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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经营者卫生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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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经营者卫生管理制度

食品经营者卫生管理制度范文第1篇

第一条为加强集贸市场的食品卫生管理,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以下简称《食品卫生法》),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登记、从事食品生产、加工或经营活动的集贸市场。

第三条集贸市场的举办者(以下简称市场举办者)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本规范规定,承担集贸市场的食品卫生管理职责。市场内从事食品(包括食品原料)生产、加工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以下简称进场经营者)应保证所生产、加工或经营食品的卫生安全,其食品生产、加工和经营活动必须符合本规范的规定。

第二章集贸市场的卫生管理要求

第四条集贸市场必须经卫生行政部门卫生审查,审查合格的予以公告。卫生审查的主要内容有:

(一)集贸市场的选址、建筑、卫生设施和设备情况;

(二)摊位布局情况;

(三)集贸市场卫生管理机构和卫生管理员情况;

(四)卫生检验设备和人员情况;

(五)卫生管理制度制定情况;

(六)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况。

第五条集贸市场的选址和卫生防护距离应符合卫生要求,不得有影响食品卫生的污染源。

第六条集贸市场的建筑和设施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一)具备与食品卫生要求相适应的给排水设施;

(二)采光和照明设施符合食品生产加工和经营的需要;

(三)有防尘、防蝇、防鼠和垃圾收集设施;

(四)市场的地面应当平整结实、易于冲洗、排水通畅。

第七条为避免交叉污染,同一区域的食品摊位设置要按照生熟分开的原则,合理划定功能区域,分类设置摊位,并在不同区域作明显标示。摊位分区和分类的要求如下:

(一)食品经营区域与非食品经营区域分开设置;

(二)经营鲜活畜禽、水产的区域与其他食品生产、加工或经营区域隔开,相互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5米;

(三)生食品摊位与熟食品摊位分开;待加工食品和直接入口食品摊位相互分开;

(四)经营餐饮服务应设置在专门区域,并相对集中;周围不得有污水或其他污染源,20米范围内不得经营鲜活畜禽。

第八条

集贸市场应指定一名负责人为集贸市场食品卫生责任人,负责本规范的贯彻实施;并配备专职食品卫生管理员,负责按照本规范第三章、第四章的要求,对进入集贸市场的食品和集贸市场内的食品生产经营活动进行卫生检查。食品卫生负责人和食品卫生管理员应当接受卫生知识和业务知识培训。

食品卫生管理员的数量应当与集贸市场食品生产、加工或经营数量相适应。

第九条集贸市场应制定食品卫生管理和检查制度。制度的内容应包括以下方面:

(一)对进场经营者的经营资格和经营条件审查制度;

(二)对进场食品的检查和防止假冒伪劣食品进场管理制度;

(三)日常食品卫生检查制度;

(四)食品卫生违规处理制度;

(五)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第十条集贸市场应当配备快速检测设备和检测人员。配备的快速检测设备和人员能够开展对可疑受农药或其他污染物污染的蔬菜、农副产品、食品原料和食品进行快速抽样检测。

第十一条集贸市场内应当配备卫生保洁人员,保证市场内的环境清洁,维护市场内卫生设施与设备正常使用。

第十二条集贸市场应设立食品卫生知识宣传公示栏,建立食品卫生公示制度,公布食品卫生检查、检测情况,对检查、检测不合格的食品及进场经营者应在公示栏公告。

第三章市场举办者的食品卫生管理职责

第十三条市场举办者应当做好市场食品卫生管理工作,维护好市场的设施、设备和环境卫生,对市场所生产、加工和经营的食品进行检查、指导。

第十四条市场举办者应对进场经营者的经营资格、经营条件进行审查,建立进场经营者的卫生管理档案。

第十五条市场举办者应当与进场经营者签订食品卫生保证协议书,约定违反本规范的责任,加强对进场经营者的教育、培训和管理。

第十六条市场举办者应对所有进场的食品进行检查,对可疑受污染的食品进行快速抽样检测,禁止不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食品销售。

