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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意识的培养

法律意识的培养

法律意识的培养范文第1篇

【关键词】中专生;法律意识;法律教育

所谓法律意识,就是人们关于法和法律现象的思想、观念和心理的总和。其形成和发展往往与人们直接的物质生产活动和现实生活紧密相关,并受其制约。法律意识结构包括法律心理,法律观念、法律思想。

中职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需要。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是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党和政府历来十分关心和高度重视青少年的成长。锦涛总书记曾经指出:“一个社会是否和谐,一个国家能否实现长治久安,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全社会成员的思想道德素质。没有共同的理想信念,没有良好的道德规范,是无法实现社会的和谐。”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学生无疑是主力军。他们的可塑性很强。从小培养法律意识,进行普法教育,不仅可以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更重要的是能促进他们养成依法办事、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对保障国家的长治久安,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建设,实现我国在新时期的奋斗目标和总任务,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首先,端正学生的学习态度,提高认识

开展法制教学,重点在于端正学生的学习态度,增强其对法律权威性的认识。目前,中专学生都通过媒体等途径对法律知识有了不同程度的认识,但大部分学生只是停留在了解的层面,对法律知识的掌握并不多。因此,为了对中专学生的思想动态有一个大致的了解,教师在开课前,可以先以班为单位开展关于法律知识的调查问卷,然后根据调查问卷的具体情况采取科学的教学方法,并合理安排教学内容。在课堂教学中,教师可参照问卷结果的分析,提出一些符合学生实际的课题进行课堂讨论,然后针对学生讨论出的不同观点,组织学生进行课堂辩论,使学生在实践教学中对法律有一个全面的认识,端正学习态度,从而牢固掌握法律知识,提高自身的法律意识。

第二,在尊重法律中培养法律意识。

我国法律的制定是人民利益和意志的体现,法律的社会形象是至高无上的。因此,在中职法律教育中培养学生的法律意识,首先应让学生建立起对法律的尊重,只有尊重了,学生才会认真对待法律教育,才会明确有可为有可不为,才能运用法律指导自己的社会生活,才会从意识上感受到法律教育的重要性和运用法律的重要性。

1、教师要心中有“法”。法律教育教师是学生在校期间的法律指导员,也是学生的法律方向。教师心中有“法”能从言传身教上去感染学生;教师心中有“法”,就能在法律教育中认真对待法律教育,就能让学生明确自己的行为是否犯法,加深学生对法律法规的认识和具体条文的理解。

2、培养学生对法律的信心。现实生活中,确实存在一些不法现象,并且有些不法现象,学生司空见惯,这反映了我国法制的不健全,同时也反映了我国在执法过程中的一些问题,教师要从国家和现实情况人手,从依法治国的理论高度,引导学生正确认识这些现象,剖析这些现象中的法律观念和法律意识问题,让学生树立起对法律的信心。只有这样,学生对法律的公正公平才会充满信心,才能真正体会到法律的神圣,才能培养起他们对法律的尊重。

第三,结合生活实际激发学习兴趣

兴趣是引导学生学习的最好老师,是探索和了解一个人对事物的心理倾向。这个心理倾向有助于提高学生学习的效果。只有全面记忆并深刻理解了法律知识的精髓,才能真正掌握法律知识。只是靠死记硬背的方式来进行法制课堂教学,只会增加学生的厌烦感。如果教师结合实际生活中的案例来开展法制课堂教学,并鼓励学生积极探索和提问,就能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使死板化法律条文变得形象生动。如进行刑法的教学时,可以将个别学生打架斗殴、破坏教学秩序的行为作为教学案例,并对这种行为的性质及其可能导致的后果进行课堂讨论和分析,以强化学生的好恶意识,从而充分理解违法和犯罪的概念。采用生活中的实际案例开展课堂教学,往往会起到事半功倍的教学效果。

第四,努力营造良好的校园法制环境。

职业学校是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社会的缩影,学校本身的管理水平和法治状况是一种无形的力量,会直接或间接地影响学生学法、用法的积极性,影响学生对法律的信心,进而影响法律教育的成效。

在教学模式上,应打破传统的教学模式,更应注意应用性和实践性,把案例教学贯穿始终。案例分析一定要透彻,充分调动每个学生的积极性、主动性,让他们参与到教学过程中,引导学生关注社会,力求用法律来解决社会问题,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拓宽了学生的视野, 变抽象的法律知识具体化,让学生能亲身体验法律在社会生活中的运用,提高了他们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从而提高法律实效性;

在教学方法上,要致力于教学方法的创新,将多媒体教学辅助手段运用于法律基础教学, 将教学内容和典型案例制成多媒体课件,增强其直观性,使法制教育不仅达到了法律知识的传播,增加了教学内容和教学过程的趣味性、准确性,最大限度的激发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使学生能在宽松的氛围中积极思考,主动接受教育,增强教学的效果;

