变化,根据借款企业综合贡献状况采取差别化的信贷政策,原先的非核心客户、边缘客户将面临“被压缩”、“被清退”的局面。另一方面,基于银行发展战略、风险防控的角度考虑,将紧缺的信贷资源主要投向于目标核心客户、大规模集团型企业,并且要求借款企业落实足值的不动产抵押,提供与贷款规模相匹配的资产支持,进一步推高了信贷政策的准入门槛,原先游离于信贷准入政策边缘的借款企业将会面临“出局”的尴尬境地。信贷规模的收缩导致借款人甚至部分重点优质中、小企业客户的信贷需求较难满足。三是市场转向卖方,信贷门槛抬升。信贷规模控制,使信贷资金成为市场稀缺资源,银行在贷款风险定价中处于有利地位,在客户选择上得以实行更严格的行业限制、更高的担保条件、更高的利率以及更多附加条件,有的贷款品种利率不断上浮仍然供不应求,贷款定价中的额度溢价飙升迅猛。信贷市场转向卖方,一方面给银行带来了超额收益,另一方面也为银行调整客户机构,筛选优质客户,特别是发现有增长潜力的中小企业客户创造了条件,对促进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优化以有效利用信贷资源配置,弥补因规模受控可能带来的收益减少产生重要影响。四是管理面临压力,潜在风险滋生。随着货币政策从适度宽松转向稳健,银行信贷规模收缩,使银行经营管理面临更多不确定性,对风险管理提出了新的挑战。面对目前国际国内形势的复杂多变,各类风险交织的情况下,任一风险应对、处置不力,都可能影响银行形象和声誉,引发声誉风险。此外,在难以正常融资的情况下,由于借款人的资金需求难以适时得到持续满足,在信贷宽松条件下长期依靠借新还旧和滚动贷款维持经营资金链正常运转的个人和公司客户可能面临资金断链的风险。部分资金链紧张的企业很可能铤而走险,利用银行漏洞获取资金。而一旦发生案件极易使公众对银行管理能力产生怀疑,动摇市场信心,引发声誉风险。

(二)中小企业面临的新困难。我国货币政策由适度宽松转为稳健后,中小企业将面临三方面的困难:一是供求矛盾加剧,中小企业获取贷款难度增加。总量规模收紧,信贷资金供求缺口扩大已成不争事实。值得关注的是,贷款规模收缩比例在大、中、小型企业之间存在明显的差异性。基于风险、收益、成本等方面考虑,银行往往采取“保大压小”的结构调整策略,使得中小企业获取贷款的难度增加。多数中小企业面临贷款难、资金保障压力大的同时,还面临招收员工难、原材料涨价、汇率波动大等困境,“大单、长单”的接收意愿下降,经营导向趋于短期化、投机化,将对制造、外贸等实体产业产生深远影响。二是融资成本上升,中小企业财务压力明显加大。信贷供求关系偏紧导致借贷利率走高,民间借贷利率进一步上升。银行短期贷款基准利率上升,中小企业贷款利率上浮已呈常态化,个别贷款甚至上浮幅度更大。利率上浮的贷款品种主要集中于与中小企业高度关联的个人经营贷款、小企业贷款等品种,广大中小企业成为融资成本上升的“聚焦点”、“重灾区”,成为货币政策转向、贷款规模收紧形势下的主要“被调控对象”,与政策基调相违背。多数中小企业财务实力弱、盈利空间小,难以承受长期的高息成本,容易出现资金链断裂和案件风险。

三是融资压力传导,行业中游企业将面临更大的资金压力。规模收紧下,行业上游企业基于市场优势地位,以延期付款方式,将财务成本转嫁至中游企业。处于行业下游的中小企业基于目前的融资困境,也通过原材料、配件等供销渠道向中游核心企业传导融资压力,致使行业中游企业面临上、下游企业的双重资金压力。