第十七条市场举办者及其食品卫生管理员应当每天对进场经营者的食品卫生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情况进行记录。检查和记录的内容有:

(一)是否按本规范第二十条规定办理卫生许可证及经营内容与许可范围是否一致;

(二)经营人员是否按规定接受健康检查和食品卫生知识培训;

(三)是否根据本规范第二十一条规定落实进出货台账制度;

(四)禽畜肉类是否经过兽医卫生检疫,并查验检疫证明与肉类数量是否相符;

(五)食品进货是否按本规范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进行索证;

(六)生产、加工或经营过程是否符合本规范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规定的卫生要求;

(七)是否有本规范第二十七条规定的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尤其要对食品加工、经营中使用的原料进行检查,防止使用非食用物质或法律、法规禁止使用的原料;

(八)是否有其他违反市场食品卫生管理制度的行为。

第十八条市场举办者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督促进场经营者及时采取整改措施;对怀疑有本规范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的,应及时向当地卫生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对发现有本规范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的,应立即对该食品采取控制措施,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第十九条市场举办者应负责处理涉及食品卫生问题的群众投诉,主动向卫生行政部门举报进场经营者违反《食品卫生法》的行为,积极配合卫生行政部门调查处理市场内的食品卫生违法案件。

第四章对进场经营者的食品卫生要求

第二十条进场经营者按照规定需要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办理卫生许可证的,应当在取得卫生许可证后方可开展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其从业人员应当进行健康检查并接受食品卫生知识培训。

第二十一条进场经营者应建立进出货台帐制度,台帐中应注明所销售食品的来源、数量、保质期,并定期查验所销售食品的保质期限。

第二十二条销售直接入口的散装食品、定型包装食品及加工半成品的进场经营者均必须持有产品生产者的卫生许可证(复印件)及产品检验合格证或检验结果报告单。

顾客需要了解产品生产日期和保质期限的,销售者必须保证能够提供。

第二十三条经营定型包装食品的,所销售的食品包装、标识应当真实,符合食品标签、标识的卫生要求;经营声称具有保健功能的食品,必须具有卫生部颁发的该产品的《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复印件)。

第二十四条在集贸市场进行食品现场生产、加工的(包括半成品加工和直接入口食品的加工),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有固定的地点并具备可封闭的独立场所。场所的大小应满足相应食品加工经营所要求的洗涤、冷藏、消毒、加工、存放和销售所需要的面积;

(二)具备食品加工、经营所要求的给排水设施和洗涤、加工、冷藏和防蝇、防虫设施;

(三)加工工具及食品容器清洁卫生,食品容器存放应当设置台架,不得着地放置;

(四)从业人员必须穿戴洁净的工作衣、帽上岗,保持个人卫生,工作期间不得佩带首饰、留长指甲和涂指甲油;

(五)使用新鲜和清洁及色、香、味正常的原材料,禁止在食品中添加非食品原料和非食品用添加剂;

(六)营业场所和周围地区的环境卫生,每日清除污水、垃圾和污物;

(七)其他为保证食品卫生所必须的设施和条件。

第二十五条生产、加工直接入口食品除符合上条的规定外,还应符合下列卫生要求:

(一)制作肉、奶、蛋、鱼类或其它易引起食物中毒的熟食品的,应当烧熟煮透,生熟食品隔离;隔夜熟食品必须彻底加热后再出售;

(二)散装的直接入口食品,应当有清洁外罩或覆盖物,使用的包装材料应当清洁、无毒,防止食品污染。出售散装食品必须使用专用工具取货;

(三)具备食具清洗、消毒条件或使用一次性使用餐具;

(四)餐具和切配、盛装熟食品的刀、板和容器,在使用前要严格进行清洗、消毒。

第二十六条经营鲜活产品应具备能够保持产品鲜活的设施和条件。

第二十七条集贸市场禁止生产、加工和经营下列食品或当作食品的物品:

(一)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

(二)过期、变质、包装破损和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食品;

(三)使用了法律、法规禁止使用的高毒农药或使用农药后尚未超过安全间隔期采摘的蔬菜、水果;

(四)使用非食用色素或其它非食用物质加工的食品;

(五)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包括野味)以及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六)河豚鱼、野蘑菇等有毒动植物及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的食品;

(七)死的黄鳝、甲鱼、乌龟、河蟹、蟛蜞、鳌虾及死的贝壳类水产品以及醉制或者腌制的生食水产品;

(八)用污秽不洁或者被农药、化肥等有毒有害物污染的容器、包装材料盛装的食品;

食品经营者卫生管理制度范文第2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实现“两个率先”和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目标,按照“属地管理”、“谁主办、谁管理、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坚持改善市场环境与规范化管理、集中整治与长效管理相结合,加快建设经营有序、环境优美、功能齐备、食品安全的规范化、标准化市场,为市民营造洁净、有序的购物环境。

二、工作要点

(一)街、镇属地管理

街、镇要明确主管领导和部门,健全组织,制定方案,营造文明创建宣传氛围,组织实施市场及周边环境综合整治,负责菜市场文明创建长效管理。

(二)市场内部管理

1、设立市场管理办公室,配备相应的专职管理人员和足够的保洁人员;市场管理者和保洁人员佩戴统一工作证,定时、定位、定责做好本职工作。

2、市场内要设置公平秤、服务处、问询处、监督电话等;要及时接受群众举报和监督,负责处理纠纷。

3、制订各项管理制度并宣挂在醒目位置(如市场管理人员职责,市场保洁员职责,市场经营管理制度,市场经营者守则,卫生管理制度,食品卫生安全制度,治安、消防管理制度,市场保安员职责等)。

4、商品划行归市:商品要按种类区分,分类分摊经营(并悬挂美观、醒目的分类指示牌),高台摆卖(基本无地摊现象),无占道经营;鲜、活、生、熟、干、湿商品要严格分开,食品经营区域与非食品经营区域应分开设置,生食品摊位与熟食品摊位分开,待加工食品和直接入口食品摊位相互分开,鲜活畜禽、水产区域与其它食品经营区域分开,经营餐饮服务应设置在专门区域并相对集中;市场内要划定一定区域,供农民农副产品自产自销。

5、市场交通秩序交易良好,市场内道路畅通,摊位摆放整齐规范。

6、督促市场经营者要做到文明经商、礼貌待客、诚信经营、足斤足两;开展文明诚信经营户评比活动,增添创建文明城市氛围;无欺行霸市、哄抬价格、强买强卖现象;无出售未经检疫的肉类食品和注水猪、牛肉;不得出售病害、过期、污秽不洁、腐烂变质食物和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及其制品;禁止经营假冒伪劣商品;禁止销售违禁野生动物;加强检测,确保食品安全。

7、门店经营者:内部摆放整齐规范,无外占外摆、占道经营、倚门设摊现象;各行市经营区门头、广告整洁统一。

8、市场周围严禁乱搭乱建、乱摆乱停、乱挂乱贴、乱涂乱写。

9、人行道、消防道、通车道路都必须畅通无阻,车辆停放整齐。

10、认真查验入市商品,做好农残检测,保证食品安全。

(三)市场内卫生管理

卫生整治以“保持清洁,面貌一新”为目标。

1、市场卫生要做到“摊点垃圾自清,市场全天保洁”。活禽区、水产品区排水通畅;场内地面保持清洁,无积水、无污水、无垃圾、无卫生死角、无恶臭、无腐臭味;市场各摊位要配置垃圾桶,同时配置公用垃圾桶,做到摊位要有垃圾桶,日产日清,及时清运垃圾和清除场内污水。

2、卫生“门前三”:市场经营者必须遵守市场卫生管理制度,持证经营,保持摊店内外卫生整洁;门店、固定摊档经营者均实行前后卫生“三”制度,杂物、垃圾倒入统一的垃圾桶内。