在管理上,实行依法治校,实现教育管理法制化。通过法律、规章制度和必要的纪律约束规范师生的行为,在校规校纪方面应做到“有规可依、有规必依、执规必严、违规必纠”,为学生营造浓厚的法律氛围,使法律的权威渗透到学生的生活中并产生强烈的法律效应,既是职业教育发展的需要,也是加强职校生法制律教育的需要;

在宣传上,充分利用好第二课堂和社会实践活动,对学生进行生动直观的法制教育,充分发挥其在教育中的积极作用,寓法律教育于学生的各种课外活动中。充分利用报刊、网络等现代化传播手段,加大法律教育宣传力度,达到对学生违法乱纪预防和教育的作用,从而营造一个培养法律意识的良好环境。

第五,法律意识的培养和道德教育有机结合起来

“五育并举,德育为首”,道德教育在中专学生的健康成长中具有重要的地位和作用。众所周知,人们生活在社会中,其行为不仅要受到法律规范的约束,更多的还要受道德规范的引导和调整。道德教育主要是通过传统观念和社会舆论的引导、榜样的示范及人们的信念来维持,道德行为主要依靠自我约束,但道德与法制密切相关,许多道德规范就体现在法律条文之中。如果中专生普遍树立起正确的道德观,具有高尚的理想与情操,那么学校的法制教育就一定能取得更加良好的成效,有效地促进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因此,应当采取多种途径和措施,如主题班队会,以案说法等社会实践活动,开展讲座、演讲、征文等竞赛活动,组织和举办展览会、报告会、演讲会等灵活多样的教育形式,向学生传授必要的法律基本常识和基础理论知识,自觉地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行为习惯,有效预防和减少中专生违法犯罪,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同时,应当强化日常思想政治工作,着重抓好学生在日常行为方面依法办事的养成教育。教育和引导学生树立“法治”观念,知法、爱法、守法、用法。强化日常行为的法律意识,采取系列有效措施,填补养成教育空白,扫除学生法律意识盲点,使中专生法律意识的教育培养逐步由他律走向自律。

第六,确保中专生成长环境的健康,避免不良因素影响

良好的家庭环境,是孩子形成良好的个性习惯的重要保障和前提,法制教育是一个以实践为基础的过程,而这一过程的完成大部分是在家庭生活中完成的。家长应具备良好的法律意识,在孩子的成长过程中,家长应该多关心孩子的思想变化,尽量杜绝网络不良信息的出现对孩子的影响,从自身做起,加强自身修养,提高自身的法律意识和合法权利的维护;与学校保持密切联系,共同关注子女的健康成长,发挥家庭在孩子法制教育中应有的作用,为孩子法律意识的培养和提高做出贡献。我国正在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法制社会的道路上前进,中专生是构建和谐社会和法制社会的新生力量,他们法律意识的强弱直接关系到我国和谐社会和法治社会建设的进程,因此,社会各界应自觉履行自己的法律职责,为中专生的成长营造一个健康、安全的环境,为培养中专生的法律意识奉献自己的力量。

第七,帮助学生提高辨别是非和自我保护的能力

与成年人相比,未成年人辨别是非的能力较弱,这是由青少年不成熟、易冲动的特点决定的。经了解有的青少年犯罪动机极为简单,往往为获得同学、朋友聚会的几十元钱就去抢劫,为不下同学、朋友的面子就一起参与偷盗或流氓活动等不法行为。这些学生的行为既是对法律的无知,也是辨别是非能力极差的表现。所以在学校家庭教育中,不但要经常向学生灌输何为善恶,何为廉耻,而且要让其懂得善者有何报,恶者有何果。尤其要引导学生通过学习法律常识明晰罪与非罪、合法与非法的界限,并学会时常检点自己。要特别注意经常选择那些守法、护法与违法违纪两方面的典型事例,在学生中现身说“法”,让学生做到是非界限分得清,行动方向辨得明。只有学好知识,丰富社会生活经验,锻炼各种能力,才能对违法犯罪行为有一个清醒的认识,才能分清是非,辨别善恶。未成年人还要加强锻炼身体,增强体魄,这样有助于未成年人在遭到暴力侵害的时候,及时逃脱或者进行正当防卫,不至于受犯罪行为的随意侵害。

学生的法律素养教育是一个综合性的系统教育工程。作为中专学校应该将其作为首要工程来抓。否则,我们给社会移交的“产品”将是一个隐形的爆炸品,一旦引爆,将给社会带来难以挽回的损失。我们不仅要从思想上,更要从行动上把学生法律素质培养作为首要问题去抓,使我们的中职生有一个完善的人格,让他们成为真正对社会有用的人。

参考文献:

[1] 黄辉.法律意识形态.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0.

