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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重点工作总结

食品安全重点工作总结

食品安全重点工作总结范文第1篇

根据国务院食品安全办、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工商总局印发了《关于严厉打击生产经营假冒伪劣食品违法行为进一步加强农村食品市场监管工作的通知》(食安办〔2014〕7号)的文件精神及梧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XX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通知精神,为切实保障农村地区食品消费安全,针对农村食品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按照标本兼治、先行治标、重在治本的总体要求,加强农村食品市场日常监管,实施综合治理,严厉打击生产经营假冒伪劣食品行为,夯实农村食品市场监管基础,构建长效监管机制,XX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针对农村食品安全是当前食品安全监管的薄弱环节,农村食品市场销售“三无”食品、过期变质食品、假冒伪劣食品等问题比较突出等问题进行监督管理。总结如下:

一、思想重视,精心部署。

自接到XX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严厉打击生产经营假冒伪劣食品违法行为进一步加强农村食品市场监管工作的通知之后,我所全体人员高度重视,根据本地实际情况进行精心部署。以城乡结合部、校园及其周边为重点区域,以批发市场和集市、食品加工小作坊、食杂店等为重点场所,以群众日常大宗消费食品、儿童食品,以及当地民俗特色食品等为重点品种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二、积极开展,认真落实。

我所根据要求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行为,并联合XX镇各村村干部进一步加强农村食品市场的监管工作。我所就部署计划对城乡结合部、自然村、校园及其周边、批发市场和集市的食品经营店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检查食品经营者的主体资格是否合法,经营的食品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营条件是否与经营的食品相适应,经营者是否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是否销售过期、变质食品,是否严格执行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散装食品是否按法定要求标注等,对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进行严厉打击。对食品加工小作坊,重点检查其生产场所、加工过程、储存条件、销售渠道等,并与其业主签订《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安全承诺书》。对餐饮服务,重点检查是否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从业人员是否办理健康证明、是否做好台账记录、原料采购是否落实索证索票制度、是否做到食物留样并做好留样记录等等,对于不符合规定的,依法依规处理.为了提高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结合农村食品消费特点,我所就全国“安全生产月”于6月18日(XX圩日)在XX街通过向赶集的群众派发宣传资料、现场咨询等形式进行食品药品安全宣传。其中派发《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知识》200多份,《食品药品安全知识科普读本》100多份,《安全用药常识》、《家庭常备药物注意事项》、《食品添加剂基本常识》等200多份,咨询20多人,收到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三、发现问题,今后重点。

食品安全重点工作总结范文第2篇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全局,深入分析和准确把握当前食品安全工作面临的形势任务,扎实开展全县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突出重点、带动全面、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把食品安全整治与振兴产业结合起来、集中整治与长效机制建设结合起来、企业自律与政府监管结合起来,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食品安全突出问题,维护食品生产经营正常秩序,促进食品产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二)总体目标。通过两年时间的集中整顿,使餐饮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相关法规制度逐步完善,餐饮服务环节行政执法和技术支撑队伍切实得到加强,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进一步落实,餐饮服务行业自律意识显著增强,无证经营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农家乐、小型餐饮单位食品安全水平得到明显提高,人民群众餐饮消费食品安全得到切实保障。

二、整顿任务

围绕餐饮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的重点目标、重点领域和重点环节进行集中整顿。

(一)查处餐饮单位无证经营行为。查处采购、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等行为。

(二)加大对熟食卤味、盒饭、冷菜等高风险食品和餐具清洗消毒等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力度。

(三)重点整顿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旅游景点、农家乐、农村集体聚餐和城乡结合部、农村的小餐饮经营单位,重点检查落实食品和食品原料进货验收、索证索票制度,落实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和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制度,履行餐饮加工不添加非食用物质和不滥用食品添加剂承诺情况,严防食物中毒事故发生。

(四)继续开展餐饮业、学校食堂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继续推行餐饮单位卫生监督信息公示制度,严格餐饮业和学校食堂许可、从业人员健康合格证明的审查发放工作,切实加强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加强旅游景点(区)餐饮单位监督管理,规范全市旅游景(区)餐饮企业的经营行为。

