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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生产安全工作总结

农业生产安全工作总结

农业生产安全工作总结范文第1篇

 

2018年,全市农业安全生产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农业厅和市安委会的业务指导下,以党的精神为指导,坚持安全发展、科学发展,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和《安全生产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立足事故防范,通过开展“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六项”行动”、 “安全生产月”等活动,加大宣传,突出重点,强化监管,着力隐患整改,狠抓农业行业打非治违。通过全市各级农业部门共同努力,我市农业安全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现将上半年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农业安全生产基本情况

2018年1-6月年我市农业安全生产总体形势平稳向好,农机、危化品类农药、渔政船舶、国债沼气、农产品质量、畜禽养殖和消防用车安全等农业安全生产相关行业均未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各项安全生产指标均控制在省市下达指标之内,这与全市各级各相关部门的扎实工作密不可分。

(一)认真落实《2018年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强化农业系统安全责任体系建设。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与我局签订的《2017年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内容,切实抓好农业安全生产工作,全市各级农业部门均成立了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以及相关科室、站所负责人为成员的农业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建立完善了“一岗双责、党政同责”的安全生产领导责任制度。一是市局苏雁鸿局长与市农业局各个副局长和县市农业局长、局直单位负责人分别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书》;二是农业安全生产各相关行业部门也逐级落实目标责任,市农机监理系统市、县、乡三级农机安全监理机构按照“纵向到底、横向到边、重心下沉、防线前移、不留死角”的监管要求,签订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责任书118份,与机手签订《农机道路交通安全保证书》或《承诺书》4512份。市渔政系统与13个县市签订了《2018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责任书》,各县市渔业主部门采取各种形式,县(市)、乡镇、企业、船主逐级签订了渔业安全生产责任书316份。农药监管系统与农药经营户签订《农药安全目标责任书》,签订率达到100%,将农业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落实到最基层。

(二)加强学习,及时安排布置各个重要节点的安全生产工作

一是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各级单位政府和安委会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和部署,市农业局党组每季度听取一次局安全办对上一季度的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并在党组会上认真组织学习安全生产有关会议精神,集中学习了《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市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安全法》和《云南省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文件和法律法规。同时,局安全办每个月定期组织局属单位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例会,研究分析部署安全生产工作,学习安全生产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

二是认真做好春节和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安排部署。根据部门职能职责,我局春季前印发了《关于做好春节放假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和《关于认真贯彻落实省安委会关于全省两会期间和春节期间安全生产情况通报的通知》、《市农业局转发市安委会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重要批示精神切实抓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并转发了市安委会关于春节期间道路交通安全、市政府办关于做好春节期间和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等一系列文件,要求全市各级农业部门要高度重视春节和全国、全省两会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做好自查,及时整改,确保不出现重大农业安全事故。

三是按照市委市、市政府和市安委会关于做好汛期工作的有关会议、文件精神,我局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分析了今年汛期全市农业安全生产面临的形势,起草下发了《关于切实做好2018年汛期农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和《市农业局关于做好强降雨天气应对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全市农业系统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健全机制,做好防范。同时积极与气象部门紧密沟通,及时掌握汛情和气象信息,加强对自然灾害的应对工作,确保安全平稳度过汛期。

四是严格执行领导在岗带班、专人值班值守制度,春节、清明、五一、端午等节日节期间,进一步加强了值班人员的责任意识,确保遇有紧急情况或突发事件发生,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处置,同时及时上报,要求各单位干部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通讯工具要24小时处于开机状态,畅通信息报送渠道,确保信息及时准确上报,确需外出的必须上报局审批;认真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应急防范,切实落实突发安全事故处置的组织机构、应急力量。

(三)强化安全宣传,抓好安全生产月活动

我局根据市安委会的有关要求,积极开展第17个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紧紧围绕“生命至上,安全发展”的活动主题,积极谋划、认真部署,强化安全意识,营造安全生产氛围,保障生产作业安全,务求活动取得实效。一是制定了《市农业局2018年安全产月活动实施方案》,在宣传教育、规范管理、执法监控和从严治理上狠下功夫,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二是为确保农业“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组织实施,市农业局成立了分管副局长任组长,局相关科室和局属部门为成员的农业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农机科,负责活动月各项工作的具体部署、安排、检查和考核。并要求各县市农业局和市级农机、渔政、农药、农环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要设立相应机构加强组织领导;三深入开展宣传教育活动。为促进安全生产意识深入人心,确保农业安全生产态势平稳,全市各级农业部门通过粘贴发放宣传资料、出动宣传车辆、悬挂粘贴宣传标语和宣传图片、开展安全知识“五进”和组织职工参加全省安全知识网络竞赛等形式,大力宣传农机作业安全、危化品类农药使用安全、渔船作业安全和国债沼气项目安全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安全保障技术措施。截至6月30日,全市农业系统累计张贴安全招贴画860幅、制作宣传展板121块、出动宣传车131车次、悬挂宣传标语条幅85个,组织安全生产知识“五进”活动51次、进入企业、个体户、农户、渔船等单位115个、赠送各种安全宣传资料25211份(本)、帮助企业、乡村、渔船农机农药经营户排查隐患33个。三是积极参与6.16安全生产咨询日活动。市县两级农业部门共计组织114名工作人员参加各地安全生产咨询日活动,紧紧围绕“生命至上、安全发展”这个活动主题,就农机、农药、渔政、沼气、农产品质量、兽医安全、动物检疫检验安全等7个方面的安全生产知识开展了宣讲咨询。6月16日,市农业局在南湖广场现场设立了咨询台,分别立足本部门职能向广大群众提供农业安全生产方面的咨询服务。四是结合安全生产月。市农业局在六月下旬在全市开展了上半年农业安全生产、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督查暨工作,由局安全办从有关科室部门抽调人员,组成2个个安全生产督察组,由市农业局分管相关工作的副局为组长,深入县市开展安全生产督查工作。

