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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管理伦理困境

公共管理伦理困境

公共管理伦理困境范文第1篇

论文关键词 政府公共关系 伦理困境 公共性

一、政府公共关系中的伦理困境

政府公共关系就是通过各种传播手段与社会民众进行平等的互动交流,进而塑造良好的政府形象、获得社会民众的信任和支持。而衡量政府公共关系良好与否的一个重要指标就是政府公共关系实践过程是否有悖伦理。现阶段,我国政府公共关系之所以紧张就是因为公共伦理的缺失。

(一)政府的媒体危机意识淡薄

在目前的政府公共关系实践中,政府部门的媒体危机意识淡薄,尤其在信息方面存在着严重的问题:一是封锁消息、欺上瞒下。如2003年“非典”初期。再或者是面对媒体的炒作、公众的质疑,迟迟不作回应,最后在舆论压力之下才有所回应。如2013年山西苯胺泄漏事件,事发5天才向上级政府上报。二是不能第一时间坦诚表态和信息。尤其是危机条件下,部分基层政府官员信奉“不说好、说不好、不好说”的信条,消极对待采访以规避责任风险。事实上,这里又出现了新的伦理困境:重视民意与忽视民意。但是,从实然的角度来讲,处理危机事件也是基层政府官员的一项职责。部分官员怕担责任而选择不接受媒体访问,这不仅严重违反了公务员的伦理道德,也致使部分基层政府陷入伦理怪圈:忽视民意。从应然的角度来讲,政府在接受媒体访问基本上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说错”的可能性较小。然而,因为官员实事求是的“错话”给上级丢了脸惹了麻烦而丢了“乌纱帽”的情况却屡见不鲜。

(二)政府公共关系主体的可信任度低

唐恩认为信任是公民与政府关系良好的核心要素,为了满足这一点,公民的预期在其依赖于政府官员的理性承诺的意义上也必须是理性的。有着理性基础的对官员的信任要求官员对公众的需要和要求作出回应。然而,在我国政府公共关系实践中,却存在着有损政府公信力的信任危机现象:一是由行为违规所引起的信任危机。部分行政人员在政府公共关系实践过程中基于个人利益直接或间接的进行权力寻租。二是政府管理过程中民主缺失所引起的信任危机。部分政府在行政管理过程中未让社会公众参与政治生活或者未能充分重视民众的意见而致使社会公众对政府不信任;三是公共政策制定过程中缺乏必要的规范性和稳定性,形成一届政府一个政策的局面。尤其是在危机条件下,连续性不足的公共政策使得民众对政府的理性诉求难以得到回应,其结果就是政府失去民众的信任,政府公共关系难上加难,这又形成了另一个新的伦理困境。

(三)政府与民众的沟通渠道不畅

政府公共关系主客体之间缺少协商对话渠道。基于2013年上海X区的关于社会公众政治参与的调研,笔者认为公众的社会参与自主性不强。相当一部分公众没有认识到监督政府的重要性,被动的参与政治生活;少数公务人员在思想上和行动上都未对社会民众的监督权利给予肯定与支持。另一个方面,民意表达渠道不畅,公众参与度有限。参与的内容事项是分层次的,专业性强度大的公共政策基本上没有参与;制度性的直接参与的较少,多以间接参与为主;主动参与的层次较低且途径少;参与主体仅限于本地户籍;社会团体组织化程度偏低,主动性较差,习惯于听从政府。事实上,公众参与度的问题与政府如何处理公共关系密切相关。

二、政府公共关系中伦理缺失的原因

(一)权力本位的传统行政文化

以权力为本位的行政文化传统使得部分官员在处理与公众关系时未能从公共利益出发。这种倾向于个人修养与家庭成员之间的私德关系而忽视个人对社会和国家的公德关系的伦理缺失的社会心理根源在于人们思想深处充满了对于公共利益的淡化与侵占的动机,而这种动机的产生是以公共管理组织及其管理者的伦理道德水平低下为前提条件的。权力本位的文化传统也影响了部分政府公关人员与公众的平等沟通,他们认为公众没有必要了解政府的工作过程,更没有必要向公众解释。这也是近年来危机事件频发和升级的一个重要原因。

(二)政府理性经济人的假设

政府及其官员具有公私双重属性,一旦私人利益介入公共活动,政府的公共性就会被政府的自利性所侵蚀。换言之,政府的自利性是造成政府公共关系伦理困境的一个原因。一方面,市场经济的前提假设——人是理性的自私者。政府仍属于“经济人”的范畴,经济人的一切行为都是为了最大限度地满足自己的利益,工作的动机是为了获得经济报酬。政府掌控着公共权力和公共资源,在做出决策的时候也容易把自身利益放在优先考虑的位置,满足自身的经济需求。另一方面,由于政府是由非理性的人组成,故而其做出非理性的有悖行政伦理行为的可能性较大。

(三)伦理监督机制的缺席或失语

造成政府公共关系实践中伦理缺失的重要原因之一在于行政伦理精神及其伦理监督机制的缺席或失语。这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群众监督的独立性不强。从事社会监督的职能机构大多隶属于党政机关,缺乏相对的独立性,客观上导致这些监督机构只能听从而不可以监督。其次,作为社会监督主体的人民群众拥有知情权,然而现有的政务信息仅停留在形式上的或内容有限的公开,缺乏实质性内容。再次,新闻舆论监督受行政干预。我国媒体监督和西方媒体监督有着本质的区别即党管媒体,新闻舆论部门并不能充当独立的的发言人。