法律意识的培养范文第2篇

[关键词]非法律专业高职大学生;法律意识;法治环境

[中图分类号]G64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5918(2015)10-0023-03

doi:10.3969/j.issn.1671-5918.2015.10-012

[本刊网址]http://

大学生是推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储备力量,其法律意识的培养对我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具有重大的战略意义。而高职院校大学生作为我国大学生中的一个特殊群体,促进这一群体法律意识的培养同样重要。

一、非法律专业高职大学生的法律意识

学者们对法律意识的内涵研究呈现出一种从简单的对法律水平的关注发展到对法律意识中的非知识因素如法律情感、法律信仰等的研究上来。本文基于学者们对法律意识的研究成果,认为法律意识是一种特殊的社会意识,是人们对法的理性、情感、意志和信念等各种心理要素的有机综合体;内容包括人们的法律知识、法律思维方式、法律情感、法律意志、法律态度、法律信仰,以及法律心理,法律观念和法律意识形态等多方面内容。

非法律专业高职大学生的法律意识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律意识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有着我国社会主义现代法律意识的基本内容和特征,又有着区别于一般社会群体的自身特殊特征。正是这种区别于其他社会群体的法律意识内涵上的特殊性使得研究非法律专业高职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变得极为重要。

(一)非法律专业高职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呈现片段性

在整个三年学制中,非法律专业高职大学生只在一年级较为系统地学习法律知识,学习的途径还仅限于《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这一门课程,而该教材的法律基础课大约只占全书的四分之一。法律知识的讲授还未及展开就草草收场,授课教师们多疲于赶进度,传授的也仅仅是抽象化的概念。也就是说,我国非法律专业高职大学生系统解除法律知识的途径非常有限,使得他们法律意识的培养片段化、碎片化。

(二)非法律专业高职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缺乏主动性

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属于专科层次,它们大多由过去的中专、职业高中升格而来,在高等院校序列中,位居末席。高职院校在高考中录取分数线不高,连年扩招更使“门槛”设置愈低,客观上导致高职院校大学生综合素质偏低;而这个阶段的高职大学生,刚刚摆脱高考的压抑,又还未感受到社会生存的压力,所以许多同学没有树立明确的学习目的,这部分同学几乎很难参与课堂学习,在接受法律教育时,心智的参与程度也很低,失去了在高职三年唯一能全面、正确掌握法律基础知识的机会。这使得对非法律专业高职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相当被动。

(三)非法律专业高职大学生法律意识培养的朴素性

非法律专业高职大学生对法律的认识带有片面性,他们对法律的感知很多是通过新闻媒体的报道、网络的点击留言、自己在社会生活中的感同身受而得到的,他们对法律是否公平正义往往带有人云亦云性,或者仅仅用自己内心的道德观念去评价。因而他们的法律意识处于较低和或日较朴素的层次。

非法律专业高职大学生所处的阶段正是他们世界观和人生观的成熟和完善时期,这个阶段他们具有很强的可塑性和发展性,一旦脱离这个过程,他们对法律的相当朴素的认知、情感、信仰等都已固定下来,再去培养他们良好的法律意识难度相当大。正是基于以上分析,笔者以为,我们通过分析这一阶段非法律专业高职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内涵,认识到在这个过程培养、塑造良好法律意识的重要性。

二、非法律专业高职大学生法律意识的现状分析

近年来,校园法制教育取得巨大成功,但非法律专业高职大学生的法律意识仍然较差,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对法律知识的知晓度较低

法律知识是法律意识的一个重要方面,非法律专业高职大学生虽然零散学过一些法律知识,但整体法律知识水平仍然较低。我国高职院校只在大一开设了《思想道德修业与法律基础》这门课程,该课程法律基础部分课时极为有限,在如此短的时间内要让学生获得整体的法律基础知识非常困难。而且非法律专业高职大学生大多也只重视专业课,轻视法律基础课,上课无精打采,考试敷衍了事。在这种主客观因素联合作用下,非法律专业高职大学生不太可能有较好的法律知识水平。

(二)欠缺现代法治的基本理念

高职院校是通过《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教给非法律专业高职大学生一些法律的基本规范和知识,纵观此教材的法律基础部门,我们可以看到,主要是向大学生们教授一种守法教育。守法教育是法治教育的重要内容之一,但仅仅强调守法教育是远远不够的,也不利于培养出具有现代法律意识的人才。因为守法教育的基本价值取向和视野是传统的法律工具主义倾向和法的义务本位观念的表现。在现阶段的法律教育中,既要加强守法教育,也要让大学生树立一些现代法治的基本理念,例如权利本位的理念,程序公正的理念。