(四)精心组织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演练活动

为检验当前我市农业部门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可靠性和可操作性,锻炼应急处置队伍的事故处理能力,我市各级农业安全生产责任部门精心组织了一系列的农业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演练活动。截至6月30日,全市农业部门共计开展安全事故应急演练活动6次,其中:开展危化品农药安全事故应急演练1次;开展消防安全应急演练5次。通过应急演练,农业安全生产工作人员对农业安全生产事故的防范意识进一步增强,农业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能力得到进一步提高,为今后我市农业安全生产工作有序开展夯实了人防和技防基础。

(五)加强行业监管

农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和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一直以来是我市农业安全生产的重点工作,今年1-6月,农业系统各级部门投入大量人力、物力,将安全生产大检查和打非治违工作纳入部门行业监管,长期化、常态化开展,结合监管部门执法特点,对农机作业、农药经营使用和杀鼠剂经营、渔业捕捞、沼气安全等相关行业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和打非治违专项整治执法行动,取得了明显成效。

1.农业机械监管。一是严格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注册登记业务。严格贯彻执行农业部《拖拉机登记规定》(农业部第43号令),坚持人、机、证三齐全,做到“五见”:见车、见驾驶员、见发票、见合格证、见有效保险单,按标准逐台检验。上半年,全市拖拉机应检数13842台,全市共年检拖拉机4669台(统计至6月底),检验率达33.7%,目前,年检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中。二是严格农机驾驶操作人员管理。全市各农机培训站(校)按照《拖拉机驾驶培训管理办法》(农业部第41号令),认真制定培训教学计划,按全国统一的农机培训大纲施教,健全建立教练员、教练机工作台账资料,抓好教学及安全教育管理。目前全市拖拉机累计在册数44054台;上半年共注册登记拖拉机50台,注销11台。拖拉机驾驶人累计在册数39627人;上半年共培训拖拉机驾驶员546人,申领驾驶证372人,到期审验换证 758人,注销驾驶证5本。三是加大变形拖拉机专项整治工作力度。全市按照全省开展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工作的统一安排和要求,高度重视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工作,成立了以市农业局副局长陈宏伟为组长,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分管农村道路交通的副支队长和市安监局联系道路交通工作的领导担任副组长,相关科室、单位人员为成员的专项整治行动小组,市农业局、公安局、安监局联合研究制定并下发了《市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红农机[2017]3号),开展为期半年的专项整治。县市、乡镇已结合实际,制定专项整治方案,成立了领导小组,明确了工作任务和措施。通过狠抓变型拖拉机的安全源头管理,强化与公安交警部门联合执法和路面管控,严查严处变型拖拉机违法行为,促进了变型拖拉机的安全监管。四是结合变拖专项整治工作,我局按照市交安办的有关通知精神,挂钩弥勒推丘工作,到弥勒就推丘工作进行了调研,并形成了书面材料。

2.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一是严格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场检查。市、县植保、农环、水产、种子、农业综合执法等部门的执法人员,结合农资打假、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及各种专项行动,联合到集贸市场、经营单位(户),对农(渔)药、农用物资等进行定期、不定期的市场检查,严厉查处无证经营、无证养殖、打击销售假劣农(渔)药、假劣种子、化肥的行为,重点打击销售、使用剧毒鼠药毒鼠强、氟乙酰胺以及甲胺磷等五种高毒农药、违禁渔药的违法行为。对全年30000个快速检任务进行了分解到并按计划要求各县市开展监测工作,1-6月份,检测蔬菜水果24251个,超标187个,合格率99.23%;开展种植业例行监测,监测样品149个,合格率100%。监督抽查抽取样品57个,样品正在检测中;畜产品例行监测抽样品80批次,超标2批次,合格率 98.75 %,监督抽查抽取样品404批次,样品正在检测中;风险评估抽取畜禽样品36批次,样品正在检测中。