(四)政府公共关系主体的公共责任意识不强

公共责任是公共管理伦理的具体化。在我国政府公共关系的实践中,由于某些政府官员的公共责任意识不强,导致政府公关失败的案例比比皆是。以2013年山西苯胺泄漏事件为例,民众质疑为何事发5天才通报事故,长治市新闻办主任称,“我们都是按照规定程序报的,并不是晚报5天。发生了污染以后,只要污染不出长治的边界好像就不用往省里报,自己处理就行,出边界了这才需要报,再详细的我也不是很清楚。”公共责任意识薄弱最根本的原因在于政府为公众服务意识的缺乏。事实上,服务意识直接影响着政府公共关系主体的执行力和回应力,当公众得不到政府的有效回应时,政府公共关系紧张,伦理困境产生。

三、政府公共关系伦理困境之路径策略

伦理缺失是政府公共关系实践中普遍存在的问题,而且世界各国都存在这样的问题。笔者基于政府公共关系本质——实现和增进公共利益最大化,提出破解政府公共关系实践中伦理困境的路径策略:以公共性为出发点,以健全行政伦理体制和监督机制为准绳。

(一)转变“官本位”思想,重塑公共行政美德

作为公共权力的行使者,行政人员不仅要“多谋民生之利,多解民生之忧,解决好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更要重塑公共行政美德,积极营造以人为本的政治文化。“如果说在儒家的思想体系中存在着一种对权力的制约的话,那么这种制约主要就来自于统治者的美德,因为这些美德使他们具备了自己限制自己权力的性格特征。”库珀还认为“正义界定了最根本的公共善,他是民主社会的基本的统辖性原则,从中可以推衍出诸如政治平等、代表全体公民以及公民身份的发展等等。有鉴于此,公平心、理性、审慎和勇气就是公共行政实践的最根本美德。”其次,行政美德是连接自由裁量权的有效行使与治理是否有效的纽带。公共行政虽然是公共权力的执行领域,但是依然存在着一定的自由裁量权。行政人员的价值观和内在品格某种程度上影响到自由裁量权的使用情况,只有行政人员充分发挥其美德时,自由裁量权才能被恰当使用。

(二)健全民意表达渠道,加强政府与公众之间的沟通

让公众参与进来也是政府社情民意的有效渠道。公民参与度有限其根本原因在于参与渠道太少,难以表达利益诉求,而健全广泛性民意表达和舆论性民意表达则是加强政府与公众沟通的有效渠道。政府与公众沟通的前提是政府信息公开,这是因为要取得公众的理解信任,必须提供让公众理解的基础条件,即政府告知民众与其密切相关的公共事务。网络时代,政府实行信息公开最有效的途径就是借助新媒体信息平台,建立一个反应灵敏、运作有序的沟通运行机制。政府官员或政府新闻发言人可以尝试性地就群众关心的危机事件为主题,通过网络平台与网友进行在线交流,或者通过官方微博或者微信及时通报已掌握的有关情况,加强政府、新媒体与社会民众的有效信息互动。

公共管理伦理困境范文第2篇

【关键词】公共政策制定;行政伦理;价值导向

公共政策在制定过程中面临着许多未知的困境,信息的有效性及时效性、措施能否不打折扣的施行都是很现实的问题,而政府在决策的时候,往往存在一些道德上的困境以及由于外部干扰或垂直领导阶层的内部压力,从而导致决策出来的政策未必都具有可行性,笔者试图通过本文来探索公共政策制定过程中所面临的道德困境,从行政伦理理论的角度来阐释决策过程所存在的问题,从而提出相应的针对策略。

一、行政伦理对公共政策制定的影响途径

所谓行政伦理,一般是指行政人员在行政管理活动中的行为规范的总和,它是维持行政管理活动相关各方之间和正当关系的原则和规范。从理论上来说,伦理问题涉及的是诸如善、正确和应该这样的概念。

行政伦理侧重于对公共行政人员职业道德的研究,包括公共行政人员职业道德生成和变化的前提与基础。它是以伦理精神为主导和以权力、法律为支持力量的一种新型伦理关系1;是规范公共管理主体的行为,以保证公共事业的公正性,合理有效地实现公益事业目标的价值准则体系②。

行政伦理影响公共利益分配的均衡机制。行政价值向关于正义、公平、公益的追求要渗透到公共行政行为的每一个领域,包括公共政策领域以及公共政策制定行为。行政伦理要求政策制定者对于各个社会利益团体或者利益阶层要进行合理的度量和考虑,在不违背社会正义与公平的前提下探索能够增进某一阶层或者全部社会利益的政策决策或方案,这不仅维护和体现了社会公平,也与公共行政追求的工具性价值和目的性价值的目标相一致。

二、行政伦理对公共政策制定过程的作用机制

1、行政伦理对公共政策制定过程的作用:

(1)政策问题进入政策议程过程

行政伦理对公共政策制定过程的影响首先通过政策问题能否进入、如何进入以及能否及时进入政策议程来产生作用,其突出表现为政策问题的及时性与时效性。同时,公共问题从界定为政策问题到进 入政策议程还需要具备相应条件和抓住适当时机。

