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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调研过程的主要做法
为了深入开展本次调研,全面了解我区食品安全监管情况,区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多次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分局(以下简称区食药监局)等部门进行工作沟通,商讨调研方案,确定视察点,整个调研过程历时一个半月,先后有60多名代表参加视察调研活动。本次调研分为四个阶段。第一阶段:组建小组,制定方案。常委会组建了由常委会副主任带队、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专业代表参加的专项调研小组。在充分听取小组成员和有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认真制定了调研实施方案。第二阶段:上下联动,专题座谈。为了提高调研质量,教科文卫工委参加了市人大常委会组织的培训和座谈。4月,常委会召开了区食药监局、区经委、区工商局、区质监局等相关部门座谈会,听取工作汇报,了解基本情况。第三阶段:集体视察,听取汇报。4月中旬,教科文卫工委参加了区政府有关加强食品安全工作书面意见和提案办理工作专题会,并视察乐山菜场、新路达农副产品市场;5月11日,常委会组织部分市、区人大代表集中视察了本区域内的绍兴饭店和马哥孛罗食品有限公司。代表们当场进行座谈。第四阶段:集中研讨,梳理总结。调研视察结束后,教科文卫工委召开了调研小组成员、专业人士、区食药监局负责人座谈会,汇总梳理调研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了积极的意见和建议,形成调研报告。
二、我区食品安全监管基本情况
调研中,代表们对区政府坚持“以人为本、和谐发展”的理念,依法行政、严格执法,为保障我区食品安全,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所做的大量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代表们认为,自从食品药品监管职能调整重组以来的两年间,有关职能部门做到了工作不乱不散,保持工作延续性,还注重在实践中有所创新,有所突破,我区的食品安全情况总体处于动态可控的良好状况。
1、逐步健全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初步形成广覆盖的监管网络。自监管职能调整后,区政府组建了由23个成员单位参加的区食品安全联席会议工作平台,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区食药监局。联席会议按照综合监管的功能要求,协调各方,形成合力。全区13个街道(镇)也都成立了由街道(镇)领导牵头的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构。全区建立了专业执法人员、食品安全协管员、居委干部信息员等三支队伍,对应形成了专业监督网、社会协管网、信息宣传网等三级网络,基本形成了覆盖全区的食品安全监管网络。
2、加强制度建设,促成条条联手、条块结合的合作机制。区食品安全联席会议通过召开成员单位领导会议、联络员会议,及时沟通信息,研究监管工作,明确各自责任,共同推进工作。联席会议还制定了《区处置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区食品安全综合评价工作方案》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制定每年度的食品安全工作计划,以推动工作规范有序的开展。
3、增强监管合力,综合监管成效日趋显现。各职能部门注意条块结合,齐抓共管,在做好日常监管的同时,大力开展联合执法和专项整治等活动,确保了重大活动和节日市场的食品安全,我区的集体性食物中毒也得到有效控制,食品抽检合格率有所提升。
4、加强宣传教育,促进企业诚信自律。各职能部门注重发挥各自专业特长,深入社区广泛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生动活泼的食品安全宣传,进一步提高市民的食品安全防范意识及科学素养。各职能部门还积极开拓思路,勇于探索,对农贸市场实行“五个一”的管理、对散装食品实行实时监控和错时监管。通过行业协会树立企业优化管理的规范(如饭店行业的“六T”实务管理),促进了企业诚信、自律建设,并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三、调研中发现的问题
尽管我区目前的食品安全情况总体处在动态可控状态,但是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仍然面临着十分严峻的形势,还有很多新情况、新问题急待解决。通过调研,代表们指出了食品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主要是:
1、相关法律法规亟待完善。随着经济和社会的不断发展,1995年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已不能完全适应现阶段食品安全所面临的复杂局面。部分法律法规的缺失,导致执法人员在处置违法行为时无法可依,比如,为了保证散装熟食的安全,有必要对隔夜散装熟食进行销毁,但没有法律依据。此外,由于处罚设定的上限较低,导致对已经查明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不大,违法成本较低,有些违法行为屡禁不止。
2、食品安全的长效监管机制有待健全。由于食品安全涉及面广,在生产——加工——销售等领域,政府各个职能部门有着不同的职责分工,容易造成执法盲区,联合执法尤为重要。特别是在全国率先试行新的管理体制以来,强调“属地化管理”,而街道只是区政府派出机构,不是执法主体,也没设类似工商所、环卫所等专门从事食品安全监管的延伸机构,“属地化管理”很难落实。食品安全联席会议因受种种条件限制,还没有充分发挥出统一指挥、协调各方、降低成本、提高效率的作用。
3、部分食品卫生标准不统一,相互存在矛盾。由于一些重要指标不统一,比如食品中的微生物指标缺乏国家统一标准,致使食品卫生监督单位无法全面有效地进行监测和评判。
4、人、财、物的投入仍显不足。自食品安全监管职能调整后,相对日益繁重的监管任务,食品安全监督执法队伍、执法设备和经费也显不足。
四、意见和建议
1、加快建立健全法律法规,保障食品安全监管有法可依。建议向市人大常委会和市政府呼吁,针对目前食品安全监管执法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尽快修改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适当提高对违反食品安全行为的处罚标准,起到惩戒作用,防止问题食品屡禁不止。同时要加快制定统一、规范的食品生产——加工——销售的检测标准,使执法人员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便于监管掌控食品市场。
2、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提高企业和全民的食品安全意识。区政府有关职能部门要多渠道、多形式的向人民群众广泛宣传食品安全知识,增强市民的防范意识。要加强对从事经营食品的从业人员的培训,组织开展先进经验交流和典型事例通报活动,增强企业对保障社会食品安全的责任意识。要完善食品安全信息机制,动员全社会参与日常监督,使政府监管与社会监督、舆论媒体等监督结合起来,努力营造人人关心、重视、支持食品安全工作的良好氛围。
食品安全问题现状
食品安全主要指两个方面:一是食品本身的营养价值和质量的问题;二是食品在生产、加工、运输、储存和销售过程中人为因素导致的安全问题。目前产生问题较多,引起人们广泛注意的主要是后者。具体说来,可以归纳为以下几个方面:
环境污染对食品安全构成威胁。大气、水、土壤的污染造成食品的污染,对食品安全构成威胁。
农业种植、养殖的源头污染对食品安全的威胁越来越严重。农药、兽药的滥用,造成食物农兽药残留问题突出。
食品在生产环节上,安全隐患较为突出。一些食品生产企业的条件不符合食品安全法和食品标准的要求,在生产过程中,非法、超范围、超剂量使用防腐剂、色素、过氧化苯甲酰等食品添加剂;污染物、重金属超标现象经常发生。
食品储存、运输、营销等环节上,卫生安全措施未得到有效保障。从查处的案件来看,许多生产经营企业不重视这些环节的污染控制而造成了食品污染。
人为犯罪因素对食品安全构成威胁。一些不法经营着为牟取暴利,不顾消费者的安危,在食品生产经营中掺杂使假,使用不合格原料生产加工食品。
当前我县食品安全存在的问题
近几年我县有关部门在食品安全监管中作了大量的工作,也取得了一些成效。但毋庸讳言,我县食品安全依然存在诸多问题,形势依然严峻,不容乐观。
种植、养殖环节。一是近年来,我县的水产品养殖有了一定的发展,消费需求越来越大,水产品的农药残留,对养殖过程中添加药物,饲料添加剂等情况不明,水产品安全不能得到保证。
二是与我县消费需求比,蔬菜基地建设在数量、面积以及规范化管理方面都应进一步加大力度。规模小、科技含量不高,菜农的利润很薄,阻碍了蔬菜基地建设和发展,以致有大量没经过规范程序的蔬菜上市,存在安全隐患。
加工环节。一是生猪屠宰依然存在定点外屠宰的现象,屠宰点内检疫方式依然只凭肉眼,凭经验,力量薄弱,责任心有待加强。
二是豆制品、卤制品加工点多为小商贩,规模小,工艺不规范,添加剂使用情况不明晰,卫生状况很差。点多面广,监管困难,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
三是我县食品生产企业普遍规模较小,质量意识,品牌意识,责任意识不强,多数生产企业卫生状况较差,整治工作需要一个过程。
流通环节。大多数小食品经营店还没有完全做到索证索票、进货检验,没有食品质量管理人员,食品质量无可追溯性,问题食品不能得到有效处置。