三、整顿措施

(一)进一步规范餐饮服务的许可行为,严格餐饮服务的准入门槛。

(二)加强餐饮服务监管队伍建设,提高依法监管水平。进一步强化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行政执法和技术支撑队伍建设,加强业务培训,全面提升队伍素质,严格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三)进一步完善餐饮服务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完善餐饮服务环节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着力纠正执法监管中的不作为、不到位和乱作为的问题。

(四)开展餐饮服务环节专项整治和专项检查。一是巩固以往专项整治成果,进一步强化对餐饮服务无证经营行为的日常监管,常抓不懈;二是会同食品药品监督、工商、教育等部门,开展对学校(包括托幼园所)食堂、工地食堂和集体供餐单位的食品安全管理;三是深入开展餐饮服务环节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进一步健全餐饮服务环节食品添加剂使用监管机制和管理制度,加强日常管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杜绝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现象;四是对餐饮单位可能使用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等加工食品的行为开展监督检查。

(五)开展专项抽查和重点品种调查。一是根据整顿工作开展的实际情况,对本地重点品种进行抽查,及时了解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现状,研究分析评估餐饮服务环节的食品安全形势,及时发现存在的突出问题,坚决堵住上游有问题食品流入餐饮服务环节。二是加大熟食卤味、盒饭、冷菜等高风险食品和餐具清洁消毒等重点环节的专项抽查力度。

(六)完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机制。进一步加强餐饮服务环境食品安全信息报送,规范食品安全信息报送渠道,建立健全餐饮服务食物中毒事故信息快速通报制度。根据市整顿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各县(区)卫生行政部门从7月开始,于每月1日定期将整治信息、数据,检查和检测情况向我局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由我局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卫生监督所监督执法科)及时汇总并向市整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

四、工作安排和要求

(一)加强对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的领导。我局成立由李国祥任组长,和寿康、管振声任副组长,王化荣、陈磊、章骥为成员的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监督执法科,陈磊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工作重点

我市餐饮消费环节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的重点是餐饮经营单位监督抽查。

1.抽查对象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开展辖区内以学校食堂、农家乐、旅游接待单位、城乡结合部餐饮经营单位、小型餐饮单位为重点的专项抽查工作,专项整治时间为2009年7月25日-10月25日,抽查数量不少于辖区内餐饮单位总数的10%。

2.检查内容

(1)卫生许可证制度执行情况,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情况,落实食品原料采购进货验收、索证索票和规范台帐等制度情况,加工经营场所卫生状况,食品添加剂使用情况。

(2)进一步落实食品卫生化量化分级管理制度,不断健全完善信用等级分类管理、质量安全承诺、卫生监督公示等相关制度,进一步加强诚信体现建设,促进餐饮单位自律。

(三)工作要求

1.各县(区)卫生局要认真学习贯彻《食品安全法》,高度重视此次餐饮消费环节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巩固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成果,制定实施计划,落实工作责任。

食品安全重点工作总结范文第3篇

2016学校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总结一

我校全校师生1298,,校办食堂1所。一直以来我校高度重视学校食品安全工作,于11年6月即成立了学校食品安全委员会,由主管体卫艺的副校长担任组长,成员单位由总务处、德育处、安全办、体卫艺组、各年级部门共同组成,负责全校各项食安工作的组织落实。学校在食品安全教育工作中建立健全了一系列工作制度,明确了工作职责,组织了相关业务培训,今年,学校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各部门年度工作考核内容,在食品安全教育工作中学校安排了专项经费,食安工作的力度得到了明显的加强。今年的食品安全周宣传主题是尚德守法提升食品安全治理能力,为此学校组织了一系列的活动,现将活动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夯实基础

食品安全关系到全校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学校的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今年以来,学校坚持以人为本,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一是为加强我校食品安全体系建设和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学校成立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建立食品监管联动长效机制;二是为有效考核各部门食品安全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提升食品安全监管水平。在实际工作当中,学校在工作安排部署、专项整治、综合检查等方面进行了大量的工作。要求把食品安全工作做深、做细、做实。学校领导的高度重视,使食品安全综合监管得到不断加强,总体工作环境也在逐步改善,今年来无食品安全重大责任事件发生。