(2)政策目标的确定

政策目标的确立也是利益价值导向确定的过程。首先,政策制定者要分清楚政策目标实现的是近期还是长远利益;其次,分析政策目标是否带来综合效益,并最终选择综合效益较好的目标;最后,在公共政策目标确定过程中,公民精神的高低、公民参与公共问题讨论的程度以及由此表现出的伦理精神与价值取向,都会作用于公共政策制定体系,成为推动解决目标、制定合理政策的动力。

(3)方案的设计与评估

政策方案设计是政策方案选择的基础,在方案设计中采纳多重角度的建议是政策综视化的理念要求,但在具体操作中方案要多元到何种程度、政策主体依据何种原则采纳哪些建议都涉及到了价值判断。在政策方案的提议和设计中,主流的行政伦理观在诸多具体细微方面都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4)方案的选择

在一个设计良好的政策方案选择制度中,权利的表达应该是自由平等的,管理的形式应该是民主公开的,伦理要求应该是自主信任的,价值取向应该是公平公正的。

2、行政伦理对公共政策制定过程的指导原则:

(1)公平、公正、公益原则。这是公共政策制定的最基本的要求

罗尔斯在《正义论》中明确指出过,制度伦理是研究社会制定的正义问题。一个道德的、文明的社会必须以实现最大限度的公平和正义的制度安排为存在与发展的前提。

(2)公共利益至上原则

公共利益指在一个组织中占大多数的人的价值取向和价值选择,是组织在做出重大决策时要考虑的重要因素。在公共政策的制定过程中,政策的目标设立、方案选择都要以大部分人的利益为转移,因此在具体操作中就应该处理好长远利益与眼前利益、直接利益与间接利益、形式利益与内容利益的关系,并且综合考虑收益与代价的关系,追求利益的综合化。

(3)可持续发展原则

从可持续发展的立场来约束公共政策制定的过程,一方面要在公共政策问题的提出和确认、方案的设计和分析上综合考虑当前利益与将来利益、社会效益与生态效益、人文与自然、社会与经济的关系,统筹兼顾当代社会公平与代际公平、人类与自然的公平;另一方面在政策决策和调试中也要用可持续发展的眼光处理问题。

(4)公平与效率相结合原则

公共政策是对公共利益的权威性分配,旨在追求增进公共利益、公平地分配公共利益。但当前社会还在以效率优先为主导,不可避免与社会公正原则的冲突。效率优先是市场经济的根本要求,社会公正则是伦理价值的要求。

三、从公共政策制定过程的改进展望公共政策的未来模式

从分层次和体系化的角度考量,可以对公共行政价值进行目标的整合,从而架构一个关于公共行政价值的体系框架③。追求政策环境的公平性。从制度的视角分析,追求政策环境的公平是首当其冲的。与此同时,经济体制、分配制度、户籍制度、社会改革和社会保障等方面政策所体现出的公平来源于制度公平,可以使社会弱势群体的利益得到有效的保障和保护,但是只从制度方面控制政策是不够的,还要其他辅助控制系统,共同推进社会多元化的冲突自控与调节。

关注政策内容的合理性。道德性也是公共政策的一个基本特征,在价值理性或目的理性方面与工具理性在性质上有根本的区分。从价值理性的角度分析,政策内容是公共政策制定过程关注的焦点。其实质是从道德的角度寻找政策的公平和正义,从多方面共同实现公共政策伦理的意义和作用。

注重政策主体的伦理观。政策分析过程中要求决策者具备伦理自主性,需要通过政策分析者有意识地培养自己的内部控制资源。从角色道德分析,政策主体的伦理观念影响着政策制定的结果。而政策分析者的职业道德存在一定的困境,这种困境在于个体自身精神气质及其养成的途径。“当行政人员在处理具体伦理困境中或大或小地界定自己责任的界限和内容时,他们使自己具有‘伦理身份’,这种伦理身份认同形成了他们的道德品性 ”④。

四、结语

公共政策主体的伦理素质建设直接关系着民众对公共政策的认同度,也是政府行政改革过程中十分重要的关键环节之一。依照当前的现状和发展形势,在未来的行政伦理建设中务必要形成一套完备的行政伦理规范,既能促使行政人员的自我定位,又能体现其价值追求,还要尽可能符合时代精神,具备一定的指导意义,最终形成较高的公共素养和行政伦理素质。

参考文献:

[1]张康之.《公共管理伦理学》[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 版第10页.

[2]高力.《公共伦理学》[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2年版第12页.

公共管理伦理困境范文第3篇

摘 要 在现代企业的管理和发展中,人力资源管理是逐渐被重视的一个关键环节,其是通过招聘、选拔、培训和薪资四个管理形式的整体活动的总称。在现实工作中,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专业人员难免会遇到难以抉择的问题,会要在正确导向和误区诱导之间做出选择。因此,本文从伦理角度出发,探讨关于人力资源管理的专业人员在伦理属性上的困境和难题,进而提出如何提高企业中人力资源管理专业人员的综合素质及在面对伦理困境时如何做出正确抉择的对策。

关键词 企业管理 人力资源专业人员 伦理困境

前言:从伦理学的角度来说,伦理属于社会意识中的一种形态,它从无形之中划定了一条清除的界限,潜移默化的告诉人们什么是社会公众接受的,什么是被社会公众所悖离的。伦理所做的是处理问题,即在处理某些情境下,人们很难知道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处在这种犹豫不决、进退两难的情况时,伦理分析的最终受益者也便是处在这种情境的人,因为人们想为自己必须采取的行为寻找理性基础,因此伦理从基本上关心的就是寻找这样的基础。换句话说,伦理关心的是在理性的基础上解决问题。目前,在信息化时代的企业管理中,企业进行人力资源管理活动的目的是通过对人性的最终来调动员工的能动性,激发员工的潜能,开发其智力资源,人力资源管理的伦理性就成为其基本诉求之一。