3.农药监督管理。一是做好农药抽样调查工作,按照云南省农业厅要求,组织力量对石屏、元阳、泸西三个县农药市场在销农药实施抽样检查,到2018年6月30日止已完成20个例行抽查样品、10个专项抽查样品的抽查送检工作;二是做好农药使用量的调查、统计、汇总及分析工作;三是做好农药经营人员素质提升及农药“减量工程”等相关知识培训;四是做好安全生产及其他资料台账的收集、整理、总结完备。截止目前,农药使用量预计3000吨,全市累计出动执法人员1111人次,车辆231辆次,检查整顿市场231个(次),检查农药经营门市1725个(次),查处无证经营农药门市7户,查获假、劣农药946kg,共计查处农药违法案件12件,处罚款4.757万元。举办农药经营培训11期1010人次。

4.渔业船舶监管。为确保我市渔业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工作工作有序、有力开展,市船检分局按照相关要求,认真组织我市各县市开展汛期渔业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工作,严格执行“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标准,进一步规范安渔业安全生产法治秩序,大幅减少因非法违法行为造成的事故,促进我市渔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一是认真做好渔船登记检验工作,所有登记在册的渔船都按照渔船证书“三证合一”改革的要求建立了渔船档案,核发了渔船登记证书和渔船检验证书,做到一船二档(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二是认真开展了“渔业安全生产大检查”、“水产品质量检查”专项行动、“渔业安全生产隐患整治行动”等专项工作,累计组织检查组97个、出动执法人员327人次,针对渔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渔船、养殖企业(规模养殖户)等进行检查,检查渔船216艘次,发现安全隐患5件(少数渔船配备了救生衣却未穿救生衣作业的、渔船长期不用生锈的、网箱固定不坚固的,已当场责令整改);检查水产养殖企业132个次,水产养殖户456户次,未发现安全隐患。

5.国债沼气隐患排查。市、县农环部门组织人员加强对国债沼气项目涉及的沼气池和供气管道的隐患排查力度,并对沼气户建设、使用、维护等各项工作和措施进行专项检查,对不能使用、产气不正常、管路漏气和安装不规范等问题进行整治,确保使用安全。上半年,全市共出动车辆53余台次,出动人员157余人次,检查户用沼气、大型沼气、联户沼气1011个,发现并整改问题99个,包括沼气输气管存在乱搭、乱排,离火源近等安全隐患,通过现场指导进行了整改,确保了沼气使用安全。

6.做好畜禽产品检疫工作。动监部门今年上半年在全市143个畜禽定点屠宰场(点)共实施屠宰检疫动物108.16万头(只),其中猪36.94万头,牛羊6.67万头,禽类64.55万只;检出病害动物猪1080头(只),其中猪713头、牛羊6头只、禽类361只;检疫证明回收猪31.09万张、牛羊3.66万张、禽类18.67万张;检疫达率100%。。生猪定点屠宰场所有检出病害动物及动物产品均按相关规定监督货主或厂方全部进行无害化处理,其中深埋猪(染病动物):27头;肉类(有害产品)共64.3165吨:深埋25.1665吨、化制4.05吨、焚烧34.83吨、发酵0.27吨。病畜无害化处理率100%。今年上半年未出现肉食品安全事件。

7.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按照年初确定的安全生产执法检查计划,结合电气火灾专项整治市农业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分别于1月初和至6月中旬两次对市农业局机关和各事业单位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主要针对消防器材质量、防火重点区域、电路电线布局等方面存在的隐患,对局机关和局各事业单位共计20处办公场所、19处宿舍区、16个仓库、3个厂房、14处出租屋和9个其他场所进行了检查。通过检查,对灭火器过期或压力不足、电路电线排布杂乱、电源插座老化、仓库电力线路排布、仓库、厂房老化陈旧、楼梯间堆放杂物等隐患进行了整改,及时更换老化过期的灭火器。

(六)强化应急值守

一是建立节假日值班制度,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带班,安全生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24小时手机开机,确保安全事故信息能够第一时间报送到局领导和市安委会,严格按照安全生产信息报送制度规定,及时、准确向市安委办填报监管行业领域内各类安全生产信息。二是在市农业信息网和市农业安全生产公众信息平台上公布安全生产热线电话,为群众咨询安全生产资讯,报告安全生产事故开辟一条新渠道。

二、农业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

一是农业安全生产监管力量薄弱

我市农业安全生产工作人员编制复杂,有行政编制、事业编制,人员属于各行业单位,专职安全监管人员少,执法人员法律专业人员的比例更少,严重制约了农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序推进。

