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中心 > 农村发展的意见建议

农村发展的意见建议

前言:想要写出一篇令人眼前一亮的文章吗?我们特意为您整理了5篇农村发展的意见建议范文,相信会为您的写作带来帮助,发现更多的写作思路和灵感。

农村发展的意见建议

农村发展的意见建议范文第1篇

关键词:水利建设;经济发展;基础设施

一、新形势下农村水利建设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当前,农业和农村经济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农业发展由过去只注重粮食产量向重视农产品多样化转变,由过去纯农业向农村工业化、产业化、商品化转变.农村经济结构的多样化、农村集镇的城市化及农民住宅的小区化,使农村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现状和保障能力与农村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不相适应等等.这一切,都对农村水利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

1、农业产业结构需要调整.原来农业生产主要追求粮食产量,以种植水稻、小麦、油菜为主,所配套的水利工程是为了满足粮食作物的生长需要.但是,随着农业产业结构调整,蔬菜、瓜果、苗木、花卉对灌溉、降渍和抗旱的标准与原有的设施不一致,其标准更高;而且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是市场化行为,一家一户生产模式缺乏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调整,给农村水利的配套建设带来了困难.

2、水质要求更加严格.由于水产养殖业发展较快,对水源水质的标准要求更加严格.一旦水源污染、水质破坏,会影响到水产养殖业的发展,也会影响到农民的利益.目前因水质不能保证所引发的矛盾相对增加,也影响到水资源费和水利工程水费的收缴.

3、宏观环境发生了变化.目前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由政府组织向村民自主转变,由指令性计划向指导性意见转变,由尽可能以资代劳向尽可能出工转变,由政府组织号召向“一事一议”转变,农村水利建设的政策环境与投资环境都发生了根本性变化.

4、正确理解水利产业政策.农村水利建设项目根据其功能和作用划分为两类:一类是以社会效益为主、公益性较强的项目,指防洪除涝工程、农田灌排骨干工程、水土保持工程、水资源工程等;另一类是以经济效益为主、兼有一定社会效益的项目,指供水、水面养殖、水利综合经营等.但实际上并不尽然,因为对于流域性的防洪工程是公益性的,但对圩区治理中涉及到的防洪除涝工程,其受益者和受益范围都非常明显,仅靠政府的投入是不够的.农田灌排工程应该是农业生产性的工程建设,其受益范围和受益者也非常明显,不应该把政府作为投入的主体,相反农民应该成为农业生产投入的主体.

二、新时期农村水利建设工作的重点

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和谐社会的大好形势下,农村水利建设的重点是防洪除涝、节水灌溉、河道清淤、圩区治理以及农村水污染防治、水资源保护,推广有效益的技术项目,搞好技术示范工作.

1、积极推广节水灌溉技术.实施节水灌溉是促进农业结构调整的必要保障.加大农业节水力度、减少灌溉用水损失,有利于解决农业面污染,有利于转变农业生产方式,有利于提高农业生产力,是一项革命性措施,必须摆在农村水利建设的突出位置.要加大节水设施与节水技术的推广力度,扶持节水灌溉典型,完善防渗渠系配套,合理发展喷、滴灌工程,重点发展浅湿灌溉技术,有条件的地方对主干渠道逐步实现衬砌化.

2、努力提高农田灌排标准.随着农业结构调整的不断深入,对农田灌溉、排涝、降渍水平提出了越来越高的要求,要加强对灌、排、降技术标准的研究.今后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要适应农业结构调整的需要,切实提高供水保证率和农田排涝能力的标准,更好地为农业生产提供高标准的灌排服务.同时,要加强农业产业结构的规划研究,以利于农田水利配套设施发挥更好的作用.

3、加大农村水环境治理力度.近年来,水污染带来的水环境恶化、水质破坏问题日益严重,给水产养殖带来了负面影响,死鱼、死虾、死蟹等现象时有发生;同时,水土流失影响了农村的生态环境.加强农村水环境治理,保护农村水资源,改善农村居民生活条件,创造良好的水生态环境,越来越显得重要.