3、活禽、熟食经营档要求:活体禽类经营按照存放、宰杀、销售三分离的原则,必须设立在相对独立的区域,与其他商品区分开;有冲冼禽类粪便的设施,污物(水)处置和消毒设施完善,要经常清扫,保持环境清洁卫生;烧腊档、熟食档应配有防尘、防蝇、防鼠、防蟑螂设施,有专用带滑门的玻璃或有机玻璃柜,不得露空售卖,分切熟食要佩带手套;水产、冰鲜必须设置固定操作台,配置排污槽、污物桶;活禽、水产区一定要定时清理渣滓,保持卫生保洁。

4、顶棚、地面、墙壁、摊台卫生达标。

5、公用厕所卫生整洁,通风良好,干净卫生,使用良好,无占用,无恶臭。

6、搞好灭鼠等除“四害”工作。有专人负责,落实具体措施,定期开展室内外环境消杀,场内外无鼠及鼠洞、鼠粪、鼠咬痕等鼠迹,无蟑螂、卵荚及蟑迹。

(四)市场设施管理

要按照属地管理和“谁开办、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市场主体,落实改造经费和整改措施。

1、有规范、美观、醒目的市场门牌;设置宣传栏、公告栏、价格栏等,公开市场管理信息。

2、地面要求:排水方便,不积污水。

3、排水排污:排水排污设施配套完备,排水沟、下水道畅通无阻,不积污水、杂物,水产、冰鲜、禽类经营摊档的污水排放畅通。

4、用电线路安全、整齐、规范,电线、电路按要求安装,摊档不得私接电源、电线。

5、供水设施完善,饮水水源安全卫生。

6、雨蓬要求安全、美观、整洁。

7、配置封闭式垃圾桶。

8、配套公用厕所。

9、配置灭火器材。

10、配备必要的检测器具。

食品经营者卫生管理制度范文第3篇

【中图分类号】 R 179 G 478.2

【文章编号】 1000-9817(2009)10-0952-02

【关键词】 食品处理和加工;组织和管理;学生保健服务

为提高我国的食品卫生管理水平,使我国食品卫生监督模式与国际接轨,卫生部在总结国外食品安全监管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于2002年出台并于2004年在全国推行了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以下简称量化管理)制度。该制度是将食品卫生监督的经验管理模式向风险度和信誉度管理转变的一种有益尝试,实现了食品卫生监督由定性向定量的转变[1]。

学校食堂由于具有就餐人数多、影响面广的特点,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学校食堂食品卫生不仅影响到就餐人群的身体健康,还涉及社会多方面,一直是卫生监督工作的重点[2]。为加强学校食堂卫生监督管理,提高食堂经营者遵纪守法的自觉性,防止食物中毒和其他食源性疾患的暴发和流行,按照卫生部的要求,开封市于2006年全面启动了学校食堂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为探讨量化管理在学校食堂卫生工作中的效果,以及时发现并解决存在的问题,提升卫生监督工作水平,同时,进一步探讨现行量化管理标准中不够完善、不够合理的地方,提出适当改进建议,笔者对量化管理前、后学校自身状况、基础卫生实施等指标进行了专题调查,现将结果报道如下。

1 对象与方法

1.1 对象 选取开封市2007年取得食品卫生许可证并纳入量化分级管理的大、中、小学、幼儿园食堂共计69所。资料来源于卫生监督所学校食堂量化分级管理档案。

1.2 方法 根据国家卫生部制定的《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指南》[3]和《河南省餐饮业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手册》要求,采用《餐饮业卫生许可审查量化评分表》、《餐饮业经常性卫生监督量化评分表》,在年度审查卫生许可证和经常性卫生监督时对食堂进行评分定级。对参加量化管理的学校食堂实施量化管理前、后的食品卫生状况进行问卷调查;对食堂的食品从业人员卫生知识掌握情况进行测试,并对实施前、后指标变化情况进行统计学分析。