一、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中的伦理属性

当下处于高速发展的信息化时代,面对知识经济的挑战和经济全球化的影响,企业要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就要加强对人才的建设。自然人,是社会属性中的活动主体,企业活动的进行时需要突显人性特征和人的主体地位的。在现代人力资源管理的模式中,更加注重了以人为本的思想,重视对人的管理,才能使企业在生存和发展中充满勃勃生机和活力。随着企业员工素质的普遍提高,很大一部分人在工作中不仅仅是为了经济利益的获取,更重要的是满足自己人性上的需求,是为了满足精神世界的尊严和注重自我价值的实现,会以自己为社会做出了的多少贡献与价值来作为衡量自己的标准。这种现象体现在人力资源管理的伦理思想就是:企业在人才管理的整个过程中,应该正当合理的发现人才、培养人才,使用人才,其原则是公平、诚信、责任、和谐【1】。

二、企业人力资源专业人员管理中的伦理困境解析

在企业人力资源的管理活动中,不是一个只是执行理论与道德无涉的过程,而是交杂了企业中每个员工的个人伦理诉求,所以人力资源管理的执行上会时刻受着道德的审视。而伦理困境相对于如今快节奏的生活来说,管理人员陷入了伦理观上犹豫不决的窘况是很容易出现在企业的管理中的。人力资源管理的伦理问题,也已经成为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专业人员实践中的主要问题之一【2】。人力资源管理中的伦理困境会导致专业管理人员失去理性思考和中立角度的判断,导致决策困难、决策不当或决策延迟。这种无效的决策甚至有偏差的决策会给企业带来很多负面影响和消极后果,比如经营管理出现的差错导致经济利益损失、企业的软实力比如企业形象和声誉受到贬低和损害等,从而导致了企业综合竞争力的下降。因此,对于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中专业人员对于伦理问题的判断和避免走入伦理困境的问题上来说,是指的深入思考和探究的。

(一)人力资源管理权与服务性的伦理困境

随着信息化时代的来临人力资源在企业中越来越重要,同时人力资源也对企业的未来发展起到了较为重要的影响作用。而人力资源所具备的管理权对于企业的运行活力则具备直接作用。处于企业中的员工在这种管理权的影响下进行着不同职业成长,为企业发展做出贡献。因而人力资源所具备的管理权就应当被企业重视,同时更应该保证这种权利的严肃与权威特性。在信息化时代中通常人力资源对象均受过高等教育在个人权利上呈现出较强的保护意识。在工作中承担着为全体员工服务同时传达企业领导层决策的实际链接作用。因而在这种状况下人力资源就出现了在管理权的维护上以及在员工服务上凸显出来的伦理困境。

(二)人力资源竞争性与正当性的伦理困境

现今在全世界范围内人才性短缺日益严重,而争夺人才也成为了各个企业关注的焦点,企业通过获得人才资源进而不断的发展企业壮大企业是企业获得较强的竞争力。而一些不正当的竞争方式如窃取个人资料等等极大的破坏了人才市场的良性发展,而人才的不正当性竞争更加促使了人才资源面临贬值。此外通过不正当性获得人才之后部分企业也并没有给与人才较好的管理利用,进而也就导致企业在人力资源上出现了人才竞争与正当性的伦理困境。

(三)人力资源安全性与敏感性的伦理困境

人力资源是企业人事档案的基础,也是在这一基础上逐步发展起来的。并且当今时代在人力资源管理的档案管理中,仍然存在着一些痕迹。人力资源部门掌握所有员工的信息,还有企业的信息等等,在这里有很多事属于个人机密和商业机密。正常人的心中都会或多或少的想要了解一些别人的隐私,因此人们永远在追求一个公平公正的方法。并且还会在人类的各种关系中进行比较,想方设法的得到比较私密的消息。现实中,很多企业对于人力资源部门管理的规章制度不健全,操作过程不规范等行为,就很容易造成信息的泄漏。还有些员工会因为刺激,在没有掌握尺度的情况下,故意泄露信息,这些都会造成人力资源管理过程中保护信息的意识受到冲击。

(四)人力资源公平性与激励性的伦理困境

近年来,随着社会的进步,员工的生活质量也在不断提高,所以很多人不仅仅把梦想停留在稳定的生活和工作以及收入之上,逐步开始关注并想方设法实现自身的社会地位和自我价值。因为这种情况和趋势,很多企业也在意识到这一点之后,开始规划员工的职业生涯,准备为企业储备人才,激发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但是在实际操作的过程中,还是受到了很多限制。正因为用人单位对员工的要求不一样,所以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部门也对员工的伦理道德和置业观念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三、解决企业人力资源专业人员管理中的伦理困境对策

(一)人力资源管理权与服务性伦理困境的对策

在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工作中,进行相关的管理权限制度设定,非常有助于促进员工的思想伦理建设。需要建立完善的管理权限制度,就需要有严格的道德要求规范。能够坚持企业经济发展基本方向的同时,设立明确清晰的伦理观念制度,可以充分的实现企业价值观点的体现。解决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工作中的伦理困境,需要坚持发展相关对策予以支持,保证企业根基的稳健。在建设伦理制度的管理权限工程中,要积极的向员工宣传,保证员工具有专业的职业素养。另外一方面,人力资源部门在选择员工的过程中,应该考量员工的实际执行能力,需要员工具备忠诚的服务态度。这是企业发展过程中,必须长期坚持的思想引导工作内容【3】。