4、提高农村供水能力.目前,农村居民饮用水和农村工业用水主要是利用地下水,出现了农村发生地质灾害的隐患,故必须提高农村特别是小城镇的自来水供水能力,加快管网敷设,解决农村居民生活用水和工业生产用水,顺利推进地下水深井的封填工作.同时,在生产力布局上应综合考虑,加强村镇科学规划工作,修建集镇截污处理厂,解决污染源,提高污水处理能力,形成良好的环境风貌.

5、要强化防洪除涝工程的管理.防洪除涝工程是以社会效益为主的公益性水利工程,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关系到工农业生产的发展,因此加强管理工作非常重要.第一,要解决工程维护运行管理经费来源,一是要积极争取财政支持,二是用足用好已出台的有关规费征收政策,三是对通过确权划界取得的水土资源或经营性资产,再通过出租、承包等形式获取收益.第二,要界定工程管理性质,对公益性工程的管理单位做到精简高效,其编制内人员经费要纳入公共财政预算;要做好管养分开工作,养护工作通过企业化、市场化机制操作,减轻管理单位的财政负担.第三,要研究制定排涝费收取使用办法,要根据当地工情、水情和种植养殖业及工业经济特点,研究制定排涝标准,提供优质服务;按照能源费、工资、维修费、管理费、折旧费等核定排涝费,细化受益面积、保护人口、企业产值、种植养殖业等负担比例,由管理单位向受益个人、受益单位收取排涝费,由县及县以上政府出台政策,建立财政、集体(或企业)和个人共同负担机制,解决排涝费用问题.

6、进一步完善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经营管理改革.在目前情况下,政府既不能把农村水利当作“包袱”甩掉,也不能继续沿用计划经济体制下政府包揽的做法.在租赁、承包甚至产权转让的工程管理中,要切实防止掠夺性经营.同时,要加强行业管理,制订考核办法,建立奖惩制度.要加强对经营者的业务培训和技术指导,协调解决经营过程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对因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及其他建设而减少灌区面积的,镇村应该进行相应调节,以确保经营者的利益.在保护经营者合法收益的同时,应严格要求经营者按照规定缴纳规费.

三、发展农村水利建设采取的主要措施

1、进一步提高对农村水利的认识.农村水利是农业和农村现代化的前提和基础,没有防洪除涝基础设施的保障,就没有农业的增效、农民的增收和农村的稳定.农村水利现代化也是整个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应该保持与经济和社会同步发展,并适度超前.要紧紧围绕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要求,用先进技术和先进设备装备农村水利,用科学的方法和现代的观念指导农村水利,为实现农业和农村现代化提供基础性的支撑保障,加快传统农村水利向现代农村水利的转变,实现农村水利的新飞跃.当前,农村水利建设遇到了前所未有的困难和问题,但农村水利始终承担着支撑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重任,只要我们正视困难,多调查、多分析、多研究,并拿出切实的对策,就一定能够推进农村水利基本建设持续向前发展.

农村发展的意见建议范文第2篇

1目前农村能源现状

1.1能源缺乏

目前我国大部分农村地区,尤其是山区贫困农村的生活用能仍以传统的柴草、秸秆等生物质为主,虽然农村能源建设取得了一定成就,缓解了农村能源不足的问题,但我国人均能耗水平只有世界平均水平的三分之一。由于农村生活用能的缺乏,一方面导致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民生活水平长期停滞;另一方面造成了对自然资源的过度开发,加重了生态环境的恶化情况。森林被大量砍伐,草场由于放牧过度,植被破坏严重,加重了水土流失,最终导致河道淤积,生态环境被破坏,进入“能源不足—过度开发—生态失调—经济贫困”的恶性循环。

1.2污染环境

目前我国农村环境受到的工业“三废”、化肥农药、生活垃圾的污染日趋严重,据统计,全国环境遭受污染的面积达到1000多万公顷,有3000多条河流的水生物基本灭绝,2.7万千米的河道水质不符合标准,农业生产上为了给作物增产,大量使用化肥农药,在土地使用大量化肥后,板结加剧,有机物质含量不断减少,为了防治病虫而喷洒的农药污染了土地和水源,长期使用还会增加害虫的抗药性,对农作物的生长十分不利。