二是农业安全生产投入严重不足

全市大部分县市包括市级的农业安全生产工作经费均未列入本级预算,只能依靠各级农业部门自身调配少量经费予以支撑,无法全面保障。由于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监管设备陈旧落后、监管执法行动开展困难,极大地阻碍了全市农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正常有序推进。同时,部分县市局领导对农业安全生产工作关注不够,支持不足,个别县市的农机监理部门、行政执法大队等安全生产相关单位只有1-2个人,面对日益繁重的工作任务,投入不足已经成为阻碍农业安全生产工作顺利推进的最大障碍。

三、下半年工作计划

一是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积极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办和市安委会安排布置的各项工作,确保农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是继续开展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打非治违行动;

三是继续开展无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县(市)创建活动;

四是继续切实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活动;

五是继续抓好汛期农业安全生产工作;

六是配合参与“道路交通安全月”、“11·9消防安全宣传日”系列活动,认真制定活动方案,加大资金、人员和装备投入;

农业生产安全工作总结范文第2篇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国发〔*〕5号),切实提高农民工特别是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等高危行业农民工自我安全保护的意识和能力,有效保障农民工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全国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现就加强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农民工是我国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中涌现出的一支新型劳动大军,是推动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为我国农村发展、城市繁荣和现代化建设做出了重要贡献。但是,由于多种原因,造成当前农民工整体文化素质较低,安全意识淡漠,缺乏必要的安全知识和自我防范能力,给安全生产带来很大压力。据统计,近几年发生的生产安全伤亡事故,90%以上是由于人的不安全行为造成的,80%以上发生在农民工比较集中的小企业;每年职业伤害、职业病新发病例和死亡人员中,半数以上是农民工。因此,加强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已经成为当前解决农民工问题、保护农民工根本利益和促进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的一项紧迫任务。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各单位一定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力措施,切实抓出实效。

二、明确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基本原则

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思想,坚持“安全发展”指导原则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以全面提高农民工安全素质为目标,以预防和减少各类伤亡事故、保护农民工职业安全健康权益为目的,落实责任,规范管理,提高质量,加大农民工特别是高危行业农民工的安全生产培训力度,为促进全国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提供可靠保障。

工作目标:到2010年,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制度体系更加完善;有关部门协调配合、企业自主负责的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机制初步形成;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师资、教材建设进一步加强,培训质量显著提高;广大农民工自我安全保护的意识和能力明显增强。

基本原则:坚持以人为本,依法培训;统一规划,分级(或分工)实施;政府监管,企业落实;全员培训,突出重点;按需施教,注重实效。

三、按照职责分工,落实培训责任

各级安全生产监管、煤矿安全监察部门(以下简称安全监管监察部门)要把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纳入安全生产和安全生产培训的总体规划中,明确目标,制定措施,加强监督检查,重点做好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农民工的安全生产培训工作。

各级教育部门要全面落实农村九年制义务教育,在义务教育中开展安全知识教育;要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在职业教育相关专业中增加安全生产方面的内容,鼓励有条件的职业院校增设安全相关专业,扩大招生规模。在农民工特别是高危行业农民工集中的地方,确定一批职业院校开展农民工的安全生产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在职业院校、成人学校开展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中,增加安全生产知识的内容。

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加强对农民工培训工作的指导,把安全生产常识作为重要培训内容,编入职业技能培训大纲和培训教材、教案中,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将高危行业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列入农民工技能提升培训计划。加强劳动保障监察,督促用人单位落实职业资格证书制度。

各级建设部门要在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安全质量标准化工地建设、劳动合同规范、建筑工人教育培训等工作中,把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作为重要内容,统筹考虑,同步落实,协调推进。

各级农业部门要把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作为提高农民工综合素质、促进安全致富的重要措施,在实施阳光工程、蓝色证书工程、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中,增加安全生产相关知识。

各级工会组织要结合贯彻《工会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监督、协助用人单位做好农民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特别是督促企业落实厂(矿)、车间、班组三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结合“安康杯”竞赛,在农民工中广泛开展群众性的安全文化活动,普及安全生产基本知识。

企业是安全生产培训的责任主体。要加强对职工特别是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的组织管理,按照《安全生产法》及《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培训规定》(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培训制度,把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纳入企业年度工作计划,积极组织或选送农民工参加有关培训,并保证本企业安全生产培训所需资金。

四、完善法规制度,推进依法培训

加强培训法规建设。各地有关部门要按照《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要求,根据《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抓紧制定和完善农民工特别是高危行业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的相关规章制度,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本地区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工作。

制定培训大纲和考核标准。安全监管总局要抓紧制定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大纲和考核标准;建设部要结合实际,制定建筑行业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大纲和考核标准。

建立培训考核制度。各省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建设部门要按照考核标准,根据行业特点、岗位要求和农民工文化水平,建立考试题库。各企业和培训机构要对参加培训的农民工进行严格考核,对考核合格者,颁发安全生产培训合格证书。对获得安全生产培训合格证书的农民工,企业应优先聘用;对高危企业农民工,未经培训或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不得上岗作业。