餐饮环节。餐饮环节是我县食品安全的最大隐患。主要表现在:一是小餐饮店还有无证经营的,工作人员不能做到全部及时进行健康体检。规模小、卫生差。二是农村学校食堂不卫生,原料采购不规范,存在食堂承包和变相承包现象。
工作建议
加大监管力度。(1)对食品生产环节的监管。加强对农药、兽药、肥料、饲料及添加剂等的监管,指导科学饲养,合理施药。(2)对食品加工环节的监管。在源头堵住不合格食品进入市场,在城乡结合部的薄弱环节,采取规范发展和严厉打击相结合;加大对假冒伪劣产品的打击力度;对达不到卫生、人员条件的小餐饮、大排挡要坚决取缔,杜绝无证经营现象,明确责任,不留盲点。(3)对食品营销环节的监管。严把食品批发和零售市场的入口关,规范市场秩序。完善食品经销责任制。
完善信息服务。食品安全问题最易出现信息不畅的问题,政府部门要引导生产和消费,建立市场信息服务体系,定期收集和问题食品及产地的信息,以起到警示和防范作用。
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以创建省食品安全示范县为契机,对全县的餐饮服务单位进行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并进行饮服务食品安全单位的创建工作。以有效的控制食品安全风险,更好的保障食品安全工作。
强化经济手段。理论上,对每一种食品从源头到成品进行全面监控,是最完全的监控,但其相关成本是政府很难承担起的。所以,充分利用市场法则,强化经济手段,让企业把好食品安全的第一关,才可能从源头上解决问题。
一年来,我们围绕食品安全工作奋斗目标,主要认真抓好如下工作:
一、健全机构,制定计划,切实把食品安全工作当做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
根据县食品安全委员会有关要求,我们及时成立了粮食安全及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职能科室人员为成员。同时我们根据粮食系统工作实际,在做好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了详细的实施方案和专项整治计划,根据时间安排,分为宣传阶段,自查阶段,查找问题阶段,整改阶段,做到人人有责任,工作有目标,绝不走过场,真正把粮食及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二、建立粮食监督检查联席会议制度,充分发挥相关职能部门齐抓共管的作用
为了进一步加大对我县粮食市场的监管和治理力度。今年4月份在县政府大力支持和具体指导下,我们率先在连云港市建立了粮食监督检查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由工商、质监、物价、卫生等相关职能部门组成,进行联合执法,负责监督管理全县粮食市场。20*年我们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8次,重点检查全县粮油库存质量、数量等,在联合执法期间,我们依照国家有关法规条例,进行认真检查,不开关系网,不打人情牌,有效地保证了托市粮食安全出库和安全保管,实践证明,粮食监督检查联席会议制度是加强对粮食、食品安全最有效的监管体制,是依法治理粮食、食品安全的重要途经。
三、加强粮油检测力度,让城乡广大居民吃上放心的粮油食品
在今年粮食、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我们以县粮油食品检测所为主阵地,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强化粮油食品检测、检验工作。一是配齐和完善检测设备,千方百计通过自筹资金,购置多台新设备。全系统目前拥有粮油质检等各类粮食、食品专业检测人员20多名,配备了面筋测定仪、蛋白测定仪、水分检测仪、容重器等九大类成套检测设备,使检测条件和水平完全适应全县粮食、食品安全检测工作的需要。二是抓好夏秋两季粮食质检工作,确保入库粮食安全合格,同时每年对小麦集中取样2个批次,每个批次12个点,所取样品统一送到市检测所进行原粮质量检验,在质量上实行双道检验把关。并安排一名技术人员在小麦收购期间长期跟踪检查化验。三是积极组织粮油质量安全调查工作。为省市粮食部门提供准确可靠的粮油质量检测数据。四是进一步完善粮油质量网络检测。在加强粮食检测所检化验硬件建设的同时,加强与工商局、技术监督局联系,定期组织检查,通报粮油质量监督检查情况,随时监测企业生产经营的粮油产品质量,确保我县粮食质量安全。
四、加大培训宣传力度,推进安全诚信体系建设,全面实施“放心粮油”进“千乡万村”工程
一是抓好培训工作,我们在现有的粮食行政执法人员的基础上,抽调业务骨干,充实粮食监督检查队伍,组织执法人员学习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和业务知识,提高检查人员的安全素质。今年6月初我们组织30多人到市粮食局参加小麦新质量标准检测培训,5月有6人参加省粮食局组织的粮食库存质量监督检查培训,下半年又请县食安会领导来局给系统粮食企业负责人进行专题讲授粮食、食品安全知识。