(三)对我国当代法律评价失当

法律评价是人们建立在自身法律知识和法律理念基础上的对于法和法律现象所作出的评价。正确的法律评价建立在丰富的法律知识和理性的法律理念上。非法律专业高职大学生由于自身法律知识不足,又因其身心发展阶段还处于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形成阶段,他们对我国的法律评价存在一定的错位和失当,部分大学生过分夸大我国法律不健全和法制建设的困难这一方面,从思想深处蔑视法律的作用。

三、非法律专业高职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

(一)落实依法治校,营造学校法治环境

高校是社会的一个缩影,是大学生身边的社会。在实行依法治国的今天,高校要坚持落实依法治校,让大学生感觉到法就在身边,自己就在法中。

首先,严格校园纪律,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规范师生言行举止,将学校各项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其次,开展法制教育,针对不同年龄、专业的大学生的不同心理、生理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教育,树立大学生信法、守法意识;最后,邀请法官等法律从业人员进校园宣传法律知识,举办法律讲座。

(二)加强大学生思想教育,培养健康法律心理

学者们的大量社会学研究显示,大多数人不是因为法律的强制性而守法,而是由于道德习惯而守法。因此要培养非法律专业高职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就离不开思想道德观念的教育和培养。在校园里多开展校园文化建设,进行爱国主义教育,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倡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养大学生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提高大学生辨别是非的能力,远离违法犯罪。

法律心理是低级阶段的法律意识,是人们对法律现象认识的感性阶段。它直接与人们的日常生活、法律生活相联系,是对法律现象自发的、系统的反映形式。积极健康的法律心理能够让大学生克服偏激心理,对法律现实、社会现象进行更全面、客观、准确的分析。对于大学生某些消极、破坏法律心理的出现,要及时安排具有心理咨询师资格的教师开展心理咨询服务,解决学生日常生活学习中的一些心理问题。

(三)积极探索法制教育新模式

教育是高职院校培养大学生法律意识最重要、最根本的一种方式。唯有不断更新教育观念,改进教育方式方法,丰富完善教育内容,才能提高大学生遵纪守法、依法办事的自觉性和积极性,树立起良好的法律意识。

第一,高职院校教师应当与时俱进,改变过去传统的对法律基础知识点、抽象法律原则概念的传授,把重点放在良好法律意识的培养上。法律教育的根本目的不是让大学生背得全部的法律概念,熟悉全部的法律条文,而是让大学生们把知道的法律知识内化为内心的法律信念、法律信仰,从而自觉转化为日常生活中的用法、守法、遵法、护法的行为。

第二,我国现在的教育方式,大部分是理论灌输式。老师在课堂上讲述一个正确定义,学生们把正确定义背诵下来。这种死板的教育方式对大学生法律意识培养的阻力大于推动力。因为法制教育的主要目的不是让大学生背得法律概念、法律条文,而是学会运用法律知识解决实际生活中的具体问题。法制教育最讲究一个“活”字,也就是理论联系实际。美国高校的法律教育多采用“苏格拉底式教学方法”,即师生双向以对话的方式平等交流,剖析案例,争论案例,最终达到以案讲法,以案学法,法为案用的目的。虽然我国与美国分属两大不同的法系,但他们课堂上的让学生更主动,更积极的教育方法值得我们借鉴学习。

第三,我国非法律专业高职大学生获得法律知识的途径较为狭窄,仅仅是在大一开设的《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这一门课程。该课程法律部分课时少,但法律部分内容庞杂,若照本宣科似的从头至尾完成所有的法律知识教学任务,学生即便非常认真地学习也仅能得到一些浅淡的法律知识而难以有培养良好法律意识的机会,这显然与我们的教育目的是相违背的。所以,一方面需要社会和高校对高职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加大重视,另一方面,在实践教学上,要优化整合教学内容,不局限于教材,注重培养非法律专业高职大学生的宪法意识,权利意识和程序意识等现代法治意识。须知法律意识的培养讲究一个“润物细无声”,法律知识仅为工具,其目的是使具体的法律知识内化为每个大学生的法律精神,这样才能培养良好的法律意识。

参考文献:

[1]胡炜文,郭毅玲,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与提高――对天水师范学院大学生法律意识结构现状的调查与分析[J].天水师范学院学报,2004(2)。

[2]林国强,高职学生法制观念淡漠表征及其发生逻辑探析[J].黑龙江高教研究,2012(5)。

[3]李丹梅,高职院校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J].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1(3)。

法律意识的培养范文第3篇

论文关键词:大学生法律意识;现状;途径 

“依法治国”的治国方略和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法治目标的确立,使中国步入了法制现代化的快车道。任何一项伟大事业的背后,必然存在着一种无形的精神力量。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宏伟目标的确立,不仅仅是一个简单选择和积极着手实施的问题,而首先是个理性思考、树立法律意识和法治新思维的问题。大学生是未来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中坚力量,其法律意识的状况将直接关系到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成效。 