建立培训档案制度。各企业要建立经本企业、培训机构和农民工签名的培训档案,真实记录培训、考核等情况。各地有关部门要及时对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情况进行登记,并将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情况纳入本地区农民工信息统计范围。

五、严格培训要求,确保培训效果

明确培训内容。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的主要内容包括: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基本常识;安全生产操作规程;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的权利和义务;事故案例分析;工作环境及危险因素分析;危险源和隐患辨识;个人防险、避灾、自救方法;事故现场紧急疏散和应急处置;安全设施和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职业病防治等。

确保培训时间。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的农民工首次岗前安全生产培训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建筑行业的农民工首次岗前安全生产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2学时,每年接受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其他行业农民工首次岗前安全生产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每年接受再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8学时。对初中以下文化程度的农民工,培训前应根据工作需要进行文化课补习。

落实培训载体。具备培训条件的企业,对农民工的安全生产培训以企业为主体进行。不具备培训条件的企业特别是中小型企业,要及时组织农民工到附近有条件、具备资质的培训机构或职业院校进行培训。各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要积极为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创造条件,对不具备培训条件的企业,可统一组织进行培训。

丰富培训形式。各企业和培训机构要结合企业生产实际,统筹安排,采取集中培训、半工半培、送教上门等形式开展教学。要针对农民工的文化水平和特点,抓好日常安全教育,开设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宣传栏,编制通俗易懂、便于消化的文字和音像资料,利用多媒体、电视、漫画等图文并茂的直观方法进行教育培训,坚持文化补习与安全生产培训相结合、针对性教育与系统知识讲解相结合、形象化培训与老工人“传、帮、带”相结合。

六、加强基础建设,强化培训保障

加强培训机构建设。安全监管监察部门要加大安全生产培训机构质量评估考核力度,对农民工培训不规范、达不到质量要求的培训机构,及时淘汰或降级;支持符合条件的职业院校和职业技能培训定点机构申报安全生产培训资质。劳动保障部门对要求承担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任务的安全生产培训机构,符合相关条件的,应当认定为职业技能培训定点机构。培训机构要加强内部建设,深化教学改革,注意引进先进的教学方法和手段,有针对性地研究和完善各高危行业农民工培训模型,增强培训效果。

提高师资队伍素质。按照规模适当、结构合理、素质优良、专兼结合、动态管理的原则,培养和优化师资队伍。有计划地组织教师开展集中培训。重视从企业和安全生产一线选聘教师,充实教学力量。

开发适用培训教材。本着少而精、管用的原则,组织编写适合农民工特点的培训教材。注重多媒体教材的研制和开发。教育部、安全监管总局和全国总工会抓紧完成《煤矿工人安全生产培训音像教材》的联合拍摄工作;安全监管总局、劳动保障部和全国总工会尽快组织编写适用于农民工的《职工安全生产知识读本》系列教材;安全监管总局抓紧开发《全国中小煤矿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多媒体教材》;建设部编写适合建筑业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的相应教材;农业部编制农民工培训读本,增加安全生产知识内容,免费发放。

七、拓宽经费渠道,加大培训投入

各地有关部门在统筹安排使用中央财政用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专项资金时,要兼顾好农民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要积极争取地方财政对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的资金支持,广泛吸纳社会赞助资金,积极筹集培训经费。

根据《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国发〔*〕16号),一般企业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1.5%足额提取教育培训经费,从业人员技术要求高、培训任务重、经济效益较好的企业可按2.5%提取,列入成本开支。要保证经费专项用于职工特别是农民工的教育培训,严禁挪作他用。

八、加强组织协调,严格监督检查

农业生产安全工作总结范文第3篇

一、总体思路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理念,围绕实现安全生产“三个零增长”总目标,以全面实施《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为主线,以提高“上牌率、检验率、持证率”为重点,扎实开展农机安全生产执法、治理、和宣教“三项行动”,切实加强农机安全生产法制体制机制、保障能力和监管队伍“三项建设”,严格依法行政,排查事故隐患,创建平安农机,提高监管能力,为农业机械化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安全保障。

二、工作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农机安全生产“三项行动”。进一步加大农机安全执法力度,使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无牌行驶、无证驾驶、酒后驾驶、超速超载、报废和脱检拖拉机上路等严重违法行为得到有效监控;进一步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促进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使农机事故得到有效遏制;进一步加大农机安全宣传教育力度,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使安全发展理念得到切实增强。通过加强农机安全生产“三项建设”,理顺农机监督管理体制,提升农机安全监管水平。2012年,全县农机安全监理“三率”水平力争提高5个百分点,确保创建市级平安农机示范村6个,确保拖拉机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控制在市农业局下达的控制指标内,不发生农业机械(道路外)死亡事故,不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拖拉机道路交通责任事故。