二、科学领导,落实目标

为全面落实根据省食安办等17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2014年江苏省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的通知》以及2014年南京市教育系统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方案要求省市食品安全工作会议精神,更好地开展今年的食品安全工作,学校专门召开会议全面部署了今年的食品安全工作。学校提出全年食品安全关键是要落实好上级精神,提高了食品安全工作的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增强了每个人的责任意识,把好食品安全的监管。并对食品安全目标责任的落实情况适时进行督查,确保了目标责任制落到实处识。

三、突出重点,规范工作

今年的食品安全周宣传活动,我校组织了一系列的活动,目的就是提升全校师生的食品安全意识,提高尚德守法的自觉性。

(一)全校发动,为使食品安全工作落在实处。我们采取周一国旗下讲话的时机,对全校师生进行食品安全真重要的全校动员。让大家知道,尚德守法的重要性,从我做起,从每个人身边的人做起。

(二)全校普查,从身边的应用水、食品、食堂进货渠道、食品生产等多途径多种方式督查食品安全有关问题,全面了解学校现存的食品安全工作情况,收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协调有关部门组织核查,解决问题。

(三)全面宣传,学校对此专门制作了六块展板,放在中心大道的两边,让上学的孩子和接送学生的家长共同认识学校食品安全及尚德守法的重要。

(四)全面铺开,学校食品工作不能只抓点,不抓面。工作做到既抓点也抓面。班级的食品安全知识竞赛。年级组的食品安全演讲。分年级进行的食品安全影片观看。无不显示,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全面铺开和教育活动的深入。

(五)全面整治,在日常监管的基础上,抓住重点品种、重点对象、重点区域和重要时段,深入开展专项整治,着力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先后开展了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学校食堂的卫生。针对市场出现的阶段性问题,通过专项整治,有力地规范了学校食品安全场秩序,使我校食品安全工作水平有了进一步的提高。

总之,食品是人类生存的必需品,涉及千家万户。学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在净化市场环境、促进经济发展、创造和谐社会、打造平安方面起着不可或缺的作用,我们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因此,在今后的食品安全工作中,我校将再接再厉,尽职尽责,从严治理,依法整治,促进我校食品安全工作迈上新台阶,以实际行动维护好全校师生的根本利益,为本地区的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2016学校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总结二

为增强全园师生对食品安全的意识,普及食品安全科学知识,根据市教育局下发的《关于开展 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的通知》,东迁幼儿园认真组织部署,围绕宣传活动主题尚德守法,提升食品安全治理能力,突出宣传重点,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

一、领导重视,精心组织

该园领导高度重视此次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专门成立活动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宣传活动,指导开展宣传周活动。明确了具体实施人员,为开展好此次宣传周活动做好了充分的准备。

二、方案具体,目的明确

本次活动中,该园围绕主题,结合幼儿园实际,选择贴近教职工生活的活动,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手段,以悬挂横幅、印发宣传材料、上安全主题课等形式,进行全方位、多角度的宣传,以吸引广大师生、家长的关注,最大程度的扩大宣传面,大力营造人人关心、重视食品安全的氛围。

三、内容丰富,效果明显

1.出刊一期食品安全主题宣传橱窗,向全园教师、幼儿、家长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以及食品安全科普知识,收到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2.为了提高食堂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知识水平, 6月 23日中午,我园卫生保健老师为他们上了一节生动的夏季食品安全知识普及课。此次培训,强化了食堂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提高了他们的岗位技能,保障了广大师生的饮食安全。

3.为了提高幼儿的食品安全意识,各班主任老师开展了以《食品安全小卫士》为主题教育活动,利用集体教学、游戏、谈话等形式,加强孩子们对食品安全认识。

食品安全重点工作总结范文第4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新疆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32号)精神,按照“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工作方针,坚持“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食品安全工作机制,紧紧围绕当前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危害严重的食品安全问题,扎实开展对重点区域、重点内容、重点对象、重点品种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不断提高全市食品安全水平,为促进全市经济快速发展及社会稳定提供食品安全保障。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使群众反映强烈的食品安全突出问题得到解决,非法生产加工食品窝点得到清除,危及食品安全的大案要案得到查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行为得到有效遏制,中小餐饮、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农家乐经营得到进一步规范,生产经营者责任意识普遍增强,市场经济秩序稳步好转,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得到全面提升。