一、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内涵 

大学生法律意识是我国社会法律意识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既具备社会主义现代法律意识的基本内容和特征,又有自己的特征,同时还区别于一般社会群体的法律意识。具体来说,与其他社会群体的法律意识相比较,大学生的法律意识有以下几个特点:第一,层次性。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层次性,指的是由于大学生所处的年级、专业的不同,从而具有不同水平的法律意识,表现出一定的层次性。第二,矛盾性。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在总体上具有一定的矛盾性。大学生一方面对我国的法制建设非常关心,表现出要求加快和完善法制建设的迫切心情和强烈愿望,也认识到法制建设是一个长期发展的过程;另一方面,有时有部分同学对我国的法制状况仍持冷漠、偏激的态度,甚至对我国的法治表示怀疑和不信任。第三,不平衡性。大学生法律意识的不平衡性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大学生的宪法意识弱于部门法律意识;在具体的部门法里,大学生的民法意识、经济法意识、刑法意识、婚姻法意识、继承法意识等普遍高于行政法意识;大学生的实体法意识普遍高于诉讼法意识。第四,不成熟性。由于大学生尚未形成科学的人生观、世界观,观察问题、分析问题还不够全面,使得他们的法律意识的内容带有明显的易变性和不成熟性。 

二、大学生法律意识的现状 

(一)法律认知偏差 

法律认知是人们对法律现象,主要是对现行法律制度内容的了解和把握程度。法律认知是法律情感和法律信仰的前提,影响和决定着法律情感和法律信仰的形成。大学生的法律认知是建立在大学生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掌握的基础之上的。由于大学生法律知识的缺乏,经常表现出对一些我们常说的法律词语的不理解或是理解不准确。 

(二)法律情感淡薄 

在法制现代化和法律意识现代化的过程中,作为法律意识还相对淡薄的大学生来说,这些方面的情感就比较缺乏。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法律正义感不强。大学生对法的民主基础尚未有明确的意识,仍然秉持一种作为统治工具的传统意义上的或者说专制统治下的法律观,对法律正义性的信赖不足;大部分大学生不了解现行法律现象和法律制度,对其公平和正义性也不甚理解,也就很难有法律的情感产生。其次,法律信任感较差。当前我国法制建设不能够跟上市场经济建立的步伐,致使存在一定的、甚至是严重的腐败行为,使得大学生片面的观察这样的状况,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大学生对法律的信任感。表现在日常生活中,部分大学生觉得法律在一定程度上不能够惩恶扬善,因而对法律的信任感也就比较差。 

(三)法律信仰缺失 

大学生的法律信仰却令人担忧,部分大学生并未形成一定意义上的法律信仰。具体来看,大学生法律信仰的缺乏主要表现在:首先,法律规范的信仰失落。当前大学生对法律规范的信仰日渐失落,主要表现在有一部分大学生对法律不信任、不尊重和不服从,更有甚者对合法效力的法律予以蔑视、践踏,公

然以身试法,最终造成害人害己、令人扼腕的后果。其次,社会秩序的信仰缺失。大学生缺乏一定的对社会秩序的信仰,或者简单的过分夸大或者否认良好法律秩序的存在,进而也就很难将之转化为自觉服从和自觉遵守法律,并且在必要的时候甘愿为了法律而不惜牺牲自己的生命。 

三、大学生法律意识培养的途径 

(一)树立以培养大学生法律意识为目标的教育理念 

传统的教育模式没有把培养学生具有较强的法律意识作为其目标的理念,这直接影响到教学的方方面面。因此,培养大学生法律意识必须首先转变教育理念,树立全新的以培养学生的法律意识为目标的教育理念。教育机构要树立注重法律意识培养的新教学理念,即转变教学观念,摒弃过去那种只注重理论方面的教学、只传输给学生法律知识的旧理念,而重新树立一种注重知识的输送更注重法律意识的培养的新教学理念。

(二)合理设置大学生法律课程 

合理设置大学生法律课程,是指基于对国家的教育方针、高等院校培养人才的模式以及大学生法律意识培养的重要性方面因素的综合考虑而合理安排相关的大学生法律课程。通过问卷调查和收集学生的反馈信息了解到,现在一些大学的法制教育供需矛盾很尖锐。一方面,学生希望学校开设系列法学选修课或法学辅修课,给他们提供更多的接受法制教育机会,满足他们学法的需求。另一方面,原来学校还有一门法律基础课,能够对学生进行相对系统的法制教育,而随着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改革,《大学生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基础》两门课程合为《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一门课。远远不能满足学生求知的欲望。 