三、工作重点

(一)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县农机管理总站要切实履行职责,严格依法行政,认真组织开展农机安全生产执法行动,严厉打击、查处农机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严格执行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牌证有关规定,严把登记、检验、考试、发证关,坚决做到“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机车不予办证上牌,不按规定检验合格的机车不予办证上牌,未经考试或考试不合格的人员不予核发驾驶证”,杜绝违规异地发牌发证行为,同时要切实做好拖拉机报废更新工作,坚决从源头上把住安全关口。会同有关部门,严厉打击和查处农机驾驶操作人员违法载客、超速超载、无证驾驶、报废机车上路行驶、酒后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保障农机安全生产。

(二)深入开展农机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县农机管理总站要强化农机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意识,继续深入排查治理农机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重点排查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制、农机安全生产投入保障机制、农业机械驾驶操作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等建立与落实情况;排查农业机械机库棚、维修、储油等设施安全情况;排查拖拉机驾驶培训机构培训条件有无重大变化、教学管理制度正常运转、学员档案建立及教学大纲、计划等执行情况;排查农机维修站点是否证照齐全、存在超越维修等级承览维修业务及维修人员是否经过专业培训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安全生产条件是否符合农机维修业户开业条件等情况;排查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的登记、年度检验情况,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驾驶证的申领、换发、审验情况。加大力度,对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无牌行驶作业、不按时参加安全检验的现象进行整治,对驾驶操作人员无证驾驶的现象进行治理,努力提高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登记率、检验率,提高驾驶操作人员持证率,消除事故隐患。

(三)深入开展农机安全宣教行动。继续以“平安农机”建设为载体,深化“十个一”平安农机主题宣教活动,巩固和创新农机安全片组集中学习活动。结合“安全生产年”、“安全生产月”和各项整治行动,充分利用报纸、标语、广播、电视等各种媒体及“农民信箱”平台,广泛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农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农机安全宣教活动,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着力普及农机安全生产知识,努力营造农机安全生产氛围,切实增强广大农机从业人员、村民群众和农村学生的安全、法制意识。

(四)加强农机安全生产法制体制机制建设。要宣传、贯彻、落实好《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要完善县、镇乡(街道)、农机从业者三级农机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度,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要求,进一步健全责任体系,完善考核奖励机制,促使农机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落实到位。要深化“平安农机”建设,以巩固、完善、提高“平安农机”建设为着力点,要创新形式、提升质量、及时总结经验,不断把“平安农机”建设工作引向深入。要完善公安驻农机警务联络室警农协作机制,建立健全农田、场院等道路外农机安全巡查制度,强化农机安全动态监管,严防较大以上农机事故发生。进一步完善农机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落实农机事故应急处理工作责任制,及时、妥善处理较大以上农机事故,最大限度减少事故损失。

(五)加强农机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建设。要提高对农机安全监理设施和装备重要性的认识,按照《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的要求,逐步落实对农机安全技术检验设备、事故处理勘察设备、安全检查专用车辆、安全宣传教育设备、考试机具、办证大厅等设施设备的建设,努力提高农机安全监理工作的科技含量,逐步实现农机安全监理执法的标准化、程序化、科学化,不断增强农机安全生产的保障能力。

(六)加强农机安全生产监管队伍建设。农机安全监理队伍是搞好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保障。要按照农业部的《农机安全监理机构建设规范》、《农机安全监理人员管理规范》要求,不断加强农机安全监理队伍建设。规范对农机安全监理人员的管理,所有的考试员、检验员、事故处理员均要持证上岗,农机安全监理人员要加强学习培训,提高履职能力;推进政务公开,强化行风建设,实行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和责任追究制,促进农机监理作风进一步好转,树立农机监理部门良好形象;乡镇(街道)要落实农机安全监管人员,健全与农机作业组织、人员的安全生产联系制度,完善基层农机安全监管体系。

(七)加强设施农业装备安全监管工作。按照《县农业局关于开展设施农业装备安全治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组织开展好设施农业装备安全治理工作。结合“十个一”平安农机主题宣教活动,加强对设施农业装备安全的宣传;继续结合阳光工程,搭建安全操作技术培训平台,将设施农业装备操作人员作为重点培训对象,提高操作人员安全操作技能水平。乡镇(街道)农机管理人员要结合农事进村入户,对微耕机等设施农业装备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排查安全隐患,提高设施农业装备的安全生产水平。

(八)着力提高拖拉机联合收割机“三率”水平。县农机管理总站要切实做好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的牌证管理,努力提高上牌率、检验率和持证率,力争完成“三率”水平提高5个百分点目标任务。严格执行《道路交通安全法》、《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和《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相关规定,督促做好上道路拖拉机的道路交通责任强制保险工作。结合国家购机补贴政策的实施,认真落实《省拖拉机报废更新管理办法》,抓好老旧拖拉机报废工作。