(二)人力资源竞争性与正当性伦理困境的对策

面对员工实施人力资源正当性竞争的伦理观念宣传,通过侧面的伦理监督职能部门进行监管,确保员工的个人行为是良性的竞争表现。人才的甄选和比对是企业发展的合理流程,只有人力资源的竞争性走向正规,才能保证企业发展的良好势头。企业员工应该对企业发展中出现的竞争具有清晰准确的认识,发现伦理管理在企业人力资源竞争中的必要性。担负企业发展的重要使命感,才能认同企业的发展理念,保证认同企业的操守。伦理管理的重要对策实施,其实就是为了保证企业部门的良性竞争和发展。

(三)人力资源安全性与敏感性伦理困境的对策

针对于人力资源安全性与敏感性的伦理困境,其主要是由于相关的管理不完善,因此,针对于这种现象来说,最好的解决办法就是,建立起一套完整的人力资源安全性与敏感性伦理管理体系,并且根据实际问题发生的具体情况,对该项管理体系进行不断的革新和完善,进而通过这样的体系对于人力资源安全性与敏感性的伦理困境进行解决,保护人力资源的安全性,同时,该项体系的建立需要员工和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专业人员的共同创建,将员工作为该项体系保护的重点对象,也就是该项体系的核心,通过员工所反映出来的具体问题,进行不断的扩充和优化,只有这样才能够保证人力资源安全性与敏感性伦理困境得到完美的解决。

(四)人力资源公平性与激励性伦理困境的对策

在人力资源管理的过程中,公平管理是整个管理所要遵循的一项重要准则,一旦人力资源管理的公平性丧失,将会导致员工对于公司的信心受到打击,进而出现人员流失的现象,所以要制定严格的公平性管理机制,保证管理的公平合理,同时,在企业发展过程中,不可避免的要采取一些手段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设定激励机制就是比较普遍的一种手段之一,在对激励机制进行执行时,需要存在相应的监管机制进行监督,只有这样才能够符合公平性准则,进而摆脱人力资源公平性与激励性伦理困境。

结论:综上所述,伦理关心的是在理性的基础上解决问题,本文通过以伦理为切入点,对人力资源专业人员的伦理困境进行分析。伦理学指出,伦理困境的本质是道德沉思是一种偶然,是任何人都应该遵守的最低要求,但不一定能满足自己设定的道德标准。当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专业人员遇到难以抉择的问题时,陷入一种常规思考的伦理困境,就要明确自己的想法和态度,树立积极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促进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积极发展。

参考文献:

[1] 吴红梅.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专业人员的伦理困境与对策[J].道德与文明,2012.01:104-107.

公共管理伦理困境范文第4篇

关键词:公务员,行政伦理,原因,路径,

 

所谓行政伦理,就是关于“治国”的伦理。它是执政党、国家机构和全体公务员所应遵循的伦理道德要求的总称,融合在治理国家与公共行政的方方面面,体现在诸如行政体制、行政领导、行政决策、行政执行、行政协调、行政监督、行政效率、行政素质之中。行政伦理是影响政府行政效能、关系政府形象的重要因素,因此受到各方面的广泛关注。2006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是一部规范公务员义务、权利和管理的重要法律,其鲜明的特点之一便是对公务员管理坚持监督约束与激励保障并重的原则,从很大程度上完善了公务员管理制度,促进了公务员的行政伦理建设。

一、我国公务员的行政伦理困境。

谈到行政伦理困境,归纳来说,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政治性失范,表现为权力再分配过程中的权力交易。在各类行政人员的选拔、录用、任命方面,存在以权谋私、任人唯亲的现象,甚至非法交易买卖官位。二是失职性失范,即行政人员无视自身的责任和义务,滥用职权或不能尽职尽责,表现为越位、缺位、错位等。部分地方政府领导玩忽职守,只要经济利益、搞面子工程,而完全不顾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忽视安全生产和公众安全。三是经济性失范。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行政人员利用手中职权牟取个人私利,甚至与利益集团勾结,实现肮脏的互利。

二、我国公务员行政伦理困境的原因分析。

我国公务员遭遇行政伦理困境,行为失范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不仅有行政人员自身的原因,也有环境及社会因素,更有现存的行政伦理规范机制不健全的因素。

具体而言,一是行政人员存在着行政角色冲突。行政人员也是追求个人利益最大化的人。作为政治家或官员,他们在政治市场上追求自己最大的效用,即权力、地位、待遇、名誉等,而把公共利益放在次要地位。另一方面,他又掌握公共权力并实施这种权力。这就决定了他有维护公共权力的责任和义务。于是,在行政人员中就存在着这样一种角色冲突。行政伦理学者库珀认为,“法规通常只给行政人员提供含义宽泛的倾向性指导,将之精确化是行政人员自己的任务。这样以来,在随意性很大的情况下,要想做出负责任的决策,决策者的伦理水准和良知就至关重要了。”

二是行政环境因素。当前,我国正处于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型时期。市场经济发展不完善,使得市场经济中的负面影响造成道德失范。市场经济条件下利益主体的多元化,不同利益主体为了各自的利益,有时采取不正当的竞争手段,用回扣、贿赂等多种方式向握有实权的行政人进攻,与那些缺乏免疫力的人员达成各种交易,从而导致行政腐败。