2发展沼气对新农村建设意义

发展沼气不仅能有效提高资源利用率,改善农业生态环境,提高农村经济发展水平。还能将养殖、种植、生活和副业有机结合在一起,整体优化农业资源,使生态系统内的物质多层次、多循环的重复利用,达到高产、高效、高能的目的,沼气的利用能实现了农林牧副渔的有机结合和统一协调,是一项符合生态环境、可持续发展的技术措施。具体对新农村建设的影响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2.1改善农村生态环境

据统计,一口标准的农户用沼气池每年可避免0.20~0.33公顷的森林资源被砍伐,截止2014年底,全国共建成农户用沼气池1954.4万口,相当于保护了大约438万公顷的森林免遭砍伐,生态环境逐步恢复,减少了水土流失和环境恶化对农业生产造成的影响。另一方面,在使用沼气设施后,农村房屋前后不再大量堆积柴草,在做饭时可免受烟熏之苦,改善了卫生条件,有效减少了燃烧产生的二氧化碳对空气的污染。经沼气池处理的粪便已经接近于无害化标准,可以有效控制农村疾病传染源,从一定程度上保障了农民的健康。

2.2改善土壤环境

每口农用沼气池每年沼气肥的产量为15~25t,经过分析,沼渣主要成份为:腐殖酸占12%~23%,半纤维素占30%~36%,有机质含量占30%~50%,纤维素占14~20%,木质素占10%~17%,磷占0.3%~1.3%,钾占0.8%~2.3%,氮占0.6%~2%,此外还含有少量的矿物质和微量元素,可见沼气发酵残留物沼渣,作为优质有机肥的同时又是优良的土壤改良剂,据四川省农科院连续5年在紫色土上用沼渣进行试验,结果表明,在长期使用沼气肥的土地上,土壤的有机质含量为2.2%,全氮含量为0.1%,土壤密度为1.20g/cm3,孔隙度为58%,相比于对照组,有机物质、全氮含量、土壤孔隙度分别增加了0.82%、0.02%、6.8%,土壤密度下降0.2g/cm3。因此,长年使用沼渣作为肥料,能使土壤的物理性质得到很好的改善,能有效提高有机物质含量和土壤肥力,促进农作物的生长。

2.3增加农民收入

一个直观的数据可以显示沼气给农民节省的成本,一口8m3的户用沼气池,一年可生产沼气750m3以上,可节约木柴4t左右,按照每吨木柴200元计算,一年可节约800元以上的燃料费用。从种植业来看,沼肥对农作物生长发育有调控作用、对作物病害有防治作用,如用沼液进行小麦浸种比清水浸种能增加8%左右的产量,比直接播种增加12%,采用沼液进行水稻浸种,能增加提高结实率,在原有基础上增产7%~11%,还能有效防治稻飞虱、稻叶蝉、白叶病、黑条矮缩病等常见的病虫灾害。从养殖业来看,沼液中的活性物质可以用于喂猪,平均育肥一头猪可节约饲料40~60kg,增重在17%左右,出栏时间可提前25天左右,还能提高猪的免疫力,减少病害。沼渣还可直接用来养鱼或养黄鳝、甲鱼、土鳖虫等等,能保持鱼塘的水质和溶解氧状态,减少鱼病传染,增加产量。这些优点都能为农户带来良好的经济效益。

3结束语

农村发展的意见建议范文第3篇

一、农村消费信贷业务发展缓慢的原因分析

笔者认为,当前阻碍农村消费信贷业务发展的原因可以从农民自身、银行业机构和农村外部环境三个方面进行分析:

(一)农民自身原因

1、农民传统消费观念的束缚是阻碍农村消费信贷业务发展的主观原因。由于大多数农民已被“量入为出”的传统消费观念深深根植于头脑中,对于超前消费大多不敢接受或不愿接受,尤其在生产力水平低、社会经济文化发展落后的农村,传统的“无债一身轻”的观念更是根深蒂固。通过对辽阳市200名农民的调查问卷显示,160名农民表示不会进行“贷款消费”,占被调查农民总数的80%。