二是加大粮食安全的宣传力度。利用广播、电视、东海粮网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全年共发放宣传材料300多份,张贴宣传画90张,宣传条幅32条,在县城区设,搜索更多精品文章,立咨询台等方式进行粮油食品安全宣传。
三是建立粮食安全应急预案。
四是大力开展“放心粮油”进“千乡万村”工程。首先是把粮食安全体系和诚信经营结合起来。县军粮供应站获国家级“放心粮油”荣誉。我们以“放心粮油”进社区为基础,充分发挥9家已经获“放心粮油(店)”个体工商户的作用,在他们中间深入开展“质量第一、安全第一”为民服务活动。其次是积极开展“放心粮油”进“千乡万村”工程,以开元超市为牵头积极组织贯彻落实,至今年底已有252家“放心粮油专柜”加盟,同时无偿发放100家“放心粮油专柜”标志牌。经过努力,“放心粮油”进“千乡万村”工程取得良好成效。
近年来,危害人民身体健康甚至危及生命的食品安全方面的重大事件频频发生,其数量和危害程度都呈日益上升的趋势。据专家估计,我国每年食物中毒报告涉及的总人数为2—4万人,且这一数字尚不到实际发生数的十分之一,也就是说我国每年食物中毒人数约为20—40万人。 据全国消费者协会投诉热点分析, 20__年全国消协系统共受理食品方面投诉60740件,其中涉及食品安全的有1621件,比20__年增长24.1%。
(一)食品原料污染问题突出。农产品、禽类产品的 种植、养殖环节污染问题突出。 1、 在食用农产品生产过程中大量违规使用高残留、剧毒农药, 化肥、农药等对人体有害物质残留于农产品中; 2、抗生素、激素和其他有害物质残留于禽、畜、水产品体内;3、农、禽产品中含有超标超量的对人体健康有严重危害的重金属物质。
(二)食品生产加工领域问题比较严重。 食品工业整体发展水平低,生产企业多数规模较小, 表现为多、小、散、乱。 集约化程度较低,经营管理方式落后,生产技术和装备落后、 大多不具备生产合格食品的必备条件, 缺乏必要的食品安全保证设施。
(三)不法企业为了利益,忽视食品质量安全,加工食品使用劣质原料,超量使用 添加剂 ,滥用非食品加工用化学物 。 在食品制造的过程中: 1、使用劣质原料加工食品,添加有毒物质的情况经常发生,给食品安全造成极大隐患;2、超量使用和 随意添加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添加剂 ; 3、滥用非食品加工用化学添加物,造成 食品有效成份含量不达标准,食品含有致癌物质等; 4、生物技术产品的出现、转基因食品的潜在危险,同样带来了安全性问题。
(四)食品流通环节污染严重。食品流通企业卫生条件不符合要求, 病原微生物控制不当,食品包装储运过程中会发生微生物的大量繁殖。
(五)市场开办者、经营者法律意识薄弱。一些食品批发市场缺乏有效的安全检测手段和质量控制措施,使造假者乘虚而入,假冒伪劣食品流入市场。 部分市场开办者受利益驱动,对 食品安全质量监管工作 配合不积极。
(六)大部份消费者识别能力较差,维权意识不强。
(七)食品安全管理相关职能部门各自为政,职能权限界定不清, 导致出现职能交叉、多头管理、重复检查,资源浪费,制度推行不力。 当前与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有关的部门包括卫生、质量技术监督、工商、城管等多个部门,依据《食品卫生法》、《产品质量法》等多部法律法规开展监督执法工作,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着部门职能交叉、多头管理、重复检查现象。食品监管职能、责任被多个部门分解,形成分散的监测系统,缺乏统一协调监管,资源浪费,制度推行不力。要彻底解决食品安全管理部门职能交叉、法规重复等问题,整合食品安全管理职能至关重要。
(八)工商监管力量薄弱,监管效能不高,执法监督资源不足。 1、 执法依据不足、手段偏软。目前工商部门用于监管流通领域的食品行业的法律相对滞后,不能跟上新形势的要求,只能借助于地方性法规进行行政处罚,在执法过程中常常出现执法依据不足,打击不力的情况。 2、 食品安全监测车的法定资质未确定。食品质量检测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从未有过的职能,目前食品安全监测车还没有通过 iso/iec17025 实验室认可条例,食品监测车出具的检测结果的权威性和快速检测工作单的合法性仍然有待商榷。由于监测车出具的检测报告没有法律效力,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执法过程中,只能采取临时控制措施,先封存不合格的食品,再将不合格的食品样品送至有合法资质的检测机构申请复检。这就出现两个问题:一是食品是特殊的商品,涉及保鲜、保质期问题,特别是保鲜食品,极易出现腐烂的情况,而封存的食品存放点往往不具备恒温环境;二是出现初检结果不合格,而复检结果合格的情况,对腐烂损耗的食品进行行政赔偿的问题难以得到有效解决。 3、 信息来源不足。食品市场是一个很大的市场,涉及的种类繁多,单靠食品监测车的例行抽查,很难全面控制当前市场的所有食品质量。社会举报和投诉是一个信息来源的途径,但是当前食品类的举报和投诉较少。所投诉和举报的问题多数已成后果、造成危害,只能事后算账,难以做到事前把关。