三是社会“人情”原因。我国著名行政学专家夏书章教授在谈到影响我国政策有效执行的因素时,就曾将感情用事列为三大重要影响因素之一。他指出,人都有父母兄弟、妻室儿女,有亲戚朋友、同乡、同学、同事等关系,这样构成了一种亲疏不同的感情关系网。在这种政治文化的熏陶下,行政人员自然也十分注重“人情”关系问题,将这种“人情世故”夹杂在自己的行为之中,最终导致责任冲突,亦即行政伦理困境。

四是行政伦理规范内容模糊而零散。行政管理者可以有各种不同的专业化分工,但其工作无一例外地都应服务于他们所代表的公民的利益。由于公共行政职业精神的内涵并不明确,使得大多数人的思维局限于职位责任和工作责任,而很少考虑到其作为公共行政从业者所应该承担的职业的责任。2006年1月1日实行的《公务员法》作为法律规范,其规定缺乏明确而具体的量化指标。因此,作为统一管理的公务员群体来讲,缺乏一致而具体、真正具有现实可操作性的行动指南。

三、我国公务员行政伦理失范的治理对策。

加强行政伦理建设,治理各种行政伦理失范现象,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历史任务。它需要我们从各角度、各方位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同时加强管理和建设才能取得成效。

(一)加强行政伦理教育。公共行政伦理教育的意义在于提高公务员的道德认知能力,使他们认识到行政伦理是为政之本,树立正确的行政伦理观。为此,我们要加大行政伦理教育的力度,提高公务员对行政伦理的认知水平,使其充分发挥伦理自主性,自觉履行职责。针对目前公务员行政伦理意识薄弱的状况,要继承和弘扬传统行政职业道德中的精华以及借鉴国外做法,通过定期培训、日常强化、个案解剖等多种方式,提高他们对行政伦理的认知水平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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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信念。与此同时,行政人自身在法律和制度等外部控制具备的情况下,还要注重自身的自律约束,即内部控制,只有这样,才能在行政伦理困境中应对组织和上级的不道德行为。行政人自律的实施是以行政良心为基础的。行政良心是公务员意识中的一种强烈的行政责任感,是在行政工作过程中,由于认识到应有的行政使命、职责和行政任务而产生的履行行政义务的强烈和持久的愿望。行政良心是行政人在深刻理解国家、政府及行政机构制定的法律、法规、政策与道德原则的基础上,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对自身行政行为的善恶价值进行自我评价和自我修养的心理道德活动过程。行政良心在行政行为中起着指导、监督和评价的作用。行政人要主动发挥行政良心的自律作用,需要不断地“关注自我”和内省。

(二)加快行政伦理立法。行政伦理立法就是把伦理行为上升为法律行为,使伦理具有与上层建筑的政治、法律同等地位的法律效力和作用。尽管人们对于伦理立法尚未完全达成共识,但加强伦理立法、通过法律的强制力来维护道德的纯洁性,业已成为行政伦理建设制度化的基本工具和重要手段,它正在逐渐推广并日益起着积极的作用。例如,美国的职业道德立法居于领先地位。年美国国会通过了《美国政府行为伦理法》。年,美国政府又颁布了由政府伦理办公室制定的内容更为详细、操作性更强的《美国行政部门雇员伦理行为标准》。在亚洲,韩国于年通过了《韩国公职人员道德法》。日本则于年月通过了《日本国家公务员伦理法》,并于年月日开始施行。虽然近年来我国相继颁布了一系列关于公务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行为规范准则,例如《关于党政机关县(处)级以上的领导干部收入申报的规定》、《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但与西方相比,中国的道德法制化相对欠缺,至今仍没有一套完整的立法来约束公务员的行为。因此我们要借鉴国外的成功经验,对现有的行政伦理规范加以修改、补充、完善,使之形成体系;同时,将那些相对成熟的基本行政伦理规范上升为法律规范,明确违反者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只有这样,才能保证行政伦理规范不被大量破坏。

(三)完善行政伦理制度建设。邓小平同志曾明确指出:

“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做好事,甚至走向反面。”也就是说,不健全的制度规范不仅会给坏人提供恶的机会,而且会使好人对行好失去信念,进而走向恶的边缘,而良好的制度规范有助于弘扬正气,有助于抑恶扬善。我国政府一直重视加强各级行政人员的道德建设,但道德规范化还处于起步阶段,尚不健全。这就要求我们在制定道德规范时要加入切实可行的具体性规定,不断健全赏罚机制和道德回报机制,可以在公务员的任免、升降等行为中引入道德赏罚机制,强化德性的导向、激励功能,真正实现行政整体的德性提升。被誉为美国宪法之父的詹姆斯·麦迪逊就曾经说过:“如果人都是天使,就不需要任何政府了,如果是天使统治人,就不需要对政府有任何外来的或内在的控制了。”因此,我们有必要加快行政道德制度化建设,实现对行政行为的调控,在鼓励公务员的道德自觉的基础上,强化道德他律性,把褒扬和惩治结合起来,切实保证行政伦理对行政权力的有效约束。

(四)强化对权力的监督与制约。孟德斯鸠曾经说过:“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这是亘古不变的一条经验。