2 结果

2.1 量分分级情况 本次调查的69所学校食堂均持有效卫生许可证。见表1。

2.2 卫生管理状况 实施量化管理前、后学校食堂从业人员的有效健康证明持有率、从业人员食品卫生知识考试合格率、采购原料的索证率和卫生管理制度实际检查执行的有效率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见表2。

2.3 布局和卫生设施配备情况 自量化管理工作开展以来,有4所学校对原有食堂进行了扩建、改建,学校食堂硬件建设(如功能区布局、清洗水池分设、餐具洗涤消毒设施、专间、“三防”设施等)显著改观,见表3。

3 讨论

3.1 量化分级管理提高了学校食堂的食品卫生安全状况 实施量化分级管理之前,部分学校食堂由于对外承包,出现了卫生管理职责不明、管理上脱节、存在盲区等现象。通过实施量化分级管理,学校对食堂卫生的管理从被动逐步走向了主动,从而把政府的监督管理与食品生产经营者自身管理有机结合起来,并强调了食品卫生与安全的第一责任人仍应为学校负责人,有效促进了企业自律和诚信水平的提高。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使得卫生监督执法检查标准统一,保证了卫生监督的公平、公正、公开,并对学校食品卫生工作起到了指导作用[4],得到了被监督单位和教育行政部门的高度重视和认可,学校食堂卫生发生了明显改观,提高了学校食堂的食品卫生安全水平。

3.2 量化分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在实施量化管理中,也发现了一些问题,如学校在新、改、扩建食堂时未经预防性卫生监督,造成食堂布局不合理;食品卫生管理人员的素质较差,管理水平有待提高;食品索证制度不健全、资料不全等。食品索证工作量大,存在问题较多,也是多年来食品卫生工作的难题。虽然国家早有规定,但实际上真正做到索证的餐饮业很少,尤其是那些规模大的学校食堂,因品种多、工作量大,很难做到证件齐全。

3.3 建议 (1)重点食品必须索证。评审中应将建立食品采购索证登记、供货单位有效的卫生许可证复印件及油、面、米、肉、大宗调味品等主要食品应备有相关证件作为评审标准,使之便于掌握[5]。(2)进一步加强卫生知识培训工作,建立规范的从业人员培训制度。首先,对单位负责人进行《食品卫生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使其树立守法意识,自觉遵守食品卫生法律法规;其次,要严把从业人员岗前培训,使从业人员真正掌握有关食品卫生知识,并形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掌握正确的操作规范。(3)促进学校食堂管理工作规范化。学校自身卫生管理是搞好学生用餐卫生安全的关键。学校食堂要制定完善的岗位责任制和奖惩制度,做到组织落实、制度落实、责任落实,形成自我约束机制,使管理更加规范化、科学化,全面提高学校食堂卫生管理水平。(4)进一步加大卫生监督执法力度,提高监督执法效能。在食品量化分级管理中,卫生监督机构、教育部门应密切配合,并进一步明确其各自职责。卫生监督部门要按照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的要求,对不同级别的食堂采取不同的监督方式[6],加大对信誉度低、风险级别高的企业的监督力度,把卫生监督管理的主要力量放在自律意识低、风险度高的单位上,做到重点监控,目标明确,同时进一步加大卫生监督执法力度,提高卫生监督执法效能,并实行及时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通报的制度,不断强化学校领导的食品安全意识。(5)建议卫生监督部门在给每所学校食堂建立基础档案中增设诚信档案,将就餐者对食堂的投诉作为不良记录及时输入,作为经常性卫生审查的扣分项目,进行累计扣分,并将卫生信誉度分级等情况定期向社会进行公布,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同时运用电视、报纸、电台等新闻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开展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和卫生信誉度分级工作的重要意义,以形成强大的社会监督力量,有效促进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4 参考文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食品安全行动计划.中国食品卫生杂志,2003,6(1):71-76.

[2] 张漱洁,林萍.江苏省部分学校食堂卫生状况调查.江苏预防医学,2004,15(4):28-29.