(九)我国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及管理体系不健全、不完善。1、《食品卫生法》等法律、法规已经出现不适应当前实际的情况,有待于完善和强化。2、我国食品安全法制化工作亟待加强。食品安全的法制化,究其根本是要构建一个合理的,有效率的食品安全法律体系。我国食品安全的法制化管理与国际水平有不小的差距;我国食品法律体系的框架结构有待进一步的科学化、合理化。3、我国食品安全体系中存在界定问题。如食品安全体系中“角色不清”,职能部门既制定和解释法规、标准,又行使执法功能,不可避免地出现问题。又如不同安全等级的食品“定义不清”,如保健食品、自然食品、生态食品、无公害食品和绿色食品(a级,aa级)等名词繁多,增加了消费者识别食品安全等级的难度和市场的不透明度。
二、对策
解决食品安全问题,关键环节是从源头抓起,构建食品安全防护体系,建立统一完善,具有统领能力的长效监管机制。工商部门要充分发挥农产品生产、食品加工、食品流通和食品消费各环节全程中的监管作用。 强化对食品的准入、食品市场巡查制度、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食品安全信息公示制度及食品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制度,变被动防守为主动出击。
(一)从农产品生产环节上“防”。保证食用农产品和生产食品的原材料质量,是保证食品安全的前提。 1、加强对农资、农药的监管。2、加大对农药生产企业的监管。3、加大对食品原料、添加剂生产企业的监管。
(二)从食品加工环节上“审”。1、严把食品生产企业准入关。对食品生产企业涉及前置审批条件的,依法进行审批、登记,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一律不予核发营业执照。2、严格监管。对消费投诉的食品质量问题,要追根溯源,会同
质监部门追究生产企业的责任,堵住违法食品的生产源头。(三)从食品流通环节上“查”。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的监管,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主战场,也是食品进入消费环节的最后一道防线。 1、清查。摸清食品经营企业的底数,实施分级管理, 对重点商品实行重点监管,对重点环节实行重点监控 。 2、检查。实施食品质量监管关口前移,严把食品入市关口,建立完善的不合格食品退出制度。充分发挥工商检测中心、检测车的检测作用。3、巡查。通过日常巡查,加大检查力度, 对重点对象实行重点巡查。 通过举报投诉系统,加大对投诉率高且相对集中的经营主体的督查力度。 4、备查。在涉及食品的所有经营主体中实行商品购进、仓储、销售等各个环节索要执照、许可证和相关证明,保证食品的“来路透明、渠道正规、货真价实”,杜绝销售“三无”产品。要 建立健全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食品销售环节的追溯和承诺制度、食品质量安全承诺和招回制度。提高企业入市门槛以确保食品安全。
(四)从消费环节上“挡”。工商部门从加强对食品安全监管、提高行业自律的部门行为,向引导消费者自觉抵制伪劣食品的公众行为上拓展,以求最大的监管效能。开展舆论宣传,营造抵制伪劣食品的良好氛围;注重发挥社会公众舆论作用,注重消费引导,形成抵制伪劣食品的强劲趋势;加大处罚力度,净化食品安全环境。
(五)在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监管体系中,建立联动机制,构筑食品安全维权监督网络。加强 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网络建设 ;加强信息沟通, 确定商品质量监测的重点; 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信息公示制度;对食品企业实施质量信誉分类监管。 全面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严厉查处各类食品违法案件。
三、建议:
(一)完善食品安全监管机制。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必须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进行,必须按照法律程序依法行政,需要健全打击制售劣质和有毒有害食品的基本法律制度,在立法层面上严格规范和界定执法权限和内容,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食品安全监管职责范围、处罚依据、强制措施、强制力的保障等都要有明确而又具体的法律规定,从而使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执法依据更充分,职责更明确,更具可行性和可操作性。强化食品安全监管的强制手段,补充和完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必要的行政强制措施,如赋予工商部门对疑似劣质或有毒有害食品适当的扣押权、封存权等,这样可以有效的防止劣质和有毒有害食品继续销售和漫延。