2、农民的收支状况阻碍农村消费信贷业务的发展。事实证明,消费信贷发展与地区经济发达程度和居民收入水平正相关。与城市居民相比,大多数农民的收入水平偏低,同时,由于农民收入主要来源于农业生产和外出打工收入,具有较强的季节性和对经济环境的依赖性,因此,未来收入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农民消费。在收入水平较低的情况下,农民还承担着较重的支出负担,农民收入除了维持日常生活必需品开支外,买房建房、农业投资、婚丧嫁娶等人情往来、供养子女的教育支出、家庭医疗支出等费用支出占其收入的相当比重。因此,农民可用于消费方面的支出寥寥无几。

(二)银行业机构原因

1、银行业机构对办理农村消费信贷业务的积极性不高以及宣传不到位影响农村消费信贷业务的发展。鉴于农民的收入水平相对较低且不稳定,消费信贷风险较大,加之农民的消费观念较保守,使得银行业机构在农村开办此业务会产生“投入大、收效小”的情况,开办农村消费信贷业务的难度较大,因此,银行业机构的积极性不高。此外,当前银行业机构宣传消费信贷政策局限于摆摊设立咨询点等简单形式,农户对其消费信贷政策了解不够,即使有借款意愿也不知如何贷、有哪些贷款品种可供选择,影响了消费信贷业务的拓展。

2、农村消费信贷业务品种较少,缺乏适合农村特色的消费信贷品种,导致农村消费信贷业务发展缓慢。经对辽阳市农村消费信贷业务调查,开办的农村消费信贷业务品种除了有少量的助学贷款和小型农机消费贷款外,几乎没有其他消费信贷品种。

(三)农村外部环境原因

1、农村各项社会保障机制不健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农民消费水平。由于农村地区医疗和养老保障机制不完善,农民普遍存在“留过河钱”以备养老、看病等急需之用,不敢轻易消费。目前,我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体系已初步建立,但尚不完善,报销比例偏低、报销制度落实不到位等现象普遍存在,百姓看病难、看病贵问题依然没有得到根本解决。

2、农村个人征信体系和社会信贷中介机构尚未健全客观上阻碍了农村消费信贷的发展。目前,我国城镇个人征信体系已经建立,但农村个人征信体系并不完善,金融机构难以全面掌握农民个人的资信状况、承贷能力、还款能力。同时,农村地区的担保、评估等社会信贷中介机构几乎是空白,金融部门既不能全面、深入地了解掌握,也不能在贷款发生风险时通过中介机构及时处理抵押物品偿还贷款,使金融部门的风险防范较为困难,很大程度上影响了金融部门开展农村消费信贷的主动性与积极性。

二、建议

(一)加大对农村消费信贷的宣传力度

金融机构应加强对农民新消费理念和消费信贷政策的宣传,帮助农民转变消费观念和消费习惯,树立新的消费意识,提高对信用消费的认知程度,加大对消费信贷相关知识及其积极作用的讲解,达到使更多的农民对消费信贷从初步了解到愿意接受的效果,从而扩大消费信贷的客户群体。

(二)进一步优化农村地区金融生态环境

警容机构要积极探索新农村信用体系建设, 加大对金融基本知识的宣传力度,普及金融法律、法观,促使农村营造支持金融发展、防止金融风险的良好社会环境。广泛开展企业信用评级和信用乡镇、信用社区、信用户、信用企业建设,努力营造重信用、讲诚信的社会风气。加强征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数据体系,拓宽信息来源渠道,广泛向工商、税务、公安、房管、土地、车管、保险、商家采集客户信用资料,掌握客户的真实信息。综合运用法律、经济、宣传、舆论监督等手段,建立和完善社会信用的正向激励和逆向惩戒机制,使守信者的利益得到保护,失信者受到惩罚。建立和完善信用担保制度,基层人民银行在金融生态建设工作要当好参谋,积极推动政银、银企合作,推动构建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行业协会、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与涉农金融部门的合作平台,搞好银企项目对接,引导银行增大对农村的信贷投放。完善担保体系。建立健全县域信用担保机构,大力发展地方政府参与出资的中小企业担保机构、积极培育发展农户联保、互保、信贷联络员担保等方式,扶持中小企业、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组建互助型担保机构,营造出担保有力、贷款强劲、相互促进的支农资金运作格局。