四、工作步骤

(一)组织发动部署阶段(2012年5月10日前)。县农业局成立以分管局纪委书记为组长的农机“安全生产年”活动领导小组,加强对全县农机安全生产年活动的组织领导,办公室设在县农机管理总站,负责“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部署、协调、落实、督促和信息汇总工作。各乡镇(街道)要在往年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及其他专项行动基础上,按照本工作方案,结合当地实际,认真部署落实。

(二)实施阶段(2012年5月11日-11月30日)。各单位要根据各自职能,按照局的部署重点扎实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年”活动。县农机管理总站要组织、指导并督促各有关农业生产经营单位、拖拉机驾驶培训机构、农机维修站点等单位开展自查自纠,开展执法检查;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以整治拖拉机违法行为为重点的农机安全整治工作;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农机安全宣教活动。

(三)督查验收阶段(2012年12月1日-12月31日)。县农机管理总产站要做好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年”的总结,要结合农机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对各乡镇(街道)农机“安全生产年”活动各项工作进行督查验收。

农业生产安全工作总结范文第4篇

2009年,受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我国农产品加工业受到较大冲击,其中以劳动密集型、中小型、传统型受到的冲击尤甚。从总体上看,我国农产品加工的企业结构、产品结构、技术结构不合理的情况还比较严重;一些企业、一些行业原料的利用率还不够高,能源消耗还偏高,对环境的污染还偏大,加快农产品加工业结构调整势在必行。为此,就需要认真落实今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中央1号文件精神,加大创新力度,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搞好质量安全,促进结构调整,转变发展方式,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健康发展。

第一,加强要素创新力度。促进农产品加工结构调整。一是加大技术创新力度。不断推进原始创新、引进再创新、集成创新,加快科研成果向现实生产力的转化。继续搞好农产品加工技术研发体系建设,切实搞好农产品加工重大关键共性技术的筛选;并在此基础上,强化农产品加工重大关键共性技术的联合攻关力度,搞好农产品加工重大关键共性技术推广和技术对接。二是加大管理创新力度。引导企业加大企业管理力度,实现节本增效,以拓展利润空间:倡导加强行业管理,解决制约行业发展的恶性竞争问题,为农产品加工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竞争环境。三是加大人才素质创新力度。加大农产品加工企业经营管理者的培训力度,提高其现代管理水平;加大技术人才队伍的培养力度,着力提高其自主创新能力;加大职工的在职培训和职业技术开发力度,提高其操作技能。通过加大要素创新力度,实现农产品加工业由原来的以损耗资源能源劳动力资源为主转向以要素创新为主的发展轨道。

第二,注重发展战略性新型行业,促进农产品加工结构调整。从总体上看,战略性新兴行业为新能源、新材料、新产业,新能源就是清洁能源和再生能源,新材料促进产业发展的新的特殊材料,新产业就是由新技术产业化而形成的新兴行业。对农产品加工业而言,新能源就是要突出搞好生物质能源,特别是液态的燃料乙醇和生物柴油;新材料就是用普通的农产品原料生产出具有特殊性能的材料,海南的椰果集团用生物技术能够从椰子汁中制成人造皮肤和用于航天的材料等新材料,利用生物技术同样可以从农产品中提取出其他特殊材料;新产业就是新技术在农产品加工业应用所形成的新兴农产品加工产业。要十分注重发展绿色经济、低碳经济和循环经济技术在农产品加工中的应用,促进农产品加工平衡式、可持续、环境友好型的发展。要高度重视副产物综合利用技术的应用。在农产品加工过程中,会产生大量的副产物。通过对副产物的三大利用,以利于三大安全,即食品化利用可增加食物总量,有利于促进粮食安全;能源化利用可增加能源总量,有利于促进能源安全;资源化利用可减少三废排放,有利于促进生态安全。通过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提高新兴产业在农产品加工业中的比重,从而优化农产品加工产业结构。

第三,注重集群发展,促进农产品加工结构调整。加大农产品加工示范企业建设力度,引导以农产品加工骨干企业为核心,实现产加销、贸工农、产学研一体化式集群;加大农产品加工示范基地建设力度,引导农产品加工企业向加工园区、开发区和小城镇集中,从农产品加工的企业集中发展实现农产品加工的产业集群发展,并为小城镇发展和新农村建设提供产业支撑;加大东西合作力度,引导东部农产品加工企业向中西部转移,在促进区域发展中实现农产品加工企业在更大范围上的集群发展。通过引导农产品加工企业集群式发展,改善农产品加工企业的布局结构。

农业生产安全工作总结范文第5篇

为进一步消除农机事故隐患,预防和减少农机事故的发生,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促进农机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好转,根据浙江省农业厅《关于深化农机行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意见》,及市、县有关“安全生产年”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意见,结合我县实际,就深化农机行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的安全发展理念,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消除隐患就是保护生命”的观念,深入开展农机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着力深化并推进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切实消除各类事故隐患,预防和减少农机事故发生,为我县农业机械化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安全保障。