[3] 卫生部.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指南.北京:2002.

[4] 陈屏历.从量化分级管理制度谈食品卫生管理模式的改革.中国公共卫生管理,2005,21(3):216.

[5] 金志强,金建平,谢福生,等.餐饮业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探讨.中国卫生监督杂志,2004,11(2):112-114.

食品经营者卫生管理制度范文第4篇

【关键词】餐饮业 食品卫生监督 量化分级管理

中图分类号:R155文献标识码:B文章编号:1005-0515(2011)2-301-02

众所周知,食品卫生关系民族的健康素质和国家强盛,食品安全事故一直是威胁市民健康的突出问题。关于本次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的实践,笔者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报告和介绍。

1 餐饮业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前存在的问题

1.1 食品卫生监督方面

笔者认为目前食品卫生监督工作方面存在的问题有:(1)食品卫生法律体系问题。处罚力度不够,规定不明确,难以遏制违法行为。(2)食品经营者资格认定难。近年来,食品经营数量已倍数增长,引发了经营人员入门条件过低,对食品安全知识严重匮乏,经营者素质参差不齐。(3)各部门信息共享不畅通。信息共享一直都是控制突发事件的基础,食品卫生进行分段管理后,报告系统并没有重新规范化,只有在出现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后才采取联合行动。

1.2 餐饮业自身方面

对于餐饮业自身方面,目前在实施量化分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主要有:(1)实施时间超前,与当前食品卫生形势背离。由于我国现在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不平衡,加上餐饮业准入门槛低,无论经营者还是从业人员素质普遍较低,食品卫生意识薄弱,经济承受能力弱,使得餐饮量化分级管理制度难于全面推行。(2)卫生管理制度不健全。有的食堂卫生条件较差;有的没有建立食品卫生管理组织;有的卫生管理制度不够健全,没有配备经专业卫生知识培训的食品卫生管理员。(3)餐饮单位的量化分级工作不应该搞盲目的全面推行,不应该定指标。餐饮业量化分级的主体是餐饮企业,它们是运动员,政府部门是制定标准以及指导餐饮企业依据标准进行操作的指导者,裁判员及教练员。将量化分级工作指标化,列为考核的主要依据,无异于要求“教练员”要打入世界杯。这使得一方面政府部门热心指导,另一方面企业却因为投入/产出比不明显,看不到参加量化分级工作所带来的好处,所以参加热情不大。这就好像教练员急着要下场踢球拿名次,但运动员却只想下场休息的奇怪局面。这也使得量化分级工作处于被动局面。

2 餐饮业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的实施

按照《卫生部关于推行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的通知》,本次对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的具体实施如下:

2.1 对象:水钢片区取得卫生许可证、经营时间满一年的所有职工食堂、学校食堂、幼儿园食堂及大中型餐馆。

2.2 方法:(1)依据卫生部《餐饮业卫生许可审查量化评分表》、《餐饮业经常性卫生监督量化评分表》,根据卫生许可审查量化得分和经常性卫生监督量化得分,分别做出良好、一般、差的审查结论。得分为总分的85%以上者评为良好;得分为总分的60-85%者评为一般;得分为总分的60%者评为差。(2)根据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卫生许可审查和一年内经常性卫生监督审查结论的综合评价,确定食品卫生信誉度等级,分为A、B、C、D四个等级。