(三)以新农村建设为契机,拓展消费信贷品种

结合新农村建设的特点,不断加大消费信贷新产品的创新,可开发诸如住房消费贷款、住房装修消费贷款、农机消费信贷、教育消费信贷、医疗消费信贷、耐用消费品贷款等适合农村的消费信贷品种,积极改善金融服务,满足农民消费信贷需求,增加消费信贷品种,满足适合农村消费者多样化的选择需求,积极培育新的消费热点,创造多样化的农村金融产品。

农村发展的意见建议范文第4篇

加快各金融机构要发挥金融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支持作用,加快我市新农村建设步伐。充分认识做好金融支持新农村建设工作的重要性,增强责任意识,以增加有效信贷投入为目标,以完善金融服务体系为载体,以推进科技进步为支撑,以提高农民综合素质为根本,进一步发挥我市金融生态环境和金融支农基础较好的优势,着力提高金融服务水平,加大对“三农”信贷投入。

二、完善机制,大力构建金融支持新农村建设的新格局

各金融机构要结合自身特点,努力寻找支持新农村建设的切入点,加大支持力度。特别是农村合作银行要充分发挥金融支农主力军作用,加大信贷支农力度;

农业发展银行要拓宽业务范围,增加对粮棉油产业化龙头企业、收购加工企业和农业小企业的信贷投入;

农业银行要继续发挥支持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作用,积极支持农资服务企业、农业基础设施和农村市场体系建设;其它商业银行也要根据各自的优势,拓展信贷资金支农领域;

各平安机构要积极开拓农业平安业务,为“三农”发展提供经济保证。与此同时,要创造条件,争取利用国家开发银行开发性金融的资源,探索政策性金融与商业性金融的合作,拓宽我市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小城镇建设和农业资源开发的融资渠道。

三、统筹布置,切实增加对新农村建设的信贷投入

各金融机构要将一定比例的资金,用于支持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作为金融支农主力军的农村合作银行要进一步拓宽资金渠道,做好辖内机构资金余缺调剂,用足用好现有资金,增加对“三农”信贷投入,确保小额农贷投放每年增长20%以上。农业发展银行在巩固发展激进政策业务的基础上,积极拓展新业务,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加快政府信用协议贷款的发放力度,力争完成协议所规定的每年平均发放额度。从年起,通过各方努力,实现当年全市农业贷款增幅高于上年、农业贷款增量高于上年、农户贷款增量高于上年的金融支农目标。

四、突出重点,着力增强金融支持新农村建设的有效性

各金融机构要充分发挥各自优势,有针对性地提供支农服务。要优先保证发展种养殖业生产的资金需求,重点扶持农业龙头企业和农村专业合作组织,提升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

大力支持发展特色农业、高效生态农业、都市型农业、效益农业和外向型农业,推进农业结构调整;积极支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农业技术开发利用,加快发展循环农业;

支持农民从事农产品流通、加工、家庭工业和“农家乐”旅游休闲项目,拓宽农民增收渠道;

增加农村基础设施、农产品流通基础设施建设的信贷投入,特别是对其中担保能落实、还贷有能力的农村电网改造、农田水利、植树造林、节水灌溉、江河防洪等项目要给予重点支持,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农产品流通环境;积极支持农村文化等社会事业发展,推进小城镇建设和人居环境治理。

五、务实创新,努力探索金融支持新农村建设的新方式

各金融机构要根据农村不同对象、不同层次客户的资金需求,加快金融支农信贷管理机制和产品创新。要认真总结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和联保贷款管理经验,寻找增加支农贷款的突破口。

一是适应农业产业化特点,与政府扶持产业化政策互动,全面开展大额农贷试点,大力支持优势农产品基地建设和农业龙头企业、农产品物流企业发展。

二是对农村社区建设中兴起的商贸区的个体工商户,通过联保、互保等方式,按业主自有资金的一定比例提供配套流动资金贷款,解决商户的贷款难问题,对地处市郊有商业价值的楼宇或商铺建设,可以其使用权或收费权作担保发放贷款,支持农村城镇化建设。

