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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上很多国家在公共资产管理方面已有许多经验和探索。由于各国的政治体制、行政管理体制和财政管理体制不同,各国公共资产管理体制各具特色,其中较具代表性的有日韩模式、德澳模式、美加模式和巴西模式等四种管理模式。
一、日韩模式:由财政部直接负责政府公共资产的管理
日本、韩国两国的行公共资产管理模式可以概括为“财政部--主管部门”模式。即由财政部门负责综合管理,由各行政部门负责具体管理。
日本将国家提供的用于国家事务和事业的资产,如政府办公楼、公务员宿舍、国立学校等称为公用资产。日本公用资产的综合管理由财务省负责,具体管理由各相关省、厅负责。财务省的综合管理内容主要包括对各行政机构资产“购置”和“处置”进行审批,以及统计汇总各省、厅国有资产情况等。
韩国将政府用于办公、事业和公务员居住的财产,如办公楼、公务员住宅等称为公用财产。韩国财政经济部是统筹和管理全国国有财产的部门,中央政府的各部门、团体负责本部门、团体国有财产的具体管理。但需要配置和处置财产时,各主管部门要制定处置计划和预算,报财政经济部;财政经济部再根据各部门的情况制定统一的计划和预算,报国务会议审议,最后由总统批准。财政经济部有权要求各主管部门提交国有财产管理报告和有关资料,有权要求各主管部门停止或改变国有财产的用途,也可改变国有财产的主管部门并转走国有资产管理预算,或者由财政经济部直接管理。
二、德澳模式:由隶属于财政部的专门机构负责联邦政府公共资产管理
一、两令的现实局限性
1.管理要求不高,适应性不强
十八大以后,中央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群众教育实践活动,坚决反对四风,出台了八项规定及六项禁令等一系列规章制度,特别是中共中央、国务院《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更是对党政机关的国有资产管理提出了更严格的管理规定,但两令在管理要求方面,比较温和,管理规定也不太严厉,已明显不适应中央的要求,与中央的规定存在一定的差距,适应性不足,亟需修改完善。
2.管理内容较泛,重点不突出
尽管两令涵盖了资产配置、资产使用、资产处置、资产监督检查等国有资产管理的全过程,面面俱到,但是其管理的重点并不突出,尤其是随着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不断推进,房产出租出借、资产出售及资产收入管理等事项,属资产管理的重点,也是难点,存在的问题相对较多,不太规范,而两令对此并没有特别强调,在申报条件上也不太严谨,审批环节上也不够从紧等。
3.管理规定滞后,衔接性不足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指国家所有,行政事业单位占有、使用、控制的经济资源总和,是行政事业单位履行政府职能的经济基础及物质保障,其使用及管理效率的高低直接影响政府部门向社会公众提供公共服务或产品质量的水平。盘活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存量、用好增量,实现存量和增量的有机衔接,提高行政事业单位资产运营效率和监管效率是提高财政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的重要表现形式,对建设服务型政府显得尤为重要和迫切。行政事业单位资产作为政府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在近年政府行政体制改革中取得了重大的管理进步,已初步形成占有、使用资产管理构架,但仍然存在家底不清、监管缺位等诸多问题。当前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全面进入新时期,在财税体制改革不断深化的背景下,全面构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战略管理体系,提高管理效率、降低行政成本,是完善国有资产报告、推进政府行政体制改革、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的客观要求。
一、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一)多部门分割监管
我国现行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部门有财政部门、机关事务管理局、各类行政部门及事业单位等,涉及单位的资产管理权限各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缺乏战略性和整体性。在现行资产管理体制下,不同管理主体分别监管各自对应系统的资产,存在各主管部门根据自身部门利益或所监管资产的属性出发制定管理制度的现象,甚至存在同一资产的不同权限分属于不同管理部门的现象,缺乏系统性的综合管理。管理部门间职能重叠、相互协调困难,在资产管理实务中容易发生权责不清、责任推诿等低效监管现象。
(二)基础信息分散和缺失
建立全面、完整的资产基础信息是规范管理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的基本前提,目前公共基础设施、政府保障性住房等经管资产刚纳入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面临信息分散、数据缺失等问题。我国行政事业单位长期以来实行以收付实现制为基础的预算会计,存在大量的经管资产只进行实物管理,未纳入会计核算或未进行恰当会计核算,也未纳入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管理,导致大多数经管资产只有数量指标,而没有购建原值、构建方式等其他基本信息。另外因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普遍存在分割管理,部分管理部门可能记录了相关基本信息,但仍有部分管理部门未记录或未完整记录相关基本信息,与此同时,前期各单位的统计口径也可能不尽一致,协调汇总统一口径的资产数据极其困难。
摘要
党的十六大报告和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了深化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重大任务,国有资产管理问题日益引起各方关注。国有资产可分为非经营性、经营性和资源性三大类。