2.3做法:(1)为了更好地开展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成立了全市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领导小组和技术指导组,专门负责评定和验收定级,并采取了先搞试点、以点带面的工作方法。(2)我市首先召开了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启动仪式,对监督人员采取到试点市县参观学习,参加区市举办的量化分级培训班,组织监督人员反复学习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指南、打分标准、相关的业务知识等形式进行培训;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特别是大中型餐饮业、学校幼儿园食堂和生产企业,大力宣传开展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级别评定的意义、目的和方法,对评分标准进行反复讲解,并要求经营单位对照经常性卫生监督量化评分表和卫生许可审查量化评分表的各个环节进行自查自评,然后向卫生监督部门申报。(3)根据现场检查、卫生许可审查和经常性卫生监督评分表打分情况进行统计,需要标化项目的得出标化分,根据考核结果,确定被考核单位的食品卫生信誉度级别。(4)将考核评估结果以告知书的形式告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告知主要存在问题、原因、整改意见等。(5)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接到告知书再次整改后向卫生监督部门提出复验,验收组针对初验时发现的问题重点进行检查,并结合初步审核结果确定最终评审级别。逾期不提出申请不进行整改的按告知书确定的级别进行公示。(5)开展总结大会,对卫生监督管理进行总结及表彰部分优秀单位及个人,并给相应单位颁发食品卫生等级牌匾。

3 餐饮业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的成效

3.1 食品卫生的监督力度提升

通过本次推行了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后,食品卫生的监督力度得以提升。部分地区已开始着手建立健全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明确建立预防性监督体系,加大处罚力度,提高违法成本,对法律规定的一些条款做出量化指标,以提高行政部门的执法力度。一些部门也开始建立食品行业的市场准入制度。信息共享制度也不断建立和更新,建立强大的食品安全信息管理和机构的支撑,将食品安全信息快速及时的通报消费者和各相关机构。

3.2 餐饮业卫生得到有效改善

通过开展量化分级管理,可以明显看出大部分食堂和餐厅都增加了硬件设施的投入,改善了基础卫生设施。工艺布局逐渐合理化和人性化,消毒制度也得以实施和落实,卫生防护设施也逐渐符合要求,食品从业人员参加培训的机会增多,卫生素质明显提高。无论是部分还是整体上,通过开展量化分级管理,餐饮业的卫生得到了明显的进步和提高。

4 餐饮业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的思考

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是一种新的食品卫生监督管理模式,它通过量化,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持证情况、硬件设施、功能布局、操作流程、消毒措施落实、日常卫生管理等进行卫生许可审查和经常性卫生监督评价,运用危险性评估原则对企业进行风险分级和信誉度分级,继而确定相应的卫生监督重点和监督检盔频次。量化分级管理能把从以往的拉网式检查走向重点检查,提高卫生监督工作效能,降低了卫生行政执法的成本;通过量化分级评审提高执法透明度,调动了食品生产经营者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量化分级管理能够帮助企业树立“名牌”效应,通过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所形成的企业信誉度,为企业形成晶牌效应,提升档次注入了新的内容,也为顾客选择性消费提供了依据。

对于不足之处,量化分级管理要落实动态管理,狠抓薄弱环节。对一些主要问题必须进行重点监督,督促整改,以期符合卫生要求,保证食品卫生安全卫生。要强化宣传,坚持原则,形成社会监督良性循环。同时,坚持公开、透明、时效的原则,引导市民的消费。

结束语:随着社会文明程度的进步,国家卫生监督体制建设不断完善,人民群众要求政府加大食品卫生监管力度的呼声日益增高。食品卫生监督管理已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因此,我市要不断创新和改进食品卫生监督量化管理制度,积极实施和落实,为广大消费者创造一个更加健康更加舒适的食品卫生环境。

参考文献

[1]黄锦生.关于餐饮业量化分级管理的一些思考[J].中国卫生监督杂志,2005(05)

[2]周兆群,赵青艳.餐饮业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效果思考[J].2008(04)

食品经营者卫生管理制度范文第5篇

食品卫生安全责任体系

学校对食堂实行委托管理,即委托经营者经营食堂,对经营者监督管理。管理体系为:第一责任人(院长)――主管责任人(分管副院长)――直管责任人(后勤分管领导)――专管责任人(食品监管科领导)――专管执行人(食品监管员)――直接责任人(托管承包方)。

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运行

成立专门监管机构,明确职责,确保监管到位:学院设食品监管科,负责对学院食堂及所有食品经营点统一管理,代表学院全面实施监管职责, 学校医院设专人全程监督所有食堂卫生管理的卫生环节,确保食品卫生安全落到实处。