三是要积极主动地为我市农村社会保证体系建设提供金融服务,配合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工作,支持农民特别是失地农民自主守业。

四是努力开拓农村消费信贷领域,发展农村银行卡业务,培育和扩大农村消费市场,促进农村消费结构升级。

五是要运用生源地助学贷款政策,协助农村困难家庭学生解决就学难问题。

六是加快发展农村教育、守业类信贷,提高农民技能和素质,增强农民自主守业能力。

六、加大力度,深入开展农村信用环境建设

加强有关部门密切配合,深入开展创评“文明信用农户”文明村镇”文明社区”活动,进一步总结创评“文明信用农户”活动的经验,依照“先评级、后授信、再用信”原则,对“文明信用农户”实行“贷款优先、利率优惠、服务优质”信贷扶持,并形成一种动态调整的长效机制,既为农村文明建设提供强有力的物质手段,也为农村金融发展培育良好的信用环境;

创评“文明信用农户”活动基础上,深入开展信用村、信用乡镇和信用社区的评选活动,对守信户实行优惠信贷支持,对失信户予以信贷制裁,培育老实守信的文明乡风。

七、深化改革,全面提升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的活力

农村合作银行要抓住今年专项票据进入兑付考核的机遇,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切实提高资本充沛率,依法尽职地处置不良贷款和清收保全已置换不良贷款,不时降低不良贷款及不良贷款率,提高信贷资产质量,改善财务经营状况,确保如期兑付专项中央银行票据,以增强金融支农实力。同时,要进一步转换经营机制,健全考核制度,完善服务功能,增强信贷营销意识,及时提供信贷、信息、咨询、结算、等方面的金融服务。

八、加强服务,积极支持金融机构加大支农力度

人民银行要指导和支持有关金融机构加大支农力度,对支农力度大、效果明显的金融机构在再贷款、再贴现等方面给予重点倾斜。要协助和支持农村合作银行参与资金市场交易,通过回购业务和同业拆借融通资金,增加支农资金实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农村发展的意见建议范文第5篇

关键词:农村金融;发展障碍;政策建议

中图分类号:F8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3198(2009)01-0197-02

21世纪的经济是金融化的经济,现代金融体系的建立和完善成为推动我国经济增长的重要力量.(而尤以农村经济受到其影响之深、范围之广而引人瞩目)农村金融对于加快农村经济发展,推动农民收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了资金保障,所扮演的信贷融通角色越来越重要。但当前,我国农村金融在其发展过程中还面临着一些问题,使得金融的推动作用没有有效的发挥出来,而这也与我国新农村建设中关于建立现代农业金融体系的要求相不符。基于此,我们通过审视并剖析农村金融发展中遇到的问题,提出建立一个行之有效的新农村金融体系。

1 农村金融发展的现状

当前,中国农村金融体系的构成主要包括以合作金融为基础,商业性金融、政策性金融为重要组成部分的正规金融(即通常所称的农村金融“三架马车 ”:农村政策性金融、商业性金融、合作性金融 ),以及以农村合作基金、合会、民间借贷、私人钱庄、民间集资为主要形式的非正规金融组织形式。

我国农村金融目前有以下特征:从农户对金融需求看,中国农户信贷需求总量巨大,2.5亿农户中一半以上有信贷需求;单个农户以小额短期信贷为主,但需求量不断增大;由于地域经济发展的差异性,造成农户对资金表现出多层次,多元化之间的差异;信贷资金用途日渐多样性,生活性信贷占较大比重。从农村对金融供给看,资金缺口大,信贷供给满足不了需求;贷款成本较高,风险较大;贷款期限不够灵活;单个农户经常出现难以满足抵押和担保的要求。从农村非正规金融发展的特点看,规模大;发生率高;主体多元化;利率弹性大,高利率占比大;由隐蔽走向公开,逐步呈现专业化趋势。