事业单位占用的国有资产主要是非经营性国有资产。这部分资产虽不是以盈利为目的,但却是促进社会发展进步必备的物质基础,它对于加强国家政权建设,维护国家的长治久安,促进社会主义各项事业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非经营性国有资产是实现政府职能、确保公共事业发展的物质条件。加强机关国有资产管理,是深化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和公共财政体制的建立和完善,加强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研究,提高非经营性国有资产运行绩效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
本文从宏观上分析了我国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演变历程与现状,并阐述了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涵义及相关问题。通过对我国行政事业性资产管理历程的回顾和现状介绍,指出了当前我国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对其原因进行了深入分析,指出了当前我国行政事业性资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对其原因进行了深入分析,提出了新形式下对我国行政事业性资产进行管理改革的具体措施。本文以A中心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的情况进行个案分析,在得出A中心国有资产使用的基本情况基础上对当前我国的国有资产改革之路线提出自己的建议与意见。
关键词:行政事业国有资产使用管理质效
目录
首先,必须强调高校作为独立法人对国有资产依法享有经营管理权。我国《高等教育法》规定,高等学校自批准设立之日起取得法人资格,在民事活动中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高等学校对举办者提供的财产、国家财政性资助、受捐赠财产依法自主管理和使用,同时,高等学校依法自主办学,实行民主管理。这就确立了我国高等学校在法律上的独立地位。特别是高校在资产管理上的独立性和不受非法干涉性是实现高校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法律保障。只有这样,国有资产才可能在全校范围内实现优化组合,把国有资产从小部门、小机构的控制中解放出来,实现更大范围内的资源共享。高校作为法人对国有资产的管理权能够有效制约部门本位和院系本位,部门和院系资产作用高校资产整体的一部分,不应向其它部分封闭,而应建立健全资源交流和共享机制,从而增加国有资产的经济和社会效能。
其次,必须建立国家出资人制度,以法律的形式规定国家作为出资人与高校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授予高校更广范围的管理自主权,鼓励资产管理上的制度创新,调动高校在运营资产上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向这个方向迈出了重要一步,它规定国家对行政事业资产的管理,坚持所有权和使用权相分离的原则,实行国家统一所有,政府分级监管,单位占有、使用的管理体制。国家对高校的管理是通过法律的治理,是对高校资产运营效益进行外部评价并对教育过程和资产运营过程进行行政监督,其对资产的监管内容主要是组织产权登记,清查统计,资产评估,纠纷调处,对产权变动、资产处置进行审批,并对用于经营性资产的审批和保值增值的考核监管。在这里,管理经营的主体是高校而不是政府,高校以教育的社会效益对政府负责,由此高校也享有很大的自主权利,政府不干预学校具体运作机制,只在法律授权的范围内对特定事项进行监督。这样,政府也可以有更多的余地着眼于整个社会教育需求,调整教育投资布局,深化教育投资体制改革,吸引社会资本投入,扩大高等教育的经济基础。
最后,必须建立健全高校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制度。《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规定,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机构统一对本单位占有、使用的资产实施具体管理,由它根据上级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规定,制定并组织实施本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具体办法,负责资产的帐、卡管理,对本单位的资产进行清查、登记、统计报告,办理资产的调拨、转让、报损、报废等报、批手续,负责资产的合理配置,参与设备采购、验收入库、维修保养和基建竣工验收等日常管理工作等等。为什么要对高校国有资产实行统一管理呢?这是由国有资产的公共属性决定的。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固有的公共属性规定了它的使用不能由特定部门垄断,它必须在一定范围内向所有人开放。如何在资产使用中更好地体现资产的公共属性,这实际上是高校内部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核心内容之一。当前,首先要解决好的一个问题是区别经营性资产和非经营性资产,防止国有资产流失。《高等教育法》第三十八条规定,高等学校不得将用于教学和科学研究活动的财产挪作他用。现在各高校举办企业的现象比较普遍,一部分高校国有资产转化为经营性资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明确将经营性资产界定为行政事业单位在保证完成本单位正常工作的前提下,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用于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资产,表明这种转化具有很强的政策性,因而必须在法律上给予严格控制。国有资产流失说到底是事业单位国有财产的公共属性的丧失。国有资产公共属性的丧失表现为两种,一种是上面提到的国有资产流失,第二种是资产闲置和浪费。第一种好理解,第二种往往被人们忽视,而恰恰是防止第二种形式的国有资产“流失”才是改革成败的关键,也是高校在改革和市场经济中生存发展的内在条件。
综上所述,高校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教育改革的方方面面。在国家法制环境十分有利的条件下,高校应把握机会,强化资产管理主体意识,推进内部运营机制改革,打破内部条块分割,实现资产管理职责分明与资源全校共享相结合,全面发掘和提高国有资产的教育和社会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