三、工作重点

以农牧区及城乡结合部为重点区域;以使用违禁农药、兽药、渔药和饲料添加剂,生产、销售假冒伪劣、过期变质食品,私屠滥宰、加工销售注水肉、病害肉为重点内容;以小作坊、小杂食店、小餐饮、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农家乐为重点对象;以乳制品、豆制品、饮料、肉及肉制品、儿童食品、食用油、食用盐、酱油、醋、白酒及其他散装食品等为重点品种。

四、工作任务

**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在市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在市食品药品安全协调领导小组组织协调下,由各区(县)人民政府、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农牧局、市质监局、市商务局、市工商局、市卫生局、市建委、市教育局等部门分别实施,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和《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精神,各司其职,密切配合,抓好落实。

(一)加强初级农产品整治力度,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一是加大农业投入品的监管力度,开展农业投入品专项整治工作。加强对农药、兽药、饲料添加剂投入品安全使用的宣传,对农药、兽药经营户进行安全法规培训,强化生产者对农业投入品使用的法律意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加大监管力度,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的执法检查、调查追踪等措施,严厉查处各类违法案件,重点监控养殖场(户)违法使用“瘦肉精”、“氯霉素”、“孔雀石绿”等违禁药品的行为,力求从源头上解决农产品安全生产问题。二是加大市场监管力度,全面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进度。按照“谁经营,谁负责”的原则,实行认证证书备案制,对无检测证明的蔬菜和未检验检疫合格的畜产品严禁进入**市场。三是进一步完善农产品检测三级网络体系。规范检测程序,提高自检能力,提高各检测站点的检测水平,加大对各检测站点档案的管理。四是逐步建立和完善农产品生产、加工、经销企业和种养殖户的生产、销售档案,进一步加快种养殖业标准技术推广和规范化技术操作模式的应用。五是建立完善免疫档案和免疫质量检查制度,定期进行免疫工作检查和免疫效果监测;加强重大动物疫情预警预报和应急处置能力、动物卫生执法监督和动物防疫法制建设,保证畜禽标识制度顺利实施。六是加快畜禽养殖小区建设进程,逐步建设规范化养殖小区。

(二)加强食品生产加工环节整治力度,严格实施食品质量安全准入制度。

一是严格实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实行生产许可证管理工作,对食品出厂实行强制检验。重点加大对米、面、油、肉制品、饮料等28大类食品已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生产企业的证后监管工作,对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而擅自生产销售28大类食品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建立健全不合格食品召回制度。二是严格执行食品添加剂备案制度,加大对食品添加剂的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使用非食品原料和回收食品生产加工食品和滥用添加剂的违法行为。三是以农村和城乡结合部为重点,切实加强对小作坊的监管,摸清底数,找准重点问题,规范行为,坚决取缔无卫生许可证、无营业执照、无生产许可证的生产加工企业。四是建立健全预警和快速反应机制,加快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三)加强食品流通环节整治力度,切实维护食品市场秩序。

一是建立食品索证索票电子监管系统,强化食品生产经营者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全面推进食品安全电子化管理,严格落实食品经营者进货查验购销台账、索证索票、协议准入、不合格食品退市和质量承诺制度,把好食品市场准入关。二是加大对城乡结合部、农牧区、学校周边各类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小食杂店、小摊点的监管力度,规范食品经营行为,严厉打击无证无照、超范围经营食品和经销过期霉变、有毒有害及不合格食品等违法行为。三是强化对重点品种和重点场所的食品监测力度。四是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和制售注水肉、病害肉、死猪肉等不法行为,取缔非法设立、无证照家畜屠宰场(点),规范肉品经营秩序,实行市场肉品质量安全责任制,禁止无证家畜肉品进入市场。五是严格酒类流通管理,严格市场准入,全面推行酒类流通备案登记和酒类经营随附单制度,加强对分散在社区、城乡结合部、村镇的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小食品店、餐饮店等场所的酒类产品尤其是散装白酒的监管力度。