2 农村金融体系面临的主要障碍

2.1 金融外部环境障碍

回顾历史的发展,从农村金融体系的建立到金融制度的改革,政府运用强大的行政手段来解决金融领域中出现的多数问题。这些问题的解决在当今市场经济快速发展的形势下带有强制性的计划痕迹。

目前来看,政府对于农村金融机构及市场严重管制的现象还相对突出。政策性金融机构是由政府投资建立的,根据政府的决策和意向专门从事政策性金融业务的机构。其主要特征是组织方式上的政府控制性。从组织形态方面看,我国的政策性金融机构基本上处于政府的控制下。商业银行本来是以市场为导向,以追求最大化资本收益率为目标的,但农村商业金融机构的融资行为也会受到政府相关审核机构及政策意图的影响,使其偏离以利润为最终目标的轨迹,形成资金配置效率低下的局面。在农村信用社中,由于各级政府的介入过多,民主管理制度形同虚设,农村信用社承担的行政性和政策性义务过多。这几种类型的金融机构都直接或间接受到政府的管制,打上政府主导的烙印。。

2.2 农村金融体系自身障碍

(1)信贷供给能力不足。

截止2007年末,在金融机构约30万亿的总贷款中,农村金融机构的贷款额约占不到20%。其中,涉农贷款2.36万亿,仅占总贷款的9%。

从金融信贷的供给渠道看供给不足的原因有。农村政策性金融机构的主要职能是支持农村长期生产性投资,但从农民短期的资金流动性偏好来说所发挥的作用很小,这主要是政策性金融机构服务对象不是单个农户的缘故。商业银行是以追求利润为目标,同时兼顾考虑债务人信用额度及资金回收风险,因而愿意面向大的企业而非小规模的农户服务。面对农村中规模较小,并且如此分散的农户,国家商业性银行对其资信程度及其资金回笼无不有所顾虑,而这也就不难理解近年来我国商业银行大批从农村地区撤出的现象。农村合作金融的商业化倾向逐渐加强,其投向农业的生产性融资呈下降趋势,而更乐意向高收益率的企业融资。

(2)信贷产品还比较单一。

近几年来,随着我国农村经济的飞速发展,农民对金融产品的多样化需求也不断增长。这不仅体现在农村再生产过程中各个环节对于传统借贷资金的需求上,同时,随着农民收入的增多,金融商品的投资需求也开始受到广泛关注。但是目前农村金融机构提供的金融产品品种单一,主要仍是限于存款,取款,贷款和一般汇兑,这显然无法满足农民对于多元化金融产品的需求。

(3)信贷担保机制还不完善,金融风险还比较高

由于我国农村金融市场的规范化程度不高,金融机构的放款风险分散及风险转移机制还比较缺乏。我国农村金融放款风险主要表现在:不良贷款占信贷款额的比例较大,信贷资产质量不高。作为政策性金融机构的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不仅面临着严重的业务萎缩问题,而且其部分资金无法回笼,造成严重亏损。国有商业银行中的主要代表中国农业银行在四大国有银行中资本充足率最低,信贷资产质量较差,截至2007年末,不良贷款合共为8,179.73亿人民币,较2006年末增加826.86亿元,不良贷款率从23.43%略升至23.5%。国银监会副主席蒋定之在 “中国农村金融发展研究”2008年度研讨会上透露,经测算,目前我国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还有高于6000亿元历史存量包袱,其中,贷款损失约4000亿元,历年亏损挂账880亿元左右,非信贷资产损失约950亿元。农村正式金融机构对抵押品的选择过于单一,各地担保机构数量少缺,形式单一,资金实力不足,缺乏法律规范,存在监管漏洞。当前抵押资产一般只限土地和房产和部分设备。各地的担保公司大多由地方政府出资建立,其运作理念是为了分散信贷的金融风险,从而扩大信贷机构的信贷供给,但是没有监管的担保公司的实际运作本身可能导致金融风险:一旦被担保农户或企业无法如期还贷,担保公司很难说有足够储备资金向银行支付。

3 完善我国农村金融体系的建议

2007年中央1号文件进提出,要努力形成商业金融、合作金融、政策性金融和小额贷款组织互为补充、功能齐全的农村金融体系。按照这一要求,现提出以下建议:

3.1转变政府职能

政府对金融机构的组织活动及市场管制必须控制在一个度内,即应以市场为主导,适度合理的进行干预,而不对其进行过分管制或完全放开听之任之。政府的干预是对市场的有益补充,而不是替代市场作用的发挥。政府要明确其职能范围,尽量减少行政干预,避免损害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地位,通过不断完善农村金融市场环境,建立农村资金良性循环机制。从其他国家的经验来看,发挥政府的能动作用,支持农村金融的发展,各国农村金融的建设离不开政府的财政投入和政策支持。我国政府在以下几个方面还要积极发挥能动作用:第一,继续为政策性金融机构进行财政支持,坚持专款专用的原则,为农业发展提供广泛的资金支持。第二,为许多偏远地区农村金融机构的建立和发展提供资金支持,适当剥离一部分金融机构不良贷款,减轻农村金融机构的财务负担。第三,制定各种优惠政策如税收优惠、利息补贴等,来鼓励金融机构为农村提供贷款。第四,政府主导建立农业保险制度,避免农业发展大幅波动,维护广大农民利益。

3.2 发展多种形式的农村金融机构,建立市场化的金融体系

在可实施金融监管有效防范金融风险的前提下,鼓励社会各种经济体兴办为新农村建设服务的多种金融实体。要不断加强国有商业银行改革,形成众多具有地域特点的区域性地方性商业银行,并建立村级商业银行。重视农村非正规金融机构的信贷作用,使之成为正规金融的辅助工具。虽然非正规金融存在诸多问题,但目前非正规金融对农村发展提供了最大部分的信贷支持,在某种程度上已成为当地农村金融市场重要组成部分。所以对于非正规金融来说,政府不能一味打压或放任,而要通过对其管理引导来解决正式金融供给不足的问题。农村非正规金融能够有效弥补了农村融资缺口,解决农村地区资金供求矛盾。对于农村金融市场,要降低市场准入门槛,引入竞争机制,在此基础上形成一种各种金融机构机制健全、职能明确、分工合理竞争有序的农村金融运行机制。

3.3 丰富金融产品,满足农村多元化资金需求

农村金融机构既要支持农户的生产经营加工,又要适当支持农户的投资和消费,做到为农业的产前、产中和产后提供系列化金融服务。改变传统金融产品统治金融市场的局面,开发符合农民自身需求及农村经济发展的新型金融衍生品。国家政策性银行在做好融集资金封闭管理的同时,积极拓展业务。其业务内容应从传统的农田水利建设,农业生产,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扩展到:强化贷款担保制度,完善金融结算体系,建立金融服务信息系统等方面。对于商业银行要加强引导,给予优惠政策或财政补助,促使其加大对农村地区的资金投入。农村信用合作社要继续面向社区服务,积极吸收社会空闲资本,改变其农村金融输出机的尴尬处境,发挥农村金融主力军的作用使之成为农村经济发展的“加油站”。

3.4 创新信贷方式,化解金融风险

建立健全农村信用担保机制,发展多种产权形式的担保机构,在农业产业化水平较高的地区鼓励发展政策性担保机构;鼓励现有商业性担保机构深入农村,开展面向新农村建设服务的担保业务;继续深化信用合作社担保业务,不断增强信用社在农村金融中的竞争力。大力推广面向低收入群体的小额信贷,尽快解决遇到的诸如法律规范不完善、后续资金不足贷款担保风险等问题,实施小额信贷可持续发展的商业模式。积极推进多种抵押品形式并存,逐步摸索从传统的不动产抵押到动产抵押权益抵押的担保品延伸道路,扩大从实物抵押向非实物抵押领域迈进的速度。担保机制的完善和担保品的丰富加速了资金的变现能力及资金的回笼,进一步最大化的消除金融机构的呆账坏账,降低了金融风险。

参考文献

[1]古明加.我国农村金融体系存在的问题及改革对策[J].湖南人文科技学院学报,2007,4,(2).

[2]王新华.中国农村发展概况及政策建议[J].上海金融,2008,(4).