(三)大胆探索大学生法律意识培养方式 

法学作为一门社会科学,它与我们每个人的社会生活紧密相关,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大学生法律意识培养一定要充分调动每个学生的积极性、主动性,让他们参与到教学过程中是很有必要也是切实可行的。教学中,要运用多种教学形式,大胆探索大学生法律意识培养方式。首先,案例教学要贯穿始终。案例分析一定要透彻,不能只讲出法院的判决结果和法律条文就行了,重要的是要引导学生思考法律规定的合理性与科学性,以及法律思想和法律精神所在。其次,讨论式教学应该经常运用。尤其是要留一些问题给学生课后讨论,这样会促进学生积极去思考问题和探讨问题,经他们激烈讨论过的问题会给他们留下深刻印象。再次,开放式教学也不可缺少。开放式教学就是教师事先不给学生留特定问题,让学生自己去寻找与法学有关的问题,而后到讲台上去讲。这样做一方面调动了学生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另一方面锻炼了学生的口才,提高了学生的表达能力。此外,利用多媒体等电化教学手段、请法学专家、学者、知名律师搞讲座等也很重要。 

(四)充分利用各种渠道和途径 

要充分利用各种渠道和途径,强化当代大学生法律意识。首先,健全法律运行机制,为培养和强化当代大学生法律意识提供法制保障。健全法律运行机制,要求立法民主化和科学化,执法程序化和公正化,守法自觉化,法律监督制度化。其次,加强权力道德建设,惩治腐败,为培养和强化当代大学生法律意识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再次,社会、家庭、学校三位一体,有机配合,形成强化当代大学生法律意识的社会合力。要积极营造有利于强化大学生法律意识的社会氛围;家庭要加强基本道德规范的教育,为强化大学生法律意识提供适宜的土壤;学校要发挥法律意识养成教育的主渠道作用,采取措施提高教育效果。 

(五)建立高素质的师资队伍 

具体来说,法律教师要秉承法治观念,具备多种能力与素养:首先,应当热爱法律教育事业,对法律教育抱有很强烈的热情,应有忠诚和献身于国家法律教育事业的崇高使命感和强烈的工作责任心。其次,教师应适当参与法律实践,更充分地了解司法实践,提高自身的法律运用能力和知识含量。再次,教师应该具有使用专业的法言法语的语言能力。法律是一种专门的技术知识,法律语言是这项专门知识中的最基本的要素。法律教师应该持之以恒地把法律语言渗透到教学过程中。 

法律意识的培养范文第4篇

【关键词】大学生 法律意识 培养

法律意识是指人们关于法律现象的思想、观点和心理的总和。内容包括对法的本质、作用的看法,对现行法的愿望和态度,对法律的评价和解释,以及对人们行为的法律意义评价。大学生是社会的栋梁、祖国的希望,是未来经济社会的主要建设者、管理者和接班人,其法律意识的有、无、高、低,直接关系到整个民族法律意识的水平,培养和提高大学生良好的法律意识,是实现依法治国方略和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目标的保障。

1 培养与提高大学生现代法律意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党的十五大确定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方略,这是一项崭新的具有时代意义的伟大工程。邓小平同志指出:“加强法制重要的是进行教育,根本问题是教育人”。(大学生是祖国的未来,是国家和民族的希望,要实现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教育和培养好他们具有重要的意义。

(1)培养和提高大学生现代法律意识,是促进培养现代化合格人才的需要,是国家法制建设的百年大计,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长远方针。江泽民同志曾要求,“要经常地在学生中开展纪律法制教育,增强他们的纪律法制观念,使他们懂得遵纪守法的道理”。提高大学生法律意识,从根本上讲,就是要通过提高大学生的法律素质和现代法治观念,培养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适应实施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所需要,能够遵纪守法、依法办事的一代新人。

(2)培养和提高大学生现代法律意识,是全面提高大学生素质的内在需求。江泽民同志在关于教育问题的谈话中曾指出,“不仅要加强对学生的文化知识教育,而且要切实加强对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品德教育,纪律教育,法制教育”,这就为大学生的素质教育提出了明确要求。从一定意义上讲,法律意识的提高有思想道德教育的因素,也有文化知识的成分,对于扩大学生的知识面,增强判断能力和创新能力,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都具有积极作用。因此,在推进大学生素质教育的进程中,要不断加强法制教育,提高大学生现代法律意识,努力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四有”新人,全面实现素质教育的目标。

2 当代大学生法律意识的现状及分析

(1)大学生的法律知识水平有待提高。法律知识是法律意识的一个重要内容,是衡量法律意识水平高低的一个重要标准。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董舆教授通过他的法律意识查报告显示出:“人们的法律意识水平的高低与其文化程度成正比。”虽然我国高校的大学生学过一些法律知识,但整体法律知识水平却较低。