(二)明确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的检测职能。明确 对流通领域食品进行检测的职能归属,确立工商部门依法检测结果的法律权威性。解决检测结果能够作为执法依据的问题。加快监测车 iso/iec17025认可体系的建设,使监测车获得法定检测资质,加强食品安全监测车的检测功能,使监测工作得到保障。同时,努力解决用于食品检测的装备和费用。
关键词 句容市 农产品 质量安全 调研报告
1 调研背景与目的
1.1 调研背景
农产品质量安全是指农产品质量符合保障人体的健康、安全的要求。目前,农产品质量安全是我国农业发展面临的突出矛盾,是我国农产品参与国际、国内竞争的焦点问题①。
近年来,虽然句容市坚持一、二、三产业协调发展和经济、社会、环境可持续发展,农业生产稳步提高,全年粮食总量稳定在40万吨的水平,已形成了茶叶、草莓、花卉、水蜜桃、葡萄、无花果、茅山老鹅等众多农副产品基地,但是,在农产品安全生产指导、质量检测、质量监管等方面仍然存在较大压力,如何利用现有资源,尤其是高等职业教育资源为本市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服务已成为农业可持续发展的当务之急②。
1.2 调研目的
本调研旨在系统了解句容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发展现状以及途径,分析影响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因素,探讨利用高职院校专业资源服务地方农产品质量安全发展的途径与机制,以创建农产品优质、安全生产基础,为实现新农村建设目标奠定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
2 调研内容
(1)了解本地居民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的了解和掌握程度;(2)了解本地消费者农产品的消费习惯和消费理念;(3)了解当地人们在农产品消费方面遇到的问题;(4)调查本地行政事业部门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与架构;(5)了解当地人们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意见和建议等。
3 调研方法
(1)采用网络查询、统计年报查阅、拦问以及随机抽样调查等方法;(2)发出调查问卷300份,收回有效问卷225份。
4 调研结果分析
(1)被访者基本情况。从被访者的职业来看,大部分是工人、农民和学生,还有少数的是医生、教师等;男女比例则相当。从年龄来看,则大部分是在20~40岁之间,收入则都是一般水平。
(2)农产品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安全意识问题。52%的被访者认为生产者应该知晓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并严格遵守相关规定,25%的被访者认为生产者无需掌握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23%的被访者认为无所谓。78%的被调查者认为农产品安全事件主要是生产经营者在不知情的状况下造成的,18%的被调查者认为上述事件多是有意为之,4%的人表示无法判断。本课题组认为加强监管和培训是解决农产品生产经营过程出现安全问题的关键。
(3)农产品消费的基本情况调查。57%的被调查者表示每次购买农产品时都会看农产品的生产日期,43%的被调查者则表示只是偶尔会在购买农产品时看农产品的生产日期。调查数据显示没有一个人是不关心农产品生产日期的,只是在购买农产品的时候不能主动去看生产日期。大部分被访者表示关心生产日期时出于关心商品质量和习惯性,也有少部分人表示是因为受他人影响。调查中,225份有效问卷中只有56位被访者表示几乎每次购买农产品时都会注意农产品的保质期,50%以上的被访者则表示只是偶尔会注意,还有少数人表示一般情况下不会关注这类问题。关于农产品的分类问题,83%的被访者表示不知道这些问题,还有17%的被访者则表示知道一些但不是都知道。面对这样的现象,可见关于农产品分类,当地政府有必要对居民进行相关知识的传输和教育。60%的被访者表示对农产品包装上标示的农产品生产日期、保质期、有效期有80%以上的信任度,30%的被访者也表示信任这些农产品包装标示的,10%的被访者则是处在半信半疑的状态中。87%的被访者表示不会购买近期将要过期的促销农产品,13%的被访者表示会购买。从调查数据来看,人们总是将将要过期的农产品和已经过期的农产品混为一体,事实上近期将要过期的农产品还是安全的农产品,可能就在营养上有些丢失,但是对人体是无害的,从资源节约出发,还是提倡大家购买该类农产品的,但必须保证在农产品过期之前食用。