三、货币政策转变后基层银行应对策略

(一)把握实施稳健货币政策的宏观政策取向。2010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2011年宏观经济政策要积极稳健、审慎灵活,重点是更加积极稳妥地处理好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调整经济结构、管理通胀预期的关系,加快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把稳定价格总水平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切实增强经济发展的协调性、可持续性和内生动力”。宏观经济政策是建立在对我国基本国情准确判断后提出的,应当认真贯彻落实。一是实施稳健货币政策的宏观政策取向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中国是一个发展中的大国,经济、社会、文化、民生以及快速发展的工业化、城镇化进程,都需要大量建设资金,在间接融资占绝对比例的融资格局下,实施稳健的货币政策就显得非常重要。面对地方政府难以抑制的发展冲动,以及全面完成节能减排、房地产调控、清理地方融资平台贷款和淘汰落后产能等任务,只有实施严格的信贷政策,才能规范信贷投向,优化信贷结构,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对于不符合国家政策支持方向、产能过剩的行业尽管其有信贷资金需求,银行要执行严格的信贷政策,在信贷上予以控制,积极主动配合国家宏观政策,严格控制“两高”行业和产能过剩行业的贷款。二是坚持信贷政策和有效监管相结合。实施稳健货币政策的宏观政策取向,是巧妙运用“看的见的手”和“看不见的手”进行宏观调控的具体体现。几年来,作为一只“看不见的手”的货币政策承担了太多职能,包括总量调控和结构调整的职能。然而,由于货币政策传导机制不畅通、市场主体不健全、政府管理经济目标考核不科学,尤其是缺乏像信贷政策这样一只比较严格的“看的见的手”的积极配合,常常出现一“松”就乱、一“紧”就死的局面。这说明严格的信贷政策和有效监管,是实施稳健货币政策真正的关键,否则,政策设想再美好,实施起来可能只会是徒劳,一定程度上信贷政策和有效监管的成效决定货币政策执行的成效。所以,要改变过去单向调控货币供求的方式,巧妙运用“看的见的手”和“看不见的手”进行宏观调控,消除由于过紧或过松对经济产生的消极影响,确保2011年的银行信贷增长恢复到平常水平又不对经济增长造成负面影响。

(二)为基层银行执行稳健货币政策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一是政府部门要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完善担保机制,建议各级政府按照中小企业上缴税收的一定比例计提专项资金,注入政策性担保公司,补充“临时还贷扶持基金”,形成以“担保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税收增加—担保增强”主线的循环互动机制。控制融资成本,在推进财政贴息制度基础上,建议人行对中小企业贷款的上浮幅度作适当限制,防止宏观调控政策“误伤”中小企业。加强财政扶持,加大中小企业贷款利息收入的税收减免力度,强化差异化核销政策,进一步调动银行信贷支持的积极性。深化信用体系建设,整合中小企业在人行、工商、税务、司法机关的各类信息,实现信息共享,加大违约成本,优化区域金融环境。二是加大监管推进力度。加强监管引领,促使银行及时转变思想理念,提高发展小企业贷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加大考核力度,将中小企业贷款发展要求纳入监管考核体系,考核结果与监管评级、准入审批、检查频率等管理措施相挂钩,进一步增强监管激励效果;强化集中度风险监管,进一步加强大户贷款、集团授信监管,加大违规贷款、超限额贷款的处罚力度,纠正银行“垒大户、傍大款”的不当倾向;加强舆论引导,持续开展“送金融知识下乡”活动,帮助中小企业主增强信用意识,全面了解信贷政策,落实诚实申贷、用贷原则,为中小企业贷款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三是中小企业要强化“自主管理”能力,提高经营管理水平。中小企业贷款持续、快速、稳定发展需要银企双方共同努力。当前环境下,中小企业要围绕“提升自主管理能力”,着重做好两个层面的工作。一方面,要摆正经营发展理念。坚持长期稳健经营理念,加强融资风险管理,配合银行落实贷款新规,以实际行动体现企业方面的合规意识、诚信意识、合作意识,增强银行支持的信心。另一方面,要提高内部管理水平。优化产供销运营体系,规范财务核算制度,加强账户和资金往来管理,完善经营管理信息的披露机制,尽快扭转信息不对称的现状。严格做到三个“不”,即:不提供虚假报表蒙蔽银行,不利用关联交易套取贷款、不利用同名划转挪用资金,增强银企合作的基础。