(2)大学生法律意识欠缺、法制观念淡薄。法律意识是指人们关于法和法律现象的思想、观点和心理的总和。法制观念是高层次的法律意识,是人们对于现存的法律规范、法律活动和法律关系等现象的概括和总结。法律意识、法制观念决定着大学生,甚至是以后走入社会依法办事的自觉性。当前,非法律专业大学生法律知识匮乏,就容易产生错误的法律判断意识、淡薄的法制观念。在这种错误意识和观念支配下的大学生,违法犯罪行为无法预料。

3 培养和提高大学生法律意识途径的思考

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形成既要遵循学校的教育规律,充分利用学校的知识优势、人才优势,又要根据大学生自身的身心发育规律,采用课内课外、校内校外相结合的途径,培养大学生的守法精神、护法精神和敬法精神。

(1)提高大学生对法理知识的认知。法理知识是对法学的一般理论、基本理论和方法论的认识,是培养大学生法律素质的知识和理性基础。四项法理知识是建构法律体系的基础和灵魂,也是塑造大学生良好法律品质的法文化底蕴。只有具备了相应的法理知识,才能使大学生为形成良好的法律素养奠定坚实的基础,也使得大学生知道什么是法律允许做的,什么是法律不允许做的,自觉地按照法律模式规范自己的行为。这一点就关系到学校法律基础课程开设和教师传授方面的问题。

(2)培养大学生法律权利与义务观念。法律权利与义务是法律关系中最基本和最重要的内容。权利和义务是相辅相成的,没有无权利的义务,也没有无义务的权利;如果履行了义务就必然获得相应的权利,要想取得一定的权利就必须履行相应的义务。在学法的过程中,应引导大学生深刻认识权利和义务的一致性。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拿起法律的武器去捍卫它;在行使自己的个人权利时,也要尊重他人的合法权益,时刻铭记自己对国家社会、集体、他人的义务并自觉履行。

(3)通过开设《心理健康教育》这门课程,培养大学生良好的心理素质,提高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大学生违法犯罪是因为法律意识的贫乏,而法律意识的缺陷是由于其心理发展不够成熟。心理健康教育使大学生掌握了基本的心理卫生知识,具有较强的意志力、稳定的情绪、乐观向上的进取精神,从而抵制各种不良风气的影响,以提高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增强法制观念。当今导致大学生犯罪的主要原因是由于不良情绪和各方面压力的不正确释放,而不良情绪和压力源自于家庭、社会及自我心理调节能力低下,社会优胜劣汰的竞争原则,家庭过高的期望值与自身能力差异所产生的压力,有的找不到正确的方式排解,久而久之,使他们有可能通过犯罪的方式而释放出来。

(4)法制教育的师资队伍要优化。高等学校的法律教师不仅要深谙学校教育规律和青年学生身心成长规律,而且要具备比较系统的法律学科知识和较高的法律素质。不同的学校应根据自身条件,通过专、兼、聘等多种形式,形成一支具有相当水平的精干的专职教师为主体,同时聘请部分长期从事司法实务或法学教育工作的兼职教师为补充,整合组建地道、高质的法制教育师资队伍。

(5)法学案例的探讨。通过对各类与当代大学生学习和生活息息相关的典型案例的分析和讨论,如:班会、研讨会、专题讲座等方式,并在每一次探讨中总结、归纳和体会。不仅培养了大学生对学习法律知识的兴趣,也促进了他们法律意识的增长和法律观念的增强。

总的来说,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对其个人的成长,中国的法制化进程具有深远的意义。因此,高校为了使其培养出来的大学生能够适应法制社会对人才的定格和要求,就必须重视对大学生现代法律意识的教育。学校是培养大学生现代法律意识的一个重要场所,但仅靠学校的教育是远远不够的,它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完成的,需要一个长远的规划和具体的安排,它是一个系统而复杂的社会教育工程。提高大学生的法律意识,要把社会教育、家庭教育、学校教育、心理教育紧密结合起来,与国家的各种建设规程同步进行,形成良好的法制教育大环境,才能为社会输送具有较强法律意识的跨世纪人才,才能促进我国的现代化建设的繁荣与发展,才能实现国富民强的宏伟目标。

参考文献

[1] 邓小平.1993.《邓小平文选》(第三卷),人民出版社.