(4)遇到农产品质量问题时的对策。从调查中得知“农产品过期问题”是当前农产品经营存在的最严重的农产品安全问题,其次是虚假或者扩大宣传问题以及以次充好问题。这首先是因为经营者自身农产品安全知识的欠缺,其次是当地相关部门管理不够严格和到位,另外消费者购买农产品时没有养成看保质期的习惯也是一个原因。65%的被访者表示如果发现农产品包装袋上找不到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日期模糊则会不买该产品并选择其替代品;35%的被访者表示遇见这类情况会询问销售员并向销售员了解产品的相关情况。在无意间购买了过期产品和使用时发现包装上未过期的农产品实际已经过期时,被访者选择了同样的答案。66%的被访者均表示扔掉,自认倒霉;30%的被访者则表示找商家退货,只有4%的被访者表示会向有关部门投诉。从以上数据可知,一年来,因农产品问题致伤、致病的情况依然存在,有13%的被访者的家人都经历过相关事件,此比例不容忽视,可见农产品质量安全还有待加大管理力度。
(5)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意见与建议。74%的被访者表示要搞好“农产品安全”就应当加大处罚、曝光力度以及加强检查制度,也就是说时通过硬性规定和强制性的措施使得生产厂家不得不配合“农产品安全”;只有4.3%的被访者认为应当开展消费者教育,使得消费者认识到“农产品安全”,能够通过有效的途径维护自己的利益和保护自身安全,并起到监督作用;21.7%的被访者表示应该时企业自律,即企业自觉地规范生产,也就是对企业进行相关思想教育和知识灌输,使得企业能够自觉地响应“农产品安全”,并规范生产,对消费者负责。83%的被访者都表示农产品安全教育非常重要,而经常参加农产品安全教育的被访者则只有13%;一次农产品安全教育都没有参加的被访者有43%,认为农产品安全教育可有可无的被访者有17%;偶尔会参加农产品安全教育的有44%。从以上数据可以得出,消费者对于农产品安全教育还是有一定程度的重视的,只是不知道该去哪里接受农产品安全教育,不知道途径是怎样的,所以相关部门和有关机构有必要在农村开展农产品安全教育的讲座或者课堂。
(6)本地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2010年组建句容市农委后,专门设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科,与市检测站合署办公。成立了市农委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统筹、协调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相关工作,统一部署有关重大行动。2010年10月,完成了国家拉动内需项目“句容市农产品检测站建设”并通过验收。在产品上,能进行农产品的有机磷、有机氯(菊酯)等农药残留,铅、镉等重金属残留,瘦肉精、黄曲霉素等有毒有害物质残留的定量检测。能基本满足农产品中有害物质快速检测、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移动检测等需要。在全市范围确定了319家种植业生产单位、农业“三品”生产单位、畜禽养殖场、水产养殖场、屠宰场、奶站等企业作为我市第一批农产品重点监管对象,要求企业作出书面承诺,保证诚信经营。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示范基地的建设力度,目前已在老方葡萄科技示范园等5家农业企业实施建设。企业通过全面实施标准化生产,建立全过程的生产销售记录,建设农产品检测室开展产品准出,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电子追溯平台等措施,确保农产品的质量安全和不合格农产品追溯工作的落实。对种植业、奶畜、水产类农产品及农药、兽药、种子、肥料、饲料进行地产农产品的执法抽样、送检工作。抓农产品的品牌和示范区建设,努力构建质量安全管理体系。
句容市目前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上存在的问题与困难主要有四点:一是监测任务繁重,检测技术力量严重缺乏。二是监管工作面广量大,管理力量严重不足。三是工作经费缺口较多,解决需求难度较大。四是部分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管理松散,存在质量安全隐患。
5 结论与建议
5.1 结论
(1)农产品生产经营者均关注农产品安全问题,但是普遍缺乏相关知识认知;(2)消费者普遍愿意了解农产品安全知识,只是对相关途径比较模糊不清;对农产品安全知识普遍认知程度不高;(3)监管部门力量有限,不能达到有效监管的目标;(4)缺乏一个农产品质量安全培训与技术服务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