公共管理伦理困境范文第5篇

“现代管理之父”DruckerP.F.赋予“公司”的定义是:“公司是为满足社会需求为目的,将人们联合起来的社会机构”。我国的国有企业③也多以“公司”的形式出现在公众视野并开展经营管理活动,如国家电网公司、中国冶金建设集团公司、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等都为国有企业。对于公司来讲,就是要合理地履行经济责任与社会责任,才能满足“社会需求”。企业的经济责任是企业的基础职能;“企业社会责任是企业可以自由决定的责任”,相对强制性的社会义务而言,“社会责任是说明性的”。一般地,企业经济责任的履行为其社会责任的履行提供基础和条件;反之,社会责任的履行影响经济责任履行的水平与质量。

(一)现实障碍经济责任的优先性

给国企履行社会责任形成了现实障碍。企业的经济责任要先于其社会责任(Carroll,1979),因为没有经济责任的履行,企业的社会责任就没有物质基础。国有企业当然地具有“企业”追求利润的本质属性,一方面国有企业要按要求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利润增长、利税缴纳等经济责任要求外;同时也存在股东投资回报、技改创新投入、职工待遇改善等基本支出。尽管国企在融资、资质获取、经营许可等方面具有一般企业所不具有的天然优势,但因为国有特性,其在具体经济指标等经济责任的履行方面往往被加重了砝码。这就致使在现实中,不少人、特别是少数国企内部的管理人员,经常性地把“企业的经济责任要先于其社会责任”中的“先于”理解为“高于”或者“大于”,把企业的主要精力集中在履行经济责任上,客观上无力顾及或主观上有意回避社会责任的履行。

(二)无形困扰较高的社会成本支出

给国企履行社会责任提出了更高要求。社会成本的客观存在使得企业必须履行社会责任。企业作为一种生产经营组织,其经济功能是为社会和市场提供各种有益的产品和服务,但在其实现经济功能的过程中,它同时要对社会和生态环境产生各种影响。社会为了克服或忍受企业的负面影响,必须支付一定的社会成本,这就要求企业对社会承担一定的义务和责任。因为企业产生社会成本的事实不以其性质而改变,凡是企业都会存在社会成本。总体上国有企业相对占有较高的社会成本。如电信类国企,因获得国家的特许而占有天然垄断地位;电力类国企,在项目的移民、征地等问题上得到了政府与社会的更多支持;金融保险等国企,运营的资本直接来自于国家,等等,国有企业在拥有资源占用、资源消耗,取得的政府许可、公众支持等方面都较其他企业有较多的特殊性,也就是说国企在经营发展过程中占用了较高的社会成本。相对较高的社会成本占用,使得社会就对国企履行的社会责任有了比其他企业更高的期望与要求。事实上,有时这种期望与要求还在公众中被放大,以致远远超过国企的能力,从伦理上给国有企业造成很大的预期压力,无形中困扰着企业。综合上述两点,国有企业因为其权属的公共性,一方面不得不集中力量履行好经济责任;另一方面又因较多地占有公共资源等社会成本,被寄予了更多的社会责任期望与要求。这致使国有企业在协调履行好经济责任与社会责任上显得无所适从。即是说,在企业的履责能力相对有限的前提下,国有企业本身的意愿(或行为)与社会公众的意愿总是存在一定的分歧,这种分歧又时时困扰国有企业权衡如何履行经济责任与社会责任的意愿(或行为),这就是国有企业的责任困境。

二、突围从伦理学视角来看

国有企业应当获得公正的伦理环境。就国有企业本身的伦理选择来说,其“既不应当获得也不应该寻求不公平的对待”。具体地说,若不很好地履行社会责任,公众会对企业有意见,并可能将这种意见转化为对产品服务的好恶偏见,最终影响企业的口碑与经营业绩;若不很好地履行经济责任,企业经营业绩受影响,最终企业将无条件也不可能很好地履行社会责任。国有企业自身,以及社会公众应该从其权属的公共性出发,建立协调的伦理秩序来突破前述困境。国有企业具有公共性和市场性两重属性,有学者称这两重性为公共性和企业性。所谓公共性主要指国有企业所有权的公共性,所谓市场性是指企业的经营自主性和内部效率性(植草益,1992)。在市场经济体制已经相对完善的时下,尽管各个层面对于企业性质的问题已经关注较少,但我们要研究企业行为,毋庸置疑应当且必须从研究企业的出资人或所有者出发。一般地,企业通常是按照股东(投资人)的出资比例来确定经济责任与分配经营成果。所有权的公共性从权属关系上决定了企业必须主动按照公共意志(国家意志、公众意志)来开展经营管理活动,国有企业的出资人是能代表所有公民普遍意愿与权益的国家机构(在形式上可能是政府及所属管理部门委托的具体机构或个人)。国有企业在经营管理活动中,维护并实现国家意志、公众意愿自然就是其逻辑起点。其伦理困境突围的关键,在于以权属的公共性为总体尺度,协调好企业自身利益与国家、公众利益之间的关系,处理好企业发展与社会发展之间的矛盾。