(四)加强餐饮消费环节整治力度,全面推进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

一是重点强化对中小餐饮、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农家乐的专项整治,严格推行餐饮业原料进货索证和验收制度,严厉查处采购、使用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不合格调味料、工业用盐或非食品原料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严查卫生许可证使用期限、许可经营范围及从业人员健康证持有年检情况,取缔无证经营单位。二是全面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将专项整治、日常监管与技术指导服务有机结合,定期公布企业的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分为A、B、C、D级)信息,对B、C级食品经营单位,加强日常监督。三是加强食品卫生监督抽检工作,提高预警能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及《卫生部健康相关产品国家监督抽检规定》,对熟食及其制品、乳与乳制品、水产品、粮食、饮用水、植物油、糕点、包装材料、餐具等22个品种进行采样检测,要针对导致食物中毒较多的酒类、熟肉制品、散装食用油及火锅底料加强重点监督监测。四是对农牧区集体聚餐和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重点监管,规范和整顿农家乐,开展预防食物中毒的宣传,加强对早夜市食品摊贩及小餐点的监控,防控食物中毒事件和食源性疾病的发生。五是认真做好大型活动和“十一”旅游黄金周的食品安全保障工作,防止或杜绝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五)加强学校、托幼机构食品安全监管,预防食物中毒的发生。

各级教育部门要加强学校、托幼机构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建立食品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健全食品安全工作制度;编制单位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操作手册,结合实际开展应急演练和培训;建立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力求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开展食品安全知识进校园活动,提高学生自觉抵制假冒伪劣食品的意识;配合卫生部门实施校园食堂量化分级管理;配合相关部门加强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监管和综合整治。

(六)加强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不断提高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水平。

坚持普法教育与普及科学知识教育相结合,提高大众的食品安全参与意识和责任意识。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抓住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深入农村、社区、学校、企业开展宣传教育,不断提高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引导正确的消费观念,增强防范能力;抓好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负责人和经营业主的教育培训,强化食品生产经营者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做到依法生产,规范经营。

五、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9月)。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农牧局、市卫生局、市质监局、市工商局、市商务局等部门根据职责划分,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突出整治重点,制定出具体的实施方案,对整治工作作出周密安排。

(二)组织实施阶段(9月—11月)。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工作安排,积极采取明察暗访、突击检查、问卷调查、考核打分、集中整治、联合行动等多种形式,相互协作,密切配合,全面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市食品药品安全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协调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开展联合督查。

(三)总结验收阶段(11月)。

11月25日前,各区(县)人民政府、各相关部门要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情况进行自查和总结,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将专项整治工作总结报市食品药品安全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11月底,市人民政府将对各区(县)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检查验收。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要进一步增强食品安全负总责意识,强化部门属地管理力度,统一协调各监管部门(包括工商、质监等垂直管理部门),切实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统一部署,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明确职责,加强监督。

全面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要将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的具体任务和工作目标逐级分解落实,强化监管人员的责任意识,保证人员到位、责任到位、监管工作到位,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对违法违规行为查处不力,工作落实不到位的,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要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电台等各种宣传途径,广泛深入地宣传开展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的意义及《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等食品法律法规,营造人人关心、支持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的良好氛围。

食品安全重点工作总结范文第5篇

一、指导思想

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维护党和国家的声誉,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的高度出发,以确保奥运期间全市食品安全为目标,坚持"强化措施、重点监控、点面结合、以面保点"的工作原则,按照"严控生产源头、监管流通消费、部门互联互动、保证全程监督"的工作要求,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健全机制,落实责任,切实做好奥运期间全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二、工作目标和重点

(一)工作目标

1、确保奥运期间不发生与我市进、出食品有关的群发性食品安全事件和食物中毒、食源性传染引发的食品安全事件;