[2] 姜廷志.2002,(4),《论大学生法律素质教育的意义和措施Ⅱ》,四川:西昌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法律意识的培养范文第5篇

我国是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党提出来的战略方针和目标。我们知法、懂法才能正常的生存在当今法治社会,这对青少年一代更是如此。中学生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在现实生活中中学生只有懂得如何运用法律武器,才能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学校德育工作之一就是要培养中学生具有法律意识、掌握法律知识以及运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作为一名思想政治课教师更应以加强法制教育,按照一定的程序进行法制教育,使学生的法律意识随年龄的增长而逐渐提高。

二、中学生法律意识现状调查及影响因素

(一)中学生法律意识现状调查

1、从整体上来看。中学生愿意学习法律知识。他们开始注意到现代社会对法制的需要和呼唤。绝大部分学生愿意接受法律教育,但是接受法律教育的方式单一,效果不佳。其次法律重要性得以肯定,九成学生不反感法律书籍,但过半人数不知道内容。仅有一些学生了解过《宪法》、《刑法》等法律。2、从中学生法律意识的结构分析。中学生的法律理念水平有待提高,中学生的法律理想及法律信仰度不高,对法不能表现出信服、尊崇,对我国的法制建设,实施依法治国的方略信心不足,中学生必须树立起现代法律理念,实现法治国家的奋斗目标。

3、从中学生接受法制教育的渠道来看。中学生接受法制教育的渠道比较广泛,社会、家庭、学校、新闻媒体都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是中学生接受法制教育的主要渠道仍是学校,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目前,学校的法制教育效果一般,有待完善。

(二)影响中学生法律意识的因素

1、中学生的法律意识受自身因素的影响。中学生的年龄较小,多为独生子女,身心发展不够成熟,心理承受能力较差,中学生受应试教育及“新读书无用论”的影响,导致中学生法律意识低下。

2、中学生的法律意识受不良社会风气的影响。青少年的心理生理不成熟,思想不稳定,缺乏辩证看待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控制自身行为和抵制外来诱惑的能力。周边恶劣的学校环境及不健康、不适应青少年的影视、网络、音乐、录像等所形成的不良社会风气的影响、诱惑,致使青少年很容易走上犯罪的道路。

3、中学生的法律意识受不完善的家庭教育方式的影响。中学生个性的形成与家长、家庭有着密切联系,父母的言行举止、家庭结构残缺或破裂,无不在子女的心灵上打下烙印,父母的自身素质修养,直接影响到青少年的健康成长。

三、加强提高中学生法律意识培养的客观必要性

(一)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需要

必须从教育青少年入手,从小培养青少年的法律意识。我国是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持续推行依法治国方略需要提供人才保障和动力支持,因此要加强中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

(二)是国家事业发展的需要

高度重视青少年学生的法律意识培养,是中学生能够深刻认识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战略的前提,同时通过法律知识的学习、法制观念的培养,让广大青少年学生站在法律的角度来理解社会主义国家的制度内涵及党领导人民建设社会主义的历史责任,以此使青少年学生树立起对党和对国家社会主义建设的热爱。

(三)是预防和减少犯罪的迫切需要

加强中学生的自身修养,提高辨别是非的能力,学会用法规范自己的行为,增强自控力,形成健康心理,树立宪法、法律至上的新时代观念,健康成长、全面发展。

四、思想政治课教学中培养提高中学生法律意识的途径

(一)优化思想政治课教学的目标

教学目标包括知识目标、能力目标、情景目标、品德目标,在制定法律知识教学目标时应注意四者之间的关系。具体应做到:

1、优化知识目标。在制定法律知识教学目标的同时,切实站在中学生的角度思考问题,以便引导学生端正学习态度,使学生尽快理解法律、掌握法律、运用法律。真正改变以往教师及学生对待学习法律知识不重视的现状。

2、优化能力目标。在制定能力目标教学时应强调提升学生的学习能力、思考能力、分析能力等,从而达到学生自主学习掌握法律知识、以此来引导规范自己的日常行为,同时运用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的权利,履行自己的义务。

3、优化情意、品德目标。情意、品德目标摆在教学目标的重要地位,从意识上引导学生的思想和情感、使法深入学生心中,逐步形成法律观念及信仰,实现法律意识的现代化。中学生在知法、懂法的同时应学会守法、用法、护法,形成较高的法律意识,做一名合格的高素质法民。

(二)优化思想政治课教学的内容

教学内容要以教学目标为依据、结合社会主义法制建设要求及学生实际,慎重选择重点、难点、热点等问题,精心设计专题,比如设置法律基础理论专题、宪法专题、部门法专题、程序法专题等。做到理论知识的科学性和系统性,使学生系统的理解和整体的掌握法律知识,从而提高学生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

(三)优化思想政治课教学的手段

主要针对一些有关条例、概念、意义等加以记忆的法律知识,可以采取学生阅读,提出疑问见解,然后教师指点讲解。对记忆性的法律知识,可通过多媒体手段播放是非或选择题,不定期的进行临时抽查等多种多样的练习方式使学生们得到充分的锻炼,知识掌握牢固,规范他们的言行、指导他们的实践。在教学中改变传统授课,摆脱沉闷课堂,将法制教育与丰富多彩的活动相结合,让死气沉闷的政治课堂“活”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