(一)伦理基础

商业价值社会上存在一种不太好的认识倾向,认为国有企业是国家的,讲奉献、维稳定、促和谐、保就业、做增量、献爱心等等都要他们承担。诚然,企业都应该履行一定的社会责任。但国有企业履行更多社会责任的前置条件是企业自身必须获得良好的运行发展与经济收益,否则,谈其社会责任就如无源之水。德鲁克认为,管理中的伦理和责任对组织(企业)与社会的连续性至关重要,一般伦理原则应适用于所有组织与个人,而不能对企业组织提出特殊的伦理要求,因为企业没有特殊的地位。他所强调一般的伦理原则(标准)有两个层面:有时一些企业被不公平地要求满足高于普通公民的道德标准;而有时企业将不道德操守视为合理,因为这些企业认为他们对股东和雇员有其特殊责任。这就是说,作为具有一般企业特征的国有企业,在其经营管理活动中首先不应当获得不对等的要求。一般商业伦理有哪些内涵呢?一般商业伦理应是“从大家的认知中抽绎”出来的得多数人认同的观点、认识———以人为本、平等公正、趋利向善、诚信经营等都是目前普遍为社会所赞誉、被所有企业所认同的一般商业伦理的具体内涵,这也是企业所应遵循的商业价值。于国企来讲,其“经济责任先于社会责任”,应是能被普遍接受的商业价值观。从这个角度,以一般商业伦理为基本的价值取向是国有企业内在发展对社会的伦理诉求,也是国有企业协调经济责任与社会责任的伦理基础,更应该是社会给予国有企业生存与发展的基本伦理空间。

(二)伦理边界

限度生存限度生存的发展原则是社会对国有企业协调经济责任与社会责任冲突的建设性要求。在马斯洛需求层次中,生存是人类最基础的需求。将企业视为一个活化的整体,其最基础的需求仍然也应该是生存,因为企业若不能生存,就无法谈及履行好经济责任与社会责任。正如人的需求没有止境一样,企业发展到一定程度后其对规模的扩张、利润的追求,乃至为形式上社会责任的履行等需求也都在不断的膨胀。这些需求膨胀带来了对环境的破坏、对资源的消耗,如不加控制便会造成生态恶化、资源枯竭。事实上,这些行为正在或者不断地在出现。企业与社会的关系,本质上是人类如何协调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关系。当资源极大丰富足够满足人的需求时,人与自然关系很容易协调;同样地,当企业所需的资源足够企业发展的需要时,企业与自然的关系很容易协调。限度生存的基本精神是节俭,“人类不仅对现在的人们,而且对未来的人们负有某种责任。我们如何通过节俭地使用现有的资源,节俭地进行生产和消费来安排我们子孙后代的生活,是当前道德争论的核心所在。”限度生存原则要求国有企业不仅要考虑企业员工的生存发展,也要考虑社区公民当前的生存发展,还要考虑企业的未来、考虑企业员工与社区公民的子孙后代也能生存发展。企业对未来后代的公正要求,集中表现在为未来后代留下能够生存的资源。限度生存原则对国有企业在实践上的要求是代际储存,其具体的实践操作路径是国有企业应该树立代际储存观念,并在政府主导下建立代际储存制度,比如协调好能源开采进度与储存总量的关系,协调好资源(空气、水)消耗量与自然输出总量的关系等等。

(三)伦理秩序

生态协调生态协调是人类与自然和谐共生、协调发展而对企业提出的系统要求,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内在要求相统一。国企权属的公共属性,从企业内在动因上决定了其既要注重产品服务的生态性,更要关注生产服务系统与社会大系统之间的生态协调。企业的生态协调是项系统工程,至少应包括三个子系统协调,即:自然生态协调、经济生态协调、人文生态协调。自然生态协调。自然生态主要是指环境生态。传统的经济学、管理学研究与实践往往忽略了人类活动的基础———自然环境,导致了片面追求经济效益的偏向;而传统的生态学又过分强调保持自然生态的原生状态,忽视了社会经济持续发展及民生改善的现实需求。两种传统观点都忽略了人类社会发展的系统需求,将人类所面临的生态、资源、环境,以及经济、社会、民生等问题割裂开来,把本应系统化的问题孤立片面化。我们经营企业、发展经济,不应以降低生存发展的自然环境为代价。实际操作中,政府对企业的建设环境影响及排污等都有相应的管制,但这个管制的前提是允许企业因发展而产生的环境损害行为;而国企因其公共性,在经营过程中就应更多地顾及公共利益,应该做到最大化地减小对生态的损害。经济生态协调。新兴生态经济学要求人们综合汲取生态学、经济学和人文社会科学等相关领域的创新理论和实践经验,从生态、经济和人文综合系统及其新的内在运行模式上,从生态系统与经济系统、生态平衡与经济平衡、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的相互关系上,从人类的根本、长远利益上来研究经济社会发展的规律。经济生态协调的主要实现途径是企业经济运行从传统的“高投入、高消耗、高排放、低效益”模式向新型的“低投入、低消耗、低污染、高效益”模式转变。举个例子:废污处理已经达标的企业,如果还有降低排放空间,一般情况下,民营企业可能就不愿意出钱来进行技术升级改造降低排放;但对国有企业来讲,就应主动进行技改,降低排放,以弥补对社会成本的消耗。经济生态协调另一途径是国企要充分将科学技术成果与社会共享。④如在参与混合所有制企业经营中,国企要将一些涉及民生、节约能源、提高效率、降低排放的技术,尽可能地推广运用。人文生态协调。除了自然生态(环境生态)与经济生态,还有一种生态形式就是人文生态。人文生态包括法律规制、政企关系、企业与社区及上下游客户关系等。从企业外部来讲,政府部门要为企业创造良好的发展社会环境(提供基础设施、配套保障,不要求承担过多的社会责任等);从企业自身来讲,要维护好与其他企业以及社区的关系,不能因为资质好、项目多在同行中挤压他人。

(四)伦理归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