(三)基层银行要尽快适应货币政策调整的要求。针对货币政策转向条件下基层银行经营活动的特点,各上级行和银行监管部门必须保持高度关注,帮助基层行尽可能平稳地适应货币政策调整的要求,在新的货币政策条件下平稳健康运行。

一是增加商业银行内部规模调度的弹性。要在统一规模和资金调度的框架下,更多地运用经济资本占用考核等更具有弹性和灵活性的考核与调控手段,根据不同机构和地区经济及银行业务发展情况,总量从紧下,分层、分区系统内调控把握信贷投放节奏和力度,防止银行系统内部规模管理“一刀切”给基层行资金运营管理和正常信贷业务活动带来严重不良影响。二是用好卖方市场下银行信贷结构优化的机遇。各级银行要抓住信贷额度阶段性趋紧的机遇,重点支持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和新能源汽车七个产业,重点满足符合产业和信贷政策导向、综合收益好、忠诚度高的客户的合理需求,重点支持中小企业,对中小企业贷款规模实行专项管理、单独控制,以权限下放、单列考核为重点,大胆尝试供应链融资、小额保证保险贷款等新型融资模式。会同有关政府部门打通存货、知识产权、特许经营权抵质押业务运行链条,加大担保方式创新力度为中小企业贷款平稳、较快发展提供资源保障。同时,对存在潜在风险和重点调控行业的存量客户,认真研究制定清收和退出计划,以此缓解增量计划不足的矛盾,加大平台贷款、集团客户和房地产贷款的管控力度,加大不良贷款清退力度,腾出资源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和用于补充小企业贷款规模。三是适时开拓新的利润增长渠道。信贷规模的严格控制对基层银行主要依靠利息收入的发展模式形成了较大的挑战。要维持近年来利润快速增长的势头,必须加快基层行的金融创新步伐,根据当地金融服务的实际需求推出更多的、新的金融产品,大力发展涵盖企业和个人的理财、基金、国内信用证、国际结算等资本占用较少,收益水平较高的中间业务,提高产品渗透度,用多样化的金融服务代替单一的信贷支持,推进收入多元化,缓解宏观调控对银行盈利水平的冲击。

(四)执行稳健货币政策基层银行需防控声誉风险。稳健货币政策下使银行面临信贷规模下降和利润空间收缩的压力,不得不调整业务结构,寻求新的收入和资金来源。这一过程中,若营销宣传不规范、信息披露不充分、消费者利益保护不到位,极易引发声誉风险。为此,银行要适应货币政策调整的要求,加强声誉风险管理。一是完善声誉风险管控体系。银行要把加强声誉风险管理提高到战略高度,纳入全面风险管理体系,统筹加以考虑,科学制定商业银行声誉的战略规划和行动方案。建立健全声誉管理机构,完善声誉风险管理机制与流程,适时、全面监测银行声誉状况,提升声誉风险管理水平。加强声誉风险文化建设,强化全员声誉风险意识,提升风险应对能力,营造声誉风险管理的良好氛围。二是强化市场纪律的自我约束。坚持诚信经营原则,进一步完善服务程序公示制度,诚实、正确介绍服务产品,审慎做出授信承诺和实施授信行为,出现确实无法实现服务承诺情况时,应给予满意、诚恳的答复,避免因盲目承诺难以兑现而产生的声誉风险。注重互利互惠、长远发展,合理简化服务程序,整合收费项目,减少短期行为,并充分履行对金融消费者的告知义务,充分尊重消费者的消费意愿。完善客户关系管理,完善客户投诉处理工作机制,及时向利益受到损害的消费者提供便捷、快速的协商渠道,防止消费者极端行为,避免负面舆情。三是加强合规管理。以强化合规建设为依托,进一步完善合规风险管理机制,有效识别、监测、评估、报告合规风险,从而提高合规管理和业务规范化水平,有效避免声誉风险。四是加大舆论引导力度。加强舆情监测,关注并及时引导正确的公众舆论。加强与各类新闻媒体的沟通,积极回应媒体,引导媒体客观公正地报道事件,避免误导公众。

参考文献

1 胡晓炼,关于准确理解和实施稳健货币政策的建议[J],当代金融家杂志2011.02

2 谷秀军,实施稳健货币政策,着力提高针对性灵活性有效性[N],金融时报201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