2、确保奥运期间不发生与我市进、出食品有关的生物性、化学性和放射性食品污染事件;

3、确保奥运期间不出现因应急反应不力导致食品安全事件后果的扩散。

(二)工作重点

1、重点产品:粮油、豆制品、蔬菜、果类、肉类、禽蛋类、奶制品、水产品、调味品、饮料等10大类食品和地方特色食品,具体包括大米、食用油、酱油、食醋、米粉、米线、腐竹、啤酒、饮料、饮用水、冷冻食品、蔬菜、奶制品、水果、茶叶、畜禽产品、水产品等;

2、重点区域:市内重要旅游景区(点)和重要交通枢纽、车站、繁华街道等流动人员集中区域等;

3、重点单位:产品销往奥运项目举办城市食品生产企业,宾馆、超市、商场、专业市场、娱乐场所的食品供应点,早点摊群,定点屠宰企业,列入全市"十小"行业整治范围的食品加工小作坊、小食杂店、小餐饮店、小药店、小农资店、小菜场等;

4、重点问题:无证无照从事食品生产经营行为,超范围和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行为,以非食品加工原料和病死(害)畜禽、禁用药物等生产加工食品行为,回收过期食品加工上市行为,假冒奥运食品行为等。

三、主要任务

(一)规范食用农产品生产环节。加强农药、兽药等农业投入品的生产销售管理,尤其是剧毒、高毒农业投入品的监管,严禁销售和使用甲胺磷等5种高毒农药;对食用农产品生产环境(空气、土壤、水环境等)进行定期监测,加强农产品监督检测;加强国家规定的37种食源性兴奋剂的检测。加强动物防疫检疫,做好疫情监控,确保全市动物源性食品的安全;推进农产品基地标准化生产,加强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指导生产者严格按照有关标准生产无公害农产品。牵头单位:市农业局;配合单位:市水利局、林业局、环保局、食品药品监管局、质监局、工商局。

(二)规范食品生产加工环节。做好产品销往奥运项目举办城市食品生产企业和配送企业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落实驻厂监管、封闭管理、批批检验、零报告等监管措施;纳入食品市场准入产品目录范围但未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食品生产企业一律不得生产;未经检验合格、未加印(贴)QS标志的食品,不得出厂销售;加强对已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企业的环境条件、生产设备、添加剂使用、人员资质、储运条件、检测能力、质量管理制度和包装等方面的检查;严格按照《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规范食品添加剂行为,严禁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或违规添加非食品原料;实施不安全食品企业召回制度;推行电子监管,实现食品安全可溯源;严格限制小作坊产品的销售范围,加大监督检查频次。牵头单位:市质监局;配合单位:市农业局、卫生局、工商局、食品药品监管局。

(三)规范食品流通环节。全面推进农产品市场升级改造和规范化管理工作;加强对食品市场的巡查力度,强化、规范索证索票、进货、销货台账制度;加强对大型食品批发市场、零售市场、连锁超市、商场的监督检查;加强对重要旅游景区(点)和重要车站、交通枢纽、繁华街道等食品安全情况的检查,规范进货渠道,落实安全责任,依法打击无照、超范围经营食品行为;强化不合格食品退市工作,严厉打击销售不合格食品和过期、变质、有毒有害、假劣食品行为。牵头单位:市工商局;配合单位:市卫生局、外经贸局、旅游局、质监局、食品药品监管局。

(四)规范食品消费环节。加强食品卫生监管,实施餐饮单位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推行食品卫生监督信息公示制度;督促餐饮单位建立严格的食品安全防范措施;完善食品索证管理,建立餐饮业原料索证验收和溯源制度,严厉查处采购、使用病死(害)畜禽及其制品、劣质食用原料、非食品原料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行为;落实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及餐饮加工、储存和供应过程的食品安全控制措施,有效防止食品交叉污染等安全隐患;加强对旅游景区和车站、特色街道等重点场所的餐饮单位以及宾馆饭店、集体用餐配送、定点接待供应旅游团队餐馆的卫生监督检查,取缔无证经营行为和无证照经营流动摊点;杜绝群发性食品中毒和食源性传染病发生。牵头单位:市卫生局;配合单位:市旅游局、行政执法局、工商局、质监局、食品药品监管局。