建立健全各种食品卫生规章制度:首先制定了《学院食品卫生安全监督管理条例》,还制定了《学校食堂准入制度》、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规定》、《食物中毒事件应急预案》、《食堂菜品主辅料量化标准》等20多项规章制度,设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表格15种。将食品卫生安全服务承诺、员工健康证、大宗物资采购信息上墙公示,接受全院师生员工监督。

责任落实到人、职责明确到位:学院食品卫生安全监管体系把院长、分管副院长、后勤处负责人、食品监管科长和食品监管员以及托管承包单位按六级分层,层层签订食品卫生安全责任书。各级责任明确,职责清楚,有效消除了监管工作的盲点和死角。

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关键点

瞄准重点安全控制点:学校食堂的重点安全控制点为主要原料和调料采购渠道、生熟食品及半成品存放、凉菜加工、豆浆制作、原料加工、饮用水管理、菜饭留样、食堂卫生消毒、员工体检等。我们针对这些重点安全控制点制定了管理制度,旨在确保食品卫生安全的关键制度。

加强食品卫生宣传工作:每年专门安排“食品卫生宣传”,开展了“食堂员工业务知识培训考试”、“食品卫生知识有奖竞赛”、“系领导检查食堂工作提建议”、“食堂饭菜数量质量检测”、“校内食品卫生安全拉网检查”等活动,提高学生卫生意识,增强自我保护能力,促进身体健康,减少食物中毒和肠道传染病感染发生机会。

主动依靠卫生执法部门和专家:疾控中心、高校后勤伙食专业委员会等机构的专家,是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最有效的监督保障后盾。我们充分尊重和依靠执法机构和专家;主动汇报,把自身的工作自觉置于监督和指导之下;把他们真正视为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守护者。

加强从业人员的食品卫生知识培训:监管科每年组织对食堂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卫生知识专题培训考试,对清真食堂员工还进行清真食品界定及掌握民族风俗相关知识的考试,通过对“从业人员个人卫生要求”、“凉菜间加工五专要求”、“食物中毒常见的原因”等基本知识的培训,提高了食堂从业人员食品卫生安全意识和水平。

加强对员工的人性化管理:食堂员工大多临时聘任,文化程度偏低,如果不能及时发现和消除这些员工的思想问题和身心疾患,必然极大影响食品卫生安全,甚至可能发生泄愤性质的投毒犯罪案件。因此,对食堂员工的管理绝不仅仅是经营者的工作,监管方在履行监管职责时从人性化的角度配合进行。实践证明,人性化管理能非常有效地帮助受托方提高管理效率和质量。

加强资料管理做到食品安全工作有据可查:统一制作了“卫生防疫检查专项记录本”,相关管理人员人手一册,各自将自己检查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情况记录备查;定期检查食堂留样试尝记录、食堂物资采购登记表、餐具用具消毒记录、食堂环境消杀记录、食堂检查体系明细表、食堂食品卫生检查登记表。

讨 论

首先,工商部门应强化学校及校园周边食品市场的日常监管。对校园内及周边区域食品经营店,严格食品质量准入制度,加大市场巡查力度。对校内外商店的食品来源、进货渠道、人员健康状况等进行不定期检查。依法取缔无照经营行为,严肃查处“三无”食品和过期、变质食品,加强食品质量监测和抽查工作。卫生检疫部门应加强对学校食堂的卫生检查,集中检查食堂购进原辅料的质量、食品加工场所的卫生状况、从业人员健康体检情况等,以消除食品卫生安全隐患。

其次,学校应完善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学校食物中毒和传染病等突发事件的报告和应急处理机制,强化学校的自身管理。要建立切实可行的食品采购验收、原料索证、从业人员体检、食品卫生台账、食品留样等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并制定相应的食品卫生安全应急预案。此外,学校还要加强食品卫生安全教育。要将食品卫生安全知识纳入教学内容,增强学生食品卫生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