二、工作目标

在去年全面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的基础上,进一步落实安全责任,创新监管手段,强化安全措施,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贯彻落实《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第16号令),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进一步落实拥有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农业机械的农业生产经营单位、拖拉机驾驶培训机构、农机维修站点以及农机驾驶操作人员等单位、个人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农机监理机构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全面排查治理农机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切实解决突出问题,有效防范并遏制较大以上农机事故发生,确保农业机械事故(道路外)、拖拉机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和事故起数不突破考核控制指标。

三、排查对象范围

拥有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农业机械的农业生产经营单位、拖拉机驾驶培训机构、农机维修站点、农机监理机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农业机械的停放、作业、转移场所。

四、排查治理任务

(一)开展农机安全生产检查。各相关单位要结合农时,对拥有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农业机械的农业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检查,重点检查农机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是否制订、落实,农机驾驶操作人员安全教育是否有效进行,机具维护保养是否正常开展,机库棚、储油装置等设施有否采取安全措施,农机安全生产投入保障机制有否建立和落实,并督促整改检查发现的问题。

(二)认真落实拖拉机强制报废制度。要继续做好《浙江省拖拉机报废更新管理办法》的宣传和政策解释工作,认真落实省局关于拖拉机报废更新工作的指示精神。县农机监理站要对所有在册拖拉机档案进行全面清查,核查在册拖拉机的登记注册时间,对已达到报废年限的拖拉机,要及时向机主下发《拖拉机报废通知书》,并做好相应的监督拆解销毁和拍照登记,以及注销登记工作。

(三)开展拖拉机交通安全整治。积极联合公安、交通、安监等部门大力开展以整治拖拉机载人、无牌行驶、无证驾驶、严重超载、非法拼改装、报废拖拉机上路、脱检审以及违规办理外省籍拖拉机牌证等违法行为为重点的拖拉机交通安全集中整治行动,进一步强化外省籍“拖拉机”管理,遏制事故多发势头。

(四)开展拖拉机驾驶培训机构清理整顿。县农机管理总站要加强对拖拉机驾驶培训机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培训条件有无重大变化,人员、设施、设备等是否仍符合培训要求,教练车是否工况良好、证照齐全、安全可靠并与教学规模相匹配;检查教学管理制度是否正常运转,是否按照农业部颁发的教学大纲、教学计划和使用统编教材开展培训,有否定期开展对理论教员、教练员教学情况进行评议考核等活动,有否建立培训学员档案等。及时督促整改发现的问题。

(五)开展农机维修站点清理整顿。继续对农机维修站点的维修资格进行清查,重点检查《农机维修技术合格证》、《工商营业执照》是否齐全,是否已更换新的《农业机械维修技术合格证》;维修条件是否仍满足原核定维修等级,有否超越维修等级承览维修业务的情况;维修人员是否经过专业培训,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持证上岗;安全生产条件是否符合农机维修业户开业条件,并对清查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落实。

(六)加强对茶机质量的督导。近年来,通过对茶机产品的监督引导,茶机伤人事故得到有效遏制。相关单位要继续开展企业生产茶机的性能、质量、特别是安全防护性能的检查,将安全隐患消除的萌芽状态,同时要加大对茶机安全使用常识的宣传,力争不发生茶机伤人事故。

五、工作步骤

(一)发动部署阶段(今年3月底前)。在去年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年”基础上,县农业局根据省厅、市局的工作意见,研究制订工作方案,各相关单位要对深化农机行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再排查、再治理。

(二)实施阶段(今年4-10月)。指导、督促各有关农业生产经营单位、拖拉机驾驶培训机构、农机维修站点等单位开展自查、整改;开展拖拉机交通安全整治,查纠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对安全隐患坚持边查边改,对能立即整改的,要及时予以整改;对短期内难以整改的,要排出计划,落实责任,制订措施,限期整改,同时加强隐患监控,严防事故发生。

(三)督查验收阶段(今年11-12月)。各相关单位要检查农机安全生产主体的责任落实情况;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到位情况、存在的问题和应急措施制订情况;做好总结上报工作。

六、工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是今年全省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工作,也是落实“安全生产年”的重要内容。我们要提高认识,克服松懈麻痹思想和厌烦情绪,将隐患排查治理与农业、农机化中心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一手抓生产,一手抓安全。农业局成立由分管领导潘国庆书记为组长的全县农机行业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农机管理总站,负责活动的组织协调。

(二)大力宣传,突出重点。要把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作为贯穿全年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主线,做到隐患排查治理与日常监管执法相结合,与“平安农机”建设相结合,与加强应急管理和抢险救灾相结合。充分利用网络、报纸、广播、电视等各种新闻媒体及“农民信箱”平台,广泛宣传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加大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力度。突出拖拉机违法行为治理、农机维修站点无证经营清理、农机作业服务组织安全责任落实以及违规培训、违规发牌发证、伪造变造牌证行为治理等重点,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单位、重要场所和重要环节的管理和监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