(五)规范生猪屠宰行业。加强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加快屠宰场规划整合,依法关闭不达标的小型屠宰场,规范大型生猪屠宰企业经营行为;完善肉品质量可追溯制度,落实生猪宰前瘦肉精检测制度和肉品品质检验制度,对病死(害)猪进行无害化处理,做到不屠宰、不食用、不出售、不转运;严肃查处私屠滥宰和生产、加工、销售病死(害)猪肉、注水猪肉等违法行为;加强动物免疫标识工作,强化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牵头单位:市外经贸局;配合单位:市公安局、农业局、卫生局、工商局、质监局、食品药品监管局。

(六)规范食品进口环节。严格实施进口食品经营单位备案登记制度;严格执行以"口岸卫生证书"、"中文标签审核"为基础的进口食品市场准入制度;严厉打击非法进口肉类、水果等食品和逃避检验检疫的违法行为;严禁疫区的相关动植物源性食品入境;加强对进口食品的后续监管,对进口不合格食品实施召回。牵头单位:市质量技监局、市外经贸局;配合单位:市农业局、卫生局、工商局、食品药品监管局、金华海关*监管点。

(七)加强保健食品监督管理。严格审查和发放保健食品卫生许可证;加强保健食品广告监督管理,坚决遏制保健食品广告违法行为;有计划地开展保健食品抽查和抗疲劳类保健食品生产企业专项检查工作,严厉打击在保健食品中非法添加药物及未经批准成分的违法行为,加大对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的检查力度;严格进口保健食品的管理。牵头单位:市食品药品监管局;配合单位:市卫生局、工商局、质监局。

(八)规范物流配送环节。规范大型食品超市生鲜食品配送中心;食品配送车辆实行统一标识、统一标准;配送食品一律进行包装,需要低温冷藏、冷冻的食品实行冷冻运输,逐步实现全程温度监控;规范社区连锁经营,完善农村物流配送网络。牵头单位:市外经贸局;配合单位:市公安局、交通局、卫生局、工商局、食品药品监管局。

(九)保障饮用水源和生活饮用水安全。对饮用水取水口及上游水质进行动态监测,确保水源安全。加强对生活饮用水的全程监控。在水源地、自来水厂、二次供水单位设立生活饮用水监测点,定期对水质进行监督检查,完善净水、消毒设施,确保饮用水质量和安全卫生;加强对桶装水、瓶装水的管理;及时掌握农村饮用水水质及水性疾病的动态变化,保障农村用水安全。牵头单位:市卫生局、水利局;配合单位:市建设局、环保局、工商局、质监局、食品药品监管局。

(十)开展食品反恐和安全保卫工作。以风险评估为基础,确定不同环节受到蓄意破坏的风险程度,将水资源及生活饮用水的保护作为反恐怖工作的重点;建立应对利用食品进行恐怖袭击的专项预案和情报会商、反恐力量联动等机制;加强对大型会议、重要活动、集体食堂、学生用餐等的卫生监督管理;严格剧毒化学品及生物制剂的安全管理,防止发生人为蓄意破坏事件的发生;发生食品恐怖事件应立即启动相应的反恐怖应急预案,充分做好现场指挥、抢险、救助、善后处理、宣传等工作,将损失和影响降到最低。牵头单位:市公安局;配合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建设局、交通局、水利局、农业局、卫生局、外经贸局、工商局、质监局、食品药品监管局。

四、工作计划

我市奥运期间食品安全控制保障工作分四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现在至20*年7月10日)计划部署阶段:

1、组织召开有关部门关于保障奥运食品安全的协调会议,研究具体行动计划;部署全市奥运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印发《*市奥运期间食品安全控制保障工作实施方案》。

2、各牵头单位和配合单位要确定信息报送人员,于20*年7月11日前报送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3、牵头单位要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结合实际,制定奥运期间食品安全工作的工作计划或方案,于200*年7月11日前报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第二阶段(20*年7月11日至8月7日)检查督查阶段:

1、各有关部门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和本部门的工作计划或方案,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开展奥运食品安全保障有关工作。

2、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组织检查指导各部门奥运食品安全保障工作情况,并充分发挥暗察暗访机制的作用,深入开展对重点区域、重点环节、重点单位、重点品种的暗查暗访工作,有针对性的查找食品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及时通报有关部门进行整改。

3、各环节牵头部门按照职责任务,组织有关配合部门开展对本地奥运期间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的检查督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4、组织召开有关部门负责人会议,总结本阶段工作情况,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难点、困难、问题和下一步主要工作。

第三阶段(20*年8月8日至9月30日)控制应急阶段:

1、各有关部门要保持高压态势,对重点区域、重点环节、重点单位、重点品种进行严密监控,防止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发生。

2、奥运和残奥会期间,各部门公布值班电话,坚持领导带班,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

3、各部门要按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认真作好应急准备,加强信息监测,科学研判可能发生的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力争食品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在第一时间、第一现场有效解决,力争将事件的损失和影响控制在最小程度。

4、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突发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和涉外食品安全信息,要按照国家、省、金华和*市政府的有关规定进行。

第四阶段(20*年10月1日至10月13日)总结阶段:

各有关部门及时做好奥运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的总结工作,于20*年10月13日前将书面总结材料报送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汇总后报市政府和金华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制。奥运期间食品安全控制保障工作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开展,由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工作成效已列入金华市政府对我市年度食品安全工作考核内容。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作为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体系,建立健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真正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监管网络。

(二)明确任务,落实分工。按照分段监管为主、品种监管为辅的方式,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各牵头部门要按照本方案要求,会同配合部门制订具体实施方案,按照监管责任细化落实工作任务,各配合部门要积极参与相关工作,履行自身职责。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充分发挥牵头和配合部门的作用,优质高效地完成好各项任务。各地也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方案,将具体任务和责任分解落实到基层。

(三)畅通渠道,信息共享。各部门要畅通信息通道,严格值班制度,严肃信息纪律,实行重大事项即时报告制度,确保信息通畅和指挥调度、组织协调到位。

1、定期逐级上报制度。各有关部门要按有关规定建立信息定期逐级报告制度,明确专人负责奥运期间食品安全控制保障有关信息报送工作,注意加强对食品安全监管信息的统计分析。

2、24小时值班制度。奥运期间,各有关部门要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并对外公布值班电话,确保时时有人受理投诉举报,反映的质量纠纷及时得到妥善处理,举报的违法案件及时得以依法查处。

3、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各有关部门要坚持重大事项即时报告制度,对在本辖区本系统发生的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和食品安全重大情况、重大案件等,要按照《*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东政办发〔20*〕33号)的要求报告上级政府和有关部门,不得瞒报、迟报、漏报、误报。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各级领导要按照分级和程序果断有效地进行指导和处置。

4、食品安全信息制度。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奥运期间宣传工作要求,严格规范食品安全监管信息程序,严肃工作纪律。奥运期间涉及食品安全的信息,原则上按照相关规定执行,既要及时质量安全提示和警示,又要有效维护社会稳定和政府形象。

(四)完善预案,提升能力。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奥运期间食品安全的特殊要求,对已制定的应急预案进行进一步修订和完善,建立健全应急预案演练、应急系统检查和应急预案快速启动等制度,确保万一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件,能够快速响应、有效处置。同时要加快完善食品安全风险预警机制,加强食品安全信息的收集、汇总、整理和分析工作,并及时传递、共享,及时发现、处理问题。

(五)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注重奥运期间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提高食品生产、加工、经营者的安全保障意识,促进各环节食品安全水平的全面提高。要加大对重点企业、重点环节从业人员的培训,使他们熟练掌握有关食品安全保障的各项规定。要加大宣传力度,正确把握舆论导向,引导媒体正确报道食品安全工作,形成良好舆论氛围。

(六)强化督导,加强保障。为确保奥运食品安全保障行动落到实处,各相关部门要在奥运会前和奥运会期间,组织对全市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的督导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